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是秋,遼陽行省右丞洪萬罷,以其叔君祥代之。君祥請于朝,宜新省治,增巡兵,置儒學提舉官,都鎮撫等員,以興文教,修武備。既而事不果行。
30陝西饑,省、臺議請賑於朝,安西路總管趙世延曰:「救荒如救火,願先發廩以賑。朝廷若不允,世延當傾財若身以償。」省、臺從之,所活者眾。
世延嫻習官政,其始除總管也,前政壅滯者三千牘,世延既至,不三月,部決殆盡。
31冬,十月,丁未有事於太廟。
32丁卯,,安南遣使貢方物。
33青山叛蠻來附。
34吳江州大水,民乏食,發米萬石賑之。
35十一月,己巳,帝至自上都。
36十二月,乙卯,帝寢疾,禁天下屠宰四十二日。
內侍李邦寧,錢塘人,宋故小黃門也,宋故小黃門也,宋亡,從瀛國公入見,世祖命給侍內庭。警敏稱上意,令學國書及諸番語,即通解,遂見親任。帝即位,進太醫院使。自帝初得疾至此,不離左右者十餘月。
37癸亥,瓊州臨高縣那篷洞主王文何等作亂,伏誅。
38阿裕爾巴里巴特喇至懷州,所過郡縣供帳華侈,悉令撒去,嚴飭扈從毋擾民,民皆感悅。
39是歲,大都留守鄭制宜卒。帝遇制宜特厚,每侍宴,輒不敢飲,終日無隋〔惰〕容。帝察其忠勤,屢賜內醞,輒持以奉母。帝聞之,特封其母蘇氏爲潞國夫人。及制宜歿,追封澤國公諡忠宣。
成宗大德十一年〔(丁未、一三○七)〕
1春,正月,丙辰朔,帝大漸,免朝賀;癸酉,崩於玉德殿,國語稱鄂勒哲圖〔舊作完澤篤,今改。皇帝。
帝承世祖混一之後,善於守成;惟末年連歲寢疾,凡國家政事,內則決於宮壺,外則委於宰臣,幸去世祖未遠,守其成憲,不至廢墜。
2乙亥,靈駕發引,葬起輦谷,從諸帝陵。
3皇后巴約特氏以己嘗謀出阿裕爾巴里巴特喇及其母居懷州,至是恐其兄懷寧王哈尚立,必報前怨,乃命安西王阿南達〔(舊作阿難答。)〕入京師,欲立之。左丞相阿固岱。平章賽音諤德齊、〔(舊作賽典赤。)〕巴特瑪琳沁、巴延及諸王莽賴特穆爾〔(舊作明里帖木兒。)〕陰左右之,謀斷哈尚歸路,奉皇后垂簾聽政,立安西王輔之。於是阿固岱以祔廟及攝位事集廷臣議之,太常卿田忠良、御史中丞何瑋皆執不可,阿固岱變色曰:「制自天降耶?公等不畏死,敢沮大事!」瑋曰:「死畏不義爾;苟死於義,何畏!」議遂寢。
4右丞相哈喇哈斯收百司符印,封府庫,稱疾,守宿掖門,內旨日數至,皆不聽。眾欲害之,未敢發。懷寧王適遣哈喇托克托(舊作康里脫脫。)計事京師,哈喇哈斯令急還報,復遣使南迎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於懷州。
使至懷州,可裕爾巴里巴特喇疑未行,其傅李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典訓也。今宮車晏,駕,大太子遠在萬里,宗廟社稷危疑之秋,殿下當奉大母急還宮庭,以折奸謀,安人心;不然,國家安危,未可保也。」阿裕爾巴里巴特喇猶豫未決,孟復進曰:「邪謀得成,以一紙書召還,則殿下母子且不自保,豈暇論宗族!」阿裕爾巴里巴特喇大悟,乃奉其母行。
先遣孟趨哈喇哈斯所覘之。適皇后使問疾哈喇哈斯所,孟入,長揖,引其手診之,眾謂孟醫也,不疑之。既而知安西王即位有日,還告曰:「事急矣,先發者制人,後發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圖之。」左右之人皆不能決,或曰:「皇后深居九重,八璽在手,四衛之士,一呼而應者累萬。安西王府中,從者如林,殿,卜侍御〔衛〕單寡,不過數十人,兵仗不備,奮赤手而往,事未必濟。不如靜守,以待大太子之至,然後圖之,未晚也。」孟曰:「群邪違棄祖訓,黨附中宮,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與。殿下入造內廷,以大義責之,則凡知君臣之義者,無不拾彼爲殿下用,何求而弗獲!克清宮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號,縱大太子至,彼安肯兩手進璽,退就藩國,必將於國中,生民塗炭,宗社危矣。且危身以及其親,非孝也;遺禍艱〔難〕于大兄,非弟也;得時弗爲,非智也;臨機不斷,非勇也;使義而動,事必萬全。」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曰:「當以卜決之。」命召卜人。有儒服持囊遊于市者,召之至,孟出迎,語之曰:「大事待汝而決,但言其吉。」乃人筮,遇乾之暌,立而獻卦曰:「卦大吉。乾,剛也;暌,外也;以剛處外,乃定內也。君子乾乾,行事也。飛龍在天,上治也。輿曳牛,掣其人,□且劓,內兌廢也。厥宗噬膚,往必濟也。大君外至,明相麗也。乾而不乾,事乃暌也。剛運善斷,惑疑也。」孟曰:「筮不違人,是謂大同,時不可以失。」阿裕爾巴里巴特喇喜,振袖而起。眾翼之登騎,諸臣皆步從。
至衛輝,經比干墓,顧左右曰:「紂內荒於色,毒痡四海,比干諫,紂刳其心,遂失天下。」令祀比干墓,爲後世勸。至漳水,值大風雪,田有叟有以盂粥進者,近侍卻不受,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曰:「漢光武嘗爲寇兵所迫,食豆粥。大丈夫不備嘗艱阻,往往不知稼穡(艱難),以致驕惰。」命取食之。賜叟綾一匹,慰遣之。
二月,辛亥,阿裕爾巴里巴特喇至大都,與母鴻吉哩氏入內,哭盡哀,復出居舊邸。
安西之黨見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既至,遂謀以三月三日偽賀其生辰,因以舉事。阿實克布哈〔(舊作阿沙不花。)〕知之,言於哈喇哈斯,且曰:「先人者勝,後人者敗。后一垂簾聽政,我等皆受制于人矣,不若先事而起。」哈喇哈斯曰:「善!」夜,遣人吞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曰:「懷寧王遠,不能速至,恐變生不測,當先事而發。」
阿裕爾巴里巴特喇復遣都萬戶囊嘉特〔舊作囊嘉歹,今改。〕詣諸王圖喇〔舊作禿剌,今改。〕定計,囊嘉特力贊之,乃先二日,以三丙寅率衛士入內,稱懷寧王遣使安西王計事。至即井諸莽賚特穆爾執之,鞫問,辭服,械送上都,收阿固岱、巴特瑪琳沁、賽音諤德齊、巴延等,誅之。
諸王庫庫楚、〔舊作闊闊出,今改。〕伊克圖〔舊作牙忽都,今改。〕進日:「今罪人斯得,太子實世祖之孫,宜早,正大位。」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曰:「王何爲出此言也!彼惡人潛結宮壺,亂我家法,故誅之,豈欲作威福以覬望神器耶!懷寧王,吾兄也,宜正大位,已遣使奉璽北迎之矣。」遂自稱監國,與哈喇哈斯日夜居禁中以備變。
監國命李孟參知政事。孟損益庶務,裁抑僥倖,群小皆不樂。既而曰:「執政大臣,當自天子親用,今鑾輿在道,孟未見顏色,誠不敢冒大任。」固辭,弗許,遂逃去,不知所之。
監國命楊多爾濟〔舊作朵兒只,今改。〕譏察禁衛。多爾濟,寧夏人,早侍藩邸,見倚重。李孟之使京師也,多爾濟從行,至是密致警備,監國賴焉。
5是月,道州營道縣暴雨,山裂一百三十餘處。
6夏,丕月,乙丑,懷寧王哈尚至上都。
初,哈尚聞帝崩,自阿勒台山〔舊作按台山,今改。〕至和林,諸王勳戚合辭勸進,王曰:「吾母及弟在大都,俟宗親畢會議之。」
時內難既平,鴻吉哩妃以兩子星命,令陰陽家推算所宜立者,曰:「重光大荒落有災,旃蒙作噩長久。」重光爲哈尚年幹,旃蒙爲阿裕爾巴里日特喇年幹也。妃惑其言,遣近臣告哈尚曰:「汝兄弟二人,皆我所生,豈有親疏!陰陽家所言,運祚修短,不容不思。」哈尚語托克托(舊作脫脫。)曰:「我捍邊陲十年,又嗣次居長,星命之言,茫昧難信。設我即位後,所行上合天心,下副民望,則雖一日之短,亦足垂名萬年,何可以陰陽家言而乘祖宗之託哉!此殆用事之臣擅權專殺,恐他日或治其罪,故爲是奸謀耳。汝爲我往察事機,疾歸報我。」乃親率大軍由西道,諸王昂輝〔舊作按灰,今改。〕由中道,綽和爾(舊作兀兒。)由東道,各以勁卒一萬,而遲迴不進。
托克托馳至大都,具道哈尚言,妃愕然曰:「修短之說,雖出術家,爲太子周思遠慮,乃出我深愛。今大憝已除,諸王大臣議已家,太子不速來何爲汝所致言,殆有纔〔讒〕間。汝歸,爲我彌縫之而趣其來。先是妃以懷寧王不至,復遣阿實克布哈迎之,備道安西謀變糸末及太弟監國輿諸王群臣推戴之意。至是托克托繼往,行至中道,懷寧王輿中望見之,趣使同載。托克托備述妃言,懷寧王大感悟。及是至上都,以阿實克布哈爲平章政事,遣還報兩宮。阿裕爾巴里巴特喇即侍其母來會於上都,廢皇后巴約特氏,(出)居東安(州),殺之。誅西安〔安西〕王阿南達及諸王莽賚特穆爾。
7甲申,懷寧王即皇帝位,詔曰:「昔我太祖皇帝以武功定天下,世祖皇帝以文德洽海內,列聖相承,丕衍無疆之祚。朕自先朝,肅將天威,攝〔撫〕軍朔方,殆將十年;親御甲冑.力戢卻敵者屢矣。方諸蕃內附,邊事以寧,遽聞宮車晏駕。乃有宗室、諸王、貴戚、元動,相與定策于和林,咸以朕爲世祖曾孫之鏑,裕宗正派之傳,(以功以賢),宜膺大寶。朕謙讓未遑,至于再三。還至上都,宗親、大臣復請于朕。間者奸臣乘隙,謀爲不軌,賴祖宗之靈,母弟阿裕爾巴里巴特喇稟命太后,恭行天罰。內難既平,神器不可久虛,宗祧不可乏祀,合詞勸進,朕勉徇輿情,於五月二十一日即皇帝位。其與民更始,可大赦天下。」
是日,追尊考曰順宗皇帝,母元妃鴻吉哩氏曰皇太后。
8壬辰,加知樞密院事托多爾海〔舊作朵兒海,今改。〕太傅,中書右丞相哈喇哈斯答〔達〕喇罕、太保,並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塔喇海〔(舊作塔剌海。〕爲中書左丞相,預樞密院、宣徽院事。同知徽政院事綽和爾、額爾克達嚕噶齊〔(舊作也可札魯忽赤)〕阿實克布哈、江浙行省平章政事莽賚布哈、〔(舊作明里不花。)〕並爲中書平章政事,江浙行省左丞劉正爲中書左丞,中書右丞行御史中丞塔斯布哈爲御史大夫。
9是月,建州大雨雹。
10六月,癸巳朔,詔立母弟阿裕爾巴里巴特喇爲皇太子,受金寶。
11甲午,建中都,立宮闕。
12遣使四方旁求經籍,識以玉刻印章,命近侍掌之。有進大學衍義者,命王約等節而譯之。皇太子曰:「治天下,此一書足矣。」因命與圖像孝經、列女傳並刊行賜臣下。
13翰林學士閻復陳三事,日惜名器,明賞罰,擇人材,言皆剴切。未幾,遙授平章政事。復力辭,不許;上疏乞骸骨,詔從其請。〔〔考異〕元史閻復傳:十一年春,武宗踐阼,復首陳三事。按武宗即位在五,非春也,今以事連繫之。〕
14丁酉,中書右丞相哈喇哈斯、左丞相塔喇海言:「臣等與翰林、集賢、太常老臣集議,皇帝嗣登寶位,詔追尊皇考爲皇帝。皇考,大行皇帝同母兄也;大行皇帝祔廟之禮尚未舉行,二帝神立,依兄弟次第祔廟爲宜。今據〔擬〕請諡皇考昭聖衍孝皇帝,廟號順宗;大行皇帝日欽明廣孝皇帝,廟號成宗。太祖之室居中,睿宗西第一室,世祖西第二室,裕宗西第三室;順宗東第一室,成宗東第二室。先元妃鴻吉哩氏宜諡曰真慈靜懿皇后,祔成宗廟堂〔室〕。」制可之。
初,累朝皇后既崩者,猶以名稱未有諡號。禮部主事曹元用言:「后爲天下母,豈可直稱其名!宜加徽號,以彰懿德。」至是皇后上諡,用元用之言也。
15壬寅,塔喇海加太保,錄軍國重事、太子太師。
16癸卯,置詹事院。
17乙巳,中書省言:「中書宰臣十四員,御史大夫四員,前制所無。」詔與翰林、集賢諸老臣議擬以聞。
18壬子,封皇妹爲魯國大長公主,駙馬琱阿布喇〔(舊作琱阿剌。)〕爲魯王。
19甲寅,敕內郡、江南、高麗、四川、雲南諸寺僧誦藏經,爲三宮祈福。
20(丙辰),御史大夫塔斯布哈〔舊作塔思不花,今改。〕言:「舊制,內外風憲官有所彈劾,諸人勿預。而近有愛贓爲監察御史所劾者,獄具,夤緣奏請,託言事入覲以避其罪。臣等以爲今後有罪,丈,勿聽至京,待其對辨事竟,果有所言,方許奏陳。」從之。
22秋,七月,癸亥朔,封諸王圖喇爲王越王。
初,皇太子入定內難,阿固岱有勇力,人莫能近,諸王圖喇實手縛之,故有是命。哈喇哈斯力爭,以爲:「舊制,非親王不得加一字之封。圖喇疏屬,豈可以一日之功,廢萬世之制!」帝不聽。圖喇因譖于帝曰:「安西謀干大統時,丞相亦曾署其牘。」未幾,罷爲和林左丞相。
哈喇哈斯至鎮,爲斬〔斬爲〕盜者一人,分遣使者賑貨降民,奏出鈔帛,易牛羊以給之;近水者教取魚爲食。(會大雪),命諸部置傳車,相去各三百里,凡十傳轉米數萬石,以餉飢民。又度地置倉廩,積粟以待來者。求古渠浚之溉田數千頃。治稱海屯田,令部民雜耕其間,歲得米二十餘萬,北邊大治。
23甲子,以中書參知政事趙仁榮爲太子詹事。
24以阿保功,授莽賚〔(舊作明里。)〕大司徒,封其妻爲順國夫人。
25以巳,置宮師府,設太子太師、少師、太傳〔傅〕、少傳〔傅〕、太保、少保、賓客、左.右諭德、贊善、庶子、洗馬、率更令.丞、司經令.丞、中允、文學、通事舍人、校書、正字管官。
26召張養浩爲司經。
養浩,濟南人,先爲堂邑縣尹,毀淫祠三十餘所,罷舊盜之朔望參者,曰:「彼皆良民,飢寒所迫,不得已而爲盜耳。既加之以刑,猶以盜目之,是絕其自新之路也。」眾盜感泣,相戒曰:「毋負張公!」有李虎者,嘗殺人,其黨暴戾爲害,民不堪命,舊尹莫敢詰。養浩至,盡寘諸法,民快之。去官十年,猶爲立碑頌德、至是召用,未至,改文學,旋拜監察御史。
27丁丑,以中書左丞相塔喇海爲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御史大夫塔斯布哈爲中書左丞相。
28辛巳,加封至聖文宣王爲大成至聖文宣王。遣使闕里,祀以太牢。
29塔喇海、塔斯布哈言:「中書庶務,同僚往往有不俟公議,即以上聞。今後事無大小,請共議而後奏。」帝曰:「卿等言是,自今庶務非公議者勿奏。」
30以江浙行省左丞郝天挺爲中書右丞。
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于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令備宿衛東宮。裕宗遇之甚厚,累官陝西行御史臺中丞。至是遷江浙行省左丞,不赴,拜中書右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輒面斥之。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31丙戌,御史大夫伊囉勒〔(舊作月兒魯。)〕言:「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宣政院許得自選其人,他司悉從中書銓擇,近臣不得輒奏,如此則紀綱不紊。」帝嘉納之。
32辛卯,發卒二千人爲晉王伊蘇特穆爾〔(舊作也孫鐵木兒。)〕築邸舍。
33是月,江浙、湖廣、江西、河南、兩匯屬郡饑,于鹽、茶課鈔內折粟,遣官賑之。詔富家能以私粟賑貨者,量授以官。
34禮部尚書吳鼎,奉命賑山東諸郡饑,朝議發粟四萬石,鈔折米一萬石。鼎謂同使者曰:「民得鈔何從易米?」同使者曰:「朝議已定,恐不可復得。」鼎曰:「人命豈不重於米耶!」言于朝,卒從其請。
35都指揮使茂穆蘇〔舊作馬謀沙,今改。〕以角觝屢勝,遙授中書平章政事。伶官實迪〔舊作沙的,今改。〕等等授平章,仍領玉宸樂院使。未幾,樂工有犯法者,刑部逮之。實迪以玉宸與刑部秩皆三品,官皆榮祿大夫,留不遣,中書以聞。帝曰:「凡諸司視其資級,授之散官,不可超越。其間七職名品高者,宜遵舊制降之。」
36八月,甲午,中書省言:「內降旨與官者八百八十餘人,已除三百,未除者猶五百餘。請自今,越奏者勿與。又外任官多帶相銜,非制。」御史臺亦言:「御史、廉訪使官,宜從本臺公選,不當從諸臣所請,降內旨用之。」帝曰:「(凡)若此者,卿等皆當執勿與。」未幾,省臣復言:「比有應入常調者,夤緣驟選,或未入仕及已嘗廢黜,亦復請自內降。計奉詔禁革之後,所降內旨,復有百餘。中書政務,他人輒得干請,責以整飭,其效實難。自今銓選、錢穀之事,請如前制,不由中書議者,不得奏聞。」從之。
37辛亥,中書左〔右〕丞博囉特穆爾〔(舊作孛羅鐵木兒。)〕以國字譯孝經進,詔曰:「此乃孔子之微言,自王公達於庶民,皆當由是而行。其命中書省刻板模印,諸王而下皆賜之。」
38戊午,冀寧路地震。
39九月,甲子,帝至自上都。
40壬申,上皇考及大行皇帝尊諡、廟號;又上先元妃鴻吉哩氏尊諡,祔于成宗廟室。
41丙子,塔喇海言:「比蒙聖恩,賜臣江南田百頃。今諸王、公主、駙馬賜田還官,臣等請還所賜。」從之,仍諭諸人賜田悉令還官。
42丁丑,中書省言:「比議省臣員數奉旨,依舊制定爲十二員。右丞相塔喇海、左丞相塔斯布哈、平章綽和爾、柯塔特布濟克〔舊作乞台普濟,今改。〕如故,(餘令臣等議)。請以阿實克布哈、塔斯哈雅〔(舊作塔失海牙。)〕爲平章政事,博囉達實、〔(實作孛羅答失。)〕劉正爲右丞,郝天挺、額森特穆爾〔(舊作也先鐵木兒。)〕爲天丞,于璋(舊作兀伯都剌。)爲參知政事。其諸司員,並宜揀退〔汰〕。」從之
43甲申,詔立尚書省,分理財用,命塔喇海、塔斯布哈仍領中書,以托克托、〔舊作脫虎脫,今改。〕嘉琿、帕哈哩鼎〔舊作教化、法魯忽丁,今改。〕任尚書省,仍(俾)自舉官屬。命鑄尚書省印。
44丙戍,皇太子建佛寺,請買民地益之,給鈔萬七百錠有奇。
45辛卯,御史臺言:「至元中,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綜理財用,立尚書省,三載併入中書。其後僧格〔(舊作桑哥。)〕用事,復立尚書省,事敗又併入中書。粵自大德五年以來,四方地震、水災,歲仍不登,百姓重困。頃又聞爲綜理財用立尚書省,如是則必增置所司,濫設官吏殆非益民之事也。且綜理財用,在人爲之,若止命中書整飭,未見于可。」帝曰:「卿言良是但此三臣願任其事,姑聽其行。」
46冬十月,康子,中書省言:「前置中書省時,裕宗爲中書令,嘗至省署敕。甚後僧格遷立尚書省,不四載而罷。今復遷中書於舊省,請徙中書令位,仍請皇太子一至中書。」從之。
47乙巳,敕方士、日者勿遊諸王、駙馬之門。
48丙辰,中書省言:「常歲,海漕糧百四十五萬石;今江浙歲儉,不能如數。請仍舊例,湖廣、江西各輸五十萬石,並由海道達京師。」從之。
49先是都水監言:「巡視白浮、甕山河陽,崩三十餘里,宜編荊笆爲水口,以泄水勢。」夏初與役,至是月工竣。
50十一月,丙寅,帝朝隆福宮,上皇太后玉冊、玉寶。
太后性聰慧,教宮中侍女皆執治女功。然不自檢飭,自正位東朝,淫恣日甚,內則赫嚕謨、伊勒色巴〔(舊作黑驢母、亦烈失八。)〕用事,名則幸臣實勒們、〔(舊作失烈門。)〕耨埒〔(舊作紐璘。)〕及宣徽使特們德爾〔舊作鐵木迭兒,今改。〕相率爲奸,以至濁亂朝政焉。
51辛未,以塔喇海領中政院事。
52乙亥,中書省言:「大都路供億浩繁,概于屬郡取之。其軍站、鷹坊、控鶴等戶,恃其雜□無與,冒占編氓。請降璽書,依祖宗舊制,悉令均當,或輒奏請者,亦宜禁止。」制可。
53皇太子言:「近蒙恩以安西、吉州、平江爲分地,租稅悉以賜臣。臣恐宗親昆弟援例,自五戶絲外,餘請輸之內帑。其陝西運司歲辦鹽十萬引,向給西安〔安西〕王,以此錢斟酌與臣,惟陛下裁之。」帝日:「太子所思甚善,歲以十萬錠給之,不足則再賜。」
54己卯,以皇太子受冊禮成,帝御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55杭州、平江等處大饑,丁亥,發粟賑之。
56庚寅,賜太師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察兒。)〕江南田四十頃。時賜田悉奪還官,中書省以爲言。詔:「伊徹察爾〔喇〕自世祖時積有勳勞,非餘人比,宜以前後所賜合百頃與之。」
57十二月,壬辰朔,中書省言:「舊制,金虎符及金銀符,典瑞院掌之,給則由中書,事已則復歸典瑞院。今出入多不由中書,下至商人,結託近侍奏請,察〔以致泛溢,出而無歸。自後除官及奉使應給者,非由中書省勿給。」從之。
58乙未,齊塔察爾〔(舊作赤塔兒。)〕等擾擅〔檀〕州民,強取米粟六百餘石,詔官訊之。
59癸卯,命留守司以來歲正月十五日起燈山于大明殿後延春閣前。
60丁巳,以中書省言,國用浩穰,民貧歲歉,詔宣政院併省佛事。
61中書省言:「刑法者,譬之權衡,不可偏重。世祖已有定制,自元貞以來,以作法〔佛〕事之故,放釋有罪,失于太寬有司無所遵守。今請凡內外犯法之人,悉歸有司依法裁決。又,各處民飢,除行宮外,工役請悉罷停。」從之。
62庚申,詔改大德十二年爲至大元年。
63敕內廷作佛事毋釋重囚,以輕囚釋之。
64是歲,徵蕭□爲太子口諭德,扶病至京師,入覲東宮,書酒話爲獻,以朝廷時尚酒故也。尋以病請解職,或問之,則曰:「禮,東宮東面,師傅西面,此禮今可行乎?」俄握集賢學士、國子祭酒,依前右諭德。疾作,固辭而歸,卒,諡貞敏。
□致〔制〕行甚高,踐履篤實,關輔之士,翕然宗之。
65起王利用爲太子賓客。疏言時政,曰寡欲養身,酒宜節飲,財宜節用,杜絕纔〔讒〕言,求納直諫,官司量材而授,工役相時而動。帝及太子嘉納。皇后聞之,命錄副本以進。〔〔考異〕王利用言時政,元史本傳作成宗時事。今覈其前後,乃武宗即位後事也,其贈諡則在仁宗之時耳。〕
利用尋以老疾不能朝,帝遣醫診視之。利用語其弟曰:「吾受國厚恩,愧不能報,死生有命,藥不能爲也。」遂卒。後贈平章政事,諡文貞。
66中書平章政事鄂爾根薩理〔(舊作阿魯渾薩理。)〕卒,後贈太師,追寺趙國公,諡文定。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托克托〔(舊作脫脫。)〕卒。帝以托克托善爲治,吏民安之,久不及召還。至是卒,年才四十四。
元紀十四〔起著雍涒灘(戊申)正月,盡屠維作噩(己酉)十二月,凡二年。〕
武宗至大元年〔(戊申、一三○八)〕
武宗仁惠宣孝皇帝〔諱哈尚,(舊作海山。)順宗達爾瑪巴拉(舊作答剌麻八剌。)之長子,母曰興聖皇太后鴻吉哩氏。(舊作弘吉剌氏。)至元十八年七月十九日生。成宗大德三年,總兵北邊。八年,封懷寧王,賜金印。十一年春,成宗崩,帝自阿勒台山(舊作按台山。)至于和林諸王勳戚皆勸進。五月,遂即位于上都。〕
1春,正月,辛酉朔,苗赦御史臺見繫犯贓官吏,罪止徵贓罷職。
2帝之在潛邸也,知樞密院濟爾哈圖〔(舊作只兒哈忽。)〕有不遜語,至是將置之法托克托〔(舊作脫脫,乃康里脫脫。)〕諫曰:陛下新正位,大信未而而輒行誅戮,知者以爲彼自有罪,不知者以爲報仇,恐人人自危。況濟爾呼〔哈〕圖習於先朝典故,今固不可少也。」乃宥之。
3甲子,以阿實克布哈〔舊作阿沙不花,今改。〕爲友丞相,行御史大夫。
初,阿實克布哈見帝容色日瘁,乘間進曰:「陛下八珍之味不知御,萬金之身不知愛,而惟麴孽是耽,嬪妃是好,是猶兩斧伐孫樹,未有不顛仆者。陛下縱不自愛,獨不思祖宗付托之重、天下仰望之切乎?」帝大悅,曰:「非卿,孰爲朕言!因命進酒。阿實克布哈頓首謝曰:「臣臣方欲陛下節飲,而反勸之,是臣之言不信於陛下也,臣不敢奉詔。」左右皆賀帝得直臣,遂有是命。
帝嘗觀近臣蹴踘,命出鈔十五貫賜之。阿實克布哈頓首言曰:「以蹴踘而受上賞,則奇伎淫巧之人日進而賢者日退矣,將如國家何!臣死不敢奉詔。」乃止。
4己巳,紹興、台州、慶元、廣德、建康、鎮江六路饑,死者甚眾飢戶四十六萬有奇。詔戶月給米六斗,以沒入朱清、張瑄財產賑之。時浙東宣慰同知托歡徹爾〔舊作脫歡察(兒),今改。〕議行勸貨之令,斂富民錢一百五十餘萬,以二十五萬屬寧海縣主薄胡長孺藏之。長孺察其有乾沒意,悉散于民。既而果索其戔,長孺抱成案進曰:「錢在是。」托歡徹爾雖怒,不敢問也。長孺,婺州人,其在寧海,發姦摘伏,明斷若神。
5特授孔母夫壽國公楊燕嘉努〔(舊作楊燕家奴。)〕開府儀同三司。自是因孔母推恩及其夫,沿爲故事,名器益濫矣。
6甲午〔戌〕,中書省言:「進海東青鵬者,常乘驛馬五百不敷,應重括民間車馬。兵部請以各驛馬陸續而進,勿括爲便。」從之。
7戊子,皇太子請以阿實克布哈復入中書,托克托〔舊作脫脫,今改。〕復入御史臺。
8己丑,中書省言:「阿實特穆爾〔舊作阿失鐵木兒,今改。〕請詣河西地采玉,役人千餘,需馬四十餘匹。以不急之務勞民,宜罷之。」又言:「近匚姓艱食,盜賊充斥,苟不嚴治,將至滋蔓。宜遣使巡行,遇有罪囚,即行決遣。與隨處官吏共議弭盜方略,明立賞罰。或匿盜不聞,或期會不至,及踰期不獲者,官吏連坐。江浙行省海賊出沒,殺虜軍民,其已獲者,例合結案待報,會官審錄無冤,棄之于市,自首者原罪給粟,能擒其黨者加賞。」帝曰:「弭盜安民,事爲至重,宜即議行之。」
9西番僧在上都者,強市民薪,民訴于留守李璧。璧方詢其由,僧率其黨持自梃突入公府,隔案引璧髮,捽諸地,箠扑交下,拽歸,閉諸空室,久乃得脫,奔訴於朝;僧竟遇赦免。未幾,其徒龔柯等與諸王妃爭道,拉妃墮車,毆之,語侵上;事聞,亦釋不問。時宣政院方奉詔言毆西僧者斷其手,詈者截其舌。皇太子亟上言:「此法昔所未有。」及寢其令。
10二月,癸巳,立鷹坊爲仁虞院,秩正一品。以右丞相托克托、〔(舊作脫虎脫。)〕遙授左丞相圖喇特穆爾、〔(舊作禿剌鐵木兒。)〕伊勒齊〔(齊作月里赤。)〕並爲仁虞院使。
11乙未,中書省言:「陛下登極以來,賜賞諸王,,卹軍力,賑百姓及殊恩泛賜,帑藏空竭。請權支鈔本以周急用,不急之費姑緩之。」帝曰:「卿等言是。泛賜者,不問何人,毋得蒙蔽奏請。」
12壬寅,從皇太子請,改詹事院使爲詹事,副詹事爲少詹事,院判爲丞。
13太子近侍有以俳優進者,典收大監王結言:「昔唐莊宗好此,卒致禍敗。殿下方育德春宮,視聽宜謹。」太子優納之。
14中書省言:「陝西開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賦二年,請再免今年。」從之。
15甲辰,發軍士千五百人修五臺山佛寺。
16命有司市邸舍一區,賜丞相特因特穆爾。〔(舊作赤因鐵木兒。)〕
17己宋,以皇太子建佛寺,立營繕署。
18三月,庚申朔,中書省言:「鄃王徹圖南〔(舊作拙忽難。)〕人戶散失,詔有司括索。昔阿濟奇〔(舊作阿只吉。)〕括索所失人戶,成宗慮其爲例,不許。今若括索,未免擾民,且諸王多必援例。請寢其事。」從之。
時莊聖皇后及諸王呼托克托〔(舊作忽禿禿。)〕人戶散入他郡,哈都齊托歡〔(舊作阿都赤脫歡。)〕輒降璽書括索。陝西行省及真定等路省臣復言:「百姓均在國家版籍,今所遣使,輒奪軍、驛、編民等戶,非宜。」帝曰:「彼奏誤也,卿等速追以還。」
19丁卯,建興聖宮。
20遣使祀五岳、四瀆、名山、大川。
21戊寅,帝如上都。
22建佛寺于天都城南。
23己卯,命翰林國史院纂修順宗實錄。
24是春,紹興、慶元、台州大疫,死者二萬六千餘人。
25夏,四月,戊戌,中書省言:「請依元降詔敕,勿超越授官,泛濫賜賚。」帝曰:「朕累有旨止之,又復蒙蔽以請。自今縱有旨,卿等甚覆奏,罪之。」
26辛亥,樞密院言:「諸王各用其印符乘驛,使臣旁午,驛戶困乏。宜準舊制,量其馬數,降以璽書。」奏可。
27丙辰,高麗國王王□言:「陛下令臣還國,復設官行征東行省事。高麗歲數不登,百姓乏食;又數百人仰食其土,民不勝其困,且非世祖舊制。」帝曰:「先請立者以卿言,今請罷亦以卿言其準世祖舊作制,速遣使往罷之。」
28五月,丁卯,御史臺言:「成宗朝建國子監學,迄今未成,皇太子請畢其功。」制可。
29召吳澄爲國子監丞。
國學自許衡後,漸失其舊法,澄至,旦然燭堂上,諸生以次受業。日昃,退燕居之室,執經問難者接踵而至。澄各因其材質,反覆訓誘之,每至夜分,雖寒暑不易。
30己巳,管城縣大雨雹,深一尺,無麥禾。
31丙子,以諸王及西番僧從駕上都,途中擾民,禁之。
32禁白連社,毀其祠宇,以其人還隸民籍。
33御史臺言:「比奉旨罷不急之役,今復爲各官營私宅。請俟行宮及大都、五臺寺畢工,然後從事爲宜。」詔附□頭、一寶努〔(舊作三寶奴。)〕所居,餘悉罷之。
34辛巳,中書省言:「舊制,樞密院、御史臺、宜政院得自選官,諸官府必中書省奏聞遷調,宜申嚴告諭。」從人。
35六月,丁酉,隴西寧遠縣地震。雲南烏撒、烏蒙三日之中地大震者六。
36帝欲以宦者李邦寧爲江浙平章,邦寧辭曰:「臣以閹腐餘命,前朝赦而用之,使承乏中官,營寵過甚。今陛下復欲置臣宰輔,臣聞宰相者,佐天子治天下者也,柰何辱以寺人?陛下縱不臣惜,如天下後世何!臣不敢奉詔。」帝大悅。戊戌,加邦寧大司徒,遙授左丞相,仍領太醫院事。
37辛丑,以沒入朱清、張瑄田產隸中宮,立江浙財賦總管府提舉司。
38是月,以江淮大饑,免今年常賦及夏稅。益都水,民飢,采草根樹皮以食,有父食其子者。詔免今歲差徭,仍發粟賑之。
39秋,七月,庚申流星起自句陳,南行,圓若車輪,微有銳,經貫索滅。
40敕以金銀歲入數少,自今勿問何人,以金銀爲請奏及托之奏者,皆抵罪。又,各處宣慰使等官,多以結托來京師,今後非奉朝命毋赴闕。
41皇太子諭詹事庫春〔(舊作曲出,今改。)〕曰:「汝舊事吾,其與同僚協議,務遵法度,凡世祖所未嘗行及典故所無者,慎毋行。」
42壬戌皇子和實拉〔舊作和世□,今改。〕請立總管府,括河南歸德、汝寧瀕河荒地,約六萬餘頃,歲收其租。中書省言:「瀕河之地,出沒無常,近有伊瑪罕〔(舊作亦馬罕。)〕者,妄稱省委,括地蠶食其民,以有主之田指爲荒地,所至騷動。被害之民六百餘人,相率來訴,方議其罪,遇赦獲免,今乃妄以其地獻于皇子。且河南連歲凶荒,人方缺食,若從所請,爲害非細。」帝曰:「安用多言,其止勿行!」
43築呼鷹臺于漷州澤中,發軍千五百人助其役。
44中都行宮成,立留守司兼開寧路都總管府。
45己巳,真定水溢,賑之。
46癸西,詔諭安南國。
47癸未,樞密院言:「世祖時樞密臣六員,成宗時增至十三員。今署事者三十二員,宜汰之。」敕罷塔斯岱〔(舊作塔思帶。)〕等十一人。
48甲申,太師淇陽王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察兒。)〕請置王傅;中書省3謂異姓王無置傅例,不許。
49乙酉,以豢虎人徹爾集斯〔(舊作徹兒怯思。)〕爲監察御史。
50是月,以左丞相塔斯布哈〔(舊作塔思不花。)〕爲中書右丞相,太保奇塔特布濟克〔(舊作乞台普濟。)〕爲中書左丞相。內外大小事務,並聽中書省區處,諸王、公主、駙馬、勢要人等,毋得攪擾沮壞。近侍臣員及內外諸衙門,毋得隔越聞奏。各處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諸衙門官,非奉旨及中書省明文,毋得擅自乘驛赴京,營幹私事。
51八月,丙申,御史臺言:「奉敕逮監察御史薩都鼎〔(舊作撒都丁。)〕赴上都。按世祖、成宗迄于陛下,累有明旨,監察御史乃朝廷耳目,中外臣僚作姦犯科,有不職者,聽其糾劾,治事之際,諸人勿得與焉。邇者鞫問刑部尚書烏喇實〔(舊作烏剌沙。)〕贓罪,蒙詔獎諭,諸御史皆被賜賚,臺綱益振。今薩都鼎被逮,同列皆懼,所係非小,宜寢其命,申明憲臺之制,諸人勿得與聞。」制可。
52九月,丙辰,以內郡歲不登,諸部人馬之入都城者,滅十之五。
53中書省言:「夏秋之間,鞏昌地震,歸德暴風雨,濟寧、泰安、真定大水,民居蕩析。江浙饑荒之餘,疫癘大作,死者相枕籍。父鬻其子,夫離其妻,器聲震野,所不忍聞。是皆臣等不才,猥當大任,以致政事乖違,陰陽失序,害及百姓,願退位以避賢路。」帝曰:「災害事有由來,非爾等所致也,但當慎所行耳。」
54高麗國土王□卒。
55召山東宣慰司劉敏中爲翰林學士承旨。
時災異薦臻,帝召公卿集議弭災之道。敏中疏列七事,帝嘉納之。未幾,以疾還鄉里。
敏中義不苟進,進必有所匡救,每以時事爲憂,或鬱而勿申,則戚形於色。嘗與同儕各言志,曰:「自幼至老,相見而無愧色,是吾志也。」
56壬戌,太尉托克托奏:「泉州大商進異木沈檀可構宮室者。」槉江浙行省驛致之。未幾,泉州商復進珍異及寶帶、西域馬。
57丙寅,蒲縣地震。
58乙亥,帝至自上都。
59帝嘗奉皇太后燕大安閣,閣中有故篋,指以問內侍李邦寧,對曰:「此世祖貯裘帶者。臣聞聖訓曰:『歲此以遺子孫,使見吾樸儉,可爲華侈之戒。』」帝命發篋視之,歎曰:「非節言,朕安知之!」時有宗王在側,遽曰:「世祖雖神聖,然嗇於財。」邦寧曰:「不然。世祖一言無不爲後法,一予奪無不當功罪。且天下所人雖富,苟用不節,必致匱乏。自先朝以來,歲賦已不足用,又數會宗親,資費無算,旦暮不及〔給〕,必將橫斂掊怨,豈美事耶?」太后及帝深然其言。
60庚辰,以高麗國王王璋嗣高麗王。
61冬,十月,癸巳,蒲縣、陵縣地震。
62甲午,以阿實克布哈知樞密院事。
63癸卯〔甲辰〕,以西蕃僧嘉勒斡巴勒〔舊作教瓦班,今改。〕爲翰林學士承旨。
64中書省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分江西、江浙海漕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人倉,以濟山東飢民,從之。
65敕:「凡持內降文記買河間鹽及以諸王、駙馬之言至運司者,一切禁之。持內降文記不由中書者,聽運司以聞。」
66十一月,己未,中書省言:「世祖時,自中書以下諸司,官有定員。邇者諸司遞陞一級,一司多至二三十員,事不改舊而官日增。請如大德十年員數,濫者悉汰之。又,今中都築城,大都建寺,及爲諸貴近營造私第,軍民困敝,倉廩空虛,而用度日廣,每賜一人,動至巨萬,恐將不繼,宜暫節縮。」又言:「百司之事,每與中書有于預者,請申禁之。」帝曰:「嘗令諸人勿干中書之政,他日或有乘朕忽忘,持內降文記至中書者,其執之以來,朕加之罪。」
67己巳,以奇塔特布濟克〔舊作乞台普濟,今改。〕爲右丞相,托克托爲左丞相。既又從托克托言,以塔斯布哈與奇塔特布濟克俱爲右丞相。
68中書省言:國用不給,請沙汰宣徽、大府、利用等院籍,定應給人數。其在上都、行省者,委官裁省。又,行泉院專以守寶貨爲任,宜禁私獻寶貨者。又,天下屯田所,由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廢弛,除四川、甘州、應昌府、雲南爲地絕遠,餘當選習農務者往,與行省宣慰司親至其地,可興者興,可廢者廢,各具籍以聞。」並從之。
69癸未,皇太后造寺五臺山,摘軍六千五百人供其役。時太后欲幸五臺,言者請開保定五迴嶺以取捷徑,遣使偕總管吳鼎視地形,計工費。鼎言:「荒山陟入,人久絕,非乘輿所宜往。」還報,太后爲寢其役。
70宣徽使特們特〔德〕爾,〔舊作鐵木迭兒,今改。〕出爲江西平章政事,旋拜雲南行省左丞相。時特們德爾猶未用事也。
71閏月,乙丑,以大都米貴,發廩,減其價以糶賑貧民。民有鬻子者,命有司贖之。
72乙未,厚卹故丞相鄂勒哲〔(舊作完澤。)〕之家。
73丙申,罷江南進沙糖;止富民輸粟賑飢補官。
74丁酉,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駕鵝。
75乙巳,中書言:「回回商人,持璽書,佩虎符,乘驛馬,各求珍異,既而以一豹上獻,復邀回賜,似此甚眾。虎符,國之信器,驛馬,使臣所需,今以畀諸商人,誠非所宜,請一概追之。」制可。
76罷順德、廣平冶昃舉司,聽民自便,有司稅之如舊。
77甲寅,太傅哈喇哈斯〔(舊作哈刺哈孫。)薨。
78是歲,太師伊徹察喇言:「察巴爾〔(舊作察八兒。)〕諸王之在邊境者,素無悛心,俏諸部合謀,必爲國患。請撫安都爾斡〔(舊作篤哇。)〕之子庫春〔舊作款徹,今改。〕及處諸部來歸者于金山之陽,遣軍屯田山北,脫彼有謀,吾已擣其腹心矣。」帝稱善,趣進軍攻之。察巴爾等果欲奔庫春,庫春不納,遂相率來降,漠北悉平。
武宗至大二年〔(己酉、一三○九)〕
1春,正月,乙丑,從皇太子請,罷宮師府,設賓客、諭德、贊善如故。太子知禮部尚書王約之賢,乞以自輔,帝以約爲詹事府丞。
2庚寅,越王圖喇〔(舊作禿剌。)〕有罪賜死。
圖喇居常怏怏,有怨望意。去年秋,帝幸涼亭,將御舟,圖喇前止之,言涉不遜,帝由是銜之。及御萬歲山,圖喇醉,起,解腰帶擲地,瞋目謂帝曰:「爾與我者止此耳!」帝疑其有異志,命省臣鞫之,辭服,遂伏其辜。
3禁日者、方士出入諸王、公主、近侍及諸官之門。
4辛卯,皇太子、諸王、百官上尊號曰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乙未,恭謝太廟。太廟舊嘗遣官行事,至是復欲如之,李邦寧諫曰:「先朝非不欲親致饗祀,但以疾廢禮耳。陛下繼承〔成〕之初,正宜開彰孝道以率先天下,躬祀太室以成一代之典。循習故弊,非臣所知也。」帝稱善,即日備法駕,宿齋宮,且命邦寧爲大禮使。親饗太廟自此始。
5丙申,詔天下弛山澤之禁,卹流移,毋令見戶包納差稅。
6己亥,封知樞密院容國公綽和爾〔舊作怵〔〕兀兒,今改。〕爲句容郡王。
初,帝在海上,綽和爾請急歸定大業,帝納其言。及即位,封爲公。至是入朝,晉封王。帝曰:「世祖征大理時所御武帳及所服珠衣,今以賜卿,其勿辭。」翌日,又以世祖所御安輿賜之,且曰:「以卿有足疾,故賜此。」綽和爾叩頭涕泣固辭曰:「世祖所御,非臣所敢當也。」帝顧左右曰:「他人不知辭此。」命有司別置馬轎賜之,俾乘至殿門下。
7乙巳,塔思布哈、奇塔特布濟克言:「諸人恃恩徑奏,璽書不由中書,直下翰林院給與者,今覈其數,自大德六年至至大元年所出,凡六千三百餘道,皆干田土、戶口、金銀鐵冶、增餘課程、進貢奇貨、錢穀、選法、詞訟、造作等事,害及於民,請盡追奪之。今後有不由中書者,切〔乞〕勿與。」制可。
8丙午,定制大成至聖文宣王春秋二丁釋茵用太牢。
9二月,戊午,賑真定路饑。
10癸亥,皇太子如五臺佛寺,以王約從。既至,約諫不可久留,太子然之,即還上京。
11罷行泉府院,以市舶歸之行省。
12乙丑,以和林屯田有收,給賞官吏軍士有差。
13壬申,令各衛董屯田官三年一易。
14甲戌,弛中都酒禁。
15三月,己丑,遼陽行省右丞洪萬訴高麗國王王璋不奉國法、恣暴等事。中書省請令洪萬與璋辯對。敕中書毋令辯對,令璋從太后之五臺山。
16以梁王在雲南有風疾,命諸王婁都爾〔(舊作老的。)〕代鎮雲南。
17庚寅,帝如上都。御史臺言:「京師工役繁興,加之歲旱民飢,狂愚易惑,今乘輿行幸,請命丞相一人留守京師,著爲令。」從之。
18甲辰,中書省言:「國家歲賦有常,頃以歲儉,所入曾不及半,而去歲所支,鈔至千萬錠,糧三百萬石。陛下嘗命汰其求芻粟者,而宣徽院勃克遜〔(舊作孛可孫。)〕竟不能行,視去歲反多三十萬石,請用知錢穀者二三員于宣徽院佐理之。又,中書省斷事官,大德十年四十三員,今皇太子位增二員,諸王庫庫楚〔(舊作闊閣出。)〕等亦各增一員,非舊制。臣等以爲皇太子位所增宜存,諸王者宜罷。」並從之。
19乙巳,中書省言:「中書爲百司之首,宜先汰員。」帝曰:「百司所汰,卿等宜定議;省臣去留,朕自籌之。」
20夏,四月,甲寅,中書省言:「江浙杭州驛,半歲之間,使人過者千二百餘,有桑烏保赫鼎〔舊作桑合〔兀〕賣合丁,今改。〕等進獅、豹、鴉、鶻,留二十有七日,人畜食肉千三百餘觔。請自今遠方以奇獸異寶來者,依驛遞;其商人因有所獻者,令自備資力。」從之。
21辛酉,立興聖宮江淮財賦總管府。
22癸亥,摘漢軍五千,給田十萬,頃於直湖沿海口屯糧。
23壬午,詔中都創皇城角樓。中書省言:「農事正殷,蝗蝝野,百姓艱食,請依前旨罷其役。」帝曰:「皇成若無角樓,何以壯觀!先畢其功,餘者緩之。」
24以建新寺,鑄提調、監造三品銀印。
25益都諸路蝗。
26五月,丁酉,以陰陽家言,自今至聖誕節不宜興土,權停新寺工役。
27六月,癸亥,選官督捕蝗。
28從皇太子言,禁諸賜田者馳驛徵租擾民。
29庚午,中書省言:「奉旨即停新寺工役,其亭苑鷹坊諸役,請并罷。又,太醫院遣使取藥材於陝西、四川、雲南,費公帑,勞驛傳。臣等議,事干錢糧,隔越中書徑行,宜禁止。」並從之。
30以大都隸儒籍者四十戶充文廟樂工。
31從皇太子請,改典樂司提點、大使等官爲卿、少卿、丞。
32甲戌,以宿衛之士比多雜,遵舊制,存蒙古、色目之有閥閱者,餘皆革去。
33皇太子言:「宣政院文案不檢覈,於憲章有礙,遵舊制爲宜。」從之。
34安西王阿南達〔(舊作阿難答。)〕既以謀逆誅,國除,其秦中版賦入詹事院。至是大臣請封其子復國,太子以問王約,約曰:「安西以何罪誅?今復之,何以懲後!」議遂寢。
35乙亥,中書省言:「宣政院奏免僧田租;臣等議,田有租,商有稅,乃祖宗成法,不當免。」詔依舊制徵之。
36秋,七月,癸未,河決歸德府境。
37己亥,河決汴梁之封丘。
38四川肅政廉訪使趙世延修都江堰,民便之。蒙古軍士科差繁重,而軍士就戍往來者多害人,軍官或抑良爲奴。世延悉正其罪,除其弊。
39八月,癸酉,復置尚書省。
初,帝從托克托、嘉琿、〔(舊作教化。)〕帕合哩鼎〔(舊作法魯忽丁。)〕言,欲復置尚書省,分理財用。至是約蘇〔舊作樂實,今改。〕言鈔法大壞,請更之,令工役畫新鈔式以進,又與保巴〔舊作保八,今改。〕議立尚書省,帝命與塔斯布哈集議。保巴言:「政事得失,皆前日中書省臣所爲。今欲舉正,彼懼有累,孰願行者!臣請舊事從中書,新政從尚書。其尚書省官,請以奇塔特布濟克、托克托爲丞相,三寶努、約蘇爲平章,保巴爲友丞,王羆參知政事。以畫新鈔式者爲印鈔庫大使。」並從之。塔斯布哈言:「此大事,遽爾更張,乞與老臣更議之。」帝不從。三寶帑言:尚書省既立,更新庶政,變易鈔法,用官六十四員,其中宿衛之士有之,品秩未至者有之,未歷仕者有之。此皆素習於事,既已往之,宜勿拘例,授以宣敕。」制可,仍改各行中書省爲行省書省,條書頒示天下,敢有阻撓者罪之。
40己未,置太子右衛率府,命左丞相托克托、御史大夫布琳尼敦〔舊作不里牙敦,今夜。〕領府事,取河南蒙古軍萬餘人隸之。
王約曰:「左衛率府,舊制有之,今置右府何爲?諸公深思之,不可以累儲宮也。」太子又命取安西軍器給宿衛士。約謂詹事鄂勒哲曰:「詹事移文千里取兵器,人必驚疑。主上聞之奈何?」鄂勒哲愧謝曰:「實慮不及此。」又命福建取繡工童男女六人,約言曰:「福建去京師六七千里,使人父子相離,有司承風動擾,豈美事耶?」太子即命止之,稱善再三。家令薛居言陝西分地五事,命往理之,約不爲署行,語之曰:「太子,潛龍也,當勿用之時,爲飛龍之事,可乎?」遂止。太子喜,諭群下曰:「事未經王彥博議者,勿啟。」一日約方啟事,一宦官侍側,太子問曰:「自古宦官壞人家國,有諸?」對曰:「宦官善惡皆有之但恐處置失宜耳。」太子深然其言。彥博,約字也。
41是月,司徒、加平章政事石天麟薨。
天麟在世祖時,以忠直見稱。江南道觀偶藏宋王遺像,有僧素與文惡,發其事,將置之極刑。世祖以問天麟,對曰:「遼國主、后銅像在西京者,今尚有之,未聞有禁令也。」事遂寢。世祖嘗以所御金龍頭杖賜之,曰:「卿年老,出入宮掖,杖此可也。」歿年九十二。追封冀國公,諡忠宣。
42九月,庚辰朔,詔:「朝廷得失,軍民利害,有上言者,皆得實封以聞,在外者赴所屬轉達。各處人民,饑荒轉徙復業者,逋欠並行蠲免,仍除差稅三年。田野死亡,遺骸暴露,官爲收拾。」
43頒行至大銀鈔,詔曰:「昔我世祖皇帝,始造中統交鈔以便民用,歲久法隳,亦既更(張),印造至元完鈔。逮今又二十三年,物重鈔輕,不能無弊,乃循舊典,改造至大銀鈔,頒行天下。至大銀鈔一兩,準至元鈔五貫,白銀一兩,赤金一錢。隨路立平準行用庫,買賣金銀,倒換昏鈔。或民間絲綿布帛,赴庫回易,依驗時估給價。隨處路府州縣,設立常平倉以權物價,豐年收糴菽麥米穀,青黃不接之時,比附時估,減價出糶,以遏沸湧。金銀私相買賣及海舶興販金、銀、銅錢、絲綿、布帛下海者,並禁之。中統交鈔,詔書到日,限一百日盡數赴庫倒換。諸色課程,如收至大銀鈔,以一當五頒行。至大銀鈔二兩至一釐,定爲一十三等,以便民用。」元之鈔法,至是凡三變元。
44監察御史張養浩言立尚書省不便;既立,又言變法亂政,將禍天下;臺臣抑而不聞。養浩曰:「昔僧格〔舊作桑哥,今改。〕用事,臺臣不言,後幾不免。今御史既言,又不以聞,臺將安用!」
45江南治書侍御史敬儼,以議立尚書省不便忤宰臣意,適兩準鹽法久壞,乃左遷儼爲左〔轉〕運使,欲陷之。儼至,黜貪釐弊,課役增羨至二十五萬引。河南省臣來會鹽莢〔筴〕,欲以所增羨爲歲入常額。儼以民罷已甚,以羨爲額,是病民以爲己也,不可。乃止。
46癸未,尚書省言:「古者設官分職,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眾,事益繁。若使省臣總挈綱領、庶官各盡厥職,其事豈有不治!頃歲省務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廢弛。大災民困職,職此之由。請自今省部一切皆令從宜處置,大事或須上請,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順天道,下安民心。」又言:「國家地廣民眾,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後不一,執法之吏,輕重任意,請自太祖以來所行政令九十〔千〕餘條,刪除煩,使歸於一,編爲定制。」並從之。
47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領行工部事三人,行工部尚書二人,仍令尚書左丞相托克托兼領之。
48丙戌,帝至自上都。
49詔訪求先朝舊臣,特除耶律希亮翰林學士承旨。希亮,鑄之子也,先事世祖爲符寶郎,累遷吏部尚書,屢進讜言,爲世祖所嘉納,以足疾謝事,家居二十餘年,至是復召用。尋命知制誥兼修國史。希亮以職在史官,乃類次世祖嘉言善行以進。
50癸巳,以薪價貴,禁權豪畜鷹犬之家不得占據山場,聽民樵采。
51丙申,御史臺言:「頃年歲凶民疫,陛下哀矜賑之,獲濟者眾。今山東大饑,流民轉徙,請以本臺沒入贓鈔萬錠賑救之。」制可。又言:「比者近侍爲人奏請,賜江南田一千二百三十頃,爲租五十萬石,請拘還官。」從之。
52己亥,始制錢。
先是行鈔法,雖皆以錢爲文而廢錢弗鑄。至是始於大都立資國院,山東、河東、遼陽、江淮、湖廣、四川立泉貨監六,產銅之地立提舉司十九,鑄錢。曰至大通寶者,每一文準銀鈔一釐,曰大元通者,準至大錢十文,與歷代錢通用。其當五、當三、折二,並以舊數用之。既而御史臺言:「至大銀鈔始行,品目繁多,民猶未悟,而又兼行銅錢,慮有相妨。今民間指收銅器甚急,民殊不便,請與省臣調議。」不報。
53尚書省言:「三宮內降之旨,曩中書奏請勿行,臣等請宜仍舊行之。俏於大事有害,則復奏請。中書之務,請以盡歸臣私。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以尚書省掌之,今臣等議,宜從尚書省任人,而以宣敕官委之中書。」從之。
54詹事院啟太子,金州獻瑟瑟洞,請遣使采之。太子曰:「所寶維賢,瑟瑟何用焉!若是者,後勿復問〔聞〕。」先是近侍言賈人有獻美珠者,太子曰:「吾服御雅不喜飾以珠璣,生民膏血,不可輕耗。汝等當廣進賢才,以恭儉愛人相規,不可導以奢靡蠹財也。」
55丁未,三寶努言養豹者害民爲甚,詔禁之,有復犯者,雖貴幸亦加罪。
56冬,十月,庚戌朔,以皇太子爲尚書令。
初,帝從塔特布濟等言,凡中書宣敕,皆以尚書掌之。至是太子言:「舊制,百官宣敕皆歸中書,以臣爲中書令故也。自今敕牒宜令尚書省給降,宣命仍委中書。」從之。
57以郝彬爲參知政事。彬見尚書省諸同列生事要功,殺無罪之人,務積誠意相開引,或從或違,橫不可制。旋命兼大司徒,不拜。彬見皇太子,懇辭至力,因稱疾篤,遂得歸。
58丙辰,約蘇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輸地稅、商稅,餘怕無與。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動輒百千家,有多至萬家者。請自今有歲收糧五萬石以上者,令石輸二升于官,仍質一子爲軍。所輸之糧,半入京師以養衛士,半留於彼以備凶年。富國安民,無善於此。」詔如其言行之。
59辛酉,弛酒禁,立酒課提舉司。
60尚書省以錢穀繁劇,增戶部侍郎、員外郎各一員;又增禮部侍郎、郎中各一員,凡言時政者屬之。
61立太廟廩犧署,設令、丞各一員。
62乙丑,以皇太后有疾,詔釋天下大辟百人。
63癸西,尚書省言:「比年揀汰之故,百官俸至今未給,請如大德十年所設員數給之,餘弗給。」從之。
64加知樞密院事圖呼魯〔(舊作禿忽魯。)〕左丞相。
65戊寅,御史臺言:「常平倉本以益民,然歲不登,遽立之必反害民,罷之便。」又言:「歲凶乏食,不宜遽弛酒禁。」詔與省臣議。
66是月,右丞相阿實克布哈薨。
阿實克布哈,忠直廉介,嘗命出太府金分賜諸王、貴戚及近侍。方出朝,見一人倉皇若有所懼狀,曰:「此必盜金者。」召詰之,果得黃金五十兩,白金百兩,以聞;就以金賜之,命誅盜者,辭曰:「盜誅固當,金非臣所宜得,願還金以贖盜死。」帝悅而從之。有以左道惑眾者,大室多信之,捕置於法。後追封順寧王,諡忠烈。
67十一月,庚辰朔,以徐、邳連年大水,悉免今歲差稅。又以東平、濟寧薦饑,免差稅之半,下戶悉免之。
68增吏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各一員,令攷功以行黜陟。
69八百媳婦及大小徹里諸蠻作亂,詔遣雲南右丞索勒濟爾威〔舊作算只兒威,今改。〕往招諭之。比至,爲賊所賂,復肆攻掠,遂以敗還,命嚴鞫之。
70乙酉,尚書省及太常禮儀院言:「郊祀者,國之大典。今南郊之禮已行而未備,北郊之禮尚未舉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請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北郊,請世祖配。」制可。
71辛丑,尚書省言:「國之糧儲,歲費侵廣,而所入不足。今歲江南頗熟,欲遣和糴,恐米價倍增,請以至大鈔二千錠分之江浙、河南、江西、湖廣四省,於來歲諸色應支糧者,視時直予以鈔,可得百萬;不給則足以各省錢。」從之。
72丁朱擇衛士子弟充國子學生。
73十二月,乙卯,帝親饗太廟,上太祖聖武皇帝諡、廟號殳光獻皇后諡,又上睿宗景襄皇帝諡、廟號及莊聖皇后諡。
74武昌婦人劉氏,詣御史臺訴三寶努奪其所進亡宋玉璽一,金椅一,夜明珠二。詔尚書省臣及御史中丞雜問。及三寶努謫武昌時與劉往來,及三寶努貴,劉託以追逃婢來京師。至三寶努家,見逃婢所竊物,以問,三寶努不答,劉忿,訴於臺。獄成,以劉氏爲妄,杖之歸籍。時三寶努已晉太保,而素行不孚於眾如此。〔元史三公表以三寶努拜太保在至大三年。錢辛楣據徽州路儒旨揮載至大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太保三寶努丞相奏,則二年之冬已爲太保矣,今從之。〕
75丙辰,併中書省左右司。
76遣使往諸路分揀逋負,合徵者徵之,合免者免之。
77辛酉,申禁漢人執弓矢、兵仗。
78壬戌,陽曲縣地震,有聲如雷。
79丁丑,詔:「封贈內外百官,三品以上者許請諡。凡請諡者,許其家具本官平日勳勞、政績、德業、藝能,經由所在官司保勘,與本家所供相同,轉申吏部考覆呈都省,都省準擬,令太常禮儀院驗事蹟定諡。若勳戚大臣奉旨賜諡者,不在此例。」
80商議遼陽行中書省事洪君祥卒。
君祥自少受知世祖,許爲遠大之器。從南伐,戰功較多,及退居,則絕口不言時事。
81浦江鄭文嗣家,十世同居,凡二百四十餘年,一錢尺帛,無敢私者。交嗣卒,從弟大和繼主家事,益嚴而有恩,家庭中凜如官府,子弟稍有,過頒白者猶鞭之。每遇歲時,大和坐堂上,群從子姪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進拜跪,奉觴上壽畢,皆肅容拱手,自右趨出,足武相銜,無敢參差者。見者嗟慕,請有三代遺風。有司以狀聞,詔表其門,復其役。
大和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婚喪葬,必稽朱熹家禮而行,執親喪,三年不御酒肉子孫從化,皆孝謹,雖嘗仕宦,不敢一毫有違家法。諸婦惟事女工,不使預家政。宗族、閭里,皆懷之以恩。家蓄兩馬,一出則一爲之不食,人以爲孝義所感。
82初,李孟既逃去,有譖于帝者曰:「內難初定時,孟嘗勸皇太子自取。」帝弗之信。一日,太子侍夜宴,飲半,忽戚然改容,帝曰:「吾弟何不樂?」太子從容起謝曰:「賴天地、祖宗神靈,神器有歸。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歡者,李道復之功爲多。適有所思,不自知其變于色耳。」道復,孟之字也。帝感其言,即命訪孟,得之許昌陘山,遣使召之。」
元紀十五〔起上章掩茂(庚戌)正月,盡重光大淵獻(辛亥)十二月,凡二年。〕
武宗至大三年〔(庚戌、一三一○)〕
1春,正月,癸未,省中書官吏,自客省使而下一百八十一員。
2李孟入見于玉德殿,帝指孟謂宰執大臣曰:「此皇祖妣命爲朕賓師者,宜速任之。」乙酉,特授孟榮祿大夫、平章政事、集賢大學士、同知徽政事。
3戊子,禁近侍諸人外增課額及進他物有妨經制。
4丁亥,白虹貫日。
5營五臺寺役工匠千百人,軍三千五人。
6辛卯,立皇后源吉哩氏。〔(舊作夕吉剌氏。)〕
7乙未,定稅課法。諸色課程,並繫大德十一年考校,定舊額、元增總爲正額,折至元鈔作數。自至大三年爲始,餘止以十分爲率,增及三分以上爲下酬,五分以上爲中酬,七分以上爲上酬,增及九分爲最,不及三分爲殿。所設資品官員,以二周歲爲滿。
8癸卯,改太子少詹事爲副詹事,擢詹事丞王約爲之。
約嘗諫太子節飲,詞意懇切,太子嘉納。一日,太子如酉園觀角觝戲,命取繒帛賜之。約入,遙見,問曰:「汝何爲來?」太子遽止之。又欲觀俳優,事已集而約至,即命罷去。其見敬禮如此。
9乙巳,令中書省官吏,如安圖〔(舊作安童。)〕居中書事〔(校者按:事字衍。)〕時例存設,其已汰者,尚書省遷敘。
10二月,癸未,浚會通河,給鈔四千八百錠、糧二萬一千石以募民。
11乙丑,尚書省言:「官階差等,已有定制,近奉聖旨、懿旨、令旨要索官階者,率多躐等,願依世祖舊制,之第給之。」制可。
12丁卯,尚書省言:「至元鈔初行,即以中統鈔本供億及銷其板。今既行至大銀鈔,宜以至元鈔輸萬億庫,銷燬其板,止以至大鈔與銅錢相權通行爲便。」從之。
13己巳,寧王庫庫楚,〔舊作闊闊出,今改。〕與越王圖喇〔舊作禿剌,今改。〕子喇特納實哩〔舊作阿喇納失里,今改。〕謀爲不軌,事覺,下庫庫楚獄,竄喇特納實哩于漠北,磔西僧特哩〔舊作鐵里,今改。〕等二十四人于市。遂欲誅庫庫楚,平章政事特爾格〔(舊作鐵哥。)〕獨辨其誣,詔釋之,流于高麗。
14三寶努〔(舊作三寶奴。)〕賜號達喇罕,〔(舊作剌罕。)〕以庫庫楚食邑清州賜之自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而下,並聽舉用。
15壬申,約蘇〔(舊作樂實。)〕加尚書左丞相、行平章政事,封齊國公。〔〔考異〕元史本紀以約素爲尚書左丞相、駙馬都尉,封齊國公。然宰相表祇列約素于平章政事不言其爲左丞相也。虞集撰約素碑云:加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丞相、行平章政事。錢辛楣曰:武宗之世,名爵濫而遙授之官眾。此左丞相,亦遙授非真拜,故表不書、本紀不書行平章政事,又不云遙授,殆誤以爲真相矣,今從碑文正之。〕
16三月,庚寅,尚書省言:「初,世祖以哈都〔(舊作海都。)〕叛,積其分地五戶絲爲幣帛,俟其來降賜之,藏二十餘年。今其子徹伯爾〔舊作察八兒,今改。〕感慕德化,歸覲朝廷,請以賜之。」帝曰:「世祖謀慮深遠若是,待諸王朝會,頒賞既畢,卿等備述其故,然後與之,使彼知所愧。」
17壬辰,帝如上都。
18夏,四月,辛未,賜角觝者阿爾〔(舊作阿里。)〕銀千兩,鈔四百錠。
19丙子,增國子生爲三百員。
20五月,癸巳,賑東平饑。
21六月,丁未朔,詔尚書右丞相托克牝、〔(舊作脫脫。)〕左丞相三寶努總治百司庶務,並從尚書省奏行。
22三寶努等勸帝立皇子爲皇太子。托克托方獵于柳林,亟召之還。三寶努曰:「建儲議急,故相召耳。」托克托驚曰:「何謂也?」曰:「皇子寖長,聖體近日倦勤,儲副所宜早定。」托克托曰:「國家大計,不可不慎。曩者太弟躬定大事,功在宗社,位居東宮,已有定命。自是兄弟叔姪世世相承,孰敢紊其序者!」三寶努曰:「今日兄已授弟,後日叔當授姪,能保之乎?」托克托曰:「在我不可渝。彼失其信,天實鑒之。」三寶努莫能奪其議。
23己酉,立上都、中都等處銀冶提舉司。尚書省言:「拜都嚕斯〔(舊作別都魯思。)〕云雲州、潮河等處產銀,令往試之,得銀六百五十兩。」詔以拜都嚕斯爲銀冶提舉司達嚕噶齊。
24壬申,以西北諸王徹伯爾等來朝,告祀太廟,特設宴於大廷。故事,凡大宴,必命近臣敬宣王度,以爲告戒。托克托薦濟爾哈呼,〔(舊作只兒哈忽。)〕具其言以進,果稱旨。帝歎曰:「博勒呼、〔(舊作博爾忽。)〕博爾濟,〔(舊作博爾朮。)〕前朝人傑,托克托今世人傑也!」即以所進之言授托克托。及諸王大臣被宴就列,托克托即席陳西北諸藩始離終合之由,去逆效順之義,詞旨明暢,聽者傾服。
25賜托克托及三寶努珠衣,又封三寶努爲楚國公,以常州路爲分地。
26是月,荊門州大水,山崩,壞官廨民居二萬餘間,死者二千餘人。汝州、六安州俱大水。
27秋,七月,丙戌,循州大水,漂沒廬舍。
28癸巳,給親民長吏考功印曆,令監治官歲終驗其行蹟,書而上之,廉訪司、御史臺、尚書禮部考校以爲陞黜。
29己亥,禁權要商販挾聖旨、懿旨、令旨阻礙會通河民船者。
30久月,甲寅,白虹貫日。
31丙辰,以行用銅錢詔諭中外。
32己巳,尚書省言:「今歲頒賚已多,凡各位下奏聖旨、懿旨、令旨賜財物者,請分汰。」帝曰:「卿等但具名以進,朕自分汰之。」
33九月,丙戌,帝至自上都。
34壬辰,皇太子言:「司徒劉夔,乘驛省親江南,大擾平民,二年不歸。」詔罷之。
「自古國家之難,多伏于治平無事之日。爲人臣者欲及未然而言,則恐無實,人主忽焉而莫之信;欲俟已然而言,又恐事成不救,貽人主無可柰何之憂。世徒知聽言者難,而不知進言者之爲尤難也。
陛下龍飛之始,詔中外一遵世祖皇帝舊制;而近年以來,稽厥廟謨,無一不與世祖異者。豈陛下欲自成一代之典,以祖宗爲不必法與,將臣下工爲佞詞,陰變之而陛下不知也;世祖時,官外者有田,今乃假祿米以奪之;世祖時,江南無質子,今乃入泉穀以誘之;世祖時,用人必循格,今乃破憲法以爵之;世祖時,守令三載一遷,今則限九年以困之;世祖時,楮幣有常數,今則隨所費以造之;世祖時,臺省各異選,今則侵其官而代之;世祖時墨敕在所禁,今則開倖門以納之;世祖時,課額未嘗添,今則設苛禁以括之;世祖時,言事者無罪,今則務□煉以殺之。當國者姦謀詭計,謬論詐忠,以熒惑朝廷,欺天罔人,惟己是利,陛下信彼方深,任彼方篤。今天下藩鎮無有,外敵無有,大盜竊發者無有,宦官作福者無有,女謁亂政者無有,然而所以未極於治者,良由任事之臣惟知苗意迎合,而知進逆耳之忠言,惟務一切更張,而不知繩武祖宗,足以爲法。今則姑舉害政之太甚者十事爲陛下言之:
一曰賞賜太侈。貨財非經天降,皆世祖銖累寸積而致之,百姓罷精殫力而奉之。四方萬里之外,窮鄉陋邑,疫魂嫠婦,髮鶴于耕,手龜于織;采玉者躡不測之淵,煎鹵者抱無涯之苦。比至積微成巨,改樸以文,爲功幾許,爲費幾何,然後得入於官。水舸陸輿,兵民警衛,沒則責償於見官,壞則倍徵於來者。其在下者有如是之難,苟因一笑之歡,一醉之適,不論有功無功,紛紜賜予,豈不灰民心,糜國力哉?
二曰刑禁太疏。法者,天下公器,將以威姦弼教也。比見近年臣有贓敗,各以左右賄賂而免;民有賊殺,多以好事赦宥而原。加以三年之中,未嘗一歲無赦。殺人者固已幸矣,其無辜而死者,冤孰伸耶!臣嘗官縣,見詔赦之後,罪囚之出,大或害事主,小或攘奪編氓,有朝蒙恩而夕被執,旦出禁而暮殺人,數四發之,未嘗一正厥罪者。又有始焉鼠偷,終成狼虎之噬,遠引虛攀,根連株逮,故蔓其獄,未及期歲,又復宥之。古之赦令出入不意;今詔稿未脫,姦民已群然誦之,乘隙投機,何事不有!以致爲官者不知所畏,罪露則逃;爲民者不知所憂,釁禍益熾;甚非導民以善之義。
三曰名爵太輕。陛下正位宸極,皇太子冊號東宮以來,由大事初定,喜激于中,故左右之人,往往爵之太高,祿之太重,微至優伶、屠沽、僧道,有授左丞、平章、參政者。其他因修造而進秩,以技藝而得官,曰國公,日司徒,日丞相者,相望於朝。自有國以來,名器之濫,無其今日。夫爵祿,人君所以厲芯磨鈍。因一時之歡,加以極品之貴,則有功者必曰,吾艱苦如此而得之,彼優游如此而得之。自今孰肯赴湯蹈火以徇國家之急哉!
四曰臺綱太弱。御史臺乃國家耳目所在,近年綱紀法度,廢無一存。昔在先朝,雖椽吏之微,省亦未嘗敢預其選。今台閣之官皆尚書省調之。夫選尉,斯所以捕盜也,尉雖不職,而使盜自選之,可乎自古姦臣欲固結恩寵,移奪權威者,必先使臺諫默然,乃行其志,臣不容不言於未然也。
五曰土木太盛。累年山東、河南諸郡,蝗旱洊臻,郊關之外,十室九空,民之扶老攜幼就食他所者,絡繹道路,其他父子、兄弟、夫婦至相與鬻爲食者,比比皆是。當此災異之時,朝廷宜減膳、徹樂,去幾、緩刑,停一應不切之役。今創城中都,崇建南寺,外則有五臺增修之擾,內則有養老宮殿營造之勞,括匠調軍,旁什州郡,或度遼伐木,或濟江取材,蒙犯毒瘴,崩淪壓溺而死者,無日無之。糧不實腹,衣不覆體,萬目睊睊,無所控告,以致道上物故者,在所不免。以此疲氓,使佛見之,陛下知之,雖一日之工,亦所不忍。彼董役者惟知鞭扑趣成,邀功倖賞,因而盜匿公費,奚暇問國家之財詘,生民之力殫哉!
六曰,號令太浮。近年朝廷用人,不察其行,不求諸公,縱意調罷,有若弈碁,其立法舉政,亦莫不爾。雖制誥之下,未嘗有旬月、期年而不變者,甚則朝出而夕,改,甫行而即止,一人昉仕,而代者踵隨,不惟取笑於一時,又貽口實於後世。廟堂之上,舉措如此,則外方諸郡,事體可知。原其所以致此者,蓋由執政褊心自用,恃寵大言,或急于迎合之私,或牽於好惡之過,輕率無謀,而徒爲是紛擾也。
七曰倖門太多。比見天下邪巫、淫僧、庸醫、謬卜、游食、末作,及因事亡命無賴之徒,往往依庇諸侯王駙馬爲其腹心羽翼,無位者因之以求進,有罪者以之而祈免,出則假其勢以凌人,更因其眾以結黨,入則離間宗戚,造搆事端,啗以甘言,中以詭計,中材以下,鮮不爲其所惑。近如庫庫楚賴發覺之早,未及生變,豈可不爲之寒心也哉!
八曰風俗太靡。風俗者,國家之元氣也。方今之俗,以偽相高,以華相尚,以冰蘗爲沽譽,以脂韋爲達時,以吹毛求疵爲異能,以走勢趨炎爲合變,順己者雖跖、蹻而必用,逆己者雖夷、惠而莫容;自非確然有守,不顧一世非笑者出而正之,則未易善其後也。
九曰異端太橫。今釋、老二氏之徒,畜妻育子,飲醇啗腴,萃逋逃游惰之民,爲暖衣飽食之計,使吾民日羸月瘠,曾不得糠以實腹,襤縷以蓋體。今日誦藏經,明日挑好事,今年造某殿,明歲構某,宮,凡天下人所到,精藍勝觀,棟宇相望,使吾民穴居露處,曾不得莖芽撮土以覆頂托足。昔世祖嘗欲沙汰天下僧道有室者,籍而民之,後奪於眾多之口,尋復中止。臣嘗略會國家經費,三分爲率,僧居二焉。近者至大二年十一月,昊天寺無因而火,天意較然,可爲明鑒。望自今諭諸省臣,凡天下有夫、有室、僧、尼、道士、女冠之流,移文括會,並勒爲民,以竟世祖欲行及之意。
十曰取相之術太寬。比聞中外皆曰,朝廷近年命相,多結寵入狀以自求進。自古豈有入狀而爲宰相之理!望自今有大除拜,宜下群臣會議,惟人是論,毋以己所好惡、上所愛憎者以私去取。〔〔考異〕養浩所陳止十事,歸田類稿作一十一事,傳寫之也。元史元傳列其目,亦作十事。今從之。〕
養浩言切直,當國者不能容,遂除翰林待制,復搆以罪,罷之,戒省臺勿復用。養浩恐禍及,乃變姓名遁去。
36冬,十月,甲辰朔,太白經天。
37戊申,帝率皇太子、諸王、群臣朝興聖宮,上皇太后尊號冊寶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皇太后。
38御史臺言:「江浙省平章烏訥爾,〔(舊作烏馬兒。)〕遣人從使臣鼐智密鼎〔舊作昵匝馬丁,今改。〕枉道馳驛,取贓吏紹興獄中釋之。」敕臺臣遣官往鞫,勿徇私情。
39以吳鼎同知中政事。
兩沂財賦隸中政者鉅萬計,前任率多取其贏,鼎治之,一無私焉。朱清、張瑄既籍沒,而民間貸券之已償者亦入於官,官惟驗券徵理,民不能堪。鼎力爲辨白,始獲免。
40丁巳,尚書省言:「宣徽院廩給日增,儲□雖廣,亦不能給,宜加分減。」帝曰:「比見後宮飲膳,與朕無異,其覈實減之。」
41庚申,諭曰:「尚書省事繁重,諸司有才識明達者,並從尚書省選任,樞密院、御史臺及諸司毋輒奏用,違者論罪。」
42辛酉,以皇太后受尊號,赦天下。
43三寶努言省都〔部〕官不肯勤恪署事,敕:「自今晨集暮退,苟或怠弛,不必以聞,便宜罪之。其到任者或一再月辭以病者,杖罷不敘。」又言:「故丞相和爾果斯〔(舊作和禮霍孫。)〕時,參議府左右司斷事官、六部官日具一膳,今則無以爲資,乞各賜鈔一百錠規運,取其息錢以爲食。」制可。
44壬申,晉王伊蘇特穆爾〔(舊作也孫鐵木兒。)〕言:「世祖以張特穆爾〔(舊作張鐵木兒。)〕所獻地土、金銀、銅冶賜臣,後以成宗拘收諸王所占地土(民戶),例輸縣官,乞回賜。」從之,仍賜鈔賑其部貧民。
45江浙省言:「曩者朱清、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船多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頗有逃亡。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等處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錫布鼎,〔(舊作沙不丁。)〕言其弟哈巴密〔(舊作合八失。)〕及瑪哈們坦實〔(舊作馬合謀旦的。)〕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請以爲海道運糧都浀萬戶府官,各以己力輸運官糧,萬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卹漕戶,增給顧直,庶有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瑪哈們坦實爲遙授右丞、海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嚕噶齊一,千戶三,副千戶二,百戶四,制可。
46雲南省左丞相特穆德爾,〔(舊作鐵木迭兒。)〕擅離職守,赴都,有旨詰問。以皇太后旨貸免,令復職。
47詔諭大司農司勸課農桑。
48十一月,庚辰,河南水。死者給槥,漂廬舍者給鈔,驗口賑糧兩月。免今年租賦。
49自立尚書省,賜予無節,遷敘無法,財用日耗,名爵日濫。托克托進言曰:「爵賞者,帝王所以用人也。今爵給否德,賞給罔功,緩急之際,何所賴乎?中書所掌錢糧、工役、選法十有二事,若從臣言,恪遵舊制,則臣願與諸賢黽勉從事。不然,用臣何補!」詔:「濫受宣敕者,赴所屬繳納。」由是奔競之風稍衰。
50辛巳,加托克托爲太師、錄軍國重事,封義國公。
51戊子,以朱清子虎、張瑄子文龍往治海漕,以所籍宅一區、田百頃給之。
52尚書省言:「昔世祖命皇子托歡〔(舊作脫歡。)〕爲鎮南王,居揚州。今其子老章出入導衛,僭竊上儀。」敕遣官詰問,有驗,召老章赴闕,仍以所僭儀物來上。
53敕城中都,以牛車運土,令各部衛士助之。
54丙申,有事於南郊,以太祖配饗;從三寶努及司徒田忠良之言也。
55三寶努等憚皇太子英明,謀搖動東宮,以托克托之言而止。李邦寧揣知三寶努之意,言於帝曰:「陛下富于春秋,皇子漸長。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聞有子而立弟者。」帝不悅曰:「朕志已定,汝自往東宮言之。」邦寧慚懼而退。
56己亥,尚書省以武衛親軍都指揮使鄭阿爾斯蘭〔舊作阿兒思蘭,今改。〕與兄鄭榮祖、段叔仁等圖爲不軌,置獄鞫之,皆誣服,十七人並棄市,籍沒其家,中外冤之。
57十二月,成申,冀寧路地震。
58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事何瑋卒,贈太傅,諡文正。
59是歲,太常禮儀院判官張昇,出知汝寧府。民有告寄束書於其家者,踰三年取閱,有禁書一編,且記里中大家姓名於上。昇亟呼吏焚其書曰:「妄言誣人;且再更赦矣,勿論。」同列懼,皆引起。既而事聞,廷議謂昇脫姦宄,遣使鞫問,卒無蹟可指,乃詰以擅焚書狀,昇對曰:「事固類姦宄;然昇備位郡守,爲民父母,今斥誣訴,免冤濫,雖重得罪,不避也。」乃坐奪俸二月。昇,不州人也。
武宗至大四年〔(辛亥、一三一一)〕
1春,正月,癸酉,帝不豫,免朝賀,大赦天下。
2庚辰,帝崩干玉德殿,在位五年,壽三十一。壬午,葬起輦谷。
帝承世祖、成宗承平之業,慨然欲創制改法;而寺爵太盛,多遙授之官,錫賚太優,泛賞無節,至元、大德之政於是乎變。
皇太子哀慟不已,家令察罕進曰:「庶民修短,尚云有數,聖人天命,夫豈偶然!今天下重器,懸于殿下縱自苦,如宗廟、太后何!」太子輟泣曰:「曩者大喪必命浮屠,何益!吾欲發府庫以賑鰥寡,何如?」曰:「發政施仁,文王所以聖也。殿下行之,幸甚!」
3皇太子令罷尚書省,托克托、三寶努、約蘇、寶巴、〔(舊作保八。)〕王羆等皆伏誅。
初,太子以托克托等變亂舊章,流毒百姓,凡誤國者,欲悉按誅之。延慶使楊多爾濟〔舊作楊朵兒只,今改。〕諫曰:「爲政而首尚殺,非帝王之治也。」太子感其言,特誅其尤者。既而御史臺言:「托克托等既正典刑,而黨附之徒布在百司,若博囉、〔(舊作忙哥、帖木兒。)〕奇爾濟蘇、烏訥爾等姦貪害政,今中書方欲用爲行省平章、參政等官,宜加罷黜。」遂流孟克等於海南,尋復以行尚書省爲行中書省,百司庶務,復歸中書。
4壬子,罷城中都。
5召前平章程鶻飛、董士選,太子少傅李謙,少保章律,〔舊作張驢,今改。〕右丞陳天祥、尚文、劉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賓客蕭□,參政劉敏中、王思廉、韓從益,侍御史趙君信,廉訪使程鉅夫,杭州路達嚕噶齊阿哈特,〔(舊作阿合馬。)〕給傳詣闕。
6乙未,禁百官役軍人營造及守護私第。
7丁酉,以雲南行省左丞相特們德爾〔(前作特穆德爾。)〕爲中書右丞相,太子詹事鄂勒哲、〔(舊作完澤。)〕集賢大學士李孟並爲平章政事。太子用鄂勒哲、李孟,方欲更張庶務,而皇太后在興聖宮已有旨召特們德爾赴闕,因遂相之。
8戊戌,以塔斯布哈〔(舊作塔思不花。)〕爲〔及〕徽政院使(沙沙並爲御史大夫)。
9庚子,停各處營造。
10壬寅,敕中書,凡傳旨非親奉者勿行。
11禁鷹坊馳驛擾民。
12二月,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設左丞相,餘省唯置平章二員;遙授執〔職〕事勿與。
13戊申,罷運江南所印佛經。
14辛亥,罷阿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買賣浙鹽,供中政食羊,禁宣政院違制度僧。
15甲寅,還中都所占民田。
16司徒蕭珍以城中都徼功毒民,命追奪其符印,令有司禁錮之。〔〔考異〕元史不載蕭珍復官。而延祐三年重修濟源廟碑,其結銜仍書大司徒、中都留守。嚴冬友以爲珍書其故官。錢辛楣以爲珍未久而復官。余按云史前後無司考證,當闕之。〕
17甲子,命平章政事李孟領國子監學,諭之曰:「學校人才所自出,卿等宜數詣國學課試諸生,勉其德業。」
18敕:「諸司擅奏除官者,毋給宣敕。」
19御史臺言:「白雲宗媲攝所統江南爲僧之有髮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請追收所授璽書銀印,勒還民籍。」從之。
20罷福建繡匠、河南魚課兩提舉司。
21丁卯,命西番非奉璽書驛券及無西番宣慰司文牒者,輒至京師,仍戒黃河津吏驗問禁止。
22罷總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
23罷仁虞院,復置鷹坊總管府。
24庚午,立淮安忠武王巴延〔(舊作伯顏。)〕廟于杭州,仍給田供祀事。
25罷中書左丞相哈喇托克托〔舊作康里脫脫,今改。〕爲江浙行省左丞相。托克托下車,進父老,問民間利病。或謂:「杭城舊有,便河通江滸,湮廢已久,若疏鑿以通舟楫,物價必平。」僚佐或難之,托克托曰:「吾陛辭之日,許以便宜行事,民以爲便,行之可也。」俄有詔禁作土功,托克托曰:「敬天莫如勤民,民蒙其利,則災沴自弭,土功何尤焉!」不一月,河成。
26三月,庚寅皇太禾即皇帝位。時皇太后欲用陰陽家言,令太子即位隆福宮,御史中丞張珪言當御大明殿。御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雖百奏無益。」珪曰:「未始一奏,詎知無益!」遂奏之。太子副詹十弗王約亦言於太保齊蘇〔舊作曲樞,今改。〕曰:「正名定分,當御大內。」齊蘇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殿即位,受諸王百官朝賀。
詔曰:「惟昔先帝,事皇太后,憮朕眇躬,孝友天至。由朕得託順考遺體,重以母弟欴嫡,加有削平內難之功,於其踐阼曾未踰月,授以皇太子寶,領中書令、樞密使,百揆機務,聽所總裁,于今五年。先帝奄棄天下,勳戚元老咸謂大寶之承,既有成命,非與前聖賓天而始徵集宗親議所(宜)立者比。當稽周、漢、晉、唐故事,正位宸極。朕以國卹方新,誠有未忍,是用經時。今則上奉皇太后勉進之命,下徇諸王勤戴之勤,三月十八日,於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凡尚書省誤國之臣,先已伏誅,同惡之徒,亦已放殛,百官〔司〕庶政,悉歸中書,命丞相特們德爾、平章政事李孟等從新整治。可大赦天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罪以其罪。諸衙門及近侍人等,毋隔越中書奏事;諸上事陳言者,量加旌擢。其僥倖獻地土并山場、窯冶及疔寶之人并禁止(之)。諸王、駙馬經過州郡,不得非理需索,應和顧、和賣,隨即結〔給〕價,毋困吾民。」
27辛卯,禁民間金箔、銷金、織金。
28丁酉,敕:「百司改陞品級者,悉復至元舊制。」
29己亥,寧夏路地震。
30是月,帝論省臣曰:「卿等裒集中統、至元以來條草,擇曉法律它臣,斟酌重輕,折衷歸一,頒行天下,俾有司遵行,則抵罪者庶無冤抑。」又諭太府監曰:h財用足,則可以養萬民,給軍旅。自今雖一繒之微,不言於朕,毋輒與人。」
31遣宦者李邦寧釋奠於孔子。邦寧既受命禮,方就位,大風起,殿上及兩廡燭盡滅,燭豪底鐵鐏入地尺許,無不拔者。邦寧悚息伏地,諸執事者皆伏,良久風息,乃成禮。邦寧因慚悔累日。
帝初即位,左右咸謂邦寧嘗持異議,勤先帝自立皇子,請誅之,帝曰:「帝王曆數,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懷!」加邦寧開府儀同三司,爲集賢院大學士,尋卒。
32賜大都路民年九十者二千三百餘人,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旦餘人,人帛一匹。
33小雲石哈雅〔(舊作小石海牙。)〕爲皇子說書秀才,宿衛禁中,上疏條六事:一曰釋邊戍以修文德,二曰教太子以正國本,三曰設諫官以輔聖德,四曰表姓氏以旌勳冑,五曰定服色以變風俗,六曰舉賢才以恢至道。書凡萬餘言,未報,拜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
34夏,四月,丁未,以太子少保章律爲江浙行省平章,戒之曰:「以汝先朝舊人,故命汝往。民爲邦本,無民何以爲國!汝其上體朕心,不愛斯民。」
35丁巳,罷中政院。
36辛酉,敕:「國子監師儒之職,有才德者,不拘品級,雖布衣亦選用。」
37丁卯,罷行至大銀鈔、銅錢。詔曰:「我世祖皇帝,參酌古今,立中統、至元鈔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於茲矣。比者尚書省不究利病,輒意變更,既創至大銀鈔,又鑄大元至大銅錢。鈔以倍數太多,輕重失宜;錢以鼓鑄弗給,新舊恣用!曾未再,其弊滋甚。爰咨廷議,允協輿言,皆願變通以復舊制。其罷資國院及各處泉貨監提舉司,買賣銅器,聽民自便。應尚書省已發各處至大鈔本及至大銅錢,截日封貯,民間使行〔行使〕者,赴行用庫倒換。」楊多爾濟曰:「法有便否,不當視立法之人爲廢置。銅錢與楮幣相權爲用,古之道也。錢何可遽廢耶!」言雖不用,時論是之。
38帝御便殿,李孟曰:「陛下御極,物價頓減,方知聖人神化之速,敢以爲賀。」帝蹙然曰:「卿等能盡力贊襄,使兆民又安,庶幾天心克享。至于秋成,尚未敢必。今朕踐阼曾未踰月,寧有物價頓減之理!朕託卿甚重,茲言非所賴也。」孟愧謝。
帝諭集賢學士呼圖魯都爾密色〔(舊作忽都魯都兒迷失。)〕曰:「向召老臣十人,所言治政,汝其詳譯以進,仍諭中書悉心舉行。」
39初,尚書省用建言者習〔冒〕獻河汴官民地爲無主,奏立田糧府,歲輸數萬石。帝即位,詐罷之,竄建言人於海外,令河南行省復其舊業。行省方並緣爲姦,田猶未給。及太子副詹事王約出爲河南右丞,至則立期檄郡縣釐正如詔。
會更錢鈔法,且令天下稅盡收至大鈔。約度河南歲用鈔七萬錠,不致上供不給,乃下諸州,凡至大、至元鈔相半。眾以方詔命爲言,約曰:「吾豈不知!第歲終諸事不集,責亦匪輕。」丞相布琳濟岱〔(舊作卜憐吉帶。)〕贊之,曰:「善。」遣使白中書省,遂行天下。
40帝如上都。
41五月,癸酉,遣兵擊八百媳婦。陝西侍御史趙世延諫曰:「蠻夷事在羈縻,先朝用兵不已,致亡牛軍旅,誅戮省臣。今第當選重臣知治體者,付以邊寄,兵且勿用也。」不聽。命雲南王及阿固岱〔(舊作阿忽台。)〕率眾討之。
42丙子,命翰林國史院纂修先帝實錄及累朝皇后、功臣列傳。
43甲午,復太常禮儀院爲太常寺。
44是月,禁民捕鴐鵝。
45六月,癸卯,敕宣政院:「凡西番軍務,必移文樞密院同議以聞。」
46丁巳,敕:「翰林國史院春秋致祭太祖、太宗、睿宗御容,歲以爲常。」
47大同路宣寧縣民家產犢而死,頗類麒麟,車載以獻左右曰:「古所謂瑞物也。」帝曰:「五穀豐熟,百姓安業,乃爲瑞耳。」
48庚申,敕:「自今諸司白事,須殿中侍御史在側。」
49甲子,上仁惠宣孝皇帝尊諡,廟號武宗,國語曰庫魯克〔舊作曲律,今改。〕皇帝。
50己巳,衛王阿珠格〔(舊作阿朮哥。)〕入見。帝諭省臣曰:「朕與阿珠格同父而異母,朕不撫育,彼將誰賴!其賜鈔二萬錠,他勿援例。」
51帝覽貞觀政要,諭翰林侍講阿林特穆爾〔(舊作阿林鐵木兒。)〕曰:「此書有益於國家,其譯以國語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誦習之。」
52秋,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風,有聲如雷。
53己亥,迢諭省臣曰:「朕前戒近侍毋輒傳旨中書,自今敢有犯者,不須奏聞,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
54是月,大寧等路隕霜。
55閏月,辛丑,命國子祭酒劉賡詣曲阜,以太牢祠孔子。
56甲辰,帝將還大都,太后以秋稼方盛,勿以鷹坊、駝人、衛士先往,庶免害稼擾民。敕禁止之。
57樞密院言:「居庸關古道四十有三,軍吏防守之處僅十有三,舊置千戶,位輕責重,請置隆鎮萬戶府,仟嚴守備。」制可。
58丙午,奉武宗神主祔于太廟。
59戊申,封李孟秦國公。孟感帝知遇,以國事爲己任,見當時賜予太廣,名爵太濫,風俗太侈,僭擬無章,勸帝以「人君之柄在刑與賞,刑不足懲,賞不足勸,何以爲治!」帝在懷州,深見吏弊,既即位,欲痛除之。孟曰:「吏亦當有賢者,在激厲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與此曹氣類不合,而曲爲保護如此,真長者之言也。」孟嘗乘間請罷政權,避賢路。帝謂之曰:「朕在位,必卿中書,朕與卿相與終始。自今其勿復言。」因圖其像,命詞臣爲之贊,及御書「秋谷」二字賜之。入見,必賜坐,語移時,稱其字而不名。
60己未,詔諭省臣曰:「昔世祖注意國學,如博果密〔(舊作不忽木。)〕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親定國子生額爲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經者,以次補伴讀,著爲定式。」
61甲子,寧夏地震。
62丁卯,鄂勒哲、李孟等言:「方今進用儒者,老成日已凋謝,四方儒士有成材者,請擢任國學、翰林、祕書、太常或儒學提舉等職,俾學者有所激勤。」詔:「自今勿限資格,果才而賢,雖白身亦任之。」
63禁醫人非選試及著籍者,毋行醫藥。
64大同宣寧縣雨雹,積五寸,苗稼盡損。
65八月,己巳朔,裁京朝諸司員數,並依至元三十年舊額。
66以近侍庫勒實〔(舊作苗列失。)〕爲戶部尚書。
67九月,丙子,安南國王陳益稷入見,言:「自世祖朝來歸,妻子皆爲其國人所害,朝廷因遙授湖廣平章,仍與王爵,賜漢陽田五百頃,俾自贍。今臣年幾七十,而有司拘所授田,就食無所。」帝謂省臣曰:「益稷來歸,宜厚賜以懷遠人,其進勳爵,授田如故。」
68壬子,詔改明年元曰皇慶。
69都水監傳旨,給驛往取杭州所造龍舟,省臣諫曰:「陛下踐阼,誕告天下,凡非宣索,毋得擅進。誠取此舟,有乖前詔。」詔止之。
70是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有溺死者。
71冬,十月,己巳,敕繪武宗御容,奉安大崇恩福兀寺,月四上祭。
72辛未,賜大普慶寺金千兩,銀五千兩,鈔萬錠,西錦、綵緞、鈔、羅、在帛萬端,田八百畝,邸舍四百間。
73丁丑,禁諸僧寺毋得冒侵民田。
74辛巳,罷宣政院理問僧人詞訟。
75壬辰,詔收至大銀鈔。
76十一月,辛丑,李孟言:「世祖朝量入爲出,恆務撙節,故倉庫充牣。今每歲支鈔六百餘萬錠,又土木營繕百餘處,計用數百萬錠,內袶旨賞賜復用三百餘萬錠,北邊軍需又六七百餘萬錠;今帑藏見貯止十一萬餘錠,若此安能周給。自今不急浮費,宜悉停罷。」帝納其言,凡營繕悉罷之。
77戊午,禁漢人、回回術者出入諸王、駙馬及大臣家。
78甲子,敕增置京城米肆十所,日平糶八百石以賑貧民。
79十二月,辛卯,遣官監視焚至大銀鈔。
80乙末,中書省言:「世祖立選法陞降,以示激勸。今官未及考,或無故更代,或躐等進陛,僭受國公、丞相等職,諸司已裁而復置者有之。今春以來,內降旨除官千餘人,其中欺偽,豈能悉知!壞亂選法,莫此爲甚。」帝曰:「自今凡內降者,一切勿行。」
81命李孟整飭國子監學。
82遣禮部尚書柰瑪台〔(舊作乃蠻台。)〕等□詔往諭安南,頒皇慶元年曆日。
83是月,太白屢經天。
84是歲,遣官至江浙議海運事。
時江東寧國、池、饒、建康等處運糧,率令海船從揚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磯,走沙漲淺,糧船歲有損壞。又,湖廣、江南糧運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于是以嘉興、松江秋糧并江淮、江浙財賦府歲辦糧充海運。
初,海運之道,自平江劉家港入海,經揚州路通州海門縣黃連沙頭、萬里長灘開洋,沿山嶼而行,抵淮安路鹽城縣,歷西海州、海寧府東海縣、密州、膠州界,放靈山洋,投東北路,多淺沙,行月餘始抵成山。計其水程,自上海至楊馬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二十九年,朱清等言:「其路險惡,復開生路,自劉家洋開洋,至撐腳沙轉沙觜,至三沙、提子江,過匾擔沙、大洪,又過萬里長灘,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經黑水洋至成山,過劉家島,至之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爲徑直。」明年,千戶殷明略又開新道,從劉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又至登州沙門島,於萊州大洋入界河。當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而已,視前二道爲最便云。然風濤不測,糧船漂溺者,無歲無之。間亦有船壞而棄其米者,後乃責償于運官。人船俱溺者始免。然視河漕之費,則其所得蓋多矣。
元紀十六〔起玄黓困敦(壬子)正月,盡旃蒙單閼(乙卯)三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皇慶元年〔(壬子、一三一二)〕
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諱阿裕爾巴里巴特喇,(舊作愛育黎拔力八達。)順宗次子,武宗母弟也。至元二十三年丙子生。大德九年與太后出居懷州。十一年七月成宗崩,帝與太后入大都,平內亂,遣使迎武宗。武宗至大都,帝與太后往會之。武宗即位,詔立帝爲皇太子。〕
1春,正月,庚子,帝諭御史大夫塔斯布哈(舊作塔斯不花。)曰:「凡大臣不法,卿等剋奏勿避。」
2癸卯,敕諸僧犯姦盜、詐偽、鬥訟,仍令有司專治之。
3戊午,制諸王設王傅六員,其次設官四員。
4壬戌,陞國史院秩從一品。帝諭省臣曰:h翰林、集賢儒臣,朕自選用,汝等毋輒擬進。人言御史臺任重,朕謂國史院尤重;御史臺是一時公論,國史院實萬世公論也。」
5帝嘗命道士爲醮事,近侍分其所用金幣,道士訟之御史臺。近侍譖道士於帝,當殺者六人。中丞張珪力辨道士無死罪,市怒曰:「汝以臺綱脅我耶?」珪曰:「御史臺陛下之臺,則臺綱乃陛下之綱也,陛下禁何欲自壞其綱乎?」帝怒未解,顧左右扶出。明日,珪復諫曰:「陛下必欲用譖言殺無罪,臣請先死。」帝爲寬道士罪,親解衣以賜珪。既而帝語近臣曰:「張中丞乃張忠臣,非官中丞也。」召慰之曰:「朕欲厚賜卿,非無寶玉,如非卿心何!」因以御中拭面額,納珪懷曰:「朕澤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其服膺勿失。」
6二月,丁卯朔,徙,從大都路學所置周宣王石鼓於國子監。
燕京之始平也,宣撫使王以金樞密院爲宣聖廟,春秋率諸生行釋菜禮,仍取石鼓列廡下。及國子監立,以其廟爲大都路學。至是復徙石鼓於國子監。
7辛未,改安西路爲奉元路,吉州路爲吉安路。
8壬申,以霸州文安縣屯田水患,遣官疏決之。
9甲戌,制定封贈名爵等級。
10改和林省爲嶺北省。
11賜晉王伊蘇特穆爾〔舊作也系〔孫〕鐵木兒,今改。〕及世祖諸皇子等民戶有差,使食其歲賦。
12己卯,八百媳婦獻馴象二。
13庚寅,敕嶺北省賑闕食流民。兩淮民種荒田者,如例納稅。
14賑通、漷州饑。
15詔勉勵學校。以國子監虞集言,升監丞吳澄爲司業,與齊屐謙同日並命,時號得人。
澄用桯顥學校奏疏,胡安國六學教法,朱熹學校貢舉私議,約之爲教法四條:一曰經學,二曰行實,三曰文藝,四曰治事。未及行而屐謙以遷去。澄亦移病歸,諸生有不謁告而從之南者。俄拜集賢直學士,授奉議大夫,俾乘驛至京師;及真州,疾作而還,學制稍爲之廢。
16三月,丁酉朔,罷諸王、大臣私第營繕。
17己亥,以生日爲天壽節。
18戊申,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達實哈雅〔(舊作塔失海牙。)〕爲御史大夫。
19庚申,簡汰大明宮、興聖宮宿衛。
20甲子,遣戶部尚書瑪爾〔(舊作馬兒。)〕祠堂。
21乙丑,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珠〔(舊作阿朮。)〕祠堂。
22初,帝元日臨朝,謂中書省臣曰:「汴省王右丞可即召之。」至是約至,召見,慰勞,特拜集賢大學士。約道言:「河南行省丞(相)布琳吉岱,〔(舊作卜璘吉帶,一作卜璘吉台。)〕勳閥舊,不宜久外。」召至,封河南王。約又疏薦國子博士姚登孫、應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楊靜,請起復中山知府致仕輔惟良、前尚書參議李源、右司員外郎曹元用,皆除擢有差。
23夏,四月,丁卯,簡汰控鶴還本籍。
24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寺。
25癸酉,帝如上都。
26辛未,給鈔萬錠修香山永安寺。
27癸酉,帝如上都。
28庚寅,太白經天。
29五月,丙申朔,以中書平章哈克繖〔舊作合散,今改。〕爲中書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章律〔舊作張驢,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30壬寅,改和林路爲和寧路。
31諸王托克斯哈密實〔(舊作脫忽思海迷失。)〕以農時出獵擾民,敕禁止之,自今十月方許出獵。
32六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33丁卯,天雨毛。
34己巳,敕李孟博選中外才學之士任翰林。
35丁亥,敕罷封贈,誡左右守法度,勤職業,勿妄僥倖加官。時封拜繁多,群臣無功而受公王之爵者,前後相繼,故有是敕。
36秋,七月,丙午,升大司農秩從一品。帝諭司農曰:「農桑衣食之本,汝等舉諳知農事者用之。」
37中書參知政事賈鈞以病請告,賜鈔,給安車還鄉。
38八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許師敬爲中書參知政事。
39庚辰,帝至自上都。
40辛卯,敕雲南省右丞阿固岱〔舊作阿呼〔忽〕台,今改。〕等率蒙古兵從雲南王討八百媳婦。
41以張珪爲樞密副使。
舊制,中州軍士鎮江南者,踰岭以戍,率二年而代,遭犯瘴癘,十無一還。珪曰:「是徒置之死地耳,請屯置近邊。其嶺表要害,因其土人以戍,前死者,官給槥傳還家。」從之。
42徽政院使實勒們,〔舊作失烈門,今改。〕請以洪城軍隸興聖宮而己領之,以上旨移文密院,眾恐懼承命。張珪曰:「徽政有左右都衛兩軍,足備工役,又欲此將何爲?」因不署,事得寢。實勒們由是怨珪。
43是,濱州旱,涇縣水,賑之。
44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糧二十萬石。
45戊戌,罷征八百媳婦、大.小徹里蠻,以璽書招諭之;尋獻馴象及方物。
46甲辰,以參議中書省事阿布哈雅〔舊作阿卜海牙,今改。〕爲參知政事。
47壬戌,瓊州黎賊嘯聚,遣官招諭。
48冬,十月,甲子,有事于太廟。
49雲南行省右丞索勒濟爾威〔(舊作算只兒威。)〕有罪,國師請釋之,帝斥之曰:「僧人宜誦佛書,吏事豈當與耶!」
50癸未,以中書參知政事察罕爲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
51戊子,翰林學士承旨伊輦齊布哈〔(舊作玉連赤不花。)〕等進順宗、成宗、武宗實錄。
52辛卯,赦天下。
53賜李孟潞州田二十頃。
54十一月,甲辰,捕滄州群盜阿實達〔(舊作阿失達兒。)〕等,擒之,支解以徇。
55丙午,諭六部官毋隔越中書奏事。
56庚申,占城獻犀象;緬國遣使來朝。
57中書平章政事李孟請歸葬其父母,帝勞餞之,曰:「事訖宜速還,勿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孟入朝,帝大悅。孟因請謝事,優詔不允;請益堅,癸亥,乃命孟以平章政事議中書省事、承旨翰林。
58癸酉,遣使分道決囚。
59庚辰,知樞密院事達實曼〔(舊作答失蠻。)〕罷。
60鷹坊請往河南、湖廣括取孔雀、珍禽,帝以擾民,不允。
61丁亥,中書省言:「中書職在總挈綱維,比者行省六部諸司應決不決者,往往作疑咨呈,以致文繁事弊。」詔體世祖立中書初意,定擬成式以聞。
62是歲,以左司郎中張思明爲兩江鹽運使,歲課充贏。僚屬請上增數,思明歎曰:「贏縮不常,萬一以增爲額,是我希一己之榮遺百世之害也。」
63以梁曾爲先朝舊臣,特起昭文館大學士。曾累章乞致仕,不允。復起爲集賢侍講學士,國有大政,必命與諸老議之。
64前翰林學士承旨姚燧卒,諡曰文。
燧少學于許衡,其爲文宗韓愈。衡賞其辭,且戒之曰:「弓矢爲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將待之。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鈞罪也,非周身入世之道也。」燧自是反躬實踐,爲世名儒。當世爭求其文,詞無溢美。高麗瀋王欲求燧詩文,燧不與,奉詔乃與之。王贈謝幣帛、金玉、名畫五十篚,燧即時分散於人,一無所取。或問之,燧曰:「彼藩邦小國,唯以貨利爲重,吾能輕之,使知大朝不以是爲意。」其器識過人類如此。
仁宗皇慶二年〔(癸丑、一三一三)〕
1春,正月,丁未,以太府卿圖呼魯〔舊作禿魯,今改。〕爲中書右丞相。時特們德爾〔舊作鐵木迭兒,今改。〕以病去職,故以圖呼魯代之。樞密副使張珪爲史書平章政事,以代李孟也。〔〔考異〕道園學古錄撰張珪墓誌銘,以珪拜平章政事在延祐二年,此誤也。珪在中書,請清中書之務,在皇慶二年二月,至五月已去立。延祐中,珪未嘗復出,以太后惡之也,安得有延祐二年拜平章之事!此蓋以皇慶、延祐同爲仁宗紀年,道園誤認二年爲延祐。元史本傳祇以誌銘爲據,不復詳考矣。宰相表作皇慶二年正月,當得其實。本紀系于元年十二月李孟致仕之後,疑因珪代李孟而連書之也。今從表。〕
2己未,置遼陽行省儒學提舉司。
3召河南行省右丞郝天挺爲御史中丞。
天挺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爲喻,曰:「御史職在擊姦,猶鷹提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帝嘉其言。
4二月,壬戌,改典內院爲中政院,秩正二品。
5己卯,免徵益都飢民所貸官糧二十萬石。
6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舊制,易以蔬食。
7命張珪綱領國子學。
8辛巳,詔以錢糧、造作、訴訟等事悉歸有司,以清中書之務,從張珪之請也。
9丁亥,敕:「外任官應有公田而無者,皆以至元鈔給之。」
10功德使策琳沁〔(舊作亦憐真。)〕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
11帝諭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爲寶,惟善人乃可爲寶。善人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12三月,丙午,冊立皇后源吉哩氏。〔(舊作夕吉剌氏。)〕
13壬子,圖呼魯言:「臣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毛,天文示變,皆由臣等不能宣上恩澤,致茲災異,乞黜臣等以答天譴。」帝曰:「事豈關汝,其勿復言。」
14教坊使曹耀珠〔舊作咬住,今改。〕得幸,命爲禮部尚書。張珪諫曰:「伶人爲大宗伯,何以示後世?」帝曰:「姑聽其至部而去之。」珪力言不可,乃止。
15皇太后命以特們德爾爲太師,以太師〔(校者按:二字衍。)〕萬戶博實〔(舊作別薛。)〕參知行省政事。張珪言於帝曰:「太師輔上道德,特們德爾非其人。萬戶無功,不得爲外執政。」帝然之。太后聞而怒甚,於是實勒們之譖得行。
16御史中丞郝天挺上疏論時政,其略曰:「先帝即位之初,大事方定,故于左右三五有功之人,爵之太高,遂使近幸之臣,因而相襲,王公師保,接于朝。比者雖令裁罷,曾未經歲,又復紛然。昔人有言,『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是則朝廷名器重,則升斗之祿足以鼓舞豪傑,濫則日拜卿相而人不勸矣。」
又言:「國初設官,在內須三十月,在外須三周歲,考其殿最以爲黜陟。比者省院臺部之臣,久者一二歲,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間而屢遷數易者,奔走往來之不暇,何暇宣風布化,參理機務哉!請自今,惟大臣可急遴選授,其餘內外大小官屬,必候任滿方許超遷,以免朝除夕改,啟倖長姦之弊。」
尋出爲河南行省平章。時河南王布琳濟達〔舊作卜鄰吉帶,今改。〕爲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未幾卒,諡文定。
17丙辰,帝以亢旱既久,於宮中焚香默禱,遣官分禱諸祠。
18詔敦諭勸課農桑。
19夏,四月,乙亥,帝如上都。
20丙子,高麗國王王璋辭位,以其世子王燾爲征東行省左丞相,封高麗國王。時朝廷欲璋歸國,璋無以爲詞,請傳位于其子。
21甲申,詔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22乙酉,御史臺言:「富人夤緣特旨,濫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廢之流。內侍託爲貧乏,互奏恩賞。而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輒營求內旨以免罪。諸王、駙馬、寺觀土田每歲徵租,擾民尤甚。請悉革其弊。」制可。
23真定、保定、大寧路饑,並免今年田租之三。
24安南國貢方物。
25五月,中書平章政事張珪罷。
時太后多寵倖,惡張珪持正,倖臣實勒們等尤嫉之,以帝遇之厚,未敢遽發。至是帝由居庸妄上都,乃以中旨召珪,至宮門下,數以違懿旨之罪,杖之。珪創甚,輿歸京師,明日出國門。珪子景元掌符璽,不得一日去宿衛,至是以父病篤告,遽歸。帝驚曰:「朕來時,卿父無病。」景元頓首涕泣不敢言。帝不懌,遣人賜珪酒,遂拜大司徒。珪謝病家居。〔〔考異〕張珪之罷,本紀闕書,傳文年月多舛互,今從表。〕
26辛丑,以中書右丞哲伯都拉〔(舊作兀伯都剌。)〕爲平章政事,左丞巴喇托音〔(舊作八剌脫因。)〕爲右丞,參知政事阿布哈雅爲左丞,參議中書省事圖魯哈特穆爾〔(舊作禿魯花鐵木兒。)〕爲參知政事。
27順德、冀寧饑,原州水,賑之。
28六月,己未,京師地震。癸亥,圖呼魯等以奻熼乞賜放黜,不允。
29丙寅,京師地又震。
30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從之。
31御史臺言:「比年廉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俴監察御史檢覈名實而黜陟之。廣海及甘肅、雲南地遠,遷調者憚勿肯往,請今後加一等官之。」制可。
32壬午,命監察御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最。
33甲申,建崇文閣於國子監。
34以宋儒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司馬光、朱燾、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35河決陳、亳、睢州及開封之陳留縣,沒民田廬。先是命官沿河相視,上治河之議而竟未施行,故有此患。
36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
37甲午,置榷茶批驗所并茶田局官。
38庚子,立長秋寺,掌武宗皇后宮政。
39壬寅,京師地震。
40己酉,改淮東、淮西道宣慰司爲淮東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隸河南省。
41敕:「守令勤課農桑,勤者陞遷,怠者黜降。著爲令。」
42丁巳,太白經天。
43八月,戊午朔,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44丁卯,帝至自上都。
45庚午,以侍,御史薛居敬爲中書參知政事。
46九月,癸巳,以宣徽院使鄂勒哲〔(舊作完澤。)〕知樞密院事。
47戊申,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旁塋冢。
48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承旨程鉅夫舉桑林六事以對,忤時宰意。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
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尉遲德誠亦上言:「西僧作佛事,疏放罪囚,以爲祈福。奴婢殺主,妻妾殺夫,皆獲夤緣以免,實紊典常。必欲修政以答天遣,無有先于此者。」不報。
49初,世祖、成宗皆嘗議定科舉制而未及行,至是帝與李孟論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漢、唐、宋、金,科舉得人爲盛。今欲興天下之賢能,如以科舉取之,猶勝於多門而進。然必先德行經術而後文辭,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決意行之。冬,十月,丁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50辛未,徙崑山州治於太倉,昌平縣治於新店。
51癸未,以遼陽路之懿州隸遼陽行省;復置蒙陰縣,隸莒州。
52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53壬寅,漢人、南人、高麗人宿衛,分司上都,勿給弓矢。
54甲辰,行科舉。
帝使程鉅夫及李孟、許師敬議其事。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燾傳、註,文章宜革唐、宋宿弊。」於是命鉅夫草詔行之。令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貢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於廷,賜及第、出身有羊。自後率三歲一開科。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各命題。蒙古、色目人願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
帝謂侍臣曰:「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而興也。」集賢修撰虞集獨謂當治其源,因會議學校,乃上議曰:「師道立則善人多。學校者,士士之所受教,以至於成德達材者也。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而名之曰師爾,有司弗信之,生徒弗信之,於學校無益也。如此而望師道之立,可乎?下州小吧之士,無所見聞,父兄所以導其子弟,初無必爲學問之實意,師友之游從,亦莫辨其邪正,然則所謂賢材者,非自天降地出,豈有可望之理哉!爲今之計,莫若使守令求經明行修者,身自師尊之,至誠懇惻以求之,俟其德化之成,庶幾有所觀感也。其次則求操履近正而不爲詭異駭俗者,確守先儒經議師說而不敢妄爲奇論者,眾所敬服而非鄉愚之徒者,延致之日,誠誦其書,使學者習之,入耳著心以正其本,則怹日亦當有所發也。其次則取鄉貢至京師罷歸者,其議論文藝猶足以聳動乎人,非若泛泛莫知根柢者矣。」
55十二月,丙子,定百官致仕資格。
56京師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責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57廣東采珠之人,懸□于腰,沈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舶上人引出之。葬於黿蛟龍之腹者,比比而有,有司名曰烏蜑戶。〔蜑,音但。〕至是特旨放免。
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敬儼,俾掾吏具烏蜑戶姓名,置冊申解,同列恉曰:「中書咨文無是,可不必也。」儼曰:「萬一申明舊典,庶不害及良民。」未幾,皇太后中使至,人咸服儼先見之明。
仁宗延祐元年〔(甲寅、一三一四)〕
1春,正月,丁亥,以中書右丞劉正爲平章政事。
帝初政風動天下,正與諸老臣陳贊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啐,遂有是命。時議經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鹽課額。正極言不可,弗從。歲大旱,野無麥穀,種不入土,臺臣言燮理非其人,奻邪蒙蔽,民多冤抑,感傷和氣所致,詔會議。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責,儒臣獨孟一人,請避賢路。」平章呼圖布鼎〔(舊作忽都不丁。)〕曰:「臺臣不能明察姦邪,臧否時政,可還詰之。」正言:「臺省一體,當同心獻替,擇善而行,豈容分異耶!」竟如呼圖布鼎言。
2庚子,敕各省平章爲首者及漢人省臣一員,專意訪求遺逸,先以名聞,而後致之。
3以江浙行省左丞高昉爲中書參知政事。
4丁未,詔改元延祐。
5庚戌,中書省臣圖古勒等以災變乞罷,不允。
6二月,戊辰,大寧路地震。
7中書省言:「比奉詔,漢人參政宜用儒者。侍御史趙世延其人也。」帝曰:「世延誠可用,然永古特〔舊作雍古,今改。〕氏非漢人,其署宜居右。」甲戌,拜世延參知政事。
8壬午,以哈克繖爲中書右丞相,與平章李孟監修國史。以揭傒斯爲國史編修官。
傒斯,富州人,程鉅夫、盧摯先後爲湖南憲長,咸器重之。至是以鉅夫薦充編修官。李孟讀其所撰功臣列傳,歎曰:「是書方可名史筆。若怹人所爲,直謄吏牘耳。」
9癸未,以參知政事高昉爲集賢學士。
10三月,戊戌,真定、保定、河間民飢,給糧兩月。
11癸卯,暹羅人貢。
12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擅釋獄囚,命中書審察。
13戊寅,帝如上都。
14己酉,敕姦民宮其子爲閹宦,謀避徭役者,罪之。
15辛亥,命參知政事趙世延綱領國子學。
16癸丑,中書平章察罕致仕。
察罕暮年居德安白雲山別墅,以白雲自號。嘗入見,帝目逆之曰:「白雲先生來也!」初以病請告,暨還朝,與李孟入謝,帝曰:「白雲病愈耶?」頓首對曰:「荷陛下哀矜,放歸田里,不覺沈去體耳。」帝顧李孟曰:「知止不辱,今見其人。」察罕天性孝友,田宅在河中者,悉分與諸昆弟,昆弟貧來歸者,復分與田宅。奴奷縱放爲民者甚眾。既致仕,優游八年,以壽終。
17晉寧民侯喜兒昆弟五人,並坐法當死,帝歎曰:「一家不幸而有是事,其擇情輕者一人杖之,俾養父母,毋絕其祀。」
18閏月,甲寅朔,敕減樞密知院員。
19辛酉,罷咒僧月給俸。
20遣人視大都至上都駐蹕之地,有侵民田者,計畝給直。
21丁丑,畿內饑,賑之。濟地〔寧〕等路隕霜殺桑果禾苗,歸州饑,出粟平糶。
22馬八兒國來貢。
23夏,四月,甲申朔,大寧路地震,有聲如雷。
24己酉,以等們德爾錄軍國重事,監修國史。
右丞相哈克繖言:「臣非世勳族姓,幸逢陛下爲宰相,如丞相特們德爾練達政體,且嘗監修國史,請授之印,俾領翰林、國史院,軍國重事,悉令議之。」帝然其言,令啟皇太后,與之印。
25敕:「邵縣官勤職者加賜幣帛。」
26立回回國子監。
27帝以資治通鑑載前弋興亡治亂,命集賢學士呼圖嚕都爾密實〔(舊作忽都魯都兒迷失。及李孟擇其切要者繹寫以進。
28五月,丁卯,賜李孟孝感縣地二十八頃。
29禁諸王支屬徑取分地租賦以擾民。
30敕嶺北行省痙陣沒遺骸。
31戊寅,京兆爲故儒臣許衡立魯齋書院,降璽書旌之。
32武陵縣霖雨,水溢,溺死居民,漂沒廬舍禾稼。膚施縣大風雹,損禾并傷畜。
33六月,戊子,敕:「內侍今後止授中官,勿畀文階。」
34置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
35甲辰,敕:「諸王、戚里入覲者,宜趁夏時芻牧至上都,勿輒入京師,有事遣使奏稟。」
36賑衡州等路饑。
37秋,七月,庚午,命書書省議復封贈。
38賜晉王伊蘇特穆爾部鈔千錠。
39詔開下蕃市舶之禁。
40乙亥,會福院越制奏旨除官。敕:「自今舉人,聽中書可否以聞。」
41渾河隄決,淹沒民田,發廩賑之。
42八月,戊子,帝至自上都。
43癸卯,陞太常寺爲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
44丁未,冀寧、汴梁及武安、涉縣地震,壞官民廬舍,死者三百餘人。
45河南行省言:「黃河涸露,舊水泊汙池,多爲勢家所據,驟遇泛溢,水無所歸,遂致爲害。由此觀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耳。擬差知水利都水監官與行省廉訪司同相視,可以疏闢隄障,未及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又,汴梁路睢州諸處,決破河口數十,內開封縣小黃計會月隄一道,都水分監修築障水隄堰,所擬不一,宜委官按驗,從長講議。」於是命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監丞邊承務、都水監卿多爾濟〔(舊作朵兒只。)〕等,上自河陰,下至陳州,與該州縣官沿河相視。開封縣小黃河口,測量比舊淺減六尺,陳留、通許、太康舊有蒲葦之地,後因閉塞西河、塔河諸水口,以便種蒔,故他處連年潰決。
各官議以爲:「治水之道,惟當順其性之自然。大河東北入海,歷年既久,遷徙不常,每歲泛溢,兩岸時有衝決,強爲閉塞,正及農忙,科樁梢,發丁夫,動至數萬,所費不可勝計。邵縣嗷嗷,民不聊生。蓋黃河善遷徙,惟宜順下疏泄。今相視上至〔自〕河陰、下抵歸德,經夏水漲,甚於常年,以小黃口分泄之故,並無衝決,此其明驗也。陳州最爲抵窪,瀕河之地,今歲麥禾未收,民飢特甚,欲爲拯救,柰下流無可疏之處。若將小黃河口閉塞,必移患鄰郡,決上流南岸,則汴梁被害、決下流北岸,則山東可憂,勢難兩全,當遺小就大。如免陳差稅,賑其飢民。陳留、通許、太康縣被災之家,依例取勘賑卹。其小黃河口,仍就通流外,當修築月隄并障水隄。」於是以汴梁路所轄州縣河隄或已修治及當疏通與補築者,條例奏上,不果行。
46九月,己巳,復以特們德爾爲中書右丞相,哈克繖爲左丞相。
特們德爾言:「比聞近侍隔越奏旨者眾,倘非禁止,致治實難。請敕諸司,自今中書政務,毋輒干預。又,往時富民往諸蕃商販,率獲厚利,商者益眾,中國物輕,蕃貨反重。今請以江浙右丞曹立領其事,發舟十綱,給牒以往,歸則徵稅如制,私往者沒其貨。又,經用不給,苟不預爲規畫,必至愆誤。臣等集諸老議,皆謂動鈔本則鈔法愈虛,加賦稅則毒流黎庶,增課額則比國初已倍五十矣。唯預買山東、河間運司?
元紀十七〔起旃蒙單閼(乙卯)四月,盡著雍敦牂(戊午)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延祐二年〔(乙卯、一三一五)〕
1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2辛巳,賜進士恩榮宴於翰林院。
3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餘並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
4敕:「諸王分地,仍以流官爲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各位所辟爲副達嚕噶齊。」
5命李孟等類集本朝條格,俟成書,聞奏、頒行。
6乙巳,帝如上都。
7宣徽院以供尚膳,遣人獵于歸德,敕以其擾民,罷之。
8自特們德爾〔舊作鐵木迭兒,今改。〕定括田之議,遣人分行各省,苛急煩擾,江西爲甚。是月,贛州民蔡五九聚眾作亂,遠近騷動。〔〔考異〕元史本紀作七月蔡五九作亂,今從經世大典作四月,蓋七月乃遣兵捕之耳。〕
9五月,戊申朔,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
10復立陝西諸道行御史臺。
11乙丑,秦州成紀縣山移。是夜,疾風電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土阜,高者二三丈,陷沒民居。敕遣官覈驗賑卹。
監察御史馬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之動者,由在野有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耳。」
12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續元暉昭文館大學士。
13六月,戊戌,河決鄭州。
14辛丑,以濟寧、益都亢旱,汰省衛士芻粟。
15贛州賊蔡五九圍寧都,焚四關,戕趙同知,分掠郡邑。秋,七月,乙卯,遣兵捕討蔡五九。
16甲子,江南、湖廣道奉使溫油罕,言廉訪使公田多取民租,宜復舊制,從之。
17癸酉,命特們德爾總宣政院事。
18是月,畿內大兩,漷州、昌平、香河、寶坻等縣,沒民田廬。
19八月,丙戌,官軍擊蔡五九,寧都圍解。五九益修攻具,招集失業之民,勢益張,遂陷汀州寧化縣,僣稱王號,遣江浙行省平章章律〔(舊作張驢。)〕等率兵討之。
20乙丑,帝至自上都。
21乙未,臺臣言:「蔡五九之變,皆由鼐智密鼎〔(舊作昵匝馬丁。)〕經理田糧,與郡縣橫加酷暴,逼抑至此。新豐一縣,撤民廬千九百區,夷墓揚骨,虛張頃畝,流毒居民。請罷經理及冒括田租。」時臺臣不敢斥言特們德爾建議之非,但言有司奉行不善,帝悟其弊,命罷其役。詔下,民大悅,由是五九之勢漸衰。
22壬寅,增國子生百員,歲貢伴讀四員。
23詔江浙行省印農桑輯要萬部,頒降有司遵守勸課。
24旌表貴州達嚕噶齊相元〔兀〕孫妻死節。
25監察御史納琳〔(舊作納璘。)〕言事忤旨,帝怒叵測,中丞楊多爾濟〔(舊作楊朵兒只。)〕救之,一日至八九奏,:「臣非愛納琳,誠不願陛下有殺御史之名。」帝曰:「爲卿宥之,可左遷昌平令。」多爾濟曰:「以御史宰京邑,無不可者。但以言事而得左遷,恐後之來者用是爲戒,不肯復言矣。」帝不允。後數日,帝讀貞觀政要,多爾濟侍側,帝顧謂曰:「魏徵,古之遺直也,朕安得用之?」對曰:「直由太宗。太宗不聽,徵雖直,將焉用之!」帝笑曰:「卿意在納琳耶?」當赦之以成爾直。」
有上書論朝政闕失,面觸宰相;宰相怒,將取旨殺之。多爾濟曰:「詔書云:『言雖不當,無罪。』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誅之,臣亦負其職矣。」帝悟,釋之,於是特加昭文館大學士、榮祿大夫,以旌其直。
26九月,丁未,章律以括田逼死九人,敕吏部尚書王居仁等鞫之。
27壬戌,蔡五九眾潰,伏誅,餘黨悉平。賞軍士討捕功,并官死者孝子孫。
28參知政事趙世延,居中書二十月,遷御史中丞,詔省臣自平章以下相率送之官,其禮前所無有。由是爲權臣所忌,乃用皇太后旨,出世延爲雲南行省右丞。陛辭,帝特命仍還臺爲中丞。
29冬,十月,庚辰,以淮西廉訪使郭貫爲中書參知政事。
30乙未,授白雲宗主沈明仁榮祿大夫、司空。
31丁酉,加授特們德爾太師。
32十一月,丙午,客星變爲彗,犯紫微垣,歷軫至壁十五宿。辛未,以星變,赦天下,減免各路差稅有差。丞相哈克繖〔(舊作合散。)〕等乞避位,帝曰:「此朕之愆,豈卿等所致!其復乃職。苟政有過差,毋憚於改。又,凡可以安百姓者,當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變可弭也。」
33遼東肅政廉訪使尉遲德誠上疏言事,其略曰,勞諸王以懷其心,防出入以嚴宮禁,正諫官以遠讒佞,崇科目以求人才,立常平以備荒年,汰僧、道以寬民力,舉賢良以勵忠孝,抑奢侈以厚風俗,及拯鈔法、裁官等事,不報。德誠尋卒。
34甲戌,封武宗子和實拉〔(舊作和世□。)〕爲周于,出鎮雲南。
初,武宗立帝爲太子,命以次傳位於和實拉。已而丞相三寶努〔(舊作三寶奴。)〕復勸武宗立其子,既乃以哈喇托克托〔(舊作康里脫脫。)〕言而止。至是議立太子,特們德爾欲固位取寵,乃請立皇子碩迪巴拉,〔舊作碩德八剌,今改。〕又與太后幸臣實勒們〔舊作什烈門,(一作失烈門。)今改。〕譖和實拉於兩宮,遂有是命。
又譖哈喇托克托爲武帝舊臣,詔逮至京師。居數日,綽和爾、〔(舊作兀兒。)〕實勒們,傳兩宮旨諭托克托曰:「初疑汝親于所事,故召汝。今察汝無他,其復還鎮。」托克托入謝太后曰:「臣雖被先帝知遇,而受太后及今上恩不爲不深,豈敢昧所自乎!」未幾,遷江西行省左丞相。
35十二月,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庫。
36癸巳,命省臣定擬封贈通例,俾高下適宜以聞。
37旌表汀州寧化縣民賴祿孫孝行。
蔡五九之亂,祿孫負其母,挈其妻,隨眾入山避之。盜至,眾散走,祿孫守母不去。盜將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寧殺我,勿傷吾母。」時母病渴,覓水不得,祿孫含唾喣之,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有掠其妻去者,眾責之曰:「柰何辱孝子婦!」使歸之。事聞,賜旌表。
38朝廷以吏多滯事,責曹案不如程者。令下,刑部尚事謝讓曰:「刑獄非錢穀、銓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遲。
仁宗延祐三年〔(丙辰、一三一六)〕
1春,正月,乙巳,賑漢陽路饑。
2丙午,增置晉王府屬官。
3以真定、保定洊饑,禁畋獵。
4改直沽爲海津鎮。
5二月,丁丑,調海口屯儲漢軍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
6戊寅,賑河間等處饑。
7庚寅彗滅。自去年十一月丙午始見,至是乃滅,凡百有五日。
8壬子,敕衛輝、昌平守臣修殷比干、唐狄仁傑祠,歲時致祭。〔〔考異〕元史繫于四月壬午,潛研堂跋尾云,元敕封太師忠烈公殷比干廟碑作季春壬子,當以碑爲正也。今從之。〕
9三月,甲寅,敕中書右丞蕭拜珠〔(舊作拜住。)〕及陝西四川省臣各一員,護送周王和實拉之雲南。置周王常侍府官屬,以遙授中書左丞相圖古勒、〔(舊作禿忽魯。)〕大司徒鄂爾多、〔(舊作孛羅。)〕翰林侍講學士嘉琿〔(舊作教化。)〕等並常侍,中衛親軍都指揮使唐古、〔(舊作唐兀。)〕兵部尚書賽罕巴圖魯〔(舊作八都魯。)〕爲中尉,仍置諮議、記室各二員,遣就鎮。
10癸亥,帝如上都。
11壬申,鷹坊博囉等擾民於大同,敕拘還所奉璽書。
12禁天下春時田獵。
初議犯者抵死,左司郎中韓若愚曰:「齊宣王之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非之。」眾以爲然,遂減其刑。
13太史令郭守敬卒於位,年八十六。
守敬曆數、儀象之學,並爲時用,其尤濟時者爲水利之學。決金口以下西山之□,而京師財用饒;復三白渠以溉瀕河之地,而靈夏軍儲足;引汶、泗以接江、淮之派,而燕、吳漕運通;建斗□以開白浮之源,而公私陸費省。其在西夏,嘗嘗挽舟溯流而上究所謂河源者,又嘗自孟門以東,循黃河故道,縱廣數百里間,皆爲測量地平,或可以分殺河勢,或可以溉灌田土,具有圖誌。又嘗以海面較京師至汴梁地形高下之差,謂汴梁之水去海甚遠,其流峻,而京師之水去海至近,其流甚緩。其言皆有徵驗,論者惜其未盡見用云。
14夏,四月,癸酉朔,以河南流民群聚渡江,所過擾害,命行臺、廉訪使以見貯贓鈔賑之。
15橫州猺蠻爲寇,命湖廣省發兵討捕。
16己亥,以淮東廉訪石簽事苗好謙善課民農桑,賜衣一襲。
17庚子,命中書省與御史臺、翰林、集賢院集議封贈通制,著爲令。
18賑遼陽、蓋州及南豐州饑。
19是月,前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陳天祥卒於家,年八十,諡文忠。
20五月,庚申,以大都留守拜特穆爾〔(舊作伯鐵木兒。)〕爲中書右丞蕭拜住〔珠〕爲平章政事,左丞阿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爲右丞,郭貫爲左丞,參議布哈〔(舊作木花。)〕爲參知政事。〔〔考異〕拜特穆爾之除拜,宰相表繫于六月,今從本紀。〕時特們德爾恃勢貪虐,兇穢愈甚,於是進拜珠爲平章,稍牽制之。
21庚午,置甘肅儒學提舉司,遼陽金銀鐵冶提舉司。
22脤衡、永等路饑。
23六月,乙亥,制封孟軻父爲邾國公,母爲邾國宜〔宣〕獻夫人。
24丙子,融、賓、柳州傜蠻叛,命湖廣行省遣官督兵捕之。
25丁丑,敕:「凡鞫囚,非強盜毋加酷刑。」
26丁酉,河決汴梁,沒民居,發糧賑之。
27秋,七月,壬子,命御史大夫巴圖托歡〔(舊作伯忽脫歡。)〕整治臺綱,仍降詔宣諭中外。
28丙寅,復以雅克特穆爾〔舊作燕帖木兒,今改。〕知樞密院事。
29八月,癸酉,以兵部尚書奇達〔(舊作乞塔。)〕爲中書參知政事。〔〔考異〕表作九月,今從紀。〕
30己卯,帝至自上都。
31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
32九月,辛丑,以中書左丞郭貫爲集賢大學士,集賢大學士王毅爲左丞。〔〔考異〕王毅爲丞,宰相表作六月,今從本紀。〕毅旋出爲江浙行省左丞。
33庚戌,陞縉山縣爲龍慶州,以帝生是縣故也。
34己未,冀寧、晉寧路地震。
35丙寅,太白經天。
36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省侍御史高昉爲中書參知政事。〔〔考異〕高昉擢參知政事,宰相表作四年正月,今從紀。〕
37壬申,有事於太廟。
38壬午,河南路地震。
39甲申〔庚寅〕,敕櫪臺靈鷲寺置鐵冶提舉司。
40乙未〔丁酉〕,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貸人錢及鬻墓木。
41是月,周王和實拉次延安,圖古勒、尚家〔嘉〕努、博囉及武宗舊臣哩日、〔舊作釐日,今改。〕錫布鼎、〔(舊作沙不丁。)〕哈巴勒圖〔(舊作哈八兒圖。)〕等皆來會。嘉琿謀曰:「天下者,我武皇之天下也。出鎮之事,本非上意,由左右構致然。請以其故白行省,俾聞之朝廷,庶可杜塞離間;不然,事變叵測。」遂與數數騎馳去。
先是哈斯罕〔(舊作阿思罕。)〕爲太師,特們德爾奪其位,出之,爲陝西行省左丞相。及嘉琿等至,即與平章政事塔齊爾、〔(舊作塔察兒。)〕行臺御史大夫圖魯布、〔舊作脫里伯,今改。〕中丞托歡〔(舊作脫歡。)〕悉發關中兵,分道自潼關、河中府入。已而塔齊爾、托歡(中悔,襲殺))阿斯罕、嘉琿會〔(校者按:會字衍。)〕于河中,周王遂西行至北邊金山。西北諸王察克台〔(舊作察阿台。)〕等聞周王至,咸率眾來附。周王至其部,與定約束,十餘年間,邊境寧謐。
初,宣德府人武恪,以神童遊學江南,吳澄爲江西儒學副提舉,薦入國國學肄業,選爲親王和實拉說書秀才。及以周王出鎮,恪在行,王欲起兵陝西,恪諫曰:「太子此行,於國有君命,於家有叔父之命,今若向京師發一箭,史官必書太子反。」左右惡恪言,乃曰:「武秀才有母在京,合遣歸。」恪遂還大都,居陋巷,教訓子弟。
42十一月,壬寅,命監察御史監治嶺北,鉤校錢糧,半歲而代。
43大萬寧寺僧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敕禁止之。
44十二月,庚午,以知樞密院事圖古勒爲陝西行省左丞相。
45丁亥,立皇子碩迪巴拉爲皇太子,兼中書令、樞密使,皇后源吉哩氏〔(舊作夕吉剌氏。)〕所生也。帝以嫡子,欲立之,碩迪巴拉入謁皇太后,固辭,曰:「臣幼無能,且有兄,宜立兄,以臣輔之。」太后不許,遂立爲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
監察御史馬祖常上言:「皇太子天賦美姿,急宜招延天下碩德雅望、文采博通之士,朝夕起居以侍左右,輔養懿美,薰陶沖和。傳云:『成王始爲太子也,太公爲師,周公爲輔,召公爲保,伯禽、唐叔與遊,目不淫豔,耳不聞優笑,居不近庸邪。及爲加也,血氣既定,遊習既成,雖有放心,不能奪已成之性。』今皇太子春秋鼎盛,請建立宮寮,覈求名實相副,調護羽翼儲闈之才;臣僕亦宜精擇,不可雜以商賈瑣之流。天下休戚之源,實在於此。」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實等並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
46是歲,翰林學士承旨陳〔程〕鉅夫以病乞骸骨歸田里,不允。命尚醫給藥物,官其子大本郊祀署令,以便侍養,時令近臣撫視,且勞之曰:「卿,世祖舊臣,惟忠惟貞,其勉加餐粥,少留京師,以副朕心。」鉅夫請益堅,特授光祿大夫,賜上尊,命群臣飲餞于齊化門外,給驛南還,敕行省及有司常加存問。集賢學士趙孟頫操履純正,博學多聞,書畫絕倫,旁通佛、老之旨,皆人所不及,有不悅者間之,帝初若不聞者。又有上書者,言國史所載,不宜使孟頫與聞,帝乃曰:「趙子昂,世祖所簡拔,朕特優以禮貌,置於館閣,典司述作,傳之後世,此輩呶呶何也!」俄賜鈔五百錠。孟頫嘗累月不至宮中,帝以問左右,皆謂其年老畏寒,敕御府賜貂鼠衣。
47皇慶中,命西僧必蘭納識里繙繹諸梵經典,至是特賜銀印,授光祿大夫。
仁宗延祐四年〔(丁巳、一三一七)〕
1春,正月,庚子,帝謂左右曰:「中書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賑卹。朕思民飢若此,豈政有過差以致然歟?向詔百司務遵世祖成憲,宜勉力奉行,輔朕不逮,惟當省刑薄賦,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
2乙卯,諸王托克托〔(舊作脫脫。)〕駐雲南,擾害軍民,〔舊作按灰,今改。〕代之。丙辰,以知樞密院事鄂勒哲〔舊作完者,今改。〕爲雲南行省平章政事。
3壬戌,冀寧路地震。
4閏月,丙戌,以立皇太子詔天下,賜鰥寡孤獨鈔,減免各路租稅有差。
5辛卯,封拜特穆爾爲汾陽王。
6壬辰,賑汴梁等路饑。
7二月,甲辰,敕郡縣各社復置義倉。
8戊申,授近侍鄂勒哲布哈〔(舊作完者不花。)〕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
9乙丑,升蒙古國子監秩正三品,賜銀印。
10三月,丁卯,帝如上都。
11夏,四月,己亥,德安旱,免屯田租。
12戊申,達哈遜〔(舊作答合孫。)〕寇邊,吳王多勒達〔(舊作朵列納。)〕等敗之,賜賚有差。
13乙丑,帝夜坐,憂旱,謂侍臣曰:「雨暘不時,柰何?」蕭拜珠曰:「宰相之過也。」帝曰:「卿不在中省耶?」蕭拜珠惶愧。頃之,帝露香默禱。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進,帝曰:「朕爲民祈雨,何避焉!」
14翰林學士承旨圖古勒都爾密實。〔(舊作忽都魯都兒迷失。)〕劉賡等譯大學衍義以進,帝覽之,謂群臣曰:「大學衍義論甚嘉,其令翰林學士阿琳特穆爾〔(舊作阿憐鐵木身。)〕編譯之。」
15五月,戊寅,改太子衛率府爲中翊府。
16壬午,廣州、高郵、真州、建寧等處,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傷人及盜者罪之,餘並給糧遣歸。」
17以翰林學士承旨齊勒特穆爾〔舊作赤音帖木兒,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以平章烏拜都拉〔(舊作兀伯都剌。)〕爲集賢大學士。己丑,擢左丞阿爾哈雅爲平章政事,參政奇塔爲右丞,高昉爲左丞。〔〔考異〕齊勤特穆爾等除授,宰相表俱作六月,今從本紀。〕
18己丑,以參議中書省事完珠、〔(舊作換住。)〕張思明爲參知政事。〔〔考異〕元史張思明傳:三年,拜中書參知政事。宰相表於四年六月書張而闕其名,即思明也。今從紀。〕
浮屠妙總統有寵,敕中書官其弟五品,思明執不可,帝大怒,召見,切責之,對曰:「選法,天下公器。徑路一開,來者雜遝,故寧違旨獲戾,不忍隳祖宗成憲,使四方得窺陛下淺深也。」帝心然其言而業已許庂,曰:「卿可與之,後勿爲例。」乃以爲萬億庫提舉,不與散官。
19六月,戊申,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罷,以左丞相哈克繖爲右丞相。
特們德爾貪虐日甚,中外切齒,群臣不知所爲,中丞楊多爾濟慨然以糾正其罪爲己任。上都富民張弼,殺人繫獄,特們德爾使家奴脅留守賀勝使出之,勝不可。而多爾濟已廉得其贓鉅萬,乃與蕭拜珠及勝奏發其事,內外御史共劾奏其「桀黠奸貪,欺上罔下;占據晉王田及衛兵牧地;竊食郊廟供祀馬;受人珠寶之賄,動以萬計。且既位極人臣,又領宣政院事,以其子巴爾濟蘇〔舊作八爾吉思,今改。〕爲之使,諸子無功於國,盡居貴顯。縱家奴凌虐官府,爲害百端。以致陰陽不和,山移地震,災異數見,百姓流亡;己乃恬然略無省悔。私家之富,又在阿哈瑪特、〔(舊作阿哈馬。)〕僧格〔(舊作桑哥。)〕之上。四海疾怨已久,願早加顯戮以示天下。」奏上,帝震怒,詔逮問,特們德爾逃匿興聖近侍家。帝爲不御酒數日以待決獄,誅其大奴同惡數人,特們德爾終不能得。多爾濟持之急,徽政近臣以太后旨召多爾濟至宮門責之,對曰:「待罪御史,奉行祖宗法,非敢違太后旨也。」帝不忍傷太后意,但慼@25以江浙行省左丞王毅爲中書平章政事。
26己丑,成紀縣山崩,土石潰徙,壞田稼廬舍,壓死居民。
27立卯,冀寧路地震。
28帝諭省臣曰:「比聞蒙古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於民家爲婢,其命有司贖之還各部。」
29帝出,見衛士有敝衣者,駐馬問之,對曰:「戍守邊鎮踰十五年,故貧耳。」帝曰:「此輩久勞於外,留守臣未嘗以聞,非朕親見,何由知之!自今有類此者,必言於朕。」因命賜之錢帛。
30八月,丙申,帝至自上都。
31庚申,哈克繖奏事畢,帝問曰:「卿等日所行者何事?」哈克繖對曰:「臣等第奉行詔旨而已。」帝曰:「卿等何曾奉行朕旨!雖祖宗遺訓,朝廷法令,皆不遵守。夫法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自古及今,未有法不立而天下治者。使人君制法,宰相能守而勿夫,則下民知所畏避,紀綱可立,風俗可厚。其或法弛民慢,怨言並興,欲求治安,豈不難哉!」
32帝在御已久,猶居東宮,而飲酒無度,監察御史馬祖常上言:「天子承天繼統,當極保愛。玉食之御,猶必審五味之宜;酒醴之供,可不思百拜之義!大內正衙朝賀之地,雖陛下不忘東宮之舊,竊慮起民間觀聽之疑。且國家百年,朝儀尚闕,誠使群臣奏對之際,御史執簡,史官執筆,則雖有懷奸利你官賞者,不敢出諸其口。乞令中書集議,或三日、二日,常出視朝,則治道昭明,生民之福也。」
33九月,丙寅,右丞相哈克繖言:「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勳臣;臣西域人,不厭人望。」遂懇辭相位。制以宣徽院使遙授左丞相巴達錫〔(舊作伯答沙。)〕爲中書右丞相,哈克繖仍左丞相。
34壬辰,嶺北地震,凡三日。
35冬,十月,甲午,有事於太廟。
36戊戌〔壬寅〕,遣御史大夫巴圖、〔(舊作伯忽。)〕參知政事王桂祭陝西岳鎮、名山,賑卹秦州被災之民。
37癸酉,監察御史言:「官吏丁憂起復,人情驚惑,請禁止以絕僥幸。惟朝廷耆舊特旨起復者,不在禁例。」制可。
38十一月,乙卯,復濬揚州運河。
39壬辰,諭諸宿衛:「入直各居其次,非有旨不得上殿,闌入禁中者坐罪。大臣許從二人,他官一人,門者譏其出入。」
40十二月,丁酉,復廣州采金、銀、珠子都提舉司。
41饒州路大饑,米價翔踊,總管王都中以官倉之米定其價爲三等,言於江浙行省,以爲須糶以下等價,民乃可得食,未報,輒于下等減價十之二,使民就糶。行省怒其專擅,都中曰:「饒去杭幾二千里,比議定往還,非半月不可。人七日不食則死,安能忍死以待乎!」其民相與言曰:「公爲我輩減米價,公果得罪,我輩當鬻妻子以代公償。」會行省左右司都事王克敬言于其丞相曰:「鄱陽去此甚遠,比待報,民且死。彼爲仁,而吾屬顧爲不仁乎?」都中乃得免。郡歲貢金,而金戶貧富不常,都中考得其實,乃更定之。包銀之法,戶不過二兩,而州縣徵之加十倍,都中責之一以詔書從事。
42江浙行省遣王克敬往四明監倭人互市。
先是往監者懼有叵測,必嚴兵自衛,如待大敵。克敬至,悉去之,撫以恩意,皆帖然無敢譁者。吳人從軍征日本陷于倭者,及是從至中國,訴于克敬,願還本鄉。或恐爲禍階,克敬曰:「豈有軍士懷恩德來歸而不之納耶?脫有釁,吾當坐。」事聞,朝廷嘉之。
仁宗延祐五年〔(戊午、一三一八)〕
1春,正月,甲戌,懿州地震。
2丙子,安南來貢。
3乙酉,敕:「諸王位下民在大都者,與民均役。」
4丁亥,會試進士。
5是月,召前中書右丞尚文爲太子詹事。
6河北、河南道廉訪副使別囉〔(舊作奧屯。)〕言:「近年河決杞縣小黃村口,滔滔南流,莫能禦遏。陳、潁瀕河膏腴之地浸沒,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遠無數里,倘值霖雨水溢,倉猝何以防禦!方今農隙,宜爲講究,使水歸故道,達于江、淮,不惟陳、民得遂其生,而汴城亦可恃以無患。」詔都水監與汴梁路分監修治。以二月興工,至三月而畢。
7以真定路總管曹伯啟爲司農丞,命至江浙鹽法。
伯啟既至,罷檢校官,置六倉於浙東、西,設運鹽官;輸運有期,出納有次,船戶、倉吏資賣漏失者有罰。歸報,著爲令。
8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9和寧路地震。
10丁,秦州秦安縣山崩。
11戊申,建鹿預殿于文德殿後。
12辛亥,敕杭州守臣春秋祭淮安忠武王巴延〔(舊作伯顏。)〕祠。
13乙卯,命中書省汰不急之役。
14敕上都諸槷、權豪商販貨物並輸稅課。
15戊午,給書西天字維摩經金三千兩。
初,宣徽院使歲會內廷佛事之費者,麵四十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蜜共五萬餘。蓋自至元三十年間,醮祠佛事之目僅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餘。至是僧徒冒利無厭,歲費滋甚,較之大德,又不知幾倍矣。
16三月,辛酉,尚文入見,年八十二矣。帝顧太保庫春〔(舊作曲出。)〕而目之曰:「此自世祖皇帝效力,潔淨人也。」徐諭曰:「汝知古今,識道理,練大務,皇太子托汝善輔之,有言勿吝善教,此朕意也。」文見太子,首以念祖宗、孝兩宮、養德性、辨邪正陳之,太子異其言。
17戊辰,廷試進士,賜呼圖達勒、〔(舊作忽都達兒。)〕霍希賢以下五十人及第、出身。
18癸未,命晉王伊蘇特穆爾〔(舊作也孫鐵木兒。)〕賑遼東貧民。
19給金九百兩,銀百五十兩,書金字藏經。
20乙酉,御史臺言諸司近侍隔越中書聞奏者,請如舊制論罪,從之。
21曹伯啟擢南臺治書侍御史,上言:「揚清激濁,屬在臺憲。諸被枉赴愬者,實則直之,妄則加論可也。今愬冤一切不問,豈風紀定制乎!」伯啟俄去位。
22夏,四月,己亥,眈羅捕獵戶成金等爲寇,敕征東行省督兵捕之。
23庚戌,免懷孟、河南南陽居民所輪陝西鹽課。
時解州鹽池爲水所壞,命懷孟等處食陝西紅鹽。後以地遠,改食滄鹽,而仍輸課陝西,民不堪命,故免之。
24甲寅,〔〔考異〕本紀于是日書以千努、(舊作千奴。)史弼並爲中書平章政事,表不書。疑紀有訛字,今闕之。〕以侍御史敬儼爲中書參知政事。
儼初爲侍御史,臺臣有劾去而復職者,御史復劾之。章再上,命丞相、樞密共決之。儼曰:「如是則臺事去矣。」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頭請代,帝曰:「事非由汝,其復位。」至是拜參政。臺臣復奏留之,儼亦陛辭,不允,賜大學衍義及所服犀帶。舊制,諸院及寺監得奏除其僚屬,歲久多冒濫,富民或以賂進,有至大官者。儼以名爵當慎惜,會臺臣亦以爲言,乃奏悉追奪之,著爲令。
25戊午,帝如上都。
26五月,丁卯,以御史中丞伊拉齊〔舊作亦列赤,今改。〕爲中書右丞。〔〔考異〕本紀作伊拉齊爲左丞相,以表考之,乃左〔右〕丞也,但表較紀遲一月耳,紀誤衍「相」字。〕
27壬申,監察御史言:「比年名爵冒濫,太尉、司徒、國公,接於朝。昔奉詔裁罷,中外莫不欣悅。近聞禮部奉旨鑄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輩無功于國,載在史冊,貽笑將來。請自今,門閥貴重、勳業昭著者,存留一二,餘並革去。」從之。
28癸酉,遣官分道減杖笞以下罪。
29己卯,德慶路地震。
30鞏昌隴西縣大雨,南土山崩,壓死居民,給糧賑之。
31太子詹事尚文,以年老不受俸,帝慰留之,仍諭其盡言教太子。尋謝病歸。
32六月,辛卯,御史臺言:「昔遣章律等經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糧,虛增糧數,流毒生民,已嘗奉旨俟三年徵租。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當如例輸之,其河南請視舊例減半徵之。」
33乙巳,術者趙子玉等七人伏誅。
時衛〔魏〕王阿穆爾克〔舊作阿木哥,今改。〕以罪貶高麗,子玉言王傳司馬曹圖卜台〔舊作曹脫不台,今改。〕等曰:「阿穆爾克名應圖讖。」于是潛謀備兵器、衣甲、旗鼓,航海往麗取阿穆爾克至大都,俟時而發。行次利津縣,事覺,誅之。
34西番土寇作亂,敕甘肅省調兵捕之。
35以宣政院副使張思明爲西京宣慰使。
嶺北戍士多貧者,歲凶相挺爲變。思明威惠並行,邊境乃安,因條上和林運糧不便十二事。帝勞以端硯、上尊。
36秋,七月,壬申,御史中丞趙簡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選耆儒敷陳道義。今李銓侍東宮說書,未諳經史,請別求碩學,分進講讀,實宗社無疆之福。」制可之。
37諸王布里雅敦〔(舊作不里牙敦。)〕之叛,諸王額森、〔(舊作也舍。)〕實列吉〔(舊作失列吉。)〕及衛士多岱、巴圖〔(舊作朵帶伯都。)〕坐持兩端,不助官軍進討,敕流額森江西,實列吉湖廣,多代衡州,巴圖潭州。
38癸酉,拘衛〔魏〕王阿穆爾克王傅印。
39壬午,罷河南行省左丞陳英等所括民田,止如舊例輪稅。
40戊子,鞏昌路寧遠縣山崩。
41加封楚三閭大夫屈原爲忠節清烈公。
42八月,庚子,帝至自上都。
43是月,伏羌縣山崩。秦州成紀縣暴雨,山崩,朽壤墳起,覆沒畜產。
44九月,癸亥,大司農邁珠〔舊作買住,今改。〕進司農丞苗好謙所撰栽桑圖說,帝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間。
45丁卯,以中書右丞伊拉齊爲中書平章政事,左丞高昉爲右丞,參知政事完珠爲左丞,吏部尚書雅濟格〔舊作完只〔燕〕干,今改。〕爲參知政事。〔〔考異〕宰相表作十月,今從紀。〕
46甲戌,以作佛事,釋重囚三人,輕囚五十三人。
47己卯,以江浙行省所印大學衍義五十部賜朝臣。
48丁亥,立行宣政院於杭州,設官八員。
49大同路金城縣大雨雹。
50先是播州南寧長官洛麼作亂,思州守臣招諭之。冬,十月,己丑,洛麼遣人以方物入貢。
51癸巳,改中翊府爲羽林親軍都指揮使司。
52甲午,有事於太廟。
53癸丑,贛州路雩都縣里胥劉景周,以有司徵括田新租,聚作亂,敕免徵新租,招諭之。
54十一月,丁卯,用監察御史柰曼台〔舊作乃蠻帶,今改。〕等言,追奪建康富民王訓等白身濫受宣敕,仍禁冒籍貫宿衛及巧受遠方職官、不赴任求別調者,隱匿不自首者罪之。
55癸未,敕增江西茶運司茶課。
初,世祖時,置榷茶都轉運司于江州,總江南及兩淮茶稅,尋改江西。其稅自二萬四千錠以漸增至一十九萬二千八百錠,至是又因江西茶副帕命哩鼎〔(舊作法忽魯丁。)〕言,立減引增課之法,敕以二十五萬錠爲額,復增至二十八萬九千餘錠。郡縣所輸,竭山谷之產,不能充其半,餘皆酷取民間,歲以爲常。時轉運使得以專制有司,凡五品以下官皆杖決,州縣莫敢誰何。江南僉事鄧文原請罷其司,俾郡縣領之,不報。
56十二,辛亥,置重慶路江津、巴縣屯田,省成都歲漕萬二千石。
57是歲,中書平章政事、商議樞密院事齊諾〔(舊作千奴;24條考異改作千努。)〕乞致仕,許之,仍給半俸,終其身。
齊諾退居濮上,築先聖燕居祠堂於歷山之下,聚書萬卷,延名師教其鄉里子弟,出私田百畝以供養之。有司以聞,賜額歷山書院。家居七年而卒,年七十一,諡景憲。
元紀十八〔起屠維協洽(己未)正月,盡上章涒灘(庚申)十二月,凡二年。〕
仁宗延祐六年〔(己未、一三一九)〕
1春,正月,弓巳朔,暹羅來貢方物。
2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甘肅、四川軍官致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3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4甲戌,監察御史富珠哩翀〔舊作孛朮魯翀,今改。〕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院以總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厚重者爲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
翀嘗以御史巡按淮東,淮東憲司惟尚刑,多刑獄具。翀曰:「國家所以立風紀,蓋將肅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獄具焚之。
時凡以吏進者,例降二等,從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舉未立,人才多以吏進,若一概屈抑,恐非持平之議。請以吏進者,宜止於五品。」詔復舊制,其犯贓者止從七品,著爲令。
5己卯,廣東南思、新州傜賊龍郎庚等爲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6帝謂達嚕噶齊瑪嚕〔舊作札魯忽赤買閭,今改。(一作買驢。)〕曰:「凡人命所繫,其詳閱獄詞;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疑不能決者,與省臺臣集議以聞。」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爲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恆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7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改釋奠放中丁,祀社稷於中戊。
8丁酉雲南闍里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爲寇,命雲南省從宜勦捕。
9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而輒署事者罷之。」
10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11辛酉,以御史中丞圖圖哈〔(舊作禿禿合。)〕爲御史大夫,諭之曰:「御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爲法,否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12己巳,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領于內八府,勿徑移文中書。」
13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14夏,胃月,壬辰,中書省言:「雲南土官病故,子姪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位。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闕員,宜從本俗。」制可之。
15庚子,帝如上都。
16以前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舊作鐵木迭兒,今改。〕爲太子太師。
內外監察御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帝以皇太后故,終不用其言。又嘗以臺事問集賢學士楊多爾濟,〔舊作朵兒只,今改。〕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問。所念者德〔特〕們德爾雖去君側,反得爲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奸,則禍有不可勝言者。」帝亦不能用。
17五月,揚州火,燬官民廬舍二萬三千三百餘區。
18六月,辛丑,置河南田賦總管府,隸內史府。
19戊申,置勇校署,以角觝者隸之。
20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
21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議興屯田。
22癸丑,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23丁丑,以濟寧等路大水,遣官閱視,其民之貧者賑之,仍開河泊禁,聽民采食。
24秋,七月,丙辰,緬國遣人來覲。
25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26壬戌,東宮增軍萬人,置右衛率府。
27丁卯,諭江西官吏豪民勿阻撓茶課。
28甲戌,皇姊大長公主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帝聞之怒,敕按問全寧守臣阿縱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29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爲中書參知政事。
先是左丞相哈克繖〔舊作合散,今改。〕辭職,帝不允,其請益堅,帝詰之曰:「朕任卿未專耶?」曰:「非也。」「近臣有撓政者耶?」曰:「無有。」「然則何爲而辭?」對曰:「臣自揆才薄,恐誤陛下國事。若必欲任臣,願薦一人爲助。」帝問爲誰,哈克繖再拜曰:「臣願得張思明。」即日召用之。〔〔考異〕元史宰相表,張思明拜參知政事在閏八月,今從本紀作八月。蓋八月召用,閏月始上耳。〕
庚子,帝至自上都,張思明謁見于道。帝曰:「卿向不負朕注委,故因哈繖言復起用汝。」
30是月,伏羌縣山崩。
31閏月,甲子,浚會通河。
32癸酉,敕:「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煩刻托故去職者,奪其宣敕。」
33九月,甲申,以奇徹爾〔(舊作欽察。)〕爲中書參知政事。
34癸巳,以作佛事,釋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
35戊戌,增海漕十萬石。
36癸卯,御史臺言:「比者官以倖求,罪以賂免。請凡內外官非勳舊有資望者,不許驟陞。諸犯贓罪已款伏及當鞫而幸免者,悉付原問官以竟其罪。其貪污受刑,奪職不敘者,夤緣近侍,出入內庭,覬倖名爵,宜斥逐之。」帝皆納其言。
37詔:「四宿衛嘗受刑者,勿令造內庭。」
38浚鎮江練湖,以圍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39賑濟寧等路饑。
40冬,十月,乙卯,中書省言:「白雲宗統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其諸不法事,宜令覈問。」帝曰:「朕知沈明仁奸惡,其嚴鞫之。」
41戊午,授皇太子玉冊。
42辛酉,以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舊作札魯忽赤鐵木兒不花。)〕爲御史大夫。
43癸亥,上都民饑,發官粟萬石減價賑糶。
45十一月,辛卯,木邦路帶邦爲寇,敕雲南省招捕之。
46庚子,中書省言:「曩賜諸王阿濟吉〔(舊作阿魯忽。)〕等出獵,恣索于民,且爲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制可之。
47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48帝諭臺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爲本,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御史、廉訪司審察以聞。」
49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乞致仕南歸,帝遣使賜衣幣,促之還朝,以疾辭,不起。
50賑河間饑。
51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參決國政。
太子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也。」
帝亦語左右曰:「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今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爲太上皇,與若等遊觀西山,以終天年。」群臣皆稱善。右司郎中魯特穆爾〔(舊作魯鐵木兒。)〕曰:「臣聞昔所謂太上皇,若唐玄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爲之。願陛下正天位,保無疆之業。前代虛名,何足慕哉!」
52壬申,平章政事王毅,以親(老)辭職;從之,仍賜其父幣帛。
54是月,封宋儒周惇頤爲道國公。
55帝嘗謂左右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耳。」遂以集爲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集尋以憂歸。伯生,集之字也。
仁宗延祐七年〔(庚申、一三二○)〕
1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帝齋居損膳,輟朝賀。
2壬午,御史臺言:「比賜布爾罕鼎〔(舊作不兒罕丁。)〕山場,鄂勒哲布哈〔(舊作完者不花。)〕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者,所賜未嘗若是,苟不撙節,漸致帑藏虛竭,民益困矣。」中書省臣進曰:「臺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度愈壞。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3辛卯,江浙行省丞相赫嚕〔舊作黑驢,今改。〕言:「白雲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餘人,獲鈔四萬餘錠,既已辭伏,今遣其徒沈崇勝潛赴京師行賄求援,請逮赴江浙併治其罪;」從之。
4丁亥,帝不豫。皇太子憂形于色,夜則焚香祈告於天曰:「至尊以仁慈御世,庶績順成,四海清晏,天何遽降大厲!不如罰殛我身,使至尊永爲民主。」辛丑,帝崩于光天宮,年三十六。太子哀毀過禮,素服寢于地,日歠一粥。癸卯,葬起輦谷。
帝天性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性,佛教爲深;修身治國,儒道爲大。」在位七年,不事遊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勳舊,始終有禮。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爲治,一遵世祖成憲云。
5甲辰,中書右丞相巴達錫〔(舊作伯答沙。)〕罷。太子太師特們德爾以皇太后命,復入中書爲右丞相。
參議中書省事韓若愚,廉勤稱職,特們德爾初爲相時,以其不附己,欲羅織以事而不得遂,至是復相,乃誣若愚以罪,請殺之,皇太子不從。復奏奪其官,除名,歸鄉里。
6丙午,遣使分讞內外刑獄。
7戊申,汰知樞密院四員。
8禁巫、祀、日者交通宗戚、大官。
9二月,壬子,罷造永福寺。
10賑大同、豐州諸驛饑。
11以江浙行省左丞相赫嚕爲中書平章政事。
12戊午,祭社稷。
13建御容殿于永福寺。
14汰富民竄名宿衛者,給役蒙古諸驛。
15辛酉,中書平卓政事齊勒特穆爾、〔(舊作赤因帖木兒。)〕御史大夫托歡〔(舊作脫歡。)〕並罷,爲集賢大學士。
16甲子,特們德爾、阿克繖〔(舊作阿散。)〕請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赴京。特們德爾以世延嘗劾奏其罪惡十三事,銳意報復,屬其黨何志道誘世延從弟索哈爾哈呼〔舊作胥益爾哈呼,今改。〕誣告世延罪,逮世延置對;且使諷世延,啗以美官,令告引同時異己者,世延不肯從。行至夔州,遇赦,以疾抵荊門就醫,特們德遣使督追至京師,俾其黨□叛煉成獄,會有旨,事輕赦原者勿復問,乃已。
17參議中書省事奇勒監,〔(舊作乞失監。)〕坐鬻官,刑部以法當杖,太后命笞之,太子曰:「不可,法者,天下之公,徇私而輕重之,非示天下以公也。」卒正其罪。
18丙寅,以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趙世榮爲中書平章政事,江西行省右丞穆布喇〔(舊作木八剌。)〕爲中書右丞,參知政事張思明爲中書左丞,中書左丞完珠〔(舊作換住。)〕罷爲嶺北行省右丞。
19白雲宗(統)攝沈明仁以不法坐罪,詔籍江南冒爲白雲僧者爲民。
20己巳,修鎮雷佛事於京城四門。
21辛未,括民間係官山場、河泊、窯冶、廬舍。
22癸酉,括勤崇祥院地,其冒以官地獻者追其直,以民地獻者歸地主。
23丙子,定京城環衛更番法,準五衛漢軍歲例。
24丁丑,特們德以爾李孟初不附己,奪其秦國爵及前後制命,仆其先墓碑。
25戊寅,中書平章政事烏巴都拉〔(舊作兀伯都剌。)〕罷,爲甘肅行省平章政事,阿里〔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罷,爲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26特們德爾怨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前爲中丞時發其奸贓、專制等罪,而平章政事蕭拜珠〔(舊作拜住。)〕在中書牽其所爲,於是矯皇太后旨,召多爾濟、蕭拜珠至徽政院,與徽政使實勒們、〔(舊作失烈門。)〕御史大夫圖勒哈〔(舊作禿魯花。)〕雜問之,責以前違太后旨之罪。多爾濟曰:「中丞之職,恨不即斬汝以謝天下!果違太后旨,汝豈有今日耶?」特們德爾請殺之,皇太子曰:「人命至重,刑殺非輕,不宜倉卒。二人罪狀未明,當白太后,使詳讞之,誅之未晚也。」特們德爾乃引同時爲御史者二人證成其獄。多爾濟顧二人唾之曰:「汝等嘗得備風憲,乃爲是犬彘事耶?」坐者怕慚,俯首。即起入奏,未幾,稱旨執多爾濟,載詣國門之外,與蕭拜珠俱見殺。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恟懼,道路相視以目。〔〔考異〕虞集撰楊公神道碑,云太后爲之驚悔。集奉敕撰文,故不免有所回護,其時坐多爾濟以誣罔大臣罪名,故冤久不白,非既殺而旋悔也。〕後又欲奪多爾濟妻劉氏與人,劉翦髮毀容自誓,乃免。蕭拜珠之死,有吳仲者,潛守其屍,三日不去,竟收葬之。
時特們德爾日思報復仇怨,誅戮不已,張思明謂曰:「山陵甫畢,新君未立,丞相恣行殺戮,人皆謂丞相陰有不臣之心,萬一諸王、駙馬疑而不至,柰何?」特們德爾乃止。
27徽政院使實勒們,以皇太后命請更朝官,皇太子曰:「此豈除官時耶?且先帝舊臣,豈宜輕動!俟予即位,議于宗親、元老,賢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司農卿鄂勒哲布哈,言先帝以土田頒賜諸臣者,宜悉歸之官,太子問曰:「所賜爲誰?」對曰:「左丞相哈克繖所得爲多。」太子曰:「予嘗諭卿等,當以公心輔弼。卿於先朝嘗請海舶之稅,以哈克繖奏而止。今卿所言,乃復私憾耳,非公議也,豈輔弼之道耶!」遂出鄂勒哲布哈爲湖南宣慰使。
28三月,辛巳,以中書禮部領教坊司。
29壬午,賑陳州、嘉定州饑。
30爪哇入貢。
31戊子,征〔徵〕諸王、駙馬流竄者,給侍從,遣就分邑。
32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詔赦天下,尊皇太后爲太皇太后。
33壬辰,太皇太后受百官朝賀于興聖宮。特們德爾進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
初,太皇太后以周王和實拉〔(舊作和世□。)〕少時有英氣,而帝稍柔懦,諸群小亦以立和實拉必不利於己,遂定策。帝既即位,太皇太后來賀,帝毅然見於色。太后退而悔曰:「我不擬養此兒耶!」
34敕:「群臣超授散官,朝會毋越班。」
35戊戌,汰上都留守司留守五員。
36定吏員秩止從七品如前制。
37辛丑,禁擅契璽書。
38壬寅,降前中書烎章政事李孟爲集賢侍講學士。特們德爾欲因其不就,陰中之,孟拜命欣然。帝謂特們德爾子巴爾濟蘇〔舊作八兒吉恩,今改。〕曰:「爾輩謂孟不肯爲是官,今何如?」由是讒不得行。
39御史臺請詔論百司以肅臺綱,帝曰:「卿等佰守職盡言,善則朕當服行,否亦不汝罪也。」
40甲辰,詔中外毋沮議特們德爾。
41敕罷醫、卜、工匠任子,其藝精絕者擇用之。
42丙午,有事于南郊;夏,四月,庚戌,有事于太廟,告即位也。
43罷行中書省丞相。河南、湖廣、遼陽並降爲平章政事,惟征東行省丞相高麗王不降。
44乙卯,罷回回國子監。
45戊午,祀社稷。
46己未,紹慶路峒絩爲寇,命四川行省捕之。
47祭遁甲神於香山。
48命平章政事王毅等徵理在京諸倉庫錢穀,虧耗者七十八萬石,及諸路歲貢幣帛稍紕謬者,俱責償所司。程督嚴刻,怨讟並作矣。
49以太常禮儀院使拜珠〔舊作住,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拜珠,安圖〔舊作安童,今改。〕孫也,閎遠端亮,有祖風,襲宿衛長。延祐中,拜太常禮儀院使,每議大政,必問曰:「合典故否?」同官有異見者曰:「大朝止說典故耶?」拜珠微笑曰:「公試言之,國朝何事不合典故?」同官不能對。太常事簡,每退食,必延儒士,諮訪古今禮樂刑政,治亂得失,盡日不倦,嘗曰:「人之仕宦,隨所職司,事皆可習。至于學問有本,施于事業,此儒者之能事,宰相之資也。」
帝在東宮,問宿衛之臣於左右,咸稱拜珠賢,遣使召之,欲與語,拜珠謂使者曰:「嫌疑之際,君子所慎。我長天子宿衛,而與東宮私相往來,我固得罪,亦豈太子福耶!」竟不往。及即位,遂有是命。
50壬戌,特們德爾請參決政務,禁諸臣毋隔越擅奏,從之。
51乙丑,大行皇帝喪卒哭,作佛事七日。
52丙寅,周王和實拉長子托驩特穆爾〔舊作妥懽帖木兒,(元史順帝紀作妥懽貼睦爾。)今改。〕生。〔〔考異〕明史袁忠徹傳,著有符臺外集,載元順帝爲瀛國子,符臺外集蓋本於庚申外史也。據庚中外史云:瀛國爲僧白塔寺,已而奉詔居甘州山寺。有趙王者,因嬉遊至其槷,憐國公年老且孤,留一回回子子與之。延祐七年,女子懷娠,四月十六日夜,生一男子。明宗適自北方來,早行,見其寺上有龍文五采氣,即物色得之,乃瀛國所居室也。因問:「子之所居,得無有重寶乎?」曰:「無有。」固問之,則曰:「今早五更後,舍下生一子。」明宗大喜,即求爲子,并其母以歸。此必當時相傳有此言,故後來文宗據以下詔書耳。余應詩云:「是時明宗在沙漠,締交合尊情頗濃。合尊之妻夜生子,明宗隔牖聞笙鏞。乞歸行宮養爲子,皇考崩時年甫童。」亦詠其事也。其詩頗近委巷俚鄙之談。其後文宗崩,中外推戴順帝無異詞。則文宗之詔爲不足信,而外史諸書更無足據矣。今從元史明宗紀。〕
53戊辰,帝如上都。
54初,太廟九室,合饗於一殿,及仁宗崩,無室可祔,乃權結綵殿於武宗室前,以奉神主。帝召禮官集議,太常儀禮院經歷曹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爲寢,當更營大殿於前,爲十五室。」帝嘉其議,授翰林待制。
55戊寅,有獻七寶帶者,因近臣以進,帝曰:「朕登大位,不聞卿等進賢而爲人進帶,是誘朕也。其還之。」
56五月,己卯朔,禁僧馳驛,仍收元給璽書。
57庚辰,殺上都留守賀勝。
勝與特們德爾居同巷,惡其奸惡,且帷薄不修,絕不通問,復與楊多爾濟發其贓罪。特們德爾恚甚,乃奏其便服迎詔爲大不敬,棄市,籍其家。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旁甚哀。
58己丑,中書左丞相阿克繖罷爲嶺北行省平章政事。以拜珠爲左丞相,鼐喇呼、〔舊作乃剌忽,今改。〕達斯哈雅〔舊作塔失海牙,今改。〕並爲中書平章政事,濟爾哈朗〔(舊作只兒哈郎。)〕爲參知政事。
特們德爾恃其權寵,乘間肆毒,睚之私,無不報復。帝覺其所譖毀者皆先帝舊人滋不悅其所爲,乃以拜珠爲左丞相,委以心腹,特們德爾漸見外矣。
59辛卯,中書參知政事奇徹〔舊作欽察,今改。(前改作奇徹爾。)〕罷,爲集賢覺士。
60遣使榷廣東番貨。
61壬辰,和林民閻海,瘞殍死者三千餘人,旌其門。
62乙未,上聖文欽孝皇帝尊諡,廟號仁宗,國語曰布延圖〔舊作普顏篤,今改。〕皇帝。
63戊戌,有告嶺北平章政事阿克繖、中書平章政事赫嚕及御史大夫圖卜台、〔(舊作脫忒哈。)〕徽政使實勒們等與故約蘇穆爾〔(舊作要束木。)〕妻伊埒薩巴〔(舊作亦列失八。)〕謀廢立者,帝御穆清闊,召拜珠謀之。對曰:「此輩擅權亂政久矣,今猶不懲,陰結黨與,謀危社稷。宜速施天威,以正祖宗法度。」帝動容曰:「此朕志也!」命率衛士擒斬之,籍其家,餘黨皆伏誅。
先是近侍傳旨,以姓名赴中書銓注者六七百員,選曹爲之壅滯,拜珠奏閣之,注授一依選格次第,吏無容奸。刑曹事有情可矜者,寬恕之,貪暴不法,必不少容。帝嘗諭左右曰:「汝輩慎之,苟陷國法,我雖曲赦,拜珠不汝恕也。」
64追封隴西公汪世顯爲隴右王。
65辛丑,以知樞院事特穆爾托〔舊作鐵木兒脫,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66壬寅,監察御史請罷僧道、工、伶濫爵及建寺、豢獸之費。
67甲辰,以誅阿克繖、赫嚕、賀勝等詔天下。勝死非其罪,而詔書與諸逆並言,時猶爲特們德爾所蔽也。
68丙午,捕伊哷薩巴子江浙平章瑪嚕,〔(舊作買驢。)〕仍籍其家。
69丁未,封汪沁〔舊作王禪,今改。〕爲雲南王,往鎮其地。
70以賀勝、實勒們、阿克繖家資、田宅賜特們德爾等。
71六月,己酉,流徽政院使密錫實〔(舊作米薛迷。)〕于金剛山。
72以托實哈、實勒們所奪人畜產歸其主。
73甲寅,前太子詹事綽和爾〔(舊作兀兒。)〕伏誅。
74京師疫,作佛事于萬壽山。
75戊午,罷徽政院。
76廣東采珠提舉司罷,以有司領其事。
77庚申,賜角觝者百二十人鈔各千貫。
78壬戌,敕:「諸使入京者,大事五日,小事三日遣還。」
79是夜,月食既。
80乙丑,新作太祖幄殿。
81時僧徒橫甚,有司無敢詰難者。盩厔僧圓明,以燒香受戒私相煸惑,從者日眾,遂自稱皇帝,眾呼萬歲,約以孟秋五日攻奉元路。秋,七月,丁丑朔,陝西參攻多爾濟以兵捕之,圓明遯去,踰月,始就擒,斬之。〔〔考異〕元史英宗紀:至治元年十月,辛丑朔,妖僧圓明等伏誅,而經世大典以爲延祐年事。其略云:延祐七年六月十二日夜,奉元路盩厔縣終南景谷小高山僧圓明和尚,就扶風糾合蘇子榮等五十餘人,各執桑木笏,持二劍,祀星斗,偽即位爲皇帝,眾呼萬歲。圓明和尚者,姓白,名唐古岱,(舊作唐兀帶。),建禪庵小高山秋池邊,盩厔人來燒香者受戒牒,因與子榮等相識。至是誡以七月五日攻奉元路舉事。六月二十九日,扶風人告變,官軍捕之。唐古岱提劍,夜二更欲出山走,官軍圍之,遂相射,雞鳴時,復回庵。七月一日,陝西參政以兵捕賊,唐古岱藏其母林中,與妻妙師及其黨西循秦嶺走。久之,棄偽印章草內。八月五日,官軍追及,執妙師等。九日,擒唐古岱于白楊平河,伏誅。是其事之始末皆在延祐七年也。元修世大典,去延祐時較近,視明人修元史爲可徵仩唉。今從經世大典。〕
82甲申,車駕將北幸,調左右翊軍赴北邊浚井。
83以知樞密院事瑪嚕、哈坦〔(舊作哈丹。)〕並爲遼陽行省平章政事。
84壬辰,遣扈從諸營還大都,禁踐民禾。
85安南內附人陳巖,言其國貢使多爲覘伺,敕湖廣行省汰遣之。
86丙申,中書平章政事鼐喇呼罷。
87禁獻珍寶製袞冕。
88庚子,以江南行御史臺中丞廉恂爲中書平章政事。恂,希憲之子也。〔〔考異〕元史宰相表作十一月,今從本紀。又表作廉穆濟爾哈雅,即恂之小字也。舊作米只兒海牙,今改。〕
89辛丑,晉王伊蘇特穆爾〔(舊作也孫鐵木兒。)〕遣使以地七千頃歸朝廷,請有司徵其租,歲給糧鈔,從之。
90是月,汴梁路言:「滎澤縣河決塔海莊隄十步餘,橫隄兩重復決數處;又,開封縣蘇村及七里寺決二處。」詔本路及都水監官併工修築。
91八月,丁未朔,嶺北省臣實都,〔(舊作忻都。)〕坐以官錢犒軍免官,詔復其職。
92丙辰,祔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莊懿慈聖皇后于太廟。特們德爾攝太尉,奉玉冊行事。
93戊午,特們德爾復誣趙世延以違詔不敬,下之獄,請置極刑,并究省臺諸臣,不允。帝幸涼亭,從容謂近侍曰:「頃特們德爾必欲置趙世延于死地,此殆報怨耳。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左右咸稱萬歲。
94丁卯,宮人官努,〔(舊作官奴。)〕坐用日者請太皇太后禜星,杖之,籍其資。
95托期瑪〔(舊作脫思馬。)〕部宣慰使尹琳沁,〔(舊作亦憐真。)〕坐違制不發兵,杖流紐爾干〔(舊作奴兒干。)〕地。
96九月,甲申,建壽安山寺,給鈔千萬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