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心忌辨,嘗與辨觀犬祖像,指示辨曰:「此眼與爾相似。」辨色動,金主由是益忌之。
16丁丑,閤門請自今北使在庭,非侍從而嘗借官出使,免起居,如見充接伴,即依所借官敘位,從之。
17是月,安南進馴象十。
18三月,庚辰,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侍衛親軍馬〔(校者按:馬字衍。)〕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翰林直學士.通議大夫.知制誥翟永固來報登位,遺帝金注二,綾羅三百,良馬六。
19癸未,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余堯弼參知政事,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巫伋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20丙戌,參知政事余堯弼爲賀大金登位使,鎮東軍承宣使、知閤門事鄭藻假保信節度使,副之。
21金主以其弟袞爲司徒兼都元帥。
22丙申,詔責受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永不檢舉,右承務郎李孟堅,除名,峽州編管。
先是孟堅以小史事繫獄,至是獄成。光坐主和議反覆,在貶所常出怨言,妄著私史,譏謗朝廷,意在僥倖復用,及與趙子□於罷政後往來交結;孟堅亦爲父被罪責降,怨望朝廷,記念所撰小史,對人揚說,故有是命。
於是前從官及朝士連坐者八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校者按:提舉二字衍。)〕致仕胡寅,坐與光通書,朋附交結,譏乩朝政;龍圖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程瑀,坐初除兵部侍郎日以縑帛遺光,且貽書云「比來無知愚皆以視前爲戒,可爲歎息」;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潘良貴,坐嘗以團茶寄光,光遺良貴書,其別紙云:「仲暉不敢與書,患難至,能出一隻手乎?」仲,暉樓炤字也。良貴答書曰:「參政患難至極矣,要以道自處。仲暉別紙已付之,但恐時未可耳。」直祕閣宗穎,坐嘗寄光書云:「孤寒寡援,方賴鈞庇,忽聞遠適,本欲追路一見,失於探伺,不果如願。」寶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燾,左丞議郎、新知邵州許忻,左朝奉大夫、新福建路安撫使參議官賀允中,左奉議郎、福建路安撫主管機宜文字吳元美,坐各與光相知密熟,書劄往來,委曲存問,意光再用,更相薦引。詔:「寅落職,瑀、良貴、穎並降三官,燾、忻、允中、元美並降二官。」
23庚子,余堯弼辭行,詔巫伋兼權參知政事。
24壬寅,右正言章廈奏:「右承議郎致仕胡寅,天資凶悖,敢爲不義。寅爲胡安國之子,不肯爲親母持服,士論沸騰,此其不孝之大罪也。寅初傅會李綱,後又從趙鼎,建明不通鄰國之問,其視兩宮播遷,如越人視秦人之肥瘠。後來梓宮既還,皇太后獲就孝養,寅自知前言狂率,乃陰結異意之人,相與睥睨,作爲記文,以爲今日仕進之人,將赤族而不悟,此其不忠之大罪也。望特賜威斷。」詔:「寅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25金主召見賀登極使,出徽宗玉帶,使持以賜帝,且曰:「此天水郡王故物,今以賜汝主,俾汝主如見其父。并諭汝主,當不忘朕意也。」使退,祕書郎張仲軻曰:「希世之寶,輕賜可惜。」金主曰:「江南之地,他日當爲我有,此置之外府耳。」由是臣下皆知金主有南伐意矣。
仲軻本市井無賴,能說傳奇小說,雜以俳優詼諧語爲業,金主舊引玫左右以資戲笑,及篡位,遂擢用之,俄遷祕書丞,轉少監。〔(考異)金海陵對宋使語,金史列傳作宋史〔使〕余康弼還,附賜宋帝。按是年余康弼辭行,金史列傳誤也。其賜帶年月,仍從金史本紀。〕
26金主以良弓賜右衛將軍芮王亨。亨性直,材勇絕人,喜自負,辭曰:「所賜弓弱,不可用。」金主遂忌之,出爲真定尹,謂亨曰:「太宗諸子方強,多在河朔、山東、真定據衝要,如有變倚卿爲重矣。」其實心忌亨也。
27金主欲以勤政爲名,召近臣講論,每至夜分。嘗問起居注楊伯雄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貴?」對曰:「貴靜。」金主默然。明日,復謂曰:「我遷諸部明安分屯邊戍,前夕之對,豈指是爲非靜耶?」對曰:「徙兵分屯,良策也。所謂靜者,乃不擾之耳。」乙夜,復問鬼神事,伯雄進曰:「漢文帝召見賈誼,夜半前席,不問百姓而問鬼神,後世猶譏之。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計,鬼神之事,未之學也。」金主曰:「但言之,以釋永夜倦思。」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書,記人死復生。或問:『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冊,白日所爲,暮夜書之。不可書者,不可爲也。』金主爲之改容。
宋紀一百二十九〔起上章敦牂(庚子)四月,盡玄黓涒灘(壬申)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高宗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庚午、一一五○)〕
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一一五○)〕
1夏,四月,戊午,金殺太傅、領三省事宗本及尚書左丞相唐古辨,〔(舊作唐括辨。)〕遣使殺領行臺尚書省事秉德。
初,金主爲宰相,即患太宗諸子強盛,嘗與辨、秉德言之。既篡位,并惡辨、秉德,乃與祕書監蕭裕密謀,欲盡殺太宗諸子,而未有以文致其罪,裕曰:「尚書省令史蕭玉,素爲宗本所厚,人所共知。今託爲玉告變狀,以取信於人,可按籍誅也。」謀既定,使人召宗本等擊鞠,金主先登樓,宗本及判大宗正事宗美至,即殺之。宗本既死,蕭裕使人召蕭玉。是日,玉送客出城,醉酒,露髮披衣,以車載至裕第。逮日暮,玉酒醒,見軍士守之,意爲人所陷,以頭觸屋壁,號曰:「臣未嘗犯罪,母年七十,幸哀憐之。」裕附耳告之曰:「主上以宗本諸人不可留,今已誅之,欲加以反罪,令汝上告其事,款狀已具矣。」其狀略曰:「秉德出領行臺,與宗本別,因會飲,約內外相應。唐古辨言內侍張彥善相,相太傅有天子分,宗本曰:『我有兄東京留守在,我何能爲!』是時宗美言太傅正是太宗主家子,北京留守卞,臨行與宗本言,事不可遲。宗本等將以日近圍場內,決計行之云。」裕引蕭玉見金主,具如款狀所言。金主大喜,以款狀宣示中外,遂殺東京留守宗懿、北京留守卞等,凡殺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太宗後遂絕。
烏達〔(舊作烏帝。)〕亦言:「秉德飲酒宗本家,相者言其貌類趙太祖,秉德偃仰笑受其言。臣妻言秉德妻嘗;指斥主上,秉德與宗本別,指斥尤甚,且謂運數有歸。其逆狀甚明。」金主遂遣人殺秉德於行臺。秉德,宗翰孫也。宗翰李孫被殺者三十餘人,宗翰後亦絕。
金主又殺諸宗室五十餘人。
2辛酉,金以尚書省令史蕭玉爲禮部尚書,祕書監蕭裕爲尚書左丞,右丞相烏達爲司空、左丞相兼侍中,賞告變功也。以劉筈爲尚書右丞相,宗義、溫都思忠爲平章政事,以劉麟爲尚書右丞,以布薩〔(舊作僕散。)〕思恭爲殿前都點檢。
3癸酉,左朝奉大夫、新知廬州吳逵言:「兩淮之間,平原沃壤,土皆膏腴,宜穀易墾,稍施夫力,歲則有收,而茅葦翳塞,莫之加功。望置力田之科,募民就耕,賞以官資,闢田以廣官莊。宜令江、浙、福建委監司、守臣,勸誘土豪大姓赴淮南從便開墾。田地歸官莊者,歲收穀五百石免本戶差役一次,七百石補進義副尉,至四千石補進武校尉,並作力田出身。其被賞後再開墾及元數許參選如法,理名次,在武舉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場並得赴轉運司應舉。」從之。
4五月,戊子,金以平章行臺尚書省事、右副元帥大托卜嘉〔(舊作撻不也,今改。)〕爲行臺尚書右丞相,元帥如故。壬辰,以左副元帥完顏杲爲行臺尚書左丞相,元帥如故;同判大宗正事宗安爲御史大夫。
時杲自陝西入朝,因從容言曰:「唐建成不道,太宗以義除之,即位之後,力行善政,後世稱賢。陸下以前主失德,大義廢絕,力行善政,則如唐太宗矣。」金主聞言色變,杲亦自悔其言。金主念杲久握兵在外,頗得士心,忌之,陽尊以殊禮,使係屬籍,以玉帶璽書賜之。杲至汴,詔諭托卜嘉無使杲豫軍事,杲不知,每事輒爭之。托卜嘉詭曰:「太師梁王以陝西事屬公,以河南事屬托卜嘉,今未嘗別奉詔命;若陝西之事,托卜嘉固不敢干濊也。」托卜嘉久在河南,將士畏而附之,杲始至勢孤,爭之不得,白於朝,大臣知金主旨,報曰:「如梁王教。」及詔使至汴,諭旨於托卜嘉,使還,托卜嘉獨有附奏,杲不得與聞,人皆知金主使托卜嘉圖之矣。
5甲午,金國賀生辰使、副侍衛馬〔(校者按:馬字衍。)〕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翰林直學士翟永固,見於紫宸殿。思恭等來報金主代立,既出境,就遣來賀。
6六月,甲寅,徽猷閣待制、知台州蕭振始至官。初,海寇聚眾連年,其勢益熾,至是犯台之臨門寨、章安鎮,故命振爲守。
振抵官,奏乞殿前司水軍統制王交同捕,許之。交至,振謂之曰:「演海之民,數年苦賊,若能剿除,願悉兵力戰以寧一方;倘敗事,振掌奏劾。」交即具艦入海,大敗賊眾,餘黨散去。振以數千緡犒交士卒,爲之奏功,郡境遂寧。
7庚申,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武信軍承宣使、浙江、〔(校者按:二字衍。)〕(新)江南西路兵馬鈐轄李橫移東路。
橫寓信州,適貴溪魔賊竊發,守臣左朝散大夫季檉檄橫統兵以備策應,遂獲安堵。檉又遣離軍人拱衛大夫、果州團練使、添差東南第五副將孫青統兵出戰,旋即撲滅,乃詔青釐務。而帥臣王昫劾檉及知縣事.左奉議郎葉顆〔顒〕、右朝散大夫.提舉常平茶鹽公事.權提刑張昌,不能覺察,致賊嘯聚,並免官,仍削二秩。
8癸亥,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萬壽觀使兼侍讀秦□,以進書恩遷少保。
9是夏,故相趙鼎之子右承事郎汾,奉鼎喪歸葬於衢州常山縣。
時李光之獄始竟,而守臣左中奉大夫章傑,與鼎有宿憾,傑知中外士大夫平時與鼎有簡牘往來,至是又攜酒會葬,意可爲奇貨。乃遣兵官同邑尉翁蒙之,以搜私釀爲名,馳往掩取;復疑蒙之漏言,潛戒左右伺察之。蒙之書片紙,遣僕自後垣出,密以告汾,趣令盡焚篋中書及弓刀之屬。比官兵至,一無所得,傑怒,方深治蒙之,而追汾與故侍讀范沖之子仲彪,拘於官兵之所。蒙之母訴於朝,秦檜咎傑已甚,詔移蒙之蘭溪尉,下其事於浙東安撫司,事遂息。
傑客魏掞之,慨然以書譙傑,長揖而歸,傑亦不害。掞之,建陽人,少有大志,師事籍溪胡憲。
10秋,七月,癸未,安德軍承宣使司、〔(校者按:司字衍。)〕知大宗正事士會〔□〕爲昭信軍節度使。
11金左丞相烏達早朝,以陰晦將雨,意金主不視朝,先趨出,百官皆隨之去。已而金主御殿,知烏達率百官出朝,惡之,己丑,出爲崇義軍節度使。以平章政事溫都思忠爲左丞相,以尚書左丞蕭裕爲平章政事,以右丞劉麟爲左丞,以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完顏思恭爲右丞,參知政事張浩丁憂,起復如故。
12八月,甲辰朔,詔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連州居住張浚移永州。
13辛酉,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陳誠之、均州觀察使.知閤門事錢愷,爲大金賀正旦使(副),起居舍人兼權直學士院王曮、副之〔(校者按:二字衍。)〕武節大夫.和州團練使.權知閤門事趙述,爲生辰使副。述嘗在遣中,以矣免,至是復命之。
初,東昏王之世,皇太后歲遣裴磨申〔(舊作裴滿。前卷改費摩。)〕后禮物巨萬,及代立,遂削此禮。誠之比入境,預爲遜詞諭之,金人竟不敢言。及還,帝嘉之。
14九月,丙戌,詔:「金國人使,自今於淮陰縣接,令本路轉運判官沈調如法修蓋館舍。」以金人言,人使合於近便處山東鄢州路取接往來故也。
15自建炎初,刻盜范汝爲竊發於建之甌寧縣,朝廷命大軍討平之。然其民悍而習爲暴,小遇歲饑,即群起剽掠。去歲因旱凶,民杜八子者,乘時嘯聚,遂破建陽。是夏,民張大一、李大二,復於回源洞中作亂,安撫使仍歲調兵擊之。
16庚午,參知政事余堯弼,簽書樞密院事巫伋,請自今參退,依典故權赴太師秦檜府第聚議,從之。時檜以疾在告故也。
17甲午,金立惠妃圖克坦〔舊作徒單,今改。〕氏爲皇后。金主喜飾詐,初爲宰相,妾媵不過數人,及篡位,圖克坦氏以岐國妃進位皇后,妾大氏、蕭氏、耶律氏以次進封。其後逞欲無厭,淫肆蠱惑,不能自制矣。
18十月,癸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勖致仕。
勖見宗本以無罪見誅,髭鬚頓白,因上表請老。金主初不許,賜以玉帶優詔諭之,有大事,令宰相就第商議,入朝不拜。勖遂稱病篤,表請益切,金主不懌,從之。後與宗室俱遷中都。
19辛未,金殺太皇太妃蕭氏,太祖妃也。
金主之母大氏既尊爲太后,每有宴集,太妃坐上坐,大氏執婦禮,金主積不能平,乃誣太妃以隱惡,殺之,并及其所生子任王。
20金主欲殺遼王舍音〔(舊作斜也。)〕子孫及平章政事宗義等,元帥令史約索〔舊作遙設,今改。〕希金主旨,誣左副元帥杲父子謀反。約索先學杲手署及印文,詐爲契丹小字家書,與其子宗安;從左都監渾都〔舊作奔都,今改。〕上變,封題作已經開拆者,書紙隱隱有白字,作曾經水浸致字畫分明者,稱御史大夫宗安於宮門外遺下,約索拾得之,其書多怨望謀逆語。有司鞫問,宗安不服,曰:「使真有此書,我剖肌血藏之猶恐洩漏,安得於朝門下遺之!」掠笞楚拇,宗安神色不變。宗義不勝搒掠,自誣服。宗安曰:「今雖無以自明,九泉之下,當有冤對,吾終不能引屈。」竟不服而死。金主使人殺杲於汴,宗義等論死,皆滅其族。以魏王之孫呼爾察〔舊作活里甲,今改。〕好修飾,亦族之。杲既死,金之宿將盡矣。
21十一月,癸未,國子監李琳言本監經史未備,請下諸州有本處起發,從之。
22金尚書左丞相劉筈罷,以會寧牧圖克坦恭爲平章政事。尚書左丞劉麟、右丞完顏思恭罷,以參知政事張浩爲尚書右丞。了酉,以行臺尚書左丞張通古爲尚書左丞。
23戊子,金主戒約官吏。
24己丑,金主命庶官許置次室二人,百姓亦許置妾。
25十二月,癸卯朔,金詔去群臣所上尊號。
26丙午,金初定襲封衍聖公俸格。
命外官去所屬百里外者,不許參謁;百里內者,往還不得過三日。
27癸丑,金立太祖射碑於吉迪勒〔(舊作紇石烈。)〕部,金主及皇后致奠於碑下。
28了卯,金有司奏慶雲見,金主曰:「自今瑞應毋得上聞。」
29己未,金罷行臺尚書省事,改都元帥府爲樞密院。以左副元帥大托卜嘉爲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參知行臺省事張中孚爲參知政事,都元帥兗爲樞密使、太尉,領三省如故,元帥左監軍昂爲樞密副使,刑部尚書趙資福爲御史大夫。
30己巳,金賀正旦使正奉大夫、祕書監兼左諫議大夫蕭頤等,入見於紫宸殿。
紹興二十一年〔金天德三年。(辛未、一一五一)〕
高宗紹興二十一年〔金天德三年。(辛未、一一五一)〕
1春,正月,乙亥,金參知政事蕭玉丁憂,起復如故。
2丁亥,金初造燈山於宮中。
3甲午,左宣義郎曹筠知衢州。
筠自御史斥去,會衢州闕守,帝諭秦檜曰:「臺諫無大過惡,當優假之以來言者。」
4金初置國子監。
5金主謂御史大夫趙資福曰:「汝等多徇私情,未聞有所彈劾,朕甚不取。自今舉劾無憚權貴。」
6乙未,帝曰:「布衣步孝友上書,言丹陽練湖堙塞,艱於漕運,可論漕臣修治。」
7金主出獵,宰相以下辭於近郊,金主駐馬戒之曰:「朕不惜高爵厚祿以任汝等,比聞事多留滯,豈汝等苟圖自安,不以民事爲念耶!自今朕將察其勤惰以爲常罰,其各勉之。」
8丁酉,白虹貫日。
9丁未,宜祕閣、知靜江府方滋,陞直敷文閣、知廣州;左朝散郎、廣南西路轉運判官陳□知靜江府。
初,朝廷命廣西帥臣即橫山寨市馬於大理諸蠻,歲捐黃金五十鎰,白金三百斤,綿絁四千,廉州鹽二百萬斤,而得馬千有五百匹。良馬高五尺,率直中金五鎰,他以是爲差。每五十匹爲綱,選使臣部送至行在及建康、鎮江府、太平、池州諸軍。先是廉州之鹽,分令欽、橫、賓、貴、潯、梧、藤、象、柳、容等州轉至橫山倉,然諸州科民則苦富民,差吏則雜私販,往往陷沒留滯;至□,始令官支腳錢,選使臣運鹽,若及十萬斤,即與部良馬一綱至行在。
10丁巳,金主還京。
11己未,詔諸州各置惠民局。
初,軍器監丞齊旦,請令州縣合孳散民,上恐不能及,故命戶部舉舊法行之,仍命毋多取利。
12大理少卿李如岡權尚書吏部侍郎。
13壬戌,詔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巫伋充大金祈請使,保信軍節度使、領閤門事鄭藻副之,請歸宗族等。
14是月,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魏矼卒於衢州。
自奏檜用事,士大夫少失其意,禍輒不測。當始議和時,矼與檜異論。檜嘗欲除近郡,矼遜辭不就,奉祠十餘年,寓居常山僧舍,一室蕭然,卒免於禍焉。
初,趙鼎既謫居,嘗謂其客左奉議郎方疇曰:「自鼎在相,除正府外,所引從官如常同、胡寅、張致遠、張九成、潘良貴、呂本中、魏矼,皆有士望,異日決可保其無他。」疇曰:「願公徐觀之。」其後諸人各久流落,雖死不變,疇乃信服。
15三月,丁亥,帝曰:「州縣多催理積欠,民間重困,朕頃在京東親其害,可令戶部照年分蠲放。」既而戶部請自紹興十一年至十七年,諸色拖欠錢物,除形勢及公吏、卿司與上上有力之家未納數外,並與放免,從之。
16壬辰,金廣燕京城,建宮室。
17夏,四月,甲辰,起居舍人、權直學士院王曮權尚書禮部侍郎,以使還遷也。
18丙午,金主詔遷都燕京。〔〔考異〕繫年要錄載金主詔曰:「昨因綏撫南服,分置行臺。時則邊防未寧,法令未具,本非永計,只是從權。既而人拘道路之遙,事有歲時之滯,凡申款而待報,乃欲速而愈遲。今既庶政惟和,四方無侮,用併尚書之亞省,會歸機政於朝廷。又以京師粵在一隅,而方彊〔疆〕廣於萬里,以北則民清而事簡,以南則地遠而事繁。深慮州府申陳,或至半年而往復,閭閻疾苦,何由期月而周知!供饋困於轉輪,使命苦於驛頓,可時巡於四表,莫如經營於兩都。眷惟全燕,實爲要會,將因宮廟而創官府之署,廣阡陌以展西南之城,勿憚暫時之艱,以就得中之制。所貴兩京一體,保宗社於萬年,四海一家,安黎元於九府。咨爾中外,體予至懷。將軍等每名各支賞銀帛九匹兩。」詔後宰執列銜者九人,其稱皇弟太尉、領三省事、樞密使、秦國王則金主之弟亢,起復特進、參知政事、滕國公則蕭裕也。又按金翰林直學士趙可文集載其所撰都人進義何公墓碣云:「天德三年,展都城,或薦公於用事者,於是東阡西陌,線引棋市〔布〕,其制蓋皆出於公焉。」天德三年,則今年也。按要錄祇據傳聞之詞,繫於歲末,誤也,今從金史載在四月。
辛酉,金有司圖上燕城宮室制度,營建陰陽,五姓所宜。金主曰:「國家吉凶,在德不在地。使桀、紂居之,雖卜善地何益!使堯、舜居之,何用卜爲!」金主與侍臣燕語,輒引古賢君以自況云。
19丙寅,金罷歲貢鷹隼。
20閏月,辛未朔,金命尚書右丞張浩,右丞蔡松年調諸路夫匠築燕京宮室。〔〔考異〕宇文懋昭大金國志云:天德二年七月,除大使梁漢臣爲右丞相。一日,宮中宴閒,謂漢臣曰:「朕栽蓮二百本俱死,何也?」漢臣曰:「自古江南爲橘,江北爲枳,非種者不能栽,蓋地勢然也。上京地寒,唯燕京地暖,可栽蓮。」主曰:「依卿所請,擇日而遷。」漢臣曰:「且未可遽遷,待臣起諸州工役,修整內院,然後遷都。」金主從其言。按梁漢臣未嘗爲右丞相,又,起諸州夫匠亦非漢臣事,國志誤也。金史云:命尚書右丞張浩調選燕京,仍諭浩無私徇。據國志,則蔡松年實與浩共事,今補入。〕
21丙子,金主命大臣常膳唯進魚肉,舊貢鵝鴨等悉罷之。金主欲示人以儉,故有是命。然游獵頓次,不時需索,一鵝一鶉,民間或用數萬售之,有以一牛易一鶉者。
22帝親試南省舉人,擢趙逵等四百四人及第、出身,特奏名進士昌永等五百三十一人,武舉進士湯鷽等六人,授官有差。帝親書大學篇賜新及第進士。
23金主既殺諸宗室,釋其婦女,皆欲納之宮中,使圖克坦貞諷蕭裕曰:「朕嗣續未廣,此鷽人婦女,有朕中外親,納之宮中,何如?」裕曰:「近殺宗室,中外異議紛紜,柰何復爲此耶?」金主曰:「吾固知裕不肯從。」乃使貞自以己意諷裕,必欲裕等請其事。貞謂裕曰:「上意已有所屬,公固止之,將成疾矣。」裕曰:「必不肯已,唯上擇焉。」貞曰:「必欲公等白之。」裕不得已乃具奏。五月,納宗本、宗固之子婦、秉德之弟妻,俱入宮中。
24戊午,金主使翰林學士.崇政大夫.知制誥兼太子少詹事劉長言、昭毅大將軍.殿前右衛充龍翔軍都指揮使耶律夔,來賀天申節。
25檢校少師、奉國軍節度使、御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檢校少保、武當軍節度使、御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元府楊政,定江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提領營田田師中,並爲太尉。璘等建節皆十年,以其守邊安靜,故有是命。
26乙丑,秦檜請令國子監復劾五經、三史,帝曰:「其他闕書,亦餽次第雕板,雖重有所費,亦不惜也。」
27六月,辛巳,詔:「大理寺、三衙及州縣,歲支官錢合藥以療病囚。」
28秋,七月,丁未,秦檜請勿稅商販柴米,帝曰:「甚善。臨安自減定物價之後,盜賊消矣。」
29己未,安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棣薨,追封通化郡王,諡孝敏。
30庚申,修天章閣神御殿成。
31八月,壬申,揚武翊運功臣、太傅、鎮南.武安.寧國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咸安郡王韓世忠爲太師,致仕。是日,世忠薨於賜第,年六十三。
始,世忠得疾,帝飭太醫馳視,問訪之使,相屬於道。將吏問疾臥內,世忠曰:「吾以布衣百戰致位公王,賴天之靈,得全首領,臥家而沒,諸君尚哀其死邪!」
世忠少時,慓悍絕人,不用鞭轡,能騎生馬駒。其制兵器,凡(今)跳澗以習騎,洞貫以習射,狻猊之鍪,連鎮之甲,斧之有掠陣,弓之有克敵,皆世忠遺法。嘗中毒矢洞骨,則以強弩拔之,十指僅全,四不能動,身被金瘡如刻畫。
晚奉朝請,絕口不言功名。自罷政居都城,高臥十年,若未嘗有權位者。而偏裨部曲,往往致身通顯,節鉞相望,歲時造門,類皆謝遣。獨好浮圖法,自號清涼居士。于時舉朝憚秦檜權力,皆附麗爲自全計,世忠於班列一揖之外,不復與親。逮薨,有詔選日臨奠,檜遣中書吏韓瑊以危語脅其家,辭而止。追封通義郡王。其子直敷文閣彥直、直祕闊彥樸、彥質、彥古,皆進職二等,又命睿思殿祗候徐伸護葬事。
32乙亥,寶文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梁揚祖卒,贈特進、龍圖閣學士,賜其家銀帛三百匹兩。
33甲申,中書門下省校正諸房公事陳夔、武功大夫、惠州刺史、權知閤門事蘇華,充賀金國正旦使副;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陳相、武節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充賀生辰使副。
34辛卯,詔昭信軍節度使、知大宗正事士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35時有言贍學公田多爲權勢之家所占,九月,戊戌朔,帝謂宰執曰:「緣不度僧,常住多絕產,令戶部撥以贍學。」
36庚令,金賜燕京役夫帛一匹。
37丁巳,增築景靈宮,用韓世忠賜第爲之。前殿五楹,中殿七楹,後殿十有七楹,齋殿、進食殿皆備焉,期年而畢。
38庚申,右正言章廈試右諫議大夫。
39是月,簽書樞密院事巫伋自金使還。〔〔考異〕徐夢莘北盟會編云:巫伋、鄭藻以祈請使於金國,引見內殿奏公事,惟正使巫伋得入。金主問所請者何事,伋首言乞修奉陵寢,金主令譯者傳言:「自有看墳人。」第二言乞迎請靖康帝歸國,又令譯者言:「不知歸後甚處頓放。」第三言本朝稱皇帝二字,又令譯者傳言:「此是你國中事,常自理會。」伋唯唯而退,待辭而歸。趙甡之遺史曰:巫伋作祈請使,而無祈請之辭,投書而已,議者謂不識字之承旨可優爲也。按金史云:宋遣使祈請山陵,是當時祈請山陵而金人不許耳。〕
40甲戌,帝幸太傅、醴泉觀使、清河郡王張俊第。壬午,制拜俊太師,以其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清海軍承宣使、添差兩浙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子蓋爲德安軍節度使,餘子弟遷官進職者十有三人。幹辦府武功大夫尚準,制轉行右武大夫,管轄親兵濠州團練使顧暉,除防禦使,皆異數也。
41是月,加封吳將甘寧爲昭毅武惠遺愛靈顯王。
42十一月,戊寅〔庚戌〕,參知政事余堯弼罷。右諫議大夫章廈,殿中侍御史林大鼐,共劾堯弼傾邪貪鄙,交通三衙,結諸州將,朝廷有大議論則閔默無言,請貶欴以清政府。詔堯弼充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尋落職。
43斬有蔭人惠俊,以指斥乘輿,法寺鞫實故也。
44十二月,己丑,親衛大夫、利州觀察使馬廣卒。
45癸巳,金主使驃騎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魯定方、大中大夫.右諫議大夫.祕書少監蕭永禖,來賀來年正旦。
紹興二十二年〔金天德四年。(壬申、一一五二)〕
高宗紹興二十二年〔金天德四年。(壬申、一一五二)〕
1春,正月,丁酉朔,金群臣請立皇太子,從之。戊戌,初定東宮官屬。立捕盜賞格。
2丁未,少師、昭慶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爲太保。
3癸卯,太白經天。
4癸亥,金主朝謁世、太祖、太宗、德宗陵;甲子,還宮。
5二月,丁卯,金主皇子光英爲皇太子;庚午,詔中外。
6甲戌,金主如燕京。
昭義軍節度使蕭仲宣家奴告其主怨謗,金主曰:「仲宣之姪拱,近以謗誅,故妄訴。」命殺告者。
7庚辰,軍器監丞黃然,論:「沿江一帶稅務,比來非理邀取,商旅患之,於是號蘄之蘄陽、江之湖口、池之鴈□爲大小法場,咸謂利歸公家無幾而爲吏竊取大半,宜令所隸州縣選官檢察收放,漕臣考察。」從之。
8壬午,詔建祚德廟於臨安府,用殿中侍御史林大鼐請也。
先是毀其廟以爲大理寺,而大鼐言:「三人者有大功德於聖朝,令神靈不妥,士庶悲嗟,宜進爵加獎。」尋進封程嬰爲強濟公,公孫杵臼爲英略公,韓厥爲啟佑公,陞爲中祀。
9戊子,金主次泰州。
10三月,庚戌,徽猷閣直學士致仕向子諲卒於臨江軍。
子諲既告老,歸玉笥之舊隱,號曰薌林,凡十五年而卒。
11丁巳,詔新除司農寺丞鍾世明往福建路措置寺觀常住絕產。
時鬻度僧道牒已久停,其徒寖少,而福建官自運鹽直頗貴,於是民多私販。議者以爲客販可行,遂命世明往本路措置。凡僧道之見存者,計口給食,餘則爲寬剩之數,籍歸於官。其後世明言,自租賦及常住歲用外,歲得羨錢二十四萬緡,詔付左藏庫。
12戊午,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何鑄薨,後諡忠敏。
13己未,祕書省校書郎董德元,論:「高禖名爲大祀,而禖神及位於壇下,酌用一獻,恐非所宜,請與青帝分爲二壇。」詔禮部看詳。
14癸酉,右諫議大夫章廈試御史丞,殿中侍御史林大鼐試右諫議大夫。
15夏,四月,丙寅朔,金有司請今歲河南、北選人並赴中京銓注,從之。
16丙子,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巫伋罷。
伋與秦檜居同鄉,一日,檜在都堂,偶問伋云:「里中有何新事?」伋不敢對,徐云:「近有一術士自鄉里來,頗能論命。」其意恐輒及時事,或觸檜怒,故泛舉不切之事以塞責。檜遽變色謂伋曰:「是人言公何日拜相?」伋惶恐而罷。章廈聞之,即劾仍陰懷異意以搖國是,林大鼐亦奏伋黷貨營私,於是並遷二人,而伋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落職。
辛巳,章夏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17丙戌,孟饗景靈宮,令宰執分詣。時新宮未成,祖宗神御皆寓於西齋殿故也。
18壬辰,秦檜奏利州觀察使王俊,往在岳飛軍中彈壓有勞,以爲浙東馬步軍副都總管。
19庚戌,封婕妤劉氏爲婉容,新興郡夫人吳氏,宜春郡夫人劉氏,並爲才人。宮中號婉容爲大劉娘子,才人爲小劉娘子。
20癸丑,金主使宣奉大夫.刑部尚書.行大理卿田秀穎、安遠大將軍.充客省使兼四方館副使大允,來賀天申節。
21襄陽大水,平地丈五尺,漢水冒城而入。右朝奉大夫、知府事榮薿乘桴得免,於是與轉運判官魏安行,議請復環城石隄以捍水,許之。次年冬,按四縣之籍,計田出力,百畝一夫,得三千餘人,減其田畝十之二,凡五旨有七日而畢,計用工二十五萬有奇,其長四十餘里。
22是月,金主自泰州如涼陘。
23五月,丁酉,金主出獵;甲寅,賜獵士人一羊。
24乙卯,金主次臨潢府。
25丁巳,太白經天。
26六月,甲子朔,金主駐編山。
27乙酉,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於景靈宮。
28戊子,大理少卿章燾請申嚴暑月浣濯獄具之令,從之。
29壬辰,起居舍人、權直學士院湯思退權尚書禮部侍郎。
30金從〔崇〕義軍節度使烏達既外出,其妻唐古鼎格〔(舊作唐括定哥。)〕舊與金主通,金主念之。秋,七月,癸卯,使鼎格縊殺烏達,而納鼎格於宮中,尋封貴妃。
31乙卯,詔:「仲冬薦獻永佑陵等攢宮及檢察禁地,就差大宗正丞馮至游。」故事,太常少卿以春、秋二仲行園陵,至是太常官全闕,但以祕書省著作佐郎丁婁明兼權。婁明請於朝,至游供職紹興,就遣之也。
32丁巳,虔州軍亂。
初,江西多盜,而虔州尤甚,故命殿前司統制吳進以所部戍之。虔之禁卒嘗捕寇有勞,江西安撫司統領馬晟將之,與進軍素不相下。會步軍司遣將揀州之禁軍,而眾不欲行。有齊述者,以賂結所司,選其徒之強壯者,以捕盜爲名,分往諸縣。夜,兩軍交,州兵因攻城作亂,殺進、晟,遂焚居民,逐官吏守臣。
33八月,癸亥,金主獵於圖彌山。〔(舊作途彌山。)〕
34己卯,江西安撫使張澄言虔州兵亂,詔鄂州諸軍統制田師中速遣兵,仍合澄集本路兵擒捕;後二日,又遣殿前司遊奕軍統制李耕將所部千六百人往討之。
35丙戌,尚書司封員外郎兼權國子司業孫仲鼇爲大金賀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陳靖副之;吏部員外郎李琳爲賀生辰使,忠州防禦使、帶御器械石靖副之。
36乙未,詔殿前司左翼軍統制陳敏以所部討虔州叛兵。
先是叛兵突出,徑走南康軍,而寓居左朝奉郎田如鼇爲其所得,遂復還據虔城。時李耕纔至江東,而敏駐溫陵,被本路安撫司檄,以所部千五百人護閩境。於是領殿前都指揮使楊存中,言敏本虔人,且嘗於江西捕寇有功,望令進攻,與耕併力討賊,乃以如鼇權江西提點刑獄公事,令即城中撫定之。
37九月,甲午,金主如中京,獨留圖克坦〔(舊作徒單。)〕太后於上京。圖克坦太后常憂懼,每中使至,必易衣以俟命。皇太后大氏在中京,常思念圖克坦太后,謂金主曰:「永壽宮待我母子甚厚,慎無相忘也!」
38癸卯,右諫議大夫林大鼐言:「兵弛久佚,主將輒移其力而他役之。今有伐山爲薪炭,聚木爲箄筏,行商坐賈,開酒坊,解質庫,名爲贍軍回易,而實役人以自利,甚至有差借白直,爲廝隸之賤,供土木之工。請詔中外將帥遵守祖宗條法,仍取約束未盡者增廣行之。」詔:「刑部檢見行條法,行下諸軍遵守。內借人一節,借者與借之者並同罪。」
39丙午,升廣州香山鎮爲縣。
40金尚書右丞相大托卜嘉罷。
41戊申,升桂陽監爲縣。
42己酉,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宋樸爲侍御史。
樸甫受命,即劾「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張〔章〕廈,多納賄賂,引致市井小人以爲肘腋。平居備位充數,未見有害,一旦臨大利害,內懷姦邪,外肆諼險,必致敗事而後已。」右諫議大夫林大鼐,亦論「廈斗筲小器,一旦致身宥密之地,議論喧然,皆曰章新婦也作兩府,言廈爲人踧踖無儀矩也。柷又背公營私,附下罔上,朝廷機密,無不洩漏。宜亟加黜責,以爲貪懦素餐之戒。」癸丑,詔章廈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奪職。廈入樞府才九十三日。
43己未,右諫議大夫林大鼐試吏部尚書。
44尚書左司員外郎陳相權吏部侍郎。
45冬,十月,壬戌朔,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宋樸試御史中丞。
46金遣使奉遷太廟神主。
47初,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李耕,左翼軍統制陳敏,副將周成,鄂州副統制張訓通,池州統領崔定,殿前司摧鋒軍統制兼知循州張寧,皆以兵至虔州城下,而敏所部統領官元戰死。既而權江西提點刑獄公事田如鼇在城中,與賊黨齊述謀誅首亂者蕭顒等四十餘人,即以撫定聞於朝;耕往受其降,述等列拜城,而終不肯出。有詔:「如鼇果是撫定,令素隊(赴)軍前,與免究。」詔耕諭述等速出降,即不進兵。述欲聽命,爲其子所制,但列眾於城上,聲喏而拜,終不肯出。是日,如鼇自出城與耕相見,耕遂留之。有父老數十人詣耕,乞令如鼇復入,耕叱之去,因密言賊已穴地道,欲出犯官軍,宜防之,耕即以其兵二百人送如鼇還南康軍。甲子,如鼇及左朝請郎施鉅並赴行在。
48甲戌,御史中丞兼侍講宋樸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49忠州團練使、殿前司遊奕軍統制李耕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知虔州。
50庚辰,詔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依已降指揮,永不檢舉。徽猷閣待制、知台州蕭振,落職,池州居進。從政郎楊煒,特貨命,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永不收敘,送萬安軍編管。
初,光既參大政,煒以和議爲非,作書欲獻光,先見振言其意,光不答。及是振知台州,煒爲黃巖令,政頗有聲。振每聞煒大言無顧畏,則擊節稱善,遂薦煒改秩,又移書浙東提點刑獄公事秦昌時,俾同薦之。昌時,檜之姪也,因囑吏密語振曰:「煒嘗以書責光及太師,昌時其姪,義不當舉,如待制亦不可舉也。」振曰:「吾業已許之,豈可中輟!」煒在官,鉏治凶惡無所貸;俄縣吏得煒書,有詆檜語,昌時聞於朝,詔送大理寺,仍下所司發卒大索煒家,得所草萬言書,語益切。煒具伏:「紹興八年在臨安府,聞朝廷講和鄰國,煒以爲非是,欲撰造語言,作書上光,言更改講和之意,以規進用。時振任侍御史,煒因見振先說書意。振答云:『亦恐敵人難信,公書意甚好。』遂作書上光,光覽書,遣人傳語煒,諭以不及答之意。」刑寺奏煒當死,上特宥之。其兄左從政郎炬,亦連坐除名。煒徒步赴貶所,至撫州,病,士人鄒陶見之,舁致其家,出白金以贐,乃得去。
51甲申,金主殺太祖女長公主烏魯〔(舊作兀魯。)〕,以侍婢譖訴於皇后也,並杖其夫圖克坦恭,罷其平章政事。
52是月,李耕始受知虔州之命。
耕既往攻城,猶冀就招安,賊曰:「健兒輩初只緣與吳統制下人爭,今作過已至此,縱招安,朝廷亦不赦也。」時城中細民皆絕食,每日爲賊役者,才得一二升,間有出投官軍,又爲賊所殺。帝謂宰執曰:「前日差耕知虔州,甚當,使百姓知已有知州,心有所歸也。」
53十一月,戊戌,金以咸平尹李德固爲平章事。
54辛丑,金買珠於烏爾古德埒勒〔舊作烏古敵烈,今改。〕部及富楚,〔舊作蒲與,今改。〕禁百姓私相貿易,仍諭兩路民夫采珠。
55戊申,合祀天地於南郊,赦天下。
56金以前平章政事圖克坦恭爲司徒。
57乙卯,吏部尚書兼侍講林大鼐言:「武林江山之會,大江潮信,一日再至。頃者江流失道,漢磧山積,潮與洲,怒號激烈,一城爲之不安枕。雖詔守臣、漕司專意隄埽,日計營繕,纔成即決,不支年歲。臣以爲南至龍山,北至紅亭,二十里間,乃潮勢奔衝之下流,正迎敵受患之處,雖繕治無益也。望選歷練諳曉之士,專置一司,博詢故老,講究上流利病,古今脈絡,而後興工。或者謂錢城之潮,應有神物主之。葺廟貌,建浮屠,付之有司,此亦易事。」時六和塔壞,又伍員祠以火廢,故大鼐及之。帝曰:「恐浸淫爲害,可令乘冬月水不泛溢時,治之爲易。又,舊有塔廟,陰以相之,雖出小說,亦不可廢,宜付禮部看詳。」
58丁巳,太常卿徐宗說權尚書戶部侍郎。〔〔考異〕宗說頗有心計,吏不能欺。然附秦檜以致從官,常爲檜營田產,時人因目宗說爲莊客。〕
59是日,忠州團練使、知虔州李耕引兵入城,虔州平。
時諸軍既集,而江西馬步軍副總管劉綱,右宣教郎、統押池州土豪鄉兵鄧酢,皆在兵間,耕招降,不聽,率諸軍登城收叛卒,盡誅之。
帝曰:「朕思虔賊閉城中乏食,可諭楊存中速令濟師,庶幾良民得免困苦。」於是遣(前)軍統制苗定等率兵五千,馬四百,往聽耕節制。定等未至,聞賊平,乃還。
賊之始作也,其徒侵軼旁郡,或勸左朝散郎、南安軍居住張九成徙避之,九成曰:「吾謫此邦,死分也,何避焉!」守貳拒賊未得計,請於九成曰:「此爲廣南要衝,失守,則郡以南皆賊區,策將安在?」九成曰:「僻小寡弱,難與爭鋒。今聞賊寨水南,夜募善泅者火攻之,俾其眾驚擾,則宵遁必矣。」用其策,賊果散走。
賊之未平也,右宣教郎、知醴陵縣鮮于廣曰:「是五日可至吾邑。」告於府,請以所部兵列境上,留民租於縣以爲食。提點刑獄司命五里建一樓,民持更其上,廣曰:「是當爲六十八樓,重費民,不可。且盜必從官道來耶?」獨取鄉保伍之壯者,選其豪六十領之,他盜亦不敢犯。
60十二月,己巳,大尉、安慶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邢孝揚薨,諡忠靖。
61戊子,金主使太子詹事張利用、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耨□溫都〔(舊作溫敦。)〕子敬,來賀明年正旦。
62庚寅,金太尉、領三省事、樞密使兗卒。兗,金主弟也。
宋紀一百三十〔起昭陽作噩(癸酉)正月,盡旃蒙大淵獻(了亥)十二月,凡三年。〕
高宗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癸酉、一一五三)〕
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癸酉、一一五三)〕
1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歿於除夕,不視朝。
2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禎爲御史大夫。
3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復寧國軍節度使,以赦敘也。
4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三人爲直祕閣,他子弟選官改秩除官者七人,卹典如執政。
5二月,庚申朔,詔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6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7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於市。明等據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8辛未,改虔州爲贛州,改虔化縣爲寧都。
9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團練使、殿前司遊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爲金州觀察使,於是諸將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將士受賞者萬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10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餧薨於建州,贈太傅,追脟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11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12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閔,賜諡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寧寨楊震,賜諡恭毅。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13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餘人充後宮。
14乙卯,金以遷都詔中外,改元貞元,內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爲大興府,號中都;爲〔(校者按:爲字衍。)〕中京會寧〔大定〕府爲北京,汴京開封府爲南京,而舊遼陽府爲東京,大同府爲西京如故。(削上京之名,止稱會寧府。)分蕃、漢地爲十四路,置總管府。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名太府(校者按:府字衍。)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於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復之。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於大興,遼之東北於會寧,山後及河東人於大同,山東人於東平,河南人於開封,關中人於河中,通以五百人爲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後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臀,爲其近人心故也。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后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后妃至五品皆朱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餘不得用。
15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舊作徒單。)〕恭爲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爲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爲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爲左丞,蕭玉爲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爲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爲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昴爲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舊作僕散。)〕思恭爲樞密副使。
16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后大氏崩。
大氏病篤,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后爲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我死,必迎致之,事永壽宮當如我。」金主不聽。
17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聞比來囚禁鎮閉,甚於配隸,可令遵守成憲。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別遣。」
18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撫司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兵火後,修不以時,水至輒壞。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果,請每遇夏月水泛,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兵卒併手修葺。」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內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舍。自太尉楊政再爲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萬,而欲取學田以當賦,何啻九牛一毛,又豈愛禮存羊之意邪!」論者乃止。
19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祕書監兼右諫議大夫赫舍哩〔(舊作紇石烈。)〕大雅、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於紫宸殿。
20金主以其弟袞名聲彰著,忌之。袞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袞召日者問天命。金主使高禎等就鞫之,無狀。金主怒,械哀至中都,不復究問,斬于市,牽連者皆磔之。
21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22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壞城,人爭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壞,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眾。
23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徵錢有差。
24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諫議大夫。
25戊申,將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寖行於他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飭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淫祠以絕永害。」從之。
26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駙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於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27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28金禁中都路捕射□、兔。
29乙丑,岳陽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寺韶王。其弟降授郢州防禦使士□,特復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後諡恭靖。
30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輔,蔡州人,初見十二年正月。〕所爲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爲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寧府,窮治之,孝廉與其兄孝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孝廉兄弟知不免,陰懷異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產招集亡命,多市弓劍,離軍使臣之無賴者,靡然從之。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與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後舉事。忠訓郎王立知其謀,與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鈐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與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筠臥閣不出,都鈐轄司幹辦公事張行成排闥入告,始授甲討之。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驚散。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躡其後,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孝忠子大正與其黨樊常等五人爲官軍所殺,餘黨二十八人走郫縣,後四日,皆伏誅。詔劾孝忠反狀,餘者悉原之。官軍以次受賞,凡爲錢萬七千餘緡。
31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彶夫帛。
32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33甲申,武功大夫、吉州團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止軍副總管丁,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劄。
34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將被災州縣檢放賑濟。」
35冬,十月,丁巳,金主獵於良鄉,封料石岡神爲靈應王。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卜。」投之,吉。又禱曰:「果如所卜,他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投之,又吉,故封之。金主託言神道,欲掩其弒逆也。戊午,還京。
36以御史施鉅爲大金賀正旦使,帶御器械冀彥明副之;行尚書左司郎中吳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37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饗及祫祭,從之。
38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樸罷。
右諫議大夫史才,論樸執政無狀,樸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才言:「樸爲士而不自愛,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爲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詔樸落職。
39壬申,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兼簽書樞密院事。
40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41丙子,金詔:「內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若母喪,聽給假三月。著爲令。」
42丁丑,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魏師遜試御史中丞。
43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獻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復進。
44己丑,金瑤池殿成。
45戊戌,金左丞相溫都思忠致仕。
46壬寅,詔爲張叔夜立廟於信州永豐縣墓側,賜名旌忠。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於縣境,至是乃請建祠焉。
47乙巳,以經筵徹章,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御筵於祕書省,自是以爲故事。
48庚戌,金以樞密使昴爲左丞相,以樞密副使布薩思恭爲樞密使。
49十二月,戊午,金主特賜貴妃唐古鼎格〔(舊作唐括定哥,今改。)〕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50壬戌,金以簽書樞密院事寧薩〔舊作南撒,今改。〕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51癸亥,太傅、昭慶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薨,贈太師,命睿思殿祗候王晉行護喪事。
52辛未,金主封所納皇叔曹國王宗敏之妃阿蘭〔舊作阿懶,今改。〕爲昭妃。既而大臣奏宗敏屬近行尊,不可,乃令出宮。
53丙子,金貴妃唐古鼎格坐與舊奴姦,賜死。
54癸未,禁民車服踰制。
55閏月,癸巳,金定社稷制度。
56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
57癸卯,金以太保、領三省事圖克坦恭爲太師,領三省如故。命西京路統軍達蘭、〔舊作撻懶,今改。〕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等巡邊。
58庚戌,金使宣奉大夫、尚書左丞蔡松年等來賀正旦。
詔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甲戌、一一五四)〕
高宗詔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甲戌、一一五四)〕
1春,正月,甲寅朔,金主不豫,不視廟。
2庚申,金尚書右丞相蕭裕,以謀反誅。
金主待裕甚厚,而裕自以專擅權勢,慮金主疑己,又以金主嗜殺,恐及禍,乃與前真定尹蕭馮嘉努、〔舊作馮家奴,今改。〕博州同知約索〔舊作遙設,今改。〕謀立亡遼豫王延禧之孫。遣人結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懷忠依違其間,既而上變,金主使宰相問裕,裕即款伏。金主甚驚愕,猶未盡信,自引問之,裕曰:「大丈夫爲事至此,又豈可諱!」金主曰:「汝何怨於朕而作此事?」裕曰:「陛下與唐古〔(舊作唐括。)〕辨及臣約同生死,辨以強忍果敢致之死,臣皆知之,恐不得死,所以謀反,幸求苟免耳。太宗子孫無罪,皆死臣手,臣之死亦晚矣。」金主曰:「殺太宗諸子,豈獨在汝,朕爲國家計也。」反曰:「自來與汝相好,今令汝守祖墓。」裕固請死,金主遂以刀割左臂,取血塗裕面,謂之曰:「汝死之後,當知朕本無疑汝心。」裕曰:「久蒙陛下非常眷遇,自知錯謬,雖悔何及!」金主哭送裕出門,殺之,并誅約索等。
3癸酉,初詔郡國同以中秋日試舉人。舊諸州皆自選日舉士,故士子或有就數州取解者,至是禁之。
4丙子,封婉容劉氏爲貴妃。
5二月,甲申朔,金以平章政事張浩爲尚書右丞相。甲午,以尚書右丞蕭玉爲平章政事,前河南路統軍使張暉爲尚書右丞,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爲樞密副使。
6三月,己未,詔:「太尉、御前諸軍都統制吳璘、楊政郊恩蔭補,特依楊存中例於文資內安排。」
7辛酉,帝御射殿,策試正奏名進士,策問諸生以師友之淵源,志所欣慕,行何修而無偽心何治而克誠。進張孝祥爲第一,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至同出身。
8壬申,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奏武岡軍傜人楊再興已就擒。
劉旦之帥潭也,再興既還建炎初所侵省地,至是八年,猶抄掠不已,師中遣前軍統制李道討之。帝覽奏曰:「方國家閒暇之時,寇盜竊發,擒之足以靖民。可如所請,令檻赴行在。」時再興已老,諸子惟正修聚人最多,頗姦猾,而正拱者最凶悍。於是再興與正拱兄弟皆得,正修繼就擒。
先是吉州盜胡邦寧攻劫郴、桂二州之間,破安仁縣,提刑司遣土兵射士捕之,爲所敗,未敢進。
9丙子,特奏名進士呂克成以下四百三十四人,武舉進士鄭矼等十六人,特奏名二人,授官有差。
10丙戌,金主幸大興府及都轉運使司,薦含桃於衍慶宮。
11夏,四月,己丑,帝詣景靈宮朝獻。
12乙巳,進士孔搢爲右承奉郎,襲封衍聖公。先是搢之父右宣教郎衍聖公玠卒,衢州守臣以聞,故有是命。
13五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14丁卯,金始置交鈔庫。
15戊辰,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施鉅權尚書吏部侍郎。
16辛未,金主遣金吾衛上將軍.工部尚書耶律安禮、正議大夫.尚書吏部侍郎許霏,來賀天申節。
17金太原尹圖克坦額埒楚克,〔舊作徒單阿里出虎,今改。〕自謂有佐命功,受鐵券,凶很益甚,奴視僚屬,動加箠楚。嘗問休咎於人,譽者言其當有天命,額埒楚克喜,以語卜者王鼎。鼎上變,額埒楚克伏誅。金主復命其子乘傳焚其骨,擲水中。
18六月,癸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史才罷。
御史中丞魏師遜,劾才:「受李光薦得改秩,迨今陰相交通,謀爲國害,屢遺書問,不憚數千里之遠,凡光所厚者悉與結託,包藏禍心,自爲不靖。」右正言鄭仲熊亦言:「李光曩知溫州,孫仲鼇掌其表章,才用其薦書以改秩。及今得路,遂與仲鼇及光所厚者互相交結,密通光書於萬里之外,蓋欲陰連死黨以搖國是,請亟行竄除。」才聞,乃再章求去。初命姒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師遜等再論,遂落職。
19甲午,御史中丞兼侍講魏師遜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
20甲辰,保寧軍承宣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成閔爲慶遠軍節度使,以積閥遷也。
21秋,七月,癸丑,安民靖難功臣、太師、靖江.寧武.靖海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清河郡王張俊薨於行在,年六十九。帝曰:「張俊遽亡。曩者張通古來,俊極宣力,與韓世忠等不同,恩數宜從優厚。」遂賜貂冠、朝服、刀劍,命內侍省押班張去爲護葬事。
俊晚年主和議,與秦檜意合,帝厚眷之。其麾下將佐,若楊存中、田師中、王德、趙密、劉寶,皆建節鉞,或至公師,幕府諸僚爲侍從、帥守者甚眾。
22庚申,金初設鹽鈔香茶文引印造庫使副。
23乙亥,帝謂大臣曰:「莫公晟以丹州歸順及進馬,可檢擬取旨施行。」
先是公晟自宣和以來,屢爲邊患,歲調官軍防守。至是直祕閣、知靖江府兼主管廣西經略司公事呂愿中言:「公晟獻馬三十匹,且遣其部落七百餘人至靖江府,與經略司屬官歃血而盟,諸蠻願以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五縣爲本路羈縻,實爲熙朝盛事。」丙子,帝謂大臣曰:「得丹州,非以廣地,但徭人不作過,百姓安業可喜。」乃詔公晟以南丹州防禦使致仕,其子延沈爲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南丹州諸軍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騎尉,其餘首領並推恩。愿中又畫圖進呈,帝曰:「且喜一方寧靜。」秦檜曰:「陛下兼懷南北,定計休兵,小寇豈敢不服!」帝曰:「若非休兵,安能致此!」於是鑄羈縻州縣印一百六十二,給之。
24先是賀金國正旦使施臣〔鉅〕將歸,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問之曰:「宋國幾科取士?」對曰:「詩賦、經義、策論兼行。」又曰:「秦檜作何官?年幾何?」對曰:「檜爲尚書左僕射、中書門下平章事,年六十五矣。」金主復使人謂之曰:「我聞秦檜賢,故問之。」檜陰挾金人爲重,帝墮其術中,終不悟。
25丙子,金參知政事耶律恕罷。
26戊寅,帝幸張俊第臨奠。詔:「俊姪右宣教郎子安等五人,各進一官,諸直徽猷閣韓彥樸,直祕閣劉堯勛,楊□,並進一官,陞一職。」
27八月,丙午,禮部擬定故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贈典,乞依韓世忠例。
先是帝諭秦檜曰:「,武臣中無如張俊者,比韓世忠相去萬萬,贈典宜令有司檢討祖宗故事,務從優厚。」及是進呈,帝曰:「俊在明受間有兵八千,屯吳江,朱勝非降授指揮,與秦州差遣,俊不受。進兵破賊,實爲有功,可與贈小國一字王。」於是封循王。自淳化以後,異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自俊始。俊葬無錫縣,比葬,自行朝至無錫,將相、州郡祭之者接,江左以爲榮。後諡忠烈。
28戊申,女以御史大夫高楨爲司空,御史大夫如故。
29九月,己未,金主擊鞠於常武殿,令百縱姓觀。
30辛酉,金以吏部尚書蕭頤〔賾〕爲參知政事。
31癸亥,金主獵於近郊。
32乙丑,大理封丞環周:「言臨安、平江、湖、秀四州,低下之田多爲積水浸灌。蓋緣溪山諸水,攘連併歸太湖,自太湖水分爲泥沙淤塞,每歲遇暑雨稍多,則東北一派,水必壅溢,遽至積浸,有傷農田。請令有司相視,於農隙開決白茅浦水道,俾水勢分派流暢,實四州無窮之利。」詔轉運司措置。
33丁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圖克坦恭卒。
34乙亥,詔建天章等六閣。
35冬,十月,庚辰朔,金廣寧尹韓正〔王〕亨見殺。
亨之走廣寧也,金主使羅卜藏〔舊作李老僧,今改。〕爲同知,使伺動靜,且搆成其罪。亨待之厚,羅卜藏不忍發,金主使人促之,羅卜藏乃誘亨之家奴言亨怨望,且欲刺金主,鞫之,不服。羅卜藏夜至囚所,使人蹴其陰,殺之。
36國子司業沈虛中爲賀金國正旦使,敦武郎張掄副之;尚書左司郎中張士襄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說副之。
37庚子,金左丞相致仕溫都思忠起爲太傅,領三省事。
38十一月,甲寅,權尚書刑部侍郎韓仲通權刑部尚書,權戶部侍郎徐宗說試兵部侍郎,右〔左〕正言兼崇政殿說書鄭仲熊權吏部侍郎,直顯謨閣、佑臨安府曹泳(權)戶部侍郎兼權知臨安府。時徐宗說久病,故以泳代之。
39乙丑,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魏師遜仍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40自秦檜專國,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遠方。凡齷齪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乃〔仍〕止除一廳,謂之伴拜。稍出一語,斥而去之,不異奴隸,皆褫其職名,閣其恩數,猶庶官云。故万俟离罷至此十年,參預政事之臣才四人而已。
41戊辰,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祕書省秦□,加恩遷少傅,封嘉國公。
42辛未,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兼實錄院修撰秦塤試尚書工部侍郎。
43是月,金初置惠民局。
44十二月,己卯朔,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德薨於荊南府,贈檢校少保。後諡威定。
45乙酉,金以太傅溫都思忠爲太師,領三省事如故;平章政事張通古爲司徒,平章政事如故。
46丁亥,降授右朝奉郎勒停人王趯,追二官,依舊勒停,特除名,送辰州編管,以趯前知雷州與李光通書及差兵級應副使喚也。
鄭仲熊之爲諫官也,論光海外罪人,擅離受責之地,逃匿趯家。時趯坐與光通書,停官未敘。〔事見紹興二十年八月甲辰。〕乃詔湖南、廣西憲臣親往捕光,押還地分,仍逮趯赴大理獄。既而究治,事皆虛,特有是命。
47乙巳,金主使驃騎上將軍.簽書樞密院事白彥恭、中散大夫.守右諫議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胡勵,來賀來年正旦。
48是歲,金主命諸從姊妹皆分屬妃位。宗本之女出入貴妃位,宗望之女、宗磐之女孫出入昭妃位,宗弼、宗雋之女出入淑妃位。臥內設地衣,裸逐爲戲。嘗對其嬖倖張仲軻與妃嬪褻瀆,仲軻但稱死罪,不敢仰視。又嘗令仲軻裸形以觀之侍臣往往令裸褫,雖圖克坦貞亦不免。故事,凡宮人在外有夫者,皆聽其出入,金主欲率意幸之,盡遣其夫往上京,婦人皆不聽出。
又雜置令人及唐古辨、烏達等之家奴,皆列宿衛,有僥倖至一品者。左右或無官職人,或以名呼之,即授以顯職,金主謂其人曰:「爾復能名之乎?」嘗置黃金裀褥間,喜之者令自取之,其濫賜如此。
49金濟南尹葛王褒妃烏凌阿氏,事舅姑孝謹,治家有敘,甚得婦道,金主使人召赴中都。妃念若身死濟南,金主必殺葛王,或奉詔去濟南而死,王可以免,謂王曰:「我當自勉,不可累大王也。」妃既離濟南,從行者皆知妃必不肯見金主,防護甚謹。行至良鄉,去中都七十里,防者稍緩,妃得間即自殺。金主猶疑褒教之,旋改褒爲西京留守。
紹興二十五年〔金貞元三年。(乙亥、一一五五)〕
高宗紹興二十五年〔金貞元三年。(乙亥、一一五五)〕
1春,正月,辛酉,金以判東京留守大托卜嘉〔(舊作撻不也。)〕爲太傅、領三省事。
2辛未,中侍大夫、保寧軍承宣使、鄂州駐劄御前軍統制李道,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將士遷官者五千七百七十有二人,以收捕傜人楊再興之勞也。
3二月,壬午,金以左丞相昂爲太尉、樞密使,以右丞相張浩爲本丞相兼侍中,樞密使布薩思恭爲右丞相兼中書令。尚書左丞張中孚罷,以右丞張暉爲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劉萼爲左丞,參知政事蕭頤〔賾〕爲右丞,吏部尚書蔡松年爲參知政事。
4乙未,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劉寶爲安慶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王權爲清遠軍節度使,皆以總戎十年故也。
5金主御下嚴厲,親王大臣,未嘗假以顏色。會磁州僧法寶欲去,張浩、張暉欲留之,金主聞其事。三月,壬子,詔三品以上官上殿,責之曰:「聞卿等到寺,僧法寶正坐,卿等皆坐其側,殊失大臣體。」召法寶詰之,法寶戰懼不知所爲,金主曰:「長老當有定,乃畏死耶?」杖法寶二百,浩、暉各二十。
6乙卯,金以大房山雲峰寺爲山陵,建行宮其麓。
7夏,四月,丁丑朔,金境昏霧四塞,日無光,凡十有七日。
8甲申,安南入貢,詔廣西帥臣差熟事近上使臣伴送赴行在。
9乙未,參知政事施鉅罷。
先是侍御史董德元,右正言王,共劾鉅罪,德元言:「臣聞國朝趙普有佐命之功,而盧多遜陰陷之;寇準有澶淵之功,而丁謂陰陷之。後來事體雖終歸於正,當時不能無傷於國體。鉅頃爲小官,常與李光遊,後爲何鑄引用,鑄既被斥,鉅嘗怏怏。鉅嘗與一猾僧往還,及居府第,頻以書簡傳人,不知所謀何事,深恐傾陷君子有如盧多遜、丁謂之所爲。」劾鉅慢易宗廟,與僧宗喜往來,共爲姦謀,有不可測。鉅再章求去,初罷爲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奪職。
10丁亥,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田思〔師〕中等言武岡軍徭人已平,請於其所侵省地置一縣,以新寧爲名,從之。
11己丑,右通直郎、通判廣州劉景知台州。景,旦弟也。
時台州闕守,州人詣御史臺舉右朝請大夫、通判州事管鎬。鎬,師仁兄孫也。〔師仁,龍泉人,大觀間執政。〕侍御史董德元奏:「罪人李光之子名孟津,其繼母乃鎬之妹,故鼓率士民,舉鎬爲知州,鎬縱而不禁。請將鎬先次放罷,以破其奸計,并議孟津鼓煽之罪。」辛卯,詔鎬放罷,孟津紹興府羈管。
李光之得罪也,其弟寬亦被羅織,除名勒停。長子孟傳、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貶所。仲子孟堅以私史事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孟津,其季也,至是亦抵罪,田園居第悉籍汲,一家殘破矣。
12辛丑,敷文閣直學士王會復爲尚書兵部侍郎。
13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14癸丑,金南京大內火。
15乙卯,金主命判大宗正事如上京,奉遷太祖、太宗梓宮。
16乙丑,金主使正議大夫.守祕書監兼右諫議大夫李通、廣威將軍.充群牧副使耶律隆,來賀天申節。
17丙寅,金主如大房山,營山陵。
18六月,庚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鄭仲熊罷。
侍御史董德元言:「仲熊素行貪穢,眾所共聞。舊在李光門下,贓汙狼籍,密令姪時中與背馳之黨日夕相通,招權納貨,幾無虛日。近者沈長卿以謗訕被鄉人訟送棘寺,而陳祖安最爲長卿密交,仲熊令時中營救祖安,故言語文字,州縣並爲隱匿,及至棘寺,得以脫免。」右正言王言:「李光,誤國之大姦也,仲熊未第時,嘗託其門,光與之定交,沈長卿與光庶婢之子陳祖安爲狎邪之友。如謗訕之事,仲熊特爲救免,深恐啟後來狂言妄語之弊。」德元等又言:「近日大金遣使慶賀生辰,南北敦好已久,陛下屢降詔旨,館遇使客,務加周旋。仲熊既被旨押宴,對客蹇傲,略無和顏,酒行遽,頃刻而罷。誤國之深,莫甚於此,請即行罷黜,屏之遠方。」疏六上,仲熊亦求去,乃詔仲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職名依舊。
19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湯思退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丁亥,侍御史兼侍講董德元試尚書吏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講王試禮部侍郎欴。
20丙戌,金主登寶昌門觀角觝,百姓縱觀。
21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薩思恭等奉遷山陵及近永壽宮太后。
22癸卯,詔改岳州爲純州,岳陽軍爲華容軍。
先是左朝散郎姚岳言:「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汙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今岳飛躬爲叛亂以干天誅,湖、湘、漢、沔,皆其生時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獨爲岳州,以叛臣故地,又與姓同,顧莫之或改。」事下本路諸司。於是直祕闊、知荊南府孫汝翼等言:「按水經,汨水西逕羅縣,與純水合。羅縣,即今巴陵郡是也。純之爲字,有純臣之義焉,其言純粹、純白、純常,皆靜一不雜之義,足以浩叛臣之污。」故有是命。
岳嘗爲飛幕屬,至是自謂非飛之客,且乞改州名,士論鄙之。
23秋,七月,戊申,宰執進呈疏決文字。帝曰:「行在刑獄,皆已蕃充,外路須令憲臣躬詣州縣,庶無冤濫。」
24辛酉,金主如大房山,杖提舉營造官吏部尚書耶律安禮等。
25甲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天祚,進封南平王。
26乙亥,金主還京。八月,壬午,復之大房山。甲申,啟土,賜役夫人絹一匹;是日,還宮。
27國子司業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權兵部侍郎。
28大理卿張柄權刑部侍郎。
29丙戌,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董德元參知政事。德元登第七年而執政,自呂蒙正以後所未有。
30壬辰,權尚書刑部侍郎張柄充敷文闊待制、知潭州。
柄,秦檜死黨也。時張浚謫居永州,檜猶忌浚,故俾柄與王召錫共察之。
31甲午,金遣平章政事蕭玉迎祭祖宗梓宮於廣寧。
32乙未,金增置教坊人數。
33庚子,金主杖左宣徽使敬嗣暉、同知宣徽事馬〔烏〕居仁及尚食官。
34九月,戊申,金平章政事張暉迎祭梓宮於宗州。
35乙卯,金主謂宰臣及左司官曰:「朝廷之事,尤在慎密。昨授張中孚、趙慶襲官,除書未到,先已知之,皆汝等泄之也。敢復爾者,殺無赦!」
36己未,金主如大房山;庚申,還宮。
37丁卯,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秦塤試尚書禮部侍郎。
38金主親迎梓宮及皇太后於沙流河,命左右持杖二束,跽太后前曰:「亮不孝,久失溫凊,願痛笞之,不然,不自安。」太后掖起之,曰:「凡民間有子克家猶愛之,況我有子如此。」叱持杖者退。
39庚午,金主獵,親射□以薦梓宮。壬申,金主至自沙流河。
40冬,十月,金太后至中都,居壽康宮。
41己卯,金以梓宮至中都,以大安殿爲丕承殿安置。
42壬午,以禮部侍郎王爲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王漢臣副之;宗正丞鄭□檎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李大授副之。
43金主命省部諸司使服治事,不奏死刑一月。
44辛卯,尚書左僕射秦檜言:「衰老交侵,日就危惙,望許臣同男□致仕,二孫塤、堪改差在外宮觀。」帝賜詔曰:「卿比失調護,日冀勿孳之喜,遽覽封奏,深駭聽聞。加意保攝,以遽平復,副朕所望。」
檜久擅大權,富貴已極,老病日侵,將除異己者,故使徐嘉、張扶論趙汾、張祁交結,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無全膚,令汾自誣與特進永州居住張浚、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謀大逆。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檜所惡者皆與。獄方欲上,而檜已病不能書矣。
45壬辰,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秦□言:「父久病未安,乞謝事納祿,望許臣守本官致仕,庶幾父子俱退,追二疏。」帝賜詔曰:「朕方賴卿父子同心合謀,共安天下,豈可遽欲捨朕而去,效漢二疏哉!」癸巳檜再請,詔答曰:「卿獨運廟堂,再安社稷,朝廷持以爲輕重,天下賴以爲安危。勿孳之喜,中外所期;納祿有陳,豈朕所望!」甲午,□再奏:「臣已與臣父議定,蓋是素志,乞同降處分。」詔曰:「宗社再安,卿與有力,方將同德之求,遽有納祿之請,非朕所望,勿復有陳。」是時檜病已篤,而□祕不以聞,但以滿盈求退爲請而已。
乙未,帝幸秦檜第問病。檜朝服拖紳,無一語,惟流涕淋浪,帝亦爲之揮涕,就解紅帕賜檜拭淚。□奏請代居宰相爲誰,帝曰:「此事卿不當與。」是夕,召權兵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
夜,□遣其子禮部侍郎塤,與其黨右司員外郎林一飛、宗正丞鄭□等見殿中侍御史徐嘉、右正言張扶謀奏請除□爲宰相。
46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洪皓卒於南雄州,年六十八。
47丙申,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院使益國公秦檜,進封建康郡王,少傅、觀文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祕書省秦□爲少師,並致仕。詔:「秦□已降制,其孫試尚書禮部侍郎兼實錄院修撰塤,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堪,並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塤仍充敷文閣直學士。」
初,檜病篤,招參知政事董德元、簽書充樞密院事湯思退至臥內,以後事囑之,且贈黃金各千兩。德元以爲若不受,則他時病愈,疑我二心,乃受之。思退以爲檜多疑,他時病愈,必曰:「我以金試之,便待我以必死邪?」乃不敢受。帝聞之,以思退爲非,檜黨乃以思退兼權參知政事。
是夜,檜死,年六十六,遺表略曰:「願陛下益固鄰國之歡盟,深思宗社之大計,謹國是之搖動,杜邪黨之窺覦。」〔〔考異〕林泉野記云:□尤恣橫不學,聞檜死,置酒,大喜,今不取。〕
初,靖康末,檜在中司,以抗議請存趙氏,爲金所執而去,天下高之。及歸,驟用爲相,力引一時仁賢如胡安國、程瑀、張燾之徒,布在臺省,士大夫亟稱之。未幾,爲呂頤浩、朱勝非所排,遽不復用。檜以張浚與趙鼎有隙,因薦樞密使張浚,浚罷,鼎復相,諸執政盡逐而檜獨留。既而與鼎並居宰相,卒傾鼎去之。金人渝盟,軍民皆歸咎於檜,檜傲然不肯退,又使王次翁奏留之。韓世忠、張俊、岳飛方持岳權,檜與張俊密約和議,而以兵權歸張俊。飛既誅,世忠亦罷,俊居位不去,檜乃使江邈論罷之。由是中外大權盡歸於檜,非檜親黨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紹興十二年科舉,諭考試官以其子□爲狀元,二十四年科舉,又令考試官以其孫塤爲狀元。彗星見,檜不退,頻使臣僚州縣奏祥瑞,以爲檜秉政所致。帝見江左小安爲檜力,任之不疑。檜因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希微旨,動靜必具知之,日進珍寶、珠玉、書畫、奇玩、羨餘,帝寵眷無比,命中使陳腆、續瑾賜珍玩、酒食無虛日。兩居相位,凡十九年,薦執政,必選無名譽柔佞易制者,不使預事,備員書姓名而已,其任將帥,必選駑才。初見財用不足,密諭江、浙監司暗增民稅七八,故民力重困,飢死者眾。又命察事卒數百游市間,聞言其姦惡者,即捕送大理獄殺之;上書言朝政者,例貶萬里外。日使士人歌誦太平中興聖治之美,士人稍有政聲名譽者,必斥逐之,固寵市權,諫官略無敢言其非者。自劉光世薨,其建康園第併以賜檜,及張俊歿,其房地宅緡日二百千,其家獻於國,檜盡得之。性陰險如崖,深阻不可測,喜贓吏,惡廉士,略不用祖宗法。每入省,已漏即出,文案雍滯皆不省。貪墨無厭,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萬貫乃得差遣,及其贓污不法爲民所訟,檜復力保之,故贓吏恣橫,百姓愈困。臘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爲壽,歲數十萬,其家富於左藏數倍。士大夫投書啟者,皋、夔、稷、契以爲不足比擬,必曰元聖,或日聖相,至有請加檜九錫及置益國官屬者。至於忘逆理,陷害忠良,陰沮宗資之議,其罪尤大。帝漸知檜跋扈,憚之,不敢發,至是首勒□致仕,欲以次斥逐其黨,而國勢已不振矣。
48丁酉,金大房山行宮成,名曰磐寧。
49庚子,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徐□權尚書吏部侍郎。
50十一月,己巳朔,金奉梓宮發丕承殿。
51戊申,右承事郎趙汾,特降二官,制曰:「汝大臣子,不自愛重,言者謂交通宗室,窺伺機事。朕於汝究其始末,亦既有狀。從有司議,姑削二官,尚體寬恩,毋重後戾。」
52金山陵禮成。
53壬子,敷文閣直學士魏良臣參知政事。
54甲寅,金詔:「內外大小官覃遷一重;貞元四年租稅並與放免;軍士久於屯戍不經替換者,人賜絹三匹,銀三兩。」群臣稱賀。
55乙卯,賜秦檜諡忠獻。
56丙辰,金燕百官於泰和殿。
57丁巳,占城進奉使薩達麻等入見,貢沈箋等香萬餘斤,烏里香五萬五千餘斤,犀角、象牙、翠羽、玳瑁等,賜酒食殿門外。後三日,即懷遠驛宴之。其後交趾,三佛齊使人,率如此例。時占城國王陽卜麻薨,其子鄒時蘭已嗣立,故遣入貢。
58乙未,宗正丞、充金賀生辰使鄭□罷,權尚書吏部侍郎徐□充金賀生辰使。
59癸亥,冬至日,合祀天地於南郊,赦天下。
60乙丑,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袁州居主洪皓,復敷文閣直學士。
皓謫英州九年,至是已卒。魏良臣等言皓在貶所病甚,欲復舊職宮觀,任便居住,帝曰:「皓頃在敵中,屢有文字到朝廷,甚忠於國。中間以言語得罪,事理曖昧,可依所奏。」
61丁卯,詔曰:「廷尉爲天下平,而年來法寺惟探大臣旨意,輕重其罪,致民無所措手足,舞文弄法,莫此爲甚。所冀端方之士,詳覈審復,一切以法而不以心,俾無冤濫,副朕丁寧之諭。」
62庚午,詔:「近歲以來,士風澆薄,持告訐爲進取之計,致莫敢耳語族談,深害風教。可戒飭在位及內外之臣,咸悉此意。有不悛者,令御史臺彈奏,當置於法。」
63右監門衛大將軍、和州防禦使士俴,和僖穆王宗樸孫,榮國公仲閔之子也。自秦檜當國,二王不襲封者十餘年,至是始命之。時令衿當封,而方坐累拘管,乃封令誏。安懿王曾孫五百五十有三人,得紹封者自士俴始。
64直祕閣、兩浙轉運副使鍾世明,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兼權戶部侍郎。
65辛未,三省樞密院言:「士大夫當修行義以敦風俗。頃者輕儇之子,輒發親戚箱篋私書,訟於朝廷,遂興大獄,因得美官。緣是相習成風,雖朋舊骨肉,亦相傾陷,取書牘於往來之間,錄戲語於醉飽之後,況其間固有曖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惡之風,莫此爲甚。願令刑部開具其後告訐姓名,議加黜罰。庶幾士風丕變,人知循省。」詔刑部開具,申省取旨。
66十二月,甲戌朔,右正言張修言:「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以宰相子,身爲近臣,不能捐軀報國,乃甘事逆臣劉豫。既還朝,大臣力爲之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端明殿學士鄭仲熊,與大臣連姻,不一二年致身右府,賄賂狼籍。」詔坐〔並〕落職,億年南安軍安置,仲熊依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67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張浚,降授左朝請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郴州居住。(折彥質,降授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沅州居住。)万俟离,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南康軍居住。(段拂,並令任便居住。)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移郴州安置;光年八十矣。
68庚辰,安豐軍進□鮓、白魚,詔以「朕不欲以口腹勞人,可下本軍,自今免進。」翼日,帝曰:「溫州柑橘,福建荔枝,去年皆令罷進,獨□鮮〔鮓〕、淮白,皆祖宗歲進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住罷。」
69壬午,刑部開具到前後告訐人:「右朝奉郎張常先任江西運判,告訐知洪州張宗元與張浚書並壽詩;右通直郎、直祕闊汪召錫,左從政郎莫汲,並告訐衢州寄居官趙令衿有謗乩言語;(右)朝散郎范洵,告訐和州教授盧傅霖作雪詩,稱是怨望;左朝奉郎、提舉兩浙路市舶陸升之,告訐親戚李孟堅將父光所作文籍告人及有譏謗語言;左從政郎、福建鎮〔路〕安撫司幹辦公事王洧,任兩浙轉運司〔使〕催綱日,告訐知常州黃敏行不法等事;追官勒停人前右通直郎、明州鄞縣丞王肇,誣告程緯慢上無人臣之禮等語言;降授承信郎雍端行,任監潭州湘潭縣酒稅,告訐本縣丞鄭、主簿賈子展,因筵會酒後有嘲訕語言;福建進士鄭煒,告吳元美譏謗等事。」帝曰:「此等須重與懲艾,近日如此行遣,想見人情歡悅,感召和氣。」於是並除名勒停,常先送循州,召錫容州,汲化州,洵梅州,升之、煒雷州,洧南恩州,肇高州,端行賓州,並編管。洧,鐵子。端行,蜀人,祖孝聞,崇寧舉進士南省第一,坐上書詆斥(廢)死。父子純,建炎間爲右職,隸趙哲軍,哲誅,子純亦編置,張俊憐之,復授端行一官,至是抵罪,後不知所終。
70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荊門軍編營〔管〕人范彥揮,〔坐作夏日久陰詩。〕前右朝奉大夫、辰州編營〔管〕人王趯,〔坐書與李光通。〕前右朝散大夫、夔州編管人元不伐,〔坐撰造行在言語。〕特勒停前右承議郎、徽州編管人蘇思德,〔坐其子撰常同祭文稱姦人在位。〕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營〔管〕人李孟堅,〔坐父光所撰小史皆非實事。〕右承務郎、紹興府羈管人李孟津,〔坐鼓唱台州人乞管鎬爲知州。〕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管人王之奇,前右承務郎、容州編管人王之旬,〔坐怨望謗訕。〕特勒停前右朝散大夫、鼎州編管人閆大鈞,〔坐依隨鄭剛中。〕並放令逐便。」
71甲申,左朝散郎周葵復直祕閣、知紹興府。
72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處州編管人邵〔郎〕大受,〔坐朋附范同,浮言無稽。〕前左從政郎、武岡軍編管人芮曄,〔坐賦牡丹花詩怨望。〕前右從政郎、萬安軍編管人楊煒,〔坐上李光書詆和議。〕前左迪功郎、橫州編管人鄭,前右迪功郎、肇慶府編管人賈子展,〔坐酒後有嘲訕語言。〕並放令逐便,仍與復原官。」煒度海而卒。
73乙酉,參知政事董德元罷,爲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先是殿中侍御史湯鶻舉言:「德元器能淺陋,徒以巧言令色取媚權貴,叨竊進取;既參大政,又以承乏得權宰執。興利除害,豈能任其責乎?進賢退不肖,豈能任其怨乎?是真伴食備員者也。請將德元罷黜,以爲貪進無恥之戒。」右正言張修言:「參知政事董德元,以猥瑣之才,偶中巍科,大臣當軸,欲其附會,遂啖以要官。至如臺諫,人主耳目之寄,尤非他官比,而德元爲侍御史,與之交通,令憸人往來,餞道密意,所喜者即驟進之,所怒者即擠排之,群小得計,相爲黨與,善類惴慄,若無所容,此實臺諫附會,以至此極。近者聖詔初,頒,在位之臣,敢不精白一心,仰承休德!如德元自宜告退,猶洋洋然不以爲恥,處廟堂,舉機政,士論切齒。若不急行罷斥,深慮有誤國事。」鶻舉又言:「去歲省闈,德元爲參詳官,於謄錄處取號得秦塤卷子,對眾曰:『吾曹可以富貴矣!』今房中以得塤之試卷更自相慶,而德元對眾又曰:『此卷子高妙,魁等有餘。』近日又接引鄉人之浮浪者,公然鼓噪於市肆中,乞朝廷除德元爲相。宜早賜罷斥,以爲諂奉權貴妄意進用之戒。」詔德元落職。
74癸巳,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致仕胡寅爲徽猷閣直學士、致仕。
75甲午,以敷文闊待制沈該參知政事。
該自蜀召還,八見。帝曰:「秦檜何忌卿之深?」該曰:「臣始用檜薦;及登從列,聖知益深,檜稍相猜。」帝笑曰:「然。」遂有是命。該首進曰:「朝廷機務至煩,所賴以同力協濟者,惟二三執政。比歲大臣怙權,參、樞皆取充位,政事例不關決。宜特詔三省,務各盡誠以贊國事。」時上復親庶政,躬攬權綱,首詔該及万俟离還朝。已而二人共政,無所建明,益不厭人望云。
76乙未,金主朝太后於壽寧宮。
77丙申,吉陽軍編管人胡銓,量移衡州。
78丁酉,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和國公張浚復觀文殿大學士。
79己亥,金國賀正旦使.奉國上將軍、太子詹事耶律歸一,副使左中大夫、行大理少卿馬楓,見於紫宸殿。
80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和國公張浚判洪州,寶文閣學士張燾知建康府。浚以母憂不赴。
81金太傅、領三省事大托卜嘉卒。
托卜嘉先世仕遼,代膺顯秩。托卜嘉既降金,金人使伺察反側,有聞必達,太祖以爲忠。嘗從棟摩〔舊作闍母,今改。〕取中、西兩京,遼軍二十萬來戰,棟摩使托卜嘉守營,托卜嘉堅請出戰。或止之,托卜嘉曰:「丈夫不得一決勝負,尚何爲!苟臨陣不捷,雖死猶生也。」及戰,棟摩軍少卻,托卜嘉率本部兵棋擊之,殺遼軍數百人,由是顯名。屢從南伐,累功至行臺右丞相。搆陷完顏杲,遂得金主意,故金主握用之。及卒,金主親臨哭之,命有司廢務及禁樂三日。後贈太師、晉國王,諡傑忠。
82是歲,金以西京留守葛王褒爲東京留守。金主猜忌宗室,以褒恭慎畏己,忌刻之心頗懈,進封趙王。
宋紀一百三十一〔起柔兆困敦(丙子)正月,盡強圉赤奮若(丁丑)十二月,凡二年。
高宗紹興二十六年〔金正隆元年。(丙子、一一五六)〕
紹興二十六年〔金正隆元年。(丙子、一一五六)〕
1春,正月,己酉,金群臣上其主尊號曰聖文神武皇帝。
金主自上年九月廢朝,常數月不出,有急奏,召左右司郎中省於臥內。庚戌,始視朝。
2辛亥,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王、權吏部侍郎徐□罷。
時等使北未還,而殿中侍御史湯鶻舉,論二人皆以諂事秦檜故驟爲臺諫,無一言彈擊姦邪,無一事裨補時政,不修人臣之禮,不識事君之義,故有是命。
3癸丑,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尚書吏部侍郎(張綱兼侍講,起居舍人王綸兼崇政殿說書)。
4甲子,故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追復觀文殿大學士。責授左朝散郎、祕書少監、分司南京、贛州居住孫近,責授濠州團練副使鄭剛中並追復資政殿學士。故左大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汪藻,追復顯謨閣學士。
5乙丑,金主觀角觝戲。
罷中書、門下省,以太師溫都思忠爲尚書令,以太尉、樞密使昂爲太保,右丞相布薩〔(舊作僕散。)〕師恭爲太尉。
6丙寅,以令衿爲明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7直祕閣周葵權尚書禮部侍郎。
8左奉議郎、知泰州海陵縣馮舜韶爲監察御史。
帝監秦檜擅權之弊,遂增置言事官。時何溥、王珪、沈大廉與舜韶並爲察官,而湯鶻舉、周方崇、凌哲爲臺諫。
9己巳,詔:「昨降指揮,已得差遣人,限五日出門;其已有差遣及在貶謫者,不得輒入國門。」
10庚午,左朝奉郎、通判肇慶府黃公度引見,帝曰:「卿官肇慶,嶺外有何弊事?」公度曰:「廣東西路有數小郡,如貴、新、南恩之類,有至十夫不除守臣者。權官苟且,郡政廢弛,或不半年而去,監司又復差人,公私疲於迎送,民受其弊。」帝曰:「何不除人?」公度曰:「蓋緣其闕在堂,欲者不與,與者不欲。」帝曰:「若撥歸部,當無此弊。」遂以公度爲考功員外郎。
11辛未,左承議郎、新知黎州唐秬入辭。秬言:「臣所治黎州,控制雲南極邊,在唐爲患尤甚。自太祖皇帝即位之初,指輿地圖,棄越巂不毛之地,畫大渡河爲界,邊民不識兵革,垂二百年。昨蒙遣鍾世明于〔(校者按:于字衍。)〕裕民州屬〔州蜀〕,蠲減虛頍,人受其賜,更請降詔撫諭,庶幾蜀民扶老攜幼,共聞德音。」秬,重之子也。
12二月癸酉朔,金主改元正隆,大赦。
13甲戌,左朝議大夫劉才卲權尚書工部侍郎。
14己卯,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武當軍承宣使、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李耕卒。昭慶軍承宣使、殿前司右軍統制岳超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15庚辰,金主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
16辛巳,金改定內外諸司印記。
17辛卯,參知政事魏良臣罷,爲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先是侍御史湯鶻舉言:「良臣人品凡下,天資凶險,率意任情,浮躁淺陋。通判以下差遣,已得旨令吏部差注,必留堂除以市私恩。臺諫之論列人才,良臣引用私親趙公智,必欲庇之,是恨臺諫不與之爲支黨也。廷尉之禁勘公事,良臣改正人胡邁秦補,必欲從之,是使獄官與之容私也。議論於同寅之間,則愚而好自用;奏對於君父之間,則賤而好自專。其所爲,稍若假以歲月,授以權柄,殆有甚於秦檜。」於是良臣亦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18乙未,左朝請大夫、新知漢州陳康伯試尚書吏部侍郎。
19金司徒張通古致仕。
20庚子,金主謁山陵;辛丑,還都。
21三月,壬寅朔,金始定職事朝參等格,仍罷兵衛。
22甲寅,詔:「比緣軍興,令宰相兼樞密院使典掌機務;今邊事已定,可依祖宗故事,宰相更不兼領。」
23戊午,權刑剖尚書韓仲通守戶部尚書,仍兼權知臨安府;敷文閣待制、新知信州周三畏試刑部尚書。
24己未,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万俟离參知政事。
25癸亥,太尉、奉國軍節度使、御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開府儀同三司。
26丙寅,詔曰:「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講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斷自朕志,決講和之策。故相秦檜,佰能贊朕而已,豈以其存亡而有汽定議耶!近者無知之輩,遂以爲盡出於檜,不知悉由朕衷,乃鼓唱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造詔命,召用舊臣,獻章公車,妄議邊事,朕實駭之。仰惟章聖皇帝子育黎元,兼愛南北,肇修鄰好,二百餘年,戴白之老,不識兵革。朕奉祖宗之明謨,守信睦之長策,自講好以來,聘使往來,邊郵綏靜,嘉與宇內共底和寧。內外大小之臣,其咸體朕意,恪遵成績,以永治安;如敢妄議,當置重典!」
自秦檜死,金人頗疑前盟不堅,會荊、鄂間有妄傳召張浚者,敵情益疑。於是參知政事沈該言:「向講和息民,悉出宸衷,遠方未必究知,謂本大臣之議,懼復用兵,宜特降詔書,具宣此意,遠人聞之,當自安矣。」時參知政事万俟离,簽書樞密院事湯思退,言皆與該合,乃下是詔。
27夏,四月,甲申,刑部開具自去歲郊祀後監司、郡守嘗被臺劾之人:直龍圖閣趙士□,〔前知紹興府,專與秦檜作媒。〕直徽猷闊龔鋈,〔前淮南運判,其弟與秦管莊。〕直祕閣鄭僑年、〔前知廬州。〕鄭震、〔前知嚴州。〕鄭靄、〔前四川提舉茶馬。〕高百之、〔前知溫州。〕張永年、〔前知無爲軍。〕王晌、〔前知太平州。已上六人,並檜親黨。〕孫汝翼,〔前知荊南府。〕直敷文閣方滋,〔前知明州。已上二人,並交結檜。〕共十人。詔並奪職。
先是殿中侍御史周方崇逜:「延閣寓直,所以待英俊而寵勞能,請將去歲郊祀後臣僚論列放罷監司、郡守等人並鐫落職名,非徒姦惡有所警懼,而委任責成見帶貼職之人,實爲榮耀。」故有是命。
28庚寅,翰林學士兼侍讀陳誠之假資政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充賀大金上尊號使;吉州刺史、知閤門事蘇華假崇信軍節度使、領閤門事,副之。誠之三至北庭,頗見信,後有往聘者,必問其安否云。
29癸巳,詔:「武學生以八十人爲額,上舍十五人,內舍二十五人,外舍四十人,置博士、學諭各一員。」未幾,詔:「學生百員爲額。」〔在七月癸亥。〕
30甲午,詔:「諸路州軍自今不得奏祥瑞。」
帝嘗曰:「前大理寺獄空,不許上表稱賀,甚爲得體。比年四方奏祥瑞,皆飾空文,取悅一時。如信州森機奏秦檜父祠堂生芝草,其佞尤甚。蓮子雙頭,處處有之,亦何爲瑞!麟、鳳,瑞之大者,然非上有明君,下有賢臣,麟、鳳之生,亦何所取!朕以爲年豐穀登,可以爲瑞。若漢武作芝房、寶鼎之歌,奏之郊廟,非爲不美,然何益於事!」
31戊戌,置六科以舉士:一曰文章典雅,可備制誥;二曰節操公正,可備臺諫;三曰法守;六曰知機識變,知勇絕倫,可備將帥。令侍從歲舉之,如元祐中司馬光所請。
32慶遠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吳蓋爲寧武軍節度使。
33五月,壬寅,參知政事沈該爲尚書左僕射,万俟离爲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34甲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湯思退知樞密院事。
35甲午,太常少卿賀允中權尚書禮部侍郎。
36丁未,侍御史湯鶻舉試御史中丞。
37戊申,詔:「故追復觀文殿學士趙鼎,特與致仕恩澤四名;故追復資政殿學士孫近,與致仕恩澤三名;故追復顯謨閣學士汪藻,與致仕恩澤二名;故左中大夫劉大中、李若谷、段拂,並追復資政殿學士,與恩澤二名;故左朝散大夫程昌寓,追復徽猷閣待制,與致仕恩澤二名;故左大中大夫范沖,追復龍圖閣直學士,故左中奉大夫王居正,右文殿修撰趙開,並追復徽猷閣待制,與恩澤一名;故左朝請郎李朝正,大朝散郎致仕高閌,左朝奉郎游操、呂本中,並特與恩澤一名。」
38詔:「李顯忠昨緣歸朝,全家被害,理宜優卹,,除已給恩澤外,更特與五資。」
39己未,金主使宣奉大夫左宣徽使敬嗣暉,定遠大將軍、尚書兵部郎中蕭中立,來賀天申節。
40己巳,前特進張浚,度金人必渝盟,上疏曰:「今日事勢極矣,陛下將拱手而聽其自然乎,抑將外存其名而博謀密計以爲久長計歟?臣誠恐自此數年之後,民力益竭,財用益乏,士卒益老,人心益離,忠烈之士淪亡殆盡,內憂外患相仍而起,陛下將何以爲策?今天下譬如中人之家,盜踞其堂,安眠飽食其間而陰伺其隙,一日之間,其乎捨我乎?」書奏,執政不省。
41是月,金頒行正隆官制。
42六月,丁丑,端明殿學士、新知湖州程克俊參知政事。
43庚辰,金天水郡公趙桓薨。〔〔考異〕宋史欽宗紀,祇云紹興三十一年五月帝崩問(至),而不得其歿之年月。三朝北盟會編亦祇載三十一年哀詔,而於欽宗之歿,略而不書。竊憤錄以爲正隆六年,亮宴諸王、大將於講武殿,大閱兵馬,令天水侯趙芋領一隊,先以羸馬易其壯馬,使其乘之,圍既合,爲騎兵踐踏而死。按金史,欽宗之歿,自在正隆元年而非六年。竊憤錄本偽書,不足信也。嚴冬友定爲欽宗不得其死,謂海陵無道,於太宗諸子及宗翰子孫屠戮殆盡,何有於宋之降王?宋人紀事之書,多以欽宗爲被殺,必非無據,當從文道紀年紀略作爲海陵所害,庶於書法爲允。余謂宋人紀金事,南北傳聞,每多失實,況偽託之書乎!旁摭野乘,不如正史之傳信,今仍從金史書之。〕
44壬午,詔:「故追復資政殿學士鄭剛中,特與致仕恩澤二名。」
45左奉議郎孫覿,復左朝奉郎。覿既敘官,當秦檜秉政,畏禍深居者二十餘年。乃是上書自訴,乃復舊秩。
46丙戌,金以尚書右丞蔡松年爲左丞,以樞密副使耶律安禮爲右丞。
47丁亥,作皇帝本命殿於萬壽觀,依在京以純福爲名。
48流星晝隕。
49秋,七月,甲辰,三佛齊國遣使入貢。
50丁未,彗星出井宿間。
51戊申,詔曰:「太史言彗出東方,朕甚懼之,已避殿減膳,側身省愆。尚慮朝政有闕失,民間有矣苦,刑獄有冤濫,官吏有貪殘,致傷和氣,上天垂象。可令士庶實封陳言,詣登聞檢院投進;仍令諸路監司、郡守,條具便民、寬卹合行事件聞奏;提點刑獄官躬詣屬州縣,詳慮(決)遣,將枝蔓干連之人,日下放,務使施實惠以盡應天之實。」
52己酉,金主命太保昂如上京,奉遷始祖以下梓宮。
53壬子,詔:「故贈右諫議大夫陳瓘,賜諡忠肅。」先是帝謂輔臣曰:「近覽瓘所著尊堯集,無非明君臣之大分,深有足嘉。」
54丙辰夜,彗星沒。
55辛酉夜,天雨水銀。
56八月,丁丑,金主如大房山行視山陵。
57庚寅,南平王李天祚,遣太平州刺史李國以右武大夫李義、政〔武〕翼郎郭應五來賀昇平,獻黃金器千一百三十六兩,明珠百,沈香千斤,翠羽五百隻,雜色綾絹五千匹,馬十,象九。詔尚書左司郎中汪應辰宴國于玉津園。遷國爲太平州團練使,義左武大夫,應五武經郎,加賜襲衣、金帶、器、幣有差。
58辛卯,參知政事陳克俊罷,爲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以疾自請也。克俊再執政才七十五日。甲午,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吏部尚書張綱參知政事。
59乙未,靜海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南平王李天祚爲檢校太師,功號加「歸仁」二字,賜襲衣、金帶、鞍馬、器、幣。
60中書舍人吳秉信試尚書吏部侍郎。
61九月,庚子朔,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御前諸軍都統制、知興州吳璘領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自建炎以來,未嘗有使相爲都統制者,故改命之。
璘嘗自著書,號兵要大略,謂:「金人有四長,我有四,短,當反我之短以制彼之長。蓋彼之所長,曰騎兵,曰堅忍,曰甲重,曰弓矢。吾當集蕃、漢所長而用之,故以分隊制其騎兵,以番休迭戰制其堅忍,制其甲重則勁弓強弩,制其弓矢則以遠剋近,以強制弱。」其說甚備。至於陣法,有圖而無書焉。
62辛丑,沈該等言安南人欲買撚金線緞,此服華,侈非所以示四方,帝曰:「華侈之服,如銷金之類,不可不禁。近時金絕少,由小人貪利,銷而爲泥,甚可惜。天下產金處極難得,計其所出不足以供毀之費。雖屢降指揮,而奢侈之風終未能絕,須申嚴行之。」
63乙巳,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講〔讀〕、同知樞密院事。
64癸丑,御史中丞湯鶻舉兼侍讀、權尚書兵部侍郎。
65甲子,湯鶻舉言:「西清次對,超躐禁從,所以褒有德而顯有功也。敷文閣直學士秦塤,敷文閣待制秦堪,敷文閣待制吳益,皆以庸瑣之才,恃親昵之勢,可謂無功無德者也,其可直西清而充次對乎?請鐫褫職名,示天下以至公之道。」詔:「鶻舉所論,甚協公議。然朕以秦檜輔佐之久,又臨奠之日,面諭檜妻,許保全甚家。今若遽奪諸孫與職名,不惟使朕食言,而於功臣傷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後不得更有論列。」
66冬,(十)月,己巳朔,右朝議大夫、知明州王俁試尚書戶部侍郎。
67丙子,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兩浙西路兵馬鈐轄邵宏淵爲殿前司前軍統制。
68乙酉,金葬始祖以下十帝於大房山。
69丁酉,詔:「前特進張浚,依舊永州居住,俟服闋取旨。」
先是浚奉母喪歸葬於蜀,行至江陵,會以星變求直言。浚慮金數年間決求釁用兵,而吾方溺於宴安,謂金可信,蕩然莫之爲備;沈該、万俟离居相位,尤不厭天下望,朝廷益輕,雖在苫塊,不得不爲帝終言之。乃復奏曰:「嚮者講和之事,陛下以太母爲重爾。幸而徽宗梓宮亟還,此和之權也。不幸用事之臣,肆意利欲,乃欲翦除忠良,以聽命於敵而陰蓄其邪心,故身死之日,天下相慶,蓋惡之如此。方姦雄之人,豢於富貴,分別黨與,布在要郡,聚斂珍貨,獨厚私室,皆爲身謀而不爲陛下謀也。坐失事機二十餘年,有識痛心。夫賢才不用,政事不修,形勢不立,而專欲受命於敵,適足啟輕侮之心而正角其計中。臣願陛下深思大計,復人心,張國勢,立政事,以觀機會,未絕其和,而遣一介之使與之分別曲直逆順之理,事必有成。」
万俟离、湯思退見之,大怒,以爲金未有釁,而浚所奏乃若禍在年歲間者。湯鶻舉即奏:「浚身在草土,名繫罪籍,要譽而論邊事,不恭而違詔書,取腐儒無用之常談,沮今日已行之信誓,豈復能爲國家長慮!徒以閒居日久,以冀復用。議者以爲前此權臣嘗被其薦,故雖致人言,猶竄近地。況浚近得旨歸葬於蜀,尚堅異議,以唱率遠方之人,慮或生患。望屏之遠方,以爲臣下不忠之戒。」故有是命。
閏十月,己亥朔,湯思退言昨日張浚行遣極當,帝曰:「浚用兵,不獨朕知,天下皆知之。如富平之敗,淮西之師,其效可見。今復論兵,極爲生事。且太祖以神武定天下,亦與契丹議和。」陳誠之曰:「浚論事頗有不當,如石晉因契丹之力以自立,其勢不得不與之和,此桑維翰之功也。及景延廣用事,遽以翁孫之禮待之,契丹遣使問曲直,延廣對使者云:『晉有橫磨劍十萬口,翁欲戰則來。』石晉之禍自此始。浚不罪延廣而謂維翰不當與契丹和好,甚無謂。」帝曰:「耶律德光入汴,首以此言數延廣罪。」誠之曰:「浚永州之命,甚塞眾議。」帝曰:「不如此,議論不定。」
70庚子,祕閣修撰、知婺州辛次膺權尚書禮部侍郎。
71辛丑,宗正少卿李琳爲賀大金正旦使,秉義郎、侍衛馬軍司幹辦公事宋均副之;尚書左司郎中葛立方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梁份副之。
72丙午,詔:「廉州歲貢珠,雖祖宗舊制,聞棷之頗艱,或傷人命。自今可罷貢,蜑丁縱其自便。」帝謂宰執曰:「朕嘗讀太祖實錄,(見劉鋹)進珠子馬鞍,太祖知劉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蜑丁數千人,死者不少。朕以爲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難得,且傷人命,故特令罷貢,以爲一方無窮之利。」
73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武軍承宣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董先卒於鄂州。
74徽猷闊直學士致仕胡寅卒於衡州。
75十一月,丙子,左從事郎、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杜莘老充敕令所刪定官。
先是詔以星變求言,莘老上書論:「彗,戾氣所生,歷攷史牒,多爲兵兆。國家爲息民通和,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
76丙戌,知盱眙軍吳說,奏請禁止采□。帝曰:「暴殄天物,誠爲可禁。第貧民以此爲生,一旦禁止,恐致失業。古之聖人,先仁民而後愛物,今但令官司不得買□,民間從其便也。」
77十二月,戊戌朔,臘饗太廟。是日也,罷朔祭,以禮官援淳化故事有請也。
78辛丑,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同知樞密院事。
79壬戌,三佛齊國進奉使蒲晉等入見。癸亥,封其國首領爲王,蒲晉等賜秩有差。
80甲子,金賀正旦使中奉大夫.祕書監.右諫議大夫梁銶、副使定遠大將軍.充馬軍副都指揮使耶律諶入見。
81帝嘗製宣聖及七十子像贊,親書之。是月,始命刻石。〔〔考異〕像爲李公麟所繪,高宗先時撰贊,自書之,秦檜爲跋,至是始刻焉。刻石今在杭州府學。錢辛楣曰:宋大中祥符二年,追封閔子以下九人爲公,曾子而下六十二人爲侯,並兗國公爲七十二弟子。大觀二年,追封公夏守等十人侯爵,預祀典。則別七十二賢於十哲之外矣。思陵撰七十二子贊,較之祥符所追封,多廉潔、秦商、后處、樂款〔欬〕,少公良孺、勾井疆、顏何、公西輿如,不知何據。諸賢在宋時已經加封,而所書仍唐之爵號,朱文公嘗言之矣。夫治國固有緩急,思陵偏安兩浙,稱臣於仇,正復崇儒重道,亦何足掩不孝之名!則數典而忘祖,又在所不足責。而如秦檜之姦邪無學,亦豈能援引典故以證人主之誤哉!檜跋後爲明人所磨去。〕
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丁丑、一一五七)〕
高宗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丁丑、一一五七)〕
1春,正月,戊子,右通直郎、監登聞檢鼓王述,以貧乞補外。帝曰:「王倫頃年奉使金國,金欲留之,許以官爵,倫不從,乃冠帶南嚮,再拜求死。此事亦人所難,宜卹其後,可特添差通判平江府。」
2庚寅,金以工部侍郎韓錫同知宣徽院事。錫不謝,杖百二十,奪所授官。
3二月,丁酉朔,詔:「自今國學及科舉取士,並令兼習經義、詩賦,內第一場大小經各一道,永爲定制。」
4庚子,太尉、武當軍節度使、御前諸軍都統制、充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楊政薨,年六十。政守漢中凡十八年,特贈開府儀同三司,後諡襄毅。
5辛丑,金初定太廟時饗牲牢禮儀。
6癸卯,金改定親王以下封爵等第,命置局,追取存亡誥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參酌削降。公私文書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毀抹,雖墳墓碑誌,亦發而毀之。
7戊午,御史中丞兼侍讀湯鵬舉參知政事。
鵬舉爲臺官凡一年半,所論皆秦檜餘黨,他未嘗及之。
8己未,敷文閣待制、知荊南府王師心試尚書戶部侍郎。庚申,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兼侍讀,權禮部侍郎。(賀允中兼侍講。)
9是月,金主坐武德殿,召吏部尚書李通,刑部尚書胡勵,翰林直學士蕭廉,語以「朕夜夢至上帝所,殿中人如嬰兒。少頃,有青衣特宣授朕天策上將,命征芋國。朕受命出,上馬,見鬼兵無數,朕發一矢射之,眾皆喏而應。既覺,聲猶在耳。即遣人至中視所乘馬,其汗如水,取箭數之,亦亡其一。此異夢也,豈非天假手於朕,令取江南乎?」通等皆賀。金主戒無泄於外。
10三月,丙戌,帝御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
先是湯鵬舉以御史中丞貢舉,上合格進士博羅張宋卿等,帝親策試。既而以手詔宣示攷試官曰:「對策中有鯁亮切直者,並置上列,以稱朕取士之意。」
時樂清王十朋,首以法天、攬權爲對,其略曰:「臣勸陛下攬權者,非欲陛下衡石量書如秦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陛下傳餐聽政如隋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以強明自任、親治細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精於吏治、以察爲明、無復仁恩如唐宣宗,而謂之攬權也。蓋欲陛下懲其既往,戒其未然,操持把握,使威福之柄一歸於上,不至於下移而已。」又曰:「朝廷往嘗屢有禁鋪翠之令矣,而婦人以翠羽爲首飾者,今猶自若也。是豈法令之不可禁乎?豈宮中服澣渥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於外乎?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省闈、殿試,類皆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爲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又曰:「臣願陛下以正身爲攬權之本,而又任賢以爲攬權之助,廣收兼聽,以盡攬權之美,則所求無不得,所欲皆如意,雖社稷之大計,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動聲色而爲之矣。」
晉原閻安中策言:「太子天下根本,自昔人君嗣政之後,必建立元子,授之心鬯,所以繫隆社稷,基固邦本,示奕世無窮之休。臣觀漢、唐史,東海王彊之於顯宗,宋王憲之於明皇帝,既皆爲太子矣;暨天命定於後,莫不優加職秩,大封殊禮,退就宮邸,當時無間言,後世無異議。孝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立弟之子定陶王爲子。今陛下之心,祖宗之心也,聖慮經遠,神機先物,嘗修祖宗故事,累年於茲矣。日就月將,緝熙光明之學,其歷試周知,不爲不久也。而儲位未正,嫡長未辨,臣深恐左右近習之臣,寖生窺伺,漸起黨與,間隙一開,有誤宗社大計,此進退安危之機也。臣願陛下斷自宸衷,早正儲位,以係中外之望。」
帝謂大臣曰:「今次舉人程文,議論純正,仍多切直,似此人才,極有可用。」翼日,又謂大臣曰:「昨覽進士試卷,其間極有切直者。如論理財,則欲省修造。朕雖無崇臺榭之事,然喜其言直。至論鋪金、鋪翠,朕累年禁止,尚未盡革,自此當立法必禁之。」湯思退曰:「太宗朝有雍丘尉武程,上疏願減後宮嬪嬙。太宗謂宰相曰:『程□遠,未悉朕意,縱欲敗度,朕所不爲。內廷執掌,有不可缺者。」李昉欲斥程以戒妄言,太宗曰:『朕何嘗以言罪人,但念程不知耳。』士人論事,不究虐實,陛下能容之,實千載之遇。」帝曰:「正不消與辨。」陳誠之曰:「天下自有公論;陛下此舉,大足以感動天下。願陛下自此益崇儉約,以節浮費。」
時帝臨御久,主器未定,大臣無敢啟其端者,安中對策,獨以儲貳爲請。帝感其言,于是賜十朋等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而擢安中第二。或曰:「安中與舉人黃成孫同縣相友善,成孫父源,嘗爲書言儲貳事,安中得並說以對,帝大賞之。」
始,蜀人之未集也,帝數有展日之命。沈該奏:「天時向暄,恐陛下臨軒,不無少勞。請一面引試,後有至者,臣等策之,中書定其高下。」帝不許,曰:「三年取士,朕豈憚一時之勞耶!」及唱名至安中,又至第三人雙流梁介,帝連舉首謂該曰:「如何?」該大慚悚。
11丁亥,特奏名進士李三英等三百九十二人,武舉進士趙應熊等十五人,特奏名一人,授官有差。
應熊武藝絕倫,且試南省爲第一人。帝謂大臣曰:「徽宗時,如馬擴、馬識遠俱以武舉擢用,或銜命出疆。今次魁選文○武皆得人,應熊弓馬甚精,文字亦可采。朕樂於得士,雖終日臨軒,不覺倦也。」遂以應熊爲閤門祗候、江東安撫司準備將。
12左宣奉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万俟离卒,壬辰,拜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贈少師。命入內內侍省都知衛茂實護喪,拜其子右承奉郎夷中、右迪功郎致中並直祕閣,怹子姪九人各進一官。
13夏,四月,丙申朔,清遠軍承宣使、知金州、節制屯駐御前軍馬姚仲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御前諸軍都統制、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保寧軍承宣使、御前前部統制、知階州王彥爲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節制屯駐御前軍馬,兼知金州。
14辛亥,保寧軍節度使、萬壽觀使、提舉祕書省信安郡王孟忠厚薨,贈太保,擢其子右朝請郎充、右宣義郎嵩、右承事郎雍皆直祕閣,他子孫六人皆皆進一官。
15詔以提舉祕書省印納禮剖,自是不復除。
16辛酉,尚書吏剖侍郎兼侍讀陳康伯遷吏部尚書。
17壬戌,尚衵戶部侍郎王俁權工部尚書,太府少卿林覺權戶部侍郎。
18是月,加封徐偃王曰靈惠仁慈王。〔廟在衢州。〕
19金降景宣帝爲遼王。
20五月,丁丑,詔:「孟庾追復端明殿學士、左宣奉大夫;路允迪追復龍圖閣學士、左通議大夫。」庾既得歸,廢爲民而死,或言允迪在汴不食卒,故皆復之。
21癸未,金國賀生辰使.正議大夫.守禮部尚書耶律守素、中靖大夫.太常少卿許竤,見於紫宸殿。
22辛卯,禮剖、太常寺言:「每歲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廟、社稷、怠生帝、九宮貴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餘並請寓祠齋宮。立春祀青帝,朝日,出火東階,權於東門外長生院;赤帝、黃帝,權於南門外淨明寺;白帝,夕(月),納火西階,權於西門外惠照院;黑帝,權於北門外精進寺;皆用少牢,備樂舞。而神州地祇以精進地狹,祀熒惑以與赤帝同日,皆權於惠照院行之。」神州當用犢,而亦用少牢,蓋權禮也。自紹興以來,大祀所行二十三而已,至是侍御史周方崇以爲言,乃悉復之。
23六月,戊申,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24庚戌,紹:「故追復中大夫黃潛善,再復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官一子。」
25甲寅,中書舍人兼侍講、權直學士院王綸試尚書工部侍郎,太府少卿徐林權尚書刑部侍郎。乙卯,尚書左司員外郎葛立方權吏部侍郎。
26戊午,初命太廟冬饗祭功臣,蜡饗祭七祀,祫饗兼之。
27辛酉,故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周望,追復龍圖閣學士、左中大夫,官其家二人。
自秦檜死,左司諫凌哲請追復大臣死於貶所者。朝論初指趙鼎、王庶等數人,沈該、湯思退爲相,遂併取先得罪於國者而追復之,哲復爭,以爲不可,乃止。
28秋,七月,乙丑,祕書省校書郎陳俊卿言:「人之才性,各有所長,禹、稷、皋陶、垂、益、伯夷,在唐、虞之際,各守一官,至終身不易。此數君子者,苟使之便來迭去,易地而居,未必能盡善,況其餘乎!今也監司、帥臣,鮮有終其任者,遠者一年,近者數月,輒已遷徙;州縣百姓送往迎來之不暇,其爲勞費,不可殫舉。以至內而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無肯安其職業,爲三數年計者,往往數日待遷,視所居之官,有如傳舍。雖有勤恪之人,宣力公家,於人情稍通,綱條稍舉,已舍而他去。來者皆未能盡識吏人之面,知職業之所主,則又遷矣。因循歲月,積弊已欠,是以胥吏得以囊橐爲姦,賄販公行而莫之誰何,如此而望職業之舉,雖矣。夫爵祿名器,人所奔趨,必待積勞而後遷,則人各安分,不敢躁求。若開驟進之門,使有僥倖之望,則人人懷苟且之心,無守公之節,其自爲謀則得矣,朝廷何賴焉!臣嘗讀國史,見太祖朝任魏丕掌作坊十年,劉溫叟爲臺丞十有二年,太宗朝劉蒙正掌內藏二十餘年,陳恕在三司亦十餘年,此祖宗用人之法也。望與執政大臣參酌,立爲定論。其監司、帥守,有政術優異者,或增秩賜金,必待終秩而後遷擢。至於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當少須歲月,俾久於其職,然後察其勤惰而陞黜之。庶幾人安其分,盡瘁於國,無有過望,而萬事舉矣。」詔三省行下。遂以俊卿爲著作佐郎。
29庚午,戶部侍郎林覺言:「國朝慶曆以來,歲鑄錢一百八十餘萬緡,其後亦不下百萬,如前年猶得十四萬緡,去年猶得二十二萬緡。而典司官吏,徒糜祿廩,朝廷罷之,殊快人意,但付之漕司,日久亦未有涯。議者以爲諸路物料有無不等,運司不相統轄,無以通融鼓鑄。宜出戶部錢八萬緡爲饒、贛、昭三州鑄本,委各州通判主管,漕臣往來措置,今歲權以二十三萬緡爲額,即不復以舊錢得代發。」從之。
30甲戌,直祕閣、知臨安府榮疑權尚書戶部侍郎。
31八月,甲午朔,帝諭宰執曰:「昨日卿等繳到宋□所上徽宗賜□手詔,朕已恭覽。蓋徽宗內禪之美,遠過堯、舜,而一時小人,外庭如唐恪、聶昌、耿南仲,內侍如邵成章、張藻、王孝竭輩,輒爲妄言以惑淵聖之聽,父子之間,幾於疑貳。至宋□、李綱奉迎徽宗還京,綱先歸,具言徽宗之意,而後淵聖感悟,兩宮釋然。今觀手詔,并得綱題識,皆朕昔所親見者。朕朝徽宗於龍德宮,嘗聞親諭云:『朕平生慕道,天下知之。今倦於萬機,以神器授嗣聖,方築甬道於兩宮間,以便朝夕相見。且欲高居養道,抱子弄孫,優游自樂,不復以事物攖懷。而小人希進,妄生猜間,不知朕心如此。嗣聖在春宮二十年,朕未嘗有纖芥之嫌,今豈復有所疑耶!』此皆當時玉音,外庭往往不知。」沈該等曰:「昨日臣等既得竊觀徽宗詔墨,今又親聞陛下宣諭,此實堯、舜盛德之事,因以知李綱題識,蓋實錄也。」翼日,該等又請宣付實錄院,帝曰:「朕爲人子,何可不暴白其事,使天下後世知之!」既而又親筆書於詔後,宣示宰執。
32乙未,參知政事湯鶻舉知樞密院事。
33壬寅,清遠軍承宣使兼知興元府姚仲爲保寧軍節度使。
34癸卯,金始置登聞院。
35甲寅,金罷上京留守司。
36己未,右奉議郎宋汝爲卒。
汝爲棄妻子亡去,至是十年,卒於青城縣開先觀,年六十。汝爲未病,以後事托其友人監永康茶稅王榭孫,後月餘乃死,榭孫爲葬之青城山中。〔乾道元年四月丁未推恩。〕
37是月,金主試進士於廣樂園。
38九月,戊辰,故房州觀察使王□,追復建武軍承宣使。
39戊寅,吏部尚書兼侍讀陳康伯參知政事。
40辛巳,給事中兼侍讀王師心權吏部尚書。
41癸未,敷文閣待制王俁卒。
42丙戌,侍御史周方崇試尚書禮部侍郎。
43冬,十月,庚申,左司諫凌哲權尚書禮部侍郎。
先是臺諫官皆湯鶻舉所薦,至是哲與方崇皆內徙,而以朱倬、葉義問代之,自是鶻舉始不安矣。
44(十一月),乙丑,太常少卿充賀金國正旦使孫道夫、閤門宣贊舍人充副使鄭朋辭行。
先時左從正〔政〕郎左蹕爲書狀官,死於涿州驛舍,不暇爲棺具,但坎地葬之,及道夫至北庭,乃焚其骨以歸。後特官一子。
45丁卯,工部侍郎兼侍講王綸等言:「興化軍進士鄭樵,□嗜墳籍,杜門著書,嘗以所著書獻之朝廷,降付東觀。比聞撰述益多,當必有補治道,終老韋希,可謂遺才。望賜召對,驗其所學,果有所取,即乞依王蘋、鄧名世例施用,庶學者有所激勸。」乃命樵赴行在。
46殿中(侍)御史葉義問論知樞密院事湯鶻舉,以爲:「人臣不忠之罪,莫大于掠美以欺君,植黨以擅權;有一於此,法當竄殛,況兼而有之!鶻舉初罷平江,適逢陛下欲去權臣黨與之弊,起廢匿瑕,付以風憲。凡所彈擊,發蹤指示,皆出陛下之英斷,初非鶻舉可得而竊。況鶻舉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嘗除廣帥,憚於遠行,因秦檜之嬖人丁獻佞於檜,遂移平江。及秦檜還建康焚黃,鶻舉棄去郡事,連日奔走吳江,望塵雅拜,比怹郡守最爲諛佞,自非陛下收拭用之,則鶻舉實秦檜黨中之姦猾耳。至處言路,乃妄自尊大,竊弄威權,使陛下去邪之英斷,反爲鶻舉賣直之虛名,此臣所謂掠美以欺君者也。鶻舉自居要途,引用非類,凡平日之所忌者,雖賢德忠良,必極力擠之,平日之所喜者,雖輕猥邪佞,必極力援之。坐是劉天民、范成象、留觀德之徒,爭爲鷹犬,同惡相濟,牢不可解。逮居樞府,積忌尤甚,凡己所惡,必遣天民輩先諭臺諫,有議論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薦拔,何相負如是!』夫臺諫者,陛下之臺諫,非鶻舉之私人也。而鶻舉自違詔旨,敗壞成法,略無忌憚之心,復蹈前車之轍,此臣所謂植黨以擅權者也。況鶻舉位居宥密,執權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於秦檜。望將鶻舉明正典刑,竄之遠方,以爲不忠罔上之戒。」
47辛巳,左正言何溥請特詔大臣勿數易郡守,帝謂宰執曰:此論切中時病。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資。」湯思退曰:「豈惟郡守!監司亦然。欲於卿、監、郎官中擇資淺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資而罷。」帝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擾,亦可革內重外輕之弊矣。」
48丁亥,知樞密院事湯鶻舉罷,爲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免辭謝。
49十二月,乙未,重建尚書六部成。〔〔考異〕臨安志作五年。據朝野雜記,紹興四年,高宗在平江;還臨安,始命有司建太廟。十二年,和議成,乃作太社、太稷、皇后廟、都亭驛、太學。十二年,築圜丘,景靈宮,高禖壇,祕書省。十五年,作內中神御殿。十六年,廣太廟,建武學。十七年,作玉津園、太乙宮、萬壽觀。十八年,築九宮貴神壇。十九年,建太廟齋殿。二十年,作玉牒所。二十二年,作左藏庫,南省倉。二十五年,建執政府。二十六年,築兩相第,太醫局。二十七年,建尚書六部。大凡定都二十年,而郊廟宮省始爲之備焉。〕
50己酉,以徐林爲刑部侍郎。
51戊午,金主遣驃騎上將軍.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高思廣〔廉〕、昭毅大將軍.行尚書兵部郎中阿勒根彥忠,來賀明年正旦。
52是歲,金以張仲軻爲諫議大夫,修起居注,但食諫議俸,不得言事。
金主恃累世強盛,欲用兵以一天下,吏部尚書李通揣知其意,遂與仲軻及右補闕馬欽等,盛談江南富庶,子女玉帛之多,以逢其意。宦者梁琉因極稱宋劉妃絕色傾國,金主大喜,命縣加高蘇庫爾〔舊作師古兒,今改。〕貯衾褥之新潔者,俟得劉貴妃用之。
欽爲人輕脫,不識大體,金主每召見與語,欽出,輒以語人曰:「上與我論芋事,將行之矣。」其視金主如僚友然。累遷國子司業。
宋紀一百三十二〔起著雍攝提格(戊寅)正月,盡屠維單閼(己卯)六月,凡一年有奇。〕
高宗紹興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戊寅、一一五八)〕
紹興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戊寅、一一五八)〕
1春,正月,己巳,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殿前馬步軍三衙強刺平民爲軍,詔禁止。
先是殿前司闕額數千人,詔三衙分月招補,而所遣軍士利其例物,往往驅掠市人以充數;民以樵采、魚爲業者,皆不敢入行在,至有招刺輦官者。自行在至衢、婺數州,道路之間,商旅不行,遠近大擾。珪爲帝言:「外郡寄招之兵,人材亦略可使,皆民間之無家可歸者,出於所願,但州縣吝費,所招不多。今若以三衙招兵之資付之,寬爲其限,何患不集!」帝謂大臣曰:「招軍一事,士大夫往往以爲不切事宜。殊不知聖人思患預防,若暗失軍額,何以爲先事之備!但當措置約束,毋令擾人足矣。」於是詔三司毋得遣人於外路招刺,違者統制以下官皆抵罪。
既而殿中侍御史葉義問亦奏其事,且言不當強提輦官,詔殿前司究治,乃吐渾押官潘勝所招也。權刑部侍郎陳正同等請決杖降資。葉義問言:「輦官最爲親近,比於足蹙路馬之芻,萬萬不侔。今刑部官吏以輕刑處之,附下不恭,孰大於此!」詔正同罰銅十斤。
2賀金正旦使孫道夫將還,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諭之曰:「歸白爾主,事我上國,多有不誠。今略舉二事:爾民有逃入我境者,邊吏皆即發還;我民有逃叛於爾境者,有司索之,往往托詞不發,一也。爾於沿邊盜買鞍馬,以備戰陣,二也。且馬得人而後可用,如無其人,得馬百萬,亦奚以爲!我亦豈能無備!且我不取爾國則已,如欲取之,固非難事。我聞接納叛亡,盜買鞍馬,皆爾國楊太尉所爲,常因俘獲問知,其人無能爲者也。」又曰:「聞秦檜已死,果否?」道夫對曰:「檜實死矣,陪臣亦檜所薦者。」又曰:「爾國比來行事,殊不如秦檜時,何也?」道夫曰:「容陪臣還國,一一具聞宋帝。」時金主日謀南伐,故設詞以爲兵端,而雜以怹辭亂之。
3金主嘗召諫議大夫張仲軻,補闕馬欽,校書郎田與信,直長迪實,〔舊作習失,今改。〕入便殿侍坐。金主與仲軻論漢書,謂仲軻曰:「漢之封疆,不過七八千里,今我國幅員萬里,可謂大矣。」仲軻曰:「本朝疆土雖大,而天下有四主,南有宋,東有高麗,西有夏,若能一之,乃爲大耳。」金主曰:「宋人且何罪而伐之?」仲軻曰:「臣聞宋人買馬、修器械,招納山東叛亡,豈得爲無罪!」金主曰:「向者梁珫嘗爲朕言,宋有劉貴妃者,姿質豔美,蜀之花□,吳之西施,所不及也。今一舉而兩得之,俗所謂因行掉手也。江南聞我舉兵,必遠竄耳。」欽、與信俱對曰:「海島蠻越,臣等皆知道路,彼將安往!」欽又曰:「臣在宋時,嘗帥軍征蠻,所以知也。」金主謂迪實曰:「汝敢戰乎?」對曰:「受恩日久,死亦何避!」金主曰:「汝料彼敢出兵否?」曰:「不過淮上耳。」金主曰:「然則天贊我也。」既而曰:「朕舉兵滅宋,不過二三年,然後討平高麗、夏國,一統之後,論功遷秩,分賞將士,彼必忘勞矣。」
4二月,丙申,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知樞密院事。
先是誠之奏事,帝曰:「卿文人讀書,乃知兵務如此之熟!」遂進用之。
5乙巳,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王綸同知樞密事。
6丙午,太常少卿孫道夫權尚書禮部侍郎,因道夫使金還,具奏金主所言也。
7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宰相遂率百僚稱賀。詔以「日月薄蝕,乃上穹垂戒,而有司以陰雲不見,欲集班拜表稱賀,殊非朕寅畏天威之意。令毋得稱賀。」翼日,宰執共贊所降詔語,帝曰:「朕德薄,不足以格天,陰雲蔽日,蓋偶然耳。至於時雨滂霈,此乃可喜也。」
8壬戍,起居郎劉章權尚書工部侍郎。
9丁丑,太尉、定江軍節度使、鄂州駐刮御前諸軍都統制兼提領營田田師中開府儀同三司,以三省言師中除太尉已及八年,有捕猺賊功,當遷也。
10戊寅,詔曰:「設官分職,民事爲先。古者二千石位次九卿,公卿闕則選所表而用之。祖宗以來,郡守闕多選諸臺省,至分遣朝行以治劇邑,非曾歷親民不得爲清望官,重民事也。朕式稽古訓,爲官擇人,今後侍從有闕,通選帥臣及第二任提刑資序曾任郎官以上者;卿、監、郎官闕,選監司、郡守之有政績者,並須治狀昭著及有譽望之人。卿、監、郎官未歷監司、郡守者,令更迭補外任;內官除詞臣、臺監〔諫〕係朕親擢,餘並須在職二年,方許遷除。庶內外適均,無輕重之偏,職業修舉,有久任之效,以副朕重民事之意。」
11戊子,追復故敷文閣直學士洪皓再復徽猷閣直學士,以其子起居舍人遵言復職未盡也。尋賜諡曰忠宣。
12夏,四月,乙未,大理寺少卿楊揆權刑部侍郎,司農卿湯允恭權尚衵兵部侍郎。
13五月,辛未,改光州爲蔣州,光化軍爲通化軍,光山縣爲期思縣,避金太子名也。
金太子光瑛,年十二,善騎射,嘗射獐,獲之,金主以薦太廟。〔〔考異〕李心傳云:改州軍名,日曆不載其故,以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汪公奏劄考之,乃其避敵人之名耳。〕
14戊寅,金國使驃騎上將軍.殿前司副都點檢蕭恭,副使中大夫.尚書工部侍郎魏子平,見於紫宸殿。
15丙戌,金使蕭恭、魏子平八辭,置酒紫宸殿,以雨故,復就垂拱殿。
時金主決意南下,子平還,八謁,首問以南方事,且曰:「汝謂蘇州與大名孰優?」子平曰:「不可比。」曰:「何謂也?」子平曰:「宮室、車馬、衣服、飲食,人之所美也。江湖地卑濕,舟船以爲居,魚以爲釀,夏服焦葛,猶不堪其熱。以此言之,殆不侔矣。」金主不悅。
16是月,金主召吏部尚書李通、翰林院學士承旨翟永固、左宣徽使敬嗣暉、翰林直學士韓汝嘉四人謀,欲再修汴京而徙居之,爲南侵之計。通、嗣暉皆言此正合天時,金主喜。永固、汝嘉曰:「燕京甫成,帑藏已乏,民力未蘇,豈可再營汴邑!江南通好,歲帑無闕,遽興征伐,亦恐出師無名。」金主怒曰:「非汝所知!」麾之使去。既而召翰林應奉文字綦戩講漢書,金主怒稍解。翼日,擢通尚書右丞,嗣暉參知政事。永固因請老,許之。
17六月,癸巳,名眉州青神縣中巖山龍潭慈姥神祠曰慈濟。
18是日,流星晝隕。
19甲辰,樞密院都承旨陳正同,言諸路奏讞死囚,例多降配,非是,帝曰:「刑罰非務刻深,欲當其罪。若專姑息,廢法用例,則人不知畏,非所以禁暴戢姦。可令〔諭〕刑官,常諭〔令〕遵守成意〔憲〕。」
20秋,七月,己未,詔築皇城東南之外城。
21戊寅,起居舍人洪遵論鑄錢利害,大略謂:「今錢寶不〔少〕,(多)爲錯燬作器用,而南過海,北渡淮,所失至多。自罷提點官,復直〔置〕屬二員,無異監司,而鑄錢殊未及額,亦宜多方措置。」帝諭大臣曰:「遵論頗有可采。前後銅禁,行之不嚴,殆成虛文。銅器雖民間所常用,然亦可以他物代之。今若自公卿貴戚之家,以身率之,一切不用,然後申嚴法禁,宜無不成者。」
己卯,帝出御府銅器千五百事送鑄錢司,遂大斂民間銅器。其道、佛像及寺觀鐘磬之屬並置籍,每斤收其算二十文;民間所用照子、帶□類,則官鬻之。凡民間銅器,限一月輸官;限滿不納,十斤已上徒二年,賞錢三百千,許人告,自後犯者,私匠配錢監重役。其後得銅二百萬斤。
22庚辰,帝出御製郊祀天地、宗廟樂章十三首示輔臣。
23壬午,國子祭酒周綰權尚書吏部侍郎,祕書少監曾幾權禮部侍郎。
24八月,戊子朔,詔置國史院,修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正史。
25辛卯,權禮部侍郎孫道夫權工部侍郎。丙申,祕閣修撰、知紹興府趙令誏權尚衵戶部侍郎。
26壬寅,尚書省勤會張浚已服闋,詔:「(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和國公張浚,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依舊永州居住。」
27丁卯,加封唐柳州刺史柳宗元爲文惠昭靈侯。
28辛亥,詔立愍節廟於順昌縣,以祠范旺。
29甲寅夜,地震。
30九月,丁丑〔戊寅〕,右迪功郎李耆言:「自經界之後,稅重田輕,終所入且不足以供兩稅,今又配州縣買銅,民力愈困。況江西州縣,多用私錢,舊錢百,重十一兩,新錢百,重五兩有奇。若毀舊錢千,以鉛錫雜之,則可鑄二千五百,是以贛、吉等州,比屋私鑄。一路且以萬戶言之,戶日銷千錢,是日毀萬緡也。民既銷錢而盜鑄,官又抑民毀錢而更鑄,得不償失,徒弊百姓,費邦財。願詔諸監,錢姑仍舊歲,計坑冶所入銅錫興鑄,俱〔諸〕路委提刑兼主其事,戶部歲終課其殿最,則事省而民安矣。」
自戶部提領鑄錢,而分州縣科買銅錫,民多毀錢爲銅以應命,故耆言如此。詔提領鑄錢司措置約束。
31庚辰,中書舍人兼史館修拱王剛中充龍圖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先是權禮部侍郎孫道夫,言中外籍籍,皆謂金人有窺江、淮意,帝曰:「朕待之甚厚,彼以何名爲兵端?」道夫曰:「興兵豈問有名!願陛下早爲之圖。」又言:「成都帥,陛下不可不擇,宜求才可制置四川者二三人,常置之聖度。」帝云:「當儲人以待緩急之用。」刪中亦言:「禦敵最今日先務之急,盍先自擇將帥,蒐士卒,儲備軍械。加我數年,國勢富強,彼請盟則爲漢文帝,犯邊則爲唐太宗。」帝壯其言。會西蜀謀帥,宰執謂宜得文武威風識大體者,帝曰:「無踰王剛中矣。」遂有是命,又令道夫以蜀中利害語之。
32辛巳,以士輵爲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
33冬,十月,丁亥朔,祕書少監沈介爲賀大金正旦使,閤門祗候宋直溫副之;國子司業黃中爲賀生辰使,閤門祗候、辦御前忠佐領〔(校者按:領字衍。)〕軍頭引見司李景夏副之。
34戊子,左承議郎虞允文爲祕書丞。
允文知渠州,地磽民貧,常賦之外,又行加斂;流江尤甚。允文奏罷之,凡六萬五千餘緡。
35初,帝作損齋,舁去玩好,置經史古書其中,以爲燕坐之所,且爲之記,權吏部尚書賀允中請以賜群臣。庚寅,帝謂宰執曰:「允中嘗於經筵問朕所好之意,朕謂之曰:『朕之所好,非世俗之所謂道也。若果然〔能〕飛昇,則秦皇、漢武當得之;若果能長生,則二君至今不死。朕惟治道貴清淨,故恬淡寡慾,清心省事。所謂爲道日損,期與一也之民同躋仁壽,如斯而已。』當降出碑本以賜卿等。朕又惟比年侈靡成風,如婚祭之類,至有用金、去器者,此亦不可以不戒。」至是降詔諭中外如帝旨。
36戊戌,詔:「尚書省凡事理不當者,許詣登聞檢院投狀類奏,覽訖,付御史臺理問。」
37癸丑,故進士楊居中、執中,並特贈右承事郎。
二人,存中弟也,建寧之破死焉。至是存中乞以大禮所得親屬、門客二官爲卹典,帝特命錄之。
38十一月,癸亥,金詔有司勤政安民。
39己卯,冬日〔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南郊,赦天下。
40權禮部侍郎孫道夫言:「今合祭天志木,奉祀宗朝,悉復承平舊典。加以闢道山,求遺書,修太學,育人材,文治既舉,自此願訓敕將士,增修武備,以爲不虞之戒。」又言:「仁宗景祐初,采古兵法及舊史成敗,爲神武祕略以賜邊臣,訓迪有方,故一時爪牙有古良耐風。願下文館重加正,賜將帥,以繼仁宗故事,豈無曹瑋、王德用、狄青之徒爲時出乎!」時金人渝盟有端,而中外疑信未決。道夫獨憂之,故數以武事爲言。
41癸未,金尚書左丞耶律安禮罷。參知政事李通以憂制起復如故。
42己丑,詔出御前錢修葺睦親宅及重建學宮殿宇凡一百七十一區。
43十二月,丁未,詔:「才人劉氏進封婉儀。」
44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李光,復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
45壬子,金國賀正旦使正奉大夫.工部尚書蘇保衡,副使定遠大將軍.太子左衛率府率阿典謙入見。
46乙卯,金以樞密副使張暉爲尚書左丞,歸德尹高召和式,起爲樞密副使。
47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元府姚仲言:「興元府、洋州諸縣,各有以前保丁內選到人材少壯堪出戰人,差充義士,臣已於數內摘揀到三千人,團結隊伍,教習武藝,及欲於附近大安軍、巴、蓬州差撥保丁,以備船運軍糧。」從之。自朝廷與金約和罷兵,議者乃奏罷到諸路〔利路諸〕州義士。至是仲聞金有意敗盟,欲爲戰守備,乃奏復之。
議者亦謂:「興、洋舊有義士,皆驍勇可用,祇是免身丁、差役庂類,不費有司錢糧。望下本路帥司檢照舊來簿籍條例,依舊收充,以時教閱,無令州縣別致騷擾,以備緩急使喚,此正古人寓兵於農之意。」奏可。
始,王庶立法,義士每丁蠲定業錢二百千,部轄使臣蠲六分科斂,及是諸縣民間所餘家業不多,科買軍糧草料若干〔苦于〕偏重。仲乃命視舊法,止蠲其半,部轄使臣三分之二,衣甲、兜鍪、神臂弓箭官給,其怹應軍中所用,皆自爲之。軍行,日支糧二升有半。每六十五人爲隊,管隊二人,押擁隊三人,旗首三人。縣立三部,都、副部轄、管轄各一人。於是合五郡所籍,爲二萬一千七百餘人,惟興、洋、大安久而廢。
48金主欲都汴,而汴京大內失火,命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暉營建南京宮室。浩從容奏曰:「往歲營治中都,天下樂然趨之。今民力未復而重勞之,恐不似前時之易成也。」不聽。浩朝辭,金主問以用兵江南之利害,浩不敢正對,乃婉辭以諫,欲以諷止,曰:「臣觀天意欲絕趙氏久矣。」金主愕然曰:「何以知之?」對曰:「趙構無子,樹立屬,其勢必生變,可不煩用兵而服之。」金主雖喜其言而不能從。
浩等至汴,金主時使宦者梁珫來視工役,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之飾,傅黃金,而後間以五采,金屑飛空如落屑〔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殿既成,珫指曰:「芋處不如法式。」輒撤之更造,浩不能抗,與之鈞禮。〔〔考異〕繫年要錄以營汴京宮室爲正隆元年及四年,今從金史本紀作三年。〕
金舊制,宦者惟掌掖庭宮闈,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道爲內藏庫使,衛愈、梁安仁領內藏。金主嘗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爲不然。後唐莊宗委張承業以事,竟立大功,此中豈無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驕恣。
49是歲,夏始立通濟監,鑄錢。
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己卯、一一五九)〕
高宗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己卯、一一五九)〕
1春,正月,丙辰朔,帝以皇太后年八十,詣慈寧殿行慶壽之禮,宰執、使相皆進上壽禮物。詔:「庶人年九十、宗子女若貢士以上父母年八十者,皆授官封;文臣致仕官大夫以上,並賜三品服;僧、尼、道士(八十)以上者,賜紫衣及帥號有差。」宰執沈該率百官詣文德殿稱賀,用建隆故事也。班退,帝御垂拱殿受北使禮。
2金主朝太后於壽康宮。
3丁巳,金御史大夫高楨卒。
4庚申,金更定私相越境法,並論死。
5乙卯,詔:「故洪州觀察使王彥,特贈安遠軍節度使。」
6名導江縣金馬碧鶪神祠曰昭應。
7金主詔:「自來沿邊州軍設置榷場,本務通商,便於民用,其間多有夾帶違禁物貨,圖利交易,及不良之人私相來往,可將密、壽、潁、唐、蔡、鄧、秦、鞏、洮、鳳翔府等處榷場,並行廢罷,只留泗州榷場一處,每五日一次開場,仍指揮泗州照會移文對境州軍,照驗施行。」
8二月,丙戌朔,盱眙軍申到北界泗州渫,金國已廢罷密、壽等州榷場,只存留泗州一處。詔:「盱眙軍榷場存留,餘並罷之。」時事出不意,南北商旅,棄物貨而逃者甚眾,既而無所得食,漸致抄掠。議者請嚴責州縣捕之,帝不聽,命給裹糧,各使歸業,久之遂定。金人又於泗州增榷場屋二百間,於是盱眙亦如之,仍創給渡淮木牌,增守卒焉。
9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領御前諸軍都統制職事、判興州吳璘爲少保。
10己丑,詔:「海商假託風潮輒往北界者,依軍法。」
11侍御史葉義問試尚書吏部侍郎。
12金以左宣徽使許霖爲御史大夫。
13壬辰,定江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爲安慶節度使。
14己亥,權尚書工部侍郎劉璋兼權吏部侍郎,給事中兼侍講、權直學士院楊椿試兵部侍郎。
15壬寅,宗正少卿楊偰權尚書工部侍郎。
16丁未,金修中都城,造戰船於通州。
金主諭宰相曰:「宋國雖臣服,有誓約而無誠實。比聞沿邊買馬及招納叛亡,不可不備。」乃遣使籍諸路明安〔(舊作猛安。)〕部族及州縣渤海丁壯充軍,及分往上京、東京、北京、西京,凡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者皆籍之,雖親老、丁多,乞一子留侍,亦不許。
17己酉,帝謂大臣曰:「聞江西境內有群聚而掠人於道者。」王綸曰:「艱食之民,不得已而爲之,未必皆嘯聚也。」帝曰:「凡災傷處,悉令賑濟,蠲久已及二十七萬,不知州縣奉行何如。輕徭薄賦,自無盜賊,故唐太宗用魏徵之言,行仁義既效,且曰『惜不令封德彝見之』。然德彝與虞世基輩,皆隋朝佞臣誤煬帝者。太宗受命,自當斬之,以爲奸佞之戒。」
18三月,丙辰朔,金遣兵部尚書蕭恭經畫夏國邊界,遣使分詣諸道總管府督造兵器。
19丁丑,詔帥臣、監司、侍從、臺諫歲舉可任將帥者二員,具材略所長及曾立功效以奏。
20祕書少監沈介權尚書吏部侍郎。
21夏,四月,壬辰,國子司業黃中賀金主生辰還,言金主再修汴梁,役夫萬計,此必欲徙居以見逼,不可不早爲之計。時約和久,中外解弛,無戰守備,帝聞,矍然曰:「但恐爲離宮也。」中曰:「臣見其行事,恐不止爲離宮。果南徙居汴,則壯士健馬,不數日可至淮上,可無慮乎!」宰相沈該、湯思退聞之,詰中曰:「沈監之歸,屬耳不此言,公安得云云也?」居數日,復往言之,曰:「請勿以妄言即罪。」思退怒,至以語侵中。時中書舍人洪邁亦請密爲邊備,該等不聽。
22辛丑,國子司業黃中守祕書少監。近例,使北還者,率得從官。宰相以中言金有南牧之意,惡之,故沈介遷吏部侍郎,而以中補其處。
先是武成王廟生芝草,武學博士朱熙載密爲圖以獻。熙載,金壇人,湯思退所薦也。於是宰相召長貳赴都堂,責之曰:「治世之瑞,抑而不奏,何耶?」祭酒周綰未及言,中指此圖曰:「治世何用此爲!」綰退而歎曰:「惜不使中爲諫諍官也!」
23詔以唐西平王李晟配食武成王,降李勣於堂下。
24金主命增山東路泉水,軍〔(校者按:軍字衍。)〕(畢括兩營兵士廩給。)
25辛亥,金尚書左丞張暉、御史大夫許霖罷;以大興尹圖克坦〔(舊作徒單。)〕貞爲樞密副使。
26是月,歸朝官李宗閔上書言:「臣竊聞近者金人于岐、雍間伐木以造浮梁,東京、長安修治宮室,遷諸路近戍聚於關陝,游騎千數出近邊覘視虛實,奸謀詭計,未可窺測。臣賤散,謹以區區管見有可裨廟堂末議者,析爲三事:
其一曰嚴守禦。方今天下根本在吳、蜀,其勢若手足之相應,荊州據其中,心腹之地也。襄陽扼荊州之衝,又足以爲荊州重輕。今重兵皆駐武昌,而荊、襄之間所以自衛者未固。且襄陽在今爲極邊,去荊州四百五十里,無重山峻嶺、長江大河之險,敵人馳輕騎,不兩日可至城下,萬一荊州爲其所據,吳、蜀首尾不能救。朝廷雖以劉錡鎮荊州,然無兵以自固;至襄陽之兵,不過千餘人,又皆疲懦,安能以備緩急!宜令劉錡將二萬人分屯荊州要害,更令不住召募,日夜訓習,張聲勢,嚴斥堠,仍擇久歷將陣者一人如田晟其人者以副之。蓋晟雖老而戰功素著,敵人深畏之,今居南昌,未足究其施設,若使與劉錡協辦,敵人不敢復事南牧。襄陽則遣一智勇兼全之將,分武昌之兵萬人,比歲更其戍守。襄既有備,吳、蜀可高枕而臥矣。
其二曰募新軍。臣往往〔(校者按:衍一往字。)〕在行間,常見三衙及諸處招軍,皆市井游手,數年之後,雖習知騎射擊刺之事,而資性疲懦不改也。臣聞福建、河、贛、建昌四郡之民,輕慓勇悍,經涉險阻,習以爲常,平居則投石超距,椎牛伐冢,聚爲小盜,而爲奸雄之資,使有人駕馭役使,必能得死力。臣竊見殿前司左翼軍統制陳敏,生長贛土,天資忠勇,其民亦畏而愛之;所統之兵,近出田舍,且宜占籍,遂爲精近,人人可用。若朝廷專委陳敏,俾招集四郡之民,使金人果渝盟,則攻守皆可爲用,若尚守和好,則可以填三衙之數。臣觀今日敵人之舉,其志不小,如聞遷〔簽〕陝右、兩河民悉以爲兵,與夫契丹、奚家、漢兒諸軍不下數十萬眾,聚之關陝,其在他路,又不知幾萬人。若欲攻蜀,則吳璘、姚仲、王彥之兵足以相抗。臣觀其兵,皆遠來烏合之眾,利在速戰,朝廷遣楊存中、成閔提兵總率沿邊諸帥,各守江、淮之險,堅壁持重以老其師,將不戰而自潰。況金人比年以來,父子骨肉,自相屠滅,用事之臣,死亡殆盡,更且離遠巢穴,大興土木,虐用中原之民,皆自取滅亡之道。且空國而與人戰,兵家所深忌。吾方與之相持於江、淮之間,別以陳敏所招數萬人,興戰船,取海道,不旨日可至山東,徑入燕山擣其巢穴,此所謂攻其所必救者。前湖北副總管李橫,雖出河朔賊盜,朝廷優以美官,橫亦感淚奮勵,思有以報。臣頃過荊州,觀其爲人,聽其議論,皆有可取;劉錡亦爲之加禮。山東、河朔,橫習知形勢,若朝廷使與陳敏分兵北向,均其事權,必然協濟機事。仍委三衙,令諸軍統制,各舉河朔、山東勇而有謀者多人,計得三十多〔千餘〕人,使從其行,分往郡縣,曉以逆順禍福之理。河朔、山東既爲內應,敵人進退失據,而陝右、兩河兵必思潰叛,吾能及其鋒而用之,適足以爲吾之資。若朝廷以趨海道爲迂,只以陳敏所招人屯之襄陽,亦可以捍禦一面。
其三曰通鄰國。宣和之末,臣陷燕、雲者累年,敵人以先臣不屈就死,沒於韓企先家充奴婢役使,企先與烏珠〔(舊作兀朮。)〕密議,臣皆得密聽之。蓋聞金人馬皆達勒達〔(舊作達達。)〕所入,冀北雖號產馬之地,自興兵以來,所養至少。金人置榷場於白水,與達勒達貿易,丁未歲,達勒達之馬不入金國,而又通好於達實〔(舊作大石。)〕林牙,使達勒達助兵以爲鄉道,許歸太子。已而都〔(舊作余。)〕敗師,欲結連謀叛,謀泄亡入達勒達,太子卒不遣還,自是太子鬱結成疾,并其母死於雲中,達勒達之恨,深入骨髓。今若遣一介之使,開示禍福,曉以利害,使達勒達之馬無與金人互市,金人利於騎戰,捨馬則無所施其能矣。至於西夏,亦與金人爲,而金人亦素畏之,金人常割天德、雲中、金肅、河清四軍及八館之地以賂夏人矣。丁未之歲,伊實〔(舊作悟室。)〕郎君領數萬騎,陽爲出獵,而直犯天德,逼逐夏人,悉奪其地,夏人請和,金人執其使者。臣是時久留雲中,人情稔熟,因得出入雲中,副使李阿雅卜〔舊作屈移,今改。〕謂臣曰:『昔年大金賂我四軍、八館,俾我出軍牽制關中,合從以攻南宋,及其得志,首叛盟約。芋昔年兩使南朝,其禮義文法非他國之比。」自是觀之,則西夏惡金人喜中國可知。壬子之歲,尼堪〔(舊作粘罕。)〕聞蜀地富饒,欲提兵親取,令雲中副留守劉思恭條陳書傳所載下蜀故事,及圖畫江山形勢,銳然欲往。夏人聞雲中聚兵,以爲攻己,舉國屯境上以備其來,而尼堪亦不敢出兵,止遣薩里干〔(舊作撒離喝。)〕等以兵攻饒風。今莫若遣辯士諭以盟約,俾以重兵出境上,爲吾聲援。
臣尚有私憂過計者,金人強則稱兵,弱稱和,頃歲經合肥、順昌及川口數戰,敵人倉皇議和,朝廷姑務息兵,屈體從之。然則今日之舉,首叛盟約,自取滅亡;其勢不利,必將復要前日之計,慎勿許和。小勝則於荊、楚之間練兵秣馬,積粟務農,徐爲後圖;大勝則長驅席卷以圖恢復。臨機制勝,固有不可預言者。
臣又聞自古用兵,有聲有實。今者兵不出境,而張皇聲勢,惟恐吾之不知,乃於近塞積石爲郛,閉榷場,絕商賈,造戰船,自春徂夏,且非秋高馬壯之時,臣願分遣諜者,伺其虛實,若誠如臣言,則上兵伐謀之舉,不可後也。」〔〔考異〕宋史夏國傳作二十九年,歸宋官李宗閏上言,要錄作宗閔,繫於四月。李心傳云:宗閔當係李邈之子,書中言閉榷場,蓋今年二月事,又聞自春徂夏,當是四月間。以日曆考之,今年四月庚寅,陳敏改除破敵軍統制;五月兩寅,王宣戍襄陽;六月丁亥,李橫浙東總管;閏六月甲寅,荊南增兵;己卯,劉氾除效用統領;與宗閔所言往往相符。心傳所考是也,今從之。〕
27五月,壬戌,保康軍承宣使、知南外宗正事士剄爲建寧軍節度使。
28己巳,宰相沈該、湯思退言:「近令監司、守臣按察所部官屬,未有定立條目。元祐間,司馬光陳請舉按官吏八條,詳密可行,今請重行修立。其舉薦四條,曰仁惠、公直、明敏、廉謹;按察四條,曰苛酷、狡佞、昏懦、貪縱。凡應薦舉者,州舉之部使者,部使者舉之朝廷,皆籍記姓名,隨材任使。又慮一路、一州官吏眾多,長吏覺察不盡,請令監司專按察守倅、路都監以上,守倅按察在州兵曹職官以上,及諸縣令、丞,所舉失實者,取旨竄責;失按察者,遞降差遣一資。餘所部守、監司、守倅皆得舉按,但不坐失察之罪。」從之。
29壬申,金賀生辰使資德大夫、祕書少監王可道,副使定遠大將軍、太子左監門兼尚局副使王蔚入見。
30六月,甲申朔,同知樞密院事王綸爲大金奉表稱謝使,保信軍承宣使、知閤門事曹勛副之。
31丁亥,奉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武信軍承宣使李橫爲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統總管,紹興府駐劄。
32己丑,祕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張九成卒,年六十八。詔復敷文閣待制,致仕。
33癸巳,寧國軍節度使、殿前司選鋒軍統制李顯忠,陞本司選鋒軍都統制。
34戊戌,名烏江縣楚霸王項籍廟曰英惠。
35參知政事陳康伯,兼權樞密院事。
36辛丑,左朝奉大夫李光守本官,致仕。光既許任便居住,行至江州而卒,年八十二。
37乙巳,侍御史朱倬,殿中侍御史任古,劾尚書左僕射沈該:「天資庸,人品凡下。自居政地,首尾數年,曾無建明以裨國論。瀆貨無厭,請托公行,縱令子弟凌轢州縣。起造第宅,擾害公私,貪鄙之,不可毛舉,上孤陛下之恩,下失四海之望。請賜罷黜,別置憲典。」丙午,左司諫何溥、右正言都民望亦言:「沈該性資庸回,志趣猥陋,自爲小官,已無廉聲。徒以諂諛秦檜,遂蒙提挈,濫廁禁嚴。連帥梓、夔,略無善狀,以子弟爲商賈,以親信爲爪牙。陛下比因更化,錄其一得之慮,起之謫籍,擢在政途,俾得自新,以圖報塞。今冠台席,亦既三年,舉措乖方,積失人望,引所厚善,置在要津,請託公行,幾成市道。夫宰相之職,無所不統,該乃謂軍旅錢穀之事,各有司存,凡百文書,謾不加省。陛下近念士人留滯逆旅,特令速與差注,旬日以來,未聞有不因介紹而得之者。望亟賜罷黜。」帝命溥等皆退而俟命。該乞罷政,不允。
38己酉,特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沈該,充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庚戌,詔:「沈該依前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該以言者彈擊未已,上疏力辭職名,乃有是命。
39閏六月,丙辰,祕闊修撰、新知明州董萃權尚書戶部侍郎。
40丁卯,寧武軍承宣使、侍衛步軍司第一將統制官戚方爲本司前軍都統制。
41己巳,故責授嚮德軍節度副使王庶,追復資政殿學士,故責授祕書少監黃潛厚,追復左通議大夫,官子孫有差。〔淳熙中,諡庶曰敏節。〕
42丁丑,潭州觀察使、樞密副都承旨吳拱爲利州西路駐劄御前中軍都統制、充(階成)西和鳳州路兵馬都鈐轄,兼知成州。拱乞依例陞充副都總管,從之。拱,玠之子也。
43金方建宮室於南京,又營中都,與四方所造軍器材木,皆賦於民。箭翎一尺至千錢,村落間往往椎牛以供筋革,以至烏、鵲、狗、彘,無不被害,境內騷然。
44金主侍太后於宮中,外極恭順,太后坐起,自扶掖之,常從輿輦徒行;太后所御物,或自執之。見者以爲至孝,太后亦以爲誠然。及謀南伐,太后諫止之,金主不悅,每謁太后還,必忿怒。
宋紀一百三十三〔起屠維單閼(己卯)七月,盡上章執徐(庚辰)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高宗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己卯、一一五九)〕
紹興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己卯、一一五九)〕
1秋,七月,壬午朔,淮東安撫司言:「北邊蝗蟲爲風所吹,有至盱眙軍、楚州境上者,然不食稼,比得飛過淮北,皆已淨盡。」癸巳,帝謂大臣曰:「此事甚可喜,仰見上天垂祐之意。」
2丁亥,權吏部尚衵、同修國史兼侍讀賀允中參知政事。
3己丑,權尚書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兼侍讀葉義問權吏部尚書。
4癸巳,中書舍人洪遵言:「近奉指揮,自今功臣子孫序遷至侍從,並令久任在京宮觀,永爲定法。臣竊計內外將家子孫無慮二千人,若以序遷,不出十年,西清次對之班,皆可坐致。太祖皇帝之世,所與開國創業及南征諸大臣,功如曹彬、潘美、王審琦、石守信、王全斌、慕容延釗之徒,其子若孫不過諸司使,惟彬之子琮、瑋以功名自奮,王承衍、石保吉以聯姻帝室,皆爲節度使,初不聞有遞遷侍從之例。今指揮一出,使十年之間,清穆敞閒之地,類皆將種,非所以示天下之美觀,望收還前詔。」從之。
5戊戌,翰林學士、修國史周麟之,言左宣教郎、知雙流縣李燾,嘗著續皇朝公卿百官表九十卷,詔給劄錄付史館。
壽傅學剛正,張浚、張燾咸器重之。秦檜盛時,嘗遣人諭意,欲得燾一通問,即召用之,燾迄不與通,坐此偃蹇州縣二十年。四川安處〔撫〕制置使王剛中聞其名,奏以爲幹辦公事。
初,燾父中,仕至左朝奉大夫,通習本朝典故。燾以司馬光百官表未有繼者,乃求正史、實錄,旁采家集、野史,增廣門類,起建隆,迄靖康,分新舊官置〔制〕,踵而成書。其後續資治通鑑長編蓋始於此。
6己酉,詔:「殿前司破敵軍,以五千爲額。」時左翼軍之改隸者,與統制官陳敏所募士纔二千人,乃於本司諸軍那摘以充其數。
7八月,甲子,詔:「左朝請郎、兩浙東路提點刑獄公事徐度,左朝請郎、兩浙西路提點刑獄公事呂廣問,左迪功郎朱熹,並召赴行在;右通直郎、知建州建安縣韓元吉,令任滿日赴行在。」并詔度、廣問:「俟任滿日,與在內陞等差遣。」
熹少孤,從延平李侗學。弱冠,中進士第,調泉州同安簿,官滿,當路尊敬,不敢以屬吏相待,同安之民不忍其去,五年而後罷。於是慨然有不仕之志,築室武夷山中,四方游學之士多從之。帝聞其賢,故召之,熹卒不至。
8丙寅,翰林學士兼修國史周麟之,兼侍讀、權尚書刑部侍郎。
9乙卯,金尚書左丞相蔡松年卒,金主悼惜之,奠於其第,命作祭文以見意。
10是月,金詔諸路調馬以戶口爲差,五十六萬餘匹,富室有至六十匹者,仍令戶自養飼以俟。
11九月,甲申,詔:「建炎以來奉使未還,後嗣無人食祿者,並予一子官。」
12乙酉,奉使大金稱謝使同知樞密院事王綸、副使昭信軍節度使.領閤門事曹勛等還朝,言鄰國恭順,和好無他;丙戌,宰相湯思退拜賀。帝曰:「朕自綸等歸,中夜以思,不寒而慄。蓋前此紛紛之論,皆欲沿邊屯戍軍馬,移易將帥,及儲積軍糧之類,便爲進取之計。萬一遂成輕舉,則兵連禍結,何時而已!今而後宜安邊息民,以圖久長。」
13甲午,尚書右僕射湯思退遷左僕射,參知政事陳康伯守右僕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省樞密院機速房。
14乙未,以皇太后服藥,赦天下,命輔臣祈禱天地、宗廟、社稷。不視朝,召輔臣奏事內殿。
丙申,放臨安府公私僦錢半月。詔:「諸路四等以下戶去年未納稅賦,兩浙、江東.西去年水災賑貸物料,及浙東、江西民田爲螟螣損稻者,其租賦皆蠲之。」丁酉,減僧、道今年丁錢之半。己亥,詔:「見監贓罰及賞錢,並與除放。」皆爲東朝祈福也。
自南渡後,典故多有司省記,至卹章又諱不錄。至是一時斟酌,皆出於太常寺少卿宋斐,而博士杜莘老以古誼裁定。
15壬寅,詔:「權吏部侍郎沈介暫兼權禮部侍郎。」
16癸卯,翰林學士周麟之爲大金奉表哀謝使,吉州團練使、知閤門事蘇華假崇信節度使副之。
時朝廷已議定遺金金繒等物,麟之固請增幣而後行。麟之至金,金主喜其辨利,賜賚加厚。
17丁未,百官以帝未聽政,詣文德殿門進名,自是不復臨。
18冬,十月,辛亥朔,不視朝,文武百僚詣文德殿門進名奉慰,自是朔望皆如之。
19壬子,小祥,帝詣几筵殿行禮。
20癸卯,皇太后啟攢,有司以權制已訖,請百官以吉服行事。黃中復曰:「唐制,攢雖在易月之外,猶曰各服其初服。今以易月故而遂吉服以殯,非禮也。」於是百官常服黑帶入朝,衰服行事。
21甲寅,帝始聽政,御慈寧殿之素幄。
22起居舍人楊邦弼爲賀大金正旦使,右武大夫、榮州刺史、兩浙西路馬步軍副都統管張說副之;太府卿李潤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安世副之。
23壬戌,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楊椿,上皇太后諡議曰顯仁。
24甲子,大祥,帝衰服行禮,百官常服陪位。丙寅,禪祭。
25戊辰,帝始御前殿。
26乙亥,金主獵於近郊,復命諸路夫匠造軍器於燕京,尚書右丞李通董之。又令戶部尚書蘇保衡、侍郎韓錫造戰船於潞河,夫匠死者甚眾。
27十一月,辛巳朔,日南至。命尚書工部侍郎王晞亮祀昊天下帝於南郊。
28丁亥,參知政事賀允中、保信軍節度使.領閤門事.提點皇城司鄭藻爲皇太后遺留國信使副。
故事,使者入北境,當服黑帶韉,至是朝議慮北廷不從,已命允中等隨宜改移。允中等至汴京,金主命故叛將孔彥舟押宴,且用常禮賜花。允中辭曰:「使人之來,致太后遺物。國有大喪,樂何忍聞,況戴花乎!」其大使怒,謂將殺之。允中曰:「王人無暴,事固有體,吾年餘七十矣,當守節死。」彥舟解曰:「兩國通好久,參政勿動心也。」揖允中坐,命左右奉花侍側而已。
29己丑,大行皇太后啟攢,帝服初喪之服以祭,禮畢,更素服還內,百官亦如之。
30丙申,顯仁皇后靈發引,帝啟奠於庭,遣奠於麗正門外。禮畢,帝易吉服還宮,太史焚衰服。
31丙午,顯仁皇后掩攢宮在永祐陵之西,去顯肅攢宮十九步。舊下宮分前後殿,至是更築前殿以奉徽宗,中殿以奉顯肅、顯恭、顯仁三后神御,而御殿奉懿節如故。
於是始立四隅,以二十里爲禁城,居民皆徙之。又有士庶立墓雜錯其間,陰陽家請悉挑去,宗正寺主簿、權太常丞吳曾從而和之。時監察御史任文薦奉詔監掩攢宮,就令按視,乃挑其近攢宮者百七十有三穴而已。
32十二月,辛亥朔,有司於浙江亭行六虞畢,百官奉迎虞主還慈寧殿,帝行安神禮。癸丑,帝服素黃袍、黑帶、素履,詣慈寧行七虞之祭,八虞、九虞皆如之。
33甲寅,諜報北界揭榜禁妄傳起兵事,帝曰:「此事有無固不必問,朕觀其科擾勞役,民不堪生,豈是久長之道!惟當精擇牧守,務爲自治,安邊息民,靜以待之耳。」
34庚申,金國賀正旦使施宜生等入境。
先是宜生坐范汝爲事遠竄,遂奔偽齊,〔事見紹興二年二月甲子。〕齊廢,復爲金用,累遷禮部尚書。至是以翰林侍講學士來賀來年正旦,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耶律翼副之。
35壬戌,帝親行卒器之祭。甲子,祔顯仁皇后於太廟徽宗室。
36丙寅,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張燾試吏部尚書。
初,帝知普安郡王之賢,欲建爲嗣,而恐顯仁皇后意所未欲,故遲回久之。顯仁崩,帝問燾以大計所在,燾曰:「儲廎者,國之本也。天下大計,無諭於此。今兩郡名分宜早定。」帝嘉曰:「朕懷此久矣,卿言適契朕心,開春當舉典禮。」時風俗侈靡,財用匱乏,燾勸帝止北貨之貿易,非時之賜予,罷土木,減使,射行節儉,民自富足,帝嘉獎再三。
37侍御史朱倬試御史中丞,左司諫何溥試右諫議大夫。
38丁卯,尚書兵部侍郎、直學士院楊椿進尚書,(仍兼翰林學士。)
39丙子,金國賀正旦使施宜生、副使耶律翼見於垂拱殿,以諒陰故,命坐,賜茶,正侍(郎)、觀察使以上,皆與帝素服〔服素〕黃袍、黑帶,供帳皆用素黃,衛士常服,去銀鵝對鳳,侍坐者錦塾〔□〕,易以紫素。既見,命大臣就驛賜宴,不用樂;辭,亦如之。
時吏部尚書張燾奉詔館客,宜生素聞其名,畏慕之,一見,顧翼曰:「是使南朝不拜詔者也。」宜生,閩人,燾以首丘、桑梓語之。宜生顧其介不在旁,爲廋語曰:「今日北風甚勁。」又取几間筆扣之曰:「筆來。」燾密奏之,且言宜早爲備。
金主又潛使畫工密寫臨安之湖山城郭以歸,繼則繪爲屏而圖己之像,策馬於吳山絕頂,後題以詩,有「立馬吳山第一峰」之句,蓋金主所賦也。
40(乙亥),金殺其太醫使祁宰。〔〔考異〕繫年要錄作翰林副使祁宣,今從金史本傳作祁宰。又,要錄載五年正月,今從金史本紀載在四年十二月。〕
宰性慷慨,欲諫南伐,未得見。會元妃有疾,召宰診視,既入見,即上疏諫,略言:「國初蕩遼戡宋,曾不十年。當此之時,上有武元、文烈英武之君,下有宗翰、宗雄謀勇之臣,然猶不能混一區宇,舉江、淮、巴蜀之地以遺宋人。況今謀臣將士,異於曩時,且宋人無罪,師出無名。加以大起徭役,營中都,建南京,繕治甲兵,調發軍旅,賦役煩重,民人怨嗟,此人事不修也。間者晝星見於牛斗,熒惑伏於翼軫,三歲自刑,害氣在揚州,太白未出,進兵者敗,此天時不順也。舟師水涸,舳艫不繼,而江湖島渚之間,騎士馳射,不可驅逐,此地利不便也。」言甚激切。金主怒,戮於市,籍其家,金人哀之。〔(校者按:此條應移上39前。)〕
紹興三十年〔金正隆五年。(庚辰、一一六○)〕
高宗紹興三十年〔金正隆四五。(庚辰卯、一一六○)〕
1春,正月,庚辰朔,不受朝。金國賀正旦施宜生等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2乙酉,中書舍人洪遵兼權尚書禮部侍郎。
3丙戌,北使施宜生等出北門。故事北使以八日出門,九日宴赤岸,至是施宜生等不肯用例,是晚,抵赤岸,宴罷即行。
4戊子,太尉、知荊南、節制屯駐御林〔前〕軍馬劉錡,言所招效用六千人,請以荊南駐劄御前效用中軍、左軍爲名,分四將,仍以右武大夫周贇充左軍統,閤門宣贊舍人、荊湖北路兵馬都監劉氾充中軍統領,皆從之。
先是賜錡回易錢四十萬緡,及是錡請益三十萬緡,詔出御前激賞庫錢、榷貸〔貨〕務通(鈔)與之,如其數。
5吏部員外郎虞允文言:「金決渝盟爲南牧之計,必爲五道:出蜀口,出荊、襄,止以兵相持;淮東沮洳,非用騎之地;他日正兵必出淮西,奇兵必出海道,宜爲之備。」帝頗納其言。
6辛卯,北使施宜生等至鎮江府,賜宴,不受,遂即時渡江。
7癸巳,尚書左司員外郎邵大受權部侍郎。
8乙未,金國賀正旦使施宜生等渡淮。
故事,北使既登舟中與伴使置酒三行而別。是日,天未明,送伴使金安節至淮岸,國信副使耶律翼已先渡淮北去,宜生以下皆不及知,安節遂於中流瞻拜而已。
9丙申,尚書吏部侍郎、同修國史兼侍讀葉義問(同)知樞密院事。
10丁酉,罷軍容班,本殿前司樂工(也)。
先是御前置甲庫,凡乘輿所須圖畫、什物,有司不能供者,悉取於甲庫,故百工技藝精巧者皆聚其間,日費無慮數百千。禁中既有內酒庫,而甲庫所釀尤勝,以其餘酤賣,頗侵戶部贍軍諸庫課額,以此軍儲常不足。吏部尚書張燾言:「甲庫萃工巧以蕩上心,酤良醞以奪官課,教坊樂工,員增數百,俸給、賜賚,耗費不資,皆可罷。」帝曰:「卿可謂責難於君。」明日,罷甲庫諸局,以酒庫歸有司,減樂工數百人。燾之從容補益,皆此類也。
11庚子,命輔臣朝獻景靈宮,以帝未純吉服故也。
先是禮官引熙寧故事,請命宰執行禮,既從之矣。權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沈介言:「今祔廟禮畢,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並皆如儀。將來大饗明堂,亦合廟饗景靈宮,朝獻太廟。若於四孟獨否,恐無以副主上之誠孝。請依典禮躬詣。」上終以爲疑。會介出迓使,後五日,有詔:「郊祀行事,稽之禮經,蓋無可疑。若四孟朝獻景靈宮,元豐以來自有典故。可令給舍、臺諫、禮官詳悉討論,參以古誼。」議奏,於是帝不出,而命輔臣分詣。
12丁未,中書舍人兼權樞密都承旨洪遵試尚書吏部侍郎,太常少,卿宋棐權禮部侍郎。
13二月,乙卯,大金弔祭使金吾衛上將軍.左宣徽使大懷忠,副使大中大夫.尚書禮部侍郎耨□阱溫都〔(舊作溫教。)〕謹,行禮於慈寧殿,朝散大夫、充翰林修撰、同知制誥石琚讀祭文。既退,命輔臣就驛宴之,不用樂。
14丁卯,吏部尚書兼侍讀張燾充資政殿學士,致仕。
15辛酉,北使辭於几筵殿,次辭帝於垂拱殿。
16癸亥,直徽猷閣、知臨安府趙子潚權尚書戶部侍郎。
17甲子,百官純吉服。
18宰相湯思退、陳康伯奏事畢,樞密院官將退,帝留王綸、葉義問,諭之曰:「朕有一事,施行似不可緩。並安郡王甚賢,欲與差別,卿等可議除少保、使相,仍封真王。」眾皆前賀。綸、義問退,帝曰:「朕久有此意,深惟載籍之傳,並后匹嫡,兩政耦國,爲亂之本,朕豈不知此!第恐顯仁皇后意所未欲,遲遲至今。」思退曰:「陛下春秋鼎盛,上天鑒臨,必生聖子。爲此以係人心,不可無也。」於是並安郡王自育宮中至是三十年。
19戊午,命同知樞密院事葉問、和州防禦使.知閤門事劉允升假崇信軍節度使,充大金報謝使副,謝其來弔祭也。帝亦恐金有南侵意,因使義問覘之。
20庚申,起居郎黃中權工部侍郎。
21癸酉,帝始服淡黃袍、黑犀,御垂拱殿。
22甲戌,內出手詔曰:「朕荷天祐序,承列聖之否基,思所以垂裕於後,夙夜不敢康。永惟本支之重,強固皇室,親親尚賢,厥有古誼。並安郡王瑗,藝祖皇帝七世孫也,自幼鞠於宮闈,嶷然不群,聰哲端正,抗於宗藩,歷年滋多,厥德用茂,聞望之懿,中外所稱。朕將攷禮正名,頒示天下。夫立愛之道,始於家邦,自古帝王,以此明人倫而厚風俗者也。稽若前憲,非朕敢私,其以爲皇子,仍改賜名瑋。」詔,翰林學士周麟之所草也。是日,以麟之兼權吏部尚書。
23丙子,制以皇子瑋爲寧國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建王。制既出,中外大悅。
24是月,金遣引進使高植等分道監視所獲盜賊,並磔之。
25三月,辛巳,兵部尚書楊椿,奉詔舉利州西路駐劄御前左部統制楊從儀、右部統制李師顏可備將帥;而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富衡,薦師顏忠節尤力。詔進(從)儀一階,令樞密院籍記;召師顏赴行在。
26金東海縣民張旺、徐元等反。金主遣都水監徐文、步軍指揮使張宏信等率舟師九百,浮海討之。金主曰:「朕意不在一邑,欲試舟師耳。」
27乙酉,保寧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吳益遷少保,太尉、崇信軍節度使、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趙密開府儀同三司。二人皆以攢宮之勞,故有是命。
28戊子,上策試禮部舉人劉朔等於集英殿,既而得右迪功郎許克昌爲首,用故事降爲第二,遂賜晉江梁克家等四百十二人及第、出身、同出身。
29辛卯,參知政事賀允中等使金國還,入見,允中言敵勢必敗盟,宜爲之備。
30壬辰,池州奏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昭慶軍承宣使、本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岳超卒;以寧國軍節度使、殿前司選鋒軍都統制李顯忠充池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31乙未,太府卿李澗權尚書吏部侍郎。
32丙戌,左武大夫、榮州刺史、江南諸路馬步軍副總管劉光輔,移淮南諸路副總管,楚州駐劄。
先是金東海縣民爲盜,有李秀者,密請淮東副總管宋肇納款,願得南歸。時議疑其或致衝突,諜者困謂其與金結納,將大興師南來,乃命光輔駐楚州以爲之備。光輔未至,秀又遣其徒至楚州,見右朝奉郎、通判權州事徐宗偃求濟師,宗偃諭遣之。因遺書大臣,大約謂:「東海飢民,困其科斂苛擾,嘯聚海島,一唱百和,犯死求生,初無能爲。金主蒙蔽,下情不通,猶未之聞。若知,偏師一至,即便撲滅;縱使猖獗得志,必自沂、密橫行山東,失利則乘舟入海,誠不足爲吾患。今添置兵官,招集叛亡,適足以生邊。」
33丁酉,以立皇太〔(校者按:太字衍。)〕子,命兵部尚書楊椿告昊天上帝,權禮部侍郎宋棐告皇地祇,嗣濮王士輵告太廟,安定郡王令誏告諸陵。
34保寧軍承宣使、知金州兼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節制屯駐御前軍馬王彥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金、房.開、達州駐劄前諸軍都統制,兼知金州、金房都統制。
35甲辰,賜特奏名進士黃鶻舉等五十三人同進士出身,宗子彥髣等三十一人,武舉進士樊仁遠等十九人,特奏名一人,並授官有差。
36丙午,檢校少保、武康軍節度使、恩平郡王璩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置司紹興府,始稱皇姪。
37詔建王府置直講、贊讀各一員,以郎官兼;小學教授一員,以館職兼。
38加封梁昭明太子統爲(英)濟忠顯王。
39夏,四月,壬子,詔:「天申節州縣並免排宴。」以帝在諒闇故也。
40甲寅,金以耶律翼南使失體,杖一百,除名;施宜生以漏言烹死。
41丙申,參知政事賀允中兼權同知樞密院事。
42五月,辛巳,太尉(知)荊南府劉錡兼本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先是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建言:「諸重地如四川、鄂渚、池陽、建康、京口,皆已宿兵嚴守,獨荊南歷代用武之地,今爲重鎮,江西九江上流要害之地,緩急不相應援,請各置都統制以廣(屯)備。」朝廷從之。荊南府、江州創軍自此始。
乙酉,初置江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一員,以殿前及步軍司兵各三千人,馬軍司及新招各二千人隸之。以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寧武軍承宣使、侍衛步軍(司前軍)都統制戚方爲江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43辛卯,參知政事賀允中,免兼同知樞密院事,以同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將及境也。
初,義問入北境,見金已聚兵,有南侵意,及還,密奏:「敵人以剋剝不卹爲能,以殺戮不恕爲威,窮奢極侈,燕京已刻壯麗,而修汴京,伐木琢石,車載塞路,民勞而多死於道,天人共怨,觀此豈能久也!又,海州賊黨未盡,而任契丹出沒太行,臣去時聞破濬之衛縣,回時聞破磁之邯鄲,北使三人皆被擊傷,奪去銀牌,燕京以南,在處不寧。今欲遷汴京,且造戰船,以臣度之,若果遷都,則在彼已失巢穴。今江、淮既有師屯,獨海道宜備。臣謂土豪、官軍不可雜處。土豪諳練海道之險,憑藉海食之利,能役使船戶;雜以官兵,彼此氣不相下,難以協濟。今宜於江海要處分寨,以土豪爲寨主,令隨其便,使土豪繞於舟楫之間,官軍振於塘岸之口,則官無虛費,民無驚擾,此策之上者也。」
44兵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楊椿,言於右僕射陳康伯曰:「北朝敗盟,其兆已見,今不先事爲備,悔將何及!」因與康伯策所以防禦之術:其一,兩淮諸將,各畫界分,使自爲守;其二,措置民社,密爲寓兵之計;其三,淮東劉寶,將驕卒少,不可專用;其四,沿江州郡,增壁積糧,以爲歸宿之地。康伯見帝,言敵謂我爲和好久而兵備弛,南牧無疑,因條上兩淮守禦之計,帝嘉納之。
45丙申,金國賀生辰使輔國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蕭榮,副使中大夫、太子右諭德張忠輔入見。
自休兵以後,北使見紫宸殿,詔黃麾仗千五百有六人。至是以未純吉不設仗,既見,置酒垂拱殿。時建王瑋侍宴,榮等望見,聳然曰:「此爲建王邪?」竟夕不敢仰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