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40初,中書以領大農事張立道熟於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間,環五百餘里,夏潦暴至,必冒城郭。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壞地萬餘頃,皆爲良田。爨、棘之人,唯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於舊,雲南由是益富。庶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爲郡縣。除立道忠慶路總管。
時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羲之爲先師。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土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爲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
至是入朝,力請於帝,以雲南王子額森特穆爾〔舊作也先帖木兒,今改。〕襲王爵,帝從之;遂命立道爲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討使。立道,大名人也。
41乙丑,罷江南財賦總管府。
42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秫,歲幹釀米三萬石,官爲運至京師。
43己巳,遣中使歷江南名山,訪求高士,且命持香幣詣信州龍虎山、臨江閣皁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44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歷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謫其爲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45乙亥,改蒙古侍衛總管爲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46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占城近瓊州,順風舟行,一日可抵。海外諸蕃國唯馬八兒與俱藍爲之綱領。上年冬,遣兵部侍郎嘉琿迪〔(舊作教化的。)〕等與索多使占城,諭其王入朝,及是乃遣使內附。
47丁亥,集賢院大學士兼國子祭潭酒許衡致仕,皇太子請以其子師可爲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且遣使諭之曰:「公毋以道不行爲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
48翰林學士承旨姚樞卒,諡文獻。
樞含弘仁恕,未嘗疑人欺己,有負其德,亦不留怨,憂患之臨,不見言色,有來即謀者,必反復告之。
49戊戍,高麗王王暙來朝,且言將益兵三萬征日本。於是以范文虎、實都、洪俊奇爲中書右丞,李、張巴圖〔舊作拔突,今改。〕爲參知政事,並行中書省事。水軍萬戶都元帥張禧請行,即日拜行省平章政事,與文虎、庭等率舟師泛海東征。至日本,禧即捨舟,築壘平湖島,約束戰艦,各相去五十步止泊,以避風濤觸擊。已而颶風大作,文虎、庭戰艦悉壞,禧所部獨完。
50漳州陳弔眼,聚黨數萬,劫掠汀、漳,是月,加鄂勒哲圖〔舊作完者都,今改。〕鎮國上將軍、福建等處征蠻都元帥,率兵五千往討,賜翎根甲,面諭遣之,且曰:「賊苟就擒,聽汝施行。」
時黃華聚黨三萬人擾建寧,號「頭陀軍」。鄂勒哲圖先引兵鼓行壓其境,軍聲大震,賊驚懼納款。鄂勒哲圖許以爲副元帥,凡征蠻之事一以問之;且慮其姦詐莫測,因大獵以耀武。適有一鵰翔空,鄂勒哲圖仰射之,應弦而落,遂大獵,所獲山積,華大悅服。鄂勒哲圖乃聞於朝,請與之俱討賊,朝廷從之,授華征蠻副元帥,與鄂勒哲圖同署。華遂爲前驅,破其五寨。
51九月,壬子,帝至自上都。自是夏往避暑,秋還京師,歲以爲常。
52冬,十月,壬午,詔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布哈〔(舊作不花。)〕爲右丞,李德輝、汪惟正並左丞。
初,羅施鬼國既降復叛,詔雲南、湖廣、四川合兵三萬人討之。兵且壓境,適李德輝在播州,乃遣安珪馳驛止三道兵勿進,復遣張孝思諭鬼國趣降。其酋阿察,熟德輝名,曰:「是活合州李公耶!其言明信可恃。」即身至播納款。德輝以其事上聞,乃改鬼國爲順元路,以阿察爲宣撫使。
時有以受鬼國馬千數譖德輝於朝者,帝曰:「是人朕所素知,雖一羊不妄受,寧有是耶!」及左丞之命下,而德輝已卒,蠻夷哭之哀如私親,爲位而祭者動輒千百人。合州安撫使王立,衰絰率吏民拜哭,聲震山谷,爲發百人護喪。興元、播州安撫使何彥清率其民立廟祀之。
53甲申,詔龍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闕。
54己丑,命達實〔舊作都實,今改。〕爲招討使,佩金虎符,往求河源。達實受命而行,四閱月始抵其地。
還,圖其形勢來上,言:「河出吐蕃朵甘思西鄙,有泉百餘泓,沮洳散渙,弗可逼視,方可七八十里,屐高山下瞰,燦若列星,以故名鄂端諾爾,〔舊作火敦腦兒,今改。〕鄂端,譯言星宿也。群流奔湊,近五七里,匯爲二巨澤,名鄂博諾爾,〔舊作阿剌腦兒,今改〕自西而東,連屬吞□,行一日,迤邐東騖成川,號齊必勒河。〔舊作赤賓河,今改。〕又二三日,水酉南來,名伊爾齊,〔舊作亦里赤〔出〕今改。〕與齊必勒河合。又三四日,水南來,名呼闌。〔(舊作忽蘭。)〕又水東南來,名伊拉齊,〔舊作也里朮,今改〕合流入齊必勒,其流浸大,始名黃河,然水猶清,人可涉。又一二日,岐爲八九股,名也孫斡倫,譯言九渡,通廣五七里,可度馬。又四五日,水渾濁,土人抱革囊騎過之。自是南山峽束,廣可一里、二里或半里,其深叵測。朵甘思東北有大雪山,名伊爾瑪布謨喇,〔(舊作亦耳麻不莫剌。)〕其山最高,譯言騰格爾哈達,〔舊作騰乞里塔,今改。〕即崑崙也。自八九股水至崑崙,行二十日,崑崙以西,山皆不穹峻。其東,山益高,地益漸下,岸狹隘,有孤可一躍而越之處。行五六日,有水西南來,名納鄰哈喇,譯言細黃河也。又兩日,水南來,名奇爾穆蘇。〔舊作乞兒馬赤(出),今改。〕二水合流入河,河水北行,轉西,流過崑崙北,向東北流,約行半月,至(貴)德州,地名筆齊里,〔(舊作必赤里。)〕始有洲治、官府。又四五日,至積石,即禹貢之積石也。自發源至漢地,南北澗溪,細流傍貫,莫知紀極。山皆草石,至積石方林木暢茂。世言河九折,蓋彼地有二折焉。」
55丙申,始製象轎。
吏部尚書劉好禮言:「象力甚巨,上往還兩都,乘輿駕象,萬一有變,從者雖多,何力能及!」未幾,象驚,幾傷從者。好禮,祥符人也。
56十一月,乙巳,置泉府司,掌領御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后、諸王出納金銀事。
57戊申,中書省議流通鈔法,凡賞賜宜多給幣帛,課程宜多收鈔,制可之。
58丁巳,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廉希憲薨,年五十。
布憲嘗戒其子曰:「丈夫見義勇爲,禍福無預於己。謂□、□、稷、契、伊、傅、周、召爲不可及,是自棄也。天下事苟無牽制,三代可復也。」又曰:「汝讀狄梁公傳乎﹖梁公有大節,爲不肖子所墮,汝輩宜慎之。」
後追封魏國公,諡文正,又追封恆陽王。
59壬戍,詔江淮中書省括巧匠;未幾,賜將作院工匠銀鈔、幣帛;旋敕逃役之民竄名匠戶者,復爲民。
60甲子,詔頒授時曆。
初,帝命王恂、許衡、楊恭懿及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攷曆書,晝夜測驗,創立新法,參以古制推算,極爲精密,至是曆成。守敬與恂等同奏言:「自漢以來,曆經七十改,創法者十有三家。今所攷正凡七事:一曰冬至,二曰歲餘,三曰日躔,四曰月離,五曰入交,六曰二十八宿距度,七曰日出入晝夜刻。所創法凡五事:一曰太陽盈縮,二曰月行遲疾,三曰黃赤道差,四曰黃赤道內外度,五曰白道交周。其餘正訛補闕,蓋非一事。」奏上,賜名授時曆,頒之天下。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忒。凡日月薄食,五緯陵犯,彗孛飛流,暈珥虹蜺,精祲雲氣,諸係占侯〔候〕者,俱在簡冊。
61丁卯,遣宣慰使嘉琿(迪)、孟慶元等持詔諭占城國主,令其子弟或大臣入朝。
62昭文館大學士竇默卒。
默每論國家大計,面折廷諍,人謂可方汲黯。帝嘗曰:「朕求賢三十年,得一竇漢卿及李俊民。」又曰:「如竇漢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爲一,可謂全人矣。」公茂,樞字也。默後累贈太師,追封魏國公,諡文正。
俊民,澤州人,精於邵雍皇極數。時知數者無如劉秉忠,亦自以爲弗及。帝在潛邸,嘗問以禎祥,及即位,其言皆驗,而俊民已卒,賜諡莊靜先生。
63十二月,庚午,殺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里布、〔舊作阿里伯,今改。〕右丞雅克特穆爾、〔舊作燕帖木兒,今改。〕左丞崔斌。
斌既發阿哈瑪特姦蠹,海內稱快。未幾,斌遷江淮行省左丞,阿哈瑪特慮其害己,乃奏遣布拉噶達爾〔爾作不魯合答兒,今改。〕劉思愈檢覈江南行省錢穀,誣搆斌與阿里布等盜官糧四十七萬石,因奏罷宣課提舉司及擅易命官八百餘員,自分左右司官,鑄銀銅印。命都事劉正等往按,獄弗具,復遣參政張澍等雜治之,竟置三人於死。
斌有文學,達政術,副阿爾哈雅取荊湖、廣海,屢建大功,多所全活。太子聞殺斌,方食,投箸惻然,遣使止之不及。天下聞而冤之。
64辛未,高麗國王王暙,領兵萬人,水手萬五千人,戰船九百艘,糧十萬石,出征日本,給右丞洪俊奇等戰具,高麗國鎧甲戰襖。諭諸道:「征日本兵取道高麗,毋擾其民。」
65癸酉,以高麗國王王暙爲中書右丞相。
66乙酉,淮西宣慰使昂吉爾〔(舊伯昂吉兒。)〕請以軍士屯田,阿達哈等以發民兵非便,宜募民願耕者之,且免其租三年,從之。
67鄂勒哲圖既破陳弔眼,復與副帥高興討陳桂龍等,直抵其壁。賊乘高瞰下,人莫敢進,興命人挾束薪蔽身,進至山半,棄薪而退。如是六日,誘其矢石殆盡,乃爇薪焚柵,斬首二萬級。桂龍遁走入畬洞。
68甲午,大都重建太廟成,自舊廟奉遷神主于祐室,遂行大饗之禮。
69丙申,敕鏤板印造帝師帕克斯巴〔舊作合(巴)思八,今改。〕新譯戒本五百部,頒降諸路僧人。
70敕:「擅據江南逃亡民田者,罪之。」
71是歲,改建寧、雷州、廉州、化州、高州爲路,以肇慶路隸廣南西道。
72賑鞏昌、常德路飢民,仍免其徭役。
世祖至元十八年〔(辛巳、一二八一)〕
1春,正月,辛丑,召阿喇罕、〔(舊作阿剌罕。)〕范文虎、囊嘉特〔(舊作囊加歹。)〕赴闕受訓,諭以巴圖、張珪、李庭留後,命實都、洪俊奇軍陸行抵日本,兵甲則舟運之,所過州縣給其糧食。用范文虎言,益以漢軍萬人。文虎又請馬二千及回回□匠,帝曰:「戰船安用此!」皆不從。
2癸卯,發鈔及金銀付博囉,〔(舊作李羅。)〕以給貧民。
3丁未,敕:「江南州郡兼用蒙古、回回人,凡諸王位下合設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並赴闕。」
4丙辰,帝幸漷州。
5癸亥,邵武民高日新據龍樓寨爲亂,擒之。
6二月,辛未,帝幸柳林。
7乙亥,立上都留守司。
8陞敘州爲路,隸安西省。
9移潭州省治鄂州,徙湖南宣慰司于潭州,從湖廣平章政事阿爾哈雅請也。
阿爾哈雅所定荊南、淮西、江西、海南、廣西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大率以口舌降之,未嘗專事殺戮。又其取民,悉定從輕賦,民所在立祠祀之。
10乙酉,改輝和爾〔(舊作畏吾兒。)〕斷事官爲北庭都護府。
11丙戍,征日本軍啟行,諸將陛辭,帝曰:「有一事朕憂之,恐卿輩不和耳。范文虎,新降者也,汝等必輕之。」
先是翰林學士壬磐,聞師行有期,入諫曰:「日本小夷,海道險遠,勝之不武,不勝則損威,臣以爲勿伐便。」帝震怒,謂非所宜言,且曰:「此在吾國法,言者不赦,汝豈有他心而然耶﹖」磐對曰:「臣赤心爲國,故敢以言,苟有他心,何爲從叛亂之地冒萬死而來歸乎!今臣年已八十,且無子嗣,他心欲何爲耶﹖」明日,帝遣侍臣以溫言慰撫,使無憂懼。後閱內府珍玩,有碧玉寶沈,因出賜之。
12浙東饑,發粟賑之。
13己丑,發肅州軍民鑿渠溉田。
14福建省左丞蒲壽庚言:「詔造海船二百艘,今成者五十,民實艱苦。」詔止之。
15乙未,皇后鴻吉哩氏〔(舊作弘吉剌氏。)〕崩。后性明敏,達於事機,國家初政,左右匡正,與有力焉。四集賽〔(舊作怯薛。)〕奏割京城外近地牧馬,帝許之。后將諫,先陽責劉秉忠曰:「汝何不諫﹖若初定都時,以其地牧馬則可,今軍民分業已定,奪之,可乎﹖」事遂止。
后嘗於太府監支繒帛表裏各一,帝謂后曰:「此軍國所需,非私家物,后何可得支!」后自是率宮人親執女工,拘諸舊弓弦練之,緝爲紬以製衣。宣徽院羊臑皮置不用,后取之,合縫爲地毯。其勤儉有節而無棄物類如此。
宋亡,幼主入朝,后不樂。帝曰:「江南平,自此不用兵甲,人皆喜之,爾何獨不樂﹖」后曰:「自古無千歲之國,毋使吾子孫及此則幸矣。」
帝以宋府庫物置殿庭,召后視之,后一視而反。帝遣宦者追問后何欲,后曰:「宋人貯畜以貽子孫,子孫不能守而歸於我,我又何忍取之!」
宋太后全氏至京,不習風土,后奏請令回江南,帝不允。至三奏,帝乃答曰:「爾婦人,無遠慮,若使之南還,或浮言一動,即廢其家,非所以愛之也。即愛之,但時加存卹可矣。」后退,益厚待之。
16丙辰〔申〕,帝還宮。以中書右丞、行江東道宣慰使阿喇罕爲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江西道宣慰使兼招討使頁特密實〔舊作也的迷失,今改。〕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
17以遼陽、懿、蓋,北京、大定諸州旱,免今年租稅之半。
18遣皇太子行邊,復以巴延佐之。帝諭太子曰:「巴延才兼將相,忠於所事,故俾從汝,毋以常人遇之也。」
19三月,戊戍,國子祭酒致仕許衡病革,會家人祀先,衡曰:「吾一日未死,寧可不有事於祖考!」起,奠獻如儀,既徹而卒,年七十三。
衡善教,其言煦煦,雖與童子言,如恐傷之,故所至無貴賤、賢不肖皆樂之。服其如金科玉條,終身不敢忘。或未嘗及門,傳其緒餘而折節力行者,往往有之。
後贈司徒,追封魏國公,諡文正。
20辛酉,立登聞鼓院,許有冤者□鼓以聞。
21夏,四月,癸酉,復頒中外官吏俸。
22辛巳,通、泰二州饑,發粟二萬餘石賑之。
23五月,甲辰,遣使賑瓜、沙州饑。己酉,禁瓜、沙州爲酒。
24庚申,嚴鬻人之禁,乏食者量加賑貸。
25六月,丙寅,敕:「謙州織工貧甚,以粟給之,其所鬻妻子,官與贖還。」
26己卯,以順慶路隸四川東道宣慰使。
27日本行省臣遣使言:「大軍駐巨濟島至對馬島,獲島人,言太宰府西六十里舊有戍軍,已擣其虛。」詔曰:「軍事卿等當自權衡之。」
28庚寅,以阿喇罕有疾,詔阿達哈統率軍馬征日本。
29壬辰,以中書左丞呼圖特穆爾爲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御史中丞、行御史臺事呼喇出〔(舊作忽剌出。)〕爲中書左丞行尚書省事。
30秋,七月,己亥,阿喇罕卒于軍。
31庚戍,以松州知州布薩圖格〔舊作僕散禿哥,今改。〕前後射虎萬計,賜號「萬虎將軍。」
32辛酉,索多征占城,賜駝蓬以避瘴毒。
33八月,甲子朔,招討使方文,言擇守令、崇祀典、戢姦吏、禁盜賊、治軍旅、獎忠義六事,詔廷臣及諸老議舉行之。
34庚午,蒙古岱爲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
35壬辰,詔:「征日本軍回,所在官爲給糧。」
先是命阿達哈代阿喇罕分戍三海口,就招海中餘寇。未至而實都、洪俊奇、范文虎、李庭、金方慶等已航海至平壺島,遇颶風,敗舟,諸將各擇堅艦乘之,棄士卒十餘萬於五龍山下。眾推張百戶者爲帥,方伐木作舟爲歸計,日本覘知之,盡殺蒙古、高麗、漢人,謂新附軍爲唐人,不殺而奴之,十萬之眾,得逃還者三人而已。文虎部將楚鼎,別率千餘人渡海,亦遭風壞舟。鼎挾破船板,漂流三晝夜,至一山,會文虎船,因得達高麗之金州合浦,屯駐散兵,漂泛漸集,遂率之以歸。〔〔考異〕元史本紀祇言征日本軍大失利,洪俊奇、李庭諸傳亦言之不詳。經世大典云:十八年八月,諸將未見敵,喪全師而返。上言:至日本,欲攻太宰府,暴風破舟。猶郤議戰,萬戶厲德彪、王國佐等不聽節制,逃去。本省載餘軍至合浦,散遣還鄉里。未幾,敗卒于閶脫歸,言官軍六月入海,七月至平壺島,移五龍山。八月一日,鳳破舟。五日,文虎等諸將各自擇堅好船坐去,棄士卒十餘萬於山下,無食無主者。眾議推張百戶者爲主帥,號之曰張總管,聽其約東。方伐木作舟欲還,七日,日本人來戰,盡死,餘二三萬擄去。九日,至八角島,盡殺蒙古、高麗、漢人,請新附軍爲唐人,不殺而奴之,閶等是也。蓋行省官議事不和,故皆棄軍歸。久之,閶與莫青、吳萬五者逃歸,十萬之眾,得返者三人而己。按當時諸將諱言喪師,經世大典與日本傳同,今從之。〕
36閏月,癸巳朔,阿達哈請以戍三海口軍擊福建賊陳弔眼,詔以重勞,不從。
37丙午,帝至自上都。
38丁巳,括江南戶口稅課。
39壬戍,兩淮轉運使阿喇卜丹,〔舊作阿剌瓦丁,今改。〕坐盜官鈔及和買馬匹,格朝廷宣命,又以官員所佩符擅與家奴往來貿易,伏誅。
40京兆等路歲辦課額,自一萬九千錠增至五萬四千錠。九月,癸未,阿哈瑪特尚以爲未實,欲發使覆之。帝曰:「阿哈瑪特何知!」事遂止。
41簽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高源,劾常州達嚕噶齊馬恕奪民田及他不法事,恕懼,賂阿哈瑪特,以他事誣源。既繫獄,一日忽釋之,莫知所出。先是源所居□里素知源事母至孝,聞源坐非辜,悉詣阿哈瑪特曰:「源孝子也,非但我知之,天必知之。況媒孽之罪非實,若妄殺人,悖天不祥。」阿哈瑪特亦感悟,源得不死。
42少府爲諸王昌圖〔(舊作昌童。)〕建宅于太廟南,太常丞田忠良,往仆其柱。少府奏之,帝問忠良,對曰:「太廟前豈諸王建宅所耶﹖」帝曰:「卿言是也。」又奏曰:「太廟前無馳道,非禮也。」即敕中書闢道。國制,十月上吉,有事于太廟,或請牲不用牛,忠良奏曰:「梁武帝用麵,後如何耶。」從之忠良,中山人也。
43冬,十月,乙未,饗於太廟,貞懿聖順昭天睿文光(應)皇后祔。
44丙申,募民屯田淮西。
45己亥,降詔諭安南國,立日烜之叔遺愛爲安南國王,仍發新附軍千人衛送入安南。
46帝方信桑門之教,詔樞密副使張易等參校道書。易等言道德經爲老子所著,餘皆後人偽撰,己酉,詔悉焚之。〔〔考異〕泰安有聖旨焚燬諸路道藏經之碑作二十九年,祥邁至元辨偽錄作十九年,與本紀同,今從之。〕
47立行中書省於占城,以索多爲右丞,劉深爲左丞。
兵部侍郎額密實〔(舊作也里迷失。)〕參知政事。
48庚戍,敕以海船百艘、新舊軍及水手合萬人,期以明年正月征海外諸番,仍諭占城郡王給軍食。
49壬子,用和爾果斯言,於揚州、隆興、鄂州、泉州四省置蒙古提舉學校官各二員。
50癸丑,皇太子至自北邊。左諭德李謙嘗爲太子陳十事:曰正心,曰睦親,曰崇儉,曰幾諫,曰戢兵,曰親賢,曰尚文,曰定律,曰正名,曰革弊。
51漳州盜陳弔眼,聚眾十萬,連五十餘寨,扼險自固,高興攻破十五寨。弔眼走保千壁嶺,興上至山半,誘與語,接其手,掣下,擒靳之,潼境悉平。甲子,敕誅弔眼餘黨,并收其兵仗,繫送京師。
52(己巳),高麗國金州等處,置鎮邊萬戶府以控制日本。
53高麗國王請完濱海城,防日本,不允。
54十二月,甲午,以昂吉爾岱〔舊作甕吉剌帶,今改。〕爲中書右丞相。
55乙〔己〕亥,罷日本行中書省。
56丁未,議選侍衛軍萬人,練習以備扈從。
57癸未〔丑〕,免益都、淄、萊、寧海開河夫今年租賦,仍給其傭直。
58是歲,改漳州爲路。
59保定路清苑縣水,平陽路松山縣旱,高唐、夏津、武城等縣孟害稼,並免今年租,計三萬六千餘石。
60蜀初定,帝閔其地久受兵,百姓傷殘,擇近臣撫安之,以東宮典文書伊徹爾輝〔舊作立智理爲,今改。〕爲嘉定路達嚕噶齊。時方以闢田、均賦、弭盜、息訟諸事課守令,伊徹爾輝奉詔甚謹,民安之,使者交薦其能。
會盜起雲南,號數十萬,聲言欲寇成都,伊徹爾輝馳入告急,言辭懇切,繼以涕泣。大臣疑其不然,帝曰:「雲南朕所經理,未可忽也。」乃推食以勞之。又語伊徹爾輝曰:「南人生長亂離,豈不厭兵畏禍耶!御之乖方,保之不以其道,故爲亂耳。其以朕意告諸將,叛則討之,服則舍之,毋多殺以傷生意,則人必定矣。」伊徹爾輝至蜀,宣布上旨,雲南乃安。
61益都等路宣慰使、都元帥來阿巴齊,〔舊作阿八赤,今改。〕發兵萬人開運河,往來督視,寒暑不輟。有兩卒自傷其手,以示不可用,阿巴齊檄樞密府并行省奏聞,斬之以懲不律。運河既開,遷膠萊海道漕運使。阿巴齊、寧夏人也。
62嘉議大夫、太史令王恂,居父喪哀毀,日飲勺水,帝遣內侍慰諭之。未幾卒,年四十七。後追封定國公,諡文肅。
63河東按察使伊列薩哈〔舊作亦力撒合,今改。〕遷南臺中丞,帝出內中寶刀賜之,曰:「以鎮外臺。」時丞相阿哈瑪特之子呼遜,〔(舊作忽辛。)〕爲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恃勢貪穢,伊列薩哈發其姦,得贓鈔八十一萬錠,奏請誅之;并劾江南釋教總統嘉木揚喇智〔(舊作楊璉真加。)〕諸不法事,諸道竦動。
世祖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
1春,正月,丙寅,罷征東行中書省。
2丁卯,諸王扎喇呼〔(舊作札剌忽。)〕至自軍中。時皇子北平王,以軍鎮阿里瑪圖〔舊作阿里麻里,今改。〕之地以禦海〔哈〕都,諸王錫里濟〔(舊作昔里吉。)〕與托克托穆爾、〔(舊作脫脫木兒。)〕(撒里蠻)等,謀劫北平王以叛,欲與扎喇呼結援於哈都,不從。薩里曼〔(舊作撒里蠻。)〕悔過,執錫里濟等,北平王遣扎喇呼以聞。
3妖民張圓光伏誅。
4二月,辛卯朔,帝幸柳林。
5修宮城、太廟、司天臺。
6癸巳〔戊戍〕,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7壬寅,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爲令。」
8乙巳,立廣東按察使。
9戊申,帝還宮。
10己酉,減省、部員。
11徙浙東宣慰司于溫州。
12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13壬子,遣諸王桑阿克達爾〔舊作相答吾兒〔相吾答兒〕,今改。〕擊緬。
初,尼雅斯拉鼎自緬還,言熟其國形勢可擊。遂以台布〔舊作太卜,今改。〕爲右丞,伊克德濟〔舊作也罕的斤,今改。〕爲參政,命桑阿克達爾諸軍復往擊之。
14甲寅,帝幸上都。
15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16三月,戊寅,益都千戶王著,以中書左丞相阿哈瑪特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之。
著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鎚,自誓願擊阿哈瑪特首。會高和尚以祕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尸欺眾,逃去,人亦莫知。著乃與合謀,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時皇太子從帝如上都,而阿哈瑪特留守京師,著以太子素惡其姦,乃遣二西僧至中書,詐稱皇太子與國師還都建佛事。時高觿、張九思宿衛宮中,詰之,倉皇失對,遂以二僧屬吏,訊之,不服。觿、九思乃集衛士及官兵各執弓矢以備。壬〔及〕午,著復矯太子令,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會東宮。易不察,遽以兵往,觿問何爲,易附耳語曰:「太子來誅左相也。」既而省中遣使出迎,悉爲偽太子所殺,奪其馬,入建〔健〕德門。夜二鼓,觿等聞人馬聲,遙見燭籠、儀仗將至宮門,前一人前呼啟關,觿謂九思:「他時殿下還宮,必以鄂勒哲、〔(舊作完澤。)〕薩陽〔(舊作賽陽。)〕二人先,請得見二人,然後啟關。」觿呼二人,不應,即曰:「皇太子平日未嘗行此門,今何來此也﹖」賊計窮,趨南門,觿留張子政等守西門,亟走南門伺之。偽太子立馬指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哈瑪特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鎚碎其腦,立斃;繼呼左丞郝禎至,殺之,囚右丞張惠。觿乃與九思大呼曰:「此賊也!」叱衛士亟捕之。留守司達嚕噶齊庫端〔舊作博敦,今改〕遂持挺前,擊立馬著墜地,弓矢亂發,眾奔潰,多就擒,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額森特穆爾馳奏,帝時方駐蹕察罕諾爾,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密副使博囉、司徒和爾果斯、參政阿哩〔(舊作阿里。)〕等馳驛至大都,討爲亂者。
帝疑廷臣多與謀,召典瑞少監王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之曰:「張易反,若知之乎﹖」對曰:「未詳也。」帝曰:「反已反,何未詳也﹖」思廉徐奏曰:「僭號改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張易之事,臣實不能詳也。」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帝、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歎曰:「朕往者有問於竇默,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朕今有問,汝能然乎﹖且張易所爲,張文謙知之否﹖」思廉即對曰:「文謙不知。」帝曰:「何以知之﹖」對曰:「二人不相安,故知其不知也。」帝意稍釋。
庚辰,獲高和尚於高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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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博囉等至都。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于市,皆□之,井殺張易。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爲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爲我書其事者。」復以張易從著爲亂,將傳首四方,張九思曰:「易應變不審則有之,坐以與謀則過矣,請免傳首。」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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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戊子,以領北庭都護阿密實哈〔舊作阿必失哈,今改。〕爲御史大夫,行御史臺事。
18集賢直學士兼祕書少監建昌程文海陳五事:一曰取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攷功歷,四曰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采行之。
19夏,四月,丁酉,以和爾果斯爲中書右丞相,降右丞相昂吉爾岱爲留守,仍同簽樞密院事。
皇太子謂和爾果斯曰:「阿哈瑪特已死,汝任中書,事有便國利民者,毋憚更張;或有阻撓,吾當力持之。」故是時庶務更新,省部用人,多所推薦。
20戊戍,陳桂龍率其黨來降,詔流桂龍于邊地。
21中書左丞耿仁等言:「諸王宮〔公〕主公〔分〕地所設達嚕噶齊,例不遷調,百姓苦之。依常調,任滿,從本位下選代爲宜。」從之。
22乙巳,以阿哈瑪特家奴呼圖達爾〔舊作忽都答兒,今改。〕等久總兵權,命庫端等代之,仍隸大都留守司。
23弛西山薪炭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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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以阿哈瑪特之子江淮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呼遜罪重于父,議究勘之。
25戊申,寧國路太平縣饑,民采竹食爲糧。
26庚戍,行御史臺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爲奴,而以爲征討所得。詔:「降民還之有司,征討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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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獻阿哈瑪特得仕者黜之。覈阿哈瑪特占據民田,給還其主;庇富強戶,輸賦其家者,仍輸之官。」
28定內外官以三年爲攷,滿任者還〔遷〕敘,未滿者不許超遷。
29五月,己未朔,沙汰省部官阿哈瑪特黨七百十四人,已革者百三十三人,餘五百八十一人,並黜之。
30初,阿哈瑪特死,帝猶不深知其姦,及詣樞密副使博囉,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命發阿哈瑪特家,剖其棺,戮尸于通玄門外,縱犬啗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子姪皆伏誅。
籍其家,得櫝藏二人皮,兩耳俱存,問之,其妾云:「每咒詛時,置神坐於上,應驗其速。」又以帛二副畫甲騎,圍守一屋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狀涉不軌,畫者爲陳某。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哈瑪特所生年月,王臺判者妄引圖識,皆言涉不軌。事聞,剝四人皮以徇。尋以郝禎、耿仁黨惡尤甚,命剖禎棺,戮其尸,下耿仁於獄,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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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巴延滅宋還,詔百官郊迎,阿哈瑪特先半舍道謁巴延。巴延解所服玉鉤□遺之,且曰:「宋寶玉固多,吾實無所取,勿以此爲薄也。」阿哈瑪特謂其輕己,乃誣以平宋時取其玉桃盞,帝命按之,無驗。阿哈瑪特既死,有獻此盞者,帝愕然曰:「幾陷我忠良!」
31癸未,以甘肅行省左丞敏珠爾卜丹〔舊作麥朮丁,今改。〕爲中書右丞,行臺御史中丞張雄飛參知政事。
初,阿哈瑪特欲誣殺秦長卿、劉仲澤、伊瑪都木達〔舊作亦麻都丁,今改。〕三人,兵部尚書張痽飛力持不可,阿哈瑪特使人啗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處以參政。」雄飛曰:「殺人以求大官,吾不爲也。」阿哈瑪特怒,出爲澧州安撫使,累遷御史中丞,行御史臺事。阿哈瑪特恐其子呼遜爲江淮右丞,不爲所容,改陝西按察使。未行,阿哈瑪特死,召拜參政。呼遜被逮,敕廷臣雜問,呼遜歷指宰執曰:「汝曾受我家錢,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否﹖」曰:「公獨無。」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遂伏辜。
32六月,己丑朔,日有食之。
33甲午,阿哈瑪特濫設官府二百四所,詔存者三十三,餘皆罷。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內四道已立行中書省,罷之。
34丙申,發射士百人衛丞相,他人不得援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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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戊戍,以占城既服復叛,發兵討之。
初,朝廷遣索多就占城國立省撫治,王子補的負固弗率,凡使臣經其國者皆執之。帝怒,決意進討,發淮、浙、福建、湖廣軍五千、海船百艘、戰船二百五十,命索多將之以行。
36己酉,以阿哈瑪特居第賜和爾果斯。
37帝以所籍入權臣家婦賜後衛親軍指揮伊喇〔(舊作移剌。)〕元臣,元臣辭曰:「臣家世清素,不敢自污。」帝嘉歎不已。元臣,霸州元帥尼爾〔(舊作捏兒。)〕之孫也。
38丁巳,征亦奚不薛,盡平其地,立三路達嚕噶齊,留軍鎮守,命塔喇海〔舊作藥剌海,今改。(前文作鐸喇哈。)總之。〕
元紀西〔起玄□敦牂(壬午)七月,盡□逢涒漢(甲甲)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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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七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2立行樞密院於揚州、鄂州。
3(壬戍),高麗國王請自造船一百五十艘,助征日本。
4戊辰〔庚午〕,令蒙古軍守江南者更番還家。
5壬申,立馬湖路總管府。
6八月,江南水,民飢者眾;真定以南□,民多流移;和爾果斯〔舊作和禮霍孫,今改。〕請所在官司發廩以賑,從之。
7申嚴以金飾車馬服御之禁。
8甲寅,聖誕節,是日,還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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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月,丁巳朔,賑真定飢民;其流移江南者,給之糧,使還鄉里。
10辛酉,俱藍國入貢。
海外諸蕃,惟俱藍尤遠,自泉州至其境約十萬里。招討使楊廷璧三往招之,遂遣使貢寶貨及黑猿一。
11壬戍,敕:「官吏受賄及倉庫官侵盜,臺察官知而不糾者,驗其輕重罪之。中外官吏贓罪,輕者杖決,重者處死。言官緘默,與受贓者一體論罪。仍詔諭天下。」
12己巳,定雲南賦稅,用金爲則,以貝子折納,每金一錢,直貝子二十索。
13壬申,敕平濼、高麗、耽羅及揚州、隆興、泉州,其〔共〕造大小船三千艘。
14亦奚不薛之北蠻峒向世雄兄弟及散毛諸峒叛,命四川行省就遣亦奚不薛軍前往招撫之,使與其主偕往。
15丁丑,遣使括雲南所產金,以博囉〔(舊作孛羅。)〕爲打金洞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
16壬午,詔:「諸路歲貢儒吏各一人。中書省掾史有闕,選樞密院、御史臺、六部令史轉用之;令史則取諸路歲貢之數。」仍詔:「諸路歲貢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各道按察使舉廉能者,陞等遷敘。」
17釐正選法,置黑簿以籍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黨人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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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初,阿哈瑪特用事,併中書左右司爲一,以劉正爲左右司員外郎。及治阿哈瑪特之黨,捕正與參政咱希魯鼎〔舊作咱喜魯丁,今改。〕等偕至。帝前問曰:「汝等皆黨於阿哈瑪特,能無罪乎﹖」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會暮,車駕還內,俱械繫於闕東隙地。踰數日,姦黨多伏誅,復械繫正於拱衛司,和爾果斯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可謂廉潔者。」乃得免歸。
19冬,十月,辛卯,以平章軍國重事耶律鑄復爲中書左丞相。
20壬辰,饗於太廟。
21罷西京宣慰司。
22丙申,初立詹事院,以鄂勒哲〔(舊作完澤。)〕爲右詹事,薩陽〔(舊作賽陽。)〕爲左詹事。
23詔:「由大都至中灤,中灤至瓜州,設南北兩漕運司。」
24乙巳,罷屯田總管府,以其事隸樞密院,令管軍萬戶兼之。
25庚戍,詔:「兩廣、福建五品以下官,從行省銓注。」
26耶律鑄言:「有司官吏以采室女乘時害民,如令大郡歲取三人,小郡二人,擇其可者,厚賜其父母,否則遣還爲宜。」從之。
27十一月,丁卯,襲封衍聖公孔洙入覲,以爲國子祭酒兼提舉浙東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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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後,自宋南渡初,其四十八代孫端友子玠寓衢州。帝既滅宋,疑所立,或言孔氏子孫寓衢者,乃其宗子。洙赴闕,遜於居曲阜者。帝曰:「寧違榮而不違親,真聖人後也。」遂有是命。就給祿與護持林廟。
28詔以阿哈瑪特罪惡頒告中外,凡民間利病,即與興除之。
29壬申,以勢家爲商賈者阻遏官民船,立沿河巡禁軍,犯者沒其家。
30十二月,壬辰,中書左丞張文謙爲樞密副使。
31乙未,殺宋丞相信國公文天祥。
先是閩僧言:「土星犯帝座,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又,京師有中山薛保住上匿名書告變,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爲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阿哈瑪特,遂撤蓑城葦,疑丞相者天祥也。乃召天祥入,帝諭之曰:「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我當以汝爲相。」天祥曰:「受宋恩爲宰相,安歲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帝猶未忍,麾使退。左右力贊帝從其請,乃詔有司殺于燕京之柴市。俄使止之,至則天祥死矣。
天祥至柴市,觀者萬人,臨刑,殊從容,問市人曰:「孰南面﹖」或有指之者,即向南再拜而死。年四十七。其衣帶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作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死之日,大風揚沙,帝歎曰:「好男子,不爲吾用,殺之誠可惜也!」
天祥妻歐陽氏曰:「我夫不負國我安能負夫!」遂自剄死。天祥二子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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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陵張千載者,天祥友也,天祥貴顯時,屢以官辟,不就。臨安既破,天祥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千載來見,曰:「丞相赴北,千載當偕行。」既至燕,寓天祥囚所側近,日以美饌餽,凡三年,始終如一。且潛製一櫝,天祥受刑日,即以藏其首。復訪求歐陽氏骸骨,襲以重囊,與先所函櫝南歸吉州,付其家葬之。適家人亦自惠州奉天祥母曾氏柩同日至,人以爲忠孝所感。〔〔考異〕張千載事,見□囈集。而帝京景物略云:文信公之死,江南十義士舁公葬都城小南門外五里道傍。大德二年,繼子陞至都,順城門內見石橋織綾戶婦,公舊婢也,爲陞語劉牢子,乃引到葬處,大小二僧塔,其大塔小石碑刻信公二字,遂以歸葬廬陵。與□囈集異,豈一事而傳者不同耶,抑千載所藏者爲首,而十義士所葬者爲屍耶﹖輟耕錄所載與□囈集同,宜可信也。至元祖歎好男子語,則據趙弼文信公傳書之。〕
32中書省言平原郡公趙與芮,瀛國公趙□,翰林直學士趙與□,宜並居上都,帝曰:「與芮老矣,當留大都,餘如所言。」繼有詔:「瀛國公給衣糧發遣之,與□勿行。」〔〔考異〕庚申遺事云瀛國公初尚公主,元史不載尚主事,今闕之。〕
與□數進讜言,朝廷立法,多所諮訪。尋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詔所爲,帝不以爲忤。〔〔考異〕閻復撰翰林學士趙公墓志,推原其心,詞旨甚隱,然於年月不甚群,元史本傳以墓志爲稿本耳。其言江南丘壟事,在遷侍講之後,今從本紀連書之。
33癸卯,御史中丞崔彧言:「臺臣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雖王公宰相亦宜糾察。近惟御史有言,臣以爲臺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至於選用臺察官止由中書,寧無偏黨之弊!今宜令本臺得自選任,用漢人十六員蒙古人十六員相參巡歷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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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而江淮省臣有上議欲以行臺隸行省者,詔廷臣雜議。兵部尚書董文用曰:「御史臺譬之臥虎,雖未□人,人猶畏之。今虛名僅存而綱紀不振,更加抑之,則風采□然,無復可望矣。」從之。
34浚濟州河。
35徵容城處士劉因至都,以博果密〔(舊作不忽木。)〕薦其學行也,擢右贊善大夫。尋以繼母老辭歸,俸給一無所受。
36簽樞密院事趙良弼,屢以疾辭,許令居懷孟。良弼別業在溫,故有地三千畝,久析爲二,六與懷州,四與孟州,皆永隸廟學以贍生徒,自以出身儒素,不忘本也。或問爲治,良弼曰:「必有忍乃其有濟。人性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爲甚,必克己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所難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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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太平、宣、徽群盜起,行管軍萬戶張珪討之,數爲賊所敗。卒有殺民家豕而井傷其主者,珪曰:「此軍之所以敗也。」斬其卒。悉平諸盜。
世祖至元二十年〔(癸未、一二八三)〕
1春,正月,己未,立鴻吉哩氏〔(舊作弘吉剌氏。)〕爲皇后。時帝春秋高,后頗預朝政,相臣常不得見帝,輒因后以奏事。
初,鴻吉哩氏之族,從太祖起兵有功,尋立其女爲后,遂與約曰:「鴻吉哩氏生女,世以爲后,生男,世尚公主。」故元代諸后多其族焉。
2癸亥,敕藥〔鐸〕喇哈〔舊作藥剌海。)〕領軍征緬國。
3乙丑,和爾果斯言:「自今應訴事者,必須實書其事,赴省臺陳告。其以匿名書告重者處死,輕者流遠方。能發其事者,給犯人妻子,仍以鈔賞之。又,阿特哈瑪專政時,衙門太,虛費俸祿,宜依劉秉忠、許衡所定,併省爲便。」皆從之。
4設務農司。
5敕預備征日本軍糧,令高麗國備二十萬石,以阿塔哈〔(舊作阿塔海。)〕依舊爲征東行省丞相。
丙寅,發五衛軍二萬人征日本。召太常少卿汪忠良擇日出師,忠良曰:「僻陋海隅,何足勞天戈!」不聽。時帝意甚決,朝臣無敢諫者。淮西行省右丞昂吉爾〔(舊作昂吉兒。)〕上疏曰:「臣聞兵以氣爲主,而上下同欲者勝。比者連事外夷,三軍屢衄,不可以言氣;海內騷然,一遇調發,上下愁怨,非所謂同欲也。請罷兵息民。」南臺御史大夫姜衛〔舊作相威,今改。〕亦遣使入奏曰:「倭不奉職貢,可伐而不可怒,可緩而不可急。向者師行期迫,戰船不堅,前車已覆,後當改轍。今爲〔爲今〕之計,預修戰艦,訓練士卒,耀兵揚武,使彼聞之,深自備禦,遲以歲月,俟其疲怠,出其不意,乘風疾往,一舉而下,萬全之策也。」帝皆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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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丙寅,御史臺言:「燕南、河北、山東,去歲旱災,按察司已嘗閱視,而中書不爲奏免稅糧,民何以堪!」詔有司權停勿徵,仍諭:「自今管民官,凡有災傷,過時不申,及按察司不即行視者,皆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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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北流民渡河求食,朝廷遣使者集官屬,絕河止之,按察副使程思廉曰:「民急就食,豈得已哉!天下一家,河北、河南,皆吾民也,亟令縱之!」且曰:「雖得罪,死不恨。」章上,不之罪也。
8刑部尚書崔彧上疏,言時政十八事:「一曰開言路,多選正人,番直上前,以司喉舌。二曰阿哈瑪特擅權,臺臣莫敢糾其非,迨事敗,然後接踵隨聲,徒取譏笑;宜別加選用,其舊人除蒙古人取聖斷外,餘皆當問罪。三曰樞密院定奪軍官,賞罰不當,多聽阿哈瑪特風旨。宜擇有聲望者爲長貳。四曰翰苑亦頌阿哈瑪特功德,宜博訪南北耆儒以重此選。五曰郝禎、耿仁等雖正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罰異,公論未伸,合次第屏除。六曰貴游子第用即顯官,幼不講學,何以從政!得如左丞許衡教國子,則人才輩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書,不過奏事檢目而已,宜擇蒙古、漢人分番上宜,言動必書。八曰宜定律令爲一代之法。九曰,省官,宜參眾議,立定成規。十曰官僚無以養廉,宜有俸者增,無俸者給。十一曰內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賦役者已十五萬戶,去家就旅,豈人之情!賦重政繁,驅之至此。宜特降詔旨,招集復業,免其後來五年科役,其餘積久並蠲,事產即日給還;民官滿替以戶口增耗爲黜陟,其徙江南不歸,與土著一例當役。十二曰凡丞相安圖〔(舊作安童。)〕遷轉良臣,爲阿哈瑪特所擯黜,或居散地,或在遠方,並令拔擢。十三曰簿錄姦黨財物,不可視爲橫得,遂致濫用,宜以之實帑藏,供歲計。十四曰上都非如大都,止備巡幸,不應立留守司,宜易置總管府。十五曰中書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諸左。十六曰在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設左、右丞以下,庶幾內重,不致勢均。彼謂非隆其名不足鎮壓者,姦臣欺罔之論也。十七曰,阿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掌兵民之權,子姪姻黨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之七八,其威權不在阿哈瑪特下,宜罷職,理算其黨,雖無所污染者,亦當遷轉他所,勿使久據湖廣。十八曰銓選類奏,賢否各〔莫〕知,自今三品以上,必引見而後授官。」疏奏,帝即命中書省行其數事,餘命與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議行之。
彧又言:「江南盜賊,相挻〔挺〕而起,凡二百餘所,皆由拘刷水手,興造海船,民不聊生,激而成變。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軍需,宜量民力,勿強以土產所無。凡給物價與民者,必以實。召募水手,當從其所欲。俟民氣稍蘇,我力粗備,三二年後,東征未晚也。」帝以爲不切,曰:「爾之所言如射然,挽弓雖可觀,發矢則非是矣。」
彧又言:「昨中書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縣地畝,本以革權勢兼井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於軍民諸色人戶通行覈實。又因取勘畜牧數目,初意本非擾民,而近者浮言胥動,恐失農時。」又言:「各路每歲選取室女,宜罷。宋文思院小口斛出入官糧,無所容隱,宜頒行。」皆從之。
9丁卯,巴約特〔舊作伯要帶,今改。〕等伐船材于烈堝、都山、乾山,凡十四萬二千有奇,起諸軍貼戶年及丁者五千人、民夫三千人運之。
10命右丞棟哩特穆爾〔(舊作闍里帖木兒。)〕及萬戶三十五人,蒙古軍習舟師者二千人,特默齊〔舊作探馬赤,今改。〕萬人,習水戰者五百人,征日本。
11壬午,改廣東提刑按察司爲海北廣東道,廣西按察司爲廣西海北道,福建按察司爲福建閩海道,鞏昌按察司爲河西隴北道。
12二月,辛丑,定軍官選法及官吏贓罪法。
13癸丑,諭中書省:「大事奏聞,小事便宜行之,毋致稽緩。」
13癸丑,諭中書省:「大事奏聞,小事便宜行之,毋致稽緩。」
14三月,己未,御史臺言:「平灤造船,五臺山造寺伐木,及南城建新寺,凡役四萬人,請罷之。」詔:「伐木建寺即罷之,造船一事,其與省臣議。前後衛軍自願征日本者,命選留五衛漢軍千餘,其新附軍令悉行。」
15乙丑,命烏努呼魯山岱〔(舊作兀奴忽魯帶。)〕往揚州錄囚,其江北重囚,謫征日本。
16立雲南按察司,照刷行省文卷。
17罷淮安等處淘金官,惟計戶取金。
18丙寅,帝如上都。
19丁卯,增置蒙古監察御史六員。
20(癸酉),廣東新會縣林桂方、趙良鈐等聚眾,偽號羅平國,稱延康年號,官軍擒之,伏誅,餘黨悉平。
21(壬午),罷福建宣慰司,復立行中書省于漳州。
22夏,四月,庚寅,以侍衛親軍二萬人助征日本。
23壬辰,阿塔哈求軍官習舟楫者同征日本,命元帥張林、招討張瑄、總管朱清等行,以高麗王就領行省規畫日本事宜。
24甲午,禁近侍爲人求官,紊亂選法。
25申嚴酒禁,有私造者,財產、女子沒官,犯人配役。甲私鹽之禁,許按察司糾察鹽司。
26五月,乙未,色五衛軍征日本,發萬人赴上都,縱平灤造船軍歸耕,撥大都見管軍代役。
27占城行省右丞索多〔(舊作唆都。)〕,率戰船千艘出廣州,浮海伐占城。占城迎戰,兵號二十萬,索多率敢死士擊之,斬首井溺死者五萬餘人,又敗之于大浪湖,斬首六萬級,占城降。索多造木爲城,闢田以耕,伐烏里、越里諸小夷,皆下之,積穀十五萬以給軍。
28六月,戊子,以征日本,民間騷動,盜賊竊發,呼圖特穆爾、〔(舊作忽都帖木兒。)〕蒙古岱〔(舊作忙古帶。)〕乞益兵禦寇,詔以興國,江州軍付之。
29初定官吏贓罪法:自五十貫以上,皆決杖,除名不敘,百貫以上者死。
崔彧言:「今百官月俸不能副贍養,難責以廉勤之操。宜議增庶官月俸,所增雖賦之于民,官吏不貪,民必受惠。其有以貪抵罪,亦復何辭!」從之。己丑,詔增內外官吏俸。
30初,思、播以南,施、黔、鼎、澧、辰、沅之界,九谿,十八峒蠻獠,叛服不常,詔四川行省討之。參政奇爾濟蘇、〔舊作曲里志思,今改。〕宣慰使李呼哩雅濟〔舊作李忽蘭吉,今改。〕等,鑿山開道,分兵並進,諸蠻伏險以拒,然眾寡不敵,多就擒戮,其酋長內附赴闕。辛亥,詔分其地立州縣,聽順元路宣慰司節制。
31秋,七月,丙辰,諭阿塔哈:「所造征日本船,宜少緩之,所拘商船悉給還。」
32丙寅,開雲南驛路。
33丁卯,罷淮南淘金司,以其戶還民籍。
34八月,癸未,以明爾徹〔舊作明理察,今改。〕平章軍國重事,商議公事。
35立懷來淘金司。
36丁未,浙西道宣慰使史弼言:「頃以征日本船五百艘科諸民間,民病之。宜取阿巴齊〔舊作阿八赤,今改。〕所有船,修理以付阿塔哈,〔(舊作阿塔海。)〕庶寬民力,井給鈔於沿海募水手。」從之。
37濟州新開河成,立都漕運司。
38九月,戊午,哈喇岱〔(舊作何剌帶。)〕等招降象山縣海賊尤宗祖等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寧。
39壬戍,調黎兵同征日本。
40辛未,以歲登開諸路酒禁。
41戊寅,史弼陳弭盜之策,爲首及同謀者死,餘屯田淮上,帝然其言,詔以其事付弼。賊黨耕種內地,其妻孥送京師,以給鷹坊人等。
42冬,十月,壬辰,帝至自上都。
43庚子,左丞相耶律鑄,坐不納職印,妄奏東平人聚謀爲逆、間諜幕僚及黨罪囚阿里蘇,〔(舊作阿里沙。)〕罷免,仍沒其家資之半,徙居山後。
44建寧路管軍總管黃華叛,眾幾十萬,稱祥興五年,犯崇安、浦城等縣,圍建寧府,命征東行省左丞劉國傑以其兵會江淮參政巴延〔(舊作伯顏。)〕等討之。國傑攻破赤巖寨,華投火死,餘眾皆潰。福建行省左丞呼喇春〔(舊作忽剌出。)〕將兵來會梧桐川,欲搜賊潰去者盡殺之,國傑曰:「首亂者華也,餘皆脅從。招諭不歸,誅之未晚。」未幾,眾果出降。
45十一月,丁巳,命各省印授時曆。
46丁丑,禁雲南管課官于常額外多取餘錢。
47戊寅,禁雲南權勢多取債息,仍禁沒人口爲奴及黥其面者。
48十二月,辛卯〔壬辰〕,以中書參議溫特赫圖嚕哈〔舊作溫迪罕禿魯花,今改。〕廉頒,不阿附權勢,賜鈔百錠。
49丙午,罷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又罷都元帥府及重設官吏。
50定質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師。
51樞密副使張文謙卒。
文謙爲人,剛明簡重,凡所陳於上前,莫非堯、舜仁義之道,數忤權倖,而是非得喪,一不以經意,家惟藏書數萬卷,尤以引薦人才爲己任。
52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闕下,東宮宿衛士鄂爾根薩里〔舊作阿魯渾薩里,今改。〕趨入諫曰:「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何以言之﹖」對曰:「若果反,郡縣何以不知﹖言者不以郡縣而言之闕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言輒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計。」帝悟,立召使者還,俾械繫言者,下郡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嘗貸錢不從誣之。帝謂鄂爾根薩里曰:「非卿言,幾誤,但恨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
54湖南、北盜賊乘舟縱橫劫掠,行省平章哈喇哈斯〔(舊作合剌哈孫。)〕患之。右丞圖呼嚕〔舊作禿忽魯,今改。〕曰:「樹茂鳥集,樹伐則散,戮一人足矣。」盜首喬大使者居九江,郡守曳喇瑪丹〔(舊作曳剌馬丹。)取賂蔽之,遣使擒以來,獄成,殺而令諸市,群盜頓息。
55江淮行省宣使顯、李謙,愬平章蒙古岱不法,有詔勿問,仍以顯等付蒙古岱鞫之,繫於獄,必抵以死。江南行臺監察御史申屠致遠,慮囚浙西,知其冤狀,將縱之。蒙古岱脅之至元二十一年〔(甲申、一二八四)〕
1春,正月,乙卯,群臣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時議欲大赦,參知政事張雄飛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遂止下輕刑之詔。
2丁巳,敕:「自今凡奏事者,必先語同列以所奏。既奏,其所奉旨云何,令同列知而後書之簿;不明以告而輒書簿者,杖筆且齊。」〔舊作必闍赤,今改。〕
3己未,罷雲南都元帥府,府所管軍民隸行省。
4甲子,罷揚州等處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
5丁卯,建都王烏蒙及金齒一十二部俱降。
建都先爲緬所制,欲降未能。時諸王桑阿克達爾〔(舊作相吾答兒。)〕及行省右丞台布、〔(舊作太卜。)〕參知政事伊克德濟〔(舊作也罕的斤。)〕分道征緬,於阿昔、阿禾兩江造船二百艘,順流攻之,拔江頭城,令都元帥袁世安戍之。遣使招諭緬王,不應,遂水陸並進,攻建都所都太公城,拔之。至是皆降。
6庚午,立江淮、荊湖、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治建康、鄂州、撫州、成都。
7王積翁久留大都,自詭能宣諭日本。甲戍,遣積翁齎詔奉使,賜錦衣、玉環、鞍轡。帝以日本俗尚佛,命普陀僧如智同往。積翁過溫陵,強取任甲所有四舶使行,取道慶元航海,中途鞭任,施聞任有誶語,乃好語誘以官職。任佯諾,將至日本,醉從者以酒,遂殺積翁,掠其資逃去。
8丁丑,雲南諸路按察司官陛辭,詔諭之曰:「卿至彼,當宣明朕意,勿求貨財。名成則貨財隨之,徇財則必失其名,而性命亦不可保矣。」
9二月,辛巳,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爲泉州行省參知政事,征緬。
10浚揚州漕河。
11罷高麗造征日本船。
12壬辰,邕州、賓州民黃大成等叛,梧州、韶州、衡州民相挺而起,湖南宣慰使薩里曼〔(舊作撒里蠻。)〕將兵討之。
13己亥,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
14丁未,括江南樂工。
15命阿塔哈發兵萬五千人,船二百艘,助征占城,船不足,命江西省益之。
16戊申,徙江淮行省于杭州,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省黃州宣慰司入淮西道。
17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進討。
18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
19遷故宋宋〔宗〕室及其大臣之仕者于內地。
20三月,丁巳,皇子北平王納珠哈〔(舊作南朮合。)〕至自北邊。王以至元八年建幕庭于和林,北留七年,至是始歸。右丞相安圖繼至。
21丙寅,帝如上都。
22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23夏,四月,令軍民同築隄堰,以利五衛屯田。
24己亥,涿州巨馬河決,衝突三十餘里。
25壬寅,江淮行省進各翼童男女百人。
26戊申,高麗王王暙及公主以其世子謜來朝。
27呼圖特穆爾征緬之師,爲緬人衝潰,敕發思、播田、楊二家軍二千從征緬。
28雲南行省爲破緬國江頭城,進童男女八十人。
29五月,癸丑,樞密院言:「索多潰軍,已令李恆收集;江淮、江西兩省潰軍,別遣使招諭,凡至者皆給之糧,舟楫損者修之,以俟阿爾哈雅調用。」從之。
30戊午,敕中書省:「奏目文冊及宣命劄付,並用蒙古書,不許用輝和爾〔舊作畏吾兒,今改。〕字。」
31乙丑,蠲江南今年田賦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未徵者,盡免之。
32阿嚕呼努〔(舊作阿魯忽奴。)〕言:「曩於江南民戶中撥匠戶三十萬,其無藝業者多,今已選定諸色工匠,餘十九萬九百餘戶,宜縱令爲民。」從之。
33庚午,荊湖、占城行省以兵進據烏馬境,地近安南,請益兵,命鄂州達嚕噶齊趙翥等奉璽書往諭安南。
34河間任丘縣民李移住謀叛,事覺,伏誅。
35括天下私藏天文、圖識、太乙、雷公式、七曜曆、推背圖、曲太監曆,有私習及收匿者罪之。
36閏月,丙戍,行御史臺自揚州遷于杭州。
37丙午,以侍衛親軍萬人修大都城。
38六月,壬子,遣使分道尋訪測驗晷景、日月交食、曆法。
39增官吏俸,以十分爲率,不及一錠者量增五分。
40甲寅,封皇子托歡〔(舊作脫歡。)〕爲鎮南王,駐鄂州。
41庚申,改蒙古都元帥府爲蒙古都萬戶府。
42秋,七月,己卯,詔軍官勿帶相銜。
43戊子,詔鎮南王托歡征占城。
帝怒占城叛服不常,命托歡與左丞李恆往會索多兵進擊之。復以安南通謀占城,令軍行假道於其國,且徵其糧餉以給軍。
44八月,己酉,御史書臺言:「無籍之軍願從軍殺掠者,初假之以張渡江兵威,今各持弓矢,剽劫平民,若不分隸各翼,恐生他變。」詔遣之還家。
45辛亥,占城國王遣使奉表,乞回索多軍,願以土產歲修職貢。
46庚午,帝至自上都。
47九月,甲申,京師地震。
48丙申,籍嘉木揚喇勒智〔(舊作楊璉真珈。)〕發宋陵所收金銀寶器修天衣寺,其飲器則賜帝師,蓋西僧欲得帝王髑髏以厭勝致富也。〔〔考異〕六陵遺事載諸僧所取鈔十一萬六千三百錠,田三萬三千畝,金寶珠玉稱是,蓋所籍之大概也。至云理宗顱骨爲北兵投湖水中,漁者網之不得,此未知爲飲器而誤傳耳。
49侍衛士鄂爾根薩里擢朝列大夫、左侍儀奉御,因勸帝治天下必用儒術,宜招致山澤道藝之士以備任使,帝嘉納之,遣使求賢,置集賢館以待之。是月,命鄂爾根薩里領館事,辭曰:「陛下初置集賢以待士,宜擇重望大臣領之以親觀聽。請以司徒薩里曼〔舊作撒里蠻,今改。〕領其事。」帝從之,仍以鄂爾根薩里爲集賢館學士兼太史院事。
士之應詔者,盡命館穀之,凡飲食、供帳、車服之盛,皆喜過望。其弗稱旨者,亦請加賚而遣之。有官於宣徽者,欲陰敗其事,故盛陳所給廩於內前,冀帝見之,帝果過而問焉,對曰:「此一士之日給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見而損之乎﹖十倍此以待天下士,猶恐不至,況欲損之,誰肯至者!」
鄂爾根薩里又言於帝曰:「國學,人材之本,立國子監,置博士弟子員,宜優其廩,使學者日盛。」從之。
50冬,十月,丁未,饗於太廟。
51丁卯,以招討使張萬爲征緬招討使。
52戊辰,立常平倉,以五十萬石價鈔給之。
53十一月,戊子,命北京宣慰司修灤河道。
54庚子,以范文虎爲中書左丞,商量樞密院事。
55辛丑,和爾果斯、敏珠爾卜丹、〔(舊作麥朮丁。)〕張雄飛、溫特赫〔(舊作溫迪罕。)〕並罷,安圖復爲中書右丞相。以前江西榷茶運使盧世榮爲右丞,前御史中丞史樞爲左丞,布魯密實哈雅、〔舊作(不魯)迷失海牙,今改。〕薩題勒密實〔舊作撒的迷失,今改。〕並參知政事,前戶部尚書拜降參議中書省事。
世榮,大名人,阿哈瑪特專政,世榮以賄進,爲江西榷茶運使,後以罪廢。阿哈瑪特死,朝臣諱言利,無可副上意者。總制院使僧格〔舊作桑哥,今改。〕薦世榮有才術,謂能救鈔法,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帝召見,奏對稱旨,令與中書廷辨所欲行。和爾果斯等守正不撓,爲強詞所勝,皆罷去,故復起安圖而世榮擢右丞,史樞等皆世榮所薦也。
初,安圖與北平王被哈都〔(舊作海都。)〕拘之,十年始得還,有譖其嘗受哈都官爵者,帝怒。斷事官石天麟亦自哈都部中還,奏曰:「哈都實宗親,偶有違言,非仇敵比,安圖不拒絕之,所以釋其疑心,導其臣順也。」帝怒方解。
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一節,嘗召見便殿,語之曰:「聞卿貧甚,今特賜卿白金二千五百兩,鈔二千五百貫。」既出,又加賜黃金五十兩,雄飛拜受,封識藏于家。及其罷政,阿哈瑪特之黨矯詔追奪之。或有勸雄飛自辨者,雄飛曰:「上以老臣廉,故賜臣,然臣未嘗敢輕用而封識以俟者,正慮今日耳,又可自辨乎!」尋起爲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卒。
巿圖之再入相也,力辭不允,往決于祁志誠,志誠曰:「昔與子同列者何人﹖今同列者何人﹖」安圖悟,入見,辭曰:「臣昔爲宰相,年尚少,幸不失陛下事者,丞佐皆臣所師友。今事臣者皆進與臣俱,則臣之爲政,能有加于前乎﹖」帝曰:「誰爲卿言是﹖」對曰:「祁真人。」帝歎異者久之。志誠,丘處機之四傳弟子也,居雲州金閣山,道譽甚著。安圖初爲相,常過而問之,志誠告以修身治世之要,故其爲相也,以清靜忠厚爲主。及罷還第,退然若無與於世者,人以爲有得于志誠之言云。
58盧世榮既入中書,即日奉詔理鈔法之弊,自謂生財有法,用其法當賦倍增而民不擾。詔下會議,人無敢言者,翰林學士董文用謂曰:「此錢取于右丞家耶,將取之于民耶﹖取于右丞之家,則吾不知;若取于民,則有說矣。牧羊者歲常兩翦其毛,今牧人日翦以獻,主者固悅其得毛之多,然羊無以避寒熱,即死且盡,毛又可得乎﹖民財有裉,右丞將盡取之,得無有日翦其毛之患乎﹖」世榮不能對。議者出,皆謝文用曰:「君以一言折聚斂之臣而厚邦本,真仁人之言哉!」
57至元初,丞相史天澤、學士承旨王鶚等屢請以科舉取士,詔中書議定程式,未及施行。至是和爾果斯與留夢炎等復言天下習儒者少而由刀筆吏得官者多,帝曰:「將若之何﹖」對曰:「惟貢舉取士爲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陰陽、醫、巫,皆令試舉,則用心爲學矣。」方下中書省議,而和爾果斯罷,事遂寢。
58十二月,甲辰朔,中書省言:「江南官田,爲權豪、寺觀欺隱者多,宜免其積年收入,限以日期,聽人首實,踰限爲人所告者徵,以其半給告者。」從之。
59乙巳,御史中丞崔彧,言盧世榮不可爲相,帝大怒,下彧吏,欲致之法,尋罷之。
60盧世榮欲以均輸法益國賦,慮按察司撓其事,請令與轉運使併爲一職,詔集議。左贊善大夫瓜勒佳之奇〔瓜勒佳舊作夾谷,今改。〕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摘發姦伏,責任匪輕。若使理財則事,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安能繩糾他人哉!併之勿便。」事遂寢。之奇,滕州人也。
61以丁壯萬人開神山河,立萬戶府以總之。
62癸亥,盧世榮言:「京師富戶釀酒,價高而味薄,以致課不時輸。宜一切禁罷,官自酤賣,向之歲課,一月可辦。」從之。
64是月,鎮南王托歡軍至安南,殺其守兵,分六道以進。安南興道王以兵拒于萬劫,進擊,敗之。萬戶倪閏戰死于劉。
65安圖言于帝曰:「阿哈瑪特專政十年,親故迎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
66是歲,詔燕南、河北道按察使博果密〔舊作不忽木,今改。〕參議中書省事。
時盧世榮阿附僧格,言能用己,則國賦可以十倍於舊,帝以問博果密,對曰:「自昔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徒,操利術以惑時君,始者莫不謂之忠,及其罪稔惡著,國與民俱困,雖悔何及!臣願陛下無納其說。」帝不聽。博果密遂辭參議不拜。
67湖廣平章政事約蘇穆爾,〔舊作要東木,今改。〕貪縱淫虐,誅求無厭。或妄言:「初歸附時,州縣長吏及吏胥富人,比屋斂銀,將輸之官,銀已具而事中止。」約蘇穆爾即下令責民自實,使者旁午,隨地置獄,株連蔓引,備極慘酷,民以拷掠瘐死者載道,所獲不資,約蘇穆爾盡掩有之。
有使至永州,判官烏克遜澤,〔舊作烏古孫澤,今改。〕戒吏美供帳,豐酒食,務順適其意。使者感愧,無所發其毒,因間以利害曉之,一郡由是獲安。盜起寶慶、武岡,皆永旁郡也。行省遣澤討平之,俘獲五百餘人,簡出其詿誤者百有五十人,上書言狀,誅其首惡者三十一人,餘得減死。
元紀五〔起旃蒙作噩(乙酉)正月,盡柔兆掩藏(丙戌)十二月,凡二年。〕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乙酉、一二八五)〕
1春,正月,戊寅,發五衛軍及新附軍濬蒙村漕渠。
2庚辰,詔毀宋郊天臺。
3皇太子嘗遣使辟宋工部侍郎堅於開元,既至,訪以古今成敗得失,堅對言:「三代得天下以仁,其失也以不仁。漢、唐之亡也以外戚、閹豎,宋之亡也以姦黨、權臣。」太子嘉維之。
4諭德李謙、瓜勒佳〔(舊作夾谷。)〕之奇言於太子日:「殿下方遵聖訓,參決庶務,如軍民之利病,政令之得失,事關朝廷,責在臺院,非宮臣所宜言;獨有澄源固本,臣等不容緘口者。太子之心,天下之本也,太子心正,則天心有所屬,人心有所繫矣。唐太宗嘗言:『人主一心,攻之者眾,或以勇力,或以辯口,或以諂謏,或以姦詐,或以嗜欲,輻湊攻之,各求自售。人主少懈而受其一,則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殿下,至尊之貳,人求自售者亦不爲少,須常喚醒此心,不使爲物欲所撓,則宗社生靈之福。固本澄原,莫此爲切。」
5壬午,詔立市舶都轉運司及諸路常平鹽鐵坑冶都轉運司。
6戊子,庫庫爾端〔舊作闊闊你敦,今改。〕言:「先遣軍二千屯田芍芍陂,試土之肥磽,去秋已取米二萬餘石,請增屯田士二千人。」從之。
7徙江南樂工八百家於京師。
8西川趙和稱宋福王子廣王以誑民,民有信者;真定民劉驢兒有三乳,自以爲異,謀不軌;事覺,皆磔裂以徇。
9辛卯,發諸衛軍六千八百人,給護國寺修造。
10癸巳,詔括京師荒地,令宿衛士耕種。
11樞密院言:「舊制四宿衛各選一人,參決樞密院事,請以圖魯卜〔舊作脫列伯,今改。〕爲簽院。」從之。
12乙未,盧世榮奏罷江南行御史臺及改諸路按察司爲提刑轉運司,兼理錢穀。未幾,御史臺臣言行臺不可輒罷,且按察司兼轉運,則糾彈之職廢。帝以爲疑,安圖〔(舊作安童。)〕曰:「江南盜賊屢起,恃有行臺鎮遏,不可罷。但與行省並治杭州,差覺僻遠,宜徙江州,據三省之間。」從之。
13以董文用爲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時行省長官素貴,多傲,同列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事上官。文用至,則坐堂上,侃侃與論,是非可否,無所遷就,雖數忤之,不顧也。時方建佛塔宋故宮,有司奉行甚急,天大雨雪,入山伐木,死者數百人;又欲並建大寺。文用請行省曰:「非時役民,民不堪矣,少徐之,如何,?」行省曰:「參政柰何格上命?」文用曰:「今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豈上意耶?」行省意沮,乃稍寬其期。
14丙申,以阿必齊哈〔舊作阿必赤〔失〕合,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15合禮部領會同館。
初,外國使至,常令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16詔禁私酒。
17壬寅,造大樽於殿。樽以木爲質,銀內而外鏤爲雲龍,高一丈七尺。
18二月,乙巳,增濟州漕舟三千艘,役夫萬二千人。
初,江淮歲漕米百萬石於京師,海運十萬石,膠萊六十萬石。而濟之所運三十萬石,水淺舟大,恆不能達;更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數增多。
19塞漳〔渾〕河隄決,役夫四千人。
20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爲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上萬戶七翼,中萬戶八翼,下萬戶二十二翼,翼設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萬戶、副萬戶各一人,隸所在行樞密院。
21以應放還五衛軍穿河西務河。
22辛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舊作月的迷失,今改。(校者按:亦作也的迷失。)〕討潮、惠二州盜郭逢貴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萬餘戶,軍三千六百餘人,請將所獲渠帥入覲,面陳直事,從之。
23丙辰,詔罷膠萊所鑿新河,以軍萬人隸江浙行省習水戰,萬人載江淮米泛海,由利潚達于京師。
24壬戌,立規措所。
初,盧世榮言:「天下歲課鈔九十三萬餘錠,以臣經畫之,不取於民,裁抑權勢所侵,可增三百萬錠。事未行而中外已非議,臣請與臺院面議上前行之。」帝曰:「不必如此,卿但言之。」世榮困言:「自王文統後,鈔法虛弊已久,宜括銅鑄錢,并製綾券,與鈔參行。」又奏:「王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給民錢,令商販諸番,官取其息七,民取其三。禁私販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賣之;匿者許告,沒其財,以其半給告者。今各路雖設常平倉,名存實廢;宜取權豪所擅鐵冶鑄器鬻之,以其息儲粟平糶,則可均物價而獲厚利。民間酒課太輕,宜官給鈔,行古榷酤法,仍禁民私酤,米一石取鈔十貫,可得二十倍。國家雖設平準,然無曉規運者;宜令各路立平準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貨貧民。如此,則貨者眾而本且不失。又隨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于各路立市易司,領諸牙儈入,計商人物,貨四十分取一,以十爲率,四給牙儈,六給官吏俸。本朝以兵得天下,不籍糧餽,惟資羊馬;宜於上都、隆興諸路以官錢買幣帛,易羊馬于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歲收其皮毛、筋角、酥酪之用,以十之二與牧者,而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帝皆善而行之。至是請立規措所,用官吏以善賈爲之。帝曰:「此何職?」世榮曰:「規畫錢穀耳。」從之。
又言:「天下能規運錢穀者,爲阿哈瑪特〔(舊作阿合馬。)〕所用,今悉以爲汙濫黜之;臣欲擇而用之,懼有言臣私有罪者。」帝曰:「何必計此!第用其可用者。」於是擢用甚眾。群小既用事,每借法以逞其欲,州縣鄉村,深山窮谷,各分地方以搜索民財,率眾入人家,笥篋盡發,請之打勘。歲每一二次打勘,民不聊生。群凶既飽,世榮輒又設法以取之,時人目爲「鸕□句當」,以鸕□得魚,既滿其頷,即爲人抖取也。
世榮嘗言於帝曰:「臣之行事多爲人所怨,後必有譖臣者,請先言之。」帝曰:「汝言皆是,惟欲人無言者,安有是理!疾足之犬,狐不愛焉,主人豈不愛之!汝之所行,朕自愛也,彼姦偽者不愛耳。汝之職分既定,其無以一二人從行,亦當謹衛門戶。」遂諭丞相安圖增其從人。其爲帝所倚眷如此。
25回買江南民土田。
26戊辰,帝如上都。
27立真定、濟南、太原、甘肅、江西、江淮、湖廣等處宣慰司兼都轉運使司,以治課程;仍嚴立條例,禁諸司不得沮撓檢察。及以宣德王好禮爲浙西宣慰使,帝曰:「宣德人多言其惡。」世榮言:「彼自陳能歲辦鈔七千餘萬鈔〔錠〕,是以用之。」
28以昂吉爾岱〔舊作甕吉剌帶,今改。〕爲中書左丞相。
29己巳,復立按察司。
30三月,丙子,遣太史監候張公禮、彭質等往占城測候日晷。
31癸未,荊湖、占城行省請益兵。
32夏,四月,庚戌,監察御史陳天祥上疏,極論盧世榮姦惡,其略曰:「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資,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輦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允,又別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於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已經追納及未納見追者,人所共知。今不悔前非,狂悖愈甚,既懷無饜之心,廣蓄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是猶以盜蹠而掌阿衡之任。朝廷信其虛誑之說,俾居相位,名爲試驗,實授正權。校其所能,敗闕如此;攷其所行,毫髮無稱。此皆既往之真,已試之明驗。若謂必須再試,亦止可□以他官;宰相之權,豈可輕授!3夫宰天下譬猶製錦,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今捐相位以驗賢愚,猶捨美錦以較量工拙,脫致隳壞,欲悔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夫財者,土地所出,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用之不乏。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將致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己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卹顛連之患,期錙銖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視民如,爲國斂怨,肆意誅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財之本,既已不存,斂財之方,復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今取其所行與所言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日賤,物今愈貴;始言課增三百萬錠,不取於民而辦,今欲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凡今所爲,無非敗法擾民者。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己深,事至於此,救將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寵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止以事在國家,關繫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今改。〕以其狀聞,帝始大悟,命安圖集諸司官吏、老臣、儒士及知民間事者同世榮聽天祥彈文,仍令世榮、天祥皆赴上都。
33壬戌,御史中丞阿喇特穆爾〔舊作阿剌帖木兒,今改。〕等奏盧世榮所招罪狀,詔:「安圖與諸老臣議世榮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其所用人實無罪者,朕自裁決。」
34癸亥,敕以敏珠爾卜丹〔舊作麥朮丁,今改。〕所行清潔,與安圖治省事。
35五月,甲戌,以御史中丞郭佑爲中書參知政事。
36戊寅,以遠方曆日取給京師,不以時至,荊湖等處四行省所用者,隆興印之;哈喇章、〔(舊作合剌章。)〕河西、四川等處所者,京兆印之。
37甲申,立汴梁宣慰司,依安西王故事,汴梁以南至江,以親王鎮之。
38丁亥,中書省言六部官甚,可以六十八員爲額,餘悉汰去,詔擇其廉潔有幹局者存之。
39庚寅,復徙江南行御史臺于杭州。
40丁酉,徙行樞密院于建康。
41戊戌,鎮南王托歡〔(舊作脫歡。)〕兵擊陳日烜,敗走,遂入其城而還。日烜遣兵來追,索多、李恆戰死。
初,托歡屢移書日烜,欲假道,竟不納,益修兵船爲迎敵計。托歡乘間縛筏爲橋,渡富良江北,與日烜大戰,破之。日烜遁走,不知所之,其弟益稷率其屬來降。然交兵雖敗,而勢益盛,適盛夏霖潦,軍中疾作,死傷者眾,而占城竟不可達,乃謀引兵還佼趾兵追襲之,李恆殿,中毒矢,一卒負亙而趨,至思明州卒。索多軍與托歡相去二百餘里,托歡軍還,索多猶未之知,亟趨其營,交人邀於乾滿江,索多力戰而死,後諡襄愍。恆諡武愍〔〔考異〕經世大典云:四月,交兵大起,其興道王攻萬戶劉世英於阿魯堡,忠誠王攻千戶馬榮於江口,皆殺退。既而水陸來攻大營城,圍數匝,雖多死,增兵益眾,官軍朝暮鏖戰,困乏,器械皆盡,遂棄其京城,渡江屯駐。尋班師。至如月江,日烜遣其懷文侯來追,殺之。至冊江,伏發,官軍蹋斷浮橋,多溺死。按是役實以敗歸,元史李恆、索多傳不詳其事,而於巿南傳載之。然安南傳亦不詳月日,蓋事在四月,奏聞在五月耳,今仍從本紀書之。〕
42六月,庚戌,命女直碩達勒達〔舊作水達達,今改。〕造船二百艘,及造征日本迎風船。
43丙辰,遣瑪蘇呼阿里〔舊作馬速忽阿里,今改。〕齎鈔千錠,往馬巴國〔(舊作馬八兒國。)〕求奇寶。
44左丞呂師夔,乞假省母江州,帝許之。因諭安圖曰:「此事汝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自朕決,恐謬誤。汝當盡心善治百姓,無使重困致亂,以爲朕羞。」安圖言:「前召徐世隆爲集賢殿學士未赴。世隆習前代典故,善決疑獄,雖老尚可用。」遣使召之,以老疾辭,附奏便宜九事;復遣使徵李昶,亦以丈疾辭;詔並賜以田。
45秋,七月,壬申,造溫石浴室及更衣殿。
46甲戌,敕祕書監修地理志。
47甲申,改奇爾濟蘇〔(舊作闊里吉思。)〕等所平大小十谿、峒悉爲府、州、縣。
48修汴梁城。
49丁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入覲,以所降渠帥郭任貴等至京師,言山寨降者五十餘所,帝問:「戰而後降耶,招之即降耶?」頁特密實對曰:「其首拒敵者,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因言:「達珠〔舊作塔朮〔出〕,今改。〕兵後未嘗撫治其民,州縣復無至者,故盜賊各據土地,互相攻殺,人民漸耗,今宜擇良吏往治。」從之。
50庚寅,樞密院言:「鎮南王所統征交趾兵,久戰力疲,請發蒙古軍千人,漢軍新附軍四千人,選良將將之,取鎮南王節制,以征交趾。」帝從之。復以蒙古岱〔舊作唐〔忙〕兀帶,今改。〕爲荊湖行省左丞,蒙古岱請放征交趾軍還家休息,詔從鎮南王處之。
51乙未,雲南行省言:「今年未暇征緬,請收護秋禾,先伐羅北甸等部。」從之。
52八月,丙辰,帝至自上都。
53己未,詔復立泉府司,以達實曼〔舊作答失蠻,今改。〕領之。
初,和爾果斯〔舊作和禮霍孫,今改。〕以泉府司商販者,所至官給飯食,遺兵防竹衛,民實厭苦不便,奏罷之。至是達實曼復奏立之。
54九月,戊戌〔辰〕,罷禁海商。
55初,民間酒聽自造米一石,官取鈔一貫。盧世榮以官鈔五萬鈔〔錠〕立榷酤法,米一石取鈔十貫,增舊十倍。至是罷之,聽民自造,增課鈔一貫爲五貫。
56乙亥,中書省以江北諸城課程錢糧,聽杭、鄂二行省節制,道途迂遠,請改隸中書,從之。
57槉:「自今貢物,惟地所產,非所產者毋輒上,聽民自實。兩淮荒地,免稅三年。」
58丙子,真臘、占城貢樂工十人及藥材、□魚皮諸物。
59宗王阿濟蘇〔舊作阿金吉,今改。〕失律,詔巴延〔(舊作伯顏。)〕代總其軍。
先是邊兵嘗乏食,巴延令軍中采蔑怯葉兒及蓿□之根貯之,人四斛,草料稱是,盛冬雨雪,人馬賴以不飢。又令軍士有捕塔喇布歡〔(舊作塔剌不歡。)〕之獸而食者,積其皮至萬,人莫知其意,既而遣使輦至京師,帝笑曰:「巴延邊地寒,軍士無衣,欲易吾繒帛耳。」遂賜以衣。
60冬,十月,癸丑,立征東行省,以阿塔哈〔舊作阿塔海,今改。〕爲左丞相,劉國傑、陳巖並左丞,洪俊奇右丞,率諸軍征日本。
61吏部尚書劉宣上言曰:「近議復置征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危繫焉。索多建伐占城,哈雅〔(舊作海牙。)〕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廣、江西供給船集、軍須、糧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起,軍兵達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連兵未解。且交趾與我接壤,蕞爾小邦,遣親王提兵深入,未見報功,索多爲賊所殺,自遺羞辱。況日本海洋萬里,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今次出師,動眾履險,縱不遇風,可到彼岸,倭國地廣,徒眾猥多,彼軍四集,我師無援,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渡耶!隨伐高麗,三次大舉,數見敗北,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高麗,雖取數城,徒增追悔。且高麗平壤諸城,皆居陸也,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尚不能克,況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里哉!」帝嘉納其言。
62丙辰,以參議特穆爾〔(舊作帖木兒。)〕爲參知政事,位郭佑上,且命之曰:「自今之事,皆責於汝。」
63丁卯,敕樞密院計膠、萊諸處漕船,江南、高嚴〔麗〕諸處所造海舶,括庸江、淮民船,備征日本。仍敕習汎海者募水工至千人者爲千戶,百人爲百戶。
64郭佑言:「自平江南,十年之間,凡錢糧事,八經理算,令塔奇呼、〔舊作塔即古,今改。〕阿薩爾〔舊作阿散,今改。〕等又復鉤攷,宜即罷去。」帝嘉納之。
65十一月,成寅,遣使告高麗發兵萬人,船六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仍令於近地多造船。
66己丑,御史臺言:「昔宋以無室家壯士爲鹽軍,數凡五千,令〔今〕存者一千一百二十二人,性習凶暴,民患苦之,宜給以行糧,使屯田自贍。」詔議行之。
67癸巳,敕:「漕江、淮米百萬石,汎海貯于高麗之合浦,仍令東京及高麗各貯米十萬石,備征日本,期諸軍于明年三月以次而發,會於合浦。」
68乙未,以牝魯歡〔(舊作兔魯歡。)〕爲參知政事。
69盧世榮伏誅,刲其肉以食鷹獺。
世榮初以言利進,皇太子意深非之,曰:「財非天降,安能歲取盈乎!」僧格素主世榮者,聞太子嘗有是言,卒不能救。
先是世榮薦王惲爲左司郎中,屢趣之,不赴。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眾利己,未聞能全者。遠之尚恐見浼,況可近乎!」至是人服其識。
70盧世榮既誅,帝謂博果密〔舊作不忽木,伐改。〕曰:「朕殊愧卿。」即擢吏部尚書。
時方籍沒阿哈瑪特〔舊作阿哈〔合〕馬,今改。〕家,其奴張撤禮爾〔(舊作散札兒。)〕等罪當死,謬語阿哈瑪特家資隱寄者多,如盡得之,可資國用,遂句攷捕繫,連及無辜,京師騷動。帝頗疑之,命丞相安圖集六部長貳官詢問其事,博果密曰:「是奴爲阿哈瑪特心腹爪牙,死有餘罪。爲此言者,蓋欲苟延歲月,徼幸不死耳,豈可復受其誑,嫁禍善良耶!急誅此徒,則怨謗自息。」安圖以其言入奏,帝悟,命博果密鞫之,具得其實,撤禮爾等伏誅,其捕繫者盡釋之。
71丙申,赦囚徒,點其面,及招宋時販私鹽軍習海道者爲水工,以征日本。
72時思、播以南,施、黔、鼎、澧、辰、沅之界,蠻獠叛服不常,往往劫掠邊民,乃詔四川行省討之。參政奇爾濟蘇、左丞汪惟正一軍出黔中,簽省巴圖〔舊作巴八,今改。〕一軍出思、播,都元帥托察一軍山澧州南道,宣慰使李呼哩雅濟〔(舊作李忽蘭吉。)〕一軍自夔門會合。是月,諸將鑿山開道,綿亙千里。諸蠻設伏險隘,木弩、竹矢,伺間竊發,亡命迎敵者,皆盡殺之,遣諭其酋長,於是率眾來降,獨散毛峒譚順走避巖谷,力屈始降。
73張立道籍兩江儂士貴、今從毅、李維屏所部戶二十五萬有奇,以其籍歸有司;遷臨安、廣西道軍民宣撫使,復創廟學於建水路,書清白之訓於公廨,以警貪墨。
74十二月,丁未,皇太子珍戩〔舊作真金,今改。〕薨。
太子初從姚樞、竇默學,仁孝恭儉,尤優禮大臣,一時在師友之列者,非朝廷名德,則布衣節行之士。
在中書日久,明於聽斷,聞四方科徵、輓漕、造作、和市,有係民之休戚者,多奏罷之。江西行省以歲課羨鈔四十七萬貫來獻,太子怒曰:「朝廷但令汝等百姓,百姓安,錢糧何患不足!百姓不安,錢糧雖多,能自奉乎!」盡卻之。
嘗服綾袷,爲瀋所漬,命侍臣重加染治:侍臣請更製之,戔子曰:「吾欲織百端,非難也,顧是物未敝,豈宜棄之!」東宮香殿成,工請鑿石爲池,如曲水流觴故事,太子曰:「古有肉林、酒池,爾亦欲吾效之耶?」每與諸王近臣習射之暇,輒講論經典,片言之間,苟有允愜,未嘗不爲之灑然改容。
中庶子巴拜〔舊作伯必,今改。〕以其子阿巴齊〔舊作阿八赤,今改。〕入見,諭之以「毋讀蒙古書,須習漢人文字。」行臺治書侍御史王惲進承華事略二十篇,太子覽之,至漢成帝不絕馳道,唐肅宗改服絳紗爲朱明服,心甚喜,曰:「使我行之,亦當如是。」又至邢峙止齊太子食邪蒿,顧侍臣曰:「一菜之名,遽能邪人耶?」詹事張九思曰:「正臣防微,理固當然。」太子善其說,令諸子傳觀其書。
時帝春秋高,行臺御史上書請內禪,太子聞之懼。臺臣祕其章不發,而阿哈瑪特之黨塔奇呼、阿薩爾請收百司吏案,鉤攷天下錢,穀欲因以發其事,乃悉拘封御史臺吏案。都事尚文拘留祕章不與,達濟呼聞於帝,命宗正錫徹罕〔(舊作薛徹干。)〕取其事。文曰:「事急矣!」即白御史大夫曰:「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謀至姦也。且塔奇呼及阿哈瑪特餘黨,贓罪狼籍,宜先發以奪其謀。」大夫遂與丞相入言狀,帝震怒曰:汝等無罪耶?」丞相進曰:「臣等無所逃罪,但此輩名載刑書,而爲此舉,動搖人心,宜選重臣爲之長,庶靖紛援。」帝怒稍解,可其奏。太子益憂懼不自安,以是致疾薨,年四十三。
75朝議以太子薨,欲罷詹事院,院丞張九思抗言曰:「皇孫,宗社人心所屬,詹事所以輔成道德者也,柰何罷之!」眾以爲允。
76以哈喇哈斯〔(舊作合剌合孫。)〕爲大宗正。
哈喇哈斯由當宿衛拜是職,用法平允。時相欲以南獄隸宗正,哈喇哈斯曰:「江南新附,教令未孚,且相去數千里,欲遙制其刑獄,得無冤乎!」事遂止。
77是歲,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卒,後贈太師,諡文忠。
世祖至元二十三年〔(丙戌、一二八六)〕
1春,正月,戊辰朔,以皇太子故,罷朝賀。
2禁齎金銀銅錢越海互市。
3甲戌,帝以日本孫遠,重困民,力,遂罷征日本,召阿巴齊赴闕,仍散所僱民船。
4以江南廢寺田土爲人占據者,悉付總統嘉木揚喇勒智修寺,自是僧徒益橫。
5己卯,江淮行省右丞呂文煥告老,許之,任其子爲宣慰使。
6癸未,從僧格請,命嘉杳揚喇勒智遣宋宗戚謝儀孫、全允堅、趙沂、趙太一入質。
7甲申,呼都嚕〔(舊作忽都魯。)〕言:「所部屯田新軍二百人,鑿河渠于亦集乃之地,役久功大,請以旁近民,西僧餘戶助其力。」從之。亦集乃,即漢張掖之居延縣也。
8丁亥,禁陰陽偽書、顯明曆。
9辛卯,命阿爾哈雅〔(舊作阿里海牙。)〕議征安南事宜。
10丁酉,設諸路推官以審刑獄,上路二員,中路一員。
11二月,己亥,敕中外:「凡漢民持鐵尺、手撾及杖之藏刃者,悉輸于官。」
12甲辰,以阿爾哈雅仍安南行中書省左丞相,鄂囉齊〔舊作奧魯赤,今改。〕平章政事、都元帥,烏訥爾、〔舊作烏馬爾〔兒〕,今改。〕伊克穆蘇、〔舊作亦里迷失,今改。〕阿爾〔(舊作阿里。)〕昝順、樊楫並參知政事。遣使諭皇子額森等穆爾,〔舊作也先鐵木兒,今改。〕調合〔哈〕喇章軍付阿爾哈雅,從征交趾。
13乙巳,罷山北、遼東道、開元等路宣慰司,立東京等處行中書省,以諸王所部雜居其間,宣慰司望輕故也。
14復立大司農司,專掌農桑。
15丁未,用御史臺言,立按察司巡行郡縣法,除使二員留司,副使以下,每歲二月分蒞按治,十月還司。
16丁巳,命湖廣行省造征交趾海船三百,期以八月會欽、廉。
17戊午,命荊湖、占城行省將江浙、湖廣、江西三行省兵六萬人伐交趾。
18翰林、集賢學士程文海見帝,首陳興建國學,請遣使江南搜訪遺逸,御史臺、按察司並宜參用南北之人,帝嘉納之。
19封陳益稷爲南國王,陳秀瑗〔峻〕爲輔義公,命阿爾哈雅以兵納之。
20罷鬻江南學田。
時江浙行省理算錢穀甚急,鬻所在學田,輸其直於官。利用監臣徹爾〔舊作徹里,今改。。(一作車里。)〕使江南,見之,謂曰:「學有田,以供祭祀,育賢才,安可鬻耶!」遂奏罷之。
21甲子,復以平原郡公趙與芮江南田隸東宮。
22立甘州行中書省。
23丙寅,以編地理書,召曲簞教授陳儼、京兆蕭□、蜀人虞應龍;惟應龍赴京師。
24三月,巳巳,詔程文海仍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行御史臺事,往江南博采知名之士。
初,帝欲以文海爲中丞,臺臣言文海南人,不可用,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臺、院,必參用南人。」遂拜文海是職,奉詔求賢于江南。詔令舊用蒙古字,及是特命以漢字書之。帝素聞趙孟適、葉子名,密論文海,必致此二人。文海復薦趙孟□、余恁、萬一鴞、張伯淳、胡薨魁、曾晞顏、孔洙、曾沖子、凌時中、包鑄等一十餘人。
帝坐披香殿,召見葉李,勞問:「卿遠來良苦?」且曰:「卿嚮時訟賈似道書,朕嘗識之。」更詢以治道安出,李歷陳古帝王得失成敗之由,帝首肯,賜坐,錫宴,命五日一入議事。時各道儒司悉以曠官罷,李因奏曰:「臣欽先帝詔書,當創業時,軍務繁夥,尚招致士類。今陛下混一區宇,偃武修文,可不作養人材以弘治道!各道儒學提調學官,課諸生講明治道,而上其成材者於大學,以備錄用。凡儒戶徭役,請一切蠲免。」帝可其奏。
孟□,宋太祖子秦王德芳之後也,才氣英邁,神采煥發,初入見,帝顧之喜,使坐葉李上。或言孟□宋宗室子,不宜使近左右,帝不聽。
25宋故江西招諭使、知信州謝枋得,遁居閩中,程文海之薦士也,初以枋得爲首。枋得方居母喪,遺書文海曰:「大元制世,民物一新,宋室孤臣,只欠一死。枋得所以不死者,以九十三歲之母在堂耳。今先妣考終正寢,枋得自今無意人間事矣!親喪在淺土,貧不能禮葬,苦塊餘息,心死形存。小兒傳到郡縣公文,乃知執事薦士凡二十,賤姓名亦玷其中,將降旨督郡縣以禮聘召。執事爲君謀亦忠矣,豈知枋得有母之喪,衰絰之服,不可入公門乎?稽之古禮,子有父母之喪,君命三年不過其門,所以教天下之孝也。解官持服,在大元制典尤嚴。自伊尹、傅說之後,三千年間,山林匹夫,辭霞而依日月者亦多矣,未聞有冒哀匿服而應幣聘者。傳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爲人臣不盡孝于家而能盡忠于國者,未之有也;爲人君不教人以孝而能得人之忠者,亦未之有也。枋得親喪未克葬,持服未三年,若違禮背法,從郡縣之令,順執事之意,其爲不孝莫大焉。傳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執事能亮吾之心,使幸而免不孝之名,是成我者之恩與生我者等也。」遂堅不赴詔。
26甲戌,雄、霸二州及保定諸縣水泛濫,冒官民田,發軍民築河隄禦之。
27乙亥,以敏珠爾卜丹仍中書右丞,與郭佑並領錢穀。
28丙子,帝如上都。
29夏,四月,庚子,以江南諸路財賦並隸中書省。
30雲南省平章納蘇喇鼎〔(舊作納速剌丁。)〕上便宜數事:一曰弛道路之禁,通民來往;二曰禁負販之徒,毋令從征;三曰罷丹當站賦民金爲飲食之費;四曰聽民伐木貿易;五曰戒使臣勿擾民居,立急遞鋪以省驛騎;詔議行之。
31甲辰,徙杭州行御史臺于建康,以山南、淮東、淮西三道按察司隸內臺,增置行臺色目御史員數。
32庚戌,制諡法。
33己未,遣約蘇穆爾〔舊作要東木,今改。(一作岳東木。)〕鉤攷荊湖行省錢穀。中書擬約蘇穆爾平章政事,牝克托呼〔舊作脫脫忽,今改。〕參知政事,帝曰:「約蘇穆爾小人,事朕方五年,授一理算官足矣。托克托呼,人奴之奴,令史、宣使才也。讀卿等所進擬,令人恥之。」
34以漢民就食江南者多,又從官南方者,秩滿多不還,遣使盡徙北還。仍設牝克托禾孫〔(舊作脫脫禾孫。)〕於黃河、江、淮諸津渡,凡漢民非齎公文適宥止之,爲商者聽。
35五月,約蘇穆爾奏荊湖行省阿爾哈雅贓罪,請攷核,阿爾哈雅乃入朝,言「約蘇穆爾在鄂,豈無贓賄之!臣亦請鉤考之。」遂遣參知政事牝魯罕、。〔(舊作禿魯歡。)〕樞密院判李道治書侍御史陳天祥偕行。
天祥既至鄂州,即劾約蘇穆爾貪暴不法諸事。時僧格與約穆蘇爾連,相與爲奸,摘天祥疏中語,誣以不道,遣使究問,欲殺之;行臺御史申屠致遠累章辨其無罪,僧格氣沮。天祥繫獄幾四百日,遇赦,始得釋。
阿爾哈雅加湖廣行省左丞相,尋卒,諡武定。
36朝廷將用兵海東,徵斂益急,有司大爲奸利。江淮參知政事董文用請入奏事,大略言疲國家可寶之民力,取僻陋無用之小邦,列其條目甚悉。
37六月,辛丑,中書省言:「前阿爾哈雅與約蘇穆爾互請鉤考,今雖已死,而事之是非,宜令暴白。」帝曰:「此事自約蘇穆爾所發,當依其言究行之。」遂籍阿爾哈雅家資,歸之京竹啢。
38乙巳,詔以大司農司所定農桑輯要書頒諸路。
39戊申,括諸路馬,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民悉入官,敢匿與互市者罪之。
40丁巳,以錫棟罕〔(舊作薛闍干。)〕爲中書省平章政事。
41辛酉,封楊邦憲妻田氏爲永安郡夫人,領播州安撫司事。
42是月,湖南宣慰司上言:「連歲征日本及用兵占城,百姓罷于轉輸,賦役煩重,士卒觸瘴癘,多死傷者。群生愁歎,四民廢業,貧者棄子以偷生,富者鬻產而應役,倒懸之苦,日甚一日。今復有十弗交趾,動百萬之眾,虛千金之費,非所以卹士民也。且舉動之間,利害非一。兼交趾已黨納表稱藩,若從其請,以甦民力,計之上也。無已,則宜寬百姓之賦,積糧餉,繕甲兵,來歲天時稍利,然後大舉,亦未爲晚。」
湖廣行省臣戩格〔(舊作線哥。)〕是其議,遣使入奏,且言:「本省鎮戍凡七十餘所,連歲征戰,士卒精銳者罷于外,所在者皆老弱,每一城邑,多不過二百人,竊恐姦人得以窺伺虛實。往年平章阿爾哈雅出征,輸糧三萬石,民且告病。今復倍其數,官無儲蓄,和糴於民間,百姓將匚勝其困。宜如宣慰司所言,緩師南伐。」
先是吏部尚書劉宣,亦上言:「安南臣事已久,歲貢未嘗愆期,往者用兵無功,瘡痍未復,今又下令再征,聞莫不死懼。且交、廣炎瘴之地,毒氣害人,甚于兵刃。今以七月會諸道兵于靜江,比至南南,病死必眾,緩急遇敵,何以應之!又,交趾無糧,水路難通,不免陸運。兼無車牛馱載,一夫擔米五斗,往還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萬石用四十萬人,止可供一二月軍糧,搬載船料軍須,通用五六十萬眾。廣西,湖南,調度頻數,民多離散,戶令供役,亦不能辦。況潮〔湖〕廣密邇谿峒,寇盜常多,萬一姦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虛生變,雖有留後人馬,疲弱衰老,卒難應變。何不與彼中軍官深知事體者論量萬全方略!不然,將復蹈前轍矣。」
奏入,會湖廣宣慰使章至,帝即日下詔罷征,縱士卒還各營,陳益稷從師還鄂。
43華州華陰縣大雨,潼谷水湧,平地三丈。杭州、平江二路屬縣水壞民田萬七千餘頃。
44秋,七月,己巳,用中書省臣言,以江南隸官之田多爲強豪所,據,立營田總管府,其所據田仍履畝計之。
45罷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復北京、咸平等三道宣慰司。
46庚午,江淮行省蒙古岱言:「今置省杭州、兩淮、江東諸路,財賦軍實皆南輸又復北上,不便。揚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鎮之,且轉輸無往返之勞。行省徙揚州便。」從之。
47立淮南洪澤、芍陂兩處屯田,益兵至二萬,歲得米數十萬斛。
48壬午,左丞相昂吉爾岱、平章政事阿必實克〔舊作阿必失合,今改。〕並罷。
總制院使僧格好言利,一日,於帝前論和雇、和買事,帝善其策,遂有大任之意,令具省臣姓名以進。帝曰:「安圖、郭佑、楊居寬等並仍前職,昂吉爾岱等其別議,仍選可代者以聞。」遂罷之。自是弓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僧格咸與聞焉。
49癸巳,詔中書省銓定省、院、臺、部官屬,自中書令、左、右丞相而下,各有定員。仍諭安圖曰:「中書省朕當親擇,其餘諸司,並從中書斟酌裁減。」安圖曰:「比聞聖意欲倚近侍爲耳目,如臣所行非法,從其舉奏。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類,曰某居芋官,某居某職,以所署奏目付中書施行。銓選之法,自有定制,其尤無事例者,臣嘗廢格不行,慮其黨有短臣者。」帝曰:「卿言良是,後若此者其勿行。」
50八月,辛酉,婺州永康縣民陳選四等謀反,伏誅。
51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浙西按察使雷膺請于朝,發廩米二十萬石賑之。江淮行省以發米太多,議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澤,惠養困窮,行省職爾,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
52九月,乙丑朔,海外諸番,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里,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曰蘇木都剌,凡十國,因楊廷璧屢奉詔招之,各遣其子弟上表來覲,仍貢方物。
53壬寅,高麗遣使獻日本俘。
54是月,以工部尚書博果密爲刑部尚書。
時河東按察使阿哈瑪特以資才諂媚權貴,貨錢於官,約償牛馬,至期,抑取部民所產以輸,事覺,遣使按治,皆不伏。及博果密往始得其不法百餘事。會大同民飢,博果密以便宜發倉廩賑之。阿哈瑪特所善垶臣奏博果密擅發軍儲,又鍛鍊阿哈瑪特使自誣服,帝曰:「使行,發粟以活吾民,乃其職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獄至京師審視,阿哈瑪特竟伏誅。
托克托呼〔舊作土土哈,今改。〕求奇徹〔(舊作欽察。)〕之爲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簽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托克托呼奏遇有不臣語,帝怒,欲斬之,博果密諫曰:「遇始令以奇徹之人奴爲兵,未聞以編民也。萬一他衛皆倣此,戶口耗矣。若誅遇,後人豈肯爲陛下盡職乎!」遇得不死。
55冬,十月,甲午朔,徙浙西按察使治杭州,罷諸道按察使判官及行臺監察御史。
56己亥,帝至自上都。
57壬寅〔辛亥〕,河決開封、祥符、陳留、杞、太康、通許、鄢陵、扶溝、洧川、尉氏、陽武、延津、中牟、原武,睢州十五處,調民夫二十餘萬分築隄防。
58甲寅,敕招討使張萬等造戰船,將兵六千人以征緬,俾圖門特〔(舊作禿滿帶。)〕爲都元帥總之。
59壬戌,高麗復遣使來獻日本俘。
60十一月,乙丑,中書省言:「張瑄、朱清海道運糧,以四歲計之,總百一萬石,斗斛耗折,願如數以償,風浪覆舟,請免其徵。」從之。以瑄、清並爲海道運糧萬戶。
61敕:「禽獸字孕時無畋獵。」
62(丙子),涿、易二州、良鄉、寶坻縣饑,免今年租,賑糧三月。
63十二月,丙午,置燕南、河東、山東三道宣慰司。
64乙卯,以阿爾哈雅所芘逃民無主者千人屯田,遣中書省斷事官圖布〔(舊作禿不。)〕申復鉤攻〔攷〕湖廣行省錢穀。
65大都饑,發官米減價糶於貧民。
66戊午,翰林承旨莚里曼〔(舊作撒里蠻。)〕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輝和爾〔(舊作畏吾兒。)〕字繙譯,俟奏讀然後纂定。」
67諸路分置六道勸農司。
元紀六〔起強圉大淵獻(丁亥)正月,盡著雍困敦(戊子)十二月,凡二年。〕
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丁亥、一二八七)〕
1春正月,戊辰,浚河西務漕渠。
2丙戌,以程鵬飛爲中書右丞,阿爾〔舊作阿里,今改。〕爲中書左丞。丁亥,以布顏里哈雅〔(舊作不顏里海牙。)〕參知政事。
3發新附軍千人,從阿巴齊〔(齊作阿八赤。)〕討安南。
4復改江浙行省爲江淮行省。
5辛卯,詔發江淮、江西、湖廣三省蒙古漢券軍七萬人,船五百艘,雲南兵六千人,海外四川〔州〕黎兵萬五千,命海道運糧萬戶張文虎、費拱辰、陶大明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進。置征交趾行省,鄂囉齊〔舊作奧魯赤,今改。〕平章政事,烏訥爾、〔舊作烏馬兒,今改。〕樊楫(參)知政事,總之,並受鎮南王節制。〔〔考異〕經世大典云:二十四年,令烏訥爾、樊參政率兵水陸進征,尋亦罷。所載甚略,今從元史安南傳書之。
6二月,甲午,畋于近郊。
7乙未,以敏珠爾卜丹〔舊作麥朮丁,今改。〕爲平章政事。
8甲辰,以范文虎爲中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9壬子,中書省言:「自正旦至二月中旬,費鈔五十萬錠。臣等兼總財賦,自今侍臣奏請賜賚,請令臣等頂議。」帝曰:「此朕所當慮。」仍諭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伊徹察喇〔舊作月赤徹〔察〕兒,今改。〕知之。
10戊午,以趙與芮子孟桂襲平原郡公。
11宗王納顏〔(舊作乃顏。)〕遣使徵東道兵,諭棟摩特穆爾〔(舊作闇里鐵木兒。)〕毋輒發。
初,納顏鎮遼東,北京宣慰使伊列薩哈(舊作亦力撒合。)察其有異志,密請備之。帝素然其言,故有是諭。
12閏月,癸亥,敕:「春秋二仲月上丙日,祀帝堯祠。」
13西京等處管課官馬合謀,自言歲以西京、平陽、太原課存額名羨錢市馬駝千頭輸官,而實盜官錢市之。按問有,伏誅。
14乙丑,復立尚書省,以僧格、(舊作桑哥。)特穆爾(舊作鐵木兒。)並爲平章政事,鄂爾根薩里(舊作阿魯渾薩里。)爲右丞,葉李爲左丞,馬紹參知政事。
是月,帝畋于近郊,召敏珠爾卜丹,特穆爾、楊居厚等,與葉李、程文海、趙孟頫論鈔法,敏珠爾卜丹言:「自制國用使司改尚書省,頗有成效,今仍分兩省爲便。」詔從之。安圖(舊作安童。)諫曰:「臣力不能回天,但乞不用僧格,別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不聽。鄂爾根薩里雖與僧格同事,然數切諍之,以廉正自持。葉李固辭左丞之命,言:「臣資格未宜遽至此。」帝曰:「商起伊尹,周起太公,豈循資格耶!尚書係天下輕重,朕以煩卿,卿其勿辭。」賜大小車各一,許乘小車入禁中,仍給扶升殿。
辛未,以復置尚書省詔天下。除行省與中書議行,餘並聽尚書省從便以聞。詔,趙孟頫所草也。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15初,太宗設總教國子之官,逮至元初,以許衡爲祭酒,而侍臣子弟就學者纔十餘人。衡既去,教益廢而學舍未建,師生寓居民舍,司業耶律有尚屢以爲言。至是乃立國子監,設監丞、博士、助教,增廣弟子員至百二十人,蒙古、漢人各半,官給紙刮、食,遂以有尚爲祭酒。
16設江南各路儒學提舉司。
時江南諸縣各置教諭二人;又用廷臣請,諸道各置提舉司,設提舉儒學二人,統諸路府州縣學祭祀、錢糧之事。學校已廢而復興,實葉李之言有以導之也。
17乙酉,鎮南王托歡〔(舊作脫歡。)〕徙鎮南京。
18范文虎改尚書右丞,商議樞密院事。
19改行中書省爲行尚書省,六部爲尚書六部。
20以吏部尚書實都〔舊作忻都,今改。〕爲尚書省參知政事。
21庚寅,帝如上都。
22達嚕哈齊、(舊作札魯忽赤。)哈喇哈斯(舊作哈剌哈孫。)等言:「去歲錄囚南京、濟南兩路,應死者已一百九十人。若總校諸路,爲數必多,宜遣人分道行刑。」帝曰:「囚非群羊,豈可遽殺!即宜悉配隸淘金。」
23以禮部主事王約爲監察御史。
約疏請建儲及修史,又言前中丞郭佑以奏誅盧世榮爲僧格所嫉,誣以他罪,宜白其冤,不報。
24三月,甲午,行至元鈔。
僧格以交鈔及中統元寶行之既久,物重鈔輕,建議更造至元鈔行之。自一貫至五十文,凡十有一等,每一貫視中統鈔五貫,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舊者無廢。凡歲賜、周乏、餉軍,皆以中統鈔爲準。詔百官於刑部集議,趙孟頫亦與焉。眾欲計至元鈔二百貫贓滿者死,孟頫曰:「始造鈔時,以銀爲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間,輕重相去至數十倍,故改中統爲至元,又二十年後,至元鈔必復如中統,仗民計鈔抵法,疑於太重。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四者爲直,雖升降有時,終不大相遠也。以絹計贓,最爲商中。況鈔乃宋時所創,施於邊郡,金人襲而用之,皆出於不得已,乃欲以此斷人死命,似未可也。」或以孟頫年少,初自南方來,譏國法不便,意頗不平,責之日:「今朝廷行至元鈔,故犯法者以是計贓論罪。汝以爲非豈欲沮格至元鈔耶?」孟頫曰:「法者,人命所係,議有重輕,則人不得其死。孟頫奉詔與議,不敢不言。今中統鈔虛,故改至元鈔謂至元鈔終無虛時,豈有是理!公不揆於理,欲以勢相陵,可乎?其人有愧色。
25丙辰,命都水監開汶、泗水以達京師。
26汴梁河水泛溢,役夫七千修完故隄。
27夏,四月,宗王納篢反,諸王諾延〔舊作納牙,今改。〕等皆應之。帝問侍衛士阿實克布哈:〔舊作阿沙不花,今改。〕「計將安出?」對曰:「臣愚以爲莫若先安撫諸王,乃行天討,則叛者勢自孤矣。」帝曰:「善!卿試爲朕行之。」阿實克布哈即北說諾延曰:「大王聞納頻反耶?」曰「不知也。」曰:「聞大王等皆欲爲納頻外應,今納頻既自歸矣,是獨大王與主上抗。幸主上聖明,亦知非大王意,置之不問,然二三大臣不能無惑。大王何不往見上自陳,爲萬全計!」諾延悅,許之。于是諸王之謀皆解。
阿實克布哈還報,帝乃議親征,命徵兵遼陽,以千戶帥錫保齊之眾從行。阿實克布哈以大同、興和兩郡,當車駕所經有惟臺嶺者,數十里無居民,請詔有司作室嶺中,徙吧民百戶居之,割境內錫保齊〔舊作昔寶赤,今改。〕牧地,使耕種以自養,帝從之。阿實克布哈既領錫保齊,帝復欲盡徙與和、桃山數十鄒之民,以其地爲錫保齊牧地,阿實克布哈固請存三千戶以給鷹食,帝皆聽納,民德之,飲食必祭。錫保齊,鷹房之執役者也。
28五月,乙亥,遣額森〔舊作也先,今改。〕論北京等處宣慰司:「凡隸納頻所部者,禁其往來毋令乘馬、持弓矢。」
29壬寅,誅御史臺吏王良弼。
僧格嘗奉旨檢覈中書省事,凡校出虧久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平章敏珠爾卜丹即自伏。參政楊居寬微自辨,以爲實掌銓選,錢穀非所專,僧格令左右拳其面,因問曰:「既典選事,果無黜陟失當者乎!」尋亦引伏。參議伯降(舊作拜降。)以下,凡鉤攷違惰耗失等事,及參議王巨濟嘗言新鈔不便忤旨,各款伏。帝令丞相安圖與僧格共議,且諭:「毋令敏珠爾卜丹等他日得以脅問誣服爲辭,此輩故狡獪人也。」
數日,僧格又奏:「鞫中書參政郭佑,多所逋負,尸位不言,以疾爲託。臣謂『中書之務隳惰如此,汝力不能及,何不告之蒙古大臣?』故毆辱之,今已款服。」帝命窮詰之。
良弼嘗與人言:「尚書鉤校中書不遺餘力,他日我留,得發尚書姦利,其誅籍無難。」僧格聞之,捕良弼,鞫問,款服。謂此曹誹謗,不誅無以懲後,遂誅良弼,籍其家。
又有吳德者,嘗爲江寧縣達嚕噶齊,(舊作達魯花赤。)求仕不遂,私與人非議時政,且言:「尚書今日覈正中書之弊,他日復爲中書所覈,汝獨不死也耶!」或以告僧格,即捕德按問,殺之,沒其妻子入官。
30用僧格言,置上海、福州兩萬戶府,以維制錫布鼎、(舊作沙不丁。)烏訥爾等海運船。戶、工兩部各增尚書二員。
初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遂罷東平河運糧;尋又於河西務置漕運司,領接運海道糧事。
31帝自將征納顏,發上都,括江南僧道馬匹。詔范文虎將衛軍五百鎮平樂〔灤〕,以柯徹(舊作欽察。)爲親軍都指揮使,伊蘇岱爾、(舊作也速帶兒。)右衛簽事王通副之。
32同知留守兼少府監事王思廉,謂留守丹津〔舊作段貞,今改。〕曰:「藩王反側,地大故也。漢晁錯削地之策,實爲良圖,盍爲上言之。」丹津以聞,帝曰:「汝何能出此言也?」丹津以思廉對,帝嘉之。〔〔考異〕王思廉傳連繫於二十三年,今從本紀。〕
33壬子,行尚書省平章政事高麗國王暙請益兵征納顏,以五百人赴之。
34行尚書省左丞相阿珠〔舊作阿朮,今改。〕受命西征,至哈喇霍〔(舊作哈剌霍。)〕州,以疾薨。
阿珠繼其祖蘇布特、〔舊作速不台,今改。〕父烏蘭哈喇霍(舊作□良哈台,今改。〕爲將帥,沈幾有智略,臨陣勇決,三世皆以功名顯。後追封河南王。〔〔考異〕阿珠之歿,後編前後兩見,今定從元史本傳。〕
35六月,庚申朔,百官以職守不得從征納顏,獻馬以給衛士。
36壬戍,帝至薩爾都嚕〔舊作撒兒都魯,今改。〕之地,納顏率所部六萬,逼行在而陣,遣左丞李庭等將漢軍,用漢法以戰。既而納顏之黨金嘉努、〔舊作金家奴,今改。〕塔布岱〔舊作鐵哥,今改。〕曰:「彼眾我寡,當以疑退之。」於是帝張曲蓋,據胡坐,特爾格進酒,塔布岱按兵覘之,不敢進。李庭曰:「彼至夜當遁耳。乃引壯士十餘人,持火□夜入其陣,□發,果自潰散。帝問:「何以知之?」庭曰:「其兵雖多而無紀律,見車駕駐此而不戰,必疑有大軍繼之,是以知其將遁。」遂命庭將漢軍,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舊作玉昔帖木兒,今改。〕將蒙古軍並進,追至實列門林,(舊作失列門林。)擒納頻以獻,遂伏誅。
初,潞州靳德進,精於星曆之學,所言休咎輒應,時用天象以進規諫,多所裨益,累遷祕書監,掌司天事。及是從征納顏,揆度日時,率中機會。諸將欲勦滅其黨,德進獨陳天道好笁,請緩師以待其降,帝嘉納之。
37李庭之討納顏也,將校多用國人或其親暱,立馬相嚮語,輒釋仗不戰,逡妄退卻,帝患之。葉李密啟曰:「兵貴柯不貴眾,臨敵當以取。彼既親暱,誰肯盡力!徒費陛下糧餉,四方轉輸甚勞。臣請用漢軍列前步戰,而聯大車斷其後以示死。彼嘗玩我,必不設備;我以大眾踣之,無不勝矣。」帝用其謀,果奏捷。
自是益柯李,每召見論事。尋詔以爲御史中丞,商議中書省事。李辭曰:「臣本羇旅蒙眷使備顧問,固當竭盡愚□。御史臺總察中外機務,臣愚不足當此任;且臣昔竄瘴鄉,素染足疾,比歲尤劇。」帝笑曰:「卿足艱于行,心豈不可行耶?」李固辭,得許,因叩首謝曰:「臣今雖不居是職,然御史臺天子耳目,常行事務,可以呈省。至若監察御史奏疏,西南兩臺咨稟,事關軍國,利及生民,宜令便宜聞奏以廣視聽,不應一一拘律,遂成文具。請詔臺臣言事,各許實封。」又曰:「憲臣以繩愆糾謬爲職,苟不自檢,於擊博何!其有貪惏敗度之人,宜付法司增條科罪,以懲欺罔。」帝然之。由是臺臣得實封言事。
兵部總天下諸驛,時使客飲食之費,幾十倍於前,吏無以供給,強取於民,不勝其擾,遂請于中書,增鈔給之。
至元鈔法滯澀不能行,詔遣尚書劉宣與孟頫馳驛至江南,問行省慢令之罪,左右司官及諸路官得徑笞之。孟頫還,不笞一人,僧格大以爲譴。
時有王虎臣者,言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即命虎臣往按之,葉李執奏不宜遣虎臣,帝不聽。孟頫進曰:「趙全故當問,然虎臣前守此郡,多強買人田,縱賓客爲奸利,全數與爭,虎臣忌之,往必將陷全。事縱得實,人亦不能無疑。」帝悟,乃遣他使。
僧格鐘初鳴時,即坐省中,六曹後至者笞之。孟頫偶後至,斷事官遽引孟頫受笞,孟頫人訴於右丞葉李曰:「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養其廉恥,教之節義。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僧格亟慰孟頫使出,自是所笞惟曹吏以下。他日,行東御牆外,道隘,孟頫馬跌,墮于河,僧格聞之,言於帝,移築御牆稍西二丈許。
帝聞孟頫素貧,賜鈔五十錠。
38帝初欲大用趙孟□,議者難之。是月,授孟□兵部郎中。
39初,納顏將叛,陰遣使結額布罕、〔舊作也不干,今改。〕騰勒噶,〔舊作騰剌哈,今改。〕奇徹〔舊作欽察,,今改。〕親軍衛指揮使托克托〔舊作土土哈,哈今改。〕執之,盡得其情以聞,詔騰勒噶入朝。將由東道進,托克揗呼言於北安王曰:「彼分地在東,脫有一虞,是縱虎入山林也。」乃命從西道。
既而有言額布罕叛者,眾欲先聞於朝,然後發兵,托克托呼曰:「兵貴神速,若彼果叛,我軍出其不意,可即圖之,否則與約而還。」即日起行,疾驅七晝夜,渡圖呼楋河,(舊作禿□剌河。)戰於托集嶺,(舊作孛怯嶺。)大敗之,額布罕僅以身免。
40秋,七月,癸巳,納顏餘黨犯咸平,遼東道宣慰使達春〔舊作塔出,今改。〕從皇子愛額齊(舊作愛牙赤。)合兵出瀋州進討。
初,帝命達春領軍一萬,與愛額齊同力備禦納顏。女真、水〔碩〕達勒達(舊作水達達。)官民與納顏連結,達春遂棄妻子,與麾下十二騎直抵建州,距咸平千五百里,與納顏黨達薩巴圖爾(舊作戈撒拔都兒。)等合戰兩中流矢。繼知其黨特爾格、素爾齊(舊作帖哥、抄兒赤。)等欲襲皇子,乃以數十人退,戰千餘人,扈從皇子渡遼水。納顏軍來襲,達春轉而前,射其酋特古岱,(舊作帖古歹。)墮馬死,追兵乃退。遂軍懿州。州老幼千餘人,焚香羅拜道旁,泣曰:「非宣慰公,磿屬無遺種矣。」
達春軍至遼西罷〔羆〕山北小龍泊,得叛酋史圖凌岱、(舊作史禿林台。)盧全等納款書,期而不至,達春即遣將討擒之,大獲其黨王薩布。(舊作王賽哥。)復與庫鍚爾(舊作曲迭兒。)等戰,破之。將士欲俘掠,達春一切禁止,與簽院漢瓜、監司托克托岱(舊作脫脫台。)追納顏餘黨,北至金山悉平之。
41丁酉,弘州匠官以犬、兔毛製如西錦者以獻,授匠官知弘州。
42戊戍,樞密院奏簽征緬行省事哈薩爾哈雅(舊作合散兒海牙。)言:「比至緬國,諭其王赴闕,彼言鄰番數叛,未易即行,擬遣使奉表齎土頁入覲。」
43八月,乙丑,帝至自上都。
44以托曼達爾(舊作脫滿答兒。)爲都元帥,將四川兵五千赴緬省,仍令其省駐緬近地,以俟進止。
45己巳,謫從叛諸王,赴江南諸省從軍自效。諭鎮南王托歡,禁戢從征諸王及省官與魯齊〔鄂囉齊〕等:「毋縱軍士焚掠,毋以交趾小國而易之。」
46九月,庚子,禁市毒藥者。
47丁未,安南國遣使貢方物。
48戊申,咸平、懿州、北京,以納顏叛,民廢耕作,又霜雹爲災,告饑,詔以海運糧五萬石賑之。
49壬子,禁沮撓江南茶課。
50冬,十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51甲子,僧格言:「中書省舊在大內,前阿哈瑪特移置於此,請仍舊爲宜。」從之。
52丙子,僧格奏參知政事郭佑、楊居寬坐虧負中書錢穀,並棄市,人皆冤之。
當僧格之誣殺佑與居寬也,刑部尚書博果密(舊作不忽木。)爭之不得,僧格深忌之,嘗指博果密謂其妻曰:「他日籍我家者,此人也。」因其退食,責以不坐曹理務,欲加之罪,遂以疾免。帝還自上都,其弟額埒璘班(舊作也里審班。)侍坐輦中,帝曰:「汝兄必以某日來迎。」博果密果以是日至。帝見其甚,問其祿幾何,左右對以滿病假者例不給,帝念其貧,命盡給之。
53僧格威焰方熾,參議尚書省事唐仁祖議論不回,屢忤僧格,人皆危之,仁祖自若也。遷工部尚書,僧格以漕務煩劇,特重困之,仁祖處之甚安。尋出使雲中,僧格攻〔攷〕工部織課稍緩,怒曰:「誤國家歲用。」遣騎追還,命直吏拘往督工,且促其期曰:「丞相怒在我,不在爾也。汝等勿懼,宜力加勉。」眾皆感激,晝夜倍其功,期未及而辦,僧格不能加罪。
54乙酉,帝論翰林諸臣,以丞相領尚書省,漢、唐有此制否,咸對曰:「有之。」翌日,左丞葉李以所對奏聞,且言:「前省官不能行者,平章僧格能之,宜爲右丞相。」帝然之。
55丙辰〔戍〕,范文虎言豪、懿、東京等處人心未安,宜立省以撫綏之,詔立遼陽等處行尚書省。
56十一月,壬辰,以僧格爲尚書省右丞相兼統制院使,領功德使司事。於是僧格請以平章特穆爾代其位,阿喇根薩里爲平章政事,葉李遷右丞,參政馬紹爲左丞。
紹爲參政時,有信州三務提舉杜璠者,言至元鈔公私未便,僧格怒,欲當以重罪。紹從容言曰:「國家導人使言,可采,用之,不可采,亦不之罪。今重罪之,豈不與詔書違戾乎!」璠得免罪。至是親王戍邊,其士卒有過支廩米者,有司以聞,帝欲究問加罪,紹言:「方邊庭用兵,罪之,懼失將士心。所支踰數者,當後年之數可也。從之。
57辛丑,改衛尉院爲太僕寺,仍隸宣徽院。
58己酉,詔議弭盜。僧格、伊蘇特穆爾言:「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靖,宜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責州縣之吏,其不能者黜之。」葉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詳知其事。大抵軍官嗜利與賊通者,尤難弭息。宜令各處鎮守軍官,例以三年轉徙,庶革斯弊。」帝皆詔行之。
59江淮行尚書省參知政事高與,討婺州盜柳分司,擒斬之。會丁母憂,詔起復,討處州盜詹老鷂、溫州盜林雄。興潛出青田,擣其巢穴,戰於葉山,擒老鷂及雄等二百餘人,斬於溫州市。又奉省檄平徽州盜汪千十等。
60廣東盜起,寇肇慶,其魁鄧太獠居前寨,劉太獠居後寨,相依以爲固。湖廣行省左丞劉國傑趣擣後寨,破之,遂拔前寨,擒斬鄧、劉二人。捕民結賊者,皆杖殺之。
61十二月,丁卯,減揚州省歲額米十五萬石,以鹽引五十萬易糧。免浙西魚課三千錠,聽民自漁。
62癸酉,諸王錫勒圖〔(舊作薛徹都。)〕部雨土七晝夜,沒死羊畜。
63丁丑,以朱清、張瑄海漕有勞,遙授宣慰使。
64鎮南王托歡以諸軍征安南,次思明州,留兵二千五百人,命萬戶賀祉統之,以守輜重。程鶻飛、鄂囉、(舊作孛羅。)哈達爾(舊作合答兒。)以漢券兵萬人由西道永平,鄂囉齊以萬人從鎖南王由東道女兒關以進。阿巴齊以萬人爲前鋒,烏訥爾、樊楫以兵由海道經玉山、雙1、安邦口,遇交趾船四百餘艘,擊之,斬四千餘級,生擒百餘人,奪其船百艘,遂趣交趾。程鶻飛、鄂囉、哈達爾經者鼠、陷沙、茨竹三關,凡十七戰皆捷。是月,鎮南王次茅羅港,交趾興道王遁。攻浮山寨,拔之。又命鶻飛、阿爾以兵二萬人守萬,劫,且修普賴山及至靈山木柵,命烏訥爾將水兵,阿巴齊將陸兵,徑趣交趾城。鎮南王以諸軍渡富良江,次城下,敗其守兵。陳日烜與其子棄城走敢喃堡,諸軍攻下之。至元二十五年〔(成子、一二八八)〕
1春,正月,陳日烜復走入海,鎮南王以諸軍追之,不及,引兵還交趾城。令烏訥爾將水軍迎張文虎等糧船,又發兵攻其諸寨,破之。
2己丑,詔江淮省內外並聽蒙古岱〔(舊作忙兀帶。)〕節制。
3辛卯,尚書省言:「初以行省制丞相與內省無別,罷之。令〔今〕江淮平章政事蒙古岱所統,地廣事繁,宜依前置丞相。」從之。詔以蒙古岱爲右丞相。
4毀中統鈔板。
5戊戌,大赦,弛遼陽漁獵之禁,惟毋殺孕獸。
6壬寅,賀州賊七百餘人焚掠封州諸郡,循州賊萬餘人掠梅州。
7癸卯,哈都〔(舊作海都。)〕犯邊,敕發兵從諸王珠納〔(舊作朮伯。)〕北征。
8甲辰,伊蘇布哈〔舊作也速不花,今花。〕謀叛,逮捕至京師,誅之。
9丙午,畋于近郊。
10己酉,發海運米十萬石,賑遼陽省軍民之飢者。
11發丑,募民能耕江南曠土及公田者,免其羞役三年,其輸租免三分之一。
12江淮行省言:「兩淮土曠民寡,兼并之家皆不輸稅,又,管內七十餘城,止屯田兩所,宜增置淮東、西兩道勸農營田司,督使耕之。」從之。
13僧格以甘肅行省特穆格(舊作鐵木哥。)無心任事,又不與協力,奏以雅岱(舊作乞牙帶。)代之。未幾,又以江西行省平章呼圖特穆爾(舊作忽都鐵木兒。)不職,奏罷之。兵部尚書呼圖達爾(舊作忽都答兒。)不勤其職,僧格毆罷之而後奏。帝曰:「若此等不罪,汝事何由得行也!」14二月,丁巳,改濟州漕運司爲都漕運,叵併領濟之南北漕,京畿都漕運司惟治京畿。
15戊午,以右丞葉李爲平章政事,李固辭,許之;賜以玉帶,視秩一品,又賜平江、嘉興田四頃。〔〔考異〕葉李傳云四千畝,今從本紀。〕
16庚申,司徒薩里曼(舊作撒里蠻。)等進讀祖宗實錄,帝曰:「太宗事則然,睿宗少有可易者,定宗固日不暇給;憲宗汝獨不能憶之耶?猶當詢諸知者。」
17壬戌,槉江淮勿捕天鵝,弛魚濼禁。
18丙寅,改南京路爲汴梁路,北京路爲武平路,西京路爲大同路,東京路爲遼陽路,中興路爲寧夏府路。
19嘉木揚喇勒智(舊作楊璉真伽。)言以宋宮室爲塔一,爲寺五,己成,詔以水陸地百五十頃養之。
20徵葛洪山隱士劉彥深。
21辛巳,以杭州西沽爲放生池。
22壬午,命皇孫雲南王額森特穆爾〔舊作也先帖木兒,今改。〕帥兵鎮大理府等處。
23三月,戊子,帝還宮。
24淞江民曹夢炎願歲以米萬石輸官,乞免他徭,且求官職。僧格以爲請,乃遙授浙東道宣慰副使。
25庚寅,帝如上都。
故事,樞密院官俱從行,歲留一人領院事,漢人不得與。至是以屬判官鄭制宜,制宜遜辭,帝曰:「汝豈漢人比耶!」竟留之。制宜,鼎之子也。
26江淮行省蒙古岱,言宜除軍官更調法,死事者贈散官,病故者降一等,帝曰:「父兄雖死事,子弟不勝任者,安可用之!苟賢,則病故者亦不可降也。」
27辛卯,造尚書省。
28壬寅,禮部言:「會同館,蕃夷使者時至,宜令有司倣古職頁圖及詢其風俗、土產、去國里程,籍而錄之,實一代之盛事。」從之。
29甲寅,循州賊萬餘人寇漳浦,泉州賊二千人寇長泰、汀、贛,畬賊千餘人寇龍溪,皆討平之。
30鎮南王托歡復遣兵追陳日烜於海,不佑所之。烏訥爾不見張文虎船,復還萬劫。
右丞相阿巴齊曰:「賊棄巢穴遠遁,意待吾之敝而乘之。將士皆北人,春夏之交,瘴癘將作,饋餉且盡。今出兵分定其地,招降納附,勿縱士卒侵掠,急捕日烜,此策之善者也。」時日烜復遣使請降以款師,諸將信其說,久之不降,擁眾據海口。阿巴齊率眾攻之,將士多被疫,不能進。諸蠻復叛,所得險隘皆失守,遂謀引還。
日烜復集散兵三十萬守禦東關,遏托歡歸路,諸軍且戰且行,日數十合。賊據險發毒矢,將士裹瘡以戰,樊楫、阿巴齊皆死。前軍錫都爾(舊作昔都兒。)奮勇乘之,交人小卻,托歡由單已縣趣盝州,間道以出,次思明州,命安嚕(舊作愛魯。)引兵還雲南,鄂囉齊以諸軍北還。日烜尋遣使來謝,進金人代己罪。
帝以托歡無功而還,令出鎮揚州,終與不容入覲。
31夏,四月,辛酉,僧格言:「自至元丙子置應昌和糴所,其間必多盜詐,宜加鉤攷。扈從之臣,種地極多,宜依軍站例,除四頃之外,驗畝征租。」並從之。
32癸亥,渾河決,發軍築隄捍之。
33癸酉,尚書省言:「近以江淮饑,命行省賑之,吏與富民因緣爲姦,多不及于貧者。今杭、蘇、湖、秀四州復大水,民□妻女易食,請輟上供米二十萬石,審其貧者賑之。」帝是其言。
34甲戌,萬安寺成,佛像及壁皆金飾之,凡費金五百四十兩有奇,水銀二百四十斤。
35增立直沽海運米倉。
36命征交趾諸軍還家,休息一歲。
37敕緬中行省:「比到緬中,一稟雲南王節制。」
38庚辰,安南國王陳日烜遣其中大夫陳十兄用來貢方物。
39甲申,詔皇孫特穆爾撫諸軍,討叛王和爾果斯、〔舊作大〔火〕魯大〔火〕孫,今改。〕哈坦、(舊作哈丹。)圖嚕罕。(舊作禿魯罕。)
40廣東民董賢舉,循州民鍾明亮,各擁眾萬餘相繼起,皆稱「大老」,明亮勢尤猖獗,詔遣江浙行省丞相蒙古岱、行樞密使頁特密實(舊作也的迷失。)發四省兵討之。
41湖南盜詹一仔,誘衡、永、寶慶、武岡人嘯聚四望山,久不能討。行省左劉國傑帥師擊破之斬首盜,餘眾悉降。將校請曰:「此輩久亂,急則降,降而有有□,復反矣,不如盡阬之。國傑曰:「多殺不可,況殺降也!」乃相要地爲三屯,遷其眾守之,每屯五百人以備賊,且脽廢田榛棘,使賊不得爲巢穴。降者有故田宅,盡還之,無者使雜耕屯中。後皆爲良民。
42五月,戊子,諸王察克(舊作察合。)子庫庫岱〔舊作闊闊帶,今改〕。叛,綽和爾〔舊作□兒,今改。〕執之以來。
43乙未,僧格言:「中統鈔行垂三十年,省官皆不知其數。今已更用至元鈔,宜差官分道置局,鉤攷中統本。」從之。
44壬寅,鑄渾天儀。
45乙巳,罷興州采蜜。
46癸丑,遷四川省治重慶,復遷宣慰司于成都。
47六月,癸未,處州賊柳世英寇青田、麗水等縣,浙東道宣慰使史耀討平之。
48秋,七月,丙戌,以南安、瑞、贛三路連歲盜起,民多失業,免逋稅萬二千六百石有奇。
中書右丞相安圖見天下大權盡歸尚書,屢求退,不許。八月,詔安圖以本部集賽(舊作怯薛。)蒙古軍三百人北征。
49癸亥,尚書省成。
50庚辰,分萬億庫爲寶源、賦源、綺源、廣源,與萬億共爲五庫,從僧格請,營之禁中,以貯幣帛。
51九月,南臺御史中丞劉宣自殺。
時行省丞相蒙古岱,悍戾縱恣,常慮臺臣糾劾其罪,而尤畏宣,日遣人入建康偵伺臺中違失,臺臣皆憚之,懇求自解。惟宣屹不爲動,蒙古岱益忌之,因羅織宣罪,逮繫其子孫于獄,又令人妄言宣沮壞錢穀。事聞,遂使置獄行省,鞫治之,宣及御史六人俱就逮。既登舟行省以軍船列兵衛驅迫之,至則分異各處,不使往來,宣不勝憤,遂自剄于舟中。
始,宣將行,以一緘付從子自誠,令勿啟視。宣死,視其書云:「觸怒大臣,誣構成罪,豈能與經斷小人交口辨訟,屈膝爲容於怨家之前!身爲臺臣,義不受辱,當自引決,但不獲以身徇國爲恨耳!」且言別有公文言蒙古岱罪狀,後得其,淮注句抹,辭句難辨,前治書侍御史霍肅爲□次其文,讀者悲憤。
宣既引決,行省白於朝,以爲宣罪重自殺,前後構成其事者,郎中張斯立也。宣忠義節操爲世所重,聞者莫不嗟悼。其後自誠以宣行實上聞,贈御史中丞,諡忠憲。
52壬辰,帝至自上都。
53召江淮行省參政董文用爲御史中丞。
文用至,曰:「中丞不當理細務,吾當先舉賢才。」乃舉胡祗遹、王惲、雷膺等十餘人爲按察使,又舉徐炎、魏初爲行臺中丞。當時以爲極選。
54癸卯,置徵理司,專治合追財穀,以甘肅行省參政圖喇延哈、〔舊作禿烈羊呵,今改。〕簽省吳誠並爲徵理使。自立尚書省,凡倉庫諸司,無不鉤攷。先摘委六部官,至是僧格復以爲不專,請置徵理司,日以理算爲事,毫分繯晰,司錢穀者無不破產,及當更代,人皆棄家避之。
55庚戌,太醫院新編本草成。
56冬,十月,庚申,遣使鉤攷諸路錢穀。
僧格言:「湖廣錢穀,已責平章約蘇穆爾〔(舊作要東木。)〕自首償矣。他省欺盜者必多,請以省院臺官實都、王巨濟、阿薩爾、〔(舊作阿散爾。)〕何榮祖、昭嚕呼齊圖呼魯、〔(舊作扎魯忽赤禿忽魯。)〕李佑、吉丁、〔(舊作吉達。)〕戎益、崔彧、燕真、安祐、巴延〔(舊作伯顏。)〕等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六省,每省各二人,特給與印章,給兵以備使令,且以爲衛。」帝皆從之。
僧格嘗奏上都留守司錢穀多失實,召留守喇呼爾、〔(舊作忽剌忽耳。)〕賀仁傑廷辯。仁傑曰:「臣漢人,不能禁吏戢姦,致錢穀耗損,臣之罪。」喇呼爾曰:「臣爲長,印在臣手,事未有不關白而能行者,臣之罪。」帝曰:「以爵讓人者有之,未有爭引咎己者,其置勿問。」
57帝追念商挺,問董文用曰:「商孟卿今年幾何?」對曰:「八十。」帝甚惜其老而歎其康強。挺旋卒後追贈魯國公,諡文定。
58丙寅,賜瀛國公趙□鈔百錠。
59湖廣省言:「左右江口谿峒蠻獠置四總管府,統州縣峒百六十,而所調官畏憚瘴癘,多不敢赴,請以漢人爲達嚕噶齊。軍官爲民職,雜土人用之。」就擬瓜勒佳素赫〔(舊作夾谷三谷。)〕等七十四人以聞,從之。
60大同民李伯祥、蘇永福八人,以詌逆伏誅。
61庚午,哈都〔(舊作海都。)〕犯邊。
62丙子,始造鐵羅圈甲。
63遣瀛國公趙□學佛法於土番。〔〔考異〕符臺外集:宋幼主北遷,降封爲瀛國公。一夕,世祖夢金龍舒爪纏龍柱,明日,瀛國公來朝,立所夢柱下。世祖惑其事,謀諸臣下,欲除之。瀛國公大懼,乞從釋,號合尊大師,往西天受佛法,獲免。余應詩云:「有宋第十六飛龍,元朝降封瀛國公,元君詔公尚公主,時蒙賜宴明光宮。酒酣舒指爬金柱,化爲龍爪驚天容。元君含笑語眾臣:『鳳雛寧與凡禽同!』侍臣獻謀將見除,公主夜泣霑酥胸。瀛國公晨馳見帝師,大雄門下參儒宗。幸脫虎口走方外,易名合尊沙漠中。」所言與符臺外集同。然龍爪事涉恍惚,疑係後人傅會,今不取。〕
64己卯,順免儒戶雜徭。
65僧格請令集賢院諸司分道鉤攷江南郡學田所入羨餘,貯之集賢院,以給多才藝者,從之。
66十一月,壬午,鞏昌路薦饑,免田租之半,仍以鈔三千錠賑其貧者。
67丁亥,以山東按察使何榮祖爲中書省參知政事。
68修國子監以居冑子。
69禁有分地臣私役富至爲迆米戶及賦外雜徭。
70柳州民黃德清叛,潮州民蔡猛等拒殺官軍,並伏誅。
71己亥,命李思衍爲禮部侍郎,充國信使,以萬努〔(舊作萬奴。)〕爲兵部郎中,副之,同使安南,諭陳日烜親身入朝,否則必再加兵。
72時有佞謏者,諷大都民史吉等請爲僧格立石頌德,帝曰:「民欲立則立之。」仍以告僧格,使其喜也。於是翰林製文,題曰「王公輔政之碑。」
僧格恩寵方盛,自近戚、貴人見之,皆屏息遜避,董文用獨不附之。僧格令人諷文用頌己功於帝前,文用不答;僧格又自謂文用曰:「百司皆具食丞相府,獨御史臺未具食耳。」文用亦不答。
73辛丑,馬八兒國遣使來朝。
初,帝遣荊湖、占城行省參知政事伊赫密實〔(舊作亦黑迷失。)〕使馬八兒國,取佛舍利。浮海阻風,行一年乃至,得其良醫善藥,遂與其國人來貢方物,又以私錢購紫檀木殿材,並獻之。嘗侍帝於浴室,問:「汝踰海者凡幾?」對曰:「臣四踰海矣。」帝憫其勞,遙授江淮行尚書省左丞、行泉府大卿。
74甲辰,僧格以總制院統西蕃諸司軍民錢穀,事體甚重,宜有以崇之,奏改爲宣政院,秩從一品,用三臺銀印,帝從之。命僧格以本官兼宣政使、領功德司使事。
75十二月,丁巳,哈都兵犯邊,巴圖額林托〔(舊作拔都也孫脫。)〕迎擊,死之。
76朔方軍興,糧糗粗備,而誅責愈急,董文用謂僧格曰:「民急矣,外難未解而內戕其根本,丞相宜思之!」又持外郡所上盜賊之目,謂之曰:「百姓豈不欲生養安樂哉?急法苛斂,使至此耳。御史臺所(以)救政事之不及者,丞相當助之,不當抑之也。御史臺不得行,則民無所赴愬而政日亂,將不止臺事不行也。」浸忤僧格意,摭拾臺事百端,文用日與辨論,不爲屈。於是具奏僧格姦狀,帝報之,語祕,人莫間〔聞〕。僧格日誣譖文用於帝曰:「在朝惟董文用戇傲不聽令,沮撓尚書省,請痛治其罪。」帝曰:「彼御史職也,何罪!且文用端謹,朕所素知,汝善視之!」旋遷大司農。時欲奪民田爲屯田,文用固執不可,復遷翰林學士承旨。
77先是安圖將兵臨邊,爲實里吉〔(舊作昔里吉。)〕所執,一軍皆沒,至是八鄰來歸,從者凡三百九十人,賜鈔萬二千五百一十三錠。
78辛未,僧格言:「分地之臣,例以貧乏爲辭,希覬賜與。財非天墜地出,皆取於民,苟不慎其出入,恐國用不足。」帝曰:「自今不當給者汝即畫之,當給者宜覆奏,朕自處之。」
79乙亥,湖頭賊張治囝掠泉州,免泉州今歲田租。
80丙子,伊蘇在哈布哈以實勒們〔(舊作昔烈門。)〕叛,甘肅行省官合兵討之,皆自縛請罪。獨實勒們以其屬西走,追獲之,以歸于京師。
81先是宋供奉汪元量從三宮入燕,授瀛國公書。帝聞其能琴,嘗召入禁中,令鼓琴,稱善。元旺乞歸,許之。是冬,元量歸杭州,具言:「謝太后臨歿遺言,欲歸葬紹興。〔時理宗陵已發,謝后在北,猶未之知,蓋冀與理宗同窆也。〕全太后爲尼。瀛國公學佛,號木波講師。」遺老聞之,有泣下者。〔〔考異〕後編繫汪元量事於至元十七年。據王清惠送行詩序,元水雲留金臺一紀,則斷非十七年矣。以水雲集考之,所述宋末遺事,皆後於十七年。瀛國公以二十五年學佛法,元量有詩紀其事,則元量之歸杭州,當即在此年,清惠所元一紀者,略言之耳。嚴冬友謂元量事可以不載,余謂元量所述可攻〔攷〕見一代之顛末,不僅爲元量一人也。〕
82是歲,汴梁路陽武、襄邑、太康、通許、杞、考城、陳留等縣,陳、潁二州,河決凡二十二所,漂蕩麥禾、房舍,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
83有小吏誣告漕司劉獻盜倉粟。僧格方事聚斂,眾阿其意,鍛鍊枉服。刑部尚書列斯哩衛〔(舊作立智理威。)〕曰:「刑部天下持平,今輦轂之下,漕臣以冤死,何以正四方乎!」即以實聞。以是忤僧格,出爲江東道宣慰使。在官務興學,諸生有俊秀者,拔而用之。爲政嚴明,豪民猾吏縮手不敢犯,然亦無竹匠刑戮而治。
84初,皇孫撫軍於北,詔以牝克托呼從,追納顏餘黨于哈喇溫〔(舊作哈剌溫。)〕之地,誅叛王烏塔哈,〔(舊作兀塔海。)〕盡降其眾。至是諸王額斯爾〔(舊作也只里。)〕爲叛王和爾哈斯所攻,遣使告急,復從皇孫移師援之,敗諸呼嚕輝。〔(舊作兀魯灰。)〕還至哈喇溫山,夜渡貴烈河,敗叛王哈坦,盡得遼左諸部,置東路萬戶府。帝多其功,以額斯爾女弟妻之。
85先是帝命江西行省蒙古代召謝枋得,執手相勉勞,枋得曰:「上有堯、舜,下有巢、由。枋得姓名不祥,不敢赴召。」蒙古岱義之,不強也。既而福建行省管如德,將旨如江南求人材,尚書留夢炎以枋得薦,枋得遺書夢炎曰:「江南人材,未有如今日之可恥,春秋以下之人物,本不足道,今求一瑕呂飴甥、程嬰、杵臼廝養卒,不可得也。紂之亡也,以八百國之精兵,不敢抗二子之正論,武王、太公凜凜無容,急以興滅繼絕謝天下,殷之後遂與周並立。使三監、淮夷不叛,武庚必不死,殷命必不黜。夫女真之待二帝亦慘矣,而我宋今年遣使祈請,明年遣使問安,王倫一市井無賴狎邪小人,謂梓宮可還,太后可歸,終則二事皆符其言。今一王倫且無之,則江南無人材可見也。吾年六十餘矣,所久一死耳,豈復有他志哉!」終不行。
元紀七〔起屠維赤奮若(己丑)正月,盡重光單閼(辛卯)三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己丑、一二八九)〕
1春,正月,丙戌,地震。
2辛卯,錫布鼎〔舊作沙不丁,今改。〕上市舶司歲輸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兩,詔貯之以待貧乏者。
3哈坦〔舊作合丹,今改。〕入寇。
4戊戌,蠲漳、汀二州田租。
5己亥,開安山渠,引汶水以通運道。
先是壽張縣尹韓仲暉,太史院令史邊源,相繼建言,請自東昌路須城縣安山之西南河置□,引汶水達舟于御河,以便公私漕販。尚書省遣漕副馬之貞與源等按視地勢,商度工用。于是圖上可開之狀,僧格〔(舊作桑哥。)〕以聞,言:「開浚之費,與陸運亦略相當;然渠成乃萬世之利,請以今冬備糧費,來春浚之。」詔出楮幣一百五十萬緡、米四百石、鹽五萬斤,以爲傭直,備器用,徵旁郡丁夫三萬,驛遣斷事官猛蘇爾、〔舊作忙速兒,今改。〕禮部尚書張孔孫、兵部尚書李處巽等董其役。是日興工,起于須城之安山,止于臨清之御河,長二百五十餘里,建□三十有一,度高低,分遠近,以節蓄洩。
6時繕修尚書省奏役軍士萬人,留守司主之,參議樞密院事吳元珪亟陳其不便,乃止。
7辛丑,立武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以侍衛軍六千、屯田軍三千、江南鎮守軍一千隸焉,以留守段天祐兼都指揮使。凡有興作,必以聞於樞府。
8壬寅,海船萬戶府言:「山東宣慰使樂實所運江南米,陸負至淮安,易□者七,然後入海,歲止二十萬石。若由江陰入江至直沽倉,民無陸負之苦,且米石省運估八貫有奇,請罷膠萊海道運糧萬戶府,而以漕事責臣,當歲運三千萬石。」詔許之。
9癸卯,賊鍾明亮寇贛州,掠寧遠,據秀嶺,詔以江西參政管如德爲左丞,將兵五千往討。
10畬民丘大老,集眾千人寇長泰縣,福、漳二州兵討平之。
11二月,辛亥朔,詔集〔籍〕江南戶口,凡北方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
12濬滄州御河。
13台州賊楊鎮龍據玉山反,僭稱大興國,偽號安定元年,以其黨厲某爲右丞相,樓蒙才爲左丞相,得良民,剌額爲大興國軍,遂有兵十二萬,以七萬攻東陽、義烏、餘姚、嵊、新昌、天台、永康,浙東大震。宗王昂吉爾岱〔舊作甕吉(利)帶,今改。〕時謫婺州,帥師討之。〔〔考異〕楊鎮龍反,本紀作三月,今從絰〔經〕世大典作二月。〕
14癸亥,徙江淮省治杭州,改浙西道宣慰司爲淮東道宣慰司,治揚州。
15大都路總管府判官蕭儀,嘗爲僧格掾,坐受贓,事覺,帝貨其死,欲徙爲淘金,僧格曰:「儀嘗鉤攷萬億庫,有追錢之能,足贖其死,宜解職杖遣。」帝曲從之。
16丁卯,帝如上都。僧格言:「去歲陛下幸上都,臣日視內帑諸庫。今歲欲乘小輿以行,人必竊議。」帝曰:聽人議之,汝乘之可也。」
17以中書右丞相巴延〔(舊作伯顏。)〕知樞密院事,將兵鎮和林。和林統有漠北諸路,置知院自巴延始。
18以拜特爾〔舊作答兒伯〔伯答兒〕,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19三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20僧格言:「近委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御史即省部稽照,書姓名于卷末,苟有遺逸易於歸罪。仍命侍御史監視,失則連坐。」帝從之,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後御史赴省部者,掾史與之抗禮,但令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御史閱之,而臺綱廢矣。
21乙未,渾天儀成。
22夏,四月,戊午,禁江南民挾弓矢,犯者籍爲兵。
23戊辰,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來貢。
24庚午,沙河決,發兵〔民〕築隄以障之。
25癸酉,以高麗國多產銀,遣工即其地,發旁近民冶以輸官。
26甲戌,詔江淮行省參政實都〔(舊作忻都。)〕赴闕,以戶部尚書王巨濟專理算江淮錢穀,左丞相蒙古岱〔(舊作忙兀帶。)〕總之。巨濟乘勢刻剝,遣使徵微州民鈔,多輸二千錠,巨濟怒其少,欲更益千錠,總管許楫詣巨濟曰:「公欲百姓死耶,生耶?如欲其死,雖萬錠可徵也。」巨濟怒解,徽州賴以免。
27置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木綿提舉司,責民歲輸木綿十萬匹,以都提舉司總之。
28丁丑,尚書省言:「納顏〔(舊作乃顏。)〕已誅,其人戶月給米萬七千餘石,父母妻子俱在北方,恐生他志,請徙置江南,充錫布鼎所請海船水軍。」從之。
29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執宋謝枋得至燕。
初,天祐見時方求才,欲以薦枋得爲功,遣其友趙孟□誘枋得入城,與之言,坐而不對,且有嫚辭。天祐不能堪,乃曰:「封疆之臣,當死封疆。安仁之敗何不死?」枋得曰:「程嬰、公孫杵臼,二人皆忠于趙,不存孫,一死節,一死于十五年之前,一死于十五年之後。漢亡十四年,龔勝乃餓死。司馬子長云:『死宥重于泰山,有輕于鴻毛。』參政豈足知此!」天祐怒,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離嘉興,即不倉,二十餘日不死,乃復食。既渡采石,惟少茹蔬果,積數月,困殆。是月朔日至燕,問太后攢所及瀛國公所在,再拜慟哭。已而疾甚,遷憫忠寺,見壁間曹娥碑,泣曰:「小女子猶爾,吾豈不汝若哉!」留夢炎使醫持藥雜米飲造之,枋得怒,擲之于地,不食五日死。
30五月,庚辰,濬河西務至通州漕渠。
31丙申,賊鍾明亮率眾萬八十五百餘人來降。
32行御史臺復徙于揚州;浙西按察使徙蘇州。
33以實都爲尚書左丞,何榮祖參知政事,張天祐爲中書參知政事。
34辛丑,御河溢入安山渠,漂東昌民廬舍。
35青山苗蠻三十三寨相繼內附。
36六月,辛亥,安山渠成,凡役工二百五十一萬七百四十有八。河渠官張孔孫等言:「開魏、博之渠,通江、淮之運,古所未有。」詔賜名會通河,置提舉司,職河渠事。〔〔考異〕安山渠成,本紀繫於七月,今從河渠志。當是成於六月,而七月乃賜名也。〕
37詔以雲南行省地遠,州縣官多闕,六品以下,許本省選辟以聞。
38丙寅,頁特密實〔(舊作也的迷失,一作月的迷失。)〕請以降賊鍾明亮爲循州知州,宋士賢爲梅州判官,丘應祥等十八人爲縣尹、巡尉,帝不許,令明亮、應祥並赴都。
39甲戌,西南夷中、下爛土等處峒長忽帶等,以峒三百、寨百一十來歸,得戶三十餘。
40乙亥,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掌所籍宋謝太后資產,隸中宮。
41濟寧、東平、汴梁、濟南、棣州、順德、平灤、真定霖雨害稼,丁丑,詔免田租十萬五千七百四十九石。
42秋,七月,戊寅朔,哈都〔(舊作海都。)〕兵犯邊,帝親征。
43辛巳,兩淮屯田雨雹害稼,蠲今年田租。
44兩壞都城,發兵、民各萬人完之。
45甲申,四川山齊蠻民四寨內附。
46丙戌,命百官市馬助邊。
47敕以圖嚕哈〔(舊作禿魯花。)〕及侍衛兵百人爲僧格導從。
48戊子,太白經天。
49甲午,御河溢。
50戊戌,誅信州判〔叛〕賊鮑惠日等三十三人。
51辛丑,發侍衛親軍萬人赴上都。
52壬寅,賦百官家製戰袍。
53癸卯,沙河溢,鐵燈杆隄決。
54哈都兵至和林,宣慰司奇卜〔舊作怯伯,今改。〕反,應之,其副劉哈喇巴圖爾〔(舊作劉合剌八都魯。)〕乘間脫歸,入見,帝喜曰:「人言汝□,乃能來耶!」命興酒餚。顧謂侍臣曰:「譬諸畜犬,得美食而棄其主,奇卜是也;雖未得食而不忘其主,此人是也。」更其名曰察罕斡托齊。〔(舊作察罕斡脫赤。)〕
55初,托克托呼〔舊作土土哈,今改。〕從皇孫葛瑪拉〔舊作甘麻剌,今改。〕征哈都,抵杭愛〔舊作杭海,今改。〕嶺,賊先據險,諸軍失利,惟托克托呼以其軍直前鏖戰,翼皇孫而出。追騎大至,乃選精銳,設伏以待之,賊不敢逼。至是帝巡幸北邊,召見,慰諭之曰:「昔太祖與其臣同患難者,飲班珠爾河〔舊作班朮河,今改。〕之水以記功。今日之事,何愧昔人!卿其勉之!」
56八月,霸州大水,發直沽倉米糶之。
57辛酉,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年田租。
58癸酉,以台、婺二州饑,免今歲田租。
59甲戌,徙浙東道按察司治婺州,河東、山西道按察司治太原,宣慰司治大同。
60九月,己卯,置高麗國儒學提舉司。
61丙戌,罷濟州泗、汶漕運使司。
62丙申,江淮省平章錫布鼎,言提調錢穀,積怨于眾,乞如約蘇穆爾〔(舊作要東木。。)〕例,發戍兵三百人爲衛,從之。
63冬,十月,丙辰,禁內外百官受人鐀酒食,犯者沒其家資之半。
64甲子,饗於太廟。
論功行賞,帝欲先奇徹〔(舊作欽察。)〕之士,托克托呼言:「慶賞之典,蒙古將吏宜先之。」帝曰:「爾毋飾讓,蒙古人誠居汝右,力戰豈在汝右耶!」召諸將頒賞有差。
帝嘗以奇徹人爲民及隸諸王者,皆籍之以隸托克托呼,歲選其材勇以備禁衛。及晉王征哈都,托克托呼最有功,故賞先奇徹之士云。
66尚書省言:「南北鹽均以四百斤爲引,今權豪家多取至七百斤,莫若先貯鹽于席,來則授之爲便。」從之。
67僧格輔政碑成,樹於省前,樓覆其上而丹□之。
68庚辰,僧格言:「初改至元鈔,欲盡收中統鈔,故令天下鹽課以中統、至元鈔相半輸官。今中統鈔尚未可急斂,宜令賦稅并輸至元鈔。商販有中統鈔,聽易至元鈔以行,然後中統鈔可盡。」從之。
69頁特密實〔舊作月的迷失,今改。〕以首賊丘應祥、董賢舉歸于京師。
70僧格言:「國家經費既廣,歲入恆不償所出,以往歲計之,不足者餘百萬錠。臣以爲鹽課每引今直五貫,宜增爲十貫;酒醋稅課,江南宜增額十萬錠;協濟戶十八萬,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輸半賦,聞其力已完,宜增爲全賦。如此,則國用庶可支,臣等免于罪矣。」帝曰:「如所議行之。」
僧格又以銓調仈外官皆由於己,而其宣槉尚由中書,至是以爲言。乙酉,命自今所授宣槉並付尚書省。于是僧格遂以刑爵爲販,市,所求無不遂,綱紀大壞,人心駭愕。
71丙戌,西南生審內附。
72廣東賊鍾明亮復反,以眾萬人寇梅州,江羅等以八千人寇漳州,又詔、雄諸賊二十餘處,皆舉兵應之,聲勢張甚。詔頁特密實復與福建、江西省合兵討之,且諭頁特密實:「鍾明亮既降,朕令汝遣之赴闕,而汝玩常不發,至有是變。自今降賊,其即遣之。」
73丁亥,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來貢。
74庚寅,江西宣慰使胡頤孫,援錫布鼎列,請至元鈔千鈔〔錠〕爲行泉府司,歲輸珍異物爲息,從之。搖授頤孫行尚書省參政、泉府大卿、行泉府司事。
75丙申,煞州賊葉萬五以眾萬人寇武義縣,殺千戶一人,江淮省平章琳吉岱〔舊作不鄰吉帶,今改。〕將兵討之。
76遣使鉤攷大同錢穀及區別給糧人戶。
77庚子,取石泗濱爲磬,以補宮縣之樂。
78癸卯,浙西宣慰使史弼請討浙東賊,以爲浙東道宣慰使,位哈喇岱〔(舊作哈剌帶。)〕上。弼討台州賊,擒斬楊鎮龍及其黨,台州平。
79甲辰,湖廣省臣言:「近招降贛州賊胡海等,令將其眾屯田自給。今遇耕時,不卹之,恐生變。」命贛州路發米千八百九十石賑之。
80丙午〔乙巳〕,緬國遣使來貢方物。
81十一月,丁未,禁江南、北權要之家,毋沮鹽法。
82壬子,漳州賊陳機察等八千人寇龍巖,執千戶張武義,與楓林賊合,福建行省兵大破之,陳機察、丘大老、張順等以其黨降。行省請斬之以警眾,事下樞密院議,范文虎曰:「賊固當斬,然既降乃殺之,何以示信!宜並遣赴闕。」從之。
83癸丑,建寧賊黃華弟福,結陸廣、馬勝,復謀亂,事覺,皆論誅。
84以王惲爲福建閩海道提刑按察使。
惲上言曰:「福建所轄2邵縣五十餘,連山距海,實爲邊徼要地。要民情輕詭,自平宋以來,官吏貪殘,故山寇往往嘯聚,愚民因而蟻附,剽掠村落。官兵致討,復蹂踐之,甚非朝廷一視同仁之意也。今嗺不能一一擇任守令,而行省官僚,如平章、左丞尚闕,宜特選清望素著,文足以撫綏黎庶,武足以折衝外悔者,使鎮靜之,庶幾治安可期也。」惲黜官吏貪汙者數十人,察繫囚之冠滯者,決而遣之,戒戍兵無得寓民家,別創營屋居之,民得少安。
85丁巳,改播州爲播南路。
86十二月,辛巳,詔括天下馬。
哈都犯邊,帝命伊勒嚕〔(舊作月兒魯。)〕與李庭議所以爲備,庭請下括馬之令,其品官所乘限數外,悉令入官。凡得馬十一萬匹。
87紹興路總管府判官白絜矩言:「宋趙氏族人散居江南,百姓敬之不,久或非便,宜悉徙京師。」擢絜矩爲尚書省估人,遣詣江南發兼并,戶偕宋宗室至京師。而江淮行省言:「江南之民,方患增課、料民、括馬之苦,今此舉必致人心搖動,宜且止。」從之。
時僧格專政,法令苛急,天下騷然,南臺侍御史、行御史臺事程文海入朝,上疏曰:「臣天子之職,莫大於擇相,宰相之職,莫大于進賢。苟不以進賢爲急而惟以殖貨爲心,非爲上爲德,爲下爲民之意也。昔漢文帝以決獄及錢穀問丞相周勃,勃不能對,陳平進曰:『陛下問決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宰相上理陰陽,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九內親附百姓。』觀其所言,可以知宰相之職矣。今權姦用事,立尚書鉤錢穀,以剝割生民爲務,所委任者率皆貪饕邀利之人。江南盜賊竊發,良以此也。臣以爲宜清尚書之政,省行省之權,罷言利之官,行卹民之,於國爲便。」僧格大怒,欲羈留不遣,復奏請殺之,凡六奏,帝皆不許,仍遣還行臺。
88丁亥,封皇子庫庫春〔(舊作闊闊出。)〕爲寧遠王。
89命回回司天臺祭熒惑。
90是歲,詔:「天下梵寺所貯藏經,集僧看誦,仍給所費,俾爲歲例。」
91朝廷以中原民轉徙江南,令有司遣還,蒙古岱〔(舊作忙兀帶。)〕言其不可,遂止。
92湖廣行省左丞劉國傑率兵入肇慶,攻閆太于清遠。還,攻蕭太于懷集,擒之,復擊走嚴太獠。尋又攻曾太獠于金林,破走之。賊深入保險,國傑鑿山而入,賊眾五千人,掩殺略盡。軍次賀州,士卒冒瘴疫,國傑親撫視之,療以醫藥,多得不死。會國傑亦病,乃移軍道州。廣東盜陳太獠寇道州,國傑討擒之,遂攻拔赤水賊寨。
93皇孫出鎮懷孟,帝爲選老成練舊臣議之,乃以屬太子家丞王倚。陛辭,帝目之良久,謂侍臣曰:「倚,修潔人也,左右皇孫,得人矣。」
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庚寅、一二九○)〕
1春,正月,戊申,改大都路總管府爲都總管府。
2癸丑,敕從臣子弟入國子學。
3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來貢。
4丁巳,遣使代祀兵瀆、海神、后土。
5遼陽自納顏之叛,民甚疲敝,戊午,發鈔賑之。
6哈坦餘寇未平,丙寅,命高麗國發□羅戍兵千人討之。
7丁卯,高麗國王王暙言:「臣昔宿衛京師,遭林衍之叛,高麗民居大同者皆籍之,願復付還高麗。」從之。
8己巳〔辛未〕,無爲路大水,免今年田租。
9癸酉,立興立署,掌經籍板及江南學田錢穀。
10哈坦寇遼東海陽。
11二月,癸未,泉州地震;乙酉〔丙戌〕,又震。時商琥入爲中臺察御史,上言漢文帝時有此災而無其應,蓋以躬行德化而弭也,因條陳漢文帝時政以進。又言爲政之道在立法、任人二者而已,法不徒立,需人而行,人不濫用,惟賢是擇,因舉天下名士十餘人,帝納其言。
12己丑,江西群盜鍾明亮等降,詔徙爲首者至京師,而給其餘黨糧。
13癸巳,晉陵、無錫二縣霖雨害稼,並免其田租。
14江西賊華大老、黃大老等掠樂昌諸縣,行樞密院討平之。
15三月,己未〔庚申〕,立江南營田提舉司,掌僧寺資產。
16癸亥,建昌賊丘元等稱「大老」,集眾千餘人掠南豐諸縣,建昌副萬戶擒斬之。
17甲子,楊鎮龍餘眾剽浙東,總兵官討賊者,多俘掠良民,敕行御史臺分揀之,凡爲民者千六百餘人。
18庚午,以廣昌縣經鍾明亮之亂,免其田租。
19辛未,太平縣賊葉大五,集眾百餘寇寧國,擒斬之。
20夏,四月,癸酉朔,幸上都。
21丙戌,遣僧濟額林〔(舊作桑吉剌失。)〕等詣馬八兒國訪求方技。
22丙巳,河北十七郡蝗,敕賑之。平山、真定、棗強三縣旱,靈壽、元氏二縣大雨雹,並免其租。
23庚子,哈坦復寇海陽。
24五月,乙巳,哈坦寇開元。
25初,鍾明亮降,詔縛至闕下,江西行省管如德等留不遣。明亮復叛,率眾寇贛州。戊申,樞密院以如待等違詔縱賊,請詰之,詔可。罷江西行省樞密院。
26庚戌,陝西南市屯田隕霜殺稼,免其租。
27戊午,移江西行省于吉州,以便捕盜。
28尚書省遣人行視雲南銀洞,獲銀四千四十八兩,奏立銀場官。
29癸亥,徽州績溪賊胡發、饒必成伏誅。
30丙寅,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建,以禁弓矢,賊益發,請依內郡例,許尉兵持弓矢。」從之。
31己巳,立雲南行御史臺,起復前漢中道按察使程思廉爲御史中丞。
始至,蠻夷酋長來賀,詞若遜而意甚倨。思廉奉宣綏懷之意,且明示禍福,使毋自外,聞者懾服。雲南舊有學校而禮教不興,思廉力振起之,始有從學問禮者。
32江陰大水,免田租萬七百九十石。
33庚午,婺州永康、東陽、處州縉雲賊呂重二、楊元六等反,浙東宣慰使史弼擒斬之。
34泉州、南安賊陳七師反,討平之。
35六月,壬申朔河溢太康,免溢沒地租。
36庚辰,用江淮省平章錫布鼎言,以參政王巨濟鉤攷錢穀有功,賞鈔五百錠。
37繕寫金字藏經,凡糜金三千二百餘兩。
38以廣州增城、韶州樂昌遭畬賊之亂,並免其田租。
39杭州賊唐珍等伏誅。
40壬辰,泉州大水。
41丙申,發侍衛兵萬人完都城。
42丁酉,大司徒薩里曼〔(舊作撒里蠻。)〕等進定宗實錄。
43己亥,棣州厭次、濟陽大風雹害稼,免其租。
44秋,七月,癸丑,罷緬中行尚書省。
45江淮省平章錫布鼎以倉庫官盜欺錢糧,請依宋法黥而斯其腕,帝曰:「此回回法也。」不允。
46戊午,貴州苗蠻三十餘人作亂,入順元城,殺傷官吏,其眾遂盛。湖廣省合兵往討之。
47建平賊王靜照伏誅。
48乙丑,蕪湖賊徐汝安、孫惟俊等伏誅。
49丙寅,雲南闍力白衣甸酋長凡十一甸內附。
50丁卯用僧格言,遣慶元路總管毛文豹搜括宋時民間金銀諸物,已而罷之。
51滄州樂陵旱,免田租三萬餘石。
52魏縣御河溢害稼,免其租。
53八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54丁亥,以南安、建昌等處嘗罹鍾明亮之亂,悉免其田租。
55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地陷,黑沙水涌出,壓死按察司官及總管府官王連等,民七千餘人。
56己亥,帝聞武平地震,慮納顏黨入寇,遣平章政事特穆爾、〔舊作鐵木兒,今改。〕樞密院官塔魯呼岱〔舊作忽帶,今改。〕引兵五百人往視。
57九月,癸卯,申嚴漢人田獵之禁。
58乙巳,禁諸王遣僧建寺擾民。
59平章政事棟里特穆爾〔(舊作闍里鐵木兒。)〕帥師與哈坦戰,大破之。
60丁未,御河決高唐,沒民由,命有司塞之。
61武平盜賊乘地震爲剽掠,民愈憂恐。特穆爾以便宜蠲租賦,罷商稅,弛酒禁,斬爲盜者;發鈔八百四十錠,轉海運米萬石以賑之。
62帝自上都還,駐蹕龍虎臺,遣阿喇根薩里〔(舊作阿魯渾薩里。)〕馳還,召集賢、翰林兩院問致災之由。議者畏僧格,但泛引經傳及五行災異之言,以修人事、恁天變爲對,莫敢議及時政。
先是僧格遣實都、王巨濟等理算天下錢穀,已徵入數百萬,未徵者尚數千萬,害民特甚,民不聊生,自殺者相屬,逃山林者,則發兵捕之。于是集賢直學士趙孟頫爲阿喇根薩里言:「宜請赦天下,盡與蠲除,庶幾天變可弭。」阿喇根薩里素與孟頫善,入奏,具如孟頫言,帝從之。詔草已具,僧格怒,謂必非帝意。孟頫曰:「此錢穀未徵者,其人死亡已盡,何所從取!非及是時除免之,侚日言事者,俏以失陷錢穀數千萬歸罪尚書省,豈不爲丞相深累耶?」僧格悟,遂赦天下,民得稍蘇。
63丁卯,命江淮行省鉤攷行教坊司所總南樂工租賦。
64置四巡檢司于宿遷之北,以所罷陸運夫爲兵,護送會通河上供之物,禁發民挽舟。
65僧格貴幸已極,諱言師事丹巴〔舊作膽巴,今改。〕而背之。丹巴佑不見容,力請西歸,尋復召還,謫之潮州。
66冬,十月,壬申,封皇孫噶瑪拉〔舊作甘麻剌,今改。〕爲梁王,賜金印,出鎮雲南。
67甲戌,立會通、汶、泗河道提舉司。
68丁丑,尚書省言:「江陰、寧國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餘萬戶。」帝曰:「此亦何待上聞,當速賑之。」
69己丑,新作太廟登歌、宮縣樂。
70以伊〔錫〕寶齊〔(舊作昔寇赤。)〕歲取鸕鷷成都擾民,罷之。
71十一月,戊申,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濟岱〔舊作不憐吉帶,今改。〕言:「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宜以哈喇岱一軍戍沿海明、台,伊拉齊〔(舊作亦怯烈。)〕一軍戍溫、處,札呼岱〔(舊作札忽帶。)〕一軍戍紹興、婺。其寧國、徽初用士兵,後皆與賊通,宜以高笻、泰兩萬戶漢軍易地而戍。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宜置七萬戶府;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置四萬戶府。水戰之法,舊止十所,宜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伺,察諸盜。錢塘控扼海口,舊止戰船二十艘,故海賊時出,奪船殺人,宜增置百艘,則盜賊不敢發。」從之。
72庚戌,罷雲南會川路採碧甸子。
73壬戌,大司徒薩里曼等進太宗實錄。
74癸亥,河決祥符義唐灣,太康、通許、陳、潁二州大被其患。
75甲子,御史臺言:「江南盜起,討賊官利其剽掠,復以生口充贈遺,請給還其家。」帝嘉納之。
76徙河北、河南道按察司治許州。
77乙丑,易水溢,雄、霸、任丘、新安田廬漂沒無遺,命有司築隄障之。
78十二月,辛未,以衛尉院爲太僕寺。〔〔考異〕前于二十四年十一月辛丑,已書改衛尉院爲太僕寺,此疑重出。據元史百官志亦無是年改衛尉爲太僕之交。然帝紀並有之,姑仍之。〕
79己卯,命樞密院括民間兵器。
80丙戌,興化路仙游賊朱三十五,集眾寇青山,萬戶李綱討平之。
81己亥,湖廣省上二年宣課珠九萬五百一十五兩。
82處州青田賊劉甲乙等,集眾千餘人,寇溫州平陽。
元紀八〔起重光單閼〔(辛卯)四月,盡玄黓執徐(壬辰)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辛卯、一二九一)〕
1夏,四月,乙未,徙湖廣行樞密院治鄂州。
2五月,戊戌,逮嘉揚喇勒智〔舊作楊璉真伽,今改。〕下獄。
初,嘉木揚喇勒智重賂僧格,〔舊作桑哥,今改。〕發宋陵墓,戕虐人命,私庇平民不輸賦者二萬三千戶,田土稱是,受美女寶物之獻,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盜官物,治之,籍其妻孥田畝。〔〔考異〕輟耕錄載羅氏唐義士傳云:禍淫不爽,流傳京師,上達四聰天怒赫,飛風雷號令,捽首禍者北焉。首禍,請嘉木揚喇勒智也。按僧格既敗,始僧格既敗,始搏其黨下獄,坐侵盜官物,非以發陵故也。〕
3徙江淮行省樞密院治建康。
4甲辰,中書省臣敏珠爾卜丹、〔舊作麥朮丁,今改。〕崔彧言:「僧格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爲事。宜令兩省嚴君考覈,凡入其黨者,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弓反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槉,除名爲民。」又言:「僧格所設衙門,其閒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太都高資戶,多爲僧格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宜皆均輸,有敢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非奉旨及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論如法。又,呼都呼那顏〔(舊作忽都忽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爲籍已定,請依太宗所行爲是。」帝皆從之。
5約蘇穆爾〔舊作要木,今改。〕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約蘇穆爾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卜者,有不軌言。及是逮至京師,中書列其罪以聞,凡數十事,帝命械至湖廣戮之。
6辛亥,詔以僧格罪惡,下獄按問。
7以太原、杭州饑,免今歲田租。
8劉因既去,復以集賢學士徵,因以疾辭,且上書宰相,乞曲爲保全。帝聞之曰:「古有所謂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與!」遂不強致之。
9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綿。
10鞏昌舊惟總帥府,僧格特升爲宣慰司,以其弟達瑪喇塔斯〔(舊作答麻喇答思。)〕爲使,僧格敗,懼誅,自殺。敕復爲總帥府。
11減中外官三十七員。
12宮城中建蒲菊酒室及女工室。
13癸丑,罷尚書省,右丞相鄂勒哲〔舊作完澤,今改。〕以下,並改入中書。
14僧置戶部司計,工部司程,秩正七品。
15乙卯,以政事悉委中書,仍布告中外。
16丁巳,建白塔二,各迥一丈一尺,以居咒師。
17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右丞何榮祖世業使,而榮祖尤所通習,始以公規、治民、禦盜、理財等十事輯爲一書,名曰至元新格,至是奏頒行之。
18僧格嘗以劉秉忠無子,收其田土。其妻竇氏,言秉忠嘗鞠從子蘭章爲嗣,敕以地百頃還之。
19己未,以們達瞻〔(舊作門答占。)〕復爲御史大夫,行御史臺事。
20高麗國王王暙,乞以其子謜爲世子。詔立謜爲高麗王世子,授特進、上柱國,賜銀印。
21六月,丁丑朔,禁蒙古人往回回地爲商賈者。
22乙酉,益江淮行院兵二萬,擊郴州、桂陽、寶慶、武岡四路盜賊。
23(丙戌),宣諭江淮民,恃嘉木揚喇勒智力不輸租者,依例徵輸。
24秋,七月,丙申朔,雲南省參政齊喇〔舊作怯剌,今改。〕言:「建都地多產金,可置冶,令旁近民鍊之以輸官。」從之。
25庚子,徙江西行樞密院治贛州。
26葉子與曾格同事,莫能有所匡正,僧格敗,事頗連及同列。久之,李獨以疾得請南還。戊申,揚州路〔儒〕學正李淦上書言:「葉李子一黥徒,受皇帝簡知,千載一遇,而(纔近天光),即以舉僧格爲第一事。禁近侍言事,以非罪殺參政郭佑、楊居寬,迫御史中丞劉宣自裁,錮治書侍御史陳天祥,罷御史大夫們達瞻、侍御史程文海,杖監察御史,變鈔法,拘學糧,徵軍官俸,減兵士糧,立行司農司、木綿提舉司,增鹽酒醋稅課,官民皆受其禍。尤可痛者,約蘇穆爾禍湖廣,錫布鼎〔舊作沙不丁,今改。〕禍江淮,滅貴里禍福建,又大鉤攷錢糧,民怨而盜發,天怒而地震,水災洊至。人皆知僧格用群小人之罪,而不知葉李舉僧格之罪,宜斬李以謝天下。」
書聞,帝矍然曰:「葉李介廉〔廉介〕剛直朕所素知,寧有是耶?」有旨,驛召淦詣京師。
27中書右丞崔彧遷御史丞,言: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宋,練達政事,請以爲翰林學士,俾議朝政。」又言:「行御史臺言,建寧路總管馬詌,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多至死丈;日又俘取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獄未具,會敗,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宜令行臺誥問定罪。」又言:「昔行臺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蒙古伅、〔舊作忙兀台〔帶〕,今改。〕喜琿迪、〔(舊作教化的,今改。)〕納蘇喇鼎默埒反誣祚以罪,遣人告僧格,僧格□昧以聞,流祚于北地,妻子家財並沒入官。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僧格又遣詣雲南理算錢穀以贖其罪。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閱其伏詞,爲罪甚微,宜復其妻子。」帝皆從之。
28敕:「江南重囚,依舊制奏聞處決。」
29庚戌,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
格在湖廣,與約蘇穆爾共事最久。約蘇穆爾恃有奧援,怒詈同列,辨詐鷙刻,勢張甚,以格受帝知,不以言色侵之。格數有匡正,雖不能盡行,然寬免者甚眾。約蘇穆爾敗而格已卒,湖廣人追念之。
30丁巳,僧格伏誅。
臨刑,吏猶以鄂爾根薩里〔(舊作阿魯渾薩里。)〕爲問,僧格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致於敗,彼何與焉!」帝益信其無罪,詔還所籍財產,仍遣張九思賜以金帛,辭不受。
31初,哈都〔(舊作海都。)〕作亂,其民來歸者七十餘萬,散居雲、朔間,僧格議徙之內地就食。尚書左丞馬紹持不可,僧格怒曰:「馬左丞受惜漢人,欲令餒死此輩耶?」紹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慮生疾疫。若恐餒死,曷若計口給羊馬之資,俾還本土,則未歸者孰不欣慕!言有異同,丞相何以怒爲!宜取聖裁。」乃如紹言以聞,帝曰:「馬秀才所言是也。」
僧格集諸路總管三十人,導之入見,欲以趣辦財賦之多寡爲殿最,帝曰:「財賦辦集,非民尹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庫,豈少此哉;」僧格議僧鹽課,紹力爭山東課不可增;又議增賦,紹曰:「苟不節浮費,雖重斂倍,亦不足也。」事遂寢。
僧格敗,其所嘗行賂者,索籍閱之,獨無紹名,帝曰:「馬左丞忠潔可尚,其復舊職。」改中書左丞。
32募民耕江南曠土,戶不過五頃,官授之券,俾爲丞業,三年徵租。
33遣翰薩〔(舊作散。)〕總兵討平江南盜賊。
34己未,罷淘金提舉司。江淮人匠提舉司凡五,以其事並隸有司。
35雨壞都城,發兵二萬人築之。
36八月,乙丑朔,平陽地震,壞民廬舍萬餘。
37己巳,置中書省檢校二員,攷覆戶、工部文案疏緩者。
38乙酉,麻蘇呼阿薩爾〔(舊作麻速忽阿散爾。)〕乘傳詣雲南捕黑虎。
39戊子,以婺州水,免田租。
40九月,辛丑,命平章政事敏珠爾卜丹商議中書省事,以咱希魯鼎〕舊作咱喜魯丁,今改。〕爲平章政事。
41乙巳,景州、河間等縣霖雨害稼,免田租五萬六千餘石。
42丙午,立行宣政院,治杭州。
43辛亥,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上表貢方物,且謝不朝之罪。
44壬子,遣使詔諭□求。
□求在閩海之東,地小而險,漢、唐以來不通中國,海船副萬戶楊祥請以兵往伐之。既而閩人吳誌斗,自言熟知海道,先招諭之,不從然後用兵未晚,乃以祥充宣撫使,阮鑑兵部員外郎,誌斗禮部員外郎,往招諭之。明年,祥等不得達而還,誌斗卒於行。初,誌斗嘗斥祥誕妄要功,人疑爲祥所殺,詔福建行省按問,會赦,不竟其事。
45戊午,徙四川行樞密院治成都。
46辛酉,免大都今歲田租;保定、河間、平灤三路大水,被災者全免,收成者半之。
47命尚衣局織無終衣。
48冬,十月,己巳,修太廟在真定傾壞者。
49壬申,以前緬中行省平章舒蘇德濟〔舊作雪雪的斤,今改。〕爲中書平章政事。
50(癸酉),江淮行省鹽課不足,由私鬻者多,請付兵五千巡捕,從之。
51塔喇海、〔(舊作塔剌海。)〕張呼遜〔(舊作張忽辛。)〕等,並坐理算錢穀受贓論誅。
52癸未,高麗國饑,給米二十萬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