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續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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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南宋紀

第124卷南宋紀高宗

23癸未,劉錡自東關引兵出清溪,邀擊金人;張俊、楊沂中亦遣統制官王德、張子蓋等會兵取含山縣,復奪昭關。

24乙酉,金改封海濱王耶律延禧爲豫王,昏德公趙佶爲天水郡王,重昏侯趙桓爲天水郡公。〔〔考異〕遼天祚之歿,金史無明文。以宋徽宗之例推之,此時當係追封。竊憤錄謂正隆六年,大閱兵馬,以箭射延禧,貫心而死,殊不足信。〕

25丁亥,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判官劉錡,淮西宣撫司都統制王德,統制官田師中、張子蓋,及金人戰于柘□鎮,敗之。前一日,錡行至柘□,與金遇,夾水而軍。初,金人之退兵也,日行甚緩,至尉子橋,天大雨,次石梁河,河湍瀑〔暴〕,敵斷橋以自固,列營柘□。柘□地平,金人以爲騎兵之利,且見錡步軍,意甚易之。河通巢湖,闊二丈餘,錡命軍士曳薪疊橋,須臾而成,遣甲軍數隊過橋,皆臥槍而坐,會沂中、德、師中,子蓋之軍俱至。翌日,敵將邢王與鎮國大將軍韓常等,以鐵騎十餘萬分爲兩隅〔隊〕,夾道而陣。沂中自上流涉淺徑進,官軍不利,統制官輔逵中目,騎兵有稍卻者。德曰:「敵右隅〔隊〕皆勁騎,吾當先破之。」乃與師中麾兵渡橋,薄其右隅〔隊〕。敵軍動,有一帥被甲躍馬,指畫陣隊,德引弓一發,帥應弦墜馬,德乘勢大呼馳擊,諸軍皆鼓譟。金人以拐子馬兩翼而進,德率眾鏖戰。沂中曰:「敵便習在弓矢,當有以屈其技。」乃令萬兵各持長斧,堵而前,奮銳擊之。金人大敗,退屯紫金山,德等尾擊之,捕敵百人,馬馱數百,而錡以步兵甲重,不能奔馳,下令無所取,故無俘獲焉。是役也,將官拱衛大天、武勝軍承宣使姚端以下,死敵者九百三人,而敵之死者甚眾。錡謂德曰:「昔聞公威略如神,今果見之,請以兄禮事公。」〔〔考異〕趙甡之遺史:張俊之愛妾章氏,即杭妓張穠也,頗知書。柘□之役,俊貽書囑以家事。章答書引霍去病、趙雲不問家事爲言,令勉思報國。俊以甚書進,上大喜,親書獎諭賜之。又按程敦厚外制集,章氏明年自淑人進封郡夫人,今不取。〕

26己丑,我軍復廬州。

27金人之侵淮也,資政殿大學士、江東安撫制置大使、知建康府葉夢得,團結沿江軍民數萬,分據江津,遣其子書寫安撫司機宜文字模將千人守馬家渡。及是宗弼、酈瓊以輕兵來攻,不得渡而還。

28丙申,江東制置大使葉夢得上奏稱賀,詔嘉獎。

初,建康屯重兵,歲費錢八百萬緡,米八百萬斛,榷貨務所入不足以贍。至是禁旅與諸道之師皆至,夢得被命,兼總四路漕計以給饋餉,軍用不乏,故諸將得悉力以戰,由是朝廷益嘉之。

29三月,庚子朔,金人圍濠州。

初,金人自柘□退軍于紫金山,濠州守臣王進發書告急,日已再四,而通判州事張綱以邊機事請赴行朝,遂泛舟而去。

一日,趙榮以數百騎至城下,進登城望之。榮語進曰:「大金以精兵三十萬旦暮臨城,勢不可敵,公宜開門,縱民出城爲避地計。且淮岸舟船頗多,水陸從便,傾城而去,不三兩日,可以獲安。方今滿城生靈性命在足下,宜念之。」進怒曰:「趙榮,汝不能全節于朝廷,乃爲北軍遊說邪﹖」使勁弩射之。榮大怒,少退,罵進良久而去。州人聞之,以避地之謀力請于進,進不從。至是金兵自延陵浮梁渡淮,翌日,以兵數萬列于東門之外,旌旗蔽野。是時進有兵千餘,又有宣撫司兵數百在城中。金人謂樓櫓皆腐爛,攻之必破,乃使人至城下招降,守陴者怒罵之。

30甲辰,淮西宣撫使張俊,淮北宣撫使楊沂中,判官劉錡,會議班師。

時俊、沂中、錡俱在廬州,俊與沂中爲腹心,而與錡有隙。諸軍進退多出于俊,而錡以順昌之功驟貴,於〔(校者按:於字衍。)〕諸將亦頗相〔(校者按:相字衍。)〕節制〔嫉之〕。然〔故〕柘□之戰,奏賞諸軍,錡獨不預。〔(校者按:自「然〔故〕以下十四字應移於「而與錡有隙」下。)〕方金人之初退,虛實未明,三軍相視,猶豫無決,但聞俊、沂中議,欲棄壽春而移廬州於巢縣,復以廬州爲合肥。而濠州自金人侵略,圍城閉守,日夜遣人至軍前求援至是有被略人民自淮上竄歸者,皆言金人渡淮去已遠,而濠路亦通。翌日,俊因會飲,謂錡曰:「公步兵久戰,可自此先回,徑取采石歸太平.吾欲與楊太尉至濠州,耀兵淮上,安撫濠梁之民,而吾軍取宣化以歸金陵,楊太尉渡瓜洲以歸臨安,庶道路次舍、樵爨不相妨。」軍之始行也,有詔,淮東、西漕臣胡紡、李仲孺,江東漕臣陳敏識,隨軍饋運,又遣兩浙漕臣張匯繼至,會集于軍前。俊命諸漕備十日糧,諸漕以水路止于廬州,陸路無夫般運,遂給軍士錢人一千,使之附帶,又令敏識撥水路綱運入滁州以接濟二軍。夜,二軍調發,遲明,軍馬盡去,獨俊留兵數百未行。

乙巳平旦,楊沂中赴張俊帳會食已,二師〔帥〕俱去。行數里,諜報敵攻濠州甚急,俊茫然失色,復馳騎邀劉錡。錡遂命軍中持十日糧,繼二軍而行。

31丙午,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舟師至昭信縣,夜,世忠以騎兵遇金人于聞賢驛,敗之。

32丁未,金人破濠州,武功大夫、忠州刺史、知州事王進爲所執,兵馬鈐轄、武功郎、閤門宣贊舍人邵青巷戰,死之。前一日,金兵薄城下,以雲車、衝梯之屬攻城,城土與屋瓦皆震,矢石如雨。進所部皆閩人,未嘗經戰守,或告以州之民兵,皆百戰之餘,可以捍敵,進不從。翌旦,兵馬鈐轄邵宏縋城投拜,告以城中虛實。金益兵東南隅,乘風縱火,焚其樓櫓皆盡。敵乘勢登城,進奔馬入郡舍,朝服坐于廳事,遂就執。金人縱兵焚掠,夷其城而去。〔〔考異〕熊克小紀云:濠州陷,王進被殺,此據淮西隨軍記所云也。考紹興講和錄,烏珠(舊作兀朮。)第六書云:「濠梁之破,守臣王進,既以貸其生命。」則進固不死。趙甡之遺吏稱進被執,與烏珠書同,今從之。〕

33戊申,張俊、楊沂中、劉錡至黃連埠,去濠州六十里而聞城破,俊乃召沂中、錡謀之。錡謂沂中曰:「兩府何以處﹖」沂中曰:「惟有戰耳。相公與太尉在後,沂中當居前,有進無退。」錡曰:「有制之兵,無能之將可御;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御也。今我軍雖銳,未爲有制。且軍士被甲荷糧而趨,今已數日,救援濠州,濠州既失,進無所投,人懷歸心,勝氣已索,又糧食將盡,散處迥野,此危道也。不若據險下寨,塹地栽木,使根本可恃,然後出兵襲人。若其引去,徐爲後圖,乃全師保勝之道。」諸將皆曰:「善!」于是鼎足以爲營,仍約逐軍選募精銳,旦日入濠州。

俊遣斥堠數輩,還,俱言濠州無金人,或謂:「金人破城之後無所藉,又畏大軍之來,尋已去矣。」乃再遣騎數百往探,皆無所見。俊遣將官王禁〔某〕謂錡曰:「已不須太尉前進矣。」錡乃不行,惟沂中與王德領二千餘騎往,以兩軍所選精銳策應之。四更,起黃連埠。午時,騎兵先至濠州城西嶺上,列陣未定,有金人伏甲騎萬餘于城兩邊,須臾,煙舉城上,伏騎分兩翼而出。沂中謂德曰:「如何﹖」德知其勢不可,乃曰:「德,統制官也,安敢預事!太尉爲宣撫、利害當處之。」沂中皇遽以策麾其軍曰:「那回!」諸軍聞之,以爲令其走,散亂南奔,無復紀律其步軍見騎軍走,謂其已敗,皆散。金人追及,步軍多不得脫,殺傷甚眾。

34己酉,韓世忠引兵至濠州。

35庚戍,秦檜奏:「近報韓世忠距濠三十里,張俊等亦至濠州五十里,又岳飛已離池州渡江去會師矣。」帝曰:「首禍者惟烏珠,戒諸將無務多殺,惟取烏珠可也。澶淵之役,達蘭〔(舊作撻凜。)〕既死,真宗詔諸將按兵縱契丹,勿邀其歸路,此朕家法也。朕兼愛南北之民,豈忍以多殺爲意乎!」

36辛亥,韓世忠與金人戰于淮岸,夜,遣游奕軍統制劉寶率舟師泝流,欲劫金人于濠州。金人覺之,先遣人于下流赤龍洲伐木以扼其歸。有自岸呼曰:「赤龍洲水淺可涉,金已遣人伐木,欲塞河扼舟船,請宣撫速歸。我趙榮也。」諸軍聞之,皆以其言爲然,世忠亦命速歸。而金人以鐵騎追及,沿淮岸且射且行,于是矢著舟如蝟毛。至赤龍洲,金人果伐木,漸運至淮岸,未及扼淮而舟師已去。金人復歸黃連埠。

37楊沂中自宣化渡江歸行在。

38壬子,金人自渦口渡淮北歸。

39癸丑,張俊引兵渡江,歸建康府。

40丁巳,劉錡自和州引兵渡江,歸太平州。

41戊午,金主親祭孔子廟,北面再拜,退,謂侍臣曰:「朕幼年游佚,不知志學,歲月踰邁,深以爲悔。孔子雖無位,其道可尊,使萬世景仰。大凡爲善,不可不勉。」自是頗讀尚書、論語及五代、遼史諸書,或以夜繼日。

42己未,金主宴群臣于瑤池殿。適宗弼遣使奏捷,近臣多進詩稱賀。金主覽之曰:「太平之世,當尚文物,自古致治,皆由是也。」

43甲子,行營右護軍前部統制張彥與金人遇于山陽劉坊寨,武節大夫、秦鳳路第八將張宏戰死。宏以偽命補官,歸朝,屢有戰績。事聞,贈右武大夫、忠州刺史。

44夏,四月,丙子,金以濟南尹韓昉參知政事。

45辛卯,詔給事中、直學士院范同入對。

初,張浚在相位,以諸大將久握重兵難制,欲漸取其兵屬督府,而以儒臣將之。會淮西軍叛,浚坐謫去。趙鼎繼相,王庶在樞府,復議用偏裨以分其勢,張俊覺之,然亦終不能奪其柄。至是同獻計于秦檜,請皆除樞府而罷其兵權,檜納之。乃密奏於帝,以柘□之捷,召韓世忠、張俊、岳飛並赴行在論功賞。時世忠、俊已至,而飛獨後,檜與參知政事王次翁憂之,謀以明日率三大將置酒湖上,欲出,則語直省官吏曰:「姑待岳少保來。」益令堂廚豐其燕具。如此展期以待,至六七日。

及是飛乃至。上即召同入,諭令與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林待聘分草三制。壬辰,以揚武翊運功臣、太保、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節制鎮江府英國公韓世忠,安民靜難功臣、少師、淮南西路宣撫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濟國公張俊並爲樞密使,少保、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兼河南.北諸路招討使岳飛爲樞密副使,並宣押赴本院治事。

世忠既拜,乃製一字巾,入都堂則裹之,出則以親兵自衛,檜頗不喜。飛被服雍容,檜尤忌之。

46乙未,樞密使張俊言:「臣已到院治事,見管軍馬,望撥屬御前營內。」時俊與秦檜意合,故力贊議和,且覺朝廷欲罷兵權,即首解所統兵。帝從其請,復召范同入對,命林待聘草詔書獎諭,略曰:「李、郭在唐俱稱名將,有大功于王室;然光弼負不釋位之釁,陷于嫌隙;而子儀聞命就道,以勳名福祿自終。是則功臣去就趨舍之除,是非利害之端,豈不較然著明!」意蓋有所指也。

是日詔:「宣撫司並罷,遇出師,臨時取旨。逐司統制官已下,各帶御前字入銜,且依舊駐劄;將來調發,並三省、樞密院取旨施行。仍令統制官等各以職次高下輪替入見。」

47右正言万俟离試右諫議大夫。

48是月,慕容洧破新泉寨,又攻會州,將官朱勇卻之。洧憤,將益兵入侵。川陝宣撫副使故世將遺洧書,勉以忠義,略言:「人心積怨,金人咸有歸思。太尉誠乘此時料簡精銳,保據險阻,儲積糧食,繕治甲兵,拒此殘敵,爲持久計,敵必舉兵以攻,太尉據兵以待,世將當出兵岐、隴,共乘其獘。如此,則太尉今日之舉,乃吳公和尚原之舉也,吳公之勳業寵祿,必再見于太尉矣。比聞金人有疑太尉心,而置重兵于山後,事危矣,計不早定,禍必中發。先發者制人,不易之論也,惟太尉圖之!」洧自是不復侵邊。勇本洛城人,在會州嘗與夏人戰,擒其驍將,由是知名。

49五月,甲辰,顯謨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周津〔聿〕試尚書刑部侍郎。

50丁未,詔韓世忠候御前委使,張俊、岳飛帶本職前去按月〔閱〕御前軍馬,專一措置戰守。時秦檜將議和,故遣俊、飛往楚州,總率淮東全軍,還駐鎮江府。

51戊申,太常少卿陳桷權尚書禮部侍郎。

52先是金主如燕京,太師、領三省事梁宋國王宗幹從,有疾,金主親臨問。自燕京還至野狐嶺,宗幹疾亟,不行。金主親臨問,語及軍國事,金主悲泣不已,及后同往視疾,后親與饋食,至暮而還,因赦罪囚,爲宗幹禳疾。己酉,宗幹薨。庚戍,金主親臨。太史奏戍亥不宜哭泣,金主曰:「朕幼沖時,太師有保傅之功,安得不哭!」哭之慟,輟七日。金主還上京,幸其第視殯事。及宗幹喪至上京,金主臨哭,葬之日,復臨視之,其優禮如此。

53壬子〔丙辰〕,汪伯彥卒,年七十三。帝掉之。後九日,除開府儀同三司致仕、贈少師,賜其家田十頃,銀帛千匹兩,官給葬事,又官其親屬二人于饒州,後諡忠定。

54六月,戊辰朔,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劉子羽復右朝請大夫、知鎮江府,兼沿江安撫使。

初,樞密使張俊,嘗爲子羽之父韐部曲,韐器之,俊薦其才,故復用。

俊晚年主和議,與秦檜意合,帝眷之厚,凡所言,朝廷無不從,薦入〔人〕爲監司、郡守、帶職名(者)甚眾。

55甲戍〔乙亥〕,詔有司造□敵弩,韓世忠所獻也。帝謂宰執曰:「世忠宣撫淮東日,與敵戰,常以此弩勝。朕取觀之,誠工巧,然猶未盡善。朕籌畫累日,乃少更之,遂增二石之力而減數斤之重,今方盡善,後有作者,無以加矣。」秦檜曰:「百工之事,皆聖人作,非諸將所及也。」

56金詔都元帥宗弼與宰執同入奏事。

57庚寅,金行臺平章政事耶律暉致仕。〔(校者按:此條應移60前。)〕

58辛巳〔癸未〕,張俊、岳飛在鎮江〔至楚州〕,俊居于城外,中軍統制王勝引甲軍而來。或告俊曰:「王勝有害樞使意。」〔俊父名密,四月甲午,得旨以樞使稱之。〕俊亦懼,問之:「何故擐甲﹖」勝曰:「樞使來點軍,不敢不貫甲耳。」俊乃命卸甲,然後見之。

飛視兵籍,始知韓世忠止有眾三萬,而在楚州十餘年,金人不敢攻,猶有餘力以侵山東,爲之歎服。

時統制河北軍馬李寶戍海州,飛呼至山陽,慰勞甚悉,使下海往山東牽制,寶焚登州及文登縣而還。

俊以海州在淮北,恐爲金人所得,因命毀其城,遷其民于鎮江府。人不樂遷,莫不垂涕。俊遂總世忠之兵還鎮江,惟背嵬一軍赴行在。

59甲申,右武大夫、忠州團練使、知河南府李興,以所部至鄂州。

興據白馬山,與李成相拒凡數月,朝廷以興糧餉道梗,孤軍難守,乃命班師。興率軍民僅萬人南歸,至大章谷,遇金人數千要路,興擊退之。至鄂州,都統制王貴言于朝,遂以興爲左軍同統制。

60壬辰,太保、三京等路招撫處置使雍國公劉光世罷,爲萬壽觀使。

金人始渝盟,光世嘗請以舒、蘄等五州爲一司,選置將吏,宿兵其中,爲藩籬之衛。諫官万俟离言:「光世欲以五州爲根本,將斥旁近地自廣,以襲唐季藩鎮之,不可許也。」及三大將既罷,光世入朝,因引疾乞祠。帝謂大臣曰:「光世勳臣,朕未嘗忘。聞其疾中無聊,昨日以玩好物數種賜之,光世大喜,秉燭夜觀,幾至四更。朕于宮中,凡玩好之物,未嘗經目,止須賜勳舊賢勞耳。」光世既罷,遂寓居永嘉。

61金有司請舉樂,金主以梁宋國王宗幹新喪,不允。

62甲午,金衛王宗強薨。金主親臨,輟朝,如宗幹喪。〔〔考異〕金史本紀王,今從宗強傳作衛王。〕

63是月,徽猷閣待制洪□,在金境求得皇太后書,是夏,遣布衣李微齎至。帝大喜,因御經筵,謂講讀官曰:「不知太后寧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遂命微以官。

64秋,七月,丁酉朔,翰林學士兼實錄院修撰范同爲參知政事。

65丙午,金以宗弼爲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太保、都元帥,領行臺如故。以燕京路隸尚書省,西京及山後諸部族隸元帥府。己酉,宗弼還軍中。

66辛亥,金參知政事耶律讓罷。

67壬子,右諫議大夫万俟离疏言:「樞密副使岳飛,爵高祿厚,志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墜。今春敵兵大入,趣飛掎角,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久之一至舒、蘄,匆卒復還。幸諸帥兵力自能卻敵,不然,則敗撓國事,可勝言哉!比與同列按兵淮上,公對將佐謂山陽爲不可守,且喪士氣,動搖民心,遠近聞之,無不失望。望免飛副樞職事,出之于外,以伸邦憲。」癸丑,帝謂大臣曰:「飛倡議不修楚州城,蓋將士戍山陽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朕何賴焉!」秦檜曰:「飛意如此,中外或未知也。」

先是檜逐趙鼎,飛每對客歎息,又以恢復爲己任,不肯附和議。讀檜奏至「德無常師,主善爲師」之語,惡其芡罔,恚曰:「君臣大倫,根於天性,大臣而忍面謾其主耶﹖」金都元帥宗弼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爲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至是飛自楚州歸,乃令离論其罪,始定計殺飛矣。

68甲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武泰軍節度使劉錡知荊南府,罷其兵,張俊深忌錡與岳飛,每言飛赴援遲而錡戰不力也。飛請留錡掌兵,不許。

69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魏良臣權尚書吏部侍郎。

70己未,少師、樞密使、濟國公張俊爲太傅,進封廣國公,賜玉帶,以俊首抗封章請歸部曲也。

俊請離軍將佐並與添差差遣,從之,其後大爲州郡之患。

71是月,樞密使張俊復往鎮江措置事務,副使岳飛留行在,以二人議事不協故也。

72八月,甲戍,少保、樞密副使岳飛復爲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

右諫議大夫万俟离既劾飛罪,未報。御史中丞何鑄、殿中侍御史羅汝復交疏論之,大略謂:「飛被旨起兵,則略至龍舒而不進;銜命出使,則欲棄山陽而不守。以飛平日,不應至是,豈非忠衰于君邪!自登樞筦,鬱鬱不樂,日謀引去。嘗對人言:『此官職,數年前執政除某而不願爲者。』妄自尊大,略無忌憚。近嘗倡言山陽之不可守,軍民搖惑。使飛言遂行,則幾失山陽,後雖斬飛何益!乞速賜處分,俾就閒祠,以爲不忠之戒。」离章四上,又錄其副示之,飛乃丐免,故有是命。

73癸巳,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特起復。

世將方與諸將議出師進討,而其母康氏卒于晉陵。帝聞之,詔:「軍旅事重,不拘常制,日下供職,不許辭避。」翌日,又詔世將弟彥博起復,依舊添差提舉兩浙市船〔舶〕,官給葬事。

時金人統軍呼珊〔(舊作胡盞。)〕、迪布祿〔(舊作習不祝。)〕,合軍五萬餘屯劉家圈;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川陝宣撫司都統制楊政,樞密院都統制郭浩,皆會于仙人原,世將授璘以攻取之策。璘乞精兵三萬人,破此兩敵,收復秦、隴,事若不捷,誓以必死,世將以二萬八千人與之,仍命政出和尚原,浩出商州以爲聲援。

璘閱兵河池,以新戰軍〔陣〕之法,每戰之長鎗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強弓,次強弩,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約敵相搏,至百步內,則神臂先發,七十步,強弓併發,次陣如之。凡陣以拒馬爲限,鐵鉤相連,俟其傷則更替之。更替以鼓爲之節,騎出兩翼以蔽于前,陣成而騎兵退,謂之疊陣。諸將竊議曰:「軍其殲于此乎!」璘曰:「古之束伍令也。軍法有之,諸君不識爾。得車戰餘意,無過于此。戰士心定,則能持滿,敵雖銳,不能當也。房琯知車戰之利,可用于平原曠野之間,而不得車戰之法,其敗固宜。敵騎長于奔衝,不爾,無有能抗之者。」

74(九月),癸卯,鄂州前軍副都統制王俊,詣都統制王貴,誣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爲變。先是秦檜欲害憲以及岳飛,乃言憲有異圖,佯稱金人侵略上流,冀朝廷還岳飛復掌兵,而己爲之副。會憲詣樞密行府白事,俊承風旨上變,以統制官傅選爲證,貴即日以聞。張俊行在〔在行〕府,聞之,遂收憲屬吏。俊,東平人,初爲雄威卒,後從范瓊爲右軍統制者是也。

75甲辰,詔:「宗室緦麻親任環衛官身亡者,賜錢三百千;袒免減三之一。」

自軍興財匱,宗室近臣,吉凶賜予皆罷之。及是皇叔祖右監門衛大將軍、利州刺史仲□卒,至無以斂,判大宗正事齊安郡王世儴請于朝,故有是旨。

76九月,戊申,泗州言奉使官工部侍郎莫將、知閤門事韓恕歸至本州。

帝諭大臣曰:「此殆上天悔禍,敵有休兵之意爾。」秦檜曰:「每恨敵情難保,未能仰副陛下憫亂之意。」先是將、恕至涿州,爲金人所執,至是都元帥宗弼將議和,故縱之歸報焉。既而宗弼引兵破泗州以脅和,淮南大震。

77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引兵至秦州城下,川陝宣撫司都統制楊政,夜引兵入隴州界,徑趨吳山,與金人對壘。

78是日,金主至自燕京,朝太皇太后于明德宮,賜□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絹二匹,絮三斤。

79乙卯,詔:「左武大夫、忠州團練使劉光遠赴行在奏事,仰秀州守臣方滋不移時刻津遣,須管來晚到行在。」

時金國都元帥越國王宗弼以書來,朝議遣光遠往聘,而光遠方以贓罪爲監司所按,故趣召之。翌日,光遠至行在,帝面諭以前罪一切不問,遂以爲拱衛大夫、利州觀察使,而左武大夫、吉州刺史曹勛亦遷拱衛大夫、忠州防禦使,令與光遠偕行。

80丙辰,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及金統軍呼珊戰于剡家灣,敗之。

初,呼珊與迪布祿合軍劉家圈,呼珊善戰,迪布祿善謀,二人皆老于兵者,狃其常勝,且據險自固,前臨峻嶺,後控臘家城,進退有守,謂南軍必不敢輕犯。璘揣知其情,先一日,召諸將,問:「何以必勝﹖」統制官姚仲曰:「戰于原上則勝。」璘以爲然。諸將議不同,璘曰:「諸將所以不同,憚辭勞苦,不欲攻原上耳。若金人乘勢而下,我兵敗矣。」卒如仲議。

璘既相視其地,乃遣人告敵曰:「明日請戰。」金人聞之皆笑,愈不設備。夜半,璘遣仲與鄜延經略使兼知成州王彥率所部銜枚直進,渡河,涉峻嶺,截坡上,出其不意,約與敵對柵,然後發火。又遣將張士廉等取間道以兵控臘家城,戒曰:「敵根本在彼,若敗必趨入城。汝等截門,勿縱一騎入。」

二將所部軍行,寂無人聲,又大陰霧,既上嶺,列柵乃發火。金人大駭,倉卒備戰,我軍已畢列。游騎有聞金帥以馬搥敵鐙者,曰:「吾事敗矣!」

我軍氣益振。璘策迪布祿有謀,必謂我趨戰欲速,不肯徑出。呼珊恃其百戰百勝,與迪布祿異議,宜可挑取。已而遣輕兵嘗敵,果見呼珊勒兵而出,與我軍合,鏖擊數十,更休迭戰。敵及三陣,戰急,大將有請曰:「敵居高臨下,我戰地不利,宜少就平曠以致其師,宜可勝。」璘叱曰:「如此,則我走,敵遂勝矣。敵已潰,毋自怯。」璘輕裘駐馬陣前,麾軍亟戰。軍皆殊死。金人大敗,遁去,騎兵追襲,斬首六百三十,生擒七百人。

騎將楊萬,膂力過人,生擒一千戶詣璘。璘曰:「萬可斬也,戰方急,豈可得一人而遽反邪!」萬投千戶于地,倉遽復上馬入陣。

騎將馬廣者,所部號八字軍,察敵將潰,越陣挑逐,既而大靡,俘馘人馬數千,敵兵降者萬餘人。璘悉釋之,聽其自便。

金殘兵果趨城走。張士廉違節制後期,二帥僅以身入城。

翌日,第賞,馬廣獨不及,反將誅之,曰:「此違約束,輕犯令者也。」

呼珊入城,率餘兵拒守。璘圍之。

81戊午,劉光遠、曹勛辭于內殿,遂命持金帥報書以行。

82癸亥,言者請令有官人銓試,並兼習兩場。故事,銓試有官人分五場:曰經義,曰詩賦,曰時義,曰斷案,曰律義;願試一場者聽。議者謂「試之以經義、詩賦、時義者,欲使之通古今;試之以刑統義、斷案者,欲使之明法令。宜令二者各兼一場,庶使人人明古今,通法令,而無一偏之失。」事下吏部,乃命任子如所請。

83右軍都統制吳璘自臘家城班師。

初,金統軍呼珊在城中,璘急攻之。城且破,朝廷以驛書命璘,遂歸。宣撫副使胡世將聞之,歎曰:「何不降金字牌,且來世將處!」

即日,世將以金人之俘三千人獻于行府〔在〕,命利州路轉運判官郭游卿,就俘獲中以聲音容貌驗得女真四百五十人,同日斬于嘉陵江上,斂其屍以爲京觀;餘皆涅其面,于界上放還。敵氣大沮。

涇原經略使秦弼,以策應不及,致失呼珊,遂罷兵柄。

84是日,武顯大夫、西和州巡檢元成,與金人戰,死之。

時宣撫司命成以所部牽制西〔熙〕河敵兵,行至鞏州,與敵遇,自度必死,南向而哭曰:「長于行陣,死于兵戎,竟不得見吾君矣!」遂自刎而死。

85商州管內安撫使邵隆,及金知虢州賈澤戰,敗之,復虢州。

86是秋,金境多蝗。

87冬,十月,戊辰,川陝宣撫司都統制楊政,及金萬戶通檢戰于寶雞,敗之。

時通檢屯渭北,政欲攻拔其城。是日,黎明,通檢將精兵萬眾出戰,政鼓勇士鏖戰縣旁,至日晡,五十餘合,勢未分。政遣裨將騎突出陣後山上,執幟以招,陽爲麾軍。金人望見,大呼曰:「伏發矣!」乃驚而潰。政乘勢掩殺,通檢至城門而橋已絕,乃擒之。

88己巳,劉光遠等至金軍。乙亥,金宗弼遣劉光遠等還。

宗弼之入侵也,首破泗、楚二郡,樞密使張俊在鎮江,遣其姪統制官子蓋以輕兵屯淮〔維〕揚、盱眙之間,伺敵進止。俊不以兵渡江,恐妨和議,謂人曰:「南北將和,敵謂吾怠,欲攄柘□之忿爾。勿與交鋒,則敵當自退。」

時右諫議大夫、知鎮江府、沿江安撫使劉子羽建議清野,盡徙淮南人于鎮江。民兵雜居,子羽撫以恩信,無敢相侵擾者,境內帖然。

既而金兵久不至,俊以問子羽。子羽曰:「此敵異時入侵,飄如風雨,今更遲回,是必有他意。」至是宗弼遣光遠等還報,大略言當遣尊官右職、名望夙著者持節而來,蓋金欲速和故也。

89戊寅,宗正丞邵大受言:「宗正舊有四書:曰玉牒,曰仙源積慶圖,曰宗藩慶系錄,曰宗枝屬籍。建炎南渡,寺官失職,舉四書而逸于江滸。陛下比命重修仙源慶系屬籍總要乃合三者而一之,固無愧于昔。獨玉牒未修,望詔有司討論一書,以備中興之盛典。」從之。

90少保、醴泉觀使岳飛,下大理寺。

先是樞密使張俊言張憲謀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狀,左僕射秦檜乘此欲誅飛,乃送飛父子于大理獄,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考異〕岳候傳曰:秦檜密遣王俊同王貴前去謀陷侯,王俊、王貴等觀望,奏張憲、岳雲欲謀反等事,俄將憲、雲俱扭械送大理寺根勘。上聞,驚駭。秦檜奏乞將張憲、岳雲與飛同白其事。是時侯尚不知。良久,秦檜密遣左右傳請:「相公略到朝廷,別聽聖旨。」侯既聞宣詔,即時前去,郤引到大理寺,侯駭然曰:「吾何到此!」纔入門,到廳下轎,不見一人,只見四壁垂簾。纔坐少時,忽見官吏數人向前云:「這裏不是相公坐處,後面有中丞,請相公略來照對數事。」相公點頭云:「吾與國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道罷,隨獄吏行,至一處,見張憲、岳雲赤頭露體,各人扭械,渾身盡皆血染,痛苦呻吟。又見羅振等將王俊、王貴首張憲、岳雲井侯反狀罪文前來,云:「國家有何虧負你三人。卻要反背﹖」侯向万俟离,羅振對天盟誓:「吾無所負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陷忠良,吾到冥司與汝等面對。」眾聞其說,羅振並御史中丞万俟离等曰:「相公既不反,記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題曰:『寒門何載富貴』乎﹖」眾人曰:「既出此題,豈不是反也﹖」侯知眾人皆是秦檜門下,既見不容理訴,長吁一聲云:「吾方知己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爲國忠心,一旦都休。」道罷,合眼,任其拷掠。李心傳云:此時羅汝已不爲御史,万俟离亦未爲中丞。其後离遷中司,汝遷諫議,然汝不與此獄,傳所云誤也。〕

91乙酉,虛恨蠻王歷階詣嘉州乞降。

歷階既犯邊,獲寨將茹大猷以去。提刑司調兵防扼,所費不資,連年不能討,大猷因以利啗之。去年春,歷階款塞求降,不許,至是復申前請。守臣邵博言于宣撫司,以便宜補歷階進武校尉,令還大猷等,且遺以色帶、茶、綵,命王士安往促之。歷階遣其子阿帕、蠻將軍葉遇等送大猷歸,州令右宣校郎、知峨眉縣梁端即境上波〔恩〕斯神祠折箭歃血,與盟而去。歷階歸,其出沒鈔掠如故。

92癸巳,揚武翊運功臣、太保、樞密使、英國公韓世忠罷,爲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奉朝請,進封福國公。

世忠不以和議爲然,由是爲秦檜所抑。至是魏良臣等復行,世忠乃諫,以爲:「中原士民,迫不得已淪于域外,其間豪傑,莫不延頸以俟弔伐。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復振乎﹖」又乞俟北使之來,與之面議,優詔不許。世忠再上章,力陳秦檜誤國,詞意剴切,檜由是深怨世忠。言者因奏其罪,上留章不出。世忠亦懼檜陰謀,乃力求閒退,遂有是命。世忠自此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時跨驢攜酒,從一二童奴遊西湖以自樂,平時將佐罕得見其面云。

93是月,金人破濠州。

94商州安撫使邵隆及金人所命知陝州鄭賦戰,克之,復陝州。

95起復川陝宣撫使胡世將,圖上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剡灣克捷之狀,且言:「臣詣究眾論,皆謂璘此戰比和尚原、殺金坪,論以主客之勢,險易之形,功力數倍。據提刑〔捉到〕蕃人供,金國中稱璘有『勇似其兄』之語。臣猥以書生,誤膺重寄,上賴朝廷指授,璘等爲國宣力,川陝用兵以來,未有如此之勝,望優與遷擢,以爲盡忠許國之勸。」又奏:「本司都統制楊政,焚蕩敵寨十餘處,親率勝兵與薩里干〔(舊作撒離喝。)〕迎敵,敵眾敗去,致不敢併力熙、秦;樞密院都統制郭浩,于陝、虢等處攻卻敵寨,並皆獲捷,牽制敵軍,不致併力秦、鳳;並乞優異推恩。」乃賜璘等詔書獎諭,賜世將黃金二百兩,茶藥有差。

初,三將之並出也,璘復秦州,捷剡灣;政下隴州,破岐下諸屯;浩取華、同二州,入陝府,有破竹之勢。世將亦遣要約陝西、河東忠義首領數十,願爲內應。而朝廷與金約和,秦、晉之人殊惜之。三將歸,解嚴,第功,于是統制官姚仲、王彥、向起各落階官,仲、彥爲華、虢兩州觀察使,起爲邵州防禦使。

96十一月,辛丑,金都元帥宗弼遣魏良臣等還,許以淮水爲界,歲幣銀、帛各二十五萬匹、兩;又欲割唐、鄧二州。因遣其行臺戶部侍郎蕭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邢具瞻審定可否。

先是有舉人獻策于宗弼者,宗弼用之,于盱眙、龜山造舟爲梁,引兵深入,東過臨淮,南至六合,西臨昭〔招〕信,晝夜不絕。至是軍食不繼,士皆飢苦,宗弼乃遣毅等與良臣偕來焉。

97壬寅,詔以四立日就行在權宜設位,祭五福太乙。

98乙巳,詔吏部侍郎魏良臣就充接伴使,以金使蕭毅已過界也毅等過江,揭旗于舟,大書「江南撫諭」。右朝散大夫、知鎮江府劉子羽見之,怒,夜,以他旗易之。翌日,良臣見旗有異,大懼,乃案之,且以脅子羽,子羽曰:「吾爲守臣,朝論無所預。然揭此于吾之境,則吾有死而已。」請不已,出境,乃還之。

99丁未,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齊安邵王士□,提舉西京嵩山宗福宮。

士□數言事,秦檜患之。岳飛之下吏也,士□草奏欲救之,語泄。檜乃使言者論:「頃岳飛進兵于陳、蔡之間,乃密通書于士□,敘其悃愊,蹤跡詭祕。范同頃爲浙東憲,與士□通家往還,或以他故數日不克見,則必遣其屬邵大受往傳導言語,窺伺國論。士□身爲近屬,在外則結交將帥,在內則結交執政,事有切于聖躬,望罷其宗師職事,庶幾助成中興之業。」故有是命。仍令刑部檢會宗室戚里不得出謁接見賓客條法,申嚴行下。

100己酉,金稽古閣火。

101壬子,金審議使、行臺戶部兼工部侍郎蕭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邢具瞻等入見。毅等至館,帝命工部侍郎莫將館伴。

時殿陛之儀,議猶未決。議者以爲兵衛單弱,則非所以隆國體;欲設使衛,恐駭敵情。秦檜與知閤門事鄭藻謀之,藻請設黃麾使千五百人于殿廊,蔽以帟幙,班定徹帷,檜然之。自是以爲定制。

時秦檜議誓書事,以爲:「自古盟會,各出意以爲之誓,未有意自彼出,而反覆更,易必欲如其所畏者。」帝曰:「朕固知之。然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微宗既無及矣,太后年踰六十,日夜痛心。今雖與之立誓,掌奏告天地、宗廟、社稷,明言若歸我太后,朕不憚屈己與之和。如其不然,則此要誓,神固不聽,朕亦不憚用兵也。」

102乙卯,御史中丞何鑄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報謝使。右諫議大夫万俟离試御史中丞,起居郎羅汝爲右諫議大夫。丁巳,拱衛大夫、利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曹勛落階官,爲容州觀察使,充報謝副使。

何鑄入辭,帝諭鑄委曲致詞,事在必濟。又召勛至內殿,諭之曰:「朕北望庭幃,諭十五年,幾于無淚可揮。所以頻遣使指,又屈己奉幣者,皆以此也。竊計天亦默相之。」言已,淚下,左右皆掩泣。帝曰:「汝見金主,以朕意與之言曰:『惟親若族,久賴安存,朕知之矣。然閱歲滋久,爲人之子,深不自安。且慈親之在上國,一尋常老人耳,在本國則所繫甚重。』往用此意,以天性至誠說之,彼亦當感動也。」

103戊午,金國審議使蕭毅等辭行。時朝廷許割唐、鄧二州,餘以淮水中流爲界。毅辭,帝諭曰:「若今歲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今歲未也,則誓文爲虛設。」

104辛酉,(特)進觀文殿大學士、福建安撫大使兼知福州張浚爲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免奉朝請。

秦檜將議和,遣工部員外郎蓋諒因事至閩中,風浚使附其議,當引爲樞密使。浚答書,言敵不可縱,和不可成,檜不悅。會浚以母老乞祠,乃有是命。

105是月,詔:「大金已遣使通和,令川陝宣撫司照會保守見存疆界,不得出兵生事,招納叛亡。」

106十二月,癸酉,試尚書工部侍郎莫將權本部尚書,往唐、鄧州分畫地界。

先是詔刑部侍郎周聿充京西路分畫地界官,應干措置,〔(校者按:此下當有缺文。)〕樞密都承旨鄭剛中充陝西路分畫地界官,應干措置,(委)川陝宣撫司照南北誓書文字,子細分畫,不得差錯生事,至是又遣將焉。

107乙亥,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報謝使何鑄等至軍前,金都元帥宗弼遣鑄往會寧,且以書來索北人之在南者,因趣割陝西餘地。

108是日,遣莫將、周聿往割唐、鄧,又命鄭剛中分畫陝西,以劉豫。吳玠元管地界爲準。

109癸巳,岳飛賜死于大理寺。

飛既屬獄,何鑄以中執法與大理卿周三畏同鞫之。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閤門祗候雷視之。至是万俟离入臺月餘,獄遂上。及聚斷,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言飛不應死,眾不從。于是飛以眾證,坐嘗自言己與太祖以三十歲除節度使,爲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及敵侵淮西,前後受親札十三次,不即策應,爲擁兵逗遛,當斬;閬州觀察使、御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制)張憲,坐收飛(雲)書,謀以襄陽叛,當絞;飛長子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雲,坐與憲書,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爲傳報朝廷機密事,當追一官,罰金。詔飛賜死,命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蒞其刑,誅憲、雲于都市。參議官、直祕閣于鵬,除名,送萬安軍,右朝散郎孫革,送潯州,並編管;仍籍其資,流家屬于嶺南,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

初,獄之成也,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不平,以問秦檜,檜曰:「飛子雲與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怫然時曰:「莫須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爭之,不聽。〔〔考異〕中興紀事本末作檜曰:「其事體必須有。」世忠曰:「必須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朱彝尊謂宋史作「莫須有」未若「必須有」爲得其實,徐氏後編從之。今考熊克小紀作「莫須有,」是宋史所本也,今從小紀。〕

飛事親至孝,家無姬侍。吳玠素服飛,願與交,歡飾名姝遺之,飛曰:「主上宵旰,寧大將安樂時耶!」卻不受。玠大歎服。或問:「天下何時太平﹖」飛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師每休舍,課將士注坡跳壕,皆重鎧以習之。卒有取民麻一縷以束芻者,立斬以徇。卒夜宿,民開門願納,無敢入者。軍號「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卒有疾,親爲調藥。諸將遠戍,飛妻問勞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有頒犒,均給軍吏,秋毫無犯。善以少擊眾。凡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謀定而後戰,故所向克捷。猝遇敵不動。故敵爲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飛曰:「仁、信、智、勇、嚴,闕一不可。」每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竭矣!」好賢禮士,雅砍投壺,恂恂如儒生。每辭官,必曰:「將士效力,飛何功之有!」然忠憤淚烈,議論不挫于人,卒以此得禍。

110時上下以和議得成爲幸,淵聖在金,鮮有措意者。金主詔以天水郡公趙桓乞本品俸,令有司賙濟之。

111金尚書左丞完顏勛奉詔訪祖宗遺事。勛採摭遺言舊事,自始祖以下十帝,綜爲三卷,凡部族曰某部,復曰某水之某,又曰某鄉、某以別識之。凡與契丹往來及征伐諸部,其間詐謀詭計,一無所隱,事有詳有略,咸得其實。書成,進入,金主焚香立受之,賞賚有差。旋詔左丞勛暨平章政事奕,職俸外別給二品親王俸傔。舊制,皇兄弟、皇子爲親王,給二品俸。宗室封一字王者,給三品俸。勛等別給親王俸,皆異數也。

112徽猷閣待制洪□,在燕山密奏:「敵已厭兵,勢不能久;異時攜婦隨軍,今不復攜庂。朝廷不知虛實,卑詞厚幣,未有成約,不若乘勝追擊,以復故疆,報世讎。張浚名動殊方。(可惜置之散地。)井問李綱、趙鼎安否,又言將帥中唯岳飛爲金人所畏;胡銓封事,其地有之,彼亦知中國有人。

第125卷南宋紀高宗

宋紀一百二十五〔起黓掩茂(壬戌)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高宗紹興十二年〔金皇統二年。(壬戌、一一四二)〕

紹興十二年〔金皇統二年。(壬戌、一一四二)〕

1春,正月,壬寅,詔建國公瑗出外第,可依親賢宅。(差提點官井都監。)

2右承奉郎、賜緋魚袋張宗元爲右宣議郎、宗元,樞密使俊孫也。

俊自鎮江還朝,行府結局,乃乞罷機務,章四上,不許。時俊所部在建康,未有所付,俊薦本軍統制、清遠軍節度使王德可典軍,乃以德爲建康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3己亥,金主獵於拉林〔舊作卡〔來〕流,今改。河。〕

4癸卯,樞密行府奏陞天長縣爲軍,割盱眙、昭〔招〕信兩縣隸之,仍於盱眙縣置榷場。

5乙巳,金命伐高麗。

6丁未,金主至自拉林河。

7戊申,尚書省乞以岳飛獄案令刑部繯〔鏤〕板,牒諸路。

有進士智浹者,汾州人,知書,通春秋左氏傳,好直言,飛以賓客待之。飛初下吏,浹上書訟其冤,秦檜怒,并送大理。獄成,浹坐決杖,送袁州編管。

8詔陞安豐縣爲安豐軍,以壽春、霍丘,六安三縣隸之。

9壬子,顯謨閣學士、知洪州梁揚祖爲尚書兵部侍郎。

10金衍聖公孔璠薨,子拯襲。

11二月,丁卯,金主如天開閣。

12庚午,婉儀張氏薨,輟視朝二日,贈賢妃,葬城外延壽院。

13甲戌,金賑熙河路。

14丁丑,保慶軍節度使、建國公瑗爲檢校少保、進封普安郡王,時年十六。

王天性忠孝,自幼育宮闈,起居飲食,未嘗離膝下,帝尤所鍾愛。

15己卯,賜〔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賜名存中。

16川陝宣諭使鄭剛中,左中大夫、四川轉運判官兼宣撫使參議官李觀,與金大使鎮國上將軍、沁南節度使烏凌阿〔(舊作烏陵。)〕贊謨、副使奉政大夫、行臺尚書吏部郎中孟某相見,置酒於百家。

先是詔宣撫副使胡世將遣近上參議官從剛中至界首,約官〔觀〕商議具奏,至是剛中、觀與閤門祗候、宣撫司幹辦公事范之寧偕至鳳翔境上,贊謨等亦以檄來,言:「奉都元帥府指揮,可計會江南差來官從長相度交割,今欲自鳳州分界。」〔(二月丁丑。)〕之寧至寶雞縣,與贊謨議相見之地,贊謨言欲至鳳州相見,之寧曰:「宣諭已過二里矣。二里在和尚原之北。」議不諧而罷,剛中檄贊謨云:「元得指揮,只是商議,仍須取旨,即無便使交割之文。交割與商議,事理不同,未審今於何處分界?」贊謨回牒云:「陝西地界,既未指揮,須先商議,即無便交割之理。何處分界,亦候相見時計議。」

至是贊謨與剛中相見,首謂「階、成、祐、鳳、商、秦六州當還上國。」剛中與論久之,贊謨曰:「階、成、祐、鳳倘未見還,當先還我商、秦二州,須以大散關爲界。」剛中曰:「原言〔願示〕公文當奏取旨。」贊謨出檄云:「已差交割官矣。」剛中持不可,贊謨曰:「講和而不退和尚原兵馬,何也?」剛中曰:「割地之旨朝下,兵晚退矣。」贊謨又欲遣人於大散關立界堠,剛中、觀不從,各上馬去。

世將具奏曰:「臣竊觀和尚原係商、秦州險地之要,並係川蜀緊要門戶,若爲金人所古,委有利害。前已具奏,未準回降指揮,宜檢會詳酌,速降處分。薩里千〔(舊作撒離喝。)〕等前年各領軍馬五萬攻打和尚原,本司遣兵捍禦,薩里干爲見有備,不敢入險,復回長安。去年春,珠赫貝勒〔(舊作折合孛堇。)〕萬眾侵略商州地名洪門、芍藥等處,本司遣兵擊退。去年冬,薩里干欲復秦州,本司遣兵捍禦,薩里干相視秦州高險,城守嚴備,重兵在後,不敢進攻而退。可見和尚原、秦、商州三處,金人屢欲窺伺,終不得志,正係控扼川口必守之地;若爲金人所占,利害至重,望賜詳酌。」辛卯,世將奉詔,令與剛中照吳玠、劉豫所管地界分畫。世將乃言:「秦州元不係吳玠地分,合自秦州南以吳玠元管界至分畫;商州元不係吳玠所管地分,合自商州南以吳玠元管界至分畫;和尚原、方山原兩處,昨自建炎四年係吳玠創立山寨,原不係劉豫所管地分界至,今來合行保守;已牒鄭剛中照應分畫去訖。和尚原係川蜀緊要門戶,比之秦、商二州,所係利害尤重,臣已屢具論奏,請賜速降處分。」疏入,詔:「世將具兩奏,不同因依。」時金人必欲得和尚原,故有是命。

17丙戌,龍神徫四廂(都)指揮使、保順軍承宣使、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解元,陞充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元,韓世忠部曲也,至是代將世忠之軍,故擢之。

18戊子,金皇子濟安生。金主年二十四,初舉子,喜甚,乃告廟,大赦。自來亡命投在江南人,見行理索,候到並行釋罪;其職官、百姓、軍人,並許復故。

19簽書樞密院何鑄、知閤門事曹勛進誓表於金。

表曰:「臣構言:今來畫疆,合以淮水中流爲界,西有唐、鄧州,割屬上國。自鄧州西四十里並南四十里爲界屬鄧州,其四十里外並西南盡屬光化軍,爲敝邑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二十五萬兩匹,自壬戌年爲始,每春季差人搬送至泗州交納。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墜命亡氏,踣其國家。臣今既進誓表,伏望上國早降誓詔,庶使敝邑永有憑焉。」

勛等見金主,首以太后爲請。金主曰:「先朝業已如此,豈可輒改!」鑄伏地不言,勛再三懇請,金主命歸館。是晚,館伴耶律紹文、楊用修至館,傳金主命來晨上殿。金主乃許歸徽宗、鄭后之喪及帝母韋氏,遣鑄等還。

20初,奉使徽猷閣待制洪皓既至燕,金主聞其名,欲用爲翰林直學士,皓力辭。至是赦文復令南官換授,皓請於參知政事韓昉,乞於真定或大名養濟,作逃歸計。昉怒,逃換中京副留守,再降爲承德郎、留司判官。趣行者屢矣,皓迄不就職。

21己丑,禮部侍郎〔吏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吳表臣、權吏〔禮〕部尚書兼資善堂翊善蘇符、權禮部侍郎(陳桷並罷,坐討論典禮,並不詳具祖宗故事,專任己意,懷姦附麗故也。)

22辛卯,給事中,知貢舉程克俊等言:「博學弘詞科,右承務郎洪遵、敕賜進士出身沈介右從政郎洪适並合格。」遵,适弟;介,德清人也。秦檜以所試制詞題進讀,帝曰:「是洪皓子邪?父在遠,子能自立,可與陞擢差遣。」帝又言遵之文於三人中爲勝,遂以遵爲祕書省正字,介、适並爲敕令所刪定官。自渡江以來,詞科中選即入館自遵始。

23是月,金改封蜀王劉豫爲曹王。

24三月,甲午朔,詔並安郡王朝朔望。庚子,樞密院編修官趙衛,大理寺直錢周材,並改合入官,爲普安郡王府教授。

25辛丑,金主還自天開殿。大雪。

26壬寅,延〔普〕安郡王出閤就外第,命宗室正任已上送之。

27丙午,金以都元帥宗弼爲太傅。

28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人吏、定江軍節度使、御前統制田思〔師〕中,陞充殿前都虞候、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張俊力薦思〔師〕中代掌岳飛軍。先數日,帝諭輔臣曰:「朕欲面委思〔師〕中營田之事,倘區處得宜,地無遺利,便可使就糴以充軍賦。軍賦既足,取不及民,則免催科之擾,輸送之費,可以少寬民力。若乃規其入以供公上,非朕所欲也。」既又賜思〔師〕中銀帛萬匹兩爲犒軍之費,至是特降制命之。

29武安軍承宣使、御前統制、權鄂州都統制王貴添差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罷從軍。

30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雄武軍)承宣使、御前統制關師古卒於建康府,贈昭化軍節度使,諡毅勇。

31庚戌,權工部尚書莫將、刑部侍郎周聿自京西割地還行在。時金人遣李成以兵行境上,方民驚擾。

32辛亥,詔齊安郡王士□建州居住。

御史中丞万俟离,再論「士□貪殘險忍,朋比姦邪。其初罷也,語人曰:『士□於後宮有姻婭之契,而於陛下爲近屬之尊。去闕之日,嘗蒙陛下賜銀千兩,又嘗密劄慰諭再三。』以示非久復用之意。又語人曰:『士□嘗薦李綱相矣,嘗薦趙鼎相矣,嘗薦孫近執政矣。」今居衢州,賓客日盈其門,談論之間,無不詆乩時政。使陛下不許交通之旨,徒爲虛文,望稍加黜責以靖國論。」乃詔:「都省檢舉宗室干竭禁例行下,有犯令,御史臺、宗正司、按察官劾奏。」〔〔考異〕徐夢莘北盟會編云:士□欲救解岳飛,漏其語,或聞之,以告秦檜。檜令臺臣言士□自有不軌心,責建州拘管而死。今從繫年要錄。〕

33甲寅,太常少卿施垌兼權禮部侍欴。

34乙卯,帝御前殿,引試南省舉人何溥以下。是舉,兩浙轉運司秋試舉人,凡解二百八人,而溫州所得四十有二,宰執子姪皆預焉。

35丙辰,起復端明殿學士、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卒於仙人關。

世將疾,命官屬會軍馬、錢糧、鎧仗、文書等,召宣諭使鄭剛中至臥內,面授之。剛中辭以使事有指,不敢當。世將曰:「公以近臣出使,苟利國家,以意可否之,請命於朝可也。」

帝初欲擢世將以簽書樞密,訃聞,贈資政殿學士,卹典如執政。

36金遣左宣徽使劉筈以袞冕、圭寶、佩璲、玉冊來致冊命。

其冊曰:「皇帝若曰:咨爾宋康王趙構不弔,天降喪於爾邦,亟瀆濟盟,自貽顛覆,俾爾越在江表,用勤我師旅,蓋十八年於茲。朕用震悼,斯民其何罪!今天其悔禍,誕誘爾衷,封奏狎至,願身列於藩輔。今遣光祿大夫,左宣徽使劉筈持節冊命爾爲帝,國號宋,世服臣職,永爲屏翰。嗚呼!欽哉,其恭聽朕命!」筈,彥宗之子也。

37戊午,修武郎、侍衛步軍司統領軍馬田邦直知光州。

38金立子濟安爲皇太子。

39辛酉,秦檜等賀帝以皇太后有來期。

先是徽猷閣待制洪皓在燕,先報太后歸耗。帝諭檜曰:「皓身陷敵區,乃心王室,忠孝之節,久而不渝,誠可嘉尚。皓之二子並中詞科,亦其忠義之報也。」

40是月,夏國地震,踰月不止,地裂泉湧,山黑沙。歲大饑,乃立井里以分賑之。

41夏,四月,甲子朔,少保、判紹興府、信安郡王孟忠厚爲迎護梓宮禮儀使,保慶軍承宣使、知大宗正事士會〔□〕都大主管,兩浙轉運副使黃敦書提舉應辦一行事務,參知政事王次翁爲奉迎兩宮禮儀使,內侍省副都知藍珪都大主管,江棟轉運副使王□提舉一行事務。既而忠厚請禮官與俱,乃命大理寺丞吳棫。

42淮康軍承宣使、焄、河、蘭鞏路經略安撫使、節制利.閬州屯駐行宮〔營〕右護軍馬孫渥卒興州。

43丙寅,金以臣宋告中外。

44丁卯,太常少卿施坰權尚書禮部侍郎。

45戊辰,追封皇太后曾祖故郊社齋郎、贈太師、雍國公韋愛臣爲惠王,祖贈太師、安康郡王子華爲德王。先是后父安禮已追封魯王,故有是命。

46己巳,封婉儀吳氏爲貴妃。

47庚午,帝御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有司定右通直郎、主管台州崇道觀秦□第一,舉人陳誠之次之。秦檜引故事辭,乃降爲第二人,特遷左朝奉郎、通判臨安府,賜五品服。自誠之以下,賜第者二百五十三人。新科明法,得黃子淳一人而已。

48金五鳳、重明等殿成。

49辛未,帝御射殿,放合格等奏名進士胡鼎才等二百四十八人,武舉正奏名陳鄂等五人,特奏名潘璋等二人。是歲,始依在京舊制,分兩日唱名,自是以爲例。

50戊寅,吏部侍郎魏良臣爲接伴使,知閤門事藍公佐副之。

51辛巳,知盱眙縣宋肇,言得泗州報,邢皇后已上仙。詔禮官討論合行典禮。

52甲申,起居舍人楊愿,請以臨安府學增修爲太學,從之。

53己丑,爲大行皇后發喪,即顯肅皇后故几筵殿成服立重,不視朝。

54詔陞棗陽、盱眙縣爲軍,廢天長軍爲縣,皆以便於沿邊關報也。

55五月,癸巳朔,金主不視朝。

金主自去年荒於酒,與群臣飲,或繼以夜,宰相入諫,或飲以日酒,曰:「知卿等意,明日當戒。」因復飲。

56乙巳,軍器監主簿沈該直祕閣、知盱眙軍,惜置榷場之法。商人資百千以下者,十人爲保,留其貨之半,赴泗州榷場博易,俟得北物,復易其半以往,大商悉拘之,以待北價之來。兩适商人各處一廊,以貨呈主管官,牙人往來評議,毋得相見。每交易千錢,各收五釐息錢入官。其後又置場於光州棗陽、安豐軍花黶鎮,而金人亦於蔡、泗、唐、鄧、秦、鞏、洮州、鳳翔府置場,凡棗陽諸場,皆以盱眙爲準。

57丙午,增築慈寧殿。

58庚戌,權工部尚書莫將等議大行皇后諡曰懿節。

59辛亥,權禮部侍郎施坰等請立別廟於太廟之內,從之。殿室三間,其南爲櫺星門,不立齋舍、神廚,以地隘故也。

60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程瑀試尚書兵部侍郎。

61乙卯,詔:「禮部依舊制試教官,仍先納所業經義、詩各三首,會刑寺無過,下國子監看詳,禮部覆考,然後許試,附省試院分兩場,非取士之歲,附吏部銓院,不限人數,以文理優長爲合格。」

62詔資政殿學士、提舉亳州明道觀鄭億年赴行在奏事。

時簽書樞密院事何鑄等使還,宗弼因索億年及張中孚與杜充、宇文虛中、張孝純、王進家屬,且送前觀文殿學士、東京留守孟庾、徽猷閣待制、前知陳州李正文、右迪功郎、前開封府推官畢良使還行在。正文,即正民也,避金主諱,改焉。

63己未,言者論夔路有殺人祭鬼之事,請嚴禁之。帝謂宰執曰:「此必有大巫倡之,治巫則自止。」

64辛酉,金主宴群臣於五雲樓。左丞完顏勖進酒,金主起立,宰臣曰:「至尊爲臣下屢起,禮未安。」金主曰:「朕屈己待臣下,亦何害!」是日,盡醉而罷。

65六月,甲子,權工部尚書莫將等言:「奉詔,令侍從、臺諫、禮官赴尚書集議,梓宮既還,當修奉陵寢,或稱攢宮。竊聞朝廷通使,見議陵寢地。兼據太史局稱,今歲不宜大葬。欲遵景德故事,權行修奉攢宮,以俟定議。」從之。

66戊辰,御史中丞万俟离爲攢宮按行使,入內內侍省副都知宋唐卿爲副使。

67戊辰,何鑄還,金都元帥宗弼復求和尚、方山原地。會都統制吳璘圖上形勢,帝乃詔川陝宣撫副使鄭剛中見發國書計議,不得擅便分畫。

68辛未,左通議大夫、提舉臨安洞霄宮王庶,責授嚮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庶罷政,行至江州,聞再奪職之命,乃買田於敷淺原之上,徙家居焉。至是殿中侍御史胡汝明,論「庶寄居德安,詭占逃田,強市民宅。其譏乩朝政之語,形於詩篇,殆未可悉數。望重行竄逐,以慰一方士民之心而爲萬世臣子之戒。」故有是命。

69己卯,尚書省言金使明威將軍、少府少監高居安扈從皇太后一行前來,詔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曲勛充接伴使。初,金主既許皇太后南歸,乃遣居安及內侍二人扈從,又以御前左副都點檢完顏宗賢、祕書監劉陶爲使。宗賢,太宗子,時封沂王。

70甲申,鎮西軍節度使、步軍都虞候、秦鳳路經略使、知秦州、兼行營右護軍都統制、同節制陝西諸路軍馬吳璘檢校少師,改充階、秦、岷、鳳四川〔州〕經略使,仍以漢中田五十頃賜之。

71秋,七月,癸巳,右諫議大夫羅汝言:「左奉議郎、簽書武威軍節度判官廳公事胡銓,文過飾非,益唱狂妄之說,橫議紛紛,流布遐邇,若不懲艾,殆有甚焉者矣。望陛下重行竄逐以申邦憲。」詔銓除名,新州編管。

72甲午,皇太后回鑾,自東平登舟,由清河至楚州境上。

73回鶻遣使貢於金。

74丙申,直祕閣、四川轉運副使井度兼川陝宣撫司參議官,令再任。協忠大夫、郢州防禦使、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行營右護(軍)左部同統制、(知)鳳翔府兼管內安撫司公事、統制忠義軍楊從儀,改知鳳州。時將割和尚原,故有是命。

75丁酉,祔懿節皇后神主於別廟。

76金太傅宗弼乞致仕,不許,優詔答之,賜以金券,給人口牛馬各千,馱〔駝〕百,羊萬,仍每歲宋國進貢內給銀絹二千兩匹。

77甲辰,按行使万俟离等請卜攢宮於昭慈聖獻皇后攢宮之西北。

78己酉,命有司製常行儀仗。

79是月,金北京、廣寧府蝗。

80八月,辛酉朔,金國都元帥宗弼復以書來求商州及和尚、方山原地。於是川陝宣撫副使鄭剛中,亦言和尚原自紹興四年後便係劉豫管守,示係吳玠地分,合割還金,從之。

81乙丑,靖州言盜破豐山寨,軍民死者甚眾。帝曰:「蠻夷但當綏撫,不可擾之。」乃詔湖北帥臣劉錡毋得生事。

82丙寅,皇太后渡淮。時帝遣后弟平樂邵王韋淵往迓,遂扈從以歸。

83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何鑄,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時御史中丞万俟离,右諫議大夫羅汝,交章論鑄之罪,謂:「鑄,胥吏之子,無聞望。初以廖剛薦爲臺屬,與孫近、范同締交;逮近、同之敗,自是亦不遑安,乃益合黨與,傾搖國是。去春淮甸警報,日與儇薄之徒張皇敵勢,以爲朝廷自當遷避。岳飛反狀敗露,鑄首董其獄,亦無一言敘陳。偶因報聘乏人,陛下置之樞庭,命之出疆,臨行,使親舊謄播,以爲議獄不合,遂致遠行,廣坐語人,以脫此自幸。飛之負國,天下所同娭,鑄長御史,乃黨惡如此,罪將安逃!」章五上。鑄亦累章求去,乃有是命。

84右朝散大夫宇文師瑗直顯謨閣,右奉議郎張汲直祕閣,並主管萬壽觀,以將北行也。

先是宇文虛中因王倫使還附奏,「若金人來取家屬,願以沒敵爲言。」至是宗弼來索虛中家甚急,帝遣內侍許公彥往閩中迎之。恬,虛中子也,與其族謀,欲留師瑗一子爲嗣,守臣顯謨閣直學士程邁持不可。師瑗乃使恬以海舟夜載其屬之溫陵而身赴行在,邁遣通判(州)事二人入海邀之,言於朝,故有是命。汲先得貝〔衢〕州通判,旋罷之,至是復去。已而師瑗至行在,上疏懇留,秦檜不許。虛中妻安定郡夫人黎氏,請以所賜田易錢以行,乃賜黃金百兩焉。

85庚午,責授嚮德軍節度使王庶卒於道州,許歸葬。

86辛未,權工部尚書莫將與侍從、兩省官十一人,以皇太后回鑾,同班上賀。詔吏部侍郎魏良臣就充館伴使。

87金復封太宗子呼魯〔(舊作胡盧。)〕爲王,鎮陝西。

88壬辰命權工部尚書莫將、知閤門事曹勛接伴大金第二番人使。甲戌,御史中丞兼侍讀万俟离爲參知政事,充大金報謝使;乙亥,榮州防禦使、帶御器械邢孝揚充報謝副使。

89己卯,帝謂大臣曰:「比聞大金中宮頗恣,權不歸其主,今所須者,無非真珠、靸靸之類,此朕所不顧而彼皆欲之,則侈靡之意可見矣。宜令有司悉與,以廣其欲,侈心一開,則吾事濟矣。時金人又須白面猢猻及鸚鵡、孔雀、師子、貓兒,帝亦令搜訪與之。帝曰:「敵使萬里遠來,所須如此,朕何憂哉!」帝又曰:「聞金皇后擅政,三省惟承后旨,其主所言,顧未必聽。且后性侈靡,其珍珠裝被,追集繡婦至數千人,后日更繡衣一襲,直數百緡。其風如此,豈能久耶!」

90辛巳,帝奉迎皇太后於臨平鎮。

初,后既渡淮,帝命秦魯國大長公主、吳國長公主迎於道。至是親至臨平奉迎,用黃麾半仗二千四百八十三人,普安郡王從。帝初見太后,喜極而泣。軍衛歡呼,聲振天地。時宰相秦檜、樞密使張俊、大傅、醴泉觀使韓世忠及侍從、兩省、三衙管軍從帝行,皆班幄外。太后自北方聞世忠名,特召至簾前,曰:「此爲韓相公邪?」慰問良久。其後餉賜無虛月。

91壬午,皇太后還慈寧宮。

太后聰明有遠慮,帝因夜侍慈寧,語久,冀以順太后令帝早臥,且曰:「冬月宜早起,不然,恐妨萬幾。」帝不欲遽離左右,太后遂示以倦意,帝乃退。

詔扈從太后官屬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白諤等十二人皆遷官。癸未,百官詣常御殿門,拜表稱賀。丙戌,以皇太后還宮,遣執政官奏告天地。

92戊子,帝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梓宮,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

己丑,徽宗皇帝、顯肅皇后及懿節皇后梓宮皆至行在,寓於龍德別宮,以故待漏院爲之,在行宮南門之東,帝后異殿。始議奉安梓宮之禮,或請姑寓僧坊,太常少卿王賞曰:「孝子之事親,思其居處。宣和內禪,退居龍德,今宜綿蕝倣行殿以治喪儀。」又議百官服,賞曰:「訃告始至,已成服矣;復服之,非是。特上與執事者當服,改葬,緦而已。」梓宮既入境,則承之以槨,命有司預置袞冕、翠衣以往。及是納槨中,不改斂,用安陵故事也。

93是日,朝廷答金都元帥宗弼書,許以陝西地界。

94川陝宣撫副使鄭剛中,遣選鋒軍統制兼知鳳州楊從儀、鄜延經略使兼知成州王彥、閤門祗候.宣撫司幹辦公事范之寧偕割陝西餘地。金人遣直祕閣、朝奉郎、知彰化軍節度使事賀景仁來分畫,乃割商、秦之半,存上津、豐陽、天水三吧及隴西成紀餘地,棄和尚、方山原,以大散關爲界。於關內得與趙原,爲控扼之所。

先是左武大夫、榮州防禦使邵隆,在商州幾十年,披荊棘,立官府,招徠離散,各得其心。自金人渝盟之後,與敵戰,雖嘗暫棄其城,俄即收復,終不肯去。至是割畀金人。以隆爲陝西節度統〔(校者按:度統二字衍。)〕制司統制。隆怏怏不已,嘗密遣兵爲盜以劫之。秦檜怒,久之,以隆知辰州。

95自議和後,川陝宣撫司及右護軍分屯三邊與沿流十七郡。〔興、成、階、鳳、文、龍、綿、劍、潼、金、洋、利、閬、西和州、大安軍、興元府及房州之竹山縣。〕興州,吳璘所部,僅五萬人;興元、楊政所部,僅二萬人;金州,郭浩所部,僅萬人;惟興州屯兵最多,至二萬有奇。興元府、利州(魚)關各萬,金州六千,洋、閬各五千有奇,西和、劍三千而贏,綿、階三千而弱,成州、大安軍二千而贏,潼川千有奇,文、龍二郡與房州之竹山皆數百。馬之籍萬五千,計興州境內爲七千而弱,關外四州爲二千而贏,此其大概也。自諸將所屯外,凡關外沿邊待敵去處,則三都統司每春秋二仲遣兵更戍:成州四千六百三十人,照應秦州道路;鳳州界九百二十五人,控扼焄、鞏、秦之道路;鳳州界三千八百五十人,控扼鳳翔府一帶道路;興元府界千二百六十二人,洋州界千一百二十四,並照應岐、雍一帶道路;金州界一千六百人,控扼商州、永興軍一帶道路;合興州界戍卒,共萬四千人。又置烽燧四路,凡一百六十二烽,早晚舉火,傳報平安。此其大略也。

96九月,庚戌朔,帝行茵酹梓宮之禮。

97壬辰,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子、姪、、天水郡公子俸。

98癸巳,有司具送金國禮物,常幣外有金器,極精巧。帝謂宰執曰:「此上皇時所用,朕不欲享之,交鄰國以息兵養民,朕之志也。」帝又言:「徽宗、顯肅之矣,皇太后躬親伏侍。及啟手足,又與淵聖呼當時御(躬)葬事之役者,待其畢集,然後啟□其思慮深遠如此。」

99乙未,少保、鎮潼軍節度使、信安郡王孟忠厚爲樞密使。時秦檜當爲山陵使,而不欲行,故用忠厚。

100金使殿前左副都點檢完顏宗賢等朝辭,詔參知政事万俟离就驛伴宴。

101戊戌,詔奉慈寧宮錢二十萬緡,帛二萬一千匹,綿五千兩,羊千有八十口,酒三十六碩。

102辛丑,樞密院言:「昨降旨不得指斥大金,尚慮行移之間,或有違誤,理宜飭詔中外官司常切遵守。」時金國都元帥宗弼又遣(使)來,言邊吏以兵出塞,朝廷亦遣書報之。

103壬寅,大赦天下。〔制詞有曰:「上穹悔禍,副生靈願治之心;大國行仁,遂子道事親之孝。可謂非常之盛事,敢忘莫報之深恩。」其詞,給事中直學士程克俊所草也。〕

104乙巳,少保、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冀國公秦檜爲太師,封魏國公。

105金銀青光祿大夫.中書侍郎劉筈、奉國上將軍、禮部尚書完顏宗表來;丙午,入見。

106戊申,新玉輅成。

107詔金國誓書藏內侍省。

108參知政事王次翁充大金報謝使,德慶軍節度使、提點皇城司錢愐副之。

109太常少卿兼實錄院檢討王賞權尚書禮部侍郎。

110甲,奉國軍宣使、永興軍路經略安撫使、知金州兼樞密院都統制郭浩,改金、房、開、達州經略安撫使。

111中書舍人楊愿兼〔假〕戶部尚書,左武大夫、宣州觀察使、知閤門事何彥良假奉國軍承宣使,賀金主正旦,器幣視生辰之數,自是以爲例。

先是金人求真珠、靸靸等物,秦檜以誓書不遣泛使,乃諭盱眙軍令錄事參軍孫守信往泗州,諭守將周企令具奏達,俟遣彥良出使附行。皇太后歲遺金主之后禮物,亦以鉅萬計。

112乙卯,懿節皇后靈駕發引,顯肅皇后次之,徽宗皇帝又次之。是日,帝緦服祖茵於龍德宮,吉服還內。

113冬,十月,乙丑,詔:「中外臣民,自今月丙寅後,並許用樂。」初以梓宮未還,故輟樂以待迎奉,至是太母還宮,將講上壽之禮,故舉行焉。

114丙寅,權攢徽宗皇帝、顯肅皇后於會稽永祐陵,懿節皇后祔陵,在昭慈聖獻皇后攢宮西北五十步。周地二百二十畝並林木,爲錢三千八百緡有奇。其後昭慈、永祐二攢宮,歲用祠祭錢八千四百餘緡,修繕錢五千緡,以紹興府當輸內帑錢供其費。

115乙亥,翰林學士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克俊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116丁丑,太傅、樞密使、廣國公張俊,進封益國公。

117戊寅,追封皇太后曾祖贈太師、惠王韋順臣爲廣王,祖贈太師、德王子華爲福王,父贈太師、魯王安禮爲兗王,母秦越國夫人宋氏爲陳魯國夫人。

118庚辰,省鎮江府沿江安撫司。

119壬午,太傅、醴泉觀使、福國公韓世忠,進封潭國公,太保、萬壽觀使、雍國公劉光世,改封揚國公。

120癸未,詔車輅院復置官吏。

121甲申,皇太后辰,宴於慈寧宮,始用樂,上壽。

122是月,川陝宣撫副使鄭剛中自河池移司利州。

舊宣撫司率居綿、閬之間,及胡世將代吳玠,就居河池,然饋餉不繼,人以爲病。至是已罷兵,剛中乃還居益昌以省費。既而剛中欲移屯一軍,都統制楊政不從,剛中呼政語曰:「宣撫欲移軍而都統制不肯,剛中雖書生,不畏死也。」聲色俱厲。政即日聽命。

123十一月,己丑朔,檢校少傅、崇信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張浚,以赦恩封和國公。

124癸巳,太傅、樞密使、益國公張俊爲鎮洮、寧武、泰寧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奉朝請,進封清河郡王。

初,太師秦檜與俊同主和議,約盡罷諸將,獨以兵權歸俊,故俊力助其謀。及諸將已罷,而俊居位歲餘,無請去之意,檜乃令殿中侍御史江邈論其罪。邈言:「俊據清河坊以應讖兆,占承天寺以爲宅基,大男楊存中握兵於行在,小男田思〔師〕中擁兵於上流,他日變生,禍不可測。」帝曰:「俊有復辟功,無謀反之事,皆不可言。」會樞密使孟忠厚竣事還朝,而邈又言俊之過,俊乃求去位,故有是命。

125尚書戶部侍郎張澄權本部尚書。

126乙未,檢校少保、保成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兼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爲少保,錄復土之勞也。宋故事,未有以保傅爲管軍者,有之自存中始。

127侍衛親軍馬都虞候、保順軍承宣使、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解元爲保順軍節度使,錄迎扈之勞也。元不及拜而卒。

128己亥,詔:「太學養士,權於臨安府學措置增展。」

129庚子,命內侍王晉錫作崇政、垂拱二殿。時言者請復朔日視朝之禮,而行宮止一殿,故改作爲。

崇政以故射殿爲之,朔望則權置帳門,以爲文德、紫宸殿,校射則以爲選德,策士則以爲集英、垂拱;以故內諸司地爲之,在皇城司北。

130和眾輔國功臣、太保、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揚國公劉光世薨於行在,年五十四。詔贈太師,輟視朝二日,贈銀絹二千匹兩,子、孫、甥、姪進官者十四人。上臨奠。諡武僖。

光世早貴,其爲大將,御軍姑息,無克復志,論者以此咎之。〔〔考異〕光世,乾道八年追封安成郡王,開禧元年又封鄜王。熊克小紀載光世薨(在)今年正月,蓋林泉野記之誤,而克又因之。〕

131庚戌,少保、樞密使、信安郡王孟忠厚罷,爲少傅、鎮潼軍節度使、判福州。忠厚使山陵還,言者引故事論列,故有是命。

132甲寅,金平章政事、漆水郡王完顏昂薨,追封鄆王。

133辛酉,言者請復武舉,詔送兵部。

134庚午,禮部請太學養士權以三百人爲額。

135太常博士劉爃,請隨宜修創禖壇,事下禮部。後築於臨安府城之東南。

136壬申,金主出獵,踰旨始還宮。

137癸酉,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護國軍承宣使、御前統制兼樞密院都統制李顯忠爲保信軍節度使、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顯忠戍池州,引疾求去,故有是命。顯忠時年三十二。

138庚辰,大理卿周三畏權尚書刑部侍郎。

139甲申,金太子濟安薨。濟安之病也,金主與后幸佛寺焚香,流涕哀禱,曲赦五百里內罪囚。是夜薨,諡英悼。

第126卷南宋紀高宗

宋紀一百二十六〔起昭陽大淵獻(癸亥)正月,盡閼逢困敦(甲子)十二月,凡二年。〕

高宗紹興十三年〔金皇統三年。(癸亥、一一四三)〕

紹興十三年〔金皇統三年。(癸亥、一一四三)〕

1春,正月,己丑朔,帝不受朝,詣慈寧殿賀皇太后。太師秦檜率百官詣文德殿拜表稱賀,遙拜淵聖皇帝于行宮北門。

2金主以太子喪,不御正殿,群臣詣便殿稱賀。

3癸巳,太傅、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請以其私產及上所賜田,統計從來未輸之稅併歸之官,從之。

4戊戌,帝蔬食,齋於常御殿,遣太師秦檜冊加徽宗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5己亥,帝親饗,戈廟。秦檜爲大禮使,簽書樞密院事程克俊爲禮儀使,普安郡王亞獻,皇叔光州觀察使士街爲終獻。

6辛丑,立春節,學士院始進帖子詞,百官賜春幡勝。自建炎以來久廢,至是始復之。

7癸卯,詔以錢塘縣西岳飛宅爲國子監、太學。舊太學七十七齋,今爲齋十有二,曰視〔禔〕身,服膺,守約,習是,允蹈,存心,持志,養正,誠意,率履,循理,時中。

時夏人立學校於國中,立小學於禁中,親爲訓導。

8己酉,殿中侍御史江邈權尚書吏部侍郎。

9二月,乙丑,更永祐陵曰永固。

10(丙寅),揚武翊運功臣、太傅、橫海.武寧.安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潭國公韓世忠,進封咸安郡王。

時劉光世始薨,舊功大臣惟世忠與張俊在。俊勳譽在世忠左,特以主和議爲秦檜所厚,故先得王。至是世忠願輸積年租賦於官,乃有此命。時帝又數召〔世忠等兼家屬宴於苑中,賜名馬、寶劍等甚渥。〔〔考異〕韓世忠所以得王,墓碑及諸書皆不載,其制詞云:「願爲〔會〕賦租,併歸官府,爲遠識,實麗前賢。蓋度越於常人,宜顯頒夫異數。」即指此也。〕

11己巳,詔:「清河郡王張俊,咸安郡王韓世忠,平樂郡王韋淵,並五日一朝。」

12庚午,詔:「自來年爲始,令太史局遞賜諸路監司、守臣曆日。」

13己卯,國子司業高閌言:「太學者,教化之本,而最所當先者,經術是也。自漢以來,多置博士;後世所謂詩賦、論策,皆經術之餘耳。太學舊法,每旨有課,月一周之,每月有試,季一周之,亦皆以經義爲主而兼習論策爲三場。苟如〔加〕一場,則旨課季攷之法,遂不可行。自元祐以來,雖臣僚累奏,請加詩賦,通爲四場,而終不施行者,蓋爲此也。自罷詩賦之後,朝廷恐專門之學未足以收實用,乃別設詞學一科,試以制詔表章之類,通謂之雜文。臣今參合條具太學課士及科舉三場事件:第一場,大經義三道,論語、孟子義各一道;第二場以詩賦;第三場以子史論一首並時務策一道。永爲定式。」閌又言:「比歲郡國雖有學,而與選舉不相關。今參取祖宗舊制,通以當今之宜,補太學生,以諸路住本貫學滿一年,三試中選,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罰;〔游學者同。〕或雖不住學,而曾經發解,委有士行之人,教授保委申州給公據,赴國子監補試。諸路舉人以住本貫學半年,或雖不住學而兩預釋奠及齒於鄉飲酒禮者,〔縣學同,仍籍記姓名。〕本學次第委保,教授審實,申州聽取應,仍自紹興十四年爲始。」皆從之。

14乙酉,詔臨安府建景靈宮。先是言者謂:「自元豐始廣景靈宮,以奉祖宗衣冠之游,即漢之原廟也。自艱難以來,庶事草創,而原廟神游,猶寄永嘉,四孟薦饗,旋即使〔便〕朝設位,未副廣孝之意。望命有司擇地,倣景靈宮舊規以建新廟,迎還列聖粹容,庶幾四孟躬行獻禮,用慰祖宗在天之靈。」事下禮官。至是權禮部侍郎王賞等,乞體倣溫州見今安奉殿宇,令本府同修內司隨宜修蓋。〔〔考異〕熊克小紀載此事在三月丁酉,與日曆不同。〕其後創於新莊橋之西,以劉光世賜第爲之,〔按光世家進納賜等在三月庚子,今併附之。〕築三殿,僧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結燈樓,簾幙歲一易,歲用酌獻二百四十羊。凡帝后忌辰,通用僧、道士四十七人作法事。

15三月,辛卯朔,國子司業高閌,請在學人依徽宗御筆,復立三年歸省之限以彰孝淢,帝曰:「舊有九年之法,至徽廟方改作三年。豈有士人九年而不省其親者乎!其從之。」

16金以尚書左氶丞完顏勖爲平章政,事,殿前都點檢宗憲爲尚書左丞。

17丁酉,金太皇太后唐古氏〔(舊作唐括氏。)〕崩,後諡欽仁,葬恭陵。

118乙巳,詔臨安府建大社、大稷。

119丙午,詔臨安府同殿前司修築圜丘於龍華寺之西。壇四成,上成縱廣七丈,下成二十有二丈;分十三陛,陛七十有二級。壇及內壝凡九十步,中壝、外壝共二十五步。以龍華寺爲望祭殿,不築齋宮。

20己酉,金主封子道濟爲魏王。

21夏,四月,癸酉,右諫議大夫兼侍講羅汝試御史中丞。

22癸未,懿節皇后撤几筵,帝素服焚香,以太師秦檜爲禮儀使。

23是月,蒙古復叛,金主命將討之。

初,魯國王昌既誅,其子勝花都郎君者,率其父故部曲以叛,與蒙古通。蒙古由是強,取二十餘團寨,金人不能制。

先是金都元帥越國王宗弼,疑知亳州王彥先至南朝常泄其國中陰事,乃徙彥先知澶州,而調其子保義郎大觀從軍北討,實質之也。大觀年二十餘,驍猛喜騎射,以事劉麟擊鞠得官,宗弼以爲保義校尉。

24閏四月,己丑,立貴妃吳氏爲皇后。

25五月,庚申,帝諭大臣曰:「人言南地不宜牧馬,昨朕自創行,雖所養不多,方二三年,已得駒數百,此後不患不蕃。與自川、廣市來,病不堪乘而沿路所費不少計之,一匹省數百千緡。」秦檜曰:「儉以足用,寬以愛民。魯頌專言牧馬。」帝又曰:「國家自有故事,京城門外便,有孳生監,每言〔年〕所得甚多。祖宗用意可見。」

26甲子,祕書少監秦□權尚書禮部侍郎。

27壬申,詔:「國子監置博士,正、錄各一員,學生權以八十人爲額。」

28丁丑,天申節,宰臣率百官上壽,京官任寺監簿已上及行在升朝官並赴,始用樂。近臣進金酒器、銀香合、馬,郡縣錫宴,皆如承平時。

29己卯,大宴集英殿。

30甲申,金初立太廟、社稷。

31六月,戊戌,吏部員外郎周執羔,請戒諸監司巡按檢視簿書,凡財用之出入無簿書押者,必按以不職之罪,又乞命帥臣區別條目,下諸路州軍廣行搜訪徽宗御製,皆從之。〔李心傳曰:秦檜再當國柄十有八年,自定和策勳之後,士大夫無有敢少違其意者。一時輪對臣僚,但毛舉細務以應詔旨,故自今年以後至紹興二十五年十月己卯以前,執事面對奏劄,見於施行者,共二百二十四事,皆撮其大略書之。其間間有及民間利害者,因是可以考其人也。〕

32己酉,金初置驍毅軍。

33庚戌,金人遣通問使徽猷閣待制洪皓、直龍圖閣張卲、修武郎朱弁還行在。

先是金主大赦,始許皓等南歸。渡江後,奉使幾三十人,生還者三人而已。〔右文殿修撰崔縱、右武大夫.和州團練使郭元邁與靖康所遣徽猷閣待制張宇發、尚書主客郎中林之皆沒,至是以其骨遞還。〕

34秋,七月,甲子,詔求遺書。

35癸未,奉安至聖文宣王於國子監大成殿,命太師秦檜行禮。時學初成,帝自題賜書閣榜曰首善。

36八月,丙戌,遣權吏部侍郎江邈奉迎景靈宮萬壽觀神宗神御於溫州,自海道至行在。

37辛卯,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王□守尚書工部侍郎。

38金主詔給天水郡王孫及天水(郡)公俸祿。

39丁酉,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讀、資善堂翊善程瑀試兵部尚書。

40戊戌,徽猷閣待制洪皓至自金,即日引見內殿。帝諭皓曰:「卿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賜內庫金幣、鞍馬,黃金三百兩,帛五百匹,象齒、香綿、酒茗甚眾。翌日,見於慈寧殿,帟人設簾,太后曰:「吾故識尚書矣。」命撤之。退,退〔(校者按:下退字衍。)〕見秦檜,語連日不止,曰:「張和公敵人所憚,乃不得用。錢塘暫居,而景靈宮、太廟皆極土木之華,豈非示無中原意乎?」檜不悅,謂其子祕書省正字适曰:「尊公信有忠節,得上眷。但官職如讀書,速則易終而無味,須如黃鍾、大呂乃可。」

41起居郎鄭樸權尚書兵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王師心權工部侍郎。己亥,以樸爲賀金正旦使,左武大夫、保順軍承宣使、知閤門事何彥良副之;帥心爲賀金生辰使,武功大夫、解州防禦使、幹辦皇城司康益副之。時出疆必遣近臣,故並遷二人,自是以爲例。

42庚子,直龍圖閣張邵自金還。

入見,言:「靖康以來迄於建炎,使金而不反者凡數人,若陳過庭、聶昌、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執於北荒,歿於王事,而司馬樸之節尤爲可觀。劉豫既廢,金人取河南地,金帥達蘭〔(舊作撻懶。)〕使樸爲尚書左丞,欲以收南人之心,樸辭以病,堅臥不起,達蘭不能奪。陳過庭且死,其卒自割其肋,取肝爲羹以獻。既死,以北俗焚之,其卒又自刎股肉,投之於火,曰:『此肉與相公同焚。』其感人如此。聶昌割河東,絳州人殺之。滕茂實將死,自爲祭文,人憐其忠。崔縱中風,坐廢三年,將死,以後事屬臣。魏行,可之死,臣亦見之。去冬,臣請於金尚書省,乞挈縱、行可之櫬以歸,朝命下所屬發遣。而行可之櫬,挈之往中京,乃不果發。縱之櫬,金人差丁役輿致,令臣護之以來,臣謹置之臨安府城外妙行寺。而臣之隨行使臣有呂達者,本婺州人,亦病死於北界。欲望聖慈,以死事之臣如過庭輩七八人,其間恐未有經褒贈,令有司檢舉,特推卹典,使縱之親戚迎護其櫬,而官助之葬,下以慰忠義之魂於九原,上以副陛下不忘臣下之心,庶可激勵天下仗節死難之義。」

43乙巳,修武郎朱弁自金國還行在。

弁奏朱邵、史抗、張忠輔、高景平、孫谷、傅偉文、朱勣、李舟、僧寶真、婦人丁氏、晏氏、卒閻進節義於朝,乞優卹。邵,府谷人,靖康初,以秉義郎知震威城,其死節甚偉。抗,濟源人,爲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忠輔將領,守崞縣;景平,崞縣人,爲隆德府部將;谷,朔寧人,爲益府屬;皆以宣、靖間死事。寶真,五臺山僧,靖康中嘗召對,俾聚兵謀敵。金人生執,欲降之,寶真曰:「我既許宋皇帝以死矣,豈妄言邪!」臨刑,色不變,北人嗟異。丁氏,度五世孫,嘗適人,後爲敵所掠,欲妻之,丁氏罵敵不從,絕於梃下。至是弁裒其事上之,疏入,不報。

44壬子,禮部言今歲南郊應罷孟冬朝獻景靈宮之禮,從之,自是以爲例。

45九月,戊午,復寧遠、萬寧、宜倫三縣爲吉陽、萬安、昌化軍,並免隸瓊州,仍以軍使兼知倚郭縣事。

46甲子,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權直學士院洪皓出知饒州。

時金人來取趙彬輩三十人家屬,詔歸之。皓曰:「昔韓起謁環於鄭,鄭小國也,能引誼不與。金既限淮,官屬皆吳人,留不遣,蓋慮知其虛實也。彼方困於蒙古,姑恃強以嘗中國,若遽從之,彼將謂秦無人而輕我矣。若恐以不與之故致渝盟誓,宜謂之曰:『俟淵聖皇帝及皇族歸乃遣。』」秦檜大怒。

皓又言:「王倫輩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初,檜在完顏昌軍中,昌圍楚州久不下,欲檜草檄諭降,有實訥〔舊作室撚,今改。〕者,在軍知狀。皓與檜語及金事,因曰:「憶實納否?別時托寄聲。」檜色變而罷。

翌日,侍御史李文會即奏:「皓頃事朱之,夤緣改官,以該討論,乃求奉使。比其歸也,非能自脫,特以和議既定,例得放歸。而貪戀顯列,不求省母。若久在朝,必生事端,望與外任。」檜進呈,因及宇文虛中事。帝曰:「人臣之事君,不可以有二心。爲人臣而二心,在春秋皆所不赦。」乃命黜皓。

47丁卯,御史中丞兼侍講羅汝試吏部尚書。

48左司諫詹大方論:「祕閣修撰、主管祐神觀張卲,奉使無成,嘗與其副不協,持刃戕之,其辱命爲甚。若置而不問,恐遠人聞之,必謂中國無賞罰,望改授外祠。」乃以卲主管台州崇道觀。

已而邵又遺秦檜書,言金有歸淵聖及宗室諸王意,勸其遣使迎請,於是秦檜益怒之。

49庚午,詔:「故兵部侍郎司馬樸,忠蹟顯著,特贈兵部尚書,賜其家銀帛三百匹兩。」以洪皓言其死節也。〔樸後諡忠潔。〕

50冬,十月,乙未,奉安祖宗帝后及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御於景靈宮。

51庚子,帝詣景靈宮,行款謁之禮。辛丑,亦如之。

52十一月,成午,帝服袍履,乘輦,詣景靈宮行朝獻之禮;遂赴太廟,宿齋。

己未,朝饗太廟禮畢,帝服通天冠,絳紗袍,乘玉輅,齋於青城。

庚申,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圜丘,太祖、太宗並配。自天地至從祀諸神,凡七百七十有一,設祭器九千二百有五,鹵簿萬二千二百有十人,祭器應用銅玉者,權以陶、木,鹵簿廳有用文繡者,皆以纈代之。初備五輅,惟玉輅並建旂常與各建所載之旗。青城用蘆席綾屋爲之,飾以青布。不設齋宮,以黑繪爲大裘,蓋元祐禮也。禮官以行在御街狹,故自宮徂廟,不乘輅,權以輦代之。禮畢,上不御樓,內降制書,赦天下。

53庚午,給事中楊愿假禮部尚書,充金賀正旦接件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兼權樞密副都承旨曹勛副之。及還,就充送件。自是以爲例。

54癸酉,太常博士劉爃言:「國之大事在祀。昨自南渡草創,未能備物,凡還大小祠祭,並權用奏告,一籩一豆、酒脯行事。今時方中興,容典寖備,如日、月、五帝且不得血食,神州、感生亦削去牲牢,風、雷、蠶、農盡寢其禮,簡神瀆禮,於是爲甚。望明詔有司講求祀典,凡不可闕者,並先次復舊,其他以次施行。」從之。

55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詔避殿,減膳。是日,陰雨不見,太師秦檜率百官上表稱賀。

56癸巳,祕書丞嚴抑言:「本省藏祖宗國史、歷代圖籍,有右文殿、祕閣、石渠及三館、四庫。自渡江後,權寓法慧寺,與居民相接,深慮風火不虞,欲望重建,以副右文之意。」於是建省於天井巷之東,以故殿前司寨爲之。帝自書右文殿、祕閣二榜,命將作監米友仁書道山堂榜。且令有司(即)直祕閣陸宰家錄所藏書來上。

57己亥,宗正少卿段拂權尚書禮部侍郎。

58己酉,金賀正旦使.副左金吾衛上將軍.右宣徽使完顏華〔曄〕、祕書少監馬諤,見於紫宸殿。金主遺帝金酒器六事,色綾羅紗穀三百段,馬六匹。自是正旦率如此例。〔〔考異〕熊克小紀云:北使之來,館伴張澄頗知舊制,遂爲定式。李心傳云:故事,使人奉書殿下。自通好後,金使每入見,捧書升殿,跪進,上起立受書,以授內侍。金使道其主語,問上起居。上復問其主畢,乃坐。又按初詔戶部尚書張澄館伴北使,是禮久不遘。澄知舊制,入國門前一日,班荊館賜宴。既至驛,賜被褥、紗羅〔洗鑼〕。翌日,臨安府書送酒食。又翌日,乃朝,客省賜茶酒。垂拱殿宴,退,賜茶器。翌日,賜生餼,從例折博。游上天竺寺,賜香及齋筵,冷泉亭酒果。除夕,賜內中酒食、風藥、化錫〔花餳〕。正旦,殿賜茶酒,大臣就驛,賜御筵。還立春,賜春盤、幡勝。三日,客省簽賜酒食、內中酒果,江下觀潮。四日,宴射,賜酒果、弓矢例物。五日,大宴集英殿。六日,朝辭,賜衣帶銀器,臨安府書送贐儀,大臣就驛賜宴。密賜金銀。翌日,行,賜龍鳳茶茶,金鍍銀合。又翌日,班荊賜宴。遂爲定式。其後上以使人市買方物,恐或擾民,每北使至館,即出內庫錢萬緡付都亭驛,遇使人市物,隨即取賞,自是以爲例。惟敵使朝謁稱謂及與伴使往來,視京都舊儀則有不同。又詔歲幣銀絹,令淮南漕臣、盱眙軍守臣遣官過淮交割,事畢,取旨推恩。是不盡如舊制矣。〕

59是歲,金初頒皇統新律,其法千餘條,大抵依倣南朝,間有創立者。如毆妻至死,非用器刃者不刑。他率類此。徒自一年至五年,杖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荊決臀,仍拘役之。雜條惟僧尼犯姦及強盜不論得財不得財並處死,與古制異。

60金主漸悟左丞相希尹之冤,謂左丞宗憲曰:「希尹有大功於國,而死非其罪,朕將錄用其孫,如之何?」宗憲對曰:「陛下深念在尹,錄用其孫,幸甚。若不先明死者無罪,生者何由得仕?」金主曰:「卿言是也。」遂復希尹官,贈儀同三司、邢國公,改葬之;并贈蕭慶爲銀青光祿大夫。以希尹孫守道爲應奉翰林文字。

61先是虔州有統兵官程師回,奉詔歸北境,而師回有新兵數百人,惲不欲行。守臣薛弼諭之曰:「公從卒多,不可庇,公能遣此屬,朝廷必多公,不遣往北矣。」師回即承命。既而省符趣師回就道,乃去。師回驍勇,人頗惜之。〔(校者按:程師回事,亦見於紹興十五年。條。)〕

紹興十四年〔金皇統四年。(甲子、一一四四)〕

高宗紹興十四年〔金皇統四年。(甲子、一一四四)〕

1春,正月,癸丑朔,燕北使於紫宸殿,權侍郎、正刺史已上預焉。

2甲寅,金主以去年宋幣賜宗室。

3戊午,吏部尚書羅汝爲大金報謝使,泫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鄭藻副之。

4己未,金國賀正旦使完顏華〔曄〕等辭行。〔李心傳云:自通好後,金使至闕,見、辭、燕射,密賜共白金千四百兩,副使八百八十兩,襲衣、金帶二條。三節人皆襲衣、塗金帶,上節銀四十兩,中下節銀三十兩,自是以爲例。〕

5初,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俸賜如宰執。丙寅,韓世忠言:「兩國講和,北使朝正恭順,此乃陛下沈機獨斷,廟堂謨謀之力,臣無毫髮少裨中興大計,望將請給截日住支,并將背嵬使臣三十員、官兵七十人撥赴朝廷使用。」詔使臣令殿前司交割,餘不許。〔(校者按:此條應移後7前。)〕

6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王倫爲金人所殺。

倫留居河間六年,至是金人欲用爲河間、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倫曰:「奉使而來,非降也。大宋之臣,豈受大金爵祿耶!」金遣使來趣,倫又不受。金人杖其使,俾縊殺之;倫冠帶南向,再拜慟哭乃就死。未幾,其子述使北人訪其骨,得之以歸。其後帝嘗語宰執曰:「倫雖不矜細行,乃能死節,此爲難也。」〔〔考異〕熊克小紀及繫年要錄,俱以王倫之死節在七月,今從金史本紀作正月。金史王倫傳云:四年,以倫爲平州路轉運使。倫已受命,復辭遜,上曰:「此反覆之人也。」遂殺之。本紀亦言惡其反覆,誅之。按金史不當爲王倫立傳,前人已有議之者。使王倫已受命,何故復辭!此金人欲加以罪,非實事也。宋史王倫傳云:倫死,河間地震。沈世泊宋史就正編,以金史五行志不言是年地震,以宋史所載爲失實,徐氏後編亦本世泊之意以爲說。今考金史本紀,四年十月,以河朔地震,復百姓一年,則是年固嘗地震,五行志失書耳。但河朔有地震之事,未必因倫一人被殺而致斯變異,宋史究屬傳〔傅〕會之詞,茲爲辨正如此。〕

7丁卯,詔上津、豐陽二縣隸金州。

8辛未,封普安郡王婦郭氏爲咸寧郡夫人,給內中俸。

9癸酉,侍御史李文會試御史中丞,右司諫詹大方試右諫議大夫。

10戊寅,內出鎮圭付國子監,以奉文宣王。

11左朝奉大夫、祕閣修撰趙子偁卒。詔侍從臺諫集議普安郡王當持何服,議者張澄、李文會、秦□、周三畏、王□、劉才卲、詹大方、張叔獻、段拂、何若,游操奏:「檢照國朝會要,嘉祐四年九月,詔使臣、內殿崇班、太子率府率以上遭父母喪,並聽解官行服,宗室解官給俸。所有普安郡王持服,乞依故事。」

12瀛海軍承宣使、知閤門事、充金報謝副使鄭藻,改鎮東軍承宣使。

13二月,癸未,金主如東京。

14辛卯,復置教坊,凡樂工四有百十六人,以內侍充鈐轄。〔按三十一年六月罷。〕

15丙申,給事中兼權直學士院楊愿等送伴北使還,入對。自是率如之。

16金主次春水。

17丁酉,回鶻遣使於金。

18丙午,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万俟离,依前官提舉江州太平觀。

先是离使金還,太師秦檜假金人語,以數十言囑离奏於上,离不可。他日,奏事退,檜坐殿廬中批上旨,輒除所厚官吏鈐紙尾進,离拱手曰:「偶不聞聖語。」卻不視。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即奏离黷貨營私,窺搖國是,离再上章求去;帝命以資政殿學士出守。及入謝,問勞甚悉。檜愈怒,給事中楊愿因封還錄黃,乃有是命。

19同知大宗正事士□,請宗學生以百員爲額,大學生五十,小學生四十,職事人各五人,從之。

20己酉,資政殿學士、新知紹興府樓炤入見,即日除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21軍器監陳康入權尚書吏部侍郎,尚書左司郎中李若谷權工部侍郎,以將出使也。

22三月,丁卯,改岷州爲西和州,與階、成、鳳州皆隸利路。

23己巳,帝幸太學,祗謁先聖,止輦於大成殿門外,步趨升降。退,御敦化堂,命禮部侍郎秦□執經,國子司業高閌講易泰卦,權侍郎、正刺史已上並與。坐講畢,賜諸生席於廡下,啜茶而退,遂幸養正、持志二齋,觀諸生肄業之所。賜閌三品服,□與學官皆遷官,諸生授官、免解、賜帛如故事。

壬申,國子司業兼崇政殿說書、資善堂贊讀高閌權尚書禮部侍郎。

24御史中丞李文會言:「建寧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解潛,本趙鼎之客,不從和議;及和議之效既著,居常不樂。明州觀察使、浙西馬步軍總管辛永宗,好撰造言語,雙亂是非。二人者,守官寄居,皆在平江衝要之地,倡爲異說,恐使命往來,傳聞失實,旋致疑惑,誠爲未便。」詔永宗移湖南副總管;潛責濠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

25庚辰,詔:「諸軍應有刻皮書籍,並用黃紙一帙,送祕書省。」

26夏,四月,癸未朔,葬柔福公主。主既死,從梓宮者以其骨歸,至是葬之。

27丙戌,命太師秦檜提舉製造渾儀,詔有司求蘇頌遺法來上。帝謂檜曰:「宮中已製成小範,可以窺測,日以晷度,夜以樞星爲則。蓋樞星,中星也。非久降出,用以爲式,但廣其尺寸爾。」遂命內侍邵諤專主其事。

28將作監丞蘇□,請取近世侕臣所著經說,集而成編,以補唐之正義闕遺。帝諭秦檜曰:「此論甚當,若取其說之善者頒諸學宮,使學者有所宗師,則爲王安石、程頤之說者不致紛紜矣。」

29戊戌,權吏部侍郎陳康伯爲報金賀生辰接伴使,容州觀察使、知閤門事曹勛副之。自是歲爲例。

30庚子,軍器監丞蘇策,請遠方之民委有孝行者,令州縣以聞,乞行旌表,詔申嚴行下。

31五月,辛亥朔,金主如薰風殿。

32甲寅,將作監米友仁權尚書兵部侍郎。

33甲子,資政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樓炤罷。

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議大夫詹大方,論炤素無繩檢,交結蔡京,亟改京秩,其帥紹興,不卹國事,溺愛二倡,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34乙丑,御史中丞兼侍讀李文會言:「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高閍,初爲蔡翛之客,媚蔡京以求進;復錄程頤之學,徇趙鼎以邀名。權工部侍郎王師心,奉使大金,專務嗜利。起居舍人吳秉信,機巧使利,專結樓炤。此三人者,若久在朝,必害至治。」詔以閌知坻州,師心知袁州,秉信知江州。

先是帝在經筵,常謂閌曰:「向來張九成嘗問朕:『左氏傳載一事或千餘言,春秋只一句書之,何也?』朕答之云:『聖言有造化,所以寓無窮之意。若無造化,即容易知,乃常人言耳。』閌曰:「說春秋者雖多,終不能明,正如窺造化矣。」帝因問九成安否。翌日,謂秦檜曰:「張九成今在何處?」秦檜曰:「九成頃以唱異惑眾,爲臺臣所論,既與郡,乃乞祠,觀其意終不爲陛下用。」帝曰:「九成清貧,不可無祿。」檜疑閌薦之,呼給事中兼侍講楊愿詣其事,文會亦劾閌。

是日,拜文會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自是執政免,即以言者代之。

35丙寅,太常諡故觀文殿大學士張商英曰文忠。

36戊辰,權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假吏部尚書,充金報謝使,以來歲〔金來〕賀生辰故也。上欲用右武大夫、嘉州防禦使錢愷爲副,方持母喪,乃起復故官,假保信軍承宣使、知閤門事。

37己巳,金主始遣驃騎大將軍.安國軍節度使烏延和、通議大夫.行大理少卿孟浩來賀天申節,遺上珠一囊,金帶一條,衣七對,色綾羅紗穀五百段,馬十匹。自是歲如之。

38辛未,天申節,文武百官、金國人使上壽於紫宸殿。故事,北使土壽畢,同百官殿上賜酒三行,次赴筵於尚書省。至是特就驛宴之,仍以執政官押伴。

癸酉,大宴垂拱殿。

丁丑,北使辭行。自是留館中率不過十日。

39己卯,右諫議大夫詹大方爲御史中丞兼侍講。

40六月,辛巳朔,日有食之。〔〔考異〕宋史不書是年日食,今從金史。〕

41乙未,帝謂大臣曰:「浙東、福建被水災處,可令監司躬往,悉力賑濟,務使實惠及民,毋爲文具。」

時江、浙、福建同日大水。建州水冒城而入,俄頃深數丈,公私廬舍盡壞,溺死數千人。嚴州水暴至,城不沒者數版,右奉議郎、通判州事洪光祖,集舟以援民,且區處山阜,給之薪粥,卒無溺者。衢、信、處、婺等州,民之死者甚眾。

42丙申,右武大夫、華州觀察使、提舉佑神觀白鍔,特刺面配萬安軍。

時閩、浙大水,鍔乃自北方從太后歸者,宣言燮理乖繆,洪皓名聞中外,顥不用!太師秦檜聞之,奏繫鍔大理寺。鍔館客張伯麟嘗題太學壁曰:「夫差,爾忘越王之殺而父乎!」伯麟亦下獄。獄具,鍔坐因伯麟嘗問何故不用廉訪使,鍔答以任內臣作耳目,正是祖宗故事,恐主上不知,因出言指斥,乃有是命。伯麟亦杖脊,刺配吉陽軍。

御史中丞詹大方即奏皓與鍔爲刎頸交,更相稱譽,誑惑眾聽。時皓以徽猷閣直學士知饒州。丁酉,詔皓提舉江州太平觀。

43秋,七月,庚戌朔,知濠州李觀民以赴任上殿,帝戒以毋招集流亡,恐金人啟釁也。旋以語宰執,俾申諭之。

44壬子,祕書省正字吳□、何逢原並罷。

殿中侍御史汪勃,言□與潘良能結爲死黨,變亂是非。逢原因藍公佐之回,揣見和議少變,乃公肆異論,求合流俗。二人者不罷黜,緩急之際,必爲國家之害。乃以□通判處州,逢原通判池州。

45丁巳,詔:「與國同姓者不得二名。」

46命有司改作祭器,三年乃成。

47庚申,復置梅州。

48先是諸軍請衣賜,所差使臣多以弊朽易取良縑,而諸軍所得皆怯薄者。至是詔戶部委官封記,仍令總領所差官偕本軍使臣同領,以絻其弊。

49祕書省舊有提舉官,見麟臺故事。少監游操,言肇建新省,望依故事,旋詔以禮部侍郎秦□兼之。操、建陽人也。

50辛酉,陞蜀州爲崇慶軍,以帝始封之地故也。

51庚午,金建原廟於東京。

52丙子,帝幸祕書省,太師、尚書左僕射、監修國史秦檜,率百官及實錄院(官)奉迎。帝遂幸祕閣,召群臣觀晉、唐書畫,三代古器。還,御右文殿,賜群臣茗飲,從官坐於堂下,省官席於廡下。

53八月,癸未,金主殺其子魏王道濟。

54庚寅,直顯謨閣、兩浙轉運副使李椿年權尚書戶部侍郎。

55癸巳,召尚書左司郎中林保、國子司業宋之才入對,以保權尚書吏部侍郎,之才權禮部侍郎。後二日,以保爲賀金正旦使,知閤門事康益副之;之才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趙副之。

56九月,己酉,金主如東京;壬子,畋於沙河。

57乙卯,金遣使祭遼陵。

58辛酉,詔分利州爲東、西兩路,用端明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請也。

時川口屯兵十萬人,分隸三大將,檢校少師、鎮西軍節度使、右護軍都統制、階.成.西.和.鳳州經略使吳璘屯興州,檢校少保、武當軍節度使、利州路經略安撫使兼知興元府、宣撫使〔司〕都統制楊政屯興元府,檢校少保、奉國軍節度使、金.房.開.達州經略安撫使兼知金州、樞密院都統制郭浩屯金州,皆建帥府,而統制官知成州王彥、知階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鳳州楊從儀亦領沿邊安撫使。剛中請以興元府、利、閬、洋、巴、劍、天安軍七郡爲東路,治興元府;興、階、成、西和、文、龍、鳳七州爲西路,治興州;即命政、璘爲安撫使,浩爲金、房、開、達州安撫使,諸裨將領安撫使命者皆罷,從之。

時和議方堅,,而璘獨嚴備,日爲敵至之虞,故西路兵爲天下最。上覽剛中奏;謂檜曰:「川、陝地遠,爲將尤難得人。如璘統兵有法,肯爲廷出死力,諸將所不及也。」

政故爲璘兄玠裨將,及分道建帥,而執門下之禮益恭,世頗賢之。

59金主詔:「薰風殿二十里內及巡幸所過五里內,並復一年。」

60辛未,御史中丞詹大方言:「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趙鼎,輔政累年,不顧國事,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范仲〔沖〕輩咸懷異意,以邀無妄之福;用心如此,不忠孰甚!王文獻,一狂士也,鼎方在貶所,尚啖之以利,使之游說。偶然敗露者,獨文獻耳;其詭計所施,人所不知者,又不知幾十百人。今文獻與守臣龔寬已有行遣,而鼎爲誅首,置之不問,則鼎與其黨轉相庇亂,決無安靜之理,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壬申,秦檜進呈,帝曰:「可遷之遠地,使其門生故吏知不復用,庶無窺伺之謀。」於是移吉陽軍安置。

61癸酉,金行臺左丞相張孝純卒。

62冬,十月,庚辰,詔昌化、萬安、吉陽依舊爲軍,置守臣,還屬縣。

63壬辰,金主借貸飢民酬賞格。

64庚子,詔:「州縣文臣初至官,詣學祗謁先聖,乃許視事。」用左奉議郎羅長源請也。長源言:「士大夫皆學夫子之道以從政,而不知所自,望令先詣學宮,以彰風化之本。」後遂著爲令。

長源又言:「朝廷通好息民,興崇學校,多士潛心經史,而終歲未有升進之望。乞以諸州進士解額,留七分以備科舉,餘三分歸於學校,稍取大觀三舍之法參酌增損之,務從簡便。」事下禮部。遂以長源知鄂州。

65甲辰,金以河朔諸郡地震,詔復百姓一年,其壓斃者,官爲斂藏。陝西薄、解、汝、蔡諸郡縣,飢民質爲奴婢者,官給絹贖爲民,放還其鄉。

66十一月,成申朔,御史中丞兼侍讀詹大方試工部尚書。

67己酉,金主獵於海島,三日之間,親射五虎,獲之。左丞完顏勖獻東狩射虎賦,金主悅,厚賜之。勖能以契丹字爲詩文,凡游宴有可言者,輒作詩以見意。

68癸丑,給事中兼侍講兼直學士院楊愿試御史中丞。

69甲子,帝即宮中閱試殿前馬歲諸軍,將士藝精者錫賚有差。自是歲以冬月行之,號內教場。

70乙丑,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朱勝非薨。勝非與秦檜有隙,奉祠八年,寓居湖州僧舍。及薨,贈三官爲特進;後諡忠靖。〔〔考異〕李心傳曰:故事曾任宰相贈七官,而侍從贈官有至開府者。勝非贈三官,非例也,疑秦檜抑之。〕

71壬申,秦檜請以軍器監趙子厚兼權吏部侍郎。檜言今日宗室不可不崇獎,令聚於朝,帝曰:「宗室中之賢者,如嘗中科第及不生是非之人,可收置行在,如寺、監、祕書省,皆可以處之。祖宗以來,不用宗室作宰相,其慮思(甚)遠,可用至侍從而止。」

檜又奏請依舊置宗學教育宗子,帝可之。

72十二月,己卯,詔臨安府及諸郡復置漏澤園。

73乙酉,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李文會罷。

御史中丞楊愿,殿中侍御史汪勃,右正言何若,共劾「文會憸邪害政,自登言路,每論一人,必遣家僕密送於門外曰:『此出上意。』及爲御史,又與王文獻締交,俾游說於外,私養臺吏,伺臺中章疏,梟心虺志,無所不爲。陛下講修鄰好之時,儻使姦險小人尚在政地,哭窮則搏,必致爲國生事。」疏六上。詔文會落職,依前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愿等又攻之,詔文會筠州居住。

自秦檜再居相位,每薦執政,必選世無名譽、柔佞易制者,不使預事備員書姓名而已。百官不敢謁執政,州縣亦不敢通書問。如孫近、劉炤、万俟离、范同、程克俊及文會等,不一年或半年,必以罪罷。尚疑復用,多使居千里外州軍,且使人伺察之。

74甲午,金主至自東京。

75庚子,御史中丞兼侍講楊愿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丑,復詔愿參知政事。

76壬寅,詔:「自今北使在庭,嘗借官奉使者,並權立借官班。」自是遂爲故事。

77癸卯,金賀正旦使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布薩溫。〔(舊作僕散溫。)〕安遠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高慶先,見於紫宸殿。

78以右正言何若試諫議大夫。

79丙午,祕闊修撰、兩浙轉運副使王鈇權尚書戶部侍郎。權尚書戶部侍郎李椿年,以憂去官。

80金以龍虎衛上將軍亮爲中京留守。

亮爲人僄急,殘忍任數。初,金主以太祖嫡孫嗣位,亮意以其父宗幹乃太祖長子,而己亦太祖孫,遂懷覬覦。在中京,專務立威以壓伏小民,與明安〔(舊作猛安。)〕蕭裕深相結。

81是歲,右宣教郎、直祕閣、主管佑神觀朱弁卒於行在。秦檜惡洪皓,故弁亦不得遷,踰年卒。

82融州觀察使、行營右護軍選鋒統制、知洋州、節制巴.蓬.洋州屯駐軍馬王俊卒。

俊行軍紀律嚴明,退者必誅,軍中號爲「王開山」,言其所向無前也。然性強,好犯上,吳玠亦畏其反復而喜其勇,常厚遇之。

第127卷南宋紀高宗

宋紀一百二十七〔起旃蒙赤奮若(乙丑)正月,盡強圉單閼(丁卯)十二月,凡三年。〕

高宗紹興十五年〔金皇統五年。(乙丑、一一四五)〕

紹興十五年〔金皇統五年。(乙丑、一一四五)〕

1春,正月,丁未朔,初行大朝會禮於大慶殿,黃麾仗三千三百五十人,視東都舊儀損三之一。輦出房,不鳴鞭,以殿狹也。建炎以來,正、至不受朝,但宰臣率百官拜表稱賀而已。及太后還宮,言者以爲請,乃講行焉。

2己未,分經義、詩賦爲二科以取士。

3辛酉,初籍千畝。

4戊辰,命權戶部侍郎王鈇措置兩浙經界。

李椿年既以憂去,秦檜請用鈇。帝因言經界之法,細民多以爲便,檜曰:「不如此,則差役不行,賦稅不均。積弊之久,今已盡革。去年陛下放免積欠,天下便覺少蘇。」鈇言:「本部員外郎李朝正,嘗知溧水縣,均稅不擾,請與共事。」又言:「今當革詭名狹〔挾〕戶,侵耕冒佃,使差有常籍,田有定稅,則差役無爭訴之煩,催科免代納之弊。然須不擾而速辦,則實利及民。欲更不畫圖,又造砧基薄,止令逐保排定,十戶爲一甲,令遞相糾合,從實供帳二本,積年所隱,一切不問。如有不實,致人陳告,即將所隱田給以充賞。」從之。

5辛未,初命諸路僧道士納免丁錢。時言者論今官尹皆納役錢,而僧道坐享安閒,顯爲僥倖,乃詔:「律僧歲輸五千,禪僧、道士各二千,其住持、長老、法師、紫衣、知事皆遞增之,至十五千,凡九等。」

6二月,成寅,帝謂大臣曰:「朕觀史冊,見古之養士有至二三千人,亦朝廷一盛事。」於是增國學弟子員百人,通舊以七百人爲額。尋命置上舍三十人,內舍百人。

7乙未,金主次濟州春水。

8己亥,保大軍節度使、崇國公璩,加檢校少保,進封恩平郡王,以將出閤故也。其官屬禮儀,並依普安郡王體例。

9(三月),辛酉,武信軍承宣使、添差江南西路兵馬鈐轄兼安撫司統制程師回,陞本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洪州駐劄。

時師回統兵戍贛上,會詔歸北境人,師回有親兵數百,憚不欲行。守臣祕閣修撰薛弼諭之曰:「公從卒多,不可庇,公能遣此屬,朝廷必多公。」師回承命。既而省符趣師回就道。

師回舟行過大孤山,舟人告毋作樂,恐龍怒,師回故命奏樂。少頃,黑雲四合,有物湧波間,師回射中其目,即還入水,風亦息。人皆服其勇〔(校者按:程師回事,已見於紹興十三年61條。)〕

10三月,〔(校者按:二字衍。)〕甲子,帝謂大臣曰:「交鄰國之道,當以守信爲主。」秦檜曰:「臣觀真宗皇帝時,雖遠蕃小國如谿峒之類,亦必委曲調護,不欲起兵端,可謂至仁矣。」時金人來索北客之在南者,檜因遣敷文閣待制周襟、馬觀國、史愿北還。

11戊辰,金主次天開殿。

12己巳,帝策試南省舉頭林機等於射殿。

13四月,戊寅夜,彗出東方。

14癸未,賜正奏名進士劉章等三百人及第、出身、同出身,正奏名張鎡新科明法及第。甲申,特奏名林洵美等二百四十七人,武舉正奏名應褒然等二人,等奏名三人,授官有差。

15丁亥,赦天下。前四日,帝謂秦檜:「彗星見,朕甚懼焉。卿等可圖所以消弭之道。」檜奏太宗、真宗朝嘗緣彗星疏決獄囚等事,帝曰:「且降詔以四事爲主,避殿,減膳,寬民力,出滯獄。」於是手詔監司、郡守條具便民事目;憲臣巡行,親決獄事。〔是月癸未。〕至是肆赦。「勘會數十年來邊臣邀功生事,今當兼愛內外,期於並生;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今當崇雅黜浮,抑其專門私己;勘會累年以來兵革不息,近者講和罷戰,正以保全生靈,愛惜民力。已降手詔,委諸路監司、郡守措置裕民事目,務要必行,以施實德。」

16庚寅,成州團練使、知敘州邵隆卒。

隆在金州,數以兵出敵境,秦檜恨之。至是因飲酒暴卒,年五十一,或謂檜密使人酖殺之。敘人皆悲哭,爲之罷市。

17五月,戊午,正侍大夫、忠州防禦使、添差荊湖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白常,移潭州駐劄。

時金人來索在南將士,常亦在遣中。同行者悉爲敵效力,常獨不肯往,曰:「丈夫死則死耳,不能爲反覆士。」每自書頭銜曰「前熙河經略使白常」,右副元帥完顏杲見之,不悅也。後欲強官之,竟託疾以免。常有產在德順熙河守將惡之,大詈曰:「白常既臣我家,而尚宋官乎!」械繫久之,常不屈而止。

18金初用御製小字。

19甲子,金國賀生辰使、龍虎衛上將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完顏宗永、副使通議大夫.充翰林待制程寀,見於紫宸殿。初宴垂拱殿,辭,亦如之。

20丙寅,天申節,百官用樂上壽於紫宸殿。

21丁卯,賜宗永等宴射於教場,自是遂爲故事。

初,宗永等將至,秦檜言於帝曰:「使人及期而來,蓋由待之以禮,示之以信故也。」帝曰:「大抵爲國之道,既不能強,又不能弱,則兵連禍結,無有已時。朕何惜爲天下生靈少屈耶!」

於是遣吏部侍郎陳康伯接伴,而和州防禦使、知閤門事錢愷副之。宗永甫入疆,帝以端午,遣中使賜扇帕於洪澤,宗永言:「上國是日例賀,當北面再拜,且接伴使副同之,乃敢受。」康伯以舊制卻之。或謂康伯:「此細故,朝廷必不惜。」康伯曰:「今曲從之,後爲例,不復可改,且辱命自我始。況所求無厭,寧能盡從之乎!」宗永卒受賜,因自辨,數曰「接伴慢我」。朝廷聞之,懼生事,侍御史汪勃即劾康伯酬對辱國,請罷之以副惇信睦鄰之意,乃出康作知泉州,而愷亦降爲舒州團練使。

22金主日與近臣酣飲,或繼以夜。壬申,平章政事完顏勖上疏諫,金主爲止酒,,仍布告廷臣。

23六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24丁丑,帝幸秦檜新第。後八日,降制,加恩封會妻魏國夫人王氏爲韓國夫人,□妻淑人曹氏爲和義郡夫人,孫右承事郎塤、葚、坦並(直)祕閣,賜三品服。時塤年九歲。

25乙未,命給事中李若谷權戶部侍郎。

26丙申,刑部侍郎周三畏,進權本部尚書。

27七月,戊午,詔廬、光州上供錢米展一年,用轉運司請也。帝曰:「人皆知取之爲取,而不知予之爲取。若稍與展免,俟其家給人足,稅斂自然易辦。」淮南平時一路上供內藏綢絹九十萬匹有奇,至紹興末年,纔八千匹爾。

28八月,丙子,尚書右司郎中林又權吏部侍郎,右司郎中錢時敏權工部侍郎。

29己卯,詔:「自今太學及,州縣釋奠先聖,並令宗子侍祠。」

30丙戌,左朝散大夫、知南康軍張元禮,乞免牛稅一年。帝曰:「天下之物,不當稅者甚眾,如牛、米、柴、麵之類是也。」秦檜曰:「去歲浙中艱食,陛下令不收米稅,故江西客販俱來,所全活者不可勝計。」

31戊戌,金主發天開殿。

32辛丑,增太學弟子員二百人。

時夏人重建太學,親釋奠,弟子員賜予有差。

33自建炎初,省諸路提舉常平官,併其職於提刑司。次年,朝議復置,且討論其得失,書成未頒,而帝南渡。繼而言者謂常平之法不可行,遂寢。中間常平之職,常隸發運司,亦隸經制司,已而復隸提刑司。至是王鈇言:「常平一司,錢穀斂散宜專使領之,請復置諸路提舉官。」九月,詔以諸路提舉茶鹽官爲提舉茶鹽常平公事,川、廣以憲臣兼領。

34知和州劉將乞展免夏稅一年。帝謂宰執曰:「言事與行事不同,若此行事,便有實利及民。」秦檜曰:「侕者所陳王道,不過愛民。」帝曰:「然。」

35帝親書「一德格天之閤」賜太師、左僕射秦檜,又金鍍銀浩鑼、唾壺、照匣等物賜之。

36甲寅,起居舍人錢周材權尚書刑部侍郎,國子司業嚴抑權工部侍郎。時將遣二人出疆,乃有是命。

37庚申,金主至自東京。

38辛酉,以錢周材爲賀金國正旦使,閤門祗候俞似副之;嚴抑爲賀生辰使,閤門祗候曹湲〔□〕副之。

39時虔、梅及福建刻盜有號管天下者,其徒日眾,攻掠縣鎮,鄉民多結砦自保。先是福建帥臣莫將上言:「漳、泉、汀、劍四州接江西、廣東之境,游手從賊,熟識山路,引其直衝山路,如入無人之境。官軍不習山險,多染瘴癘,艱於掩捕。乞委四州守臣,募強壯游手每州一千人爲效用。」時統制官張淵措置本咯盜賊,請逐州先招五百人。既而將改帥廣東,以知虔州、集賢殿修撰(薛弼)爲福建帥。是月,弼入福建,沿途盜賊。弼令迓兵列隊伍,揚金鼓,聲言「新帥以虔兵至矣」,賊不敢犯。

40冬,十月,癸未,敷文閣直學士、樞密院都承旨兼侍讀李若谷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參知政事。

41戊子,寶文闊直學士、提舉亳州明道宮晏敦復卒於明州。

方議和之始,敦復力抵屈己之非。秦檜使人啗以利曰:「公若曲從,兩地旦夕可至。」敦復曰:「吾終不以身計而誤國家;況薑桂之性,到老愈辣,請勿復言。」檜卒不能屈。帝嘗面諭曰:「卿鯁峭直言,無所間辟,可謂無忝爾祖矣。」

42辛卯,金追贈太祖諡曰應乾興運昭德定功睿神莊孝仁明大聖武元皇帝。

43己亥,命中書舍人段拂權戶部侍郎。

44十一月,甲辰,右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觀滕膺卒。

方臘之反也,膺爲台州司戶參軍。賊徒呂師囊以萬眾圍城,膺率軍民捍之,數月不能拔。台人爲立祠祀之,後名其廟曰義靈。

45丙辰,檢校少保、奉國軍節度使、侍衛步軍都虞候、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知金州兼樞密院都統制郭浩薨,諡恭毅。

46戊午,右諫議大夫何若試御史中丞,侍御史汪勃試右諫議大夫。

47丙寅,右司員外郎王循友權禮部侍郎。

48閏十一月,己卯,詔罷新科明法。

49丙戌,詔提舉祕書省月給公使錢三百緡。

50丁酉,太學博士王之望,請倣端拱、咸平故事,悉取近郡所開經典釋文,令國子監印千百帙,俾郡縣各市一本,置之於學,帝曰:「古人讀書,須親師友,雖未必盡得聖經妙旨,然亦自有淵源。今士大夫未有自得處,便爲注說,以爲人師,此何理也?」

51寧國軍節度使、權主奉益王祭祀安時薨,輟朝一日,贈少師,追封清化郡王。

52十二月,戊申,金增諡始祖以下十帝,增太示諡曰體元應運世德昭功哲惠仁聖文烈皇帝。

53丁卯,金驃騎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薄察說,正議大夫、尚書刑部侍郎吳磐福,來賀來年正旦。

54是月,郭仲荀卒於台州。

55初,建康府御前都統制王德,以清河郡王張俊之姪子蓋及俊親將馬立、顧暉並爲統制官,至是俊解兵柄已久,德寖不禮子蓋等而罷之。俊怒,每訴諸朝,左僕射秦檜亦忌其勇,詔乃罷德爲浙東總管,以統制官王權代之。

56時福建土寇未平,本路鈐轄李貴,領兵討管天下失利,爲賊所執。轉運司申樞密院,言閩人勇於私,怯於公戰,莫將所招游手,易聚難散,於事不便,詔下安撫司共議。薛弼以爲廣東總管韓京,每出必捷,正以所部多土人,故所向克捷。今本部素無土兵,故連年受獘。弼又謂前守贛上,有武翼郎周虎臣、成德〔忠〕郎陳敏,各有家丁數百人,皆能戰,比之官軍,一可當十,遂辟虎臣爲本路將官,敏爲汀、漳巡檢。又請揀取二人家丁,日給錢米,責以捕賊,期於必滅,與漕司合奏,號奇兵。自此歲費三萬六千緡,米九千石,而土寇遂平。虎臣,開封人;敏,石城人也。

57時監司、郡守多獻羨餘以希進。袁州帑廩充溢,或謂知州事王師心,盍獻諸朝。師心不聽,以諸縣民有逋租,悉爲代輸之。

58福建措置盜賊張淵所部統領官邵宏淵,性質直而喜功,淵惡不用,且銜其嘗對眾相折,杖之百,斥入卒伍。宏淵之客鍾鼎,走行在上書,爲辨曲直,左僕射秦檜怒,始創聽讀之名,羈鼎於福之郡學。鼎求於帥臣薛弼,乞依所親於永福,弼許之。鼎復詣闕上書,弼自劾,降一秩。

紹興十六年〔金皇統六年。(丙寅、一一四六)〕

高宗紹興十六年〔金皇統六年。(丙寅、一一四六)〕

1春,正月,壬申,金主封太祖諸孫爲王;以褒爲葛王,尋授兵部尚書。

2乙亥,金主畋於磨棱。〔舊作謀勒,今改。〕甲申,金主還京師。

3戊子,太學外舍生以千人爲額。

4庚寅,金以邊地與夏國。

5辛卯,帝致齋於內殿。壬辰,親饗先農於東郊,牲用少牢,配以后稷。帝御通天冠,絳紗袍,詣親耕位親耕,九推乃止。遂登觀耕壇,命宰執、使相、侍從、兩省、臺諫行五推之禮,庶人終千畝焉。

6金主如春水,出獵,誤大入大澤中,金主馬陷,因步出,亦不罪導騎。

7二月,壬寅,詔:「諸路淫祠非在祀典者,並日下毀去。」以左司郎中李檉請也。

8丙寅,金右丞相濮王韓企先薨。

企先爲相,每欲爲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爲己任,推轂士類,甄別人物。一時臺省多君子,彌縫闕失,議論必歸於正,時稱賢相。後諡簡懿。

9三月,庚子朔,詔有司建武學。先是士人上書者多以爲言,帝數諭大臣以文武之道不可偏廢,祖宗自有故事,至是乃考卜焉。

10壬申,金以譚國公阿里布〔舊作阿离補,今改。〕爲行臺右丞相。

阿里布,宗室子也,屢從征伐有功,嘗以左監軍隨宗弼復河南,故有是擢。

11壬午,復桂陽監臨武洞爲縣。

12乙未,增建太廟。

時新祭器將成,而太廟殿室狹,至不能陳列。給事中段拂請正殿從西增六間,通舊爲十三間,其中十有一間爲十一室,東西二間爲夾室,又作西神門,冊寶殿,祭器庫。

13己亥,工部奏立淮東、江東、兩浙、湖北諸縣歲較營田賞罰格。其法以紹興七年至十三年所收稞〔課〕利最多,酌中者爲額。每縣令以十分爲率,取二分賞之。歲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並減磨勘年;仍以最虧一縣爲罰。

14金主以上京宮室太狹,是月,始役五路工匠,撤而新之。規模雖倣汴京,然僅得十之一二而已。

15夏,四月,庚子朔,金主至自春水。以同判大宗正事宗固爲太保、右丞相兼中書令。

16戊午,兵部上武士弓馬及選試去留格。初補入學,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試步騎射不中,即不許試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至九斗,凡五等。帝可其奏,因諭轉臣曰:「國家武選,所係非輕,今諸將子弟皆恥習弓馬,求換文資,數年之後,將無人習武矣,豈可不勸誘之!」

17金行臺右丞相阿里布薨。

18五月,辛巳,命權吏部王循友、權戶部侍郎。(李朝正編類諸路監司郡守條上裕民事件。)

19丙戌,詔作景鐘。鐘高九尺,天子親祠上帝則用之,以皇祐黍尺爲準。既成,命秦檜銘之。

20丁亥,金主使金吾衛上將軍.彰德軍節度使烏古論海、昭武大將軍.同知宣徽院事趙興祥來賀天申節。

21辛卯,金以左宣徽使劉筈爲行臺右丞相。

筈以能得皇后意,故擢爲相,仍兼判左宣徽使。留京師時,河南官吏濫雜,或請釐革之,筈曰:「廢齊用兵江表,求一切近效,其所用人不必皆以章程,故有不申科目而爲大吏,不試弓馬而握兵柄者。今撫定未久,姑收人心,柰何爲是紛更也!」遂仍其舊。

22宇文虛中既留金,累官禮部尚書兼承旨。虛中恃才輕肆,好譏訕,貴人遠官,往往積不能平。虛中嘗撰宮殿榜署,惡虛中者摘其字以爲謗訕。會有告虛中謀反者,詔有司鞫治,無狀,仍羅織虛中家圖籍爲反具,虛中曰:「死自吾分。至於圖籍,南來士大夫家家有之。高士談圖書尤多於我家,豈亦反耶?」有司承風旨,並逮士談。六月,乙巳,殺虛中及士談金人冤之。士談,瓊之孫,嘗爲忻州戶曹參軍,降金,官至翰林學士。〔〔考異〕繫年要錄云:宇文虛中知東北之士不附金人,密以信義感發之,從者如雲,乃與其翰林學士高士談同謀,欲因郊天劫殺金主。先期,以蠟書來告於朝,欲爲之外應,秦檜拒不納。會事覺,虛中與其子直顯謨(閣)師瑗皆坐誅,闔門無類。如要錄所載,則金人之殺虛中,不爲冤矣。然金史虛中傳,祇言其恃才好譏訕,爲人所陷而冤死,大金國志與金史略同。是虛中未嘗私通於宋,特惡之者誣以謀反耳。宋淳熙間,贈虛中開府儀同三司,諡肅愍,賜廟仁勇,且爲置後。疑當時南北分界,傳聞異詞,或以金人誣告之言指爲實事,故宋人爲之贈官錄後,要錄亦據傳聞而書之也。宋史虛中傳不載其欲因郊天劫殺及蠟書來告諸事,但云「東北之士密以信義結約,金人不覺也。」或虛中不忘南向,遂致不免耳。今仍從金史本傳。要錄作上年九月虛中被殺,今從金史本紀。〕

23丁未,秦檜奏淮東鹽課增羨,乞推賞,帝曰:「推賞之典,尤所當慎。今年有羨,次年必虧,蓋民之食鹽,止如是也。」

24癸丑,察御史巫伋,請申嚴有司,所在刑獄,不得爲非法之具,如仁和、錢塘所用浮匣、命繩之類,違者抵罪,詔刑部禁止。

25己未,分遣醫官循行臨安,療病者,至秋乃止。後以爲例。

26監察御史陳積中論監司州縣淹留詞訴之弊,請令諸部每季檢舉,劾其尤者,從之。

27是月,安南獻馴象十。

28秋,七月,壬申,檢校少傅、保信軍節度使、和國公張浚,落節鉞職名,依舊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連州居住。

先是浚因星變,欲力論時事以悟帝意,以其母計氏年高,言之必被禍,恐不能堪。計氏見其形瘠,浚具言所以,計氏誦其父咸紹興〔聖〕初舉制科策曰:「臣寧言而死於斧鉞,不忍不言而負陛下。」浚意遂決,即上疏言:「當今事勢,如養大疽於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決遲則禍大而難測,決疾則禍輕而易治。惟陛下謀之於心,斷之以獨,謹察情偽,預備倉卒,庶幾社稷有安全之理。不然,日復一日,後將噬臍,此臣所以食不下咽而歹不能安也。」秦檜見之,大怒。御史中丞何若即奏:「浚建造大第,強占民田,殊失大夫省愆念咎之禮。居常怨恨,以和議非便,惟欲四方多事,倖再進,包藏禍心,爲害實大。望賜降黜,以爲臣子喜亂徇私之戒。」故有是命。

29戊子,言者乞禁福建民間私藏軍器,帝曰:「此自有法,宜令民通知。若絻其源,則盜自不作矣。」

30壬辰,提舉祕書省秦□奉詔立定獻書賞格,詔鏤板行下:應有官人獻祕閣闕書善本及二千卷,與轉官,士人免解,餘比類增減推賞,願給直者聽。諸路監司守臣訪求晉、唐真蹟及善本書籍準此。

31八月,辛丑,築高禖壇。

初,監察御史王鎡,以上繼嗣未立,請行親祠高禖之禮。禮官言:「自祖宗以來,惟兩制侍祠,雖大唐月令、政和新禮有天子親饗之儀,而未嘗舉,乞命執政侍祠。」乃改築於圜丘之東,高咫而廣五倍。

32詔訪遣〔遺〕書於西蜀,仍委逐路帥臣。

33壬子,將作監邊知白權尚書戶部侍郎,右司員外郎周執羔權禮部侍郎。甲寅,以邊知白爲賀金國正旦使,武節郎兼閤門宣贊舍人孟思恭副之;周執羔爲賀生辰使,左武大夫、知閤門使宋錢孫副之。先是奉使者得自辟十人以行,賞典既厚,願行者多納金以請,執羔始拒絕之。

34金以所教神臂弓弩手八萬人討蒙古,連年不能克。是月,令汴京行臺尚書省事蕭保壽努〔(舊作奴。)〕與蒙古議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團寨與之,歲遺牛羊米豆,且冊其長爲蒙古國王,蒙古不受。

35九月,甲戌,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何鑄爲大金國信使,賓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邢孝揚副之,以迎請宗族故也。

36丙申,詔:「武成王廟從祀諸將,升趙充國於堂,降韓信於廡下。」用祠部員外郎、權國子司業陳誠之請也。

37是月,劉豫死於金臨潢府。

38冬,十月,丁酉朔,新禮器成。戊戌,帝觀於射殿,宰執、侍從、臺諫、南班宗室、禮官、正刺史以上皆與觀,撞景鐘,奏新樂,用皇祐故事也。

39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劉子羽卒,年五十。

子羽在泉州,嘗獻時宜八事:論淮甸郡縣不必盡守故城,各隨所在,據險置寨,守以偏將;敵長驅深入,則我綴其後,二三大將浮江上下爲之聲援。論荊、襄宜合爲一路,置帥公安,益兵聚糧,爲戰守計。論三衙寡弱未振,宜益增禁衛。論守江宜輕戍江北,重戍江南。論舟船當講求訓練,使大艦利於控扼,小舟利於走集。論南兵剽悍可用,請別立統帥。論江、淮、陝、蜀之兵當互爲聲援。論募兵,請於荊、粵收集諸盜。後皆不行。

40十一月,庚午,言者論:「近來詩賦、經術,各以舊試人數分取,其間不無輕重。大抵習詩賦者多,故取人常廣;治經術者鮮,故取人常少。今若專以就試之人立定所取分數,郥詩賦人常占十之七八,而治經術者止得十之一二,但恐寖廢經術之學矣。望命有司再加討論,如通經之人有餘,聽參以策論,圓融通取,明立分數,庶幾主司各有遵守。」帝曰:「當日行詩賦,爲士人不讀史。今若專用詩賦,士人不讀經。大抵讀書當以經義爲先,所論宜令禮部看詳以聞。」

41癸酉,帝齋於文德殿。

42丙子,合祀天地於南郊,始命普安郡王亞獻,恩平郡王璩終獻。是歲,備祭器,設八寶,如政和之儀。太史局令胡平言三台星見。禮畢,帝御行宮,赦天下。

43庚辰,復置荊門軍當陽縣。

44自建炎渡江,始廢御書院;癸未,詔復之。

45癸巳,權尚書工部侍郎錢時敏移兵部侍郎,軍器監徐琛權工部侍郎。

46十二月,己亥,彗出西南方;詔避殿,減膳。

47辛酉,金使龍虎衛上將軍.會寧尹盧彥論、定遠大將軍.四方館伴使張仙壽,來賀來年正旦。

48是歲,西夏尊孔子爲文宣帝。

紹興十七年〔金皇統七年。(丁卯、一一四七)〕

高宗紹興十七年〔金皇統七年。(丁卯、一一四七)〕

1春,正月,己卯,詔曰:「朕惟軍興二十餘年,黎元騷動,故力圖罷兵以冀休息。今疆埸無虞,流徙有歸,四境之內,舉獲安堵,朕心庶幾焉。尚慮監司、郡守不能深體朕意,致或刻削苛細,進獻羨餘,失朕愛民本旨。自今敢有違戾,仰御史臺彈劾,監司各許互察;都內犯而失按,必與併坐。布告中外,咸體朕意。」

2左朝議大夫李椿年權尚書戶部侍郎。

3癸未,金以西京鹿囿爲民田。

4己丑,詔:「近免稅米,而所過尚收力勝錢,其除之,其餘稅則並與裁減。」帝因言:「薪麵亦宜免稅。商旅既通,更平物價,則小民不致失所矣。」

5辛卯,左迪功郎陳介言:「國家頒降鄉飲酒儀式,而諸郡所行,數不同。請令三歲枓舉之年,行之於庠序,即古者三年大比飲酒於序之意也。」國子監言:「唐人亦止行於貢士之歲,宜依介所請;如願每歲舉行者,聽從其便。」從之。

6壬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李若谷參知政事,御史中丞何若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7二月,乙未朔,右諫議大夫兼侍講汪勃試御史中丞。

8甲辰,帝齋於內殿。時將祀高禖,乃以太師、尚書左僕射秦檜爲親祠使。

9乙巳,帝親祠青帝於東郊,以伏羲、高辛配;普安郡王終獻。又祀簡狄、姜嫄於壇下,牲用太牢,玉用青,幣倣其玉之色,樂舞如南郊之制。禮畢,御端誠殿受賀。

10己酉,封才人劉氏爲婕妤。

11辛亥,改造殿前司寨爲瓦屋,用領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奏也。南渡初,諸營皆覆茅,焮火屢驚,故存中以爲請。

12三月,丁卯,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寧國軍承宣使、別州駐劄御前左軍統制牛皋卒。前一日,都統制田師中大會諸將,皋遇毒而歸,知其必斃,乃呼親吏及家人囑以後事,至是卒。或謂秦檜密令師中毒之,聞者莫不歎恨。

13乙酉,太師、尚書左僕射、魏國公秦檜,以郊恩徙封益國公,自是建旄、封國之在北者皆改命。時有請置益國公官屬者,檜雖不行,亦不加罪焉。

14戊子,安民靖難功臣、太傅、醴泉觀使、清河郡王張俊,移節靜江.寧武.靖清海軍,揚武翊運功臣、太傅、醴泉觀使、咸安郡王韓世忠,移節鎮南、武安、寧國軍。

15權尚書戶部侍郎邊知白,移吏部侍郎。

16是月,金人與蒙古始和,歲遺牛、羊、米、豆、綿、絹之屬甚厚。於是蒙古長鄂羅貝勒〔(舊作熬羅勃極烈。)〕自稱祖元皇叔〔帝〕,改元天興。金人用兵連年,卒不能討,但遣精兵分據要害而還。

17夏,四月,己亥,御史中丞兼侍講汪勃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18甲,寅,皇太后朝景靈宮。

19戊午,金主宴群臣於便殿。金主醉,以劍逼其弟元,使強飲。元懼而出,命左丞宗憲追之,宗憲與俱去,乃命戶部宗禮跪於前,手殺之。

20己未,詔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吉陽軍安置趙鼎,遇赦永不檢舉。右修職郎石恮,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特免真決,送潯州編管。

初,鼎貶潮州,守臣徐璋爲之治第,且饋餉之。恮時爲錄事參軍,數與鼎相見。及是恮代歸,而璋已卒,守臣左朝散大夫翁子禮發其事,下大理,鞫實。鼎坐不自省循,請託州郡借人鈔書,因令幹官顧湜囑恮供給書寫人,於是恮大收入戶鹽錢,節次應副使用,又受璋饋送八百餘緡,璋又盜官錢爲鼎蓋造第宅,通計一萬餘緡,綢絹三千六百餘匹,故有是命。

21五月,己巳,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洪皓,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英州安置。

皓丁內艱,既終喪,復遂請祠。於是直徽猷閣王洋知饒州,而左奉議郎陳之淵添差通判,二人與右承議郎、通判州事李勤積不相能。勤倖以訐進,告皓有欺世飛語,洋、之淵皆與聞之。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即奏皓造爲不根之言,簧鼓眾聽,幾以動搖國是,請竄遐裔,洋之淵亦宜置之典憲,詔罷洋、之淵,而皓有是命。

22金中京留守亮,召還京師,同判大宗正事,加特進。

23辛巳,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完顏卞、寧遠大將軍.東上閤門使大蛙〔珪〕,來賀天申節。

24六月,癸巳朔,帝諭宰執曰:「臨安居民皆汲西湖,近來爲人撲買作田,種菱藕之類,沃以糞穢,豈得爲便!況諸庫引以造酒,用於祭祀,尤非所宜,可禁止之。」又曰:「沿江石岸,令速修之,遲則沖損害民,費工必倍。」

25丁酉,金主殺橫海軍節度使田□,左司郎中奚毅,翰林待制邢具瞻及王植、高鳳廷、王敬、趙益興、龔尋鑒等。

26秋,七月,金以太竹白經天,曲赦畿內。

27壬申,武泰軍節度使、知荊南府事劉錡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錡鎮江陵凡六年。

28癸酉,敕令所奏:「諸遭喪應解官,而臨時竄名軍中,規免執喪者,徒三年;所屬知情而爲申請起復者,減二等。」先是帝數論大臣以爲有傷風教者,至是立法。

29甲申,提舉太平觀張闡請老。帝曰:「此吾初年詞命之臣。」命以敷文閣待制致仕。

30戊子,行宮〔營〕右護軍都統制吳璘,改充御前諸軍統制兼知興州。

31八月,乙未,帝謂宰執曰:「朝廷於臨安不免時有所需,如御膳米,初以日供,今則月一取之,庶不緣此擾民也。」

32癸卯,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卒。

鼎在吉陽三年,故吏門人皆不敢通問。廣西經略使張宗元時遣使渡海,以醪米饋之。秦檜令本軍月具鼎存亡申尚書省,鼎知之,遣人呼其子汾,謂之曰:「檜必欲殺我,我死,汝曹無患,不爾,誅及一家矣!」乃不食而卒,年六十三。四方聞之,有泣下者。

33乙巳,直祕闊、知臨安府沈該爲尚書禮部侍郎,權工部侍郎趙不棄充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丙午,召龍圖閣學士、知紹興府詹大方爲工部尚書。戊申,以該爲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蘇曄副之;大方爲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容肅副之。

34己未,寶文閣學士王□提舉萬壽觀。

□知平江府,以疾請奉祠,而兩浙轉運判官湯鶻舉奏其戈志辦國信,每事豐腆,並無遺闕,乃有是命。□至行在數日卒,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賜銀絹五百匹兩,例外官子孫一人,官給葬事。

35九月,乙丑,戶部具到諸路月椿〔樁〕錢數。帝曰:「科斂之煩,富者猶不能堪,下戶何所從出!若計諸州羨餘以減月樁錢,誠寬民力。」

36甲戌,右朝散郎、直祕閣呂摭,除名,梧州編管。

秦檜追恨頤浩不已,使台州守臣曹惇求其家陰事。會摭妻姜氏告摭烝其庶弟之母,送獄窮治,摭懼罪陽瘖,乃以眾證定罪,於是一家破矣。

37丙子,資政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罷。

先是殿中侍御中余堯弼,劾「剛中天資凶險,敢爲不義,專與異意之徒合爲死黨。妄用官錢,縱使游士搖脣鼓舌,變亂黑白。四川都轉運司,蓋總四路財計以贍軍頒〔須〕也,俾乘間上書,併歸宣司,則是制軍、制食通而爲一,雖密院、戶部不得如此,祖宗維持諸路之計,於此掃地。不知剛中封靡自植,欲以何爲?總領司建置之意,蓋與諸路一體,刪中怒形於色,不欲總司舉置〔職〕,朝廷不得已爲之易置,則又揚言以爲己能。自古跋扈藩鎮敢如此否?」章未報,堯弼又奏剛中奢僭、貪饕、妄作咸福、罔上不忠、敗壞軍政五罪,乃有是命,仍令刪中於鄂州聽旨,其隨行軍實,令湖廣總領所交割,具數申省,軍兵令都統制田師古拘收,押還本司。

38是月,金主出獵至陰山之北,遂至西京。

太保、右丞相宗固薨,以都元帥宗弼爲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領行臺尚書省事如故。以平章政事完顏勖爲左丞相兼侍中,都點檢宗賢爲右丞相兼中書令,行臺右丞相劉筈、左丞蕭仲恭爲平章政事,李德固爲尚書右丞,祕書監蕭肆爲參知政事。

39冬,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考異〕金史不書,今從宋史。〕

40癸卯,詔建太一宮於行在。自駐蹕以來,歲祀十神太一於惠照僧舍。言者以爲未稱欽崇之意,乃作宮焉。

41甲辰,秦檜進呈殿前、馬、步司管軍扈衛十年,取旨推恩。帝曰:「往日將帥出戰立功,時有遷轉。今休兵日久,如已建節者,固不較計,其他豈無陞進之望!當有以繫其心,且使後來者知勸。」

42丁未,詔:「太常少卿歲以春秋二仲薦獻紹興府園陵攢宮,季秋令監察御史按視。」

43己酉,少保、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爲少傅,以扈衛十年推恩也。

44壬子,金平章行臺尚書省事奚寶卒。

45十一月,丁卯,權禮部侍郎周執羔,請復賜新及第進士聞喜宴於禮部貢院,從之。

46癸酉,金以工部侍郎布薩達蔓〔舊作僕散大豐,今改。〕爲御史大夫。

47乙亥,左奉議郎洪适、右朝散郎.通判濠州曾恬並罷。

适通判台州,與守臣曾惇〔恬〕不相能。恬,公亮孫也,爲大宗正丞。秦檜專政,士方求媚以取要官,而恬自守無所詘。殿中侍御史余堯弼,論适姦險強暴,在台州貪墨踰濫;恬縱脫不檢,自謂趙鼎門人,常懷怨望,遂黜之。既而恬又坐擅興工役貶秩。

48己卯,金主命減常膳羊豕五之二。

49癸未,金以尚書左丞宗憲爲行臺平章政事,以同判大宗正事亮爲尚書左丞。

50是月,金主復歸上京。

時右丞亮務攬權柄,用其心腹爲省臺要職,引蕭裕爲兵部侍郎。一日,因召對,語及太祖創業艱難,亮嗚咽流涕,金主以爲忠。

51十二月,丁未,敦武郎、閤門祗候張昂充東南第十四將。

52甲寅,資政殿學士鄭剛中,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監居住。

先是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再論:「剛中抗命偃蹇,遲留不行。四川自建炎之後,惟知宣撫之尊,蓋以去朝廷遠,能自立威福故也。方今中興總攬權綱之時,而剛中乃爾怙權傲慢,請亟賜竄責,以爲臣子不忠之戒。」右正言巫伋復論剛中四罪,以爲:「騶導儗於乘輿,賄賂溢於私帑,暴無名之斂以重困吾民,告不根之謗以恐動遠俗。既被召命,不即引道,而密遣爪牙,窺伺朝政。」故有是命。

53丙辰,金主使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完顏宗藩、安遠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吳前範,來賀來年正旦。

54戊午,金參知政事韓昉罷,以兵部尚書秉德爲參知政事。

55金主未有子嗣,而皇后妒忌,群臣莫敢言。右丞相宗賢,勸金主選後宮以廣繼嗣,金主乃遣使挾相士,下兩河諸路選民間室女,得四千餘人,皆令入宮。宗賢於皇后爲母黨,后專政,宗賢未嘗依附,論事無顧忌,后以此怨之。

56是歲,夏改元天盛。策舉人,始立唱名法。

第128卷南宋紀高宗

宋紀一百二十八〔起著雍執徐(戊辰)正月,盡上章敦牂(庚午)三月,凡二年有奇。

高宗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戊辰、一一四八)〕

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戊辰、一一四八)〕

1春,正月,甲子,以永祐陵近在會稽,準先朝故事,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薦獻,季秋則御史按視。

2丁丑,左承議郎張闡添差通判泉州。

自秦檜專國,朝士爲所忌者,終身以添倅或帥幕處之,未嘗有爲郡者。

3二月,乙未,參知政事段拂罷,爲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殿中侍御史余堯弼、右正言巫伋奏劾之也。辛再上,尋落職,興國軍居住。

4簽書樞密院事汪勃兼權參知政事。

5壬子,右承事郎、監登聞鼓院徐璉面對,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銘鼎彝,侑食清廟,以勸萬世。國家遠稽三代,肇告原廟,凡在佐命輔弼,皆繪像廟廷,以示報功之意。陛下紹開中興,復崇原廟,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饗輔弼不過十餘人,今其家之子孫,必有繪像存焉,望詔有司訪求,摹於景靈宮廷之兩壁。」詔禮部討論。

6乙卯,金主如天開殿。

7三月,壬申,名行宮之南門曰麗正,北門曰和寧。

8時殿前招軍,多誘致鄉民及負販者。丁丑,命川中大將吳璘、楊政招流民之失所者,遣發以補其額。

9壬午,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秦□知樞密院事。

秦檜問敕令所刪定官胡寧曰:「兒子近除,外議如何?」寧曰:「外議以爲相公不必襲蔡京之。」寧,安國子也。

10乙酉,詔:「私擅渡淮及招納叛亡之人,並行軍法。」後詔:「津載及巡防人故縱,與同罪;失察者,減一官。」

11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12庚寅,策試正奏名進士於射殿,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賜及第、出身。

13庚子,左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秦□罷,爲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祕書省。□言:「父子共政,理當避嫌。」故有是命。仍詔□應干請給,並依見任宰臣例,立班左右僕射之次。

14辛丑,金遣參知政事秉德廉察官吏。

15乙巳,特奏名進士俞舜凱等四百五十七人,武舉進士柯燕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賜第、授官有差。

16庚戌,金主至自天開殿。

17先是金命修遼史,甲寅,告成。

18五月,辛酉,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沈該言:「國家秉火德之運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宮別立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閼伯而祀以夏至。」從之。後建殿於太一宮,名明離。

19甲子,繪配饗功臣像於景靈宮廷之壁,皇武殿趙普、曹彬,大定殿薛居正、石熙載、潘美,熙文殿李沆、王旦、李繼隆,美成殿王曾、呂夷簡、曹瑋,治隆殿韓琦、曾公亮,大明殿富弼,重光殿司馬光,承元殿韓忠彥,凡十有六人。

20丙子,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會寧尹蕭秉溫、昭武大將軍.充東上閤門使申奉顏,來賀天申節。始宴射於玉津園,自是遂爲故事。

21癸未,保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李顯忠,落軍職,除〔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本州居住。

先是金使嘗言顯忠私遣過界,詔令分析。會顯忠上恢復之策於朝,秦檜怒,乃奏顯忠不遵稟聞,正〔止〕用申狀,故有是命。

22六月,癸巳,帝謂大臣曰:「每歲決獄,聞憲臣第遣屬官代行,徒爲文具。可令親往所部,具所決名申尚書省。」

23詔:「自今嘗於偽楚明受偽命之人,不得輒至國門。」

時左從事郎廉布入都調官,右正言巫伋,言:「布乃張邦昌之,覆載所不容,而無忌憚若此,望賜處分。」故有是旨。

24庚子,命監司、郡守約束縣令,無使非理擾民。

25甲辰,用太常寺主簿兼權祕書省校勘書籍林大鼐議,始祀九宮貴神於東郊。壇二成,高三尺,方十有二尺。上爲小壇九,縱廣皆八尺,高尺有半。歲春秋二仲祀以少牢,禮如感生帝。

26乙巳,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趙不棄守尚書工部侍郎。

27丙午,賢妃潘氏薨妃,元懿太子母也。

28乙卯,金以平章政事蕭仲恭爲行臺左丞相,以左丞亮爲平章政事,以都點檢唐古辨〔(舊作唐括辨。)〕爲尚書左丞。

29秋,七月,乙丑,右朝奉大夫、新江西轉運判官賈直清,請於縣官中以有出身人兼縣學教導,帝謂大臣曰:「州縣選官教導,乃教化本原,將來三年科場,亦有人材可備采擇。」乃令禮部參酌,如所請。

30知臨安府湯鶻舉請修淮、浙沿流皇華使館,從之。

31乙亥,金御史大夫布薩達曼〔(舊作僕散大蠻。)〕罷,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阿魯岱〔舊作阿魯帶,今改。〕爲御史大夫。

成寅,以尚書左丞唐古辨奉職不謹,杖之。

32八月,癸巳,權禮部侍郎沈該,乞四川類省試合格不赴殿試人,第一等並賜進士出身,餘人同出身,從之。

33丙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事汪勃罷。

勃爲言者所攻,以親老,乞歸養。詔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34丁酉,工部尚書詹大方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權參知政事。

35戊戌,金監修國史、太師宗弼等進太祖實錄。

36庚子,金以尚書左丞相勖領行臺尚書省事,以右丞相宗賢爲太保、尚書右丞相。丙午,以行臺左丞相蕭仲恭爲尚書左丞相。

37癸丑,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周三畏罷。以侍御史余堯弼論其兼領二曹,一切要譽,歸怨朝廷也。

38甲寅,國子司業陳誠之權尚書吏部侍郎。

39大理封〔卿〕韓仲通權刑部侍郎。

40閏月,庚申,親衛大夫、忠州刺史、鄂州駐劄御前選鋒軍同副統制梁興卒。

興自太行山率其徒奔岳飛於江夏,從軍凡十年。

41金宰臣以西林多鹿,請金主出獵,金主恐害稼,不允。

42丙寅,金太廟成。

43戊辰,權禮部侍郎陳誠之,請太學生入學五年不與薦及公試不入等者,除其籍,從之。

44壬申,命起居舍人王墨卿、武經大夫.惠州刺史.閤門宣贊舍人蘇華賀金主正旦,權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武經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生辰。

45乙酉,詔:「自今奉使下三節人過界,與北人博易者,徒二年;使、副不覺察,與同罪。」

46初,福建路自創奇兵,虔、梅草寇不敢復入境,至是悉平。詔以巡檢陳敏以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漳戍兵之在閩者並爲殿前司左翼軍,即以敏爲統制官,留戍其地。

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存中職殿前,始增爲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鋒、游奕、神勇、馬步凡十二軍。時江海之間,盜賊間作,乃分置諸軍以控制之,如泉之左翼,循之摧鋒,明之水軍,皆隸本司,總七萬餘人。由是殿前司兵籍爲天下冠。存中又制諸軍戎仗,以克敵弓雖勁,而士病蹶張之難,乃增損舊制,造馬黃弩,制度精密,彼一矢未竟而此三發矣。

47九月,甲辰,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余堯弼試御史中丞。

48丙午,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詹大方薨。

49丁未,右司諫兼崇政殿說書巫伋試右諫議大夫。

50丙申,金尚書左丞唐古辨罷;以左宣徽使稟爲尚書左丞。

51冬,十月,丙辰,御史中丞兼侍講余堯弼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52辛酉,金太保、領三省事、都元帥、越國王宗弼薨,後諡忠烈。〔〔考異〕宗弼之歿,繫年要錄作皇統五年,今從金史紀、傳。〕

53十一月,乙酉朔,祕書少監張杞,言感生帝之祀,尚寓招提,祭以酒脯,請復用牲、玉,升爲上祀,從之。

54乙未,金左丞相宗賢、左丞稟等,言州縣長吏當並用本國人,金主曰:「四海之內,皆朕臣子,若分別待之,豈能致一!諺不云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國及諸色人,量才通用之。」

55己亥,新州編管人胡銓移吉陽軍編管。

先是秦檜嘗於一德格天閣下書趙鼎、李光、胡銓三人姓名。時鼎、光皆在海南,廣東經略使王鐵問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曰:「胡銓何故未過海?」銓嘗賦詞云:「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棣即奏銓不自省循,與見任寄居官往來唱和,怨望朝廷,鼓唱前說,殊無忌憚,於是送過海編管。

柚選使臣游崇部送,封小項筒過海。銓健步赴貶,化皆憐之。至雷州,守臣王趯,廉得崇以私茗自隨,械送獄,且厚餉銓。時諸道望風捃摭流人,以爲奇貨,惟趯能與流人調護,海上無薪粲百物,趯津置之,其後卒以此得罪。

56辛丑,金以尚書左丞相宗賢爲左副元帥,以平章政事亮爲尚書左丞相兼侍中,以參知政事秉德爲平章政事。

57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邕州觀察使董先,添差兩浙西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平江府駐劄。

初,岳飛既死,先自武昌召還,爲步軍司統制先與管軍趙密不協,於是離軍,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憐其才,贐遺甚厚。)

58庚戌,金左副元帥宗賢,復太保、左丞相,左副元帥如故。

59十二月,乙卯朔,復連州連出鎮爲縣。

60金以右丞相蕭仲恭爲太傅、領三省事,以左丞相亮爲尚書右丞相。

61丁卯,布衣孫堯佐上書,乞嗣安定郡王與濮王之封,詔大宗正司具台聞奏。

62己巳,大理評事莫濛,言四方之民,雲集二浙,百倍常時,而河渠爲甚急,宜命守臣因農之隙,濬其堙塞。庚午,帝諭大臣曰:「可使漕臣募夫濬治,因以濟接飢民,則公私兩利矣。」

63壬申,宰執進呈經界事訖。帝曰:「諸州月樁錢,昨已例減,要當盡行除罷。」秦檜即諭戶部侍郎李椿年、宋貺以經總錢措置贍軍。

64乙亥,金以左丞相宗賢爲太師、領三省事、兼都元帥。

65庚辰,金遣金吾衛上將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召守忠、昭武大將軍.同知宣徽院事劉君詔,來賀來年正旦。

66先是金左丞相亮之爲中京留守也,與明安〔(舊作猛安。)〕蕭裕善。裕傾險敢決,亮每與論天下事,裕揣亮有覬覦心,密謂亮曰:「先太師〔謂宗幹。〕爲太祖長子,德望如此,人心天意,宜有所屬。公誠有志舉大事,願竭力以從。」亮喜之,數相薦引,由兵部侍郎遷同知南京留守,改北京同知留守事。

時金舊臣宗弼既歿,皇后益攬事權。奚人蕭肄,有寵於金主,復諂事皇后,恣行不法。亮內蓄逆謀,無所顧畏。尚書省令史高懷貞素與亮狎昵,亮嘗與各言所志,亮曰:「吾志有三:國家大事,皆自我出,一也;帥師伐國,執其君長,問罪於前,二也;得天下絻色而妻之,三也。」由是小夫、佞人皆知其志。

67是歲,夏復建內學,選名侕主之。增修律成,賜名曰新律。

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十二月,改天德元年。(己巳、一一四九)〕

高宗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十二月,改天德元年。(己巳、一一四九)〕

1春,正月,甲申朔,帝以太后年七十,即宮中行慶壽禮。

2丁亥,詔信陽軍撥隸淮西。

3己丑,北使召守忠等辭行,置酒垂拱殿。時在上辛祈穀致齋之內,禮官援治平故事請用樂,從之。自是以爲例。

4戊戌,金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宗賢罷。以領行臺尚書省事勖爲太師、領三省事,以同判大宗正事充爲尚書左丞相,亮兼元帥。

亮生日,金主使近侍大興國賜物,皇后亦有所附賜,金主知之,不悅,杖興國百,追還其賜物。亮由此愈不自安。充,宗幹長子也,尋薨。

5丙午,金以右丞相亮爲左丞相,以判大宗正事宗本爲尚書右丞相,以左副元帥宗敏爲都元帥,以南京留守宗賢爲左副元帥兼西京留守。己酉,宗賢復爲太保、領三省事。

6二月,甲寅,金以會寧牧唐古辨復爲尚書左丞,以尚書左丞稟爲行臺平章政事。

7甲子,復置雷州遂溪縣。

8庚辰,帝謂輔臣曰:「每歲市馬,悉付鎮江王勝軍而未見孳生之數;宜分送諸軍,仍立賞罰。」於是歲發川馬二百匹進御,而以四千匹付江上諸軍,鎮江、建康、荊、鄂軍七百五十,江、池軍各五百,又以秦馬三千五百付三衙,殿前司千五百,馬、步各千。自是歲爲定例。

9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帝不視事,百官守職,過時乃罷。

10甲申,詔:「皇太后慶壽,親屬各進官一等,慈寧殿官推恩有差。」

11庚子,帝諭大臣曰:「淮甸久平,宜加經理。民復業者,令守令多方卹之,使盡力田畝,數年後方可起稅。」

12辛丑,金以尚書右丞相宗本兼中書令,以左丞相亮爲太保、領三省事。

亮益求名譽,引用勢望子孫,結其歡心,金主不悟。

13甲辰,詔責授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錮,移封州安置。

初,秦檜怒剛中不已,捕其子右承務郎良嗣,與將吏賓客即江州同繫,遣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鞫其事,掠治無全膚。獄成,剛中坐任四川宣撫副使日,被旨收捉過界偷馬盜賊,全不遵奉,凡事干邊界,常是懷姦異議,陰與見罪籍人符合交通,沮害國事;又,輒違朝命,出賣度牒,收錢五十五萬餘緡;又,專輒起置錢監鑄錢,擅便支使;及違法請過供給廚食等錢一萬三千餘緡入己;剛中欲併都轉運司入宣司,遂將錢物贈移士人,令赴行在上書開陳,既併運司,違法私使過錢十二萬餘緡;及有詔置總領錢糧官,剛中不喜,豫作緣故,收樁隱匿,計四千餘萬緡;又欲歸怨朝廷,乃說諭統兵官,令爲總領,盡數交併錢物,無可送遺;及被旨令赴行在,乃忿怒遷延,收匿劄子,不即起發,多帶官物,在路妄用;法當死,特有是命。良嗣貸死,送柳州。右朝請郎張漢之,嘗主管宣撫司機宜文字,坐依隨剛中,亦除名,送賓州編管。右奉議郎趙士禡,嘗通判荊南府,坐不即拘收剛中隨軍錢物,特除名。右武大夫、開州刺史、御前中部統領官張仲,亦坐依隨剛中,追橫行一官,勒停,送本軍自劾。即日擢充〔允〕恭尚書刑部員外郎,仲堪倉部員外郎。

剛中至貶所,守臣左朝請郎趙成之希檜意,每窘辱之,剛中竟卒於貶所。

14夏,四月,乙卯,權禮部陳誠之,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金主生辰還。秦檜白帝曰:「大金書詞丁寧,盟好甚切。」帝曰:「此番待奉使愈周至,館舍極宏壯,思恭等所得馬亦皆上駟,可知其永好之意也。」

15戊辰,日左右生青赤黃珥,太白犯月。金國太史言不利於君,大臣將作亂。壬申,金京師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入金主寢殿,燒幃幔,金主趨別殿避之。丁丑,有龍於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風壞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飄十數里,死傷者數百人。

16五月,甲申,創太廟齋殿。

17乙酉,戶部員外郎周莊仲請復蜡祭之禮。其禮,東西方百神視感生帝,南北方視岳瀆,皆以臘前一日祭之。

18戊子,金殺翰林學士張鈞。

時金主以天變,欲下詔罪己,命鈞視草。鈞意謂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干天戒」,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參知政事蕭肄素惡鈞,乃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者,弗曉人事;眇者,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漢人託文字以詈主上也。」金主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搒之百,不死,以手劍釐〔剺〕其口而醢之。賜肄通天犀帶。

是日,曲赦上京囚。

金主問群臣曰:「張鈞謗訕,誰使爲之?」左丞相宗賢曰:「太保實然。」金主不悅。庚寅,出太保亮領行臺尚書省事。

亮道過北京,謂同知留守事蕭裕曰:「我欲就河南建立位號,先定兩河,舉兵而北,君爲我結諸明安以應我。」定約而去。

19庚子,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唐括德溫、昭武大將軍.四方館使高居安,來賀天申節。

20六月,辛亥朔。故事,宗廟時祀,以宗室觀察使以上充初獻,刺史以上充亞獻、終獻。其後以宗室數少,乃請初獻以防禦使以上,亞、終獻以遙刺以上。至是正任止三人,壬子,大宗正司請權以遙團以上充初獻,將軍以上充亞獻,許之。

21己未,金以都元帥宗敏爲太保、領三省事兼左副都元帥,左丞相宗賢兼都元帥。

22辛酉,右朝奉郎朱同知南雄州,代還,言嶺南無醫,凡有疾病,但求巫祝鬼,束手待斃,請取古今名方治瘴氣者集爲一書,頒下本路,從之。

23秋,七月,辛巳,左中奉大夫楊惇知舒州,代還,請戒監司、守臣修水利,詔付戶部。帝曰:「平江隄堰不修,歲輸米比舊虧十萬斛。臨安西湖,民間灌溉所資,其利不細,歲久亦填汙、宜悉令修治。」

24八月,庚戌朔,昭信軍承宣使、鎮江府駐劄御前諸軍統制王勝卒,諡毅武。

25癸丑,復泰州興化鎮爲縣。

26庚申,金以劉筈爲司空,行臺右丞相如故。

宰臣議徙遼陽、渤海之民於燕南,從之。侍從高壽星等當遷,訴於皇后,后以白金主。金主怒議者,杖平章政事秉德,殺郎中薩哈。〔(舊作三合。)〕

27辛酉,宗正封丞王葆言:「國家設法,應女戶、單丁與夫得解舉人、太學生並免丁役,蓋本先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頃議者歷陳丁役之弊,遂有募人充役指揮。臣謂進納雜流之人,物力高強,雖係單丁,自應僱募,至若前項三色亦令僱募,似爲矯枉之過。且女戶而無子孫,與雖有子孫而年在幼弱,皆窮民之無告者,若遽使當力役之事,則公私所費,必倍於豪強。故昨來指揮,寡婦有男爲僧、道成丁者,並許募人充役,正恐姦民旋行規避爾。今州縣之間,舞文以虐無告,則或指(遠適之緇黃爲芋氏之子孫,初不以存亡爲別也,因使)寡婦守志者,不免於執役困悴之患,其勢迫而行者,家資產業或破壞於役〔後〕夫之手,是豈朝廷勤卹民隱之本心乎!得解舉人名已登於天府,今乃同籍於役人;太學生身已隸於上庠,今乃心累於執役。是二者,其家或有兼丁,則力役自不妨充募,若乃單孓一身而奮身庠序者,不得自別於齊民,甚非陛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望特詔有司重加省定,庶幾孤寡得所而士知愛重。」帝曰:「單丁、女戶,舊法免差役,後以許免者多,有司遂有僱募之請。宜令戶部詳其的確利害來上。」葆,崑山人也。既而本部請女戶無子及得解舉人、太學生單丁,並免身役,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聽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從之。

28丙寅,太常少卿張杞充大金賀正旦使,武節大夫、和州團練使、知閤門事趙述副之;直祕闊、知臨安府湯鶻舉守司農卿,充賀生辰使,右武大夫、吉州刺史、帶御器械石清副之。通好後,以庶官出疆自此始。

29甲戌,詔以景靈宮繪像功臣之副藏於天章及祕閣,復故事也。

30九月,辛卯,惠州刺史、知閤門事宋籛充大金賀正旦副使,以趙述疾告也。

31丙申,金復以領行臺尚書省事亮爲平章政事。

亮行至良鄉,召還,未測金主意,大恐。既至,金主復任之,而亮逆謀益切。

初,左丞唐古辨,右丞相秉德,以被杖怨金主,與大理卿烏達〔舊作烏帶,今改。〕謀廢立,烏達以告亮。他日,亮與辨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辨曰:「其胙王元乎?」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林。」〔舊作阿楞,今改。〕亮曰:「阿林屬,安得立!」辨曰:「公豈有意耶?」亮曰:「果不得已,舍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

護〔左〕衛將軍特斯〔舊作特思,今改。〕疑之,以告皇后曰:「辨等每竊竊私議,竊疑之。」后以告金主。金主怒,召辨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朕何!」杖之,餘釋不問。

32戊戌,金以右丞相宗本爲太保、領三省事,以左副(元)帥宗敏領行臺尚書省事,以平章政事秉德爲尚書左丞相兼中書令,以司空劉筈爲平章政事。

33庚子,金以御史大夫宗甫參知政事。

34金平章政事亮,以胙王元有人望欲除之。會河南軍士孫勝〔進〕自稱皇弟阿禪〔舊作按察,今改。〕大王,金主疑皇弟二字或在元也,使特斯鞫之,無狀。亮怨特斯泄其謀,而知金主有疑元心,乃上言:「孫進反有端,不稱他人,乃稱皇弟大王。陛下弟止有元及扎拉〔舊作查刺,今改。〕耳,特斯鞫不以實,故出之。」金主以爲然,使唐古辨、蕭肄按問特斯,特斯自誣服故出元罪。十月,金主殺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安武軍節度使扎拉及左衛將軍特斯。亮乘此擠阿林,殺之。阿林弟達蘭,〔舊作撻楞,今改。〕金主本無意誅之,亮曰:「其兄既已伏誅,其弟安得獨存!」又殺之。金主以亮爲忠,益信任之。遂降詔大赦。

35丙辰,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以其再劾胡銓也。至官一日卒。

時責授濠州團練副使洪皓在英州,閩人右承務郎倪爲守。老矣,內無奧主,聞棣以巧中遷客取使節,欲效之,即使兵馬都監伺其隙,捕皓家奴置獄中,釀成其罪。未及發而死,事乃解。

36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宗,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永宗爲湖南馬步軍副總管,居邵州。永宗以嘗立軍功,給真俸。守臣右朝散郎石稽中,知永宗爲秦檜所惡,劾其冒請全俸,當計以贓,請下守臣閱實。稽中先以計取永宗所受御劄送檜矣,永宗由是不能自明,詔稽中依條追理。稽中選郡僚之苛刻者籍其家,一簪不得留。既而稽中語其僚曰:「前赴其家宴集,以一器酌壽,今此器不見,豈隱之耶?」其殘刻如此。

37己巳,初復諸陵□宮薦新之禮,用太常博士晉陵丁婁明請也。

38癸酉,金以翰林學士完顏京爲御史大夫。

39金皇后費摩〔舊作裴滿,今改。〕入宮。既而又殺德妃烏庫哩〔舊作烏古論,今改。〕氏、瓜勒佳〔舊作夾谷,今改。〕氏、張氏,於是宮中近侍皆懼矣。

40辛卯,帝親饗太廟,至櫺星門,降輦,步趨齋殿,虛小次不入。壬辰,合祀天地於南郊,大赦。

41甲辰,詔諸郡行鄉飲酒之禮以取士。

先是司農卿湯鶻舉言:「舉人多冒貫求試,請于未下科詔前,令州縣長吏籍定來歲當應舉人名,州縣學職事覆實,申教授預先引保,委無偽冒,然後許赴鄉飲酒。若臨時投狀射保者,並不收試。」事下禮部。至是頒行焉。

42金主出獵。十二月,己酉朔,還京。

43壬子,軍器監王會權尚書兵部侍郎。

44金平章政事亮,與其黨既定逆謀,欲得護衛圖克坦額埒楚克、〔舊作徒單阿里出虎,今改。〕布薩思恭、〔布薩,舊作僕散,今改。思恭,一名呼圖,舊作忽土。〕近侍局直長大興國爲內應。亮先以女許字額埒楚克之子,而思恭微賤時爲宗幹所周卹,擢置宿衛,亮知其懷舊恩,密謂之曰:「我有一言欲告君久矣,恐洩於人,未敢也。」思恭曰:「冗肉之外,皆先太師所賜。苟有補於大王,死不敢辭。」亮曰:「主上失道,吾將行廢立,必得君爲助乃可。」思恭許之。亮復以告額埒楚克,額埒楚克素凶暴,聞之甚喜,曰:「何不早告我!廢立之事,亦男子所爲。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屬,惟在阿家。今日之謀,乃我素志也。」

亮既結護衛,而金主所親信惟大興國,未嘗輕去左右,每逮夜,金主就寢,興國時從主者取符鑰歸家,主者即以付之,聽其出入以爲常。先時興國嘗薦羅卜藏〔舊作李老僧,今改。〕於亮,亮用爲令史,乃使羅卜藏結興國。既而知其可與謀,乃邀至臥內,令解衣,欲與之俱臥,意有所屬者。興國固辭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亮曰:「主上無故殺胙王元,又殺皇后,乃以元財賜阿蘭,既又殺阿蘭,遂以賜我,我深以爲憂。」興國曰:「是固可慮也。」亮曰:「朝臣且〔旦〕夕危懼,皆不自保。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賜物,君遂被杖,我亦見疑,主上嘗言會須殺加,我與君皆將不免。寧坐待死,何如舉大事?我與大臣數人計已定矣。」興國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緩也。」乃約以初九日起事。

丁巳夜,布薩思恭、圖克坦額埒楚克內直,亮及其妹夫圖克坦貞〔(舊作徒單。)〕及秉德、烏達、〔(已見16頁。)〕等會於唐古辨家。辨因置饌,眾皆恇懼不能食,辨獨飽食自若。二鼓,興國竊符,矯詔開宮門召唐古辨,守門者以辨爲金主之駙馬,不疑,內之,亮等懷刃隨入。乃殿門,衛士覺其異,辨等抽刃劫之,莫敢動。至寢殿,金主聞步屐聲,咄之,眾皆卻立。思恭曰:「事至此,不進得乎!」乃相與排闥而入。金主索榻上常所置佩刀,已爲興國先取投榻下矣。額埒楚克先持刃進弒,思恭次之,金主仆,亮復刃之,血濺其面及衣。

秉德意尚未有所屬,思恭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乃奉亮坐眾前,稱萬歲。詐以金主將立后召諸王、大臣,曹國王宗敏聞召,懼不敢往,葛王褒曰:「叔父今不及往,明日如何相見?」宗敏入宮,亮欲殺之,尚猶豫,以問左右,烏達曰:「彼,太祖子也,不殺之,眾人必有異議。」乃使思恭刃擊宗敏,左右走避,膚髮血肉,狼籍地。葛王見宗敏見殺,問曰:「曹王何罪而死?」烏達曰:「天許大事,尚已行之,此蟣蝨爾,何足道哉!」宗賢聞召,謂人曰:「主上必欲立胙王妻爲后,我當力爭之。」既至,被執,猶以爲立后事,曰:「誰能爲我言者?我死固不足惜,獨念主上左右無助耳。」

亮既即位,廢前主爲東昏王,以秉德爲左丞相兼侍中,以左副元帥唐古辨爲右丞相兼中書令,以烏達爲平章政事,布薩思恭爲左副點檢,以圖克坦額埒楚克爲右副點檢,圖克坦貞爲左衛將軍,大興國爲廣寧尹。於是自太師、領三省事完顏勖等二十人,進爵增職各有差。

45己未,金大赦,改皇統九年爲天德元年。賜秉德等錢、絹、牲畜有差。

46金主召參知政事蕭肄,詰之曰:「學士張鈞何罪被誅?爾何功受賞?」肄不能對。金主曰:「朕殺汝不難,人或以爲報私怨也。」於是除名禁錮。

47壬戌,帝恭謝景靈宮。

48甲子,金主誓太祖廟,召秉德、辨、烏達、思恭、額埒楚克、興國六人,賜以誓券。

金主將謁廟,以芮王亨爲右衛將軍,密諭之曰:「朕以太宗諸子過強,以卿材武,備左右耳。」亨,宗弼子也。

49丙寅,金以燕京路都轉運使劉麟爲參知政事。

50癸酉,金太傅、領三省事蕭仲恭、尚書右丞稟罷,以行臺尚書左丞溫都思恭〔忠〕爲右丞。

51乙亥,金主追尊其父宗幹爲皇帝,廟號德宗,名其故居曰興聖宮。

52是月,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解潛卒。

潛以不附和議爲秦檜所斥,既歿,喪不得歸,後檜死,乃得歸葬。

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庚午、一一五○)〕

高宗紹興二十年〔金天德二年。(庚午、一一五○)〕

1春,正月,辛巳,金以同知中京留守事蕭裕爲祕書監。

2甲申,金賀正旦國信副使西上閤門使劉箴辭行,國信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完顏袞以病不能入見,命醫官趙琦送至境上,金主亦遣使趣之。

3丁亥,軍校施全劫秦檜於道,執得,詰之,曰:「舉國與金爲,爾獨欲事金,我所以欲殺爾也!」壬辰,磔全於市。由是檜出,列兵五十,持長梃以自衛。

4癸巳,金主尊嫡母圖克坦氏及母大氏俱爲皇太后。

金主之弒東昏也,圖克坦聞之愕然,與太祖妃蕭氏歎曰:「帝雖失德,人臣豈可如此!」及迎入宮,見金主,不賀,金主銜之。至是並加尊號,圖克坦居東宮,號永壽宮;大氏居西京〔宮〕,號永寧宮。其後圖克坦太后生日,酒酣,大氏起爲壽。圖克坦太后方與坐客語,大氏跽者久之,金主怒而出。明日,召諸公主、宗婦與太后語者,皆杖之,大氏以爲不可,金主曰:「今日之事,豈能尚如前日耶?」

5先是金主之父宗幹,從其國俗納齊國公宗雄之妻,而宗雄妻與金主不相能。金主既篡位,囚宗雄妻於府署,旋并其子及宗雄孫七人殺而焚之,棄其骨於濠水。

6甲午,以並安郡王第三子惇爲右內率府副率。

7癸卯,少傅、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封恭國公。

8乙巳,金主以勵官守、務農時、慎刑罰、揚側陋、節財用、審才實七事詔中外。

9丙午,兩折轉運判官曹泳,言右承務郎李孟堅省記父光所作小史,語涉譏謗,詔送大理寺。光在貶所,常作私史,孟堅間爲所親左奉議郎、新王宮大小學教授陸升之言之。升之訐其事遂命泳究實。帝曰:「光初進用時,以和議爲是,及得執政,遂以和議爲非,其反覆如此。」

10先是金烏達之妻唐古鼎格〔舊作唐古〔括〕定哥,今改。〕有淫行,秉德嘗顯斥之,烏達銜之,未發。金主既篡位,多忌,會有疾,少間,烏達譖之曰:「秉德見主上數日不視朝,語臣曰:『若有不諱,誰當繼者?』臣曰:『主上有皇子。』秉德曰:『孺子豈能勝任!必也葛王乎!』金主信之,遂出利德領行臺尚書省事,限十日內發行。

11二月,戊申朔,金封皇子宗壽爲崇王。

12庚戌,軍器監丞齊旦請春月禁民采捕,秦檜曰:「正爲孳育之時。」帝曰:「此係利害乃下之刑部。既而本部言春月在法不許采捕。

13金主命給天水郡公孫女二人月俸。

14丙寅,初作玉牒所。

15戊辰,金群臣上金主尊號曰應天廣運睿武宣文大明聖孝皇帝,詔中外。永壽(永寧兩太后祖父,俱贈官有差。以唐古辨爲左丞相,烏達爲右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