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戊子,詔如元豐例,孟月朝獻景靈宮。
76是歲,蘇州地震。
77遼放進士陳衡有等百三十人。
三年〔遼壽昌二年。〕
紹聖三年〔遼壽昌二年。(丙子、一○九六)〕
1春,正月,甲午,遼主如春水。
2庚子,知樞密事韓忠彥罷。
忠彥屢請外,帝問曾布曰:「忠彥別無事,亦不至姦險。」對曰:「然。」已而章惇言忠彥處置邊事多失宜,帝甚駭之。忠彥請不已,乃除觀文殿學士、知真定府,尋移定州。
3甲辰,酌獻景靈宮,詣諸殿,如元豐禮。
4戊申,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紹聖元年敕榜,除已行責降人外,一切不問,議者亦不復言。近者竊見汪浹、李仲等送吏部,與合入差遣,錄黃行下,以元祐所獻文字得罪。則敕榜所云,殆成虛語,將何以取信天下!伏望宣諭大臣,自今以始,同共遵守。若人才委不可用,所見背理,以今日之罪罪之,既往之咎,置而不問,以彰朝廷忠厚之德。」又言:「臣聞差官編排元祐間臣僚章疏,仍厚賞以購藏匿,采之輿議,實有未安。恭惟陛下即政之初,詔令天下言事,親政以來,揭榜許其自新,是亦光武安反側之意。今又攷其一言之失,置於有過之地,是前之詔令,適所以誤天下也,後之敕榜,又所以誑天下也。命令如此,何以示信於人乎!所有編排章疏指揮,乞行寢罷。」
5庚戌,引見蕃官包順、包誠等,賜賚有差。
6詔:「鞫獄非本意所指而蔓求它罪者,論如律。」
7壬子,知熙州范純粹改知鄧州。
8乙卯,詔戶部尚書勿領右曹。
元祐初,司馬光乞尚書兼領左、右曹,使周知其數,則利權歸一,從之。至是復使侍郎專領,尚書不得與焉。
9右正言孫諤言:「知河中府楊畏,在元豐時,其議論皆與朝廷合;及元祐之末,呂大防、蘇轍等用事,則盡變其趨而從之;紹聖之初,陛下躬親總攬,則又欲變其趨而偷合苟容;天下謂之『楊三變』。」詔落畏職,依舊知河中。後以中書舍人盛陶言,移知虢州。
10戊午,詔罷合祭,間因大禮之歲,夏至日躬祭地祇於北郊。
11辛酉,遼市牛以給烏古德哷勒〔舊作烏古敵烈,今改。〕部之貧民。
12二月,癸亥,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於陝西、河東糴邊儲。
13癸酉,罷富弼配饗神宗廟庭。
14癸未,詔封濮安懿王子未王者三人,宗楚爲南陽郡王,宗祐爲景城郡王,宗漢爲東陽郡王。
15乙酉,嗣濮王宗綽卒,謚孝靖。
16丙戌,詔:「三歲一取旨,遣郎官、御史按察監司職事。」
17丁亥,夏人寇義合砦。
18是月,詔:「三路保甲依義勇法教試。」
19三月,辛卯朔,尚書省火。壬辰,詔以禁中屢火,罷春宴及幸池苑,不御垂拱殿三日。
20癸巳,夏人圍塞門砦。
21丁酉,尚書省火。
22戊戌,劍南東川地震。
23己亥,封南陽郡王宗楚爲嗣濮王。
24辛亥,封大寧郡王佖爲申王,遂寧郡王佶爲端王。
25壬子,帝諭二府,以元祐減賞功格不當,令修定,何未上?眾皆曰:「諸路相度未到。」曾布曰:「元豐中方有邊事,欲激厲人用命,不若一用元豐賞格,候邊事息,別議增損。」帝曰:「當如此。」遂降旨諸路,令告諭將士知悉。
26丁巳,幸申王、端王府。
27夏,四月,辛酉,罷宣徽使。
28己卯,遼賑西北邊饑。
29乙酉,戶部侍郎吳居厚言:「請諸路課利場務及三萬貫以上者,並依元豐條舉官監當,仍各委本路轉運使奏舉。」從之。
30丙戌,三省同奏事,曾布曰:「司馬光之內懷怨望,每事志於必改,背負先帝,情最可誅。」李清臣、許將曰:「文彥博教光云:『須盡易人,仍可舉事。』布曰:「臣元豐末在朝廷,見光進用,自六月秉政至歲終,一無所爲。及陰引蘇、蘇轍、朱光庭、王巖叟輩,布滿要路,至元祐元年二月,及奏罷役法,盡逐舊人,然後於先朝政事無所不改。以此知大臣陰引黨類,置之言路,蔽塞人主耳目,則所爲無不如欲,此最爲大患。」又曰:「譽光者乃閭巷小人耳。如王安石、臣兄鞏,皆有學識之士,臣自少時,已聞兩人者議論,以爲光不通經術,迂僻不知義理,其它士大夫有識者,亦皆知之。」帝忻然聽納。
31五月,壬子,太白晝見。
32丙辰,錄囚。
33是月,左正言孫諤言:「免役者,一代之大法。夫在官之數,元豐多,元祐省,雖省,未嘗廢事也,則多不若省。散役之直,元豐重,元祐輕,雖輕,未嘗廢役也,則重不若輕。數省而直輕,則民之出錢者易;民之出錢者易,故法可久也。願陛下博采群言,無以元豐、元祐爲間,要以便百姓,無不均平之患而止。」蔡京言:『諤論役法,欲伸元祐之姦,惑天下之聽。」詔諤罷言職,知廣德軍。
34給事中蹇序辰言:「先帝在位十九年,其應世之,未易周覽。請選儒著爲神宗寶訓一書,授之讀官,以備勸講之闕。」詔俟正史成書,令史官編修。序辰,周輔之子也。
35六月,辛酉,遼主駐薩里納。
36癸亥,令真定立趙普廟。
37癸未,詔常立罷諸王府侍講,差監永州酒稅;奉議郎趙沖監道州茶鹽酒稅。沖,立門人也。
初,蔡卞請以立爲崇政殿說書;既賜對,又請除諫官,帝未許。卞方與章惇比,曾布欲輕之,乘間爲帝言立附兩人,乃於史院取沖所撰立父秩行事以進,有云「自荊公去位,天下官吏陰變新法,民受塗炭;公獨見幾,知其必敗。」帝駭曰:「何謂必敗?」布言:「立狂;悖不遜,自當行法。」及三省對,帝語蔡卞曰:「當立詆神考而卿薦之,何也?」又顧章惇曰:「卿不見其語乎?」惇謝不知,帝怒曰:「語在常秩行狀,其語云:『自安石罷相以來,民在塗炭。』又云:『自秩與安石去位,而識者知其必敗。』其諂厚安石而詆薄神考如此,卞何爲薦之?惇、卞皆錯愕謝罪。帝即命中使就史院取秩行狀,親指「塗炭」「必敗」四字以示惇、卞,惇由是始悟爲卞所賣。後一日,三省進呈,帝令與立宮觀,沖別取旨,中書舍人葉祖洽繳錄黃,謂立貶太輕。李清臣具以報布,是日,布對,言:「立諂王安石而毀先帝,情更可誅。及欲擢之言路,此臣所以不能自已也。」帝亦切齒,故特與遠小處監當。
殿中侍御史陳次升因言:「常立希合權臣,詆誣先帝,而大臣援進唯恐不速,豈非負先帝,欺陛下乎!爲臣之罪,莫大於是,伏望特行黜責,以警官邪。」不報。
38乙酉,立北郊齋宮於瑞聖園。
39秋,七月,壬辰,以蔡京爲翰林學士承旨。
40癸巳,樞密院言:「據知邢州張赴稱,體究得民間願得牧地養馬,但與蠲其租課,仍不責以蕃息,養馬人戶,無追呼勞擾之患,其不願養馬之家,不得抑勒。今相度欲具爲條畫榜示。」從之。
41己亥,詔知渭州、寶文閣待制呂大忠特除寶文閣直學士、知秦州,以元祐中堅持邊議,又領帥日久故也。
大忠因言:「臣弟大防,自罹謫籍,流落累年,恐一旦不虞,倏先朝露,死生隔絕,銜恨無窮。伏乞寢臣已除職名,只量移大防陝西州郡居住。不聽。
始,大忠自涇原入對,帝問:「大防安否?」且曰:「大臣初議令過海,朕獨處之安州,卿有書,當令且將息忍耐。大防朴直,爲人所賣,候三二年,可復相見也。」大忠泄其語於章惇,惇懼,繩之逾力,元祐黨人由是再行貶黜。
42丙午,遼主獵於赤山。
43庚戌,依元豐職事官以行、守、試三等定祿秩。
44甲寅,令熙河立王韶廟。
45乙卯,國子司業龔原,言將來科場止令依舊專治一經,從之。
46八月,辛酉,夏人寇寧順砦。
47丙子,詔:「王巖叟遺表并呂大防等所得恩例及舉官並罷,更不施行。提舉舒州靈仙觀、鄂州居住梁燾,主管洪州玉龍觀、南安軍居住劉安世,並分司南京,仍各於本處居住。」
48己卯,復置檢法官。
49帝嘗語章惇曰:「元祐初,太皇太后遣宮嬪在朕左右者凡二十人,皆年長。一日,覺十人者非素使令。頃之,十人至。十人還,復易十人去。其去而還者皆色慘沮,若嘗涕泣者。朕甚駭,不敢問。後乃知因劉安世等上疏,太皇太后詰之也。惇與蔡卞方謀誣元祐大臣嘗有廢立議,聞帝語,遂指劉安世、范祖禹言禁中覓乳母事爲根,二人重得罪。庚辰,責授祖禹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安世新州別駕,英州安置。
50九月,曾布言:「蔡卞最陰巧,而章惇輕率,以相媚說,故多爲其所誤。凡惇所主張人物,多出於卞。至議論之際,惇毅然如自己出,而卞噤不啟口。外議皆云:『蔡卞心,章惇口。』如此,實於聖政有害。政府虛位甚多,願早擇人,以助正論。
51己亥,邈川首領檢校太保阿里骨卒。
52庚子,詔姚永不磨勘,以給事中蹇序辰言其詆訕先帝,務欲遏絕紹述之意故也。
53丙午,遼徙烏爾古德哷勒部於烏納水,以扼北邊之衝。
54己酉,滁、沂二州地震。
55壬子,太師淮南.荊南節度使楚王顥卒。
顥天姿穎異,尤嗜學,始就外傅,每一經終,即遺講讀官以器幣服馬。工飛白,善射,好圖書,博求善本神宗嘉其志尚,每得異書,亟馳使以示。帝即位,尊禮尤隆,詔書不名。及卒,謚曰榮,陪葬永厚陵。
56婕妤劉氏,明艷冠後庭,且多才蓺,有盛寵,見皇后不循列妾禮。嘗同后朝景靈宮,訖事,就坐;嬪御皆立侍,婕妤獨背立簷下。后閤中陳迎兒呵之,婕妤背立如故,閤中皆忿。冬至,會朝隆祐宮,俟見於它所。后坐朱屧金飾,婕妤在它座,意象頗慍;其從行者知之,爲易座與后等。眾弗能,平因傳唱曰:「皇太后出。」后起立,婕妤亦起,尋各復其所。或已撤婕妤座,遂頓於地,懟,不復朝,泣訴於帝。內侍郝隨方用事,謂婕妤曰:「毋以此戚戚!願早爲大家生子,此座終當爲婕妤有耳。」
會后女福慶公主疾,后有姊頗知醫,嘗醫后危疾,以故出入掖庭。公主藥弗效,乃持道家治病符水以入,后驚曰:姊寧不知宮中禁嚴,與外舍異邪?」令左右藏之;俟帝至,具言其故,帝曰:「此人之常情耳。」后即焚符於帝前。宮禁相傳猒魅之端作矣。
方公主病革,忽有紙錢在旁,后顧視,頗惡忌之,意自婕妤所遣人持來,益有疑心。未幾,后養母聽宣夫人燕氏尼法端與供奉官王堅爲后禱祠事聞,詔入內押班梁從政、句當御藥院蘇珪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官、宮妾幾三十人,搒掠備至,肢體毀折,至有舌者。獄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錄,罪人過庭下,氣息僅屬,無一人能出聲者。敦逸秉筆疑未下,郝隨等以言脅之敦逸畏禍及己,乃以奏牘上。乙卯,詔以皇后孟氏旁惑邪言,陰挾媚道,廢居瑤華呂,號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
初,章惇誣宣仁有廢立計,以后爲宣仁所立,欲廢之;又陰附劉婕妤,欲請建爲后,與郝隨搆成是獄,莫有敢異議者。既降案付三省樞密院約法,惇會李清臣、曾布、許將、蔡卞及刑部官徐鐸等議。或謂不可處極典,曾布諭法官但當守法,且曰:「驢媚蛇霧,是未成否?」眾皆瞿然。法官遂執議堅等三人皆處死。
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所治之獄,不經有司,雖聞追驗證佐,而事祕密,朝廷之臣,猶不預聞,士庶惶惑,固無足怪。臣竊謂自古推鞫獄訟,皆付外庭,未有宮禁自治,高不付閹宦之手。「陛下但見案牘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虛實!萬一冤濫,爲天下後世譏笑。欲乞陛下親選在庭侍從或臺諫官公正無所阿附之人,專置制院,別行推勘,庶得實情。」不報。
其後董敦逸亦言:「中宮之廢,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詔下之日,天爲之陰翳,是天下欲廢之也;人爲之流涕,是人不欲廢之也。臣嘗覆錄獄事,恐得罪天下後世。帝怒。蔡卞欲加重貶,章惇、曾布曰:陛下本以皇城獄出於近習推治,故命敦逸錄問,今仍貶錄問官,何以取信中外!」乃止。帝久亦悔之,曰:「章惇壞我名節。」
57冬,十月,丁巳朔,以楚榮王喪未成服,罷文德殿視朝。
58以監江寧府稅張商英權知洪州。
59以正字鄧洵武爲神宗正史編修官。洵武,綰之子也。
60壬戌,夏人大入鄜延。戊辰,詔被邊諸路相度城砦要害,增嚴守備。
61遼主駐蕅絲淀。
62癸酉,鍾傅言築汝遮,詔以爲安西城。辛未,西南方有雷聲,次大雨雹。
64庚辰,高麗遣使貢於遼。
65甲申,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知延安府。
66是月,夏兵自長城一日馳至金明砦,列營環城,國主乾順與其母親督枹鼓,縱騎四掠。知麟州有備,復還金明,而後騎之精銳者留龍安。邊將悉兵掩擊,不退,金明乃破。守兵二千八百人,惟五人得脫,城中糧草皆盡,將官皇城使張諭死之。既還,留一書寘漢人頸上曰:「貸汝命,爲我投經略使處。其言曰:夏國昨與朝廷疆場小有不同,方行理究;不意朝廷改悔,卻與坐團鋪處立界。本國以恭順之故,亦黽勉聽從,遂於境內立數堡以護耕;而鄜延出兵悉行平蕩,又數數入界殺掠。國人共憤,欲取延州,終以恭順,正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鋒,亦不失臣子之節也。」延帥呂惠卿上樞密院而不以聞。〔〔考異〕宋史哲宗紀,是年九月壬戌,夏人寇鄜延,陷金明砦,今從夏國傳。
67知延安府呂惠卿,奏乞依呂大忠例,暫赴闕奏事,章惇謂曾布曰:「邊事方爾,可謂不識緊慢也。」李清臣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爲代者,吾屬危矣。」布曰:「此無慮,魁柄豈易挹邪!」十一月,癸巳,進呈,帝曰:惠卿何可來!眾皆言無來理。遂詔止之曰:「如有所陳,條畫聞奏。」
68丁未,章惇上重修神宗寶錄〔〔考異〕丁未,玉海作戊辰,今從宋史哲宗紀。〕
69十二月,己未,遼招討使額特勒討準布別部,破之。
70辛酉,濟陽郡王宗景,坐以立妾罔上,罷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司事。
71壬戌,遼南府宰相圖嚕幹〔舊作鐸魯幹,今改。〕致仕。癸亥,以蕭托卜嘉〔舊作撻不也,今改。〕爲北府宰相,以耶律大悲努爲殿前都點檢。
72甲戌,蔡京上新修太學敕令式。
73乙亥,夏國遣使獻金明之俘於遼。
74遼生女直節度使英格,〔舊作盈哥,今改。〕節度使頗拉淑〔舊作頗敕淑,今改。〕之母弟也。頗拉淑沒,英格嗣,以兄和哩卓〔舊作劾者,今改。〕子薩哈〔舊作撒改,今改。〕爲國相。是歲,赫舍哩〔舊作紇右烈,今改。〕部阿蘇〔舊作阿疏,今改。〕、穆都哩〔舊作毛睹祿,今改。〕阻兵爲難,英格自往伐之。阿蘇訴於遼,遼遣使止英格勿攻,英格留薩哈守阿蘇城而還。會阿閤版等阻五國鷹路,執殺遼捕鷹使者,遼詔英格討之。阿閤版等據險立柵,方大寒,乃募善射者,揉勁弓利矢攻之,數日,入其城,出遼使者數人,歸之。英格兄子阿古達,〔舊作阿骨打,今改。〕善射,有大志。遼大國舅帳蕭諧里〔舊作解里,今改。〕嘯聚爲盜,有眾數千,奔女直,結英格爲亂,因命英格圖之。英格斬諧里,遣阿古達獻首級於遼,餘悉留不遣。遼人無如何,乃進英格及阿古達官以慰之。
宋紀八十五〔起強圉赤奮若正月,盡著雍攝提格十二月,凡二年。〕
紹聖四年〔遼壽昌三年。(丁丑、一○九七)〕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紹聖四年〔遼壽昌三年。〕
1春,正月,丙戌朔,班內外學制。
2丁亥,遼主如春水。
庚寅,以阿里骨子轄戩〔舊作轄征,今改。〕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轄戩,即溪邦彪籛也。
3甲午,涇原路鈐轄王文振敗夏人於沒煙峽。
4壬寅,遼烏庫節度使耶律慎嘉努〔舊作陳家奴,今改。〕以功加尚書右僕射。
5癸卯,遼主駐雙山。
6丙午,詔:「應紹聖二年十二月十五日類定姓名責降人子孫弟姪,各不得住本州;其鄰州內子孫,仍並與次路遠分合入差遣,已授未赴并見任人並罷。」
7庚戌,李清臣罷知河南府。
帝幸楚王似第,有狂婦人遮道叫呼,告清臣謀反,乃清臣姑子田氏外婦也。清臣不能引去,御史劾免之。
8二月,丙辰朔,〔〔考異〕遼史道宗紀作甲辰朔,誤。今改正。〕遼南京水,遣使賑之。
9丙午,準布部長請舊地,貢方物,遼主許之。
10丁巳,資政殿學士、提舉崇禧觀王存,表乞致仕,詔許之,薄其蔭補恩例,言者指存元祐之初論事附會故也。
11己未,三省言:「司馬光呂公著詆毀先帝,變更法度,罪惡至深,及當時同惡相濟、首尾附會之人,偶緣身死,不及明正典刑,而亡沒之後,尚且優以恩數及其子孫親屬,與見存者罪罰未稱,輕重不倫。至于告老之人,雖已謝事,亦宜少示懲沮。」於是下制,追貶呂公著爲建武軍節度副使,司馬光爲清海軍節度副使,王巖叟爲雷州別駕,奪趙瞻、傅堯俞贈官,追韓維子孫親屬所得蔭補恩例,孫固、范百祿、胡宗愈各與恩例兩人,餘悉追奪。〔〔考異〕編年錄係于乙未,誤。今從長編及宋史哲宗紀。〕
初,議再貶光公著等,曾布謂章惇、蔡卞曰:「追奪恩澤,此例不可啟;異時姦人施于仇怨,則吾輩子孫皆爲人所害矣。」惇曰:「彼已死,雖鞭尸何益,追削何補!不若奪其恩例乃實事。布又曰:「不若止治其渠魁爲便。」惇曰:「范百祿、胡宗愈之徒,亦無顯惡,姑置之。」布曰:「韓維在政府不久,又與眾不合而去,恐亦無它。」惇曰:「與光倡和者,正此人也。」布反復甚久,卞曰:「亦有可議。」唯許將默無一言,布疑將以元祐爲嫌,故爾。
12壬戌,罷夔州路提舉常平張競辰,以御史蔡蹈言其諂事呂大防、蘇軾故也。競辰,蜀人,王安國女,與曾布有連;其得提舉官,布實薦之章惇。而蔡卞以競辰嘗忤其妻,最惡競辰,亟罷之。
13丙寅,夏人寇綏德城。
14己卯,復元豐椎茶法。
15庚辰,追奪趙瞻、傅堯俞謚告。
16詔罷春秋科。
17三省言:近降指揮,以司馬光等各加追貶,其首尾附會之人,亦稍奪其所得恩數。謹按呂大防、劉摰、蘇轍、梁燾等,爲臣不忠,罪與光等無異,頃者朝廷雖嘗懲責,而罰不稱愆;內范純仁又自因別過落職,于本罪未嘗略正典刑;輕重失當,生死異罰,無以垂示臣子萬世之戒。其餘同惡相濟,幸免失刑者尚多,亦當量罪示懲。」癸未,制:呂大防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循州安置;劉摰責授鼎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蘇轍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梁燾責授雷州別駕,化州安置;范純仁責授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劉奉世、韓維、王覿、韓川、孫升、呂陶、范純禮、趙君錫、馬默、顧臨、范純粹、孔武仲、王汾、王欽臣、張耒、呂希哲、呂希純、呂希績、姚、吳安詩、晁補之、賈易、程頤、錢勰、楊畏、朱光庭、孫覺、趙离、李之純、杜純、李周等三十一人,或貶官奪恩,或居住安置,輕重有差。其郴州編管秦觀,移送橫州。」大防等責詞,皆葉濤所草也。〔〔考異〕李燾曰:曾布日錄云:庚辰晚,乃聞再貶大防、摰、轍、燾等。實錄貶大防等在癸未,二十八日。今按宋史本紀亦係癸未,與實錄同,當從之。〕
18甲申,太師致仕文彥博,特降授太子少保、致仕。
19閏月,丙戌朔,詔文彥博諸子並令解官侍養,司馬康追奪贈官。
20帝以張天說所進書,立意狂妄,詆訕先帝,送開封府取勘。開封府言天說上書詆訕,情不可恕,詔特處死。
21觀文殿學士、知定州韓忠彥,降充資政殿學士,以中書舍人蹇序辰論其忘恩附姦,毀訾先帝故也。
22詔:「上清儲祥宮御篆碑文,蘇軾所撰,已令毀棄,宜使蔡京撰文并書。」
23壬辰,詔通州居住王覿,改送袁州;孔文仲、鮮于侁、吳處厚,亦各追貶。」
24鄭雍落資政殿學士,安燾落觀文殿學士,差遣如故,用蹇序辰之言也。
25壬寅,以曾布知樞密院事,許將爲中書侍郎,蔡卞爲尚書左丞,吏部尚書黃履爲尚書右丞,翰林學士林希同知樞密院事。
26章惇之初拜相也,曾布在翰林草惇制詞。極其稱美,望惇用爲同省埶政。享忌之,止拜同知樞密院。故事。樞密日得獨對。惇疑布,更引林希同知樞密院,使察之。希尋爲布所誘,亦背惇。布與惇益不合。卒傾惇,居其位。癸卯,大雨雹,自辰至申。
27甲辰,詔:「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蘇軾,責授瓊州別駕,移送昌化軍安置;賀州安置范祖禹,移送賓州;英州安置劉安世,移送高州。
昌化,故儋耳地。軾初至,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築室,儋入連甓畚土以助之。獨與幼子過處,著書爲樂,若將終身焉。
28三月,辛酉,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遷妃父之官,仍賜官屬錢。
29壬戌,夏人犯麟州神堂堡,出兵討之,進築胡山砦。
30癸亥,賜禮部奏名進士新淦何昌言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共六百九人。
是日,未啟封,讀程文至第四人,纔讀數百字,曾布、蔡卞俱云:「文字顯不如第三,恐不須讀。」啟封,乃章惇之子持也。至第五人,帝宣諭曰:對策言先朝法度當損益,恐無可降之理。使先帝在位至今,亦當隨宜損益。承旨蔡京進曰:「先帝則當損益,陛下方紹述先志,不當損益。」布曰:「恐無此理。」帝顧卞曰:「如何?」卞曰:「不知欲何如損益?」京曰:「但言事當損益者,不可不損益。」布曰:「如此乃是。」卞亦默然。帝曰:「更不須降。」然卒降爲第七。及啟封,則李元膺,乃察之子也。
後五日,布同林希言:「前侍集英,放進士,因言及損益先朝法度事,未敢極陳。時變有所不同,人情有所不便,豈得不損益!如此,則是膠柱而鼓瑟也。況即今行保甲,如先朝團教事,皆未敢行。三省行八路差官法,累經修改,未如舊法。凡此之類,豈非損益!帝曰:「不失大意可矣。」布曰:「今在朝之人,設此綱罟以爲中傷羅織之術,凡有人言及政事,便以爲非毀先朝,因此斥逐者不一,願陛下更加審察。希所陳略如布指,帝頗欣納。布又言:「第二人方天若程文中,言元祐大臣當一切誅殺,子弟當禁錮,資產當籍沒,此姦人附會之言,不足取。」帝日:「只是敢言。」布曰:「此有所憑恃,非敢言也。天若乃蔡京門客,故爲此言。」帝頜之。天若,興化人也。
31丁卯,詔瀘南安撫司.南平軍毋擅誘楊光榮獻納播州疆土。
32庚午,夏人大至葭蘆城下,知右州張構等擊走之。
33甲戌,幸金明池。
34丙子,剋湖山新砦成,賜名羌砦。
35辛巳,西上閤門使折克行破夏人于長波川,斬首二千餘級,獲牛馬倍之。
36壬午,中書舍人同修國史蹇序辰言:「前日追正司馬光等罪惡,實狀具明,乞選官將姦臣所言所行事狀,並取會編類,人爲一本,分置三省、樞密院,以示天下後世之大戒。」從之,章惇、蔡卞請命序辰及直學士院徐鐸主其事。由是搢紳之禍,無一得脫者。
37是春,高麗王昱殂。
38夏,四月,甲午,以校書郎陳瓘通判滄州。
曾布林希言瓘登高料,不宜補外,帝曰:「章惇亦云瓘當作館閣。但議論乖僻,故止。布曰:「瓘不見其乖僻,但議論詆訾蔡卡□。它無所聞。」希曰:「瓘嘗爲越州簽判,與下論事不合,遂拂衣去。然人材實不可得。」布曰:「主張士類,正在陛下,願少留聖意。」帝欣然納之。初,瓘爲太常博士,時薛昂、林自乞毀資治通鑑、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製序文以問,二人議沮,遂得不毀。
39熙河築金城關。
40丁酉,進編臣僚章疏一百四十三帙。
41己亥,舒州團練副使、循州安置呂大防卒。
大防赴循,〔〔考異〕薛鑑云:大防將赴舒州。案大防以舒州團練副使安置循州,舒爲內地,循則嶺外瘴鄉。大防赴謫所,乃循州,非舒州也,今從長編校正。〕至虔州信豐而病,語其子景山曰:「吾不復南矣。吾死,汝歸,呂氏尚有遺種。遂卒,年七十一。其兄大忠請歸葬,許之。
大防身長七尺,聲音如鐘。自少持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游目,燕居如對賓客。每朝會,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論道考禮,冠喪祭,一本於古,關中言禮樂者推呂氏。
42庚子,知保安軍李沂伐夏國,破洪州。
43辛丑,追貶呂公著昌化軍司戶參軍,司馬光朱崖軍司戶參軍。
先是邢恕爲章惇言:「元豐八年,神宗晏駕,三月二十七日,范祖禹自西京赴召,司馬光送別,謂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不可不慮。』宣訓者,北齊武明婁太后宮名也。婁太后廢其孫少主殷,立其子常山王演。恕誣宣仁有廢立意,又偽造光此言以信己讒。然祖禹以七年冬末赴召,雖惇亦知其妄,故不復窮究,但借此以罪光耳。惇嘗稱司馬光夫子,無能爲;呂公著素有家風,凡變改法度,皆公著教之,故亦累加追貶。
44壬寅,詔:「范純仁元祐四年罷相恩例不追奪,並給還。王巖叟依例追奪。又詔:「趙离歷任職名及贈官,亦行追奪。更有似此者,依此施行。」因吏部、刑部有請也。
45環慶鈐轄張存入鹽州,俘戮甚眾。及還,夏人追襲之,復多失亡。
46知渭州章楶,以夏人猖獗,上言城葫蘆河川,據形勝以逼夏,朝廷許之。遂合熙河、泰鳳環慶、鄜延四部之師,陽繕理它砦數十所以示怯,而陰具版築守戰之備,出葫蘆河川,築二砦于石門峽江口好水川之陰。夏人聞之,帥眾來襲,楶追擊,敗之。二旬有二日,城成,甲辰,賜名曰平夏城、靈平砦。章惇因請絕夏人歲賜,而命沿邊諸路相繼築城守要害,以進拓境土,凡五十餘所。
47詔成都府路產茶州軍復行禁榷。
48丁未,三省言:「元豐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御史中丞黃履言:『訪聞兩府大臣嘗議奏請皇子就傅、建儲事,王珪輒語李清臣云,彼家事,外庭不當與知,蔡確、章惇聞之,對眾窮其所立。珪不得已,方云上自有子,確、惇乃宣言於眾,其議遂定。臣又聞珪陰交高遵裕,嘗招其子士充傅達語言。臣伏思陛下以傀位處珪,以鼎餗養珪,凡十有六年。今聖躬偶感微疹,而珪已懷二心,何以懲勸天下!』至三月初,履又言:『臣論王珪議儲之事,果合於義,珪不可以無罪;不然,則臣亦當有責,伏望早賜指揮』又,紹聖二年十一月,右正言劉拯言:『王珪持二心爲姦,其卒也恩禮甚厚;蔡確定策受顧命,輔翼陛下,而擠死投竄之地;功罪不明,孰大於此!伏望究珪之罪,錄確之功。』又今年二月,西京副將高士京進狀稱;『先臣遵裕,當先帝服藥危疑之際,有故宰相王珪召臣親弟承議郎士充密議,取決於先臣,欲知皇太后意所欲立。先臣大怒曰:「國家自有正統,何決于我!」因叱罵士充曰:「敢再往,即杖汝死!」有此忠義,不獲伸訴,乞詳酌優賜褒贈。』又,給事中葉祖洽言:『當先帝違豫,臣適在朝廷,親聞士論籍籍罪珪,』伏乞特下有司,正珪之罪。」於是詔:「珪遺表恩例並行追奪,所賜宅拘收入官,追貶珪萬安軍司戶參軍。」
帝之嗣位,邢恕與蔡確陰有異意,確死貶所,恕亦斥不用,日夜圖報復。黃履舊與恕相得,恕誣謗宣仁,履與其謀。元豐八年二月三日章疏,乃追爲之,非當日所奏也。高士京者,遵裕假子,當與恕同官。士京庸暗,恕一日置酒,從容謂士京曰:「公知元祐間獨不與先公推恩否?」士京曰:「不知。」又問:「有兄弟否?」士京曰:「有兄士充,已死。」恕曰:「此乃傳王珪語言者也。當是時,王珪爲相,欲立徐王,遣公兄士充傳道語言於禁中,知否?」士京曰:「不知。」因誘士京以官爵,曰:「公不可言不知,當爲公作此事,第勿語人。因令所親信王棫爲士京作奏上之,珪由是得罪。
49己酉,復文德殿侍從轉對。
50遼南府宰相趙廷睦知興中府;參知政事牛溫舒兼同知樞密院事。
51五月,丁巳,太子少保致仕潞國公文彥博卒,年九十二。
彥博逮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元祐間,契丹使耶律永昌、劉霄來聘,蘇軾館客,與使入覲,望見彥博於殿門外,卻立改容曰:「此潞公邪?」問其年,曰:「何壯也!」軾曰:使者見其容,未聞其語。其綜理庶務,雖精練少年有不如;貫穿古今,雖專門名家有不逮。」使者拱手曰:「天下異人也!」
52辛酉,以皇太妃服藥及亢旱,決四京囚。
53壬戌,詔陝西添置蕃落馬軍十指揮。
54癸亥,遼西北路招討使額特勒〔舊作斡特刺,今改。〕討準布,破之。
55己巳,遼主駐薩里納。〔舊作撒里乃,今改。〕
56辛未,詔榜示朝堂曰:「朕獲承先構,永惟休烈盛美,欲以昭示萬世。而頃遭群姦逞憾,力肆詆排,政事人材,廢毀殆盡,思與卿士大夫共承厥志。念今在廷之臣,乃陰懷私恩,顯廢公議,以姦臣所斥逐爲當罪,所變更爲得宜,以先帝所建立爲不然,所裒擢爲非當,借譽餘黨,幸復甄收,扇爲是非不定之論,欲開善否更用之端。朕察言觀事,灼見邪心,欲正典刑,當申儆戒,其或怙終,必罰無赦!」
元祐初,章惇爭論役法劄子,有云:「役法可以緩改,非如京東鐵馬、福建茶鹽,不改一日則有一日害也。」及蔡卞與蹇序辰謀共作詔榜,慮惇不從,乃持惇元祐劄子以脅之曰;若謂吳居厚京東所行非是,則先帝褒詔亦非是矣。」惇噤不能語,於是從序辰所謂降詔榜云。
57太子少保致仕韓縝卒,贈司空,謚莊敏。
縝出入將相,寂無功烈,厚自奉養,世以比晉何曾。8丁丑,三省言韓維朋附司馬光,最爲盡力,詔維責授崇信軍節度副使,筠州居住。
時年八十一,諸子乞盡納己官,聽父里居;且告章惇云:「父執攻,與光議論多不合。」故得旨免行。
59六月,癸未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載是年日食,今從宋史及長編。
60甲申,遼主命罷諸路馳驛貢新。
61丙戌,遼主命每冬駐蹕之所,宰相以下構宅,毋役其民。
62戊子,嗣濮王宗楚卒,以其弟宗祐嗣。
63丙申,詔:「翰林學士、吏部尚書各舉監察御史二人。」
64丁酉,環慶路安疆砦成。
65甲辰,熙河進築青石峽,工畢,詔賜人役及防拓軍兵緡錢有差,尋賜名西平。
66乙巳,保寧軍觀察留後宗漢爲開府儀同三司,徙封安康郡王。
67己酉,太原地震。
68庚戌,遼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鄂嘉〔舊作吾也,今改。〕爲南院大王。
69秋,七月,太白晝見。
70遼主獵於黑嶺。
71八月,乙酉,封世開爲安定郡王。世開,燕懿王德昭曾孫也。
72丙戌,鄜延將王愍復宥州。
73丁酉,詔以蔡確無辜貶死,弟除名勒停,又,前朝奉郎碩,特與敘換內殿崇班。
確子少府監主簿渭奏:「臣叔父碩,曩於邢恕處見文及甫元祐中所寄恕書,具述姦臣大逆不道之謀。及甫乃彥博愛子,必知當時姦狀。」詔翰林學士承旨蔡京、權吏部侍郎安惇即同文館究問。初,及甫與恕同爲館職,相善,其與恕書,自謂「畢禫當求外,入朝之計未可必,聞已逆爲機以榛梗其塗。」又謂「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濟之以粉昆,朋類錯立,欲以眇躬爲甘心快意之地。」及甫嘗語蔡碩云,司馬昭指劉摰,粉昆指韓忠彥,眇躬及甫自謂。蓋俗謂駙馬都尉曰粉候,而韓嘉彥尚主,故指其兄忠彥爲粉昆。朋類錯立,謂王巖叟、梁燾也。及甫除都司,爲摰論列;又摰嘗論彥博不可除三省長官,故止爲平章事。彥博致仕。
及甫以修撰守郡。母喪除,及甫與恕書請補外,肆爲詆毀之辭。恕以此書與渭,使訴其事。及置對,及甫爲京、惇所脅,即妄自解釋,唯以昭比摰如舊,而眇躬乃以爲指上,粉昆指王巖叟、梁燾。巖叟面如傅粉,故曰粉;燾字況之,以況爲兄,故曰昆也。又言「父彥博臨終屏左右,獨告以摰等將謀廢立,故亟欲彥博罷平章重事。問其證驗,則俱無有。確母明氏,常有狀訴邢恕,云梁燾嘗對懷州致仕人李詢言,若不誅確,則於徐邸安得穩便!朝廷封其狀,不爲施行至是渭以告章惇,惇遂檢明氏狀進呈,并付京、惇追問。詢依違以答,亦無證驗。
74戊戌,築威戎城。
75己酉,彗出西方。〔〔考異〕遼史作乙巳,今從宋史及長編。〕九月,壬子,以星變,避殿,減膳,罷秋宴,詔求直言。
76乙卯,赦天下。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付陝西廣糴。
77丙寅,詔蹇序辰及入內內侍省使臣一員同審問文及甫事,從蔡京請也。
78戊辰,彗滅。
79壬申,遼主駐蕅絲淀。
80丙子,御殿,復膳。
81丁丑,遼以武定軍節度使梁援爲漢人行宮都部署。
82戊寅,遼招討使額特勒奏討默埒濟〔舊作梅里急,今改。〕之捷。
83己卯,封婉儀劉氏爲賢妃。
84五國部長貢於遼。
85冬,十月,乙酉,詔:「鄭雍及呂大防等,永不引用期數及赦恩敘復。」從三省言也。
86壬寅,以權吏部尚書兼侍讀邢恕爲御史中丞。
87庚戌,遼以西北路招討使額特勒爲南府宰相。
88十一月,乙卯,富勒摩多部貢於遼。
89戊午,遼以安車召醫巫閭山僧志達。
遼主好佛法,能自誦其書,每夏季輒令諸京僧徒及其群臣執經親講,所在修蓋寺院,度僧甚眾。僧徒縱恣,放債營利,侵奪小民,民甚苦之。
90己未,遼以中京留守韓資讓知樞密院事,以同知樞密院事藥師努知右伊勒希巴。
91丁卯,詔:「諫議大夫以上各舉監察御史一人。」
92癸酉,詔:「中大夫、郴州安置劉奉世,責授隰州團練副使,弟知常州當時,差監南嶽廟。」以邢恕言其陰合劉摰傾害蔡確故也。
93丁丑,詔:「程頤涪州編管,」坐與司馬光同惡相濟也。李清臣尹洛,即日迫遣之。
先是帝與輔臣語及元祐事,曰:「程頤妄自尊大,至欲於延和講說,令太母同聽。在經筳多不遜。雖已放歸田里,可與編管。」遂有涪州之命。
頤編管蓋林希力,希意邢恕必救頤,則因以傾恕恕與希曰:「便斬頤萬段,恕亦不救。」聞者笑之。
94是日,雷州別駕、化州安置梁燾卒。
燾自立朝,一以拔引人物爲意,在鄂作薦士錄,具載姓名。客或見其書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燾笑曰:「燾出入侍從,位至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媿多矣!」
95十二月,癸未,鼎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劉摰卒。
先是蔡京、安惇共治文及甫事,大有所誅戮。會星變,帝諭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誅殺大臣,劉摰等可釋勿治。」然京、惇極力鍛鍊不少置,而燾先卒;後七日,摰亦卒。眾皆疑兩人不得其死。
摰教子弟,先行實而後文蓺,每曰:「士當以器識爲先,一號爲文人,無足觀矣。」〔〔考異〕長編載曾布日錄,是年九月辛酉,布獨奏事,因言:「呂大防、劉摰初貶淮南、湖北,至昨來明堂赦,方踰年,故有不得遷敘指揮。今皆在嶺南惡地,與前日不同。今以天變肆赦,謂宜稍徙善地。」上笑曰:「劉摰等安可徙!」布曰:「臣所見如此,更在陛下裁擇。編刺配隸罪人,亦分廣南與遠惡地爲兩等,若秋徙之於端、康、英、連之類,似亦未爲過。」上極難之。按此事不見它書,唯見于布所自錄,又係獨奏,無同時佐證。布姦邪,恐屬虛妄,今不取。〕
96乙酉,侍御史董敦逸,坐奏事不實,貶秩,知興國軍。
97乙未,詔:「鄭佑李伸各遷一官。」賞回河功也。又詔:「首建言及主議回河者,郭知章、李偉、王孝先,各遷一官,王令圖贈左中散大夫。」
98丁酉,詔祕閣校理劉唐老落職,監桂陽監稅務。以唐老元祐姦黨,故有是命。
99甲辰,涪州安置黃庭堅移戎州,避部使者親嫌也。
100是歲,兩浙旱饑,詔行荒政,移粟賑貸。
101播州夷楊光榮等內附。
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
元符元年〔遼壽昌四年。(戊寅、一○九八)〕
1春,正月,壬子,遼主如魚兒濼。
2戊午,以右諫議大夫安惇權國子祭酒。
3丙寅,咸陽縣民段義,于河南鄉劉銀修舍,得古玉印,有光照室,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上之。
4己巳,遼徙準布貧民于山前。
55甲戌,幸瑞聖園,觀北郊齋宮。
6二月,丙戌,白虹貫日。
7壬辰,復罷翰林侍讀、侍講學士。
8丙申,詔:「河北路轉運副使呂升卿,提舉荊湖南路常平等事董必,並爲廣南東、西路察訪。」
蔡京等究治同文館獄,卒不得其要領,乃更遣二人嶺外,謀盡殺元祐流人。時朝廷猶未知劉摰、梁燾之死;已而知之,二人並罷。
9丁酉,嗣濮王宗祐卒,以其弟宗漢嗣。
10戊申,知蘭州王舜臣討夏人於塞外。
11築興平城。
12三月,壬子,命三省、樞密使三歲一試刑法。
13丙辰,米脂砦成。
14丁巳,五王外第成,賜名懿親宅。
15戊午,三省言究治前皇城使張士良辭服。
士良以御藥院官給事宣仁聖烈皇后,與陳衍更直宮中,掌文書,其所從違某事,皆衍輒自予奪頒降,未嘗以聞。間有臣僚奏請東朝還政者,衍匿其奏,置櫃中,不以聞東朝,亦不以聞於帝。於是蔡京、安惇言:「司馬光、劉摰、呂大防等,交通中人張茂則、梁惟簡、陳衍之徒,獵取高位,盡變先帝成法。深懼陛下一日親政,則必有欺君罔上之刑,乃回顧卻慮,密爲傾搖之計。於是疏隔兩宮,及隨龍內侍十人悉行放罷,以去陛下之腹心;廢受遺顧命元臣,置以必死之地,先帝任事之臣,無一存者,以翦陛下之羽翼。大逆不道,死有餘責。陳衍罪在不赦,亦乞更賜審問,正以國法。」詔誅衍於崖州,徙士良羈管白州。
初章惇、蔡卞恐元祐舊臣一旦復起,日夜與邢恕謀所以排陷之者。既再追貶呂公著公、司馬光,又責呂大防、劉摰、梁燾、范祖禹、劉安世等過嶺,意猶未慊;仍用黃履疏高士英狀,追貶王珪,皆誣以圖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皇后,帝頗惑之。最後起同文獄,將悉誅元祐大臣;內結宦者郝隨爲助,專媒孽垂簾時事。建言欲追廢宣仁,自皇太后、太妃皆力爭之,帝感悟,焚其奏。隨覘知之,密語惇、卞。明日,惇、卞再有言,帝怒曰:「卿等不欲朕入英宗廟乎!」惇、卞乃已。
張士良者,前竄雷州,惇、卞逮赴詔獄,欲使證宣仁廢立。及士良至,以舊御藥告,并列鼎鑊刀鋸置前,謂之曰:「言有即還舊官,言無則死。」士良仰天哭曰:「太皇太后不可誣,大地神祇何可欺也!乞就戮。」京、惇無如之何,但以陳衍罪狀塞詔。宣仁廢立之議,由是得息。
16乙丑,詔蔡京等辨驗段義所獻玉印,京目爲秦璽,遂名曰天授傳國受命寶」。
17戊辰,吏部郎中方澤等坐私謁后族宴聚,罰金補外。
18庚午,遼主如春州。
19帝幸申王府;辛未,幸端王府。甲戌,進封咸寧郡王俁爲莘王,普寧郡王似爲簡王,祁國公偲爲永寧郡王。
20丙子,築熙河通會關。
21夏,四月,庚辰,安定郡王世開卒。
22甲申,幸睿成宮及莘王、簡王府。
23丙戌,章惇等進神宗帝紀。
24詔:「梁燾不許歸葬,家屬令昭州居住。」
25壬辰,同知樞密院事林希,罷知亳州,御史中丞邢恕,罷知汝州布既叛章惇,至是恕論希罪,惇因拜去之。
26丙申,建顯謨閣,藏神宗御集。
27丁酉,詔權禮部尚書蹇序辰兼侍讀。
28庚子,幸睿成宮。
29辛丑,遼主以雨罷獵。
30壬寅,學士院上寶璽靈光翔鶴樂章。
31癸卯,詔學官增習兩經。
32五月,戊申朔,御大慶殿,受天授傳國受命寶,行朝會禮。
己酉,班德音于天下,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33蔡京治同文獄畢,言劉摰等有司馬昭之心,爲同時之人所發,乞正典刑以及其子孫。三省進呈。辛亥,詔:「劉摰、梁燾據文及甫等所供語言,偶逐人皆亡,不及考驗,明正典刑,摰燾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仍各令于元指定處居住。」
34以給事中徐鐸爲吏部侍郎。
35癸丑,以受寶恭謝景靈宮。
36庚申,詔獻寶人段義爲右班殿直,賜絹二百匹。
37癸酉,遼烏爾古德哷勒〔舊作烏古敵烈,今改。〕部統軍使諾延〔舊作那也,今改。〕奏北邊之捷。諾延爲統軍,邊境以寧。其後部民乞留,遼主許再任。
38甲戌,遼主駐薩里納。
39六月,戊寅朔,詔改元。
40夏遣使求援于遼。
41丙戌,遣官分詣鄜延、涇原、河東、熙河按驗所築城砦。
42丁亥,遼以遼興軍節度使尼哩〔舊作泹里,今改。〕爲特里袞,以前知特里袞事耶律廓沙〔舊作郭三,今改。〕爲南京統軍使。
43甲午,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等上常平、免役敕令格式。
44遼以參知政事牛溫舒攝中京留守;既而部民詣闕請真授,從之。
45壬寅,詔蹇序辰、安惇看詳元祐訴理所陳述語言於先朝不順者職位姓名,別具以聞。序辰初有是請,帝亦猒之。蔡卞勸章惇力使必行,故有是詔。自後綠訴理被禍者凡七八百人,序辰及惇實啟之。
46秋,七月,庚午,詔:「范祖禹移化州安置,劉安世梅州安置,王巖叟、朱光庭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
47遼主如黑嶺。
48壬申,京師地震。
49時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人者,右正言晉陵鄒浩言:「三經義者,所以訓經,而其書非經也。以經造士,而以非經之題試之,甚非先帝專任經術之義。」乃止。
50八月,丙子朔,熙河蘭岷路復爲熙河蘭會路。
51丁亥,詔:「侍從中書舍人以上各舉所知二人,權侍郎以上舉一人,仍指言所堪職任。」
52九月,丁未,以霖雨罷秋宴。
53己酉,吏部尚書葉祖洽言:「王珪罪惡,比劉摰等最爲暴著;今罪罰輕重不侔,何以慰天下公議!」詔「珪諸子並勒停,永不收敘。」
54庚戌,橫州編管秦觀,特除名,永不收敘,移送雷州。
55丙辰,朝奉大夫充祕閣校理孔平仲,特落職,送吏部與合入差遣,坐黨附元祐用事者非毀先朝所建立也。
56是日,蹇序辰、安惇以訴理事入對。曾布言:「此事株連者眾,恐失人心。昨朝廷指揮,令言有不順者具名聞奏,中外皆以爲平允,然恐議論者更有所加,願聖意裁察。臣嘗謂訴理之人,本無可罪。今刑部左右兩曹,一主斷獄,一主敘雪。蓋自祖宗以來,凡得罪經斷訴雪者,比比而有。但元祐用事之人,特置一司以張大其事,信爲可罪,其訴雪者似不足深責。昔真宗踐阼,有建議欲放天下欠負者,真宗云:『先帝何以不放?』大臣言:『先帝留此以遺陛下,以固結天下人心。』真宗欣然從之。蓋人心不可失也。」帝深納其言,而序辰及惇所陳已紛紛矣。
右正言鄒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及先帝并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難分之,而典刑輕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願加省察,以爲來事之監。」
57壬戌,看詳訴理所言:「鄭俠上書謗訕朝政并王安國非毀安石等罪名,元祐初除雪不當。又,王斻、王斿進狀,內言父安國冤抑未除。」詔:「鄭俠除名勒停,依舊送英州編管,永不量移。王斻罷京東轉運判官,差監衡州鹽酒稅,王斿監江寧府糧料院。」
58冬,十月,乙亥朔,遼主駐蕅絲淀。
59己卯,遼以南府宰相額特勒兼契丹行宮都部署,以傅導燕國王延禧。
先是南府有訟,各州府得就按之,其後非奉樞密檄,不得鞫問,以故訟者稽留。額特勒奏請如舊制,遼主從之。
60甲午,昭州別駕、化州安置范祖禹卒。
祖禹平居恂恂,口不言人過;至遇事,別白是非,不少借隱。在邇英,獻納尤多。嘗進唐鑑十二卷,深明唐三百年治亂,學者尊之,目爲「唐鑑公」云。
61乙未,詔武官試換文資。
62丁酉,以河北、京東河溢,遣宮賑恤。
63己亥,詔:「朝散郎汪衍,瀛州防禦推官余爽,並除官勒停,永不收敘;衍送昭州,爽送封州編管。」
先是蔡京薦爽,章惇惡之,具言:「元豐末,爽及衍各上書詆誣先朝;爽又元祐中曾上書乞宣仁歸政,險詐反覆。」故有是命。
64夏人寇平夏城,知謂州章楶禦之,獲其勇將威明阿密,〔舊作嵬名阿埋,今改。〕西壽監軍穆爾塔布,〔舊作妹勒都逋,今改。〕斬俘甚眾。捷至,帝爲御紫宸殿受賀。
楶在涇原久,時夏人肆暴,邊吏畏,楶上言:「夏人嗜利畏威,不有懲艾,邊不得休息。宜稍取其土疆,如古削地之制,以固吾圉;然後諸路出兵,據其要害,不一再舉,勢將自蹙。」章惇與楶同宗,言多見采,由是創州一,城砦九,屢敗夏人,而諸路亦多建城砦以逼夏。及平夏之敗,夏人遂不復振。
65庚子,中書省言:「元祐初,起居舍人邢恕上書言:『王安石、呂惠卿用事,臣時得召對,先帝詢及二人,臣具道安石之短,惠卿之姦,卒見排嫉。』又言:『太皇太后躬親聽斷,並用忠良,全去弊蠹,臣于此時首蒙擢右司員外郎職,爲宰相屬官,與聞政事,臣以謂千載之一時。』又言:『韓維端諒名德,乃與司馬光、呂公著一等。』詔:「刑恕特降授承議郎、知南安軍。」
恕始罷中丞,以本官知汝州,居五月,改知應天府。章惇恐恕復用,乃檢出恕所上書白帝曰:「邢恕除蔡確一事外,無事不同元祐。」故特責之。
66癸卯,駙馬都尉張敦禮,坐元祐初上疏譽司馬光,奪留後,授環衛官。
67詔:「祕閣校理、權知潞州歐陽棐,落職,送吏部與合入差遣。」坐朋附元祐權臣,每希進用也。
68十一月,癸丑,三省言:「王鞏、張保源,累上書議論朝政,表裏姦臣,欲盡變先朝法度。詔:「鞏除名勒停,全州編管;保源特勒停,峽州居住。」
69辛酉,夏復遣使求援于遼。
70甲子,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大赦,除元祐餘黨及特旨行遣者,並與量移。
71十二月,丙子,知淮陽軍葉濤,改管句崇禧觀,以給事中范鏜言其訴理之狀,辭情不遜侵黷先朝故也。
72丁丑,以江淮、荊浙等路發運副使張商英爲集賢殿修撰、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73壬辰,遼爲燕國王延禧行再生禮,曲赦三百里囚。
74遼國舅祥袞蕭文知易州兼西南面安撫使。
高陽土沃民富,吏其邑者每黷于貨。文始至,悉去舊弊,務農桑,崇禮教。屬縣有蝗,方議捕除,文曰:蝗天災,捕之何益!」但反躬自責,蝗盡飛去,遺者亦不食苗,散在草莽,爲烏鵲所食。時議以文可大用,遷唐古部節度使。高陽勒石頌之。
宋紀八十六〔起屠維單閼正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二年。〕
元符二年〔遼壽昌五年。(己卯、一○九九)〕
元符二年〔遼壽昌五年。〕
1春,正月,遼主如魚兒濼。
2丁卯,出內金帛二百萬,備陝西邊儲。
3辛未,詔張舜民、畢仲游、孫樸、趙叡、梅灝、陳察、李昭並罷館職。
4二月,甲戌朔,令監司舉本路學行優異者各二人。
5己卯,詔許高麗國王遣士賓貢。
6辛巳,詔:「自今應被旨舉官,所舉不當,具舉主姓名以聞。」
7甲申,夏人以國母喪,遣使來告哀,且謝罪,詔卻其使。
8戊子,鄜延鈐轄劉安敗夏人于神堆。
9乙未,詔吏部:「守令課績,從御史臺考察,黜其不實者。」
10曾布言;「章惇、蔡卞施行元祐人,眾論皆謂過當。然此豈爲詆訾先朝,大抵多報私怨耳。惇、卞初相得,故惇於卞,言無不聽;及相失,卞多反其事,人皆笑之。今朝廷政事一出於卞,無敢違者。」帝曰:「蔡京尤與惇不足。」布曰:「惇於蔡氏兄弟無不畏者,近頗欲屈意求和於京,而京不爲之屈也。」
11歐陽棐朝見,帝目之,語曾布曰:「此元祐五鬼。」布曰:「亦聞有此名,元祐附麗,亦必有之,治郡亦常才,然棐,歐陽修之子,登進士第;修于英宗定策之際最有功。」帝頜之。
13夏人告敗于遼以求援。三月,丙辰,遼使蕭德崇來,爲夏人請緩師,仍獻玉帶。
14築環慶路定邊城。
15丁巳,秦鳳經略司言吳名革率部族孳畜歸順,詔名革補內殿承旨,首領李唎補右侍禁,及賜錢帛有差。
16夏,四月,庚辰,幸莘王府。
17丙戌,築鄜延、河東路暖泉、烏龍砦。
18丁亥,以旱減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19辛卯,詔:「鞫獄,徒以上須結案,及審錄審奏然後斷遣;不如令者坐之。」
20癸巳,封永嘉郡王偲爲睦王。
21遺中書舍人郭知章報聘于遼。
22甲午,以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張商英爲權工部侍郎。
23丁酉,築威羌城。
24章惇乞退,遂徑出居僧舍,其家已先出。帝乃令約攔行李,勿受惇乞解機務章奏。
25五月,甲辰,太白晝見。
26庚戌,築鄜延路金湯城。
27癸亥,奉遷真宗神御於萬壽觀延聖殿。
28建西安州及天都等砦。
29是日,遼主謁乾陵。
30乙丑,進章惇官五等,曾布三等,許將蔡卞、黃履皆二等。
31戊辰,詔:「朕閱陳次升任御史日章奏,觀其微意,附會權臣,詆毀先帝。朕含容其過,委以諫職,復敢狃習故態,觀望言事,久居其位,殊無小補。可罷職,與遠小監當。」乃責監全州鹽酒稅。
32遼以南府宰相額特勒兼西北路招討使、禁軍都統。
33己巳,遼主駐沿柳湖。
35甲申,遼以知右伊勒希巴蕭藥師努爲南面林牙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36甲午,賜環慶路之字平曰清平關。
37乙未,五國部長朝于遼。
38戊戌,築定邊、白豹城訖工,閤門使張存等,轉官,賜金帛有差。
39準布貢于遼。
40己亥,河決內黃口,東流斷絕。
41遼以興聖宮使耶律薩嘉努爲右伊勒希巴。
42秋,七月,壬寅朔,惕德部長貢于遼。
43庚戌,河北河漲,沒民田廬,遣官賑之。
44辛亥,遼主如太牢古山。
45丁巳,詔水部員外郎曾孝廣詣河北路相度措置河事。孝廣嘗爲水官,不主東流,故特遣之。
46邈川首領轄戩,〔舊作瞎征,今改。〕性嗜殺,部族攜貳。大酋森摩沁展〔舊作心牟欽氈,今改。〕等有異志,以轄戩季父索諾木丹津〔舊作蘇南黨征,今改。」雄武,譖殺之,其黨皆死。獨峗酋沁羅結〔舊作籛羅結,今改。〕得逃,以董戩疏族實巴袞〔舊作谿巴溫,今改。〕居隴逋部,河南諸羌多附之,乃往依焉。遂奉實巴□之子巴勒藏〔舊作杓□,今改〕據薩格〔舊作谿哥,今改〕城。轄戩攻殺巴勒藏,沁羅結奔河州,說洮西安撫使王贍以取青唐之策。贍言于朝,章惇許之,贍引兵趨邈川。丙寅,欽彪阿成以城降,贍留屯之。
47先是蹇序辰言:「請將六曹諸司自元豐八年四月以來應改更法度言涉譏訕者,盡數檢閱,隨事編數,並著所任官姓名具冊申納三省。」李積中亦以爲言。三省不行,踰半年矣,至是乃復檢舉降詔,意欲有所羅織故也。
48八月,壬申,知河南府盛陶,改知和州,以言者論其元祐中詆誣先烈,排毀舊弼也。
49癸酉,章惇等進新修敕令式。惇讀于帝前,其間有元豐所無而用元祐敕令修立者,帝曰:「元祐亦有可取乎?」惇等對曰:「取其善者。」
50甲戌,太原地震。
51詔:「大河水勢十分北流,將河事付轉運司,責州縣共力救護北流隄岸。」
52戊寅,皇子生,賢妃劉氏產也。
53乙酉,賜熙河路緡錢百萬,撫綏部族。
54丁亥,城會州。
元豐中,雖加蘭會與熙河爲一路,而會州實未復。至是始城之,以西安城北六砦隸焉。
55轄戩自知其下多叛,乃脫身自青唐詣河州,降于王贍,詔胡宗回爲熙河經略使以節制之。
56癸巳,太白晝見。
57甲午,建葭蘆砦爲晉寧軍。
58九月,庚子朔,夏人來謝罪。
59左司諫王祖道言:「全河北流,渰沒人戶田苗,請先正吳安持、鄭佑、李伸、李偉之罪,投之遠方,以明先帝北流之志。」詔令工部檢詳東流建議及董役之人,以名聞奏。
60癸卯,命御史檢點三省、樞密院,並依元豐舊制。
61甲辰,幸儲祥宮。
62乙巳,幸醴泉觀。
63丁未,詔立賢妃劉氏爲皇后。
孟后既廢,章惇與內侍郝隨、劉友端相結,請妃正位中宮。時帝未有儲嗣,會妃生子,帝大喜,遂立之。
64乙卯〔戊午〕,通判潭州畢漸言:「應元祐中諸路所立碑刻紀事等,請悉令碎毀。」從之。
65己未,青唐酋隆贊〔舊作隴拶,今改。〕以城降。
66壬戌,雨,罷秋宴。
67甲子,右正言鄒浩,除名,新州羈管。
時章惇獨相用事,浩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未報而劉后立。浩上疏曰:「臣聞天子之與后,猶日之與月,陰之與陽,相須而成;則立后以配天子,安得不審!今陛下爲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劉氏,一時公議,莫不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耳。蓋皇后郭氏與美人尚氏爭寵致罪,仁祖既廢后,不旋踵并斥美人,所以示至公也。及立后,則不選于嬪妃而卜于貴族,所以遠嫌,爲萬世法也。陛下之廢孟氏,與郭氏無以異。然孟氏之罪,未嘗付外雜治,果與賢妃爭寵而致罪乎?世不得而知也;果不與賢妃爭寵而致罪乎?世亦不得而知也。若與賢妃爭寵而致罪,則并斥美人以示至公,有仁祖故事存焉,二者必居一于此矣。孟氏罪廢之初,天下孰不疑賢妃所爲!及讀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歎,以爲國家不幸,于是天下始釋然不疑。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臣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事以爲證。臣請論其所以然。若曰有子可以爲后,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祥符德妃亦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鍾英甲族故也。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德妃無廢后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今宣制之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天意昭然。望不以一時改命爲甚難,而以萬世公議爲足畏,追停冊禮,別選賢族,如初詔施行。」帝謂浩曰:「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效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帝變色,猶不怒。明日,章惇入對,極詆浩狂妄,遂有此責。章留中不下。〔〔考異〕留中不下,依東都事略鄒浩傳;宋史浩傳云付外,恐非。使此疏果下三省,爲人所共見,則蔡京它日亦不得偽爲浩奏以誣之矣。〕
尚書右丞黃履言:「浩犯顏納忠,不宜遽斥之死地。」坐罷,知亳州。〔〔考異〕據宰輔編年錄,履罷在閏九月辛巳,在浩貶後十有七日,今併見於此。〕
初,陽翟田晝,議論慨,與浩以氣節相激厲。浩除正言,晝適監廣利門,往見浩,問曰:「平日與君相許者何如?今君爲何官?」浩謝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于浩差若相喜。天下事固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晝然之。既而謝病歸里,邸狀報立后,晝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志完,浩字也。浩得罪,晝迎諸塗,二人流連三日。臨別,浩出涕,晝正色責之曰:「使志完隱默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願君毋以此舉自滿,士所當爲者,未止此也。浩茫然自失,歎曰:「君之贈我厚矣!」
浩之將論事也,以告其友宗正寺簿仙遊王回,回曰:「事有大于此者乎?子雖有親,然移忠爲孝,亦太夫人素志也。」及浩南遷,人莫敢顧,回斂交遊錢與浩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邏者以聞,逮詣詔獄,眾爲之懼,回居之晏如。御史詰之,回曰:實嘗預謀,不敢欺也。」因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獄上,除名停廢,回即徒步出都門。行數十里,其子追及,問以家事,不答。
68丙寅,御文德殿,冊皇后。
69閏月,庚午朔,朝請郎賈易,特授保靜軍司馬,邵州安置,以在元祐中任臺諫,羽翼權臣,誣謗先猷故也。
70癸酉,置律學博士員。
71詔詳議廟制。
72轄戩既降于王贍,而贍與總管王愍爭功,交訟于朝。于是青唐大酋森摩沁展迎實巴袞入城,立瑪爾戩〔舊作木征,今改。〕之子隆贊爲主,其勢復張。轄戩大懼,自髡爲僧以祈免。熙河帥胡宗回督贍進師,贍急政,隆贊及森摩沁展等皆出降,贍入據其城。詔青唐爲鄯州、隴右節度;邈川爲湟州,宗哥城爲龍支城,並隸隴右。命王贍知鄯州,王厚知湟州。
73丙子,遼主駐獨盧金。
74戊寅,以廓州爲寧砦城。
75丙戌,梁州團練使仲忽進古方鼎,識曰「魯公作文王尊彝」。
76甲午,熒惑犯太微垣左執法。
77乙未,皇子薨,追賜名茂,贈越王,謚曰沖獻。
78遼招討使額特勒討西北邊部之爲寇者,俘獲甚眾,獲馬駝牛羊各數萬。
79冬十月庚戌,集賢殿修撰文及甫,落職,知均州,依呂大防例,不得引用期數赦恩敘復。
80壬子,詔河北大名二十二州軍置馬步軍指揮,以廣威、保捷爲名。
81丁巳,遼額特勒奏西北邊之捷。
82丙寅,遼以同知南京留守事蕭德勒岱〔舊作得里底,今改。〕知北院樞密使事。
83戊辰,遼賑遼州饑,仍免租賦。
84十一月,甲戌,遼賑南北二。
85丁亥,詔以綏德城爲綏德軍。
86壬辰,詔:「河北黃河退灘地,聽民耕墾,免租稅三年。」
87乙未,詔:「諸州置教授者,依太學三舍法考選生徒,升補悉如太學三舍法。州許補上舍一人,內舍二人,歲貢之。其上舍附太學外舍,試中,補內舍,三試不升,遣還其州。其內舍免試補太學外舍生。」
88十二月,庚子,夏人屢敗,遣其臣令能威明結〔舊作嵬名濟,今改。〕等來謝罪,且進誓表。詔許其通好,歲賜如舊。自是西垂民少安。
89壬戌,水部員外郎曾孝廣言:「大河見行滑州、通利軍之間,蘇埽今年兩經危急。請自此埽危急處,候來年水發之時,乘勢開埽,導河使之北行,以遂其性,下合內黃縣西行河道,永久爲便。」從之。
90甲子,遼以參知政事趙孝嚴爲漢人行宮都部署,以漢人行宮都部署梁援爲遼興軍節度使,以樞密直學士耶律儼參知政事。
91是歲,夏改元永安。
三年〔遼壽昌六年。〕
元符三年〔遼壽昌六年。(庚辰、一一○○)〕
1春,正月,辛未,帝有疾,不視朝。
2癸酉,遼南院大王耶律鄂嘉卒。
3丁丑,奉安太宗御容于景靈宮大定殿。
4戊寅,大赦天下,蠲民租。
5己卯,帝崩于福寧殿。
皇太后向氏哭謂宰臣曰:「國家不幸,大行皇帝無嗣,事須早定。」章惇厲聲曰:「當立母弟簡王似。」太后曰:「老身無子,諸王皆神宗庶子。」惇復曰:「以長則申王當立。」太后曰:「申王病,不可立。先帝嘗言,端王有福壽,且仁孝,當立。」惇又言:「端王輕佻,不可以君天下。」言未畢,曾布叱之曰:「章惇聽太后處分!」乃召端王佶入即皇帝位。群臣請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后以長君辭;帝泣拜移時,乃許之。
庚辰,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秩一等,賞諸軍。遣宋淵告哀于遼。
6辛巳,尊皇后劉氏爲元符皇后。
7癸未,追尊母貴儀陳氏爲皇太妃。
8甲申,命章惇爲山陵使。
9丁亥,遼主如春水。
10戊子,以章惇爲特進,封申國公。
11己丑,罷增八廂邏卒。
12以權工部侍郎張商英爲中書舍人。
13辛卯,遼招討使額特勒執瑪古蘇〔舊作磨古斯,今改。〕以獻。自準布諸部不靖,瑪古蘇尤爲邊患,至是始就擒。加額特勒太保。
14丙申,遼主下詔問民疾苦。
15二月,己亥,始聽政。尊先帝妃朱奼爲聖瑞皇太妃。
16丁未,立順國夫人王氏爲皇后。后,開封人,德州刺史藻之女也。
17遼以烏庫部節度使慎嘉努爲南院大王。
18己酉,遼磔瑪古蘇于市。
19庚戌,向宗回、宗良遷節度使。太后弟姪未任者,俱授以官。
20癸丑,初御紫宸殿。
21遼出絹賜五京貧民。
22戊午,以新除吏部尚書韓忠彥爲門下侍郎。忠彥入對,陳四事,曰廣仁恩,開言路,去疑似,戒用兵,太后納之。自是忠直敢言知名之士,稍見收用,時號小元祐。
23庚申,給事中劉拯言:「韓忠彥乃駙馬都尉嘉彥之兄,元祐中嘗除尚書右丞,以人言遂移樞府。今乃除門下侍郎,使它日援以爲例,恐政府將爲敦愛外戚之地矣。」帝不從。
24以知亳州黃履爲尚書右丞。
25辛酉,名懿德宅潛邸曰懿德宮。
26壬戌,詔陝西轉運副使馬城等提舉開修解鹽池。
27甲子,毀承極殿。
28三月,戊辰朔,詔:「宰臣、執政、侍從官各舉可任臺諫者。」
29辛未,以給事中范鏜爲龍圖閣待制,知瀛州。
30甲戌,召權發遣衛州陳瓘爲左正言,監袁州酒稅鄒浩爲右正言,知洺州龔夬爲殿中侍御史,韓忠彥、曾布薦之也。
31甲申,以中書舍人張商英爲龍圖閣待制河北路轉運使,兼提舉河事。
先是曾布論劉拯當逐,帝曰:「張商英與拯皆不可留,商英無一曰不在章惇處。」布唯唯而退。後旬日,商英仍有是命,蓋韓忠彥輩奉行上旨也。〔〔考異〕孝燾曰:商英本傳云:時大河決,除水官非其人,商英繳詞頭,且言:「築隄塞河,是塞兒口而止其啼也。」宰相因奏:「觀商英言,必能治河,宜委之。」遂除待制、河北漕。案商英自中書舍人出,曾布日錄載其事,端坐章惇黨也。本傳飾詞,今不取。〕
32王贍留鄯州,縱所部剽掠,羌眾攜貳。森摩等結諸族帳謀反,贍擊破之,悉捕斬城中羌,積級如山。初,贍又諷諸羌酋籍勝兵者皆涅其臂,無應者。沁羅結請歸帥本路爲倡,贍聽之去,遂嘯聚數千人圍邈川,夏人十萬眾助之,城中危甚。苗履、姚雄帥所部兵來援,圍始解。贍因棄青唐而還,實巴袞與其子布斯羅斯〔舊作谿賒羅撒,今改。〕據之。群羌復合兵攻邈川,王厚亦不能支。朝論請并棄邈川,且謂隆贊乃瑪爾戩之子,遂命爲河西軍節度使、知鄯州,賜姓名曰趙懷德。其弟巴爾丕勒鄂丹斡〔舊作邦辟勿丁□,今改。〕曰懷義,爲廓州團練使,知湟州。加轄戩懷遠節度使,而貶贍于昌化軍,厚于賀州;胡宗回落職,知蘄州。贍至穰縣,自縊死。
33遼弛朔州山林之禁。
34乙酉,以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爲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蔡卞言于帝曰:「兄不敢辭行,然論事累與時宰違戾,人但云爲宰相所逐。」帝不答。
翼日,曾布對,帝謂布曰:「蔡京、張商英、范鏜皆已去,只有章惇、劉拯、王祖道未去。」布曰:「言者稍舉職,則此輩亦何可安也!」
35己丑,以日當食,降德音于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36庚寅,錄趙普後。
37辛卯,以日當食,詔求直言。筠州推官雍邱崔鶠應詔上書曰:「方今政令煩苛,風俗險薄,未暇悉陳,而特以判左右之忠邪爲本。臣出于草萊,不識朝廷之士;特怪左右之人有指元祐之臣爲姦黨者,必邪人也。夫毀譽者,朝廷之公議。故責授朱崖軍司戶司馬光,左右以爲姦,而天下皆曰忠。今宰相章惇,左右以爲忠,而天下皆曰姦。此何理也?臣請略言姦人之:夫乘時抵巇以盜富貴,探微揣端以固權寵,謂之姦可也;包苴滿門,私謁踵路,陰交不逞,密結禁庭,謂之姦可也;以奇技淫巧蕩上心,以倡優女色敗君德,獨操賞刑,自報恩怨,謂之姦可也;蔽遮主聽,排逐正人,微言者坐以刺譏,直諫者陷以指斥,謂之姦可也;凡此數者,光有之乎,惇有之乎?夫有其實者名隨之,無其實而與之名,其誰信之!傳曰:謂狐爲狸,非特不知狐,又不知狸光忠信直諒,聞于華夷,而謂之姦,是欺天下也,欺後世也。夫一人可欺也,朝廷可欺也,天下後世不可欺也。至如惇,狙詐凶險,天下士大夫呼曰「惇賊」貴極宰相,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爲賊,豈非以其孤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不服,故賤而名之,指其實而號之以賊邪!京師語曰:『大惇、小惇,殃及子孫。』謂惇與中丞安惇也。小人譬之蝮蝎,其殘忍根乎天性,隨遇必發。天下無事,不過賊陷忠良,破碎善類;至緩急危疑之際,必有反覆賣國之心,跋扈不臣之變。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御史不劾姦邪,門下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爲得計。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又從而擠之。夫以股肱耳目,治亂安危所係,而一切若此,陛下雖有堯、舜之聰明,將誰使言之,誰使行之!夫日者陽也,食之者陰也。四月正陽之月,陽極盛、陰極衰之時,而陰干陽,故其變爲大。惟陛下畏天威,聽明命,大運乾綱,大明邪正,毋違經義,毋鬱民心,則天音解矣。若夫伐鼓用幣,素服徹樂,而無懿德善政之實,非所以應天也。」帝覽而善之,以爲相州教授。
38乙未,卻永興民王懷所獻玉器。
39四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40戊戌,詔知太原府蔡京,依前翰林學士承旨;給事中劉拯,罷知濠州,以其論事觀望也。
是日,曾布入對,帝諭布曰:「皇太后疑蔡京不當出,欲且留修史。」布力陳「京、卞懷姦害政,黨援布漢中外,善類義不與之並立,此必有姦人造作言語,熒惑聖聽。」帝曰:「無它,皇太后以神宗史經元祐毀壞,今更難于易人耳。」
41癸卯,遼主如炭山。
42甲辰,以門下侍郎韓忠彥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禮部尚書李清臣爲門下侍郎,翰林學士蔣之奇同知樞密院事。〔〔考異〕編年錄,清臣、之奇並以癸丑日除授,今從宋史表。〕
43丁未,以帝生日爲天寧節。
44己酉,皇長子亶生。時帝甫登位,即生嫡長,欲異其禮,越三日,大赦,授亶山南東道節度使,封韓國公。
45癸丑,賞應詔上書可采者鄭敦義、高士育、鹿敏求、何大正、呂彥祖,凡五人。
46丁巳,詔:「范純仁等復官宮觀,蘇軾等徙內郡。」
純仁時在永州,遣中使賜以茶藥,諭之曰:「皇帝在藩邸,太皇太后在宮中,知公先朝言事忠直,今虛相位以待,不知目疾如何?用何人醫治?」純仁頓首謝。徙居鄧州;在道,拜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制詞有云:「豈惟尊德尚齒,昭示寵優;庶幾鯁論嘉謀,日聞忠告。」純仁聞制泣曰:「上果用我矣,死有餘責。」既又遣中使趣入覲。純仁乞歸養,帝不得已許之。每見輔臣,問純仁安否,且曰:范純仁得一識面足矣!」
軾自昌化移廉,徙永,更三赦,復提舉玉局觀,未幾,卒于常州。〔〔考異〕軾卒於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丁亥,今并見於此。〕軾與弟轍,師父洵爲文,常自謂文章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自爲舉子至出入侍從,必以愛君爲本,忠規讜論,挺挺大節;但爲小人忌惡,不得久居朝廷。
47先是韓忠彥言:「哲宗即位,嘗詔天下實封言事,獻言者以千百計。章惇既相,仍置局編類,摘取語言近似者,指爲謗訕,前日應詔者,大抵得罪。今陛下又詔中外直言朝政闕失,若復編類之,則敢言之士,必懷疑懼。臣願急詔罷局,盡裒所編類文書,納之禁中。」中書舍人曾肇亦言:「祖宗以來,臣僚所上章疏,未嘗編寫。蓋緣人臣指切朝政,彈擊臣下,皆是忘身爲國,不顧後禍。朝廷若有施行,往往刊去姓名,只作臣僚上言;所以愛惜言事之人,不使招怨。若一一編錄,傳之無窮,萬一其人子孫見之,必結深隙,祖宗以來,未嘗編錄,意恐在此。今編錄既非祖宗故事,又有限定年月。且元豐八年四月已前上至國初,元祐九年四月十二日已後下至今日,章疏何爲皆不編類,而獨編此十年章疏,臣所未喻。欲乞指揮,將中書、樞密人等並各放罷。帝嘉納之。癸亥,詔罷編類臣僚章疏局。翼日,吏部侍郎徐鐸,取已編類成書者,悉行進入。
48御史中丞安惇,附會權姦,屢興大獄,天下疾怨,爲二惇、二蔡之謠。及召鄒浩爲諫官,惇言:「浩若復用,慮彰先帝之失。」帝曰:「立后,大事也。中丞不言而浩獨敢言之,何爲不可復用!」惇懼而退。陳瓘請曰:「陛下欲開正路,取浩既往之善;惇及詿惑主聽,規騁其私。若明示好惡,當自惇始。」乃出惇知潤州。
49五月,丁卯朔,罷理官失出之罰。
50皇太后將復瑤華之位,會太學上舍生何大正上書言之,癸酉,遂降詔曰:「瑤華廢后,累經大霈,其位號、禮數,今三省、樞密院詳議以聞。」丙子,廢后孟氏復爲元祐皇后,劉氏爲元符皇后。
51尚書右丞蔡卞,專託紹述之說,中傷善類,皆密疏建白,然後請帝親札付外行之;章惇雖巨姦,然猶在其術中。惇輕率不思,而卞深阻寡言,論議之際,惇毅然主持,卞或噤不啟齒。一時論者,以爲惇易明,卞心難見。至是殿中侍御史龔夬言:「昔日丁謂當國,號爲恣睢,然不過陷一寇準而已。及至章惇,而故老、元輔、侍從、臺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一日之間,布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蔡卞事上不忠,懷姦深阻,凡惇所爲,皆卞發之。望采之至公,昭示譴黜。」未報,而臺諫陳師錫、陳次升、陳瓘、任伯雨、張庭堅相繼論死。乙酉,卞罷,知江寧府。比部員外郎董必,出知興國軍,知無爲軍舒亶,監潭州南岳廟,皆卞黨也。
52遼漢人行宮都部署趙孝嚴卒。
53丙戌,遼主駐納葛濼。
54己丑,追復文彥博、王珪、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擊等三十三人官。
55辛卯,還司馬光等致仕遺表恩。
56癸巳,河北、河東、陝西饑,詔帥臣計度振恤。
57乙未,遼以東京留守阿嚕薩古〔舊作阿魯埽古,今改。〕爲特里袞,以南院宣徽使蕭常格〔舊作常哥,今改。〕爲漢人行宮都部署。
58六月,丙申朔,遼遣使來弔祭。
59辛丑,遼以有司案牘書宋主嗣位爲登寶位,奪宰相鄭顓以下官,出顓知興中府事,韓資讓爲崇義軍節度使,御史中丞韓君義爲廣順軍節度使。
60乙巳,左正言陳瓘言:「龍圖閣待制、知荊南邢恕,昨以北齊宣訓語誣司馬光,而光及范祖禹等貶竄;以文及甫私書證劉摰、梁燾、王巖叟皆有姦謀,而摰等家族幾至覆滅。今朝廷矜恤之恩,及存歿,則是恕前日之所行,不爲陛下之所信也。恕反覆詭詐,得罪先朝,公議不容久矣。今寵以華職,付以大藩,中外沸騰,不以爲允。伏望原情定罪,以協公議。」丁未,詔恕以少府少監分司西京,均州居住。
61戊午,遼遣使決五京滯獄。
62己未,遼以遼興軍節度使梁授爲樞密副使。
63遼主召參知政事耶律儼至內殿,詔以政事。遼主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擇,令各擲骰子,以采勝者官之。儼嘗得勝采,遼主曰:「上相之徵也。遷知樞密院事。儼妻邢氏有美色,嘗出入禁中,儼教之曰:「慎勿失上意。」由是權寵益固。
64秋,七月,丙寅朔,奉皇太后詔,罷同聽政。
65庚午,遼主如沙嶺。
66八月,乙未朔,以祕書少監鄧洵武爲國史院編修官,從蔡京之薦也。給事中龔原、葉濤駮奏洵武不宜濫廁史筆,乃令中書舍人徐勣書讀行下。
67庚子,作景靈西官,奉安神宗神御;建哲宗神御殿于其西。
68辛丑,出內庫金帛二百萬糴陝西軍儲。
69壬寅,葬哲宗欽文睿武昭孝皇帝于永泰陵。
70庚戌,詔以仁宗、神宗廟永世不祧。
71癸亥,祔哲宗神主于太廟。
72左正言陳瓘言:「山陵使章惇,奉使無狀,以致哲宗靈轝陷濘不前,露宿于野。願速罷惇職事,免其朝見,別與差遣,然後降出臣僚前後章疏,別議典刑。
73遼西北諸部寇邊,招討使額特勒以兵擊敗之,是月,使來獻捷。
74九月,甲子朔,詔修哲宗實錄。
75尚書左僕射章惇,五上表乞罷政事,詔答不允,惇徑出居僧舍。帝謂輔臣曰:「朕待惇如此,體貌不爲不至矣;惇乞越州,當與之。」
初,臺諫豐稷、陳帥錫、陳瓘屢劾惇,有以定策時異議爲言者。至是帝將罷惇,謂輔臣曰:「朕不用定策事貶惇,但以扈從靈駕不職罷之,餘事候有人論及,別議行遣。」
76丙寅,遼遣使來賀即位。
77丁卯,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78己巳,辛龍德宮。
79辛未,章惇罷爲特進、知越州,仍放辭謝。
80丁丑,詔修神宗正史。
81己卯,右司諫陳瓘言:「向宗良兄弟,依倚國恩,憑藉慈蔭,夸有目前之榮盛,不念倚伏之可畏,所與遊者,連及侍從,希寵之士,願出其門。裴彥臣無甚幹才,但能交通內外,漏泄機密,遂使物議籍籍。或者以爲萬幾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后至今猶與也。庚辰,御批:「瓘言虛誕不根,可送吏部與合入差遣。」三省請以瓘爲郡,帝不可,乃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瓘初不知被責,復求翼日見上,閤門不許。瓘即具以劄子繳進,其一論景靈西京,其二論章惇罷相制所稱國是,其三其四皆指陳蔡京罪惡。帝密遺使賜以黃金百兩。
82先是御史中丞豐稷、殿中侍御史陳師錫言:「翰林學士承旨蔡京,資政殿學士、知江寧府蔡卞,兄弟同惡,迷國誤朝。卞雖去位,尚竊峻職,玷名邦。京偃然在職,日夜交納內侍、戚里,以覬大用。京好大喜功,銳于改作,若果大用,必變亂舊政,天下治亂自此分,祖宗基業自此墮矣。」辛巳,稷登對,又言:「陛下持萬乘威權,何憚一蔡京不能去,無乃爲聖母主張乎?當紹聖、元符間,章惇、蔡卞,竊弄威權,陷哲宗于有過之地,廢元祐皇后于瑤華宮,京皆與有力焉。惇、卞之惡,賴陛下神斷,投之外服;而京猶泰然在朝,有自得之色。忠臣寒心,良士痛骨,非自愛而憂之,蓋爲陛下憂,爲宗廟憂,爲天下賢人君子憂也。」
83癸未,遼主望祀木葉山。
84甲申,詔:「蔡卞落職,提舉洞霄宮,太平州居住,知成都路昌衡,知鄆州呂嘉問,並分司南京,光州居住。」坐尹京時附會惇、卞,殺戮無辜也。河北都轉運使張商英,知瀛州州范鏜,並落職,商英知隨州,鏜知滁州,亦坐惇、卞黨,故責。
85是日,翰林學士曾肇上書皇帝及皇太后曰:「夫以皇太后定策之明,還政之速,著人耳目,可謂盛矣。今陳瓘以一言上及,遂至敗斥,雖非皇太后聖意,然四方萬里之遠,豈能家喻戶曉!萬有一人或謂皇太后有所不容,則盛德不爲無累。臣慼計謂皇帝以瓘之所言狂率而逐之。皇太后以天地之量隱忍包容而留之,則天下之人,必曰皇帝恭事母儀,不容小臣妄議,其孝如彼;皇太后能含宏光大,雖有狂言,不以爲罪,其仁如此。兩誼俱得,豈不義哉!」丁亥,詔瓘改知無爲軍。
時瓘已出國門,即于門外露章辭免曰:「臣昨所進劄子,請正蔡京之罪,陛下若以臣言爲是,則當如臣所請:若以臣言爲非,則重加貶竄,乃得允當。所有知無爲軍敕,不敢祗受。詔不許辭免。
86戊子,遼主駐蕅絲淀。
87己丑,復均給職田。
88冬,十月,丙申,以蔡京爲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
89初,章惇既罷知越州,陳瓘等以爲責輕,復論「惇在紹聖中置看詳元祐訴理局,凡于先朝言語不順者,加以釘足、剝皮斬頸、拔舌之刑,其慘刻如此。看詳官如安惇蹇序辰,受大臣風論,傅致語言,指爲謗訕。攷之公論,宜正典刑。于是二人並除名,放歸田里;而貶章惇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90丁酉,以尚書右僕射韓忠彥爲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91壬寅,以知樞密院事曾布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92癸卯,五國諸部長貢于遼。
93辛亥,詔知荊南府楊畏提舉洞霄宮。
94甲寅,遼以平州饑,復其租賦一年。
95乙卯,升端州爲興慶軍節度。
96詔:「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林希、降端明殿學士,知揚州;龍圖閣待制、知洪州葉祖洽,落職,依舊知洪州;龍圖閣待制、知青州徐鐸,落職,知湖州。」從中丞豐稷言也。
97戊午,改知南康軍龔原知壽州。
98己未,詔禁曲學偏見,妄意改作,以害國事者。
99辛酉,罷平準務。
100十一月,癸亥朔,改知永興軍蔡京知江寧府。
101左正言陳祐言:「林希爲中書舍人,草呂大防責詞,以司馬光變法之初,指名老姦,略無忌憚。蘇轍試賢良,而希言轍對策之時已有異志。至于文及甫造爲劉擊甘心快意之事,亦希有以啟之。而罪大責輕,人望不厭。伏望重行降黜,投之閒散,以申公憲。」乙丑,詔:「希落端明殿學士,依舊大中大夫、知揚州。」
102丙寅,遼以天德軍民田世榮三世同居,詔官之,令一子三班院祗候。
103丁卯,詔修六朝寶訓。
104時議以元祐、紹聖均有所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帝納其言。庚午,詔改明年元曰建中靖國。
初,曾布密陳紹述之說,帝不能決,以問給事徐勣。勣曰:「聖意得非欲兩存乎?天下之事,有是與非,朝廷之人,有邪與正,若不攷其實,姑務兩存,未見其可也。」
105詔「知江寧府蔡京,落職,提舉杭州洞霄宮。」從侍御史陳次升言也。
京既貶,輔臣謂蔡卞責輕,于是並責卞爲少府少監分司南京,依舊太平府居住。次升又言:「卞之爲害,不在章惇下。惇既以散官安置潭州,而卞則止于近地分司,何名爲謫!」壬申,詔:「卞降一官,依前分司,移池州居住。」
106丙子,遼主召醫巫閭山僧志達,設壇于內殿。
107戊寅,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知樞密院事。
108庚辰,尚書右丞黃履,罷爲資政殿大學士提舉中太一宮。
109乙酉,置春秋博士。
110辛卯,以禮部尚書范純禮爲尚書左丞。
111侍御史陳次升言:「右僕射曾布,頃居樞府,阿順宰臣,進用匪人,大開邊釁。近登宰輔,獨擅國權,輕視同僚,威福由己。進拔親故,羅列京局,以爲耳目;任用門人,置之臺諫,以爲腹心;子弟招權,交通賓客,其門如市。伏望特正典刑,以謝天下。」
112十二月,甲午,以皇太后不豫,禱於宮觀、祠廟、嶽瀆。
113戊戌,蔡京復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
114出廩粟,減價以濟民。
115己亥,遼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薩嘉努爲北面林牙。
116辛丑,慮囚。
117甲辰,詔修國朝會要。
118戊申,降德音於諸路,減囚罪一私,流以下釋之。
119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擬注大將軍以下官。
120是歲,遼封高麗王顒爲三韓國公。
放進士康秉儉等八十七人。
121穆都哩〔舊作毛睹祿,今改。〕降於女直。
時阿蘇猶在遼,遼使使來罷兵,未到。英格使烏淩阿實嚕〔舊作烏林答石魯,今改。〕往佐和卓,戒之曰;「遼使來,但換我軍衣服旗幟,與阿蘇城中無辨,勿使遼使知之。遼使可以計卻,勿聽其言遽罷兵也。」遼使果來罷兵,英格使呼嚕、〔舊作古魯,今改。〕穆沁〔舊作邈遜,今改。〕二人與俱至阿蘇城。和卓見遼使,詭謂此二人曰:「我部族自相攻擊,干汝等何事?」乃援槍刺殺呼嚕穆沁之馬。遼使驚駭,遽走,不敢回顧,徑歸。
居數日,破其城,執迪舒保,殺之。阿蘇復訴於遼,遼遣奚節度使伊哩〔舊作乙烈,今改。〕來,英格至拉林〔舊作來流,今改。〕水見之。伊哩問阿蘇城事,命英格曰:「凡攻城所獲,存者復與之,不存者備賞。且徵馬數百匹。英格與其下謀曰:「若償阿蘇,則諸部不復可號令任用也。」乃令和納、〔舊作主偎,今改。〕圖塔〔舊作禿答,今改。〕兩水之民,陽爲阻絕鷹路,復使斃故德部節度使言於遼曰:「欲開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遼不知其爲英格謀也,信之,命英格討絕鷹路者,而阿蘇城事遂止。英格聲言平鷹路,畋于圖袞〔舊作土溫,今改。〕水。遼使使賞其功,英格令富嘉努以遼賜物給和納、圖塔之民,且修鷹路而還。
宋紀八十七〔起重光大荒落正月,盡玄默敦揅閏六月,凡一年有奇。
建中靖國元年〔遼壽昌七年;二月,改乾統元年。(辛巳、一一○一)〕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諱佶,神宗第十一子,母曰欽慈皇后陳氏,元豐五年十月丁巳,生於宮中;明年正月,賜名;十月,授鎮寧軍節度使,封寧國公。哲宗即位,封遂寧郡王;紹聖三年,以平江、鎮江軍節度使,封端王;五年,加司空,改昭德彰信軍節度使。〕
建中靖國元年〔遼壽昌七年;二月,改乾統元年。〕
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氣起東北,亙西南,中函白氣;將散,復有黑祲在旁。右正言任伯雨言:「正歲之始,而赤氣起於暮夜。日爲陽,夜爲陰;東南爲陽,西北爲陰;朝廷爲陽,宮禁爲陰;中國爲陽,夷狄爲陰;君子爲陽,小人爲陰;此宮禁陰謀,下干上之證。漸衝西,正西散爲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竊發之證也。天心仁愛,以災異爲警戒。願陛下進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擊姦惡,使小人無得生犯上之心,則災異可變爲休祥矣。
2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燭地。
3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范純仁卒,年七十五。
純仁疾革,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大略勸帝清心寡欲,約己便民,絕朋黨之論,察邪正之歸,毋輕議邊事,易逐言官。又辯明宣仁誣謗曰:「本權臣務快其私忿,非泰陵實謂之當然。」又云:「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者也。」詔贈開府儀同三司,謚忠宣,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性寬簡,不以聲色加人,義之所在,則挺不少屈。自爲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嘗言:「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到聖賢地位也。」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其人書之坐隅。
4遼主自去臘有疾,正旦,力疾御殿受賀。是日,如混同江。
5甲戌,皇太后向氏崩於慈寧殿,遺詔尊皇太妃陳氏爲皇太后。
6是日,遼主殂於行宮,年七十,廟號道宗。遺詔燕國王延禧嗣位,北面樞密使耶律阿蘇、〔舊作阿思,今改。〕知樞密院事耶律儼同受顧命。
道宗即位,求直言,訪治道,勸農桑,興學校救災卹患,粲然可觀。及謗訕之命既行,告訐之賞日重,群邪並進,賊及骨肉,諸部浸叛,用兵無寧歲。唯一歲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髮者三千人,崇尚佛教,罔知國卹,遼亡徵見矣。
延禧即位柩前,遼群臣上尊號曰天祚皇帝。
7丁丑,易大行皇太后園爲山陵,命曾布爲山陵使。
8己卯,令河、陝募人入粟,免試注官。
9二月,壬辰朔,遼改元乾統,大赦。詔:「爲耶律伊遜〔舊作乙辛,今改。〕所誣陷者,復其官爵,籍沒者出之,流放者還之。」
10丙申,雨雹。
11己亥,汰秦、鳳二路兵。
12甲辰,始聽政。
13乙巳,出內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
14遼主之爲燕國王也,道宗以蕭烏納〔舊作兀納,今改。〕有保護功,命其輔導。烏納數以直言忤旨,遼主初即位,即出烏納爲遼興軍節度使,加守太傅。
15甲寅,詔貶知揚州林希知舒州,降知隨州張商英爲朝奉大夫,右司諫陳祐論其責輕,請重行降黜故也。
16丁巳,詔:「潭州安置章惇,責授雷州司戶參軍,員外置。」
先是左正言任伯雨疏曰:「章惇久竊朝柄,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輒逞異志。向使其計得行,將置陛下與皇太后於何地!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大法不立矣。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國黜惇,放箸而起,稱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北使又問:『何爲只若是行遣?』以此觀之,不獨國人皆曰可殺,雖敵國莫不以爲可殺也。」章八上,未報。會臺諫陳瓘、陳次升等復極論之,乃有是貶。
初,蘇轍謫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惇又以爲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止。至是惇問舍於民,民曰:「前蘇公來,爲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初,惇之入相也,妻張氏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無報怨,既祥。」惇語陳瓘曰:「悼亡不堪,柰何?」瓘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絕之語也。」惇無以對。
17任伯雨又言蔡卞惡甚於章惇,遂陳其大罪有六曰:「誣罔宣仁保佑之功,欲行追廢,一也;凡紹聖以來竄逐臣僚,皆卞啟而後行,二也;宮中猒勝事作,卞乞掖庭置獄,只遺內臣推治,皇后以是得罪,三也;編排元祐章疏,被罪者數千人,議自卞出,四也;激怒哲宗,致鄒浩遠謫,又請治其親故送行之罪,五也;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義,惇遲疑未應,卞以二心之言脅之,惇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六也。卞陰狡險賊,惡機滔天,門生故吏,滿中外,今雖薄責,猶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別,馴致不已,姦人復進,天下安危,殆未可保也。」奏入,不省。
18三月,癸亥,以知杭州呂惠卿爲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19甲子,始御紫宸殿。
20乙丑,遼使來告哀,遣謝文瓘、上官均往弔祭,黃寔賀即位。
21丁卯,遼主命有司以張孝傑家屬分賜群臣。
22甲戌,遼主召僧法頤放戒於內庭。
23戊寅,以知無爲軍陳瓘爲著作佐郎、實錄院檢討官。
24壬午,以日當食,避殿,減膳,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25遼殿直達爾旺哈,〔舊作小底王華,今改。〕知遼主惡直言,心嗛蕭烏納,乃誣告烏納私借內府犀角。遼主命鞫之,烏納奏曰:「臣在先朝,詔許日取帑錢十萬爲私費,臣未掌妄取一錢,肯借犀角乎?」遼主愈怒,奪其太傅官,降寧邊州刺史。自是遼廷諸臣益務爲柔佞矣。
26夏,四月,辛卯朔,日食不見。〔〔考異〕遼史不書。〕
27甲午,上大行皇太后謚曰欽聖憲蕭。乙未,追上欽聖皇太后曰欽慈。
28丁酉,御殿,復膳。
29壬寅,詔:「諸路疑獄當奏而不奏者科罪,不當奏而輒奏者勿坐。著爲令。」
30任伯雨初爲右正言,半歲之間,凡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諭以上默即爲真,伯雨抗論愈力。時曾布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伯雨言:「人才固不當分黨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並進,可以致治者。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並用,終於君子自去,小人猶留。唐德宗坐此致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號,不可以不戒。既而欲劾布,布覺之,徙爲度支員外郎。
31是月,遼地旱。
32五月,辛酉朔,大雨雹,詔三省減吏員,節穴費。
33丙寅,葬欽聖憲肅皇后及欽慈皇后於永裕陵。
34庚辰,太子太保、趙郡公蘇頌卒,年八十二。詔贈司空。
頌器局閎遠,禮法自持,雖貴,奉養如寒士。明於典故,朝廷有製作,必就而正焉。
丙戌,祔二后神主於太廟。
35朝請郎梁寬言:「紹聖之初,姦臣特進,是時不唯朝士革面迎合,雖田舍書生,亦懷觀望捭闔之術。舉人畢漸,廷試對策,欲附會時流以規上第,其言語不顧輕重,有傷事體,傅播四夷,所損不細。又如方天若對策,以不誅南竄大臣家屬爲恨,以不沒元祐公相家貲爲惜。天若,閩中匹夫,於元祐大臣有何宿憾!特以蔡卞用事,欲復其平日私讎。天若者,卞之門人也,鷹犬效力,僕妾事人,其言何所不至!伏見將來科詔不達,欲乞下禮部司,每遇廷試,戒應舉人立爲法,無得狂妄,不答所問。有違此者,罪在考官,然後罷黜所流,所貴少厚風俗。」
37遼主初立,即罷圍場之禁。宋魏國王和囉噶〔舊作和魯斡,今改。〕請曰:「天子巡幸爲大事,雖在諒闇,不可廢也。」遼主以爲然,復命有司從備巡幸。六月,庚寅朔,遼主如慶州。
38戊戌,遼以南府宰相額特勒〔舊作斡特刺,今改。〕兼南院樞密使。
39庚子,遼上道宗尊謚曰仁聖大孝文皇帝,追謚懿德皇后爲宣懿皇后。
40壬寅,遼以宋魏國王和囉噶爲天下兵馬大元帥。
41甲辰,責右司諫陳祐通判滁州。
祐累章劾曾布自山陵還不乞出外,且言:「山陵使從來號爲凶相,治平中韓琦、元豐中王珪不去,其後有臣子不忍言者。」又言:「布有當去者三:一,自山陵還;二,虞主不在,腰輿而行;三,不當先與屬官推恩。」章皆留中,祐遂繳申三省。布乃不赴朝參,而有是命。
後兩日,左諫議大夫陳次升對,有劄子救佑,帝不省。而右司諫江公望復言之,帝曰:「祐欲逐曾布,引李清臣爲相,如此何可容?」公望遽曰:「陛下臨御以來,易三言官,逐七諫臣。今祐言宰相過失,自其職也,豈可便謂有它意哉!」
先是布甚惡清臣不附己,數使人謂公望,能一言清臣,即以諫議大夫相處,而公望所言乃如此。其後彭汝霖以論罷清臣得諫議大夫云。
42乙巳,遼以北平郡王淳進封鄭王。
43丁未,北院樞密使阿蘇加裕悅。
44戊申,封向宗回爲永陽郡王,向宗良爲永嘉邵王。
45遼以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阿嚕薩古、宰相耶律儼總山陵事。辛亥,葬仁聖大孝文皇帝、宣懿皇后於慶陵。
46戊午,尚書右丞范純禮,罷知穎昌府。
純禮沈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范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御名,遂黜之。
47己未,班殺情理輕重格。
48左司諫江公望上疏言:「自先帝有紹述之意,輔政非人,以媚於己爲同,忠於君爲異,借威以快私隙,使天下騷然,泰陵不得盡繼述之美。元祐人才,皆出於熙、豐培養之餘,遭紹聖竄逐之後,存者無幾矣。神考與元祐之臣,其先非有射鉤斬袂之隙也,先帝信仇人而黜之。陛下若立元祐爲名,必有元豐、紹聖爲之對,有對而爭興,爭則黨復立矣。陛下改元詔旨,亦稱思建皇極,端好惡以示人,本中和而立政,皇天后土,實聞斯言。今若渝之,柰皇天后土何!」
時內苑稍畜珍禽奇獸,公望力言非初政所宜,帝曰:「已縱遣之矣。唯一白鷳,畜之久,帝以拄杖逐之,終不肯去,乃刻公望姓名於杖頭以識其諫。會蔡王似府史相告,有不遜語,連及於王,公望乞勿以無根之言加諸至親,遂罷知淮陽軍。
49秋,七月,壬戌,帝謂曾布:「人才在外有可用者,具名以進。」又問:「張商英亦可使否?」布曰:「陛下欲持平用中,破黨人之論以調一天下,孰敢以爲不然。然元祐、紹聖雨黨,皆不可偏用。臣竊聞江公望爲陛下言,今日之事,左不可用軾、轍,右不可用京、卞,爲其懷私挾怨,互相仇害也。願陛下深思熟計,無使此兩黨得志,則天下無事。」帝頷之而已。
布弟翰林學士肇,引嫌出知陳州,嘗以書責布曰:「兄與惇異趨,眾所共知。紹聖、元符間,惇、卞有可以擠兄者,無所不爲。今兄方得君,正當引用善人,扶助正道,以杜絕惇、卞復起之萌。而數月以來,端人吉士,相繼去朝,所進用以爲輔臣、從官、臺諫者,皆嘗事惇、卞之人,一旦勢異今日,彼必首引惇、卞以爲固位計,曾氏之禍,其可逃邪!比來主意已移,小人道長,異時惇、卞縱未至,一蔡京足以兼二人,思之可爲寒心。」布不以爲然,答肇書曰:「布自熙寧立朝,至今時事屢變,唯其不雷同熙、豐、故免元祐之貶斥;唯其不附會元祐,故免紹聖之中傷。其自處亦麤有義理,恐未至詒家族之禍也。」
50癸未,準布、鐵驪貢於遼。
51丁卯,以著作郎陳瓘爲右司員外郎。瓘力辭實錄檢討官,從之。
52丙戌,知樞密院事安燾罷。
舊制,內侍出使,以所得子言於院,審實,乃得行後多輒去,燾請按治之。都知閻守懃領它職,祈罷不以告,亦劾之;帝敕守懃詣燾謝。郝隨得罪,或揣帝意且起用,欲援赦爲階,燾亦爭之。以老避位,遂出知河南府。將行,上疏言:「東京黨禍已萌,願戒履霜之漸。」語尤激切。
53丁亥,以蔣之奇知樞密院事,史部尚書陸佃爲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章楶同知樞密院事。
54八月,甲寅,以右司員外郎陳瓘知泰州。
先是瓘進言曰:「神宗有爲之序,始於修政事,政事立而財用足,財用足而根本固,此國家萬世之利,而今日所當繼述者也。臣近緣都司職事,看詳內降劄子,裁減吏員費,以防加賦之漸,爲民遠慮,天下幸甚。然今日朝廷之計,正以乏財爲患,西邊雖已罷兵,費用不可卒補,遂至於耗根本之財,壞神考之政,加職之漸,兆於此矣。臣職事所及,理不可默,今撰到國用須知一本奏聞。」
又進日錄辨曰:「臣瓘去年五月十八日對紫宸殿,奏劄子云:『臣聞王安石日錄七十餘卷,具載熙寧中奏對議論之語。此乃人臣私錄之書,非朝廷之典也。自紹聖再修神考實錄,史官請以此書降付史院。凡日錄、時政記、神宗御集之所不載者,往往專據此書,追議刑賞予奪,宗廟之美,以歸臣下。故臣願詔史官別行刪修,以成一代不刊之典。』其日蒙批付三省,後不聞施行蓋紹聖史官請以日錄降付史院者,今爲宰相故也,事之乖繆,無大於此者。因以所見撰成日錄辨一篇,具狀奏聞。」
是日,瓘與左司員外郎朱彥周謁曾布於都堂,以書責布曰:尊私史而厭宗廟,緣邊費而壞先政,此閣下之過也。違神考之志,壞神考之事,在此二者,而閣下彌縫雍蔽,人未敢議它日主上因此兩事,以繼述之指問於閣下,將何辭以對?閣下於瓘有薦進之恩,瓘不敢負,是以論吉凶之理,獻先甲之言,冀有補於閣下。若閣下不察其心,拒而不受,則今日之言,謂之負恩可也。」布讀瓘書畢,爭辨移時。瓘色不變,徐起言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遽失待士禮。布矍然改容。瓘又以日錄辨、國用須知納布而出。
明日,瓘即以此二篇及所上布書具狀申三省、御史臺,乞敷奏彈劾。三省進呈,帝顧曾布曰:「如此報恩地邪?」布曰:「臣紹聖初,在史院不及兩月,以元祐所修實錄者,凡司馬光日記、雜錄,或得之傳聞,或得之賓客;而王安石有日錄,皆君臣對面反復之語,乞取付史院照對編修;此乃至公之論。其後紹聖重修實錄乃章惇蔡卞,今提舉史院乃韓忠彥。而瓘謂臣尊私史,厭宗廟,不審何謂也。神宗理財,雖累歲用兵,而所至府庫充積。元祐中非理耗散,又有出無入,故倉庫爲之一空。乃以臣壞三十年根本之計,恐未公也。」帝曰:「卿一向引瓘,又欲除左右史,朕不可。今日如何?」布愧謝。而韓忠彥等言:「瓘必欲去,當與一郡。」帝令責瓘,忠彥及陸佃皆曰:「瓘言誠過當,曾布卻能容瓘。乃出知泰州。
布始欲瓘附己,使人諭意,將大用之,瓘語其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多不合,今乃欲以官相餌。吾有一書遺丞相,汝爲我書之。正彙再拜,願得書。瓘喜,旦持入省,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信宿,有海陵之命。中書舍人鄒浩、右諫議大夫陳次升皆乞留瓘,不從。
55遼主謁慶陵。
56九月,己巳,詔:「諸路轉運、提舉司及諸州、軍有遺利可以講求及員浮費當裁損者,議詳以聞。」
57壬申,遼主謁懷陵。
58乙亥,遼主如蕅絲淀。
59冬,十月,壬辰,遼主謁乾陵。
60癸巳,門下侍郎李清臣,罷爲資政殿大學士知大名府。〔〔考異〕編年錄、宋史表皆作乙未。〕
61甲辰,遼主上其考昭懷太子謚曰大孝順聖皇帝,廟號順宗;妣蕭氏曰貞順皇后。旋追贈蕭巖壽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耶律薩喇〔舊作撒剌,今改。〕耶律托卜嘉〔舊作撻不也,今改。系出季父房。〕並追封漆水郡王,蕭蘇薩、〔舊作速撒,今改。〕蕭托卜嘉並追封蘭陵郡王。五人皆繪像宜福殿。又追贈蕭和克〔舊作忽克,今改。)龍虎衛上將軍。先是耶律實埒〔舊作石柳,今改。〕以附太子流鎮州,至是召爲御史中丞。
62遼主雖追尊順宗,究莫知其瘞所,遼主亦不亟於求之,後遂不建陵寢。
63十一月,庚申,以陸佃爲尚書左丞,吏部尚書溫益爲尚書右丞。〔〔考異〕編年錄作丙子,今從宋史表。〕
益初知潭州,鄒浩南遷過潭,暮,投宿寺,益即遣州都監將數卒夜出城,逼使登舟,竟凌風絕江而去。它逐臣在其境內者,如范純仁劉奉世、韓川、呂希純、呂陶輩,率爲所侵困,用事者悅之。
64壬戌,以西蕃錫羅薩勒爲西平軍節度使、邈川首領。
65辛未,出御製南郊親祀樂章。
66庚辰,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改彰信軍爲興仁軍,昭德軍爲隆德軍。改明年元日崇寧,以曾布主紹述,從其請也。
67壬午,三省奏事訖,曾布獨留,進呈內降起居郎鄧洵武所進愛莫助之圖,其說以爲陛下方紹述先志,群臣無助之者。其圖如史書年表例,自宰相、執政、侍從臺諫、郎官、館閣學校分爲七隔,每隔旁通,左曰紹述,右曰元祐。左序助紹述者,執政中唯溫益一人,其餘每隔止三四人,如趙挺之范致虛、王能甫、錢遹之屬而已右序舉朝皆在其間,至百餘人。又於左序別立一項,小貼揭去布密稟揭去臣僚姓名,帝曰:「洵武謂非相蔡京不可,以不與卿同,故去之。」布曰:「洵武所陳,既與臣所見不同,臣安敢與議。明日,遂改付溫益。益欣然奉行,乞籍記異論之人,於是帝決意用京矣。〔〔考異〕李燾曰:曾布子□作家傳云:建中靖國元年,六月,太常少卿鄧洵武進愛莫助之圖。所稱六月及洵武官名,皆誤也,今不取。〕
68十二月,戊子,遼以樞密副使張琳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張奉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69遼知樞密院使越國公耶律儼徙封秦國公。
儼以諛佞得信任於道宗,及遼主即位,元妃之兄蕭奉先爲遼主所眷注,儼舊與奉先相結,益務爲逢迎取媚,遼主又寵任之。嘗與牛溫舒有隙,各進所親厚,朋黨紛然,儼恃奉先爲內主,溫舒不能勝。
70庚寅,以知洪州葉祖洽爲寶文閣待制,代呂希純知瀛州;呂希純改知潁州。
帝以河朔諸帥皆元祐人,欲盡易之,故布純、祖洽有是命,皆曾布爲請也。布初擬召祖洽爲侍郎,帝許之;韓忠彥以爲不可,乃止。
先是責降者皆得旨以赦恩牽復,唯章惇、蘇轍進呈不行。惇子援刺血上書,帝封援書付曾布,布欲留白,未果。已而丁憂人曾誕持長書抵布,并奏疏一通,所陳十事,其四言惇有功於國,責太重,當復收用,類皆狂妄語。是日,呈援書,帝頗稱其孝,有憐之之意。布欲且與徙廣南近裏一州,帝許之。又以誕所陳事目進呈,帝曰:「須與勒停編管。」既而韓忠彥見之,怒,請除名,送湖南,從之。惇亦不復內徙。
71左僕射韓忠彥與曾布異議,布數傾之。忠彥累乞罷相,不許。甲午,遂出居東府,有詔押入。
72戊戌,提舉洞霄宮蔡京,復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
供奉官童貫,開封人,性巧媚,善測人主微旨,先事順承,以故得幸。及使三吳,訪書畫奇巧,留杭累月。京與之游,不舍晝夜,凡所晝屏障扇帶之屬,貫日以達禁中,且附言語論奏於帝所,由是屬意用京。左階道錄徐知常,以符水出入元符皇后所,太學博士范致虛與之厚,因薦京才可相。知常入宮言之,已而宮妾、宦官合詞譽之,遂起京知定州。
73辛丑,以知陳州張商英權戶部侍郎,尋改吏部。
74壬寅,知滁州范鏜復職,知澶州少府少監邢恕,光祿少卿呂嘉問,司農少卿路昌衡,並落分司,恕知隨州,嘉問知蘄州,昌衡知滁州。放歸田里人安惇、蹇序辰,並散官,予祠通議大夫林希,追復資政殿學士。尋又詔蔡卞復官,予祠。
75乙巳,遼主詔:「先朝巳行事不得陳告。」時方治耶律伊遜之黨,其黨多賂權貴以求寬免,遼主不悟,而下此詔。
76丙午,奉安神宗神御於景靈西宮;丁未,詣宮行禮。
77己酉,降德音於西京,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78癸丑,詔:「章惇親子孫,許在外指射差遣,不得輒至京師及上章疏。」從曾布所請也。
79祕書省正字陳師道,性孤介,與趙挺之爲友,而素惡其人。適預郊祀,天寒甚,衣無,其妻就假於挺之家,師道問所從得,卻去,不肯服,遂中寒疾,乙卯,卒。〔考異〕薛鑑於元祐二年十月書召師道爲祕書省正字,并載預郊祀,以寒疾卒。考其年月,甚爲舛謬。據魏衍撰彭城先生集記,則除正字在元符三年,其卒在建中靖國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當從之。〕
80是歲,以修奉景靈西宮,下蘇、湖二州采太湖石四千六百枚。〔〔考異〕修景靈西宮,采太溯石,宋史蘬、王二鑑皆不書,程俱北山小集具載其事東南花石綱,實防於此。
河東地震,京畿蝗,兩浙、湖南、福建旱。
崇寧元年〔遼乾統二年〕(壬午、一一○二)〕
1春,正月,丁丑,河東、太原等郡地震;詔死者家賜錢有差。
2遼主如鴨子河。
3二月,丙戌朔,以聖瑞皇太妃疾,慮囚。
4辛卯,遼主如春州。
5甲午,皇太子亶改名烜。
6以蔡確配享哲宗廟庭。
7丙申,雄州防禦推官、知鄧州錄事參軍朱肱奏言:「陛下即位以來,雨次日蝕,在正陽之月;河東十一郡地震,至今未止,人民震死,動以千數;自古災異,未有如此。臣不避死亡,妄舉輔弼之失,以究災異之應,言詞激切,死有餘罪。然惓惓孤忠,不敢隱默者,食陛下之祿,念國家之重,而不敢顧其私也。」并以其所上宰相曾布書隨進。
書曰:「今監察御史劉燾,相公門人也。相公爲山陵使,辟燾掌牋表,又薦入館,相公於燾厚矣。如燾者,置之詞掖,不忝也;以燾爲御史,則不可也。相公有過舉,燾肯言乎?言之則忘恩,不言則欺君,蓋非所以處燾也。今右正言范致虛兄上舍生致君,相公之姪也。致虛乃致君之親弟,如致虛者,置之館閣,不忝也;以致虛爲諫官,不可也。相公有過舉,致虛爭之則忤親,不爭則失職,亦非所以處致虛也。相公旁招俊乂,陶冶天下,肱之所論,止及燾與致虛者,特以臺諫人主耳目之官,非若百職百以略而不論也。相公以門人、親戚爲諫官、御史,此日月所以剝蝕,天地所以震動也。」又曰:「章惇之過惡,不可殫數,其最大者四五。相公在樞府,坐視默然,亦不得爲無過。再貶元祐臣僚,范純仁能言之,相公未嘗救也;廢元祐皇后,龔夬能言之,相公未嘗救也;置諫官於死地,黃履能言之,相公未嘗救也;冊元符皇后,鄒浩能言之,相公未嘗救也。此四五事,惇之過惡最大,而相公無半詞之助,肱竊疑之。伏唯相公遇災而懼,然後可以弭天變,來直言。肱之區區所望於相公者,如此而已。詔付三省。肱,烏程人,禮部侍郎服之從弟也。
8戊戌,詔:「士有懷抱道德、久沈下僚,及學行兼備、可厲風俗者,待制以上各舉所知二人。」
9奉議郎趙睿謀反,伏誅。
10辛丑,以知定州蔡京爲端明殿學士知大名府,蔡卞改知揚州。
先是大名闕帥,曾布白帝,前兩府唯有劉奉世,帝默然。韓忠彥與布交惡,陰欲結京,乃言熙寧故事,嘗除學士,不必前兩府,因請用京,故有是命。
11聖瑞皇太妃朱氏薨,追尊爲皇太后,上謚曰欽成。
12追封孔鯉爲泗水候,孔伋爲沂水候。
13三月,丁巳,奉安哲宗神御於景靈西宮寶慶殿;戊午,詣宮行禮。
14辛酉,以兵部侍郎鄒浩爲寶文閣待制、知江陵府,以浩乞補外也。尋改知杭州。
15甲戌,以知大名府蔡京爲翰林學士承旨,兼修國史。
16是月,遼地大寒,冰復合。
17夏,四月,丙戌,詔權吏部侍郎張商英落權字。
18遼主命北院樞密使耶律阿蘇、同知北院樞密蕭德勒岱〔舊作得里底,今改。〕治伊遜之黨,有司泄泄,莫以爲意,久之始具獄。辛亥,命誅伊遜黨,徙其子孫於邊,發伊遜、張孝傑、蕭德哩特、〔舊作得里特,今改。〕蕭錫沙〔舊作十三,今改。〕之墓,部棺戮屍,以其家屬分賜被殺之家。
時阿蘇納賄,多出姦黨之罪,德勒岱不能制,亦附會之。蕭達和克〔舊作達魯古,今改。〕親害太子,亦得以賄免。御史中丞耶律實埒上書曰:「臣前爲姦臣所陷,斥竄邊郡,幸蒙召用,不敢隱默恩賞明則賢者勤,刑罰當則姦人消,二者既舉,天下不勞而治。伏見耶律伊遜,身出寒微,位居樞要,竊權肆惡,不勝名狀,蔽先帝之明,誣陷順帝,搆害忠讜,敗國罔上,自古所無。賴廟社之休,陛下獲纂成業,積年之冤,一旦洗雪,正陛下英斷克成孝道之秋,如蕭德哩特,實伊遜之黨,耶律哈嚕亦不爲早辨,賴陛下之明,遂正其罪。臣見陛下多疑,故有司顧望,不切推問。伊遜在先帝朝,權寵無比,先帝若以順考爲實,則伊遜爲功臣,陛下豈得立邪!先帝黜逐嬖后,詔陛下在左右,是亦悔前非也。今靈骨未獲,而求之不切。傳曰:『聖人之德,無加於孝。』昔康德宗因亂失母,思慕悲傷,孝道益著。周公誅飛廉、惡來,天下大悅。今逆黨未除,大冤不報,上無以慰順考之靈,下無以釋天下之憤,怨氣上結,水旱爲沴。願陛下下明詔,求順考之瘞所,盡收姦黨,以正邦憲,快四方忠義之心,昭國家賞罰之用,然後致治之道,可得而舉矣。謹別錄順聖升遐及伊遜等事,昧死以聞。」書奏,不報。
19五月,丁巳,熒惑入斗。
20庚申,尚書右僕射韓忠彥罷。
忠彥爲相,召還流人,進用忠讜之士,於是張庭堅、陳瓘、鄒浩、龔夬、江公望、常安民、任伯雨、陳次升、陳君錫、張舜民等皆居臺諫,翕然稱爲得人,然與曾布不協,至是左司諫吳材、右正言王能甫希布意,論忠彥變神考之法度,逐神考之人材,遂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大名府。
21臣僚上言:「神考在位凡十有九年,所作法度,皆本先王。元祐黨人秉政,紊亂殆盡,朋姦罔上,更倡迭和者,皆神考之罪人也。紹聖追復,雖已竄逐,陛下即位,仁德涵養,使之自新,一旦牽復,不以其漸,內外相應,寖以滋蔓,爲害彌甚。今姦黨姓名具在,文案甚明,有議法者,有行法者,有爲之倡者,有從而和者,罪有輕重,情有淺深,使有司條析區別行遣,使各當其罪,數日可畢。伏望早賜施行。」
乙丑,詔:「知河南府梁燾、知潤洲王壽、知越州豐稷知穎昌府陳次升,並奪職,知應天府呂仲甫,落職;故資政殿大學士李清臣,奪職,追所贈官并例外所得恩例。」
22吏部侍郎張商英,改刑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尋又兼侍讀。
23庚午,臣僚上言:「先朝貶斥司馬光等,異議害政,播告中外,天下共知。方陛下即位之初,未及專攬萬機,當國之臣,不能公平心意,檢會事狀,詳具進呈,以次牽復,今日再招人言,遂至煩紊。伏望陛下明諭執政大臣,使公共參議,詳酌事體,原輕重之情,定大小之罪,上稟聖裁,特賜行遣如顯有欺君負國之實,自宜放棄,不足收卹。其間亦有干連牽挂,偏執愚見,情非姦誣者,乞依近年普博之恩,使有自新之路,則天下之氣平,紛紛之論息矣。」〔〔考異〕李燾謂上言者必鄒餘,然無明證,今仍闕之。〕
乙亥,詔:「故追復太子太保司馬光、呂公著,太師文彥博,光祿大夫呂大防,大中大夫劉摰,右中散大夫梁燾坏,朝奉郎王巖叟、蘇軾,各從裁減,追復一官,其元追復官告並繳納。王存、鄭雍、傳堯俞、趙瞻、趙离、孫升、孔文仲、朱光庭、秦觀、張荿則、范純仁、韓維、蘇轍、范純粹、吳安詩、范純禮、陳次升、韓川、張耒、呂希哲、劉唐老、歐陽棐、孔平仲、畢仲游、徐常、黃庭堅、晁補之、劉跂、王鞏、劉當時、常安民、黃隱、張保、汪衍、余爽、湯戫、鄭俠、常立、程頤、張巽等四十人,行遣輕重有差。唯孫固爲神考潛邸人,已復職名及贈官,免追奪。任伯雨、陳祐、張庭堅、商倚等,並送吏部,令在外指射差遣。陳瓘、龔夬並予祠。」其司馬光等責詞,皆曾布所草定也。又詔:「應元祐並元符今來責降人韓忠彥曾任宰臣,安燾係前執政,王覿、豐稷見任侍從外,蘇轍、范純禮、劉奉世等五十七人,並令三省籍記,不得與在京差遣。」
24後苑欲增葺殿宇,內侍有請以金箔爲飾者,計用五十六萬七千,帝曰:「甪金爲箔,以飾土木,一壞不可復收,甚無謂也。詔黜之。」
25丙子,詔:「應元祐以來及元符末未嘗以朋比附會得罪者,除已施行外,自今以往,一切釋而不問,在言責者亦勿復輒言。」
26己卯,尚書左丞陸佃罷。
佃執攻,與曾布比,而持論多近恕,每欲參用元祐人才;尤惡奔競,嘗曰:「天下多事,須不次用人。苟安寧時,人才無大相遠,當以資歷序進,少緩之,則士知自重矣。」又曰:「今天下之勢,如人大病向愈,當以藥餌輔養之,須其平安。苟爲輕事改作,是使之騎射也。」朝議欲更懲元祐餘黨,佃言不宜窮治。或言佃名在黨籍,不欲窮治,正恐自及耳,遂出知定州。
27庚辰,以許將爲門下侍郎,溫益爲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蔡京爲尚書左丞,吏部尚書趙挺之爲尚書右丞。
京素與屯田員外郎孫鼛善,鼛嘗曰:「蔡子,貴人也,然才不勝德,恐詒天下憂。」及是,京謂鼛曰:「我若用於天子,願助我。」鼛曰:「公誠能謹守祖宗之法,以正論輔人主,示節儉以先百吏,而絕口不言兵,天下幸甚。」京默然。
挺之爲中丞,與曾布比,建議紹述,排擊元祐諸賢,由是進居政府。
28六月,己丑,祔欽成皇后神主於太廟。
29辛卯,左司諫王能甫言:「曾誠家富於財,目爲青錢學士,乞罷其史官。」左正言吳材言:「史官王防,在元豐勒停,又以訴理得罪,兼無出身,當罷。」是日,曾布獨對,言:「吳材緣引呂惠卿、蹇序辰等,議論不勝;王能甫及吳安持,近日以安持追削職名;皆挾私怨,故以此攻曾誠、王防,欲中傷臣耳。」帝曰:「彼責在蔡京,不干卿事。」布曰:「臣亦知此二人乃京所薦,但以臣門下士爲言路所攻,則謂臣必搖動。小人用意如此,臣實不安。方元祐之人布滿朝廷,臣一身與眾人爲敵,是時助臣者唯此三數人。今元祐之黨方去,而言者乃欲斥逐此等,是爲元祐人報怨耳。」帝矍然。布因言:「張商英亦章惇門下士,王溈之乃其,議論之際,多與惇爲比,故商英力稱引范致虛及吳材,乃其志趨同耳。若有所陳,願陛下加察。」
30壬辰,減西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31遼主以雨罷獵,駐散水原。
32癸卯,詔:「六曹尚書有事奏陳,許獨員上殿。」
33丁未,遼南院大王慎嘉努致仕。
34己酉,太白晝見。
35壬子,改渝州爲恭州。
36癸丑,詔倣唐六典修神宗所定官制。
37封伯夷爲清惠候,叔齊爲仁惠候。
38閏月,甲寅朔,更名哲宗神御殿曰重光。
39己未,以提舉洞霄宮呂惠卿爲觀文殿學士、知杭州,尋改揚州。
40庚申,遼策試賢良。禮部郎中劉輝對策,多中時病,擢史館修撰。輝善屬文,疏簡有遠略,時稱得人。未幾,卒。
41辛酉,殿中侍御史錢遹言:「尚書右僕射曾布,力援元祐之姦黨,分列要涂;陰擠紹聖之忠賢,遠投散地。挈提姻婭,驟致美官;汲引儇浮,盜竊名器。愛交通乎近習,諸子邀結乎搢紳,造請輻奏其門,苞苴日盈私室,呼吸立成禍福,喜怒遽變炎涼。鉤致齊人之窾言,欲破紹聖之信史;曲徇法家之謬說,輕改垂世之典刑。爲臣不忠,莫大於此。況日食、地震星變、旱災,豈盛時常度之或愆,乃柄臣不公之所召欲乞早正典刑,慰中外之望。」於是布連上章乞罪。
壬戌,詔布爲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布於元符末,欲以元祐兼紹聖而行,故力排蔡京,逐出之。至崇寧初,知帝意有所向,又欲力排韓忠彥而專其政。無何,京已爲右丞,大與布異。會布擬陳祐甫爲戶部侍郎,京於榻前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奈何使宰相私其親!」曾布陳迪,祐甫之子也。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溫益叱之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帝不悅而罷。御史遂攻之,言:「布與韓忠彥、李清臣交通爲私,使其子吳則禮、外甥高茂華往來計議,共成元祐之黨。暨登相位,復與清臣析交離黨,日夜爭勝,遂攬天下之權,皆歸於己,而怨望之心逞矣。故不及半月,首罷市易,中外之人,望風希指,變法之論,相因而至。於是范純粹乞差衙前,以害神考之免役;李夷行乞復詩賦,以害神考之經術。又力引王古爲戶部尚書,王覿爲御史中丞,二人者,元祐之黨也,而用以掌開闔斂散之權,定是非可否之論,豈非敗壞神考之法度乎!」於是更詔布落職,提舉明道宮,太平州居住。
42以刑部侍郎張商英爲翰林學士。
43甲子,詔:「諸路州縣官有治績最著者,命兩司、帥臣各舉一人。」
44丙寅,寶文閣待制、知杭州鄒浩、改知越州。
45辛未,詔曰:「朕仰唯哲宗皇帝元符之末,是生越王,姦人造非,謂非后出。比閱諸僚舊疏,適見椒房訴章,載加攷詳,咸有顯證。且朕兩宮親臨撫視,嬪御執事在旁,緣何外人,得入宮禁私行取子,實爲不根。爲人之弟,繼體承祧,豈使沽名之賊臣,重害友恭之大義,詆誣欺罔,罪莫大焉!鄒浩可重行黜,以戒爲臣之不忠者。仍檢會鄒浩元奏劄子,并元符皇后訴章,宣示中外。」〔〔考異〕長編載鄒浩劄子曰:「臣聞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邦國無流離之患,邊境無征伐之苦,黎民繁庶,萬國咸寧。當是時,可以嬉游後宮,非焦心勞力之秋也,而謂宰相寇準曰:『朕觀自古亂天下、敗國家者,未嘗不因女子,是以褒姒滅周,妲己亡商。朕之後宮女子,巧媚百生,朕未嘗願盼焉。』然則仁祖之意,豈不欲垂裕後昆,奈何陛下遽忘其乎?臣觀陛下之所爲,愈於桀、紂而甚於幽王也。殺卓氏而奪之子,欺人可也,詎可欺天乎!卓氏何罪哉,得不愈於桀、紂也!廢孟氏而立劉氏,快陛下之志可也。劉氏何德哉,得不甚於幽王也!臣觀祖宗有唐、虞、堯、舜之德,而陛下有桀、紂二王之行,不識寢餗安乎?頃年彗孛出於西方,災譴爲大。陛下避正殿以塞天變,減常膳以銷天譴,宰相章惇謂陛下曰:『未足損陛下盛德。』又聞江西累年饑饉,陛下召惇,責以宰相變理之功,宰相章惇謂陛下曰:『天災流行,無世無之。』且以堯九年水湯七年旱爲解。惇爲輔弼,忍發此言!今聞陛下以立劉氏,惇之策也。臣今諫陛下,去廢后之醜行,行復后之大德,聽臣之直諫而出惇之姦言,使天下之人共仰首以見日月之光,盛大之世;不然,祖宗有百餘年基業,將顛覆於陛下之手矣。昔唐褚遂良諫高宗立武昭儀,不聽,叩頭流血,以笏置殿階曰:『還陛下此笏,乞歸田里。』今臣諫陛下不聽,願歸田里,力農圃,爲亂世之民。願膾臣心肝以獻上,斬惇首以謝天下。」案此劄蓋章惇蔡京之黨所爲,其述仁宗謂宰相寇準之語,尤爲謬妄,寇準何嘗事仁宗哉!今附辨,以見作偽之不可掩。若元符后訴章及謝徽宗表,皆出偽手,長編雖曾附載,今並削去。
初,浩以諫立后被謫,章留中不下。元符末,還朝,入見,帝首及諫立后事,獎歎再三。問:「諫草安在?」對曰:「焚之矣!」退,告陳瓘,瓘曰:「禍其在此乎!異時姦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及蔡京用事,忌浩,欲擠之,果使其黨偽爲浩奏,言劉后殺卓氏而奪其子,且多狂妄指斥語,復偽爲元符皇后上皇太后表,流布中外。帝見之,大怒,遂下詔治浩之罪,貶衡州別駕,永州安置。京又使其黨爲元符皇后撰謝表以上,詔並送史官。
浩初除諫職,入白其母張曰:「有言責者不可默,恐或以是詒親憂。」母曰:「兒能報國,我顧何憂!及浩兩被竄責,母不易初意,人稱其賢。〔〔考異〕李燾曰:新錄辨誣云:鄒浩復召用,蔡京忌浩,因求浩舊疏不得,乃使其黨作偽疏。繼而京執政,故有是責。要之此段皆非實事,鄒浩疏元符皇后上太后表及謝徽宗表,皆京爲之也。丁未錄云:上欲再貶浩,而三省求浩元疏不獲,下浩取稿,浩奏以元疏稿不存。陳瓘聞而歎曰:若後或有撰惡語以進者,將何以自明!已而章惇果偽撰浩疏,袖以進。案惇元符三年九月已罷相,偽撰鄒浩疏者乃京也。今案宋史鄒浩傳,徽宗即位,浩還朝,帝首及諫立后事,問:「諫草安在?」對曰:「焚之矣。」而丁未錄云:上欲再貶浩,三省求浩元疏,不獲,下浩取稿,浩奏以元稿不存。二說互異,一係元符,一係崇寧,今從宋史。蓋焚稿之語,京久已聞之。時向太后已崩,而朱太妃尚在,京猶未敢爲此也。及是年二月,朱太妃薨,京特以此時入對,故既撰浩偽疏,又撰元符皇后偽訴章,以無太后、太妃可以證其妄者耳。偽疏,偽表一時一手所作,大抵在是年四月後也。元符皇后固甘心於浩者,自當與京合謀,而京素交結內侍,俾以此偽疏表置諸帝前,亦甚易也。所可疑者,浩既自焚其稿,京求浩奏亦不可得,而徽宗實錄鄒浩傳及東都事略、宋史鄒浩傳,俱載浩元奏,與偽疏大異,不知從何處得來,豈官中所留元奏,群小一時難檢,不及焚毀,若有神物爲之護持而其後出者與?〕
46壬申,遼降惠妃蕭氏爲庶人,幽於宜州,諸弟沒入興聖宮。
47遼方治耶律伊遜之黨,其首惡既以賄免,而蔓引轉及無辜。御史知雜事左企弓爲辨析其冤,警巡使馬人望奉命推究,處以平心,所活甚眾。
48戊寅,知江寧府鄧祐甫,乞以府學所建王安石祠堂著祀典,從之。
49壬午,追貶李清臣爲武安軍節度副使。
50癸未,詔:「監司、帥臣,於本路小使臣以上及親民宮內,有智謀勇略可備將帥者,各舉一人。」
宋紀八十八〔起玄默敦牂七月,盡閼逢涒灘四月,凡一年有奇。〕
崇寧元年〔遼乾統二年。(壬午、一一○二)〕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崇寧元年〔遼乾統二年。〕
1秋,七月,甲申朔,建長生宮以祠熒惑。
2丙戌,詔:省、臺、寺、監及監司、郡守,並以三年成任。」
3戊子,以蔡京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制下之日,賜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創法立制,先帝繼之,兩遭變更,國是未定,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頓首謝曰:敢不盡死!」制辭極其褒美,翰林學士張商英所草也。
4己丑,焚元祐法。
5甲午,詔于都省置講議司。
蔡京既得志,陰託紹述之柄,箝制天子。用熙寧條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講議司,自爲提舉,以其黨吳居厚、王漢之等十餘人爲僚屬;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官、國用、商旅、鹽澤、賦調、尹牧,每一事以三人主之。凡所設施,皆由是出,而法制屢變無常矣。
6詔杭州、明州置市舶司。
7庚子,同知樞密院事章楶罷,以老故也。詔授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未幾,卒,謚莊簡。〔〔考異〕姑蘇志:章楶,謚莊敏。今從宋史及宰輔編年錄。〕
8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振卹壓溺者。
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宮張耒,在穎州聞蘇軾身亡,出己俸於薦福禪院爲軾飯僧,縞素而哭。」詔:「張耒責授房州別駕,黃州安置。」
9辛亥,詔:「昨降置講議司手詔內事件,許中外臣庶具所見利害聞奏。
10復罷春秋博士。
11是月,遼主獵于黑嶺,以霖雨,給獵人馬。永興宮太師蕭呼圖,〔舊作胡篤,今改。〕見遼主好遊畋,每言從禽之樂以逢其意,遼主悅而從之,國政墮廢自此始。
12準布侵遼,遼招討使額特勒〔(舊作斡特剌。)〕戰敗之。
13八月,乙卯,皇子烜改名桓。
14臣僚上言:「陛下即位之始,淵默不言。嘗開獻書之路,而以書獻者,有自布衣取甲科以令百里,或加秩一等,或解武弁而寄寺監丞、簿之祿。天下之士,不知彼所論列爲何等語言,往往懷疑,迄今不釋,欲望出其所上封事,布之四方。果其言有補國是,則至公之議,帖然自厭;脫或志在覬望,僥倖名器,無忠嘉一定之論,有姦憸兩可之語,附下罔上,累先烈而害初政,則於此時,豈可以置而不問!如以臣言可采,乞早賜施行。」
乙丑,詔:「除鄭敦義江緷外,鹿敏求追所授承事郎,降充簿、尉,高士育追所授官,何大正追所賜出身及所授官,並不得應舉。」
15辛未,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州縣置。
16甲戌,詔天下興學貢士;建外學于國南。
蔡京請「天下州縣置學,州置教授二員,縣置小學。縣學生選考,升諸州學,州學生每三年貢太學,至則附試,別立號;考分三等,入上等補上舍,入中等補下等上舍,入下等補內舍,餘居外舍。諸州軍解額各以三分之一充貢士,州給常平或係省田宅充養士費;縣用地利所出及非係省錢。凡州縣學生曾經公私試者,復其身。如有孝悌睦任恤中和,若行能尤異爲鄉里所推者,縣上之州,免試入學。州守貳及教授詢審無謬,即保任入貢;不實者坐罪。」京又請外學以待州縣學之貢士。乃詔即京城南門外相地營建,外圓內方,爲屋千百七十二楹,是爲辟雍。太學專處上舍生、內舍生,而外學則處外舍生。初貢至,皆入外學,經試補入上舍、內舍,始得進處太學。太學外舍亦令出居外學,其敕令格式,悉用太學見制。于是上舍至二百人,內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凡州學上舍生升舍,以其秋即貢入辟雍,長吏集闔郡官及提學官具宴設,以禮敦遣,限歲終即集闕下。自川、廣、福建入貢者,續其路,食以學錢給之。奏入,詔悉如其法施行。
17丙子,詔:「司馬光呂公著、王巖叟、朱光庭、孔平仲、孔文仲呂大防、劉安世、劉摯、蘇軾、梁燾、李周、范純仁、范祖禹、汪衍、湯戫、李清臣、豐稷、鄒浩、張舜民子弟,並毋得官京師。」
18己卯,以趙挺之爲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商英爲尚書右丞。
19九月,戊子,京師置居養院,以處鰥寡孤獨,仍以戶絕財產給養。
20乙未,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分正邪,各爲三等。於是中書奏:「正上,鍾世美、喬世材、何彥正、黃克俊、鄧洵武李積中六人;正中,耿毅等十三人;正下,許奉世等二十二人;邪上尤甚,范柔中等三十九人;邪上梁寬等四十一人;邪中,趙越等一五十人;邪下,王鞏等三百十二人。」
21內侍郝隨,諷蔡京再廢孟后。會昌州判官馮澥,上書言復后爲非,於是御史中丞錢遹、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膚連章論「韓忠彥等乘一布衣誑言,復瑤華之廢后,掠流俗之虛美。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闕上書,忠義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望詢考大臣,斷以大義,無牽于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丁酉,治臣僚議復元祐皇后及謀元符皇后罪,降韓忠彥、曾布官,追貶李清臣雷州司戶參軍,黃履祁州團練副使,安置曾肇、豐稷、陳瓘、龔夬等十七人于遠州,擢馮澥鴻臚寺主簿。
22己亥,御批付中書省:「應元祐責籍并元符末敘復過當之人,各具元籍定姓名進入。」于是蔡京籍文臣執政官文彥博等二十二人,〔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安燾呂大防、劉摰、梁燾、王巖叟、范純仁王珪、王存、傅堯俞、趙瞻、韓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李清臣、蘇轍、劉奉世、范純禮、陸佃。〕待制以上官蘇軾等三十五人,〔蘇軾、范祖禹、王欽臣、姚、顧臨、趙君錫、馬默、孔武、仲王汾、孔文仲、朱光庭、吳安持錢勰、李之純、孫覺鮮、于侁、趙彥若、趙离、孫升、李周、劉安世、韓川、賈易、呂希純、曾肇、王覿、范純粹、楊畏、呂陶、王古、陳次升、豐稷、謝文瓘、鄒浩、張舜民。〕餘官秦觀等四十八人,〔秦觀、湯戫、杜純、司馬康、宋保國、吳安詩、張耒、黃隱、歐陽棐、呂希哲、劉唐老、晁補之、黃庭堅、畢仲游、常安民、汪衍、孔平仲、王鞏、張保源、余爽、鄭俠、常立、程頤、余卞、唐義問、李格非、商倚、張庭堅、李祉、陳佑、任伯雨、陳郛、朱光裔、蘇嘉、陳瓘、龔夬、呂希績、歐陽中立、吳儔、呂仲甫、徐常、劉當時,馬琮、謝良佐、陳彥默、劉昱、魯君貺、韓跋。〕內臣張士良等八人,〔張士良、魯燾、趙約、譚扆、楊偁、陳詢、張琳、裴彥臣。〕武臣王獻可等四人,〔王獻可、張遜、李備、胡田。〕等其罪狀,謂之姦黨,請御書刻石於端禮門。〔〔考異〕此據長編所列姓名、人數。李燾曰:七月二日,魯君貺、劉昱、李常、呂仲甫、朱光裔、馬琮、劉當時、謝良佐、陳彥默八人已出籍,恐此姓名不當又見九月十七日,十七日即已亥也。今按宋史徽宗紀,崇寧元年九月己亥,籍元祐及元符末宰相文彥博等、侍從蘇等、餘官秦觀等內臣張士良等、武臣王獻可等凡百有二十人,御書刻石端禮門。而長編所列姓名,止一百十七人,尚少三人,恐有遺脫。其出籍八人,又不當在內,則所闕共十一人矣。又二年九月,從臣僚之請,頒端禮門石刻于天下。長編載御史臺抄錄到名數,又止九十八人,彼此參錯不齊,未知何故,更須博考。
23庚子,贈宣德郎鍾世美爲右諫議大夫,錄其子爲郊社齊郎。
世美,元符末提舉福建路常平,應詔上書,乞復熙寧、紹聖政事,至是第爲正上等第一,故有此恩。餘正等四十人,悉加旌擢。其邪等五百四十二人,降責有差。
24壬寅,降授中大夫、守司農卿、分司南京、太平州居住曾布,責授武泰軍節度副使,衡州安置。
25冬,十月,乙卯,蕭合里〔舊作海里,今改。〕叛遼,劫乾州武庫器甲。遼主命北面林牙薩嘉努捕之。蕭哈里亡入女直之克展〔舊作阿典,今改。〕部。
26癸亥,知樞密院事蔣之奇罷爲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27遼招討使額特勒乞致仕,遼主不許,止罷招討、南院樞密使;丙寅,封混同郡王,遷北院樞密使,加太子太師,賜推誠贊治功臣號。以參知政事牛溫舒知南院樞密使事。
28己巳,以觀文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爲武昌軍節度使佑大名府。
29蔡京、許將、溫益、趙挺之、張商英力主錢遹等說,請廢孟后,帝不得已從之。甲戌,詔罷元祐皇后之號,復居瑤華宮。
30丙子,臣僚上言:「元祐黨人,朝廷近已施行。所有元符之末,共成黨與,變更法度復爲元祐者,伏望詳酌施行。」於是詔周常、龔原、劉奉世、呂希純、王覿、王古、謝文瓘、陳師錫、歐陽棐、呂希哲、劉唐老、晁補之、黃庭堅、黃隱、畢仲游、常安民、孔平仲、王鞏、張保源、陳郛、朱光裔、蘇嘉、余卞、鄭俠、古田並罷祠祿,各于外州軍居住,仍依陳乞宮觀新格,不得同在一州。
31戊寅,以資政殿學士蔡卞知樞密院事。〔〔考異〕據宰輔編年錄,當在癸亥日,今從宋史表。
32詔:「河南府草澤裴筠上書,語言狂悖,特送五百里外州軍編管,所有講議司許陳言利害指揮勿行。」
33十一月,乙酉,邵州言知溪洞徽州楊光銜內附。
34戊子,以婉儀鄭氏爲賢妃。
35辛卯,置河北安濟坊。
36癸巳,置西、南西京宗正司及敦宗院。
37乙未,遼薩嘉努以不獲蕭哈里免官。
38戊戌,置顯謨閣學士、待制官。
39壬寅,遼以上京留守耶律慎思爲北院樞密副使。
40劇賊趙鍾格犯遼上京,掠宮女、御物,副留守馬人望率眾捕之,右臂中矢,炷以艾,力疾馳逐,賊棄所掠而遁。人望令關津譏察行旅,悉獲其盜,尋握樞密都承旨。
41遼有司請以遼主生日爲天興節。
42己酉,立卿監、郎官三歲黜陟法。
43十二月,癸丑,中丞錢遹言:「哲宗用王贍策,取青唐、邈川,可謂不世出之略。權臣欺朝廷,盡委而棄之,更以它罪戮及贍身;若不追正其罪,無以伸往者之冤而激忠勇折衝之氣。於是責授韓忠彥爲崇信軍節度副使;曾布爲賀州別駕,仍舊衡州安置;安燾爲寧國軍節度副使;范純禮爲試少府監,分司南京。
44庚申,臣僚上言范純仁謚忠宣未當,詔:「定議、覆議官各罰銅,其神道碑令潁昌府毀磨。」
45鑄當五錢。
46丙寅,詔:「應責降安置及編管、羈管人,令所在州軍依元符令常覺察,不得放出城。」
47丁丑,詔:「諸邪說陂行非先聖之書,并元祐學術政事,不得教授學生,犯者屏出。」
48戊寅,蔡京等上州縣學敕令格式,乞鏤板頒降,從之。
49是歲京畿京東河北、淮南蝗,江、浙、熙、河漳、泉、潭、衡、郴州、興化軍旱。
50辰、沅州猺入寇。
51遼蕭哈里之亡入女直克展部也,遣其族人額特勒結和于英格曰:「願與太師爲友,同往伐遼。英格執額特勒。會遼命英格捕討哈里,遂送額特勒于遼,募兵,得甲千餘,阿古達〔舊作阿骨打,今改。〕喜曰:「有此甲兵,何事不可圖!」蓋前此女直甲兵之數,未嘗滿千也。軍次混同水,與哈里遇。時遼追哈里兵數千,攻之不能克,英格謂遼將曰:退爾軍,我當獨取哈里。遼將許之。阿古達策馬突戰,哈里中流矢,墮馬下,執而殺之,大破其軍英格自是知遼兵之易與矣。
52夏改元貞觀。
二年〔遼乾統三年。〕
崇寧二年〔遼乾統三年。(癸未、一一○三)〕
1春,正月,辛巳朔,遼主如混同江。女直函蕭哈里之首來獻,遼主大喜,賜予加等。蕭哈嚕言于遼主,請修邊備,樞密使耶律阿蘇力沮之,時譏其以金賣國云。
2乙酉,貶竄元符末臺諫官于遠州:任伯雨昌化軍,陳瓘廉州,龔夬象州,馬涓澧州,陳祐歸州,李深復州,張庭堅鼎州,並除名勒停,編管江公望責授衡州司馬,永州安置;鄒浩除名勒停,昭州居住。已上並永不得收敘。王覿臨江軍居住,豐稷建州,陳次升建昌軍,謝文瓘邵武軍,張舜民房州,亦皆除名勒停。蔡京、蔡卞怨任伯兩等之論己,檢會其章疏以進,故有是貶。京之帥蜀也,張庭堅在其幕府,及入相,欲引以自助,庭堅不從,京恨之,至是亦除名編管。
3知荊南府舒亶平辰沅猺賊,復誠、徽二州,改誠爲靖州,徽爲蒔竹縣。苗赦荊湖兩路。
4己丑,詔許茅山道士劉混康修建道觀,仍令直奏災福,無得隱匿混康有節行,頗爲神宗所敬重,故帝禮信之。
5壬辰,中書侍郎溫益卒。益仕宦無片善可紀,至其狡譎傅會,蓋天性也。
6丁未,以蔡京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7以知岢嵐軍王厚權發遣河州兼洮西沿邊安撫司公事。
厚少從父韶兵間,暢習羌事。元祐棄河湟,厚疏陳不可,且詣政事堂言之。蔡京既治元祐棄地之罪,仍欲開邊,故有是命。
8戊申,遼主如春州。
9二月,辛亥,安化蠻人寇,廣西經略使程節敗之。
10壬子,遣官相度湖南、北猺地,取其材植,入供在京營造。
11甲寅,尊元符皇后爲皇太后,宮名崇恩。
12辛酉,置殿中監。
13庚午,初令陝西鑄折十銅錢并夾錫錢,召募私鑄人赴官充鑄錢工匠,從蔡京奏也。
14遼以武清縣大水,弛其陂澤之禁。
15癸酉,奉安哲宗御容于西京會聖宮及應天院。
16丙子,置諸路茶場。
茶自嘉祐通商,至熙寧中,李稷稍復榷法,而利復歸于官。及是蔡京請荊湖、江、淮、兩浙、福建七路,仍舊禁榷官買,即產茶州軍隨所置場,申商人、園戶私易之禁。商人買茶,貯于寵篰,官爲抽盤第敘收息訖,批引販賣,歲入百萬緡以進御。自此盜販公行,民滋病矣。
17戊寅,王厚言:「熙寧間,神宗以熙河邊事委任先臣韶,當時中外臣僚,凡有議論熙河事者,蒙朝廷批送先臣看詳可否,議論歸一,無所搖奪。今朝廷措置一方邊事,已究見利害本末。欲乞自今中外臣僚言涉青唐利害者,依熙寧故事,並附本路經略司及所委措置官看詳。」從之,又詔:「入內供奉官童貫往來句當,仰本路經略、安撫、都總管司,公共協力濟辦。」
18三月,乙酉,詔:「黨人親子弟毋得擅到闕下;其應緣趨附黨人罷任,在外指射差遣,及得罪停替臣僚亦如之。」
19辛卯,管句玉龍觀黃庭堅,除名勒停,送宜州編管,以湖北轉運判官陳舉奏庭堅撰荊南承天院碑,語涉謗訕也。
20癸卯,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霍端友等五百三十八人。其嘗上書在正等者升甲,邪等者黜之。
時李階舉禮部第一。階,深之子,而陳瓘之甥也。安忱對策,言使黨人之子魁多士,無以示天下,遂奪階出身而賜忱第。忱,惇兄也。又,黃定十八人皆上書邪等,帝臨軒召謂之曰:「卿等攻朕短可也,神宗、哲宗何負於卿等!」亦並黜之,皆從蔡京言也。
21詔:「知河州王厚權管句熙河蘭會路經略司職事。
22夏,四月,甲寅,詔侍從官各舉所知二人。
23丁卯,詔毀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范純仁、劉摰、范百祿、梁燾、王巖叟、景靈西宮繪像。
24己巳,童貫至熙州,傳語勞軍。
25庚午,詔國子監印書賜諸州縣學。
26甲戌,王厚奏:「河南、河北諸羌,以大小隆贊〔舊作隴拶,今改。〕爭國之故,人心不寧,諸族酋豪,互有猜忌,遂更相侵掠殺戮,正所謂以夷狄攻夷狄,乃中國之利。臣見與童貫計議,乘此從長措置,起候發別具奏聞。」
27乙亥,詔:蘇洵、蘇軾、蘇轍、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馬涓文集,范祖禹唐鑑,范鎮東齋記事,劉攽詩話,僧文塋湘山野錄等印板,悉行焚毀。」
28戊寅,以趙挺之爲中書侍郎,張商英爲尚書左丞,戶部尚書吳居厚爲尚書右丞,兵部尚書安惇同知樞密院事。
29詔:「追奪王珪贈謚;王仲端、王仲薿並放罷,遺表恩例減半。追毀程頤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其入山所著書,令本路監司覺察。時臣僚上言:「神宗大漸,王珪不早請建儲,密召高士充,欲成其姦謀。」又言:「程頤學術頗僻,素行譎怪,勸講經筳,有輕視人主之意;議法太學,則專以變亂成憲爲事。」故有是詔。范致虛又言:「頤以邪說詖行,惑亂眾聽,而君焞、張繹爲之羽翼,乞下河南盡逐學徒。」頤於是遷居龍門之南,止四方學者,曰:「尊所聞,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門也。」
30五月,辛巳,以賢妃鄭氏爲淑妃。
31丙戌,曾布以妻魏氏及子紆、繰等交通請求,受賂狼藉,責授廉州司戶參軍,仍舊衡州安置,紆永州編管,繰除名。
32戊子,遼以獵人多亡,嚴以科禁。
33甲午,詔頒梁安國等二十二人昨上書謗乩節文,降責有差。
34乙巳,遼主清暑赤勒嶺;丙午,謁慶陵。
35遼西北招討使蕭德勒岱〔舊作得里底,今改。〕自恃后族,慢侮僚史,戍長耶律棠古不爲屈,乃罷之。棠古訟於朝,不省。棠古性坦率,好別白黑,人有不善,必盡言無隱,時號彊棠古」。
36六月,庚申,詔:「元符末上書進士,類多詆訕,令州郡遣入新學,依太學自訟齋法,候及一年能革心自新者,許將來應舉;其不變者,當屏之遠方。」
37辛酉,王厚、童貫發熙州。初,厚與貫會諸將部分軍事,諸將皆欲并兵直趨湟中。厚曰:賊恃巴金、把拶之險,挾大河之阻,分兵死守以抗我師,若進戰未克,青唐諸部之兵繼至,夏賊必爲之援,非小敵也。不若分兵爲二,南道出安鄉,衝其前;北道出京玉,擣其後。賊腹背受敵,勢不能支,破之必矣。」貫猶未決。厚曰:它日身到其地,計之熟矣,願毋過疑。」遂以岷州將高永年爲統制官,權知蘭州姚師閔佐之,及管句招納王端等率蘭、岷州、通遠軍漢蕃兵馬二萬出京玉關,厚與貫親領大軍出安鄉關,渡大河,上巴金嶺。
癸亥,厚次河州;甲子,次安鄉關。貫率李忠等以前軍趨巴金城,舊名安川堡,在巴金嶺上,多羅巴使其三子長日阿令結、次日廝鐸麻令、次曰阿蒙率眾拒守。城據岡阜,四面皆天塹,深不可測,道路險狹。我師至,望見城門不閉,偏將辛叔詹、安永國等爭先入,賊出兵迎擊,師少卻。永國墮天塹死,叔詹等馳還,幾爲所敗,佰雨,各收軍而止。翼日,乙丑,賊以大眾背城而陣,埤間建旗鳴鼓;決戰,復有疑兵據高阜,張兩翼。會厚以軍至,賊望見氣沮。厚乘高,列大帥旂幟,遣人諭以恩信,開示禍福。數返,阿令結等不肯降,語益不遜,遂命諸將攻城。賊力戰拒險,我軍不能過天塹。厚親至陣前,督彊弩射之,賊稍卻。別遺偏將鄒勝率精騎由間道繞出其背,賊大驚;因鼓之,諸軍四面奪擊,殺阿令結、廝鐸麻令於陣。阿蒙流矢中目貫腦,遁去;多羅巴率眾來援,聞敗,亦遁去。日未中,大破賊眾,遂克其城,遠近爭降附。厚誅彊悍首領數百人,入據城,遣高永年引兵萬餘出京玉關。
丙寅,厚進軍次瓦吹,舊名寧洮寨。永年等進據把拶、宗城。
阿蒙道遇其父多羅巴引眾來援,告之曰:「兵大敗,二兄皆死,我亦重傷,漢家已入巴金城矣!」父子相持慟哭,恐追騎及,偕馳而去。至癿當城,所居附順者張心白旗甚眾,復懼見禽,踰城奔青唐。然餘黨猶盛,王厚慮其或掎我軍後,丁卯,大軍留寧洮,厚與童貫率李忠等將輕騎二千餘人趨癿當,破不順部族,焚其巢穴,臨大河據險,命忠等率眾守之。厚即日還寧洮。
戊辰,進下隴朱黑城,城舊名安隴寨。
己巳,進至湟州。會高永年等軍於城東上,諸將各率所部環城,遣人約降,其大首領丹波禿令結盡拘城中欲降者,據城不下。厚與童貫登城南山,視城中,盡見其戰守之備,分遺諸將各守一面攻城。賊援兵自城北宗水橋上繼至,勢益張。日暮,諸將有言:賊得援力生,我師攻戰久已疲,請暫休士卒,徐圖之。」厚謂貫曰:「大軍深入至此,是爲死地,不急破其城,青唐王子擁大眾來援,據橋而守,未易以旬日勝也;形見勢屈,將安歸乎!諸將不以計取,顧欲自便,豈計之得邪!敢再言者斬!」于是諸將各用命。死士乘城,賊以石縱擊,垂至堞而墜,奮復上者,不可勝數。鼓四合,晝夜不絕聲,矢下如雨,城中負盾而立。庚午,別遣驍將王用率精騎出賊不意,亂宗水上流,擊破援兵,絕其路,乘勝奪水寨。初,元符間,築城宗水之北以護橋,至是賊據守之。有蕃將包厚緣城而上,撝槍擊賊,引眾踰入城,退保橋南。厚開其門,王用因以其眾入據橋城,而戰勢猶未沮,遂火其橋,中夜如晝。諸將乘火光盡力攻城,城中不能支。大首領蘇南抹令□潛遣人縋城送款,請爲內應,許之。是夜,王亨奪水門入,與其麾下登西城而呼曰:「得湟州矣!諸軍鼓噪而進。丹波禿令結以數十騎由西門遁去。辛未,黎明,大軍入湟州。假高永年知州事,完其城而守之前後招納湟州境內漆今等族大首領七百五十人,管戶十萬。厚具捷書以聞。
初,湟州未克,青唐王子谿賒羅撒率眾來援,過安兒峽,聞城已破,遂駐宗哥城,以丹波禿令結不能守,斬之以徇。時論者皆欲席卷而西,王厚與童貫及諸將議曰:湟州雖下,形勢未固,新附之人,或持兩端,青唐餘燼尚彊,未肯望風束手,我師狃於新捷,其實已罷,若貪利深入,戰有勝負,後患必生。歲將秋矣,塞外苦寒,正使遂得青唐,諸將未可興築。若不暴師勞費,別必自引而歸,玩敵致寇,非萬全之策。往年大軍之舉,事忽中變,正以此耳。湟州境內要害有三。其一日癿當,在州之南,前已城之矣。其二曰省章,在州之西,正爲青唐往來咽喉之地,漢世謂之隍,唐人嘗修閣道,刻石記其事,地極險阻,若不城之,異日出兵,賊必乘間斷我歸路。其三日南宗寨,在州之北,距夏國卓羅右廂監軍司百里而近,夏人交構諸羌,易生邊患,今若城之,可以控制。況此三城正據鄯、湟腰背,控制之利,可斷其首尾之患。厚在元符間,已嘗建論不從,竟致棄地之事,覆車之轍,何可復蹈!且三城既畢,湟境遂固,降者悉爲吾用,地利可佐軍儲,形勢所臨,威聲自遠,益知招撫降眾必多,此支解羌虜之術也。明年乘機一舉,大功必成。」或謂厚曰:「朝廷之意,必欲亟定青唐,從而有功,必受重賞;違之且得罪。厚曰:「忠臣之誼,知體國耳,遑他卹乎!」遂以是日甲戌移軍趨省章東峽之西,得便地曰灑金,平建五百步城一座,後賜名日綏遠關。
大軍駐關中,谿賒羅撒尚在宗哥,遣其大首領奔巴令阿昆等五輦持蕃書詣軍門,請保渴驢嶺以西而和,書辭每至益卑。時軍中已定議保完湟境,來春進取,且欲懈賊志,使不爲備,於是以便宜聽所請,移書張示威信,賊中大震。
38是月,中太一宮火。
39秋,七月,己卯,以收復湟州,百官入賀。
40辛巳,進蔡京官三等,蔡卞以下二等。
41壬午,白虹貫日。
42詔以王厚爲威州團練使,知熙州;童貫轉入內皇城使、果州刺史,依前熙河蘭會路句當公事;賞復湟州功也。
43甲申,降德音于熙河蘭會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44庚寅,曾肇責授濮州團練副使。
45辛卯,詔:「上書進士見充三舍生者罷歸。
46丁酉,詔:「自今戚里、宗屬勿復爲執政官,著爲令。」
47庚子,賜茅山道士劉混康號保真觀妙先生。
48乙巳,吏部言程頤子端彥,見任鄢陵縣尉,即係在京府界差遣,宜放罷,從之。因下詔:「責降人子弟毋得任在京及府界差遣。」
49是月,遼中京雨雹傷稼。
50八月,丁未朔,再論棄湟州罪,除許將已放罪、曾布已責廉州司戶外,韓忠彥、安燾、范純體、蔣之奇各貶官,龔夬化州、張庭堅象州編管、陳次升循州、姚雄光州居住,錢景祥、秦希甫並勒停,李清臣身死,其子祉當時用事,送英州編管。又詔:「胡宗回頃帥熙州日,屢陳堅守鄯、湟之議,見落職罷任,可特與復寶文閣待制、知秦州。」
51戊申,御史中丞石豫、殿中侍御史朱紱、余深奏:「尚書左丞張商英,於元祐丁卯嘗爲河東守臣李昭敘作嘉禾篇,謂『成王沖幼,周公居攝,誅伐讒慝,卒以天下聽於周公,時則唐叔得嘉禾。推古驗今,雖不同,理或胥近。』方是時,文彥博司馬光等來自洛郊,方掌機務,比之周公,可乎?遠元符之末,起鄒浩於新州,商英草詞曰:『思得端士,司直在庭。』又曰:『浩徑行直情,無所顧避。』所謂浩之直情徑行,果先帝之所取乎?先帝不取而商英取之,可乎?」詔:「張商英秉國機政,議論反復,臺憲交章,豈容在列,可落職,知亳州。」〔〔考異〕李燾曰:蔡條國史後補鹺法篇云:鈔法既行,一日,榷貨務申入納見錢已積三百萬緡,魯公將上進呈,上駭曰:「直有爾許邪?」張丞商英時爲中書侍郎,忽儳進曰:「啟陛下,皆虛錢。」魯公愕然,即奏曰:「臣據有司申如此。商英今以謂虛錢,乞命商英與臣各選差官點檢。」字號分明,皆在庫也。翼日,奏聞,張大慚,由是不安。後又以陰通宮禁事,未幾罷去。又宣和殿記:魯公在元豐中與商英素厚善,其後商英出入魯公門下,又與伯氏親翼。魯公將爲相,商英預爲草庥,其辭甚美,遂拜左丞,遷中書侍郎。及爭進,頗攻魯公。一日,上在禁中,偶視貴人之冠釵間垂一小卷文書,戲取開視之,乃細字曰:「張商英乞除右僕射。」上語貴人,汝勿預外庭事,因密降出示魯公。上大怒,而貴人方不安位,魯公亦甚懼,曰:「此獨商英無狀耳,恐事干宮柰,不可治。」於是掩之,以他事黜商英。商英亦陰德魯公,至是以所出小卷進云。〕臣僚因言商英作爲謗書,肆行誣詆,宜更加誅責,置之元祐籍中。辛酉,詔以商英入元祐黨籍,改知靳州;尋罷職,提舉靈仙觀。
52湟州既平,王厚奉詔措置河南生羌。其地在大河之南,連接河、岷,部族頑梗,厚以爲若不先事撫存,據其要害,大軍欲向鄯、廓,必相影助;或于熙河州界出沒,爲牽制之勢,擾我心腹,其害甚大。乃留王端、王亨在湟州,與高永年等就近招納宗哥、青唐一帶部族,存撫新屬羌人。甲子,大軍由來賓城濟河,南出來羌,拔當標城,進至分水嶺、平一公城,達南宗。癸酉,厚引軍赴米川城,遇蕃賊三千餘騎,與戰,破之,賊焚橋遁去。明日,厚修橋欲濟,賊復來扼據津渡,厚及童貫幾爲流矢所傷。乙亥,來賀城陷,賊掠取財物,仍各散去。
53九月,壬午,詔:「宗室不得與元祐姦黨子孫及有服親爲婚姻,內已定未過禮者並改正。」
54庚寅,詔:「尚書邪等人,知縣以上資序並與外祠,選人不得改官及爲縣令。」
55壬辰,置醫學。
56癸巳,令天下邵皆建崇寧寺。
57辛丑,改吏部選人七階,曰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通仕郎,登仕郎將仕郎,從刑部尚書鄧洵武言也。舊制以職爲階官而以差遣爲職,名實混淆,元豐雖定官制,此猶未正,故更名以革其弊。
58臣僚上言:「近出使府界,陳州士人有以端禮門石刻元祐姦黨姓名問臣者,其姓名雖嘗行下,至於御筆刻石,則未盡知。近在畿甸且如此,況四遠乎!乞特降睿旨,以御書刊石端禮門姓名下外路州軍,於監司長吏廳立石刊記,以示萬姓。」從之。〔〔考異〕長編:御史臺抄錄到元祐姦黨:曾任宰臣,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摰、范純仁韓忠彥、王珪;執政官,梁燾、王巖叟、王存、鄭雍、傅堯俞、趙瞻、韓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李清臣、蘇轍、劉奉世、范純禮、陸佃、安燾;待制以上官,蘇軾、范祖禹、王欽臣、姚、顧臨、趙君錫、馬默、孔武仲、王汾、孔文仲、朱光庭、吳安持、錢勰、李之純、孫覺、鮮于侁、趙彥若、趙离、孫升、李周、劉安世、韓川、賈易、呂希純曾肇、王覿、范純粹、楊畏、呂陶、王古、陳次升、豐稷、謝文瓘、鄒浩、張舜民;餘官,秦觀、湯戫、杜純、司馬康、宋保國、吳安詩、張耒、歐陽棐、呂希哲、劉唐老、晁補之、黃庭堅、黃隱、畢仲游、常安民、孔平仲、王鞏、張保源、汪衍、余爽、鄭俠、常立、程頤、唐義問、余卞、李格非、商倚、張庭堅、李祉、陳祐、任伯雨、陳邦、朱光裔、蘇嘉、陳瓘、龔夬、呂希績、陽中立、吳儔。而內臣、武臣不與焉。通計止九十八人。其所列姓名次序,亦與元年小異。今具錄以備參考。
59冬,十月,甲辰,遼主如中京。〔〔考異〕李銳曰:考是月丁未朔,無甲辰日,恐史誤。〕
60王厚奉詔班師。甲寅,還至熙州,遣童貫領護大首領掌年杓□遵廝雞及酋長溫彪赴闕。
61己未,吐蕃貢于遼。
己巳,遼有事於觀德殿。
62丙子,郎阿章領河南部族寇來賓、循化等城,洮西安撫李忠統兵往救之。
63是月,遼生女直部節度使英格卒,兄子烏雅舒襲節度使。初,諸部各有信牌,馳驛訊事。英格用阿古達議,擅置信牌者罪之。由是號令始一,兵力益彊。〔〔考異〕長編於「建中靖國元年,女直楊割死,阿古達立」注云:此據金盟本末及直筆、北遼事、亡遼錄增入。今按楊割即英格,金史世紀,英格癸未歲卒,實宋之崇寧二年。而長編以爲卒於建中靖國元年,一誤也。是歲烏雅舒嗣英格襲節度使,在位十一年乃卒。而長編以爲英格死,阿古達立,竟脫卻烏雅舒一代,二誤也。蓋沿金盟本末諸書之謬,而未加考證耳。〕
64十一月,庚辰,詔:「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
65辛巳,詔:「元祐係籍人,通判資序以上,依新條與管句宮觀;知縣以下資序,與注監嶽廟,並令在外投狀指射差注。」
66乙酉,江南西路提舉常平韓宗直、知亳州孫載並放罷,臣僚論其嘗附元祐姦黨故也。
67洮西安撫李忠,行至骨廷嶺,距循化城尚五六里,與賊遇,三戰三敗。忠及諸將李士且、辛叔詹、辛叔獻皆爲賊所傷,卻奔懷羌城;是夕,忠死。
68丙申,遼群臣加上遼主尊號曰惠文智武聖孝天祚皇帝。大赦。以宋魏國王和囉噶〔舊作和魯斡,今改。〕爲太叔,皇子梁王達嚕〔舊作撻魯,今改。〕進封燕國王,以鄭王淳爲東京留守,進封越國王,各進一階。
丁酉,以特里袞阿嚕薩古爲南院大王。
戊戌,以受尊號告廟。乙巳,謁太祖廟,追尊太祖之高祖廟號肅祖,曾祖廟號懿祖;召監修國史耶律儼纂太祖、諸帝實錄。
69十二月,戊申,遼主如蕅絲淀。
70丁巳,詔:「臣僚姓名有與姦黨人同者,並令改名」,從權開封府吳拭奏請也。時改名者五人,朱紱、李積中、王公彥、江潮、張鐸。
71癸亥,祧宣祖皇帝昭憲皇后。
72丙寅,詔:「六曹長貳歲考郎官治狀,分三等以聞。」
73癸酉,詔:別建熙河蘭會措置邊事司。王厚措置邊事,童貫同措置,仍兼領秦鳳,得以節制兵將,應副興發。」
74遼以蕭烏納爲臨海軍節度使。烏納上書曰:「自蕭哈里亡入女直,彼有輕朝廷心,直益兵以備不虞。」不報。
75初,遼主幸耶律遠噶〔舊作撻葛,今改。〕第,見國舅大父房之女蕭氏,小字瑟瑟,悅之,匿宮中數月。皇太叔和囉噶勸遼主以禮選納,至是立爲文妃。
76是歲,諸路蝗。
77纂府蠻楊晟銅、融州楊晟天、邵州黃聰內附。
78遼放進士馬恭回等百三人。
三年〔遼乾統四年。〕
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甲申、一一○四)〕
1春,正月,己卯,安化蠻降。
2辛巳,詔:「上書邪等人毋得至京師。」
3戊子,鑄當十大錢。
4遼主幸魚兒濼。
5壬辰增縣學弟子員,大縣五十人,中縣四十人,小縣三十人。
6甲午,賜蔡攸進士出身。
攸,京長子也,元符中,監在京裁造院。帝時爲端王,每退朝,攸適趨局,遇諸塗,必下馬拱立。王問左右,知爲攸,心善之,及即位,遂有寵。至是自鴻臚丞賜進士出身,拜祕書郎。
7帝銳意制作以文太平,蔡京復每爲帝言:「方今泉幣所積嬴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帝惑其說,而制作營築之事興矣。至是京擢其客劉昺爲大司樂,付以樂政。
8壬寅,遼主獵于木嶺。
9癸卯,太白晝見。
10遼燕國王達嚕卒。達嚕,蕭德妃所生也,妃以哀戚卒。
11甲辰劉昺引蜀方士魏漢津見帝,獻樂議,言:「伏羲以一寸之器名爲含微,其樂曰扶桑:女媧以二寸之器名爲葦籥,其樂曰光樂:黃帝以三寸之器名爲咸池,其樂曰大卷。三三而九,爲黃鍾之律,後世因之,至唐、虞未嘗易。洪水之變,樂器漂蕩,禹效黃帝之法,以聲爲律,以身爲度,用左手中指三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爲宮聲之管;又用第四指三節三寸,謂之臣指,裁爲商聲之管;又用第五指三節三寸,謂之物指,裁爲羽聲之管。第二指爲民,爲角;大指爲事爲徵。民與事,君臣治之,以物養之,故不用爲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爲九寸,即黃鍾之律定矣。黃鍾定,餘律從而生焉。商周以來,皆用此法,因秦火,樂之法度盡廢。漢諸儒張蒼、班固之徒,惟用累黍之法,遂至差誤:晉永嘉之亂,累黍之法廢。隋時,牛宏用萬寶常水尺,至唐室田畸及後周王朴,並用水尺之法。本朝爲王朴樂聲太高,令竇儼等裁損,方得律聲諧和,然非古法。今欲請帝三指爲法,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鍾,次鑄四韻清聲鍾,次鑄二十四氣鍾,然後均絃裁管,爲一代之樂。」帝從之。漢津本剩員兵士,自云師事唐仙人李良,授鼎樂之法,皇祐中,與房庶俱被召至京,而黍律已成,不得伸所學而退。或謂漢津嘗執役于范鎮,見其制作,因掠取之、蔡京神其說,託以李良授云。然漢津曉陰陽數術,多奇中,嘗語所知曰:「不三十年,天下亂矣。」
鑄九鼎。
12二月,丙午,以淑妃鄭氏爲貴妃。
13以刊定元豐役法不當,黜錢遹以下九人。
14丁未,置漏澤園。
15己酉,詔:「王珪、章惇別爲一籍,如元祐黨。」
16詔:「自今御後殿,許起居郎、舍人侍立。」
17庚申,令天下坑冶金銀悉輸內藏。
18辛未,雨雹。
19是月,詔翰林學士張康國編類元祐臣僚章疏。
20三月,辛巳,置文繡院。
21丁亥,作圜土,以居強盜貸死者。
22甲午,躋欽成皇后神主於欽慈皇后之上。
23辛丑,大內災。
24壬寅,奉議郎黃輔國言:「元豐中,太學生休假日,引詣武學射廳習射,紹聖嘗著爲令。乞頒其法於諸路州學。」從之。
25成都府路轉運副使李孝廣遷一官,以點檢學生費乂、韋直方、龐汝翼答策詆訕元豐政事故也。三人並送廣南編管,永不得入學。
26童貫自京師還至熙州,凡所措置,與王厚皆不異,于是始議大舉。是日,厚、貫帥大軍發熙州,出篩金,平隴右都護高永年爲統制諸路蕃漢兵將隨行,知蘭州張誠爲同統制。厚恐夏人援助青唐,于蘭、湟州界侵擾,及河南蕃賊亦乘虛竊發,騷動新邊,牽制軍勢;乃遣知通遠軍潘逢權領湟州,知會州姚師閔權領蘭州,控禦夏國邊面,別遣知河州劉仲武統制兵將駐安強寨,通往來道路。由是措置宗密,無後顧之憂,大軍得以專力西向。
27夏,四月,甲辰朔,尚書省勘會黨人子弟,不問有官無官,並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闕下,因具逐路責降安置、編管等臣僚姓名以進,凡一百四十四人。
28乙巳,以火災降德音于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29庚戌,王厚、童貫率大軍次湟州。諸將狃於累勝,多言青唐易與,宜徑往取之,厚曰:「不然,青唐諸羌,用兵詭詐,若不出弓兵,分道而進,不足以張大聲勢,折賊姦謀。且湟州之北有勝鐸谷,西南有勝宗隘、汪田、丁零宗谷,而中道出綏遠關,斷我糧道,然後諸部合勢夾攻渴驢嶺、宗哥川之間,勝負未可知也。於是定議分出三路,厚與貫率三軍由綏遠關渴驢嶺指宗哥城,都護高永年以前軍由勝鐸谷沿宗河之北,別將張誡同招納官王端以其所部由汪田、丁零宗谷沿宗河之南,期九日會于宗哥城下。
是日,貫猶以諸將之爲然,先趨綏遠,用馮瓘統選鋒登渴驢嶺,候騎言青唐兵屯嶺下者甚眾,貫止綏遠。翼日,厚以後軍至,始下渴驢嶺。
谿賒羅撒遣般次迎於路,竊覘虛實,勞而遣之。誡曰:「歸語而主,欲降宜亟決:大軍至,鋒刃一交,將無所逃矣。」般次還報,以爲我軍不甚眾,初不知分而進也。谿賒羅撒喜曰:「王師若止如此,吾何慮哉!以其眾據朴江古城。俄聞三路兵集,遽退二十里。宗哥城之東,地名葛陂湯,有大澗數重,可恃而戰,賊遂據之。
是夕,中軍宿于河之南鷂子隘之左,永年軍于丁零宗口。
壬子,厚、貫遣選鋒五將前行,中軍渡河而北,繼永年之後。張誡夾河而行,日未出,至賊屯所。賊眾五六萬人據地利列陣,張疑兵于北山下,其勢甚銳。厚命馮瓘統選鋒五將與賊對陣,王亨統策選鋒繼其後。永年馳前視賊,未知所出。厚謂貫曰:「賊以逸待勞,其勢方熾。日漸高,士馬飢,不可少緩。宜以中軍越前軍,傍北山整陣而行,促選鋒入戰,破賊必矣。」既行,諜者言:「谿賒羅撒與其用事酋長多羅巴等謂眾曰:『彼張蓋者,二太尉也,爲我必取之。』貫欲召永年問賊勢,厚曰:「不可,恐失支梧。」貫不聽。及永年至攬轡久之,無一語,厚謂永年曰:「兩軍相當,勝負在頃刻間,君爲前軍將,久此何邪?」永年惶恐馳去。時賊軍與我選鋒相持未動,谿賒羅撒以精兵數千騎自衛,登其軍北高阜之上,張黃屋,列大,指揮賊眾。其北山下疑兵望見厚與貫,引中軍傍山,欲來奔衝,厚遣游騎千餘登山,潛攻其背。賊覺而遁,游騎追擊之,短兵接,中軍伐鼓大譟,永年遽揮選鋒突陣,賊少卻。張誡以輕騎涉河,擣其中,堅取谿賒羅撒之及其黃屋,乘高而呼曰:獲賊酋矣!諸軍鼓聲震地。會暴風從東南來,塵大起,賊軍不得視,我軍士乘勢奮擊,自辰至午,賊軍大敗,追北三十餘里。谿賒羅撒單騎趨宗哥城,城閉不納,遂奔青唐;諸將爭逐之,幾及,會暮而還。是日,斬首四千三百一十六,降俘三千餘人,大首領多羅巴等被傷逃去,不知所在。宗哥城中偽公主瞎叱牟藺氈兼率酋首以城歸順。宗哥城,舊名龍支城,取兵將守之。
是夕,合軍于河之南。翼日,勝宗首領欽廝雞率眾來降。甲寅,厚、貫入安兒城。乙卯,引大軍至鄯州,偽龜茲公主青宜結牟及其酋豪李河溫率回紇、于闐、般次諸族大小首領等開門出降,鄯州平。
初,谿賒羅撒敗于宗哥,夜至青唐,謀爲守計,部族莫肯從之者。翼日,挈其長妻逃入谿蘭宗山中。厚遣馮瓘統輕銳萬騎由州南青唐谷入,賊復覺之,遁于青海之上,追捕,不獲。
丙辰,下林金城,西去青海約二百里,置兵將守之。
己未,王厚等師大軍入廓州界,大首領洛施軍令結率其眾降。辛酉,厚入廓州,馳表稱賀。大軍駐于城西,河南部族日有至者,厚諭以朝廷撫存恩意,宗哥戰敗所誅,禍福之因,戒其不得妄作,自取屠戮,皆唯諾聽命。
30乙丑,罷講議司。
31詔:「王厚童貫提兵出塞,曾未數月,青唐一國,境土盡復。其以厚爲武勝軍留後,熙河蘭會經略安撫使,兼知熙州;貫爲景福殿使、襄州觀察使,依舊句當內東門司。」
32丁卯,群臣以盡復青唐故地賀。
己巳,曲赦陝西。
33庚午,王厚過湟州,沿蘭州大河並夏國東南境上,耀兵巡邊,歸于熙州。
宋紀八十九〔起閼逢涒灘五月,盡柔兆閹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甲申、一一○四)〕
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
1五月,丁丑,以收復鄯、廓,遣親王奏告太廟,侍從官分告社稷、諸陵。
2戊寅,罷開封權知府,置牧尹、少尹;改定六曹,以士、戶、儀、兵、刑、工爲序,增其員數,倣唐六典易胥吏之稱。
3己卯,以復鄯、廓推賞,進蔡京守司空,封嘉國公。
庚辰,許將趙挺之、吳居厚、安惇、蔡卞各轉三官。
4甲申,改鄯州,爲西寧州仍爲隴右節度。
5辛丑,詔黜守臣進金助修宮庭者。
6罷行水磨茶。
7六月,壬寅朔,圖熙寧元豐功臣於顯謨閣。
8甲辰,遼主駐旺國崖。
9丙午,詔:「諸路州軍未曾立學者並增置。」
10戊申,詔以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
11壬子,置書、畫、算學,其生皆占經以試,其取士法略如太學上舍,三等推恩,以通仕、登仕、將仕郎爲次。
12戊午,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爲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
元祐姦黨,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司馬光二十七人,〔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呂大防、劉摰、范純仁、韓忠彥、曾布、梁燾、王巖叟、蘇轍、王存、鄭雍、傅堯俞、趙瞻、韓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李清臣、劉奉世、范純禮、安燾、陸佃、黃履、張商英、蓐之奇。〕待制以上官,蘇軾等四十九人,〔蘇軾、劉安世、范祖禹、朱光庭、姚、趙君錫、馬默、孔武仲、孔文仲、吳安持、錢勰、李之純、孫覺、鮮于侁、趙彥若、趙离、王欽臣、孫升、李周、王汾、韓川、顧臨、賈易、呂希純、曾肇、王覿、范純粹、呂陶、王古、豐稷、張舜民、張問、楊畏鄒浩、陳次升、謝文瓘岑象求、周鼎、徐勣、路昌衡、董敦逸、上官均、葉濤、郭知章、楊康國、龔原、朱紱、葉祖洽、朱師服。〕餘官,秦觀等一百七十六人,〔秦觀、黃庭堅、晁補之、張耒、吳安詩、歐陽棐、劉唐老、王鞏、呂希哲、杜純、司馬康、宋保國、張保源、孔平伸、湯戫、黃隱、畢仲游、常安民、汪衍、余爽、鄭俠、常立、程頤、唐義問、余卞、李格非、陳瓘、任伯雨、張庭堅、馬涓、孫諤、陳郛、朱光裔、蘇嘉、龔夬、王回、呂希績、歐陽仲立、吳儔、尹材、葉伸、李茂直、吳處厚、李積中、商倚、陳祐、虞防、李祉、李深、李之儀、范正平、曹蓋、楊綝、蘇昺、葛茂宗、劉謂、柴套、洪羽、趙天佐、李新、衡鈞、袞公適、馮百藥、周誼、孫宗、范柔中、鄧考甫、王察、趙珣、封覺民、胡端修、李傑、趙令畤、郭執中、石芳、李□、金極、高公應、安信之、張集、黃策、吳安遜、周永徽、高漸、張夙、鮮于綽、呂諒卿、王貫、朱紘、吳朋、梁安國、王古、蘇迥、檀固、何大受、王箴、鹿敏求、江公望、曾紆、高士育、鄧忠臣、种師極、韓治、都貺、秦希甫、錢景祥、周綽、何大正、呂彥祖、梁寬、沈千、曹興宗、羅鼎臣、劉勃、王極、黃安期、陳師錫、于肇、黃遷、黃挾正、許堯輔、楊朏、胡良、梅君俞、寇宗顏、張居、李修、逢純熙、高遵裕、黃才、曹盥、侯顧道、周遵道、林膚、葛輝、宋壽岳、王公彥、王交、張溥、許安修、劉吉甫、胡潛、董祥、楊環寶、倪直孺、蔣津、王守、鄧允中、梁俊民、王陽、張裕、陸表民、葉世英、謝潛陳唐、劉經國、扈允、張恕、蕭刓、趙越、滕友、江洵、方括〔适〕、陳并〔弁〕、洪芻、周諤、許端卿、李昭、向訓、陳察、鍾正甫、高茂華、楊彥璋、廖正一、李夷行、彭醇、梁士能。〔〔考異〕同時有兩王古:其一,官戶部尚書,乃旦之曾孫,在曾任待制以上官;其一,在餘官,蓋以元符上書列邪等得罪者,其爵里未詳。〕武臣,張巽等二十五人,〔張巽、李備、王獻可、胡田、馬諗、王履、趙希夷、任濬、郭子旂、錢盛、趙希德、王長民、李永、王庭臣、吉師雄、李愚、吳休復、崔昌符、潘滋、高士權、李嘉亮、王珫、劉延肇、姚雄、李基。〕內臣,梁惟簡等二十九人。〔梁惟簡、陳衍、張士良、梁知新、李倬、譚扆、竇鉞、趙約、壬卿、馮說、曾燾、楊偁、梁弼、陳恂、張茂則張琳、張彥臣、李偁、閻守勤、王紱、李穆、蔡克明、王化基、王道、鄧世昌、鄭居簡張祐、王化臣。〕爲臣不忠,曾任宰臣,王珪、章惇。
壬戌,蔡京奏:「奉詔,令臣書元祐姦黨姓名。恭唯皇帝嗣位之五年,旌別淑慝,明信賞罰,黜元祐害政之臣,靡有佚罰。乃命有司,夷攷罪狀,第其首惡與其附麗者以聞。得三百九人,皇帝書而刊之石,置於文德殿門東壁,永爲萬世子孫之戒。又詔臣京書之,將以頒之天下。臣敢不對揚休命,仰承陛下孝悌繼述之志,謹書元祐姦黨名姓,仍連元書本進呈。」於是詔頒之州縣,令皆刻石。
有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姦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之罪。安民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後世。聞者愧之。〔〔考異〕案元祐姦黨姓名有二碑:一立於崇寧元年之九月,徽宗手書刻石,置端禮門,凡百有二十人,首文彥博。明年九月,臣僚請頒端禮門石刻於外路州軍,即此也。一立於三年之六月,徽宗手書刻石,置文德殿門之東壁,凡三百九人,首司馬光。又命蔡京書大碑,頒之天下。此在長編及宋紀具有明文。京所書者乃三百人,非百二十人也。而陳桱通鑑續編於崇寧二年大書云:頒蔡京所書元祐姦黨碑,刻石於州縣。三年則但云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刻石於朝堂,反不及蔡京書碑事。薛應旂、王宗沐皆因之,舛謬極矣。今據長編、宋紀,悉爲改正。
13癸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14乙丑,詔:「內外官毋得越職論事。」
15秋,七月,壬申朔,詔:「應入籍人父,並不得任在京差遣。」
16癸酉,以婉儀王氏爲德妃。
17戊寅,降授中大夫蔣之奇,追復右正議大夫,念其進對之際嘗陳紹述之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