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子,遼賜興聖、積慶二宮貧民錢。
6乙丑,夏國主秉常殂。是年,改元天安禮定,私謚康靖皇帝,廟號惠宗,墓號獻陵,子乾順即位。
7上官均奏乞尚書省事類分輕重,某事關尚書,某事關二丞,某事關僕射,從之。
8劉摰言:「乃者朝廷患免役之弊,下詔改復差法,而法至今不能成。朝廷患常平之弊,並用舊制,施行曾未累月,復變爲青苗之法。其後又下詔切責首議之臣,而斂散之事,至今行之如初。此二者大事也,而反覆二三,尚何以使天下信從!且改之易之誠是邪!君子猶以爲反令。況改易未必是,徒以暴過舉于天下,則曷若謹之于始乎!」
9庚午,夏國遣使來賀坤成節。
10乙酉,遼出粟賑遼州貧民。
11八月,戊子,遼主以雪罷獵。
12辛卯,詔復常平舊法,罷青苗錢。
初,范純仁以國用不足,請再立常平錢穀斂散出息之法,朝廷用其言;司馬光方以疾在告,不與也。已而臺諫共言其非,皆不報。光尋具劄子言:「先朝散青苗,本爲利民,並取情願,後提舉官速要見功,務求多散。今禁抑配,則無害也。」蘇軾奏曰:「熙寧之法,未嘗不禁抑配,而其爲害也至此。民家量入爲出,雖貧亦足;若令分外得錢,則費用自廣今許人情願,是爲設法罔民,使快一時非理之用,而不慮後日催納之患,非良法也。」會王巖叟、朱光庭、王覿等交章乞罷青苗,光始大悟,力疾入朝,于簾前奏曰:「是何姦邪,勸陛下復行此事!」純仁失色,卻立不敢言。太皇太后從之,即詔:「常平依舊法,青苗錢更不支俵;除舊欠二分之息,元支本錢,驗見欠多少分料,次隨二稅輸納。」
太皇太后諭輔臣曰:「臺諫官言近日除授多有不當。」光曰:「朝廷既令臣僚各舉所知,必且試用;待其不職,然後罷黜,亦可并坐舉者。」呂公著曰:「舉官雖委人,亦須執政審察人材。」光曰:「自來執政,止于舉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韓維曰:「光所言非是,直信舉者之言,不先審察,待其不職而罰之,甚失義理。」公著曰:「近除用多失,亦由限以資格。」光曰:「資格亦不可少。」維曰:「資格但可施于敘遷,若升擢人材,豈可拘資格邪!」
13壬辰,封弟偲爲祁國公。
14丁酉,司馬光以疾作,先出都堂,遂謁告,自是不復入朝。
15癸卯,以崇政殿說書程頤兼權判登聞鼓院。
16九月,丙辰朔,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兼門下侍郎司馬光卒,年六十六。太皇太后哭之慟,帝亦感涕不已。明堂禮畢,皆臨奠。贈太師、溫國公,謚文正,御篆表其墓道曰「忠清粹德之碑」。
光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爲真宰相,田夫野老皆號爲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爲君實也。及爲門下侍郎,蘇軾自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愛,以活我。」遼人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矣,切毋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徇社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贏,舉諸葛亮食少事煩以爲戒,光曰:「死生命也。」爲之益力。病革,不復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歿,其家得遺奏八紙,皆手札,論當世要務。百姓聞其卒,罷市而往弔,鬻衣而致奠,巷器而過,車蓋以萬千數。京師民畫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飲食必祝焉。歸葬陝州,四方來會者數萬人。
光孝友忠信,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爲,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于學無所不通,唯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也。」蘇軾嘗論光所以感人心、動天地者而蔽以二言,曰誠,曰一,君子以爲篤論。
17己未,朝獻景靈宮。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
18程頤在經筵,多用古禮。蘇軾謂其不近人情,深疾之,每加玩侮。方司馬光之卒也,明堂降赦,臣僚稱賀訖,兩省官欲往奠光,頤不可,曰:「子于是日哭則不歌。」坐客有難之者曰:「孔子言器則不歌,不言歌則不哭。」蘇軾曰:「此乃枉死市叔孫通所制體也。」眾皆大笑,遂成嫌隙。
19丁卯,以中書舍人蘇軾爲翰林學士。
20詔:「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及單丁、女戶、寺觀第三等以上,舊納免役錢並與減放五分,餘皆全放,仍自元祐二年始。
21庚午,遼主還上京。壬申,發粟賑上京、中京貧民。
22丙子,遼主謁二儀、五鸞二殿。己卯,出太祖、太宗所御鎧仗示燕國王延禧,諭以創業征伐之難。
23張璪罷爲光祿大夫、資政殿學士、知鄭州。
臺諫交章論璪,凡十數。太皇太后宣諭王巖叟曰:「明堂大禮後,璪必退。」至是乃引疾請外,竟從優禮罷去。
24孫升秦:「祖宗用人,如趙普、王旦、韓琦,此三人者,文章學問不見于世,然觀其德業、器識、功烈、治行,近世輔相未有其比。王安石爲一代文宗,進居大任,施設之方,一出于私智。由是言之,則輔佐經綸之業,不在乎文章學問也。今蘇軾之學,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爲翰林學士,可謂極其任矣,若或輔佐經綸,則願陛下以王安石爲戒。」世譏其失言。
25辛巳,遼主召南府宰相議國政。
26冬,十月,乙酉朔,遼以南院樞密副使寶景庸知樞密院事。景庸初爲祕書校書郎,聰敏好學,至是始見用,封陳國公。
27丙戌,改封孔子後爲奉聖公。
鴻臚卿孔宗翰言:「孔子後世襲公爵,本爲侍祠。然兼領它官,不在故郡,于名爲不正。乞自今,襲封之人,使終身在鄉里。」詔:「改衍聖公爲奉聖公,不預它職,增給廟學田百頃,供祭祀外,許均贍族人。賜國子監書,置教授一員,以訓其子弟。」
28五國長貢于遼。
29丁亥,遼遣使詔夏國王乘常子乾順知國事。
30庚寅,太白晝見。
31壬辰,夏人來告哀。詔:「自元豐四年用兵所得城砦,待歸我永樂所陷人民,當盡畫以給還。」遣穆衍、張楙往弔祭。
32乙巳,賜范鎮詔,落致仕,除兼侍讀,詔書到日,可即赴闕。
33己酉,宗正寺丞王鞏奏:「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類譜,自慶曆八年張方平進書之後,僅五十年,並無成書。請更立法,玉牒二年一具草繳進,類譜亦如之,候及十年,類聚修纂。」從之。
34劉摰言:「太學條例,獨可案據舊條,攷其乖戾太甚者刪去之。若乃高闊以慕古,新奇以變常,非徒無補而又有害。乞罷修學制所,止責學制所,止責學官正、錄以上,將見行條制去留修定。」摰言「慕古變常」,蓋指程頤也。頤大概以爲學校禮義相先之地,而月使之爭,殊非教養之道。請改試爲課,有所未至,則學官召而教之,更不攷定高下。置尊賢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鐫解額以去利誘,省繁文以專委任,厲繩檢以厚風教。及置待賓、吏、師齋,立觀光法,凡數十條,輒爲禮部疏駁。頤亦自辦理,然朝廷訖不行。
35十一月,乙卯朔,禮部言:「將來冬至節,命婦賀坤成節,例改牋爲表;」從之。程頤建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爲慰。」不從。
36戊午,以尚書右丞呂大防爲中書侍郎,御史中丞劉摯爲尚書右丞。
自張璪罷,中書侍郎久未補人。呂公著言呂大防忠實,可任大事,帝又以手札問公著曰:「卿前日言劉摰可執政,緣未作尚書,恐無此例,欲且除尚書。」公著奏:「國朝自中丞入二府者,如賈昌朝、張昇、趙、馮京等甚多。」帝從其言,摰逐自中丞人輔。以傅堯俞爲御史中丞,仍兼侍讀。
37甲戌,遼爲燕國王延禧行再生禮,曲赦上京囚。
38先是河決大名,詔祕書監張問相度河北水事,又以王令圖領都水同往。丙子,問奏:「臣至滑州決口相視,迎陽埽至大、小吳,水勢低下,舊河淤仰,故道難復。請于南樂大名埽開直河並簽河,分引水勢入孫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令圖亦以爲然,于是減水河之議復起。會北京留守韓絳奏引河近府非是,詔問別相視。
39戊寅,以起居郎蘇轍,起居舍人曾肇並爲中書舍人,肇仍充實錄院修撰。
王巖叟言肇資望甚卑,因緣得竊館職,素無吏能而擢領都司,殊昧史材而委修實錄,凡八上章,皆不聽。
40朝廷起范鎮,欲授以門下侍郎,鎮雅不欲起,又移書問其從孫祖禹,祖禹亦勸之。鎮大喜曰:「是吾心也。凡吾所欲爲者,司馬君實已爲之,何復出也!」遂固辭。表曰:「六十三而求去,蓋已引年;七十九而復來,豈云中禮!」卒不起。命提舉崇福宮。數月,告老,以銀青光祿大夫致仕。
41御史中丞傅堯俞初視事,與侍御史王巖叟同入對。帝諭堯俞曰:「用卿作中丞,不由執政,以卿公正不避權貴。如朝政闕失,卿等當極言之。」
42三省奏立經義、詞賦兩科,從之。
43詔:「府界三路保甲人戶,五等以下,地土不及二十畝者,雖三丁以上並免教。」從呂陶請也。
44庚辰,蠲鹽井官溪錢。
45癸未,遼出粟賑乾、顯、懿四州貧民。
46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元豐三年故事,群臣勿上尊號。」
47辛卯,遼以蘭陵邵王蕭鳥納〔舊作兀納,令改。〕爲南院樞密使。烏納奏請掾史以歲月遷敘;從之。
48戊戌,華州鄭縣小敷谷山崩。
49壬寅,朱光庭言:「學士院試館職策題云:『欲師仁宗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于媮;欲法神考之厲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于刻。』又稱:『漢文寬大長者,不聞有怠廢不舉之病;宣帝綜核名實,不聞有督察過甚之失。』臣以爲仁宗之深仁厚德,如天之爲大,漢文不足以過也;神考之雄才大略,如神之不測,宣帝不足以過也。今學士院攷試官不識大體,反以媮刻爲議論,乞正攷試官之罪。」策題,蘇軾文也,詔軾特放罪。軾聞而自辨,詔追回放罪指揮。
呂陶言:「蘇軾所撰策題,蓋設此問以觀其答,非謂仁宗不如漢文,神考不如漢宣。臺諫當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權以報私隙。議者謂軾嘗戲薄程頤,光庭乃其門人,故爲報怨。夫欲加軾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問以爲訕謗,恐朋黨之弊,自此起矣。」
50戊申,詔以冬溫無雪,決繫囚。
51遼崇義軍節度使致仕劉伸卒。
伸初爲大理正,因奏獄,遼主適與近臣語,不顧,伸進曰:「臣聞自古帝王,必重民命,願陛下省臣之奏。」遼主大驚異。累遷大理少卿,民無冤抑。後復以三司副使提點大理寺,明法而恕,按冤,獄,全活甚眾。遼主欲大用之,爲耶律伊遜所阻;伊遜既敗,其黨猶盛,伸不復仕。適燕薊民饑,伸家居,與致仕官趙徽、韓造濟以糜粥,所活不勝算。至是卒,遼主震悼,賻贈加等。
52是歲,河北及楚、海諸州水。
二年〔遼大安三年。〕
元祐二年〔遼太安三年。(丁卯、一○八七)〕
1春,正月,乙卯,遼主如魚兒濼。
2壬戌,王覿言:「朱光庭訐蘇軾策問,呂陶力辨。臣謂軾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耳;若悉攷同異,深究嫌疑,則兩岐遂分,黨論滋熾。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有朋黨之名,此大患也。太皇太后深然之。時議者以光庭因軾與其師程頤有隙而發,而陶與軾皆蜀人,遂起洛、蜀二黨之說,故覿有是疏。
3夏國以其故主秉常留遺物遣使來進。乙丑,封乾順爲夏國主,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
4戊辰,詔:「自今舉人程試,並許用古今諸儒之說,或出已見,勿引申、韓、釋氏書。攷試官以經義、論、策通定去留,毋于老、列、莊子出題。」
5辛未,傅堯俞、王巖叟入對,論蘇軾策題不當,太皇太后曰:「此朱光庭私意,卿等黨光庭耳。」堯俞、巖叟同奏曰:「臣等蒙宣論謂,謂黨附光庭彈軾,上辜任使,更不敢詣臺供職,伏俟譴斥。」
6甲戌,遼出錢粟賑南京貧民,仍復其租賦。
7丙子,詔:「蘇軾所撰策題,即無譏諷祖宗之意;然自來官司試人,亦無將祖宗治體評議者,蓋一時失于檢會,劄付學士院知。令傅堯俞、王巖叟、朱光庭速依舊供職。」蓋從呂公著議也。
8辛巳,詔蘇轍、劉攽編次神宗御製。
9二月,丙戌,遼發粟賑中京饑。
10丁亥,遣左司諫朱光庭乘傳詣河北路,與監司一員視災荒,措置賑濟。
11賜富弼神道碑,以「顯忠尚德」爲額,仍命翰學士蘇軾撰文。
12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
13己丑,知澶州王令圖相度河北水事。張問奏乞如前譏,分河水入孫口置約,使復歸東流故道,從之。
14己亥,命吏部選人改官,歲以百人爲額。
15甲辰,遼以民多流散,除安泊逃戶徵償法。
16辛亥,觀文殿大學士、知陳州蔡確,坐弟軍器少監碩貸用官錢事,落職,徙知安州。
17是月,代州地震。
18三月,乙卯,高麗遣使貢于遼。
19丁已,太皇太后詔曰:「祥禪既終,典冊告具,而有司遵用章獻明肅皇后故事,謂予當受冊於文德殿。雖皇帝盡孝愛之意,務極尊崇,而朝廷有損益之文,各從宜稱。將來受冊,可止就崇政殿。
20己未,遼免錦州貧民租。
21壬戌,輔臣奏事延和殿,太皇太后諭曰:「性本好靜,昨止緣皇帝幼沖,權同聽政,蓋非得已。況母后臨朝,非國家盛事。文德殿天子正衙,豈女主所當御!」呂公著等言:「陛下執謙好禮,思慮精深,非臣等所及。」
22戊辰,詔:「內外待制、大中大夫以上,歲舉第二任通判資序堪知州者一人。」呂陶言任官之弊,其輕且濫者惟郡守爲甚,故有是詔。
23令御史臺察民俗奢僭者。
24夏國遣使來謝封冊。
25癸酉,奉安神宗神御于景靈宮宣光殿。
26甲戌,遼免上京貧民租。
27遼主如錦州。
28庚辰,詔:「內侍省供奉官以下至黃門,以百人爲定額。」
29女直貢良馬於遼。
30是月,神宗大祥。范祖禹上疏太皇太后曰:「今即吉方始,服御一新,奢儉之端,皆由此起,凡可以蕩心悅目者,不直有加于舊。皇帝聖性未定,儉則儉,奢則奢,所以訓導成德者,動宜有法。今聞奉宸庫取珠,戶部用金,其數至多,恐增加無已。願止於未然,崇儉敦朴,輔養聖性,使目不視靡曼之色,耳不聽淫哇之聲,非禮勿動,則學問日益,聖德日隆隆,此宗社無疆之福。」故事,服除開樂,當置宴,祖禹以爲:「如此,則似因除服而慶賀,非君子不得已而除之意也。請罷開樂宴,惟因事則聽樂。」從之。
31程頤上疏曰:「臣近言邇英漸熱,乞就崇政、延和殿。聞給事中顧臨以延和講讀爲不可,臣料臨之意,不過謂講官不可坐於殿上,以尊君爲說耳。臣不暇遠引,以本朝故事言之,太祖召王昭素講,易真宗令崔頤正講尚書,邢昺講春秋,皆在殿上,當時乃是坐講。今世俗之人,能爲尊君之言而不知尊君之道;人君惟道德益高則益尊,若勢位則崇高極矣,尊嚴至矣,不可復加也。」
32王令圖卒,以王孝先代領都水,亦請如令圖議。
時知樞密院事安燾以東流爲是,兩疏言:「朝廷之議回河,獨憚勞費,不顧大患。蓋自小吳未決以前,河入海之道雖屢變移,而仍在中國,故京師恃以北限強敵,景德澶淵之事可驗也。且河決每西,則河尾益北,若復不止,則南岸遂爲遼境,彼必作橋梁,守以州郡。如慶歷中因取河南熟戶之地,遂築軍以窺河外,已然之效如此。蓋自河而南,地勢平衍,直抵京師,長慮卻顧,可爲寒心。今欲便于治河而變于設險,非計也。」文彥博議與燾合,中書侍郎呂大防從而和之。三人者力主其議,同列莫能奪。中書舍人蘇轍謂呂公著曰:河決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諸公欲回之,是自謂智勇勢力過先帝也,盍因其舊而修其未備乎?」公著唯唯,曰:「當與公籌之。」然回河之役遂興。
33夏,四月,丁亥,果莊使其子寇洮東。
34戊子,遼賜中京貧民帛,及免諸路貢輸之半。
35己丑,以文彥博累章乞致仕,詔十日一赴朝參,因至都堂議事,仍一月一赴經筵。
36辛卯,詔:「自今月十一日,避正殿,減常膳,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職,共圖消復。」以梁燾奏春夏大旱故也。
37丙申,遼賜烏庫部貧民帛。
38丁酉,以四方牒訴上尚書省,或冤抑不得直,令御史分察之,用范純仁之言也。
39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權罷受冊禮。詔諸路監司分督郡縣刑獄。五日而雨。
40庚子,遼主如涼陘。
41甲辰,張舜民罷監察御史,依前權判登聞鼓院。
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亂,強臣爭權,乾順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遽加爵命,近差封冊使劉奉世等幸勿遣,緣,大臣有欲優加奉世者,爲是過舉。大臣,指文彥博也,故舜民有是責。傅堯俞乞速賜追還,以協易「不遠復」之義,王巖叟、孫升、上官均、韓川、梁燾、王覿皆以爲言,不報。
42遼南府宰相王績卒。
43乙巳,以布衣彭城陳師道爲徐州教授。
師道受業于曾鞏,博學,善爲文。熙寧中,王氏經義盛行,師道心非其說,絕意進取。至是以蘇軾、傅堯俞、孫覺薦授是職,尋又用梁燾薦爲太學博士。言者謂在官嘗越境至南京見蘇軾,改穎州教授。又論其進非科第,罷歸。家素貧,或經日不炊,妻子慍見,弗恤也。
44呂公著請復制科,詔復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自今年始。
45遼主命出戶部司粟,賑諸路流民及義州之饑。
46戊申,御殿,復膳。
47李清臣罷。
時熙、豐法度,一切釐正,清臣固爭之,以爲不可。于是傅堯俞、王巖叟言清臣竊位日久,有患失之心,無自立之志,乞早賜罷黜,上官均、梁燾亦相繼論之,遂罷爲資政殿學士、知河陽。
48五月,壬子朔,王巖叟、傅堯俞等言:「臣等累章論張舜民不當罷御史,不蒙開納,言責難以冒居,伏望降黜。」呂公著慮1者將激怒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之稍與優遷,令解言職。
49癸丑,夏人圍南川砦。
50庚申,遼海雲寺進濟民錢千萬。
51丁卯,以尚書右丞劉摯爲尚書左丞,兵部尚書王存爲尚書右丞。
52戊辰,貶右諫議大夫梁燾知潞州,侍御史孫升知濟州。
先是燾乞還張舜民臺職,章十上,不聽。又于省中面責給事中張問不能駁還舜民制命,以爲失職,因誚問貪祿不去,不知世所謂羞恥,而升亦劾問,引燾不知羞恥等語,坐朋附同貶。
53癸酉,以胡宗愈爲御史中丞。
宗愈首進六事,曰端本,正志,知難,加意,守法,畏天。它日,奏對便殿,帝問朋黨之說,宗愈日:君子謂小人爲姦邪,則小人必指君子爲朋黨。陛下擇中立不倚者用之,則朋黨自消。」因進君無子黨論。
54六月,甲申,以京西路提點刑獄彭汝礪爲起居舍人。
執政有問新舊之政者,汝礪曰:「政無彼此之辨,一于是而已。今所更大,取士及差役法,行之而士民皆病,未見其可也。
55辛丑,以同知樞密院安燾知樞密院事。
56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
57阿里骨逼果莊率眾竊據洮州,殺掠人畜,羌酋結藥密使所部怯陵來告。阿里骨遣人執怯陵,結藥恐事覺,以其妻子來歸。丙午,授結藥三班奉職。
58戊申,以可騭爲右正言。
騭自行新法,即不肯爲知縣,折資監當,幾二十年,人多稱之。
59以祕閣校理諸城趙挺之爲監察御史。
挺之始通判德州,希意行市易法。時黃庭堅監德安鎮,謂鎮小民貧,不堪誅求。及召試館職,蘇軾曰:「挺之聚斂小人,學行無取,豈堪此選!」挺之深銜之。庭堅,分寧人也。
60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
61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韓絳,以司空致仕。
62夏人寇鎮戎軍諸堡,劉昌祚等禦之而退。
63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
64復課利場務,虧額科罰。
65乙卯,權開封府推官張商英,出提黜河東刑獄。
初,朝廷稍更新法,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今先帝陵土未乾,奈何輕議變更!」又嘗移書蘇軾,求入臺,有「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之語,或得之,以告呂公著,公著不悅,故出之。
66丙辰,罷諸州(軍)數外歲貢。
67遼主獵于黑嶺。丁巳,出雜帛賜興聖宮貧民。
68戊午,以遼使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
69庚申,進封李乾德爲南平王。
70辛酉,改誠州爲渠陽軍。
71壬戌,御札付中書省曰:「門下侍郎韓維,嘗面奏范百祿任刑部侍郎所爲不正。輔臣奏劾臣僚,當形章疏,明論苗直,豈但口陳,意欲無,何異姦讒!可罷守本官,分司南京。」呂公著上疏言:「自來大臣造密論,未嘗須具章疏。維素有人望,忽然峻責,罪狀未明,恐中外人情不安。」呂大防亦以爲言。
甲子,詔維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中書舍人曾肇封還詞頭,具狀曰:「古者坐而論道,謂之三公,豈必具案牘爲事!今陛下責維徒口奏而已,遂以爲有無君之意。臣恐命下之日,人心眩惑,謂陛下以疑似之罪而逐大臣。」不報,已而公著復于便殿乞改維詞頭,乃詔中書省以均勞逸意,命舍人蘇轍爲之。維尋以病改汝州。*72乙丑,以左司諫呂陶爲京西轉運副使,侍御史上官均爲禮部員外郎。
先是御史杜純、右司諫賈易緣張舜民罷職事,劾陶、均面欺同列,不肯論救。陶自請補外,上疏言:「杜純乃韓維之客,以此媚維,賈易乃程頤之死黨,爲頤報怨,必欲臣廢逐而後已,惟陛下幸察!易凡五狀劾陶,謂詭譎姦人,託朋附以自安,故陶、均皆罷言職,而陶獨外補。
73庚午,遼主以大雨罷獵。
74丁丑,遼秦越國王阿輦卒,尋追封秦魏國王。
75八月,辛巳,右司諫賈易罷知懷州。
自蘇軾以策題事爲臺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興程頤善,軾、頤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言請并逐二人,又言呂陶黨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范純仁。太皇太后怒,欲峻責易,呂文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太甚爾,乃止罷易諫職,出外。公著退,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賴左右爭臣,不可預使人主輕言者。」眾皆歎服。
76程頤罷經筳,權同管句西京國子監。
先是頤赴講會,帝瘡疹,不御邇英已累日。頤退,詣宰相問曰:「上不御殿,知否?」曰:「不知。」曰:「二聖臨朝,上不御殿,太皇太后不當獨坐。且人主有疾而宰相不知,可乎?」翼日,呂公著等始以頤言問疾。由是大臣多不悅,故黜之。頤因三上章,乞納官歸田里,不報;又乞致仕,亦不報。
時呂公著獨相,群賢在朝,不能不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號。洛黨以頤爲首,而朱光庭、賈易爲輔;蜀黨以蘇軾爲首,而呂陶等爲輔;朔黨以劉摰、梁燾王巖叟、劉安世爲首,而輔之者尤眾。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而諸臣不悟,各爲黨比以相訾議。惟呂大防秦人,戇直無黨;范祖禹、司馬光不立黨。
77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
78乙酉,命呂大防爲西京奉安神宗御容禮儀使。
79丁亥,孔文仲、丁騭進對,太皇太后宣諭曰:「一心爲國,勿爲朋比。」
80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梁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
81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以不從結□齪入寇故也。
82辛丑,涇原路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
83丁未,熙河路言知岷州种誼復洮州,擒果莊青宜結;戊申,宰臣率百官表賀。
果莊桀黠有智謀,所部精銳,數爲邊患。熙寧中,誘陷河州,神宗屢詔王韶,欲生致之。至是與夏人解仇爲援,築洮州居之。誼率眾破其城,擒果莊,檻送京師。誼,諤之弟也。
時二邊少靖,而西塞猶苦寇掠,安燾言:「爲國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則疲民,畏則遺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則固畏用兵矣。雖僅保障戍,實墮其計中,願復講攻擾之策。且乾順幼豎,梁氏擅權,旅黨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復怨。此制勝一奇也。」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來修貢,悉如燾言。
84九月,乙卯,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丙辰,發皇太后、皇太妃冊寶于文德殿。
85己未,夏人寇鎮戎軍。
86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于是頤、軾素所親善之人,更相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去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復進職經筵。今執政大臣有闕,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庶幾使軾不遽及于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爲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姦之說,大概不過取一二公義所共惡者以實其言,而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87丁卯,禁私造金箔。
88庚午,呂公著言:「十五日以經筵講畢論語,賜輔臣及講官宴,內出御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次日于簾前謝,蒙太皇太后宣諭:『皇帝好學,在宮中別無所爲,惟是留典籍。』天下幸甚!臣輒于尚書、論語、孝經中節取要語共一百段進呈,庶便于省覽。」它日,三省奏事畢,太皇太后宣諭公著曰:「皇帝取卿所進,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于學問,與詩篇不同也。」
89乙亥,遼主駐匣魯金。
90冬,十月,庚辰,遼以參知政事王經爲三司使。
91甲申,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
易謝表謂以忠直獲罪,而指言群臣讒邪罔極,朋黨滔天;又言蘇轍特密以告人,轍上疏自辨。于是御史交章論易諂事程頤,默受教戒,附下罔上,背公死黨,乞早賜降黜。詔以易已罷言職,不合于謝上表內指名論事,故有是責。
92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93壬辰,遼罷節度使以下官進珍玩。
94庚子,論復洮州功,种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95癸卯,劉摰言:「知陳州傅堯俞,知齊州王巖叟,知潞州梁燾,通判虢州張舜民,知廣德軍賈易,皆忠直不撓,願召入備任使,以慰公議。」
96甲辰,泉州填置市舶,從戶部尚書李常請也。
97丁未,范祖禹乞于邇英閣復張挂仁宗時王洙、蔡襄所書無逸、孝經圖,從之。
98十一月,甲寅,遼以特里袞耶律坦同知南京留守事。
99丙辰,復置漣水軍。
100庚申,獻果莊于崇政殿,詰犯邊之狀,諭以聽招其子及部屬歸附以自贖。果莊服從,赦之,以爲陪戎校尉,遣居泰州。
101壬申,詔:「講讀官遇不開講日,輪具漢、唐故事有益政體者三條進入。」先是蘇頌言:「國朝典章,大抵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唐書中臣主所行,日進數事。」故有是詔。頌每進可爲規戒有補時政者,必述以己意,反復言之。
102乙亥,以大雪,民多凍死,詔加賑卹,其無親屬者,官瘞之。
103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格。
104十二月,己卯朔,遼以樞密直學士呂嗣立參知政事。
105乙酉,以大寒,賜諸軍薪炭錢。又令開封府閱坊市貧民,以錢百萬,計口量老少給之。
106丙戌,興龍節,初上壽于紫宸殿。
107己丑,以大寒,罷集英殿宴。
108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109壬寅,頒元祐敕令式。
110丙午,趙挺之奏:「蘇軾學術,本出戰國策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爲問,使軾得志,將無所不爲矣。」〔〔考異〕東都事略趙挺之傳:挺之劾奏蘇軾草麻有云民亦勞止」,以爲誹謗先帝。宋史同。未審即此奏中語否?〕
111是冬,始閉汴口。
112是歲,夏改元天儀治平。
三年〔遼大安四年。〕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戊辰、一○八八)〕
1春,正月,庚戌,復置廣惠倉,從侍講范祖禹言也。
2遼主如混同江。
3甲寅,太白晝見。
4己未,朝獻景靈宮。
5庚申,詔發京西南路闕額禁軍穀五十餘萬斛,減市價出糶,至麥熟日止,以雪寒,物價翔踴也。
6王覿奏:「蘇軾長于辭華而暗於理義,若使久在朝廷,則必立異妄作。直且與一郡,稍爲輕浮躁競之戒。」
7辛酉,詔廣南西路朱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悔過自新。
8壬戌,罷上元遊幸。
9甲子,五國部長貢於遼。
10庚午,遼免上京逋逃及貧戶稅賦。
11壬申,阿里骨奉表謝罪。詔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
12甲戌,遼以上京、南京饑,許良人自鬻。
13丁丑,遼曲赦西京役徒。
14二月,甲申,罷修金明池橋殿。
15乙酉,時久陰不解,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言:「差役之法,天下以爲未便,獨臺諫官數人者主其議,以爲不可改。近聞疏遠小臣張行者力言其弊,而諫官韓川深詆之,至欲重加貶竄。此等亦無它意,方司馬光在時,則欲希合光意,及其既歿,則妄意陛下以爲主光之言。殊不知光至誠盡公,本不求人希合;而陛下虛心無我,亦豈有所主哉!光無恙至今,見其法稍弊,則更之久矣。臣每見呂公著安燾、呂大防、范純仁,皆言差役不便,但爲已行之今,不欲輕變,兼恐臺諫紛爭,卒難調和。願陛下問呂公著等,令指陳差、雇二法各有若干利害;昔日雇役,中等人戶歲出錢幾何;今者差役,歲費錢幾何;又幾年一次差役;皆可以折長補短,約見其數,以此計算,利害灼然。而況農民在官,貪吏狡胥,百端蠶食,比之雇人,若樂十倍,民窮無告,致傷陰陽之和。今來所言,萬一少有可采,即乞留中,作聖意行下,庶幾上答天戒,下全小民。」
16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
17己丑,以左司諫豐稷爲國子司業。
揚王顥、荊王頵嘗令成都府路走馬承受造錦地衣,稷獨奏劾,以爲「近屬奢侈,官吏奏旨,宜皆糾正其罪。」給事中趙君錫曰:「諫官如是,天下必太平矣。」不數日,稷罷言職。
18癸巳,詔:「殿試經義、詩賦人並試策一道。」從趙挺之請也。
19甲午,遼曲赦春州役徒,終身者皆五歲免。己亥,遼主如春州。赦泰州役徒。
20乙巳,知貢舉蘇軾同孫覺孔文仲言:「每一試進士、諸科及特奏名約八百餘人。舊制,禮部已奏名,至御試而黜者甚多。嘉祐始盡賜出身,近雜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進士升甲,本爲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時聖斷。今禮部十人以上別試、國子、開封解試、武舉第一人、經明行修進士及該特奏而預正奏者,定著於令,遂升一甲。則是法在有司,恩不歸于人主,甚無謂也。今特升者約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許例外遽減一舉,則當復增數百人。此曹垂老無他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爲歸計,殘民敗官,無益有損。議者不過謂宜廣恩澤,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無窮之吏,戶部以有限之財祿無用之人,而所至州縣舉;罹其害,謂之恩澤,非臣所識也。願斷自聖意,止用前命,仍詔考官量取一二十人,委有學問、詞理優長者,即許出官,其餘皆補文學、長史之類,不理選限。於是詔定特奏名,考取進士入四等以上、諸科入三等以上,通在試者計之,毋得取過全額之半,後遂者爲令。
21以正字劉安世爲右正言。
司馬光既沒,太皇太后問呂公著:「光門下士素所厚善可任臺諫者,孰當先用?」公著以安世對,遂擢任之。
22三內,丙辰,司空致仕康國公韓絳卒,謚獻肅。
絳喜延接士大夫。始與王安石善,其後頗異,因數稱薦司馬光可大用。然終以黨安石復得政,清議少之。
23乙丑,遼免高麗歲貢。
24己巳,賜進士李常寧等並諸科及第、出身共一千一百二十二人。
25遼賑上京及平、錦、來三州饑。
26甲戌,增新釋褐進士錢百萬,酒五百壼,爲期集費。
27乙亥,夏人寇德靜砦,將官張誠等敗之。
28夏,四月,戊寅,令諸路郡邑具役法利害以聞。
29己卯,遼賑蘇、吉、復、淥、鐵五州貧民,并免其租稅。
30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呂公著,以年老,數辭位;辛巳,拜司空、平章軍國事,詔一月三赴經筵,二日一朝,因至都堂議事,出省毋拘以時。別建第于東府之南,啟北扉以便執政就議,恩數如其父夷簡,世以爲榮。
31以中書侍郎呂大防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知樞密院范純仁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制詞蘇軾所草也。
是夕,軾對于內東門小殿,既承旨,太皇太后急問曰:「卿前年爲何官?」曰:「臣前年爲汝州團練副使。」「今爲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軾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曰:「非也。」軾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曰:「臣雖無狀,不敢自它途以進。」太皇太后曰:「此乃先帝之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歎曰:『奇才,奇才!』但未及用卿耳。」軾不覺哭失聲。太皇太后泣,帝亦泣,左右感涕。已而命坐賜茶,撤御前金蓮燭送歸院。
軾在翰林,頗以言語文章規切時政,畢仲游以書戒之曰:夫言語之累,不特出口者爲言,其形於詩歌,贊於賦頌,託於碑銘,著於序記者,皆言語也。今知畏於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則見是者喜,非其所非,則蒙非者怨;喜者未必能濟君之謀,而怨者或已敗君之事矣。官非諫臣,職非御史,而好是非人,危身觸諱以遊其間,殆猶抱石而救溺也。」軾不能從。
32壬午,以觀文殿學士兼侍讀孫固爲門下侍郎,尚書左丞劉摰爲中書侍郎,尚書右丞王存爲尚書左丞,御史中丞胡宗愈爲尚書右丞,戶部侍郎趙瞻爲簽書樞密院事。
33甲申,韓川、劉安世進對,太皇太后問:「近日差除如何?」安世對曰:「朝廷用人,皆協輿望;惟胡宗愈,公議以爲未允耳。」
34遼賑慶州貧民。乙酉,減諸路常供服御物。
35丁酉,遼立入粟補官法。
36癸卯,遼主西幸。時耶律儼爲樞密直學士,召使講尚書洪範。儼儀觀秀整,遼主數對群臣稱其才俊。
37五月,丁未,中書舍人曾肇言:「昨奉使契丹,還至河北,竊聞朝廷命王孝先開孫口減水河,欲爲回河之計。詢之道路,皆云見今河流就下,故道地形甚高,兼係黃河退背地分,恐難成功。當河北累年災傷之後,未宜有此興作。伏望聖慈更下水官及河北路監司公共講求,不至枉費民力,更招後悔。」
38時熙、豐用事之臣雖去,其黨分布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鴻臚丞常安民遺呂公著書曰:善觀天下之勢,猶良醫之視疾。方安寧無事之時,語人曰:『其後必將有大憂。』則眾必駭笑。惟識微見幾之士,然後能逆知其漸,故不憂其可憂而憂之于無足憂者,至憂也。今日天下之勢,可爲大憂,雖登進忠良,而不能搜致海內之英才,使皆萃於朝以勝小人,恐端人正士未得安枕而臥也。故去小人爲不難,而勝小人爲難。陳蕃、竇武,協心同心,選用名賢,天下想望太平,然卒死曹節之手,遂成黨錮之禍;張柬之五王,中興唐室,及武三思一得志,至於竄移淪沒。此皆前世已然之禍也。今用賢如倚孤楝,拔士如轉巨石,雖有奇特卓之才,不得一行其志,甚可歎也。猛虎負嵎,萬之敢攖,而卒爲人所勝者,人眾而虎寡也。故以十人而制一虎則人勝,以一人而制十虎則虎勝,柰何以數十人而制千虎乎!今怨憤已積,一發其禍必大,可不謂大憂乎!」公著得書默然。安民,邛州人也。
39諫議大夫王覿疏言:「胡宗愈自爲御史中丞,論事建言,多出私意,與蘇軾、孔文仲各以親舊相爲比朋。」內批:「王覿論列不當,落職,與外任差遣。」翼日,呂公著言:「覿若止爲論列宗愈,便行責降,必不協眾情,未敢行下。」後二日,公著與呂大防、范純仁再論於簾前,太皇太后意猶未解。純仁退而上疏曰:「側聞聖訓謂朋黨甚多,宜早施行。以臣愚見,朝臣本無朋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陛下既用善人,則匪人皆憂難進,遂以善人之相稱舉者皆指爲朋黨。昔慶曆時,先臣與韓琦、富弼同爲執政,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爲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公相慶曰:『一網打盡矣!』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所降貶謫王覿文字,臣未敢簽書。」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并錄歐陽修朋黨論上之。趙挺之、揚康國亦言不當因論人而逐諫官,乞追寢罷覿之命,不聽,竟出覿知潤州,而宗愈居位如故。
40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寫尚書五子之歌。
41時以炎暑,權罷講。癸丑,侍講范祖禹上疏曰:陛下今日學與不學,繫天下它日之治亂。陛下如好學,則天下之君子以直道事陛下,輔助德業而致太平;不好學,則天下之小人以邪諂事陛下,竊取富貴而專權利。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學也;小人之得君,將濟其所欲也。用君子則治,用小人則亂。君子與小人,皆在陛下心之所召。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爲陛下惜也。」
42乙卯,遼賑祖州貧民。丁巳,詔免徒役,終身者五歲免之。己未,賑春州貧民。
43癸亥,漢東郡王宗瑗卒。
44丙寅,遼禁挾私引水犯田。
45六月,丙子朔,詔:「鄉戶衙前役滿未有人替者,依募法支雇食錢。如願投募者聽,仍免本戶身役;不願投募者,速召人替。」
46庚辰,遼主駐散水原。
47癸未,詔:「司諫、正言、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倣故事,以升朝官通判資序歷一年者爲之。」
48丁亥,遼命燕國王延禧知中丞司事,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耶律聶里知右伊勒希巴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耶律鄂嘉同知南院樞密使。庚寅,北院樞密使耶律頗德致仕。
49戊戌,詔:「黃河未復故道,終爲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議,已當興役,不可中罷,宜接續工料,期于必成。」
范純仁乞寢前命以杜希合,尚書王存等亦言:「孝先未有必然之論,但僥倖萬一以冀成功,且預求免責。若遂聽之,將有噬臍之悔。乞遣使覆案,審度可否,興工未晚。」庚子,三省、樞密院奏事延和殿,文彥博、呂大防、安燾,謂河不東則失中國之險,爲契丹利;范純仁、王存、胡宗愈則以虛費勞民爲憂。存謂:「契丹自景德至今八九十年,通好如一家,設險何與焉!不然,如石晉末耶律德光入汴,豈無黃河爲阻!況今河流亦未必便衝過北界也。」太皇太后曰:「且熟議。明日,純仁又畫四不可之說以進,且曰:「北流數年,未爲大患,而議者恐失中國之利,先事回改,正如頃西夏本不爲邊患,而好事者以爲不取恐失機會,遂興靈武之師也。」於是收回戊戌迢書。
辛丑,夏人寇塞門砦。
50劉安世言:「胡宗愈操行汙下,毀滅廉恥,誠不足以輔佐人主,參預國論,乞特行罷免。」
宋紀八十一〔起著雍執徐七月,盡上辛敦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戊辰、一○八八)〕
元祐三年〔遼大安四年。〕
1秋,七月,戊申,荊王頵卒,謚端獻。
2遼曲赦奉聖州役徒。
3癸丑,太皇太后詔有司褒崇皇太妃,討論典故以聞。
4丙辰,遼遣使冊李乾順爲夏國王。
5庚申,遼主如秋山。
6壬戌,詔:「應大臣奏舉館,職,並依條召試除授;其朝廷特除,不用此令。」
先是劉安世言:「祖宗定天下,首開儒館以育人材。近歲以來,寖輕其選,或緣世賞,或以軍功,或酬聚斂之能,或徇權貴之薦,未嘗校試,遂貼職名。帝以爲然,故有是詔。安世又奏:「陛下過聽臣言,追復舊制,而繼云朝廷除者不在此限,則是名爲更張,弊原尚在。乞自轉運使以上資序特除者,得不用此制。庶幾塞僥倖之門,重館職之選。」不聽。
7戊辰夜,東北方明如晝,俄存赤氣,中有白氣經天。
8己巳,遼禁民出境。
9癸酉,忠州言臨江塗井鎮雨黑黍。
10八月,己卯,進封揚王顥爲徐王。
11庚辰,遼有司奏宛平、永清蝗爲飛鳥所食。
12辛已,復置荊門軍。
13丙戌,罷吏試斷刑法。
14庚寅,遼主謁慶陵。
15丁酉,渠陽蠻入寇。
16辛丑,劉安世言:「臣伏見祖宗以來,執政大臣親戚子弟,未嘗敢授內外華要之職。自王安石秉政以來,盡廢列聖之制,專用親黨,務快私意。今在位之臣,猶襲故態,子弟親戚,布滿要津,此最當今大患也。願出此章,示三省,俾不廢祖宗之法。
17中書舍人曾肇言:「近日以來,頗有干求內降,特與差遣者,竊恐僥倖之人,轉相扳援謹並錄上仁宗朝緣內降戒飭詔書事凡八條,別爲一通,伏乞置之坐右,少助省覽。」
18九月,庚申,禁宗室聯姻內臣家。
19乙丑,詔觀察使以上給永業田。
20丁卯,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謝倧,賜進士出身,除初等職官。劉安世言:「近見悰申尚書省辭免新命狀,乃云『所有敕命,未敢抵授』。以『祗』爲『抵』,以『受』爲『授』。昔唐省中有『伏獵侍郎』,爲嚴挺之所譏而罷。陛下初復置舉,豈容有『抵授賢良』乎!」
21冬,十月,丁丑,遼主獵於遼水之濱。己卯,駐澫絲淀。癸未,免百姓所貸官粟。
22丙戌,罷新創諸堡砦。
23趙瞻乞廢渠陽軍以舒荊湖之力,從之。
24己丑,遼知北院樞密使耶律阿蘇〔舊作阿思,今改。〕封漆水郡王。癸巳,以伊實〔舊作乙室,今改。〕大王耶律迪里〔舊作敵烈,今改。〕知西北路招討使事,以權知西北路招討事蕭休格〔舊作朽哥,今改。〕知伊實大王事。
25戊戌,復南北宣徽院。
26御史翟思等言:「清心莫如省事,省事莫如省官。今天下之事,其繁簡多寡,無以異于〔此處脫漏,自420頁上排第12行〞官制〞至420頁中排第20行〞雖在〞。萬乘前無所屈。平生與司馬光相得甚驩,議論如出一口,故當時推天下之賢者,必曰君實、景仁。景仁,鎮字也。
39戶部尚書韓忠彥、侍郎蘇轍、韓宗道言:「本部近編成元祐會計錄,大抵一歲天下所收錢、穀、金銀、幣帛等物,未足以支一歲之出。臣等願明敕本部,隨事看詳,量加裁損,二聖以身率之,大臣以身先之,則誰不信服!」奏入,詔:「戶部取索應干財用,除諸班諸軍料錢、衣糧、賞給特支依舊外,其餘浮費,並行裁省,節次以聞。」
40御史中丞李常言:先帝以吏人無祿,不足以責其廉,遂重其罰而祿之。向已命官覈實汰,請督責成書。」詔門下、中書後省疾速立法。
41丙午,遼主如混同江。
42戊申,減宰執賜予。
43甲寅,太皇太后詔曰:「官之患,所從來尚矣;流弊之極,實萃于今,以闕計員,至相倍蓰。上有久閒失職之吏,則下有受害無告之民,故命大臣攷求其本,苟非裁損入流之數,無以澂清取士之原。吾今自以眇身率先天下,永惟臨御之始,嘗敕有司,蔭補私親,舊無定限,自惟薄德,敢配前人!已詔家庭之恩,止從母后之比,今當又損,以示必行。夫以先帝顧託之深,天下責望之重,苟有利于社稷,吾無愛于髮膚。矧此推恩,實同豪末,忠義之士,當識此情,各忘內顧之誠,共成節約之制。今後每遇聖節,大禮、生辰合得親屬恩澤,並四分減一。皇太后、皇太妃準此。」
44庚申,置六曹尚書權官。
45丙寅,詔吏部詳定六曹、重複利害以聞。
46范百祿、趙君錫既受詔,行視東西二河,度地形,究利害,見東流高仰,北流順下,知河必不可回,即條畫以聞。
四年〔遼太安五年。〕
元祐四年〔遼太安五年。(己巳、一○八九)〕
1春,正月,癸未,范百祿等使還,入對,復言:「修減水河有害無利,願罷其役,那移工料,繕築西,隄,以護南決口。」頃之,乃詔罷回河及修減水河。
2遼主如魚兒濼。
3甲申,以夏人通好,詔邊將毋生事。
4左司諫韓川,罷爲集賢校理,權發遣穎州,以數言胡宗愈不聽故也。
5甲午,高麗貢于遼。
6是月,知鄧州蔡確復觀文殿學士。
7二月,甲辰,司空、同平章軍國事、申國公呂公著卒,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徒逝。」痛憫久之。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贈太師,謚正獻。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爲本,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識慮深敏,量弘而學粹,茍便於國,不以利害動其心,與人至誠,不事表暴。其好德樂善,出於天性,士大夫有以人物爲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攷實,以待上求。神宗嘗謂執政曰:「呂公著之於人材,其言不欺,如權衡之稱物。」每帝前議政事,盡誠去飾,博取眾人之善以爲善,至其所當守,毅然可回奪也。王安石博辨騁辭,人莫敢與抗,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不覺消釋。其敬服如此。
8庚戌,白虹貫日。
9乙卯,夏國主遣使來謝封冊。
10壬戌,御邇英閣,詔講讀官講尚書,讀寶訓。司馬康講洪範至「父用三德」,帝問曰:「止此三德,爲更有德?」康對曰:「皋陶所陳有九德,如『柔而立,剛而塞,強而義』等語是也。」先是帝恭默未言,起居舍人王巖叟喜聞德音,欲因以風諫,退而上言:「陛下既能審問之,必能體而行之。三德者,人君之大本,得之則治,失之則亂,不可須臾去也。三數雖少,推而廣之,足以盡天下之要。」巖叟嘗侍講,奏曰:「陛下宮中何以消日?」帝曰:「並無所好,惟是觀書。」對曰:「聖學須在積累,積累之要在專與勤。屏去它事,始可謂專;久而不倦,始可謂勤。」帝然之。
11三月,癸酉,遼主命析津、大定二府精選舉人以聞。遼自清寧後,五京、諸州各建孔子廟,頒五經傳疏,至是復下詔諭學者當窮經明道。
12甲戌,蘇頌等奏撰進漢唐故事分門增修,詔以邇英要覽爲名。
13己卯,作渾天儀。
14胡宗愈罷爲資政殿學士、知陳州,以劉安世屢劾其罪狀故也。
15太史局奏:「宋以火德王天下,今所造渾儀名水運,甚非吉兆。」詔以元祐渾天儀象爲名。其後翰林學士許將等請即象爲儀,并爲一器,從之。
16劉安世言:「去冬迄今春,雨雪愆期,夏苗將稿,秋種未布,伏望特罷宴樂,以示閔雨之意。」丁亥,詔罷春宴。
17翰林學士兼侍讀蘇軾,罷爲龍圖閣學士、知杭州。軾嘗讀祖宗寶訓,因及時事,歷言:「今功罪不明,善惡無所勸沮;又,黃河勢方北流而強之使東;夏人寇鎮戎,殺掠幾萬人,帥臣揜蔽不以聞,朝廷亦不問,恐寖成衰亂之漸。」當軸者恨之,趙挺之、王覿攻之尤甚。軾知不見容,請外,故有是命。
18己丑,詔:「自今大禮毋上尊號。」
19辛卯晝,有流星自東北向西北急流,至濁沒。
20乙未,罷幸瓊林苑、金明池。
21夏,四月,甲辰,遼以知奚六部大王事尼噶〔著作涅葛,今改。〕爲本部大王。
22乙巳,呂大防等以久旱求罷,不允。
23丁未,少保、司徒兼中書令、太一宮使、濟陽邵王曹佾卒。
佾性和易,美儀度。神宗每咨訪以政,然退朝,終日語不及公事。神宗謂大臣曰:「曹王雖用近親貴,而端拱寡過,善自保,真純臣也。」進對,未嘗名。
24戊申,罷大禮使及奏告宰執加賜。
25先是知漢陽軍吳處厚言:「蔡確昨謫安州,不自循省,包蓄怨心,當遊車蓋亭,賦詩十章,內二章譏訕尤甚。」奏至,左司諫吳安詩首聞其事,即彈論之;梁燾、范祖禹、王巖叟、劉安世等,交章乞正確罪。壬子,詔令確具析聞奏,仍委知安州錢景陽繳進確元題詩本。
始,確嘗從處厚學賦,乃作相,與處厚有隙。王珪欲除處厚館職,爲確所沮,處厚由是恨確,故箋釋其詩上之。士大夫固多疾確,然亦由此畏惡處厚云。
26遼主獵於北山。
27戊午,分經義、詩賦爲兩科試士,罷明法科。
尚書省請復詩賦,與經義、詩賦爲兩科試士,又言舊明法最爲下科,今中者即除司法,敘名反在及第進士上,非是,詔從之。凡詩賦進士,于易、書、詩周禮、禮記、春秋左傳內聽習一經;初試本經義二道,論、孟義各一道,次試賦及律詩各一首,次試論一首,末試子史時務策二道,凡四場。其經義進士,須習兩經,以詩、禮記、周禮、春秋爲大經,書、易、公羊、穀梁、儀禮爲中經,願習二大經者聽,不得偏占兩中經。初試本經義三道,論語義一道,次試本經義三道,孟子義一道,次試論、策如詩賦科。並以四場通定高下,而取解額中分之,各占其半。專經者以理義定取舍,兼詩賦者以詩賦爲去留,其名次高下,則如策論參之。
初,司馬光言:「神宗尊用經義、論、策取士,此乃復先王令典,百王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欲蓋先儒,令天下師生講解。至於律令,皆當官所須,使爲士者果能知道義,自與法律冥合,何必置明法一科,習爲刻薄,非所以長育人材,敦厚風俗也。」至是遂罷明法科。
28是日,尚書省又言:「大河東流,爲中國要險,自大吳決後,由界河入海,不惟淤壞塘濼,兼濁水入界河向去淺澱,則河尾將直注北界入海,中國全失險阻之限,不可不爲深慮。」詔范百祿,趙君錫條畫以聞。百祿言:「臣等按行黃河獨流口至界河,又東至海口,熟觀河流形勢,并綠界河至海口鋪砦地分。使臣各稱界河未經黃河行流以前,闊一百五十步,下至五十步,深一丈五尺,下至一丈;自黃河行流之後,闊五百四十步,次亦三二百步,深者三丈五尺,次亦二丈。乃知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與漢張戎之論正合。自元豐四年河出大吳,勢如建瓴,經今八年,衝刷界河兩岸,日漸開闊,連底成空,趨海之勢甚迅,雖遇泛漲非常,而大吳以上數百里,終無決溢,此乃下流深快之驗也。臣等竊謂本朝以來,未有大河安流,合於禹如此之利便者。其界河向去趨深走下,湍激奔騰,只有闊深,必無淺澱,河尾安得直注北界,中國亦無全失險阻之理,不至上煩聖慮。」
29壬戌,弛在京牧地與民。
30甲子,遼主以霖兩罷獵。
31五月,辛末,以著作郎范祖禹爲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祖禹上疏論人主正心修身之要,乞太皇太后日以天下之勤勞,萬民之疾苦,群臣之邪正,政事之得失,開導上心,曉然存之于中,庶使異日眾說不能惑,小人不能進。
32癸酉,以御史中丞李常爲兵部尚書,侍御史盛陶爲太常少卿,皆坐不論蔡確改官也。
33辛巳,知鄧州、觀文殿學士蔡確,責授左中散大夫、守光祿卿、分司南京。
時中書舍人彭汝礪密疏救確,大略以吳處厚開告訐之路,此風不可長爲言;盛陶亦騰章,意與汝礪合。已而安州言確已刮洗詩牌。其明日,確奏亦至,自辦甚悉,汝礪復救解之。論猶未決,梁燾、劉安世言確罪狀著明,何侍分析,故有是命。汝礪又封還詞頭,即謁告;會王巖叟當制,遂草詞行下。
丙戌,梁燾、吳安詩、劉安世言蔡確罪重而責輕,傅堯俞、朱光庭相繼論列,范祖禹亦助之。於是太皇太后宣諭燾等,令密具行遣條例聞奏,燾等即以丁謂、孫沔、呂惠卿故事條上。
丁亥,宰執入對,太皇太后忽曰:「蔡確可英州別駕,新州安置。」宰執愕立相視。范純仁言方今宜務寬厚,不可以語言文字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劉摰亦以確母老,引柳宗元與制禹錫播州事。呂大防因曰:「確先帝大臣,乞如摰所論,移一近裏州郡。」太皇太后曰:「山可移,此州不可移也!」於是不敢復言。純仁獨留身,揖王存論之,意不解。純仁曰:「臣奉詔,但乞免內臣押去。」太皇太后曰:「如何?」純仁以曹利用事言之。太皇太后曰:「無慮,彼必不死也。」是夜,批出,差人內供奉裴彥臣等押送,臣僚皆欲救止,而恐與初論相戾,且非體,遂不敢發。
李常、盛陶、翟思、趙挺之、王彭年坐不舉劾,彭汝礪坐營救并不草責詞,皆罷去。擢吳處厚知衛州。
初,議竄確嶺嶠,純仁謂大防曰:「此路自丁晉公後,荊棘六七十年矣,柰何開之!吾儕正恐亦不免耳。
知杭州蘇軾未行,密疏言:「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治爲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后仁政爲小損。謂宜皇帝降敕推治,而太皇太后特加寬貸,則仁孝兩得矣。」太皇太后善其言而不能用。
34詔直龍圖閣邢恕,候服闋日落職,授承議郎監永州鹽酒稅。
先是恕自襄州移河陽,間道抵鄧州,見蔡確,相與謀所造定策事。及司馬康赴闕,恕特招康道河陽,因勸康作書稱確,爲它日全身保家計。康以恕同年,又出父門下,信之,作書如恕言。恕本意必得康書者,以康爲司馬光之子,言確有定策功,可取信於世。既而梁燾自潞州以左諫議召,恕亦要燾出河陽,既至,恕日夜論確定策功不休,且以康與確書爲證。燾不悅,詣闕奏之。會吳處厚訐確詩,燾因與劉安世等請誅確。確既貶竄,恕亦坐謫。
太皇太后諭三省曰:「帝是先帝長子,子繼父業,其分當然,確有何策立勳邪!若使確它日復來,欺罔上下,豈不爲朝廷害!恐帝年少制御不得,今因其自敗,如此行遣,蓋爲社稷也。」
康初欲從恕招,邵雍子伯溫謂康曰:「公休除喪,未見君,不宜先見朋友。」康曰:「已諾之矣。」伯溫曰:「恕傾巧,或以事要公休,從之則必爲異日悔。」公休,康字也。及燾等論確,恕罪,亦指康書,詔令康分析,康乃悔之。
35初,梁燾之論蔡確也,密具確及王安石之親黨姓名以進,曰:「臣等竊謂確本出王安石之門,相繼乘攻,垂二十年,群小趨附,深根固蒂,謹以兩人親黨開具于後:確親黨:安燾、章惇、蒲宗孟、曾布、曾肇、蔡京、蔡卡、黃履、吳居厚、舒亶、王覿、邢恕等四十七人;安石親黨:蔡確、章惇、呂惠卿、張璪、安燾、蒲宗孟、王安禮、曾布、曾肇、彭汝礪、陸佃、謝景溫、黃履、呂嘉問、沈括、舒亶、葉祖洽、趙挺之、張商英等三十人。」于是太皇太后宣論宰執曰:「確黨多在朝。」范純仁進曰:「確無黨。」呂大防進曰:「確黨甚盛,純仁言非是。」劉摰亦助大防言有之。純仁曰:「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退,即上疏言:蔡確之罪,自有典刑,不必推治黨人,旁及枝葉。前奉特降詔書,盡釋臣僚往咎,自此內外反側皆安,上下人情浹洽,盛德之事,誠宜久行。臣心拳拳,實在於此。」范祖禹亦謂確已貶,餘黨可弗問,乃上言:「自乾興貶丁謂以來,不竄逐大臣六十餘年;一旦行之,四方無不震聳。確罷相已久,陛下所用,多非確黨。其有素懷姦心爲眾所知者,固不逃於聖鑒;自餘偏見異論者,若皆以爲黨確而逐之,恐刑罰失中而人情不安也。」
36遼主駐赤勒嶺。
37己丑,遼以準布〔舊作阻卜,今改。〕瑪古蘇〔舊作磨古斯,今改。〕爲諸部長,以西北路招討使耶律托卜嘉〔舊作撻不也,今改。〕薦之也。自蕭迪嚕〔舊作敵祿,今改。〕爲招討之後,政務姑息,多擇柔愿者用之,諸部漸至跋扈。托卜嘉含容尤甚,邊防益廢。至是復薦瑪古蘇,卒啟後來邊患。
38癸巳,回鶻貢良馬于遼。
39己亥,遼以同知樞密院使事耶律鄂嘉〔舊作那也,今改。〕知右伊勒希巴事,以左祗候郎君班詳袞耶律尼哩〔舊作泹里,今改。〕知北大王事。
40六月,甲辰,范純仁、王存罷。
時梁燾、劉安世交章論純仁黨附蔡確,純仁亦求出外。吳安詩因言王存嘗助純仁救確,純仁當罷,存不可獨留,遂詔純仁依前官爲觀文殿學士、知穎昌府,存爲端明殿學士、知蔡州。
41丙午,以樞密直學士、戶部尚書韓忠彥爲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許將爲尚書右丞,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趙瞻爲同知樞密院事。
42丁未,以戶部侍郎蘇轍爲吏部侍郎;三日,改翰林學士。
43夏遣使來貢。
44甲寅,夏遣使如遼謝封冊。
45壬戌,遼以參知政事王言敷爲樞密副使,賈士勳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46秋,七月,庚午,遼主獵於沙嶺。
47乙亥,安燾以母憂去位。〔〔考異〕乙亥,宋史哲宗紀作庚辰,今從長編及宰輔表。〕
48詔戶部,令諸路提刑司下豐熟州縣,量增錢廣行收糴,從司馬康、劉安世、范祖禹請也。
49壬辰,遼主駐蕅絲淀。
50丙申,都水監言:宗城決溢向下,包蓄不定,河勢未可全奪。且爲二股分行,以紓下流之患,雖未保冬夏常流,已見有可爲之勢。必欲經久,當遂作二股,仍須增添役夫,乃爲長利。」詔有司具析保明以聞。
51八月,壬寅,敕郡守貳以四善三最課縣令,吏部歲上監司考察知州狀。
52丁未,翰林學士蘇轍言:「臣竊聞河道西行,孫側左大約入地二丈以來;而見申報,漲水出岸,由新聞口地東入孫,不過六七尺。欲因六七尺漲水而奪其地二丈河身,雖三尺童子知其難矣。然朝廷遂遣都水使者開河道,進鋸牙,欲約之使東。方河水盛漲,其西行河道若不斷流,則遏之東行,實同兒戲。臣願陛下急命有司,徐觀水勢所向,依累年漲水舊例,因其東溢,引入故道,以紓北京朝夕之憂。其陽防壞決之處,第略加修葺,免其決溢,候河勢稍定,然後議之。不過一月後,漲水既落,則西流之勢決無移理,而群小妄說,不攻自破矣。」
53辛酉,太皇太后詔:「今後明堂大禮,毋令百官拜表稱賀。」
54乙丑,都水監句當公事李偉言:開撥直隄,放水入孫口故道,水勢順快,朝廷當極力閉北流,乃爲上策。若不明詔有司,即令回河,深恐上下遷延,議終不決,觀望之間,遂失機會。乞復置修河司。從之,仍以都提舉修河司爲名。
55九月,己卯,朝獻景靈宮。辛巳,大饗明堂,赦天下,百官加恩,賜賚士庶高年九十以上者。
56乙未,檢舉先朝文武七條,戒諭百官遵守。
57右諫議大夫范祖禹言:「陛下前者罷修河司,中外無不以爲當。今纔歷三時,復興回河之役。徒以執政恥其前言之失,必欲遂其妄舉大役,河本無事而人強擾之。伏望明諭大臣,博采群言,息意回河,無以有限之財力填不測之巨壑,勿徇一言之失而冀必不成之功。乞罷提舉修河司,散遣官吏兵夫,其北河決溢,隨宜救護。」不報。
58初,遼主以契丹、漢人風俗不同,國法不可異施,令耶律伊遜等更定條制。時校定官即重熙舊制,刪其重複者爲五百四十五條,取律一百七十三條,又創增七十一條,凡七百八十九條,增重編者至千餘修,皆分類列;以太康間所定,復以律及條例參校,續增三十六條,其後因事增校,至大安三年止,又增六十條。條約既繁,典者不能習,愚民莫知所避,犯法者眾,吏得因緣爲姦。冬,十月,乙巳,遼主詔曰:「法者,所以示民信,使民可避而不可犯也。比命有司纂修刑法,然不能明體朕意,多作條目以罔民於罪,朕甚不取。自今復用舊法,餘悉除之。
59戊申,翰林學士蘇轍上神宗御製集九十卷,詔於寶文閣收藏。
60癸丑,御邇英閣,進讀三朝寶訓。
61十一月,丁卯朔,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大赦,妃之族屬進爵有差。
62癸未,以門下侍郎孫固知樞密院事,中書侍郎劉摰爲門下侍郎,吏部尚書傅堯俞爲中書侍郎。先是梁燾劉安世入對延和殿,太皇太后令具可用臣僚姓名以進,燾、安世乃以堯俞及蘇頌薦,至是堯俞遂大用。
63乙酉,有星色赤黃尾,跡燭地。
64己丑,太皇太后卻元日賀禮,令百官拜表。
65壬辰,改發運、轉運、提刑預支樂宴會徒二年法。
66甲午,知杭州蘇軾言:「浙西艱食已甚,今歲兩浙水鄉種麥絕少,深死來年必有饑饉盜賊之憂。轉運司上供額斛及補填舊欠共一百六十餘萬石,乞且起一半或三分之二。」詔許留上供米三之一。由是米不翔貴,復得賜度牒百道,易米以救饑者。明年方春,即減半價糶常平米,又作粥藥,濟活者甚眾。
杭頻海,水泉鹹苦,唐刺史李泌,始導西湖,作六井,民以足用。乃白居易復浚西湖,引水入運河,溉田且千頃。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錢氏,歲輒浚治,宋興,廢之,對積爲田而水無幾矣。運河失湖水之利而取給于江,潮水游河,泛溢闤闠,三年一浚,爲居民大患,六井亦幾廢。軾始至,濬茆山、鹽橋二河,以茆山一河專受江潮,以鹽橋一河專受湖水;復以餘力修治六井,民稍獲其利。軾曰:「若取葑田,積之湖中,爲長隄以通南北,則葑田去而行者便矣。」乃取救荒之餘,復請於朝,得度牒以募役者。隄成,南北徑十三里,植芙蓉楊柳於其上,望之如畫圖。杭人名曰蘇公隄。
67十二月,丁酉朔,正議大夫章惇始除喪,降授通議大夫,提舉杭州洞霄宮。初,梁燾等劾奏惇用賤價奪民田,詔候服闋與宮觀差遣,故有此授。
68癸丑,更定朝儀二舞,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
69甲寅,減鄜延等路戍兵歸營。
70戊午,以御史闕,令中省、兩省各舉二人。
71初,范祖禹聞禁中覓乳媼,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太皇太后保護上躬,言甚切至。太皇太后諭曰:「乳媼之說,外間虛傳也。」祖禹對曰:「外議雖虛,亦足爲先事之戒。臣侍經筵左右,有聞於道路,實懷私憂,是以不敢避妄言之罪。凡事言於未然,則誠爲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陛下寧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
是月,劉安世又言:「臣前月末,聞權罷經筵,意謂將有燕享。今復半月,講臣久不得望清光。乃者民間喧傳禁中見求乳母,遂謂陛下浸近女寵,此聲流播,實損帝德。」
它日,呂大防奏事,太皇太后諭曰:「劉安世有疏言禁中求乳母事,此非官家所欲,乃先帝一二小公主尚須飲乳也。官家常在吾榻前閤內寢處,安得有此!」
五年〔遼大安六年。〕
元祐五年〔遼大安六年。(庚午、一○九○)〕
1春,正月,丁卯朔,御大慶殿視朝。
2丁丑,朝獻景靈宮。
3乙酉,范祖禹上劄子四道:其一曰:「經筵闕官,宜得老成之人。韓維風節素高,若召以經筵之職,物論必以爲愜。」其二曰:蘇頌近乞致仕。頌博聞強識,詳練典故,陛下左右,宜得殫見洽聞之士以備顧問。」其三曰:「蘇軾文章,爲時所宗,忠義許國,遇事敢言,豈可使之久去朝廷!」其四曰:「趙君錫孝行,書於英宗實錄,輔導人君,宜莫如孝;給事中鄭穆,館閣耆儒,操守純正;中書舍人鄭雍,謹靜端潔,言行不妄。此三人者,皆宜置左右,備講讀之職。」
4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5二月,己亥,詔都水使者吳安持提舉修減水河。
6夏人來歸永樂陷沒吏士百四十九人,詔以米脂、葭蘆、浮圖、安疆四砦還之,仍約以委官畫定疆界。
7知穎昌府范純仁聞朝廷復議修河,上疏曰:「范百祿、趙君錫相度歸,陳回河之害甚明。三兩月來,卻聞復興斯役。望聖恩再下有司,若利多害少,尚覬徐圖;苟利少害多,尤宜安靜。」疏奏,主河議者不悅,欲寢而不行,太皇太后曰:「純仁之言有理,宜從其請。」辛丑,詔罷修黃河。
先是河上所科夫役,許輸錢免夫,令出,上下皆以爲便。純仁獨憂曰:「民力自此愈困矣。力者,身之所出;錢者,非民所有;今取其所無,民安得不病!獨富人不親執役者以爲便耳。且從來差夫不及五百里外,今免夫錢,無遠不屆,若遇掊克之吏,則爲民之害,無甚於此。」
8遼主如雙山。
9壬寅,御邇英閣,講尚書無逸篇畢,詔詳錄所講義以進。故事,經筳前一日進講義,自元豐元年說書陸佃始,至是詔今後講義於次日別進。
10癸卯,詔:「時雨稍愆,應五岳、四瀆州軍,令長吏祈禱。」
11丁未,減天下囚罪,杖以下釋之。
12初,文彥博復居政府,期年,即求去。詔曰:「西伯善養老而太公自至,魯繆公無人子思之側則長者去之。公自以爲謀則善矣,獨不爲朝廷惜乎!」又曰:「唐太宗以干戈之時,尚能起李靖於既老,而穆宗、文宗以燕安之際,不能用裴度於未病,治亂之效,於斯可見。」彥博讀詔聳然,不敢言去,復留四年。至是請去不已,庚戌,詔以太師、開府儀同三司、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使致仕,令所司備禮冊命。壬子,彥博乞免冊禮,從之。甲子,宴餞彥博於玉津園。
13三月,丙寅朔,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趙瞻卒,謚懿簡。
14丁卯,賜故龍圖閣直學士孫覺家緡錢,以給喪事。
15辛未,女直貢於遼。
16壬申,以尚書左丞韓忠彥同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承旨蘇頌爲尚書左丞。
忠彥弟純彥之妻,孫固女也,各以親嫌乞罷,不許。忠彥嘗與傅堯俞、許將論事不合,俱求罷政。殿中侍御史上官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之上,當務協諧。若悻悻辯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僚!堯愈、將雖有辯論之失,然事皆緣公,望令就職。」從之。
17己卯,以龍圖閣直學士、知亳州鄧溫伯爲翰林學士承旨。王巖叟封還除命,不聽。溫伯,本名潤甫,時避高魯王諱,故以字行。
18癸未,罷春宴。
19辛卯,以楊畏爲監察御史。劉安世、朱光庭言:「御史闕員,屢詔近臣俾舉所知。楊畏不係所舉之士,未審朝廷何名除授?」不報。
20壬辰,罷幸瓊林苑、金明池。
21夏,四月,丁酉,遼東北路統軍司設掌法官。
22甲辰,呂大防等以旱乞罷,詔答不允。
23甲辰,右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孫固卒。太皇太后及帝皆出聲泣,輟視朝三日,贈開府儀同三司,謚溫靖。
固宅心誠粹,不喜矯亢,嘗曰:「人當以聖賢爲師,一節之士,不足學也。」又曰:「以愛親之心愛其君,則無不盡矣。」傅堯俞曰:「司馬公之清節,孫公之惇德,蓋所謂不言而信者。」世以爲篤論。
24癸丑,詔講讀官御經筵退,留二員奏對邇英閣。
25丁巳,詔以旱避殿,減膳,罷五月朔日文德殿視朝。
26五月,壬申,詔:「差役法有未備者,令王巖叟、韓川與劉安世看詳,具利害以聞。」27遼主駐散水原。
28乙亥,雨。己卯,御殿,復膳。〔〔考異〕長編於壬申書是日雨,乙亥書御殿復膳,與宋史本紀異,今從史。〕
29庚寅,以梁燾爲戶部尚書,劉安世爲中書舍人。燾、安世並以乞罷鄧溫伯承旨除命不從,辭所遷官不拜。
30范祖禹留對,言:「慶曆元年,出御製觀文鑒古圖記以示輔臣;皇祐元年,召近臣、三館、臺諫及宗室觀三朝訓鑒圖。仁宗皇帝講學之外,爲圖鑒古,不忘箴儆;又圖寫三朝事,欲子孫知祖宗之功烈。願陛下以永日觀書之暇,間覽此圖,亦好學不倦之一端也。」
31六月,辛丑,錄囚。
32甲寅,遼遣使決五京囚。
33自元祐初一新庶政,至是五年,人心已定;唯元豐舊黨,分布中外,多起邪說以撼在位。呂大防、劉摰患之,欲稍引用,以平宿怨,謂之「調停」,太皇太后疑不能決。乙卯,御史中丞蘇轍入對,即面斥其非,退,復上疏曰:「臣頃面論君子小人不可並處,聖意似不以臣言爲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未盡,臣而不言,誰當救其失者!親君子,遠小人,則主尊國安;疏君子,任小人,則主憂國殆;此理之必然。未聞以小人在外,憂其不悅,而引之於內以自遺患也。故臣謂小人雖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務,無所偏廢可也。若遂引之於內,是猶患盜賊之欲得財而導之寢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開之以坰牧,無是理也。且君子小人,勢若冰炭,同處必爭,一爭之後,小人必勝,君子必敗。何者?小人貧利忍恥,擊之則難去;君子潔身重義,沮之則引退。古語曰:『一薰一蕕,十年猶有臭。』蓋謂此矣。先帝聰明聖智,此隆三代,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則前者用事之臣,今朝廷雖不加斥逐,其勢亦不能復留;尚賴二聖仁慈,育之於外,蓋已厚矣。而議者惑於眾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謂之『調停』。此輩若返,豈肯徒然而已哉!必將戕害正人,漸漸復舊事,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臣所惜者,宗廟、朝廷也。惟陛下斷自聖心,不爲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進,復有噬臍之悔。」疏入,太皇太后命宰執讀於簾前,曰:「轍疑吾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停之說遂已。
轍又奏曰:「竊見方今雖未大治,而祖宗網紀具在,州郡民物麤安。若大臣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爲安民靖國之術,雖有異黨,誰不歸心!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黃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高,汨五行之理。及陛下遣使按視,知不可爲,猶或固執不從。經今累歲,回河雖罷,減水猶存,遂使河朔生靈,財力俱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順,朝廷招徠之厚,惟恐失之。而熙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已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明處置,若遂養成邊釁,關陝豈復安居!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正己平心,無生事要功者也。昔嘉祐以前,鄉差衙前,民間常有破產之患。熙寧以後,出賣坊場以雇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之初,務於由舊,一例復差,官收坊場之錢,民出衙前之費,四方驚顧,眾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復雇,去年之秋,又復差法。且熙寧雇役,三等人戶,並出役錢。上戶以家產高強,出錢無藝;下戶昔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三等人戶,不免咨怨。至於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雇法之行,最爲其便。罷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唯是中等則反爲害。如畿縣中等之家,例出役錢二貫,若經十年,爲錢三十貫而已。今差役既行,諸役手力,最爲輕役;農民在官,日使百錢,最爲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爲三十六貫,二年役滿,爲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寬鄉得閒三年,狹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雇役十年。賦役所出,多在中等,故天下皆思雇而厭差。如此二事,則臣所謂宜因弊修法,爲安民靖國之術者也。四事不去,如臣等輩,猶知其非,而況於心懷異同,志存反覆,幸國之失,有以藉口者乎!死彼已默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搖撼眾聽矣。伏乞宣諭宰執,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苟民心既得,則異議自消,海內蒙福,上下攸同,豈不休哉!」
34秋,七月,遼主如黑嶺。
35乙酉,夏人來言畫疆界不以綏州例,詔曰:「已諭邊臣如約矣。夏之封界,當亦體此。」
36始,元豐所定吏額,主者苟悅群吏,比舊額幾數倍;朝廷患之,命量事裁減。吏有白中孚者,告蘇轍曰:「吏額不難定也。昔流內銓,今侍郎左選也,事繁莫過於此。昔銓吏止十數,今左選吏至數十,事不加舊而用吏數倍者,昔無重法、重祿,吏通賕賂,則不欲人多以分所入,故竭力辦事,勞而不避;今行重法,給重祿,賕賂比舊爲少,則不忌人多而幸於少事。此吏額多少之大要也。舊法以難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輕者至一釐以下,積若干分爲一人。今誠取逐司兩月事,定其分數,則吏額多少之限,無所逃矣。」轍以其言爲然,乃具以白執政,請據實立額,吏之年滿轉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補,及額而止,不過十年,自當消盡。執政然之,遂申尚書省。後數月,諸司所供文字皆足,因裁損成書,以申三省。左僕射呂大防得其書,大喜,欲此事必由已出,別將詳定。任永壽,本諸司吏也,爲人精悍而滑,嘗預知元豐吏額事,獨能言其曲折。大防悅之,即於尚書省創立吏額房,使永壽與吏數輩典之。凡奏上行下,皆大防自專,不復經由兩省。一日,內降畫可二狀付中書,其一吏額也。省吏白中書侍郎劉摰,請封送尚書省,摰曰:「當時文書錄黃過門下,今封過也。」對曰:「尚書省以吏額事,每奏入,必徑下本省已久,今誤至此。」摰曰:「中書不知其它,當如法令。」遂作錄黃。永壽見錄黃,愕然曰:「兩省初不與,乃有此邪!」即白大防,乞兩省各選吏赴局同領其事。大防具以語摰,摰曰:「中書行錄黃,法也,豈有意與吏爲道地!今仍使就都省分功,何邪?」吏額事行畢,永壽等推恩有差。永壽急於功利,勸大防即以吏額,日裁損吏員,仍以私所好惡變易諸吏局次。吏被排斥者,紛然詣御史臺訴不平,臺官因言永壽等冒賞徇私,不可不懲,諫官繼以爲言。永壽等既逐,而吏訴額祿事終未能決。時轍方爲中丞,具言:「後省所詳定,皆人情所便,行之甚易,而吏額房所改,皆人情所不便,守之最難。且大信不可失,宜速命有司改從其易,以安群吏之志。」大防知眾不服,徐使都司再加詳定,大略如轍前議行之。
劉摰初以吏額房事與呂大防議稍不合,已而摰遷門下侍郎。及臺諫共攻大防,大防稱疾不出。摰每於上前開陳吏額本末曰:「此皆被減者鼓怨,言路風聞過實,不足深譴。」大防它日語人曰:「使上意曉然不疑,劉門下之力居多。」然士大夫趨利者交其間,謂兩人有隙,於是造爲朋黨之論。摰語大防曰:「吾曹心知無它,然外議如此,非朝廷所宜有,願引避」大防曰:「行亦有請矣。」八月,癸巳朔,〔(校者按:五字應改作庚寅。)〕奏事畢,摰少留,奏曰:臣久處近列,器滿必覆,願賜骸骨,避賢者路。」既退,連上章,出就外第,期必得請。帝遣中使召摰入對,太皇太后諭曰:「侍郎未得去,須官家親政然後可去。使者數輩趣入視事,摰不得已受命。未幾,呂大防辭位,亦不許。乃摰遷右僕射,與大防同列,未滿歲,言者爭詆摰,摰尋罷,朋黨之論,遂不可破,其釁蓋自吏額始。
37右正言劉唐老言:「伏大學一編,論入德之序,願詔經筵之臣,訓釋此書上進,庶於清燕之閒,以備觀覽。」從之。
38初,鄧溫伯以母喪終制,除吏部尚書,梁燾權給事中,駁之,改知亳州,閱歲,復以承旨召。梁燾爲御史中丞,與左諫議大夫劉安世、右諫議大夫朱光庭交章論「溫伯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今之進用,實繫君子小人消長之機。」又言:「溫伯嘗草蔡確制,稱碓有定策功,以欺惑天下,乞行罷黜。」累疏不報,燾等因力請外。乃出燾知鄭州,光庭知亳州,安世提舉崇福宮。時劉摰疏乞暫出溫伯,留燾等,蘇轍亦三疏論之,皆不聽。
39給事中兼侍講范祖禹上帝學八篇。
40九月,丁丑,詔復集賢院學士。
41丁亥,以孫迥知北外都水丞,提舉北流;李偉權發遣北外都水丞,提舉東流。
42冬,十月,癸巳,罷都提舉修河司,從中丞蘇轍言也。
43詔導河水入汴。
44十一月,壬戌,高麗遣使貢於遼。
45己巳,遼以南府宰相寶景庸爲武定軍節度使。景庸審決冤滯,輕重得宜,旋以獄空聞。
46蘇轍累言許將過失,將亦累表乞外。十二月,辛卯朔,以將爲資政殿學士,知定州。
甲辰,侍御史上官均又言:「呂大防堅強自任,不顧是非,每有差除,同列不敢爲畢,惟許將時有異同,大防每懷私恨。蘇轍素與大防相善,希合其意,盡力排將,期於必勝。將既以異論罷去,執政、臺諫,皆務依隨,是威福皆歸於大防,紀網法令,自此敗壞矣。」因乞解言職,於是責知廣德軍。
47丙辰,禁軍大閱,賜以銀楪匹帛,罷轉資。
48是歲,京北旱,浙西水災。
49遼放進士文充等七十二人。
宋紀八十二〔起重光協洽正月,盡昭陽作噩七月,凡二年有奇。〕
元祐六年〔遼安七年〕(辛未、一○九一)〕
1春,正月,壬戌,遼主如混同江。
2癸酉,詔:「祠祭游幸,毋用羔羊。」
3丙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蘇軾爲吏部尚書。
4中丞蘇轍言:「自來河決,必先因下流淤高,上流不快,然後乃決。然則大吳之決,已緣故道淤高,今乃欲回河使行於北,理必不可。且見今北流深處,水行地中,實得水性。捨此不用,而欲引歸故道,使水行空中,雖三尺童子皆知其妄,而建議之臣,恣行欺罔,居之不疑。今雖變回河之名爲分水之議,而本司收買馬頭物料,至今不絕;又與本路監司奏隨宜開導口地、河槽,務令深闊,并修葺緊急隄岸,釃爲二渠。臣其指意雖爲減水,其實暗作回河之計。欲乞聖慈特選骨鯁臣僚及左右親信,往河北同安撫、轉運諸臣踏行,開述利害聞奏。如臣所言不妄,即乞罷分水指揮,廢東流一行官吏役兵,拆去馬頭鋸牙。所貴河朔及鄰路兵民早獲休息,國家財賦不至枉費,則天下幸甚!」
5二月,辛卯,以門下侍郎劗摰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王巖叟僉書樞密院事。
6癸巳,以御史中丞蘇轍爲尚書右丞。〔〔考異〕宰輔編年錄謂轍與劉摰、王巖叟同日除。今從長編及宋史。〕〕命既下,而右司諫楊康國不書讀,詔范祖禹書讀行下。蘇軾改翰林學士承旨,避嫌也。
7以翰林學士承旨鄧溫信爲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
8己亥,遼主如魚兒濼。
9壬寅,遼主命給渭州貧民耕牛布絹。
10辛亥,王巖叟奏事罷,留身曲謝,言於太皇太后曰:「陛下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凡所更改,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惟願於用人之際,更加審察。」復少進而西,於帝前奏曰:「陛下今日聖學,當辨邪正,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云君子內小人外則泰,君子外小人內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不可不察。」
11三月,庚申朔,御邇英閣,呂大防奏仁宗所書三十六事,請令圖置坐隅,從之。
12癸亥,上神宗實錄,史官范祖禹、趙彥若、黃庭堅所修也。帝東嚮再拜,然後開編。呂大防於簾前披讀,未久,簾中慟哭,止讀,令進。
13壬午,賜禮部奏名進士馬涓等及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五十七人。
14丙戌,遼主駐黑龍江。
15夏,四月,辛卯,罷幸金明池、瓊林苑。先是呂大防請爲賞花釣魚之會,有詔用三月二十六日,而連陰不解。太皇太后諭旨:「天意不順,宜罷宴。」眾皆竦服。
16夏,四月,壬辰,呂大防、劉摰奏:「危竿諭一事,在三十六年之前,注釋失仁宗意。蓋聖意以爲人君居至高至危之地,須用正直之人,譬如危竿須用正直之木。古人謂邪蒿,人君不可食,食之固無害,以其名不正也,況邪小人乎!」
17乙未,復置通禮科,從禮官請也。
18丙申,詔恤刑。
19辛丑,詔:「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異者不可輕授;仍搜訪遺材以備握任。」
20夏人寇熙河、蘭岷、鄜延路。
20壬寅,太白晝見。
22壬子,賜南平王李乾德袍帶、金帛、鞍馬。
23癸丑,以戶部員外郎楊畏爲殿中侍御史,中丞趙君錫所舉也。
畏先除監察御史,言者斥其附會呂惠卿、舒亶以進,罷之;至是復有此擢。王巖叟移書詰劉摰,摰不從。畏初刻志經術,以所著書謁王安石,爲鄆州教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爲得聖人意。畏與摰善,後呂大防亦善之。大防、摰異趨,皆欲得畏爲助;君錫薦畏,實摰風旨也。然畏卒助大防擊摰焉。
24五月,已未朔,日有食之;罷文德殿視朝。
25庚申,詔呂惠卿除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權中書舍人孫升封還詞頭,以爲「惠卿量移未三年,無名而復,必不可行。」壬戌,進呈,呂大防、劉摰等皆持兩稟旨。太皇太后曰:「候及三年。」樞密都承旨劉安世言:「陛下初踐宸極,以呂惠卿、蔡確之徒殘民蠹國,是以逐之遠方;謂宜永投荒裔,終身不齒。而惠卿自宣方踰再歲,攷之常法,猶未當敘,不識何名,遽復卿列?議者謂蔡確之母見在京師,干訴朝廷,願還其子,大臣未敢直從請。若惠卿之命遂行,將藉以復確;確既復用,則章惇之類如蝟毛而起,爲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得安乎!」不聽。
26庚辰,詔:「娶宗室女得官者,毋過朝請大夫、皇城使。」
27詔翰林學士承旨蘇軾兼侍讀。
28丁亥,後省上元祐敕令格。
29六月,壬辰,錄囚。
30甲午,遼主駐赤勒嶺。己亥,倒塌嶺人進古鼎,有文曰「萬歲永爲寶用」。
31辛丑,回鶻貢方物于遼。
32癸卯,遼以權知東京留守蕭托輝〔舊作陶隗,今改。〕爲契丹行官都部署。
33甲辰,置國史院修撰官。
34丁未,遼端拱殿門災。
35秋,七月,戊午朔,回鶻貢異物于遼,遼主不納,命厚贈遣之。
36己巳,蘇軾言:「浙西諸郡二年災傷,而今歲大水尤甚,杭州死者五十餘萬,蘇州三十萬。」己卯,詔賜米百萬石、錢二十萬緡賑之。侍御史賈易率同官楊畏、安鼎疏論浙西災傷不實,乞行攷驗,詔用其說。范祖禹封還錄黃,奏曰:「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愬,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若因此懲責,則自今官司必以爲戒,將坐視百姓之死而不救矣給散無法,枉費官廩,賑救不及貧弱,出糶反利兼并,此乃監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難遙爲處畫也。所言伏乞更不施行。」從之。
37八月,戊子朔,賈易上疏言:「蘇軾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詔爲『聞好語』,草呂大防制云『民亦勞止』,引用厲王詩,以比熙寧、元豐之政。弟轍早應制科,試文繆不及格,幸而濫進,與軾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室引李林甫、楊國忠爲喻。奏既入,又有別疏。宰執進呈,具言易前後異同之語,退,復具奏曰:「臣等竊知易乃王安禮所善,安禮以十科薦之。今群失職之人,皆在江、淮,易來自東南,此疏不惟搖動朝政,亦陰以申群小之憤。」乃詔與易外任,尋以本官出知廬州。
38庚寅,遼主以霖雨罷獵。
39辛卯,詔御史臺: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舉。」
40壬辰,翰林學士承旨蘇軾罷。軾既爲賈易誣詆,趙君錫相繼言之。後數日,入見,具辨其事,因復請外。詔以龍圖閣學士、知穎州。
41乙未,御史中丞趙君錫罷爲吏部侍郎,以附和賈易論蘇軾也;尋出知鄭州。
42己亥,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
43壬寅,遼主幸慶州,謁慶陵。
44乙巳,詔章惇復右正議大夫。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當復,故有是詔。給事中朱光庭言:「惇不當用常法敘復。」于是更詔候一期取旨。
45己酉,修神宗寶訓。
46癸丑,詔:「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降官等。」
47初,兩宮幸李端愿宅臨奠,既還,蔡確母明氏自氈車中呼:「太皇萬歲,臣妾有表。」衛士取而去。及三省進呈明氏馬前狀,太皇太后宣諭曰:「蔡確不獨爲吟詩謗讟,緣此人于社稷不利。若社稷之福,確當便死。此事公輩亦須與挂意。」劉摰曰:「只爲見呂惠卿一年量移,便來攀例。蘇轍曰:「惠卿量移時,未有刑部三年之法。」呂大防乞令開封府發遣,從之。既而摰以發遣爲太甚,大防復奏乞且令開封府告示,朱光庭封還錄黃,言:「確罪比四凶,豈有復還之理!乃以刑部常法預先告示,理極不可。」遂寢前詔。摰乃令本房出告示,不復坐聖旨;既而復降錄黃過門下,給事中雖欲再論列,不可得矣。
48甲寅,王巖叟言:「秋氣已涼,陛下閒燕之中,足以留意經史。舜雞鳴而起,大禹惜寸陰,願以舜、禹爲法。」帝曰:「朕在禁中,常觀書不廢也。」
帝問巖叟從誰學,對曰:「從河東甯智先生學,後歷仕四方,無常師。」帝問:「何自識韓琦?」對曰:「因隨侍閒居北門,始識琦,遂薦辟學官,又辟幕府,復隨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琦嘗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寵,後不畏死,左右無所避,中間惟有誠意而已,臣佩以終身。」帝稱歎久之。
它日,又因入對,論取士,巖叟曰:「天下非無材,取之不遠,采之不博耳。所遷所擢,止於已用者數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搢紳有沈滯之歎。且如天下郡守、縣令,最可以見治狀,每歲使本道監司舉一二性行端良、治狀優異者,朝廷召而用之,則人思自奮矣。」
又問:「治道何先?」對曰:在上下之情交通,而無雍蔽之患。上下之情所以通,由舉仁者而用之。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德意,推而達于下,民有疾苦,告而達于上,不以一身自便爲心。」帝曰:「安知仁人而舉之?」對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剛毅木訥,近仁。」帝頷之。
49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50閏月,壬戌,嚴飭陝西、河東諸路邊備。
51甲子,以龍圖閣待制、知鄆州蔡京知永興軍,從呂大防請也。
52是日,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摰欲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爲吏部尚書,王巖叟曰:「恐公議不協。」既而奏可,巖叟謂同列曰:「必致人言。錄黃過門下省,范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又論其不當。已而三省復欲用蒲宗孟爲兵部尚書,蘇轍言:「前日除李清臣,給諫紛然爭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太皇太后曰:「柰闕官何?」轍曰;「尚書闕官已數年,何嘗闕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與王珪、蔡確輩並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見今尚書共闕四員,若並用此四人,使互進黨與,氣類一合,不獨臣等無可柰何,即朝廷亦無可柰何。如此用人,臺諫安得不言!臣恐朝廷自此不安靜矣。」議遂止。壬申,以知揚州王存爲吏部尚書,清臣知成德軍。
53刑部侍郎彭汝礪與執政爭獄事,自乞貶逐,甲申,詔改禮部侍郎。
54九月,丁亥,邊臣言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爲寇所掠、廬舍焚蕩者給錢帛,踐稼者賑之,失牛者官貸市之。」
55癸巳,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王昔等遷官有差。
56詔:「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
57丙申,遼主還上京。
58己亥,日本遣使貢於遼。
59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議將肆赦,王巖叟曰:「昔天禧中祥源成,治平中醴泉成,皆未嘗赦。古人有垂死諫君無赦者,此可見赦無益于聖治也。」乃止。
60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
61庚午,朝獻景靈宮,還,幸國子監,詣至聖文宣王殿行釋奠禮,一獻再拜。太學國子祭酒豐稷講尚書無逸終篇。遂幸昭烈武成王廟,肅揖,禮畢,還內。先是范百祿轉對,請視學,故有是舉。
62癸酉,御史中丞鄭雍、侍御史楊畏對甚久,論劉摰及蘇轍也。雍言「摰善牢籠士人,不問善惡,雖贓汙久廢之人,亦以甘言誘致。」因具摰黨人姓名:王巖叟、劉安世、韓川、朱光庭、趙君錫、梁燾、孫升、王覿、曾肇、賈易、楊康國、安鼎、張舜民、田子諒、葉仲、趙挺之、盛陶、龔原、劉、楊國寶、杜純、杜紘、詹適、孫、朱京、馬傅慶、錢世榮、孫路、王子韶、吳立禮,凡三十人。左正言姚入奏,並言摰朋黨不公。右正言虞策言摰親戚趙仁恕、王鞏犯法,施行不當。甲戌,摰以鞏爲姻家,轍以嘗薦鞏,皆自劾;詔答不允。轍又言:「頃復見臺官安鼎亦論此事,謂臣欺罔詐謬,機械深巧,則臣死有餘責,有何面目尚在朝廷!然鼎與趙君錫、賈易等同構飛語,誣罔臣兄軾以惡逆之罪,賴聖鑒昭察,君錫與易即時降黜。鼎今在言路,是以盡力攻臣,無所不至。伏乞早賜責降,使鼎私意得伸。」是日,轍與摰俱宣押入對,對已,押赴都堂。摰先出,待命於僧舍,乞賜罷免。戊寅,王巖叟言:「方今力盡忠之臣,摰居其最,豈可因一二偏辭,輕示遐棄,安知其間無朋邪挾私而陰與群姦爲地者!」不報。太皇太后獨遣中使賜蘇轍詔,論令早入省供職。
辛巳,帝謂呂大防曰:「論劉摰者已十八章,初不爲王鞏事,乃邢恕過京師,摰與通簡,又延接章惇之子,牢籠爲它日計。」
初,邢恕謫永州,舟行過京師,劉摰故與恕善,因以簡別摰,摰答簡,其末云:「爲國自愛,以俟休復。」持簡者問監東排岸官茹東濟:「恕舟安在?」東濟,傾險人也,數有求于摰,弗得,怨之,亟取摰簡,錄其本送鄭雍、楊畏,二人方附呂大防,因釋其語上之。以「休復」爲「復子明辟」之復,謂摰勸恕俟太皇太后他日復辟也。又,章惇諸子故與摰子游,摰亦間與之接,雍、畏遂謂摰延見接納,爲牢籠之計。帝於是始有罷摰意。太皇太后亦怒,面諭摰曰:「言者謂卿交通匪人,爲異日地,卿當一心王室。若章惇者,雖以宰相處之,未必樂也。」摰惶恐,退,上章自辯,且求去位。奏入,不報。
63遼命燕國王延禧爲天下兵馬大元帥,總北南院樞密使事。
64癸未,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65甲申,王巖叟奏:「臣之區區欲有所言,不爲一劉摰,爲陛下惜腹心之人。」太皇太后宣諭曰:「垂簾之初,摰排斥姦邪,實爲忠實。但此二事,非所當爲也。巖叟曰:「言事官未必皆忠直。楊畏乃呂惠卿黨,但欲除陛下腹心,與姦邪開道路耳。」。時已有詔鎖學士院草麻制罷摰,而巖叟未知也。
十一月,乙酉朔,摰罷爲觀文殿大學士、知鄆州。麻制以從摰所乞爲辭。給事中朱光庭封還,曰:「摰有功大臣,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言者以光庭爲黨,亦罷知亳州。
摰性峭直,有氣節,不爲利怵威誘。自初輔政至爲相,修嚴憲法,辨白邪正,孤立一意,不受請謁,然勇于去惡,竟爲朋讒奇中,天下惜之。
66初,衛朴曆後天一日,元祐五年十一月癸未冬至,驗景長之日,乃在壬午,遂改造新曆。至是曆成,壬辰,詔以元祐觀天曆爲名。
67庚子,遼主如蕅絲淀。
68辛丑,中書侍郎傅堯俞卒。太皇太后謂輔臣曰:「堯俞,金玉人也,惜不至宰相。」帝輟朝臨奠,謚憲簡。
初,司馬光嘗謂邵雍曰:「清、直、勇三德,人所難兼,吾于欽之見焉!」雍曰: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不猛,是爲難耳。」欽之,堯俞字也。
69甲子,遼主望祀木葉山。以武定軍節度使寶景庸爲中京留守。〔〔考異〕李銳曰:是月乙酉朔,無甲子日,疑史誤。
70十二月,戊辰夕,開封府火。
71呂大防言:「聞有客星在昴、畢間。」王巖叟曰:「天道遠,不可知,但朝廷每事修省,天道自當順應。」太皇太后曰:「天道安敢忽!更在大臣同修政事。」
72夏人犯邊,知太原府范純仁自劾禦敵失策;壬申,詔貶官一等,徙知河南府。
73是歲,夏改元天祐民安。
七年〔遼大安八年。〕
元祐七年〔遼大安八年。(壬申、一○九二)〕
1春,正月,乙酉,遼主如山榆淀。
2乙巳,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降職與祠。
3二月,丁卯,詔陝西、河東邊要進築守禦城砦。
4三月,甲申朔,御邇英閣,侍讀顧臨仁宗寶訓,至鈔法事,左僕射呂大防曰:「臣當陳鈔法本末,祈陛下通知利害之詳。國初輦運香藥、茶、帛、犀、象、金、銀等物,赴陝西變易糧草,計率不下二百四十萬貫。自鈔法行,始令商賈于沿邊入中錢糧草,卻于京師或解池請鹽,赴沿邊出賣,於官私爲便。」帝甚善之。
5丁亥,以程頤爲直祕閣、判西京國子監。
初,頤在經筵,歸其門者甚眾;而蘇軾在翰林,士亦多附之者。二人互相非毀,頤竟罷去。至是頤服闋,三省言宜除館職,判檢院蘇轍進曰:「頤入朝,恐不肯靜。」太太后從其言,故頤不復召。
6禮部侍郎兼侍讀范祖禹言:「臣掌國史,伏仁宗皇帝豐功盛德,不可得而名言,所可見者,其事有五:畏天,愛民,敬祖,好學,聽諫,此所以爲仁也。願陛下深留聖思。」又言:「仁宗每因事示人好惡,皇祐中,楊安國講論語史魚、蘧伯玉一章。仁宗曰:『蘧伯玉信君子矣,然不若史魚之直』仁宗,人主也,欲臣下切直,故言伯至不如史魚,天下由是知仁宗好直不好佞。此聖人之大德也,願陛下以此爲法。」帝然之。
7己亥,錄囚。
8遼主駐達里舍淀。
9丁未,遼曲赦中京蔚州役徒。
10辛亥,以知河中府蒲宗孟知永興軍。
11夏,四月,癸丑朔,以知永興軍蔡京爲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先是議兩制差除,宰執異同不決。呂大防顧梁燾,問誰可,燾曰:公久居朝廷,收養人材固多,惟不以愛憎牽於偏聽,而「以朝廷得人爲己任,此所望於公也。」大防曰:「苦乏材耳。」燾曰:「天下何嘗乏材,但賢者不肯自向前求進,須朝廷識拔,則有以來之。立賢無方,不患無人也。」及蔡京帥蜀,燾曰:「元豐侍從可用者多,惟京輕險貧愎不可用。」後竟如其言。
12帝年益壯,太皇太后議立后,歷選庶家女百餘入宮。孟氏年十六,兩宮皆愛之,教以女儀。己未,太皇太后諭宰執曰:「孟氏能執婦道,宜正位中宮。」命學士草制。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臺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后六禮儀制以進。甲子,命尚書左僕射呂大防攝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樞密院事韓忠彥攝司徒,副之;尚書左丞蘇頌攝太尉,充發冊使,簽書樞密院事王巖叟攝司徒,副之;尚書右丞蘇轍攝太尉,充告期使,皇叔祖同知大宗正事宗景攝大宗正卿,副之;皇伯祖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宗晟攝太尉,充納成使,翰林學士范百祿攝宗正卿,副之;吏部尚書王存攝太尉,充納吉使,權戶部尚書劉奉世攝宗正卿,副之;翰林學士梁燾攝太尉,充納采、問名使,御史中丞鄭雍攝宗正卿,副之。
13甲戌,立考察縣令課績法,以德義有聞清慎明著、公平可稱、恪勤匪懈爲四善,又分治事之最、勸課之最、撫字之最爲三最,仍通取善、最,分爲三等。〔〔考異〕李燾云:實錄于四年八月五日壬寅載吏部言考課法,又於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甲戌重載,蓋至七年四月始行也。今定作甲戌。〕
14丁丑,遼主獵于西山。
15己卯,范祖禹言:「程頤經術、行義,天下共知;司馬光、呂公著與相知二十餘年,然後舉之。頤草茅之人,未習朝廷事體,迂疏則固有之;人謂頤欲以故舊傾大臣,以意氣役臺諫,其言皆誣罔非實。若復召頤勸講,必有補聖明。」又言王存、蘇軾、趙彥若、鄭雍、孔武仲、呂希哲、呂大臨、吳師仁等皆可用。希哲,公著之子;大臨,大防之弟也。
時祖禹屢請知梓州,宰執擬從其請,太皇太后曰:「皇帝未欲令去,且爲皇帝留之。」祖禹乃不敢復請。
16五月,丙戌,詔程頤許辭免直祕閣、權判西京國子監,差管句崇福宮。
初,頤表請歸田里,言:「道大則難容,節孤者易躓。入朝見嫉,世俗之常態;名高毀甚,史冊之明言。如臣至愚,豈免眾口!」又曰:「前日朝廷不知其不肖,使之勸學,人主不用,則亦已矣,若復無恥以苟祿位,孟子所謂是爲壟斷也,儒者進退,當如是乎!」及崇福命下,頤即承領敕牒,但稱疾不拜。假滿百日,亟尋醫,訖不就職。
17戊戌,帝御文德殿冊,孟氏爲皇后。后,洺州人,馬軍都虞候元之孫也。太皇太后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既而歎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家有事,必斯人當之。」
18庚子,罷侍從官轉對。
19甲辰,遼主駐赤勒嶺。
20楊畏,黃慶基言:「王巖叟父子預政,交通貨賄,竊弄威福。」巖叟遂稱疾,章再上;丙午,罷,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
21築李諾平城,賜名定遠城,從陝西轉運使穆衍請也。〔〔考異〕穆衍墓誌云:熙河分界議久不決,遣衍往視,請介兩壘之間,城諾平以控要害。明年,築李諾,平賜名定遠,用衍策也。六年,除陝西漕。李燾云:衍于六年十一月十八日自右司郎中除陝西漕,其請築諾平,蓋六年事,至七年三月始築,不一月而城成也。墓誌以爲五年,誤矣。〕
22是月,遼生女直部節度使和哩布〔舊作劾里,今改。〕卒。
和哩布生十一子,其著者,長曰烏雅舒,〔舊作吳雅束,今改。〕次曰阿古達,〔舊作阿骨打,今改。〕曰烏奇邁,〔舊作吳乞買,今改。〕曰棟摩,曰扎喇。〔舊作查刺,今改。〕和哩布病篤,呼弟英格〔舊作盈哥,今改。〕謂曰:烏雅舒柔善,若辦集契丹事,阿古達能之」遂卒。母弟頗拉淑〔舊作頗敕淑,今改。〕襲爲節度使。和哩布嚴重多智,每戰,未嘗被甲。初建官屬,統諸部,其官長皆稱貝勒。〔舊作勃烈,今改。〕頗拉淑機敏善辨,尤能知遼人國政民情,每白事于遼,聽者皆信服不疑。
23六月,癸丑朔,詔:「淮南東、西、兩浙路諸逋負,不問新舊有無官木,並權住催理一年。」從知揚州蘇軾請也。
24辛酉,以尚書左丞蘇頌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尚書右丞蘇轍爲門下侍郎,翰林學士范百祿爲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梁燾爲尚書左丞,御史中丞鄭雍爲尚書右丞,韓宗彥知樞密院事,戶部尚書劉奉世簽書樞密院事。
梁燾累章辭位,帝遣中使趣拜。已而入謝,太皇太后曰:「官家聖德日成,正須卿家輔助。」燾對曰:「臣不敢不盡忠。如范純仁、韓維輩,在外賢德尚多,願陛下留意。又上疏言:「范祖禹、劉安世,久在侍從,宜置諸左右,使斷國事。安燾、許將皆舊人,可倚任。」
25甲子,置廣文館解額,以侍四方游士之試京師者。
26乙丑,夏人遣使乞援于遼。
27成辰,渾天儀象成。
28秋,七月,丁亥,遼主獵於沙嶺。
29癸巳,詔修神宗正史。
30復翰林侍讀學士,以范祖禹爲之。祖禹時爲翰林學士,因叔百祿在中書,改是官。
31癸卯,以龍圖閣學士、知揚州蘇軾爲兵部尚書。〔〔考異〕王宗沐續鑑,於是年九月書蘇軾自揚州召爲兵部尚書兼侍讀。據長編,則除兵部在七月,兼侍讀在八月,均非九月事,今從之。
32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
33己未,詔西邊諸路嚴備,毋輕出兵。
34前陷交趾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35癸酉,龍圖閣學士、兵部尚書蘇軾兼侍讀。
36時朋黨之論寖熾,吏部尚書王存爲帝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人,東漢黨錮是也。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爲朋黨,賴仁宗聖明,不爲所惑。今復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由是與用事者不合。己卯」,詔存出知大名府,辭之,改杭州。
37九月,詔議郊祀典禮。顧臨、范祖禹等八人議,請合祭天地;范純禮、彭汝礪、曾肇、孔武仲等二十二人議,南郊合祭天地,不見於經;范百祿亦言圜丘無祭地之禮,先帝所廢,稽古據經,未可輕改。壬辰,太皇太后謂輔臣曰:「郊祀宜依仁宗、先帝故事。」呂大防言:「皇帝臨御之始,當親見天地,而諸儒獻議欲南郊,不設皇地示位,恐亦未安。」蘇頌鄭雍意與大防合,太皇太后是其言。
戊戌,詔曰:國家郊廟時祀,祖宗以來,命官攝事;惟三歲一親郊,則先饗清廟,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元豐間,有司援周制以合祭,不應古儀;先帝詔定親祀北郊之儀,未之及行。是歲郊祀,不設皇地示位,而宗廟之饗,率如權制。朕以涼昧,嗣承六聖休德鴻緒,今茲禋禮,奠幣上帝,祼鬯廟室,而地示大神,久未親祀。矧朕方郊見天地之始,其冬至南郊,宜依熙寧十年故事,設皇地示位,以嚴並祀之報。厥後躬行方澤之祀,則修元豐六年五月之制。俟郊禮畢,集官詳議以聞。」
38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39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
40丙辰,遼賑西北路饑。
41時邊部有侵遼者,西北路招討使阿嚕薩古〔舊作阿魯掃古,今改。〕召準布部長瑪古蘇〔舊作磨古斯,今改。〕使攻之,俘獲甚眾。阿嚕薩古以功加左僕射,復整軍進討,誤擊瑪古蘇,由是準布諸部俱不服。
42丁巳,詔:「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
43戊午,以開封府推官咸平來之邵復爲監察御史。
44辛酉,詔以大河東流,都水監使吳安持,賜三品服;北平都水監丞李偉,任滿日令再任。
45夏人寇環州及永和諸砦,凡七日,始解去。
初,知慶州章楶數遣輕兵出討,屢有斬獲,部族不敢寧居。楶策其必報,諜知將攻環州,乃料精兵纔萬,統以驍將折可適等,而授之策曰:「敵進一舍,我退一舍。彼必謂我怯,不復備我邊壘,乃銜枚由間道繞出其後或伏山谷,伺間以擊其歸。又以境外皆沙磧,近城百里有牛圈,所瀦水足以飲人馬,乃夜遣置毒。夏人圍環數日,無所獲而歸。可適等潛屯洪德城,伺夏師過,識其母梁氏旗幟,城中鼓譟而出,馳突躪躒,夏師大敗。梁氏幾不得脫,盡棄供帳而逃。又飲牛圈水,人馬被毒,死傷不可勝計。〔〔考異〕宋史作丁卯夏入寇環州,據長編,于辛酉日書西夏入寇環州,丁卯環慶路言西賊入寇。是入寇實在辛酉日,丁卯則樞密報日也,今從長編作辛酉。〕
46準布部長瑪古蘇叛,殺遼金吾圖古斯。〔舊作吐古斯,今改。〕遼主命奚六部呼哩〔舊作禿里,今改。〕發諸番兵討之。
47壬申,遼南府宰相王經卒。
48戊寅,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尼哩〔舊作涅里,今改。〕爲彰聖軍節度使。
49十一月,辛巳,太白書見。
50甲申,詔:「大中大夫、觀察使以上,許各占永業田十五頃。餘官及民戶願以田宅供祖宗饗祀之費者,亦聽官給公據,改正稅籍。
51戊子,遼以樞密副使王是敦兼知樞密院事,以權參知政事韓資讓參知政事。
52辛卯,朝獻景靈宮。壬辰,饗太廟。癸巳,祀天地於圜丘,赦天下,群臣中外加恩。罷南京榷酒。民有親喪者,以差等與免徭〔〔考異〕陳師道談叢云:故事,常赦,官典贓入己不赦,熙寧以後始赦吏罪。元祐七年,南郊,赦杖罪。八年,皇太后服藥而赦,則盡赦之矣。按是年始合祭天地,故所赦較廣,而宋志不言其詳,今附見師道說於此。
53丁酉,遼以通州水潦害稼,遣使賑之。
54辛丑,賜徐王顥劍履上殿。
55乙巳,梁燾言:「先帝大臣多以材進,可稍復用,委以別都名藩,以全終始。」
56戊申,遼北院大王哈魯〔舊作合魯,今改。〕卒
57十二月,甲子,以京西路轉運副使賈易知蘇州。
58是歲,遼放進士寇尊文等五十三人。
八年〔遼大安九年。〕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九三)〕
1春,正月,庚辰,遼主如混同江。
2甲申,英州別駕蔡確卒。
3丁亥,御邇英閣,顧臨讀寶訓,至漢武籍南山提封爲上林苑,仁宗曰:「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用此爲?」丁度言:「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下本於憂勤,此蓋祖宗家法耳。」呂大防因推廣以進曰:「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三十年,中外無事,蓋由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后,朝見有時,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前代大長公主用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姪事姑之禮見。
獻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也。帝曰:「今宮中見行家人禮。大防曰:「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或與朝臣相見,唐入閤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內外整肅,此洽內之法也。前代外戚多與政事,常致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宮室多尚華侈;本朝止用赤白爲飾,此尚儉之法也。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後殿,豈乏人之力哉?亦欲涉歷廣庭,稍冒寒暑耳,此勤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寇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聞陛下昨郊禮畢,具禮服謝太皇太后,此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師前代,但盡行家法,足以爲天下。」帝深然之。
4壬辰,幸中太一宮。
5庚子,詔頒高麗所獻黃帝鍼經于天下。
6丁未,范百祿言:「自元祐四年正月降敕罷回河,今來臣僚回河之意終不肯已,然大河亦終不可回。吳安持等方日生巧計,雍遏北流,前後多端,致大河漸有填淤之害,寖壞禹之舊,豈不深可惜哉!」
7二月,己酉,高麗遣使買歷代史及冊府元龜等書,禮部尚書蘇軾言宜卻其請。
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且曰:「漢東平王請諸子及太史公書,猶不肯與;今高麗所請,有甚于此,其可與乎!」詔:「書籍曾經買者聽。」
8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繫人數,瘐死數多者申尚書省。」
9癸丑,詔大寧郡王以下出就外學。
10乙卯,依都水監所奏,作北流軟堰。蘇軾奏;「臣嘗謂軟堰不可施于北流,利害甚明。蓋東流本人力所開,闊止百餘步,冬月河流斷絕,故軟堰可爲。今北流是大河正溜,比之東流,何止數倍!見今河水行流不絕,軟堰何由能立!蓋水官之意,欲以軟堰爲名,實作破堰,陰爲回河之計耳。」河北轉運副使趙偁亦上議曰:臣竊謂河事大利害有三: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東流分水,患水不能行;宗城河決,患水不能閉。是三者,去其患則爲利,未能去則爲害。今不謀此而專議閉北流,止知一日可閉之利,而不知異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爲力,而不知闞方漲之勢未可併入東流。是見近忘遠,以河爲戲也。請俟漲水伏槽,觀大河全盛之勢,以治東流、北流。」於是詔罷軟堰。
11是月,以崇政殿說書呂希哲爲右司諫,希哲固辭。蘇軾戲謂希哲曰:「法筵龍象,當觀第一義。」希哲笑而不應。退,謂范祖禹曰:「若辭不獲命,必以楊畏爲首。」時畏方在言路,以險詐自任,故希哲有是言,既而不拜。
12瑪古蘇侵遼,三月,遼西北路招討使耶律阿嚕薩古〔舊作阿掃古,今改。〕追之,都監蕭章糾〔舊作張九,今改。〕遇賊,與戰不利,二室韋與六院部、群牧官宮〕等軍俱陷于敵。阿嚕薩古不以實聞,遼主知之,削其官,決以大杖。
13壬午,尚書右僕射蘇頌罷。
頌爲相,務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職,量能授任,杜絕僥倖,深戒邊臣生事,論議有未安者,毅然力爭之。會除賈易知蘇州,頌以易昔在御史名敢言,爲監司矣,今乃作邵,則是因赦令反下遷也,不可。議未決,諫官楊畏、來之邵謂頌稽留詔命。頌上章辭位,罷爲集禧觀使。梁燾言頌不降職處外,以示疏遠,遂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留京師。〔考異〕李燾曰:邵伯溫云:楊畏攻劉相,出意謂必相蘇轍,朝廷及以蘇頌爲右僕射。畏又與來之邵言蘇相留賈易詔命不下。時中丞李之純與蘇相爲姻家,偶在病告,畏入臥內見之純曰:「臺諫言蘇頌章累上,未有施行。公與連姻,託病在告,恐言者將及公。」李長者,爲畏所劫,亦上章言:「臣僚論蘇頌章疏,乞早降出。」蘇相遂罷。太皇太后察見畏等私意,自召范純仁,拜右僕射,畏與之邵又言純仁不可用,不報實錄不載之純有言。李清臣與許將書云:「子容之罷,雖言者乘之,殆別有爲,非面莫悉也。」不知清臣所稱有爲是何事,豈即邵伯溫所記楊畏反覆攻擊,爲蘇轍地乎?當考。
14庚寅,范祖禹言:「仲春以來,暴風雨雪,寒氣逼人,惟陛下側身修德,以銷大異。」
15辛卯,中書侍郎范百祿罷。
蘇頌既罷,百祿以同省,待罪請外,不許。御史黃慶基,上疏列百祿五罪,又言各黨雖衰,川黨復盛,請早賜罷黜以離其黨與,百祿遂力求去,許之初,罷百祿,不除職,梁燾以爲言,乃除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府。
16庚子,詔:「來年御試,將詩賦舉人復試三題;經義舉人且令試策,此後全試三題。」
17是月,門下侍郎蘇轍奏:「近臣以董敦逸言川人太盛,差知梓州馮如晦不當,指爲臣過,遂面陳本末。尋蒙宣諭,深察敦逸之妄,然亦須略加別白。其敦逸言臣章疏,乞早付三省施行。」
敦逸又言:「奏差除之人,唯蘇軾爲多,或是親知,或其鄉人,致仕路有不平之歎。近高麗買書、黃河軟堰之事,皆得旨已行,尋以軾、轍見拒而罷。臣聞人君者,制命者也。人臣者,承君之命而奉行者也。命令重則君尊,命令輕則臣強。今陛下已行之命,而軾、轍違而拒之,語其情犯,又非蘇頌、范百祿之比,釋而不治,命令輕矣。乞斷自宸衷,指揮施行。」
18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安遠二砦,詔數以違順不常而卻其請。
19甲寅,令范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侍講。
20乙卯,遼興中府甘露降;遼主遣使祠佛飯僧。
21丁巳,詔:「今後南郊合祭天地,依元祐七年例施行,罷禮部集官詳議。」
22甲子,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爲吏部尚書。
23癸酉,遼主獵於西山。
24五月,蘇軾同呂希哲吳安詩、豐稷、趙彥若、范祖禹、顧臨,請以唐宰相陸贄奏議校正繕寫進呈。
25己卯,以吏部尚書李清臣爲資政殿學士、知真定府,姚論其不當召用故也。
26辛卯,御史董敦逸、黃慶基並罷。
敦逸四狀言蘇轍,慶基三狀言蘇軾,謂軾昔爲中書舍人,所行制詞,指斥先帝,而轍相與表裏以紊朝政。三省同進呈,呂大防奏曰:「敦逸、慶基言軾制詞謗毀先帝,臣竊觀先帝聖意,本欲富國強兵以鞭撻四裔,而一時群臣將順太過,故事或失當。及太皇太后與皇帝臨御,因民所欲,隨時救改,蓋事理當然耳。漢武帝好用兵,重斂傷民;昭帝嗣位,博采眾議,多行寢罷。明帝尚察,屢興慘獄;章易之以寬厚,天下悅服。未有以爲謗毀先帝者也。至如本朝真宗即位,弛放逋欠以厚民財;仁宗即位,罷修宮觀以息民力。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爲毀謗先帝者。自元祐以來,言事官有所彈擊,多以謗毀先帝爲辭,非惟中傷善類,兼欲搖動朝廷,意極不善;若不禁止,久將爲患。」蘇轍因奏曰:臣昨取兄軾所撰呂惠卿制觀之,其言及先帝者,有曰:『始以帝堯之仁,姑試伯鯀,終焉孔子之聖,不信宰予。』兄軾豈謗毀先帝者邪?臣聞先帝末年,亦自深悔已行之事,但未暇改耳;元祐變更,蓋追述先帝美意而已。」太皇太后曰:「先帝追悔往事,至於泣下。」大防曰:「聞永樂敗後,先帝嘗咎兩府大臣略無一人能相勸諫,然則一時過舉,非出先帝本意明矣。」太皇太后曰:「此事官家當深知。」於是斥敦逸、慶基爲湖北、福建轉運判官。中丞李之純、御史楊畏、來之邵,言二人誣陷忠良,其責太輕,丙申,詔各與知軍差遣,敦逸知臨江軍、慶基知南康軍。
蘇軾以劄子自辯,言:「臣任中書舍人日,適值朝廷竄逐數人,所行告詞,皆是元降詞頭所述罪狀,非臣私意所敢增損。內呂惠卿告詞,事涉先朝,不無所忌;臣愚意以爲古今如鯀爲堯之大臣而不害堯之仁,宰予爲孔子高弟而不害孔子之聖。又況再君貶黜,深惡其人,皆先朝本意,則臣區區之忠,蓋自謂無負矣。今慶基及反指以爲誹謗,不亦矯誣之甚乎!其餘所言李之純、蘇頌、劉誼、唐義問等告詞,皆是慶基文致附會以成臣罪,此風始于朱光庭,盛於趙挺之,而極于賈易。今慶基復宗師之。臣恐陰中之害,漸不可長,非獨爲臣言也。」太皇太后令轍諭曰:「緣近來眾人正相捃拾,且須省事。」軾乃具劄子稱謝曰:「昔東漢孔融,才疏意廣,是以遭路粹之冤;西晉嵇康,才多識寡,是以遇鍾會之禍。臣人無二子之長而有古人之短,若非陛下至公而行之以恕,至仁而照之以明,則臣已下從二子游久矣,豈復有今日哉!」
27是月,水官又請進梁上下約,束狹河門,趙偁爭不能得。既涉漲水,遂雍而潰,南氾德清,西決內黃,東淤梁,北出闞,宗城決口復行,魏店北流淤斷,河水四出,壞東郡邵浮梁,幅員數百里,漂廬舍,敗冢墓。遺民之僅免者,老弱聚金隄上,哀號之聲,數舍不絕。
28六月,丁未朔,遼主駐散水原。
29甲寅,禮部尚書蘇軾乞知越州,詔不允。
30戊午,尚書左丞梁燾,罷爲資政殿學士、同醴泉觀使。故事,宮觀使非宰相不除,遂置同使之名以寵之。
燾初以議邊事不合,即屬疾求罷;章屢上,帝皆遣內侍封還,仍問所以必去之理,并密訪人材,燾曰:「信任不篤,言不見聽,而詢人材之可用者,非臣所敢當也。」使者再至,乃具奏曰:「陛下必欲知可大用之人,且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下幸甚!」尋乞補外,出知穎昌府。臨行,帝遣內侍賜茶藥,宣諭曰:「已用卿言,復相范純仁矣。」
先是劉摰褦相,帝欲復用范純仁,乃出御札以問呂大防。大防對曰:「如所宣示,實充群議。」遂遣內侍李倬齌詔書召純仁赴闕。己未,楊畏言:「純仁方罷師降官,名在謫籍,而陛下遽命以爲相,賞罰不明,何以詔示天下!」來之邵又言純仁師事程頤,闇很不才,皆不聽。畏與蘇轍俱蜀人,前擊劉摰,後擊蘇頌,皆陰爲轍道地,太皇太后覺之,故復自外召純仁。畏尋又言轍不可大用云。
31秋,七月,丙子朔,以范純仁爲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入對,太皇太后曰:「人言相公必先進王覿、彭汝礪,如何?」純仁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惟陛下加察。」
32辛卯,遼主如黑嶺。
33遼樞密使阿蘇,〔舊作阿思,今改。〕以蕭托輝〔舊作陶隗,今改。〕嘗言其短,深銜之。會西圉不寧,阿蘇奏曰:「邊隅重大,可擇重臣鎮撫。」遼主曰:「托輝何如?」阿蘇曰:「誠如聖旨。」遂以托輝爲西南面招討使。
宋紀八十三〔起昭陽作噩八月,盡關逢關茂七月,凡一年。〕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癸酉、一○九三)〕
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
1八月,辛酉,太皇太后不豫,帝不視事。
2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諸路水災。
3戊辰,赦天下。
4呂大防、范純仁、蘇轍、鄭雍、韓忠彥、劉奉世入崇慶殿後閤,問太皇太后安。太皇太后諭曰:「今病勢有加,與公等必不相見,且善輔佐官家。」又曰:「老身歿後,必多有調戲官家者,宜勿聽之。」乃呼左右賜社飯,曰:「明年社飯,當思老身也。」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高氏崩。
自垂簾以來,召用名臣,罷廢新法苛政,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安。杜絕內降僥倖,裁抑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無問巨細,終身不取其一。人以爲女中堯、舜。
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爲山陵,命呂大防爲山陵使。
5庚辰,遣使告哀于遼。
6戊子,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蘇軾,出知定州。〔〔考異〕李燾曰:政目於六月二十六日書蘇軾知定州。按軾奏議,八月十九日,猶以端明、侍讀、禮書,諭漢、唐正史,則六月二十六日不應已除定州。又實錄于九月十三日再書除定州,恐六月所書或誤,今去前而從後。
7冬,十月,丙午中書人呂陶言:「太皇太后保佑聖躬,于今九年,一旦棄四海之養,凡在臣庶,痛心泣血。然臣于此時以無可疑爲疑,以不必言而言。蓋自太皇太后垂簾以來,屏黜凶邪,裁抑僥倖,橫恩濫賞,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無怨憾。萬一或有姦邪不正之言,上惑聖聽,謂太皇太后斥逐舊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親萬幾,則某人宜復用,某事宜復行。此乃治亂之端,安危之機,君子小人消長之兆,在陛下察與不察也。昔元祐初,臣任臺諫官,嘗因奏事簾前,恭聞德音宣諭云:『朝廷政事,于民有害,即當更改。其它不繫利害,亦不須改。每改一事,必說與大臣,恐外人不知。』臣思此語,則太皇太后凡有更改,固非出於私意,蓋不得已而後改也。至如章惇悖慢無禮,呂惠卿姦回害物,蔡確毀謗不敬,李定不持母喪,張誠一盜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斂過當,李憲、王中正邀功生事,皆是積惡已久,罪不容誅。則太皇太后所改之事,皆是生民之便,所逐之臣,盡是天下之惡,豈可以爲非乎!臣又聞明肅皇太后稱制之日,多以私恩及親黨,聽斷庶務,或致過差。及至仁宗親政,有希合上意,言其闕失者;仁宗降詔,應明肅垂簾時事,更不得輒有上言。聖德廣大,度越古今,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8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
太皇太后既崩,人懷顧望,莫敢發言,翰林學士范祖禹,慮小人乘間爲害,上疏曰:「陛下方總攬庶政,延見群臣,此乃國家興替之本,社稷安危之基,天下治亂之端,生民休戚之始,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先太皇太后,性嚴正不可干犯,故能斥逐姦邪,裁抑僥倖。雖德澤深厚,結于百姓,而小人怨恨,亦不爲少,必將有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爲太皇太后過者,此離間之言,不可不察也。初,太皇太后同聽政,中外臣民上書者以萬計,皆言政命不便。太皇太后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逐,陛下與太皇太后亦順眾言而逐之。其所逐者,皆上負先帝,下負萬民,天下之所讎疾而共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陛下辨析是非,斥遠佞人,有以姦言惑聽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帖然無事矣。此輩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蘇轍方具疏進諫,及見祖禹奏,曰:「經世之文也。遂附名同進而毀己草。疏入,不報。
後數日,祖禹又言:「先太皇太后以大公至正爲心,罷王安石、呂惠卿等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復安,人心離而復合。乃至遼主亦與其宰相議曰:『南朝遵行仁宗政事,可敕燕京留守,使邊吏約束,無生事。』陛下觀敵國之情如此,則中國人心可知。今陛下親萬機,小人必欲有所動搖,而懷利者亦皆觀望。臣願陛下上念祖宗之艱難,先太皇太后之勤勞,痛心疾首,以聽用小人爲刻骨之戒,守元祐之政,當堅如金石,重如山岳,使中外一心,歸于至正,則天下幸甚!」
9呂希哲言:「君子小人用心不同,有昔時自以過惡招致公論,坐法沈廢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國家變故、朝廷未寧之時,進爲險語以動上心。其說大約不過有三:一謂神宗所立法度,陛下必宜修復;二謂陛下當獨攬乾綱,不可委信臣下;三謂向來遷謫者當復收用。三者之言,行將至矣,陛下不可以不察。」呂陶亦以爲言。皆不報。
10遼阿嚕薩古之敗于瑪古蘇也,遼主以耶律托卜嘉代爲西北路招討使。托卜嘉自以嘗薦瑪古蘇,有舊恩,遣人招致之。瑪古蘇聲言約降,托卜嘉遽信之,逆於鎮州西南沙磧間,禁士卒無得妄動。已而瑪古蘇率師驟至,裨將耶律綰徐盛見其勢銳,不及戰而走,托卜嘉被害。托卜嘉,仁先之子也。庚戌,贈侍中,謚貞憫。
瑪古蘇既勝,準布諸部皆應之,寇倒塌嶺。壬子,遼遣使籍諸路。癸丑,命鳥庫節度使慎嘉努率兵援倒塌嶺。
11甲寅,遼主駐蕅絲淀。
乙卯,命以馬三千給烏庫部。
丙辰,遼有司奏準布掠西路群牧。
丁巳,遼振西北路貧民。
12己未,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肆赦;妃之族屬並進級。
13壬戌,遼以樞密直學士趙延睦參知政事兼同知南院事。
14己巳,遼主命廣積貯以備水災。
15十一月,庚午,復內侍樂士宣等六人。蘇轍奏:「陛下方親政,中外賢士大夫未曾進用一人,而推恩先及於近習,外議深以爲非。」後數日,復出內批,以劉惟簡、梁從政等四人並除入內內侍省職。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詞頭,帝曰:「止爲禁中闕人,兼有近例。」轍曰:「此事非爲無例,蓋謂親政之初,先擢內臣,故眾心驚疑。」帝釋然曰:「除命且留,俟祔廟取旨可也。」
范祖禹請追改內侍除命,不報。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三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勳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相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悉苦,百姓流徙。賴先帝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群小已布滿中外,不可復去。蔡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种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帝臨朝悼悔,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于京東,王子京行茶法于福建,蹇周輔行鹽法于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于西川,劉定教保甲于河北,民皆愁痛,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太皇太后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懸。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爲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姦言。萬一過聽而復用,豈惟正人不敢立廟,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統兵,權勢震灼。中正兼幹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工,無時休息,罔市井之微利,爲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侍十餘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復用,惟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之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帝不悅。
丙子,御垂拱殿。
17遼樞密使阿蘇使人誣奏蕃部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招討使蕭托輝不急追捕,罪當死,遼主命免其官。
托輝負氣,怒則鬚髯輒張,每有大議,必毅然決之,雖遼主有難色,末嘗遽已,見權貴無少屈,竟爲阿蘇所陷,時人惜之。
18十二月,乙巳,范純仁言:「臣多疾早衰,自叨宰執以來,益爲職事所困。竊位已將五月,輔政訖無寸長,上負國恩。又況蒙命之始,已招彈擊之言。伏望察其至誠,退之以禮。」詔不允。帝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爲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帝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疏陳其要,以爲「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
初,太皇太后寢疾,召純仁曰:「公父仲淹,在章獻垂簾時,唯勸章獻盡母道,及仁宗親政,惟勸仁宗盡子道,可謂忠臣,公必能繼紹前人。」純仁泣謝曰:「敢不盡忠!」至是群小力排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太后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鑒。議者不恤國是,一何薄哉!」因以仁宗禁言章獻垂簾時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倣而行,以戒薄俗。」韓忠彥亦言於帝曰:「昔仁宗始政,群臣亦多言章獻之非,仁宗惡其持情甚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則善矣。」
19甲寅,倣唐六典修官制。
20丁巳,遼遣使來弔祭。
21出錢粟十萬賑流民。
22遼中京留守寶景庸卒,謚肅憲。
23是月,蘇軾赴定州。
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爲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于前。陛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爲,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群臣之邪正,以三年爲期,俟得其實,然後應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無恨,陛下亦無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爲,惟憂太早,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24范純仁之將入也,楊畏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呂大防欲用畏爲諫議大夫,純仁曰:「上新聽政,諫官當求正人;畏傾邪,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大防素稱畏敢言,且先密約畏助己,竟超遷畏爲禮部侍郎。及大防充山陵使,甫出國門,畏首叛大防,上疏言:「神宗更法立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疏入,帝即召對,詢以先朝故臣孰可召用者,畏遂列上章惇、安燾、呂惠卿、鄧溫伯李清臣等行義,各加品題。且密奏萬言,具陳神宗所以建立法度之意與王安石學術之美,乞召章惇爲相。帝深納之,遂復章惇資政殿學士,呂惠卿爲中大夫,王中正復遙郡團練使。給事中吳安詩不書惇錄黃,中書舍人姚不草惠卿、中正誥詞,乞追回除命,皆不聽。
25先是水官銳意回河,請曰:「河流淺狹,權堰斷,使水勢入孫口。」論奏以千百數。詔率下河北輔運司議,同列多畏恐,不敢正言,或以不知河事爲解。轉運副使趙偁,獨居中持議,不少假借,每沮卻之,因上河議,其略曰:「自頃有司回河幾三年,工費騷動,半於天下;復爲分水,又四年矣。古所謂分水者,回河流,相地勢,導而分之,蓋其理也。今乃橫截河流,置埽約以扼之。開濬河流,徒爲淵潭,其狀可見。況故道千里,其間又有高處,故累歲漲落,輒復自斷。臣謂當完大河北流兩隄,復修宗城廢隄,閉宗城口,廢上下約,開闞河門,使河流端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費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緒,而汀患庶幾息矣。」
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甲戌、一○九四)〕
1春,正月,丙申,夏國遣使來貢。
2趙偁又上言:「先帝灼見河勢,且鑒屢閉屢塞之患,因順其性,使之北行,此萬世策也。自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爲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效也。臣請開闞河門,修平鄉、鉅鹿埽、焦家等隄,濬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如此,則五利全而河患息矣。」
水官又請權堰梁,縷斷張包等河門,閉內黃決口,開雞爪,疏口地,回河東流。於是詔遣中書舍人呂希純、殿中侍御史井亮采乘傳相視,且會逐司定議。偁議以爲:「東流闊處無二百步,益以漲水,何可勝約!去歲嘗聞雞爪十五餘丈,未幾生淤,形勢可見。一日東流既不容,北流又悉閉,上雍橫潰之患,可勝道哉!請先導張包以存北流,修西隄以備漲水,因其順快,水流既通,則河將自成矣。」時獨東路提刑上官均與偁議合,而眾相論難,累日不決。乃周視東北流,較形勢,審利害,會逐司詰之,曰:「將濬雞爪以決東河于北流,可乎?」水官曰:「不可。張包存則東流敗矣。」詔使曰:「審爾,則水之趨北,勢也,柰何逆之!」由是從偁議,奏請存張包而治北流。會詔中格,復罷。
3是月,遼主如春水。
4準布別部侵遼,四捷軍都監特默〔(舊作特抹,今改。)〕死之。
5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爲中書侍郎,以兵部尚書鄧溫伯爲尚書右丞。清臣首倡紹述,溫伯和之。
時進用大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亦多不由進擬。范純仁乃言於帝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帝不納。
6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
7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惠諱。
8是月,夏國進馬,助太皇太后山陵;復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9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10癸酉,以知陳州蔡卞爲中書舍人。
11乙亥,尚書左僕射呂大防罷。
大防位首相踰六年,當國日久,群怨皆歸。及宣仁始祔廟,侍御史來之邵,乞先逐大防以破大臣朋黨;因疏列神宗簡拔之人章惇、安燾、呂惠卿等,以備進用。大防亦自求去位,帝亟從之,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後二日,改知永興軍。〔〔考異〕長編稱帝春秋既長,大防未嘗建議親政,雖宣仁有復辟之志,卒不得申,編年錄亦采之。此崇寧史官采御史周秩誣謗之詞。哲宗年十歲即位,至宣仁上仙之時,纔十八歲,性識未定,豈當咎其不早復辟邪!秩本章惇之黨,造爲斯言,仁甫因而書之,殊非其實,今不取。
12乙酉,御集英殿,試進士,策曰:「今復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爲貴,聖人亦何有必焉!李清臣之詞也。
13戊子,徙封徐王顥爲冀王。
14癸巳,詔賑京東、河北流民,貸以穀麥種,諭使還業,蠲今年租稅。
15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九百七十五人及第出身。時考官取進士答策者,多主元祐;及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置前列,拔畢漸爲第一。自此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16是日:蘇轍罷。
先是轍上疏曰:「伏見御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爲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無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料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復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帝之睿算,有利無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墬也。至於其它,事有失當,何世無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爲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帝即位,深鑒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群臣因其極盛,爲天書之說;章獻臨御,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藩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帝嗣位,或請復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以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爲辭,大事去矣。」奏入,不報。
轍又具劄子言:「聖意誠謂先帝舊政有不合改更,自當諭臣等,令商量措置今自宰臣以下,未嘗略聞此言,而忽因策問進士,宣露密旨。譬如家人,父兄欲有所爲,子弟皆不與知,而與行路謀之,可乎!?」帝固不說,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藥之。及面論,帝益怒,遂責轍以漢武比先帝,轍曰:漢武,明主也。」帝曰:「卿意但謂武帝窮兵黷武,末年下哀痛之詔,豈明主乎!」帝聲甚厲。轍下殿待罪,眾莫敢救。范純仁從容言曰:「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可如訶斥奴僕。」鄧溫伯越次進曰:「先帝法度,爲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帝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帝爲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退,舉笏謝曰:「公,佛地位人也。歸家,亟具奏,乞賜屏逐,詔以轍爲端明殿學士知汝州。中書舍人吳安詩草制,有「風節天下所聞」及「原誠終是愛君」之語,帝怒,命別撰詞。轍止散官知汝州,安詩尋亦罷爲起居舍人,從虞策、郭知章等言也。
17河內君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嘆曰:「尚可以于祿乎!」不對而出。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匱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18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蔡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爲左司諫,左朝奉郎上官均爲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並爲監察御史。
19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爲右正言。
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摰、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都之行遣,言官之論列,詞臣之誥命,無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剪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胘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簽揚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范祖禹爲姦邪,以司馬光、文彥博爲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謚正獻,甚者至以宣仁比呂、武。始,商英在元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無忘元祐時,章惇無忘汝州時,安燾無忘許昌時,李清臣、曾布無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20遼主駐春州北平淀。
21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帝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邪?」范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帝曰:「令戶部議之。」
22阿里骨遣使來獻獅子。
23丙午,以旱,詔恤刑。
24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爲翰林學士。
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布言先帝政事,當復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25以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26臺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壬子,詔軾落職,知英州。
范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帝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27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舊作磨古斯,今改。〕猖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舊作斡特剌,今改。〕爲都統,耶律圖多〔舊作禿朵,今改。〕爲副都統,耶律圖魯爲都監,往討之。
28癸丑,詔改元紹聖。
29白虹貫日。
30以侍講學士范祖禹爲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
先是帝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者甚眾。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31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帝臨奠。蔡確之子渭,京也,于喪次闌訴父冤。甲寅,詔復確右正議大夫。
32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33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爲通議大夫、知定州。
34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惇赴召,沙縣陳瓘隨眾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復曰:「天子待公爲政,敢問將何先?」惇思良久,曰:「司馬光姦邪,所當先辨。」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輔母后,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姦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則不爲無罪。若指爲姦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乃爲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爲:「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志固已變而行之。溫公不明先志,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爲今日計,唯當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爲說,無以厭服公論。」瓘辭辨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35范純仁罷爲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
帝既親政,言者爭論垂簾時事。純仁數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帝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帝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無事形。」純仁頓首受命。
36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37丙寅,罷五路經傳通禮科。
38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39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復舊名。」從之。
40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41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42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
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姦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爲仇,無復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姦,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摰等數十人之制,極其醜詆。一日,草制罷,擲筆于地曰:「壞盡名節矣!」
43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爲諸路提舉常平官。
44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45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變亂美實,以外應姦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46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爲門下侍郎。
47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爲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48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爲寶文閣待制、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爲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49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爲始,專充賑濟,從之。
50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51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52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53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54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55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56以黃履爲御史中丞。
元豐末,履嘗爲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爲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惇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者矣。
57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日:「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58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59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60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61遼主駐赤勒嶺。
62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姦偽,盡改元祐所修。
63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爲人,簡重有法度,常云:「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怍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爲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64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65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66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闢地進攘,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衝,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离、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于趙离、范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姦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姦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爲然。
67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68以右正言上官均爲工部員外郎。
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遺京東西路刑獄。
69戊午,遼有司言:「德哷勒〔舊作敵烈,今改。〕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舊作愛奴,今改。〕及其子歿於陣。
70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爲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必復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姪,畏託擴致意云:「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摰、梁燾輩;又欲并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爲公闢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嘆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71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
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摰,潤甫不以爲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72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73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于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74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摰,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臺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忠州安置。
75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爲嗣濮王。
76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77禮部言大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78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78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80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姦邪故也。
81丙戌,詔蔡確追復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82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83辛卯,三省以監察御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84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爲婚。
85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86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繫外廷利害,而范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爲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皇后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87丁巳,三省言范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席,純仁復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爲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86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謚,貶呂大防、劉摰、蘇轍等官,詔論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爲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于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爲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冢,斲棺暴尸。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冢斲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爲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謚,毀所立碑,奪王巖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摰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于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89初,李清臣冀爲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范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復與爲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席,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摰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復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90來之邵、劉拯等乞復免役錢法。
91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舊作石柳,今改。〕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92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爲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輓,非長久之策。爲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爲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
宋紀八十四〔起闢逢閹茂八月,盡柔兆困敦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甲戌、一○九四)〕
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1八月,辛未,詔范純粹降一官,爲直龍圖閣、知延安府,以元祐間嘗獻議棄地也。
2壬申,三省具呂惠卿、王中正、宋用臣無罪狀進呈,當再敘,章惇曰:「惠卿所坐極無名。」帝曰:「與復舊官并資政殿學士。」
3九月,癸卯,遣御史劉拯按河北水災,賑饑民。
4甲辰,以黃慶基董敦逸並爲監察御史。
5丙午,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三省同進呈張咸、吳儔、陳暘三人中第五等,推恩,帝曰:「進士策文理有過於此者。」因詔罷制科。
6罷廣惠倉。
7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舒州團練副使。
8己未,遼以南院大王特默〔舊作特末,今改。〕爲南院樞密使。
9庚申,太白晝見。
10甲子,德哷勒〔舊作敵烈,今改。〕部長降於遼,遼主命釋其罪。
11丁卯,詔京東、西、河北賑恤流民。
12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13是月,遼都統額特勒〔舊作斡特剌,今改。〕進討準布,〔舊作阻卜,今改。〕乘天大雪,擊敗瑪古蘇〔舊作磨古斯,今改。〕之眾并其四別部,斬首千餘級。
14冬,十月,己巳朔,以知江寧府呂惠卿知大名府。
三省、樞密院同呈除目,曾布、韓忠彥曰:「若惠卿在朝,善人君子必無以自立。」帝曰:「只令知北京,豈可留也!」布又言:「章惇秉政以來,所引皆闒茸小人,專恣弄權,日甚一日。陛下以天下公論召彭汝礪,而沮格不行;呂升卿於罪謫中致仕,而惇不稟旨,召令再任;王欽臣謝表語侵御史,而惇欲削職降官;周秩譏切朝廷,而惇欲多方曲庇其罪;陛下不欲與惠卿復職而終復,不欲除林希經筵而終除;以是上下畏之。獨臣與韓忠彥曾稍開陳,它人有敢言其非者否?」其意蓋欲傾惇。帝曰:「此固當開陳也。」
15丁亥,國子司業龔原奏王安石在先朝時,嘗進所撰字說二十二卷,乞差人就其家繕寫定本,降付國子監雕印,以便學者傳習。詔可。學校舉子之交,靡然從之。其弊自原始。丙子,遼主駐蕅絲淀。
16庚寅,以常安民爲監察御史。
先是安民因召對言:「元祐中進言者,以熙寧、元豐之政爲非而當時爲是,今日進言者,以元祐之政爲非而熙寧、元豐爲是,皆偏論也。願陛下公聽並觀,無問新舊,惟歸於當。」帝謂輔臣曰:「安民議論公正,無所阿附。」
18丁酉,都水使者王宗望言:「北流已閉,全河東還故道,望付史官紀紹聖以來聖明獨斷,致此成績。詔宗望具析部役官功力等第以聞。然是時東流隄防未及繕固,瀕河多被水患。流民入京師,往往泊御廊及僧舍,詔給券,諭令還本土以就賑濟。
19十一月,己亥朔,復八路差官法。
20壬子,蔡確追復觀文殿大學士。
21甲寅,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
22十二月,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
23甲戌,遼以參知政事趙廷睦兼同知樞密院事,以樞密副使王師儒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24己卯,遼主命錄西北路有功將士及戰歿者贈官。
25乙酉,遼改明年元曰壽昌,減雜犯死罪以下,仍除貧民租賦。〔〔考異〕遼史紀、表、志、傳俱作「壽隆」。余在京師,游陶然亭,見遼碑以壽昌紀年,歸,考東都事略、文獻通考,俱云遼改元壽昌。復考遼碑,無不作壽昌者。嘗以語錢辛楣,辛楣云:「遼入謹於避諱,光祿之改崇祿,避太宗諱也;改女真爲女直,避興宗諱也;追稱重熙爲重和,避天祚嫌名也;聖宗名隆緒、道宗爲聖宗之孫,而以壽隆改元,犯聖宗之諱,此理之必無者。又,洪邁泉志有「壽昌元寶」錢,引李季興諸蕃樞要云:契丹主天祐年號壽昌。北遼通書云:天祚即位,壽昌七年,改爲乾統。案今「壽昌元寶」錢猶有存者,證以諸石刻,知遼史爲誤,今定作壽昌。〕
26丙戌,滑州浮橋火。
27己丑,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
28甲午,三省同進呈臺諫官前後章疏,言:「實錄院所修先帝實錄,類多附會姦言,詆斥熙寧以來政事,乞重行罷黜。」帝日:「史官敢如此誕謾不恭,須各與安置。」詔:「范祖禹安置永州,趙彥若灃州,黃庭堅黔州。」
初,章惇、蔡卞與其黨論實錄多誣,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爲無驗證。既而院吏攷閱,悉有據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者壯之。
29遼南府宰相王棠卒。
棠博古,善屬文,鄉貢、禮部、廷試皆第一。練達朝政,臨事不怠,在政府,修明法度,人許其不愧科名云。
30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賑之。
二年〔遼壽昌元年。〕
紹聖二年〔遼壽昌元年。(乙亥、一○九五)〕
1春,正月,己亥,遼主如混同江。
2丙午,立宏詞科。
三省上言:「今進士既純用經術,如詔誥、章表、赦敕、檄書、露布、戒諭之類,皆朝廷官守日用不可缺者,若悉不習試,何以兼收文學博異之士!」於是別置宏詞科,許進士登科者乞試。試者雖多,所取無過五人;詞格超異者,特奏命官。
3以吏部侍郎楊畏知成德軍。
畏既叛呂大防,附章惇,及李清臣、安燾與惇異議,復陰附安、李。而惇亦覺其險詐,乃命畏出守。
4乙卯,遼賑奉聖州貧民饑。
5乙丑,殿前司奏獄空,詔賜緡錢。
6二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書是年日食,宋史作雲陰不見,今仍從宋史書之。
7戊辰,遼賜左右二皮室錢。
8癸酉,高麗遣使貢於遼。
9甲戌,以知太名府呂惠卿爲資政殿大學士。章惇言惠卿乞留京師,但願得一宮觀,帝曰:「已除大資政,兼北京亦是重地。」又問:「惠卿已行否?」曾布、韓忠彥皆曰:「惠卿乞留,乃是無恥。君子難進而易退,其人可知矣。」帝哂之。
初,監察御史常安民面奏:「新除北都留守呂惠卿,賦性深險,王安石援引爲執政,及得志,遂攻安石。使移此心以事君,其薄可知。惠卿若見陛下,必言先帝而泣,以感動陛下,希望得留朝廷。」至是惠卿過闕請對,果爲帝言先朝事,且泣。帝正色不答,計不得施而去。時論快之。10乙亥,詔追奪呂大防兩官,徙居安州。
先是中丞黃履言趙彥若等修纂先帝實錄,厚加誣毀,皆已竄逐,唯監修呂大防幸免,故有是命。
11遼主駐魚兒濼。
12辛已,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賑饑。
13乙未,左司諫張商英除左司員外郎。司會知開封府王震言商英遣人與蓋漸謀害來之邵,坐謫監江寧府稅。
14三月,己亥,嗣濮王宗晟卒,謚端孝。
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治平初,將郊而雨,或議改卜,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卜!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帝嘉納。及郊,雨霽。英宗數被疾,密請早建儲貳以繫天下之望,世稱其忠。
15甲辰,國子司業龔原等,言王安石嘗進其子雱所撰論語、孟子義,乞下本監雕印頒行。
16丙午,遼賜東京貧民絹。
17己未,試宏詞黃符等五人各循一資。
18夏,四月,丁卯,遼都統奏討準布別部之捷。
19戊辰,詔:「職事官罷帶職,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易集賢院學士爲集賢殿修撰,直集賢院爲直祕閣,集賢校理爲祕閣校理。
20壬申,封華容郡王宗愈爲嗣濮王。
21御史郭知章、董敦逸言:「乞循先帝之法,令兩制及臺諫官各舉才行一人。」詔許將、蔡京、黃履、蔡卞、錢勰、林希、王震,不拘資序,各舉堪備任使二員以聞。
22乙亥,女直遣使貢於遼。
23丁亥,詔依元豐條制置律學博士二員。
24庚寅,遼錄西北路有功將士。
25是月,寶文閣待制、知青州邢恕入覲,涕泣曰:「臣不謂今日得復見陛下!」淚濺御袍。帝不樂,遂令赴郡。
26五月,乙未朔,遼以南京宣徽使耶律特默爲北院大王。癸卯,贈陳亡者官。
27乙巳,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
28乙卯,上皇太妃宮日聖瑞。
29丁巳,遼主駐特禮嶺。
30六月,己巳,遼以權參知政事趙孝嚴爲漢人行宮都部署。圍場都管薩巴,〔舊作撒八,今改。〕以討準布功加鎮國大將軍。
31乙酉,詔:「元祐初減定除授正任已下奉祿遞損,物數不多,有虧朝廷優異之禮,其見行條令,悉宜罷去,並依元豐舊制;其宗室公使并生日所賜,自依元祐法。」
32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
33秋,七月,己亥,戶部尚書蔡京,奏乞檢會熙寧、元豐青苗條約以示天下。
34癸卯,遼主獵於沙嶺。
35甲寅,遼都統額特勒奏破瑪古蘇之捷。
36丙辰,詔大理寺復置右治獄,仍依元豐例增置官屬。
37八月,壬申,封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爲濟陰郡王。
38甲申,詔:「呂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數及赦恩敘復。」
時將大饗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故有是詔。
39嗣濮王宗愈卒,謚恭憲。
40乙酉,錄趙普後希莊爲閤門祗候。
41九月,甲午,以安定郡王宗綽爲嗣濮王。
42壬寅,告遷神宗神御於景靈宮顯承殿。
43知陳州范純仁,聞呂大防竄居遠州,終身勿徙,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其勿爲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繫大矣;如其不然,死亦何憾!」乃上言:「大防等所犯,亦因持心失恕,好惡任情,違老氏好還之戒,忽孟軻反爾之言。然牛、李之禍,收十年淪胥不解,豈可尚遵前軌!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爲貶謫,不出里居,陛下以一蔡確之故,常軫聖念。今趙彥若已死貶所,將不止日蔡確矣。願陛下斷自淵衷,將大防等引赦原放。」癸卯,出御批曰;「范純仁立異邀名,沮抑朝廷已行之命,可落觀文殿大學士、知隨州。」帝始亦有意從所奏,章惇力主前議,且謂純仁同罪未錄,遂并責之。
44戊申,加上神宗謚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45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
46甲寅,遼主祠木葉山。
47丙辰,遼命西京□人、弩人教西北路漢軍,以準布未平故也。
48章惇專權擅命,監察御史常安民力折其姦。惇遣所親語之曰:「君本以文學聞於時,柰何以言語自任,與人爲怨!少安靜,當以左右相處。」安民正色斥之曰:「爾乃爲時相游說邪!」林希權禮部尚書,安民言:「希爲惇謀客,惇肆橫強很,皆希教之。」又論:「蔡京姦足以惑眾,辨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動人主之視聽,力足以傎倒天下之是非,內結宦寺,外連臺諫,合黨締交,以圖柄任。陛下不早逐之,它日悔將安及!」是時京之惡尚隱,人多未測,獨安民首發之。又言:「今大臣爲紹述之說者,皆借以報復私怨,一時朋附久流,從而和之,遂至已甚。張商英在元祐時,上呂公著詩求進,其言諛佞無恥;及爲諫官,則上疏毀司馬光、呂公著神道碑。周秩在元祐間爲太常博士,親定司馬光謚文正;爲言官,則上疏論司馬光、呂公著,至欲剖棺鞭屍。是豈士君子之所爲哉!」章疏前後至數十百上,度終不能回,遂乞外,帝開慰而已。」
及祀明堂,劉美人侍帝於齋宮,又至相國寺,用教坊作樂,安民以爲眾所觀瞻,虧損聖德。語直忤旨,章惇從而譖之。曾布在樞府,與惇不協,見安民數論惇,意謂附己,於上前屢稱安民。及安民論布與惇互用親故,於是二人者合力排之。布乘間袖安民舊與呂公著書以進,謂安民乞公著消減先朝姦黨,援引其類,百世承續。一日,帝謂安民曰:「卿嘗上呂公著書,以東漢不道之君比朕,可乎?」安民曰:「臣與公著書,勸其博求賢才,嘗引陳蕃、竇武、李膺事,不謂惡臣者指摘臣言,推其世以文致臣,雖辨之何益!先是安民與國子司業安惇、監察御史董敦逸同在國子監攷試所拆號,安民對敦逸稱「二蘇負天下重望,公不當彈擊」,至是敦逸奏訐安民前語,謂「安民及蘇轍之黨,平日議論,多主元祐」,安民由是得罪。壬戌,謫安民監滁州鹽酒務。帝初命與安民知軍,惇乃進擬送吏部,降監當。明年,敦逸論瑤華事,帝怒,欲貶之,謂執政曰:「依常安民例與知軍。」乃知帝初不知安民降監當也。
49是月,詳定重修敕令所言:「府界諸路常平斂散等事,除今來申請外,並依元豐七年見行條制;其給納常平錢,有所抑勒,令提舉司覺察奏劾。」從之。
50冬,十月,甲子,尚書右丞鄭雍,罷爲資政殿學士、知陳州。
章惇貶斥元祐舊臣,皆以白帖行遣。安燾等爭論不已,帝疑之,惇甚恐,雍欲爲自安計,私語惇曰:「用白帖有王安石故事。」惇大喜,取其案牘,懷之以白帝,惇得遂其姦。雍雖以此結惇,然卒罷政。
51遼主駐蕅絲淀。
52己巳,翰林學士錢勰,落職知池州,仍放辭謝,坐批答鄭雍詔書有「群邪共攻」等語也。
元祐初,章惇罷樞密,出知汝州,勰草制詞,有云「怏怏非少主之臣,悻悻無大臣之節」。及惇入相,勰知開封府,殊懼;已而擢翰林學士,乃安。曾布數毀勰於帝前,帝未聽也。於是蔡卞與黃履同在經筵,爲履誦「弗容群枉,規欲動搖」等語。履問:「如何?」卞曰:「似近時答詔,不知誰爲之。」亟令學士院檢呈,乃知勰所爲。履與翟思、劉拯相繼論列,言:「臣等忝任風憲,而勰指爲群邪,意在朋比,妄假陛下之詔以扇惑朝廷。」故雍既罷而勰亦貶。
勰在熙寧時爲流內銓主簿,判銓陳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襄曰:「此非臣所能,主簿錢勰爲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王安石使弟安禮來見,許用爲御史,勰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爲萬里行。」再知開封府,臨事精敏。蘇軾乘其據案時,遺之詩,勰操筆立就以報,軾曰:「電埽庭訟,響答詩筒,近所未見也。」
53癸酉,告遷宣仁皇后神御於景靈宮徽音殿。
54以吏部尚書許將爲尚書左丞,翰林學士蔡卞爲尚書右丞。
55甲戌,遼以北面林牙耶律大悲努爲右伊勒希巴。大悲努舉止馴雅,好禮儀,爲時人所稱。
56丙子,以戶部尚書蔡京爲翰林學士兼侍讀、修國史。
57辛巳,進封冀王顥爲楚王。
58癸未,遼以參知政事王師儒爲樞密副使,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趙孝嚴參知政事。
59辛卯,河南府地震。
60壬辰,遼錄討準布有功將士。
61十一月,乙未,安燾罷知河南府。
燾舊與章惇善,及同省執政,惇憚燾,且惡之,所以排陷者無不至,遂有是命。
62丙申,太白晝見。
63女直遣使進馬於遼。
64戊戌,范諤以轉運使入對,自言有捕盜功,乞賜章服,帝曰:捕盜,常職也,何足言功!黜知壽州。
65己亥,遼以都統額特勒爲西北路招討使,封漆水郡王。
66甲寅,內侍梁惟簡除名,全州安置。惟簡坐黨附,與張士良、梁知新皆得罪;已又編管白州,徙配朱崖,以爲宣仁后親信故也。
67黃履、來之邵、張商英、劉拯言:「蔡確先朝顧命大臣,宜盡復官爵卹數。」丙辰,贈確爲太師,謚忠懷,遣中使護其葬。
68戊午,知大名府呂惠卿入對,引進副使宋球謂曾布曰:「惠卿語良久,上有倦色。既而再出一劄子,不知上有何語,遂不進呈,出笏而退。」布奏事畢,言及惠卿,帝曰:「惠卿極凶橫,升卿亦然。」布曰:「陛下睿明洞見,實天下之福!惠卿留數月,乃辭去。
69庚申,遼以高麗王昱有疾,命其子顓權知國事。
先是遼欲過鴨綠江爲界,高麗上表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臣;尺地之餘,何必我疆我理!」又云:「歸汶陽之舊田,撫綏敝邑;回長沙之拙袖,忭舞昌辰。其參知政事朴寅亮之詞也。遼主善之,遂寢其議。
70十二月,癸亥朔,遼以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阿蘇爲北院樞密使。
71乙丑,復置監察御史三人,分領六察,不言事。
72令翰林學士蔡京、御史中丞黃履各舉御史二人。
73壬申,白虹貫日。
74乙西,曾布言文彥博、劉摰、王存、王巖叟輩皆詆訾先朝,去年施行元祐之人多漏網者,惇曰:「三省已得旨,編類元祐以來臣僚章疏及申請文字,密院亦合編類。」帝以爲然。許將再奏曰:「密院已得指揮,編修文字,乞便施行。」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