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續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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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南宋紀

第137卷南宋紀高宗

53癸酉,金主謂宰臣曰:「百姓上書陳時政,其言猶有所補。卿等位居機要,略無獻替,可乎?夫聽斷獄訟,簿書期會,何人不能!唐、虞之聖,猶務兼覽博照,乃能成治。正隆專任獨見,故取敗亡。朕早夜孜孜,冀聞讜論,卿等宜體朕意。」詔百司官吏:「凡上書言事,或爲有司所抑,許進表以聞。朕將親覽,以觀人材優劣。」

54丁丑,金免齊國妃、韓王亨等親屬在宮籍者。

55金主詔元帥右都監完顏思敬,以所部軍與大軍會討斡罕。

56戊寅,帝詣德壽宮上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后尊號冊寶,行禮。

57乙酉,金詔左諫議大夫石琚、監察御史馮仲方廉察河北東路。

58丁亥,金主詔御史臺曰:「自三公以下,官僚善惡邪正,當審察之;若止理細務而略其大者,將治卿等罪矣。」

59辛卯,金罷諸關徵稅。

60九月,丁酉,詔:「朕仰稽祖宗故事開講,其日可召輔臣觀講。」

61戊戌,詔:「比下求言之詔,欲急聞過失,四方有獻言者,並付後省看詳。今已踰月,未聞推擇來上,可令催促。」

62詔:「蜀去行都萬里,人才豫當儲蓄,以備緩急。欲舉一忠明敏之士,周知蜀利害者爲都轉運使,可令集侍從、臺諫各舉所知,以俟采擇。」

63金完顏忠敬以所部兵入奚地,會布薩忠義之軍追討斡罕,賊黨多降,餘多疾疫而死,無復志。斡罕自度勢窮,謀自羊城道西京奔夏國,金兵追之益急,其眾復多亡去,度不得西,乃北走沙陀。庚子,賊黨執斡罕以降,并獲其母、妻,逆黨悉平。甲辰,金太子率百官上表賀。乙巳,金以斡罕不詔中外。辛亥,斡罕磔於市,其黨瓜里扎巴〔(舊作括里札八。)〕南走,左宣徽使宗亨追之,不及,瓜里扎巴遂來降。

64甲寅,詔胡銓、王十朋並赴行在。

65冬,十月丙寅,詔:「侍從、兩省、臺諫、卿、監,各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分爲二等,一見今可用,一將來可用,限一月聞奏。如所舉,增秩、賜金,舉主同之;不如所舉,罰亦同之。及見任監司、郡守才與不才,亦限一月內逐一具姓名資臧否品目來上。」

66右正言周操言:「國家內詔百官,必資久任以責成效。今敗不然,自丞、簿不數月望爲郎,自郎不數月望爲卿、監,利於速化。人則垶矣,職業不修,國家何賴!若乃監司、郡守之數易,則其害又有大於此者。監司一易則撥一路,郡守一易則擾一州。望面諭大臣,自今內外除授之際,確意精選,務在久任。」詔令三省遵守。

67丁卯,金以左副元帥完顏固雲〔舊作彀英,今改。〕爲平章政事。

68戊辰,金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希薩忠義等至自軍。丙戌,以忠義爲右丞相,改封沂國公,以左監軍圖克坦志寧爲左副元帥。

69戊子,金葬睿宗皇帝於景陵,大赦。

70己丑,金命赫舍哩志寧經略南邊。

71十一月,癸巳朔,金命布薩忠義南伐。

72甲寅,殿中侍御史張震等言:「乾德四年詔,自今內臣年及三十以上,兼見在朝廷繫職,方許養一子;皇祐五年詔,內侍以一百八十人爲額;嘉祐中,韓絳奏內臣員多,請住養子;至治平以後,始復許奏薦。而熙寧中,神宗諭宰臣曰:『方今宦者數已多,而隸前省官又入內侍。絕人之世,仁政所不取。且獨不可用三班使臣代其職事乎?』吳充對曰:『此盛德事,臣等敢不奉行!』自來條例,又須限以年甲,試以詩書,籍定姓名,遇闕不填。宜立爲定制。」詔:「令內侍省開具見在人數聞奏,今年會慶節權免進子。」

73乙卯,臣僚言:「祖宗時,贓罪削籍配流者,雖會赦不許放還敘用。近登極赦,命官除名追官資及勒停并永不收敘人,並與敘元官,甚失祖宗痛繩贓吏之意。請自今,官吏嘗經勘斷犯入己贓,並不許收敘;如有已放行收敘者,即爲改正。」從之。

74十二月,戊辰,詔:「今日早朝,集侍從、臺諫赴都堂,條具方今時務,乃聽詔旨。」詔曰:「朕覽張燾所奏,犁然有契於衷,已令侍從、臺諫集於都堂。今賜卿筆札,宜取當今弊事,悉意以聞。退,各於聽治之所,盡率其屬,諭以朕旨,使極言之,毋得隱諱,朕將有考焉。」

初,張燾以故老召除知樞密院事,帝問爲治之要,壽〔燾〕因言:「太上皇帝紹興初,嘗舉行祖宗故事詔百官赴都堂,今條具當今弊政與夫捄正之宜,請檢舉行之。」故有是詔。

75庚辰臣僚言:「國朝檢校官一十九員,上者曰太師、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而除授則自司徒遷太保,各以序進。陛下方講修聖政,宜下有司討論,立爲定式。」給事中黃祖舜等言:「看詳臣僚所陳六事:其一曰,六等檢校官,舊制也;今則皆無有。而自節度徑除太尉,歷開府儀同三司以至少保。其二曰,節度以移鎮爲恩寵,舊制也;今則一定而不易。其三曰,承宣分大、中、小鎮,觀察分大、小州,舊制也,今則皆徑作一官矣。其四曰,橫行自右武大夫以至通侍爲十三等,以待年勞及泛恩者,非有功效顯著,不帶遙郡,舊制也,今則自右武大夫當遷官者,率以遙郡改轉,纔五遷即至遙郡承宣,一落階遂爲正任承宣使。其五曰,武功大夫實歷十年,用七舉主始轉行,舊制也,今或自小使臣爲宣贊舍人,纔遷一官,徑至右武郎。其六曰,總管、鈐轄、都監分六等差遣,非正任觀察使及管軍,不以爲總管,舊制也,今降此而得之,紛紛皆是。逐項所陳,委皆允當,乞與施行。自降指揇日爲始。」詔並從之。

76辛巳,帝曰:「昨聞臣僚言,秦檜誣岳飛,舉世莫敢言;李若樸爲獄官,獨白其非罪。呂忱中發王晌,所司皆取迎合;林待問爲勘官,獨直其冤狀。章傑捕趙鼎送葬人,又搜其私書,欲傅致士大夫之罪;翁蒙之爲縣尉,毅然拒之。沈昭遠爲王鈇家治盜,欲□煉富民,多取其陪償;王正己爲司理,卒平反之。此皆不畏強禦,節可稱。三省詳加訪問其人,如在,可與甄錄。」

77乙酉,金遣尚書刑部侍郎劉仲淵等廉察宣諭東京、北京等路。

78是月,命宰相陳康伯兼樞密使。

79詔吳璘班師。

80是冬,帝召陳俊卿及張浚子栻赴行在所。

浚請臨幸建康以動中原之心,用師淮堧,進舟山東,以遙爲娗璘之援。帝見俊卿等,問浚動靜、飲食、顏貌,曰:「朕倚魏公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時金以十萬岳屯河南,聲言窺兩淮,浚以大兵屯盱眙、泗、濠、廬州,金不敢動;第移文索海、泗、唐、鄧、商州及歲幣,浚言金人多詐,不當爲動,卒以無事。

栻之見帝也,即進言曰:「陛下上念宗社之讎恥,下憫中原之塗炭,惕然於中而思有以振之,臣謂此心之發,即天理也。願益加省察,稽古親賢以自輔,毋使其少息,則今日之功,可以立成。」帝大異之。

第138卷南宋紀孝宗

宋紀一百三十八〔起昭陽協洽(己未)正月,盡閼逢涒灘(甲申)九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隆興元年〔金大定三年。(癸未、一一六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諱,太祖七世孫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惟憲生新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令□生子偁,是爲秀王,王夫人張氏,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帝于秀州官舍,命名伯琮。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後,而昭慈聖獻皇后亦自江西還行在,后嘗感異夢,密爲高宗言之,高宗大悟。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于宮中;三年二月,賜名瑗;五年六月,聽讀資善堂;十二年正月,封普安郡王;三月出閤就外第;三十年二月癸酉,立爲皇子,更名瑋;丙子進封建王;三十二年五月甲子,立爲皇太子,改名。〕

隆興元年〔金大定三年。〔(癸未、一一六三)〕

1春,正月,壬辰朔,帝朝德壽宮,自是歲如之。

2立正臣薦舉格。觀察使以上各舉所知之士三人。謀略沈雄,可任大事;寬猛適宜,可使御眾;臨陣驍勇,可鼓士氣;威信有聞,可守邊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已上五等,令曾立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已上五等,令非軍功觀察(使)以上薦舉。被舉之人,成立功效,舉官取旨推賞,敗事亦加責罰。

既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言:「陛下注意將臣,然武舉唱第名在一二者,固蒙褒擢,餘皆任以榷酤、征商之事。臣觀唐之郭子儀,以武舉異等,初補左衛長吏,歷爲振遠、橫塞、天德軍使。祖宗時,中武藝人並赴陝西任使。又,武舉中選人,或,除京東抵賊,或邊上任使,或三路沿邊試用,或經略司教押軍隊、準備差使。請取近歲應中武舉之人,分差沿邊備使。」從之。

3自建炎以來,居位者往往不修職事,而朝廷姑息,莫知所懲。國子司業王十朋,極言其弊之當革;且論人主之大職有三,任賢、納諫、賞罰是也。帝嘉納。

4以知饒州胡銓爲祕書少監。銓論史官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言動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請於前後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爲辭;請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爲拘。」從之。

5樞密副都承旨龍大淵,帶御器械曾覿,皆潛邸舊人,欲擅利權,數言國用當加省察,於是帝數以手詔詰戶部錢穀出入之數。戶部侍郎周散上言:「陛下新即大位,勞心庶政。臣下傾聽,謂有咨詢必出人意表;今皆微文細故,財利是稽。此不獨陛下未得治道之先務,慮必有小人熒惑聖聰,欲售其私者,不可不察也。」帝爲之色動。

6庚子,以史浩爲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張浚進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軍馬開府建康。浚薦陳俊卿爲江淮宣撫判官。

7丙午,誅殿前司後軍謀變者。

8戊申,詔:「禮部貢院試額增一百人。」

9壬子,金遣客省使烏居仁賞勞勞河南軍士。

10吳璘奉班師之詔,僚屬交諫曰:「將在11二月,壬戌朔,用史浩策,以布衣李信甫爲兵部員外郎,齎蠟書,間道往中原,招豪傑之據有州郡者,許以封王世襲。

12甲子,金命太子少詹事楊伯雄等廉問山西路。

13庚午,金主謂宰相曰:「灤州飢民流散,可移于山西富民贍濟,仍于道路計口給食。」

14己卯,賑兩淮流民及山東歸正忠義軍。

15庚辰,金太保、都元帥完顏昂薨。金主輟朝,親臨奠,賻贈甚厚。

昂自從太祖開國,累著功績。在正隆時,縱飲沈酣,輒數日不醒。廢主亮聞之,嘗面戒不令飲,得間輒飲如故。及金主即位,昂還自揚州,妻子爲置酒私第,未數行,輒臥不飲。其妻大氏,廢主亮之從母姊也,怪而問之。昂曰:「我本非嗜酒者,但向時不以酒自晦,則汝弟殺我久矣。今遭遇明時,正當自愛,是以不飲。」昂睦於兄弟,尤喜施予,親族有貧困者,必厚給之。或以子孫計爲言,答曰:「人各有命,但使其能自立爾,何至爲子孫奴耶!」

16癸未,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罷。

17丙戌,金趙景元等以亂言伏誅。

18庚寅,逐秦檜黨人,仍禁輒至臨安。

19金東京僧法通以妖術亂眾,都統府討平之。

20三月,壬辰朔,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寧〔舊作紇石烈志寧,今改。〕遣人索海、泗、唐、鄧、商州之地及歲幣,致書於張浚曰:「可還所侵本朝內地,各守自來畫定疆界,凡事一依皇統以來舊約,帥府亦當解嚴。如必欲抗衡,請會兵相見。」浚復以書曰:「疆埸之一彼一此,兵家之或勝或負,何常之有!」

先是金人聲言取兩淮,浚請以兵屯盱眙及泗、濠、廬州備之。志寧遣富察〔(舊作蒲察。)〕徒穆、大周仁屯虹縣,蕭琦屯靈壁,積糧修城,將爲南侵計。

21癸巳,以張燾參知政事,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

初,次膺爲右正言,力諫和議,爲秦檜所怒,流落者二十年。帝即位,召爲中丞。次膺每以名實爲言,多所裨益。帝呼其官而不名。

22丙申,金中都以南八路蝗,迢尚書省遣官捕之。

23壬寅,陳康伯上欽宗陵名曰永獻。

24金命戶部侍郎魏子平等九人分詣諸路明安、〔舊作猛安,今改。〕穆昆〔舊作謀克,今改。〕勸農及廉問。詔臨潢漢民逐食於會寧府、濟、信等州。

25乙巳,迢求遺逸。

26丁未,詔修太上.皇帝聖政。

27己酉,參知政事張燾罷。

初,劉度除右諫議大夫,首論待小人不可無節,因奏潛邸舊僚,宣召當有時,蓋爲龍大淵、曾覿言也。至是遂上疏劾「大淵、覿輕儇浮淺,憑恃恩寵,入則侍帷幄之謀,出則陪廟堂之議,搖脣鼓舌,變亂是非。凡皇闈宴昵之私,宮嬪嬉笑之語,宣言於外,以自夸大。至引北人孫照出入清禁,爲擊毬、胡舞之戲,上累聖德,望亟賜黜逐。」又因進故事,論京房指謂石顯,元帝亦自知之而不能用,蓋公義不勝私欲耳。反覆數百言,尤爲切至。於是詔大淵除知閤門事,覿權知閤門事。度言:「臣欲退之而陛下顧進之,何面目尚爲諫官!乞就貶黜。」中書舍人張震繳其命至再;侍御史胡沂亦論兩人市權招士,請屏遠之,以防其微,不報。給舍金安節、周必大不書黃,且奏曰:「陛下於政府侍從,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此兩人委曲遷就,恐人言紛紛未止也。」明日,宣手詔,謂:「給舍爲人鼓扇,議論群起,太上時安敢爾!」於是安節、必大退而待罪。會張燾入對,欲以兩人決去就。帝問所從聞,燾曰:「聞之陸游。」帝曰:「游反覆小人,已得罪行遣矣。」燾謝曰:「臣聽言不實,罪也。」遂罷政。

是日,安節、必大再奏,乞竄責,不許。必大入謝,帝曰:「朕察卿舉職;但朕欲破朋黨,明紀綱耳。」時宰輔、臺諫合辭,以爲兩人當去,故帝有朋黨之疑。庚戌,度改權工部侍郎;乙卯,震出知建寧府。帝復申兩人知閤之命必大格除目不下,史浩以聞。越三日,不獲命,遂請祠去;兩人之命亦寢。

28庚戌,金免去年租稅。

29夏,四月,辛,酉朔,金右副元帥完顏思敬召還京師,授北京留守。

30丁卯,金平辛政事完顏固雲〔舊作彀英,今改。〕罷爲東京留守。固雲宿將,恃功,先在南京,頗瀆貨,不卹軍民。詔使問以邊事,固雲不答,謂詔使曰:「爾何知!俟我到闕奏陳。」及召入,竟無一語及邊事者。在相位,多自專,己所欲輒自奏行之,故罷。

31先是金戶部尚書梁銶上言:「大定以前,官吏、士卒俸粟支帖,真偽相雜,請一切停罷。」參知政事李石,買已停之支帖,下倉支粟,倉司不敢違,以新粟與之。金主聞其事,以問銶,銶不以實對。金主命尚書左丞翟永固鞫之,得實,銶降知火山軍,石亦坐貶。會御史大夫白彥敬罷,以石代之。

32戊辰,張浚被命入見。帝銳意恢得,浚乞即日降詔幸建康。帝以問史浩,浩對曰:「先爲備守,是謂良規;議戰議和,在彼不在此。儻聽淺謀之士,興不教之師,敵退則論賞以邀功,敵至則斂兵而遁,致快一時,含冤萬世。」及退,詰浚曰:「帝王之兵,當出萬全,豈可嘗試以圖僥倖!」復辨論于殿上。浚曰:「中原久陷,今不取,豪傑必起而收之。」浩曰:「中原必無豪傑,若有之,何不起而亡金?」浚曰:「彼民間無寸鐵,不能自起,待我兵至爲內應。」浩曰:「勝、廣以鉏耰棘矜亡秦;必待我兵,非豪傑矣。」浚因內引奏浩意不可回,恐失機會,且謂金人至秋必謀南侵,當及其未發備之,帝然其言,乃議出師渡江,三省、樞密院不預聞。會李顯忠、邵宏淵亦獻擣虹縣、靈壁之策,帝命先圖二城。浚乃遣顯忠出濠州,趣靈壁;邵宏淵出泗州,趣虹縣。

33壬申,賜禮部進士木待問以下五百三十八人及第、出身。

34乙亥,王之望罷。

35壬午,詔戶部、臺諫議節浮費。

36乙酉,金賑山西明安、穆昆貧民,給六十日糧。

37是月,金人拔環州,守臣強霓及其弟震死之。

38金東京留守完顏固雲遷延未行,自以失相位,忿忿不接賓客,雖近臣往,亦不見。金主聞之,怒,改爲濟南尹,召數之曰:「朕念卿父有大功於國,卿舊將,亦有功,故改授此職,卿宜知之。若復不悛,非但不保官爵,身亦不能保也!」

39五月,辛卯朔,金右丞相布薩〔(舊作僕散。)〕忠義朝京師,遂以丞相兼都元帥,旋還軍中。

40乙未,金主以重五如廣樂園射柳,命皇太子、親王、百官皆射,勝者賜物有差;復御常武殿,賜宴,擊毬。自是歲以爲常。

41辛丑,命左右史日更立殿前。

42壬寅,張浚渡江視師。

43李顯忠自濠梁渡淮,至陡溝,金右翼都統蕭琦背顯忠約,用柺子馬來拒。顯忠與之力戰,琦敗走,遂復靈壁。顯忠入城,宣布德意,不戮一人,于是中原歸附者接踵。

44甲辰,李顯忠及邵宏淵敗金人于宿州。

45乙巳,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史浩罷。

浩見邵宏淵出兵狀,始知不由三省,徑檄諸將,語陳康伯曰:「吾屬俱兼右府,而出兵不預聞,焉用相爲哉!不去何待!」因奏言:「陳康伯欲納歸正人,臣恐怹日必爲陛下子孫憂。張浚銳意用兵,若一失之後,恐陛下不得復望中原。」因力乞罷。王十朋論浩八罪,曰懷姦,誤國,植黨,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帝爲出浩知紹興。十朋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遂改與祠。

太府丞史正忠,與浩異族,拜浩而父事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姦邪,宜黜之以正典刑;林安宅出入浩與龍大淵門,盜弄威福,十朋疏其罪;皆罷去。

46追復司馬康右諫議大夫。

47丙午,李顯忠兵薄宿州城,金人來拒,顯忠大敗其眾,追奔二十餘里。邵宏淵至,謂顯忠曰:「招撫真關西將軍也!」

顯忠閉營休士,爲攻城計,宏淵等不從。顯忠引麾下楊椿上城,開北門,不踰時拔其城;宏淵等殿後,趣之,始渡濠登城。城中巷戰,又斬首數千,擒八十餘人,遂復宿州。捷聞,帝手書勞張浚曰:「近日邊報,中外鼓舞,十年來無此克捷。」

既而宏淵欲發倉庫犒卒,顯忠不可,移軍出城,止以見錢犒士,士皆不悅。

詔以顯忠爲淮南、京東、河北招討使,宏淵副之。

金人恃騎射,夏久兩,膠解,弓不可用,故屢敗。都元帥布薩忠義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至是使發汴庫所貯勁弓,給赫舍哩志寧軍。

48丁未,以辛次膺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洪适〔遵〕同知樞密院。時符離之捷日聞,次膺手疏千餘言,請加持重。

49辛亥,天申節,帝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自是歲如之。

議者以欽宗服除,當舉樂。禮部侍郎黃中曰:「臣事君,猶子事父。禮,親喪未葬不除服;春秋,君弒賊不討,則雖葬不書,以明臣子之罪。況今欽宗實未葬也,而可遽作樂乎?」事遂寢。

50金更定出征軍逃亡法。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及從斡罕〔舊作窩幹,今改。〕亂者爲軍;金主以四方甫定,民意稍蘇,而復簽軍,非長策,不聽。

51壬子,欽宗大祥。帝服衰服,詣几筵,易祥服,行祥祭禮。

52金左副元帥赫舍哩志寧以精兵萬人自睢陽攻宿州,李顯忠擊卻之。金貝薩〔舊作孛撒,今改。〕復自汴率步騎十萬來攻,晨,薄城下,列大陣,顯忠與之戰,貝薩退走。既而益兵至,顯忠謂邵宏淵并力夾擊,宏淵按兵不動,顯忠用克敵弓射卻之。宏淵顧眾曰:「當此盛夏,搖扇於清涼之下,且猶不堪,況烈日被甲苦戰乎!」人心遂搖。

志寧麾諸軍力戰,萬戶瓜爾佳清臣〔舊作夾谷清臣,今改。〕爲前行,毀顯忠所設行馬,短兵接,顯忠軍亂,金兵乘之。至夜,中軍統制周宏鳴鼓大噪,與邵世雄、劉侁各以所部兵遁。世雄,宏淵之子也。繼而統制左士淵、統領李彥孚亦遁。顯忠敗,入城。統制張訓通、張師顏、荔澤、張淵等,以顯忠、宏淵不協,各遁去。走者自相蹈藉,僵尸相枕,爭城門而入,門填塞,人人自阻,遂緣城而上,金兵自浞外射之,多墜死隍間。

癸丑,金人乘虛復攻城,顯忠竭力捍禦,斬首二千餘,積尸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金兵二十餘人已上百餘步,顯忠取軍士所執斧斫之,金兵始卻。顯忠歎曰:「若使諸軍相與掎角,自城外掩擊,則敵帥可擒矣。」宏淵又言:「金添生兵二十萬來,倘不返,恐不測生變。」顯忠知宏淵無固志,勢不可孤立,歎曰:「天...

53乙卯,下詔親征。

54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復爲右副元帥。

55中都蝗。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按問大興府捕蝗官。

56丁巳,以富察特默爲大同軍節度使,大周仁爲彰國軍節度使,蕭琦爲威塞軍節度使。

57是月,成都地震三。

58六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59金以刑部尚書蘇保衡爲參知政事。〔〔考異〕金史蘇保衡傳:保衡以刑部尚書行戶部於關中,入爲太常卿,遷禮部尚書,拜參知政事,俱在大定二年。今從本紀繫於三年。〕

60癸亥,參知政事汪澈罷,尋落職,台州居住,以右諫議王大寶劾其督師荊、襄,不能節制,坐視方城之則故也。

61張浚乞致仕,且請通好於金;〔〔考異〕宋史本紀,張浚上疏請議和,4洪稚存據行狀,謂浚生平不附和議,疑本紀或誤。按齊東野語云:浚乞遣使求和,孝宗怒曰:「方敗而求和,是何舉措!」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亦謂公乞遣使議和,是實有此請矣。〕帝不許。

初,宿師之還,士大夫皆議浚之非。帝賜浚書曰:「今日邊事,倚卿爲重,卿不可畏人言而懷猶豫。前日舉事之初,朕與卿任之,今日亦須與卿終之。」浚乃以魏勝守海州,陳敏守泗州,戚方守濠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郵、巢縣兩城爲大勢,修滁州關山以扼敵衝,聚水軍淮陰、馬軍壽春,大飾〔飭〕兩淮守備。

帝召浚子栻入奏事,浚附奏曰:「自古有爲之君,必有心腹之臣,相與協謀同志以成治功。今臣以孤蹤,動輒掣肘,陛下將安用之!」因乞骸骨。帝覽奏,謂栻曰:「朕待魏公有加,雖乞去之章日上,朕決不許。」帝對近臣言,必曰「魏公」,未嘗斥其名。每遣使至督府,必令視浚飲食多少,肥瘠如何。至是帝以符離師潰,乃議講和。

丁卯,召湯思退爲醴泉觀使兼侍讀。戊辰,召虞允文。以兵部侍郎周葵參知政事。癸酉,下詔罪己。於是尹穡附思退劾浚,遂降授浚江淮東西路宣撫使。邵宏淵降官階,仍前建康都統制。

王十朋疏言:「臣天資愚戇,獨抱孤忠,昔在草茅,聞京師陷沒,未嘗不痛心疾首,與敵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及聞秦檜用事,辱國議和,嘗思食其肉,以快天下神人之憤。臣素不識張浚,聞其誓不與敵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起。臣謂今日之師,爲祖宗陵寢,爲二帝復讎,爲二百年境土,爲中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亦當內修,俟時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爲群議所搖,然異論紛紛,浚既待罪,臣豈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帝曰:「無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帝嘿然。改,除吏部侍郎,十朋力辭,出知饒州。

62戊寅,參知政事辛次膺罷。

次膺以疾祈免,且言:「王十朋雖上親擢,天下皆知臣嘗薦其賢;湯思退召將至,亦知臣嘗疏其姦。臣不引避,人其謂何!」遂以資政(殿)學士奉祠。陛辭,帝甚惜其去,次膺曰:「臣與思退理難同列。」帝曰:「有謂思退可用者。」次膺曰:「今日之事,恐非思退能辦。思退固不足道,政恐有誤國家耳!」

63己卯,貶李顯忠筠州安置,尋再責徒潭州。

64金太師、尚書令張浩,久以疾告,金主許其入朝毋拜,設坐殿陛之東,遇有咨謀,然後進退,省中大事,就第裁決。浩求退益力,乃除判東京留守。病不能赴,甲申,聽其致仕。

65戊子,以蕭琦爲檢校少保、河北招撫使。

66金主聞宿州之捷,詔赫舍哩志寧曰:「卿雖年少,前征契丹,戰勁居最,今復破大敵,朕甚嘉之。」以御服金線袍、玉兔鶻賓鐵佩刀,使伊喇道〔舊作移剌道,今改。〕就軍中賜之;有功將士遷賞有差。

67秋,七月,庚寅朔,以虞允文爲湖北、京西制置使。

68癸巳,以湯思退爲尚書右僕射、平章事兼樞密使。

69丙申,罷江淮宣撫使便宜行事。

70太白晝見,經天。〔〔考異〕金史世宗紀,太白晝見在庚戌日,且不言經天,今從宋史孝宗本紀。〕

71乙巳,以旱、蝗、星變,詔侍從、臺諫、兩省官修上時政闕失。

胡銓上書數千言,謂政令之闕有十,而上下之情不合亦有十,且言:「堯、舜明四目,達四聰,雖有共、鯀,不能塞也。秦二世以趙高爲腹心,劉、項橫行而不得聞;漢成帝殺王章,王氏移鼎而不得聞;靈帝殺何〔竇〕武、陳蕃,天下橫潰而不得聞;梁武信朱异,侯景斬關而不得聞;隋煬帝信虞世基,李密稱帝而不得聞;唐明皇逐張九齡,安、史胎禍而不得聞。陛下自即位以來,號召逐客,與臣同召者,張燾、辛次膺、王大寶、王十朋。今燾去矣,次膺去矢,十朋去矣,大寶又將去,惟臣在爾。以言爲諱,而欲塞災異之源,臣知其必不能也。」初,張浚復起爲都督,大寶力贊其議,符離失律,群言洶洶。已而湯思退議罷督府,力請遘和,大寶奏:「今國事莫大於恢復,宰相以符離軍潰,名額不除,意欲覈軍籍,減月給,臣恐不惟邊鄙之憂,而患起蕭牆矣。」章三上,除兵部侍郎。至是銓奏入,帝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大寶論思退太早,今爲兵部侍郎,豈容復聽去!」

72丁未,詔徵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

73庚戌,金以太子太師宗憲爲平章政事,以孔總襲封衍聖公。

74戊午,給還岳飛田宅。

75八月,丙寅,陳俊卿以張浚降秩徙治,上疏言:「若浚果不可用,宜別屬賢將;如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今削都督重權,置揚州死地,如有奏請,臺諫沮之,人情解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爲宗社計。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得自效。」疏入,帝悟,即復浚都督江淮軍馬,浚遂以劉寶爲淮東招撫使。

76丙子,以飛蝗、風水爲災,避殿,減膳,罷借諸路職田之令。

77契丹餘黨未附於金者尚眾,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金主命參知政事完顏守道佩金符往安撫之。守道善於招致,契丹內附,民以寧息。

78戊寅,金赫舍哩志寧復以書貽三省、密院,索海、泗、唐、鄧四州地,及歲幣、稱臣、還中原歸正人,即止兵,不然,當俟農隙進戰。帝以付張浚,浚言金強則來,弱則止,不在和與不和也。時湯思退當國,急於求和,遂欲遣使持書報金,而陳康伯、周葵、洪遵等亦皆上言,謂敵意欲和,則我軍民得以休息爲自治之計,以待中原之變而圖之,萬全之計也。工部侍郎張闡獨曰:「彼欲和,畏我耶?直款我耳!」力陳六害,不可許。帝曰:「朕意亦然,姑隨宜應之。」

79癸未,復以龍大淵知閤門事,曾覿同知閤門事。

80乙酉,金主如大房山。

81丙戌,遣淮西幹辦公事廬仲賢齎書報金帥,大略謂:「海、泗、唐、鄧等州,乃正隆渝盟之後,本朝未遣使前得之。至於歲幣,固非所較,第兩淮凋瘵之餘,恐未能如數。」仲賢陛辭,戒以勿許四郡,而思退等命許之。張浚奏:「仲賢小人多妄,可深信。」不聽。

張栻入見,帝引見德壽宮。上皇問:「曾見仲賢否?」對曰:「臣已見之。」又問:「卿父謂何如?莫便議和否?」對曰:「臣父職在邊隅,戰守是謹。此事在廟堂,願審處而徐議之,無貽後悔。」上皇曰:「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聞契丹與金相攻,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若金未有亂,且務卹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

82丁亥,金主薦饗於睿陵;戊子,還宮。

83九月,丁酉,金主以重九拜天於北郊。

84冬,十月戊午朔,命廷臣議金帥所言四事,其說不一。帝曰:「四州地及歲幣可與,名分、歸(正)人不可從。」

85辛酉,御殿,復膳。

86甲子,金大饗於太廟。

87丙子,立賢妃夏氏爲皇后。

帝初納郭直卿之女爲妃,生鄧王□、慶王愷、恭王惇、邵王恪而薨。袁州宜春人夏協有女,奇之,以資納于宮中,爲吳太后閤中侍御。郭妃薨,太后以夏氏賜帝,至是立爲后。

協既納女,資匱歸,客袁氏僧舍死,后訪得其弟執中,補閤門祗候。執中與其妻至京,宮人諷使出之,圛配貴族,欲以媚后,執中不爲動。他日,后親爲言,執中以宋宏語對,后不能奪。執中既貴,始從學,作大字頗工,復善騎射。帝聞其才,將召用之,執中謝曰:「他日無累陛下保全足矣。」人以此益賢之。

88丁丑,地震。

89辛巳,升洪州爲隆興府。

90詔:「江淮軍馬調發應援,從都督府取旨,餘悉以聞。」

91是月,召朱燾至,對於垂拱殿。其一言:「陛下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其二言:「非戰無以復讎,非守無以制勝。」末言:「古先聖王所以攘外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在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紀綱。願開納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倖門,安固邦本。四者爲先務之急,庶幾形勢自強而恢復可冀矣。」

92盧仲賢至宿州,布薩忠義懼之以威。仲賢惶恐,言歸當稟命,遂以忠義遺三省、密院書來。其畫定四事:一,欲通書稱叔姪;二,欲得唐、鄧、海、泗四州;三,欲歲幣銀絹之數如舊;四,欲歸彼叛臣及歸正人。十一月,己丑,仲賢還,以書奏,帝大悔之。

93庚寅,太白經天。〔〔考異〕宋史不書,今據金史世宗紀書之。〕

94庚子,湯思退請以王之望充金通問使,龍大淵副之,許割棄四州,求減歲幣之半。

初,之望爲都督府參贊軍事,雅不欲戰,請入朝,因奏:「人主論兵,與臣下不同,惟奉承天意而已。竊觀天意,南北之形已成,未易相兼,我之不可絕淮而北,猶敵之不可越江而南也。移攻戰之力以自守,自守既固,然後隨機制變,擇利而應之。」思退悅其言,故奏遣之。

右正言陳良翰言:「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而復遣王之望,是金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許。若歲幣,則俟得陵寢然後與,庶爲名。今議未決而之望遽行,恐其辱國不止於盧仲賢,願先馳一介往,俟議決行,未晚也。」

95丙午,張栻奏盧仲賢辱國無狀擅許四州,下大理寺,奪三官。

96陳康伯等言:「金人求通和,朝廷遣盧仲賢報之,其所論最大者三事:我所欲者,削去...

浚在道,聞王之望行,上疏力辯其失曰:「自秦檜主和,陰懷怹志,卒成前年之禍。檜之大罪未正於朝,致使其黨復出爲惡。臣聞立大事者,以人心爲本。今內外之議未決,而遣使之詔己不,失中原將士四海傾慕之心,怹日誰復爲陛下用命哉!」

97庚戌,金百官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98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并經契丹剽□有質妻賣子者,官爲收贖。」

99金尚書左丞翟永固乞致仕,不許;壬子,罷爲真定尹。尚書省奏:「永固自執政爲真定尹,其繖當用何制度?」金主曰:「用執政制度。」遂著爲令。

100癸丑,以胡昉、楊由義爲使金通問國信所審議官。

101金罷貢金線段匹。102甲寅,金以尚書右丞赫舍哩良弼爲左丞,吏部尚書石琚參知政事。琚固辭,金主曰:「卿之才望,無不可者,何以辭爲!」

103十二月,己未,尚書左僕射、平章事陳康伯罷。

104乙丑,張浚入見,力言金未可與和,請帝幸建康以圖進兵。帝乃手詔王之望待命境上,令胡昉等先往諭金帥以四州不可割之意;如必欲得四州,則當追還使人,罷和議。

105時湯思退等主和議,近習曾覿、龍大淵用事。燾三劄所陳,不除前所上封事之議,而語益剴,切思退等皆不悅,故除是職。尋...

110永康陳亮上中興五論,力排和議,不報。

111金太師、尚書令張浩薨。金主輟朝一日,諡文康。

先是近侍有請罷科舉者,金主曰:「吾見太師議之。」浩入見,金主曰:「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學者乎?」浩對曰:「有。」曰:「誰歟?」浩曰:「秦始皇。」金主顧左右曰:「豈可使我爲始皇乎!」議遂寢。

112是歲,兩浙大水、旱、蝗,江東大水,悉蠲其賦。

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甲申、一一六四)〕

孝宗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甲申、一一六四)〕

1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云:『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御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2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3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於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金主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4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於文書。」

5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6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7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鑄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戶部契勘私鑄毛錢及磨錯翦鑿并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8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壬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9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10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11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爲常。

12壬子,賑歸正人。

13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14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庚午,還中都。

15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16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17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18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上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凶器,願以符離之潰爲戒,早決國是,爲社稷至計。」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爲險者,皆積水爲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及浚復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爲應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龔茂良言于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于能斷;靖康之禍,在于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爲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19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20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21庚子,金中都地震。

22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23金百官三請尊號,不許。

24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爲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未幾,致仕,死於家。

25庚申,召張浚還朝。

26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27甲戌,金山宮女二十一人。

28丁丑,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湯思退諷右正言尹穡論浚跋扈,且費國不資,奏令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爲拒命。復論督府參議官馮方,罷之。浚乃請解督府,詔以錢端禮、王之望宣諭兩淮而召浚還。端禮入奏,言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詆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師、保信節度使判福州。

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29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30五月,丙申,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31辛丑,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舍以聞。

32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徵其盜用庫錢。

33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毬場役夫。

34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35壬子,金討平斡罕餘黨富蘇合。〔舊作蒲速越,今改。〕

36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37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38庚午,金初定五岳、四瀆禮。

39戊辰,太白晝見。〔(校者按:此條應移上38前。)〕

40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41庚辰,金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42丁丑,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校者按:此條應移41前。)〕

43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爲湖北、京西制置使。

44丁亥,同知樞密院事洪适〔遵〕罷,尋落職。

45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46庚子,太白經天。

47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爲平章政事。

48詔:「內外大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郊毋得蔭補。」

49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50丁未,雨雹。

51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52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53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爲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舊作唐括。)〕安禮爲參知政事。

54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55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於山陵。

56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57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浚猶上疏言尹穡姦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爲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旨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爲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干,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爲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爲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爲公論所少。

58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帝善之。

59兵部侍郎胡銓上書,以賑災爲急務,議和爲闕政。其諫議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金之不可與和彰彰矣。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弔者十,請爲陛下極言之:

真宗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爲相,切勿與契丹講和。』旦殊不以爲然,既而遂和,海內乾耗,旦始悔不用李沆之言。可弔一也。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弔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一與敵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可弔二也。海、泗,今之藩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決吾藩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可弔三也。紹興戊午,和議既成,秦檜建議遣大臣分往南京交割歸地;一旦渝盟,遂下親征之詔,金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卒有前年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矣。可弔四也。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乾,盡索歸正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敵不肯但已,必別起釁端。可弔五也。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奉金人,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今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可弔六也。今日養兵之外,又有歲幣;歲幣之外,又有私覿;私覿之外,又有正旦、生辰之使;正旦、生辰之外,又有泛使。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可弔七也。側聞金人嫚書,欲書御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爲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爲議者可斬也。夫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強敵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可弔八也。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土;納土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爲快。可弔九也。事至於此,求爲匹夫,尚可得乎?可弔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陛下毅然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慘,十也。

去十弔而就十賀,利害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爲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爲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爲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60太學正興國王質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爲之志,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爲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於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如〔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又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于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所以爲戰;祖逖之在河南,法主於戰,戰乃所以爲和;羊祜之在襄陽,法主於和,和乃所以爲守;是和、戰、守本殊塗而同歸者也。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鴻溝之意。臣今爲陛下謀,會三者爲一,天下惡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爲然,而忌者共排之,以爲年少好異,遂罷去。

61九月,癸未,金主還都。

62內侍李珂卒,贈節度使,諡靖恭。

右正言龔茂良諫曰:「中興賢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諡。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爲可惜。」甲申,罷珂賜諡。

63乙酉,金主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職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64己丑,金主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爲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

65時江、浙水利,久不修講,勢家園田,堙塞流水,命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啐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園田,濬港瀆。甲午,詔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陰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

66乙未,金主如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67丁酉,詔:「今後命官自盜枉法贓罪抵死,除籍沒家財外,依祖宗舊制決配。」

68辛丑,以王之望參知政事,即軍中拜之。

69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和糴以賑貧民。尋又詔發江西義倉米二十萬石濟之。

70壬寅,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王彥帥師濟江,屯昭關。

71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路軍馬,固辭不行。乙巳,復命楊存中爲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爲都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第139卷南宋紀孝宗

宋紀一百三十九〔起閼逢涒灘(甲申)十月,盡柔兆掩茂(丙戌)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孝宗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甲申、一一六四)〕

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甲申、左一六四)〕

1冬,十月,癸亥朔,金主獵於密雲;丙寅,還都。

2丁卯,知樞密院事賀允中罷,爲資政殿大學士,致仕。己巳,以周葵兼權知樞密院事,王之望兼同知樞密院事。

3庚午,詔曰:「朕每聽朝議政,頃刻之際,意有未盡。自今執政大臣或有奏陳,宜于申未間入對便殿,庶可坐論,得盡所聞,期躋于治。」

4庚辰,蠲京西、湖北卜糧所經州縣秋稅之半。

5湯思退僥倖和議速成,邊備盡弛,金都元帥布薩〔(舊作僕散。)〕忠義知其可乘也,遂議渡淮。始,魏杞行次盱眙,忠義遣趙房長問杞所以來之意,欲觀國書。杞曰:「書,御封也,見主當廷授。」房長馳白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欲割商、秦之地及歸正人,且約歲幣二十萬。杞以聞,帝命盡如初式,許割四州,歲幣亦如其數,再易國書。忠義猶以未如所約,辛巳,與赫舍哩〔(舊作紇石烈。)〕志寧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時知州魏勝,奉詔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間以舟載器甲、糗糧自清河出,勝覘知之,帥兵拒于河口。金兵詐稱欲運糧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勝欲禦之;都統制劉寶以方議和,不可,至是寶遂棄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勝率眾拒戰於淮陽,自卯至申,勝負未決。金圖克坦〔(舊作徒單。)〕克寧帥生兵至,勝與力戰,矢盡,依土阜爲陣,謂士卒曰:「我當死此,得脫者歸報天子。」乃令步卒居前,騎兵爲殿,至淮東十八里,中矢,墜馬死。事聞,贈正任承宣使。楚州遂破,金人又破濠州,王彥棄昭關遁,滁州亦破。

6戊子,以金人侵境,詔郊祀改用明年。

7湯思退罷都督,召陳康伯。

8己丑,金封皇子永功爲鄭王。

9庚寅,命楊存中都督江淮軍馬。

先是湯思退既不行,乃陞存中爲都督軍馬,及事急,復以王之望爲督,視,之望力辭,乃陞存中爲都督。

10詔諭歸正官民云:「朕遣使約和,首尾三載,北師好戰,要執不回。朕志在好生,寧甘屈己,書幣土地,一一曲從。唯念名將、貴臣,皆北方之豪傑,墓中國之仁義,投戈來歸;與夫東土人民,喜我樂土;知其設意,欲得甘心,斷之於中,決不復遣。爾等當思交兵釁隙,職此之由,視之如仇,共圖掃蕩。」

11辛卯,湯思退除職,奉祠。

言者論其急于和好之成,自壞邊備,罷築壽春城,散萬弩營兵,輟修海船,毀拆水櫃,不推軍功賞典,乃撤海、泗、唐、鄧之戍,詔責居永州。行至信州,憂悸而死。

自思退唱和議,欲興大獄以耡異己者。時參知政事周葵行相事,聞諸生有欲相率伏闕者,奏以黃榜禁之,略云:「靖康軍興,有不逞之徒,鼓倡諸生伏闕上書,幾至生變。若蹈前轍,爲首者重置典憲,餘人編配。」黃榜出,物論譁然。于是太學生張觀、宋鼎、葛用中等七十餘人,上書論湯思退、王之望、尹穡曰:「揚州退敵之後,敵人不敢南下。湯思退首唱和議,之望、尹穡附之,極力擠排。遂致張浚罷去,邊備廢弛,墮敵計中,天下爲之寒心,而思退輩方以爲得計。今敵人長驅直至淮甸,皆思退等三人懷姦誤國,此三人之罪,皆可斬也。願陛下先正三賊之罪以明示天下,仍竄其黨洪适、晁公武,而用陳康伯、胡銓爲腹心,召金安節、虞允文、王大寶、陳俊卿、王十朋、陳良翰、黃中、龔茂良、劉夙、張栻、查籥,協謀同心,以濟大計。」帝大怒,欲加重罪。晁公武及右正言龔茂良同入對,帝怒稍霽,之望亦爲之救解,乃止。

先是侍御史尹穡請置獄,取不肯撤備及棄地者核其罪,庶和議決成,所指凡二十餘人,由是擢穡爲左諫議大夫,而公武亦自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洪适時以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

12丙申,遣國信所通事王抃使金軍,併割商、秦地,歸被俘人,惟叛亡者不與,餘誓目略同紹興,世爲叔姪之國,減銀絹五萬,易歲貢爲歲幣而已。金人皆聽許。

13丁酉,詔擇日視師。

14戊戌,以陳康伯爲左僕射兼樞密使。

15辛丑,錢端禮賜出身,簽書樞密院事,旋命兼權參知政事。

16金尚書省火。

17壬寅,以顯謨閣學士虞允文同簽書樞密院事。

18詔:「館閣儲材之地,依祖宗舊法,更不立額。

19甲辰,步軍司統制崔泉,敗金人于六合。

20權尚書工部侍郎何進對,因及用人事,帝曰:「近日士大夫議論好惡,多不公心。卿所謂其言若善,雖仇怨在所當用,如其不善,雖親故不可曲從,此論是也。」

21己酉,劉寶落節鉞,爲武泰軍承宣使;王彥落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

22庚戌,詔:「方今多事,理宜博謀,侍從、兩省官,每日一到都堂,遇合關臺諫者,亦許會議。」

23陳康伯力疾詣闕,閏月,甲寅,入見。詔「康伯間一月〔日〕一朝,肩輿至殿門,仍給扶,非大事不署。」

24丙辰,參知政事周葵罷。

25壬戌,兵部侍郎胡銓、右諫議大夫尹穡並罷。

銓、穡受詔,分往淮東、西措置海道。時金兵號八十萬,濠、滁皆破,唯高郵守陳敏拒敵射陽湖,而李寶預求密詔爲自安計,擁兵不救。銓劾奏之曰:「臣受詔命范榮備淮,李寶備江,緩急相援。今寶視敏弗救,若射陽失守,大事去矣。」寶懼,始出師掎角。會天大雪,河冰皆合,銓先持鐵鎚鎚冰,士皆用合,金人乃退。

銓、穡皆挈家以行,爲言者所劾,遂與祠。

26乙亥,參知政事王之望罷。

先是金人至揚州,或請擊之,楊存中不敢渡江,固壘以自守。之望與湯思退表裏,專以割地啖金爲得計。至是帝以金人且退,詔督府擇利擊之。時之望視師江上,令諸將不得妄進。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還,不可冒小利,害者論之,遂罷。

27丙子,以王抃爲奉使大金通問國信所參議官,持陳康伯報書以行。丁丑,金遣張恭愈來迓使者。

28十二月,戊子,魏杞始自鎮江渡淮。

29辛卯,以錢端禮參知政事,虞允文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王剛中簽書樞密院事。

30丙申,制曰:「比遣王抃,遠抵潁濱,正皇帝之稱,爲叔姪之國,歲幣減十萬之數,地界如紹興之時。憐彼此之無辜,約叛亡之不遣,可使歸正之人,咸起寧居之心。重念數州之民,罹此一時之難,老稚有蕩析之,丁壯有係累之苦,宜推蕩滌之宥,少慰凋殘之情。除逃遁官吏不赦外,雜犯死罪情輕者減一等,餘並放遣。」洪适所草也。論者謂前此之貶損,四方蓋未聞知,今著之赦文,殊失國體。

31遣洪适等賀金主生辰,以後遂以爲常。

32己酉,朝獻景靈宮。庚戌,朝饗太廟。

33是歲,金大有年,斷死罪十有七人。

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乙酉、一一六五)〕

孝宗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丁午、一一六七)〕

1春,正月,辛亥朔,車駕詣圜壇行禮,大赦,改元。

2乙卯,金主命於泰州、臨潢接境設邊堡七十,駐兵萬三千。

3丁巳,淮西安撫使韓璡,勒停,賀州編管,以部將孔福、頓遇棄城逃避故也。福伏誅,遇刺配吉陽軍牢城。〔〔考異〕韓璡編管賀州,聖政草作乙亥,今從宋史作丁巳。〕

4己未,通問使魏杞等竇國書至金,書式爲「姪宋皇帝,謹再拜致書於叔大金聖明仁孝皇帝闕下」,歲幣二十萬。金人復書「叔大金皇帝」,不名,不書「謹再拜」,但曰「致書于姪宋皇帝」,不用尊號,不稱「闕下」,自是爲定式。

5辛酉,召楊存中還。

6丁卯,起居人舍人王稽中言:「臣每念國朝罕有世家;惟將家子能世其家,有曹彬之子瑋,种世衡之子諤,諤之子師道,皆世爲良將。近日將臣子弟,皆以武弁爲恥。」帝曰:「此言甚合朕意。」稽中曰:「今國家閒暇,正當選將。萬一用武,倉迕不可得之。」帝曰:「卿言甚當。」稽中請於大將之家,選武勇能世其家者尊顯之,萬一用武,不至無將;若其無虞,不妨陰壯國勢。帝曰:「此論深得今日之切務。」稽中又言:「陛下留意北人,然北人皆負陛下。如賀允中老不知退,遭陛下簡罷;王之望謀國,前後反覆異詞;尹穡姦邪,與湯思退陰結死黨,使季南壽往來傳遞言語,士大夫目之爲『肉簡牌』,其爲欺君誤國,弛去邊備,致敵人渡淮,幾危社稷。」帝曰:「如尹穡尤可罪。朕初以腹心待之,乃姦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雖未甚有施設,然多與尹穡屏人切切細語,士大夫皆謂之邪姦,賴陛下先知其姦,乃併逐之,士大夫尤服聖聰。」

7以王抃使金有勞,加五官,抃由是見知於帝。後與曾覿、甘□相結,時論惡之。

8庚午,詔曰:「館職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顯擢,苟不親吏事,知民情,則將來何以備公卿之任!今後更迭補外,歷試而出,以稱朕樂育真才之意。」

9辛未,立兩圣守令勸民種桑賞格。

10金以和議成詔中外;復命有司,旱、蝗、水溢之處,與免租賦。

11壬申,詔兩浙振流民;以紹興流民多死,罷守臣徐□及兩縣令。

12癸酉,蠲沿邊殘破州軍賦一年。

13金命元帥府諸新舊軍,以六萬人留戍,餘並放還。以宋國歲幣賞諸軍。

14甲戌,貶劉寶瓊州安置。

15乙亥,罷兩淮招撫司及陝西、河東宣撫招討司。

16召提舉太平興國宮陳俊卿入對,帝勞撫之。因極論朋黨之弊,且論人材當以氣節爲主,氣節者少有過差,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帝善其言。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

17二月,庚辰朔,朝德壽宮,從太上皇、太上皇后如四聖觀。帝親扶上皇上馬,都人歡呼,以爲所未嘗見。

18癸巳,移濠州戍兵於藕塘。

19庚子,以楊存中爲寧遠、昭慶軍節度使。

20壬寅,金罷納粟補官令。

21甲辰,以久雨,避殿,減膳,蠲兩淮災傷州縣身丁錢絹,決繫囚。

22命鎮江、建康、鄂州、荊南都統並兼提舉措置屯田,兩淮、湖廣總領、淮南、湖北、京西帥漕兼提舉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內屯田事。

23丁未,尚書左僕射陳康伯薨。

紹興末,有與子之意,康伯密贊大議;及行內禪禮,以康伯奉冊。帝即位,禮遇優渥,但呼丞相而不名。嘗謂輔臣曰:「陳康伯有氣量,朕扈從太上在金陵,其從容不迫,可比晉謝安。」至是奏事出,至殿廬而疾作,輿至第,薨。贈太師,諡文恭,御書「旌忠顯德之碑」表其墓。

24三月,庚申,以虞允文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同知樞密院事。

25癸亥,同知樞密院事黃祖舜卒,諡莊定。

26壬申,金群臣上尊號曰應天興祚仁德聖孝皇帝。

27乙亥,太白經天。

28詔舉制科。

29是春,湖南盜起,入廣東,焚掠州縣,官軍討平之。

30夏,四月,丙申,詔廬州兵馬都監郭璘,特令再任,以金人渡淮,保守焦湖舟船無虞也。

31庚子,金報問使完顏仲等入見。

32癸卯,金西京留守壽王京,以謀反安置嵐州。

京妻公壽,嘗召日者孫邦榮推京祿命,邦榮言:「留守官至太師,爵封王。京問:「此上更無有否?」邦榮曰:「止于此。」京曰:「然則所官何爲?」邦榮察其意,詐爲圖讖,作詩以獻于京。京曰:「後誠如此乎?」遂受其詩,再使卜之,邦榮詭稱得封有吉兆,京復使邦榮推金主當生年月。家人孫霄格〔(舊作小哥。)〕,妄作謠語誑惑京,如邦榮指,京信之。公壽具知其事。

至是邦榮上變,詔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金主曰:「海陵無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況京等哉!」于是京夫婦特免死,杖不百,除名,嵐州樓煩縣安置,以婢百口自隨,官給土田。詔諭京曰:「朕與汝皆太祖之孫,海陵失道,翦滅宗支。朕念兄弟無幾,於汝尤爲親戚;汝亦自知之,何爲而懷此心?朕念骨肉,不思盡法。汝若尚不思過,朕雖不加誅,天地豈能容汝也!」

33乙巳,金都元帥完顏思敬罷。

34吳璘來朝,尋進封新安郡王,判興元府。

35五月,己酉朔,帝諭輔臣曰:「今邊事少寧,卿等當爲朕留意人材。」錢端禮言:「人主之職,惟當辨君子小人。若朝廷所任純朴厚重之士,則浮偽自革,實效可成。」帝曰:「固知如此。君臣之間,須相警戒。」

36庚戌,中書舍人洪适進對,帝曰:「卿所繳秦塤差遣甚當。向後有合繳事,不須劄子,但批敕以進。」又曰:「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繳進。」

初,秦塤陳乞宮觀,适繳奏:「秦檜藏姦稔惡,金珠充牣其家。塤乃其不肖之孫,華屋後藏,輒稱累重仰祿。公然欺世,玩侮朝廷」故也。

37辛亥,帝諭錢端禮等曰:「早朝,與卿等每不從容。今後晚間少暇時,當召卿等款曲諭治道。」端禮等既退,又遣中使傳旨,每遇晚,召于東華門入,請選德殿奏事。

38甲寅,臣僚言:「唐任劉晏二十載。今之戶部,始用也未必擇之精,既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歲,少或半歲,已徙職而去矣,孰能爲國家周虛實、究源流而圖善後之計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選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試以財計之任,又觀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職。苟稱其職,雖數遷而至乎二府,職固不徙也。勿奪其權,使之得以號令州縣,而趣督倚辦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權衡低昂,而通融流轉焉。夫然後國之有無,軍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責之。彼亦將朝思夕計,睪精竭慮,自任而不辭矣。」從之。

39金元帥布薩忠義朝京師,金主勞之曰:「宋國請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義爲左丞相,赫舍哩志寧爲平章政事。

40辛酉,中書舍人洪适進仁宗久任許元故事。帝曰:「洪适所進故事,切當今日之弊。今後非因昏懦不職,不得遽有遷易。其興利除害,績用修舉,並依故事旌擢顯用。」

41乙丑,金以平章政事宗憲爲右丞相。

42壬申,詔:「法令禁姦,理宜畫一。比佃以來,傍緣出入,引例爲弊,殊失刑政之中。應今後犯罪者,有司並據情款,直引條法定斷,更不奏裁。內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詳,指定聞奏,永爲常法,仍行下諸路遵守施行。其刑部、大理寺見引用例冊,令封鎖架閣,更不引用。」

43癸酉,金罷山東路都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

44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賀上尊號。

45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緣南渡,散失不存。前前後修纂爲太祖一朝事,已經安奉;太宗玉牒雖已成書,尚未進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見修;自真宗至欽宗凡七世,並未下筆。緣近來體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開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許一進,則是例聖之書,雖百年而未備。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計四十卷,望令玉牒館安奉。」從之。

46郴州盜李金復作亂,詔以劉珙爲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抵境,聲言發郡縣兵討擊,而移書制使沈介,請以便宜出師,曰:「擅興之罪,吾自當之。」介即遣田寶、楊欽以兵至。珙知其暑行疲怠,發夫數程外迎之,又代其負任,至則犒賞過望,車〔軍〕士感奮。珙知欽可用,檄諸軍皆受節制。下令募賊黨相捕斬詣吏者,除罪受賞。欽與寶連戰破賊,追至莽山,賊黨執金以降。

47六月,癸未,同知樞密院事王剛中卒,諡恭簡。

剛中在成都日,以萬歲池廣□〔袤〕十里,溉三鄉田,歲久淤澱,因集三鄉夫共疏之,累土爲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蜀人久而思之。

48丙戌,以翰林學士洪适簽書樞密院事。帝謂錢端禮、虞允文曰:「三省事可與洪适共議。」自是東西府始同班奏事。

49壬辰,淮南運判姚岳,奏蝗自淮北飛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進,帝曰:「岳敢以爲嘉祥,裀欲錄付史館,可降一官,放罷,爲中外佞邪之戒。」

50甲辰,罷湖北、京西制置司。

51丙午,臣僚言:「科舉之制,州郡解,額狹而舉子多;漕司解,其數頗寬。取應者往往捨鄉貫而圖漕牒,至于冒親歲〔戚〕、詐注籍而不之卹。且牒試之法,川、廣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邇王都,亦復漕試;見任官用此可朼,而待闕得替官,一年內亦許牒試;本宗有服親用此可也,而中表緦麻之親亦許牒試。或宛轉請求,或通問屬托,至有待闕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餘名者,請申嚴詐冒之禁。其見行條法,付有司重詳損益,立爲中制。」從之。

又言:「國家三歲科舉,集草茅之士,親策于庭,其間豈無一事之可行!然有司攷試,多以文采爲上,攷在前列者,始經御覽。其間有言及諸郡軍民利害實,偶文辭不稱,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聞,誠爲可惜!請自今,有論及州郡軍民利害事實,令初攷、遺〔覆〕攷、詳定所,各節錄緊要處,俟唱名日,各類聚以聞。」從之。

52是日,金中都地震。

53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復震。

54金罷陝西都統府,徙陝西元帥府于河中。

55庚戌,知池州魯,申稱本州管下竹生穗,實如米,飢民采食之,仍圖竹實之狀,緘裹其物以獻。臣僚論:「歉歲飢民食其不當食之物,誠出于飢餓迫切而已。今池之民采竹實而食,其亦迫切甚矣。任在牧民,顧以爲美事,不謂之姦諛不可也。較其罪與姚岳同科,望予罷斥。」詔從之。

56辛亥,王大寶言:「理財宜務本抑末。農者,天下之本也;而邊賈逐末,競利日繁,宜抑之以助農。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廢罷,請講明損益以復前制。」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爲是。民不可擾,難以施行。」

57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內輕外;宜更出迭入。若未歷州縣,不得居清要;未任監司,不得居郎曹。外有治效,擢之內職;內有實績,擢之外任。庶幾官宿其業,人效其職,無因循苟簡之意矣。」詔令中書省置籍。

58癸丑晚,御選德殿。御坐後有金漆大屏,分畫諸道,各列監司、郡守爲兩行,以黃簽標居官者職位姓名,常指示洪适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于都堂亦可依此。」

59乙丑,臨安府奏結斷鋪翠、銷金事,帝曰:「聞外間翠羽甚多,若申嚴指揮,未必禁得。始一足以警眾。」錢端禮曰:「今宮禁既不用,自然外間可革。」

60是月,詔:「諸路監司、帥臣,將見任老矣守臣,限一月公共銓量聞奏。知縣,守臣體訪,申取朝廷指揮。如監司、守臣互爲容隱,御史臺覺察以聞。」

61鑄當二錢。

62八月,己卯,帝曰:「永豐圩見隸建康行宮,藏收米三萬餘石,其撥付建康軍中以助軍食。」

63金殺前宿州防御史烏陵呵喇薩,〔舊作烏林答剌撒,今改。〕謂其與李顯忠交通也。

64錢端禮等奏:「前日面得指揮,減省灌攝使臣及額外人吏。有承旨司謝褒,再三須要存留王興祖等四人,蓋有謝梓是其子。」帝曰:「吏何得如此!可重作行遣。」乃詔:「謝褒送處州編管。」

65乙酉,立鄧王□爲皇太子。大赦。

66丁亥,參知政事虞允文罷。

金使完顏仲來,有所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議,不果。會錢端禮受李宏金〔玉〕帶,事連允文,爲御史所論,奉祠而歸。

67己丑,以洪适爲參知政事,並權知樞密院事;吏部侍郎葉顅簽書樞密院事,並權參知政事。

68庚寅,詔:「應今後文武知州軍、諸路釐務、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見辭,並令上殿,批入料錢文歷。如托避免對,並不得差除赴任。委臺諫、監司常切按察,以違制論。」

69癸巳,臣僚言:「去歲江西湖口和糴,其弊非一:不問家之有無,例以稅銀均敷,此一弊也。州縣各以水腳耗折爲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公吏腳,百方乞見,量米則有使用,請錢則有縻〔糜〕費,此三弊也。以關、會償價,許之還以輸官,然所在往往折價,至輸官則不肯受,此因弊也。」詔:「逐路委漕臣並提舉,往來巡按,務盡和糴之意以革四弊。」

70參知政事錢端禮罷。

時久不置相,端禮以首參,闚之甚亟。鄧王夫,端禮女也。侍御史唐堯封論端禮帝姻,不可任執政,坐遷太常少卿,館閣士相與上疏排端禮者皆被斥。端禮遣人密告陳俊卿,言己即相,當引共政,俊卿叱之;會進讀寶訓,因言本朝家法,戚屬不預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謹守,帝納其言。端禮憾之,出俊卿知建寧府。至是王立爲太子,端禮不得已,乃引嫌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宮。

71乙巳,洪适等言:「近來士風奔競,爭圖換易舊制,已有差遣人,不許入國門,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門。今請令宰執不許接見已有差遣之人。」帝曰:「如此則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72洪适奏浙杽鹽司久闕官,請用宋藻,帝曰:「卿等曾諭宋藻支還亨戶錢否?聞鹽司所至,又要掊斂錢物送胥吏,至有六七百千,首須丁寧鈐束。」

73九月,戊申,金主秋獵。

74時有獻書者,洪适等言係編類之書,舉子所用,欲與免一解,葉顒言獻言者大率圖僥倖,帝曰:「亦無如之何。若不采納,便塞獻言之路。」

75癸酉,洪适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詔,均州守臣戴之卲,皆自請討賊。臣等不識之卲,陛下尚省記其人否?帝曰:「其人亦誕妄,今不須留在極邊,可召赴行在,別與差遣。」

76甲戌,金主還都。

77冬,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78甲申,臣僚言:「私鹽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亨戶煎鹽入官,官不以時給直,往往寄居,爲之干請而後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煎煉之初,必須假貨于人,而監司類多乘時放債,以要其倍償之息,及就場給直,往往先已剋除其半,而錢入于亨戶之手者無幾,二也。鹽司及諸場人吏,類多積私鹽以規厚利,亨戶非不畏法,以有猾胥爲之表裏,互相蒙庇,三也。請申嚴禁戢。」從之。

79戊子,劉蘊古伏誅。

蘊古之始降也,辨舌泉涌,廷臣多奇之。吳山有伍員祠,蘊古妄謂祈禱有驗,新易扁額,刻其官位姓名於旁。市人莫測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獨曰者〔者,獨曰〕:「是不難曉。他人之歸正者,僥倖富貴而已,蘊古則真細作也。夫牒〔諜〕來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後至者知其己至耳。」至是遣僕北歸,有告者,搜其書,皆刺朝廷陰事也,乃誅之。〔〔考異〕宋史作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法式送北境伏誅。據程史,則蘊古所刺,皆陰事也,今從桯史書之。〕

80乙未,金主冬獵,旋還都。

81丁酉,金遣王衎等來賀會慶節,以後每歲如之。

82乙巳,淮北紅巾賊踰淮劫掠,立賞格討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則,遣巡尉擊殺其首盧榮。

83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謂宰臣曰:「朕在位日淺,未能識臣下賢否。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賢之意?」

84己未,詔:「後省抽上書可采者,撮其樞要,斷章取義,立爲篇目,繕寫進呈,以牙牌一面,鐫吏、戶、禮、兵、刑、工、贓吏字,疏事目于下方。帝曰:「朕已令製造數副,記朝廷事,省部亦當依此以備遺忘。」

85癸亥,金立諸路通檢地土等第稅法。

86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權制,至是詔有司刪定,謂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嘗再閱,卿等毋懷疑懼。朕於大臣,豈有不相信者!但軍國事不敢輕易,恐或有誤也。」布薩忠義對曰:「臣等豈敢竊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陛下留神萬幾,天下之福也。」

87辛未,遣龍大淵撫諭兩淮,措置屯田,督捕盜賊。

88十二月,戊寅,以洪适爲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兼樞密使,汪澈爲樞密使。

89庚寅,以葉〔顒〕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近習梁俊彥,請稅江、淮沙田、蘆場,可助軍餉,帝以問顒。顒對曰:「蘆場臣未之詳。沙田者,乃江濱出沒之地,水激於東則沙漲於西,水激於西則沙復漲於東,其田未可以爲常也。辛巳兵興,兩淮之田租並復,至今未征,況沙田乎!」帝大悟,即罷之。顒退至中書,召俊彥,切責之曰:「汝言利求進,萬一淮民怨咨,爲國生事,雖斬汝萬段,豈足塞責!」俊彥惶恐,免冠謝,始釋之。

90起居郎、權中書舍人蔣芾奏曰:「中書政本之地,舍人之職,不特掌行詞命而已,故事,亦許繳駁。臣雖暫時兼攝,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職事。倘政令之有過舉,除授之有失當,不免時犯天聽,尚賴陛下容納。」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與除授之間,雖人主有過失,亦可論奏。」

91是歲,遣方滋等賀金主正旦。金亦遣烏庫哩〔(舊作烏古論。)〕忠弼來賀正旦。以後,歲如之。

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丙戌、一一六六)〕

孝宗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丙戌、一一六六)〕

1春,正月,丙辰,宰執進呈陞差人數,帝曰:「須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2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墾田給還復業之民。

3壬戌,建康都統劉源,繳納到逃亡事故橫行拱衛大夫至副尉、軍兵、將校、都虞候等付身二萬有餘,帝以問宰執,洪适等言:「果有此數,見今委都司毀抹。」帝曰:「此事甚不可得。」于是詔武略大夫、忠州團練使劉源,特轉武顯大夫、高州防禦使。

4甲子,汪應辰請優卹利州路運糧百姓,漕臣亦具奏,請運糧二石,人支錢引三道,計合降度牒八十餘道。帝曰:「中間亦曾免一處。」洪适等言:「戊、和等四州,已嘗免夏、秋二稅一年,京西路諸州,亦免二稅一半。」帝曰:「利路運糧,每石與二千,可紐計度牒支降。」

5庚午,金敕有司:「宮中張設,毋以塗金爲飾。」

6二月,丙子,詔:「侍從、臺諫、兩省官舉監司、郡守,可依薦舉舊法,如犯入已贓當同罪,餘皆略之,庶多薦引以副任使。」

7丁丑,罷盱眙屯田。賑兩浙、江東饑。

8庚辰,臨安府勘到殿前司軍兵盜取錢物,洪适等言訓練隊將,專管一隊,不爲無罪,帝曰:「統制官如何無罪!須各與降一官。」适等言:「統制乃王公述,兼帶御器械,陛下行罰,雖親近不免,天下安得不畏服邪!」

9丁亥,金左丞相、沂國公布薩忠義薨。金主親臨,哭之慟,輟朝茵祭。命參知政事唐古〔(舊作唐括。)〕安禮護其喪事,葬祭俱從優厚,官給,諡武壯〔莊〕。

忠義謙以接下,敬儒重士,與人交,侃侃如也。善馭將卒,能得其死力。爲宰輔數年,知無不言。故由名戚兼任將相,能以功名終。

10壬辰,戶部措置每月官兵俸料,減支見錢分數,月中可省二十萬緡,帝曰:「不若且依舊例。事稍動眾,不可輕改。」

11三月,甲辰,吏部申安穆皇后堂姪女夫沈巘補官,方十二歲,年未及格,又,趙氏乞收故夫郭咸恩澤,與康汝濟等岳廟差遣,帝曰:「補官事,三年無甚利害,可待年及。恩例既不合換岳廟,只可依條。」洪适等言:「陛下以至公存心,雖懿親不爲少回,況臣等豈得用私意邪!」

12乙巳,禁京西、利州路科役保勝義士。

13壬子,詔曰:「比年以來,治獄之吏,大率巧持多端,隨意援引,而重輕之故,有罪者興邪而不乖者罹酷,朕甚患焉。卿等其革玩習之弊,明審克之公,使姦不容情,罰必當罪,用迪于刑之中。」

14甲寅,金主如西京。

15丁巳,洪适等言殿前司陞差將,但以年限,殊不較量能否,合亦呈試事藝,帝曰:「拘以夫限,自是國家法令。今後遇有陞差,卿等可間點三二人就堂下審驗,與之語言,能否自可見矣。」

16戊午,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請裁定奏薦,詔三省、臺諫集議。又詔:「縣令非兩任,毋除監察御史;非任守臣,耳除郎官。著爲令。」

17甲子,給事中魏杞等,劄言皇太子已講授孟子徹章,帝曰:「可講尚書。治國之道,莫先于此。君臣更相警戒,無非日所行事。朕每無事,必看數篇。」

18丁卯,賜禮部進士蕭國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榜首本趙汝愚,以故事降居第二。

19庚午,金主朝謁太祖廟。

20辛未,尚書右僕射、平章事洪适罷。

适以文學受知,自中書舍人,半載四遷至右相,然無大建明以究其所學。會霖雨,适引咎乞罷,從之。

21李信父上書,略謂守令不得人,且舉其所見閩之一方者言之,如「蠶未成絲,已催夏稅,禾未登場,已催冬苗,陛下固申加禁止矣。近蓋有今年而追來年之租,謂之預借者;荒郡僻邑,有先二年而使之輸者。如編戶差役,官吏全不究實,陛下固申警有司矣。今則受財鬻法,以合差役者隱焉;其不應役之家,則自甲至癸,以次相及,使致賄求免。如節次減免租負,何嘗不巧作追呼也;如粳稻不得收稅,而今之收稅者自若也。如過犯不得入役,今之入役者自若也。常賦之外,泛科名色,容或循習。訟牒不問大小輕重,或罰使輸金,或抑使買鹽。頃歲小不登,鄉曲小民,十百爲群,持仗剽奪,借艱食之名以逞其私憾,倒廩傾囷,所在皆有,官不能禁也。」帝曰:「李信父書,詞理甚可取。」汪澈等言守令得人,即無此弊,于是詔:「戶、刑部檢見行條法,申嚴約束,如有違戾,監司按劾聞奏。」

22癸酉,以給事中、權吏部尚書魏杞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23丁丑,罷和糴。

24夏,四月,甲戌朔,宰執言劉珙等措置李金事畢,宜推賞,帝曰:「近時儒者多高談,無實用,珙能爲朝廷了事,誠可賞也。」

25金禁月朔屠宰。

26丁丑,帝諭執政:「卿等當謹法令,無創例以害法。如胥輩兼局之類,切不可放行。」

27戊寅,詔:「淫雨爲沴,害及禾麥,可令侍從、臺諫講究所宜以聞。其臨安府并諸路郡縣見禁刑獄,立限結絕,委官分詣檢察。」旋命減繫囚罪。

28庚辰,詔兩浙漕臣王炎開平江、湖、秀圍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29甲申,太白晝見。〔〔考異〕金史作辛丑。〕

30乙丑,臣僚言:「詐問昨御營司招收弓手,所管三千三百人,見在殿司。以殿司而有弓手之名,色目不類。又聞王琪招一千四百人,專充養馬并輜重。都頭大率游手,不妨在外營趁。又聞馬司逐月勘支效用軍兵一萬六千三百餘人,與密院兵籍房數目不同,請付密院審實,銷落虛數。所有弓手并養馬軍兵,並行揀閱,將強壯堪披帶之人收附以充戰士,尪羸老弱,並行揀汰。」詔委都承、檢詳揀閱。于是檢詳晁公武取會殿前、馬、步三司在外諸統帥之兵,各開具置籍聞奏。帝曰:「朕令殿帥王琪措置三軍,有掌記,將各人武藝注于下,甚易見也。」

31乙未,樞密使汪澈罷。

澈在政府,好汲引人才,其自奉清約,貴賤弗渝。

32丁酉,莫濛、程逖、司馬倬等,奏知荊南府李道,所爲乖謬,政出胥吏,妄用經費,專意營私,盜賊群起,不即擒捕,帝曰:「李道輒恃戚里,敢爾妄作,可與放罷。」葉顒對曰:「陛下行法不問戚里,天下聞之,孰不畏服耶!」

33己亥,臣僚言:「祖宗留意考課之法,王安石始罷之。望遵太宗故事,應監司、郡守朝辭日,別給御前印紙歷子。至于興某利,除某害,各爲條目,每攷令當職官吏從實批書,任滿精覈。」詔:「經筵官參祖宗法與見行條制,務要適中,可以久行。」

34五月,甲辰,葉顒等薦俞翊爲饒州守,言其作邑有聲,但資格尚淺,帝曰:「選材治劇,不須較資格也。」

35戊申,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并侍讀、致仕張燾卒。

燾外和內剛,帥蜀有專政,民祠之不忘。諡忠定。

36金主如華嚴寺觀故遼主諸銅像,詔主僧謹視之。

37己酉,罷權借職田。

38庚戌,參佑政事葉顒罷,以魏杞參知政事,右諫議大夫林安宅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中書舍人蔣芾簽書樞密院事。

39壬子,金詔雲中大同縣及警巡院給復一年。

40癸丑,太白經天。罷修康行宮。

41丁巳,帝諭宰執曰:「近臣僚多言大臣不任事,卿等更宜勉力。如朕有不至處,或事不可行,但來執奏。」

42庚申,命未任守臣者不得除郎官。魏杞奏:「監司人應否除授?」帝曰:「監司,察州縣者也,事同一體。」

43丙寅,詔:「今後看詳四方投獻書劄文字,擬等第以上。」

44丁卯,詔:「諸路監司、守臣預講荒政,如水旱無備,必置置于罰,備預有方,當議推賞。」

45六月,甲戌,罷兩浙路提舉市舶司。

46戊寅,詔:「制科權罷注疏出題;守臣、監司亦許解送。

47庚辰,封皇孫挺爲榮國公。

48辛巳,太白經天。〔〔考異〕宋史不書,今從金史。〕

49壬午,林安宅、蔣芾言:「臣等備員宥地,所職在于兵將。如二三大將,陞〔陛〕下所深知。偏裨間有才者亦多,但臣等素不相識,無以知其才否,欲自此與之相見。」帝曰:「卿等當于陛差時審察之。」

50丙戌,廢永豐圩。

51庚子,金主獵于銀山。

52知秀州孫大雅代還,言:「州有柘湖、澱山湖、陳湖,支港相貫,西北可入於江,東南可達於海。旁海農家,作壩以卻鹹潮,雖利及一方,而水患實害鄰郡;設疏導之,則又害及旁海之田。若於諸港浦置□吞閉,不惟可以洩水,而旱亦獲利。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錢,丁戶出力,於農隙修治之。」于是以兩浙轉運副使姜詵與守臣視之。詵尋與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陰軍條上利便,詔:「秀州華亨縣張涇□并澱山湖,俟今年十一月興修;常州江陰軍蔡涇港及申港,明年春興修;利港俟休役一年興修;平江府姑緩之。」

53秋,七月,己酉,調泉州左翼軍屯許浦鎮。

54甲寅,以鎮江都統制戚方爲武當節度使。

55八月,癸酉,武鋒軍隸步軍司。

56庚辰,金主獵於望雲之南山。

57丙戌,林安宅罷。

初,安宅爲御史,請兩淮行鐵錢,葉顒力言不可,安宅忿然。既入樞府,乃劾顒子受宣州富人錢百萬,御史王伯庠亦論之,顒乞辨明。及顒罷參、樞,帝下其事于臨安府尹王炎親鞫,置對無跡。帝以安宅、伯庠風聞失實,並免官,仍貶安宅筠州安置。召顒赴闕,帝勞之曰:「卿之清德,自今愈光矣。」

58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樞密院事,蔣芾權參知政事。

59甲午,詔:「諸軍將士,與金人戰禦立功之人,其功效顯著者,無以示別。今將顯著戰功十三處,立定格目。張俊明州,韓世忠大儀鎮,吳玠殺金坪、和尚原,劉錡順昌,五處依紹興十年指揮。李寶密州膠西唐島,劉錡揚州皁角林,王琪、張振等建康采石渡,邵宏淵真州胥浦橋,吳珙、李道光化軍茨湖,張子解圍泗州,趙撙蔡州,王宣確山,八處依紹興三十二年指揮。」〔〔考異〕玉海載會要所列十二處戰功。復載李璧〔壁〕中興十三處戰功錄,則戰功與人名互有同異。璧〔壁〕所錄者,一曰張俊明州,二曰吳玠和尚原,三曰吳玠饒風嶺,四曰吳玠殺金坪,五曰韓世忠大儀,六曰劉錡順昌,七曰張子蓋解圍海州,八曰李寶海道,九曰邵宏淵胥浦橋,十曰虞允文采石,十一曰李道光化茨湖,十二曰劉錡皁角林,十三曰王宣、汲靖確山,列於銓法,以比漢時令甲。輕諸會要,有饒風嶺而無蔡州也。今以會要爲據,仍附見璧〔壁〕所錄於此。王應麟謂藕塘之戰,因破偽齊而不與其列,然岳飛郾城之捷,亦未及與,知當日指揮固多不審矣。〕

60乙未,詔吳璘復判興州。

61丙申,升宣州爲寧國府。

62九月,辛丑朔,金主還都。

63甲辰,上元知縣李允升,坐贓,決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縱容出境,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知)鄂州汪澈,以濫舉降兩官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64辛亥,賑溫州水災。

65金澤州刺史劉德裕等,以盜用官錢伏誅。

66癸丑,金右丞相宗憲薨,年五十九。金主悼惜久之,賻賜甚厚。

67司農少卿莫濟言於帝曰:「爲治在於任人,任人在於責實。任人而不能久,則賢而能者無以見其長,惡而不肖者得以逃其罪,雖有責實之政,將安所施!今輔相大臣,或數月而已罷,寺.監丞、簿、郎曹、卿、監,不踰歲而輒遷,恐進退人材似乎稍驟也。」帝稱善。

68辛酉,追封皇子恪爲郡王,諡悼肅。

69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紀、上皇聖政。

70祕書少監汪大猷,請「諸帥不拘部曲,各精擇三兩人,必實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舉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聞。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迭接見,與之談論兵家之務;然後賜對便殿,略其言語儀矩之失,取其材力謀略,審其可用,試之以事。立功則舉者同賞,敗事則罰亦如之。」詔從之。

71是月,太白屢晝見。

72冬,十月,乙亥,以陳俊卿爲吏部尚書。

俊卿言:「臣典選事,但當謹守三尺,檢柅吏姦。至于愚暗,見或未到,亦望聖慈宣諭,時時訓敕。君臣之分雖嚴,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帝曰:「卿言是也。朕或有過,卿亦宜盡言。」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導人使諫,所以致貞觀之治。」帝曰:「每讀太宗事,未嘗不慕之。若德宗之忌克不樂人言,未嘗不鄙之。」時帝未能屏鞠戲,又將遊獵白石。俊卿旋上疏力諫,至引漢桓、靈、唐穆、敬及司馬相如之言爲誡,帝喜曰:「備見忠讜,朕決意用卿矣。」

73甲申,金朝饗太廟。詔免雄、莫等州租。

74知溫州劉孝韙,言本州大水之後乞修築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覽神宗實錄,是時災異甚多,何也?」魏杞對曰:「天出災異譴告人君,正如父訓飭;爲人子者,不必問自己有過無過,但常恐懼修省而已。」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懼修省,自取滅亡之道也。」

75己丑,臣僚言:「役法科擾,有透漏禁物之責,有捕獲出限之罰,有將迎擔擎之差,有催科換代之責,有應付按檢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勞。凡此之類,皆法之所深懼,若蒙朝廷約束,無復如前科擾,天下幸甚。」詔令監司覺察。

76壬辰,太白經天。

77丁酉,金主如安肅州冬獵。

78十一月,丙午,金主還都。

79太師、致仕、和義郡王楊存中卒。〔〔考異〕聖政草,存中歿於乾道元年,今從宋史作二年。〕

存中祖宗閔、父震及母張,皆死難。存中既顯,請於朝,宗閔諡忠介,震諡忠毅,賜廟曰:顯忠。祖母劉流落蜀、隴,存中日夜禱祠訪問,間關數千里,卒奉以歸。存中又以家祭器爲請,許祭五世。御軍寬而有紀。須髯如而善逢迎。宿衛出入四十年,最寡過。帝以爲上皇舊臣,尤禮異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諡武恭。〔〔考異〕省齋文集、日記:存中多須而善逢迎,號曰「髯閤〔閹〕」;宋史本傳又稱其宿衛寡過;今酌書之。〕

80癸丑,金主謂宰臣曰:「朝官當慎選其人,庶可激勵其餘者。若不當,則生覬覦之心。卿等知其優劣,當舉實才用之。」

81丁巳,殿中侍御史單時言:「伏制旨,監司于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屬保明知縣,縣令治狀顯著,令書書、門下省籍記,取旨甄擢。然人之才術,各有分量,吏之治,未易稽考。願訓敕監司、郡守,列其所舉之人治狀之目,詳著于薦書。然後大明賞罰,舉得其實則受上賞,舉失其實則置重憲,庶幾選舉之法復矣。」從之。

82庚申,太白經天。

83甲子,幸候潮門外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

84丁卯,金參知政事石琚,以母憂罷。

85戊辰,築郢州城。

86是月,詔汰兵,從步軍帥陳敏言也。

87起居舍人洪邁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屬車間,每侍清閒之宴,獲聞玉音,凡所擿諭,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爲世法,退而執筆,欲行編次,而考諸起居注,皆據諸處關報,始加修纂,雖有日曆、時政記,亦莫得書,使洋洋聖謨,無所傳信。伏今月五日給事中王曮進講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諸侯以強凌弱,擅相攻討,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無義戰。』周執羔進讀三朝寶訓,論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爲主。』陳巖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寬則容姦,急則人無所措手足。』此數端,皆承學之臣,日夜探討,累數百語所不能盡,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當。然記言動之臣,弗能宣究。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望令講讀官,自今各以日得聖語關送修注官,仍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記注。庶幾百世之下,咸仰聖學,以聰明文懿。」從之。

88十二月,甲戌,金詔:「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89己卯,以資政殿學士葉顒知樞密院事。

90辛巳,詔:「免進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91甲申,以葉顒爲尚書左僕射,魏杞爲右僕射,並平章;蔣芾參知政事,陳俊卿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顒首薦汪應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備執、侍從、臺諫,帝嘉納之。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賢,使愚,姦,便偩,雖去太甚,帝曰:「固然。虞有禹、,亦有共、驩,周有旦、爽,亦有管,蔡,在用不用。」顒曰:「誠如聖諭,但今日在朝雖未見共、驩,然亦有竊弄威福者,臣不敢隱。」帝問爲誰,以龍大淵對。時大淵與曾覿怙恩竊柄,俊卿奉命與大淵同館伴北使,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等納謁亦不接。

92庚寅,左司諫陳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財,乃所以病民,國用愈見不足。願取見一歲賦入之數,其取于民者已過,則從而蠲免之,以寬民力;取見所養官吏與兵之數,其可省者從而省之;常令財用十分,以七分養兵與官吏,三分以備非常,如此則上下兼足。」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買及折帛等錢以寬民力,但于今未暇。」良祐曰:「舊來本無此錢,皆是軍興時科取,講和之後,依舊不除。今取于民者竭矣,若制節國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儲,即可行陛下之志矣。」帝曰:「因卿之言,當定經制。」

辛卯,詔曰:「朕惟理國之要,裕財爲重。夫百姓既足,君孰與不足!量入爲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帶兼制國用使,參政可同知國用事,庶幾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93丙申,以江東兵馬鈐轄王忭爲帶御器械。

94金以平章政事赫舍哩良弼爲尚書右丞相,赫舍哩志寧爲樞密使。

95丁酉,起居舍人洪邁言:「天下萬務,出命于中書,審于門下,行于尚書,所以敬重政令,期于至當而已,初無文武二柄、東西二府之別也。今三省所行,事無巨細,必先經中書畫黃,宰執書押,當制舍人書行,然後過門下,而給事中書讀;如給舍有所建明,則封黃具奏,以聽上旨。惟樞密院既得旨,即畫黃過門下,而中書不預,則封繳之職,微有所偏。況今日宰相、樞臣,兩下兼領,因而釐正,不爲有嫌。請詔樞密院,自今以往,凡已被旨文書,門下依三省式畫黃、書讀,以示欽重出命之意。」詔從之。然樞院機速事,則不由中書,直關門下省,謂之「密白」,時不能改。

第140卷南宋紀孝宗

宋紀一百四十〔起強圉大淵獻(丁亥)正月,盡著雍困敦(戊子)十二月,凡二年。〕

孝宗乾道三年〔金大定七年。(丁亥、一一六七)〕

乾道三年〔金大定七年。(丁亥、一一六七)〕

1春,正月,甲辰,詔:「廷尉大理官,毋以獄情白宰執,探刺旨意爲重輕。」

2庚戌,置三省戶房國用司。初以國用匱乏,罷江州屯駐軍馬,至是復留之。

3壬子,金主服兗〔袞〕冕,御大安殿,受尊號冊寶禮,大赦。

4癸丑,何逢原除金部郎官。帝曰:「儒者不肯留意金穀,可諭何逢原令留意職事。」

5庚申,金以元帥左監軍圖克坦喀齊喀〔舊作徒單合喜,今改。〕爲樞密副使。

6度支郎唐瑑言:「自詔興三十一年印造會子,止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餘萬道;至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換外,尚有八百餘萬貫在民間未收。緣諸路綱運,依近降指揮並要十分見錢,州縣不許民戶輸納會子,致在外會子壅滯不行,商賈低價收買,輻湊四集,所以六務支取,擁併喧鬨。今請給降度牒及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貨務,召人依見立價例,全以會子進納,庶幾少息擁併之弊,而會子在民間,亦不過數月便可收盡。」詔先次給降度牒并助教各五百道,候出賣將盡,接續給降。

癸亥,中書、門下省言:「昨來支降交子付兩淮什行使,緣所降數目過多及銅錢并會子不許過江,因致民旅未便。今措置銅錢、會子,依舊任便行使,應官司見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庫交納。」

7二月,壬申,諭曰:「自後宮禁內人并百官、將較〔校〕、軍兵、諸司人,每月初五日,國用房開具前月支過以上五項請給數目,并非泛支用,造冊進呈。外路軍馬,可降式樣付諸路總領,逐月開具。著爲令。」

帝謂輔臣曰:「蔣芾理會財用,已見根源。」初,蔣芾因謝新除,留身奏云:「方今費財最甚者,無如養兵。近見陳敏揀汰二千人,戚方揀汰四千人。夫汰兵固良法,然今日之兵,多是有官人,與之外任,依舊請券錢,又添供給,雖減之于內,添之于外,亦未見其益。既減六千人,必又招六千人填格,則是添六千人耗蠹財用矣。契勘在內諸軍,每月逃亡事故,常不下四百人。若權住招,一年半內,可省三百八十萬貫。俟財用稍足,可逐旋招收強壯,訓練而用之,不惟省費,又可兵精。」因奏紹興以來初分五軍并內外諸軍分合添減之數。帝以爲然,故有此諭。

8知閤門事龍大淵,權知閤門曾覿,竊弄事權,屢致人言,帝不自。一日,起居舍人洪邁過陳俊魄曰:「聞鄭國〔聞〕將除右史,邁當遷西掖,信乎?」俊卿曰:「何自得之?」邁以大淵、覿告。俊卿即以語葉顒、魏杞,而己獨奏之,且以邁語質於帝前曰:「臣不知此等除目,兩人實預聞乎?抑密揣聖意而播之於外,以竊弄威福也?」帝曰:「朕何嘗謀及此輩,必竊聽而得之。卿言甚忠,當爲卿斥逐。」癸酉,出大淵爲江東總管,覿爲淮西副總管,中外快之。甲戌,大淵改浙東,覿改福建。

9乙亥,架閣衛博,論用人宜錄所長,棄所短,帝曰:「用人不當求備,知禮者不必知樂,知樂者不必知刑。若得其人,不當數易,宜久任以責成功。」

10罷成都、漳州〔漳川〕路轉運司輪年銓試,以其事付制置司。

11辛巳,以端明殿學士虞允文知樞密院事。

12壬午,起居舍人洪邁言:「兩省每日行遣錄黃文書,盈于几閣,多有常程細故,不足以煩朝廷專出命者。使中書之務不澄,無甚於此。」帝曰:「朕嘗見通鑑載唐太宗謂宰相聽受辭訟,縈於簿書,日不暇給,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朕見欲理會。」

又諭葉顒曰:「可進武臣薦舉兵將官冊,朕欲用知其人。」顒曰:「宜於無事(時)詣訪,以備緩急。」陳俊卿曰:「陛下橧記王存否?其人似尚可用。」帝曰:「朕識之,粗暴之人,老矣,智力皆無所用也。」

13乙酉,以武經龜鑑、孫子賜鎮江都統戚方,建康都統劉源,仍令選擇兵官,各賜一本。

14金尚書右丞蘇保衡以疾求退,金主不許,遣敬嗣暉傳詔曰:「卿以忠直,擢居執政,齒髮未衰,遽以小疾求退!善加攝養,俟病間視事。」庚寅,保衡卒。金主將放鷹近郊,聞之,乃還,輟朝,賻贈,命有司致祭。時已起復參知政事石琚,丙申,以琚爲尚書右丞。

16戊戌,諫議陳天麟言:「近探北人聚糧增戍,宜擇將帥,預講禦備之策。」帝曰:「此今日急務。昨王琪請築揚州城,卿等見文字否?」魏杞言:「淮東之備,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郵,庶可遏敵糧道。」帝曰:「若守定高郵,不放過糧船,則敵不能留淮上,自當引去。」

16三月,庚子,宰臣葉顒請抽回江州兵馬,帝曰:「此豈得已!近來招兵練兵皆易,惟養兵最難。他時財賦有餘,自可增招。」顒又言:「陳敏知地理,且有志立功。」帝曰:「陳敏守高郵甚善,別選步,帥,亦難得人。」

17丁巳,詔:「四川宣撫司創招千人,置司所在屯駐。」

18壬戌,秀王夫人張氏薨,帝所生母也。

19夏,四月,戊辰朔,日有食之。〔〔考異〕宋史不書是年日食,今從金史書之。〕

20癸酉,爲秀王夫人成服於後苑。

21丙子,宣殿前司選鋒等軍五百八十二人,車二十四兩,入內教場。右軍統制張平入對,帝曰:「兵謀務要決勝,不得輕發。有功者雖仇與賞,有罪者雖親與罰。」

22丁丑,併利州東、西爲一路,以吳璘爲安撫使兼四川宣撫使,兼知興元府。璘尋薨。

初,璘病,呼幕客草遺表,命直書其事曰:「願陛下無棄四川,無輕出兵。」不及家事。人稱其忠。

璘爲人,剛毅靖深,喜大節,略苛細,讀史餞,曉大義。其御軍,恩威兼濟,士卒樂爲庂用;每出師,指麾諸將,風采凜然,無敢犯令者,故所向多捷。自吳玠死,璘爲大將,守蜀捍敵,餘二十年,隱然爲方面之重,威名亞于玠。其選諸將多以功;有告以薦材者,璘曰:「兵官非嘗試,難知其才。今以小善進之,則僥倖者獲志,而邊人宿將之心怠矣。」故所用後多知名。

23壬辰,金御史大夫李石,拜司徒兼太子太師,御史大夫如故,賜第一區。

24五月,丙午,金大興獄空,詔賜錢三百貫爲宴樂之用以勞之。

25戊申,葉顒言近日州官被論,有陰遣家屬,納短卷於臺諫以相挾制者,陳俊卿曰:「近來此風頗盛,是使監司不敢按郡守,郡守不敢按縣官。」帝曰:「此風誠不可長。」

26庚申,命四川制置使汪應辰主管宣撫司事,移司利州。

27修揚州城。

28辛酉,王炎言:「近來士大夫議論太拘畏。且如近詔王琪至淮上相度城壁,朝士皆紛然以爲不宜。」帝曰:「儒生之論,真不達時變。昔徐庶言通世務者在乎俊傑,朕與卿等當守此議論,他不足卹。」

29壬戌,大減三衙官屬。

30是月,賑泉州水災。

31安奉太宗、真宗玉牒及三祖下仙源積慶圖、哲宗寶訓。

32六月,己巳,命汪應辰權節制利州路屯駐御前軍馬。

33辛未,復分利州東、西路爲二。

34癸酉,帝曰:「朕欲依祖宗故事,先令有司具囚情款,前數日進入,朕親閱之,可釋者釋之,可罪者罪之,庶不爲虛文。今後並依祖宗典故。」

35金主命地衣有龍文者罷之。

36判度支趙不敵言:「將帥未必知兵,徒務聲勢,今日添使臣,明日招效用,但資墮,未見精雄。」帝曰:「此正中今日將帥膏肓。」

37甲戌,以虞允文爲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代吳璘也。

帝謂允文曰:「璘既卒,汪應辰恐不習事,無以易卿。凡事宜親臨,無效張浚迂迂闊。」旋復命以知樞密院事充四川宣撫使。帝親書九事戒之。

允文尋言:「房州義士、金州保勝軍見管七千餘人,皆建炎、紹興之初,自相結集,固守鄉閭,最爲忠義。而州縣全不加卹,分占白直,又有都統司差役科擾。乞差皇甫倜爲利州東路總管,金州駐劄,令專一主管,于農隙往來教閱,或緩急有警,可責令分守諸關。」從之。

38己丑,金遣使來取被俘人。詔:「實俘在民間者還之,軍中人及叛亡者不預。」

39辛卯,皇后夏氏崩,諡安恭。

40秋,七月,己亥,立薦舉改官格。

41壬寅,以皇太子疾,減雜囚,釋流以下。乙巳,皇太子□薨,諡莊文。

42戊申,金禁服用金線,其織賣者皆抵罪。

43辛亥,臣僚言:「戶部申請。諸路並限一季出賣官產,拘錢發納。且以江東、西、二廣論之,村□之間,人戶彫,彌望皆黃茅、白葦,膏腴之田,耕猶不,豈有餘力可買官,產!今州縣迫于期限,且冀有厚賞,不免監錮保長,抑勒田鄰。乞寬以一年之限,戒約州縣,不得抑勒。」從之。

44癸丑,諫議大夫陳良祐言:「民間餞邊事,多是兩岐,爲備雖不得已,要不可招敵人之疑。如近日修揚州城,眾論以爲無益。」帝曰:「爲備如何無益?」良祐曰:「今日爲備之要,無過選擇將帥,收蓄錢糧,愛民養士。」帝曰:「然。」

45甲寅,帝曰:「淮東備禦事,此須責在陳敏。萬一有警,恐推避誤事,卿等宜熟與之謀。」

46閏七月,丙寅朔,帝諭曰:「朕欲江上諸軍,各置副都統一員,令兼領軍事,豈惟儲怹日統帥,亦使主帥有顧忌,不敢專擅。」〔〔考異〕宋史作辛未,今從全文。〕

47戊辰,金進封越王永中爲許王,鄭王永功爲隨王,封永成爲瀋王。

48甲戌,金命祕書監伊喇〔舊作移剌,今改。〕子敬經略北邊。

49戊寅,郭剛除鎮江副都統。

帝曰:「郭剛之除,聞鎮江軍中甚喜。」葉顒曰:「剛甚廉,軍中素所推服。」

50庚辰,帝諭葉顒等曰:「朕常思祖宗創立法度以貽後人,惜後世子孫不能保守。」又曰:「創之甚難,壞之甚易。」蔣芾曰:「臣嘗記元祐間,李常寧堥試策云:『天下至大,宗廟、社稷至重,百年成之而不足,一日壞之而有餘。』帝曰:「誠爲名言。」芾曰:「所謂壞者,非一日遽能壞也。人主一念之間不以祖宗基業爲意,則馴至敗壞。故人主每自警戒,常恐一念之失。」帝曰:「朕非獨自警戒而已,且憂後世子孫不能保守爲可惜也。」

51癸未,臣僚言:「閩中鹽筴之弊有五:官糴浩瀚而本錢積壓不支,間或支俵而官吏剋減,計會縻〔糜〕費,貧民下戶皆不樂供官,而大半糶于私販,一也。綱運之人,非巨室則官吏,載縣官之舟,藉縣官之重,影帶私鹽出糶,二也。州縣斥賣,多置坊局,付之胥徒,其權稱之減剋,泥沙之雜和,官皆不之問,私價輕而官價重,官民大半食私鹽,故官糶不行,三也。今之邑敷賣官食鹽與夫借鹽本錢者,多是給虛券,約冊到數日支給。甚至拋敷賣之數,付之耆保,攤及僑戶,其見在鹽,卻封樁不得支出,謂之『長生鹽』;若人戶不願請鹽,只納敷數之半,以貼陪官,將官鹽貯之別所以作後日之,數,謂之『還魂鹽』;猾吏攬撲民戶賭陪錢,請鹽出賣,出息則與邑圴分,謂之『請鈔鹽』;五也。況閩中崇岡峻嶺,淺灘惡瀨,商旅興販,流轉實難,故鈔鹽之法不可行也。宜講究利害以革前弊。」從之。

52癸已,劉珙自湖南召還,首論:「獨斷雖英主之能事,然必合眾智而質之以至公,然後有以合乎天理人心之正而事無不成。若棄僉謀,徇私見,而有獨御區宇之心,則適以蔽其四達之明,而左右私昵之臣將有乘之以干天下之公議者矣。」又論羨餘之弊曰:「州縣賦入有常,大郡僅足支遣,小郡往往匱乏。而近者四方尚有以贏餘獻者,不過重折苗米或倍稅商人,至有取新賦以積餘錢,捐積逋以與州郡。州郡無以自給,不過重取於民,此民之所未便一也。和糴之弊,湖南、江西爲尤甚,朝廷常下蠲免之令,遠方之民舉手相賀,曾未數月,又復分拋。州縣既乏緡錢,將何置場收糴!倘有已革綱運之弊,自可減和糴之數,此民之所以〔(校者按:以字衍。)〕未便二也。望詔止之。」帝嘉納。尋以珙爲翰林學士。

珙嘗從容言于帝曰:「世儒多病漢高帝不悅學,輕儒生,臣竊以爲高帝之聰明英偉,其所不悅,特腐儒之俗學耳。誠使當也之士有以聖王之學告之,臣知其必將竦然敬信,而其功烈之所就,不止于是而已。蓋天下之事無窮,而應事之綱在我,惟其移于耳目,動於意氣,而私欲萌焉,則其綱必弛,而無以應夫事物之變。是以岵之聖王無不學,而其學也必求多聞,必師古訓,蓋將以明理正心而立萬事之綱,則雖事物之來,千變萬化,而在我常整而不紊矣。惜乎當時學絕道喪,未有以是告高帝者。」帝亟稱善。

53鎮江軍帥戚方,刻剝役使,軍士嗟怨,言者及之。陳俊卿言外議內臣中有主方者,帝曰:「朕亦聞之。方罪固不可貨,亦當併治左右素主方者以警其餘。」即詔罷方。八月,丁酉,以內侍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其賄狀。瑤決配循州;宗回除名,編管筠州;方安置潭州。于是詔戒兵官交結內侍,公行苞苴,自今有違戾,必罰無赦。

帝又諭輔臣,以「建康劉源亦嘗有販於近習,方思有以易之。今且欲遣王抃至彼檢察姦弊,留數月而後歸,庶新帥之來,不至循習。」俊卿又言:「今但遴選主帥,則宿弊當自革矣。」帝曰:「政患未得其人耳。」俊卿曰:「苟未得人,更得精擇。既已委之,則當信任。未得其人,已先疑之,似非朝廷所以待將帥之體。且軍中財賦,所以激勸將士,但主帥不以自私,則其他當一聽之。今檢柅苛細,動有拘礙,則誰復敢出意繩墨之外,爲國家立大事乎!況朝廷所以待將帥者如此,使有氣節者爲之,心必不服;其勢必將復得姦猾之徒,則其巧思百出,弊隨日滋,又安得而盡革耶!今不慮此,而欲獨任一介單車之使以察之,政使得人,猶失任而無益,況不得人,則其弊又將不在將帥而在此人矣。」帝罷抃不遣。

54癸丑,金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赫舍哩〔(舊作紇石烈。)〕良弼進太宗實錄。

55甲寅,葉衡等以久雨求罷,允。詔內外察獄,令大官早晚並進素膳。戊午,慮囚。

56己未,金主如大房山。

57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軍制置使,自鹽官至鄂州沿江南北及沿海十五州水軍悉隸之。

58金主致祭於睿陵。九月,乙丑朔,金主還宮。

59己巳,金右三部檢法官韓贊,以捕蝗受賂除名。詔:「吏人但犯贓罪,雖會赦,非特旨不敘。」

60丁丑,劉珙進讀三朝寶訓,至太宗謂太祖實錄或云多漏落,當命官重修,因歎史官才難。蘇易簡曰:「大凡史官宜去愛憎。近者扈蒙修史,蒙爲人怯懦,多疑忌,故其史傳多有脫落。」帝曰:「善惡無遺,史臣之職。」珙曰:「史官以學識爲先,文采次之。苟史官有學識,安得怯懦疑忌!」帝曰:「史官要識、要學、要才,三者兼之。」

61庚辰,金地震。

62乙酉,金主出獵;庚寅,次保州,詔修起居注王天祺察訪所過州縣官。

63臣僚言:「檢視災傷,官司未嘗遵承,每差州縣官到,隨行征求,皆有定例。然後擇村□中近年瘠薄之田,先往視之,名曰『應破』;又擇今歲偶熟之處,再往視之,責以妄許,名曰『伏熟』;重爲民困。望詔守臣選差練曉清強官,公心考覈,申飭鹽〔監〕司,嚴行按差官污廉、勤惰、公正、誣罔,悉以上聞。」從之。

64是秋,以四川旱,賜制置司度牒四百,備賑濟。

陳良翰言:「昨立住賣度牒,二十餘年,人民生聚,不爲無益。辛巳春,邊事既作,用度浸廣,乃始放行。令下之初,往往爭買,其備〔價〕則五百千,其限則三個月,其數不過萬道,未足以病民。今則減價作三百千,展限已二十餘次,總數計十萬三千餘道,民甚病之。且唐人有言,十戶不能養一僧,今放行者與舊所度者無慮三四十萬,是三四百萬戶不得休息也。不知國之所利者能幾何,而令三四百萬戶不得息肩?且又暗損戶口,侵擾齊民,奚止千萬,此其爲害豈淺哉!」

65申嚴獻羨餘之禁,從劉珙奏也。

66冬,十月,乙未朔,金主謂侍臣曰:「近聞朕所幸郡邑,曾宴寢堂宇,後皆避之。此甚無謂,可諭仍舊居止。」

67壬寅,帝曰:「昨日有從官奏云,邊事規舉〔摹〕未定。」葉顒言:「臣等日夕講究,且徐措置。」帝曰:「維揚築城已畢,更得來年一冬無事,足可經略。」陳俊卿言:「淮上規摹,須久任守臣,遲責其效。其不職者,早宜易之。」帝然之。

68戊戌,修真州城。

69戊申,金主還都。

70丁巳,金以孟浩參知政事。

金主謂宰臣曰:「近聞蠡州同知伊喇延壽在官汙濫,問其出身,乃正隆時鷹房子。如鷹房、廚人之類,可典城牧民耶?自後如此局分,勿授臨民職任。」

71辛酉,金主敕有司于東宮涼樓前增建殿位,孟浩諫曰:「皇太子雖爲儲貳,宜示以儉德,不當與至尊宮室相侔。」乃罷之。

72十一月,乙丑朔,金主謂宰臣曰:「聞縣令多非其人,其令吏部考察善惡,明加黜陟。」

73丙寅,郊,雷雨,望祭于齋宮。

時金使來賀會慶節,上壽在郊禮散齋之內,不當用樂。陳俊卿請令館伴以禮諭之,而議者慮其生事,請權用樂者,俊卿言:「必不得已,則上壽之日設樂而宣旨罷之,及宴使客,然後復用。庶幾事天之誠得展,而所以禮使人者亦不爲失。」帝可其奏,且曰:「進御酒亦毋用樂,惟于使人乃用之。」議者不決,俊卿又言:「適奉詔旨,有以見聖學高明。然竊謂更當先令館伴以初議喻使人,再三不從,乃用今詔,則于禮爲盡,而彼亦無詞,不可遽自失禮以徇之。」蔣芾猶守前說,俊卿曰:「彼初未嘗必欲用樂,我乃望風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敵國之臣而虧事天之禮,他時輕侮,何所不至!此尤可不留聖慮。」帝嘉納。

74己巳,詔戒士大夫因循苟且、誕謾奔競之弊。

75癸酉,葉顒、魏杞并罷,以郊祀雷災故也。以陳俊卿參知政事,劉珙同知樞密院。

俊卿言于帝曰:「執政之臣,惟當爲陛下進賢、退不肖,使百官各任其職。至于細務,宜歸有司,庶幾中書之務稍清,而臣等得以悉力于其當務之急。」帝許之。既而審察吏部所蒞知縣有老不任事者,俊卿判令吏部改注,吏白例當奏知,俊卿曰:「此豈足以勞聖聽!」明日取旨:「自今此等請勿以聞。」

76丁丑,詔臺諫、侍從、兩省官指陳闕失。

帝顧輔臣議恢復,劉珙曰:「復仇雪恥,誠今日之先務;然非內修政事,有十年之功,臣恐未可輕動也。」廷臣或曰:「漢之高、光,皆起匹夫,不數年而取天下,安用十年!」珙曰:「高、光身起匹夫,以其身蹈不測之危而無所顧。陛下躬受宗社之寄,其輕重之寄〔際〕,豈兩君比哉!臣竊以爲自古中興之君,陛下所當法者,惟周宣王。宣王之事見于詩者,始則側身修行以格天心,中則任賢使能以修政事,而於其終能復文武之境。則其積累之功至此,自有不能已者,非一旦率然僥倖之所爲也。」帝深然之。

77丁亥,金樞密副使圖克坦喀齊喀罷,爲東京留守,同判大宗正事完顏默音〔舊作謀衍,今改。〕出爲北京留守,殿前右衛將軍富察〔(舊作蒲察。)〕通爲肇州防禦使。

78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79戊戌,金圖克坦喀齊喀等朝辭。金主御便殿,賜喀齊喀及默音以衣帶、佩刀,慰之曰:「卿等年老,以此職優佚,宜勉之。」亦賜富察通以金帶,諭曰:「卿雖有才,然用心多詐。朕左右須忠實人,故命卿補外。賜金帶者,答卿服勞之久也。」又顧左宣徽使敨嗣暉曰:「如卿不可謂無才,所久者純實耳!」又嘗戒嗣暉曰:「人臣上欲要君之恩,下欲干民之譽,必兩虧忠節。卿宜戒之。」

80甲辰,金以北京留守完顏思敬爲平章政事。

81乙巳,置豐儲倉,增印會子。

82甲寅,詔:「諸路訓練兵官,藝高身強爲上,藝高身弱爲中,餘皆爲下;限一月置冊申樞密院。」

83是歲,定薦舉改官人額,四川換改官以二十人爲額。

84金斷死囚二十人。

乾道四年〔金大定八年。(戊子、一一六八)〕

孝宗乾道四年〔金大定八年。(戊子、一一六八)〕

1春,正月,乙丑,金主謂宰臣曰:「朕治天下,方與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即當面陳,以輔朕之不逮,慎無阿順取容。卿等致位公相,正行道揚名之時;苟或俞安自便,雖爲今日欸幸,後世以爲何如?」

2戊辰,籍荊南義勇民兵。

先是前知荊南府王炎奏:「荊南七縣主客佃戶共四萬有奇,丁口一十餘萬。臣依舊籍,雙丁以除官戶並當差戶人外,淨得八千四百有奇,每歲於葨隙只教閱一月。若比以贍養官軍八千四百人,歲餘錢四十萬貫,米一十一萬石,紬絹布四萬餘匹。今纔歲費一萬四千石,錢二萬緡,獲此一軍之助,利害豈不較然易見!」

3辛未,六主謂祕書監伊喇子敬等曰:「昔唐、虞之時,未有華飾,漢惟孝文務爲純儉。朕於宮室惟恐過度,其或興修,即損宮人歲費以充之,今亦不復營建矣。如宴飲之事,近惟太子生日及歲元飲酒,亦未嘗至醉。至于佛法,尤所未信;梁武帝爲同泰寺奴,遼道宗以民戶賜封僧,加以三公之官,其惑深矣。」

4壬午,奪秦塤、秦堪郊祀恩蔭。

5壬辰,提舉太平興國宮葉顒卒,諡正簡。

顒爲人,清介有守,仕至宰相,居處不改其初。

6二月,由午朔,詔:「福建路建、劍、汀、邵武四州軍,科賣官鹽,騷擾民戶,可將本路鈔鹽盡罷,轉運司每歲合抱發鈔鹽錢二十二萬貫並蠲免。卻令本司於八州軍增鹽錢,並將樁留五分鹽本錢抱認七萬貫,充上供起發。今後州縣不得更以賣鈔鹽爲名,依前科敷騷擾。」初,臣僚極言鹽法之弊。詔令前漕臣沈度、陳彌詳察以聞,遂有是命。

未幾,沈度入幾,帝曰:「前日觀卿所奏鹽事,已盡蠲十五萬緡以寬民力。」且曰:「朕意欲使天下盡蠲無名之賦,悉還祖宗之舊,未能如朕志耳。」又言:「四川有鈔鹽綱,有歲計鹽綱。鈔鹽綱者,爲抱納鈔鹽錢窠名;歲計鹽綱者,每斤除分隸增鹽錢、鹽本等錢外,其餘係州縣所行市利錢,即以充納上供銀錢等用。今鈔鹽窠名已盡行除放,州縣只是搬賣一色;歲計綱須今置場出賣,不得科抑於民。

7金制子爲改綻母服喪三年。

8戊戌,置和州鑄錢監。

9己亥,以參知政事蔣芾爲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兼制國用使。以觀文殿大學士史浩爲四川制置使,浩辭不行。

10庚子,詔蔣芾常朝贊拜不名;芾辭,許之。

11乙巳,賜王炎出身,簽書樞密院事。

12癸丑,五星皆見。

13三月,癸亥朔,詔舉制科。

14己巳,以職官子補令史。

15庚午,以敷文閣待晁公武爲四川安撫制置使。

16夏,四月,丙午,金主詔曰:「馬者,軍旅所用;牛者,農耕之資。殺牛有禁,馬亦何殊!共〔其〕令禁之。」

17己亥,置郢州轉舨般倉。

18癸卯,賑綿、漢等州饑。尋以饒、信及建寧府等州饑,遣司農去丞馬希言同提舉常平官賑濟。

19戊申,金主擊毬常武殿,司天馬貴中諫曰:「陛下爲天下主,繫社稷之重。又春秋高,圍獵擊毬,宜悉罷之。」金主曰:「朕以示習武耳。」

20甲寅,蔣芾等上欽宗實錄。

21丙辰,禮部員外郎李燾上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一百八卷。

22戊午,詔:「販牛過淮者,論如興販軍需之罪。」

23五月,壬戌朔,詔常平官歲按倉儲。

時崇安縣饑,值浦城盜發,人情震恐。朱熹請於府,貸粟六百斛,籍戶口散給之,民賴以生。及冬,有年,民願償粟於官;知府王淮,俾留里中而上其籍於官。社倉之法始此。

24甲子,金主命戶工兩部,自今宮中之飾,勿用黃金。

25乙丑,金主如涼陘。

26甲申,諡趙鼎曰忠簡。

27夏國相任得敬專政,欲謀亂。是月,遣間使至四川宣撫司,約發兵攻西蕃。虞允文報以蠟書。〔〔考異〕宋史孝宗紀作「任敬德」,今據夏國傳及金史作「得敬」。又,夏國傳繫於乾道三年五月,今從本紀作四年五月。〕

28六月,甲午,詔:「諸路漕司,今後水旱須以實聞,州縣隱蔽者,並置于法。」

29辛亥,判度支趙不敵言:「方今一歲內外支用之數,大概五千五百萬緡有奇。又以一歲所入計之,若使諸路供億以時,別無蠲減拖欠,場務入納無虧,則足以支一歲之用。然賦入之科名猥多,分隸於戶部之五司,如僧道、免丁、常平、免役、坊場、酒課之類則左、右曹掌之,上供、折帛、經總、無額茶、鹽、香、礬之類則金部掌之,度支則督月樁,倉部則專糴本。催理雖散于五司,悉經於度支。稽之古人量入爲出之義,則度支一司,安可以不周知其所入之數哉!臣因置爲都籍,會稽窠名,總爲揭貼,事雖方行,簿書草具,而條目詳備,固已粲然易攷望付之本曹,自茲爲始,歲一易之,庶幾有司得以久遵,不惟財賦易以稽攷,抑使胥吏無所容姦。」從之。

30丙辰詔:「守臣罪狀顯著或職事不舉,而按司不即按劾,卻因他事發覺,三省具姓名取旨。守臣不按知縣,亦如之。」

31是月,金河決李固渡,水入曹州。

33臣僚言:「臨安府風俗,自十數年來,服飾亂常,習爲邊裝,聲音亂雅,好爲北樂,臣竊傷悼!中原士民,延首企踵,欲復見中朝之制度者,三四十年,卻不可得;而東南之民,乃反效於異方之習而不自知,甚可痛也!今都人靜夜十百爲群,吹鷓鴣,撥洋琴,使一人黑衣而舞,眾人拍手和之,傷風敗俗,不可不懲。」詔禁之。

34詔:「諸路運司行下所屬,各選清強官親驗災傷,盡與撿放。或不實不盡,有虧公私,被差官并所差不當官司,並重作行遣。」

35親錄繫囚。先是詔以「決並爲文具,令有司具祖宗典故,朕當親閱」,至是後殿臨軒決遣罪人。

36右僕射蔣芾以母喪去位。陳俊卿兼知樞密院事,言於帝曰:「臣自叨執政之列,每見三省、密院被內降指揮,苟有愚見,必皆密奏,多蒙開納,爲之中止。然比及如此,已爲後時。今以參預首員,奉行政令,欲乞自今內降恩澤,有未允公議者,容臣卷藏,不示同列,即時繳奏,或次日面納。」帝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俊卿每勸帝親忠直,納諫諍,抑僥倖,肅紀綱,講明軍政,寬卹民力。異時統兵官不見執政,俊卿日召三五人從容與語,察其材智所堪而密記之,以備選用。於是帝嘉俊卿之言,多所聽從,政事復歸中書矣。

37甲子,金制:「盜群牧馬者死,告省給錢三百貫。」

38龍大淵既死,帝憐曾覿,詔召之。劉珙諫曰:「此曹奴隸爾,厚賜之可也。引以自近,使得與聞政事,非所以增聖德,整朝綱也。」陳俊卿曰:「自陛下出此兩人,中外無不稱誦聖德。今欲召還,恐大失天下望。臣願先罷去。」遂止不召。

39戊辰,金主謂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等曰:「朕思得賢士,寤寐不忘。自今朝臣出外,即令體訪廉能之吏及草萊之士可以助治者,具姓名以聞。」

40戊寅,贈王悅官。

悅知衢州,死之日,百姓巷哭,即爲立祠於徐偃王廟。其喪出城,百姓號慟,聲振原野。悅愷悌慈祥,視民如子。是春乏食,悅發廩勸分,使百姓不至失所。自五月闕雨,悅竭誠祈禱,早晚一粥,凡月餘。題壁間,有「乞爲三日之霖,願減十年之壽」之語,竟以是卒。詔贈直龍圖閣,仍宣付史館。

41金主秋獵,己卯,次三叉口。金主諭點檢司曰:「沿途禾稼甚佳,其扈從人稍有蹂踐,則當汝罪。」

42八月,乙巳,度支郎官劉師尹,論頃年因軍須額外創添賦入,請漸次裁減以寬民力,帝曰:「朕未嘗妄用一毫以爲百姓病。」又論漢宣帝時,吏稱其職,民安其業,帝曰:「宣中興,只此數語。今吏不稱職,所以民未受實惠。」

43乙未,頒祈雨雪之法於諸路。

44癸丑,知溫州胡與可,以支常平錢五百貫并係省錢五百貫賑濟被水人戶自劾,帝曰:「國家積常平米,政爲此也,可放罪。」

45乙卯,金主還都。

46是月,行乾道曆。

初,以統元、紀元曆與劉孝榮所獻新曆委官測驗,互有密,遂令太史局參照新舊行用。尋以禮部侍郎程大昌言,新除曆官互有異同,而新曆比舊曆則爲稍密,遂詔太史局施行新曆,以乾道曆爲名。

未幾,禮部員外郎李燾言:「曆久必差,自當改法。統元曆行之既久,其與天文不合固宜。況曆家皆以爲雖名統元,其實紀元,若紀元又多歷年所矣。曆術精微,莫如大衍,大衍用於世亦不過三十四年,後學膚淺,其能行遠乎!隨時改曆,此道誠不可廢。抑嘗聞曆不差不改,不驗用。未差無以知其失,未驗無以知其是,失然後改之,昃然後用之,此劉珙要言至論也。舊(曆)差失甚多,不容不改,而新曆亦未有明效大驗,但比舊稍密爾。厥初最密,後猶漸差;初已小差,後將若何!故改曆不可不重也。謹按仁宗用崇天曆,自天聖至皇祐,其四年十一月月食,曆家言曆不效,詔以唐人曆及本朝四曆參定。曆家皆以景福爲密,遂欲改曆,而劉羲叟言,崇天曆頒行踰三十年,方將施之無窮,兼所差無幾,不可偶緣天變,輕議改移;又謂古聖人曆象之意,止於敬授人時,雖則預考交會,不必□合辰刻。辰刻或有遲速,未必獨是曆差。仁宗從羲叟言,詔復用用崇天曆。羲叟曆學,爲本朝第一,歐陽修、司馬光輩皆遵承之。崇天曆既復用又十三年,至治平三年始改用明天曆。後三年,課焄寧三年七月月食不效,又詔復用崇天曆。崇天曆復用至熙寧八年,始更用奉元曆。奉元曆議,沈括實主之。明年正月月食食,奉元曆遽不效,詔問修曆人姓名,括具奏辨,故曆得不廢。先儒蓋謂括強解,不深許其知曆也。然後知羲叟所稱止於敬授人時,不必輕議改移者,不亦至言要論乎!請朝廷察二劉所陳及崇天、明天之興廢,申飭曆官,加意精思,勿執今是舊非,能者熟復討論,更造密度,使與天合,庶幾善後之策也。」詔送太史局,仍詔求訪精通曆書之人。

47九月,辛酉,金主諭右丞石琚、參知政事孟浩曰:「聞蔚州采地蕈,役夫數百千人。朕所用幾何,而擾動如此!自今差役,凡稱御前者,皆須稟奏。」

48壬申,禮部員外郎李燾論科舉等事,帝曰:「科舉之文,不可用老、莊及佛語。若自修於山林何害!倘入科場,必壞政事。

49癸酉,金主諭宰臣曰:「卿等舉用人才,凡己所知識,必使他人舉奏,朕甚不喜。如其果賢,何必以親爲避忌也!」

以魏子平參知政事。

50甲戌,戶部郎官曾逮言:「任賢使能,周室中興。於賢曰任,於能曰使,則賢能之任使固不同。今以刀筆之小才,奔走之俗吏,謂之使能,此不可不辨。」帝然之。

51辛巳,金主謂御史大夫李石曰:「臺憲固在分別邪正;然內外百司,豈謂無人!惟見卿等劾人之罪,不聞舉善。自今宜令監察御史分路刺舉善惡以聞。」

將軍大磐訪求良弓,而磐多自取護衛。洛索〔舊作婁室,今改。〕以告,金主命點檢司鞫磐。磐妹爲宮中寶林,磐屬內侍言之寶林,寶林以聞。金主杖內侍百,出磐爲隴州防禦使。

52癸未,權發遣衢州劉風入對,論朝廷,不當顓以才取人,帝曰:「才有君子之才,有小人之才。小人而有才,虎而翼者也。人主之要,在於辨邪正。」

53冬,十月,己丑朔,金以戒諭百官貪墨詔中外。

54辛卯,前四川制置使汪應辰面對,讀劄子至畏天愛民,帝曰:「人心易怠,鮮克有終,當以爲戒。」又曰:「朕日讀尚書,於畏天之心尤切。」應辰曰:「堯、舜、禹、湯、文、武皆聖人,然尚書中君臣更相警戒。言語雖多,皆不出此。」

55乙未,金命涿州刺史兼提點山陵,每以朔望致祭,朔則用素,望則用肉,仍以明年正月爲始。又命圖畫功臣於太祖殿,其未立碑者立之。

56金主謂宰臣曰:「海陵時修起居注,不任直臣,故所書多不實,可訪求得實,詳而書之。」孟浩曰:「良史直筆,君舉必書,古帝王不自觀史,意正在此。」

57庚子,蔣芾起復左僕射,陳俊卿右僕射。芾旋辭,乞終喪,詔許之。

先是殿前指揮使王琪按視兩淮城壁還,薦和州教授劉甄夫,帝命召之。俊卿與同列請其所自,帝曰:「王琪稱其有才。」俊卿曰:「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琪事?」帝曰:「卿等可召問之。」俊卿召琪責之,琪惶恐不知所對。會揚州奏:「昨琪傳旨增築州城,今已訖事。」俊卿請于帝,則初未嘗有是命也。俊卿曰:「若爾,即琪詐傳聖旨,移檄邊臣,增修城壁。此事係國家大利害,朝廷大紀綱,而陛下之大號令也。人主所恃者,紀綱、號令、賞罰耳。今琪所犯如此,此而不誅,則亦何所不爲也!按律文,『詐爲制者絞。』惟陛下奮發英斷,早賜處分。」於是削琪官而罷之。

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者,宰相多不與聞,有張方者,因事發覺,俊卿乃與同列奏請:「自今百司承受御筆處分事宜,並須奏審,方得施行。」至是因琪事復以爲言,帝悅而從之。事下兩日,又收還前命,俊卿語同列曰:「反汗如此,必關牒至內諸司,有不樂者爲之耳。」即奏曰:「三省、密院,所以行陛下詔命也,百官庶府,所以行朝廷號令也。詔命一出於陛下,號令必由於朝廷,所以謹出納而杜姦欺也。祖宗成憲,著在令甲,比年以來,漸至隳紊。臣等昨以張方之事,輒有奏聞,及此踰月,又因王琪姦妄之故,陛下赫然震怒,然後降出,聖慮亦已審矣,聖斷亦已明矣,中外傳聞,莫不歎服。而昨日陛下諭臣等曰:『禁中欲取一飲一食,必得申審,豈不留滯!』而又有虍指揮。夫臣等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令三衙發兵,則密院不可不知;令戶部取財,則三省不可不知耳,豈爲此宮禁細微之事哉!況朝廷乃陛下之朝廷,臣等偶得備數其間,出內陛下之命令耳。凡事奏審,乃欲取決于陛下,臣等非敢欲專之也。況此特申嚴舊制,亦非創立新條,而已行復收,中外惶惑。且將因循觀望,并舊法而廢之,爲後日無窮之害,則臣等之大罪〔罪大〕矣。或恐小人因此疑似,陰以微言上激雷霆之怒,更望聖明體察。」翌日面奏,帝色甚溫,顧謂俊卿曰:「朕豈以小人之言而疑卿等耶!」

先是劉珙進對語切,忤帝意,既退,御筆除珙端明殿學士、在外宮觀。俊卿即藏去,密奏言:「前日奏劄,臣實草定,珙與王炎略更一兩字。以爲有罪,則臣當先罷;若幸寬之,則珙之除命,臣未敢奉詔。」明日,復前申請,且曰:「陛下即位以來,容納諫諍,體貌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乃以小事忤旨而獲罪如此,臣恐自此大臣皆以阿諛順指爲持祿固位之計,非國之福也。」帝色悔。久之,又言:「珙正直有才略,肯任怨,臣所不及,願且留之。」帝曰:「業已行之,不欲改也。」俊卿曰:「珙無罪而去,當與大藩以全進退之禮。」乃以珙爲江西安撫使。

俊卿退,又自劾草奏抵突,被命稽留之罪,帝手札留之。俊卿請益堅,帝不許,且曰:「卿雖百請,朕必不從。」帝於是有意相俊卿矣,不數日而有是命。

58甲辰,大閱于茅灘,帝親御冑,指授方略。

59十二月,戊子朔,金遣武定軍節度使伊喇按招諭準布。〔舊作阻□,今改。〕

60先是諸司薦建寧布衣魏掞之,召赴行在,甲辰,入對,帝曰:「治道以何者爲要?」掞之言治道以分臣下邪正爲要。詔:「掞之議論可采,賜同進士出身,除太學錄。」將釋奠孔又祠,職當分獻先賢之從祀者,掞之先事白宰相曰:「王安石父子,以邪說惑主聽,溺人心,馴致禍亂,不應祀典。而河南程氏兄弟使從食。」不聽。又言太學之教,宜以德行爲先;其次尤當使之通習世務以備效用。

掞之敢直言,每抗疏,盡言以諫,至三四,帝皆不見省,遂移書杜門,以書咨責宰相,語尤切,因以迎親告歸。行數日,罷爲台州教授。掞之少有志於當世,晚而遇主,謂可以行其學。然其仕不能半歲而不合歸,尋以病卒。

先是福建諸司薦興化軍仙游林彖行義,召不至。諸司又薦彖行義,授迪功郎,添差本軍教授。

61甲戌,蠲廣德軍月樁錢。

62湖廣總司申江、鄂、荊、襄諸處軍馬歲約用凡百八萬四千餘貫。

63四川宣撫使虞允文奏:「興、洋之間,紹興初義士係籍者以七萬計。今所籍興元、洋州、大安軍共二萬三千人有奇,其金、房等州雖未申到,約亦可得三萬人,則西師之勢壯矣。歲可免六七百萬之費,而獲四五萬人之用,其爲利便甚明。」

64有以四明銀鐮獻者,帝命守臣詣究,且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陳俊卿曰:「陛下留神庶務,克勤小物,然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乎有司之細,臣恐有識之士有以窺陛下也。況彼懼其言之不副,則其鑿山愈深,役民愈眾,而百姓將有受其害者。夫天地之產,其出無窮,若愛惜撙節,常如今日,則數年之後,自當沛然。但願民安歲稔,國家所少者,豈財之謂哉!請直以其事付之明州,使收其贏餘以佐國用,則亦不至於擾民矣。」

65西遼承天太后布沙堪,〔舊作普速完,今改。〕與都爾本〔舊作朵魯不,今改。〕弟博果濟薩里〔舊作朴古只沙里,今改。〕通,出都爾本爲東平王而殺之。都爾本之父額哩喇〔(舊作斡里剌。)〕以兵問罪,殺布沙堪及博果濟薩里,迎仁宗次子珠勒呼〔舊作直魯古,今故。〕立之,改元天禧。

第141卷南宋紀孝宗

宋紀一百四十一〔起屠維赤奮若(己丑)正月,盡上章攝提格(庚寅)七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乾道五年〔金大定九年。(己丑、一一六九)〕

乾道五年〔金大定九年。(己丑、一一六九)〕

1春,正月,辛酉,金主與宣徽使敬嗣暉、祕書監伊喇〔(舊作移剌。)〕子敬論古今事,因曰:「亡遼日屠食羊二〔三〕百,豈能盡用,徒傷生耳!朕雖處至尊,每當食,輒思貧民飢餒,猶在己也。彼身爲惡而口祈福,何益之有!如海陵以張仲軻爲諫議大夫,何以得聞忠言!朕與大臣諭議一事,非正不言,卿等不以正對,豈人臣之道哉!」

2庚午,金詔:「諸州縣和糴,毋得抑配百姓。」

3甲戌,新知無爲軍徐子實陳屯田利害,帝以其言可采,遂除大理正,措置兩淮屯田官。

4是月,金命都水監梁肅往視決河。

河南統軍使宗敘上言:「大河所以決溢者,以河道積淤,不能受水故也。今曹、單雖被其害,而兩州本以水利爲生,所害農田無幾。今欲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卒難成功;縱能塞之,他日霖潦,亦將潰決,則山東河患,又非曹、單比也。況沿河數州之地,驟興大役,人心動搖,恐宋人乘間搆爲邊患。」

肅亦言:「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今若障塞新河,則二水復合爲一,如遇猛漲,南決則害于南京,北決則山東、河北皆被其害,不若于李固南築隄,使兩河分流,以殺水勢。」金主從之。〔〔考異〕金史宗敘,梁肅傳俱不繫年,今從河渠志。〕

5二月,乙未,命楚州兵馬鈐轄羊滋專一措置沿海盜賊。

先是海州人時旺,聚眾數千來請命。旺尋爲金人所獲,其徒渡淮而南者甚眾,故命滋彈壓之。

6戊戌,贈張浚太師,諡忠獻。

7庚子,金以中都等路水,免稅;又以曹、單二州被水尤甚,給復一年。

8壬寅,以給事中梁克家簽書樞密院事。

9甲辰,以王炎參知政事。

10辛亥,中書舍人汪涓言:「中書舍人於制赦〔敕〕有誤,許其論奏,而給事中又所以駁正中書違失,各盡所見,同歸於是。近年以來,間有駁正,或中書舍人、給事中列銜同奏,是中書、門下混而爲一,非神宗官制所以明職分,正紀綱,防闕失之意。」壬子,詔:「自今詔令未經兩省書讀者,毋輒行;給、舍駁正,耳連銜同奏。」

11甲寅,金詔:「女直人與諸色人公事相關,止就女直理問。」

12三月,丁巳朔,詔趣修廬、和二州城。

13丁卯,金命御史中丞伊喇道廉問山東、河南。

14尚書省議網捕走獸抵徒罪,石琚曰:「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是重禽獸而輕民命,恐非陛下意?」金主曰:「然。自今有犯,可杖而釋之。」

15辛未,金禁民間稱言「銷金」,條理內舊有者,改作「明金」字。

16乙亥,召四川宣撫使虞允文還,陳俊卿薦其才堪將相故也。以王炎代爲宣撫使,仍參知政事。

17丙子,賜禮部進士鄭僑等三百九一二人及第、出身。

18辛巳,金以大明〔名〕路諸明安、〔(舊作猛安。)〕民戶艱食,遣使發倉廩,減價糶之。

19壬午,賜洛陽郭雍號沖晦處士,以湖北帥張孝祥薦其賢,召而不至也。

20淮西副總管王公述進對,帝曰:「到任應有事,與郭振同深議。淮甸義兵,可依時教閱不可久勞,有妨種耕。如修城竣工,可同往逐州軍按閱廂、禁軍,或見淮甸有興利事,即以聞。」

21癸未,臣僚言:「國家置武學養士,皆月書、季考以作成之;而武臣登第,止許參選,入監當錢穀之任。銓部積壓猥多,差遣艱得,後雖吘通注沿邊親民巡尉,往往皆遠惡去處多不願受。是故武臣及第之後,所用非所養,甚非朝廷教育作成之意。請將前後武舉及第之人,其間有兵機練達,武藝絕倫,可爲將佐者,許侍從薦舉,即賜召對,量材擢用,或令注授屯駐諸軍機幕幹辦,參贊軍謀,庶幾有以激勸。」詔令監司、帥臣、管軍、侍從已上薦舉。

22夏,四月,己丑,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在位之臣,初入士〔仕〕時,競求聲譽以取爵位,亦既顯達,即徇默苟容,爲自安計,朕甚不取。(宜)宣諭百官,使知朕意。」

23辛卯,議者言:「楚州係極邊重地,路當衝要。州東地名鳧魚溝,北接淮海,與山東沿海相對。宜將本州兵馬鈐轄羊滋移往其地,置廨舍警察奸盜。元管海船二百餘,集般運海州軍糧、間探之類,甚爲濟用。其射陽湖通濟地分闊遠,闕官拘轄,宜創置使臣二員,專充管轄海船、譏察淮海盜賊,聽羊滋使令。」從之。

24壬辰,以梁克家兼參知政事。

25癸巳,金遣使分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東等路勸農。

26庚戌,修襄陽府城。

27辛亥,賑衢、婺、饒、信四州流民。

28五月,癸亥,刑部侍郎汪大猷言:「國家立保正之法,願兼耆長者聽,故數十年來,承役之初,縣道必抑使兼充。蓋保正一鄉之豪,官吏有須,可以仰給,故樂於並緣以爲已利。凡有差募,互相對糾。請令諸路常平司相度,或別有所見可行者,限一月條具來上,本部參以見行條法,立爲定制。」從之。

29戊辰,金肖書奏越王永中、隨王永功二府有所興造,發役夫,金主曰:「朕見宮中竹有枯瘁者,欲令更植,恐勞人而止。二王府各有引從人力,又奴婢甚多,何得更欲〔役〕百姓!爾等但以例爲請,海陵橫役無度,可盡爲例耶?自今在都浮役,久爲例者仍舊,餘並官給傭直,重者奏聞。」

30詔:「後省官置言事籍,看詳臣僚士庶言事,詳擇其可行者條上。」

31是月,金牒取俘獲人,王抃議盡遣時旺餘黨;陳俊卿持不可,帝然之。

32詔:「有司議獄以法,不得作情重瘈裁。」

33六月,金冀州張和等謀反,伏誅。

34戊戌,帝御便殿。

初,帝御弧矢,以弦激致目眚,至是始愈。陳俊卿密疏曰:「陛下經月不御外朝,口語藉藉,由臣輔相無狀,不能先事開陳,以致驚動聖躬,虧損盛德。臣聞自昔人主處富貴崇高之極,志得意滿,道不足以制欲,則游畋、聲色、車服、宮室,不能無所偏溺,而不得爲全德之君。陛下憂勸恭儉,清淨寡欲,凡前世英主所不得免者,一切屏絕,顧於騎射之末,猶有未能忘者。知陛下非有所樂乎此,蓋神武之略,志圖恢復,故俯而從事於此,以閱武備,激士氣耳。陛下誠能任智謀之士以爲腹心,仗武猛之材以爲爪牙,明賞罰以鼓士氣,恢信義以懷歸附,則英聲義烈,不出樽俎之間,而敵人固已逡巡震疊於千萬里之遠,尚何待區區馳射於百步之間哉!」又曰:「古之命大臣,使之朝夕納誨以輔德,繩愆糾繆以格非,欲其正君之過于未形。唐太宗臂鷹將獵,見魏徵而遽止;憲宗蓬萊之游,撣李絳而不行。臣人微望輕,無二子骨鯁強諫之節,致陛下過舉彰聞于外。今誅將及身而後言,亦何補於既往之咎哉!」又曰:「弓矢之技,人所常習而易精,然猶不免今日之患;況毬鞠之戲,本無益于用武,而激射之虞,銜橛之變,又有甚於弓矢者。間者陛下頗亦好之,臣屢獻言,未蒙省錄。今茲之失,蓋天之仁愛陛下,示以警懼,使因其小而戒其大也。陛下試以弦斷之變思之,則向之盛氣馳騁於奔踶擊逐之間,無所蹉跌,蓋亦垶矣,豈不爲之寒心哉!太祖皇帝嘗以墜馬之故而罷獵,又以乘醉之誤而戒飲,遷善改過,不俟旋踵,此孫帝皇萬世之大訓也。臣願陛下克己厲行,一以太祖爲法,則盛德光輝,將日新于天下,而前日之過,何傷日月之明哉!」

右諫議大夫單時亦上疏諫,帝面諭曰:「卿言可謂愛朕。」前此時爲侍御史,嘗上封事言飲酒、擊毬二事,帝大喜之,詔輔臣曰:「擊毬,朕放下多時;飲酒,朕自當戒。」

35金主以久旱,命宮中毋用扇。庚子;雨。

36己酉,以虞允文爲樞密使。

37是月,賜孔璨官,宣聖四十九世孫也。

38秋,七月,乙卯朔,金罷東北路采珠。

39乙丑,以福建副總管曾覿爲浙東總管。

覿垂滿,陳俊卿恐其入,預請以浙東總管處之。虞允文亦言覿不可留,帝曰:「然。留則累朕。」遂有是命。

40丙寅,宰執請以近日上書論邊事者悉送編修官,擇其可行者與可去者或可留存者,各以其類相從,置簿錄上,以備怹日采擇。

41八月,甲申朔,日有食之。

42己丑,以陳俊卿爲尚書左僕射,虞允文爲右僕射,並平章事兼樞密使、制國用使。俊卿以用人爲己任,獎廉退,抑奔競;允文亦以人才爲急,嘗籍爲三等,號材館錄;故所用多得人。

43乙未,中書、門下省言:「寺判、丞、簿、學官、大理寺直、密院編修之類,謂之職事官,朝廷所以儲用人才。比年以來,往往差下待闕數政,除授猥雜,賢否混淆,何以清流品?何以厚風俗?望特降指揮,令職事官須見闕方得除人,其已差人,卻恐待次之久,無闕可授,請朝廷稍復諸州添差,釐正通判、簽判、教授、屬官等闕以處之。他時職事官有闕可授,卻從朝廷於曾差下人內選擇召用。庶幾內外之職稍均,朝廷紀綱稍正。」詔從之。

44九月,甲寅朔,金罷皇太子月料,歲給銀〔錢〕五萬貫。

45金主謂臺臣曰:「比聞朝官內有攬中官物以規貨利者,汝何不言?」皆對曰:「不知。」金主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朕若舉行,汝將安用!」

46丁巳,中書、門下省勘會諸路監司近來多不巡按,官吏貪惰,無所畏憚。間有出巡去處,又多容縱隨行公吏等乞見騷擾,理宜約束。詔:「諸路監司,今後分上下半年依條巡按,詣訪民間疾苦,糾察貪惰不職官吏,仍具請實以聞。如敢依前容縱公吏等乞覓騷擾,當置重典。」

47己未,新江東運副程大昌朝辭,帝諭曰:「近來監司多不巡歷,朕期卿行諸州,察守令臧否,民情冤抑,悉以聞。」

48壬戌,金主秋獵。

49甲子,詔侍從、臺諫集議欽宗配饗功臣。

50丙寅,起居郎林機,論諸郡守臣欲郡計辦集,而不卹縣之匱乏,以致橫斂及民,帝曰:「甚不體朕寬卹之意。且如稅賦太重,朕欲除減,但有所未及,當以次第爲之。」機又曰:「諸處有羨餘之獻,皆移東易西以求恩倖。」帝曰:「今之財賦,豈得有餘!今後若有獻,朕當卻之。」

51壬申,詔:「三衙諸軍應有違軍律弊事,統兵官特與放罪,差主帥措置,日下盡行除勒。其軍校有因教閱捵壞軍器,官爲修補。軍身務令飽,不得多斂錢米,卻行減剋。借差軍兵戰馬,多破白直,諸處窠役回易,私占官兵,悉行拘收入隊教閱,務須軍政整肅。諸處送到官員月給并應副索客及諸般名色,掊斂、減剋、陪填、贏落以爲私用,並計贓論罪。私借人馬,亦計庸科斷。其違戾統制、統領、將、佐,從主帥按劾以聞,當重置典憲;主帥失於糾舉,亦重作行遣。」先是樞密院奏:「國家撫養戰士,全藉主兵官督責教閱,以備緩急。近來三衙諸軍統兵官,循習私意,恣爲不公,有害軍政。」遂條具十一事,乞行懲革,故有是詔。

52命淮西安撫司參參議官許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歸正人墾官田。

53是月,復監司選本貫法。

54是秋,令監司、帥臣臧否守令。

55太常少卿林栗等言:「竊惟祀帝于郊,在國之南,就陽位也。國家舉行典禮,歲中祀上帝者四:春祈、夏雩、秋饗、冬報,其二在南郊圓壇,其二在城西惠照院望祭齋宮端誠殿。今城西望祭齋宮,於就陽之義無所依據,欲望詳酌,除三歲親祠自有典故外,其有司攝事,歲中四祭,並即圓壇以遵舊制。」從之。

續禮部侍郎鄭聞等言:「國初沿襲唐制,一歲四祭昊天上帝於郊丘,謂祈穀、大雩、饗明堂、祀圜丘也。惟是明堂當從屋祭,元祐六年,從太常博士趙叡之請,有司攝事,乃訧齋宮行禮,至元符元年,又寓于齋宮端誠殿。竊見今郊丘之隅有淨明寺,請遇明堂親饗,則遵依紹興三十一年已行典禮;如常歲,有司攝事,則當依元祐臣僚所陳,權寓淨明寺行禮,庶合明堂之義。」從之。

56冬,十月,丁亥,金主還都。

57戊子,賑溫、台二州被水貧民。以守臣不上聞,各降官、落職放罷,監司各降一官。

58庚子,臣僚言:「陛下臨御之初,約束州縣受納苗米多收加耗,法禁嚴甚。而近年以來,所收增多,逮朝廷拋降和糴,卻以出剩之數虛作糴到,所得價錢,盡資妄用。乞戒州縣杜絕弊倖,庶寬民力。」從之。

59主丑,金以尚書右丞相赫舍哩〔舊作紇石烈,今改。〕良弼爲左丞相,樞密使赫舍哩志寧爲右丞相。

60(金)詔:「宗廟之祭,以鹿代牛,著爲令。」

丙午,金大饗於太廟。

61辛亥,金以平章政事完顏思敬爲樞密使。

62十一月,癸丑朔,復置淮東萬弩手,名神勁軍。

63甲寅,守起居郎兼權中書舍人林機,論司馬光有言君子以德勝才,小人以才勝德之辨,願陛下察之。帝曰:「朕於此未嘗不加察,但恐有所未盡。漢高祖名知人,謂陳平智有餘難獨任,周勃重厚可屬大事,蓋得此道。」丁巳,御書御製用人論,賜宰臣陳俊卿等。

64己,未林機言:「本朝慶曆三年,歐陽修建言:『臣僚奏事退,令少留殿門,候修注官出,面錄聖語。』至七年,王贄始請只令備錄關報,遂爲定制。是以仁宗皇帝之朝,道德教化之源,禮義刑政之具,載在國史,最爲詳悉,由官得職也。近世以來,臣僚奏事,例以不得聖語爲報。伏在京通用令,諸進對臣僚,有親聞聖語,應記注者,限一日親錄,實封報門下、中書後少;事干機密,難于錄報者,止具因依申知;又敕應記注事不報門下、中書後省者,以違制制。請降付兩省檢舉前件條令,庶幾得以大書特書,垂信萬世。」詔檢見行條法申行。

65金以尚書左丞完顏守道爲平章政事,右丞石琚爲左丞,參知政事孟浩爲右丞。

金主問宰臣曰:「古有居下位能憂國爲民,直言無忌者,今何無之?」琚對曰:「是豈無之!但未得上達耳。」金主曰:「宜盡心采擢之。」

66壬戌,金主冬獵。

67以明州定海縣水軍爲御前水軍。

68辛未,給事中兼侍讀胡沂進對,論朝廷命令當謹之于造命之初,帝曰:「三代盛時如此。卿職當繳駁,事有當言,勿謂拂主上、拂宰相而不言。」

69竹坤,復成閔慶遠軍節度使、鎮江諸軍都統制。

70丙子,金主還都。

71十二月,丙戌,金賑臨潢、泰州、山東東路、河北東路諸明安民。

72金以東京留守圖克坦喀齊喀〔舊作徒單合喜,今改。〕爲平章政事。喀齊喀奏睿宗收復陝西功數事,金主嘉納,藏之祕府。

喀齊喀之從子子溫,爲安化軍節度使,贓濫不法,御史大夫李石劾奏之。方石奏事,宰相下殿,立俟良久,既退,宰相或問石奏事何久,石正色曰:「正爲天下姦污未盎除爾。」聞者悚然。

73丁酉,復李顯忠威武軍節度使。

74甲辰,祕書監兼史院編修李燾言:「臣見太平興國三年,初修太祖實錄,命李昉等同修而沈倫監修,五年成書。及咸平元年,真宗謂倫所修事多漏略,乃詔錢若水等重加刊修,呂端及李沆監修,二年書成,視前錄爲稍詳,而真宗猶謂未備。大中祥符九年,復詔趙安仁等同修,王旦監修,明年書成。太宗實錄初修于至道,再修于大中祥符九年,神宗實錄三次重修,哲宗實錄亦兩次重修。神宗、哲宗兩朝所以屢修,則與太祖、太宗異,蓋不獨於事實有所漏略,而又輒以私意變亂是非,故紹興初不得不爲辨白也。其誣謗雖辨白,而漏略固在,然猶愈乎近所修徽宗實錄,蓋徽宗實錄舛特甚。近詔修四朝正史,夫修正史當據實錄,實錄倘差誤不可據,則史官無以準憑下筆。請用太祖i太宗故事,將徽宗實錄重加刊修,並不別置私局,只委史院官取前所修實錄仔細看詳,是則存之,非則去之,闕則補之,誤則改之。實錄先具,正史便當趣成。」又言:「臣近進續資治通鑑長編,自建隆迄治平,自合依詔旨接續修進,乞許臣專意討論徽宗一朝事纂述。長編既具,即可助成正史。」

75乙巳,復置成都路廣惠倉。

76丙午,金制:「職官犯公罪,在京已承伏者,雖去官猶論。」

77是日,張栻新除嚴州,入見,上言:「欲復中原之土,必先收中原百姓之心;欲得中原百姓之心,必先有以得吾境內百姓之心。求所以得吾境內百姓之心者無他,不盡其力,不傷其財而已。苟中原之人,聞吾君愛惜百姓如此,又聞百姓安樂如此,則其歸孰禦!」帝曰:「誠當如此。況中原之人,本吾赤子,必襁負其子而至矣。」栻又言:「今日誕謾之風不可長,至如邊事,須委忠實不欺之臣。不然,豈不誤陛下倚任!」帝曰:「若誕謾,必至誤國事。」栻又言:「先聽其言,卻考其實,此所謂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栻至郡,問民疾苦,首以丁鹽絹錢太重爲請,詔蠲其半。

78降會子二十萬貫付兩淮漕司收換銅錢,兩淮州郡並以鐵錢及會子行使。

79金司徒、御史大夫李石,司憲既久,年寖高,御史臺奏事,有在制前斷定乞依新條改斷者,金主曰:「若在制前者,豈可改也!」金主御香閤,召中丞伊喇道謂之曰:「李石耄矣,汝等宜盡心。向所奏事甚不當,豈涉於私乎?」他日,又謂石曰:「卿近累奏皆常事,臣下善惡邪正,無語及之。卿年老矣,不能久居此。若能舉一二善士,亦不負此職也。」

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庚寅、一二七○)〕

孝宗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庚寅、一二七○)〕

1春,正月,癸丑,雅州沙不蠻寇邊,焚碉門砦,四川制置使晁公武調兵討之,失利。

2乙卯,修楚州城。

朝議欲戍清河口,左驍衛上將軍陳敏言:「金兵每出清河,必遣人馬先自上流潛渡。今宜修楚州城池,蓋楚州爲南北襟喉,彼此必爭之地。長淮二千餘里,河道通北方者五,清、汴、渦、潁、蔡是也;通南方以入江者,唯楚州運河耳。北人舟艦自五河而下,將謀渡江,非得楚州運河,無緣自達。昔周世宗自楚州北神堰鑿老鸛河,通戰艦以入大江,南唐遂失兩淮之地。由此言之,楚州實爲兩淮司命,願朝廷留意。」遂使敏城之,而移守焉。

3禮部侍郎致仕黃中,年七十餘,帝思之,召赴闕。中言:「比年以來,言和者忘不共載〔戴〕天之,固非久安之道;言戰者復爲無顧忌大言,又無必勝之策。必也暫與之和而亟爲之備,內修政理而外觀時變,則庶乎其可。」帝皆聽納。除兵部尚書兼侍讀。

中知無不言,其大者則迎請欽廟梓宮,罷天申錫宴也。中前在禮部論止作樂事,中去諭年,卒用之。是年,又將錫宴,中奏申前說,且曰:「三綱、五常,聖人所以維持天下之要道,不可一日無。欽宗梓宮,遠在沙漠,臣子未嘗一言及之,獨不錫宴一事僅存,如魯告朔之羊爾。今又廢之,則三綱、五常掃地而盡,陛下將何以責天下臣子之盡忠孝於君親哉!」

中未滿歲,即乞告老,且陳十要道之說以獻曰:「用人而不自用者,治天下之要道也;以公議進退人才者,用人之要道也;察其正直納忠、阿諛順旨者,辨君子、小人之要道也;廣開言路者,防雍之要道也;考覈事實者,聽言之要道也;量入爲出者,理財之要道也;精選監司者,理郡邑之要道也;痛懲贓吏者,卹民之要道也;求文武之臣,面陳方略者,選將帥之要道也;稽者,省財之要道也。」

4甲子,詔:「真州六合縣大火,統制官錢卓救撲不力,降三官。」

5金命宮中元宵耳得張燈。

6乙丑,增築豐儲倉。

7甲戌,金人司徒、御史大夫李石爲太尉、尚書令。〔〔考異〕李石傳作九年,今從本紀作十年。〕詔曰:「太后弟惟卿一人,故令領尚書事。軍國大事,議其可否,細事不煩卿也。」進封平原郡王。

8丙子,建康都統制郭振言:「已降指揮,令振同淮西總領相度揀選屯田,堪披帶人充入隊帶甲,不堪披帶人且令依舊屯田,於所得子利內,約度支給養贍。契勘屯田官兵共約三千餘人,其每年所收物斛大段數少,若將不堪;披帶官兵止於所得子利內支給養贍,委是不給。請將屯田諸莊內,除巢縣界柘莊各召歸正人耕作外,其和州界屯田並罷,將見占官兵拘收歸軍。」詔罷和州屯田。

9二月,辛卯,四川宣撫使王炎遣人約沙平蠻歸部,稍捐邊稅與之。

10金安化軍節度使圖克坦子溫,既以贓濫爲李石所劾,甲午,伏誅;並誅其副使老君努。〔(舊作老君奴。)〕

11戊申,金主謂近臣曰:「護衛以後皆是親民之官,其令教以讀書。」

12曾覿除浙東總管月餘,帝復以墨詔進覿一官爲觀察使,中書舍人繳還,以爲不因事除拜,必有人言,帝不聽。陳俊卿曰:「不爾,亦須有名。」會汪大猷爲賀金正旦使,俾覿副之。比還,進一官,而卜竟申浙東之命,且戒閤門吏趣覿朝辭,覿怏怏而去。〔〔考異〕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云:乾道五年七月丁丑,覿除浙東總管。又月餘,上復以墨詔進覿一官爲觀察使。十月十六日,覿副汪仲嘉使金賀正旦,六年二月庚戌進一官,而竟申浙東之合。仲嘉,大猷字也。宋史本紀作二月庚戌以曾覿爲福州觀察使,蓋誤,今從雜紀。〕

13是月,詔均役限田,略曰:「朕深惟治不加進,夙夜興懷,思有以正其本者。今欲均役法,嚴限田,抑游手,務農桑,凡是數者,卿進二三大臣,深思熟計,爲朕任此而力行之。其交修一心,毋輕懷去留以負委托。」

14三月,壬子朔,戶部侍郎葉衡言:「三務場每歲所收入納茶鹽等錢,依指揮,比較如有增羨,方與理賞。或恐將別色應數,請立定歲額,行在八百萬貫,建康一千二百百萬貫,鎮江四百萬貫。收趁及額,方得推賞。」

15乙卯省諸司吏員。

16司馬伋等賀生辰,至金,丙辰,金主命護衛中善射者與宋使宴射,伋等中五十,護衛纔中其七。金主謂左右將軍曰:「護十年,出爲五品職官,每三日上直,役亦輕矣,豈徒令飽食安臥而已!弓矢未習,將焉用之!」

17丁巳,起復王抃知閤門事專一措置三衛揀選官兵。

18戊午,金以河南統軍使宗敘爲參知政事。

19乙丑,以晁公武、王炎不協,罷四川制置使歸宣撫司。

20庚午,金主謂宗敘曰:「卿昨爲河統軍時,言黃河隄埽利害,甚合朕意。朕每念百姓差調,官吏互爲姦弊,不早計料,臨期星火率斂,所費倍蓰,爲害非細。卿既參朝政,皆當革弊,擇利行之。」

又諭左丞相〔(校者按:相字衍。)〕王琚曰:「女直人徑居達要,不知閭閻疾苦。卿等自丞、簿至是,民間何事不知,凡有利害,宜悉敷陳。」

21戊寅,以知紹興府史浩爲校檢太〔檢校少〕傅、保寧軍節度使。

22己卯,以新知成都府史正志爲戶部侍郎,江、浙、京、湖、淮、廣、福建等路都大發運使,江州置司;尋降緡錢三百萬貫,均輸和糴之用。

23夏,四月,辛巳朔,罷鑄錢司,以其事歸轉運使。

24以敷交閣直學士張震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撫使。

25乙未,校書郎劉焞,奏蜀中毀錢以爲銅,乃欲搉其銅以鑄錢,帝問:「蜀中可出銅否?」焞曰:「蜀中銅山,但有名耳。祖宗時嘗榷有銅額,不過三旦餘斤。」帝曰:「所出只如此?」焞曰:「曰:「沈該作相,建議令榷銅山之時,王之望爲轉運使,風采震動一路,然竟不能,但科敷民間以應朝廷之令而已。」帝曰:「如此,可罷之。」

焞又論崇、觀以後政事多不要其終,曰引法,曰鈔法,日方田,曰水利,曰官田,曰水運,曰開邊,帝曰:「此皆崇、觀創爲之與?」焞曰:「崇、觀以紹述爲台,小人乘時獻言,多取更張。」帝曰:「言者固迎合,聽之亦未審。」

焞又言治平以來,君子、小人之消長,帝曰:「朕念治平以前,海內無事。自王安石變法,章惇、蔡卞繼之,至靖康間,大臣尤庸繆,以至敗亂。」焞曰:「君子消盡,小人雖退,不免用庸人。」帝曰:「朕以爲戒,嘗誦古語云:『不察察以爲明,不穆穆以爲恭。』能不使小人迎合,斯可矣!」

26戊戌,吏部尚書汪應辰罷。

應辰正直多言,立朝務革弊政,多不喜之者,內侍尤側目。先是應辰舉李垕應制科,有旨召試。權中書舍人林機,言垕詞業未經後省評奏,且獨試非故事,陳俊卿言元祐中嘗有獨試,機蓋爲人所使耳。詔俊卿詰之,乃機與諫官施元之密議,以是沮應辰者,於是機、元之並罷。

時上皇方甃石池,以水銀泛金鳧魚于上,帝過之,上皇指示曰:「水銀正乏,此買之汪尚書家。」帝怒曰:「汪應辰力言朕建房廊與民爭利,乃自販水銀耶!」會應辰三上疏論發運司,遂出知平江府。然水銀實非買之應辰家也。〔〔考異〕文忠集有平江謝上表,不言去位之由。齊東野語云:汪公應辰自蜀召還,爲天官兼學士,鄉柄用矣。近習多不悅之,朝夕伺間。一日,內宿,召對,天顏甚喜,曰:「欲與卿款語。」方命坐賜茶,汪奏:「臣適有白事。」上欣然問何事。時德壽宮建房廊於市廛,董役者不識事體,凡門闔輒題德壽宮字,下至委巷廁溷皆然。汪以爲非所以示四方,袖出劄子極言之,且謂:「陛下方以天下養,有司無狀,褻慢如此。天下後世,將以陛下薄於奉親,而使之規規然營間架之利,爲聖孝之累不小。」上事德壽謹,汪言頗過激,聞之,變色曰:「朕雖不孝,殆未至是!」汪曰:「臣愛陛下切至,不欲便陛下負此名,故及此。」上終不懌。奏畢,請退,上頷之,不復坐,自是眷頗衰。此即孝宗所云言建房廊與民爭利之事也。野語又云:德壽宮市蜀燈籠錦,詔求之,不獲。他日,上詣宮言其故,太上曰:「比得之。」上問所從來,曰:「汪應辰家物也。」上還,即詔應辰與郡。此即買水銀之事,餞者互異,其爲內侍中傷則一也。全文以爲與右相議不合而去,恐非事實。〕

27詔:「淮東萬弩手,候秋成日,依淮西路一體教閱。」

時陳俊卿建議:「揚州、和州各屯三萬人,預爲守計,仍籍民家,三丁者取其一,以爲義兵,授之弓弩,教以戰陣,農隙之時,聚而教之。沿江諸郡亦用其法,要使大兵屯要害必爭之地,待敵至而決戰。所募民兵各守其城,相爲掎角以壯聲勢。」又言於帝曰:「國家養兵甚費,募兵甚難,此策可守邊面,可壯軍勢;而樂因循、憚改作之人,皆以擾民爲詞。夫天下之事,欲成其大,安能無小擾!但守臣得人,公心體國,自不至大擾矣。」帝意亦以爲然,詔即行之。然竟爲眾論所持,俊卿尋亦去位,不能及其成也。

28五月,癸丑,臣僚奏:「每遇大禮,凡所須之物,動以千萬計。有司但依例拋降近處州郡收買,州郡則責辦於屬邑,屬邑則取之於平民,並不支還價直。又,輦運所費不資,交納之際,老姦宿贓,邀阻乞取,人受其弊,無不怨嗟。臣謂三歲一舉希闊之典,豈不能捐數十萬緡錢,選清強官於近便去處置場和買!或許客旅販買,依時價交易,嚴立賞罰,絕去姦弊,變怨嗟爲謳歌。如此,則人心悅而天意得,和氣不召而自至矣。」從之。

29己卯,金主如柳河川。

30己未,陳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

31辛酉,校書郎蕭國梁,論漢武帝承富庶之後而有虛耗之弊,蓋用之者多,不止爲征伐也。帝曰:「不獨武帝爲然,自古人君當艱難之運,未有不節儉;當承平之後,未有不奢侈。朕他無所爲,止得節儉。」又論鹽鐵、商車、緡錢等事皆取民無藝,帝曰:「正不必如此。」又論今日坑冶不必搜,茶鹽不必多爲之法,帝曰:「祖宗茶法已盡善,誠不必更變。」

32甲子,前知廣州龔茂良進對,帝曰:「廣南在祖宗朝,多以重臣分鎮,後來士夫乃以入南爲憚。南方農事,近來如何?」茂良言:「嶺外土曠人稀,亦多不耕之田,蓋緣頃歲湖寇侵擾廣東,人戶流移。今漸次復舊。」因論聽納之道,當以功效成否責言者,若未見功效而遽賞之,恐好言利害之人紛然競進,帝曰:「『敷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豈可未見效便賞言者?」茂良曰:「下言『帝不時,敷同日奏岡功』,蓋恐反此,復爲預防之說以告舜耳。」帝曰:「然。」

庚午,戶部言:「已奉指揮,自行在至建康府,沿路征稅頗繁,可省者省之。今措置臨安府自北郭稅務至鎮江府沿路一帶稅場內,地理接近收稅繁併去處,合行省罷,庶幾少寬商賈。」詔從之。

33癸酉,新知泉州胡銓進對,讀劄子至「臣嘗恭聞聖訓,有及于唯禮不可以已之之說。如不欲平治天下則已,如欲平治天下,捨禮何以哉!」帝曰:「朕憶曾與卿言,禮之用甚大。」於是詔胡銓可與在京宮觀兼侍講。

34甲戌,詔曰:「朕嗣承大業,所賴薦妽大夫,明憲度,總方略,率作興事,以規恢遠圖屬者訓告在位,申飭檢押,使各崇尚名節,恪守官常。而百執事之間,翫歲愒日,苟且之俗猶在,誕謾之習尚滋。便文自營以爲智,模棱不決以爲能,以拱默爲忠純,以繆悠爲寬厚,隆虛名以相尚,務空談以相高。見趨事赴功之人,則舞筆奮辭以阻之;遇矯情沽譽之士,則合縱締交以附之。甚者責之事則身媮,激之言則氣索,曾微特立獨行之操,安得仗節死義之風!豈廉恥道喪之日久,而浸漬所入者深歟,抑告戒懇惻,未能孚於眾也?繼自今,其洒心易慮,激昂砥礪,毋蹈故常,朕則爾嘉。或不從朕言,罰及爾身,弗可悔。」

35乙亥,臣僚言:「保正之役爲良民之害,願行耆老之法,募民之有產者爲之,罷去保正之役。」臺諫、戶部看詳,言:「檢會元豐八年十月指揮,耆、戶長、壯丁之役皆募充,其保正、甲承帖人並罷。請下兩淮路,權依此給直募耆、戶(長)、壯丁。」從之。

36戊寅,詔:「舊設兩省言路之臣,所以指陳政令得失,給、舍則正于未然之前,臺諫則救於已然之後,故天下事無不理。今任是官者,往往以封駁章疏太頻,憚於論列。今後給、舍、臺諫,凡封駁章疏之外,雖事之至微,少有未當,隨時詳具奏聞,務正天下之事。」

37左僕射陳俊卿罷。

虞允文之始相也,建議遣使金國,以陵寢爲請,俊卿面奏以未可,復手疏言之,允文至是復申前議。一日,帝以手札諭俊卿曰:「朕痛念祖宗陵寢淪于荊棘者四十餘年,今欲遣使往請,卿意以爲如何?」俊卿曰:「陛下痛念陵寢,思復故疆,臣雖疲駑,豈不知淚昂憤切,仰贊聖謨,庶雪國恥!然性質頑滯,於國家大事,每欲計其萬全,不敢輕爲嘗試之舉。是以前日留班面奏,欲俟一二年間,彼之疑心稍息,吾之事力稍充,乃可遣使。往返之間,又一二年,彼必怒而以兵臨我,然後徐起而應之,以逸待勞。此古人所謂應兵,其勝十可六七。茲又仰承聖問,臣之所見,不過如此,不敢改詞以迎合意指,不敢依違以規免罪戾,不敢僥倖以上誤國事。」繼即杜門上疏,以必去爲請,三上,乃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福州。陛辭,猶勸帝遠佞、親賢,修政事以復仇,泛使未可輕遣。其後遣使,竟不獲其要領。

38召辛棄疾入對延和殿。帝銳意恢復,棄疾因論南北形勢及三國、晉、漢人才,持論勁正,不爲迎合。作九議并應問三篇、美芹十論獻於朝,言順逆之理,消長之勢,技之長短,地之要害甚備。以和議既定,不行。

39夏主仁孝之嗣位也,國內多亂。任得敬,其外祖也,捍禦有功,遂相夏國,專政二十餘年,陰蓄異志,誣殺宗親大臣,仁孝不能制。得敬嘗遣使至蜀,既而知宋不足恃。閏月,庚辰,脅仁孝上表於金,請分西南路及靈州囉龐嶺地封得敬自爲國。金主以問宰臣,尚書令李石等曰:「事繫彼國,我何預焉!不如因而許之。」金主曰:「有國之主,豈肯無故分國!此必權臣逼奪,非夏主本意。況夏國稱藩日久,一旦逼於賊臣,朕爲四海主,寧容此耶!若彼不能自正,當以兵誅之,不可許也。」乃卻其貢物。賜仁孝詔曰:「先業所傳,自當故〔固〕守,今茲請命,事頗乖常,未知措意之由來,續當遣使以詢。」得敬懼。仁孝乃謀誅之。

40壬午,詔廣東(轉運)判(官)劉凱特降兩官,以凱嘗奏曾造之最,至是造犯贓,凱以失舉坐罪也。

造前知潮州,以贓敗,除名勒停,編管南雄州,仍籍沒家財。又,前知橫州皇甫謹,以侵盜官物人己,特貸命,刺配梧州。

41戊子,以起居郎范成大爲金國祈請使,求陵寢地及更定受書禮。

初,紹興約和,禮文多可議者,而受書之儀特甚。凡金使者至,捧書升殿,北面立榻前前跪進,帝降榻受書,以授內侍。及再和,仍循其例,帝頗悔之。至是虞允文議遣使,帝問誰可使者,允文薦李燾及成大。退,以語燾,燾曰:「今往,金必不從,不從必以死爭之,是丞相殺燾也。」更召成大告之,成大即承命。臨行,帝謂之曰:「卿氣宇不群,朕親加選擇。聞官屬皆憚行,有諸?」成大曰:「臣已立後,爲不還計。」帝曰:「朕不發兵敗盟,何至害卿!嚙雪餐氈或有之。」成大請國書併載受書禮一節,弗許,遂行。

兵部尚書黃中從容言於帝曰:「陛下聖孝及此,天下幸甚。然今欽廟梓宮未返,朝廷置而不問,則有所未盡於人心,且敵人正以此而窺我矣。」

辛卯,吏部尚書陳良祐言:「遣使乃啟釁之端,萬一敵騎南侵,供輸未有息期。將帥庸鄙,類乏遠謀,孰可使者?臣未敢保其萬全。且今之求地,欲得河南,曩歲嘗歸版圖,不旋踵而失之。如其不許,徒費往來;若其許我,必邀重幣。陛下度可以虛聲下之乎?況止求陵寢,地在其中;曩亦議此,觀其答書,幾於相戲。若必須遣使,則請欽宗梓宮,差爲有詞。」詔以良祐妄興議論,不忠不孝,貶筠州居住,尋改信州。

42癸巳,以梁克家爲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43己亥,臣僚言:「方今重征之弊,莫甚於沿江,如靳之江口,池之鴈汶,自昔號爲大小法場,言其征取酷如殺人。比年不止兩處,凡泝流而上,至於荊、峽,虛舟往來,謂之『力勝』;舟中本無重資,謂之『虛喝』;宜征百金,先拋千金之數,謂之『花數』;騷擾不一。請行下沿江諸路監司,嚴行禁革,及刷沿江置場繁併處取旨廢罷。」從之。

44壬寅,詔:「江東諸郡多被水,漕臣黃石不即躬親按視,可降兩官。」

45癸卯,詔:「建康、太平被水縣,今年身丁錢並與放免。」

46甲辰,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辛次膺卒,諡簡穆。

次膺以禮自防,雖崎嶇亂離,貧不自聊,而一介不妄受。立朝謇諤,仕宦五十五年,無絲毫挂吏議。爲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

47是月,置舒州鐵錢監,從發遣使史正志之請也,每歲以五十萬貫爲額。

48六月,丁卯,尚書吏部員外郎張栻言:「近日陛下治徐考叔請託之罪,并及徐申罷之,英斷赫然。臣爲諸臣言,陛下懲姦不私于近,有君如此,何忍負之!」帝曰:「朕意正欲群臣言事,如其不言,是負朕也。」又言:「謀國當先立一定之規,周密備具,按而行之,若農服田力穡,以底于成。」帝曰:「弈者舉棋不定,猶且不可,況謀國而無定規乎?」

49癸酉,置靳州靳春監、黃州齊安監鑄鐵錢。

50乙亥,趙廓權發遣江南東路兵馬鈐轄回,論治軍務要嚴整,又論州兵須以正兵夾習,帝曰:「嚴整乃治軍之要;州兵當兼正兵同赴功。」

51張栻上疏曰:「臣竊謂陵寢隔絕,言之至痛。然今未能奉辭以討之,又不能正名以絕之,乃欲卑詞厚禮以求于彼,則於大義爲已乖。而度之事勢,我亦未有必勝之形。未必勝之形,當在於早正素定之時,而不在于兩陣決戰之日。今但當下哀痛之詔,明復之義,修德立政,用賢養民,選將練兵,以內修外攘、進戰退守之事通而爲一。且必治其實而不爲虛文,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矣。」

先是栻見帝,帝曰:「卿知敵中事乎?」對曰:「不知也。」帝曰:「敵中饑饉連年,盜賊日起。」栻曰:「敵中之事,臣雖不知;然境中之事,則知之詳矣。」帝曰:「何事?」栻曰:「比年諸道歲饑民貧,而國家兵弱財匱,小大之臣,又皆誕謾不足倚仗。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帝默然久之。

52秋,七月,壬午,金主秋獵,放圍場役夫。詔:h扈從糧食並從官給。縱畜牧蹂踐禾稼者,杖之,仍償其直。」

53癸巳,詔鄂州建岳飛祠十于,以忠烈廟爲額,從州人之請也。

54甲午,臣僚言:「省官不如省事,古之格言也。國家循襲近世文敝之極,宜及中外正無事時,早計所以更革,省去繁文,漸就簡質。望訪官司,凡有行遣迂回者,各令日下條具,早爲更革。事既漸簡,日多閒暇,則以圖回萬務,有餘裕矣。」從之。

55丙午,權戶部侍郎王佐言:「今之戶部,即祖宗時三司之職,國之會計出納,無所不統。比年朝廷創立南庫,本以豐儲蓄,備緩急,而不知者以爲割戶部經常之費爲別庫樁積之資。殊不知財之在南庫,與戶部一也。今欲將戶部所入,根攷括責,造成簿籍,勾稽驅磨,俾無滲漏。月終以實收支之數申奏,歲終會計其盈虛。或經常用度之餘,有趲〔攢〕積剩數,除量留一月約支外,盡以歸之朝廷;或朝廷有非泛支用,亦合聽戶部開具申陳取撥。不惟事切一體,形跡不存,亦使有無相通,不誤緩急。」詔專委王佐攢造簿籍,陸之望同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