外屬無服尊卑不通婚議大唐
大唐永徽元年,御史大夫李乾祐奏言:「鄭州人鄭宣道先聘少府監主簿李玄乂妹爲婦,[九七]即宣道堂姨。玄乂先雖執迷,許其姻媾,後以情禮不合,請與罷婚。宣道經省陳訴,省以法無此禁,[九八]判許成親。何則?同堂姨甥,雖則無服,既稱從母,何得爲婚?又母與堂姨,本是大功之服,大功以上,禮實同財,[九九]況九月爲服,親亦至矣。子而不子,辱以爲妻,名教所悲,人倫是棄。且堂姑堂姨,內外之族,雖別而父黨母黨,骨肉之恩是同,愛敬本自天性。禽獸亦猶知母,豈可令母之堂妹降以爲妻?從母之名,將何所寄。古人正名遠別,後代違道任情,[一00]恐寖以成俗。然外屬無服而尊卑不可爲婚者,[一0一]非止一條,請付羣官詳議,永爲後法。」左衞大將軍紀王慎等議:「父之姨及堂姨母,父母之姑舅姊妹,堂外甥,並外姻無服,請不爲婚。」詔可。
校勘記[一] 給事中王琛 原脫「中」,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二] 當不義而不諍 「義」原訛「議」,據王吴本改。
[三] 吉凶別處 原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四] 拜時禮輕當降也 「拜時」原涉上而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五] 下殤小功不可嫁娶 「不可嫁娶」原作「可以嫁娶」,此清人妄改者,今據禮記雜記下訂正。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不以娶」。
[六] 居叔父喪 原脫「父」,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七] 推尋舊事 原脫「推」,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八] 元康二年 「元」,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永」。按:上文作「元康」。
[九] 各有弟喪 原脫「各」,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一0]成婚之禮不輕 原「輕」下有「於拜時」,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一一]以明當及時與不及時者同降 原脫「與不及時」,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一二]古人墨絰從時 「時」原作「事」,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改。
[一三]乃至於此 「此」原作「斯」,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四]王濛女有同生之哀 「哀」原訛「縗」,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一五]以此爲聖人故事 「人」原作「朝」,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六]當令宣流後裔 原訛作「當今宜流示後裔」,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改。按:王吴本「宜」亦作「宣」。明刻本、王吴本亦無「示」字。
[一七]議者以時既公除 原脫「者」,據唐會要卷六補。
[一八]陛下方獎仁孝之日 原訛作「陛下方將隆大孝之日」,據唐會要卷六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九]按禮大功之末可以嫁子 「禮」原訛「經」,又脫「以」,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補。
[二0]其理何居 「理」原訛「禮」,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改。
[二一]下殤猶不可娶況長殤大功何可以嫁 原前「可」下衍「言」,又「況」訛「則」,據北宋本、明抄本刪改。
[二二]下殤不可娶妻者 原脫「下」,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二三]吾言長殤可以嫁子者 原脫「長」,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二四]東晉臺符 「符」北宋本作「刺」。
[二五]始薨方當制服 原訛作「公主方當始薨」,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二六]王彪之 原脫「之」,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二七]恐遐邇之談不必許也 「談」原訛「譏」,「不必」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乙。
[二八]於禮不應絕服 「禮」下原衍「法」,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二九]喪今未葬乎 原作「況喪未葬乎」,據北宋本改。
[三0]欲爲兒婚 「兒」原作「子」,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一]此於子已爲無服也 原脫「已」,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三二]卒哭可娶婦 原「可」下衍「以」,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三三]雖輕喪之麻 原作「雖緦麻之喪」,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三四]每於婚冠見之矣 「婚冠」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乙。
[三五]猶未忍爲子娶婦 「爲」原訛「於」,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三六]至於仲春會男女 原脫「至」,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三七]己小功卒哭 「己」原訛「以」,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八]則是無父之正文謂大功之末娶婦 「正文謂」原訛作「子又未」,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九]兒服早已除 「兒」原訛「而」,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四0]祖爲孫兒婚 「孫兒」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乙。
[四一]今是兄子婚 「兄」原訛「以」,據北宋本、明抄本改。
[四二]而不別異男女也 原「也」上衍「一」,據北宋本刪。
[四三]當非有祖之家 原脫「當」,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四四]辭王父命 原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四五]降服大功末可嫁姊妹及女議 原「服」下衍「及」,「妹」上脫「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本卷卷目刪補。
[四六]揚欣 「揚」原作「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改。下同。
[四七]而欣息俊因喪後二十六日 「俊」原訛「後」,「後」原訛「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按:王吴本「俊」字亦不誤。
[四八]下品二等本品第二人 原誤作「下本品二等第二人」,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又,王吴本無「人」,義優。
[四九]梁某 原脫「梁」,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五0]裴松之 「松」原訛「崧」,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一]蔡氏去三月亡 「去」原訛「先」,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二]且有下殤小功之喪 「小功」原誤倒在「小殤」之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乙正。
[五三]以所本是周服故也 「以」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今」。「所」下王吴本有「論」。
[五四]何容復於降殺之內以行婚姻之禮邪 「容」原作「得」,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五]何承天通裴難荀曰 「通裴」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乙。
[五六]足以包降在大功不可嫁 「嫁」原訛「娶」,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五七]恆山之苦 「恆」原訛「桓」,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八]其哀既深 「其」原訛「亦」,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五九]吉重故可於小功卒哭 「功」下原衍「於」,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六0]何妨輕者初自可乎 「初」原訛「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六一]從釐降之命 「釐」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離」。
[六二]若使親表脫有其例當斷其可乎 「表」原訛「喪」,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又,北宋本等無「乎」字。
[六三]末者服半之後也 原脫「之」,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六四]父服在末則子服除者可也 原脫「父」,「服在」又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乙。
[六五]記稱大功之末可以嫁子 「記」原訛「既」,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六六]唯云降者不可娶妻 「云」下原有「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六七]傅都官駮孔議曰 「議」原訛「讓」,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六八]傅意謂本周而在大功小功者 原脫「小功」,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六九]親己身之吉事 「親」原作「乃」,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七0]觀雩知旱者則應明輕者猶不可 「觀雩知旱者則」原作「觀於輕者則知重者」,乃後人臆改者。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回。
[七一]指是言重者不可也 「指是」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乙。
[七二]故是一語直辭異耳 原「故」作「固」,「耳」作「邪」,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七三]孔答曰 原脫「孔」,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七四]則當疊言小功之末可以納婦娶妻 「疊」原訛「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下同。
[七五]何以別更起條云己雖小功卒哭可以娶妻邪 原脫「己」,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七六]大功重而嫁輕 原脫「輕」,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七七]小功之末可以娶也 句上原有「輕故」,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七八]猶親服之內於情差申 原訛作「周親之內於情差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七九]晉 原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八0]始有夫婦之道 「道」原訛「教」,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一]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 原脫「者」,據禮記大傳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八二]五經異義 「義」原訛「議」,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三]同姓有庶姓 原脫「有」,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八四]便皆可言是始祖正姓 「皆可」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乙。
[八五]按禮自有限禁 「限禁」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乙。
[八六]之外 原作「禁限之外」,「禁限」乃後人所增,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八七]不可以不禁禮所不應責者 「禁」上「不」原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八八]二門譜第皆存 「第」原訛「地」,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九]則經歷聖人 「經」原訛「輕」,據北宋本、王吴本改。
[九0]論者 「論」原訛「議」,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九一]荀崧 「崧」原訛「菘」,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九二]以庶姓理終於下者 「終」原訛「通」,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九三]當謂帝王遞代 「謂」原作「爲」,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四]理終之後 「後」原訛「外」,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五]且同姓之婚 此五字原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九六]同德則同姓同姓雖遠男女不相及異德則異姓異姓雖近男女相及也 按:國語晉語原文作「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此省其文,而「姓」「德」位置顛倒。
[九七]李玄乂 原作「李玄義」,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下同。
[九八]省以法無此禁 「省」原訛「議」,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九九]大功以上禮實同財 「以」原訛「之」,「財」原訛「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按:王吴本「財」字不誤。
[一00]違道任情 「情」原訛「意」,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0一]外屬無服 「外」原訛「本」,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通典卷第六十一
禮二十一 沿革二十一 嘉禮六
君臣服章制度袍附○黃帝 唐 虞 夏 殷 周 秦 後漢 魏 晉 宋 齊 梁 陳 後周 隋 大唐
上古穴處衣毛,未有制度,後代以麻易之。先知爲上以制其衣,後知爲下復制其裳,衣裳始備。
黃帝、堯、舜垂衣裳,蓋取諸乾坤,故衣玄而裳黃。旁觀翬翟草木之華,乃染五色,始爲文章以表貴賤,而天下理。虞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備十二章。玄衣繡裳,上六章在衣,下六章在裳。上畫下繡。
夏殷之代,相襲無變。
周官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大裘以祀天,大裘,羔裘,祀天示質也。以其祀天,故以大言之。衮冕服享先王,升日月於旌旗。服備九章:一曰龍,二曰山,三曰華蟲,四曰火,五曰宗彝,皆畫以爲繢;六曰藻,七曰粉米,八曰黼,九曰黻,皆絺以爲繡。則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鷩冕服享先公,鷩,畫鷩翟,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毳冕服祀四望山川,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蜼音維癸反。絺冕服祭社稷五祀,絺,刺粉米無畫,其衣一章,裳二章,[一]凡三。玄冕服祭羣小祀。其衣無文,裳刺黻而已。[二]凡冕服,皆玄衣纁裳。凡兵事韋弁服,以䲔韋爲弁,又以爲衣裳。春秋傳曰,晉郤至衣「䲔韋之跗注」是。眂朝則皮弁服,視外內朝之事。其服十五升,[三]白布衣,積素以爲裳。王受諸侯朝覲於廟,則衮冕。凡甸,冠弁服。甸,田獵也。冠弁,委貌。其服緇布衣,亦積素以爲裳。司裘仲秋獻良裘,良,善也。仲秋鳥獸毛毨,因其良時而用之。仲秋所獻善裘者,爲八月誓獮田所用,故獻之。鄭司農云:「良裘王所服。」季秋獻功裘。功裘,人功微麤,謂狐青麛裘之屬也。
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絺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齋服有玄端素端。自公之衮冕,至卿大夫之玄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諸侯非二王後,其餘皆玄冕而祭於己。雜記曰:「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大夫爵弁自祭家廟,唯孤耳。其餘皆玄冠,與士同。玄冠自祭其廟者,其服朝服玄端。
秦制,水德,服尚袀玄。[四]袀音均。
後漢光武踐祚,始修郊祀。天子冕服,從歐陽氏說。[五]三公、九卿、特進侯、朝侯、侍祠侯,從夏侯氏說。祀天地明堂,皆冠旒冕,衣裳皆玄上纁下,一服而已。明帝永平中,議乘輿備文,日月十二章,刺繡文。東觀書曰:「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議春南北郊,[六]東平王蒼議曰:『高皇帝始受命創業,制長冠以入宗廟。光武受命中興,建明堂,立辟雍。陛下以聖明奉遵,以禮服龍衮,祭五帝。禮闕樂崩,久無祭天地冕服之制。接尊事神,絜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龍華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則天數;旂有龍章日月,以備其文。』」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九卿以下用華蟲七章,皆備五采,大佩,赤舄絇履,以承大祭。百官執事者,冠長冠,皆祗服。五嶽、四瀆、山川、宗廟、社稷諸沾秩祠,[七]皆袀玄服,絳緣領袖爲中衣,絳袴韈,示其赤心奉神也。其五郊迎氣,衣幘袴韈各如方色云。百官不執事者,各服長冠袀玄以從。大射禮於辟雍,公卿諸侯大夫行禮者,冠委貌,衣玄端素裳。鄭玄曰:「端者取其正也。」鄭衆曰:「衣襦裳者爲端。」執事者冠布弁,衣緇麻衣,皁領袖,下素裳。若冠通天冠,服衣深衣制,[八]有袍,隨五時色。梁劉昭曰:[九]「袍者,或曰周公抱成王宴居,故施袍。『孔子衣逢掖之衣。』逢掖其袖,合而逢大之,近今袍者也。今下至踐更小史,[一0]皆通制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爲朝服云。」
魏氏多因漢法,其所損益之制,無聞。按後漢志:「孝明皇帝永平二年,詔從歐陽、夏侯二家所說,制冕服。乘輿刺繡文,公卿以下織成文。」據晉志云:「魏明帝以公卿衮冕之飾,擬於至尊,多所減損,始制服刺繡,公卿織成。」未詳孰是。[一一]
晉因不改。大祭祀,衣皁上絳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日月星辰凡十二章。素帶廣四寸,朱裏,以朱緣裨飾其側。中衣以絳緣領袖。赤皮爲韍,絳袴韈,赤舄。未加元服則皁紗袍,絳緣中衣,絳袴韈,黑舄。[一二]又朝服,通天冠,絳紗袍,皁緣中衣。拜陵則黑介幘,單衣。雜服有青赤黃白黑五色紗袍。其武弁,素服單衣。[一三]公卿助祭郊廟,王公山龍以下九章,卿華蟲以下七章。其緇布冠,衣黑而裳素,中衣以皁緣領袖。袴褶之制,未詳所起,近代車駕親戎、中外戒嚴服之。無定色,冠黑帽,綴黑標,標以繒爲之,[一四]長四寸,廣一寸,腰有絡帶以代鞶革。中官紫標,外官絳標。又有纂嚴戎服而不綴標,行留文武悉同。
宋因之,制平天冕服,不易舊法。更名韍曰蔽膝。其未加元服、釋奠先聖、視朝、拜陵等服,及雜色紗裙、武冠素服,[一五]並沿舊不改。王公助祭郊廟,章服降殺亦如之。其冠委貌者,衣黑而裳素,中衣以皁緣領袖。[一六]玄冠、韋弁、絳韋戎衣,復依漢法。袴褶因晉不易,腰有絡帶以代鞶革。中官紫標,外官絳標。又有纂嚴戎服,而不綴標,行留文武悉同。其畋獵巡幸,則唯從官戎服,帶鞶革。文帝元嘉中,巡幸、蒐狩、救廟水火皆如之。
明帝泰始四年,詔曰:「車服之飾,象數是遵。故盛皇留範,列聖垂制。朕近改定,[一七]今修成六服,沿時變禮,所施之事,各有條敍,便可載之典章。朕以大冕純玉繅,玄衣黃裳,祀天宗明堂。又以法冕,玄衣絳裳,祀太廟,[一八]元正大會朝諸侯。又以飾冕,紫衣紅裳,小會宴饗,送諸侯,臨軒會王公。又以繡冕,朱衣裳,征伐、講武、校獵。又以紘冕,青衣裳,耕稼、饗國子。又以通天冠,朱紗袍,爲聽政之服。」
泰始六年正月,有司奏:「被敕皇太子正冬朝賀,合著衮冕九章不?」儀曹郎丘仲起議:「按周禮,公自衮冕以下。鄭注:『衮冕以至卿大夫之玄冕,皆其朝聘天子之服也。』伏尋古之上公,尚得服之,皇太子以倅副之尊,率土瞻仰,愚謂宜式遵盛典,服衮九章以朝賀。」詔可。
齊因制平天冠服,不易舊法,郊廟臨朝所服也。舊衮服用織成,建武中,明帝以織太重,乃采畫爲之,加金飾銀薄,時亦謂爲天衣。通天冠服,絳紗袍,皁緣中衣,乘輿臨朝所服,臣下皆同。拜陵則黑介幘,服無定色。舉哀臨喪,白帢單衣,[一九]亦謂之素服。王公助祭,平冕服,山龍以下九章,卿七章,皆畫皁絳繒爲之。袴褶相因不改。
梁因制平天冠服,衣畫而裳繡,十二章。素帶朱裏,以朱緣裨飾其側。更名赤皮韍爲韡。或云韡之名,其來已久。餘同舊法。又有通天冠服,絳紗袍,皁緣中衣,黑舄,是爲朝服,元正賀畢,還儲更衣,出所服也。其釋奠先聖,則皁紗袍,絳緣中衣,絳袴韈,黑舄。拜陵則箋布單衣。又有白帢單衣,以代古之疑縗。
天監三年,何佟之議:「公卿以下祭服,[二0]裏有中衣,即今中單也。後漢從夏侯氏說,祭服絳緣領袖爲中衣,[二一]絳袴韈,示其赤心奉神也。今中衣絳緣,足有所明,無俟於袴。既非聖法,謂不可施。」遂依議除之。
七年,周捨議:「按禮:『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鄭玄云,皇是畫鳳皇羽也。又按禮『如衮冕』,則衮是衣。有虞氏言皇,皇亦是衣,非冕。今衮服宜畫鳳皇,以示差降。」又王僧崇云:「尋冕服無鳳,應改爲翟。[二二]又裳有圓花,於禮無礙,是畫飾加葩蘤耳。[二三]蘤音於美反。藻米黼黻,並乖古制,今請改正,并去圓花。」帝曰:「古文日月星辰,[二四]此以一辰攝三物也。山龍華蟲,又以一山攝三物也。藻火粉米,又以一藻攝三物也。是爲九章。今衮服畫龍,則宜畫鳳。孔安國云『華者,花也』,則爲花非疑。若一向畫翟,差降之文,復將安寄?」帝又曰:「禮:『王祀昊天,服大裘而冕。』大裘不存,其於質敬,恐未有盡。」五經博士陸瑋等並云:「王祀昊天服大裘,明諸臣禮不得同。自魏以來,皆用衮服。今請依古,更制大裘。」詔可。瑋等又按:「鄭玄注司服云,『大裘,羔裘也』,既無所出,未爲可據。按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今宜以繒爲之,其制式如裘,其裳以纁,皆無文繡。」詔可。又制黑幘單衣,宴會服之。
九年,司馬筠等議云:「按玉藻:『諸侯玄冕以祭,裨冕以朝。』雜記又云:『大夫冕而祭於公,弁於祭而己。』今之尚書,上異公侯,下非卿士,止有朝衣,本無冕服。既從齋祭,不容同於在朝,宜依太常及博士諸齋官例,著皁衣,[二五]絳襈,中單,竹葉冠。」
陳因之。永定元年,武帝即位,徐陵白:[二六]「乘輿御服,皆採梁制。」帝曰:「今天下初定,務從節儉。應用繡、織成者,並可采畫。」至文帝天嘉初,悉改易之。其皇太子絳紗袍,皁緣白紗中衣,[二七]白帶,大小會、祠廟,朔望、五日還朝,皆朝服,常還上宮則朱服。[二八]若釋奠,玄朝服,[二九]絳緣中單,絳袴韈,玄舄。侍祀,衮衣九章,白紗絳緣中單,絳繒韡,赤舄,絳韈。皇太子舊有五時朝服,自梁天監之後則朱服。諸王朝服,朱衣,絳紗袍,皁緣中衣,素帶,黑舄。若加餘官,則服其加官之服。[三0]開國公侯伯子男,並朝服,紗朱衣。若助祭郊廟,皆衮,玄上纁下,山龍以下九章,備五采,大佩,赤舄,絇履。[三一]餘文官朝服。[三二]武賁中郎將、羽林監,絳紗縠單衣。[三三]州刺史絳朝服。直閣將軍、諸殿主帥,朱服,[三四]正直絳衫,從則裲襠衫。太子衞率、率更令丞,皁朝服。殿中將軍、員外將軍、州郡都尉司馬、中書通事舍人、[三五]太子通事等,並朱服。玄衣,赤幘,袴褶,太子二傅騎吏所服。[三六]武冠,絳褠,殿前威儀、武賁威儀、散給使、[三七]閤將、鼓吹士帥副、太子鹵簿戟吏所服。
後周設司服之官,掌皇帝十二服。祀昊天上帝,則蒼衣;五方上帝,各隨方色;朝日用青衣;祭皇地祇用黃衣;夕月用素衣;神州、社稷用玄衣;享先皇、加元服、納后、朝諸侯則象衣:[三八]十二章。享諸先帝、食三老五更、耕籍等,自龍以下,九章。祀星辰、視朔、[三九]大射、饗羣臣等,八章。羣祀、臨太學、入道法門、燕射、養庶老、適諸侯家,七章。其九章以下,衣重;衮、山、鷩,裳重黼黻:俱十有二等。通以升龍爲領褾。巡兵即戎,則䲔韋爲衣裳。田獵則皮弁,白布衣而素裳也。
諸公之服九章,服之章數,隨冕而降其一。其八章以下,衣重藻粉米,裳重黼黻,[四0]俱九等,皆以山爲領褾。諸侯服八章,而下俱八等,[四一]皆以華蟲爲領褾。諸伯服七章,而下俱七等,[四二]以火爲領褾。諸子服六章,俱六等,[四三]皆以宗彝爲領褾。諸男服五章,皆以藻爲領褾。三公之服有九,章有六,衣重藻與粉米,裳重黼黻。[四四]俱爲九等,皆以宗彝爲領褾。三孤之服有八,章有五,衣重藻與粉米,裳重黼黻,爲八等。公卿服有七,章有四,衣重粉米,裳重黼黻,爲七等。皆以粉米爲領褾。大夫之服有六,章有三,衣重粉米,裳重黼黻,爲六等。中大夫之服有五,章有三,衣重粉米,爲五等。下大夫服有四,章有三,衣重粉米,爲四等。士則祀弁、爵弁、玄冠服,皆玄衣;其裳,上士以玄,中士以黃,下士雜裳。謂前玄後黃。庶士玄冠服,其在官府史之屬,服緇衣裳。[四五]
隋文帝即位,將改後周制度,乃下詔曰:「宣尼制法,損益可知。朕受天命,赤雀來儀,五德相生,並宜火色。其郊丘廟社,可依衮冕之儀,朝會衣裳,宜盡用赤。昔丹烏木運,姬有大白之旂;黃星土德,曹乘黑首之馬。在祀與戎,其尚恒異。今之戎服,皆可尚黃,在外常所著者,通用雜色。祭祀之服,須合禮經,宜集通儒,更可詳議。」太子庶子、攝太常少卿裴政奏:[四六]「後周制冕,並非典故。[四七]今採東齊之法。」
乘輿衮冕,玄衣纁裳。[四八]衣,山、龍、華蟲、火、宗彝五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衣重宗彝,裳重黼黻,爲十二等。衣褾領織成升龍,白紗內單,黼領,青褾、襈、裾。革帶,玉鉤䚢;大帶,素帶朱裏,紕其外,上以朱,下以綠。韍隨裳色,山龍火三章。轆轤玉具劒,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采,玄黃赤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韈,赤舄,舄加金飾。祀圓丘、方澤、感帝、明堂、五郊、雩、䄍、封禪、朝日、夕月、宗廟、社稷、籍田、廟遣上將、征還飲至、元服、[四九]納后、正月受朝及臨軒拜王公,則服之。 通天冠服,絳紗袍,深衣制,[五0]白紗內單,皁領、褾、襈、裾,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其革帶、劒、佩、綬、舄,與上同。[五一]黑介幘,白紗單衣,烏皮履,拜陵則服之。 白紗帽,白練裙襦,烏皮履,視朝、聽訟及宴見賓客,皆服之。 白帢,白紗單衣,烏皮履,舉哀則服之。
皇太子衮服,玄衣纁裳。衣,山、龍、華蟲、火、宗彝五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織成爲之。白紗內單,黼領,青褾、襈、裾。革帶,金鉤䚢;大帶,素帶不朱裏,亦紕以朱綠。韍隨裳色,火、山二章。玉具劒,火珠鏢首。瑜玉雙佩,朱組。雙大綬,四綵,赤白縹紺,純朱質,長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廣九寸;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二玉環。朱韈,赤舄,以金飾。待從皇帝祭祀及謁廟、加元服、納妃,則服之。 遠遊冠服,絳紗袍,白紗內單,皁領、褾、襈、裾,白假帶,方心曲領,絳紗蔽膝,韈,舄。其革帶、劒、佩、綬,與上同。謁廟、還宮、元日朔日入朝、[五二]釋奠,則服之。 遠遊冠公服,絳紗單衣,革帶,金鉤䚢,假帶,方心。紛長六尺四寸,廣二寸四分,色同其綬。金縷鞶囊,韈,履。五日常朝,則服之。
衮冕服,九章,同皇太子。王、公、開國公初受冊,執贄,入朝,祭祀,親迎,則服之。三公助祭者亦服之。 鷩冕服,七章。衣,華蟲、火、宗彝三章;裳,藻、粉米、黼、黻四章。侯、伯初受冊,執贄,入朝,祭祀、親迎,則服之。 毳冕服,五章。衣,宗彝、藻、粉米三章;裳,黼、黻二章。子、男初受冊,執贄,入朝,祭祀,親迎,則服之。 絺冕服,三章。正三品以下,從五品以上,助祭則服之。自王公以下服章,皆繡爲之。祭服冕,皆簪導、青纊充耳。玄衣纁裳,白紗內單,黼領,絺冕以下,內單青領。青褾、襈、裾。革帶,鉤䚢,大帶,王、三公及公侯伯子男,素帶,不朱裏,皆紕其外,上以朱,下以綠。正三品以下,從五品以上,素帶,紕其垂,外以玄,內以黃。紐約皆用青組。朱韍,凡韍皆隨裳色。衮、鷩、毳,火、山二章;絺,山一章。劒,佩,綬,韈,赤舄。 爵弁服,從九品以上,助祭則服之。其制服,玄衣纁裳無章,白絹內單,青領、褾、襈、裾,革帶,大帶,練帶紕其垂,內外以緇。紐約用青組。爵韡,韈,赤履。 白帢,白紗單衣,烏皮履,上下通服之。 委貌冠,未冠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皆深衣,青領,烏皮履。國子太學四門生服之。 朝服,亦名具服。絳紗單衣,白紗內單,皁領、袖,皁襈,革帶,鉤䚢,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韈,舄,綬,劒,佩。從五品以上,陪祭、朝饗、拜表,凡大事則服之。六品以下,從七品以上,去劒、佩、綬,餘並同。 自餘公事,皆從公服。亦名從省服。絳紗單衣,革帶,鉤䚢,假帶,方心,韈,履,紛,鞶囊。從五品以上服之。 絳褠衣公服,褠衣即單衣不垂胡者也。袖狹,形直如褠內。餘同從省也。流外五品以下,九品以上服之。[五三]
左右衞、左右武衞、左右武候大將軍、領左右大將軍,並武弁,絳朝服,劒、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紫衫,大口袴褶。左右衞、左右武衞、左右武候將軍、領左右將軍、左右監門衞將軍、太子左右衞、左右宗衞、左右內等率、[五四]左右監門郎將及諸副率,並武弁,絳朝服,劒,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紫衫,大口袴。直閤將軍、直寢、直齋、太子直閤,武弁,絳朝服,劒,佩,綬;侍從則平巾幘,絳衫,大口袴褶。[五五]
大唐制,天子衣服,有大裘、衮冕、鷩冕、毳冕、繡冕、玄冕、通天冠、武弁、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帢,凡十二等。
貞觀四年制,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緋,六品、七品以上綠,八品、九品以上青。婦人從夫之色。仍通服黃。至五年七月敕,[五六]七品以上,服龜甲雙巨十花綾,其色綠。九品以上,服絲布及雜小綾,其色青。
顯慶元年,修禮官臣無忌、志寧、敬宗等言:「准武德初撰衣服令,乘輿祀天地,服大裘冕,無旒。臣勘前件令,是武德初撰,雖憑周禮,理極未安。謹按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以至。』『被衮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則天數也』。而此二禮,俱說周郊,衮與大裘,[五七]事乃有異。按月令:『孟冬,天子始裘。』明以禦寒,理非當暑。若啟蟄祈穀,冬至報天,行事服裘,義歸通允。至於季夏迎氣,[五八]龍見而雩,炎熾方盛,如何可服?謹尋歷代,唯服衮章,與郊特牲義旨相協。周遷輿服志云:『漢明帝永平二年,詔採周官、禮記,始制祀天地服,唯天子備十二章。』沈約宋書志云:『魏晉郊天,亦皆服衮。』宋、魏、周、齊、隋禮令,祭服悉同。斯則百王通典,炎涼無妨,復與禮經,事無乖舛。今請憲章故實,郊祭天地,皆服衮冕,其大裘請停,仍改禮令。又檢新禮,皇帝祭社稷繡冕,[五九]四旒,衣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無章。謹按令文,是四品五品之服,此三公亞獻,皆服衮衣,孤卿助祭,服毳及鷩,斯乃乘輿章數,同於大夫,君少臣多,殊爲不可。據周禮云:『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衮冕,享先公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絺冕,諸小祀則玄冕。』又云:『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之服,衮冕以下,皆如王之服。』所以三禮義宗,遂有二釋。一云公卿大夫助祭之日,所著之服,降王一等。又云悉與王同。求其折衷,俱未通允。但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天子以十二爲節,義在法天,豈有四旒三章,翻爲御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便是貴賤無分,君臣不別。如其降王一等,[六0]則王著玄冕之時,羣臣次服爵弁,既屈天子,又貶公卿。周禮此文,久不施用。是故漢魏以降,相承舊事,皆服衮冕。今新禮親祭日月,乃服五品之服,唯臨事施行,[六一]極不穩便。請遵歷代故實,諸祭並用衮冕。」制可之。
無忌等又奏曰:「皇帝爲諸臣及五服親舉哀,依禮著素服。[六二]今令乃云白帢,禮令乖舛,須歸一途。且白帢出自近代,事非稽古,雖著令文,不可行用。請改素服,以會禮文。」從之。
龍朔二年九月,孫茂道奏:「准舊令,八品九品著青。深青亂紫,非卑品所服。望請著碧,朝參之處,並依此服;非朝參處,聽兼服黃。」從之。前令九品以上,朝參及視事,聽服黃。以洛陽縣尉柳誕服黃夜行,爲部人所毆,高宗聞之,以章服錯亂,故此昭申明之,朝參行列一切不得著黃。[六三]
武太后延載元年五月,內出繡袍,以賜文武三品以上官。其袍文,仍各有烱誡。[六四]諸王則飾以盤龍及鹿,[六五]宰相飾以鳳池,尚書飾以對鴈,左右衞將軍飾以對麒麟,左右武威衞飾以對武,[六六]左右鷹揚衞飾以對鷹,左右千牛衞飾以對牛,左右豹韜衞飾以對豹,左右玉鈐衞飾以對鶻,[六七]左右監門衞飾以對獅子,左右金吾衞飾以對豸。又銘其襟背,各爲八字迴文,其詞曰「忠正貞直,[六八]崇慶榮職」。「文昌翊政,勳彰慶陟」。「懿沖順彰,義忠慎光」。
「廉正躬奉,謙感忠勇」。
神龍二年九月,敕停京六品以下著緋袴褶令,各依本品爲定。
開元四年二月制,軍將在陣,賞借緋紫,本是從戎麨胯之服,一得之後,遂別造長袍,遞相倣傚。又入蕃使,別敕借緋紫者,[六九]使迴合停。自今以後,衙內宜專定殿中侍御史糾察。
十一年六月,敕諸衞大將軍、中軍中郎、郎將袍文:千牛衞瑞牛文,左右衞瑞馬文,驍衞大蟲文,武衞鷹文,威衞豹文,領軍衞白澤文,金吾衞辟邪文,監門衞師子文。每正冬陳設,朝日著甲,會日著袍。
二十六年,肅宗爲皇太子,受冊,太常所撰儀注,有服絳紗袍之文。太子以爲與皇帝所稱同,上表辭不敢當,請有以易之。[七0]上令百官詳議。尚書左丞相裴耀卿、太子太師蕭嵩等奏曰:「謹按衣服令,皇太子具服,有遠遊冠,三梁,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七一]黑介幘,髮纓緌,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襈,白裙襦,方心曲領,絳紗蔽膝,革帶,劒,佩,綬等,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釋奠則服之。其絳紗袍,則是冠衣之內一物之數,與裙襦、劒、佩等無別。至於貴賤之差,尊卑之異,則冠爲首飾,名制有殊,并珠旒及裳采章之數,多少有別,自外不可事事差異。亦有上下通服,名制是同,禮重則具服,禮輕則從省。今以至敬之情,有所不敢,衣服不可減省,謂須更變名。望所撰儀注,不以絳紗袍爲稱,但稱爲具服,則尊卑有差,謙光成德。」議奏上,手敕改爲朱明服,下所司行用焉。
其三品以上服,准武德四年敕大科紬綾及羅,[七二]其色紫,飾用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紬綾及羅,其色朱,飾用金。六品以上,服絲布,雜小綾,交梭及雙紃,其色黃。六品、七品飾銀。八品、九品鍮石。流外庶人服紬、綾、絁、布,[七三]其色通用黃白,[七四]飾用銅鐵。
貞元七年十一月,令常參官復衣綾袍,金玉帶。至八年十月,賜文武常參官大綾袍。[七五]
校勘記[一] 裳二章 原脫「章」,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二] 裳制黻而已 「黻」原訛「繡」,據周禮司服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改。
[三] 其服十五升 「五」原訛「二」,據周禮司服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改。
[四] 服尚袀玄 原句上衍「郊社」,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五] 天子冕服從歐陽氏說 自此至「皆玄上纁下一服而已」,檢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三頁至三六六四頁,知此乃明帝永平之制。杜佑誤繫于光武名下。
[六] 公卿議春南北郊 原脫「春」,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三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七] 社稷諸沾秩祠 「沾」原訛「沽」,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三頁及諸本改。
[八] 服衣深衣制 前「衣」原脫,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九] 梁劉昭曰 下文自「袍者」至「爲朝服云」五十八字,係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六頁司馬彪正文,非劉昭注語。
[一0]今下至踐更小史 「踐」原訛「賤」,「更」原訛「吏」,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六六頁改。北宋本「吏」字不誤。
[一一]未詳孰是 原句上有「然」,據北宋本、傅校本刪。
[一二]未加元服則皁紗袍絳緣中衣絳袴韈黑舄 按:晉書輿服志七六六頁先言天子郊祀天地明堂宗廟、元會臨軒,頭戴黑介幘、通天冠平冕,身穿皁上絳下、衣畫而裳繡之章服,腰橫素帶,足登赤舄。嗣言天子未加元服者,若行此郊天宗廟大禮,則不得用黑介幘、通天冠平冕,而戴空頂介幘,至于兖服素帶赤舄之屬,固無以異。下又云「其釋奠先聖則皁紗袍,絳緣中衣,絳袴韈,黑舄」。此「其」通指天子,非單指未加元服之天子。杜佑未詳上下文意,而誤編寫如摘句。應訂正作「其釋奠先聖則皁紗袍,絳緣中衣,絳袴韈,黑舄」。
[一三]其武弁素服單衣 按:天子素服與武弁無涉。晉書輿服志七六六頁云:「其雜服,有青赤黃白緗黑色介幘,五色紗袍,五梁進賢冠、遠遊冠、平上幘武冠。其素服,白㡊單衣。」知平上幘武冠自屬天子雜服範圍。杜佑未詳上下文意,誤以「武弁」「素服」連文編寫如摘句。應訂正爲「其素服,白㡊單衣」。
[一四]綴黑標標以繒爲之 「黑」晉書輿服志七七二頁作「紫」。原脫一「標」,據晉書補。
[一五]武冠素服 核晉書輿服志七六六頁、宋書禮志五五0二頁可知「武冠」「素服」分屬上下爲讀,杜佑合而爲一,實誤。說詳第[一三]條校記。
[一六]中衣以皁緣領袖 原脫「緣」,據宋書禮志五五0三頁補。
[一七]朕近改定 「朕」改訛「服」,據宋書禮志五五二五頁改。
[一八]祀太廟 「祀」原作「祭」,據宋書禮志五五二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九]白帢單衣 「帢」原訛「袷」,據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一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下同。
[二0]公卿以下祭服 原脫「下」,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六頁補。
[二一]絳緣領袖爲中衣 原脫「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六頁補。
[二二]應改爲翟 「翟」隋書禮儀志六二一七頁作「雉」。下同。
[二三]是畫飾加葩蘤耳 「飾」隋書禮儀志六二一七頁作「師」,較勝。
[二四]古文日月星辰 原脫「文」,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七頁補。
[二五]著皁衣 「皁」原訛「白」,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改。
[二六]徐陵白 「白」原訛「曰」,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改。
[二七]皁緣白紗中衣 「緣」原訛「領」,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改。
[二八]常還上宮則朱服 「服」原訛「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二九]若釋奠玄朝服 「玄朝服」原訛脫作「及朝」,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改。
[三0]若加餘官則服其加官之服 兩「官」原均訛「冠」,並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九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三一]絇履 「履」隋書禮儀志六二二0頁作「屨」。
[三二]餘文官朝服 「官」原訛「武」,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三]武賁中郎將羽林監絳紗縠單衣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載:武賁中郎將、羽林監服爲朝服、武冠;其在陛牙及備鹵簿者,始著毼尾,絳紗單衣。通典未加分別。
[三四]朱服 「服」原訛「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五]中書通事舍人 原脫「書」,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補。
[三六]太子二傅騎吏所服 原脫「騎吏」,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三頁補。
[三七]武賁威儀 原脫「威儀」,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三頁補。
[三八]朝諸侯則象衣 原脫「象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四頁補。
[三九]視朔 「朔」原訛「朝」,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四頁改。
[四0]其八章以下衣重藻粉米裳重黼黻 按: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五頁載諸公之服,其三爲山冕服,八章,衣重宗彝。其四爲鷩冕服,七章,衣重火與宗彝。其五爲火冕服,六章,衣重宗彝及藻,裳重黻。其六爲毳冕服,五章,衣重藻粉米,裳重黼黻。杜佑誤以偏概全。
[四一]而下俱八等 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五頁謂「鷩冕以下俱八等」,杜佑編寫不確切。
[四二]而下俱七等 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六頁謂「火冕以下俱七等」,杜佑編寫不確切。
[四三]俱六等 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六頁謂「毳冕以下俱六等」,杜佑編寫不確切。
[四四]衣重藻與粉米裳重黼黻 按: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六頁載三公之服,其二爲火冕服,六章,衣重宗彝與藻,裳重黻。其三爲毳冕服,五章,衣重藻與粉米,裳重黼黻。其四爲藻冕服,四章,衣重藻與粉米,裳重黼黻。其五爲繡冕服,三章,衣重粉米,裳重黼黻。杜佑節寫爲一句,則與隋志不盡合。
[四五]庶士玄冠服其在官府史之屬服緇衣裳 「史」原訛「吏」,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七頁及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禮記王制鄭注云:「庶人在官,謂府史之屬。」按:庶士即庶人在官府史之屬,冠玄冠,服緇衣裳,隋志有明文。杜佑於此誤分爲二。
[四六]裴政 「政」原訛「正」,據隋書本傳一五四八頁改。
[四七]並非典故 「非」原作「無」,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四八]玄衣纁裳 此句上王吴本、殿本、局本有「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組爲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笄」二十字,係後人據隋書禮儀志七所增,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按:通典卷五七詳載冠冕制度,此卷則專記服章制度,此二十一字固杜佑有意不錄者。
[四九]元服 原「元」上有「加」,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五五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五0]通天冠服絳紗袍深衣制 原作「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玉簪導絳紗袍深衣制」,係後人據隋書禮儀志七擅增,非杜佑節寫舊貌,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改復原。
[五一]其革帶劒佩綬舄與上同 此句之下原尚有:「若未加元服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朔日受朝元會及冬會諸祭還則服之武弁金附蟬平巾幘餘服具服講武出征四時蒐狩大射禡類宜社賞祖罰社纂嚴則服之」七十字,亦後人據隋書禮儀志七所增,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按:杜氏悉捨置不錄,其失在於遺漏朝天冠服之服用場合。後人增補,其失在於越出服章範圍,違杜氏編例。
[五二]元日朔日入朝 「朝」原訛「廟」,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五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三]流外五品以下九品以上服之 原脫「以下九品」,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五八頁補。
[五四]左右內等率 「等率」原倒,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五九頁乙正。
[五五]大口袴褶 原脫「褶」,據隋書禮儀志七二六0頁補。
[五六]五年七月敕 「七」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二頁作「八」。
[五七]衮與大裘 「衮與」原倒,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八頁、唐會要卷三一乙正。
[五八]季夏迎氣 「季」原訛「秋」,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八頁、唐會要卷三一改。
[五九]皇帝祭社稷繡冕 「繡」原訛「黼」,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八頁改。
[六0]如其降王一等 「一」原訛「二」,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九頁、唐會要卷三一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一]唯臨事施行 原脫「唯」,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六二]依禮著素服 「依」原訛「以」,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九頁、唐會要卷三一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三]朝參行列一切不得著黃 「列」原訛「例」,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四]各有烱誡 「烱」原作「訓」,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六五]諸王則飾以盤龍及鹿 「龍」原訛「石」,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三頁、唐會要卷三二改。
[六六]左右武威衛飾以對武 原脫「威」,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三頁補。「對武」即「對虎」,唐人諱「虎」爲「武」。
[六七]左右玉鈐衛飾以對鶻 「鈐」原訛「鈴」,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三頁改。
[六八]忠正貞直 「正貞」,唐會要卷三二作「貞正」。
[六九]別敕借緋紫者 「別」原訛「則」,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七0]請有以易之 原脫「以」,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四一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七一]施珠翠 「珠」原訛「朱」,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四一頁、唐會要卷三一及北宋本、王吴本改。
[七二]大科 「科」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二頁同。唐會要卷三二作「料」。下同。
[七三]紬綾絁布 「絁」原訛「紽」,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二頁、唐會要卷三二改。
[七四]其色通用黃白 唐會要卷三二同。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二頁無「白」字。
[七五]賜文武常參官大綾袍 原脫「大」,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通典卷第六十二
禮二十二 沿革二十二 嘉禮七
后妃命婦首飾制度 后妃命婦服章制度
后妃命婦首飾制度周 漢 魏 晉 宋 齊 陳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周制,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爲副、編、次,追衡、笄,爲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追師,掌冠冕之官,故并主王后之首服。鄭玄謂:「副之言覆,所以覆首爲之飾,其遺象若今步搖矣,服之以從王祭祀。編,編列髮爲之,其遺象若今假紒矣,服之以桑也。次,次第髮長短爲之,所謂髲髢也,服之以見王。王后之燕居,亦纚笄總而已。追猶治也,詩云『追琢其璋』。王后之衡笄,皆以玉爲之,惟祭服有衡,垂於副之兩旁,當耳,其下以紞懸瑱。詩云『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髮如雲,不屑髢也。玉之瑱也』是也。笄,卷髮者。外內命婦衣鞠衣襢衣者服編,衣褖衣者服次。」追音堆。髢,徒計反。髲,皮寄反。襢,知善反。褖音彖。
漢制,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廟,蔮簪珥。珥,耳璫垂珠也。釋名云:「簪,達也,所以達冠於後也。一曰笄。笄,係也,所以拘冠使不墜也。」簪以瑇瑁爲擿,長一尺,端爲華勝,上爲鳳凰爵,以翡翠爲毛羽,下有白珠,垂黃金鑷。左右一橫簪之,以安蔮。諸簪珥皆同制,其擿有等級焉。皇后謁廟,假結,步搖,簪珥。步搖以黃金爲山題,貫白珠爲桂枝相繆,一爵九華,[一]熊、武、[二]赤羆、天鹿、[三]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詩所謂「副笄六珈」者。詩傳曰:「副者,后夫人之首飾,編髮爲之。笄,衡笄也。珈,笄飾之最盛者,所以別尊卑也。」鄭玄曰:「珈之言加也。副,既笄而加飾,如今步搖上飾,古制未聞。」其南山豐大特,按史記:「秦文公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徐廣注云:「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本,[四]有牛從木中出,[五]後見於豐水中。」諸爵獸皆以翡翠爲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華云。貴人助蠶制,大手結,墨瑇瑁,[六]又加簪珥。長公主加步搖,公主大手結,皆有簪珥。公、卿、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夫人,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爲簪珥。
魏制,貴人、夫人以下助蠶,皆大手髻,[七]七䥖音奠蔽髻,黑瑇瑁,又加簪珥。九嬪以下五䥖,世婦三䥖。諸王妃、長公主,大手髻,七䥖蔽髻。其長公主得有步搖,皆有簪珥。公特進列侯卿校代婦、中二千石以下夫人,[八]紺繒蔮,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爲簪珥。
晉依前代,皇后首飾:假髻,步搖,簪珥。步搖以黃金爲山題,貫白珠爲枝相繆,八爵九華,熊、武、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諸爵獸皆以翡翠爲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花。元康六年詔改。[九]
宋依漢制,太后入廟祭祀,首飾翦氂幗。皇后親蠶,首飾假髻,步搖,八雀九華,加以翡翠。復依晉法,皇后十二䥖,步搖,大手髻。公主、三夫人大手髻,[一0]七䥖蔽髻。公夫人,五䥖。代婦三䥖。其長公主得有步搖。公特進列侯夫人、二千石命婦年長者,紺繒幗。
齊因之。公主會見大手髻,不易舊法。
陳依前制,[一一]皇后謁廟,首飾假髻,步搖,簪珥。步搖以黃金爲山題,貫白珠,爲枝相繆,八爵九華,熊、虎、赤羆、天鹿、辟邪、南山豐大特六獸。諸爵獸皆以翡翠爲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華。[一二]開國公侯太夫人,[一三]大手髻,七䥖蔽髻。九嬪及公夫人,五䥖。世婦三䥖。其長公主得有步搖。公、特進、列侯、卿、校、中二千石夫人,紺繒幗,黃金龍首銜白珠,魚須擿,長一尺,爲簪珥。
後魏天興六年,詔有司始制冠冕,各依品秩,以示等差,然未能皆得舊法。
北齊依前制,皇后首飾假髻,步搖,十二䥖,八雀九華。內命婦以上,蔽髻,唯以䥖數花釵多少爲品秩。二品以上金玉飾,三品以下金飾。內命婦、左右昭儀、三夫人視一品,假髻,九䥖;三品五䥖蔽髻;四品三䥖;五品一䥖。又有宮人女官:第二品七䥖蔽髻,三品五䥖,四品三䥖,五品一䥖,六品、七品大手髻,[一四]八品、九品偏髾所交反髻。[一五]皇太子妃,假髻,步搖,九䥖。郡長君七䥖蔽髻。[一六]太子良娣視九嬪、女侍中,五䥖。內外命婦、宮人女官從蠶,則各依品次,還著蔽髻。
後周制,皇后首飾,花釵十有二樹。[一七]諸侯之夫人,亦皆以命數爲之節。三妃、三公夫人以下,又各依其命。一命再命者,又俱以三爲節。
隋因之。皇后首飾,花十二樹;皇太子妃、公主、王妃、三師三公及公夫人、一品命婦,並九樹;侯夫人、二品命婦,並八樹;伯夫人、三品命婦,並七樹;子夫人、代婦及皇太子昭訓、四品以上官命婦,並六樹;男夫人、五品命婦,並五樹;女御及皇太子良娣,三樹。自皇后以下,小花並如大花之形。[一八]
大唐武德中制令,皇后褘衣,首飾花釵十二樹,[一九]餘各有差。開元中,又定品命。其制度,並見開元禮序例。
后妃命婦服章制度周 漢 魏 晉 宋 齊 陳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周制,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翟,闕翟,鞠衣,展衣,褖衣。素沙。王后之服,刻繒爲之形而采畫之,綴於衣以爲文章。褘衣,畫翬者。揄翬,畫搖者。闕翟,刻而不畫。此三者皆祭服。從王祭先王則服褘衣,祭先公則服揄翟,祭羣小祀則服闕翟。今世有圭衣者,蓋三翟之遺俗。鞠衣,黃桑服也,色如麴塵,象桑葉始生。
月令:「三月,薦鞠衣於先帝」,[二0]告桑事。展當爲襢。襢衣,以禮見王及賓客之服,其色白。[二一]褖衣,御於王之服,亦以燕居,其色黑。[二二]六服備於此矣。以下推次其色,則闕翟赤,揄翟青,褘衣玄。此鄭玄據五行相生爲說也。[二三]婦人尚專一,[二四]德無所兼,連衣裳不異其色。素沙者,今之白縳也。六服皆袍制,以白縳爲裏,使之張顯。今世有沙縠者,名出於此。其翟多少,各依命數。揄音搖。縳音絹。辨內外命婦之服:鞠衣,展衣,褖衣。素沙。內命婦之服:鞠衣,九嬪也;展衣,世婦也;褖衣,女御也。外命婦者,其夫孤也,則服鞠衣;其夫卿大夫也,則服展衣;其夫士也,則服褖衣。三夫人及公之妻,其闕翟以下乎?侯伯之夫人揄翟,子男之夫人亦闕翟,唯二王後褘衣也。
漢制,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入廟服,紺上皁下;蠶服,青上縹下:皆深衣制,徐廣曰:「即單衣也。」縹音疋繞反。隱領袖緣。貴人助蠶服,純縹上下。長公主見會。自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各如其綬色;[二五]黃金辟邪首爲帶鐍,飾以白珠。公卿列侯、中二千石夫人入廟佐祭者,服皁絹上下;助蠶者,縹絹上下。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蠶衣爲朝服。公主、貴人、妃以上,嫁娶得服錦綺羅縠繒,采十二色,重緣袍。特進列侯以上錦繒,采十二色。六百石以上重練,采九色,禁丹紫紺。三百石以上五采,青絳黃紅綠。二百石以上四采,青黃紅綠。賈人,緗縹而已。緗,赤黃色。
魏之服制,不依古法,多以文繡。
晉依前漢制,皇后謁廟,服皁上皁下;[二六]蠶,青上縹下。隱領袖緣。元康六年,詔以純青服。貴人、夫人、貴嬪,是爲三夫人,皆金章紫綬。九嬪銀印青綬,佩采瓄音獨玉。助蠶之服,純縹爲上下。皇太子妃,金璽龜鈕,纁朱綬,佩瑜玉。諸王太妃、妃、諸長公主、公主、封君,[二七]金印紫綬,佩山玄玉。自公主、封君以上,[二八]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各如其綬色,金辟邪首爲帶玦。郡縣公侯太夫人、夫人,[二九]銀印青綬,水蒼玉。公特進列卿代婦、中二千石夫人入廟助祭者,皁絹上下;助蠶者,縹絹上下。[三0]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蠶衣爲朝服。
宋制,太后、皇后入廟,服袿䙱上圭,下屬。大衣,謂之褘衣。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三一]各如綬色。公特進列侯夫人、卿校代婦、二千石命婦年長者,入廟佐祭,皁絹上下;助蠶則青絹上下。自皇后至二千石命婦,皆以蠶衣爲朝服。按漢劉向曰:「古者天子至於士,王后至於命婦,必佩玉,尊卑各有其制。」王后至命婦所佩玉,古制不存,今與外同制。
齊因之。袿䙱用繡爲衣裳,黃綬。[三二]貴嬪、夫人、貴人、王太妃、長公主、封君,皆紫綬。六宮、郡公、侯夫人,青綬。
陳依前制,皇后謁廟,袿䙱大衣,皁上皁下,親蠶則青上縹下,隱領袖緣。貴妃、嬪,[三三]金章龜鈕,紫授,佩于闐玉,獸頭鞶。九嬪,金章龜鈕,青綬,獸頭鞶,佩采瓄玉。婕妤以下,銀印珪鈕,艾綬,獸頭鞶。美人等,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
皇太子妃,金璽龜鈕,[三四]纁朱綬,佩瑜玉。良娣,銀印珪鈕,佩采瓄玉,青綬,獸爪鞶。寶林,佩水蒼玉,餘同。開國公侯太夫人,[三五]獸頭鞶,餘同。長公主、公主、封君,金印龜鈕,紫綬,佩山玄玉,獸頭鞶。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各以其綬色,金辟邪首爲帶玦。自二千石以上至皇后,皆以蠶衣爲朝服。
北齊皇后助祭、朝會以褘衣、祠郊禖以揄翟,小宴以闕翟,親蠶以鞠衣,禮見皇帝以展衣,宴居以褖衣。六服俱有蔽膝、織成緄帶。
內外命婦從二品以上,[三六]金章,紫綬,服揄翟,雙佩山玄玉。九嬪視三品,銀章,青綬,鞠衣,佩水蒼玉。世婦視四品,銀印,青綬,展衣。八十一御女視五品,銅印,墨綬,[三七]褖衣。
又有宮人女官服:二品闕翟;[三八]三品鞠衣;四品展衣;五品、六品褖衣;七品、八品、九品,俱青紗公服。
皇太子妃,璽綬佩同皇太子,[三九]服揄翟,從蠶則青紗公服。[四0]郡長公主、公主、王國太妃、妃,[四一]纁朱綬,章服佩同內命婦一品。郡長君,玄朱綬,闕翟,章佩與公主同。郡君、縣主,[四二]佩水蒼玉,餘與郡長君同。太子良娣視九嬪服。[四三]縣主青朱綬,餘與良娣同。女侍中,假金印紫綬,服鞠衣,佩水蒼玉。縣君銀章,青朱綬,除與女侍中同。太子孺子同世婦。
太子家人子同御女。[四四]鄉主、鄉君,素朱綬,佩水蒼玉,餘與御女同。
外命婦皆如其夫;若夫假章印綬佩,妻則不假。一品、二品服闕翟,三品服鞠衣,四品展衣,五品褖衣。
內外命婦、宮人從蠶,則各依品次,皆服青紗公服。其外命婦,綬帶鞶囊,皆准其夫公服之例。百官之母詔加太夫人者,朝服公服,各與其命婦服同。
後周制,皇后之服,十有二等。其翟衣六:從皇帝祀郊禖,享先皇,[四五]朝皇太后,則服翬衣;祭陰社,朝命婦,則服揄衣;祭羣小祀,受獻繭,則服鷩衣;採桑則服鳪衣;黃色。音卜。從皇帝見賓客,聽女教,則服鵫衣;白色。音罩。食命婦,歸寧,則服𥏊衣。玄色。音秩。俱十有二等,以翬翟爲領褾,各十有二。臨婦學及法道門,燕命婦,有時見命婦,則蒼衣;春齊及祭還,則青衣;夏齊及祭還,則朱衣;採桑齊及採桑還,則黃衣;秋齊及祭還,則素衣;冬齊及祭還,則玄衣。自青衣而下,其領褾以相生之色。[四六]
諸公夫人九服,其翟衣翟皆九等,俱以揄翟爲領褾,各九。自揄衣以下,鷩、鳪、鵫、𥏊、朱、黃、素、玄等衣九也。[四七]自朱衣而下,其領褾亦用相生之色。 諸侯夫人,自鷩衣而下八;其翟衣翟皆八等,俱以鷩翟爲領褾;無揄衣。 諸伯夫人,自鳪衣而下七;其翟衣翟皆七等,俱以鳪翟爲領褾;又無鷩衣。[四八] 諸子夫人,自鵫衣而下六;其翟衣翟皆六等,[四九]俱以鵫翟爲領褾;又無鳪衣。 諸男夫人,自鴩衣而下五;其翟衣翟皆五等,俱以鴩翟爲領褾;又無鵫衣。
三妃、三公夫人之服九:鳪衣,鵫衣,鴩衣,青衣,朱衣,黃衣,素衣,玄衣,綃衣。[五0]其翟亦九等,以鳪翟爲領褾,各九。 三㚤、[五一]三孤之內子,自鵫衣而下八。翟皆八等,以鵫翟爲領褾,各八。 六嬪、[五二]六卿之內子,自鴩衣而下七。翟皆七等,以鴩翟爲領褾,各七。上媛、上大夫之孺人,自青衣而下六。 中媛、中大夫之孺人,自朱衣而下五。 下媛、下大夫之孺人,[五三]自黃衣而下四。 御婉、士之婦,自素衣而下三。 中宮六尚,緅子侯反衣。諸命秩之服曰公服,其餘常服曰私衣。[五四]
隋制,皇后褘衣、鞠衣、青衣、朱衣四等。 褘衣,深青質,織成領袖,文以翬翟,五采重行,十二等。素沙內單,黼領,羅縠褾、襈,色皆以朱。蔽膝隨裳色,以緅爲緣,用翟三章。大帶隨衣裳,飾以朱綠之錦,青緣。革帶,青襪、舄,舄以金飾。白玉佩,玄組、綬,章采尺寸同於乘輿。祭及朝會大事服之。 鞠衣,黃羅爲質,織成領袖。蔽膝,革帶及舄,隨衣色。餘准褘衣,親蠶服也。 青服,[五五]去花、大帶及佩綬,金飾履,禮見天子則服之。 朱服,如青服。 有金璽,盤螭鈕,[五六]文曰「皇后之璽」。冬正大朝,則并璜琮,各以笥貯,進於座隅。皇太后同於后服,而貴人以下並亦給印。
三妃,服揄翟,金章龜鈕,文從其職。紫綬,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五七]佩于闐玉。 九嬪,服闕翟,金章龜鈕,[五八]文從其職。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五九]佩采瓄玉。 婕妤,銀縷織成獸頭鞶囊,[六0]他如嬪服。 美人、才人,鞠衣,銀印珪鈕,獸爪鞶囊,佩水蒼玉。餘同。[六一]寶林,服展衣,艾綬。鞶囊、佩玉,同婕妤。 承衣刀人、采女,皆褖衣,無印綬。
皇太子妃,服揄翟衣,九章。金璽龜鈕。素紗內單,黼領,羅褾、襈,[六二]色皆用朱,[六三]蔽膝二章。大帶,同褘衣,青綠革帶,朱襪,青舄,舄加金飾。佩瑜玉,纁朱綬,獸頭鞶囊。凡大禮見皆服之。唯侍親桑,則用鞠衣,佩綬與揄衣同。 良娣,鞠衣,銀印,青綬,獸爪鞶囊。餘同世婦。 寶林、八子,展衣,銅印,佩水蒼玉,艾綬。
諸侯王太妃、妃、長公主、公主、[六四]三公夫人、一品命婦,揄翟,繡爲九章。佩山玄玉,獸頭鞶囊,綬同夫色。 公夫人、縣主、二品命婦,亦揄翟,繡八章。從親桑,同鞠衣。自此以下,佩皆水蒼玉。 侯伯夫人、三品命婦,亦服揄翟,繡爲七章。 子夫人、四品命婦,服闕翟,刻赤繒爲翟,綴衣上,爲六章。 男夫人、五品命婦,闕翟,五章。若從親蠶,皆同鞠衣。
大唐制,武德令,[六五]皇后服有褘衣、鞠衣、鈿釵禮衣三等。皇太子妃揄翟鞠衣。[六六]自皇后至內外命婦衣服制度,並具開元禮序例。
校勘記[一] 一爵九華 「一」原作「八」,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改。
[二] 熊武 「武」原作「虎」,據北宋本回改。下同。按:通典諱「虎」爲「武」。
[三] 天鹿 「鹿」原作「祿」,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下同。
[四] 上生樹本 「本」原訛「木」,據史記秦本紀徐廣注一八0頁及諸本改。
[五] 有牛從木中出 「木」原訛「水」,據史記秦本紀徐廣注一八0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六] 墨瑇瑁 「墨」原作「黑」,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七頁及北宋本改。
[七] 大手髻 「手」原訛「首」,據北宋本、傅校本改。下同。
[八] 公特進列侯卿校代婦中二千石以下夫人 原「中二千石」在「代婦」上,據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移正。「代」原作「世」,據北宋本、傅校本改。下同。
[九] 元康六年詔改 按:前既云「晉依前代」,所載復與漢魏之制不異,此又云「元康六年詔改」,不知所云。查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元康六年詔改者,謂魏以來皇后蠶服皆以文繡,非古義,今改純服青。原與首飾無關。此係編寫之駁文,定稿時未予刪削者。
[一0]公主三夫人大手髻 原「公主」下衍「會見」,「手髻」上脫「大」,據宋書禮志五五0五頁刪補。
[一一]陳依前制 「依」原作「因」,據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改。
[一二]諸爵獸皆以翡翠爲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華 原脫「毛羽金題白珠璫繞以翡翠爲」十二字,隋書禮儀志六同。標點本隋書二三七頁據續漢志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七頁補。今從補。
[一三]開國公侯太夫人 原「太夫人」下衍「夫人」,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七頁刪。
[一四]六品七品大手髻 原脫「六品」,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一五]八品九品偏髾髻 原脫「九品」,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一六]郡長君七䥖蔽髻 「君」原訛「公主」,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改。
[一七]花釵十有二樹 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九頁無「釵」字。
[一八]小花並如大花之形 「形」隋書禮儀志六二六0頁作「數」。
[一九]首飾花釵十二樹 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五頁無「釵」字。
[二0]薦鞠衣於先帝 「先」原作「上」,據禮記月令改。
[二一]展當爲襢襢衣以禮見王及賓客之服其色白 原作「展衣以禮見王及賓客之服字當爲襢襢之爲言亶亶誠也」。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補。
[二二]其色黑 原作「男子之褖衣黑則是亦黑也」,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改。
[二三]以下推次其色則闕翟赤揄翟青褘衣玄此鄭玄據五行相生爲說也 原作「揄搖展襢聲相近緣字之誤也此鄭玄以五行相生爲說也以下推次其色則闕翟赤揄翟青褘衣玄」,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乙。
[二四]婦人尚專一 「尚專」原倒,據周禮內司服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乙。
[二五]長公主見會自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各如其綬色 按: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七頁作:「長公主見會衣服,加步搖,公主大手結,皆有簪珥,衣服同制。自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各如其綬色。」通典截取「長公主見會」五字冠於前,既不成語,亦與本題「后妃命婦服章制度」無關。顯係編寫失誤。
[二六]服皁上皁下 原前「皁」訛「紺」,據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二七]諸王太妃妃諸長公主公主封君 原上脫一「妃」,下脫「公主封君」,據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補。
[二八]自公主封君以上 原脫「封君」,據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補。
[二九]郡縣公侯太夫人夫人 原脫「太夫人」,據晉書輿服志七七四頁補。
[三0]縹絹上下 「縹」原訛「緇」,據晉書輿服志七七五頁改。
[三一]公主封君以上皆帶綬以采組爲緄帶 原「公主」下衍「會見」,「采」下脫「組」,據宋書禮志五五0五頁刪補。
[三二]黃綬 按: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三頁謂皇后之綬「與乘輿同赤」,而前三四二頁又云「乘輿黃赤綬」。
[三三]貴妃嬪 原脫「嬪」,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補。
[三四]金璽龜紐 「龜」原訛「珪」,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七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三五]開國公侯太夫人 原脫「太」,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七頁補。
[三六]內外命婦從二品以上 原「婦」下衍「以上」,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刪。
[三七]墨綬 「墨」原作「黑」,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及北宋本改。
[三八]二品闕翟 原脫「二品」,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三九]璽綬佩同皇太子 原脫「佩」,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四0]從蠶則青紗公服 原「青」下衍「綬」,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刪。
[四一]王國太妃妃 原脫一「妃」,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四二]縣主 原「主」上衍「公」,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刪。
[四三]太子良娣視九嬪服 原脫「視」,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三頁補。
[四四]太子家人子同御女 原脫下「子」,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四頁補。
[四五]享先皇 「享」原訛「亨」,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七頁及諸本改。
[四六]其領褾以相生之色 「領褾」原倒,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乙。
[四七]素玄等衣九也 原脫「衣」,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四八]又無鷩衣 原脫「又」,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四九]其翟衣翟皆六等 原脫「皆六等」,據王吴本補。
[五0]綃衣 「綃」原訛「絹」,據北宋本改。按: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作「髾」。「綃」「髾」同。
[五一]三㚤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補。
[五二]六嬪 「六」原訛「九」,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改。
[五三]自朱衣而下五下媛下大夫之孺人 此十四字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八頁至二四九頁補。
[五四]私衣 「衣」原作「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九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五五]青服 「服」原作「衣」,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六頁改。
[五六]盤螭鈕 「盤」原訛「鞶」,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六頁改。
[五七]紫綬金縷織成獸頭鞶囊 原「織成」誤在「紫綬」上,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移正。
[五八]金章龜鈕 原脫「章」,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補。
[五九]金縷織成獸頭鞶囊 原脫「獸頭鞶囊」,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補。按:「金縷織成獸頭鞶囊」係主從結構,「獸頭鞶囊」不能省。
[六0]銀縷織成獸頭鞶囊 原脫「獸頭鞶囊」,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補。
[六一]餘同 前述三妃等服品與佩物共五項:衣、印、綬、囊、玉是也。此美人、才人已言衣、印、囊、玉,未言者惟綬。餘同者當謂綬同也。然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美人、才人青綬,而三妃、九嬪、婕妤俱紫綬,是餘本不同。此云餘同,誤。
[六二]羅褾襈 原脫「褾」,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補。
[六三]色皆用朱 「用」原訛「同」,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七頁改。
[六四]公主 而脫,據隋書禮儀志七二七八頁補。
[六五]大唐制武德令 原作「大唐武德制」,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改。
[六六]皇太子妃揄翟鞠衣 「皇」原訛「王」,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五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按:據唐志所載武德令,皇太子妃服亦有揄翟、鞠衣、鈿釵禮衣三等。通典舉二遺一。
通典卷第六十三
禮二十三 沿革二十三 嘉禮八
天子諸侯玉佩劒綬璽印周 秦 漢 後漢 晉 齊 梁 陳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周制,天子佩白玉而玄組綬,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大夫佩水蒼玉而緇組綬,世子佩瑜玉而綦組綬,士佩瓀玫而縕組綬。古者君子必佩玉。有山玄、水蒼者,視之文色所似也。綬者所以貫佩玉,相承受。綦,文雜色也。縕,赤黃色。王鎮圭,長尺有二寸,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爲瑑飾。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或謂之珽。終葵,椎也。爲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杼,殺也。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公執桓圭,九寸;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皆七寸,繅皆三采三就;子執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三采,朱白蒼。[一]二采,朱綠也。公,二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信當爲身。身圭、躬圭,蓋皆象以人形爲瑑飾,文有麤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穀所以養人,蒲爲席,所以安人,蓋以穀蒲爲瑑飾。諸侯朝天子所執,諸侯相見亦如之。凡玉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龍當爲厖。厖謂雜色。[二]瓚讀爲𩜾●之●。[三]龍、瓚、將,皆雜名也。卑者下尊,以輕重爲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音贊。自五霸迭興,戰兵不息,珮非戰器,韍非兵旗,於是解去綬珮,留其係璲,以爲章表,韍珮遂廢。又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爲印,龍虎鈕,唯所好也。
秦以印稱璽,以玉,不通臣下,用制乘輿六璽: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又始皇得藍田白玉爲璽,螭虎鈕,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韍珮既廢,乃以采組連結於璲,光明章表,[四]轉相結受,故謂之綬。秦漢以降,逮於周隋,既多無注解,或傳寫訛舛,有義理難明,雖研覈莫辨。今但約其本史,聊存一代之制,他皆類此。覽之者,幸詳察焉。
漢高帝入關,得秦始皇白玉璽,佩之,曰傳國璽,與斬蛇劒俱爲乘輿之寶。韍承秦制,用而弗改,加之以雙印、佩刀。
後漢孝明帝乃爲大佩,衝牙雙瑀璜,皆以白玉。詩云:「雜佩以贈之。」毛萇曰:「珩、璜、琚、瑀,衝牙之類。」月令章句曰:「佩上有雙衡,[五]下有雙璜,琚瑀以雜之,衝牙蠙珠以納其間。」玉藻云:「右徵角,左宮羽,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纂要曰:「琚瑀所以納間,在玉之間,今白珠也。」乘輿落以白珠,公卿諸侯以采絲,其玉視冕旒,[六]爲祭服云。
佩刀,乘輿黃金通身貂錯,半鮫魚麟,金漆錯,雌黃室,五色罽隱室華。諸侯王黃金錯,環挾半鮫,黑室。公卿百官皆淳黑,不半鮫。小黃門雌黃室,中黃門朱室,童子皆虎爪文,虎賁黃室虎文,其將白虎文,皆以白珠鮫爲𨭚口之飾。通俗文曰:「刀鋒曰𨭚。」匹燒反。乘輿者,加翡翠山,紆嬰其側。左傳曰:「藻繂鞞鞛。」[七]注云:「鞞,佩刀鞘上飾。鞛,下飾也。」鄭玄詩箋曰:「既爵命賞賜,而加賜容刀有飾,顯其能制斷也。」春秋繁露曰:「劒之在左,青龍之象也。刀之在右,白虎之象也。韍之在前,朱雀之象也。冠之在首,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梁劉昭曰:「自天子至於庶人,[八]咸皆帶劒。劒之與刀,形制不同,名稱各異,故蕭何劒履上殿,不稱爲刀,而漢志言不及劒,如爲未備。」[九]
佩雙印,長寸二分,方六分。乘輿、諸侯王公列侯以白玉,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皆以黑犀,[一0]三百石以至私學弟子皆以象牙。上合絲,乘輿以縢貫白珠,赤罽蕤,諸侯王以下絝口故反赤絲蕤,縢絝各如其印質。刻書文曰:「正月剛卯既決,靈殳四方,赤青白黃,[一一]四色是當。」凡六十六字。
乘輿黃赤綬,四采,黃赤縹紺,[一二]淳黃圭,長二丈九尺九寸,五百首。凡綬,先合單紡爲一系,[一三]四系爲一扶,五扶爲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純爲一圭。首多者系細,首少者系麤。漢官儀曰:「璽皆白玉螭虎鈕,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凡封之璽,賜諸侯王書。[一四]信璽,發兵徵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及事天地鬼神。璽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裏,兩端無縫,尺一板中約署。皇帝帶綬,黃地六采,不佩璽。璽以金銀縢組,[一五]侍中組負以從。秦以前民皆佩綬,金、玉、銀、銅、犀、象爲方寸璽,各從所好。奉璽書使者乘馳傳。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千里爲程。」諸侯王赤綬,徐廣曰:「太子及諸王金印,龜鈕,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淳赤圭,長二丈一尺,[一六]三百首。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其綬皆與乘輿同。長公主、天子貴人與諸侯王同綬者,加特也。諸國貴人、相國皆綠綬,三采,綠紫紺,淳綠圭,長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前漢書曰:「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高帝相國綠綬。」徐廣曰:「金印綠綟綬。」綟音戾,草名也。以染似綠,又曰似紫。紫綬名緺綬,[一七]緺音瓜,其色青紫。公加殊禮,皆服之。公、侯、將軍紫綬,二采,紫白,淳紫圭,長丈七尺,百八十首。前漢書曰:「太尉,金印紫綬。御史大夫位上卿,銀印青綬,成帝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將軍亦金印。」漢官儀曰:「馬防爲車騎將軍,銀印青綬,在卿上,絕席。和帝以竇憲爲車騎將軍,始加金紫,次司空。」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綬,三采,青白紅,淳青圭,長丈七尺,百二十首。一號青緺綬。自青綬以上,縌音逆皆長三尺二寸,與綬同采而首半之。縌者,古佩璲也。佩綬相迎受,[一八]故曰縌。紫綬以上,縌綬之間得施玉環鐍云。通俗文曰:「缺環曰鐍。」漢舊儀曰「其斷獄者印爲章」也。千石、六百石黑綬,三采,青赤紺,淳青圭,長丈六尺,八十首。四百石、三百石長同。漢官曰:[一九]「尚書僕射,銅印青綬。」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黃綬,一采,淳黃圭,[二0]長丈五尺,六十首。自黑綬以下,縌綬皆長三尺,與綬同采而首半之。百石青紺綬,[二一]一采,宛轉繆織圭,[二二]長丈二尺。丁孚漢儀:「乘輿綬,黃地冒白羽,青絳綠五采,四百首,長二丈三尺。諸王綬四采,絳地冒白羽,青黃去綠,二百六十首,長二丈一尺。公主綬如王。侯,絳地,紺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二千石綬,羽青地,桃華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黑綬,羽青地,絳二采,八十首,長丈七尺。黃綬,一采,八十首,長丈七尺。以爲常式。民織綬不如式,沒入官,犯者爲不敬。二千石綬以上,禁民無得織以粉組。」吴孫權以無工刻玉璽,用金爲璽,孫皓造金璽六枚是也。又有麟鳳龜龍璽,駝馬鴨頭雜印。
晉制,盛服則雜寶爲佩,金銀校飾綬,黃赤縹紺四采。太子、諸王纁朱綬,赤黃縹紺。[二三]相國綠綟綬,綟與盭同。三采,綠紫紺。郡公玄朱,[二四]侯伯青朱,子男素朱,皆三采。公嗣子紫,侯嗣子青,鄉、亭、關內侯紫綬,皆二采。[二五]郡國太守、內史青;尚書令僕射、中書監令、祕書監皆黑;丞皆黃,諸府丞亦然。其佩刀者,以木代真刀也。
宋皇太子,金璽龜鈕,朱綬,[二六]四采,赤黃縹紺,佩瑜玉。諸王,金璽龜鈕,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佩山玄玉。郡公,金章,玄朱綬,佩山玄玉。太宰、太傅、太保、丞相、司徒、司空,金章,紫綬,佩山玄玉。相國則綠綟綬,三采,綠紫紺。大司馬、大將軍、太尉、凡將軍位從公者,金章,紫綬,佩山玄玉。郡侯,[二七]金章,青朱綬,佩水蒼玉。驃騎、車騎、衞將軍、[二八]凡諸將軍加大者,征、鎮、安、平、中軍、鎮軍、撫軍、前、左、右、後、征虜、冠軍、輔國、龍驤將軍,並金章,紫綬,佩水蒼玉。諸王嗣子,金印,紫綬,佩山玄玉。郡公侯嗣子,銀印,青綬,佩水蒼玉。侍中、散騎常侍及中常侍,給五時朝服,武冠;[二九]貂蟬,侍中左,常侍右,[三0]皆佩水蒼玉。尚書令、僕射,銅印,墨綬,佩水蒼玉。中書監令、祕書監,銅印,墨綬,佩水蒼玉。光祿大夫、卿、尹、太子保傅、大長秋、太子詹事、司隸校尉、武尉、左右衞、中堅、中壘、驍騎、遊擊、前軍、左軍、[三一]右軍、後軍、寧朔、建威、振威、奮威、揚威、廣威、建武、振武、奮武、揚武、廣武、左積弩、右積弩、強弩諸將軍、監軍,銀章,青綬,佩水蒼玉。領軍、護軍、城門五營校尉、東南西北中郎將,[三二]銀印,青綬,佩水蒼玉。縣、鄉、亭侯,金印,紫綬。鷹揚、折衝、輕車、揚烈、威遠、寧遠、武威、[三三]材官、伏波、淩江諸將軍,銀章,青綬。奮武護軍,安夷撫軍、護軍,軍州郡國都尉,[三四]奉車、駙馬、騎都尉,諸護軍將兵助郡都尉,水衡、典虞、牧官、典牧都尉,度支中郎將、校尉、都尉、司鹽都尉、材官校尉、[三五]王國中尉、宜禾伊吾都尉、監淮南津都尉,銀印,青綬。州刺史,[三六]銅印,墨綬。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銅印,墨綬,[三七]佩水蒼玉。謁者僕射,銅印,墨綬,佩水蒼玉。諸軍司馬,銀章,青綬。冗從僕射、太子衞率、武賁中郎將、羽林監,銅印,墨綬;其在陛列具備鹵簿,毼尾,絳紗縠單衣。[三八]北軍中候、殿中監,銅印,墨綬。護匈奴中郎將、[三九]護羌戎夷蠻越烏丸西域戊己校尉,[四0]銅印,青綬。郡國太守、相、內史,銀章,青綬;[四一]江左止單衣幘,其加中二千石者,依卿、尹。牙門將,銀章,青綬。騎都督、守,[四二]銀印,青綬。尚書左右丞、祕書丞,銅印,黃綬。尚書郎、祕書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侍御史。[四三]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四四]諸博士,水蒼玉。公府長史,諸卿尹丞,諸縣署令秩千石者,諸軍長史,諸卿尹丞,獄丞,[四五]太子保傅詹事丞,郡國太守相內史丞、長史,[四六]諸縣署令長相,關谷長,王公侯諸署令、長、司理、持書,公主家僕,公車司馬,太史、太醫、太官、御府、內省令,太子諸署令、僕、門大夫、陵令,太子率更、家令、僕,黃門諸署令、僕、長,黃門冗從僕射監,[四七]太子寺人監,公府司馬,諸軍城門五營校尉司馬,護匈奴中郎將護羌戎夷蠻越烏丸戊已校尉長史、司馬,廷尉正、監、平,並銅印墨綬。[四八]王郡公侯郎中令、大農,[四九]銅印青綬。北軍中候丞,銅印黃綬。太子常從武賁督、千人督、校督、司馬武賁督,銅印墨綬。殿中將軍,銀章青綬。[五0]宋末不復給章綬。[五一]水衡、典虞、牧官、典牧、材官、州郡國都尉司馬,[五二]銅印墨綬。殿中中郎將校尉、都尉,黃門中郎將校尉、都尉,[五三]殿中太醫校尉、都尉,關外侯,並銀印青綬。左右都候、閶闔司馬、城門候、[五四]王郡公侯中尉,銅印墨綬。部曲督護、司馬史、[五五]部曲將,銅印;司馬史,假墨綬。太醫校尉、都尉,[五六]總章協律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青綬。殿中司馬及守陵者、殿中太醫司馬、總章監鼓吹監司律司馬,銅印墨綬。諸縣署丞、太子諸署丞、[五七]王公侯諸署及公主家丞,銅印黃綬。[五八]太醫丞,銅印。黃門諸署丞、黃門稱長、園監、諸縣尉、關谷塞護道尉,[五九]銅印黃綬。洛陽鄉有秩,銅印青綬。宣威將軍以下至裨將軍,銅印;其以此官爲刺史、郡守、千人司馬武賁督以上及司馬長史者,皆假青綬。[六0]平虜武猛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六一]武賁督以上及司馬長史者,[六二]皆假青綬。別部司馬、軍假司馬,銀印。[六三]圖像都匠、行水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青綬;若非以工巧技能特加此官者,不假綬。羽林郎、羽林長郎,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武賁在陛列及備鹵簿,服錦文衣;陛長,假銅印墨綬。[六四]旄頭。羽林在陛列及備鹵簿,服絳科單衣,假旄頭。[六五]舉輦、跡禽、前驅、填街、[六六]強弩司馬,守陵武賁,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六七]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守陵武賁、殿中武賁及守陵者持鈒所立反戟冗從武賁,[六八]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持椎斧武騎武賁、[六九]五騎傳詔武賁、殿中羽林及守陵者太官尚食武賁、稱飯宰人、[七0]諸宮尚食武賁,[七一]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別部司馬以下,假墨綬。凡此前衆職,江左多不備,又多闕朝服。諸應給朝服佩玉,而不在京都者給朝服,非護烏丸羌夷戎蠻諸校尉以上,[七二]及刺史、西域戊己校尉,皆不給佩玉。其來朝會,權時假給,會罷輸還。凡應朝服者而官不給,聽自具之。諸假印綬而官不給鞶囊者,得自具作。其但假印不假綬者,[七三]不得佩綬。鞶,古制也。[七四]按漢代著鞶囊者,側在腰間。[七五]或云傍囊,或云綬囊,然則以此囊盛綬也。或盛或散,各有其時。
齊乘輿制六璽,以金爲之,並依秦漢之制。皇太子諸王金璽,皆龜鈕。公侯五等金章,其公、將軍,金章。光祿大夫、卿、尹、太子傅、諸領護將軍、中郎將、校尉、郡國太守內史、四品五品將軍,皆銀章。尚書令、僕射、中書監令、祕書監丞、太子二率、諸府長史、卿、尹、丞、尉、中丞、都水使者、諸州刺史,皆銅印。
其綬,乘輿黃赤綬,黃赤縹綠紺五采。[七六]太子朱綬,[七七]諸王纁朱綬,赤黃縹紺色亦同。相國綠綟綬,三采,綠紫紺。郡公玄朱,侯伯青朱,[七八]子男素朱,皆三采。公嗣子紫,侯嗣子青,鄉亭侯、關中關內侯墨綬,皆二采。[七九]郡國太守、內史青,尚書令、僕射、中書監令、祕書監皆黑,丞皆黃,諸府丞亦然。
梁制,乘輿印璽,並如齊制。皇太子,金璽龜鈕,朱綬,三百首,佩瑜玉,帶鹿盧劍,火珠首,素革帶,玉鉤燮,[八0]獸頭鞶囊。諸王,金璽龜鈕,纁朱綬,百六十首,佩山玄玉,垂組,大帶,獸頭鞶,腰劍;若加餘官,則服其加官之服。開國公,金章龜鈕,玄朱綬,百四十首,佩山玄玉,獸頭鞶,腰劍。開國侯、伯,金章龜鈕,青朱綬,百二十首,佩水蒼玉,獸頭鞶,腰劍。開國子、男,金章龜鈕,青綬,百首,佩水蒼玉,獸頭鞶,腰劍。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獸頭鞶,腰劍。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八一]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獸頭鞶,腰劍。諸王嗣子,金印珪鈕,紫綬,八十首,獸頭鞶,腰劍。大司馬、大將軍、太尉、諸位從公者,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獸頭鞶,腰劍。直將軍則不帶劍。[八二]凡公及位從公。[八三]言以將軍及以左右光祿開府儀同者,各隨本位號。其文則曰「某位號儀同之章」。尚書令、僕射、尚書,銅印墨綬,朝服,佩水蒼玉,尚書則無印綬。腰劍,紫荷,執笏。侍中散騎常侍、通直常侍、員外常侍,皆腰劍,佩水蒼玉。舊至尊朝會登殿,侍中常侍夾御,[八四]御下輿,則扶左右;侍中參乘,則不帶劍。中書監、令,祕書監,銅印墨綬,水蒼玉,腰劍,獸頭鞶。左右光祿大夫,與加金章紫綬同。[八五]但加金紫者,謂之金紫光祿;但加銀青者,謂之銀青光祿。光祿、太中、中散大夫,太常、光祿、弘訓太僕、太僕、[八六]廷尉、宗正、大鴻臚、大司農、少府、大匠諸卿,丹陽尹、太子保傅、大長秋、太子詹事,銀章龜鈕,青綬,獸頭鞶,佩水蒼玉。卿大夫助祭,皆佩五采大佩,赤舄絇屨。驃騎、車騎、衞將軍、中軍、冠軍、輔國將軍、四方中郎將,金章紫綬,中郎將則青綬。佩水蒼玉。領、護軍,中領、護軍,五營校尉,銀印青綬,佩水蒼玉,獸頭鞶。其屯騎、越騎,夾御日,假給佩,餘校不給。弘訓衞尉,衞尉,司隸校尉,[八七]左右衞、驍騎、游擊、前、後、左、右軍將軍,龍驤、寧朔、建威、振威、[八八]奮威、揚威、廣威等將軍,積弩、積射、強弩將軍,監軍,銀章青綬,佩水蒼玉,獸頭鞶。驍、游以下,並不給佩。驍、游夾侍日,[八九]假給。國子祭酒,佩水蒼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銀印墨綬,獸頭鞶,腰劍,佩水蒼玉。謁者僕射,銅印環鈕,墨綬,八十首,獸頭鞶,佩水蒼玉,腰劍。給事中、黃門侍郎、散騎通直員外、散騎侍郎、奉朝請、太子中庶子、[九0]庶子、武衞將軍、武騎常侍,腰劍。中書侍郎,腰劍。冗從僕射、太子衞率,銅印墨綬,獸頭鞶。武賁中郎將、羽林監,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腰劍。其在陛列及備鹵簿,著毼尾,[九一]絳紗縠單衣。護匈奴中郎將,護羌、戎、夷、蠻、越、烏丸、西域校尉,銀印珪鈕,青綬,獸頭鞶。安夷、撫夷護軍,[九二]州郡國都尉,奉車、駙馬、騎都尉,諸護軍,[九三]銀印珪鈕,青綬,獸頭鞶。州刺史,銅印墨綬,獸頭鞶,腰劍。郡國太守、相、內史,銀章龜鈕,青綬,獸頭鞶,單衣介幘;加中二千石,依卿尹劍佩。尚書左、右丞,祕書丞,銅印環鈕,黃綬,獸爪鞶。尚書,祕書著作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腰劍。書侍御史、侍御史,[九四]腰劍。書侍御史,則有銅印環鈕,墨綬。諸博士,給佩水蒼玉。太學博士,正限八人,著佩,限外六人不給。廷尉律博士,無佩,並簪筆。公府長史,獸頭鞶。諸卿尹丞,[九五]黃綬,獸爪鞶,簪筆。諸縣署令秩千石者,獸爪鞶,銅印環鈕,墨綬。公府令史亦同。[九六]領、護軍長史,朱服,獸頭鞶。諸軍長史,獸頭鞶。諸卿部丞、獄丞,黃綬,獸爪鞶,簪筆。太子保傅詹事丞,簪筆,獸爪鞶,[九七]黃綬。郡國相內史丞、長史,長史獸頭鞶;[九八]其丞,黃綬,獸爪鞶。諸縣署令、長、相,獸頭鞶,銅印環鈕,墨綬。州郡大中正、郡中正。[九九]太子門大夫,獸頭鞶,陵令、長,獸爪鞶,銅印環鈕,墨綬。率更、家令、僕,獸頭鞶,腰劍。黃門諸署令、僕、長丞,銅印環鈕,墨綬。丞,黃綬。黃門冗從僕射監、[一00]太子寺人監,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公府司馬,領、護軍司馬,[一0一]諸軍司馬,護匈奴中郎將護羌戎夷蠻越烏丸戊己校尉長史、司馬,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廷尉,建康正、監、平,銅印環鈕,墨綬,皁零辟,獸爪鞶。[一0二]左、右衞司馬,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直閤將軍,銅印珪鈕,青綬,獸頭鞶。[一0三]諸殿主帥,正直絳紗,從則裲襠衫。[一0四]諸開國郎中令、大農,[一0五]公傅、中尉,銅印環鈕,青綬,皆獸頭鞶。諸開國三將軍,銅印環鈕,青綬。開國掌書中尉、司馬,陵廟食官,廄牧長,典醫典府丞,銅印。常侍、侍郎、嗣子、庶子、謁者、中大夫、舍人,不假印。典書、典祠、學官令,典膳丞、長,銅印。限外者不給印。[一0六]太子衞率、率更、[一0七]家令丞,銅印環鈕,黃綬,獸爪鞶。太子常從武賁督,銅印環鈕,墨綬,獸爪鞶。殿中將軍、員外將軍。[一0八]州郡國都尉司馬,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殿中內外局監、太子內外監、殿中守舍人,銅印環鈕。諸縣署丞,[一0九]太子諸署丞,王公侯諸署及公主家令丞、僕,銅印環鈕,黃綬。諸縣尉,銅印環鈕,單衣,[一一0]黃綬,獸爪鞶。節騎郎其在陛列及備鹵簿者,毼尾,絳紗縠單衣。御節郎、黃鉞郎,簪筆。典儀、唱警、唱奉事、持兵、主麾等諸職公事及備鹵簿。[一一一]殿中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珪鈕,青綬,獸頭鞶。城門候,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部曲督、司馬吏、部曲將,銅印環鈕。司馬吏,假墨綬,獸爪鞶。[一一二]總章協律,銅印環鈕,艾綬,獸爪鞶。黃門後閤舍人、主書、齋帥、監食、主食、主客、扶侍、鼓吹。[一一三]齋帥,墨綬,獸頭鞶。殿中司馬,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總章監、鼓吹監,銅印環鈕,艾綬。諸四品將兵都尉、牙門將、崇毅、材官、折難、輕騎、揚烈、威遠、寧遠、[一一四]宣威、光威、驤威、[一一五]威烈、威虜、平戎、綏遠、綏狄、綏邊、綏戎、獸威、[一一六]威武、烈武、毅武、奮武、[一一七]討寇、討虜、殄難、討難、[一一八]討夷、厲武、橫野、陵江、膺揚、執訊、蕩寇、蕩虜、蕩難、蕩逆、殄虜、掃虜、掃逆、掃難、掃寇、厲鋒、武奮、武牙、[一一九]廣野,領兵滿五十人,給銀章,不滿五十人,除板而已,不給章;以此官爲刺史、郡守,[一二0]皆青綬。
陳制,永定元年,武帝所定乘輿服御,皆采梁舊制。以天下初定,務從節儉,應用繡、織成者,並可采畫,珠玉之飾,任用蜯也。至天嘉初,悉改易之,令一依梁天監舊事。諸王及開國五等諸侯,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關外侯,王嗣子,太宰,太傅,太保,[一二一]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太尉,諸位從公者,並如梁制。餘官不見者,亦與梁制同,不復具云。
尚書令、僕射,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獸頭鞶;尚書無印綬及鞶。侍中常侍夾御,御下輿,則扶左右;侍中驂乘,則不帶劍。[一二二]中書監令、祕書監,銀章龜鈕,青綬,八十首,獸頭鞶,腰劍。鎮、衞、驃騎、車騎、中軍、中衞、中撫軍、[一二三]中權、四征、四鎮、四安、四翊、四平將軍,金章獸鈕。其冠軍、四方中郎將,金章豹鈕,紫綬,八十首,獸頭鞶,佩水蒼玉。自中軍以下諸將軍、冠軍、四方中郎將,並官不給佩也。領、護軍,金章龜鈕,紫綬,八十首。中領、護軍,銀章龜鈕,青綬,八十首。其五營校尉,銀印珪鈕,青綬,八十首。官不給佩。左、右衞,銀章龜鈕,不給劍。左右驍騎、[一二四]游擊、雲騎、游騎、[一二五]前左右後將軍、左右中郎將,銀印珪鈕。餘服飾同梁,亦官不給佩。其驍、游、雲騎,夾御日,假給。其積弩、積射、強弩,銅印環鈕,墨綬,帶劍。餘服同梁。又有忠武、軍帥、[一二六]武臣、爪牙、龍騎、雲麾、鎮兵、翊帥、宣惠、宣毅、智威、仁威、勇威、信威、嚴威、智武、仁武、勇武、信武、嚴武,金章豹鈕,紫綬,八十首。官不給。輕車、鎮朔、武旅、貞毅、[一二七]朔威、[一二八]寧遠、安遠、征遠、振遠、宣遠等將軍,金章貔鈕,紫綬,並獸頭鞶,佩水蒼玉。中丞,銀章龜鈕,青綬,八十首。庶子以上簪筆。其武衞不腰劍。衞率,銀章龜鈕,青綬,不腰劍。冗從,銅印環鈕,墨綬,腰劍。州刺史,銀章龜鈕,青綬,獸頭鞶,腰劍。[一二九]典儀但帥、典儀正帥,其本資有殿但、正帥,得帶艾綬,獸頭鞶。殿帥、羽儀帥、員外帥。[一三0]威雄、猛、烈、振、信、勝、畧、風、[一三一]力、光等十威將軍,武猛、畧、勝、力、毅、健、烈、威、銳、勇等十武將軍,並銀章熊鈕,青綬,獸頭鞶。猛毅、烈、威、銳、震、[一三二]進、智、武、勝、駿等十猛將軍,銀章羆鈕,青綬,獸頭鞶。壯武、勇、猛、烈、銳、威、毅、志、意、力等十壯將軍,驍雄、桀、猛、烈、武、勇、銳、名、勝、迅等十驍將軍,雄猛、威、明、烈、信、武、[一三三]勇、毅、壯、健等十雄將軍,並銀章羔鈕,青綬,獸頭鞶。忠勇、烈、猛、銳、壯、毅、悍、[一三四]信、義、勝等十忠將軍,明智、畧、遠、勇、烈、威、勝、進、銳、毅等十明將軍,光烈、明、英、遠、勝、銳、命、勇、武、野等十光將軍,颷勇、猛、烈、銳、奇、決、超、[一三五]勝、畧、出等十颷將軍,並銀章鹿鈕,青綬,獸頭鞶。龍驤、虎視、雲旗、風烈、電威、雷音、[一三六]馳銳、追銳、[一三七]羽騎、突騎、折衝、冠武、和戎、安壘、超猛、[一三八]英果、掃虜、[一三九]掃狄、武銳、摧鋒、開遠、畧遠、貞威、決勝、清野、堅銳、輕銳、拔山、雲勇、振旅等將軍,銀印兔鈕,青綬,獸頭鞶。超武、鐵騎、樓船、宣猛、樹功、剋狄、平虜、稜威、戎昭、威戎、伏波、雄戟、長劍、衝冠、雕騎、佽飛、勇騎、破敵、克敵、威虜、[一四0]前鋒、武毅、開邊、招遠、全威、破陣、盪寇、殄虜、橫野、馳射三十號將軍,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十二件將軍,除並假給章印綬。板則止。[一四一]建威、牙門、期門以下諸將軍,[一四二]並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其在官,以功次轉進,應署建威以下諸號,[一四三]不限板除,悉給印綬。若武官署位轉進,登上條九品馳射以上諸戎號,亦不限板除,悉綬印綬。千人督、校督司馬,[一四四]虎賁督、牙門將、騎督督、守將兵都尉、太子常從督、別部司馬、假司馬,[一四五]假銅印環鈕,墨綬,獸頭鞶。
北齊制,天子六璽,並因舊式。「皇帝行璽」,封常行詔敕則用之。「皇帝之璽」,賜諸王書用之。「皇帝信璽」,下銅獸符,發諸州征鎮兵,下竹使符,拜代徵召諸州刺史則用之。[一四六]並白玉爲之,方一寸二分,螭獸鈕。「天子行璽」,冊拜外國則用之。[一四七]「天子之璽」,賜諸外國書則用之。「天子信璽」,發兵外國,若徵召外國及有事鬼神則用之。並黃金爲之,方一寸二分,螭獸鈕。又有傳國璽,白玉爲之,方四寸,螭獸鈕,上交五蟠螭,[一四八]隱起鳥篆書,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凡八字,在六璽外,唯封禪以封石函。又有督攝萬機印一鈕,以木爲之,長尺二寸,廣二寸五分。背上爲鼻鈕,鈕長九寸,厚一寸,廣七分。[一四九]腹下隱起篆文書爲「督攝萬機」,凡四字。此印常在內,唯以印籍縫。用則左戶部郎中、度支尚書奏取,印紇轉納。[一五0]皇太子璽,黃金爲之,方一寸,龜鈕,文曰「皇太子璽」。宮中大事用璽,小事用門下典書坊印。
諸侯印綬,二品以上,並金章紫綬;三品銀章青綬;三品以上,凡是五省官及中侍中省官,皆爲印,不爲章者也。四品得印者,銀印青綬;五品六品得印者,銅印墨綬;四品以下,凡開國子、男及五等散品名號侯,皆爲銀章,不爲印。七品、八品、九品得印者,銅印黃綬。金銀章印及銅印,並方一寸,皆龜鈕。四方諸藩國王之章,上藩用金,下藩用銀,並方寸,龜鈕。
佐官唯公府長史、尚書二丞,給印綬。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唯當曹爲官長者給印。餘自非長官,雖位尊,並不給。
諸王,纁朱綬,四采,赤黃縹紺,純朱質,纁文織,[一五一]長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開國郡縣公、散郡縣公,[一五二]玄朱綬,四采,玄赤縹紺,朱質,玄文織,長丈八尺,百八十首,廣八寸。開國縣侯伯,青朱綬,四采,青赤白縹,朱質,青文織,長丈六尺,百四十首,廣七寸。開國縣子男、名號侯、開國鄉男,[一五三]素朱綬,三采,青赤白,朱質,白文織,長丈四尺,百二十首,廣六寸。一品、二品,[一五四]紫綬,三采,紫黃赤,純紫質,長丈八尺,百八十首,廣八寸。三品、四品,青綬,[一五五]三采,青白紅,純青質,長丈六尺,百四十首,廣七寸。五品、六品,墨綬,二采,青紺,純紺質,長丈四尺,百首,廣六寸。七品、八品、九品,黃綬,二采,黃白,純黃質,長丈二尺,六十首,廣五寸。官品從第二以上,小綬間得施玉環。官有綬者,則有紛,皆長八尺,廣三寸,各隨綬色。若服朝服則佩綬,公服則佩紛。官無綬者,不合佩紛。
其鞶囊,二品以上金縷,三品金銀縷,四品銀縷,五品、六品綵縷,七品、八品、九品綵縷,獸爪鞶。[一五六]官無印綬者,並不給佩鞶囊及爪。
其佩及劍,一品,玉具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品名號侯雖四品、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以下,通直郎以上,陪位則象劍。木劍也,言其象真劍。帶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
後周皇帝八璽,有神璽,有傳國璽,皆寶而不用。神璽明受之於天,傳國璽明受之於運。皇帝負扆,則置神璽於筵前之右,置傳國璽於筵前之左。其六璽,並因舊制,皆白玉爲之,方一寸五分,高一寸,螭獸鈕。三公諸侯金印,[一五七]皆方寸二分,高八分,龜鈕。七命以上銀,四命以上銅,皆龜鈕。三命以上,銅印銅鼻。其方皆寸,其高六分,文曰「某公官之印」。
其組綬,皇帝以蒼、青、朱、黃、白、玄、纁、紅、紫、緅、則侯反、碧、綠,十有二色。諸公九色,自黃以下。諸侯八色,自白以下。諸伯七色,自玄以下。諸子六色,自纁以下。諸男五色,自紅以下。三公之綬,如諸公。三孤之綬,如諸侯。六卿之綬,如諸伯。上大夫之綬,如諸子。中大夫之綬,如諸男。下大夫綬,自紫以下。[一五八]士之綬,自緅以下。其璽印之綬,亦如之。
保定四年,百官始執笏,常服焉。宇文護始袍加下●,遂爲後制。
隋制,神璽,寶而不用。受命璽,封禪則用之。餘六璽,行用並因舊制。
其綬,王,纁朱綬,四綵,赤黃縹紺,純朱質,纁文織成,長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公,玄朱綬,四綵,玄赤縹紺,純朱質,玄文織成,長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一五九]侯、伯,青朱綬,四綵,青赤白縹,純朱質,青文織成,長丈六尺,百八十首,廣八寸。子、男,素朱綬,三綵,青赤白,純朱質,白文織成,長丈四尺,百四十首,廣七寸。正、從一品,綠綟綬,四綵,綠紫黃赤,純綠質,長丈八尺,二百四十首,廣九寸。從三品以上,紫綬,三綵,紫黃赤,純紫質,長丈六尺,百八十首,廣八寸。銀青光祿大夫,朝議大夫及正、從四品,青綬,三綵,青白紅,純青質,長丈四尺,百四十首,[一六0]廣七寸。正、從五品,墨綬,二綵,青紺,純紺質,[一六一]長丈二尺,百首,廣六寸。自王公以下,皆有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正、從一品,施二玉環,以下不合。其有綬者則有紛,皆長六尺四寸,廣二寸四分,各隨綬色。
其鞶囊,如北齊制。佩,一品及五等諸侯,並山玄玉;五品以上,水蒼玉。
大唐貞觀十六年,太宗刻受命玄璽,白玉爲螭首,其文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一六二]
永徽二年四月,[一六三]敕開府儀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職事四品、五品,並給隨身魚袋。[一六四]上元元年八月,敕文武官三品以上,金玉帶,十二銙;[一六五]四品,金帶,[一六六]十一銙;五品,金帶,十銙;六品、七品,並銀帶,九銙;八品、九品,服並鍮石帶,八銙;庶人服黃銅鐵帶,六銙。[一六七]其一品以下,文官並帶手巾、算袋、刀子、磨石,其武官欲帶手巾、算袋,亦聽。武太后天授元年九月,改內外官所佩魚爲龜。[一六八]至神龍元年二月,[一六九]京文武官五品以上,依舊式佩魚袋。垂拱二年正月赦文,諸州都督刺史,並准京官帶魚袋。長壽三年,改玉璽爲符寶。久視元年十月,職事三品以上龜袋,宜用金飾,四品用銀飾,五品用銅飾。上守下行,皆依官給。神龍元年,改符寶復爲璽。神龍元年六月赦文,[一七0]嗣王、郡王有階卑者,特許佩金魚袋。景雲二年四月赦文,敕令內外官依上元元年敕,文官武官咸帶七事謂佩刀、刀子、磨石、契苾真、噦厥針筒、火石袋等也。䩞鞢。[一七一]其腰帶,一品至五品並用金,六品、七品並用銀,八品、九品並用鍮石。[一七二]
開元二年七月,敕百官所帶算袋等,每朔望參日著,外官衙日著,餘日停。其年七月敕,珠玉錦繡,既令禁斷,准式,三品以上飾以玉,四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者,宜於腰帶及馬鐙、酒杯杓依式,自外悉禁斷。天授二年八月,左羽林大將軍建昌王攸寧借紫衫金帶。九月二十六日,除納言,依舊著紫帶金龜。借紫自此始。八年二月敕,都督刺史品卑者,借緋及魚袋,永爲常式。九年八月,諸親王長子先帶郡王官階卑者,亦聽著紫佩魚袋。二十五年五月敕:「緋紫之服,班命所崇,以賞有功,不可踰濫。如聞諸軍賞借,人數甚多,曾無甄別,是何道理。自今以後,除灼然有戰功,餘不得輒賞魚袋。」
大唐貞觀十六年,太宗刻受命璽,白玉爲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一七三]長壽三年,改玉璽爲符寶。神龍元年,改符寶復爲璽。[一七四]天寶十載,改傳國寶爲承天大寶。天子之寶八:一曰「神寶」,所以臣百王,鎮萬國,寶而不用。二曰「受命寶」,所以修封禪,禮神祇。三曰「皇帝行寶」,答疏於王公則用之。四曰「皇帝之寶」,勞來勳賢則用之。五曰「皇帝信寶」,徵召下臣則用之。六曰「天子行寶」,答四夷書則用之。七曰「天子之寶」,慰撫蠻夷則用之。八曰「天子信寶」,發番國兵則用之。凡大朝會,則奉寶以進于御座。車駕行幸,則奉寶以從于黃鉞車之內。今元正朝會,進神寶及受命寶;若行幸,則合八寶爲五轝,函錄封盛以從。其佩玉綬兼臣下之制,具開元禮序例。[一七五]
校勘記[一] 朱白蒼 原「白」字在上,據周禮典瑞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乙。
[二] 厖謂雜色 原脫「謂」,據周禮玉人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三] 瓚讀爲𩜾●之● 「●」原訛「●」,據周禮玉人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下同。
[四] 光明章表 「章表」原倒,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一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乙。
[五] 月令章句曰佩上有雙衡 原作「三禮圖曰凡玉佩上有雙珩」,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註三六七二頁及北宋本改。
[六] 其玉視冕旒 原脫「玉」字,續漢志同。標點本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二頁補「玉」,彼校勘記三六八一頁云:「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六九二引董巴輿服志作『其玉視冕旒』,此脫『玉』字,今據補。」今從補。
[七] 藻繂鞞鞛 「鞞」原訛「●」,據左傳桓公二年文及北宋本改。
[八] 自天子至於庶人 「至」原作「達」,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三六七二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 如爲未備 「如」原訛「殊」,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三六七二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一0]中二千石以下 原脫「下」,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三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補。
[一一]赤青白黃 原「赤青」倒作「青赤」,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三頁及北宋本乙。
[一二]黃赤縹紺 「縹紺」原倒,續漢志同。標點本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三頁據集解引惠棟說乙正。今從乙。
[一三]先合單紡爲一系 「系」原訛「絲」,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五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改。下同。
[一四]凡封之璽賜諸侯王書 「凡封」原訛「天子」,下又脫「諸」,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三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補。
[一五]金銀縢組 「縢」原訛「●」,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三六七三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一六]長二丈一尺 「一」原訛「八」,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七]紫綬名緺綬 原脫下「綬」,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三六七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一八]佩綬相迎受 「綬」原訛「璲」,據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九]漢官曰 原「官」下衍「儀」,據後漢書輿服志下劉昭注三六七五頁及北宋本、傅校本刪。
[二0]一采淳黃圭 原「一采」在下,續漢志同。標點本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五頁據集解引惠棟說乙正。今從乙。
[二一]百石青紺綬 「綬」原訛「綸」,續漢志同。標點本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五頁據集解引惠棟說改。今從改。
[二二]宛轉繆織圭 原脫「圭」,續漢志同。標點本後漢書輿服志下三六七五頁據集解引惠棟說補。今從補。
[二三]太子諸王纁朱綬赤黃縹紺 按:晉書輿服志七七三頁謂太子朱黃綬,赤黃縹紺;諸王纁朱綬,朱黃縹紺。通典似誤合爲一。
[二四]郡公玄朱 原脫「玄」,據下文「郡公金章玄朱綬」校補。
[二五]鄉亭關內侯紫綬皆二采 「皆」原訛「白」,據上文「侯伯青朱,子男素朱皆三采」校改。
[二六]朱綬 宋書禮志五五0七頁作「纁朱綬」。
[二七]郡侯 原「侯」上衍「公」,據宋書禮志五五0七頁刪。
[二八]衞將軍 宋書禮志五五0七頁無此三字。
[二九]武冠 原脫「武」,據宋書禮志五五0八頁補。
[三0]常侍右 原作「右常侍」,宋書同。標點本宋書禮志五五0八頁據孫虨宋書考論乙正。今從乙。
[三一]左軍 原脫「軍」,據宋書禮志五五0八頁補。
[三二]東南西北中郎將 「東南」原倒,據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乙。
[三三]武威 「武」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作「虎」,通典諱改。
[三四]軍州郡國都尉 原脫「軍」,據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補。
[三五]典虞牧官典牧都尉度支中郎將校尉都尉司鹽都尉材官校尉 原作「典虞牧都尉材官校尉」,脫十六字,據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補。
[三六]州刺史 「刺」原訛「郡」,據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改。
[三七]銅印墨綬 「銅」原訛「銀」,據宋書禮志五五0九頁改。
[三八]其在陛列具備鹵簿毼尾絳紗縠單衣 按:本卷題爲「天子諸侯玉佩劍綬璽印」,此十五字與本卷內容無關,乃編者疏忽,信手抄入者。
[三九]護匈奴中郎將 原脫「護」,據宋書禮志五五一0頁補。下同。
[四0]烏丸西域戊己校尉 「丸」原作「桓」,據宋書禮志五五0一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下同。原脫「戊己」,據宋書禮志五補。
[四一]內史銀章青綬 「史」原訛「使」,又脫「銀章青綬」,據宋書禮志五五一0頁改補。
[四二]騎都督守 原脫「都」,據宋書禮志五五一0頁補。
[四三]尚書郎祕書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侍御史 原「中」下衍「書」,據宋書禮志五五一0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按:宋書禮志五云:「尚書祕書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朝服,進賢一梁冠。」又云:「侍御史,朝服,法冠。」皆未言印綬,則此六官原與本卷內容無關,編者信手抄列六官名稱於此,甚無謂也。
[四四]朝服進賢兩梁冠 此亦與本卷規定內容無關,係編者誤抄,未曾刪汰者。
[四五]獄丞 原脫,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二頁補。
[四六]郡國太守相內史丞長史 前「史」原訛「使」,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二頁及北宋本改。
[四七]黃門冗從僕射監 「黃門」上原衍「四門」,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刪。
[四八]並銅印墨綬 「墨」原訛「黃」,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四九]大農 原「大」下衍「司」,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刪。
[五0]殿中將軍銀章青綬 「中」原作「內」,「綬」下原衍「四時冠」,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改刪。
[五一]宋末不復給章綬 「末」原訛「後」,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改。
[五二]州郡國都尉司馬 原脫「國」,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三頁補。
[五三]黃門中郎將校尉都尉 宋書禮志五五一四頁無「都尉」。
[五四]閶闔司馬城門候 此七字原脫,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四頁補。
[五五]部曲督護司馬史 此七字原脫,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四頁補。
[五六]太醫校尉都尉 上「尉」原脫,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五頁補。
[五七]太子諸署丞 原脫「署」,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五頁補。
[五八]及公主家丞銅印黃綬 原脫「銅印黃綬」,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五頁補。
[五九]黃門稱長園監諸縣尉關谷塞護道尉 原脫「黃門稱長」、「護」,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五頁補。
[六0]千人司馬武賁督以上及司馬長史者皆假青綬 原脫「皆假青綬」,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又,「千」宋志作「萬」,疑非。
[六一]平虜武猛中郎將校尉都尉銀印 句上原衍「及」,「銀」原訛「銅」,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刪改。
[六二]武賁督以上 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作「其以此官爲千人司馬虎賁督以上」。
[六三]軍假司馬銀印 「銀」原訛「銅」,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及北宋本改。
[六四]陛長假銅印墨綬 原脫「陛長」,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
[六五]假旄頭 原脫,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
[六六]填街 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作「由基」,杜佑諱改。
[六七]佩武猛都尉以上印者假青綬 原脫「以上印者假」,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
[六八]持鈒戟冗從武賁 原脫「戟」,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
[六九]持椎斧武騎武賁 原脫「椎」,據宋書禮志五五一六頁補。
[七0]稱飯宰人 原脫「稱」,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補。
[七一]諸宮尚食武賁 「宮」原訛「官」,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改。
[七二]而不在京都者給朝服非護烏丸羌夷戎蠻諸校尉以上 原脫「不」,「護」訛「諸」,脫「夷」,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補改。
[七三]其但假印不假綬者 原訛脫作「其位假綬者」,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改補。
[七四]鞶古制也 「鞶」原訛「革」,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改。
[七五]側在腰間 「側」原訛「則」,據宋書禮志五五一七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七六]乘輿黃赤綬黃赤縹綠紺五采 原脫「黃赤綬」、「綠」,「五」訛「四」,據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二頁補改。
[七七]太子朱綬 原脫「朱綬」,據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二頁補。
[七八]郡公玄朱侯伯青朱 原訛脫作「郡公諸侯伯青」,據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二頁補改。
[七九]鄉亭侯關中關內侯墨綬皆二采 「墨」原訛「紫」,「皆」原訛「白」,據南齊書輿服志三四二頁改。又南齊書無「關中」。
[八0]玉鉤燮 原訛作「玉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一八頁增改。
[八一]關中 「關」原訛「闕」,據諸本改。
[八二]直將軍則不帶劍 原脫「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0頁補。
[八三]凡公及位從公 上文已言「諸位從公者金章龜紐紫綬」,此又與佩銅印墨綬之尚書令等並列,殊誤。按:隋書禮儀志六二二0頁「凡公及位從公」及注文三十字,原冠於「五等諸侯助祭郊廟,皆平冕九旒,青玉爲珠」之上,實與本卷所規定之內容無關,自當置之不錄。杜佑未審上下文意,遽摘抄之使與尚書令等並列,則「凡公及位從公」者復佩銅印墨綬矣。
[八四]侍中常侍夾御 上「侍」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0頁補。
[八五]與加金章紫綬同 原脫「與」,「同」下衍「其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一頁補刪。
[八六]太常光祿弘訓太僕太僕 原上脫「太常光祿」,下脫「太僕」,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一頁補。
[八七]衞尉司隸校尉 六字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補。
[八八]振威 「振」原訛「鎮」,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及北宋本改。
[八九]驍游夾侍日 原脫「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補。
[九0]奉朝請太子中庶子 原「奉」上衍「朝」,「庶」下脫「子」,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刪補。
[九一]著毼尾 原脫「尾」,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補。
[九二]安夷撫夷護軍 原脫「撫夷」,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補。
[九三]諸護軍 原脫「諸」,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補。
[九四]書侍御史侍御史 下「侍御史」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補。按:「書侍御史」隋志「書」上有「治」,杜佑避高宗諱而省之。下同。
[九五]諸卿尹丞 「卿尹」原倒,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四頁乙。
[九六]公府令史亦同 核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四頁知「公府令史亦同」者,同於「公府掾屬、主簿、祭酒朱服進賢一梁冠」也,非謂同於「諸縣署令秩千石者獸爪鞶,銅印環紐,墨綬」也。此亦杜佑摘抄失誤者。
[九七]獸爪鞶 「爪」原訛「頭」,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四頁改。
[九八]長史獸頭鞶 原涉上脫「長史」,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四頁補。
[九九]州郡大中正郡中正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四頁作「州郡大中正郡中正,單衣介幘」。與本卷內容無關,編者誤摘此二官同「太子門大夫」並列,而不知其淆舛。
[一00]黃門冗從僕射監 原脫「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五頁補。
[一0一]領護軍司馬 原脫「司馬」,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五頁補。
[一0二]廷尉建康正監平銅印環鈕墨綬皁零辟獸爪鞶 「廷尉建康正監平」原訛作「公府從事中郎」,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五頁改。按:隋志原文爲:「公府從事中郎,朱服,進賢一梁冠。諸將軍開府功曹、主簿,單衣,介幘,革帶。廷尉,建康正、監、平,銅印環鈕,墨綬,皁零辟,朝服,法冠,獸爪鞶。」杜佑未辨明上下文意,遽將第一句之主語與第三句之謂語搭配,實屬張冠李戴。
[一0三]獸頭鞶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五頁補。
[一0四]諸殿主帥正直絳紗從則裲襠衫 按此十三字與本卷規定內容無涉,亦係信手抄錄而致誤者。
[一0五]大農 原「大」下衍「司」,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刪。
[一0六]限外者不給印 「給」原訛「假」,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0七]率更 原脫「率」,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補。
[一0八]殿中將軍員外將軍 按: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六頁作「殿中將軍員外將軍朱服武冠」。與本卷規定內容本無關涉,杜佑誤以爲與下「州郡國都尉司馬」並列而摘抄之。
[一0九]諸縣署丞 原脫「丞」,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七頁補。
[一一0]單衣 與本卷內容無關,亦疏忽抄入者。
[一一一]節騎郎其在陛列及備鹵簿者毼尾絳紗縠單衣御節郎黃鉞郎簪筆典儀唱警唱奉事持兵主麾等諸職公事及備鹵簿 此四十七字與本卷規定之「玉佩劍綬璽印」無關,亦編者輯抄失誤。
[一一二]司馬吏假墨綬獸爪鞶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補。
[一一三]黃門後閤舍人主書齋帥監食主食主客扶侍鼓吹 此徒列八職官稱而不言佩帶,與本卷文例不合。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諸職後謂「朱服武冠」。知此二十字亦編者誤錄而未刪汰者。
[一一四]寧遠 「遠」原作「邊」,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改。
[一一五]驤威 二字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補。
[一一六]獸威 應作「虎威」,杜氏諱改。
[一一七]威武烈武毅武奮武 最後「武」字原誤在「威」上,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移正。
[一一八]討難 二字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補。
[一一九]武牙 應作「虎牙」,杜氏諱改。
[一二0]郡守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八頁作「太守」。
[一二一]太宰太傅太保 「太傅」下原衍「太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一二二]侍中常侍夾御御下輿則扶左右侍中驂乘則不帶劍 按:此與梁制同。前既云「與梁制同者不復具」,則此二十一字自應從略。
[一二三]中衞中撫軍 原上脫「中衞」下脫「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一頁補。
[一二四]左右驍騎 「騎」原訛「衞」,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改。
[一二五]雲騎游騎 「游騎」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百官志上七四二頁補。
[一二六]軍帥 「帥」原訛「師」,據諸本改。
[一二七]貞毅 「毅」原訛「義」,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二頁、百官志上七四六頁改。
[一二八]朔威 「朔」原訛「明」,據隋書禮儀志六及北宋本改。按:標點本隋書誤據明清本通典改「朔」爲「明」,殊不知下文十明將軍中已有「明威」也。
[一二九]州刺史銀章龜鈕青綬獸頭鞶腰劍 原訛作「州刺史銅印墨綬獸頭鞶腰劍銀章龜鈕青綬」,今參照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訂正。按:州刺史銅印墨綬爲梁制,銀章龜鈕爲陳制。隋志亦有訛誤,彼州刺史條下之注云:「陳銅章龜鈕,青綬同梁。」銅章無龜鈕青綬之制,「銅」乃「銀」字之訛。
[一三0]殿帥羽儀帥員外帥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三頁作「殿帥、羽儀帥、員外帥,朱衣武冠」,知與本卷規定內容無關。此三官職亦係編者誤抄入者。
[一三一]風 原訛「成」,北宋本訛「威」,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改。
[一三二]震 原訛「振」,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三三]武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補。
[一三四]悍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作「捍」。
[一三五]超 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作「起」。
[一三六]電威雷音 原訛「迅雷威音」,據隋書禮儀志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改。
[一三七]追銳 原脫,據隋書百官志上七四七頁補。按:禮儀志六二二九頁作「進銳」。
[一三八]超猛 隋書百官志上七四七頁同。禮儀志六二二九頁作「起猛」。
[一三九]掃虜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二九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補。
[一四0]勇騎破敵克敵威虜 原訛脫作「猛騎破敵威勇」,據隋書禮儀志二三0頁、百官志上七四七頁改補。
[一四一]板則止 隋書禮儀志六二三0頁作「板則止朱服武冠而已」,則此三字亦係編者失讀而誤抄者。
[一四二]期門以下諸將軍 原脫「期門」,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0頁補。
[一四三]應署建威以下諸號 原脫「建」,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0頁補。
[一四四]校督司馬 原脫「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0頁補。
[一四五]假司馬 「假」原訛「軍」,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0頁改。
[一四六]發諸州征鎮兵下竹使符拜代徵召諸州刺史則用之 原脫「征」、「徵」、「則」,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九頁補。
[一四七]冊拜外國則用之 「冊」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九頁作「封」。
[一四八]上交五蟠螭 原脫「五」,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九頁補。
[一四九]廣七分 「分」原訛「寸」,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九頁改。
[一五0]印訖轉納 「轉納」隋書禮儀志六二三九頁作「輸內」。
[一五一]纁文織 「文織」原倒,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一頁乙。
[一五二]散郡縣公 原脫「縣」,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一頁補。
[一五三]開國鄉男 「鄉」原訛「卿」,據諸本改。
[一五四]二品 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一頁補。
[一五五]三品四品青綬 「四品」與「青綬」之間,原涉上而誤重「紫黃赤純素質長丈八尺百八十首廣八寸三品四品」二十一字,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明抄本誤同,惟「素」作「紫」。今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一頁及王吴本刪。
[一五六]獸爪鞶 原脫「鞶」,據隋書禮儀志六二四二頁補。
[一五七]三公諸侯金印 原脫「金」,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五0頁補。
[一五八]中大夫之綬如諸男下大夫綬自紫以下 原脫「如諸男下大夫綬」七字,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五0頁補。
[一五九]廣九寸 三字原脫,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五八頁補。
[一六0]百四十首 原脫「四」,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五九頁補。
[一六一]純紺質 「紺」原作「緇」,據隋書禮儀志六二五九頁改。
[一六二]其文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 此下原有「長壽三年……具開元禮序例」二0五字注文,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分別作正文、注文移在本卷末段「有德者昌」句下。
[一六三]永徽二年四月 「四」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四頁作「五」。
[一六四]並給隨身魚袋 原脫「袋」,據唐會要卷三一補。
[一六五]十二銙 「二」,新唐書車服志五二九頁、唐會要卷三一作「三」。「銙」原訛「胯」,據新唐書、唐會要改。下同。
[一六六]金帶 原訛作「金魚袋」,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三頁、新唐書車服志五二九頁、唐會要卷三一改。
[一六七]六銙 「六」新唐書車服志五二九頁、唐會要卷三一作「七」。
[一六八]武太后天授元年九月改內外官所佩魚爲龜 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四頁、唐會要卷三一同。新唐書車服志五二六頁「元」作「二」。
[一六九]至神龍元年二月 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四頁同。唐會要卷三一「元」作「二」。
[一七0]神龍元年六月赦文 原訛作「至開元初九月赦文」,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五四頁、新唐書車服志五二六頁、唐會要卷三一訂正。
[一七一]䩞鞢 「鞢」原訛「●」,據諸本改。
[一七二]並用鍮石 原脫「用」,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一七三]大唐貞觀十六年至有德者昌 此二十九字原被殿本、局本刪,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復原。按:此事已見上文。
[一七四]長壽三年改玉璽爲符寶神龍元年改符寶復爲璽 殿本、局本將此二0字移前作注,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復原。「三」北宋本等作「二」,據上文改。按:此二事亦重出。
[一七五]天寶十載至具開元禮序例 此正文一0五字,注文九一字,被殿本、局本移前作注,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復原。
通典第六十四
禮二十四 沿革二十四 嘉禮九
天子車輅
五輅 副車五牛旗轝附 戎車 獵車蹋獸車闟戟車附 指南車 記里鼓車 白鷺車 鸞旗車 辟惡車 皮軒車 耕根車 安車 四望車 遊車 羊車 畫輪車 鼓吹車 象車 黃鉞車 豹尾車 建華車
上古聖人,覩轉蓬爲輪。[一]輪行可載,因物知生,復爲之輿。輿輪相乘,流運罔極,任重致遠,以利天下。考工記曰:「一器而工聚焉者車爲多。」[二]上蓋如規象天,二十八橑音老象列宿,方輿象地,三十●象一月。[三]前視則聽鑾和之響,傍觀則覩四時之運。等威既辨,貴賤有序,故書曰:「明試以功,車服以庸。」洎乎魏晉,政教陵遲,僭踰莫禁,代有變改,異制殊狀,君臣瞀亂,以致顛覆。今略舉沿革,不可畢載,徵其制作,爲車輿篇云。
五輅虞[四] 夏 殷 周 秦 漢 後漢 魏 晉 東晉 宋 齊 梁 陳 後魏 北齊 後周隋 大唐
昔人皇氏乘雲駕六羽,出谷口,或云秖車也。[五]及五龍氏乘龍,上下以理。古史考云:「黃帝作車,至少昊始駕牛,及陶唐氏制彤車,[六]乘白馬,則馬駕之初也。」
有虞氏因彤車而制鸞車。
夏后氏因鸞車而制鉤車,鉤之言不揉自曲。俾車正奚仲建斿旐,尊卑上下,各有等級。
殷因鉤車而制大輅。禮緯曰「山車垂鉤」,[七]乃鉤車之象。昔成湯用而郊祀,有山車之瑞。山車亦謂之桑根車,似金根之色,[八]亦謂之大輅。
周因殷輅以制木輅,約木以加飾,爲王五輅。一曰玉輅,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斿,以祀。鍚,馬面當盧刻金爲之,所謂鏤鍚也。樊,馬大帶也。纓,馬鞅也。就,成也。皆以五采罽飾之。樊音鞶,下同。二曰金輅,無鍚,[九]以金爲婁頷之鉤,樊纓九就,建大旂,以賓,同姓以封。三曰象輅,無鉤,以朱飾勒而已,樊纓七就,建大赤,以朝,異姓以封。皆以玉金象飾諸末而爲名。凡言玉金象路,皆此義。樊及纓,以五采罽飾之。四曰革輅,革鞔漆之,無他飾,以白黑飾韋爲龍勒絛飾,樊纓五就,建大白,以即戎,以封四衞。龍,駹也。以白黑飾韋雜色爲勒。五曰木輅,不革鞔,漆之而已,以淺黑飾韋爲樊鵠色,飾韋爲纓,就數同於革輅,建大麾,以田,以封藩國。
秦平九國,蕩滅典籍,舊制多亡。因金根車用金爲飾,謂金根車,而爲帝軫。玄旗皂斿,以從水德。復法水數,駕馬以六。夏太康盤遊無度,昆弟五人作歌曰,「若朽索之馭六馬」,則六馬非始於秦制,但法水數,故相符爾。
漢武帝天漢四年,始定輿服之制。郊祀所乘,謂之大駕,備車千乘,騎萬匹,其儀甚盛,不必師古。及王莽篡位,武車常軔。如振反。車輪木也。赤眉之亂,文物無遺。
後漢光武平公孫述,始獲葆車輿輦。而因舊制金根車,擬周之玉輅,最尊者也。輪皆朱斑重牙,貳轂兩轄,轂外復有一轂抱轄,其外乃復設轄,[一0]抱銅置其中。東京賦曰:「重輪貳轄,疏轂飛軨。」注:「飛軨,畫緹油,[一一]繫於軸上。」金薄繆龍,爲輿倚較,徐廣曰:「繆,交錯之形也。較在箱上。」說文曰:「𣝛文畫蕃。」蕃,箱也。通俗文曰:「車箱爲較。」文虎伏軾,龍首銜軛,左右吉陽筩,徒冬反。鸞雀立衡,𣝛文畫輈,羽蓋華蚤,[一二]徐廣曰:「翠羽蓋黃裏,所謂黃屋車也。金華施橑末,有二十八枚,即蓋弓也。」建大旂,十有二斿,畫日月升龍,駕六馬,象鑣鏤鍚,金鋄方釳,訖乞反。[一三]插以翟尾,朱兼樊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左纛以氂牛尾爲之,在左騑馬軛上,大如斗,是爲德車。大駕則御鳳凰車,以金根爲副。其駕玄馬六,因秦不改。或云始自漢制。許慎五經異義,說天子駕六馬,以經言「時乘六龍以御天」。
蓋乃陰陽之氣,[一四]乘六上下,非爲禮制。按周官校人「掌王馬之政,凡擇良馬而養乘之,[一五]乘馬一師四圉」,四馬爲乘。古毛詩說,[一六]天子至大夫同駕駟,皆有四方之事,詩云「四牡彭彭」是也。
魏武王受漢獻帝命,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至明帝景初中,山茌縣黃龍見,[一七]以爲魏得地統,服色尚黃,戎事乘黑首白馬。齊王正始中,詔出入必御輦乘輿。
晉武帝承魏陳留王命,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及受禪,設玉金象革木五輅,並爲法駕,旗斿服用,悉取周制,文物華藻,因金根車,更增其飾。朱斑漆輪,加畫𣝛文。兩箱之後,加玳瑁爲鵾翅,金銀雕飾,時人亦謂爲金鵾車。邪注旂旗於車之左,又加棨戟於車之右,皆橐而施之。棨戟韜以黻繡,上爲亞字,[一八]繫大蛙蟆幡。軛長丈餘。於戟之杪,以氂牛尾,大如斗,置左騑馬軛上,是爲左纛。轅皆曲向上,[一九]取夏殷山車垂鉤之義。[二0]玉輅駕六黑馬,[二一]金象革木駕駟,以黃金爲叉髦,[二二]插以翟尾。象鑣鏤鍚,金鋄方釳,繁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五輅皆有鍚鑾之飾,和鈴之響,鉤膺玉瓖,龍輈華轙,魚倚反。朱幩。音汾。法駕行則五輅各有所主。復制金根車,去漢之文物,駕四馬,不建旗幟,[二三]上如畫輪車,下猶金根之飾。
東晉元帝始建大輅戎輅各一,以殷人祀用大輅,周人即戎用戎輅故也。因金根車飾,皆駕黑駟,是爲玄牡。安帝義熙中,平關洛,得姚興偽車輦,[二四]或時乘用焉。
宋孝武大明中,尚書左丞荀萬秋改造五輅。玉輅,[二五]依晉金根車,加赤漆𣝛畫,玉飾諸末,建青旗,十有二斿,駕駟以玄,復因漢之安車,章施羽葆蓋,以祀。以金根爲金輅,建青旂,[二六]駕玄馬四,羽葆蓋,以賓。象、革、木輅,並擬玉輅,漆𣝛畫,羽葆蓋。象輅視朝,革輅即戎,二輅並建赤旆,[二七]駕玄馬四。木輅建赤麾,以田,駕赤馬四。大事法駕,五輅俱出。
齊武帝永明初,[二八]伏曼容議:「齊德尚青,車旗先青,次赤,次白,次黑。軍容戎事,宜依漢道行運之色。」因宋金根車而脩玉輅,畫輪金塗,[二九]兩箱上望板前優游,通緣金塗鏤鍱,音葉。碧紋箱,[三0]鑿鏤金薄帖。兩箱外織成衣,兩箱裏金塗鏤面釘,[三一]玳瑁帖。望板箱上帖金博山。[三二]優游上,和鸞鳥立花趺銜鈴,[三三]銀帶玳瑁筩;[三四]優游下,隱膝,裏施金塗鏤面花釘,織成文。[三五]優游橫前,施玳瑁帖,金塗花釘,金塗倒龍,[三六]後損鑿銀玳瑁龜甲,[三七]金塗花沓。望板,金塗受福望龍諸校飾。軛及諸末,[三八]皆螭龍首。龍形板在車前,[三九]銀帶花獸,金塗受福,緣裏邊,鏤鍱玳瑁織成衣。裏,金塗鏤面花釘。外,金塗博山、辟邪障、[四0]鳳凰銜花。升蓋,[四一]金塗鏤鍱,二十八爪支子花,黃錦外衣,[四二]複碧絹漆布緣油頂,絳絲織成顏芚徒昆反赭舌孔雀毛複錦,綠紋隨陰,懸諸珠蜯佩,[四三]金塗鈴,雲朱結仙人綬,[四四]雜色真孔雀眊。一轅,漆畫車衡,銀花帶,衡上金塗博山,四和鸞鳥立花趺銜鈴,[四五]龍首銜軛,插翟尾,上下花沓,絳綠絲的,望繩八枚。旂十有二斿,[四六]畫升龍,竿首金塗龍銜大鄒幡,[四七]真眊。棨戟,織成衣,金塗沓駐及受福,金塗鴈鏤鍱。漆安立牀,在車中,錦複黃紋,[四八]爲安立衣。錦複黃紋障泥,八幅,長九尺,綠紅錦芚帶,織成花。[四九]五輅江左相承駕駟,左右騑爲六。施絳絲遊御繩,其重轂貳轄,飛軨幡,赤油,金紫真眊,[五0]左纛置左騑馬軛上,金鋄方釳,繁音鞶纓,金塗紫皮帶真眊,[五一]橫在馬膺前,其鏤鍚,皆如古制。初加玉輅爲重蓋,棲寶鳳凰,綴金鑷珠璫玉蜯珮,四角金龍銜五采眊,又麒麟頭加以綵畫,馬首戴之。竟陵王子良啟曰:「凡蓋圓象天,軫方象地。上無二天之儀,下設兩蓋之飾,求諸志錄,殊爲乖衷。又假爲麟首,加乎爲頭,事不師古,鮮或可施。」至建武中,明帝乃省重蓋等。[五二]金輅之飾如玉輅而減少,象輅減金輅,革輅如象輅而尤減,木輅如革輅,建大赤麾,首施大鄒幡。玉輅、金輅建碧旂,[五三]象輅、木輅建赤旂。
梁武帝初因齊制,天監三年,五輅旗麾同用赤而斿不異,以從行運所尚也。七年,帝據周禮「玉輅以祀,金輅以賓」,今祀乘金輅,詔下詳議。周捨謂「金輅爲齊車,本不關於祭祀」。於是改陵廟皆乘玉輅,轡以朱絲。
陳初因梁。文帝天嘉初,令到仲舉議,[五四]錯綜漢晉舊飾,造玉金象革木等五輅。皆金薄交龍,爲輿倚較,文豹伏軾,[五五]虬首銜軛,左右吉陽筩,鸞雀立衡,𣝛文畫轓,綠油蓋,黃紋裏,[五六]相思橑,金華末。邪注旂旗於車之左,各依方色。加棨戟於車之右,韜以黻繡。
獸頭幡,長丈四尺,懸於戟杪。玉輅,正副同駕六馬,餘皆駕駟。並金叉髦,插以翟尾,[五七]玉爲鏤鍚。以綵畫蛙蟆幡,綴兩軸頭,[五八]易漢之飛軨。五輅兩箱後,皆玳瑁爲鵾翅,金銀雕飾。兩箱裏,衣紅錦,金花帖釘,上用紅錦爲後檐,青紋純帶,[五九]夏花簟,冬綺繡褥。
後魏道武帝天興初,脩軒冕,制乾象等輦,草刱制度,多違舊章。至孝文太和中,儀曹令李韶更議改正,[六0]唯備五輅,各依方色,其餘車輦,猶未能具。明帝熙平中,侍中崔光等議,大造車服,五輅並駕五馬,亦無經據。
北齊車服制度,多因後魏。天保中所乘,是太和中李韶所制五輅。
後周依周禮設六官,置司輅之職,掌公車之政,辨其名品物色。皇帝之輅,十有二等:一曰蒼輅,以祀昊天上帝。二曰青輅,以祀東方上帝。三曰朱輅,以祀東方上帝及朝日。四曰黃輅,以祭地祇、中央上帝。五曰白輅,以祀西方上帝及夕月。六曰玄輅,以祀北方上帝及感帝、神州。此六輅,通漆之,而無他飾,即周木輅遺象也。馬皆疏面,斿就以方色,[六一]俱十有二。七曰玉輅,以享先皇,加元服,納后。八曰碧輅,以祭社稷,享諸先帝,食三老五更,享諸侯耕籍。九曰金輅,以祀星辰,視朔。十曰象輅,以望秩羣祀。十一曰革輅,十二曰木輅。此六輅漆畫之,用玉碧金象革物飾諸末。鍚面金鉤,[六二]就以五采,俱十有二。其輅之飾,重輪重較加茸焉。[六三]皇帝之輅,輿廣六尺有六寸。畫輪轂輈衡以雲牙,[六四]箱試𣝛文,[六五]𣝛內畫以雜獸。[六六]獸伏軾,鹿倚較。三辰之常,玄青蒼等旗,畫繢之,六仞曳地。設和鑾,以節趨行。圓蓋方輿,以象天地。
隋開皇元年,內史令李德林奏:後魏輿輦乖制,請廢,唯留後魏太和時李韶所制五輅,北齊所遵者。後著令,制玉輅,青質,重箱盤輿,左龍右虎,金鳳翅,畫𣝛文,軛左立纛,金鳳一在軾前,八鸞在衡,二鈴在軾。龍輈之上,前設障塵,青蓋黃裏,[六七]繡斿帶。金博山,綴以鏡子,下垂八珮。樹四十葆羽。輪皆朱斑重牙,複轄。左建太常,十有二斿,皆畫升龍日月,其長曳地。右載闟他合反戟,長四尺,闊三尺,黻文。旗首金龍頭,銜鈴及緌,[六八]垂以結綬。駕蒼龍,金鋄方釳,插翟尾五焦,[六九]鏤鍚,鞶纓十有二就,皆五采繒罽爲飾。天子祭祀、納后則乘之。金輅,赤質,左建旟,畫飛隼,右建闟戟,盤輿鳳翅等,並同玉輅。駕赤騮。臨朝、會同、饗射、飲至則乘之。象輅,黃質,左建旌,畫麟,右建闟戟,駕黃騮。祀后土則乘之。革輅,白質,鞔以革,左建旗,畫騶虞,右建闟戟,駕白駱。巡狩臨兵則乘之。木輅,黑質,漆之,左建旐,畫玄武,[七0]右闟戟,駕黑騮。田獵則乘之。其五輅,並駕六馬,馬飾同玉輅。復制安車,重輿曲壁,紫油纁裏,[七一]通幰,朱絲絡網,朱鞶纓。駕赤騮。臨幸所乘。按隋氏五輅,遠酌周禮,旗斿藻飾,近約漢制,文質相半。
大唐因隋制,玉、金、象、革、木,是爲天子五輅。玉輅,青質,重輿,左青龍,右白虎,金鳳翅,畫𣝛文烏獸,黃屋左纛,金鳳一在軾前,十二鑾在衡,正輅鑾數皆准此。副輅及耕根車則八。[七二]二鈴在軾,龍輈前設障塵,青蓋黃裏,繡飾,博山鏡子,樹羽,輪皆朱斑重牙。左建旂十有二斿,斿畫升龍,其長曳地。右載闟戟,長四尺,廣三尺,黻文。旂首金龍頭銜結綬及鈴緌。駕蒼龍,金鋄方釳,[七三]插翟尾五焦,鏤鍚,鞶纓十有二就。祭祀、納后則供之。金輅,赤質,餘同玉輅,駕赤騮,饗射、祀還、飲至則供之。象輅,黃質,餘同金輅,駕黃騮,行道則供之。革輅,白質,鞔以革,餘同象輅,駕白駱,[七四]巡狩、臨兵事則供之。木輅,黑質,漆之,餘同革輅,[七五]駕黑騮,田獵則供之。旌旗鞶纓及蓋,皆從輅色。其蓋文裏俱用黃。其鏤鍚,五輅並同其飾。武德初著令,天子鑾輅,玉金象革木五等,屬車十乘,指南車、記里鼓車、白鷺車、鸞旗車、辟惡車、皮軒車、耕根車、安車、四望車、羊車。貞觀元年十一月,始加黃鉞車、豹尾車,通爲十二乘也,以爲儀仗之用。大駕行幸,則分前後,施於鹵簿之內。若大陳設行,則分左右,施於儀仗之中。高祖、太宗大禮則乘輅。高宗不喜乘輅,每有大禮則御輦。至武太后,以爲常。玄宗以輦不中禮,廢而不用。開元十一年冬,祀南郊,乘輅而往,禮畢騎還。自是行幸郊祀,皆騎於儀仗之內。其五輅腰輿,陳於鹵簿而已。[七六]
副車五牛旗轝附○秦 漢 魏 晉 東晉 宋 齊 梁 陳 隋 大唐
秦平天下,以諸侯所乘之車爲副。
漢制,安車、立車各五乘,爲乘輿副車。輪皆朱斑重牙,貳轂兩轄,金薄繆龍,爲輿倚較,文虎伏軾,龍首銜軛,左右吉陽筩,鸞雀立衡,𣝛文畫輈,羽蓋華蚤,建大旂,十有二斿,畫日月升龍。駕六馬,象鑣鏤鍚,金鋄方釳,插翟尾,朱兼樊纓,赤罽易茸,金就十有二,左纛以氂牛尾爲之,在左騑馬軛上,大如斗。其馬各如方色。自馬者,朱其髦尾爲朱鬣云。所御駕六,餘皆駕四,後從爲副車。應劭漢官鹵簿圖曰:「乘輿大駕則御鳳凰車,以金根爲副。」
魏因漢制,五時副車,置髦頭雲罕。[七七]
晉制,五安車,五立車,合十乘,名五時車,俗謂五帝車。建旗十二斿,各如車色。立車則正豎其旗,安車則斜注。駕馬不易漢制。左右騑驂,[七八]金鋄鏤鍚,黃屋左纛,如金根之制,行則從後。
東晉過江,副車遺缺,有事權以馬車代之,建旗其上。其後制五色木牛,象五時車,豎旗於牛背,行則使人輿之。牛之爲義,蓋取負重致遠而安穩。旗常纏而不舒,所謂德車結旌。唯天子親戎,五旗舒旆。所謂武車綏旌。
宋因晉,而無副車。
齊王儉議,宜用金輅九旒。時乘黃無副,借用五輅,[七九]大朝臨軒,權列三輅。今衣書車十二乘,[八0]{木資}榆轂輪,簟子壁,[八一]綠油衣,箱外綠紗萌,[八二]油幢絡,通幰,竿刺代棟梁,柮檽真形龍牽,支子花,轅頭後伏神執承幄沓,[八三]金塗鉸具。{木資}音次。古副車之象也,亦曰五時副車。青萌車是謂㩉他合反幰車。[八四]
梁依晉制,五牛旗車,左青赤,右白黑,黃居其中,象古之五時副車也。復制衣書車,一曰副車。
陳因舊制,五時副車,飾同五輅,並駕六馬。
隋因陳制,五時副車,色及旗章,一同正輅,唯降二等,駕用四馬。
大唐之制,副輅五乘,大駕行幸,皆次於五輅後爲副。又五牛旗轝五,黃牛旗處內,赤青在左,白黑在右,各八人執,左右威衞隊正各一人檢校。大駕鹵簿,在小轝後。
戎車周 漢 魏 晉 宋 齊 梁 後周 隋[八五]
周巾車氏「革輅即戎」,車僕掌戎輅之萃,音倅。廣古曠反車之萃,闕車之萃,苹車之萃,輕音罄車之萃。萃猶副也。此五者,兵車,所謂五戎也。戎輅,王在軍所乘也。[八六]廣車,橫陳之車也。闕車,所用補闕之車也。[八七]苹猶屏也,所用對敵自蔽隱之車也。輕車,所用馳敵致師之車也。孫子八陳,有苹車之陳。
漢因周,有輕車,朱輪輿,不巾不蓋,建矛戟幢麾,𨏟音福轍弩箙。置弩於軾上,駕兩馬也。藏於武庫。大駕出,次屬車,在鹵簿中。孫子兵法云:「有巾有蓋,謂之武剛車。」武剛車者,爲先驅。又爲屬車、輕車,爲後殿也。戎車,其飾如耕車,蕃以矛麾金鼓羽析幢翳,[八八]𨏟冑甲弩之箙。通俗文曰:「箭箙謂之步叉。」
魏景初改正朔,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泰始中,並建赤旗。[八九]
晉制,輕車,駕二馬,古之戰車也。[九0]前後二十乘,分居左右。輿輪洞朱,建矛戟麾幢,置弩於軾上。大駕出,射聲校尉、司馬、吏士載,以次屬車後。
宋依漢制,戎車建矛麾,邪注之,載金鼓羽幢,置甲弩於軾上。輕車之制,因漢不易,以武剛車爲殿。
齊梁以下,及後周與隋,或並用之。
獵車蹋獸車闟戟車附[九一]○周 漢 魏 晉 宋
周謂之奇車。曲禮曰:「國君不乘奇車。」注云:「獵車也。」巾車氏「木輅以田」。
漢制,其飾如安車,重輞縵輪,[九二]繆龍繞之。一曰闟猪車,親校獵乘之。
魏因漢制,改名蹋獸車。
晉因魏制,一名闟戟車。
宋因晉制。自後無聞。
指南車有熊氏 周 後漢 魏 東晉 宋 齊 梁 後魏 大唐
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九三]蚩尤作大霧,將士皆迷四方,黃帝於是作指南車以示方,故後常建焉。出崔豹古今注。
周致太平,越裳氏重譯來獻。使者迷其歸路,周公爲司南之制,使載之南,周年至國。故常爲先導,示服遠人,而正四方。車法具在尚方故事,其制未詳。
後漢張衡始復創造。漢末喪亂,其器不存。
魏明帝青龍中,令博士馬鈞紹而作焉。車上有木仙人,舉手恒指南。[九四]車箱迴轉,所指微差。晉亂復亡。
東晉義熙十三年,劉裕平長安,始得此車,復修之。一名司南車。駕駟其下,制如樓,三級,四角金龍銜羽葆。刻木爲仙人,衣羽衣,立車上,車雖迴運,而手恒指南。大駕出行,爲先啟之乘。此車戎狄所制,機數不精,迴曲頻驟,[九五]猶須人力正之。范陽人祖冲之,有巧思,常謂宜更造。
宋順帝昇明中,齊高帝爲相,命冲之造焉。車成,使撫軍將軍、丹陽尹王僧虔等試之。其制甚精,百屈千迴,未嘗移變。
齊因宋制,加飾四周,箱上施屋。指南人衣裙襦天衣,在箱中。上四角皆施龍子竿,[九六]懸雜色真孔雀眊,布皂複幔,駕牛,皆銅鉸飾。
梁復名司南車,大駕出,爲先啟之乘。
後魏太武帝使工人郭善明造之,彌年不就。扶風人馬岳又造,垂成,善明酖殺之。
大唐修之,備於大駕,行則先導。
記里鼓車東晉 宋 齊 梁 大唐
東晉安帝義熙十三年,劉裕滅後秦所獲,未詳其所由來。制如指南車,駕駟,中木人執槌向鼓,行一里則打一槌。[九七]崔豹古今注云:「亦名大章車,[九八]所以識道里也。車上爲二層,皆有木人執槌。行一里,下一層擊鼓;行十里,上一層擊鐲。尚方故事有其作法,然未詳。
宋因之不易,大駕鹵簿,次指南車後。
齊因宋制,飾加華蓋子,䌝衣漆畫,[九九]鼓機皆在內也。
梁因齊制,改駕以牛。
大唐復脩,大駕鹵簿,次指南車後。
白鷺車隋 大唐
隋一名鼓吹車,車上施層樓,樓上有翔鷺棲烏。[一00]
大唐之制因之,駕四馬,大駕出,在記里鼓車後。
鸞旗車漢 晉 宋 大唐
漢制鸞旗車,編羽旄列繫幢傍。胡廣曰:「以銅作鸞鳥於車衡上。」
晉宋因之,駕四馬,先路所載。
大唐備於大駕鹵簿,次白鷺車後。
辟惡車秦 大唐
秦制也。桃弓葦矢,所以禳祓不祥。太卜令一人,在車,執弓箭。[一0一]出崔豹古今注。
大唐之制,駕四馬。大駕出,在鸞旗車後。
皮軒車漢 晉 宋 大唐
漢制,皮軒車,以虎皮爲軒。
晉宋相因,駕四馬,皆大夫載。自後無聞。
大唐備之大駕鹵簿,次於辟惡車後。
耕根車漢 魏 晉 宋 隋[一0二] 大唐
漢制,耕根車如副車。有三蓋。一曰芝車。置𨏟耒耜之箙,上親耕所乘也。桓譚謂楊雄曰:「君之爲黃門郎,居殿中,數見輿輦,玉蚤、華芝及鳳凰、三蓋之屬,[一0三]皆玄黃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錦繡、茵席者也。」
魏因之,建赤旗。
晉因之,駕駟,天子親耕所乘,置耒耜於軾上。一名三蓋車。
宋因之。
隋以青爲質,三重蓋,羽葆雕裝,同玉輅。駕六馬。其軾平,以青囊盛耒耜而加之。籍田則之乘。
大唐因隋,其飾不易,大駕行則備焉。
安車周 漢 晉 宋 齊 隋 大唐
周制,致仕之老及后乘之。
漢制,乘輿、金根、安車、立車,蔡邕曰:「五安五立。」徐廣曰:「立乘曰高車,坐乘曰安車。」是爲德車。五時車,安、立亦皆如之。各如方色,馬亦如之。建大旂,十有二斿。所御駕六馬,[一0四]餘皆駕四。皇太子、皇子、公、列侯,皆乘之。自漢以後,亦爲副車。
晉制因之。天子所御則駕六,其餘並駕四。三公下至九卿,各一乘,公駕三,特進駕二,卿駕一。
宋因之。
齊制,諸王、三公、國公、列侯等,禮行則乘之。
隋制,金飾,紫通幰,朱裏。駕四馬。臨幸及弔則供之。[一0五]
大唐之制,以金飾,駕四馬,臨幸則乘之。大駕出,在耕根車後。
四望車齊 隋 大唐
齊四望車,通幰,油幢絡,斑漆輪轂,[一0六]亦曰皂輪車,以加禮貴臣。[一0七]
隋制,同犢車,黃金飾,青油幢朱裏,紫通幰,紫絲網,駕一牛,拜陵、臨弔則乘之。[一0八]
大唐之制,以金飾,駕四馬,拜陵、臨弔則乘之。大駕出,在安車後也。
遊車漢 晉 宋
漢制,九遊車九乘,大駕爲先乘。
晉宋因之,自後無聞。
羊車晉 齊 梁 隋 大唐
晉制,羊車一名輦車,[一0九]上如軺,伏兔箱,漆畫輪。武帝泰始中,羊琇乘,司隸糾罪免官。
齊依之,因制漆畫牽車,小形如輿,金塗縱容,錦衣。箱裏隱膝後戶牙蘭,[一一0]轅枕後捎,[一一一]幰竿代棟梁,皆金塗鉸飾。御及皇太子所乘也。
梁因制羊車,亦名輦,上如軺,小兒衣青布袴褶,五辮髻,數人引之。貴賤通得乘之,名牽子也。
隋大業始置焉。金寶飾,紫錦幰,[一一二]朱絲網。馭童二十人,皆兩環髻,服青衣,年十四五者爲之,謂之羊車小史。[一一三]駕果下馬,其大如羊。
大唐因之,小史十四人。[一一四]
畫輪車晉 宋 齊 梁[一一五]
晉制,畫輪車,駕牛,以采漆畫輪轂,上起四夾杖,左右開四望,綠油幢,[一一六]纁朱絲青交絡,[一一七]其上形如輦,其下猶犢車。貴者不乘。[一一八]大駕次羊車後也。
宋齊梁相因,爲羣公所乘。自後無聞。
鼓吹車梁
梁制,鼓吹車,上施層樓,四角金龍,銜流蘇羽葆。凡鼓吹,陸則樓車,水則樓船,在殿庭則畫筍𣝛爲樓。樓上有翔鷺棲烏,[一一九]或爲鶴形。自後無聞。
象車晉
晉武帝太康中,平吴後,南越獻馴象,詔作大車駕之,載鼓吹十人,使越人騎之。元正大會,入庭。大駕鹵簿行,則試橋道。自後不見。
黃鉞車晉 大唐
晉制,黃鉞車,駕一馬。大駕行,於華蓋後御次麾左右。又有金鉞車、金鉦車,並駕三馬。
大唐貞觀以後加之,備於大駕鹵簿。天寶元年,改爲金鉞車。
豹尾車周 漢 晉 宋 大唐
周制也,所以象君子豹變,又以尾者言謙也。古者軍正建之。崔豹古今注云。
漢制,大駕出,屬車八十一乘;法駕出,屬車三十六乘,最後一乘懸豹尾,以前比之省中。胡廣曰:「施於道路,豹尾之內爲省中。」
晉因之,在鹵簿之末。
宋志徐廣按淮南子云:「軍正執豹皮以制正其衆。」[一二0]禮記曰:「前有士師,則載虎皮。」乘輿豹尾,亦其義類。[一二一]
大唐之制,大駕出,在黃鉞車後,駕二馬。右武衞隊正一人,在車執之。
建華車晉
晉制,建華車,二乘。駕四馬。大駕,分在左右行。自後無聞。
校勘記[一] 覩轉蓬爲輪 後漢書輿服志上三六四一頁「爲輪」上有「始知」。
[二] 一器而工聚焉者車爲多 原脫「焉」,據周禮考工記及北宋本補。
[三] 上蓋如規象天二十八橑音老象列宿方輿象地三十輻象一月 原作「蓋圓象天輿方象地二十八橑音老象列宿三十輻象日月」,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四] 虞 原「虞」上有「唐」,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五] 或云秖車也 原脫「秖」,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補。
[六] 陶唐氏制彤車 「彤」原訛「鸞」,據諸本改。
[七] 山車垂鉤 「垂」原訛「乘」,據下文改。
[八] 似金根之色 「似」原訛「以」,據通考卷一一六改。
[九] 無鍚 「無」原訛「乘」,據諸本改。
[一0]轂外復有一轂抱轄 後漢書集解引惠棟說謂「抱」應作「施」,下同。
[一一]畫緹油 「畫」原訛「書」,據諸本改。
[一二]𣝛文畫輈羽蓋華蚤 後漢書輿服志上三六四四頁同。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𣝛文畫轅羽蓋翠裏蚤」。
[一三]金鋄方釳訖乞反 「鋄」原訛「鍐」,據文選東京賦改。下同。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此句作「施十鴛金爲叉髦」。
[一四]蓋乃陰陽之氣 原「乃」下有「因」,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刪。
[一五]凡擇良馬而養乘之 按:周禮校人「擇」作「頒」。
[一六]古毛詩說 「說」原訛「云」,據詩干旄正義改。
[一七]山茌縣黃龍見 「茌」原訛「荏」,據三國志魏書明帝紀一0八頁改。
[一八]上爲亞字 原脫「爲亞字」,據晉書輿服志七五三頁、通考卷一一六補。
[一九]轅皆曲向上 原脫「向上」,據晉書輿服志七五三頁、通考卷一一六補。
[二0]取夏殷山車垂鉤之義 「夏殷」原作「禮緯」,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二一]玉輅駕六黑馬 原訛作「玉輅駕駟以黑」,據晉書輿服志七五三頁、通考卷一一六改。
[二二]以黃金爲叉髦 「叉」原作「文」,據北宋本、明抄本改。按:傅校本、明刻本作「乂」。
[二三]各有所主復制金根車去漢之文物駕四馬不建旗幟 原脫此二十一字,據諸本補。
[二四]得姚興偽車輦 「偽」原訛「爲」,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二五]玉輅 原脫,據宋書禮志五四九五頁補。
[二六]建青旂 「旂」原作「旗」,據北宋本改。
[二七]建赤旆 「旆」原作「旗」,據北宋本改。
[二八]齊武帝永明初 「明」原訛「平」,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六頁改。
[二九]畫輪金塗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金塗」下有「縱容後路受福輠」七字。
[三0]通緣金塗鏤鍱音葉碧紋箱 「緣」原訛「綠」,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改。「紋箱」南齊書作「絞罽」。
[三一]金塗鏤面釘 「面」原訛「回」,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通考卷一一六改。下同。
[三二]望板箱上帖金博山 通考卷一一六同。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帖」上有「金薄」,「山」下有「登仙紐松精」。
[三三]和鸞鳥立花趺銜鈴 「和鸞鳥」原作「和鑾」,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及下文改補。
[三四]銀帶玳瑁筩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筩」下有「瓦金塗鏤鍱刀格織成手匡金花鈿錦衣」十六字。
[三五]織成文 「文」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衣」。
[三六]金塗倒龍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金」上有「優遊前」三字。
[三七]後損鑿銀玳瑁龜甲 「損」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梢」。
[三八]軛及諸末 「軛」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抗」。
[三九]龍形板 「形」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汗」。
[四0]辟邪障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障」作「虎」。
[四一]升蓋 「升」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斗」。
[四二]黃錦外衣 「外」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斗」,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及通考卷一一六作「升」。
[四三]綠紋隨陰懸諸珠蜯佩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紋」作「絞」,無「諸」字。
[四四]雲朱結仙人綬 「仙人綬」原作「綵綬」,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改。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人綬」。
[四五]四和鸞鳥立花趺銜鈴 原脫「和」,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補。
[四六]旂十有二斿 「十有」原倒,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乙。
[四七]竿首金塗龍銜大鄒幡 「大鄒」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火燄」。下同。
[四八]錦複黃紋 「紋」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絞」。下同。
[四九]綠紅錦芚帶織成花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綠」作「緣」,「花」下有「芚的」二字。
[五0]赤油金紫真眊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用赤油令有紫真毦」。
[五一]金塗紫皮帶真眊 「帶」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四頁作「紫」。
[五二]明帝乃省重蓋等 原脫「等」,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五三]玉輅金輅建碧旂 「旂」原作「旆」,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五四]到仲舉 「到」原訛「劉」,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四頁改。
[五五]文豹伏軾 「豹」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四頁作「貔」。按:皆應作「虎」,唐人諱改。
[五六]黃紋裏 「紋」隋書禮儀志五一九五頁作「絞」。
[五七]並金叉髦插以翟尾 「叉」原訛「文」,「以」原訛「於」,據宋書禮志五四九四頁、隋書禮儀志五一九五頁改。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及通考卷一一六亦皆作「叉」。
[五八]綴兩軸頭 原脫「軸」,據宋書禮志五四九四頁、隋書禮儀志五一九五頁、通考卷一一六補。
[五九]青紋純帶 「紋」隋書禮儀志五一九五頁作「絞」。
[六0]儀曹令 「儀」原訛「議」,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一]馬皆疏面斿就以方色 「面」下原衍「之」,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六頁、通考卷一一六刪。
[六二]鍚面金鉤 「面」原訛「而」,據諸本改。
[六三]重輪重較加茸焉 「茸」通考卷一一六同。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八頁作「耳」。
[六四]畫輪轂輈衡以雲牙 原脫「轂」,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八頁補。
[六五]箱軾𣝛文 「軾」原訛「飾」,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六]𣝛內畫以雜獸 原脫「𣝛」,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八頁補。
[六七]青蓋黃裏 原脫「黃」,據隋書禮儀志五二0一頁補。
[六八]銜鈴及緌 「緌」原訛「鏤」,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六九]插翟尾五焦 「焦」隋書禮儀志五二0一頁作「隼」,通考卷一一六作「隻」。
[七0]畫玄武 隋書禮儀志五二0一頁作「畫龜蛇」。
[七一]紫油纁裏 隋書禮儀志五二0一頁「纁」下有「朱」。
[七二]正輅鑾數皆准此副輅及耕根車則八 原作「正輅鑾數同副輅耕根車則八」,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改。
[七三]青蓋黃裏至金鋄方釳 原作「青蓋黃裏三層繡飾上設博山方鏡下圓鏡樹羽輪金根朱斑重牙左建旂十有二斿畫升龍其長曳地青繡綢杠右載闟戟長四尺廣三尺黻文旂首金龍銜錦結綬及縷帶垂鈴金鋄方釳」,係殿本、局本據新唐書車服志五一一頁改易者,非通典原貌。今據舊唐書輿服志一九三二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回。
[七四]駕白駱 「駱」原訛「騮」,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七五]餘同革輅 「革」原訛「金」,據諸本改。
[七六]其五輅腰輿陳於鹵簿而已 原訛脫作「具五輅腰輿鹵簿而已」,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補。
[七七]置髦頭雲罕 「罕」原訛「竿」,據文選東京賦改。按:宋書禮志五四九九頁亦有「置旄頭雲罕」一語。
[七八]左右騑驂 原脫「驂」,據晉書輿服志七五四頁補。
[七九]齊王儉議宜用金輅九旒時乘黃無副借用五輅 原脫「宜用金輅九旒」,「黃」原訛「輿」,「借用」訛「昔周」,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五頁補改。按:北宋本「黃」字不誤。
[八0]今衣書車十二乘 原脫「車」,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八一]簟子壁 「簟」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作「箕」。「壁」原訛「璧」,據南齊書及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二]箱外綠紗萌 「萌」原訛「明」,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三]轅頭後伏神執承幄沓 「轅頭」原倒,「伏」原訛「仗」,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乙改。「執」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作「軌」。「幄」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作「泥」。
[八四]㩉幰車 「幰」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作「幔」。
[八五]齊梁後周隋 原作「齊以後」,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八六]王在軍所乘也 原脫「王」,據周禮車僕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補。
[八七]所用補闕之車也 「用」原訛「謂」,據周禮車僕鄭注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下同。
[八八]羽析幢翳 「羽析」原訛脫作「折」,據後漢書輿服志上三六四六頁補改。
[八九]泰始中並建赤旗 「泰」原訛「太」,據晉書輿服志七五四頁改。按:泰始爲晉武帝年號,杜佑誤繫此句于魏制。
[九0]古之戰車也 「戰」原訛「獸」,據晉書輿服志七五五頁改。下同。
[九一]蹋獸車 「獸」原作「武」,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二]重輞縵輪 「輞」原訛「●」,據諸本改。
[九三]涿鹿之野 「鹿」原訛「不」,據諸本改。
[九四]舉手恒指南 「恒」原作「常」,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五]迴曲頻驟 「頻」宋書禮志五四九六頁作「步」。
[九六]上四角皆施龍子竿 「竿」原訛「於」,據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改。按:北宋本作「干」。
[九七]行一里則打一槌 「則」上原衍「不」,據諸本刪。
[九八]亦名大章車 「亦」原作「一」,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九九]䌝衣漆畫 「䌝」原訛「襟」,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七頁改。按:標點本南齊書輿服志校勘記二0引殿本考證萬承蒼云:「按字書,䌝俗紺字。顏氏家訓『吴人呼紺爲禁,故以絲旁䌝代紺字』。」
[一00]隋一名鼓吹車車上施層樓樓上有翔鷺棲烏 「鷺」原訛「鸞」,「烏」原訛「焉」,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四頁改。按:此節隋志載爲梁制,杜佑誤繫于隋。
[一0一]太卜令一人在車執弓箭 「卜」原訛「僕」,據北宋本改。按:本書卷二五云秦有太卜令。「車」下衍「前」,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刪。
[一0二]晉宋隋 原訛作「宋晉齊」,據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乙改。
[一0三]三蓋之屬 「三」原訛「二」,據後漢書輿服志上劉昭注三六四六頁及北宋本改。
[一0四]所御駕六馬 原脫「所御」,據後漢書輿服志上三六四四頁補。
[一0五]隋制金飾紫通幰朱裏駕四馬臨幸及弔則供之 據隋書禮儀志五所載隋代皇帝安車,開皇制爲「飾重輿,曲壁,紫油纁朱裏,通幰,朱絲絡網,朱鞶纓,朱覆髮,具絡,駕赤駵,臨幸則供之」。二0一頁大業制爲「畫輪,重輿,曲壁,紫油幢絳裏,通幰,朱絲絡網,赤鞶纓,駕四馬,省問臨幸則乘之」。二0八頁杜佑此處所記乃開皇皇后安車之制,與本卷規定內容不合。
[一0六]油幢絡斑漆輪轂 「絡」原訛「給」,「輪」原訛「輅」,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九頁及諸本改。
[一0七]以加禮貴臣 原脫「禮」,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九頁補。
[一0八]臨弔則乘之 「弔」原訛「弓」,據諸本改。
[一0九]羊車一名輦車 原脫下「車」,據晉書輿服志七五六頁補。
[一一0]箱裏隱膝 「膝」原訛「漆」,據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及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改。
[一一一]轅枕後捎 南齊書輿服志三三八頁無「後」字。
[一一二]紫錦幰 原脫「錦」,據隋書禮儀志五二0九頁補。
[一一三]年十四五者爲之謂之羊車小史 「爲」原訛「乘」,「史」原訛「吏」,據隋書禮儀志五二0九頁改。
[一一四]小史十四人 「史」原訛「吏」,據新唐書儀衛志上四九四頁改。
[一一五]宋齊梁 原作「宋以後」,據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改。
[一一六]綠油幢 原脫「幢」,據晉書輿服志七五六頁補。
[一一七]纁朱絲青交絡 「絡」原訛「給」,據諸本改。
[一一八]貴者不乘 按晉書輿服志七五六頁云:「古之貴者不乘牛車,漢武帝推恩之末,諸侯寡弱,貧者至乘牛車,其後稍見貴之。自靈獻以來,天子至士遂以爲常乘,至尊出朝堂舉哀乘之」。杜佑於此惟言「貴者不乘」,不塙。
[一一九]樓上有翔鷺棲烏 原脫「樓」,據隋書禮儀志五一九四頁補。
[一二0]軍正執豹皮以制正其衆 「皮」原訛「虎」,據諸本改。原脫「制」,據宋書禮志五五00頁補。
[一二一]亦其義類 「亦」原訛「以」,據宋書禮志五五00頁改。
通典卷第六十五
禮二十五 沿革二十五 嘉禮十
皇太后皇后車輅 皇太子皇子車輅 公侯大夫等車輅 主妃命婦等車輅
皇太后皇后車輅周 漢 後漢 晉 宋 齊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周禮,王后之五輅:重翟,鍚面朱總;[一]重翟,翟,雉羽,兩重爲蔽,從王祭祀所乘也。厭翟,勒面繢總;厭翟,次其羽,使相迫近,厭其本也。勒面謂以如玉龍勒之韋爲當面飾。[二]繢總,以畫繒爲之,從王賓饗所乘也。安車,雕面鷖總。皆有容蓋。安車,坐乘車也。凡婦人車,皆坐乘。容謂幨車。鷖總,[三]青黑色繒爲之,無蔽。朝見於王所乘,去飾。翟車,貝面組總,有幄;翟車,[四]不重不厭,以翟飾車之側。貝面,貝飾勒之當面。有幄則無蓋矣,如今軿車。后乘以出桑。輦車,組輓,有翣,羽蓋。輦車,不言飾,明無翟總之飾,后居宮從容所乘,但漆而已。爲輇輪,人輓之以行。有翣,所以御風塵。以羽作小蓋,爲翳日也。
漢皇后鴛輅,青羽蓋,駕四馬,旆九斿。
後漢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法駕,皆御金根車,重翟,羽蓋,加青交絡帷裳。[五]其非法駕,則乘紫罽軿車,雲𣝛文畫輈,黃金塗五末,五末,轅一,轂二,箱二,共五也。蓋施金花。駕三馬,左右騑。應劭漢官儀:「明帝永平七年,光烈陰皇后葬,魂車,鸞輅,青羽蓋,[六]駕四馬,旂九斿,前有方相、鳳凰車。」此因前漢舊制也。
晉制,后乘重翟羽蓋金根車,加青絡,青帷裳,雲𣝛畫轅,黃金塗五末,蓋爪施金華,駕三馬,左右騑。其廟見小駕,則乘紫罽軿車,飾及駕馬如重翟。非法駕則皇太后乘輦,皇后乘畫輪車。后先蠶,[七]乘油畫雲母安車,駕六騩馬;騩,淺黑色。騩音貴。油畫兩轅安車,駕五騩馬,爲副;又,金薄石山軿、紫絳罽軿車,[八]皆駕三騩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