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罷各處行樞密院事入行省。
行院既置,分兵民爲二,奸人植黨自蔽。湖廣省平章哈喇哈斯〔(舊作哈刺哈孫。)〕入覲,極陳其不便,帝爲罷之。因問曰:「風憲之職,人多言其撓吏治,信乎?」對曰:「朝廷設此以糾奸慝,貪吏疾之,妄爲謗耳。」帝然其言。
54己丑,敕沒入嘉木揚喇勒智、錫布鼎、烏訥爾〔(舊作烏馬兒。)〕妻,並遣詣京師。
55癸巳,以武平路總管張立道爲禮部尚書,使安南。帝怒安南不已,欲再伐之,適陳日烜死子,日燇襲位,博果密〔(舊作不忽木。)〕曰:「彼山海小夷,以天威臨之,寧不震懼!獸窮則噬,勢使之然。今若遣使諭之,彼宜無不奉命。」帝從之,以立道嘗使安南有功,復使往,徵其王入朝。
56免衛輝種仙茅戶徭役。
57從遼陽行省言,以納顏〔(舊作乃顏。)〕、哈坦〔(舊作哈丹。)〕相繼叛,給蒙古內附者及開元、南京、碩達勒達〔(舊作水達達。)〕等三萬人牛畜田器。
58詔嚴益都、般陽、泰安、寧海、東平、濟寧畋獵之禁,犯者沒其家資之半。
59十一月,壬寅,詔:』回回以答納珠充獻及求售者還之,留其值以濟貧者。」
60朱清、張瑄請併四府爲都漕運萬戶府二,詔即以清、瑄二人掌其事,其屬有千戶、百戶等官,分爲各翼,以督歲運。罷海道運糧鎮撫司。
61乙卯,監察御史言:「錫布鼎、納蘇喇鼎默埒、烏納爾、王巨濟、嘉木揚喇勒智、錫迪〔(舊作沙的。)〕、嘉琿迪,皆僧格黨與,受贓肆虐,使江淮之民愁怨載路,今或繫獄,或釋之,臣下所未能喻。」帝曰:「僧格已誅,納蘇(喇)鼎默埒在獄,唯錫布鼎朕姑釋之耳。」
62論中書議增中外官吏俸。
63十二月,乙丑,復都水監。
時有言灤河自永平挽舟諭山而上可至開平,有言盧溝自麻峪可至尋麻林,朝廷遣河渠司副使郭守敬相視,灤河既不可行,盧溝舟亦不通。守敬因陳水利十有一事: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自昌平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於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每十里置一□,比至通州,凡爲□七。距□里許,上重置斗門,互爲提閼,以過舟止水。」帝覽奏喜曰:「當速行之。」於是復置都水監,俾守敬領之,以來春與役。帝命丞相以下皆親備鍤倡工,待守敬指授而後行事。
64丁卯,以大都饑,下其價,糶米賑之。
65己巳,宣政院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已爲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如例免徵其租,從之。
66辛未,御史臺言:「鉤攷錢穀,自中統初至今,踰三十年,更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僧格當國,設法已極,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詔擬議以聞。
67壬申,立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治汴梁。
68中書省言:「江南在宋時,其徭役之名七十有餘歸附後一切未徵。今諸王歲賜、官吏俸祿多不給,宜令江南依宋時諸名徵賦盡輸之。」何榮祖言宜召各省官任錢穀者詣京師,集議科取之法以聞,從之。
69甲戌,罷鉤攷錢穀。「應昔年逋欠錢穀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視之者有罪。仍布告中外。」
70庚辰,江北州郡割隸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改江淮行省爲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治杭州。
71丙戌,八番洞官吳金叔等以所部二百五十寨內附,詣闕貢方物。
72戊子,詔釋天下囚非殺人抵罪者。
73辛卯,濬運糧河,築隄防。
74是歲,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萬二千三百一十八區,僧尼二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八人。
76遼陽饑,翰林學士承旨唐仁祖,奉詔偕近侍蘇格、〔舊作速哥,今改。〕左丞實都〔舊作忻都,今改。〕往賑。實都欲如戶籍口數大小給之,仁祖曰:「不可,昔籍之小口,今已大矣,可均以大口給之。」實都曰:「若要善名而陷我於惡耶?」仁祖笑曰:「吾二人善惡,眾已的知,豈至是而始要名哉!我知國卹民而已。」卒以大口給之。
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壬辰、一二九二)〕
1春,正月,甲午朔,日食。有物漸侵入其中,不能既,日體如金環然,左右有珥。免朝賀。
2戊戌,以青州饑,就陵州發粟賑之。
3庚子,江西行省左丞高興言:「江西、福建汀、漳諸處,連年盜起,百姓入山以避,今次第就平,宜降旨招諭復業。又,福建鹽課、酒稅、銀、鐵各立提舉司,實爲濫,請罷去。」詔皆從之。
4禁商賈私以金銀航海。
5甲辰,詔:「江南州縣學田,其歲入聽其自掌,春秋釋奠外,以廩師生及士之無告者。貢士莊田,則令覈數入官。」
6丙午,河南、福建行省上言,請詔用漢語,詔以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
7癸丑,江酉行省巴延、〔(舊作伯顏,今改。〕河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今改。〔言:「蒙山課歲銀二萬五千兩,初制,鍊銀一兩免役夫田科五斗,今民力日困,每兩擬免一石。」帝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從之。
8二月,己巳,申禁鞭背國法,不用徒流黥絞之刑,惟杖腎,自十七分等君至百單七而止。然斬剮之刑,則又往往濫用之,至其酷也,或生剝人皮;又有三段殺法,未之除也。
9庚午,鄂羅斯〔(舊作斡羅思。)〕招附桑州生苗、羅甸國古州等峒酋長三十一,所部民十二〔一〕萬九千餘戶,詣闕貢獻。
10壬申,遣使分行諸路,釋死罪以下輕囚。
11乙亥,以泉府太卿伊克穆蘇、〔(舊作亦里迷失,今改。〕鄧州舊軍萬戶史弼、福建行省左丞高興並爲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將兵征爪哇,用海船大小五百艘、軍士二萬人。
12戊寅,詔加高麗王王暙太保,仍錫功臣之號。
13庚辰,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中丞崔彧等言:「納蘇喇鼎默埒、實都、王巨濟,黨比僧格,恣爲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銜命江南理算者,皆器急輸期,民至嫁妻賣女,禍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隕生者五百餘人。其初猶疑事出國家,近按問首實,乃知皆僧格乃其凶黨之爲,莫不願食其肉。此三人既已伏辜,宜依條論坐以謝天下。」從之。
又言:「河西人錫棟罕,〔(舊作薛闍干。)〕領兵爲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事,而錫棟罕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臣議從行臺選御史往按問錫棟罕,仍先奪其職。」又言:「行臺官言,去歲僧格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自今凡使臣必降璽書,省、臺、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帝曰:「可人乃敢爾耶?」對曰:「耀勒特圖、〔舊作咬刺也努,今改。〕巴延徹爾〔舊作伯顏察兒,今改。〕比嘗傳旨縱罪人。」帝悉可其奏。
又言馮子振、劉道元指陳僧格同列罪惡,詔省臺臣及董文用、留夢炎等議。其一,言:「翰林諸臣撰僧格輔政碑者,廉訪使閻復近已免官,餘請聖裁。」帝曰:「死者勿論,其存者罰不可恕也。」
14戊子,禁杭州放鷹。
15是月,葉李南還,至臨清,帝遣使召之,俾爲平章政事。李上表力辭,未幾卒,而李淦至,詔除淦江陰路教授似旌直,言中丞崔彧請也。〔〔考異〕癸辛雜識云:葉亦愚爲李性學所窘,飲憾而死。本傳不載,今闕之。〕
李前後被賜之物甚多,而自奉甚儉,嘗戒其子曰:「吾業儒,甘貧約,惟以忠義結主知,汝曹其清慎自持,勿增吾過。」指所賜物曰:「此終當還官也。」比卒,悉表送官,一毫不以自私。
16中丞崔彧言:「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約蘇穆爾惡其害己,令僧格奏罷之。臣觀鄂州等九州隸南京,而行臺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使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又言:「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臺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自僧格持國,受賕者不走臺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臣請宜如前制,惟於本臺、行臺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又,監察御史塔迪實,〔(舊作塔的失。)〕言女直人嘉琿迪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棟爾特穆爾〔(舊作闍里鐵木兒。)〕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行省追償議罪。」皆從之。
已而中書省請以彧爲右丞。帝曰:「崔彧惟可使任言責。」不允。
17三月,壬寅,御史大夫伊囉勒〔(舊作月兒魯,即玉昔帖木兒。)〕等言:「比監察御史商琥,舉昔任詞垣風憲、時望所屬而在外者,如胡祗遹、姚燧、王惲、雷膺、陳天祥、楊恭懿、高道、程文海、陳儼、趙居信十人,宜召置翰林備顧問。」帝曰:「朕未深知,俟召至以聞。」
18丁未,誅僧格黨默埒、實都、王巨濟。
初,帝以實都長於理財,欲釋之。博果密力爭,不可,一日中凡七奏,卒并誅之。
19己酉,中書省右丞何榮祖、平章政事敏珠爾卜丹並罷,以大司農特爾格、〔舊作鐵哥,今改。〕翰林學士承旨琳沁〔舊作剌真,今改。〕並爲平章政事,兼領舊職。
敏珠爾卜丹嘗請復立尚書省,博果密曰:「阿哈瑪特、僧格相繼誤國,身誅家滅,前鑑未遠,柰何又欲效之!」事遂寢。至是榮祖以疾,敏珠爾卜丹以久,居其任,令免署,惟食其祿,與議中書省事。
特爾格初爲司農寺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從獵巴雅爾〔舊作百查兒,今改。〕之地,獵者射兔,誤中駱駝,帝怒,命誅之,特爾格曰:「殺人償畜,刑太重。」帝曰:「誤耶?史官必書,亟釋之!」庾人有盜,罪應死,特爾格曰:「臣鞫之,其人人母病,盜以養母耳,請貨其死。」至是進平章,以病足,聽肩輿上殿。
20以阿爾〔(舊作阿里。)〕爲中書友丞,梁德珪〔〔考異〕元史紀、表作「梁溫都爾」,傳作「梁德珪」,蓋二名,今從傳。舊作暗都剌,今改。〕爲參知政事。
21庚戌,帝如上都。
22壬子,敕都水監分視黃河隄堰。罷河渡司。
23壬戌,給還嘉木揚喇勒智土田、人口之隸僧坊者。
時省臺諸臣乞正典刑以謝天下,而帝猶貨之死,給還其所籍。
24夏,四月,(丙子),弛甘肅、太原酒禁,仍榷其酤。
25辛卯,設雲南諸路學校,其教官以蜀士充。
26五月,丁未,中書省臣言:「□人馮子振,嘗爲詩譽僧格,及僧格敗,即告詞臣撰碑引喻失當,國史編修陳孚發其姦狀,乞免所坐遣還家。」帝曰:「詞臣何罪!使以譽僧格爲罪,則在廷諸臣,誰不譽之!朕亦嘗譽之矣。」
27詔以郭佑、楊居寬死非其罪,給還其家資。
28六月,戊辰,詔聽僧食鹽不輸課。
29壬申,江西省言:「肇慶、德慶二路,封、連二州,宋時隸廣東;今隸廣西,不便,請復隸廣東。」從之。
30癸未,以征爪哇,暫禁兩浙、廣東、福建商賈航海者;俟舟師發後從其便。
31湖州、平江、嘉興、鎮江、揚州、寧國、太平七路大水,丁亥,詔免田租一百二十五萬七千八百餘石。
32閏月,(壬寅),罷福建歲造象牙〔(校者按:牙字衍。)〕齒鞶帶。
33庚戌,回回人呼布穆斯〔(舊作忽不木思。)〕售大珠,帝卻之。
34知上思州黃勝許,恃其險遠,與交趾爲表裏,聚眾二萬據忠州,辛亥,詔遣湖廣省左丞劉國傑討之。賊眾勁悍,出入巖洞篁竹中如飛鳥,發毒矢,中人無愈者。國傑身率士奮戰,賊不能敵,走象山。山近交趾,皆深林,不可入,乃度其出入,列柵圍之,徐伐山通道,且戰且進。
35甲寅,右江岑從毅降。從役老疾,詔以其子斗榮襲佩虎符,爲鎮南路軍民總管。
36廣東西路按撫副使諤圖鼎〔(舊作賽甫丁。)〕等誹謗朝政,錫布鼎復資給之,以風聞三十餘事,妄告省官,帝以有傷政體,捕惡黨下吏如法。
37是月,詔廉訪司巡行,勸課農桑。
38禮部尚書張立道使至安南,謂其王陳日燇曰:「昔鎮南王不用嚮道,率眾深入,不戰自潰,天子亦既知之。汝所恃者,山海之險,瘴癘之惡,而雲南、嶺南之人,與汝習俗同而技力等,今發而用之,繼以北方之勁卒,汝能復仇哉?且前年之師,殊非上意,邊將讒汝耳。汝曾不悟,稱兵抗拒,逐我使人,今禍且至矣。」日燇泣謝,出奇寶爲賄,立道卻之。因要其入朝,日燇曰:「貪生畏死,人之畏死,人之常情,誠有詔貨以不死,臣將何辭!」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維巖隨立道上表謝罪,修歲貢之禮如初,且言所以願朝之意。時有忌立道之功者,言必先朝而後可赦,日燇懼,卒不至。
39秋,七月,庚申朔,詔以史弼代伊克穆蘇、高興,將萬人征爪哇,仍召三人者至闕。
40辛酉,河北河南道廉訪司還治汴梁。
41壬申,建社稷和義門內,壇各方五丈,(高五尺),白石爲主,飾以五方色土。壇南植松一株,北墉瘞坎壝垣,悉倣古制,別爲齋廬,門廡三十三楹。
42戊寅,黎兵百戶鄧志愿謀叛,伏誅。
43八月,己丑朔,諤圖鼎以罪死,餘黨杖而徒〔徙〕之,仍籍其家。
44丙午,浚通州至大都漕河。
46丁未,伊克穆蘇請與高興等同征爪哇,帝曰:「伊克穆蘇惟熟海道,海中事當付之,其兵事則委史弼可也。」乃以弼爲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統領出征軍馬。
47庚戌,高苑人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48壬子,詔達春、〔(舊作塔里赤。)〕程鵬飛討黃勝許,劉國傑駐馬軍戍守。
49戊午,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鍊銀,歲得萬五千兩。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錠。臺臣請追其贓而罷鍊銀事,從之。
50改燕南河北廉訪使還治真定。
51詔征八百媳婦國。
52九月,辛酉,湖南道宣慰副使梁曾授吏部尚書,國史院編修官陳孚授禮部郎中,同使安南,詔諭陳日燇,使親入朝。
53癸酉,沙、瓜二州民徙甘州,詔於甘肅兩界畫地使耕,無力者則給以牛具、農器。寧夏戶口煩多,而土田半藝紅花,詔盡種穀麥以補民食。
54鄂爾根薩理乞罷政事,並免太史院使,詔以爲集賢大學士。司天監丞劉某言:「鄂爾根薩理在太史院時,數言國家災祥事,大不敬,請下吏治。」帝大怒,以爲誹謗大臣,當抵罪。鄂爾根薩理頓首謝曰:「臣不□,賴陛下天地含容之德,雖萬死莫報。然欲致言者罪,臣恐自是無爲陛下言事者。」力爭之,乃得釋,帝曰:「卿真長者!」時雖罷政,或通夕召入論事,知無不言。
55諸王明理特穆爾〔(舊作明理鐵木兒。)〕附哈都以叛,詔巴延討之。巴延兵至阿薩呼圖嶺,〔(舊作阿撒忽禿嶺。)〕明理特穆爾已據之,矢下如雨。巴延先登陷陣,諸軍爭奮,大破之。明理特穆爾僅以兒免。巴延輕騎追之,軍還,遇伏兵,復擊敗之,斬首二千級,俘其餘眾以歸。
56冬,十月,戊子朔,詔福建廉訪司知事張師道赴闕。師道至,請汰內外官府之濫者,詔敏珠爾卜丹,何榮祖、馬紹、燕公楠等與師同區別之。數月,授師道翰林直學士。
57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入恐其有異圖。詔立都元帥府,令阿喇岱〔(舊作哈剌帶。)〕將之,以防海道。
58詔浚浙西河道,導水入海。
59癸巳,燕公楠言歲終各行省臣赴闕奏事,亦宜令行臺臣赴闕奏一歲舉剌之數,從之。
60十一月,癸未,禁所在私渡,命關津譏察姦宄。
61十二月,庚寅,改封皇孫梁王噶瑪拉〔(舊作甘麻剌。)〕爲晉王,鎮北邊。
至元初,王已嘗出鎮北邊,尋復封梁王,移鎮雲南,至是又改封晉王,鎮漠北,統領四大鄂爾多〔舊作斡耳朵,今改。〕之地。鄂爾多,猶語宮室也。王天性仁厚,御下以恩,民賴以安。
62癸巳,中書省言:「寧國路民六百戶,鑿山冶銀,歲額二千四百兩,皆市銀以輸官,未嘗之山,請罷之。」從之。
63己酉,樞密院言:「六衛內領漢軍萬戶,見存者六千戶,撥分爲三,力足以備車馬者二千五戶,每甲令備馬十五匹,牛車二兩。其三千戶惟習戰,不他役之,六千戶外則供他役,庶能各勤及事而兵亦精銳。」詔施行之。
64癸丑,右丞相鄂勒哲等言:「一歲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萬八千三百五錠,其中有未至京師而在道者,有就給軍旅及織造物料、館傳俸祿者,自春及冬,凡出三百六十萬八千至百四十三錠,數已踰之。今後賜諸近侍,亦宜有節。」帝嘉納之。〔(校者按:此條應移6○前。)〕
65以張珪爲江淮行樞密副使。
珪時爲管軍萬戶,入朝,帝欲用爲樞密。知樞密院事伊實特穆爾曰:「珪肖口少,果欲大用,可俟他日。」帝曰:「不然,其家爲國滅金、滅宋,盡死力者三世矣,而丁吝此乎?遂有是命。先是言者謂天下事定,行樞密院可罷,江浙行省參知政事張瑄領海道,亦以爲言。比珪入對,帝語及之,珪曰:「縱使行院可罷,亦非瑄所直言。」遂得不罷。珪,弘範子也。
66召行臺侍御史程文海及胡祗闕等十人赴闕,賜對。以文海爲江南湖北道廉訪使,與學明教,吏民畏愛之。
67汀、漳劇盜歐狗,久不平,福建行省平卓徹爾〔(舊作徹里。)〕引兵征之。號令嚴肅,所過和,毫無犯,有降者,則勞以酒食而慰遣之,曰:「吾意汝豈反者耶!良由官吏污暴所致。今既來歸,即爲平民,吾安忍罪汝!其返汝耕桑,安汝田里,毋恐。」他柵聞之,悉款附。未幾,歐狗爲其黨縛致,梟首以徇,脅從者不戮一人。汀、漳悉平。
68湖廣辰州蠻叛,行院副使劉國傑、簽書院事索諾木達覽〔(舊作唆木蘭。)〕往討之,不利。移文索辰、漕、沅民間弩士三千,行省平意哈喇哈斯以民弗習戰,強之徒傷吾民,勿許。右丞圖呼魯〔(舊作禿忽魯。)〕曰:「兵貴訓練,乃可用也。漢軍不習弩,因蠻攻蠻,古人所利。」遂與之果此獲勝。
69湖廣平章政事庫爾濟斯,〔舊作闊思〔里〕吉思,今改。〕薦前永州判官烏克遜澤〔(舊作烏古孫澤。)〕才堪將帥,以行省員外郎從征海南黎,黎人平,軍還,上功,授廣西兩江道宣慰司副使、僉都元帥府事。
兩江荒遠瘴癘,與百夷接,不知禮法,澤作司規三十有二章,以漸爲教,其民遵守之。又省置二十二所以紓民力。歲饑,上言蠲其田租,發象州、賀州官粟三十五百石以賑饑者,既發,乃上其事。時行省平章哈喇哈斯察其心誠受民,不以專擅罪之。
邕管徼外蠻數爲寇,澤循行並徼,得阨塞處,布畫遠邇,募民伉健者四千六百餘戶,置雷留、那扶十屯,列營堡以守之,陂水墾田,築八堨以節瀦洩,得稻田若干頃,歲收穀爲軍儲,邊民賴之。
70劉國傑拔象山寨,黃勝許挺身走交趾,擒其妻子,殺之。國傑三以書責交趾,竟匿不與。師還,盡取賊巢地爲屯田,募度運諸種人耕之,以爲兩江蔽障。後蠻人謂屯爲自地,莫敢犯者,詔遣使即軍中以玉.帶賜之。國傑入朝,帝謂朝臣曰:「湖廣重地,惟劉二巴圖〔(舊作劉二拔都。)〕足以鎮此,他人不能也。」命無遷他官。
71西僧請以銀幣帛祠其神,帝難之。平章政事博果密曰:「彼佛以去貪爲寶,柰何爲此!」遂弗與。
或言京師蒙古人宜與漢人間處以制不虞,博果密曰:「新民戶遷,猶未寧居,若復紛更,必致失業。此蓋姦人欲擅貨易之利,交給近幸,借爲納忠之說耳!」乃圖寫國中貴人第宅及民居犬牙相制之狀上之而止。
有譖鄂勒哲徇私者,帝以問博果密,對曰:「鄂勒哲與臣俱待罪中書,豈得專行!且備位宰輔,人或發其陰私,宜使面質,明示責降。若內懷猜疑,非人主至公之道也。」言者果屈。帝怒,命左右批其頰而出之,是日,苦寒,解所御黑貂裘以賜。
帝每顧侍臣稱塞咥旃之能,博果密從容問其故,帝曰:「彼事憲宗,嘗陰資朕財用。」博果密曰:「是所謂爲人臣懷二心者。今有以內府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爲若何?」帝急揮以手曰:「卿止,朕失言。」
72海北元帥錫齊罕〔(舊作薛亦干。)〕贓利事覺,行省檄烏克遜澤驗治。澤馳至雷州,盡發其奸贓,縱所掠男女四百餘口。御史臺言:「烏克遜澤,奉使知大體如汲長孺,爲計萬全如趙充國,可屬大任。」詔握爲海北、海南廉訪使。
故例,圭田至秋乃入租,後遂計月受之。澤視事三月,民輸租計米五百石,澤曰:「夫子有言:事君者先其事,後其食,吾蒞政日淺而受祿四倍,非情所安。」量食而入,餘悉委學官,給諸生以勸業。常曰:「士非儉無以養廉,非廉無以養德。」身一布袍數年,妻子樸素無華,人皆言之,澤不以爲意也。
雷州地近海,潮汐齧其東南,陂塘□,農病之,而西北廣衍平袤,宜爲陂塘。澤行視城陰曰:「三溪使走海而不能灌溉,此史起所以薄西門豹也。」乃教民浚故湖,築大隄,堨三溪瀦之,爲斗門者七,隄堨六,以制其贏耗,釃爲渠二十有四,以達其轉輸。渠皆支別爲□,設守視者,時其啟閉,得良田數千頃。瀕海廣瀉,並爲膏土。
元紀九〔起昭陽大荒落(癸巳)正月,盡閼逢敦牂(甲午)十二月,凡二年。〕
世祖至元三十年〔(癸巳、一二九三)〕
1春,正月,乙丑,敕福建毋進鶻。
2丙寅,汰員。凡省內外官府二百五十五所,總六百六十九員。
3戊辰,詔:「邊境無事,令本軍屯耕以食。」
4甲戌,河南河〔江〕北行省平章巴延〔(舊作伯顏。)〕言:「揚州蒙古岱〔(舊作忙兀帶。)〕所立屯田,爲田四萬餘頃,官種外宜聽民耕墾。揚州鹽轉運一司,設三重官府;宜削去鹽司,止留管勾。襄陽舊食京兆鹽,以水陸難易計之,莫若改食揚州。蔡州去汴梁地遠,宜陞散府,以潁、息、信陽、光州隸之。」詔皆從其議。
5罷尼雅斯拉鼎默埒〔(舊作納速拉丁滅里。)〕所立魚鹽局。
6乙亥,諡皇太子曰明孝。
7淮西道宣慰使昂吉爾〔(舊作昂吉兒。)〕斂軍鈔六百錠,銀四百五十兩,馬二匹,壬午,敕省臺及達嚕噶齊〔(舊作札魯忽赤。)〕鞫問。
8是月,前中書右丞相安圖〔(舊作安童。)〕薨,年四十九。雨木冰三日。帝震悼,曰:「人言丞相病,朕固弗信,果喪予良弼!」詔大臣監護喪事。
安圖爲相,以宗社奠安爲己任,以民物簞豐爲己責,一政失平,一物失所,慘然不樂,改而後已。公退,府南開一閤,進賢士大夫講論古今治道,而請謁絕跡。天下倚爲重臣,而阨於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僧格,〔(舊作桑哥。)〕前後不竟其用。子烏古達,〔(舊作兀都帶。)〕器度弘遠,襲長宿衛,父沒,凡賵賻之物,一無所受,以素車樸馬歸葬其先塋。
9帝思革僧格之弊,求直士用之,召董士選論議政事,旋以中書左丞往鎮浙西,聽辟舉僚屬。士選至部,察病民事,悉以帝意除之。僧格之黨以聚斂恣爲奸利,事發,得罪且死,詐言所遣舶商海外未至,請留以待之,士選曰:「海商至則捕錄之,不至則無如何,不繫此人之存亡也。苟此人幸存,則無以謝天下。」遂竟其罪。
10三月,己丑,從阿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燕公楠之請,以嘉木揚喇勒智〔(舊作楊璉真加。)〕子宣政院使溫普〔舊作暗普,今改。〕爲江浙行省左丞。尋以南人深怨其大,詔罷之。
11高麗國王王暙請改名□,從之。
12減河南、江浙海運米四十萬石。
13中書省添設檢校二員。
14免大都今歲公賦。
15丙申,卻江淮行樞密院官布琳吉岱〔(舊作不憐吉帶。)〕進鷥〔鷹〕。仍敕:「自今禁戢軍官,無從禽擾民,違者論罪。」
16丁酉,回回獻大珠,邀價鈔數萬錠,帝曰:「珠何爲!當留是錢以賙貧者。」
17丁未,帝如上都。
18辛亥,復立雲南行御史臺。
19詔沿海置水驛。自□羅至鴨淥江口,凡十一所,令簽書樞密院事洪君祥董之。君祥,俊奇弟也。
20癸丑,江西行院頁特密實,〔(舊作也的迷失。)〕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盜賊,宜誅爲首者,餘徙內縣,從之。申嚴江南兵器之禁。
21是月,王惲召至上都,入見,慰諭良久。
惲退,上書陳時政,略曰:「臣聞自古創業垂統之君,必定制畫法,傳之子孫,俾遵而守之,以爲長世不拔之本。臣請以立法定制爲論治之始。
一曰議憲章以一政體。今國家有天下六十餘年,內而憲臺天子之執法,外而廉司、郡之法吏,徒具司理之官而無所守之法,是有醫而無藥也。至平刑議斷,未免有酌旺準擬之差,彼此輕重之異。宜將已定律令,貧爲新法,與百姓更始。
二曰定制度以抑奢僭。古者衣服、飲食、輿馬、屋廬,皆有恆制。今臣民衣服,踰於公侯,婦女衣著,等於貴戚,以致聘財過於卿相,男女不能婚姻,正以用之無制,僭越暴殄,有不能供億者。故物價不得不踴而貴,錢幣不得不虛而輕,上下困獘,日甚一日。且一切定奪,大行禁止。
三曰節浮費以豐財用。每歲經費患不簞贍者,過有所費也。當量入爲出,以過有舉作爲戒。如台北市兵、妄求、浮食、費及不在常例者,一切省減。且財非天來,皆自民出,竭澤焚林,其孰禦之!力屈財殫,非所以養民而強國也。
四曰重名爵以攬威權。古人稱官爵,請之天秩,不輕以付人。今四海一家,權宜假借之舉,日漸希闊,正國家收攬威權之時。如近年委任稍重者,罔攷平素,即授崇品;激之建功力立事,固是駕馭英雄,苟非其人,不無叨竊不安之懼。今中外無事,朝廷宜重而惜之。
五曰議廉司以勵庶官。比者廉司之設,初氣甚張,中外之官,悚然有改過自新之念,大姦巨猾,畏懾而不自安。行無幾何,法禁稍寬,使監視者勁挺之氣,不息而自斂,姦弊之萌,潛滋而復,風俗澆薄,苟免無恥。宜人法並任,糧擇官僚,優加吏祿,憲綱既行〔振〕,公道大行,官有作新之氣,吏無餬口之虞。我之氣既伸,彼安得不振;我之政既肅,彼安得或私!將見風采百倍,有澄清之望矣。
六曰講保舉以覈名實。方今親民與參佐官,莫縣令、經歷爲重。若行品官保舉法,庶得其人,南選尤宜施用此法。何則?江南平定,秋毫無犯,可請仁義之師。只以前省調官,賄而海〔後〕放,行省注擬,尤爲濫雜,侵漁掊克,慘於兵凶至盜賊竊發,指此爲名。仰賴天恩,幸其無事。今宜委官分揀,其停革人不至罷黜者,降之邊遠,邊遠見職有聲者,使之內遷,亦激勸一法。
七日設科舉以收人材。進士選,歷代號取士正科,理有不可廢者。若限以歲月而攷試之,將見士爭力學,人材輩出,可計日而俟也。
八曰試吏員以清政務。前代取吏之法,條目甚嚴。今府州司縣應用一切胥吏,多自帖書中來,官無取材,欲望明刑政,識大體,難矣。莫若合〔令〕歲貢吏人,以吏員法試之,中選者仍許上貢補充,隨朝身役,外州府郡見彼者,從廉司以校法試驗,庶幾激之,積漸肯學。其月請俸給,亦合定奪,能使得餬其口,然後可責以廉。
九曰卹軍民以固邦本。國家自攻圍襄陽以來,簽取軍役,凡四舉矣。物力等戶盡充軍站,中間拋下,上戶其能有幾!軍興百色所須,皆仰供辦,急徵暴斂,侵漁無法。臣以時屬方殷,其岱輸差稅,宜令蠲免。
十曰復常平以廣蓄積。常平倉設自至元八年,隨路收貯,斛粟約八十餘萬。今倉廩具存,起運久空,甚非卹民本意。若復實常平,實爲古今良法。
十一曰廣屯田以息遠餉。近歲山後流移戶多,將見拋地土時,暫借令營屯,及檢括冒占,仍招募願屯者聽。已置營屯去處,亦宜差強果爲國、盡心有爲能臣,重與檢勘,其間一切可行未舉、已行不盡者,極人爲而盡地力。仍將迤南一切置屯見閉戶數,併徙邊防以救一時,此急於治外之意也。
十二曰息遠略以撫已有。陛下臨御三十餘年,紹丕天之功,三五已來,未有若斯之盛者。願息遠略,撫已有,此四海臣民之願也。
十三曰感和氣以消水旱。比年以來,水旱無時,霜災屢作,山崩地震,變出非常,姦臣柄用,盜賊竊發,百姓□□,日趨於困。臣嘗讀中元已來國書詔條,未嘗不以生靈爲念,棄捐細故,講信修睦,以用兵爲重。此堯、舜好生之德,禹、湯克寬不自滿假之仁也。願陛下爲民祈天請命,使黎庶知其無好兵之心,天地鬼神諒其不得已之意,庶幾天迴哀眷,易乖戾而爲和平,變荒欺而爲豐稔,天下幸甚!
十四曰崇教化以厚風俗。國家以四教爲本,曰仁以養之,義以取之,禮以安之,信以行之。而前(執)政者〔請僧格也。〕曾不務此,專以威虐肆心,督責爲令,取辦一時,流毒四海。不知陸遲偏陂,有不可救藥至今爲厲者,何以責民心之近厚,風俗之淳粹哉!惟四者本立,而天下悚然有忠厚廉恥之心,所請父子有親,君臣有義不,不曰風恬俗美,將安歸秋!」
書奏,帝嘉納,授翰林學士。〔〔考異〕秋澗集附王文定神道碑,上萬言書,爲目十六。其十五曰減行院以一調遣,其十六曰絕交貢姿示曠度。今從中州文表,略存其條陳者十四事。又神道碑元:二十八年,朝廷以耆宿來徵。明年二月,謁見世祖皇帝於柳林行宮。元史本傳遂作二十九年入見。按疏內有三十年語,且三十年世祖如上都,則上書當在三十年也,今訂正。〕
22三月,庚申,以同知樞密院事札薩克〔舊作札散,今改。〕知樞密院事。
23以平章政事范文虎董疏漕河之役。
24雨壞都城,詔發侍衛軍三萬人完之,仍命給其庸值。
25甲子,括天下馬十萬匹。
26初,托克托呼〔(舊作土土哈。)〕略地金山,獲哈都〔(舊作海都。)〕之戶三千餘。還至和林,有詔進取奇里濟蘇。〔(舊作奇里吉思。)〕是春,師次欠河,冰行數日,始至其境,盡收其五部之眾,屯兵守之。哈都聞取奇里濟蘇,引兵至欠河;復敗之,擒其將博囉察。〔(舊作孛羅察。)〕
27夏,四月,已亥,行大司農燕公楠、翰林學士承旨留夢炎言:「杭州、上海、澉浦、溫州、慶元、廣東、泉州,置市舶司凡七所。唯泉州貨物三十取一,餘皆十五抽一,請以泉州爲定制。」從之。仍併溫州舶司入慶元,杭州舶司入稅務。
28壬寅,樞密院言:「去年征爪哇軍二萬,各給鈔二錠,其後祗以五千人往,宜征元給鈔三萬錠入官。」帝曰:「非其人不行,乃朕中止之耳,令勿征。」
29癸丑,廣東廉訪司復治廣州。
30擢同知桂陽路總管府事臧夢解爲廣西廉訪副使。
故事,瘴之地,行部者多不躬至,夢解獨歷焉。遂按問賓州、藤州兩路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及姦墨官吏,置於法者無慮八十餘人,又平反兩獄,民德之。
31(甲寅),敕江南毀諸道觀聖祖天尊祠。
32是月,前右贊善大夫劉因卒。後贈翰林學士,諡文靖。
33史弼等之征爪哇也,以上年十二月合諸軍發泉州,風急濤,湧,舟掀簸,士卒皆數日不能食。過七洲洋、萬里石瑭,歷交趾、占城界,止月至東董、西董山、牛崎嶼,入混沌大洋、橄欖、假里馬答、勾闌等山,駐兵伐木,造小舟以人。弼與伊克密實、〔(舊作亦里迷失。)〕高興分軍,水陸並進。伊克密實將水軍,興將步軍,會於八節澗。
時爪哇與□國葛郎構怨,爪哇主哈只葛達那加已爲葛郎所殺,其土罕必闍耶攻葛郎不勝,聞弼等至,遣使以其國山川、戶口及葛郎國地圖迎降求救。弼與諸將進擊,伊克密實邀賊於西南路,不遇;興擊其東南路,殺數百人,餘眾奔山谷。東南路賊復至,興又敗之,葛郎主遁歸其國。興言:「爪哇雖降,俏中變,中與葛郎合,則孤軍戀絕,事不可測。」弼遂分兵三道,與興及伊克密實各將一道攻葛郎。至答哈城,葛郎兵十餘萬迎敵,自旦至午,葛郎兵敗,入城自守,葛郎主出降,并取其妻子官屬以。
土罕必闍耶乞歸易降表及所藏珍寶入朝,弼與伊克密實許之,興力言其失計,弗聽,遣萬戶二人以兵護送。土罕必闍耶果於道殺二人以叛,乘軍還,夾路攘奪。興力戰以出,弼自斷後,且戰且行,行三百里,得登舟。行六十八日夜,達泉州,士卒死者三千人,以所得金字表及金銀犀象等進。〔〔考異〕元史弼傳於弼征爪哇,正月以後不繫月日,後編遂載於正月。據經世大典,弼等以正月至□攔山,二月水陸並進,三月一日會軍八節澗,十五日伐葛郎,十九日葛郎降,四月二日遣士罕必闍耶還,十九日土罕必闍耶叛,二十四日軍還。元史爪哇傳略本於經世大典。是弼等還軍之期,確在四月也,今參酌書之。〕
34五月,癸亥,詔以浙西大水冒田爲災,令富家募佃人疏決水道。
35辛未,敕僧寺之邸店,商賈舍止,其貨物依例收稅。
36六月,乙巳,命皇孫特穆爾〔舊作鐵木兒,(一作鐵穆爾。)今改。〕撫軍北邊,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加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輔行,宗王、帥臣咸稟命焉,特賜步輦入內。伊實特穆爾請授皇孫以儲闈舊璽,從之。
37己酉,詔濬太湖。
38和,七月,己未,詔皇曾孫松山出鎮雲南,以皇孫梁王印賜之。
39詔免福建歲輸皮貨及泉州織作紵絲。
40己巳,命劉國傑從諸王伊濟勒〔(舊作亦吉里。)〕督諸軍征交趾。湖廣行章哈喇哈斯〔(舊作哈剌哈孫。)〕戒將吏無擾民,會有奪民魚菜者,杖其千戶,軍中肅然。
俄有旨,發湖、湘富民萬家,屯田廣西以圖交趾,哈喇哈斯遣使奏曰:「往年遠征無功,瘡痍未復,今又徙民瘴鄉,必將怨叛。」吏初不知其奏,抱卷請署,弗答,吏再請,則曰:「姑緩之。」未幾,使還,報罷,民皆感悅。及廣西元帥府請募南丹五千戶屯田,事上行省。哈喇哈斯曰:「此土著之民,誠爲便之,內足以實空地,外足以制交趾之寇,可不煩士卒而饋餉有餘。」即命度地立爲五屯,統以屯長,給牛種、農具。
湖南宣慰使張國紀,建言欲按唐、宋末征民間夏稅,哈喇哈斯曰:「亡國弊政,失寬大之意,聖期其可行耶!」奏止其議。
41壬申,以伊實徹爾〔(舊作月赤察兒。)〕知樞密院事。
伊實徹爾,博爾呼〔(舊作博爾忽。)〕之孫也。僧格之敗,伊實徹爾潛奏劾之,至是乃有是拜。
42丁丑,賜新開漕河名曰通惠,凡役工二百八十五萬,用楮幣百五十二萬錠,糧三萬八千七百石,木石等物稱是。置□之處,往往於地中得舊時磚木,人以此服郭守敬之精識。船既通行,公私兩便。先是通州至大都五十里,陸輓官糧,歲若干萬,民不勝其悴,至是皆得免。帝自上都還,過積水潭,見舳艫蔽水,大悅。
43巴延既降明理特穆爾〔(舊作明理鐵木兒。)〕因留拒哈都。廷臣有巴延與哈都通好,因仍保守,無尺寸之功者,詔以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代之,居巴延於大同,以俟後命。伊實特穆爾未至三馹,會哈都兵復至,巴延遣人語伊實特穆爾曰:「公姑止,待我翦此寇而來,未晚也。」
巴延與哈都兵,交且戰且卻,凡七日,諸將以爲怯,憤曰:「果懼戰,何不授軍於大夫!」巴延曰:「哈都懸軍涉吾地,邀之則遁,誘其深入,一戰可擒也。諸君必欲速戰,若失哈都,誰任其咎?」諸將曰:「請任之。」即還軍擊敗之,哈都果脫去。乃召伊實特穆爾至軍,授以印而行。
皇孫舉酒以餞曰:「公去,將何以教我?」巴延舉所酌酒曰:「可慎者,惟此與女色耳。軍中固當嚴紀律,而恩德不可偏廢。冬夏營駐,循舊爲便。」皇孫悉從之。
44八月,庚寅,奉使安南國梁曾、陳孚以安南使臣偕來。
初,曾等至安南,其國有三門,陳日燇欲迎詔自旁門入,曾大怒曰:「奉詔不由中門,是辱君命也!」貽書責之,往復者三,卒從中行。且諷之入朝,日燇不從,遣其臣陶子奇、梁文藻偕曾等來貢。
僧進所與日燇辨論書,帝大悅,解衣賜之,令坐地上。右丞阿爾〔(舊作阿里。)〕意不然,帝怒曰:「梁曾兩使外國,以口舌息干戈,爾何敢爾!」時有親王至自和林,帝命酌酒先賜曾,請親王曰:「汝所辦者汝事,梁曾所辦者吾與汝之事,汝勿以爲後也。」或讒曾受南賂,遺,帝以問曾,曾曰:「安南以黃金器幣奇物遺臣,臣不受,以屬陶子奇。」帝曰:「受之亦何不可!」
廷臣以日燇終不入朝,遂拘留子奇於江陵,命劉國傑與諸王伊勒吉岱〔舊作亦里吉□,今改。〕等整兵聚糧,復議伐之。
45九月,癸丑朔,帝至自上都。
46冬,十月,戊子,詔修汴隄。
47庚寅,慧星入紫徵〔微〕垣,抵魁,光芒尺許。帝夜召博果密〔(舊作不忽木。)〕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博果密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爲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爲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故易曰:『君子以恐懼修者。』詩曰:『敬天之怒。』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不有終。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痍,日食、地獄,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又安,此前代之龜鑑也。願陛下法之。」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復誦之。」遂詳論款陳,至四鼓乃罷。
48甲辰,赦天下。
49戊申,僧官總統以下有妻者罷之。
50庚戌,造象蹄掌甲。
51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養良家子轉相販鬻及強將平民略賣者。時北人酷受江南技藝之人,呼曰巧兒,其價甚貴。至於婦人,貴重尤甚,每一人易銀二三百兩。尤受童男、童女,處處有人市,價分數等,皆南士女也。父母貪利,貨於販夫,輾轉貿易,至有易數十主者。北人得之,慮其遁逃,或以藥啞其口,以火烙其足,驅役若禽獸然,故特禁之。
52孫民獻嘗附僧格,助約蘇穆爾〔(舊作要東木。)〕爲惡、及同知上都留守司事,又受贓,減諸從臣糧。(十一月),丁巳,詔籍其家資、妻孥。後因潭州呂澤訴其刻虐,械送民獻至湖廣,奴澤所訴窮治之。
53立海北海南道廉訪司,治雷州。
54己卯,召河南江北行省平章巴延爲中書省平章政事,位特爾格琳沁、〔(舊作帖哥剌真。)〕博果密上。
55十二月,壬辰,中書左丞馬紹以疾罷,以詹事丞張九思爲左丞。
56庚子,史弼、伊克密實、高興至自征交趾〔爪哇〕,獻其所俘獲,又以沒理國所上金字表及金銀犀象等物進。朝廷以其亡失多,且縱土罕必闍耶,弼與伊克密實各杖十七,沒家資三之一。興獨以諫縱土罕,且功多,賜金五十兩。
57初,樞密院判官鄭制宜遷湖廣行省參政,陛辭,帝曰:「汝父死王事,賞未汝及。近者約蘇穆爾伏誅,已籍沒其財產、人畜,汝擇其佳者取之。」制宜對曰:「彼以贓敗,臣復取之,寧無污乎!」帝賢其所守,賜白金五千兩。
未幾,徵拜內臺侍御史。安西舊有牧地,圉人恃勢,亂奪民田十萬餘頃,訟於有司,積年不能理。制宜奉詔往,按圖籍以正之,訟由是息。
是歲,除湖廣行樞密副使。湖南地闊遠,群寇依險出沒,昭、賀二州及廬陵境民常被害。制宜帥偏師徇二州,道經廬陵、永新,獲首賊及其黨,皆殺之。茶鄉譚計龍者,聚惡少年,匿兵器爲姦,既捕獲,其家納賂以緩獄事,制宜悉以勞軍,斬計龍於市。自是湖以南無復盜賊。
58御史中丞崔彧言:「大都民食,惟仰客□,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請勿令有拓括船爲便。」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柰曼岱,〔(舊作及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不餘事,有旨就辯中書。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已宜對者爲牘,袖之,視而後對。簡父子所告皆無驗,並繫獄,簡瘦死,仍籍其家。柰曼岱、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59平江路總管府治中王都中,福建行省參政積翁之子也。積翁遇害於海,帝念其功不置,特授都中是職。時年甫十七,僚吏頗易視之,都中遇事剖析,動中肯綮,皆愕然不敢欺。學舍久壞不治,而郡守缺,都中曰:「聖人之道,人所共由,何獨守得爲乎!」乃首募大家合錢,新其禮殿。
世祖至元三十一年〔(甲午、一二九四)〕
1春,正月,壬子朔,帝不豫,免朝賀。
2癸亥,知樞密院事巴延至自軍中。
3庚午,帝大漸;癸酉,崩於紫檀殿。在位三十五年,壽八十。
故事,上有疾,非國人勳舊不得人臥內。博果密以謹厚,日視醫藥,未嘗去左右;徹爾〔(舊作徹里。)〕亦自湖廣行省馳還京師視醫藥。及帝崩,博果密與御史大夫伊嚕納顏、〔(舊作月兒魯那顏,即玉昔帖木兒。)〕知樞密院事巴延受遺詔,留禁中。丞相鄂勒哲〔(舊作完澤。)〕至,不得入,伺伊嚕納顏、巴延出,問曰:「找年位俱在博果密上,國有大議而不與,何耶?」巴延歎息曰:「使丞相有博果密識慮,何至使吾屬如是之勞哉!」鄂勒哲不能對,入言於太妃鴻吉哩氏。〔(舊作弘吉剌氏。)〕太妃召三人問之,伊嚕納顏曰:「臣受顧命,太妃佰觀臣等爲之,臣若誤國,即甘伏誅。宗社大事,非宮中所當預知也。」遂定大策,與親王、諸大臣發告哀於皇太孫,巴延總百官以聽。
兵馬司請日出鳴晨鐘,日入鳴昏鐘,以防變故,巴延呵之曰:「汝將爲賊耶!其一如平曰。」適有盜內府銀者,宰執以其幸赦而盜,欲誅之,巴延曰:「可時無盜!今以誰命而誅之?」人皆服其有識。
4乙亥,葬帝於起輦谷。
帝度量恢郭,知人善任使,故能混不區字,擴前古所未有。惟以亟於財用,中間爲阿哈瑪特、慮世榮、僧格所蔽,卒能知其罪而正之。立綱陳紀,殷然欲被以文德,規模亦已弘遠矣。
5御史中丞崔彧得傳國璽,獻之。
時穆呼哩〔(舊作木華黎。)〕曾孫索多,〔舊作傾德,今改。〕已死而分,其妻出玉璽一鬻之,或以告彧。召御史楊桓辨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此歷代傳國璽也。」太妃出以示群臣,丞相以下次第上壽,慶曰:「神寶之出,實當宮車晏駕之後,此及天意屬於皇太孫。」乃遣右丞張九思授之。
6夏,四月,皇太孫自北邊南還,執政皆迎於上都之北。皇太孫至上都,宗室諸王畢會。定策之際,伊實特穆爾謂晉王噶瑪拉〔(舊作甘麻剌。)〕曰:「宮車晏駕,已踰三月,神器不可久虛,宗祧不可乏主,儲闈符璽久有所歸,王爲宗盟之長,奚俟而不言?」噶瑪拉遽曰:「皇帝踐阼,當北面事之。」於是宗親合辭勸進。伊實特穆爾曰:「大事已定,吾死且無憾。」甲午,皇太孫即位於大安閣。諸王有違言,巴廷握劍立殿陛,陳祖宗寶訓,宣揚顧命,述所以立皇太孫之意,辭色俱厲,諸王股粟,趨殿下拜。
乃下詔曰:「朕惟太祖聖武皇帝,受天明命,肇造區夏,聖聖相承,光熙前緒。迨我先皇帝,體元居正,然後典章文物,粲然大備。臨御三十五年,薄海內外,罔不臣屬,弘規遠略,厚澤深仁,有以衍皇元萬世無疆之祚。我昭早正儲位,,德盛功隆,天不假年,四海觖望。顧惟眇質,仰荷先皇帝殊眷,往歲之夏,親授皇太子寶,付以撫軍之任。今春宮車遠馭,奄棄臣民,乃有宗藩昆弟之賢,戚畹宮僚之舊,謂祖訓不可以違,神器不可以曠,體承先皇帝夙昔託付之意,合辭推戴,誠切意堅。朕勉徇所請,於四月十四日即皇帝位。可大赦天下。尚念先朝庶政,悉有成規,惟慎奉行,罔敢失墜。更賴宗親、勳戚,左右忠良,各盡乃誠,以輔台德。布告遠邇,咸使聞知。」(詔):「除大都、上究中都兩路差稅一年,其餘減丁地稅糧十分之三,繫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戶逃亡者,差稅皆除之。」
7追尊皇考曰文惠明孝皇帝,廟號裕宗,祔於太廟;尊太母元妃鴻吉哩氏曰皇太后。改所居舊太子府爲隆福宮。
8丙午,中書右司員外郎王約,上疏言二十二事,曰實京師,放差稅,開獵禁,蠲逋負,賑窮獨,停役,禁鷹房,振風憲,除宿蠹,慰遠方,卻貢獻詢利病,利農民,勵學校,立義倉,覈稅戶,重名爵,明賞罰,擇守令,汰官屬,定律令,革兩司;又請中書去煩文一取信於行省,一責成於六部;帝嘉納之,調兵部郎中。
9五月,壬子,始開醮祠於壽寧宮,祭太陽、太歲、火、土等星於司天臺。
10戊午,上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尊諡,廟號世祖,國語尊稱曰色辰〔舊作薛禪,今改。〕皇帝。是日,並上先皇后鴻吉哩氏尊諡中昭睿順聖皇后。
12伊實特穆爾進秩太師,賜以上方玉帶、寶服,還鎮北邊。〔(校者按:此與18「以伊囉勒爲太師」重複,因伊實特穆爾穆即伊囉即伊囉勒也。)〕
13己巳,詔各處轉運司官,欺隱姦詐爲人所訟者,聽廉訪司即時追問,其案牘仍舊例於歲終檢之。
14壬申,御史臺言內外官府增置愈多,在京食祿者萬人,在外尤眾,理宜減併,命與中書議之。
15詔議增官吏祿。
16乙亥,以札薩克知樞密院事。
17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妃爲安平公主。
18以伊囉勒爲太師,〔(校者按:伊囉勒舊作月兒魯,即玉昔帖木兒,改譯作伊實特穆爾。前於12條上已云「伊實特穆爾進秩太師」,此又元「以伊囉勒爲太師」,殊屬重複,且必有誤。」)〕巴延爲太傅,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察兒。)〕爲太保。
19禁諸司豪奪鹽船遞運官物,僧道、權勢之家私匿鹽販。
20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21辛巳,御史臺言:「名分之重,無諭宰相,惟事業顯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廉訪司官,歲以五月分按所屬,次年正月還司。職官犯贓,敕授者聽總司議宜授者上聞,其本司聲跡不佳者代之,受賂者,依舊例比諸入加重。」帝曰:「其與中書同議。」
22壬辰,以特穆爾復爲平章政事。
23諸王阿濟奇〔(舊作阿只吉。)〕部王〔玉〕速福屢叛,伏誅。
24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諡號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銀俸鈔及內郡地稅,江、淮以南夏稅之半。
25己亥,以乳保榮,封完顏巴延〔(舊作完顏伯顏。)〕爲翼〔冀〕國公,妻何氏爲冀國夫人。
26初,宋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家鉉翁來使,世祖欲官之,不受,遂安置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數爲諸生談及宋興亡之故,輒流涕太息。至年踰八十,辛丑,詔賜號處士,放還鄉里。錫予金幣,皆不受。尋卒。
27甲辰,詔翰林國史院修世祖實錄。以鄂勒哲〔(舊作完澤。)〕監修國史。
28初,世祖不豫,命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以其諸子入見,文用辭曰:「臣蒙國厚恩,死無以報,臣之子何能爲!」命至再三,終不以見,及崩,太后命文用從帝於上都。既即位,巡狩薩布喇〔(舊作三不剌。)〕之地,大用曰:「先帝新棄天下,陛下巡狩不以時還,無以慰安元元,宜趨還京師。且臣聞人君猶北辰然,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不在勤遠略也。」帝可其奏。
帝每召文用入帳中,問先朝故事,文用亦盛言先帝虛必納賢、開國經世之務,談說或至夜半。至是修先帝實錄,詔除文用知制誥、監修國史。文用於祖宗世繫、功德、近戚、將相家世、勳績,皆記憶貫穿,史館有所攷究、質問,文用應之無遺失焉。
29戊申,詔:「宗藩內外官吏人等,咸聽丞相鄂勒哲約束。」時巴延以太傅錄軍國重事,依前知樞密院事,鄂勒哲忌之。巴延語鄂勒哲曰:「幸送我兩罌美酒,與諸王飲於宮前,餘非所知也。」
30秋,七月,壬戌,詔中外崇奉孔子。
31癸亥,行樞密院頁特密實、程鵬飛各加平章政事。中書省言樞密之臣不宜重與相銜,帝命以軍職尊崇者授之。
32辛未,中書省言:「向御史臺劾右丞阿爾嘗與阿哈瑪特同惡,論罪抵死,幸得原免,不當任以執政。臣請阿爾得罪之後,能自警省,乞令執政如故。」從之。
32辛未,中書省言:「向御史臺劾右丞阿爾嘗與阿哈瑪特同惡,論罪抵死,幸得原免,不當任以執政。臣謂阿爾得罪之後,能自警省,乞令執政如故。」從之。
33癸酉,詔新除御史〔陝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爲中書平章攻事。
初,世祖崩時,專果密以中書平章得預顧命;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深忌之,帝知其故,慰勞之曰:「卿先朝腹心,惟朝夕吞沃,匡朕不逮,庶無負先皇帝付託之重。」廷議大事,多采其言。太后亦以博果密先朝舊臣,禮貌甚至。
河南〔東〕守臣獻嘉禾,博果密語之曰:「汝部內所產盡然耶?惟此數莖耶?」曰:「惟此數莖爾。」專果密曰:「若如此,既無益於民,又何足爲瑞!」遂罷遣之。
西僧爲佛事,請釋罪人祈福,謂之「禿魯麻」,豪民犯法者,皆賄賂之以求免。有殺主、殺夫者,西僧請被以帝后御服,乘黃犢出宮門釋之,云可得福。博果密曰:「。倫者,王政之本,風化之基,豈可容其亂法如是!」帝責丞相曰:「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今聞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謂專果密曰:「卿且休矣,朕今從卿言。」然自是以爲故事。
有奴告主者,主被誅,詔即以其所居官與之。博果密言:「若此,必大壞天下之風俗,使人情愈薄,無復上下之分矣。」帝悟,爲追廢前命。
丞相以下多不合,奏以爲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聞之,使謂帝曰:「博果密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託,豈可出之於外耶!」帝復留之。竟以同列多異議,稱疾不出。
34甲戌,扎嚕噶齊〔(舊作札魯忽赤。)〕言諸王之下,有罪者不聞於朝,輒自決遣,詔禁治之。
35八月,戊子,初祀社稷,歲以爲常。
36己丑,濬通惠河。
37撥軍士屯守澱山湖。
太湖爲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諸山之水瀦蓄之,分匯爲澱山沽,東流於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參政梁溫都爾〔(舊作梁暗都剌。)〕言:「此湖在宋時,委官差軍守之,湖旁餘志,杯許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洩水勢。今既無人管領,遂爲勢豪絕水築隄,繞湖爲田,湖狹不足瀦蓄,每偶霖潦,泛溢爲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興言疏叉,咽受曹總管金而止。張參議、潘應武等相繼建言,臣等議此事可行無疑。」世祖曰:「利益美事,舉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平章特爾格〔(舊作鐵哥。)〕言:「委官相視,計用夫十二萬,百日可畢。昨奏軍民共役,今民丁數多,不須調軍。」世祖曰:「有損有益,咸令均齊,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爾格言:「太湖、澱山湖,昨嘗奏過先帝,差倩民夫二十萬,疏決已畢。今諸港日受兩潮,漸致沙漲,若不依宋舊例令軍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議澱山湖圍田,賦糧二萬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調軍士四千,與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職掌收捕海賊,修治河渠圍田。」詔巴延徹爾〔舊作伯顏察兒,今改。〕暨樞密院議奏。於是樞密院言:「今與殿帥范文虎及朱清、張瑄輩及省官集議,清、瑄俱元:『宋時屯守河道,用手號軍,大處千人,小處不下三四百,隸巡檢司管領。』文虎謂『差夫四千,非動搖四十萬戶不可。若令五千軍屯守,就委萬戶一員提調,事屬可行。』請立都水巡防萬戶職名,俾隸行院。」從之。
38九月,壬子,聖誕節,帝駐蹕三部落,受諸王、百官賀。
39丁巳,太白經天。
40冬,十月,戊寅,帝至自上都。
41辛巳,江浙行省言:「陛下即位之初,詔蠲今歲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與江北異,分者佃富人之田,歲輸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輸租如故,則是恩及富至而不被於分民也。宜令佃民當輸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數。」從之。
42遼陽行省所屬九處大水,民飢,或起爲盜賊,命賑卹之。
43江西行省言銀場歲辦萬一千兩而未嘗及數,民不能堪,詔自今從實辦之,不爲額。
44朱清、張瑄從場歲運百萬石,乙未,以京畿所充足,詔止運三十萬石。
45辛丑,帝諭右丞阿爾、參知政梁德珪曰:「書職務,卿等皆懷怠心。朕在上都,令還實迪穆蘇〔(舊作也的迷沙。)〕已沒財產,任莽賚在哈,〔舊作明里不花,今改。〕皆至今未行,又不約束吏曹,使選人留滯。僧格雖姦邪,然僚屬憚其威,政事無不立決。卿等其束吏曹,有不事事者笞之,仍以朕意諭右丞相鄂勒哲。」
46時議裁久任官,樞密院奏洪君祥在樞密十六年爲最久,帝曰:「君祥始終一心,可勿遷也。」
47壬寅,緬國遣使貢馴象十。
48初,黔中諸蠻酋既內附,復叛。又,巴洞世雄犯澧州,泊崖洞田萬頃、楠木洞孟再師犯辰州,朝廷嘗討降之,升泊崖爲施溶州,以萬頃知州事,已而復叛,攻之不能下。帝即位,大赦,井赦萬頃等,亦不降。乃命湖廣行樞密副使劉國傑率兵討之。國傑馳至辰州,進攻明溪,賊魯萬丑擁眾目上流而下,千戶崔忠、百戶馬孫兒戰死。是月,進兵桑木溪,萬丑復以千人拒戰,擊卻之。明日,萬丑倍眾來攻,國傑鼓之,百戶李旺率死士陷陣,眾軍齊奮,賊敗,遂破其巢,焚之。進攻施溶,部將田榮祖請曰:「施溶,萬頃之腹心。石農次〔坎〕、三羊峰,其左右臂也。宜先斷其臂,而後腹心乃可攻。」國傑曰:「甚善!」麾諸軍攻石農次〔坎〕,賊不能支,棄寨遁,遂拔施溶,禽萬頃斬之。復窮捕甚黨,攀崖緣木而進,凡千餘里。
49十一月,丁未朔,帝朝皇太后於隆福宮,上玉冊玉寶。
50京師犯贓罪者三百人。庚戌〔戊辰〕,命事無疑者,準世祖所定十三等例決之。〔(校者按:此條應移56前。)〕
51辛亥,中書省言:「國賦歲有常數。先帝嘗曰:『凡賜與,雖有朕命,中書甚斟酌之。』由是歲務節約,常有盈餘。今諸王、藩戚,費耗繁重,存鈔止一百十六萬二千餘錠,而來會諸王尚多,恐無以給。宜俟其還部,臣等斟酌定擬以聞。」從之。
52湖廣、江西及江淮行省,以軍民不相統一,屢請行樞密院,帝以問巴延,時已屬疾,張目對曰:「內而省院各置爲宜,外而軍民分隸不便。」壬子,詔罷三處行樞密院,以其事歸行省。
53丁巳,以巴延徹爾參議中書省事。其兄巴延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避嫌。」帝曰:「兄平章於上,弟參議於下,何所嫌也!
54甲子,以湖南道宣慰使何瑋爲中書參知政事。
時省臣凡十一人。瑋言於帝曰:「古者一相,專任賢也。今宰執員,政出多門,轉相猜忌,請損之。」不從。
55罷海北海南市舶提舉司。
56癸酉,詔改明年爲元貞元年。
57十二月,太傅、知樞密院事巴延薨。
巴延深沈有謀略,善斷,將二十萬眾伐宋,如將一人,諸將仰之若神明。事畢還朝,歸裝惟衣被而已,未嘗言功。及歿,贈太師,追封淮安王,諡忠武。
58戊戌,禁侵擾農桑者。
59庚子,用帝師奏,釋京師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元紀十〔起旃蒙協洽(乙未)正月,盡強圉作噩(丁酉)六月,凡二年有奇。〕
成宗元貞元年〔(乙未、一二九五)〕
成宗欽明廣孝皇帝〔諱特穆爾,(舊作鐵穆耳,一作鐵木兒。)世祖之孫,裕宗戩,珍(舊作真金。)第三子也,母曰徽仁裕聖皇后鴻吉哩氏,至元二年九月庚子生。二十四年,諸王納顏(舊作乃顏。)反,世宗〔祖〕自將討平之。其後哈坦(舊作合丹。)復叛,命帝往征之,哈坦敗亡。三十年六月乙巳,受皇太子寶,撫軍北邊。〕
1春,正月,癸丑,以太僕卿濟爾哈朗〔(舊作只兒合朗。)〕爲御史大夫。
2壬戌,以國忌,即大聖壽萬安寺飯僧七萬。
3癸亥,詔道家復行金□科範。
4以隕霜殺禾,賑安西王山後民米。
5雲南行省左丞楊炎龍,召爲中書左丞。
6以罷行樞密院,賜行中(書)省長官虎符,領其軍。
7庚午,以江浙行省平章阿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今改。〕爲參知政事。
8壬申,立北庭都元帥府。
9罷爪〔瓜〕、汝〔沙〕等州屯田。
10甲戌,有飛書妄言朱清、張瑄有異圖,詔慰勉之。
11丞相鄂勒哲〔舊作完澤,今改。〕等言:「往年先帝嘗命開真定冶河,已發丁夫人役,值先帝升遐,以聚眾罷之。今宜遵舊制,俾卒其役。」從之。
12召大司農丞姚燧爲翰林學士,修世祖實錄。初置檢閱官,究覈故事,燧與侍讀高道凝總裁之。
13禮部郎中王約,請行贈諡之典以旌忠勳,付時政記於史館以備纂錄,立供需府以專供億,從之,授翰林直學士、同修國史。
14帝之即位也,翰林學士王惲獻守成事鑑,列敬天、法祖、愛民,卹兵等事爲目,凡十五篇,所論悉本經旨。至是命同修國史、纂修實錄,惲集世祖聖訓六卷上之。
15二月,丁丑,翰林學士承旨留夢炎告老,帝以其在先朝言無所隱,厚賜遣之。
16壬午,罷江南茶稅,以其數添入江西榷茶都轉運使歲額。
17丁亥,江〔雲〕南行省平章額森布哈〔舊作也先不花;今改。〕言:「敢麻魯有兩夷未附,金齒亦,置馹入緬。」從之。
18庚子,緬國來貢。
19丁酉,帝如上都。
20癸卯,以呂天麟爲參知政事。
21立雲州銀場都提舉司。
22中書省言:「近者阿哈瑪等、〔(舊作阿合馬。)〕僧格,〔(舊作桑哥。)〕怙勢賣官,不別能否,只憑解由,選法由是大壞。宜令廉訪司體覆以聞,省臺覈實,定其殿最,以明黜陟。其廉訪司官,亦令省臺司選爲宜。」從之。
23河東山西廉訪使程思廉言:「太原歲飼諸王駝馬一萬四千餘匹,請止飼千匹。平陽諸郡歲輸租稅於北方,民甚苦之,請改輸河東近倉。」從之。
人思廉剛正疾惡,言事剴切,喜薦達人物。或譏其好名,思廉曰:「若避好名之譏,人不敢復爲善矣。」
24三月,乙巳朔,安南世子陳日燇遣使上表慰國哀,又上書謝寬貰恩,并獻於物。
25壬子,禁來朝官所屬俸。
26戊午,罷福建銀場提舉司。
27中書言:「省臣、樞密院、御史臺例應奏舉官屬,其餘諸司不宜奏請,今皆請之,非便。」詔:「自今已後,專令中書擬奏。」
28以東作方殷,罷諸不急營造,惟帝師塔及張法師宮不罷。
29壬戌,地震。監察御史滕安上疏曰:「君失其道,責見於天,其咎在內庭竊干外政,小人顥廁君子,名實混淆,刑賞僭差,陽爲陰乘,致靜者動。宜兢兢祗畏,側身修行,反昔所爲,以盡弭之之道。」執政不以聞,安上遂歸。
30夏,四月,辛巳,妖人蒙蟲僭擬,及其黨十三人皆伏誅。
31庚寅,封乳母楊氏爲趙國安翼夫人。以後列朝封乳母,遂沿爲故事。
32庚子,立掌謁可,掌皇太后寶,以宦者爲之。
33癸卯,設各路陰陽教授,仍禁陰陽人不得遊於諸王、駙馬之門。
34閏月,丙午,爲皇太建佛寺於五臺山,以前工部尚書尼濟〔(舊作□只。)〕爲匠作院使,董其役。
35己未,罷打捕鷹房總管府及司籍、周用、薄斂等庫、徽州路銀場,各處鹽場,仍免大都今歲田租。
36庚申,河南行省虧兩淮鹽鈔(五)千錠,遣官往鞫,命隨其罪之輕重治之。陝西行省、山東都轉運司並有增羨鹽鈔,各賜衣以旌其能。
37南人洪邵學上封事,妄言五運,笞而遣之。南人又有陳利便請搜括田賦者,執政欲從之,參議中書省事王構與平章阿榮祖共言其不可,辨之甚力,得不行。
38壬戌,塔奇呼、〔(舊作塔即古。)〕阿薩爾〔(舊作阿散。)〕以不法伏誅。
39詔禁抽分市舶貨而匿其精細者。
40是月,蘭州上下三百餘里河清三日。
41帝以京師米貴,益廣世祖之制,設三十肆,發米七萬餘石糶之。其後每年增糶,多至四十萬石,行之既久,多爲豪強巧取。及令有司籍貧民戶數,驗口給之,減賑糶之直三分之一,每歲亦不下二十餘萬石。
42五月,庚辰,詔:「各省止存儒學提學司一,餘悉罷之。
43陞江南諸縣爲州,以戶爲差,戶四萬、五萬者爲下州,五萬至十萬爲中州,下州官五員,中州六員。凡爲中州二十八,下州十五。大以連州(路)戶不及額,降路爲州。
44辛巳,罷行大司農司。
45甲申,詔:「自元貞元年五月以前欠錢糧者,皆罷徵。」
46丙申,以邁迪〔舊作邁的,今改。〕爲簽書樞密院事。
邁迪,太傅巴延〔舊作伯顏,今改。〕皇太后言巴延盡心王室,欲令代其父知樞密院,帝以其年尚少,故有是命。
47六月,戊申,歷城縣大清河水溢,壞民居。
48壬子,詔遼陽省海東清〔青〕鶻,二十四馹,每馹給牛六頭,使者食米五石,鷹半五口。又狗遞十二馹,每戶給鈔十錠。
49甲寅,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等進世祖實錄。
50乙卯,敕:「凡上封事者,中書省發緘視之,然後以聞。」
51癸亥,立蒙古軍都元帥府於西川,徑隸樞密院。
52庚午,立西域親軍都指揮使。
53是月,陝西旱、饑,行省右丞許扆議發廩賑之,同列以未經奏請,不可,扆曰:「民爲邦本,今飢餒若此,必俟命下,無及矣。擅發之罪,吾當任之。」遂發粟賑貨。
54辰、澧地接谿峒,宋嘗選民立屯,免其□役,使禦之,在漕者曰隘丁,在辰者寨兵,宋亡,皆廢。湖湖廣行省平章劉國傑,既平田萬頃,乃復其制,又經畫茶陵、衡、郴、道、桂陽,凡廣東、江西盜所出入之地,南北三千里,置戍三十有八,分屯將士以守之。由是東盡交、廣,西亙黔中,地周湖廣,四境皆有屯戍,制廣周密,諸蠻不能復寇,盜賊遂息。是月入朝,賜玉帶、錦衣、弓矢。臺臣言國傑在軍中,每以家資賞將士,帝命倍償之,部曲有功者各遷官。
55秋,七月,乙亥,詔江南地稅輸鈔。
56丁丑,御史臺言:「內地盜賊竊發者眾,皆由國家赦宥所致。請命中書立爲條格,督責所屬,期至盡滅。」從之。
57工部言:「通惠河創造□壩,所費不資,全藉主守之人上修治,請設提領三員,專一巡護。」從之。
58乙卯,詔申飭中外:「有儒吏兼通者,各路舉之。廉訪司每道歲貢二人,臺省委官立法攷試,所貢不公,罪其舉者。」
59命:「職官坐贓論斷,再犯者加二等;倉庫官吏盜所守錢糧,一貫以下笞,至十貫杖之二十貫加一等,一百二十貫徒一年,每三十貫加半年,二百四十貫徒三年,滿三百貫者死。計贓以至元鈔爲則。」
60戊戌,朱永福、邊珍裕,以妖言伏誅。
61壬寅,詔易江南諸路天慶觀爲玄妙觀,毀所奉宋太祖神主。
62八月,辛酉,緬國進馴象三。
63癸亥,以遼陽水,賑之。
64己巳,以駙馬納懷〔(舊作那懷。)〕知樞密院事。
65九月,甲戌,帝至自上都。
68以托克托〔舊作脫脫,今改。〕爲上都留守。
托克托,穆呼哩〔舊作木華黎,今改。〕曾孫,薩曼,〔舊件撒蠻,今改。〕之子也,幼失怙,其母篤意教之。稍長,直宿衛,世祖復親誨導,尤以嗜酒爲戒。既冠,喜從儒者遊,聞善輒服膺。從世祖征納顏,〔(舊作乃顏。)〕擐甲率家奴數十人疾馳擊之,敵眾披靡,世祖望見之,大加嗟賞,謂近臣曰:「薩曼不幸早死,托克托幼,朕撫而教之,常恐其不立。今能如此,薩曼烈謂有子矣!」親解佩刀及所乘馬賜之,由是深加器重,得預聞機密之事。
帝即位以來,寵顧尤篤,常侍禁闈,出入唯謹,退,語家人曰:「我昔親承先帝訓飭,令毋嗜飲,,今未能絕也。豈有爲人知過而不能改者乎!自今以往,家人有以酒至吾前者,必痛懲之。」帝聞之,喜曰:「集賽〔(舊作怯薛。)〕中如托克托者無幾,今能剛制於酒,真可大用矣!」遂有是命。托克托至上都,政令嚴肅,克修其職。
66乙亥,用帝師奏,釋大辟三人,杖以下四十九人。
67己卯,罷四川金戶四千,還其原籍;初獻言者。
69丁亥,爪哇遣使獻方物。
70史弼既以罪廢,至是起同知樞密院事。伊爾嚕〔(舊作月兒魯,即玉昔帖木兒。)〕言弼等以五千人渡海二十五萬里,入近代未嘗至之國,俘其王及諭降旁近小國,宜加矜憐,遂詔還其其所籍家資,拜江西行中書省右丞。
71壬辰,沽月南司獄郭,訴浙西廉訪司僉事張孝思多取廩,孝思繫於獄。行臺令監察御史楊仁往鞫,而行省平卓特穆爾〔(舊作鐵木兒。)〕逮孝思至省訊問,又令其屬官與仁同鞫事,仁不從。行臺以聞,詔省臺遣官鞫。既引服,皆杖之。
72冬,十月,癸卯,有事於太廟。中書省言去歲世祖皇帝、裕宗祔廟,以綾代玉冊,今玉冊玉寶成,請納諸各室,帝曰:「親饗之禮,祖宗未嘗行之,其奉冊以來,朕躬祀之。」命獻官迎導入廟。
先是監察御史楊桓,疏陳時務,請親饗太廟,復四時之祭。又請正禮儀以肅宮庭,定官制以省員,禁父子骨肉奴婢相告訐者,罷行用官錢營什一之利。帝稱善,然一時不能行也。
73甲寅,中書省、御史臺言:「江浙平章莽賚布哈〔(舊作明里不花。)〕陳臺憲非便事,請自今監察御史、廉訪司有所按覈,州縣官與本路同鞫,路官與宣慰司同鞫,宣慰司官與行省同鞫。」許之。
74十一月,甲戌,太白經天。
75戊戌,詔江浙行省括隱漏官田及檢覈富強被役之戶。
76太師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因議邊事入朝,兩宮賜宴,如家人禮,賜其妻圖〔(校者按:下缺二字,舊作禿忽魯。)〕宴服及他珍寶。是月,以疾卒,後封廣平王,諡貞憲。
77十二月,丙辰,荊南僧普招寺〔昭等〕偽撰佛書,有不道語,伏誅。
78伊蘇岱爾〔(舊作也達帶兒。)〕之軍,因李氈〔□〕亂去山東,其元駐之地爲人所墾,歲久成業,爭訟不已。甲子,命別以境內荒田給之,正軍于頃,餘丁二頃,已滿數者不給。
79減海運腳價鈔一貫,計每石六貫五百文。著爲令。
80丁卯,禁諸王輒召有司官吏。
時諸王錫錫〔舊作小薛,今改。〕等部曲,率恣橫擾民,駙馬曼濟台〔舊作蠻子台,今改。〕私殺有罪,有司官吏輒被號召。至是詔:「非奉旨毋輒加罪。」
81是歲,立巴約特〔舊作伯岳吾,今改。〕氏爲皇后,駙馬托里斯〔(舊作脫里思。)〕之女也。
82集賢學士閻復,上疏言京師宜首建宣聖廟、學,定用釋奠雅樂,從之。又言曲簞守戶,昨有司併入民籍,宜復之。其後詔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戶,祀田五千畝,皆復之請也。
83行臺御史及浙西憲司劾江浙行省平章不法者十七事,詔遣侍御史尚文往詰之,左驗明著,猶力爭不服,文以上聞。平章乃言御史違制取會防鎮軍數,帝命省臺大臣集議,咸曰:「平章勳臣之後,所犯者輕事,宜宥;御史取會軍數當死。」文抗言:「平章罪狀明白,不受薄責,無人臣禮,其罪非輕;御史糾事之官,因兵卒爭愬,責其帥如舊均役,情無害法,即有罪亦輕。」廷辨數四,帝意始悟,平章、御史各杖遣之。
成宗元貞二年〔(丙申、一二九六)〕
1春,正月,丙子,蠲兩都站戶和雇、和市。
2己卯,詔江南毋捕天鵝。
3上思州叛賊黃勝許攻剽水口、思光寨,湖廣行省調兵擊之,獲其當黃法安等,賊遁入上牙六羅。
4丙戌,安西王傅特齊托特穆爾〔(舊作鐵赤脫鐵木兒。)〕等復請立王相府,帝曰:「去歲阿南遠〔(舊作阿難答。)〕已嘗面陳,朕以世祖定制諭之。今復奏請,豈欲以四川、京兆悉爲彼有也!賦稅、軍站皆朝廷所司,今姑從汝請,置王相府,惟行王傅事。」
5己丑,以御史中丞圖齊〔(舊作禿赤。)〕爲御史大夫。
6御史臺言:「漢人爲同寮者,嘗爲姦人捃摭其罪,由是不敢盡言,請於近侍中擇人用之。」帝曰:「安用此曹!其選漢人識達事體者爲之。」7乙未,詔:「諸王、駙馬,非奉旨毋罪官吏。」
8二月,己亥朔,中書省言:「陛下自御極以來,所賜諸王、公主、駙馬、勳臣,爲數不輕,向之所儲,散之殆盡。今繼請者尚多,請甄別貧匱及赴邊者賜之,其餘宜悉止。」從之。
9詔:「奉使及軍官歿而子弟未襲職者,其所佩金銀符歸於官,違者罪之。」
10丙午,禁軍將擅易侍衛軍、蒙古軍,以家奴代役者罪之,仍令其奴別入兵籍,以其主資產之半畀之。軍將敢有縱之者,罷其職。
11庚戌,詔:「軍卒擅更代及逃歸者死。」
12丙辰,詔:「江南道士貿易田者,輸田商稅。」
13庚申,自六盤山至黃河,立屯田,置軍萬人。
14丙寅,以大都留守司達嚕噶齊丹津〔舊作段貞,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時博果密〔(舊作不忽木。)〕稱疾不出,帝召至便殿,謂曰:「朕知卿疾之故,以卿不能從人,人亦不能從卿也。欲以丹津代卿,如何?」博果密曰:「丹津實勝臣。」及拜博果密平章軍國重事,辭曰:「是職也,國朝惟史天澤嘗爲之,臣不敢當。」詔去「重」字,而以丹津代爲平章政事。
15三月,壬申,罷太原、平陽路釀進葡萄酒,其葡萄園,民恃爲業者,皆還之。
16癸,酉實都〔(舊作忻都。)〕言晉王噶瑪拉,〔舊作甘麻剌,今改。〕多爾岱〔舊作朵兒帶,今改。〕言伊囉勒,〔舊作月兒魯,今改。(即玉昔帖木兒。)〕皆有異圖,詔樞密院鞫之,無驗。帝命言晉王者死,言伊囉勒者謫從軍自效。
17丙子,帝如上都。
18丁丑,以完顏邦義、尼雅斯斯拉鼎、〔(舊作納速剌丁。)〕劉季安妄言朝政,杖之,徒二年,籍其家財之半。
19夏,四月,絳州、黃巖饑,杭州火,並賑之。
20五月,戊辰朔,免兩都徭役。
21辛未,安西王遣使來告貧乏,帝語之曰:「世祖以分賚之難,嘗有聖訓,阿南達〔舊作阿南答,今改。〕亦知之矣。若言貧乏,豈獨汝耶!去歲賜鈔二十萬錠,又給以糧。今與,則諸王以爲不均;不與,則汝言人多飢死。其給糧萬石,擇貧者賑之。」
22甲戌,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數及耳。」
23庚辰,土番叛,殺掠階州軍民,遣托克托會諸王特穆爾不花〔舊作帖木兒不花,今改。〕等合兵討之。
24甲申,禁諸王、駙馬招戶。
25庚寅,罷四川馬湖進獨本蔥。
26丁酉,詔:「諸行省非奉旨毋擅調軍。」
27是月,(太原平晉、獻州交河、)莫州、醴陵皆水,(莫亭、任丘、湖南)濟州螟。
28六月,己亥,御史臺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審覈,而有司徇情,致令異辭者,宜加等論罪。」從之。
29詔:「晉王所部衣糧,糧以歲給,衣則三年賜之。」
30丙午,安南遣人招誘叛賊黃勝許,勝許遁入其國。
31甲寅,降官吏受贓條格,凡十有三等。南臺御史大夫阿喇卜丹〔舊作阿瓦老丁,今改。〕言:「立法貴輕重得宜,使民不至易犯。今所降條格,除枉法外,其不枉法者,自二十兩以下,罪與受一分者同科,似輕重少偏。」不聽。
32丙寅,詔行省、行臺:「凡朱清、張瑄有所陳列,毋輒止之。」
33是月,大都、真定等路蝗,海南民飢,發粟賑之。
34秋,七月,癸酉,詔:「雲南、福建官吏滿任,給驛以歸。」
35壬午,巴延、阿珠、〔(舊作阿朮。)〕阿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等所據江南田及權豪匿隱者,令輸租。
36增江西、湖南省參政一員,以朱清、張瑄爲之。
37以虎□三百人戍應昌。
38廣西賊陳飛等寇昭、梧、藤、容等州;湖廣左丞巴特瑪琳沁〔舊作八都馬辛,今改。〕擊平之。
39是月,賑平陽等路饑。
40八月,丁酉朔,禁舶商毋以金銀過海,諸使海外國者不得爲商。
41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鹽。
42乙巳,立捕盜賞格。諸人能告捕者,強盜一名賞鈔五十貫,竊盜半之,應補者又半之。皆徵諸犯人;無可徵者,官給之。
山東西道廉訪使陳天祥上疏曰:「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凶誘之天時,宜且勿論。他如軍旅不息,工役洊興,厚斂煩刑,皆足致盜。中間保護滋長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役強梁之徒,執兵殺人,有司盡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旦脫繫累,暮即行劫,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夫凶殘悖逆,性已預定,誠非善化所能移,惟嚴刑以制之可也。」天祥既上疏,乃嚴督有司追捕,自其所部,南至漢江二千餘里,多就擒者。
43九月,辛未,聖誕節,帝駐蹕安同泊,受諸王、百官賀。
44甲戌,徵浙東、福建、湖廣夏稅,罷民間鹽、鐵爐及淮西諸巡禁打捕人員。
45戊寅,元江賊拾資掠邊境,梁王命集賽旦〔(舊作怯薛丹。)〕討平之。
46甲申,雲南南臣額森布哈征奇藍,〔(舊作弓藍。)〕拔瓦農、開陽兩寨,其黨達喇〔(舊作答剌。)〕率諸蠻來降,奇藍悉平,以其地爲雲遠路軍民總管府。
47辛卯,諸王楚布〔(舊作出伯。)〕言汪總帥等部眾貧乏,帝以其久戍,命留五千駐冬,餘悉遣還,至明年四月赴軍。
48李呼喇齊〔舊作忽蘭吉,今改。〕入覲,授陝西行中書省右丞、議本省公事。尋卒,後諡襄敏。
49冬,十月,丁酉,有事於太廟。
50壬子,帝至自上都。
51詔:「職官坐贓論斷,再犯者加本罪三等。」
52贛州民劉六十,聚眾至萬餘,建立名號,朝廷遣將討之,觀望退縮,守令又因以擾良民,盜勢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持文書以去,眾莫測其所爲。至贛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語曰:「不知有官法如此!」進至興國,距賊營不百里,命擇將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淚亂之人,悉置於法,復誅奸民之爲囊□者。於是民爭出自效,不數日,六十就擒,餘眾悉散。軍中獲賊所爲文書,具有旁近郡縣富人姓名,霆鎮、明善請焚之,民心益安。
遣使以事平報於朝。博果密召其使謂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軍功爲問,但言鎮撫無狀,得免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書,但請黜贓吏數人而已,不言破賊事,時稱其不伐。
53十一月,己巳,烏圖達〔(舊作兀都帶。)〕等進所譯太宗、憲宗、世祖實錄。
54辛未,以洪澤、芍陂屯田軍萬人修大都城。
55遣樞密院官整飭江南諸鎮戍,凡將校勤怠者,列實以聞。
56增海運明年糧爲六十萬石。
57乙酉,樞密院言:「江南近邊州縣,宜擇險要之地合群成爲一屯,卒有警急,易於征發。」詔行省圖地形、覈軍實以聞。
58增大都巡防漢軍。
59十二月,戊戌,立徹里〔(一作車里。)〕軍民總管府。
雲南行省臣言:「大徹里地與八百媳婦犬牙相錯,今大徹里胡念已降,小徹里復占阨地利,多相殺掠。胡念遣其弟胡倫乞別置一司,擇通習蠻夷情狀者爲之帥,招其來附,以爲進取之地。」從之。
60癸卯,定諸王朝會賜與之數有差。
61丁朱,詔行省徵補逃亡軍。
62癸亥,釋在京囚百人。
63增置侍御史二員。
64是歲,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陽、淮安水,金、復州風損禾,太原、開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65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問鄂爾銀薩理,〔(舊作阿魯渾薩里。)〕即以帝爲對,且言帝仁孝恭儉宜立,於是大計乃決。帝與太后皆莫之知也,數召鄂爾銀薩理,不往。帝撫軍北邊,世祖遣鄂爾銀薩理奉皇太子寶於帝,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謂鄂爾銀薩理曰:「朕在潛邸,誰爲不願事朕者!惟卿雖召不至,今乃卿真得大臣體。」遂加守司徒、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自是召對不名,賜坐,視諸侯王等。嘗語左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於今殆無其比。」鄂爾根薩理父別名萬全,故以全爲氏云。
成宗大德元年〔(丁酉、一二九七)〕
1春,正月,丙戌,錫寶齊〔(舊作昔寶赤。)〕等爲叛寇所掠,作食於官,賜以農具牛種,俾耕種自給。
2辛卯,以張斯立爲中書參知政事。
3給晉王所部屯田農器。
4建五福太乙神壇畤。
5二月,丙申,蒙陽甸部長納款,來獻方物,且請歲貢銀千兩及置驛傳,詔即其地立通西軍民府。
6甲辰,詔:「諸軍民相訟者,軍民官同聽之。」
7丁朱,省打捕鷹房府入東京路。
8己未,改福建省爲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徙治泉州。平章高興言泉州與琉球〔(一作□求。)〕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
9封緬酋爲國王,仍戒飭雲南等處邊將,毋擅興兵甲。
10庚申,詔改元,赦天下,免上都、上都、隆興差稅三年。〔〔考異〕癸辛雜識云:二月,傳有星光荒曳尾。及三月,詔書到杭,改元大德,有元:「星荒示變,天象儆余。」是因慧〔彗〕見而改元也。然元史紀志俱不載,今闕之。〕
11召耶律有尚爲國子祭酒,以其前在國學能振儒風也。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
12以行徽政院副使王慶端爲中書右丞。
13奇徹〔舊作欽察,今改。〕親軍都指揮使托克托呼〔舊作土土哈,今改。〕自北邊入朝,拜同知樞密院事,命還北邊。行至宣府卒,贈司空,□武毅。
14三月,庚午,以陝西行省平章額森特穆爾〔舊作也先帖木兒,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中書左丞梁得珪爲中書右丞。〔〔考異〕宰相表作四月。今從本紀。〕
15以徹爾〔(舊作徹里。)〕爲江南諸道行臺御史大夫。
徹里〔爾〕之官,謂都事賈鈞曰:「國家置御史臺,所以肅清庶官,美風俗,美風俗,舉教化也。乃者御史不存大體,按巡以苛爲明,徵贓以多爲功,至有迫子證父、弟證兄、奴訐主者,傷風敗教,莫茲爲甚!爲我語諸御史,毋效尤爲也。」帝聞而善之。
16丙子,帝如上都。命典瑞少監焦養直進講資治通鑑,養直因陳規諫之言,帝厚賜之。
17丁丑,以江西行省左丞巴特瑪琳沁爲中書左丞。
18庚辰,達嚕噶齊〔(舊作札魯忽赤。)〕托爾蘇〔(舊作托而速。)〕受賂,爲其奴所告,毒殺其奴,坐棄市。
19丁亥,禁正月至七月捕獵,大都八百里內亦如之。
20庚寅,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提舉司。
21以梁曾爲杭州路總管。
曾善撫字,戶口復者五萬餘。上言請禁暮夜鞫囚,游市酷刑,詔著爲令。
22先是五臺山佛寺成,氐皇太后親往祈祝。監察御史真定李元禮上書於太后曰:「古人有言:『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繫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諫官得言之。』今朝廷不設諫官,御史職當言路,即諫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一言以裨益聖治萬分之一哉!
伏見五臺山創建寺宇,土木既興,工匠夫役,不下數萬。附近數路州縣,供億煩重,男女廢耕織,百物踊貴,民不聊生。今聞太后親臨五臺,布施金幣,臣謂其不可得者有五:時當盛夏,禾稼方茂,百姓歲計,全仰秋成,扈從經過,不無蹂躪,一也。太后春秋已高,親勞聖體,往復暑途數千里,不避風日,萬一調養八宜,悔將何及!二也。至尊舉動,,必書簡冊以貽萬句,書而不法,將焉用之!三也。財不天降,皆出於民;今日支持調度,百倍曩時,而又勞民傷財以奉土木,四也。佛以慈悲方便爲教,雖窮珍玩供養不爲喜,雖無一物爲獻亦不怒。今太后爲養生祈福,而先勞聖體,使天子曠定省之禮,五也。伏願中路回轅,端居深宮,儉以養德,靜以頤神,上以循先皇后之懿範,次以盡聖天子之孝心,下以慰元元之望,如此,則不祈福而福自至矣。」
臺臣不敢以聞。至是侍御史萬僧御史中丞崔彧不合,詣架閣庫取前章,封之人奏曰:「崔中丞私黨漢人,李御史爲大言謗佛,謂不宜建寺。」帝大怒,遣近臣齎其章,敕鄂勒哲、博果密鞫問。博果密以國語譯而讀之,鄂勒哲曰:「其意與吾正同。往吾嘗以此諫,太后曰:『吾非喜建此寺,蓋先嘗許爲之,非汝所知也。』」博果密曰:「他御史懼不敢言,惟一御史敢言,惟一御史敢言,誠可賞也!」鄂勒哲等以其章上聞,帝沈思良久曰:「御史之言是也。」乃罷萬僧,復元禮職。
23歸德、徐、邳、汴梁水,免其田租。道州旱,遼陽饑,並賑之。
24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25丙申,中書省、御史臺言:「阿喇卜丹及崔彧條陳臺憲諸事,請依舊例,御史臺不立選,其用人則於常調官選之,惟監察御史、首領官,令御史臺自選。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爲使,或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爲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又,哈喇齊、〔(舊作合剌赤。)〕阿蘇〔(舊作阿速)〕各舉監察御史非便,亦宜止於常選擇人,各省文案,行臺差人檢覈。宿衛近侍,奉特旨令臺憲握用者,必須明奏,然後任之。行臺御史秩滿而有效績者,或遷內臺,或呈中書省,遷調廉訪司亦如之,其不稱職,省臺擇人代之。未歷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職,經省臺同選者,聽御史臺自調。中書省或用臺察之人,亦宜與御史臺同議,各官府憲司官,毋得輒入體察。今擬除轉運鹽司使外,其餘官府,悉依舊例。」從之。
26董文用請致仕。
文用自世祖時,每侍宴,與蒙古大臣同列。裕宗嘗就榻上賜酒,使毋下拜跪飲。帝在東宮,正旦受賀,於眾中見文用,召使前,曰:「吾向見至尊,甚稱汝賢。」輒親取酒賜之,眷賚益厚。至是許其歸,官一子鄉郡侍養。
27五月,丙寅,河決汴梁,發民三萬人塞之。
28戊辰,追收諸位下爲商者制書驛券。
29建臨洮佛寺。
30詔:「強盜姦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爲首;從者剌配,再犯亦誅。」
31丁丑,禁民間捕鬻鷹鷂。
32各路平準行用庫,舊制選部民富有力者爲副,庚寅,命自今以常調官爲之,隸行省者從行省署用。
33上思州叛賊黃勝許,遣其子志寶來降。
34漳水溢,損民禾稼。
35六月,甲午,諸王額爾罕〔(舊作也里干。)〕遣使乘馹祀五岳、四瀆,命其馹券,仍切責之。
36以湖廣行省參政崔良知廉貧,賜鹽課鈔十錠。
37臧夢解遷江西廉訪副使。
臨江路總管李倜,素狡獪,而又付大臣勢以控持省憲,夢解按其贓罪,吏治以澄。
38中丞崔彧,君御史臺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多疾之。丙辰,監察御史鄂囉實喇,〔(舊作斡羅失剌。)〕劾奏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直;又買僧寺水碾違制。帝怒其妄言,笞而遣之。
39詔:「僧道犯奸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
40戊寅,前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卒。
文用以忠言正論已任,平居聞朝政有一未善,輒終夜不寐,倚壁歎憾不置曰:「祖宗艱難成立之天下,豈可使賊臣壞之!」故每與朝議,即奮言不顧危禍。阿哈瑪特、盧世榮、僧格之黨,百計欲殺之,不以爲意,曰:「人臣在位,豈受身苟容,而上負國家,下負生民乎!」好賢樂善出天性,待下士必盡禮,至老不倦。仕宦五十年,卒之日,唯祭器、書丹而已。贈少保、壽國公,諡忠穆。
41是月,和州歷陽縣江溢,漂沒廬舍萬(八千五百)餘家。
元紀十一〔起強圉作噩(丁酉)七月,盡上章困敦(庚子)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成宗大德元年〔(丁酉、一二九七)〕
1秋,七月,丁亥,河決杞縣蒲口,命廉訪司尚文相度形勢,爲弓人利之策。文還,言:「河自陳留抵睢,東西百有餘里,南岸高于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故隄,其水視田高三四尺或高下不等。大較南高於北約八九尺,隄安得不壞,水安得不北也!蒲口今決千有餘步,東走舊瀆,行二百里,至歸德橫隄之下,復合正流。或強遏之,上決下潰,功不可成。揆今之計,河北郡縣,宜順水性,築長隄以禦泛溢。歸德、徐、□之民,任擇所便,避其衝突。被害民戶,量給河南退灘地以爲業,異時決他所亦如之,亦一時救患之良策也。蒲口不塞便。」帝從之。會河朔郡縣及山東憲部,爭言不塞則河北桑田盡化魚之區,塞之便,帝復從之。明年,蒲口復決,障塞之役,無歲無之。是後水北入,復河故道,竟如文言。
2是月,衡州之台北市酃縣大水、山崩,溺死三百餘人。
3八月,丁未,命諸王阿濟吉,〔(舊作阿只吉。)〕自今出獵,悉自供具,毋傷民力。
4丁巳,妖星出奎。九月,辛酉朔,妖星復犯奎。集賢學士閻復,上疏言定律令,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內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徵租受杖,非所以厲廉隅。江南田公柤〔租〕重,宜減以貨貧民。」後多采用。
5甲子,八百媳婦叛,寇徹爾,〔(舊作徹里,一作車里。)〕遣額森布哈〔(舊作也先不花。)〕將兵討之。
6丙寅,,詔卹諸郡水旱疾疫之家。
7罷括兩淮民田。
8壬午,帝至自上都。
9己丑,增海漕爲六十五萬石。
10以徹爾〔(舊作徹里。)〕爲浙江行省平章政事。
江浙稅糧甲天下,平汁,嘉興、湖州三郡,當江、浙十六七,而其地極下,水鍾爲震澤。雲澤由吳淞江入海,歲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爲田,水無所泄,由是浸淫泛溢,敗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導之,發卒數萬人,徹爾董其役,凡四閱月畢工。〔〔考異〕元史董士選傳並載浙西開復湖泊事,今從徹爾傳。〕
11冬,十月,辛丑,溫州陳空崖等,以妖言伏誅。
12乙卯,爪哇遣使奉表來降。
13戊午,增吏部尚書一員,以吳元爲之。時選曹銓注,多有私其鄉人者,元珪曰:「此風不可長,蜀黨、朔黨之興,宋人之所由衰也。」自視事後,請謁悉皆謝絕。
14是月,奇徹〔(舊作欽察。)〕都指揮使綽和爾〔舊作兀兒,今改。〕攻破巴林〔舊作八鄰,今改。〕之地,還擊將達蘭台,〔舊作帖良臺,今改。〕阻達魯噶河〔舊作答魯忽河,今改。〕而軍,伐木柵岸以自庇,士皆下馬跪坐,持弓矢以待。綽和爾奮師馳擊,大破之,盡得人馬廬帳。還,次阿嚕河,〔舊作阿雷河,今改。〕與哈都授將巴拜〔舊作孛伯,今改。〕遇,綽和爾麾車渡河蹙之,巴拜敗走,僅以身免。
15十一月,壬戌,禁權豪、僧道及各位下擅據鐮炭山場。
16戊辰,增太廟牲,用馬。
17丁丑,封高麗國王王□爲逸壽王,以其世子謜爲高麗國王,從所請也。
18御史臺言:「大都路總管赫迪,〔(舊作沙的。)〕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緡,準律當杖百七不敘,以故臣予從輕論。」而帝欲止權停其職,中丞崔彧與大夫濟爾哈朗〔(舊作只兒合朗。)〕執不可。帝曰:「卿等與中書省臣戒之,若後復然,則置死地矣。」已而御史奏彧仕中丞且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辭,帝諭之曰:「卿辭退誠是,然勉爲朕少留之。」
19戊子,太白經天。
20十二月,戊戌,中書省言:「世祖撫定江南,沿江上下置戍兵三十一翼,今無一二,懼有不虞。」帝曰:「與樞密議之。」
21禁諸王、駙馬並權豪毋奪民田,其獻田者有刑。
22復立芍陂、洪澤屯田。
23閏月,壬戌,詔:「軍戶賣田者,由所隸官給文券。」
24甲子,福建平章高興,言漳州漳浦縣大梁山產水晶,請割民百戶采之,帝曰:「不勞民則可,勞民勿取。」
25奇爾濟蘇,〔(舊作闊里吉思。)〕汪古部人愛布哈〔(舊作不花。)〕之子也,性勇毅,習武事,尤篤於儒術,築萬卷堂,日與諸儒討論經、史、性理、陰陽、術數,靡不讓貫。尚公主,從世祖討叛王額爾罕〔(舊作也里干。)〕有功,帝即位,封高唐王。西北不安,請於帝,願往平之;再三請,帝乃許。及行,且誓曰:「若不平西北,吾馬首不南!」是歲,遇敵於巴牙斯〔(舊作伯牙斯。_〕之地,眾謂當俟大軍畢至,與戰未晚,奇爾濟蘇曰:「大丈夫報國而待人耶!」即整眾鼓譟以進,大敗之,擒其將卒百數以獻。詔賜世祖所服貂裘、寶鞍及繒綿、介冑、弓矢。
26時初建南郊,翰林國史院檢閱官袁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爲九,或爲二,作祭天名數議。圜丘不見於五經,郊不見於周官,作圜丘非郊議。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議。三歲一郊,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於古經,周官以禋祀爲天,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栗,用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群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而尊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禮也,卜不得常爲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不見於三禮,尊地而遵北郊,鄭玄之說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多采用之。桷,慶元人也。
27雲南民歲輸金銀,近中慶城邑戶口,則詭稱逃亡。甸寨遠者,季秋例遣官領兵往徵,人馬、芻糧,往返之費,歲以萬計。所差官必重賂省臣乃得遣,徵收金銀之數必十加二,而折閱之數又如之,其送迎、饋贐,亦如納官之數,所遣者又以銅雜銀中納官。雲南行省左丞劉正,首疏其弊,給官稱,俾土官身詣官輸納,其弊始革。
時有獻西域稱法者,左司都事張思明斥其惑眾,不用。
成宗大德二年〔(戊戌、一二九八)〕
1春,正月,壬辰,詔以水旱減郡縣田租十分之三,傷甚者盡之,老病單弱者,差稅並免三年。
2禁諸王、公主、駙馬受人呈獻公私田地及擅招戶者。
3辛丑,御史臺言:「諸轉運司案牘,例以歲終檢覆。金穀事繁,稽照難盡,其未終者,宜聽憲司於明年檢覆。」從之。
4己酉,遣所俘□求人歸,諭其國使之效順。
5以翰林王惲、閻復、王構、趙與□、王之網、楊文郁、王德淵,集賢王容、宋渤、盧摯、耶律有尚、李泰、郝采、楊麟,皆耆德舊臣,清貧守職,特賜鈔二千餘錠。
6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營田司,專主水利。
7以中書右丞張九思爲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
8丁卯,改泉州爲泉寧府。
9丙子,帝論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幣,所入幾何?諸王、駙馬賜與及一切營建,所出幾兩?其會計以聞。」鄂勒哲〔(舊作完澤。)〕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於用,又於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節用爲請。」帝嘉納焉,罷中外土木之役。
10癸未,詔:「諸王、駙馬毋擅祀岳、鎮、海、瀆。」
11乙酉,帝如上都。
12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於元籍,歲辦金專責有司。
13詔廉訪司作成人材以備選舉。
中書平章政事崔彧與御史大夫圖齊〔(舊作禿赤。)〕言:「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今歲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勵。」帝深然之,命彧與博果密、〔(舊作不忽木。)〕鄂爾根薩理〔(舊作阿魯渾薩里。)〕同翰林、集賢議降條例,故有是詔。
14減行省平章爲二員。
15丙子〔戌〕,以梁德珪爲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爲中書右丞。
16三月,戊子,詔:「僧人犯奸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至者罪之。」
17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命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事。」
18壬子〔辰〕,御史臺言:「道州路達嚕噶齊〔(舊作答魯花赤。)〕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賑飢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從之。
19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爲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爲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爲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爲貞德廣寧王,歲時與岳瀆同祀,著爲令。」
20夏,四月,江南、山東、浙江、兩淮、燕南屬縣多蝗。
21帝欲開鐵幡竿渠,召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議之,守敬奏山水頻年暴下,非大爲渠堰,廣五七十步不可,時議不盡以爲然。
守敬嘗起水渾蓮、渾天漏,大小機輪凡二十有五,皆以刻木爲衝牙,轉爲撥擊,上爲渾象,點畫周天星度,日月一環,斜絡其上,象則隨天左旋,日月二環各依行度,退而右轉。見者服其精。
22五月,壬辰,以中書友丞何榮祖爲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巴圖瑪遜〔(舊作八都馬辛。)〕爲中書右丞。
23己酉,撫州崇仁縣星隕爲石。
24六月,庚申,御史臺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改爲門攤,增課錢至五萬錠。今宣慰張國紀請復科夏稅,與門攤並徵,以圖陞進,湖、湘重罹其害。」帝命中書趣罷之。
25南臺侍御史托歡,〔(舊作脫歡。)〕以受賂不法罷。
26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禮開讀者,併所遣使拘執以聞。
27秋,七月,癸巳,汴梁等處大兩,河決,壞隄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其田租一年。遣尚書那、〔(一作納。)〕御史劉賡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28壬寅,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者,罪之。」
29詔遣中書右丞楊炎龍、簽樞密院事洪君祥召高麗國王王謜入侍。時有言謜僭設司空、司徒等官,而又擅殺其臣金呂者,故召謜入侍,因留不遣,復以其父逸壽王□爲高麗國王。
30九月,己丑,交趾、爪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31丙申,帝至自上都。
32癸卯,樞密副使塔喇呼岱〔(舊作塔剌忽帶。)〕犯贓罪,命御史臺鞫之。
33庚戌,減中外員。
34是月,平章政事崔彧卒,贈太傅,諡忠肅。
35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爲七十萬石。
36十一月,丙申,罷雲南行御史臺,置廉訪司。
37壬寅,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爲平章政事。
38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39乙丑,括諸路馬,除牝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並拘之。
40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41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達喇罕〔(舊作答剌罕。)〕陞左丞相。
42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43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
44詔:「和市價值隨給其主,違者罪之。」
45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
46是歲,北邊諸王都哇、〔(一作篤哇。)〕徹徹圖〔(舊作徹徹禿。)〕等潛師襲和爾哈圖〔(舊作火兒哈禿。)〕之地。其地亦有山甚高,敵兵據之,綽和爾選勇而善步者持挺刃四面上,奮擊,盡覆其軍。
47西北諸王將帥共議防邊,咸曰:「敵往歲不冬出,即可休兵於境。」奇爾濟蘇曰:「不然。今秋候騎來者甚少,所謂鷙鳥將擊,必匿其形,備不可緩也。」眾不以爲然,奇爾濟蘇獨嚴兵以待之,是冬,敵兵果大至,三戰三克。奇爾濟蘇乘勝逐北,深入險地,後兵不繼,馬躓,遂爲所執。敵誘使降,正言不屈;又欲以女妻之,奇爾濟蘇毅然曰:「我帝也,非帝后面命而再娶,可乎?」敵不敢逼。帝嘗遣其家臣阿錫斯〔(舊作阿昔思。)〕特使敵境,見於人眾中,奇爾濟蘇一見,輒問兩宮安否,次問嗣子何如,言未畢,左右即引去。明日,遣使者還,不復再見,竟不屈,死焉。追封趙王,□忠憲。
48皇曾孫梁王松山,出鎮雲南,廷議求舊臣可爲輔行者,,遂以陝西行臺侍御史張立道爲雲南行省參政,視事期月,卒於官。立道凡二使安南,官雲南最久,頗得土人之心,爲立廟於鄯善城西。
49簽淮西、江北道廉訪司事申屠致遠行部至和州,得疾卒。
致遠清修苦節,恥事權貴,聚書萬卷,名曰墨莊。既歿,家無餘產。
成宗大德三年〔(己亥、一二九九)〕
1春,正月,己丑,中書省臣言天變屢見,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帝曰:「此漢人曲說耳,置各路惠民局,擇良醫主之。
2庚寅,詔遣使問民疾苦,除本年內郡包銀俸鈔,免江南夏稅十分之三,增給小吏俸米。
3時遣張珪巡行川、陝,珪卹孫貧,罷員,黜貪吏,以稱職聞,還,擢江南行臺侍御史。
4命中書省:「自今后、妃、諸王所需,非奉旨弗給;各位擅置官府,紊亂選法者,戒飭之。」
5辛卯,浙西廉訪使王遇犯贓罪,託權卅規免,命御史臺鞫治之。
6壬辰,中書省言:「比年公帑所費,動輒鉅萬,歲入之數,不支半歲,自餘皆借及別支,臣恐理財失宜,鈔法亦壞。」帝嘉納之,仍令諭伊齊徹爾〔(舊作月赤察兒。)〕等:「自今一切賜與皆勿奏。」
7癸巳,以江浙行省左丞相哈喇哈斯〔(舊作哈剌哈孫。)〕爲中書左丞相。
帝問閻復曰:「中書左相難其人,卿試舉所知,誰可任者?」復以哈喇哈斯對。時視政江浙纔七日,遂被徵。哈喇哈斯既拜命,斥言利之徒,一以節用愛民爲務,有大政事,必引儒臣雜議。京師久闕孔子廟,而國學寓他署,乃奏建廟學,選名儒爲學官,采近臣子弟入學。又集群議建南郊,爲一代定制。
8乙巳,太白經天。
9二月,癸丑朔,帝如柳林。
10丁巳,鄂勒哲等請銓定省部官,以次引見,帝允之。仍諭六部官曰:「汝等事多稽誤,朕昔未知其人爲誰。今既閱視,且知姓名,其洗心滌慮,各欽乃職;復蹈前失,罪不汝貸。」
11罷四川、福建等處行中書省,陝西行御史臺,江東、荊南、淮西三道宣慰司。置四川、福建宣慰司、都元帥府及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
12廣和林、甘州城。
13詔:「縉山縣民戶爲勢家所蔽者,悉還縣定籍。」
14壬申,金齒國來貢方物。
15庚辰,帝如上都。
16三月,癸巳,命江浙釋教總統補陀僧一山齎詔使日本。詔曰:「向者世祖皇帝嘗遣補陀禪僧如智及王積翁等兩奉璽書,通好日本,咸以中途有阻而還。自朕臨御以來,綏懷諸國,薄海內外,靡有遐遣〔遺〕,日本之好,宜復通問。今如智已老,補陀僧一山,道行素高,可令往諭,附商舶以行,庶可必達,蓋欲成先帝遺意。至於惇好息民之事,王其審圖之。」
先是浙江平章伊蘇特爾〔(舊作也速答兒。)〕勸帝用兵日本,帝曰:「今非其時。」因其俗奉佛,遂遣一山齎詔往使,而日本竟不至。
17甲午,命何營祖等更定律令。帝諭榮祖曰:「律令,良法也,宜早定之。」既而書成上之,且言:「臣所釋者三百八十條,一條有該三四事者。」帝以古今異宜,不必相沿,詔元老大臣聚聽之。未及頒行而榮祖卒,追封趙國公,諡文憲。
18詔:「軍官受贓,罪重者罷職,輕者降其散官或決罰就職,停俸期年,許令自效。」
19乙巳,行御史臺劾平章嘉琿〔(舊作教化的。)〕受財三萬餘錠,嘉琿復言平章迪里布哈〔(舊作的里不花。)〕領財賦時盜鈔三十萬錠,及行臺中丞張閭受李元善鈔百錠,敕俱勿問。
20自崔彧卒後,帝命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事專果密行御史中丞事。有因父官受賄賂,御史必欲歸罪其父,博果密曰:「風俗之司,以宣政化、勵風俗爲先。若使子證父,何以興孝!」樞密臣受人玉帶,徵贓不敘,御史言法太輕,博果密曰:「禮,大臣貪黑,惟曰升簠簋不飭。若加笞辱,非刑不上大夫之意也。」
21戊申,減江南諸道行臺御史大夫一員。
22召楊桓爲國子司業,未赴,卒。
23夏,四月,辛未,禁和林戍軍竄名他籍。
24通州至兩淮漕河,置巡防捕盜司凡十九所。
25己卯,以禮部尚書伊嚕布哈〔(舊作月魯不花。)〕爲中書左丞。
26五月,壬午,罷江南諸路釋教總統所。
27庚子,復立征東行中書省。高麗國王王□既復位,而使臣自其國還者,言□不戈服其眾,乃復立征東行省,以禮建都元帥奇爾濟蘇爲平章政事,共理之。
28是月,以鄂、岳諸州旱,免其酒課、夏稅,江陵路旱、蝗,弛其湖泊之禁,並以糧賑之。
29六月,癸丑,罷大名路所獻黃河故道田輸租。
30戊午,申禁海商以人馬兵杖往諸蕃貿易者。
31鐵幡竿渠之開也,執政吝於工費,以郭守敬所言爲過,縮其廣三之一,是夏大雨,山水注下,渠不能容,漂沒人畜廬帳,幾犯行殿。帝謂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
32各,七月,庚辰,中書省言江南諸寺佃戶五十餘萬,本皆編民,自嘉木揚喇勒智〔(舊作楊璉真加。)〕冒入寺籍,宜加釐正,從之。
33八月,己酉朔,太史言是日巳時當日食二分有奇,至期不食,眾懼。保章正齊屐謙曰:「當食不食,自古有之。矧巳時近午,陽盛陰微,故當食不食。」遂考唐開元以來當食不食者凡十事以聞。
34吳元珪遷工部尚書。
時河朔連年水旱,五穀不登,元珪言:「春秋之義,以養民爲本,凡用民力者必書。蓋民力息則生養遂,生養遂則教化行而風俗美。」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爲之息。
35九月,庚寅,置河鐵冶提舉司。
36壬辰,流星色赤,尾長丈餘,其光燭地,起自河鼓,沒於牽牛之西,有聲如雷。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自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臣之不法者,併及近侍之熒惑者,不報。珪遂謝病歸。
37癸巳,罷括宋手號軍。
38己亥,帝至自上都。
39揚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40冬,十月,戊申朔,有事於太廟。
41壬子,冊皇后巴約特氏。〔(舊作伯岳吾氏。)〕
42甲寅,復立海北海南肅政廉訪司。
43山東轉運使阿爾津〔(舊作阿里沙。)〕等增課鈔四萬餘錠,各賜錦衣。
44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堰凡七十八所。
45丁酉,浚太湖及澱山湖。
46十二月,丙寅,詔:「各省戍軍輪次放還,二年供役。」
47癸酉,詔中書省:「貨財出納,自今無券記者勿與。」
48以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鄂爾根薩理爲中書平章政事。
49是歲,命兄子哈尚〔舊作闊闊出,今改。〕哈尚,帝兄達爾瑪巴拉〔舊作答剌麻八剌,今改。〕之長子,帝以寧遠王庫庫楚〔舊作闊闊出,今改。〕總兵北邊,怠於備禦,命哈尚即軍中代之。
50省民出公田租。
時公田爲民害,而荊湖尤甚,部內實無田,隨民所輸租取之,戶無大小,皆出公田租,雖水旱不免。荊湖宣慰使列智理威〔(舊作立智理威。)〕上民所不便十餘事於朝,而言公田尤切,廷議遣使理之。會有詔,凡官無公田者,始給以俸,民力少蘇焉。
51浙江鹽官州海塘崩,都省遺禮部郎中游中順洎本省官相視,因虛沙復漲,難於施力而止。
52朝議以江浙行省地大人眾,非世臣有重望者,不足以鎮之,帝乃以虎賁衛親軍都指揮使托克托〔(舊作脫脫。)〕爲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始至,嚴飭左右毋預公家事,且戒其□屬曰:「僕從有私屬者,慎勿聽。若軍民諸事有關於利害者則言之。當言而不言,爾之責也,言而不聽,我之咎也。」有人豪民白晝殺人者,托克托立命有司按法誅之。自是豪猾屏息,民賴以安。
成宗大德四年〔(庚子、一三○○)〕
1春,正月,丙申,申嚴京師惡少不法之禁,犯者黥刺,杖七十,拘役。
2癸卯,復淮東漕渠。
3二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丙辰,皇太后鴻吉哩氏〔(舊作弘吉剌氏。)〕崩。
后性孝謹,侍昭睿順聖皇后,不離左右,至溷廁所用紙,亦以面擦令柔以進,世祖每稱之爲賢德媳婦。一日,裕宗有病,世祖往視,見上設織金臥褥,慍而語之曰:「我嘗以汝爲賢,何乃至此!」后對曰:「常時不敢用,今爲太子病,恐有濕氣,故用之。」即時撤去。及尊爲太后,置徽政院,當其財賦。院官有受獻浙西田七百頃者,籍爲院田,后曰:「我寡居婦人,衣食自有餘,況江南率土皆爲國家有,曷敢私之!」即命還之,而黜院官之受獻者。后之弟欲因后求官,后拒之曰:「勿以累我也!」其後弟果被黜,人皆服其先見。
后崩之明日,祔葬諸陵,諡徽仁裕聖皇后。
5甲戌,賑湖北飢民,仍弛山澤之禁。
6乙亥,帝如上都。
7置西京太和嶺屯田。
8立烏撤、烏蒙等郡縣。
9丙子,命李庭訓練各衛軍士。
10三月,乙未,寧國、太平旱,賑之。
11夏,四月,戊午,參政張頤孫及其弟珪等伏誅於隆興寺。
頤孫初爲新淦富人胡制機養子,後制機自生子而死,頤孫利其資,與珪謀殺之,賂郡縣吏獲免。其僕胡忠訴主之冤於官,乃誅之,其資悉還胡氏。
12以中書省斷事官布埒齊〔舊作不蘭奚,今改。〕爲平章政事。
13五月,癸未,左丞相達喇罕遣使來言,橫費不節,府庫漸虛,詔:「自今諸位下事關錢穀者,毋輒以聞。」
14帝諭集賢大學士鄂爾根薩理曰:「集賢、翰林,乃養老之地,自今諸老滿秩者陞之,勿令輒去,或有去者,罪將及汝。其諭中書知之。」
15六月,丙辰,以太傅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察兒,今改。〕爲太師,鄂勒哲爲太傅,皆賜之印。
16丁巳,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事、御史中丞事博果密卒。初,病作,帝遣醫治之,不效,卒年四十六。帝聞之驚悼,士大夫皆哭失聲。
博果密素貧窮,自爨汲,妻織紝以養母。後因使還而母已卒,號痛嘔血幾不起。平居服儒素,不尚華飾,祿賜有餘,即散施親舊。明於知人,多所薦拔。丞相哈喇哈斯、達喇罕,亦其所廉也。其學先躬行而後文藝,居則簡默,及帝前論事,吐辭弘暢,以天下之重自任,知無不言。世祖嘗語之曰:「太祖有言,人主理天下,如右手持物,必資左手承之,然後能固。卿實朕之左手也。」每侍燕間,必陳設〔說〕古今治安,世祖每拊髀歎曰:「憾卿生晚,不得早聞此言,然亦吾子孫之福。」臨崩,以白璧遺之曰:「他手持此此以見朕也。」
專果密既卒,貧無以葬,帝賜鈔五百錠賻之。後贈太傅,追封魯國公,諡文貞。
17甲子,詔:「各省自今非奉命毋擅役軍」。
18緬人贈〔僧〕哥倫作亂,緬王之弟阿散哥也乃卒其黨囚王於豕牢,因弒之。王次子奔愬京師,詔遣色辰額埒〔舊作薛超兀兒,今改。〕等率行省兵二千討之。
19秋,七月,杭州路貧民乏食,以糧萬石減其直糶之。
20八月,癸卯,更定廕敘格:正一品子爲正五,從五品子爲從九,中間正從以是爲差;蒙古、色目人特優一級。
21置廣東鹽課提舉司。
22庚申,緬國阿散吉牙等昆弟赴闕,自言殺王之罪,罷征緬兵。
23閏月,庚小,帝至自上都。以中書右丞賀仁傑爲平章政事。
24賜晉王所部糧七萬石。
25九月,壬戌,廣東英德州達魯噶齊托驩徹爾〔(舊作脫歡察而。)〕召降群盜,陞英德州爲路,立三縣,以托驩徹爾兼萬戶以賑〔鎮〕之。
26甲子,建康、常州、江陵饑,賑之。
27冬,十月,癸酉,有事於太廟。
28十一月,壬寅朔,詔頒寬令。
29十二月,雲南行省左丞劉深倡議,言:「世祖以神武一海內,功蓋萬世。今上嗣大歷服,未有武功以彰休烈,西南夷有八百媳婦國未奉正朔,請往征之。」鄂勒哲勸帝用其言,哈喇哈斯曰:「山喬小夷,遼絕萬里,可諭之使來,不足以煩中國。」不聽。癸巳,發兵二萬,命劉深及哈喇岱〔(舊作合剌帶。)〕將之,征八百媳婦。帝用兵意甚堅,在廷無敢諫者,御史中丞董士選率同列言之,奏事殿中畢,同列皆起,士選乃獨言:「劉深出師,以有用之民而取無用之地,就令當取,亦必遣使諭之,諭之不從,然後聚糧選兵,視時而動,豈得信一人妄言而置百萬生靈於死地!」帝色變,士選猶辯不止,侍從皆爲之戰慄。帝曰:「事已成,卿勿復言。」士選曰:「以言受罪,臣之所當。他日以不言罪臣,臣死何益!」帝麾之出。〔〔考異〕八百媳婦之役,由於劉深之貪功起。經世大典云:大德元年,八百媳婦國與胡弄攻胡倫,又侵緬國,車里告急,命雲南省以二千或三千人往救。二年,八百媳婦國爲小車里胡弄所誘,以兵五萬與萬胡龍甸士官及大車里胡念之子漢綱爭地相殺,又令其部由混干以十萬人侵蒙樣等,雲南省乞以二萬人征之。四年,梁王上言請自討賊,朝議調湖廣、江西、河南、陝西、浙江五省軍二萬人,命前荊湖、占城行省左丞劉深率以征。是八百媳婦先有騷動,而請討之者梁王也,與元史異。據元史董士選諸傳,俱以劉深爲創謀。蓋深既迎合上意以妄冀邀功,遂舉邊界細故爲兵端,而慫恿床王使上言,其謀仍出於梁耳。今從元史。〕
30御史臺奏樞密院經歷察罕簽湖南憲司事,中書省又奏爲武昌路治中,丞相哈喇哈斯曰:「察罕廉潔,固宜居風憲。然武昌大郡,非斯人不可治。」竟除武昌。
廣西妖賊高仙道,以左道惑眾,平民詿誤者以數千計,既敗,湖廣行省命察罕與憲司雜治之,鞫得其情,議誅首惡數人,餘悉縱遣,且焚其籍。眾難之,察罕曰:「吾獨當其責,諸君無累也。」以治最聞,擢河南省郎中。察罕,西域人也。
31帝嘗弗豫,召同知宣徽院使圖沁布哈〔(舊作禿堅不花。)〕入侍疾,一食一飲,必嘗乃進。帝體既安,賜錢,不受,解衣賜之。嘗從巡幸,禁中衛士感奮,有所欲言,帝命進而問之,皆曰:「臣竹寺宿衛有年矣,日膳充給、歲賜以時者,誠荷陛下厚恩,亦由宣徽有能官;圖沁布哈其人也。」帝悅,賜珠袍,超拜宣徽有能官,辭曰:「先臣服勤於茲三世矣,位不過簽佐,臣何敢有君於先臣乎!」帝嘉其退讓,乃允其請。
32河南行省右丞馬紹卒。
33杭州路總管梁曹丁內艱。先是丁憂之制未行,曹上言請如禮,從之。
34時江淮屯戍軍二十餘萬,親王分鎮揚州,皆以兩淮民稅給之,不足則漕於湖廣、江西。是歲,會計兩淮,僅少三十萬石。河南左右司郎中潁昌謝讓,請以淮鹽三十萬引鬻之,數其價鈔,以給軍食,不勞遠運,公私便之。
35賑建康、浙東、平江饑。
元紀十二〔起重光赤奮若(辛丑)正月,盡昭陽單閼(癸卯)十二月,凡三年。成宗欽明廣孝皇帝
成宗大德五年〔(辛丑、一三○一)〕
1春,正月,庚戍,給征八百媳婦軍鈔總計九萬二千餘錠。
2壬子,奉安昭睿順聖皇后御容于護國仁王寺。
3御史臺言:「官吏犯贓及盜官錢,事覺避罪逃匿者,宜侯〔同〕獄成,雖經原免,亦加降黜,庶姦偽可革。」從之。
4先是,征東行省奇爾濟蘇,〔舊作闊里吉思,今改。〕言高麗王擅署官府及借用天子禮儀、器物,況官民稀,刑罰不一,若止依本俗從,實難撫治,帝遣刑部尚書王泰亨等往釐正之。既而高麗王□言設行省監制其國不便,帝亦以奇爾濟蘇不能和輯高麗,遂罷征東行省,徵奇爾濟蘇還。
5二月,己卯,以劉深、哈喇岱〔(舊作合剌帶。)〕並爲中書右丞,鄭佑爲參知政事,皆佩虎符。
7丁亥,立征八百媳婦萬戶府二,設萬戶四員,發四川、雲南囚徒從軍。
8乙未,詔廉訪司:「官非親喪、遷葬及以病給告者,不得離職;或以地遠職卑受任不赴者,臺憲勿復用。」
9丁酉,帝如上都。
10減內外諸司官千五百十四員。
11己亥,令:「凡軍士殺人奸盜者,令軍民官同鞫。
12三月,丁卯,熒惑犯填星;己巳,熒惑、填星相合;弁飭中外官吏。
13夏,四月,壬午,以晉王所部貧乏,賜以鈔。
14調雲南軍征八百媳婦。
15湖北廉訪司僉事郭貫言:「今四省軍馬以數萬計,征八百媳婦國,深入瘴萬里不毛之地,無益於國。」不聽。
16癸未,禁和林釀酒。
17五月,商州隕霜殺麥。
18壬戍,雲南土官宋隆濟叛。
時劉深將兵由順元入雲南,雲南右丞伊嚕納〔舊作目〔月忽難,今改。〕調民供饋。隆濟因給其眾曰:「官軍征發汝等,將盡翦髮,黥面爲兵,身死行陣,妻子爲俘。」眾惑其言,遂叛。
19丙寅,雲南行省:「自願征八百媳婦者二千人,人給貝子六十索。」
20六月,丙戍,宋隆濟率□狫、紫江諸蠻四千人攻楊黃寨,殺掠甚眾。壬辰,攻貴州,知州張懷德戰死,遂圍劉深於窮谷中,梁王遣雲南行省平章綽和爾、〔舊作幢兀兒,今改。〕參政布埒齊〔舊作不蘭奚,今改。〕將兵救之,殺賊酋撤〔撒〕月,斬首五百級,深始得出。
21秋,七月,戊戍朔,晝晦,暴風起東北,雨雹兼發,江湖泛溢;東起通、泰、崇明,西盡真州,民被災死者不可勝計。浙西廉訪司僉事趙弘偉,以潤、常民乏食,將發廩以賑,有司以未得報爲辭,弘偉曰:「民旦暮且死,擅發有罪,我先坐。」遂發廩。既而詔以米八萬七千餘石賑之。
22乙巳,大與〔寧〕路水,賑以糧。
23丁未,詔:「軍官受贓與民官同例,量罪大小殿黜。」
24癸丑,浙西積雨泛溢,大傷民田。詔役民夫二千人疏導水路。
25命雲南省分蒙古射士征八百媳婦。
26癸亥,哈坦〔(舊作合丹。)〕之孫托歡〔(舊作脫歡。)〕自北境來歸,其父母妻子皆遭殺掠,賜鈔一千四百錠。
27八月,己巳,不灤路霖雨,灤、漆、淝、汝河溢,民死者眾,免其今年田租,仍賑粟三萬石。
28上都久雨,夜,聞城西北有聲如戰鼓,拱衛直都指揮使王伯勝率衛率出視之,乃大水暴至。伯勝立具畚鍤,集土石氈罽以塞,分決濠隍以殺其勢,至旦始定,而民弗知。丞相鄂勒哲〔(舊作完澤。)〕以聞,帝嘉之。伯勝,文安人也。
29甲戍,遣色辰額埒〔(舊作薛超兀兒。)〕等將兵征金齒諸國。時征緬師還,爲金齒所遮,士多戰死。金齒地連八百媳婦,諸蠻相效,不輸稅賦,賊殺官吏,故皆征之。
30庚辰,詔遣官分道賑卹。凡獄囚禁繫累年疑不能決者,令廉訪司具其疑狀,申呈省臺詳讞,仍爲定例。各路被災重者,免其差稅一年,貧乏之家,計口賑卹,尤甚者優給之。小吏犯贓者,並罷不敘。
31皇子哈尚〔舊作海山,今改。〕之撫軍北鄙也,宿衛哈喇托克托〔舊作康里脫脫,今改。〕從,至是朝議,北師少怠,紀律不嚴,命太師、樞密宣徽使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察兒,今改。副哈尚以督之。未幾,哈都〔(舊作海都。)〕及都爾斡〔舊作篤娃,今改。〔(前作都哇。)〕入寇,大軍分爲五隊,伊徹察喇將其一。鋒既交,頗不利,伊徹察喇怒,被甲持矛,身先陷陣,一軍隨之。哈尚銳欲出戰,哈喇托克托執轡力諫,哈尚怒,揮鞭抶其,手不退,乃止。已而進擊,托克托〔(舊作脫脫。)〕手斮一士之首,連背髀〔胛〕以獻,哈尚壯之。
哈都兵越金山而南,止於鐵堅古山,因高以自保,柯徹〔(舊作欽察。)〕親軍都指揮使綽和爾〔舊作怵〔〕兀兒,今改。〕急引兵敗之,復與都爾斡相持於和勒圖〔(舊作兀兒禿。)〕之地。綽和爾以精銳馳其陣,伊徹察喇攻敵之背,五軍合擊,所殺可勝計。哈都旋死,都爾斡之兵幾盡。哈尚親視其戰,乃歎曰:「綽和爾何其壯耶不!力戰未有如此者。」論功,以綽和爾爲第一帝出御衣,遣使臨賜之。
32自是月庚辰,彗出井,歷紫微垣及天市垣,至九月癸丑乃滅,凡四十六日。
33色辰額埒等攻阿薩爾。〔(舊作阿散也乃。)〕布哈〔(舊作不花。)〕引還,言賊降在旦夕,高慶及察罕布哈、色辰額埒等。遇赦,奪官爵爲庶人。〔(校者按:據元史成宗紀僅薛超兀兒未死,高慶及察罕不花皆誅。)〕
34冬,十月,丙寅朔,以畿內歲饑,增明年海運糧爲百二十萬石。
35壬午,帝至自上都。
36丙戍,以歲饑,禁釀酒,弛山澤之禁,聽民捕獵。
37丁亥,遣使就調雲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官。
38諭百司:「凡事關中書省者,毋得輒奏。權豪勢要之家,佃戶借糧者,聽於來歲秋收還之。」
39十一月,己亥,詔:「近因禁酒,聞年老需酒之人有預市而儲之者,其無釀具者勿問。」
40羅鬼女子蛇節反,烏撤〔撒〕、烏蒙、東川、荒部諸蠻從之皆叛,陷貴州,丁未命湖廣行省平章劉國傑率師討之。時劉深兵敗,帝始悔不用哈喇哈斯〔(舊作哈剌哈孫。)〕〕及董士選之言,及遣國傑及楊賽音布哈〔舊作楊賽因不花,今改。〕等率雲南、四川、湖廣各省兵分道進討諸蠻,梁王提兵應之,軍中機務一聽國傑處分。賊兵勁銳,且多健馬,官軍戰失利。國傑令人持一盾,布釘其上,俟陣合,即棄盾偽遁,賊果逐之,馬奮不能止,遇盾皆倒,國傑鼓之,大敗。既而復合眾請戰,國傑弗應。數日,度其氣衰,一鼓破走之,追戰數十里。
41減直□米賑京師貧民,設肆三十六所,其老幼單弱不能自存者,廩給五月。
42選六御漢軍習武事,仍禁萬戶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斷罪有差。
43戊申,傜人藍賴率丹陽三十六峒來降,授賴等官。
44十二月,甲戍,給安西王所部軍士食,令各運其家,候春調遣。
45是歲,曲阜修文宣王廟成,衍聖公孔治遣子思誠入謝。敕中書賜田五千畝,供祭祀,復戶二十人,供灑掃之役。〔〔考異〕元史本紀不載今年修廟,今據大德五年重修至聖文宣王廟碑增載。錢辛楣云:元史載至元四年敕修曲阜宣聖廟,而于是年修廟事則遺之。考至元丁卯所修,僅奎文閣、杏壇、齊、廳、學舍,而禮殿未及焉,至是前殿、後寢規制始備,且有賜祭田、復灑掃戶之敕,視丁卯之役,大小攸殊矣。〕
成宗大德六年〔(壬寅、一三○二)〕
1春,正月,乙巳,中書省言:「廣東宣慰副使托歡徹爾〔(舊作脫歡察而。)〕收捕盜賊,屢有勞績,近廉訪使劾其私置兵使、擅殺土寇等事,遣官鞫問,實無私罪,宜加獎諭。」命賜衣二襲。
2晉王噶瑪別〔舊作甘麻剌,今改。薨。〕
王爲世祖嫡長孫,讓位於帝,退居藩邸,以仁慈見稱。屬官有年老請以子代者,內史爲之言,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帝聞其薨,命收王印及內史印,既而命其長子伊蘇特穆爾〔舊作也孫帖林兒,今改。〕嗣封晉王。〔〔考異〕晉王嗣封,成宗紀闕載,泰定紀亦不詳其月。諸王表作大德六年,今連書之。又顯宗傳以伊蘇特穆爾爲長子,而世系表作顯宗子,長梁王松山,次泰定帝,前後互異,今從傳。〕
3朱清、張瑄,父子致位顯要,宗戚皆累大官,田園館舍天下,巨艘大舶交諸番中,車馬填塞門巷,僕從佩金虎符爲千戶、萬戶者數十人。江南僧石祖進,摭其不法十事上聞。時中書省亦言朱清、張瑄屢致人言,宜罷其職,徙其子孫官江南者于京,帝從之,仍詔御史臺詰問。二人竟伏誅。
4丁未〔庚戍〕,帝語臺臣曰:「朕聞江南富戶侵占民田,以致貧者流離轉徙,卿等嘗問之否?」臺臣言曰:「富民多乞護持璽書,依倚以欺貧民,官府不能詰治,宜即追收爲便。」命即行之,毋越三日。
5詔:「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臺與內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聽御史臺治之。」
6乙卯,築渾河隄,長八十里。仍禁豪家毋侵舊河,令屯田軍及民耕種。
7增劉國傑等軍,仍令屯戍險要,俟秋進師。
8命薩圖爾岱、〔(舊作札忽兒帶。)〕阿爾〔(舊作阿里。)〕等整治江南影占稅民田土者。
9中書省言:「御史臺、廉訪司,體察、體覆,前後不同。初立臺時,止從體察;後立按察司,事無大小,一皆體覆;由是憲司之事,積不能行。請自今,除水旱災傷體覆,餘依舊例體察爲宜。」從之。
10詔:「軍官除邊遠出征,其餘遇祖父母、父母喪,依民官例立限奔赴。」
11禁畜養鷹、犬、馬、駝等人擾民。
12己未,以諸王珍圖〔(舊作真童。)〕誣告濟南王,謫置劉國傑軍中自效。
13宋隆濟累攻圍貴州,不解,劉深等糧盡,道梗不通,遂引兵還,隆濟復率眾遮之,委棄輜重,士卒殺傷殆盡。
南臺御史中丞陳天祥上書諫曰:「八百媳婦乃荒裔小夷,取之不足以爲利,不取不足以爲害。而劉深欺上罔下,率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中途變生,所在皆叛。既不能制亂,反爲亂眾所制,食盡計窮,倉皇退走,喪師十八九,棄地千餘里。朝廷再發四省之兵,仗劉二巴圖〔(舊作劉二拔都。)〕總管以圖收復,湖南、湖北大發運糧了夫,眾至二十餘萬。正當農時,驅此愁苦之人,往回數千里中,何事不有!比聞從征敗卒言,西南諸夷皆重山複嶺,陡澗深林,其窄隘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高,下如入井,賊若乘險邀擊,我軍雖眾,亦難施爲。或諸蠻遠遁,阻隘以老我師,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將不戰自困矣。且自征伐倭國、占城、交、緬諸夷以來,近三十年,未嘗有尺土一民之益,計其所費,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何以異之!請早正深罪,仍下明詔招諭,彼必自相歸順,不須遠勞王師,與小醜爭一旦之勝負也。爲今之計,宜駐兵近境,多市軍糧,內安外固,漸次服之,此王者之師,萬全之利也。苟謂業已如此,欲罷不能,亦當詳審成敗,算定而行。彼諸蠻皆烏合之眾,必無久能同心捍我之理。但急之則相救,緩之則相疑,以計使之互相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動之時徐命諸軍數道俱進,服從者懷之以仁,抗敵者威之以武,恩威兼濟,功乃易成。若復舍恩任威,深蹈覆轍,恐他日之患,有甚於今日者也。」不報,遂謝病去。
14二月,丙申〔戍〕,遣陝西省平章伊蘇岱爾、〔舊作也遼帶而,(前作也速帶兒。)今改。〕參政汪惟勤將川陝軍,湖廣平章劉國傑將湖廣軍,征八番、順元諸蠻,一切軍務,並聽伊蘇岱爾、劉國傑節制。
15罷征八百媳婦右丞劉深等官,收其符印。
16癸巳,帝有疾釋京師重囚三十八人,命侍御史王壽奉香江南,祀岳鎮海瀆,密察去歲風水爲災,百姓艱食,凡所經過,采聽入對。使還,具奏:「民之利害,繫于官吏善惡。宜選公廉材幹、存心愛物者專撫字,剛方正大、深識治體者居風憲。天災代有,賑濟以時,無勞聖慮。惟是蒙古〔豪右〕之家,仍據權要,當罷其職,處之京師以保全之,此長久之道也。」初,壽與臺臣奏:「宰相內統百官,外均四海,位尊任重,不可輕假非人。三代以降,國之與衰,民之休戚,未有不由相臣之賢否也。也祖初置中書省,以呼圖布哈、〔(舊作忽都不花。)〕塔齊爾、〔(舊作塔察兒。)〕安圖、〔(舊作安童。)〕巴顏延〔(舊作伯顏。)〕等爲丞相,史天澤、劉秉忠、廉希憲、許衡、姚樞等實左右之,當時稱治,比唐貞觀之盛。迨至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郝禎、耿仁、盧世榮、僧格、〔(舊作桑哥。)實都舊作忻都。)〕等,壞法黷貨,流毒億兆。近者阿固台、〔(舊作阿忽台。)〕巴顏、巴特瑪琳沁、〔舊作八都馬辛,今改。〕阿爾等專政,煽惑中禁,幾搖神器。君子小人已試之驗,較然如此。臣願推愛君思治之心,邪正互陳,成敗對舉,庶幾上悟天衷,懲其既往,知所進退,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
17三月,丁酉,以旱溢爲災,詔赦天下。平灤被災尤甚,免其差稅三年。其餘災傷之地,已經賑卹者免一年。今年內郡包銀俸鈔,江淮以南夏稅,諸路鄉人戶散辦門攤課程,並蠲免之。
18甲寅,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祇于南郊。遣中書左丞相達喇罕、〔(舊作答剌干。〕)哈喇哈斯攝事。
19烏撒、烏蒙、東川、芒部及武定、威遠、普安諸蠻因蛇節之亂,皆以供輸煩勞爲辭,乘釁起兵,攻掠州縣,焚燒堡砦,遣伊蘇岱爾等將兵會劉國傑討之。時國傑方討順元蠻,不及來會。伊蘇岱爾等率師分道並進,次第平之。
20夏,四月,乙亥,濬永清縣南河。
21庚辰,上都大水,賑其飢民。
22戊子,帝如上都。
23修盧溝上流石徑山河隄。
24釋重囚。
25五月,戊申,太廟寢殿災。
26癸丑,謫和林潰軍征雲南。
27可巳,賑福州路饑。
28六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是日,時加戍,依曆法,日食五十屯抄〔秒〕。太史院官以涉交既淺,且復近濁,欲匿不報,保章正齊履謙曰:「吾所掌者,常數也,其食與不,則係于天。」獨以狀聞。及其時,果食。太史院以失于推策,詔中書議罪。眾嘗爭沒日不能決,履謙曰:「氣本十五日,而間有十六日者,餘分之積也。故曆法以所積之日命爲日,不出本氣者爲是。」眾服其議。
29甲子,建文宣王廟于京師。
30辛未,饗于太廟。
31乙亥,安南國貢馴象。
32賑湖州等路饑。
33秋,七月,辛酉,以浙江行省參佑政事呼圖布鼎〔舊作忽都不丁,今改。〕爲中書右丞。
34賑建康饑。
35八月,甲子,詔御史臺:「凡有婚姻、土田文案,遇赦依例檢覆。」
36九月,己酉,龍興民訛言括童男女,至有殺其子者,命捕爲首者三人誅之,始息。
37冬,十月,甲子,改浙東宣慰使爲宣慰司都元帥府,徙治慶元,鎮遏水道。
38初,浙西廉訪使張珪,劾罷長吏以下三十餘人,府史、胥徒數百,徵贓巨萬計。珪得監司奸利事,將發之,事干行省。有內不自安者,至是賂南人林都鄰告珪收藏禁書及推算帝五行,江浙運使哈喇齊〔(舊作合剌赤,一作合只。)〕言珪阻撓鹽法。命省、臺官雜治之,得行省大小吏及鹽官欺罔狀,皆伏罪。召珪,拜簽樞密院事,賜濟遜〔(舊作只孫。)〕冠服侍宴:又命買宅以賜,辭不愛。
39丙子,帝至自上都。
40平章政事加大司徒張九思薨。
41十一月,甲午,劉國傑裨將宋元〔光〕率兵大敗蛇節,賜衣二襲,仍授以金符。
42辛亥,以同知樞密院哈達〔(舊作合答。)〕知樞密院事。
43詔:「江南寺觀,凡續置民田及民以施入爲名者,井輸租充役。」
44己未,詔:「諸驛使輒枉道者,罪之。」
45十二月,辛酉,御史臺言:「自大德元年以來,數有星變及風水之災,民間乏食。陛下敬天愛民之心,無所不盡,理宜轉災爲福。而今春霜殺麥,秋雨傷稼,五月太廟災,尤古今重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能奉行聖意,以致如此?若不更新,後難爲力。請令中書省與老臣識達治體者共圖之。」復請禁諸路釀酒,減免差稅,賑濟飢民,帝皆嘉納,命即議行之。
46雲南地震。
47甲子,衡州袁舜一等誘集二千餘人,侵掠郴州,湖南宣慰司發兵討之,獲舜一及其黨。命誅首謀者三人,餘配洪澤、芍陂屯田,其脅從者招諭復業。
48戊辰,雲南地復震。
49丙子,劉國傑、伊蘇呼圖魯〔(舊作也先忽都魯。)〕來獻蛇節、羅鬼等捷。
50庚辰,賑保定等路饑。
51命中書省更定略賣良人罪例。
52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姚天福卒。
天福爲京尹三年,畿甸大治。後之尹京者,以天福稱首。
53布埒達實哩〔(舊作必蘭納識理。)〕者,北庭人也,幼熟輝和爾〔(舊作畏吾兒。)〕及西天書,長能貫通三藏暨諸國語,至是奉旨從帝師受弁于廣寒殿,代帝出家。
54是歲,斷大辟三人。
成宗大德七年〔(癸卯、一三○三)〕
1春,正月,己酉,以歲不登,禁河北、甘肅、陝西等郡釀酒。益都諸處牧馬之地,爲民所墾者,畝輸租一斗太重,減爲四升。弛饑荒所在山澤、河泊之禁一年。
2壬子,罷歸德府括田。
3乙卯,詔:「凡匿名書辭語重者誅之,輕者流配,首告人賞鈔有差,皆籍沒其妻子充賞。」
4命御史臺、宗正府委官遣發朱清、張瑄妻子來京師,仍封籍家資,拘收其軍器、海舶等物。
5丁巳,令樞密院選軍士習農業者十人,教軍前屯田。
6二月,壬辰〔戍〕,詔中書省汰員。中書省自左、右丞相而下,平章政事二員,左右丞各一員,參知政事二員,定爲八府。仍諭樞密院,除出征將帥外,掌署院事者定其員數以聞。
7辛未,以平章政事、上都留守蒐巴爾斯、〔舊作木八喇沙,今改。〕陝西行省平章阿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並爲中書平章政事,江南行臺御史中丞尚文爲中書左丞,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董士珍爲中書參知政事;召陳天祥爲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
8壬申,詔:「樞密院、宗正府等,自今每事與中書共議,然後奏聞。諸司不得擅奏遷調。官員雖經特用而于例未允者,亦聽覆奏。」
9甲戍,減杭州稅課提舉司員。
10己卯,以侍御史都多達〔(舊作朵台。)〕爲中書省參知政事。
11御史臺言江浙行省平章阿爾、左丞高翥、安祐、簽省張祐等,詭名買鹽萬五千引,增價轉市於人,請遣省、臺官按問,從之。
12命盡除內郡饑荒所在差稅,仍令河南省撫卹流民,賑太原、大同、平灤路饑。
13庚辰,監察御史杜肯構等言右丞相鄂勒哲受朱清、張瑄賄賂事,不報。
14壬午,帝語中書省臣曰:「凡有以歲課增羨希求爵賞者,此非掊克于民,何從而出!自今除元額外,勿以增羨作正數。」
15罷江南財賦總管司及提舉司。
16禁諸人非奉旨毋得以寶貨進獻。17賑真定及保定路饑。
18三月,庚寅,詔遣奉使宣撫循行諸道,以郝天挺、達春〔(舊作塔出。)〕往江南、江北,石珪往燕南、山東,耶律希逸、劉賡往河東、陝西,特爾托里歡、〔(舊作鐵里脫歡。)〕戎益往兩浙、江東,趙仁榮、丘〔岳〕叔謨往河南、湖廣,茂巴爾斯、陳英往江西、福建,達實哈雅、〔(舊作塔赤海牙。)〕劉敏中往山北、遼東,並給三〔二〕品銀印,仍降詔戒飭之。
19江浙行省平章托克托發遣朱清、張瑄家屬,其家以金珠重賂之,托克托以聞,帝諭之曰:「朕以江南任卿,卿果能爾,真男子事也!其益恪勤乃事。」賜以黃金五十兩。
20都城火。
21詔以甘肅行省供軍錢糧多弊,徙廉訪司於甘州。
22壬辰,以河間禾稼不登,罷修僧寺工役。
23乙未,中書平章巴延、梁德珪、丹津、〔舊作段真,今改。〕阿爾振薩徹爾、〔(舊作阿魯澤撒里。)〕右丞巴特瑪琳沁、左丞伊圖布哈、〔(舊作月魯不花。)〕參政密勒和卓、〔(舊作迷兒火者。)〕張斯立等受朱清、張瑄賄賂,治罪有差,籍其家。
24以洪君祥爲中書右丞。〔〔考異〕元史宰相表,洪雙叔爲右丞在四月,雙叔,即君祥之小字也。今從本紀。〕監察御史言其曩居宥密,以貪賄罷黜,宜別選賢能代之,不報。
25甲辰,詔定贓罪爲十二章。京朝官月俸外,增給祿米;外任官無公田者,亦量給之。
26乙巳,以征八百媳婦喪師,誅劉深,笞哈喇岱、鄭祐,罷雲南征緬分省。時有司以遇赦,議釋劉深罪,哈喇哈斯曰:「徼名召釁,喪師辱國,非常罪比,不誅之無以謝天下。」遂誅之。〔〔考異〕劉深之誅,元史哈喇哈斯傳連繫於七年以前,今從本紀。
27戊申,岳鉉等進大元大一統志,賜賚有差。
28癸丑,樞密院及監察御史,言中丞董士選貸朱清、張瑄鈔非義,帝曰:「臺臣稱貨,不必問也。若言者不已,便當杖之。」
29甲寅,帝如上都。
30賑遼陽等路饑。
31京畿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夫力。今歲水漲,衝決壩隄六十餘處,雖已修畢,恐霖雨衝圮,走泄運水,河隄淺澀低薄去處,請加修理。」從之。至夏末始畢工,用役萬二百餘人。
32夏,四月,庚午,以中書文移太繁,其二品諸司當呈省者,命止關六部。
33中書左丞達喇罕言:「僧人修佛事畢,必釋重囚,有殺人及妻妾殺夫者,皆指名釋之。生者苟免,死者負冤,於福何有!」帝嘉納之。
34辛未,流朱清、張瑄子孫於遠方,仍給行資。
35庚辰,蛇節降,宋隆濟遁去。丁亥,誅蛇節。〔〔考異〕經世大典云:正月二十六日,劉平章追及蛇節,二月一日出降。二月三日領軍回程,奉旨斬蛇節。所載月日與元史本紀異。〕
36濟南路隕霜殺麥。
37五月,己丑朔,開大都、上都酒禁。
38丁未,和綽〔綽和〕爾入朝,帝諭之曰:「卿鎮北邊,累建大功,雖以黃金周飾卿身,猶不足以盡朕意。」賜以衣冠、金珠等甚厚,拜樞密院副使,仍給其所隸諸軍鈔。
39辛亥,奉使宣撫耶律希逸、劉賡言:「平陽僧徹哩威,〔(舊作察力威。)〕犯法非一,有司憚其豪強,不敢詰問;聞臣等至,潛逃京師。」中書省言:「宜捕送其所,令省、臺、宣政院遣官雜治。」從之。
40甲寅,濬上都灤河。
41乙卯,詔:「中外官吏無職田者,驗俸給米有差,其上都、甘肅、和林非產米地給其價。」
42禁諸王、駙馬毋輒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
43般陽路隕霜。
44閏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45壬戍,詔禁犯曲阜林廟者。
46己巳,中書右丞相、加太保〔傳〕、錄軍國重事鄂勒哲薨,諡忠獻。
元貞以來,朝廷恪守成憲,詔書屢下,散財發粟,不惜巨萬以頒賜百姓,皆鄂勒哲贊襄之功。帝倚任甚重,而能處之以安靜,不急于功利,人益稱其賢。
47復以特穆格〔(舊作鐵哥。)〕爲中書平章政事。
初,特穆格乞解機務,詔仍以平章議中書省事。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爾〔格〕諳之。」凡賜予諸王禮節,悉命掌行。至是遂復以前官授之。
48庚辰,雲南行省平章伊蘇岱爾入朝,以所獲軍中金五百爲獻,帝曰:「是金卿效死所獲者。」賜鈔千錠。
49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
50癸未,各道奉使宣撫,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賑濟者,宜免其差役,從之。
51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選發所籍朱清、張瑄貸財至京師,其海外未還商舶,至則依例籍沒。
52甘肅行省平章哈薩(舊作合散。)等侵盜官錢、鹽引,命省臺官徵之。
53兩戍,罷營田提舉司。
54以柰曼岱〔舊作乃蠻台,今改。〕爲鎮北行省右丞。
舊制,募民中糧以餉邊。是歲,中者三十萬石,用事者挾私爲市,殺其數爲十萬,民進退失措。柰曼岱請于朝,凡所輸者悉受之,以爲下年之數。民感其德。柰曼岱,穆呼哩〔(舊作木華黎。)〕五世孫也。
55六月,己丑,御史臺言:「瓜、沙二州,自昔爲邊鎮重地,今大軍屯駐甘州,使官民反居邊外非宜。請以蒙古軍萬人分鎮險隘,立屯田以供軍實。」從之。
56庚子,西京道宣慰使帕哈哩鼎,〔舊作法忽魯丁,今改。〕以瑟瑟二千五百餘斤鬻于官,爲鈔一萬一千九百餘錠。有旨,除御榻所用外,餘未用者悉還之。
57癸卯,詔:「凡官軍子弟年及二十者,與民官子孫同儤直一年,方許襲職,萬戶于樞密院,千戶於行省,百戶於本萬。」
58乙巳,罷行省簽省。
59命甘肅行省修阿合潭、曲尤濠以通漕運。
60甕山看□提領言自閏五月末晝夜雨不止,六月初旬夜半,山水暴漲,漫流隄上,衝決水口,遂命都水監修白浮、甕山河隄。白浮、甕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61台州風水大作,寧海二縣死者五百五十人。
62秋,七月,(壬戍),御史臺言:「前河間路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呼賽音,(舊作忽賽音。)轉運使木〔朮〕甲德壽,皆坐贓罷。今呼賽音以獻鷹犬,復除大寧路達嚕噶齊,朮甲德壽以迪里密實〔(舊作迭里迷失。)〕妄奏其被誣,復除福寧知州,並直改正不敘以戢奸貪。」從之。
63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爲名,賚諸王令旨,乘傳擾民。
64丙寅,以哈喇哈斯爲中書右丞相、知樞密院事。
65丁丑,中書省言:「大同稅課,比奉旨賜乳母楊氏。其家掊斂過數,擾民尤甚。」敕賜鈔五百錠,其稅課依例輸官。
66都爾斡既敗,聚其屬議曰:「昔我太祖,艱難以作帝業,奄有天下,我子孫乃弗克靖共以享其成,連年搆兵以相殘殺,是自隳祖宗之業也。今撫軍鎮邊者,皆世祖之嫡孫也,吾與誰爭哉!且前與托克托(呼)〔舊作土土哈,今改。〕戰,既弗能勝,今與其子綽和爾戰又無功,惟天惟祖宗意亦可見。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使吾士民老者得以養,少者得以長,傷殘疲憊者得以休息,則亦無負太祖之所望於我子孫者矣。」使至,伊徹察喇會諸王將帥議曰:「都爾斡乞降,爲我大利,固當待命於上。然往返再閱月,必失事機,爲國大患,無有已時。都爾斡之妻,我弟瑪古哈喇〔(舊作馬兀合剌。)〕之妹也,宜遣報使,許其臣附。」眾以爲然,乃遣使以聞。帝嘉之,詔飭軍士安置驛傳以俟。自是諸王叛者相繼來降。〔〔考異都爾斡等請兵〔和〕,元史綽和爾傳作九年,本紀作七年七月,今從本紀。〕
67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原設江南營田提舉司。
68辛卯夜,地雲,平陽、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遣使分道脤濟,爲鈔九萬六千五百餘錠;仍免太原、平陽今年差稅,山場、河泊聽民采捕。
詔問致災之由,保章正齊履謙言:「地爲陰而主靜,妻道也,臣道也,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爲之不寧。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答天變,不可徒爲祈禳也。」時帝寢疾,宰臣及中宮專政,故履謙言及之。
集賢大學士陳天祥,亦上書極陳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爲時政之弊,言尤切直,執政者惡之,抑不以聞。
初,晉寧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將近李忠家,忽分而復合,忠家獨完。忠幼孤,事母至孝,人以爲孝感所致云。
69江南行臺中丞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官之不法者,併及近侍之熒惑者。不報,珪謝病歸。
70庚子,中書省言:「帕哈哩鼎輸運和林軍糧,其負久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請遣官徵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從之。
71九月,戊午,帝至自上都。
72丙寅,以太原平地震,禁諸王所部擾民,仍減太原歲飼馬之半。
73遣刑部尚書塔齊爾、翰林直學士王約使高麗。
時高麗國王王□既復位,又罷征東行省監制,□乃復厚斂淫刑,國人群訴於朝,因得其相國吳祈專權離間王父子狀。詔遣約諭之曰:「天地間至親者父子,至重者君臣;彼小人知有利,寧肯爲汝家國地耶?」□泣謝罪,且請子謜還國,奸人黨與悉從約治。遂徵祈赴闕,鞫之,流安西。
74丙子,罷僧官有妻者。
75壬午,復以蒐巴爾斯爲平章政事。
76以國子司業暢師文爲陝西行省理問官。
先是師文簽山南道廉訪司事,松滋、枝江有水患,歲發民防水,往返數百里,苦於供給,師文以江水安流,悉罷其役。駙馬家人怙勢不法,師文治其甚惡,流之。至陝西,決滯獄,不少阿徇。頃之,以疾去官。
77各,十月,丁亥,太白經天。
78御史臺劾浙江行省平章阿爾不法,帝曰:「阿爾,朕所信任。臺臣屢以爲言,非所以勸大臣也。後有言者,朕當不恕。」
79戊子,以浙江年穀不登,減海運糧四十萬石。
80立卯,復立陝西行御史臺。
81癸巳,御史臺臣及諸道奉使,言行省官久任,與所隸編氓聯姻害政,詔互遷之。
82商議中書事張孔孫,言曲阜孔廟宜給灑掃戶,詔給大都文宣王廟灑掃戶五。
83己未,發雲南叛蠻餘黨未革心者來京師,留蛇節養子阿闕于本境以撫其民。
84庚子,改普定府爲路,隸曲靖宣慰司,以故知府容苴之妻爲總管,佩虎符。
85庚戍,翰林國史院進太祖、太宗、定宗、睿宗、憲宗五朝實錄。
86辛亥,詔:「軍戶貧乏者,存卹六年。」
87增蒙古國子生百員。
88中書省言於帝曰:「翰林學士趙與□,事世祖皇帝,迄今凡三十年,確清謹,卒於七月,家貧,無以歸葬。」帝命有司賻鈔五十貫,給舟車還葬。
89十一月,甲寅朔,命鷹師圍獵毋得擾民。
90以順元隸湖廣省。井海道運糧萬戶爲海道都轉運萬戶。
91丁巳,詔大同等路運糧五萬石入和林。
92己未,太白經天。
93甲子,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
94十二月,甲申朔,詔:「內郡比歲不登,其民已免差者,併蠲其田租。」
95乙酉,弛京師酒課。
96丙戍,太白經天。
97戊子,以平宋隆濟功,增諸將秩,賜銀鈔等物有差;其軍士各賜鈔十錠放歸,存卹一年。
98辛丑,詔:「招撫順元諸司,免其民間逋稅。」
99丁未,以轉輸軍餉勞,色思、播二州及衡、永等路稅糧有差。
100七道奉使宣撫所罷贓污官吏凡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贓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五錠,審冤獄五千一百七十六事。
101元貞初,圖呼魯〔(舊作禿忽魯。)〕遷江浙右丞,適歲旱,方至而雨,民心大悅。
未幾,平章博果密〔(舊作不忽木。)〕卒,帝思之問近侍曰:「群臣孰有似博果密者?」對曰:「圖呼魯其人也,且先帝所知。」遂驛召還,賜雕鞍、弓矢。俄遷樞密副使。是歲卒,諡文肅。
102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齊諾,〔舊作千奴,今改。〕馭吏治民大方,以暇日正街衢,表里巷,國學興工,尤盡其力。俄進同簽樞密院事,上疏言:「蒙古軍在山東、河南者,往戍甘肅,動涉萬里,裝橐、鞍馬之資,皆其自辦,每行必鬻田產,甚則賣妻子。戍者未歸,代者當發,前後相仍,因苦日甚。今邊陲無事而虛殫兵力,誠爲非計。請以近甘肅之兵戍之,而山東、河東前戍者,官爲出錢贖其田產妻子,」從之。未幾,遷參議中書省事,贊決機務,精練明敏,凡干祿之人由他途進者,一切不用,時論翕然稱焉。
103何瑋爲御史中丞,陳當世要務十條,帝嘉納之。
京師孔子廟成,瑋言唐、虞、三代,國都閭巷莫不有學,今孔廟既成,宜建國學於其側,從之。
賽音諤德齊、〔(舊作賽典赤。)〕巴都高等還自貶所,復相位,瑋言姦黨不可復用,宜選正人以居廟堂,帝深然之。監察御史郭章劾郎中哈喇哈斯受贓,具伏,而哈喇哈斯密結權要,以枉問誣章,瑋率臺臣入奏,辨論剴切,章遂得釋。
104詔內外官七十者並聽致仕,獨郭守敬以先朝舊德,朝政多諮之,累請謝事,不許。自是凡翰林、太史官不許致仕,著爲令。
105商議中書省事張孔孫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特起復。宿衛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嚕噶齊,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孔孫所言,多切時弊,顧一時不盡施行。
元紀十三〔起閼逢執徐(甲辰)正月,盡強圉協洽(丁未)十二月,凡四年。〕
成宗大德八年〔(甲辰、一三○四)〕
1春,正月,己未,以災異故,詔天下卹民隱,省刑罰。平陽、太原免差稅三年。江南佃戶租太重,以十分爲率減二分,永爲定例。仍弛山場、河泊之禁,聽民采捕。
2庚申,以雲南順元同知宣撫事宋阿重生獲其叔隆濟來獻,陞其官,賜衣一襲。
3癸亥,禁錮朱清、張瑄族屬。
4丙寅,以御史大夫〔中丞〕、太僕卿塔斯布哈〔(舊作塔思不花。)〕爲中書友丞,江南行臺中丞趙仁榮爲中書參知政事。
5陳天祥自被召還京,至是且一歲,未嘗得見帝,輸忠無地,常鬱鬱不自釋,遂移疾謝去。至通州,中書遣使追留,不還。帝聞之,賜鈔給傳,天祥辭所賜鈔而行。
6陞教坊石三品。
7辛巳,詔諸王、駙馬往遼東捕海東鶻者,毋給驛。
8自滎澤至睢州,築河防十有八所,給其夫鈔人十貫。
9是月,平陽地震不止,已修民屋復壞。皇后召平章政事阿錫葉〔舊作愛薛,今改。〕問曰:「災異如此,殆下民所致耶?」阿錫葉曰:「天地示警,民何與焉!」
10御史中丞何瑋疏言地震咎在大臣,於是右丞洪君祥等俱罷。〔〔考異〕何瑋疏論地地震,元史本紀及何瑋傳俱不載,惟何瑋神道碑載之,錢辛楣以爲在大德八年。考洪君祥傳,三年奉使江浙,使還,退居昌平之皇華山,絕口不論時事者五年。大德九年爲大司農。傳于君祥歷官,言之不詳,本紀亦多脫落。以宰相表證之,錢說是也,今從之。〕
11命大都留守鄭制宜赴平陽存卹。制宜懼緩不及事,晝夜兼行,至則親入里巷,撫瘡痍,給粟帛,存者賴之。
12二月,丙戍,增置國子生二百員,許並居風憲。
13甲午,詔父子兄弟有才者,許並居風憲。
14徙江東建康道廉訪司治于寧國,其建康路簿書,命監察御史鉤攷。
15甲辰,翰林學士承旨薩里曼〔(舊作撒里蠻。)〕進金書世祖實錄節文、漢字實錄。
16減宿衛繁者。
17丙午,帝如上都。
18敕:「軍人姦盜詐偽,悉歸有司。」
19平章政事、商議樞密院事李庭薨,追封益國公,諡武毅。
20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劉國傑久行邊,患瘴,自入覲還鎮,疾篤。僚屬問之,國傑曰:「交賊不臣,若病幸小愈,得滅此賊,死無憾矣。」問以家事,不言。卒年七十二。
國傑善推誠,得士心,故所至立功。性雄猛,視死如歸,嘗語人曰:「吾爲國宣力,雖身棄草野不恨,何必馬革裹屍還葬哉!」訃聞,贈齊國公,諡武宣。
21三月,丁巳,詔:「軍民官已除,以地遠官卑不赴者,奪其官不敘。軍官擅離所部者,悉遣還翼,違者論如律。軍人不告(所)部私歸者,杖而還之。」
22乙丑,彗星滅。自去歲十二月(庚戍)始見,約盈尺,在室十一度,入紫微垣,至是滅,凡七十四日。
23戊辰,中書左丞尚文以疾辭,不允。
24詔:「諸王、駙馬所分郡邑,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遷代;其漢人、女直、契丹名爲蒙古者,皆罷之。」
25敕:「軍民逃奴,有獲者即付其主;主在他所者,赴所在官司給之,仍追逃奴鈔充獲者賞。逃及誘匿者,論罪有差。」
26詔:「諸路牧羊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數者勿取。」
27中書省言:「自內降旨除官者,果爲近侍宿衛,踐履年深,依已除敘;嘗宿衛未官者,視散官敘。始歷一攷,準爲初階。無資濫進,降官二級。官高者,量降各位下。再任者,從所隸用;三任之上,聽入常調。蒙古人火在此限。」從之。
28庚辰,(命凡爲衙兵者,皆半隸屯田。仍)諭(各衛屯官及)屯田(者以勤惰爲賞罰。
29灤城、濟陽等縣隕霜殺桑。
30夏,四月,丙戍,置千戶所戍定海,以防歲至倭船。
31命僧、道爲商者輸稅。
32甲午,詔:「諸王、駙馬進捕鷹鷂,皆有定戶,自今非鷹師而乘傳冒進者,罪之。」
33丁未,以國子生分教於上都。
34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耶律有尚,以葬父還卿,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累辭,不允,復起爲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教法一遵許衡之舊,而勤謹有君。諸生知趨正學,尊經術,尚躬行;宗仰有尚,猶舊時之宗仰許衡也。
35五月,己未〔壬子〕〔(校者按:元史本紀及天文志皆誤作五月癸未朔,今從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作壬子。)〕朔,日有食之。
36壬申,中書省言:「吳江、松江,實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餘里,況海運亦由是而出,宜于租戶役萬五千人濬治,歲免租人十五石,仍設行都水司〔監〕以董其程。」從之。
37罷福建都轉運鹽使司,以其歲課井隸宣慰司。
38庚辰,以去歲平陽、太原地雲,宮觀摧圮者千四百餘區,道士死傷者千餘人,命賑卹之。
39是月,(蔚州之靈仙,太原之陽曲,隆興之天城、懷安,大同之白登)大風,雨雹;開封之祥符、太康、陽武,衛輝之獲嘉,河溢。
40涇水暴漲,毀堰塞渠,陝西行省命屯田府總管瓜勒佳巴延特穆爾〔(舊作夾谷伯頻帖木兒。)〕及涇陽尹王琚疏導之。
41六月,丁酉,汝寧妖人李曹驢等妄言〔得〕天書惑眾,事覺,伏誅。
42是月,翰林學士致仕王惲卒。
惲有材幹,操履端方,好學,善屬文,居官數進讜言。贈翰林學士承旨,追封太原郡公,諡文定。
43秋,七月,辛酉,罷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
44癸酉,以順德、恩州去歲霖雨,其民租。
45八月,太原之交城、陽曲、管州、嵐州、大同之懷仁雨雹,隕霜殺禾。杭州火,發粟賑之。以大名、高唐寺歲霖雨,免其田稅。
46九月,癸丑,帝至自上都。
47庚申,巴延、〔(舊作伯顏。)〕梁德珪並復爲中書平章政事。巴特瑪琳沁〔(舊作八都馬辛。)〕復爲中書右丞,密勒和卓〔(舊作迷而火者。)〕復爲中書參知政事、以江浙行省平章阿爾〔(舊作阿里。)〕爲中書平章政事。庚午,御史杜肯構等言:「巴延等樹黨受賕,謫戍遠方,道路相慶。方經數月,遽聞召復相位,又與原鞫之人列坐朝堂。天下之人,目巴延、梁德珪、巴特瑪琳沁爲三凶,三凶不誅,無以謝天下。又況密勒和卓、阿爾等,與之同惡相濟,濁亂朝綱,是以比年災異屢見。雖朝廷存卹之詔屢頒,而禍亂之源未塞,上失其政,民受其殃。請將群凶或斥或誅,明正其罪。」御史中丞何瑋亦以爲言。前後章數十上,皆不報。
48梁德珪自湖廣復入見,帝問:「卿安在?」德珪涕泣不能語。賜酒饌,使往拜其母。因以氣疾乞骸骨,旋卒。〔〔考異〕梁德珪屢致人言,散見於紀、傳。而元史本傳云:大德中,成宗即位,一運祖武,廟堂以安靜爲治,求進者不得逞其志,朋聚興怨,挾事中德珪。會帝有疾,言者氣盛致詰,德珪以位居執政,不受凌轢,慷慨引咎。是以言者爲非,德珪爲賢矣。元史不成于一手,故前後多矛盾,今略之。〕
49癸酉,潮州颶風起,海溢,漂民廬舍,溺死者眾,給被災戶糧兩月。
50冬,十月,辛卯,有事於太廟。
51辛巳,以宣徽使、大都護長壽爲中書右丞,陝西行省右丞托歡〔(舊作脫歡。)〕爲中書參知政事。
52丁亥,安南遣仗入貢。
53詔諸王、駙馬毋乘驛以獵。
54庚寅封皇姪哈尚〔(舊作海山。)〕爲懷寧王,賜金印,仍割瑞州戶六萬五千隸之。
55十一月,壬子,詔:「內郡、江南人凡爲盜黥三次者,謫戍遼陽。諸色人及高麗二次,免黥,謫戍湖廣。盜禁□馬者,初犯謫戍,再犯者死。」56詔問弭災之道。商議中書省事張孔孫條對八事,其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任月手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敵鬻寶貨,不可不爲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儉約;官吏繁,不可不爲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祭饗。」帝嘉納之,賜以鈔。
57丁卯,復免僧人租。
58壬申,詔:「凡僧姦盜殺人者,聽有司專決。」
59十二月,庚子,復立益都淘金總管府。
60始定國子生,蒙古、色目、漢人三歲各貢一人。
61召程文海爲翰林學士、商議中書省事。
62雲南行省平章政事伊蘇岱爾〔舊作也速答〔帶〕兒,今改。〕上言:「所領雲南,地居□外,歷世所不能臣。世祖皇帝天戈一麾,無思不服,今其民衣被皇庥,同于方夏。點蒼山舊嘗駐蹕,請紀聖功,刻石其上,使臣民瞻仰。帝命程文海撰文,勒碑雲南。〔〔考異〕元史程鉅夫傳作十年事,今從元文類所載碑文作八年。
63中書右司郎中伊赫雅爾鼎〔(舊作奕抵雅爾丁。)〕嘗與同列共議獄,有異其說者,伊赫特雅爾鼎曰:「公等讀律,苟不變通以適事宜,譬之醫者,雖熟於方論,而不能切脈用藥,於疾痛奚益哉!」是歲肆赦,廷議官吏因事受賕者不預。伊赫等雅爾鼎曰:「不可。恩如雨露,萬物均被,贓吏固可疾,比之盜賊則有間矣。宥盜而不宥,何耶?」刑部嘗有獄事上讞,既論決,己而丞相知其失,以譴右司主者。伊赫特雅爾鼎初未嘗署其案,因取成案閱之竊署其名於下。或謂之曰:「茲獄之失,公實不輿,丞相方譴怒,而公反追署其案,何也?」伊赫特雅爾鼎曰:「吾偶不署此案耳,豈有與諸君同事而獨幸免哉!」丞相聞而賢之,同列因以獲免。伊赫特雅爾鼎,回回人也。
成宗大德九年〔(乙巳、一三○五)〕
1春,正月,戊午,以帝師(輦真監藏)卒,賜金銀幣帛,仍建塔寺。
2以暢師文爲陝西漢中道廉訪副使,仍以疾不赴。
3二月,癸未,中書省言:「近侍自內傳旨,凡除授賞罰,皆無文記,懼有差違,請自今傳旨者悉以文記付中書。」從之。
4甲午,免天下道士賦稅。
5乙,未建大天壽萬寧寺。中塑祕密佛像,其形醜怪,皇后幸寺見之,惡焉,以帕障其面而過,尋敕毀之。
6庚子,命中書議行郊祀禮。
7辛丑,赦天下,令御史臺、翰林、集賢院、六部於五品以上各舉廉能識治體者三人,行省、行臺、宣慰司、廉訪司各舉五人。
8三月,丁未朔,帝如上都。
9先是省、院、臺臣請上尊號,帝不允。及帝在上都,皇后自請之,帝曰:「我病日久,國家大事,多廢不舉,寧尚理此等事耶!」事遂寢。
10戊午,以樞密副使高興爲平章政事,仍樞密副使。
11上都留守賀仁傑請老。仁傑居官五十餘夫,爲留守者居半,車駕春秋行幸,出入供億,未嘗致上怒。甚妻劉歿,世祖欲爲娶貴族,固辭;乃娶民間女,已而喪明,夫妻相敬有加。帝雅重之,晉平章政事,商議陝西行省事,賜金幣歸第。以其子勝代爲上都留守。
12夏,四月,乙酉,大同路地震,有聲如雷,壞官民廬舍五千餘間,壓死二千餘人。懷仁縣地裂二所,湧水盡黑,漂出松柏朽木。遣使以鈔四千錠、米二萬五千餘石賑之,是年租賦、稅課、徭役,二切除免。
13先是中書省臣言:「前代郊祀,皆以祖宗配饗。今始行郊禮,請專祀天地爲宜。」從之。壬辰,始定郊祀禮。
元初,用國俗,拜天於日月山。郊祀之事,自平宋後猶未舉行。至是哈喇哈斯〔(舊作哈剌哈孫。)〕等言:「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親祀者三:曰天,曰祖稷;而祭天尤國之大事也。陛下雖未及親祀,宜如宗廟、社稷,歲時遣官攝行之。」制下翰林、集賢、太常及中書議之。以爲:「周禮冬至圜丘禮天,夏至方澤禮地。西漢元始間,始合祭地。歷東漢至宋,千有餘年,分祭合祭,訖無定議。然時既不同,禮樂亦異,王莽之制制,何可法也!今當循三代之典,祀天南郊,而方澤之禮,續議以聞。又按周作壇壝三某近代壇四成,以廣天文從祀之位。今宜去其一成,以合陽奇之數;每成高八尺一守,以合數之九九;壇設丙巳之地,以就陽位。又,古者器用陶匏,席用鞂,以祀天,漢唐而後,禮樂玉帛,日益繁紜,宋、金多循唐禮,今宜取唐制損益而行之。」既而太常復議尊祖配天之儀,省臣曰:「自古漢人有下下,率尊祖以配天。宗廟已有時饗,郊止祭天爲宜。」中丞何瑋曰:「嚴父配天,不易之制也。」不從。
14五月,戊申,詔求山林間有德行文學識治道者。徵原任陝西儒學提舉蕭□赴闕,且曰:「或不樂於仕,可試一來興朕語,當即遣歸。」令有司給以安車。
□初爲府史,與上官語不合,即引退,讀書南山者三十年。於是博極群書,及門受業者甚眾。卿人有暮行遇盜者,詭曰:「我蕭先生也。」盜驚愕,釋去。世祖時,辟爲陝西儒學提舉,不赴。後累授集賢直學士、國子司業,改集賢侍讀學士,皆不赴。省憲大臣即甚家具宴爲賀,使一從史先詣□舍。□方汲水灌園,從史至,不知其爲□也,使飲其馬,即應之不拒。及冠帶迎賓,從史見之有懼色,□殊不爲意。
15戊午,改各道肅政廉訪司爲詳刑觀察使,聽省、臺辟人用之。
16癸亥,以地震,改平陽爲晉寧,太原爲冀寧。
17復立洪澤、芍陂屯田,令河南行省平章阿薩爾〔(舊作阿散。)〕領其事。
18召陳天祥爲中書右丞,議樞密院事,提調諸衛屯田,以年老固辭。
19六月,庚子,立子德壽爲皇太子,詔告天下。賜高年帛。流竄遠方之人,量移內地。
20甲午,潼川霖雨,江溢,漂沒居民,溺死者眾。敕有司給糧一月,免甚田租。
21秋,七月,辛亥,築郊壇于麗,正、文明門之南丙位;設郊祀署,令、丞各一員,太祝三員,奉禮郎二員,協律郎一員,法物庫官二員。
22甲寅,太白經天。
23壬戍,以金銀鈔厚賜興聖太后及宿衛臣,出居懷州,復置懷寧王府官。
24八月,丁丑,復給曲阜林廟灑掃戶,以尚珍署田五十頃供歲祀。
25丙戍,海商以珍寶來獻,議以鈔六萬錠酬其直。或謂左丞尚文曰:「此所雅庫特〔舊作押忽大,今改。〕珠也,六十萬酬之不爲過。」文問:「何所用之?」答曰:「含之可不渴,熨面可使目有光。」文曰:「一人含之,千人不渴,則誠寶也。若一珠止濟一人,則用已微矣。吾之所謂寶者,米粟是也,一日不食則飢,三日則疾,七日則死,有則百姓安,無則天下亂以功用較之,豈不俞于珠哉!」
26癸巳,復立制用院。
27是月,歸德、陳州河溢。
28九月,庚申,帝至自上都。
29冬,十月,丙戍,太白經天。
30乙未,帝諭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臣曰:「省中政事,聽右丞相哈喇哈斯總裁,自今用人,非與議者悉罷之。」
31戊戍,詔:「芍陂、洪澤等屯田爲豪右占據者,悉令輸租。」
32辛丑,復以詳刑觀察司爲肅政廉訪司。
33括兩淮地爲豪民所占者輸租賦。
34北方奇嚕倫部〔(舊作乞祿倫部。)〕大雪。同知宣徽院事圖沁布哈〔(舊作禿堅不花。)〕請買駝馬,補其死缺。出衣幣於內府,身往給之,全活數萬人。甚還也,帝賜以七寶笠。
35是月,帝不豫,皇后巴約特氏〔(舊作伯岳吾氏。)〕秉政。詔遣阿裕爾巴里巴特喇〔舊作愛育黎拔力八達,今改。〕就其鴻吉里氏(舊作弘吉剌氏。)居懷州。阿裕爾巴里巴特喇,懷寧王哈尚之母弟也。
36江浙行省平章徹爾(舊作徹里。)召入爲中書平章政事,是月薨。家資不滿二百緡,人服其廉。追封徐國公,諡忠肅。
37十一月,丁未,黃勝許遣其屬來獻方物,請復其子官。帝不充〔允〕,曰:「勝許反側不足信,如其悔罪自至,則官可得。」命賜衣服遣之。
38舊制,凡遇饗祀,司天雖掌時刻,無鐘鼓更漏,往往至旦始行事。至是將郊祀,齊履謙攝司天臺官,言於宰執,請用鐘鼓更漏,俾早晏有節,從之。
庚午,祀昊天上帝于南郊,牲用馬一,蒼犢一,羊、豕、鹿各九。其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以攝太尉、右丞相哈喇哈斯、左丞相阿固岱、〔(舊作阿忽台。)〕御史大夫特們德爾〔(舊作鐵木迭兒。)〕爲三獻官。
39壬申,太白經天。
40拱衛直都指揮仗王伯勝,自帝有疾,晨夕入侍;安西王忌之,出爲大寧路總管。
41十二月,丙子,地震。
庚寅,皇太子德壽薨。皇后遣人問西僧丹巴(舊作擔巴。)曰:「我夫婦崇信佛法,以師事汝,止有一子,寧不能延其壽也?」對曰:「佛法如燈籠,風雨至則可蔽,若燭盡,則無如之何也。」一時稱其敏給。〔〔考異〕輟耕錄載丹巴之對。徐氏後編載于大德六年晉王薨之下,蓋誤以晉王爲成宗之子也。山居新語亦載此事,明云德壽太子病□而薨。今據以改正。〕
成宗大德十年〔(丙午、一三○六)〕
1春,正月,甲辰,詔詢訪莊聖皇后、昭睿順聖皇后、徽仁裕聖皇后儀範中外之政,以備紀錄。
2丙午,濬吳松江等處漕河。
3庚戍,濬真、揚等州漕河;令鹽商每引輸鈔二貫,以爲傭工之費。
4戊午,罷江南白雲宗都僧錄司,汰其民歸州縣,僧歸名〔各〕寺,田悉令輸租。
初,南臺御史言:「江南寺觀田畝,歷年詔免租賦,上虧公額,下侵民利。其所隸民戶,或罹飢窘,爲其徒者,坐視不卹。請於秋成之時,驗其頃畝,減半徵之,以備凶歲推賑其民,庶幾利害稍均。」從之。
5壬戍,發河南民十萬築河防。
6丁卯,命近侍無輒驛召外郡官。
7營國子學于文宣(王)廟西。
8中書左丞尚文以老疾告歸,復召爲中書右丞,商議中書省事,不起。
9閏月,晉寧、冀寧地震不止。
10二月,辛亥,中書省言:「近侍傳旨以文記至省者,凡一百五十餘人,令臣擢用,其中犯法妄進者實多,宜加遴選。」許之。
11己未,江西、福建奉使宣撫塔布岱〔(舊作塔不帶。)〕坐贓,遇赦,釋其罪,終身不□。
12戊辰,帝如上都。
13是月,大同路暴風,大雪,壞民廬舍。雨沙陰霾,馬失多斃,人亦有死者。
14三月,乙未,道州營道等處暴雨,江溢,山裂,漂蕩民廬,溺死者眾,復其田租。
15夏,四月,庚子朔,詔:「凡匿鷹犬者,沒家資之半,笞三十;來獻者給之以賞。」
16壬戍,雲南罹〔羅〕雄州、普定路諸蠻爲寇。右丞汪惟能進討,賊退據越州,諭之不服遣平章伊蘇岱爾率兵萬人往捕之。兵至曲靖,與惟能合兵壓賊境,獲其渠,斬之,餘眾皆潰。命伊蘇岱爾留軍二千戍之。
17癸亥,置崑山、嘉定等處水軍上萬戶府。
18甲子,倭商有慶等抵慶元貿易,以金鎧甲爲獻。命浙江行省平章阿喇卜丹〔(舊作阿老瓦丁。)〕等備之。
19是月,鄭州暴風雨,雹大若雞卵,積厚五寸,麥及桑棗皆損,蠲今年田租。
20五月,癸未,詔:「西番僧往還者,不許馳驛,給以舟車。」
21禁御史臺、宣慰司、廉訪石官毋買鹽引。
22乙酉,遺高麗國王王□還國,仍置征東行省鎮撫之。
23丁亥,詔右丞相哈喇哈斯、達喇罕〔(舊作答剌罕。)〕左丞相阿固台等整飭庶務,凡銓選錢穀等事,一聽中書裁決,百司勤怠者,悉以名聞。
24六月,癸卯,御史臺言:「江南行臺監察御史嘉琿,〔舊作教化,今改。〕劾江浙行省宣使李元不法。行省亦遣人摭拾嘉琿不令檢覈案牘。」中書省復言嘉琿等不循法度,擅遣軍士守衛其門,搒掠其〔李〕元,誣指行省等官不法事,詔省、臺及額爾克達嚕噶齊(舊作也可札魯忽赤。)同訊之。
25壬戍,來安府〔路〕總管岑雄叛,湖廣行省遣宣慰副使呼圖魯特穆爾(舊作忽都魯鐵木而。)招諭之。雄令其子世堅來降,賜衣物遣之。
26秋,七月,辛巳,宣德等處雨雹害稼。大同之渾源隕霜殺禾。平江大風海溢,溧民廬舍。
27八月,壬寅,開成路地震,王宮及官民廬舍皆壞,壓死故秦王妃等五千餘人,以鈔萬三千六百餘錠、糧四萬四千餘石賑之。
28先是命江浙行省製造宣聖廟樂器,以宋舊樂工施德仲審較應律,運至京師。丁巳,京師文宣(王)廟成,行釋奠禮,牲用太牢,樂用登歌,製法服三襲,召〔命〕翰林院定樂名、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