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續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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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北宋紀

第062卷北宋紀英宗

8同知諫院呂誨奏:「先朝兩府及臺諫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於兩廡,故從容論議,事無泄於外者。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於殿隅板門之內。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從之。

9辛酉,詔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祇,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穀,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祇,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饗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饗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王涇郊祀錄注云,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今請循周公嚴父之道,以仁宗配饗明堂。」

知制誥錢公輔議:「謹案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夫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爲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元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杜鴻漸、王涇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當真宗嗣位之初,儻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當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於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於是又詔臺諫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御史中丞王疇以爲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於禮意未安。乃獻議曰:「在易:『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然則祖考配帝,從來遠矣。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皇帝配饗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放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皇帝依舊配正月上辛祈穀、孟冬祭神州地祇,餘依本朝故事。如此,則列聖並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爲失禮,導陛下爲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爲甚。」

知諫院司馬光、呂誨議曰:「孝子之心,孰不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爲之極,不敢踰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其父配天,然後爲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景祐中,以太祖爲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爲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捨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黜祖而進父也。必若此行之,不獨違禮典,恐亦非仁宗之意。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爲便。」

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奏。「謹案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可謂必嚴其父也。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父、嚴祖其義一也。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於武,廢武配而移於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固亦不爲無說。仁宗繼體保成,致天下于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臣等參稽舊典,博攷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爲便。」詔從抃等議。〔〔考異〕李燾曰:王疇議,實錄、本志及會要並不載,今于疇傳內掇出增入。詔文云「臺諫講讀再詳定」,孫抃,講讀官也,王疇,臺官也,司馬光,諫官也。〕

10二月,戊辰,命韓琦提舉修撰仁宗實錄。

11辛未,令西京左藏庫副使、緣界河巡檢都監趙用再任,從高陽關及河北緣邊安撫司之請也。

用,才武果敢而熟邊事,虜人以鹽船犯邊禁者,用剖船而沈之。虜人畏用,以其出常乘虎頭船,謂之「趙虎頭」。

12己卯,詔春分祀高禖,罷用弓矢、弓韣、進酒脯及宮人飲福、受胙之禮,以在諒闇故也。

13是月,遼禁南京民決水種□稻。

14三月,丁酉朔,詔:「三司用內藏庫錢三十萬貫修奉仁宗山陵,依乾興例蠲其半,餘聽漸還。」

15命入內都知任守忠、權戶剖副使張燾提舉三司修造案。句當公事張徽作仁宗神御殿于景靈宮西園,殿成,名曰孝嚴,別殿曰寧真。燾因請圖乾興文武大臣于殿壁。繪像自此始。

京師賦麴於酒,戶有常籍,無論售與不售,或至破產以償。燾請廢歲額,嚴禁令,隨所用麴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數倍。嘗與三司使議鑄錢事,帝詰難,皆不能對,燾徐開陳,帝是之,既退,令左右記姓名。燾,亢兄子也。

16己酉,司馬光言:「竊聞近日陛下聖體甚安,奉事皇太后,昏定晨省,未嘗廢闕,豈獨群臣百姓之福,乃宗廟社稷之福也。陛下既爲仁宗之後,皇太后即陛下之母。今濮王既沒,陛下平孝養未盡之心,不施之於皇太后,將何所用哉!今陛下已能奉養如禮,而臣復區區進言者,誠欲陛下始終無倦,外盡其恭,內盡其愛,使孝德日新,以協天下之望而已。若萬一有無識小人,以細末之事離間陛下母子,不顧國家傾覆之憂而欲自營一身之利者,願陛下付之有司,明正其罪,使天下曉然皆知陛下聖明仁孝,不負大恩,而讒佞不能間也。」

光又言:「竊見祖宗之時,閒居無事,嘗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至於文武朝士、使臣、選人,凡得進見者,往往召之使前,親加訪問。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無所壅蔽,一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也。今陛下與當世士大夫未甚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宜詔侍從近臣,每日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於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其餘群臣進見及奏事者,亦望稍解嚴重,細加訪問,以開廣聰明,裨益大政。」

它日,光進對,又言:「皇太后,母也;陛下,子也。皇太后母儀天下已三十年,陛下新自藩邸入承大統,萬一兩宮有隙,陛下以爲誰逆誰順,誰得誰失?又,仁宗恩德在民,藏於骨髓,陛下受其大業而無以報之,將何以慰天下之望!凡人主所以保國家者,以有威福之柄也。今陛下即位將近期年,而朝廷政事,除拜賞罰,一切委之大臣,未嘗詢訪事之本末,察其是非,有所予奪。臣恐上下之人,習以爲常,威福之柄,寖有所移,則雖有四海之業,將何以自固!凡此利害之明,有如白黑,取捨之易,有如反掌,陛下今日回意易慮,猶爲未晚。若固守所見,終無變更,臣恐日月寖久,釁隙愈深,不可復合,威權已去,不可復收,後雖悔之無及已。」

光尋以言不用,懇求外補,帝令宰臣宣諭曰:「卿所言事,略皆施行。且供諫職,未須求出。」光復奏:「臣鄉所言二事,若不能行,雖日待丹扆,有何所益!若奉養之禮,日增月益,訪求治道,勤勞不倦,使慈母歡欣於上,百姓安樂於下,則臣雖在遠方,亦猶在陛下之側也。」

17呂誨言:「近日聖體平復,而萬機之事,未聞親決。議者謂陛下避讓,有所待焉;果如是,恐未爲順。兩漢而下,母后臨朝者,皆嗣君沖幼,親爲輔翊,並坐簾幃之下,專其聽斷;幼君既長,故有復辟之議。今日之事,有異於是。先帝拔陛下於宗族之中,以賢且長,付託之意,正爲今日也。當陛下違豫之時,非皇太后內輔,則政無所寄;大臣建策於國,忠也。然而陛下臨朝御前殿,百官朝罷,兩府大臣方至內東門,是綱領柄權皆在於手,陛下自未專決,何所待也!伏望宸衷感悟,無以此爲念。唯內勤孝養,率中宮盡禮,則婦姑之情相接,母子之愛益親。躬修政務,操持威福,日與近臣講求治道,事無過舉,自然皇太后慰安,恩意無間,燕適深宮,優游清淨,含飴弄孫,不復關政,豈非非皇太后之心邪!」

誨遂言于皇太后曰:「殿下保佑聖子,積三十年,輔翊又踰期歲,寰宇寧泰,廟社安固,慈恩至矣,聖功大矣。然以萬機浩繁,勞身焦思,曾未少休,非所以燕怡福壽之本也。況皇帝躬親治事,勤厲如此,在于聖慮,應已慰安。臣愚以謂東殿簾幃,宜五七日一御,咨詢大臣,無俾曠事,庶少均暇逸,於翊政之道亦無所損。豫宣教命,誕告朝廷,外形謙讓之宜,中遂優游之樂,上順天道,下厭群情,享是全美,豈不休哉!」

18夏,四月,辛未,詔以河北州縣官吏補義勇不足,令轉運司劾治。都轉運使趙抃奏:「初受詔,官多已罷,吏多死徙。今官吏多新至,若皆治,則新至者被罪。請以歲盡爲限,不足乃劾治。」詔從之,其河災州軍,令以漸補。

初,抃至大名,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欲按視府庫,昌朝遣其屬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公雖欲舉職,恐事無比,柰何?」抃曰:「捨大名,則列郡不服矣。」即往視之。昌朝初不說,及是官吏以募義勇不足,當坐者八百餘人,抃奏請寬之,坐者得免而募亦隨足,昌朝乃媿服。

19丁丑,權御史中丞王疇上疏,請車駕行幸以安人心,於是執政及諫官相繼有請,帝曰:「當與太后議之。」韓琦以白太后,太后曰:「上疾新愈,恐未可出。」琦曰:「上意亦自謂可出矣。」太后曰:「今素仗皆未具,更少須。」琦曰:「此細事,不難辦也。」乃詔有司擇日以問。

20先是司馬光言:「前代帝王升遐,後宮下陳者,盡放之出宮,還其親戚,所以遂物情,重人世,省浮費,遠嫌疑也。竊惟先帝恭儉寡欲,後宮侍左右,承寵渥者至少,而享國日久,歲增月積,掖庭之間,食頗眾,陛下以哀卹之初,未忍散遣。今山陵祔廟,大禮俱畢,謂宜舉前代故事,應先帝後宮非御幸有子及位號稍貴并職掌文事之人,其餘皆給與妝奩,放遣出外,各令歸其親戚,或使任便適人。書之史冊,亦聖朝一美事也。」癸未,放宮人百三十五人。〔〔考異〕長編作三百三十五人,今從宋史本紀。〕

21甲申,御邇英閣,諭內侍任忠曰:「方日永,講讀官久侍對未食,必勞倦。自今視事舉,不俟進食,即御經筵。」故事,講讀畢,拜而退,帝命毋拜。後遂以爲常。

帝自即位感疾,至是猶未全安,每不喜進藥。呂公著講論語「子之所慎齋、戰、疾」,因言:「有天下者,爲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其於齋戒祭祀必致誠盡恭;古之人君,一怒則伏尸流血,故於興師動眾不可不謹;至於人之疾病,常在乎飲食起居之間,眾人所忽,聖人所謹,況於人君,任大守重,固當節嗜欲,遠聲色,近醫藥,爲宗廟自受,不可不謹。」帝爲之動容。後因輔臣奏事,語及公著,歐陽修曰:「公著爲人恬靜而有文。」帝曰:「比於經筵,講解甚善。」

22司馬光言:「伏見權御史中丞王疇建言,乞陛下循真宗故事,幸諸寺觀祈雨,朝廷雖從其請,至今車駕未出。臣愚以爲車駕暫出,近在京城之內,亦何必拘瞽史之言,選揀時日!伏望斷自聖心,於一兩日間,車駕早出,爲民祈雨,以副中外之望。」甲午,祈雨於相國、大清寺、醴泉觀。帝久不豫,至是士庶瞻望,歡呼相慶。

23五月,己亥,詔:「自今水旱,命官禱於九宮貴神。」從胡宿言也。

24丁未,命天章閣待制呂公著同修起居注,邵必編集仁宗御製。

25戊申,皇太后出手書付中書,還政。

先是帝疾稍愈,自去年秋,即間日御前後殿視朝聽政,兩府每退朝,入內東門小殿,覆奏太后如初。韓琦欲還政天子,而御寶在太后所;乃因帝祈雨還,令御寶更不入太后閣。嘗一日取十餘事,稟帝裁決,悉皆允當。琦退,與同列相賀,因謂曾公亮等曰:「昭陵復土,琦即合求退;顧上體未平,遷延至今。上聽斷不倦如此,誠天下大慶。琦當於簾前先白太后,請一鄉郡,須公等贊成之。」于是琦詣東殿,覆奏帝所裁決十餘事,太后每事稱善。同列既退,琦獨留,遂白太后求去,太后曰:「相公安可退!我當居深宮,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琦曰:「前代如馬、鄧之賢,不免貪戀權勢;今太后便能復辟,誠馬、鄧所不及。」因再拜稱賀,且言:「臺諫亦有章疏,乞太后還政,未審決取何日撤簾?」太后遽起,琦即厲聲命儀鑾司撤簾;簾既落,猶於御屏後微見太后衣也。〔〔考異〕李燾曰:太后還政撤簾事,據蔡氏直筆、邵氏見聞錄并參取韓琦家傳及王巖叟別錄。其家傳所庫太后不樂還政等語,皆虧損聖德,且非事實,今並削去。直筆誤云琦告樞相文彥博,亦不取。〕

庚戌,帝始日御前後殿。

26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陛下南向負扆以臨群臣,原其本始,由皇太后擁翊顧復而然;而推避威福,能以國柄專歸陛下,雖古之賢后,不能加也,請詔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后之禮。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供擬之制度,它時尊稱之美號,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后之功烈,則孝德昭於天下矣。」帝從之。即日,詔中書、樞密院參議尊崇皇太后儀範以聞。

27辛亥,帝問執政:「積弊甚眾,何以裁救?」富弼對曰:「須以漸釐改。」又問:「以寬爲治如何?」吳奎對曰:「聖人治人固以寬,然不可以無節。書曰:『寬而有制,從容以和。』」又問前代宗室,弼對曰:「唐時名臣,多出宗室。」奎曰:「祖宗時宗室皆近親,然初授止於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過也。朝廷必爲無窮計,當有所裁損。」

28壬子,詔:「皇太后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他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后故事;有所取索,本閤使臣錄聖旨付所司;其屬中書、樞密院,使臣申狀,皆覆奏,即施行。」

丙辰,上皇太后宮殿名曰慈壽,加宣徽北院使、保平節度使、判鄆州曹佾同平章事。

初議除拜,帝以問宰相韓琦,琦曰:「陛下推恩元舅,非私外戚也。」以問樞密使富弼,弼對如琦。遂降制,而太后持其制弗下;帝固請,乃許。

29學士院奏詳定改律,敕官文書與御名同者,凡二十字,餘令依此以音義改避,從之。

30壬戌,以帝康復,命輔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31癸亥,宰臣韓琦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游縣君任氏,詔須大祥後議之。

32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竊聞道路之言,近日皇帝與皇后奉事殿下,恭勤之禮,甚加於往時;而殿下還之太嚴,接之太簡,或時進見,語言相接,不過數句,須臾之間,已復遣去,如此,母子之恩,如何得達;婦姑之禮,如何得施?推其本原,蓋由皇帝遇疾之際,宮省之內,必有讒邪之人,造飾語言,互相間諜,遂使兩宮之間,介然相失,久而不解。殿下濬發慈旨,卓然遠覽,舉天下之政歸之皇帝,此乃宗廟生民之福。然臣竊料讒邪之人,心如沸湯,愈不自安,力謀離間。願深察其情,勿復聽納,遠斥其人,勿置左右,使兩宮之歡,一皆如舊。則殿下坐享孝養,眉壽無疆,國家又安,名譽光美;其與信任讒慝,猜防百端,終日戚戚,憂憤生疾者,得失相去遠矣。」

33閏月,癸酉,步軍都虞候、端州防禦使、知雄州趙滋卒,贈遂州觀察使。

滋在雄州六年,遼人憚之。遼大饑,舊制,米出塞不得過三斗。滋曰:「彼亦吾民也。」令出米無所禁,邊人德之。馭軍嚴,戰卒舊不服役,滋役使如廂兵,莫敢有言。繕治城壁樓櫓,至于簿書米鹽,皆有條法。性尤廉謹,月得公使酒,不以入家。然傲愎自譽,此其短也。

34戊寅,帝問執政:「唐明皇治致太平,末年何以至此?」富弼對曰:「明皇初平內亂,厲精求理,爲政得人,所以治安;末年任非其人,遂至禍亂。人主惟在擇人,決不可使姦人當國事也。」吳奎曰:「明皇用王忠嗣,統制萬里,可矣;安祿山之桀黠,亦令統制萬里,安得不兆亂乎!」帝皆以爲然。

35己丑,以御史中丞王疇爲翰林學士。召樞密直學士、吏部郎中、知瀛州唐介爲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帝面諭介曰:「卿在先朝有直聲,今出自朕選,非由左右言也。」

先是翰林學士馮京,數請解開封府事補外,帝問輔臣曰:「京曷爲求去?」韓琦曰:「京領府事頗久,必以繁劇故求去耳。」又問:「京爲人何如?」琦曰:「京在開封歲餘,處事無過,求之高科中,有足嘉者。」又問:「賈黯何如人?」歐陽修曰:「黯爲人剛直,但思慮或有不至耳。」琦因言:「群臣邪正,皆陛下所知,至於進退,實係天下利害,不可不察。」

36六月,己亥,進封皇子淮陽郡王頊爲潁王,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37增置宗室學官。詔大宗正:「教授有不職者,輒舉以聞。」

38癸卯,貢院奏:「準皇祐四年詔,娶宗室女補官者,不得應舉。案貢舉條制,進納及工商雜類有奇才異行者,亦聽取解。今宗室皆三世食祿,有人保任,乃得充選,豈可以姻連皇族,遂同贓私罪戾之人!乞許其應舉,以廣求賢之路。」從之。

39丙午,宰臣韓琦等表請序位在潁王下,詔答不允。

40帝既命增置宗室學官,以謂宗室數倍于前,而宗正司事亦滋多;丁未,復增置同知大宗正事一員,以左龍武衛大將軍、寧州防禦使宗惠爲懷州團練使,領其職,且降詔申警之。

宗惠,允升子也,帝在藩邸知其賢,故擢用焉。謝日,告以選任之意。宗惠乃即所居築堂曰聞義,日與學士大夫講肄其間,以身倡率宗屬。兩召對延和殿,許條奏朝政,由御藥院進入。

41戊申,詔:「大敕繫位,皇子頊在富弼上,顥在宋庠下。」

42辛亥,詔增邈川首領嘉勒斯賚〔舊作唃廝囉,今改。〕年賜,又增其妻子孫及親信穹廬官封。

43作睦親、廣親北宅於芳林園,徙密州觀察使宗旦等七人。其後有求徙者,又廣宅而徙焉。

44知太原府陳旭言母老,請揚、湖、越一州,庶便奉養;以邊臣當久任,難於屢易,不許。

45乙卯,帝謂宰臣曰:「程戡何如人?」對曰:「戡在鄜延已三歲,習邊事。」帝曰:「延州都監高遵教卒,戡數言其能績,乞加贈卹。此高瓊族子,朕知其爲庸人也,戡必以后故耳。大臣苟如此,朕何所賴焉!」

46戊午,以淮陽郡王府翊善王陶爲潁王府翊善,賜金紫;記室參軍韓維爲直集賢院、諸王府記室參軍;侍講孫思恭爲直集賢院、諸王府侍講。時淮陽郡王進封潁王,而東陽郡王顥又將出閤,故遷陶,命兼翊善東陽,而維、思恭爲兩王記室、侍講。

潁王性謙虛,眷禮宮僚;遇維尤厚,每事諮訪,維悉心以對,至於起拜、進止,緩急皆陳其節。一日,侍王坐,近習以弓樣靴進,維曰:「王安用舞靴?」王亟令毀去。帝始疾甚,時出語頗傷太后,太后泣告輔臣,并咎兩王,維等極諫曰:「上已失太后歡心,王盡孝恭以繼之,猶懼不逮;不然,父子俱受禍矣!」王感悟。它日,太后謂輔臣曰:「皇子近日殊有禮,皆卿等擇宮僚所致,宜召至中書褒諭之。」曹佾之除使相也,王欲使維等傳太后意於輔臣,維及思恭不可,王卒使陶言之。維及思恭戒王曰:「陛下親總萬機,內外上下,事體已正,王當專心孝道,均養三宮而已,它勿有所預也。」

47辛酉,太白晝見。

48太常寺奏:「仁宗配饗明堂,奠幣用誠安之曲,酌獻用德安之曲。」

49駕部郎中路綸獻其父振所撰九國志五十卷,詔以付史館。振在真宗時知制誥;九國者,吳、南唐、閩漢、南漢、楚、西楚、吳越、蜀、後蜀也。

50壬戌,歲星晝見。

51癸亥,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余靖卒,贈刑部尚書,諡曰襄。

52秋,七月,庚午,詔:「自今勿以孔氏子弟知仙源縣。」從京東提點刑獄王綱所言,以重長民之官也。

53壬申,遼決諸道囚。

54丙子,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誠州團練使棟戩〔舊作董氈,今改。〕爲順州防禦,使。

55辛巳,遼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誘取財物。

56八月,壬寅,遼主如懷州,謁太宗、穆宗廟。

57丙辰,以宣政使、入內都知、安靜軍留後任守忠爲保信節度副使,鄿州安置。

初,帝爲皇子,令守忠宣召,守忠避不肯行;及帝即位不豫,遂交搆兩宮間。于是又擅取奉宸庫金珠數萬兩以獻皇后,因受賞賜,司馬光、呂誨交章劾之。光言:「守忠有大罪十,皆陛下所親見,眾人所共知,其餘欺慢爲姦、恣橫不法事,不可勝言,伏望陛下盡發其罪,明示四方,斬于都市,以懲姦慝。」帝納其言,翼日,遂黜守忠。〔〔考異〕李燾曰:文潞公私記:治平元年八月,諫官司馬光、呂誨,言入內都知任守忠交宮闈,光又疏其十罪,乞斬之。時富弼爲樞相,乞行諫官之言,英宗命竄逐之。弼與中書同奏事殿上,宰相韓琦進曰:「陛下登極之時,守忠亦頗有勞,願少寬之。」弼奮而前曰:「先帝親授陛卜以大器,皇太后協贊有功,陛下宜追先帝顧復之恩,報太后擁佑之力,而此輩乃自云某人有功,某人有勞,臣不知此何等語,且將置先帝與太后於何地邪!」上韙弼之言,于是琦悚然失色,卻立數步。邵氏見聞錄:治平初,英宗即位,有疾,宰執請光獻太后垂簾同聽政。有入內都知任守忠者,姦邪反復,間諜兩宮;時司馬溫公知諫院,呂諫議爲侍御史,凡十數章請誅之。英宗雖未施行,宰相韓魏公,一日出空頭敕一道,參政歐陽公已簽,參政趙難之,問歐陽公曰:「何如?」歐陽公曰:「第書之,韓公必自有說。」魏公坐政事堂,以頭子句任守忠立庭下,數之曰:「汝罪當死!責蘄州團練使、蘄州安置。」取空頭敕填之,差使臣即日押行,其意以謂少緩則中變也。歐陽公言:「吾爲魏公作晝錦堂記,公垂紳正笏,不動聲氣,措天下于泰山之安者」,蓋以此。案二書所載不同,私記毀琦特甚,見聞錄譽琦又過當,今並不取。〕

58丁巳,以上供米三萬石賑宿、亳州水災飢民。

59九月,丁卯,詔復置武舉。

60初,有詔以是日開邇英閣,至重陽節當罷。侍講呂公著、司馬光言:「先帝時,無事常開講筵,近因聖體不安,遂于端午及冬至以後盛暑盛寒之際,權罷數月。今陛下初政清明,宜親近儒雅,講求治術,願不惜頃刻之閒,日御講筵。」從之。

61丁丑,禮院奏:「準晝日孟冬薦饗太廟,改爲祫祭。案春秋,閔公即位二十二月,喪未除而行吉禘,三傳譏之。真宗以咸平二年六月喪除,至十月乃禘祭。仁宗天聖元年四月在諒陰,有司誤通天禧舊禘之數,在再期之內,按行禘祭,故四十二年之間,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於始,則歲月相乘,不可得而正矣。今年未大祥,未可祫,明年未禫,亦未可禘。今年十月,乞依舊時饗。」從之。

62辛巳,贈安遠軍節度使馬懷德家請諡;禮院奏懷德已葬,難定諡,從之。

63翰林侍讀學士劉敞,以疾告滿百日,求便郡,帝謂執政曰:「如劉敞豈易得邪!」復賜以告;每燕見諸學士,必問敝疾少間否。癸未,命敞知衛州;未行,改汝州。三司言敞再得告,例不當給俸,詔令特給。

64戊子,詔免龍圖闊直學士兼侍讀李東之進讀,以其自陳有疾,求致仕也。帝謂東之曰:「卿耆儒通識,期於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

先是帝亟欲肅正宮省,東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齊邸,人方觀望,願曲爲容覆。」嘗令押賜潁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帝諭王,令留東之食,冀其從容也。翼日見帝,具道王英睿仁厚,社稷之福,帝甚悅。

65先是夏國賀登極進奉人吳宗等至順天門,欲佩魚及以儀物自從,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置一夕,絕供饋。宗出不遜語,宜折之如故事,良久,乃聽入。乃賜食殿門,訴於押伴張覲,詔令還赴延州與宜辨。宜者,延州所遣也。程戡授詔通判詰之,宗曰:「引伴謂『當一百萬兵,遂入賀蘭穴。此何等語也!』通判曰:「聞使人目國主爲少帝,故引伴有此對。是失在使人,不在引伴。」宗沮服。庚寅,賜諒祚詔,戒以自今宜精擇使人,毋俾生事。司馬光、呂誨乞加高宜罪,不報。

66是秋,夏數出兵寇秦鳳、涇原,鈔熟戶,擾邊寨弓箭手,殺掠人畜以萬計,詔遣文思副使王無忌齎詔詰問。

司馬光言:「周書稱文王之德曰:『大邦畏其力,小邦懷其德。』蓋言諸侯傲很不賓,則討誅之;順從柔服,則保全之。不避強,不陵弱,此王者所以爲政於天下也。伏見去歲先帝登遐,諒祚遣使者來致祭,延州差指使高宜押伴入京,宜言語輕肆,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臨辭自訴于朝。臣當時與呂誨上言,乞加宜罪,朝廷忽略此事,不以爲意,使其怨懟歸國。今諒祚招引亡命,點集兵馬,窺邊伺境,攻圍堡寨,驅脅熟戶八十餘族,殺掠弓箭手約數千人,悖逆如此,而朝廷乃更遣使齎詔撫諭。彼順從則侮之,傲很則畏之,無乃非文王所以令諸侯乎!若使臣至彼,諒祚稽首服罪,禁止侵掠,猶或可赦;若復拒違王命,辭禮驕慢,侵掠不已,未知朝廷將何以待之?伏望陛下博延群臣,訪以御邊之策,擇其善者而力行之。方今救邊之急,宜若奉漏甕沃焦釜,猶恐不及,豈可外示閒暇而養成大患也!」

67壬辰〔〔考異〕遼道宗紀本書十月壬辰朔。李銳據朔考,知此月宋、遼異朔,宋以癸巳爲十月朔,則壬辰乃九月晦也。宋曆較遼爲密,今以宋朔爲定,故附於九月末。〕遼主幸中京,皇子梁王濬從遼主獵,矢連發三中。遼主顧左右曰:「朕祖宗以來,騎射絕人,威震天下。是兒雖幼,不墜其風。」後遇十鹿,射獲其九,遼主喜,爲設宴。

68冬,十月,庚子,帝閱諸軍班直將校武藝,擢授有差。

69辛丑,直祕閣、同知禮院周孟陽告謝,諭閤門引對於延和殿久之。自是數召見,訪以時事,最後至隆儒殿,在邇英閣後苑中,群臣所未嘗至也。

70癸卯,禮院奏:「魏國公宗懿無後,濮王無嫡孫。故事,宗室推本位最長者承襲,瀛州防禦使宗樸濮王第二子,今于本位最長。」詔封宗樸襲岐國公。

71戊午,遼禁民間私刊印文字。先是遼書禁甚嚴,有以書傳入宋地者,罪至死。至是復行此禁。

72庚申,翰林學士賈黯奏:「近詔令內外薦舉文武官堪備升擢及將領任使,臣見頃者下詔薦士,或其人已有薦者,而有它人薦者,則例皆責以別舉。臣愚謂宜無限重複,可擇所薦多者特加擢用,則庶幾得人。」從之。

73十一月,甲子,詔中外文字不得連用「受益」二字,以翰林學士賈黯奏仁宗舊名,所當避也。

74遼定吏民衣服之制。

75乙亥,命屯田郎中徐億、職方員外郎李師錫、屯田員外郎錢公紀刺陝西諸州軍百姓爲義勇。

初,宰相韓琦言:「古者籍民爲兵,數雖多而贍養至薄。唐置府兵,最爲近之;天寶以後,廢不能復。今之義勇,河北幾十五萬,河東幾八萬,勇悍純實,出于天性,而有物力資產,父母妻子之所係,若稍加簡練,與唐之府兵何異!陝西當西事之初,亦嘗三丁選一丁爲弓手,其後刺爲保捷正軍。及夏國納款,朝廷揀放,於今所存者無幾。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皆西北控禦之地,事當一體。請於陝西諸州亦點義勇,止刺手背,一時不無小擾,終成長利。」詔從之。乃遣籍陝西義勇,得十五萬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于是知諫院司馬光累奏,以爲:「今議者但怪陝西獨無義勇,不知陝西之民,三丁已有一丁充保捷矣。西事以來,陝西困于科調,比於景祐以前,民力減耗三分之二,加以近歲屢遭凶歉,今秋方獲小稔,且望息肩;又值邊鄙有警,眾心已搖,若更聞此詔,必大驚擾。況即日陝西正軍甚多,不至闕乏,何爲遽作此有害無益之事!以臣愚見,河北、河東已刺之民,猶當放還,況陝西未刺之民乎!」帝弗聽。光又六奏,及申中書自劾求去,亦終弗許。

嘗至中書與韓琦辨,琦謂光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傲,使聞陝西驟益二十萬兵,豈不震慴!」光曰:「兵之貴先聲,爲無其實也,獨可以欺之於一日之間耳;少緩則敵知其情,不可復用矣。今吾雖益二十萬兵,實不可用;不過十日,西人知其詳,寧復懼乎!」琦不能答,復曰:「君但見慶曆間陝西鄉兵初刺手背,後皆刺面充正軍,憂今復然耳。今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光曰:「朝廷嘗失信于民,未敢以爲然,雖光亦不能無疑也。」琦曰:「吾在此,吾無憂。」光曰:「相公長在此可也;萬一均逸偃藩,它人在此,因相公見成之兵,遣使運糧戍邊,反掌間事耳。」琦默然,竟不爲止。其後十年,義勇運糧戍邊,率以爲常矣。

76丁丑,遼以乾文閣經籍多闕,下詔求書,命儒臣校讎。

77己卯,知桂州陸詵奏交趾使所議事,帝因問:「交趾於何年割據?」輔臣對:「自唐至德中改安南都護府,梁正明中,土豪曲成美專有此地。」韓琦曰:「向以黎桓叛命,太宗遣將討伐不服,後遣使招誘,乃始效順。山路險僻,多潦霧瘴毒之氣,雖得其地,恐不能守,但當懷柔之耳。」

是冬,詵始案邊至邕州,召左右江四十五峒首領詣麾下,閱簡土丁,得精兵五萬,補置將校,更鑄印給之,奏免兩江積欠稅物數萬。交趾大恐,因遣使朝貢,辭禮滋益恭。其後詵又奏請每歲一教土丁,仍自今三歲一造籍以聞。

78以屯田員外郎、知襄巴縣范純仁爲江東轉運判官。

初,純仁以著作佐郎知襄城縣,俗不蠶織,乃下令勸使植桑,有犯罪輕者,視所植多寡除其罰。民益慕效,後呼爲著作林。及徙襄邑,縣有牧地,初不隸縣,衛士縱馬暴民田,純仁取一人杖之。主者怒,白其事於朝,有詔劾純仁。純仁言兵須農以養,卹兵當先卹農,朝廷是之,釋不問,且聽牧地隸縣。牧地隸縣自純仁始。純仁,仲淹子也。

79庚辰,遼禁南京私造御用采緞,私自貨鐵及非時飲酒。命南京三司每歲春秋以官錢饗將士。

80十二月,庚子,知制誥祖無擇獻皇極箴,賜詔獎之。

81丙午,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王疇爲樞密副使。

帝嘗謂輔臣曰:「疇善文章。」歐陽修曰:「其人亦勁正,但不爲赫赫之名耳。」一日晚,帝御小殿,召疇草詔,因從容談中外事,語移時。帝喜曰:「卵清直好學,朕知之久矣,非今日也。」不數日,遂有是命。疇辭不拜,帝遣內侍趣疇入,御延和殿以俟之,日已昳,須疇入,乃進內。

知制誥錢公輔封還詞頭,言疇望輕資淺,在臺素餐,不可大用;又頗薦引近臣可爲輔弼者。帝以初政除兩府,而公輔沮格制命不行,丁未,責授滁州團練使,不簽書本州事。知制誥祖無擇乞薄責公輔,且不即草詔。帝欲并責無擇,中書救之;戊申,坐罰銅三十斤。

知諫院事呂誨言:「疇自登科三十五年,仕宦不出京城,進身由徑,從而可知。公輔言其資淺望輕,蓋欲朝廷選任賢才,未爲過也。責降太重,士論紛紜,竊爲陛下惜之。伏乞復公輔舊官,止奪其職,移知僻小州軍,俾令思過,稍息紛紜之論。」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呂公著亦上疏乞寢公輔責命,不報。後數日,龍圖閣直學士盧士宗因奏審刑院事對便殿,從容又爲上言,外議皆謂責公輔太重,訖不從。

82以內侍省押班、文思副使王昭明爲環慶路駐泊兵馬鈐轄,專管句本路兼管句鄜延路蕃部公事,慶州駐劄;供備庫副使李若愚爲涇原路權駐泊兵馬鈐轄,專管句本路兼權管句秦鳳路蕃部公事,渭州駐劄。令體測蕃情,治其訴訟公事,及有賞罰,則與其帥議,而大事即以聞,各許歲乘驛奏事;團結強壯,預爲經畫,寇至,令老弱各有保存之所。後數日,又以西京左藏庫副使梁實領秦鳳,內殿承制韓則順領鄜延,而令昭明、若愚專領本路。

諫官呂誨言:「自唐以來,舉兵不利,未有不自監軍者。今走馬承受官品至卑,一路已不勝其害,況鈐轄寄重,實均安撫使之權乎!乞朝廷罷之,精擇帥臣,凡事一切付委,庶幾閫外之權,得盡其用矣。」御史傅堯俞、趙瞻皆有論列,訖不從。瞻,盩厔人也。

王昭明等既至,召蕃部酋領,稱詔犒勞,賞以銀帛;籍城寨兵馬,計族望大小,分隊伍,給旗幟,使各繕堡壘,每人置器甲以備調發,仍約如令下不集,押隊首領以軍法從事。知延州程戡言:「蕃部所以亡去者,邊吏苛暴,爲西人誘略耳。今昭明等徒能呼首領,慰卹以言,犒以羊酒,恐未足以結其心也,而甚動邊聽。宜更置路分鈐轄、都監各部一將軍馬兼沿邊巡檢使,勿復專蕃部事。」亦不從。〔〔考異〕李燾曰:程戡正傳云從其奏,誤矣。〕

83癸丑,以河北都轉運使趙抃爲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

抃前使蜀時,言蜀人好妖祀,聚眾爲不法,請以其首處死,餘皆黥流。及是復有此獄,皆謂不免;抃察其無它,謂囚曰:「汝輩能復業,吾釋汝罪。」皆叩頭乞自省,乃止坐爲首者,餘釋不問,蜀人大悅。它日,帝謂轉運使榮諲曰:「趙抃爲成都,中和之政也。」

84是歲,畿內、宋、亳、陳、許、汝、蔡、唐、潁、曹、濮、濟、單、濠、泗、廬、壽、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郵軍大水,遣使行視,疏治賑恤,蠲其賦租。

85遼南京、西京大有年。

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舊作朮哲,今改。〕召入朝,封柳城郡王。

第063卷北宋紀英宗

宋紀六十三〔起旃蒙大荒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治平二年〔遼咸雍元年。(乙巳、一○六五)〕

治平二年〔遼咸雍元年。〕

1春,正月,辛酉朔,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聖文神武全功大略廣智聰仁睿孝天祐皇帝,改元咸雍,大赦。冊梁王濬爲皇太子;百官賜級有差。

2甲子,遼主如魚兒濼。

3始,朝廷遣王無忌齎詔責夏國主諒祚,諒祚遷延弗受詔,而因其賀正使荔茂先附表,自言起兵之由,歸罪於邊吏,辭多非實。丁卯,復以詔戒其侵擾,諒祚終弗聽。

4以編排中書諸房文字王廣淵直集賢院。

帝在藩邸,廣淵因帝左右時君卿獻其所爲文及書札,故有是命。知諫院司馬光言:「廣淵雖薄有文蓺,其餘更無所長。於士大夫間,好奔競,善進取,稱爲第一。鄉以初任通判,排編中書文字,二年之間,堂除知舒州,薦紳已相與指目爲僥倖;今既留不行,又驟加美職,安得不取外朝怪惑!陛下方政之初,欲簡拔天下賢才,置諸不次之位,以率厲群臣,而執事之臣不能稱陛下之意。前此用皮公弼權發遣三司判官,今又用廣淵直集賢院,將何以使天下之人尚廉恥之節,崇敦厚之風乎!」光凡再論列,訖不報。

5癸酉,參知政事歐陽修言:「諒祚猖狂,漸違誓約,禦備之計,先在擇人。而自慶曆罷兵以來當時經用舊人,唯戶部侍郎致仕孫沔尚在。沔守環慶,養練士卒,招撫蕃夷,恩信最著。今雖七十,聞其心力不衰,飛鷹走馬,尚如平日。雖中間曾以罪廢,然棄瑕收使,正是用人之術。欲乞朝廷察訪,特加獎用,庶可備一方之寄。」詔以沔爲資政殿學士、知河中府。

6禮院奏:「請自今,文武臣薨卒尚輟朝者,皆輟聞喪之明日。」從之。

7丁丑,賜許、蔡二州錢鈔十萬貫,令和糴以救飢民,仍命駕部員外郎李希逸提舉。

8壬午,命供備庫副使孟淵等十九人往開封府界及京東、西、淮南路募兵。

司馬光言:「國家患在兵不精,不患不多。夫兵少而精,則衣糧易供,公私充足,一人可以當十,遇敵必能取勝;多而不精,則衣糧難贍,公私困匱,十人不足當一,遇敵必致敗亡。此利害之明如白黑,不爲難知也。邊鄙之臣,無它材略,但求添兵。在朝之臣,又恐所給之兵不副所求,它日邊事或敗,歸咎於己。是以不顧國家之匱乏,只知召募,取其虛數,不論疲無所施用。此群臣容身保立,苟且目前之術,非爲朝廷深謀遠慮,經久之畫也。臣願陛下速降指揮,應在京及諸路,並宜罷招禁軍,但選擇將帥,訓練舊有之兵,以備禦四夷,不患不足。其災傷之處,州縣不得妄招飢民以充廂軍。但據所有斗斛,救濟農民,俟向後稍豐,使各復舊業,則天下幸甚!」

9甲申,以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邵亢爲直史館、潁王府翊善、同判司農寺,令於皇子兩位供職。帝嘗召對群玉殿,訪以世務,曰:「學士真國器也!」

10庚寅,遼命群臣,遇正旦及重午、冬至,別表賀東宮。

11二月,辛丑,以三司使、給事中蔡襄爲端明殿學士、禮部侍郎、知杭州。

初,帝自濮邸立爲皇子,中外無間言。既即位,以服藥故,皇太后垂簾聽政,宦官、宮妾爭相熒惑,并謂近臣中亦有異議者,外人遂云襄嘗有論議,然莫知虛實。帝聞而疑之,數問襄如何人。一日,因其請朝假,變色謂中書曰:「三司掌天下錢穀,事務繁多,而襄十日之中,在假者四五,何不別用人!」韓琦等共奏:「三司事無缺失,罷之無名。今更求一材識名望過襄者,亦未有。」歐陽修又奏:「襄母年八十餘,多病。襄但請朝假,不赴起居耳,日高後即入省,亦不廢事。」然每奏事,語及三司,帝未嘗不變色。

及諒祚攻擾涇原,帝遂督中書,以邊事將興,軍須未備,三司當早擇人。琦等初尚救解,繼知帝意不回,因奏待襄陳乞,可以除移。,初,傳者多端,或云帝入宮後親見奏牘。至是因襄請罷,琦遂質於帝,帝曰:「內中不見文字,然在慶寧即已聞之。」琦曰:「事出曖昧,虛實未明,乞更審察。苟令襄以飛語獲罪,則今後小人可以傾陷,善人難立矣。」曾公亮曰:「京師從來喜爲謗議,一人造虛,眾人傅之,便以爲實。前世以疑似之言害陷忠良者,非惟臣下被禍,兼與國家爲患。」修曰:「陛下以爲此事果有否?」帝曰:「雖不見其文字,亦安能保其必無!」修曰:「疑似之謗,不唯無可尋;就令狀分明,猶須更辨真偽。先朝夏竦欲害富弼,令其婢學石介字體,久之學成,乃偽作介爲弼撰廢立詔草,賴仁宗聖明,弼得保全。臣至和初免喪至闕下,小人有嫉忌臣者,偽撰臣乞沙汰內官奏,傳布中外,內臣無不切齒,亦賴仁宗保全至今。以此而言,就令有文字,猶須更辨真偽,況無狀邪!」琦及公亮又各進說。帝曰:「告謗者因何不及它人!」遂命襄出守。以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呂公弼權三司使。

至和初,公弼爲群牧使,帝在藩邸,嘗得賜馬,給使吏以馬不善,求易之,公弼曰:「此朝廷近親,且有素望,宜避嫌,不可許。」至是公弼奏事,帝曰:「朕往在宮中,卿不欲與朕易馬,是時朕固已知卿矣。」公弼頓首謝。帝又曰:「卿繼蔡襄爲使,襄主計,訴訟不以時決,頗多留事,卿何以處之?」公弼知帝不悅襄,對曰:「襄勤於事,未嘗有曠失,恐言者妄耳。」帝益以公弼爲長者。

12癸卯,樞密副使王疇卒。帝臨奠,賜白金二千兩,贈兵部尚書,諡忠簡。

13丙午,降陝西轉運使、光祿卿陳述古爲少府監、知忻州,坐權知渭州日,擅移涇原副總管劉幾權知鳳翔,并劾幾罪,案按問多失實故也。

14賜禮部奏合格進士、明經、諸科鄱陽彭汝礪等三百六十一人及第、出身。

15丁未,錄囚。

16丁巳,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準詔詳定禮院及同知禮院呂夏卿禘祫異議,請如禮院所議,今年十月祫,明年四月禘;如夏卿所議,罷今年臘祭。」從之。

17以翰林學士、中書舍人賈黯爲給事中、權御史中丞。

周孟陽、王廣淵以藩邸之舊,數召對,黯言:「俊乂漢朝,未有一被召者,獨召親舊一二人,示天下以不廣。請如太宗故事,召侍從、館閣之臣以備顧問。」帝嘗從容謂黯曰:「朕欲用人,少可任者。」黯對:「天下未嘗乏人,顧所用如何耳?」退而上五事:一知人之明;二養育以漸;三材不求備;四以類薦舉;五擇取自代。

18以禮部郎中兼御史知雜事龔鼎臣爲集賢殿修撰、知應天府。

初,鼎臣爲宰相韓琦所善,翰林學士吳奎欲舉御史,賈黯不肯,奎爭不能得,乃止。既而以都官員外郎換起居舍人、知諫院,遂知雜事;在言職,少建白,至是出之。其後帝欲用王廣淵爲諫官,曰:「近歲諫官、御史多不職,如龔鼎臣,乃未嘗言事也。」〔〔考異〕李燾曰:據鼎臣本傳,言事亦不少,英宗云未嘗言事,疑本傳有所緣飾也。〕

19己未,起復前禮部侍郎、樞密副使吳奎領故官職,奎固辭,不許;遣其子大理評事璟奉表懇辭。帝意必起之,韓琦曰:「近年兩府大臣文彥博、賈昌朝、富弼各乞終喪,奎必不肯起。」歐陽修曰:「若邊境有急,金革從事,則不容免。」帝曰:「方此西邊未寧,奎何自遂其私邪?」乃召璟於延和殿面諭,齎詔賜奎。奎終辭,帝許之。詔月給俸錢之半,固辭不受。

20三月,丁卯,詔貢院:「經殿試進士五舉,諸科六舉,經省試進士六舉,諸科七舉,今不合格而年五十以上者,第其所試爲三等以聞。」乃以進士孫京等七人爲試將作監主簿,餘三十八人爲州長史、司馬、文學。

21帝初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監周琮等作新曆,三年而成。琮言崇天曆氣節加時後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既而中官正舒易簡與監生石道、李遘更陳家學,於是詔翰林學士范鎮、諸王府侍講孫思恭、國子監直講劉攽攷定是非,上推尚書辰弗集於房與春秋之日食,參今曆之所候。而易簡、道、遘等所學疏闊不可用,新術爲密,乃賜名明天曆,琮等各遷兩官。其後明天曆亦不可用,琮等皆奪所遷官。

22辛未,新除侍御史知雜事呂誨,以嘗言中丞賈黯過失辭職,黯奏曰:「誨初得御史,乃臣與孫抃等五人薦舉。臣等知其爲人,方正謹厚,今茲擢用,甚允眾望。臣與共事,必能協濟,伏望趣令就職。」詔以諭誨,誨遂受命。

因言:「歷代設耳目之官,以輔人主之不逮,凡事宜辨論是非,稍涉欺妄,當行重責,不當置其言而不用,使之沮辱。在賢者則死而後已,不賢者翻然以思,動爲身謀,悠悠皆是矣。假如朝廷之事臺諫官不得預聞,及其政令既下,方始得知,比正其所失,則曰已行之命,難以追改。是執政之臣常是取勝,耳目之官與不設同也。又聞近日臣遼建議,以先帝臨政,信任臺諫官,所陳已行之事多有追奪,欲陛下矯先帝之爲,凡事堅執不可易。行一繆令,進一匪人,倡言於外,曰出自清衷,人必不敢動搖。果有之,是欲窒塞聖聰,使拒諫遂事,豈公忠愛君之人哉!臣嘗親奉德音,指緘默者甚眾,然終不聞有所誡厲。竊謂陛下好問過於虞舜,但未嘗察其言耳;求治有如漢宣,但未嘗責實耳。臣既未得去,敢不以言責自任。望陛下既問之,當察其言,既用之,當責其實,無俾左右蔽惑聰明,言事之官時有懲勸,則人無苟且,職事皆舉矣。」

23辛巳,翰林學士王珪奏:「權御史中丞賈黯,前以學士同修撰仁宗實錄,自領臺憲,不復入院,望令仍舊供職。」從之。

24壬午,禮院奏:「近依國朝故事,詳定仁宗大祥變除服制,以三月二十九日祥,六月二十九日禫除,至七月一日從吉,已蒙降敕。臣等謹案禮學,王肅以二十五月爲畢喪,而鄭康成以二十七月;通典用康成之說,又加至二十七日終,則是二十八月畢喪,而二十九月始從吉,益失之也。天聖中,更定五服年月,敕斷以二十七月,今士庶所同遵用。夫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不宜有異。請以三月二十九日爲大祥,五月擇日而禫,六月一日從吉。」從之。

25丁亥,遼以知興中府楊績復知樞密院事。

26己丑,賜越州上虞縣朱回女家絹三十匹,米二十斛。

朱母早亡,養於祖媼,方十歲。里中朱顏與媼競,持刀欲殺媼,一家驚潰,獨朱號呼突前,擁蔽其媼,手挽顏衣,以身下墜顏刀,曰:「寧殺我,毋殺媼也!」媼以故得脫。朱連被數十刀,猶手挽顏衣不釋,顏忿恚,斷其喉以死。事聞,故有是賜。

27帝嘗問輔臣:「天下金穀幾何?」韓琦等俱以對。因問:「兵之費,倍於曩時,何也?」歐陽修曰:「自西事以來,邊臣廣爲守備,既增置軍額,則歲費益多。」又問:「祖宗綏懷如此,尚有倔強者。」琦曰:「國家意在息民,故示大體,含容之耳。」

28知制誥祖無擇言:「中書省不當在東,乞與門下省對移。」從之。

29夏,四月,辛卯,遼以知樞密院事張嗣復有疾,改知興中府。

30戊戌,詔禮官及待制以上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以聞,宰臣韓琦等以元年五月奏進呈故也。

31庚子,遼主清暑於特古里。〔舊作拖古烈,今改。〕

32辛丑,詔:「監司、知州歲薦所部吏,務在得人,不必充所限之數。」

先是御史中丞賈黯言:「今京朝官至卿監凡二千八百餘員,而吏部奏舉磨勘選人未引見者至二百五十餘人。臣不敢遠引前載,且以先朝事較之。方天聖中,法尚簡,選人以四攷改官,諸路使者薦部吏數未有限,而在京臺閣及常參官嘗任知州、通判,雖非部吏,皆得薦。時磨勘改官者歲才數十人。後資攷頗增,而知州薦吏,視屬邑多少裁定其數。又,常參官不許薦士,其條約比天聖漸繁,而改官者固已眾矣。然磨勘應格者,猶不越旬日引對,未有待次者。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皇祐及今,才十年耳,而猥多至於三倍。向也法疏而其數省,今也法密而其數增,此何故哉?正在薦吏者歲限定員,務充數而已。如一郡之守,歲許薦五人,而歲終不滿其數,則人人以爲遺己,當舉者避謗畏譏,欲止不敢,此薦者所以多,而真才實廉未免慁於無能也。謂宜明詔天下,使有人則薦,不必滿所限之數。」帝納其言,故降是詔。

33丙午,奉安仁宗御容於景靈宮孝嚴殿。

34五月,癸亥,以資政殿學士、禮部侍郎、知太原府陳旭爲樞密副使。

呂誨言:「先朝任陳旭時,臣與唐介、范師道、趙抃、王陶言其姦邪,不當置於二府,封章交上,醜皆著。而外則近臣主張,內則宦官引援,韓琦極力爲地,富弼依違不決,凡論列半年,旭出知定州,臣等謫斥江外。事既兩罷,曲直不斷,人言沸騰。近崇政殿奏對,承奉德音,謂旭有才,人或言其姦邪者,不數日,遽聞除命。豈有中外言其姦邪,明哲知而復用!臣竊謂大臣極力引薦,陛下不得已而用之耳。唯冀清衷,更賜沈慮,旭之進退,繫於宸斷。」

35以兵部員外郎、祕閣校理蔡抗兼起居舍人、充史館修撰、同知諫院。

抗初爲睦親宅講書,出入宮邸,不受饋遺。帝器重之,請於濮安懿王,願得與游。每見必衣冠盡禮,義兼師友。及親政,即問抗安在。抗時爲廣東轉運使,亟召判都理欠憑由司。抗未至,帝每見奉使南來者,輒問之。及入對,留語日旰,曰:「卿乃朕故人,朕望於卿者厚,勿以常禮自疏也。」居數月,遂有是命。

36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寺府馮京爲陝西安撫使,代陳旭也。

37戊辰,詔曰:「朕蒙先帝遺烈,嘉與公卿大夫厲精爲治。屬天下承平日久,內外因循,惰職者眾,未聞推利及民,盡心憂國者也。徒累積歲月以幸其進,又沽飾名譽以徼所知,其可道者,亦不過務在簿書期會之間,朕何望焉!夫緘默苟簡者弗懲,則端良敏濟者妄以勸,朕持賞罰之大公,固將必行之。百執事其易慮孜孜,各修厥職,以稱朕意。」

38辛未,以東上閤門使劉几知鄜州。

几初權涇原副都總管,與陳述古交訟,既罷,而代几者遂發几過用公使錢,詔几赴永興軍聽劾。權御史中丞賈黯言:「國家任用將帥,當責以禦邊捍寇之效,細故小惡,皆宜略之,則可以得其死力。太祖時,天下未定,李漢超等一十四人分捍三邊,皆十數年不易,舉其州征榷之利,皆以與之,仍聽其貿易,免所過征稅,軍士無小大,皆許便宜,以故漢超等得成功名,而二十年間無西北之憂。慶曆中,陝西用兵,頗失此術,邊臣用公使錢微有過,則爲法吏繩以深文,如尹洙、張亢、滕宗諒是也。今西戎叛擾,陛下方當以恩威御諸將,所宜思太祖之得人,而懲近事之失體。如几者,苟無大過,願赦而不問。」帝納其言,故有是命。

39丙子,賈黯奏:「近者皇子封拜,並除檢校太傅。案官儀,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師,子爲父師,於義不可,前世因循,失於釐正。請自今,皇子及宗室屬卑者,皆毋兼師、傅官,隨其遷序,改授三公。」下兩制議,請如黯奏。而中書亦謂:「自唐以來,親王無兼師、傅者,國朝以三師、三公皆虛名,故因而授之,宜正其失。」詔可,且令已受命者,異時加恩改授。

40辛巳,夏遣使貢於遼。

41甲申,命宰相韓琦、曾公亮權兼樞密院公事,富弼在告故也。弼自去冬以足疾臥家,至是章二十餘上,乞補外郡,帝終不許。

42丙戌,樞密院編機要文字九百八十一冊以進,賞執事者有差。

43六月,辛卯,以江東轉運判官、屯田員外郎范純仁爲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權發遣鹽鐵判官呂大防爲監察御史裏行。近制,御史有闕,則命翰林學士、御史中丞、知雜事迭舉二人,而帝自擇取一人爲之。至是闕兩員,舉者未上,內出純仁、大防名而命之。大防,藍田人也。

大防首言:「綱紀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者有五:進用人臣而權不歸上,大臣疲老而不得許退,夷狄驕蹇而不擇將帥,議論之臣裨益闕失而大臣沮之,疆埸左右之臣敗事而被賞、舉職而獲罪者。」又論:「富弼病足,請解機務,章十數上而不納;張□年幾八十,乞骸骨而不從;吳奎有三年之喪,召其子而呼之者再,遣使而召之者又再;程戡辭老不堪邊任,亦不許。竊以爲陛下欲盡君臣之分,使病者得休,喪者得終,老者得盡其餘年,則進退以禮,亦何必過爲虛飾,使四人之誠不得自達邪!」

44癸巳,群臣表請聽樂,弗許;五上表,乃許之。

45初,絳州團練使楊遂爲新城巡檢,救濮王宮火,帝識其面目。於是侍衛司闕帥,帝首出遂姓名,擢登州團練使、步軍都虞候。

46己亥,詔:「自今三司久任判官,不得別舉職任。」

47壬寅,提舉在京諸司庫務王珪等奏都官郎中許遵編修提舉司并三司類例一百三十冊,詔行之,以在京諸司庫務條式爲名。遵,泗州人也。

48己酉,以莊宅使張利一爲皇城使、知雄州兼河北沿邊安撫使,代皇城使李中祐也。以中祐權州定路總管。

司馬光言:「近聞契丹之民,有於界河捕魚及於白溝之南翦伐柳栽者,此乃邊鄙小事,何足介意!而朝廷以前知雄州李中祐不能禁禦,另選州將以代之。臣恐新將之至,必以中祐爲戒,而妄殺彼民,則戰之端,往來無窮矣。望陛下嚴戒北邊將吏,如漁船、柳栽之類,止可以文牒整會,道理曉諭,使其官司自行禁約,不可以矢刃相加。若再三曉諭不聽,則聞於朝廷,專遣使臣至其王庭,與之辨論曲直,亦無傷也。若又不聽,則莫若博求賢才,增修政事,待公私富足,士馬精強,然後奉辭以討,復漢、唐之土宇,與其爭漁柳之勝負,不亦遠哉!」

49命試校書郎孫侔、試將作監主簿常秩、前亳州衛真縣主簿王回皆爲忠武軍節度使推官;侔知來安縣,秩知長社縣,回知南頓縣。侔等皆以文行知名,爲知制誥沈遘、王陶等所薦。命下而回卒,侔、秩皆辭不赴。

50初,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翰林學士王珪等相顧莫敢先。天章閣待制司馬光獨奮筆立議,議成,珪即敕吏以光手爲案。

其議曰:「謹案儀禮,爲人後者爲之子,不敢復顧私親。聖人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施於彼,則不得專壹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父母以爲帝、后,皆見非當時,貽譏後世。況前代之入繼者,多於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母后,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於宗室中簡拔聖明,授以大業。濮安懿王雖於陛下有天性之親,顧復之恩,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者,皆先帝之德也。臣等竊謂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禮,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高官大國,極其尊崇。譙國、襄國太夫人、仙游縣君,亦改封大國太夫人。考之古今,實爲宜稱。」議上,中書奏王珪等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

於是珪等議:「濮王於仁宗爲兄,於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時議者或欲稱皇伯考,天章閣待制呂公著曰:「真宗以太祖爲皇伯考,非可加於濮王也。」

中書又奏:「案儀禮,『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及案令文與五服年月敕,並云『爲人後者爲其所後父母斬衰三年,爲人後者爲其父母齊衰期;』即出繼之子於所繼、所生父母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其父爲皇考。今王珪等議稱皇伯,於典禮未見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官議。」詔從之。

執政意朝士必有迎合者,而臺諫皆是王珪等,議論洶洶,未及上。太后聞之,辛亥,內出手書,切責韓琦等,以不當議稱皇考。而琦等奏:「太后以珪等議稱皇伯爲無稽,且欲緩其事,須太后意解。」甲寅,降詔罷尚書省集議,令有司博求典故,務合禮經以聞。

翰林學士范鎮,時判太常寺卿,率禮官上言:「漢宣帝於昭帝爲孫,光武於平帝爲祖,則其父容可以稱皇考,然議者猶或非之,謂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安懿王,則其失非特漢宣、光武之比矣。凡稱帝若皇若皇考,立寢廟,論昭穆,皆非是。」因具列儀禮及漢書論議、魏明帝詔爲五篇,奏之。執政得奏,怒,召鎮責曰:「詔書云當令檢詳,柰何遽列上邪!」鎮曰:「有司得詔書,不敢稽留,即以聞,乃其職也,柰何更以爲罪乎!」

於是臺官自中丞賈黯以下各有奏,乞早從王珪等議。侍御史知雜事呂誨言:「朝廷既知議論不一,當辨正是非,參合眾意,明所適從,豈可事未有定,遽罷集議,還付所司!詔命反復,非所以示至公於天下也。漢宣、光武皆稱父爲皇考者,二帝上承本宗,皆非旁繼,與今事體略不相類。據王珪等議,濮安懿王於仁宗皇帝,其屬爲兄,於皇帝合稱皇伯而不名,於禮得矣。及引元佐、元儼稱皇兄、皇叔之類,皆本朝典禮,安得謂之無據!竊原敕意,直欲加濮安懿王爲皇考,與仁廟同稱,此事非出清衷,必佞臣建白,苟悅聖情。二三輔臣不能爲陛下開陳正論,又將啟其間隙,違背禮義,惑亂人情,忘先帝之眷荷,陷陛下於非正,得爲忠乎!伏望陛下別降詔旨,以王珪等議爲定,取前後所獻不一之論,盡降出外,辨正是非,明其有罪,置之於法,可以渙釋群疑,杜絕邪論。」誨前後三奏,皆留中不行〔〔考異〕李燾曰:誨前奏以六月二十九日丁卯上,後二奏不得其時,今並附六月末。〕

司馬光言:「政府言『儀禮、令文、五服年月敕,皆云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即出繼之子於所生皆稱父母。』臣案禮法,必須指事立文,使人曉解。今欲言爲人後者爲其父母之服,若不謂之父母,不知如何立文?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謂其皆不識文理也。又言『漢宣帝、光武皆稱其父爲皇考。』臣案宣帝承昭帝之後,以孫繼祖,故尊其父爲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爲皇祖考,以其與昭穆同故也。光武起布衣,誅王莽,親冒矢石以得天下,名爲中興,其實創業,雖自立七廟,猶非太過,但稱皇考,其謙損甚矣。今陛下親爲仁宗之子以承大業,傳曰:『國無二君,家無二尊。』若使尊濮王爲皇考,則置仁宗於何地乎?政府前以二帝不加尊號於其父祖,引以爲法,則可矣;若謂皇考之名,亦可施於今日,則事恐不侔。設使仁宗尚御天下,濮王亦萬福,當是之時,命陛下爲皇子,則不知謂濮王爲父爲伯?若先帝在則稱伯,歿則稱父,臣計陛下必不爲此也。以此言之,濮王當稱皇伯,又何疑焉!願陛下上稽古典,下順眾志,以禮崇奉濮安懿王,如珪等所議。」

51樞密使、戶部尚書、同平章事富弼,累上章以疾求罷,至二十餘上;帝固欲留之,不可。秋,七月,癸亥,罷爲鎮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陽。初除僕射及使相,弼八上章,乞以本官出守,不從。將行,又乞罷使相或僕射一官,許罷僕射而改制焉。

52丙寅,詔曰:「事有先後,故制有隆殺;禮有重輕,故用有豐約。凡郊廟所以奉天地祖宗者,宜如故事;若乘輿服御之費,其務減省。」

53丙子,放宮女百八十人。

54遼主以太后射獲熊,賞賚百官有差。

55丁丑,太白晝見。

56戊寅,觀文殿大學士、尚書左丞賈昌朝卒。帝幸其宅,奠之,贈司空兼侍中,諡曰文元。御篆墓碑曰「大儒元老之碑」。昌朝在侍從,多得名譽;及執政,以結宮人、宦官,數爲諫官御史所攻云。

57己卯,群臣上尊號曰體乾膺曆文武睿孝皇帝,詔答不允。

58庚辰,以淮南節度使兼侍中文彥博爲樞密使。

初,彥博自河南入見,帝謂曰:「朕在此位,卿之力也。」彥博對曰:「陛下登儲纂極,乃先帝聖意,皇太后協贊之功,臣何與焉!」帝曰:「備聞始議,卿於朕有恩。」彥博遜避不敢當。帝曰:「暫煩西行,即召還矣。」彥博行未至永興,亟有是命,又遣中使促之。

樞密使、吏部侍郎張□罷爲彰信節度使、平章事、判許州。□久在病告,求罷,凡七上章,乃得請。

先是韓琦、曾公亮欲遣歐陽修爲樞密使,將進擬,不以告修。修覺其意,謂兩人曰:「今天子諒陰,母后垂簾,而二三大臣自相位置,何以示天下!」兩人服其言,遽止。及□去位,帝遂欲用修,修又力辭不拜。

59辛巳,以權三司使、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呂公弼爲樞密副使。

公弼上言:「諫官、御史,耳目之官,比來言事,罕見采用,非所以達四聰也。陛下當以政事責成大臣,而委視聽於臺諫,非其人則黜之。如此,則言路通而視聽廣矣。」

60以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韓絳權知開封府,尋遷三司使。

絳在成都凡再歲。始,張詠鎮蜀時,春糴米,秋糴鹽,官給券以惠貧弱。歲久,券皆轉入富室。絳削除舊籍,召貧民別予券,且令三歲視貧富輒易之,豪右不得逞。蜀與夷接,邊人伐木境上,數侵爭,因下令禁伐木。又以兵守蠶崖,閉絕蕃部往來就威、茂交易。異時內侍使蜀使酒場吏主貿賣,因倍取以資費,絳奏請加禁約,帝敕內侍省著爲令,每行必申戒焉。

及在三司,又請以川、峽四路田穀輸常平倉,而隨其事任、道里差次,結直以平物價。帝歎曰:「眾方姑息,卿獨不徇時邪!」即行之。內諸司吏有干恩澤者,絳執不可,帝曰:「朕初不知,當爲卿改。」而干者不已,絳執益堅,因爲帝言:「身犯眾怒,懼有飛語。」帝曰:「朕在藩邸,頗聞有司以國事爲人情。卿所守固善,何憚於讒!」先是宮中所用財費,悉以合同憑由取之,絳請有例者悉付有司,於是三司始得會計。

61以知制誥沈遘爲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

遘爲人,輕俊明敏,通達世務。前知杭州,民或貧不能葬,給以公使錢。嫁孤女數百人。倡優養良家女者,奪歸其父母。接遇士大夫,多得其歡心。部吏皆樂傾盡,爲之耳目,刺里巷長短,纖悉必知,故事至立斷,眾莫不駭伏。小民有犯,情稍不善,不問法輕重,輒刺爲兵,姦猾屏息。時鞠真卿提點刑獄,欲案其事,移州詰問,遘爲稍弛所剌卒,給以公據,復爲民。會遘召還,真卿亦罷去,事遂寢。議者以其嚴比孫沔;然沔雖苛暴,銳於懲惡,至遘,善人亦懼焉。

其治開封如治杭,晨起視事,及午事畢,出與賓舊往還,從容談笑,以示有餘,士大夫交稱其能。踰月,加龍圖閣學士,尋遷翰林學士。以母喪去位,遽卒。〔〔考異〕李燾曰:遘遷翰林學士在三年九月,卒在四年九月,今并書。〕

62八月,庚寅,大雨。辛卯,地涌水,壞官私廬舍,漂殺人畜不可勝數。帝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參者十數人而已。詔開西華門以泄宮中積水,水奔激東殿,侍班班屋皆摧沒。

甲午,命鹽鐵副使楊佐等提舉修諸軍班營屋,虞部郎中來令孫等八人就賜水死諸軍民錢,葬祭其無主者。

乞未,下詔求直言。

63司馬光疏曰:「頃暴雨大至,川澤皆溢,都城擢圮,廬舍覆沒殆盡,死於壓溺者不可勝紀,此乃非常之大災。意者陛下於舉動循守之間,萬一有所未思乎?敢以愚慮言之,蓋有三焉:竊惟皇太后保育聖躬,在於襁褓,陛下入承大統,初得疾時,外間傳言,皇太后於先帝梓宮前爲陛下叩頭祈請,額爲之傷,此豈可謂無慈愛之心於陛下哉!不幸爲讒賊之人交相離間,遂使兩宮之情,介然有隙。陛下爲人之子,就使皇太后有不慈於陛下,安可校量曲直,遂生忿恨,而於愛恭之心,有所不備乎!先帝握陛下於眾人之中,自防禦使升爲天子,以一后數公主屬於陛下,而梓宮在殯,已失皇太后歡心,長公主數人,皆屏居閒宮,希曾省見,此陛下所以失人心之始也。先帝天性寬仁,重違物議,晚年嬰疾,厭倦萬幾,遂以天下之事悉委之兩府,取舍黜陟,未必皆當。及陛下即位,皆謂必能收取威福,進賢退愚,使海內廓然立見太平。而陛下益事謙遜,深自晦匿,凡百奏請,不肯與奪;知人之賢不能舉,知人之不肖不能退,知事之非不能改,知事之是不能從,大臣專權,甚於先朝,率意差除,無所顧忌,此天下所以重失望也。國家置臺諫之官,爲天子耳目,防大臣壅蔽。朝廷政事,皆大臣裁定施行,而臺諫或以異議干之,陛下當自以聖意察其是非,可行則行,可止則止。今乃復付大臣,彼安肯以己所行爲非,以它人所言爲是乎!陛下獨取拒諫之名,大臣坐得專權之利,四方懷忠之士,皆望風結舌,此天下所以又失望也。願陛下上稽天意,下順人心,於此三者,皆留聖意,奉事皇太后,愈加孝謹,務得歡心;諸長公主,時加存撫,無令失所。總攬大柄,勿以假人,選用英俊,循名責實,賞功罰罪,舍小取大,延納讜言,虛心從善,而皆行以至誠。則人心既悅,天道自和矣。」

呂誨言:「五行志曰:『簡宗廟,廢祭祀,水不潤下。』乃者濮安懿王一事,始議或將與仁廟比崇,終罷追封,不及燕王之例,禮失中而孝不足,是亦幾乎慢也。京房傳曰:『饑而不損,茲謂大荒,厥災水。』去冬及春,許、潁等郡大荒。臣謂尚方不急之用,後苑淫巧之作,宜加裁減,以崇儉約,量入制用,正在今日。又曰:『辟遏有德,厥災水。』蓋有德之人壅遏而不用也。今前席詳延,無非藩邸之舊,清途進用,皆出權幸之門。忠良之人,寧無體解。古者以功績舉賢,則萬化成而瑞應者;後世以毀譽取人,故功業廢而災異至。陛下當翼翼循思,追救其失,庶幾消復之理也。」

呂大防言:「雨水爲患,此陰乘陽之沴。」因陳八事,曰主恩不立,臣權太盛,邪議干正,私恩害公,邊寇連謀,盜賊恣行,群情失職,刑罰失平。

64丙申,遼以客星犯天廟,命諸路備盜賊,嚴火禁。

65初,議崇濮安懿王,史館修撰、同知諫院蔡抗引禮爲人後之義,指陳切至,涕下被面,帝亦感泣。會京師大水,抗推原咎徵,守前說以對,大臣不便之。庚戌,命抗知制誥兼判國子監,罷諫職。

66乙卯,詔減定袞冕制度,從同知禮院李育奏也。

育,河南人,嘗與同列議禁中事。既上,有中人來,問誰爲此,同列懼未對,育獨前曰:「育實爲之。」中人即去,事亦寢。

67命知制誥宋敏求、韓維同修撰仁宗實錄。

68九月,辛酉,提舉編纂禮書、參知政事歐陽修奏已編纂書成百卷;詔以太常因革禮爲名,賜修等銀帛有差。

69壬戌,以霖雨罷大宴。司馬光言:「陛下將有事於南郊,群臣循故事,請上尊號,陛下深自抑損,以承天譴,慰眾心。望自今,所有群臣上尊號表,皆拒而勿受,仍令更不得上。」光既奏疏,復面有開陳,帝嘉納之。群臣凡五上表,終不允。

70己巳,策制舉人。甲戌以制科入等著作佐郎范百祿爲祕書丞,升一任;前和川縣令李清臣爲著作佐郎。

百祿所對策曰:「簡宗廟,廢祭祀,則水不潤下。昔漢孝哀尊其皇而河南潁川大水,孝安尊德皇而京師及郡國二十九大水,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孝靈尊仁皇而京師大水。異世同驗,密如符節。陛下之於濮安懿王,情可以殺而禮不可以加,恩可以斷而義不可以隆。禮,爲人後者爲之子,古者持重大宗,則降其私親。蓋大宗,隆也;小宗,殺也;天地宗廟社稷之祀,重也;門內之期,輕也。宜殺而隆之,宜輕而重之,是悖先王之禮矣。禮悖則人心失,天意睽,此變異所從來也。古之聖帝明王,未嘗無過,然而貴乎能改。陛下宜詔有司,勿復議追尊事,第因濮安懿王建國,爲之立長,以爲嗣王,世世奉祀安懿王,永爲一國太祖,則人心悅而天意解,大雨之眚,何用禳哉!」百祿,鎮從子也。

清臣,安陽人,韓琦妻以其兄之子,歐陽修奇其文,以爲似蘇軾。試祕閣,考官韓維曰:「荀卿氏筆力也。」試文至中書,修迎語曰:「清臣不第則繆矣。」發視,如言。及廷對,或謂清臣當以五行傳對,當復得第一,清臣曰:「此漢書附會之說,吾不之信。民間豈無疾痛可上者乎!」因言:「天地之大,譬如人身,腹心肺腑有所攻塞,則五官不寧。民人生聚,天地之腹心肺腑也;日月星辰,天地之五官也。善止天地之異者,不止其異止民之疾痛而已。」清臣第竟在次等。

71乙亥,遼主如蕅絲淀。

72丙子,以權御史中丞賈黯爲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從所乞也。

先是黯與兩制合議,請以濮王爲皇伯,執政弗從,數詣中書爭論。會大雨水,時黯已被疾,疏言:「二三執政建兩統貳父之說,故七廟神靈震怒,天降雨水,流殺人民。」於是引疾求去而有是命。後十二日卒,口占遺奏數百言,猶以濮王議爲請。贈禮部侍郎。黯修潔自喜,在朝數言事,人稱其介直。

73壬午,太白犯南斗。

74以龍圖閣直學士、判都水監韓贄知河南府,坐都城內外溝洫久不治故也。〕

75先是僧官有闕,多因權要請謁內降補人,臺諫累有論列。仁宗因著令:「僧官有闕,命兩街各選一人,較蓺而補。」至是鑒義有缺,中書已下兩街選人不上,而內臣陳承禮以寶相院僧慶輔爲請,內降令與鑒義,中書執奏不可。

歐陽修乃奏曰:「補一僧官至小事,但中書事已施行,而用內降,改先朝著令,則是內臣撓朝政,此何可啟其漸!」又曰:「宮女近習,自前世常患難制。此小事,不以爲意而從之,彼必自張於外,以謂朝政可回,威勢不小矣。」帝遽可中書所奏,令依例選試。

76冬,十月,丁亥朔,遼主如醫巫閭山。

77庚寅,以天章閣待制呂公著、司馬光爲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

78甲午,復以王安石爲工部郎中、知制誥,母喪除故也。

79己亥,遼以太后射獲虎,大宴群臣,命各賦詩。

80癸卯,呂誨言:「臺諫者,人主之耳目。天聖、景祐間,三院御史五員差出者三人常有二十員;而後益衰減,蓋執政者不欲主上聞中外之闕失,然猶不下十數員。今御史臺闕中丞者累月,御史五員差出者三人,唯臣與范純仁、呂大防供職,封章十上,報罷者八九。諫官二員,司馬光遷它職,傅堯俞出使北庭。言路壅塞,未有如今日之甚者,臣竊爲聖朝羞之!」乙巳,命知制誥邵必權知諫院。

81戊申,以權發遣三司開拆司孫永爲諸王府侍讀,中書編排文字孫固爲諸王府侍講。

潁王好學不倦,一日,出新錄韓非子,屬府僚讎校,永曰:「韓非險刻,背六經之旨,願無留意!」王曰:「錄備藏書之數,非所好也。」

82壬子,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知青州。士宗入辭,帝謂曰:「朕素知卿忠純,豈當久處於外!」因命再對;及見,論祖宗之法,無數更變。

83甲寅,呂公著進所編仁宗御集百卷,帝御延和殿,服□袍觀之。

84以翰林學士馮京爲南郊儀仗使,闕御史中丞故也。即日更命給事中、天章閣待制彭思永權御史中丞。

85十一月,庚午,朝饗景靈宮。辛未,饗太廟。壬申,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配。大赦。

先是百官習儀尚書省,賜酒食。郎官王易知醉飽嘔吐,御史前劾失儀。及是宰相韓琦以聞,帝曰:「已赦罪矣。」琦言:「故事,失儀不以赦原。」帝曰:「失儀,薄罰也。然使士大夫以酒食得過,難施面目矣。」卒赦之。

86遼耶律遜〔舊作乙辛,今改。〕恃寵不法,北院樞密使耶律仁先抑之,爲伊遜所忌。十二月,甲午,出仁先爲南京留守,改封晉王。

仁先至南京,卹孤惸,禁姦慝,邊境晏然。議者謂自裕悅〔舊作于越,今改。〕休格〔舊作休哥,今改。〕後,仁先一人而已。

87甲辰,夏國主諒祚使人來賀正旦。丁未,使人來賀壽聖節。

司馬光言:「近年諒祚雖外遣使人稱臣奉貢,而內蓄姦謀,窺伺邊境,陰以官爵金帛誘中國不逞之人及孰戶蕃部;其違拒不從者,諒祚輒發兵殺掠,弓箭手有住在沿邊者,諒祚皆迫逐使入內地。邊臣坐視,不能救援,遂使其餘孰戶皆畏憚凶威,怨憤中國,人人各有離叛之心。及朝廷遣使齎問,則諒祚拒而不納;縱有所答,皆侮慢之辭,朝廷亦隱忍不復致詰。諒祚又數揚虛聲以驚動邊鄙,而將帥率多懦怯,一路有警,則三路皆聳,盡抽腹內州軍下番兵士置在麾下。數月後寂無影響,然後遣來;未及休息,忽聞有警,又復回去。如此往還,疲於道路,訖無是事。臣料諒祚所以依舊遣使稱臣奉貢者,一則利於每歲所賜金帛二十餘萬,二則利於入京販易,三則欲朝廷不爲之備。其所以誘不逞之人者,欲訪中國虛實,平居用爲謀主,入寇則用爲鄉導也。其所以誘脅孰戶、迫逐弓箭手者,其意以爲客軍不足畏,唯孰戶、弓箭手生長極邊,勇悍善,若先事翦去,則邊人失其所恃,入寇可以通行無礙也。其所以數揚虛聲,驚動邊鄙者,欲使中國之兵疲於奔命,耗散諸蕃,公私貧困;既而邊吏習以爲常,不復設備,然後乘虛入寇也。望明諭中外臣僚,有久歷邊任,或曾經戰陣,知軍中利害及西戎情偽者,並許上書,擇其理道稍長者,從容訪問以治兵禦戎之策,則處置自得其宜矣。」

88郊祀既畢,侍御史知雜事呂誨復申前議,乞早正濮安懿王崇奉之禮,且言:「今佞人進說,惑亂宸聽,中書遂非,執守邪論,當有以發明經義,解釋群疑。臣欲乞中旨下樞密院及後來進任兩制臣僚,同共詳定典禮,以正是非。久而不決,非所以示至公於天下也。」誨尋進對延和殿,開陳懇切,前後凡七奏,不從。因乞免臺職補外,又四奏,亦不從。遂劾韓琦曰:「永昭陵土未乾,玉几遺音猶在,乃琦遽欲追崇濮王,使陛下厚所生而薄所繼,隆小宗而絕大宗。言者論辨半年,琦猶遂非,不爲改正,願黜居外藩,以慰士論。」

89辛亥,遼以南京留守蕭惟信爲左伊勒希巴。〔舊作夷离畢,今改。〕南府宰相蕭德以老告歸,優詔不許。北府宰相姚景行出爲武定軍節度使。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良同知南院樞密使事。

第064卷北宋紀英宗

宋紀六十四〔起柔兆敦牂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治平三年〔遼咸雍二年。(丙午、一○六六)〕

治平三年〔遼咸雍二年。〕

1春,正月,丁巳,遼主如鴨子河。

2壬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范鎮爲翰林侍讀學士、知陳州。

初,鎮草韓琦遷官制,稱引周公、霍光,諫官呂誨駁之;於是琦表求去位,鎮批答曰:「周公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帝以鎮不當引聖人比宰相,其意謂琦去位,則謳歌訟獄不歸京師,欲罷鎮內職。執政因諭鎮令自請外,而有自命。〔〔考異〕李燾曰:或云:鎮與歐陽修雅相善,及議濮王追崇事,首忤修意。修乘間爲上言:「鎮以周公待琦,則是以孺子待陛下也。」鎮坐此出。〕

帝於制誥多親閱,有不中理,必使改之,嘗謂執政曰:「此人君謨訓,豈可褒貶失實也。」

先是知制誥韓維奏事便殿,嘗言:「人君好惡,當明見賞刑以示天下,使人知所避就,則風俗可移。」又言:「思慮不能全無過差,假如陛下誤有處分,改之則足以彰納善從諫之美。」及鎮補外,維言:「鎮誠有罪,自可明正典刑。若其所失止在文字,當含容以全近臣體貌。陛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爲太重。今又黜鎮而眾莫知其所謂,臣恐自此各懷疑懼,莫敢爲陛下盡忠者矣。」

3癸酉,契丹改國號曰大遼。

4乙亥,宣徽南院使、武安節度使程戡卒。

戡守延州凡六年,安重習事,治不近名,然不爲言者所與。初,延州夾河爲兩城,雉堞卑薄,嘗爲夏賊攻圍,登九州臺,下瞰城中;戡調兵夫,大增築之,後以爲利。橫山酋豪怨諒祚,欲以屬叛,取靈、夏,來求兵爲援,戡言:「豺虎非其相搏,則未易取也;癰疽非其自潰,則未易攻也。諒祚久悖慢,當乘此聽許,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利也。」會帝不豫,大臣重生事,遂寢不報。自以年過七十,告老,章凡十數上,終弗聽。遣中使齎手詔問勞,賜茶藥、黃金,乃再上章曰:「臣老疾劇矣,高奴屯勁兵,爲要地,豈養病所邪!」還,至鄧城,卒。贈太尉,諡康穆。

5辛巳,以端明殿學士、知徐州張方平爲翰林學士承旨。

初,帝謂執政,學士獨王珪能爲詔,餘多不稱職。因問:「方平文學如何?」歐陽修對曰:「方平亦有文學,但挾邪不直。」曾公亮以爲不聞其挾邪,趙又以爲無,故卒命之。〔〔考異〕長編載御史呂大防論趙舉張方平、錢明逸,援引非人,失大臣憂國致君之意,乞下問狀以懲不恪。考宋史大防、方平、明逸、傳俱不載此事,今亦不取。〕帝嘗問治道體要,方平以「簡易誠明」爲對,帝不覺前席曰:「朕昔奉朝請,望侍從大臣以謂皆天下選人,今多不然。聞學士之言,始知有人矣。」

6命翰林學士馮京修撰仁宗實錄。

7壬午,罷三司推勘官。

初,詔三司舉京朝官一人,專領推勘事,至是三司奏以爲不便,罷之,然議者不以罷之爲便也。

8癸未,遼主如山榆淀。

9先是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呂誨與侍御史范純仁、監察御史裏行呂大防合奏曰:「伏見參知政事歐陽修,首開邪議,以枉道悅人主,以近利負先帝,將陷陛下於過舉之譏。」龍圖閣直學士司馬光,亦上疏請罷追崇之議,皆不報。誨等論列不已,而中書亦以劄子自辯。帝意嚮中書,然未即下詔也。執政乃相與密議,欲令皇太后下手書,尊濮安懿王爲皇,夫人爲后,皇帝稱親,又令帝下詔謙讓,不受尊號,但稱親,即園立廟,以示非帝意,且欲爲異日推崇之漸。

丙子,中書奏事垂拱殿,時韓琦以祠祭致齎,特遣中使召與共議。既退,外間言濮王已議定稱皇,歐陽修手爲詔草二通,一納上前。日中,太后果遣中使齎實封文書至中書,執政相視而笑。誨等聞之,即納繳御史告敕,居家待罪,乞早賜黜責,帝以御寶封告敕,遣內侍趣誨等令赴臺供職。誨等以所言不用,雖受告敕,猶居家待罪。

丁丑,中書奏事,帝又遣中使召韓琦同議,即降敕稱:「準皇太后手書,濮安懿王、譙國太手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游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爲濮安懿皇,譙國、襄國、仙游並稱后。」又降敕,稱帝手詔:「朕面奉皇太后慈旨,已降手書如前。朕以方承大統,懼德不勝,稱親之禮,謹尊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爲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皇太后諒茲誠懇,即賜允從。」又詔:「濮安懿王子瀛州防禦使岐國公宗樸,候服闋除節度觀察留後,改封濮國公,主奉濮王祀事。」

庚辰,呂誨等又奏:「臣等本歐陽修首啟邪議,詿誤聖心,韓琦等依違附會不早辨,累具彈奏,乞行朝典。近皇太后手書,追崇之典,並用哀、桓衰世故事,乃與政府元議相符。中外之論,皆以爲韓琦密與中官蘇利涉、高取簡往來交結,上惑母后,有此指揮,蓋欲歸過至尊,自掩其惡,欺君負國,乃致如此,首議之臣,安得不誅!臣等待罪於家,屢蒙詔旨,促令供職,而踧踖未敢承命,以此故也。若必使臣等就職,則當合班庭爭以救朝廷之失,雖陛下容納直言,爲天下所聞,而臣等不能早悟明主之罪,益深重矣,豐可復居言路,爲耳目之官哉!」帝令中書降劄子,趣使赴臺供職,而誨等繳還劄子并後所奏九狀,申中書堅辭臺職。

是日,詔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置濮安懿王園令一人,以大使臣爲之;募兵二百人,以奉園爲額;又令河南置柏子戶五十人,命帶御器械王世寧、權發遣戶部判官張徽度濮安懿王園廟地圖上,皆從中書匠請也。

壬午,詔罷尚書省集議濮安懿王典禮。中書進呈呂誨等所申奏狀,帝問執政當如何,韓琦對曰:「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歐陽修曰:「御史以爲理難並立,若以臣等爲有罪,即當留御史;若以臣等爲無罪,則取聖旨。」帝猶豫久之,乃令出御史;既而曰:「不宜責之太重。」於是誨罷侍御史知雜事以工部員外郎知蘄州;范純仁以侍御史通判安州;呂大防落監察御史裏行,以太常博士知休寧縣。故事知雜御史解官,皆有誥詞,時知制誥韓維當直,又兼領通進銀臺司門下封駮事,執政恐維繳詞不肯草制及封駮敕命,遂徑以敕送呂誨等家,仍以累不遵稟聖旨赴臺供職爲誨等罪。維言:「罷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預聞,紀綱之失,無甚於此。宜追還誨等敕命由銀臺司,使臣得申議論以正官法。」又言:誨等能審論守職,國之忠臣,計其用心,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之法而止耳。士大夫貪固寵,利厚賞嚴罰,猶恐此風不變;而復內牽邪說,貶斥正人,自此陛下耳目益壅蔽矣。」又求對,極論其失,請追還前敕,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召誨等還任舊職以全政體,皆不從。是日,詔翰林學士、知制誥、御史中丞、知雜各舉御史兩人,以起取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兼侍御史知雜事。

司馬光言:「竊聞呂誨、范純仁、呂大防,因言濮王典禮事盡被責降,中外聞之,無不駭愕。臣觀此三人,忠亮剛正,憂公忘家,求諸群臣,罕見其比。今一旦以言事太切,盡從竄斥,臣竊爲朝廷惜之!臣聞人君所以安榮者,莫大於得人心。今陛下徇政府一二人之情,違舉朝公議,尊崇濮王,過於禮制。天下之人,已知陛下爲仁宗後,志意不專,悵然失望,今又取言事之臣群輩逐之,臣恐累于聖德,所損不細,閭里之間,腹非竊歎者多矣。伏望聖慈,亟令誨等還臺供職,不則且爲之別改近地一官,亦可以少慰外人之心也。」

呂公著言:「呂誨等以論事過當,並從責降,聞命之始,物論騰沸,皆云陛下自即位以來,納善從諫之風,未形於天下;今誨等又全臺被黜,竊恐義士鉗口,忠臣解體。且自古人君,納諫則興,拒諫則亡,興亡之機,不可不審。願陛下以天地之量,包荒含垢,特追誨等敕命,令依舊供職,則天下幸甚!」

10二月,乙酉朔,白虹貫日。

11命殿丞蘇軾直史館。

帝在藩邸,聞軾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誥,韓琦日:「蘇軾,遠大之器也,它日自當爲天下用,要在朝廷培養。久而用之,則人無異辭,今驟用之,恐天下未必皆以爲然,適足累之也。」帝曰:「與修起居注,可乎?」琦曰:「記注與制誥爲鄰,未可遽授;不若於館閣中擇近上貼職與之,且請召試。」帝曰:「未知其能否,故試;如蘇軾,有不能邪?」琦言不可,乃試而命之。它日,歐陽修具以告軾,軾曰:「韓公可謂愛人以德矣。」

12甲午,遼驛召武定軍節度使姚景行入見。遼主問以治道,奏對稱旨,復拜南院樞密使。又召入內殿,出御書及太子書示之。

遼主嘗有意南伐,問景行曰:「宋人好生邊事,如何?」景行曰:「自聖宗與宋人和好,迨今幾六十年,若以細故用兵,恐違先帝成約。」遼主以爲然,遂止。〔〔考異〕宋治平間無啟邊釁之事,遼史乃云「宋人好生事」,恐遼主借以爲詞,或疆埸小故,宋史不盡載耳,今從遼史書之。〕

13乙巳,潁王府翊善邵亢奏:「皇子潁王,天質早茂,媾及期。方陛下即位之初,而元嗣克家之日,推之於禮,莫重於斯。臣伏見國朝親王聘納,雖開寶通禮具有舊儀,而因循未嘗施行。欲乞下太常禮院,博采舊典,修撰潁王聘納儀範,其故事非禮者,悉罷之。」詔禮院詳定。禮院奏:「開寶通禮,親王納妃,有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同牢之禮,國朝未嘗用。今檢國朝會要皇親婚會禮,物數請如會要故事。」從之。

14三月,丁巳,賜群臣御筵於諸園苑。

15己未,彗星晨見於壁,長七尺許。〔〔考異〕李燾曰:本紀在庚申,今從實錄及本志。〕

16辛酉,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傅堯俞、侍御史趙鼎、趙瞻自使遼歸,以嘗與呂誨言濮王事,家居待罪。而堯俞辭新除侍御史知雜事告牒不受,稽首帝前曰:「臣初建言在誨前,今誨等逐而臣獨進,不敢就職。」帝數諭留堯俞等,堯俞等終求去,乃以堯俞知和州,鼎通判淄州,瞻通判汾州。

司馬光言:「比蒙聖恩,宣諭濮王稱親事,云『此事朕不欲稱,假使只稱濮王與仙游縣君,有何不可!』臣乃知陛下至公,初無過厚於私親之意,直爲政府所誤,以致外議紛紛。必謂旦夕下詔罷去親名,其已出臺官,當別有除改,見任臺官,亦優加憮諭,使之就職。今忽聞傅堯俞等三人相繼皆出,此政府欲閉塞來者,使皆不敢言,然後得專秉大權,逞其胸臆耳。伏望特發宸斷,召還堯俞等,下詔更不稱親。如此,則可以立使天下憤懣之氣化爲歡欣,誹謗之語,更爲謳歌矣。」不從。

光遂奏請與堯俞同責,因家居待罪。又奏:「陛下即位之年,臣已曾上疏預戒追尊之事;及過仁宗大祥,臣即與堯俞詣政府,白以爲人後者不得顧私親之義;當兩制、禮官共詳時,臣又獨爲眾人手撰奏草。若治其罪,臣當爲首。其呂誨等係後來論列,既蒙遣逐,如臣者豈宜容恕!縱陛下至仁,特加保庇,臣能不愧於心乎!」又奏乞早賜降黜,凡四奏,卒不從。

17壬戌,以屯田員外郎、簽書江寧節度判官事孫昌齡爲殿中侍御史,太常博士、監永豐倉郭源明爲監察御史裏行。源明,勸子也。

18甲子,以都官員外郎黃炤爲侍御史,太常博士蔣之奇爲監察御史裏行。

初,命王珪等舉官,已除孫昌齡及郭源明,而尚闕兩員,中書以珪等前所舉都官員外郎孔宗翰等七名進,而炤中選。帝又特批「之奇與御史」。歐陽修素厚之奇,前舉制科不入等,嘗詣修,盛言追崇濮王爲是,深非范百祿所對,修因力薦之,即與炤並命。之奇入對,帝面諭曰:「朕嚮覽卿所對策甚善,而有司誤遣,故親有是除。」之奇,宜興人,堂從子。宗翰,道輔子也。

19是日,納故宰相向敏中孫女爲皇子潁王婦,封安國夫人。

先是禁中遣使泛至諸臣家爲王擇配,記室韓維奏:「宜選勳望之家,精揀淑媛,攷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苟取華色而已。」帝嘉納之。

20戊辰,帝親錄囚。

21庚午,以彗出,避正殿,減常膳。帝對樞臣,以彗爲憂。胡宿請備邊,呂公弼曰:「彗非小變,不可不懼。陛下宜側身修德以祗天戒,臣恐患不在邊也。」

22新除監察御史裏行郭源明奏免除命,乞追還呂誨等,詔聽源明免,以告牒納中書。

23辛未,手詔曰:「朕近奉皇太后慈旨,濮王令朕稱親,仍有追崇之命,朕惟漢史,宣帝本生父稱曰親,又諡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既有典故,遂遵慈訓,而不敢當追崇之典。又以上承仁考廟社之重,義不得兼奉私親,故但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世襲濮國,自主祭祀,遠嫌有別,蓋欲爲萬世法,豈皆權宜之舉哉!而臺官呂誨等,始者專執合稱皇伯、追封大國之義,朕以本生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並無典據;追封大國,則又禮無加爵之道。自罷議之後,誨等奏促不巳,忿其未行,乃引漢哀帝去恭皇定陶之號、立廟京師、干亂正統之事,皆朝廷未嘗議及者,歷加誣詆,自比師丹,意欲搖動人情,眩惑眾聽。以致封還誥敕,擅不赴臺,明繳留中之奏於中書,錄傳訕上之文於都下。暨手詔之出,誨等則以稱親立廟,皆爲不當。朕覽誨等前疏,亦云『生育之恩,禮宜追厚,俟祥禫既畢,然後講求典禮,褒崇本親。』,今乃反以稱親爲非;前後之言,自相抵牾。傅堯俞等不顧義禮,更相倡和,既撓權而示眾,復歸過以取名。朕姑務含容,止命各以本官補外。尚慮搢紳士民,不詳本末,但惑傳聞;欲釋群疑,理當申諭。宜令中書門下俾御史臺出榜朝堂及進奏院遍牒告示,庶知朕意。」

24命左諫議大夫、天章闊待制兼侍講李綬赴諫院供職。

25癸酉,詔曰:「去秋以來,雨潦爲沴,今星躔生變;咎證昭灼,故避殿撤膳,夙夜惕厲。永惟四海之內,獄訟煩冤,調役頻,與鰥寡孤獨死亡貧苦,甚可傷也!轉運使、提點刑獄,分行省察而矜恤之,利病大者悉以聞,庶仁恩家至,副朕寅畏之心焉。」

26辛巳,彗星見於昴,如太白,長丈五尺;壬午,孛于畢,如月。〔〔考異〕遼史作壬午彗星見于西方,此從宋史。〕

27夏,四月,甲申朔,觀文殿學士、戶部侍郎孫沔自環慶改帥鄜延,未至,卒於道。贈兵部尚書,諡威敏。沔居官以才力聞,然喜燕遊,好色,故中間坐廢。

28丙戌,禮院言:「濮安懿王建廟,當行祭告,而宗樸喪服未除,請權以本宮諸弟攝事,其祝文令教授爲之。」

初,命翰林學士馮京撰祝文,京言本院未有體式,乞下禮院議。禮院議稱「皇帝某謹遣官恭告於親濮安懿王」。既而以前詔俾王子孫奉祠事,乃更定此議。

帝嘗以稱親之議質於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王獵,獵以爲不可,帝曰:「王相待素厚,亦持此說邪?」獵對曰:「臣被王恩厚,故不敢以非禮名號加於王,所以爲報也。」

29命密州觀察使宗旦同知大宗正司事。

宗旦居所生母喪,以孝聞。始請別擇地以葬,歲時奠祀,後著爲法。

30己丑,賜工部侍郎致仕皇甫泌帛一百匹。泌獻所著周易精義等書,故有是賜。

31賜真定府僧懷丙紫衣。

初,河中府浮梁,用鐵牛八維之,一牛且數萬斤。後水暴漲絕梁,牛沒於河,募能出之者。懷丙以二大舟實土,夾牛維之,用大木爲權衡狀牛,徐去其土,舟浮牛出。轉運使張燾以聞,而有是賜。

32以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陸詵爲兵部郎中、鄜延路都總管、經略安撫使,兼知延州。

33贈皇后弟內殿崇班高士林德州刺史。

士林,將家子,獨喜學,帝嘗以「謹守法律」四字誨之,曰:「能如此,則爲良吏矣。」每欲進擢,后屢辭。既卒,始追贈焉。明年,又贈節度使。

34乙未,潁王府翊善、同修起居注邵亢,以知制誥、知諫院兼判司農寺。於是帝謂潁王曰:「翊善端直朴厚,已擢爲諫官矣。」王頓首謝。

以金部員外郎、天章閣侍講傅卞爲起居舍人、同知諫院。卞議濮王典禮,與執政意合,故驟進。

35以度支郎中王稷臣直集賢院、充潁王府翊善,令於皇子兩位供職。

36辛丑,命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編歷代君臣事蹟,於是光奏曰:「臣自少以來,略涉群史。竊見紀傳之體,文字繁多,雖以衡門專學之士,往往讀之不能周浹,況於帝王日有萬幾,必欲知前世得失,誠爲未易。竊不自揆,常欲上自戰國,下至五代,正史之外,旁采它書,凡關國家之盛衰,係生民之休戚,善可爲法,惡可爲戒,帝王所宜知者,略依左氏春秋傳體,爲編年一書,名曰通志,其餘浮之文,悉刪去不載,庶幾聽覽不勞而聞見其博。私家區區力不能辦,徒有其志而無所成。頃臣曾以戰國時八卷上進,幸蒙賜覽。今所奉詔旨,未審令臣續成此書,或別有編集,若續此書,乞亦以通志爲名。其書上下貫串千餘載,固非愚臣所能獨修。伏見翁源縣令.廣南西路經略安撫司句當公事劉恕、將作監主簿趙君錫,皆以史學爲眾所推,欲望特差二人與臣同修,庶使得早成書,不至疏略。」詔從之,而令接所進八卷編集,俟書成,取旨賜名。其後君錫以父喪不赴,命太常博士、國子監直講劉攽代之。恕、筠州人;君錫,良規之子;攽,敞弟也。

37司空致仕鄭國公宋庠卒。帝方以災異避正殿,有司誤奏毋臨喪,乃爲輓辭二篇賜之,贈太尉兼侍中,諡元憲。帝爲篆其墓碑曰「忠規德範之碑」。

庠與弟,祁以文學名擅天下,儉約,不好聲色,讀書至老不倦。尤畏法,在揚州,使工甓堂塗,取酒與之,後知誤取,公使立償之,而取予者皆被罰。自初執政,遇事輒分別是非可否,用是斥退,及再登用,遂浮沈自安。然天資忠厚,嘗曰:「逆詐恃明,殘人矜才,吾終身弗爲也。」沈邈嘗爲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庠;及庠在洛陽,邈子爲府屬所惡,欲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

38戊申,以河東轉運使吳充爲鹽鐵副使。帝雅知充,數問充所在。會充入覲,帝諭以教授時事,嘉勞之。居河東纔半歲,即召入。

39樞密副使、禮部侍郎胡宿,屢乞致仕;庚戌,罷爲吏部侍郎、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40以殿前都虞候、容州觀察使郭逵遷檢校太保、同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書樞密院事自逵始。

于是知制誥邵必當制,草詞以進,言逵武力之士,不可置廟堂,望留誥敕與執政熟議,弗聽。逵既入西府,眾多不服,或以咎韓琦,琦曰:「吾非不知逵望輕也。故事,西府當用一武臣,上欲命李端愿,吾知端愿傾邪,故以逵當之。」〔〔考異〕李燾曰:或云:上本意欲用張方平,韓琦知方平不附己,猥曰:「西府久不用武臣,宜稍復故事。」上督其人,無以應,乃遽用逵。〕知諫院邵亢、御史吳申、呂景交章論:「祖宗朝,樞府參用武臣,如曹彬父子、馬知節、王德用、狄青,勳勞爲天下所稱則可,逵黠佞小才,豈堪大用!」不報。

41壬子,司天監奏彗星浸微,群臣詣閤門拜表,乞御正殿,復常膳,不許;三表,乃許之。

42是月,遼境霖雨。

43五月,乙丑,詔:「河北戰兵三十萬,陝西戰兵四十五萬并義勇,令本路都總管常加訓練,毋得占役。」時邊臣或奏請增兵,朝廷以爲兵數不少,故降是詔。

44是日,彗行至張而沒。

45戊辰,帝謂宰臣曰:「朕日與公等相見,每欲從容講論治道,但患進呈文字頗繁,多不暇及。中書常務有可付有司者,悉以付之。」自是中書細務止進熟狀,及事有定制者歸有司,中書降敕而已。

46庚午,詔中書、樞密,自今朔望會于南廳。

47吏部流內銓進編修銓曹格敕十四卷。

48右武衛大將軍、果州刺史叔褒領文州團練使。

初制,宗室入學,十五以上通兩經者,大宗正以聞,命官試論及大義,中者度高下賜出身或遷官,至是叔褒試所學中格,故有是命。叔褒,德恭曾孫也。

49乙亥,遼主駐特古里。〔舊作拖古烈,今改。〕

50丁丑,以屯田員外郎王克臣子孝莊爲右屯衛將軍、駙馬都尉,賜名師約,以尚德寧公主故也。

初,帝數稱唐公主多下嫁名人,及選得師約,其父子皆業進士令至宰相第,試以詩,并其所業賦一編進御。召見清居殿,又諭以毋廢學,後又出經籍及紙筆墨硯賜之。

51辛巳,遼以戶部使劉詵爲樞密副使。詵爲戶部使,歲入羨餘錢三十萬緡,故有是擢。

52六月,乙酉,以駕部郎中、知磁州李田監淄州鹽酒稅務。嘉祐六年,始置考課法。至且考課院言田再考在劣等,故有是命。坐考劣降等自田始。

53丙戌,回鶻貢於遼。

54丁亥,免陸詵正衙,令入見,帝勞問之曰:「卿嶺外處畫,無不當者,鄜延最當邊境,故選用卿,今將何先?」詵曰:「邊事難以遙度,抑未審陛下意在安靜,或欲示威也?」帝曰:「大抵邊陲宜,以安靜爲務。昨王素爲朕言,『朝廷與帥臣常欲無事,自餘將校,無不生事要功者』,卿謂此言如何?」詵曰:「素言是也。陛下能責任將帥,令疆埸無事,即天下幸甚。

55辛卯,以太常博士劉庠爲監察御史裏行。庠私議濮王事與執政意合,故命以言職。

56壬辰,贈故霸州文安縣主簿、太常禮院編纂禮書蘇洵光祿寺丞。所修書方奏,未報而洵卒,賜其家銀絹各兩匹。其子軾辭所賜,求贈官,既從之,又特敕有司具舟載其喪歸蜀。

嘉祐初,王安石名始盛,歐陽修亦善之,勸洵與安石游,而安石亦願交于洵,洵曰:「吾知其人矣。」安石母死,士大夫皆弔,洵獨不往。

57甲辰,準布〔舊作阻卜,今改。〕貢于遼。

58已酉,御崇政殿,疏決在京繫囚。

59壬子,改清政殿曰欽明,召直集賢院王廣淵書洪範於屏,謂廣淵曰:「先帝臨御四十年,天下承平,得以無爲。朕方屬多事,豈敢言自逸!故改此殿名。」因訪廣淵先儒論洪範得失,廣淵對以張景所得最深,遂進景論七篇。明日,復召對延和殿,謂廣淵曰:「景所說過先儒遠矣,以三德爲馭臣之柄,尤爲善論。朕遇臣下常失之柔,是以特書此言,置之坐右,以爲觀省,非特開元無逸圖也。」

60秋,七月,癸丑朔,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珠澤〔舊作,今改。〕爲北府宰相,以左伊勒希巴〔舊作夷离畢,今改。〕蕭惟信爲南院樞密使,以同知南院樞密事耶律白爲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

61甲寅,以屯田員外郎吳申爲殿中侍殿史。

初,劉庠舉申自代,帝曰:「朕固知申。」遂擢用焉。庠,申門人也。自傅卞議濮王事稱旨,庠及申私論與卞協,故相繼並居言職。

62丙辰,遼南院樞密使姚景行致仕。

庚申,遼錄囚。

辛酉,景行復爲南院樞密使。

63乙丑,以奉國留後虢國公宗諤爲保靜節度使。于是濮王子孫及魯王孫各遷官一等,遷者凡二十人。

帝之爲皇子,辭疾不肯入宮,詔本位長屬敦促,宗諤最長,於是勸行。及帝即位,宗諤上十餘章論功,帝不得已,特遷奉國留後。中書召知制誥韓維命辭,再三屬之曰:「語勿太深也。」宗諤在藩,素嫉帝。宗諤有庖夫,善羊膾,帝使之爲膾兩盤,宗諤見,問之,對曰:「十三使之膾也。」宗諤怒,毀器覆肉,笞其庖夫。宗諤性陰狡,所惡婢妾,往往鴆殺之。

64丁卯,遼主如蕅絲淀。以歲旱,遣使賑山後貧民。

65八月,己亥,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呂公著知蔡州。

公著嘗言濮安懿王不當稱親,及頒諱于天下,又請追還呂誨等,皆不從,即稱疾求補外官,帝曰:「學士,朕所重,豈得輕去朝廷!」公著家居者百餘日,遣內侍楊安道即家敦諭,且戒安道曰:「公著勁直,宜徐徐開曉,語勿太迫也。」又數令其兄公弼勸之,公著起就職,才數月,復上章請出,故有是命。」

66九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67癸丑,以知制誥、史館修撰蔡抗爲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帝謂抗曰:「第行,且召卿矣。」郡兵番戍,室家留營多不謹,夫歸輒首原,抗下令,悉按以法,戍兵感之。

68乙卯,命知制誥宋敏求題濮安懿王及三夫人廟主于園。

69丙辰,幸天章、寶文閣,命兩府觀翰林學士王珪所書仁宗御書詩石刻。

初,仁宗立帝爲皇子,珪請對而後草詔,後有間珪者。是日,御□珠殿召珪,設紫花墩賜坐,勞問久之,召中書授珪兼端明殿學士,且諭曰:「執政員闕,即命卿矣。」翼日,又賜盤龍金盆一,珪惶恐以謝。帝謂曰:「朕知卿忠純有守,曩者有讒語,朕今釋然無疑矣。」珪頓首曰:「非陛下保全,臣何以至此!」

70癸亥,詔:「自今待制已上,自遷官後六歲無過,則復遷之,有過亦展年,至諫議大夫止。京朝官四歲磨勘,至前行郎中止。少卿監仍以七十員爲定員,有闕即檢勘至前行郎中遷及四歲以上,校日月之久者,次補之。少卿監以上,遷官聽旨。如別有勞績,或因要重任使,特旨推恩者,即不在此例。」

71乙丑,以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裏行馬默守本官、通判懷州。

初,默彈奏濟州防禦使李珣犯銷金,并匠人送開封府,官吏不能正其罪。又言宗惠女使當如法錄問;且請自今外人罪連宗室,大辟皆錄問然後斷;又言國子監直講劉攽輕薄無行,多結交富貲舉人,不可爲開封試官;又言趙及所壞倉米十八萬石,當治米所以濕惡;并劾提點倉場李希逸以不覺察,而及等實由希逸舉發。默除御史時,攽有戲言,默用此怒,故妄彈奏攽。默又屢言濮王不宜稱親,帝以爲疏繆,故黜之。御史劉庠奏乞留默,弗聽。

72皇城司嘗捕銷金衣送開封府,推官竇卞殿請其獄。會有以內庭爲言者,帝疑之,卞曰:「真宗禁銷金自掖庭始;今不正以法,無以示天下,且非祖宗立法意。」詔如卞請。

73庚辰,知諫院傅卞言:「風聞貴戚奏薦恩澤,未經減定,或托以親戚,濫及高貲商販之徒。」詔:「自今妃嬪、公主以下,非有服親,若有服親之夫,無得奏薦。」

74是月,夏國主諒成舉兵寇大順城,入寇柔遠寨,燒屈乞等三,柵段木嶺。

初,環慶經略安撫使蔡挺,知諒祚將入寇,即遣諸將分屯要害。以大順城堅,雖被攻不可破,不益兵;柔遠城惡,命副使總管張玉將重兵守之。敕近邊熟戶入保清野,戒諸寨無得逆戰。諒祚將步騎數萬攻圍大順三日,蕃官趙明與官兵合擊之。諒祚銀甲氈帽以督戰,挺先選強弩八列於壕外,注矢下射,重甲洞貫,諒祚中流矢,遁去。復寇柔遠,張玉募膽勇三千人,夜出擾賊營,賊遂驚潰。遣中使賜挺手詔慰勞。

諒祚退屯金湯,聲言益發步騎,且出嫚辭,須已得歲賜,復攻圍大順城。鄜廷經略安撫使陸詵言:「朝廷積習姑息,故賊敢狂悖;不稍加詰責,則國威不立。」即止其歲賜銀、帛,牒宥州問故。帝喜曰:「固知此人可倚也。」詔詵得宥州報具聞。而諒祚果大沮,盤桓寨下,取糧四反,卒干敢入寇。又歲儉貧,願得賜物,乃報言:「邊吏擅興兵,行且誅之矣。」

75冬,十月,壬午朔,以仙游縣君任氏墳域爲園,從禮院所奏也。

76癸未,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齎詔賜夏國主諒祚,問所以入寇之故,仍止歲賜銀帛。陸詵言:「西戎頗順矣,不若且賜時服,因以詔問之,彼必感懼。今特遣次公,彼多姦詐,或疑朝廷畏己,則未遽服也。」不從。

77甲申,以戶部判官、直集賢院王廣淵直龍圖閣兼侍讀,集賢殿修撰周孟陽兼侍講。

帝不豫,廣淵憂思忘食寢,帝自爲詔以慰安之曰:「朕疾少間矣。」乙酉,詔兩日一御邇英講讀。時帝已不豫,然近臣尚未知也。于是皇子潁王等引仁宗故事以請,從之。

78丁亥,詔令禮部三歲一貢舉。天下解額,于未行間歲之法已前,率四分取三分。禮部奏名進士,以三百人爲額;明經諸科,不得過進士之數。

79以同簽書樞密院郭逵爲陝西四路沿邊宣撫使、兼權判渭州。逵懇辭簽書,帝曰:「初欲授卿宣徽使,慮外人以爲罷政,第領樞職往,以重使權。」

80甲午,詔宰臣、參知政事舉才行士可試館職者各五人。

先是帝謂中書曰:「水潦爲災,言事者多云不進賢,何也?」歐陽修曰:「近年進賢久路太狹,誠當今所患。」帝曰:「何謂進賢路狹?中書常所進擬者,其人皆如何?」修曰:「自富弼、韓琦當國以來,十數年間,外自監司,內則省府,選擢甚精,時亦得人,然皆是錢穀、刑名強幹之吏。此所謂用才;臣言進賢路狹,乃館職也。」帝曰:「如何?」修曰:「朝廷用人之法,自兩制選居兩府,自三館選居兩制。然則三館者,輔相養材之地也。往時入三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此臣所謂太狹也。」帝曰:「何謂三路?」修曰:「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時進士五人以上及第者,皆得試館職;第一人及第,不下十年,有至輔相者。今第一人及第,兩任凡十年,方得試館職,而第二人以下無復得試,是高科一路塞矣。往時大臣薦舉,隨即召試,今止令上簿,候館閣闕人乃試。而館閣人初無員數無有闕時,則上簿者永無試期,是薦舉一路又塞矣。唯有因差遣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此臣之所謂進賢路太狹也。新格置編校官八人,皆用選人,歷七年,乃自校勘除校理,此外未嘗有所擢用。臣謂此八員者宜仍舊,它員或闕,即令中書擇人進擬,庶無遺賢。」故有是詔。因謂輔臣曰:「館閣養才之地,比欲選數人出使,無可者,公等其各爲朕搜揚,雖執政親戚、世家勿避。朕當親閱可否。」

于是韓琦、曾公亮、歐陽修、趙等所舉蔡延慶、夏倚、王汾、葉均、劉攽、章惇、胡宗愈、王存、李常、張公裕、王介、蘇稅、安燾、蒲宗孟、陳侗、陳睦、李清臣、朱初平、黃履、劉摯,凡二十人,皆令召試。琦等以人多難之,帝曰:「既委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乃令先召權提點陝西刑獄、度支員外郎蔡延慶等十人,餘須後試。延慶,齊子也。

81丙午,群臣以來歲元會,表上尊號曰體乾應曆文武聖孝皇帝,詔不許;五表,乃許之。

82十一月,甲寅,以慶州蕃官都巡檢司趙明領順州刺史,以擊夏人于大順城有功也。于是將士及蕃官有功者,隨輕重賞之。

83戊午,帝不豫。

84己巳,歸徐國公主于王氏,皇后及皇子潁王、東陽郡王送至第,詔皇后翼日乃歸。

85司馬光奏曰:「今歲彗星彰見,連月乃滅,飛蝗害稼,日有食之。加之陝西、河東,夏秋乏雨,禾既不收,麥仍未種;西戎內侮,邊鄙未安。而朝廷晏然曾不爲意,或以爲自有常數,非關人事,或以爲景星嘉瑞,更當有福。今者又有佞臣建議,請上尊號,其爲欺蔽上天,誣罔海內,孰甚于此!伏望止群臣所上章表,卻尊號而弗受,更下詔書,深自咎責,廣開言路,求所以事天養民,轉災爲福之道。俟聖體康復,天時豐穰,然後推崇徽號,何晚之有!臣承乏侍從,誠見近日群臣皆以言爲諱,入則拜手稽首,請加鴻名,出則錯立族談,腹非竊笑,終無一人爲陛下正言其不可者,是敢妄進狂瞽,唯聖明采察。」不從。

86初,夏人寇大順,帝問兩府:「策將安出?」宰相韓琦請留止歲賜,遣使齎詔往問,樞密使文彥博等曰:「如此,則邊釁大矣。」因引寶元、康定之喪師以動帝意。〔〔考異〕宋史韓琦傳: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問罪。樞密使文彥博難之,或舉寶元、康定事。然則引寶元、康定事者,非彥博也。當時在樞府者,尚有陳旭、呂公弼二人,未審誰所言,今從長編。〕琦曰:「兵家須料彼此。今日禦戒之備,大過昔時;且諒祚狂童,豈可比元昊也!詰之必服。」帝意從琦議,遣何次公往使。朝退,二府以所論不同,各相私語,彥博謂其黨曰:「渠自言料敵,且觀渠所料。」踰月,次公還,以諒祚表進。帝已臥疾,輔臣因入問起居畢,琦扣御榻曰:「諒祚服罪否?」帝力疾顧琦曰:「一如所料。」諒祚所上表,雖云「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然尚多游辭,歸于其邊吏。乃復賜詔詰之,令專遣使別貢誓表,具言:「今後嚴戒邊上酋長,各守封疆,不得點集人馬,輒相侵犯。其鄜延、環慶、涇原、秦鳳等路一帶,久係漢界熟戶,并順漢西蕃,不得更行劫擄,及逼脅歸投。所有漢界不逞叛亡之人,亦不得更有招納。苟渝此約,是爲絕好。餘則遵依先降誓詔,朝廷恩禮,自當一切如舊。」

87先是帝久服藥,監察御史裏行劉庠奏請立皇太子,帝不懌,封其奏。一日,宰相韓琦等問起居退,潁王出寢門,憂形于色,顧琦曰:「柰何?」琦曰:「願大王朝夕勿離左右。」王曰:「此乃人子之職。」琦曰:「非爲此也。」王感悟去。帝自得疾,不能語,凡處分事皆筆于紙。

88十二月,壬午遼以知樞密院事楊績爲南院樞密使,以樞密副使劉詵參知政事。丁酉,以西京留守哈珠〔舊作合,今改。〕爲南院大王,旋出蕭珠澤爲武定軍節度使。

89遼主以楊績舊臣,特詔燕見,論古今治亂,人臣邪正。遼主曰:「方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劉詵而已。然詵不及玦之剛介。」績拜賀曰:「何代無賢,世亂則獨善其身,主聖則兼善天下。陛下區分邪正,陟黜分明,天下幸甚!」遼主又嘗諭詵曰:「卿勿憚宰相。」時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勢焰方熾,詵奏曰:「臣于伊遜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伊遜銜之,相與排詆。未幾,出詵爲保靜軍節度使。

90辛丑,帝疾增劇,輔臣問起居罷,琦復奏曰:「陛下久不視朝,中外憂惶,宜早立皇太子以安眾心。」帝頷之。琦請帝親筆指揮,帝乃書曰:「立大王爲皇太子。」琦曰:「必潁王也,煩聖躬更親書之。」帝又批于後曰:「潁王頊。」琦曰:「欲乞即今晚宣學士降麻。」帝復頷之。琦召內侍高居簡,授以御札,命翰林學士草制。學士承旨張方平至榻前稟命,退而草制。壬寅,立皇子潁王頊爲皇太子。

帝既用輔臣議立皇太子,因泫然下淚,文彥博退謂韓琦曰:「見上顏色否?人生至此,雖父子亦不能無動也。」琦曰:「國事當如此,可柰何?」皇子始聞命,辭于榻前者久之。

91癸卯,大赦,賜文武官子爲父後者勳一轉。

92乙巳,詔以來年正月十九日冊皇太子,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爲禮儀使,翰林學士王珪撰冊文,錢明逸書冊,知制誥宋敏求書寶。

93是年,遼放進士張臻等百一人。

第065卷北宋紀英宗

宋紀六十五〔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治平四年〔遼咸雍三年。(丁未、一○六七)〕

治平四年〔遼咸雍三年。〕

1春,正月,庚戌朔,群臣上尊號冊于大慶殿,太尉奉冊授閤門使,轉授內常侍,由垂拱殿以進。是日,大風霾。

2辛亥,遼主如鴨子河。

3丁巳,帝崩于福寧殿,太子即位,時年二十。百官入福寧殿發哀,聽遺制,見上于東楹,皆如嘉祐之儀,惟入垂拱殿後門乃哭爲異。

帝初晏駕,急召太子,未至,帝復手動,曾公亮愕然,亟告韓琦,欲且止勿召。琦拒之曰:「先帝復生,乃太上皇。」愈促之。

帝始爲皇子,被召,戒舍人曰:「謹守吾舍,上有適嗣,吾歸矣。」及即位,每命近臣,必以官而不名。大臣從容以爲言,帝曰:「朕雖宮中命小臣亦然。」

4戊午,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悉如嘉祐故事,惟百官拜赦不舞蹈。舞蹈者,嘉祐之失也。

5己未,尊皇太后爲太皇太后,皇后爲皇太后。以宰臣韓琦爲山陵使。

6御史劉庠言:「禮,居喪不飲酒食肉。仁宗之喪,百官及諸軍朝晡,皆給酒肉,京師羊爲之竭,請給百官素食。」禮官以爲然,執政不從。

7庚申,群臣拜表請聽政,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8樞密阮召禮官,問詔遼母后書當何稱,欲自稱重姪,稱彼爲大母。判太常寺李東之、同判太常寺宋敏求等以爲當稱姪孫、叔祖母,從之。

9三司使韓絳、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奏疏曰:「祖宗平天下,收斂其金帛,納之內藏諸庫,其所以遺後世之業厚矣。自康定、慶曆以來,發諸宿藏以助興發,百年之積,惟存空簿。近奉赦書,諸軍將校賞給已行支散外,至于文武百官,既遷官加職,其諸賜賚若更循嘉祐近例,竊慮國家財力不堪供給。伏乞檢會真宗上仙及仁宗即位舊事施行。此乃先朝體例,非自今日裁損。所營山陵制度,遺詔戒從省約,乞下三司及經由州縣,凡係科率所及路分,當職官吏,各據確數,明立期會,務在愛惜官私物力。今日月猶賒,足以辦集。至于諸色用度,非所急者,不以小嗇爲無益而弗爲,不以小費爲無傷而不節,深慮經遠之計,以底烝民之生。方今之切務,莫先于此矣。」

太子右庶子韓維言:「竊聞故事,大行皇帝當有遺留物分賜臣下。伏思承平日久,公私匱乏,又,四年之內,兩遭大故,營造山陵及優賞士卒,所費不貲。若用嘉祐之例,厚行賜賚,恐爲損不少。若以爲奉承先志,理不可罷,則望閱諸府庫,取服用玩好物以充用,才足將意便可,不須過爲豐侈。所有金帛諸物,可以贍兵恤民者,願賜愛惜,以救當世之急弊。」奏入,詔遺賜令內侍省取旨,裁減山陵制度,令三司奉行遺制。

10初議山陵,帝以手詔賜執政曰:「國家連遭大喪,公私困竭,宜減節費。」且謂執政曰:「仁宗之喪,先帝避嫌,不敢裁減,今則無嫌也。」

11癸亥,內出遺留物賜宗室、近臣有差。帝謂執政曰:「仁宗御天下四十餘年,宮中富饒,故遺留特厚。先帝御天下才四年,固難比仁宗,然亦不可無也,故所賜皆減嘉祐三分之二。」

12甲子,遼主御安流殿釣魚。

13丙寅,始御迎陽門幄殿聽政,見百官。三司乞藏錢三十萬緡,助山陵支費,從之。

14癸酉,群臣拜表請御正殿,不許;表三上,乃許之。

15戊寅,以王陶爲群牧使。

16二月,乙酉,始紫宸殿見群臣,退,御延和殿視事。

17龍圖閣直學士韓維陳三事:「一曰,從權聽政,蓋不得已,惟大事急務,時賜裁決,餘當簡略。二曰,執政皆兩朝顧命大臣,宜推誠加禮,每事諮詢,以盡其心。三曰,百執事各有其職,惟當責任使以盡其材,若王者代有司行事,最爲失體。」又曰:「天下大事,不可猝爲,人君施設,自有先後,惟加意謹重。」并注釋滕世子問孟子居喪之禮一篇,因推及後世變禮,以申規諷,帝嘉納焉。

18立安國夫立向氏爲皇后。

19丙戌,御垂拱殿。

20辛卯,白虹貫日。

21壬辰,手詔曰:「朕嘗侍先帝,左右,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習行既久,義甚無謂。朕常念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乎!可詔有司革之。』朕恭承遺旨,敢不遂行!可令中書門下議,降詔有司,以發揚先帝盛德。」于是令陳國長公主行見舅姑之禮,王師約更不升行。公主行見舅姑之禮自此始。

22三月,以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王陶爲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陶入對便殿,帝問以時事,陶請謹聽納,明賞罰,斥佞人,任正士,復轉對以通下情,省民力以勸農桑,先儉素以風天下,限年蓺以汰兵。

23命天章閣待制陳薦同修撰仁宗實錄。

24降工部侍郎、御史中丞彭思永爲給事中、知黃州,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蔣之奇爲太常博士、監道州酒稅。

先是監察御史劉庠劾參知政事歐陽修入臨福寧殿,衰服下衣紫衣,帝寢其奏,遣使諭修,令易之。朝論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眾,欲擊去之,其事無由。有薛良孺者,修妻之從弟也,坐舉官被劾,冀會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良孺怨修切齒。修長子發娶鹽鐵副使吳充女,良孺因謗修帷薄,事連吳氏。集賢校理劉瑾,與修亦仇家,亟騰其謗,思永聞之,間以語其僚屬。之奇始緣濮議合修意,修特薦爲御史,方患眾論指以爲姦邪,求所以自解,乃得此,獨上殿劾修,乞肆諸市朝。帝疑其不然,之奇引思永爲證,堅請必行。之奇初不與同列謀之,後數日,乃以奏示思永,挽思永自助。思永以帷薄之私,非外人所知;但其首建濮議,違典禮以犯眾怒,不宜更在政府。帝乃以之奇、思永所奏付樞密院。修上章自辨。帝初欲誅修,以手詔密問天章閣待制孫思恭,思恭極力救解。帝悟,復取之奇、思永所奏以入,并修章付中書,令思永、之奇具傳達人姓名以聞。之奇言得自思永,而思永辭以出于風聞;因極陳大臣朋黨專恣,非朝廷福。修復言:「臣忝列政府,枉遭誣陷,惟賴朝廷推究虛實,使罪有所歸。」章凡三上。而充亦上章乞朝廷力與辨正虛實,使門戶不致枉受污辱。于是帝復批付中書,令思永等具傳達人姓名并所聞因依明據。思永與瑾同鄉,力爲瑾諱,乃言:「臣待罪憲府,凡有所聞,合與僚屬商議,故對之奇說風聞之由。然曖昧無實,嘗戒之奇勿言。無所逃罪。」而之奇亦奏:「此事臣止得于思永,遂以上聞。如以臣不當用風聞言大臣事,臣甘與思永同貶。」故二人同降黜。帝手詔賜修,令起視事。它日,帝謂吳奎曰:「蔣之奇敢言,而所言曖昧,既罪其妄,欲賞其敢。」奎曰:「賞罰難並行。」乃止。〔〔考異〕李燾曰:墨史孫思恭傳云:歐陽修爲言者所攻,上將誅修,手詔密問思恭,思恭極力救解。朱史以爲言者攻修先,帝加詰問,既辨明,賜手詔召之,豈有誅修之意!遂刪之。案司馬光日記,以之奇等奏付樞密院,後數日,乃復取入,密詔問思恭,必非墨史之妄,今仍掇取。〕

25權知貢舉司馬光等上言,所考試合格進士許安世以下三百五人,分四等;明經、諸科二百一十一人,分三等。詔:「進士第一、第二、第三等賜及第,第四等賜同出身。明經諸科第一、第二並賜及第,第三等賜同出身。敕下貢院放榜,安世及第二、第三人並爲防禦、團練推官,其餘注官守選如例。」

26丙辰,命提點開封府界公事、祠部郎中陳汝義判三司都磨勘司,以知開封縣、都官員外郎羅愷代其任。愷入見,問府界事,皆不能知,帝不悅。及見汝義問之,應答詳敏。翼日,謂執政曰:「愷不才,宜復用汝義,仍與館職。」執政言汝義資序已高,復爲提點,則下遷,宜但令試館職而已,帝從之。知制誥邵必言:「陛下新即位,以言語擢汝義,如漢文賞上林嗇夫,恐臣下爭以利口求進,乞罷之。」不從。

27昌王顥、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詔兩制與太常禮院詳定典禮。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謹案大行遺制,喪服以日易月,自皇帝下至文武百官,並依先朝典故。惟宗室出則慘服,居則衰麻以終制。蓋一法度,所以尊天子也。皇帝承大統,奉宗廟,昌王、樂安郡王當與宗室同例,不容以私恩爲異。」從之。

28丙寅,錢明逸罷翰林學士,爲端明殿學士兼龍圖學士。

先是御史蔣之奇言:「明逸傾險憸薄,在仁宗朝,附賈昌朝、夏竦、王拱辰、張方平之黨,陷杜衍、范仲淹、尹洙、石介之徒,朝廷一空,天下同疾。況文辭紕繆,政術乖疏,豈可冒居禁苑!」而同知諫院傅卞亦有言。執政召明逸,示以臺諫章疏,使自引疾,因改命之。

29丁卯,三司言:「在京粳米約支五年以上,慮歲久陳腐,欲令發運司于上供年額,權住起發五十萬石,于穀價貴處減和糴之數,變市金銀絹,輸榷貨務封樁,分給三路,以備軍需。」從之。

30壬申,尚書左丞、參知政事歐陽修罷,爲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彭思永等既以論修貶,而知雜事御史蘇寀、御史吳申言猶不已;修亦三表乞罷,故命出守。

初,英宗以疾未視朝,太皇太后垂簾,修與二三大臣主國論,每簾前奏事,或執政聚議,事有未同,修未嘗不力爭。臺諫官至政事堂論事,事雖非己出,同列未及啟口,而修已直前折其短。士大夫建明利害及所請,前此執政多媕阿,不明白是非,至修必一二數之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是怨誹者益多。英宗嘗稱修曰:「性直,不避眾怨。」修亦嘗誦故相王曾之言曰:「恩欲歸己,怨使誰當!」既出守,遂連六表乞致仕,不從。

31癸酉,以樞密副使、禮部侍郎吳奎參知政事。帝欲用奎,宰相言:「陳升之有輔立陛下功。」帝曰:「奎輔立先帝,其功尤大。」遂越次用之。奎入謝日,進治說三篇。帝嘗語以追尊濮王事與漢宣帝異,奎對曰:「然,宣帝于昭帝祖行,昭穆不相當,又大臣所立,豈同仁宗!此天地之恩,不可忘也。追尊事誠牽私恩。」帝言:「此爲歐陽修所誤。」奎對曰:「韓琦于此事亦失眾心。臣數爲琦所薦,天下公論,不敢于君前有所隱。」它日,奎進言:「陛下宜推誠以應天,天意無它,合人心而已。若至誠格物,物莫不以至誠應于上,自然感召和氣。今民力困極,國用窘乏,直須順成,然後可及它事也。帝王之職,所難在判別忠邪,其餘庶務,各有司存,但不使小人得害君子,君子常居要近,則自治矣。」帝因言堯時四凶猶在朝,奎對曰:「四凶雖在,不能惑堯之聰明。聖人以天下爲度,何所不容!未有顯過,固宜包荒,但不可使居要近耳。」

32太常禮院言:「準嘉祐詔書,定太廟近世八室之制。今大行皇帝祔廟有日,僖祖在七室之外,禮當祧遷。將來山陵畢,請以大行皇帝神主祔第八室。僖祖、文懿皇后神主,依唐故事,祧藏于西夾室,以待禘祫。自仁宗而上至順祖,以次升遷,伏請下兩制待制以上參議。」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同堂八室,廟制已定,僖祖當祧,合于典禮,請依禮院所奏。」詔恭依。

33乙亥,尚書令兼中書令襄陽郡王允良卒,贈太師。有司以允良起居無度,反易晦明,諡曰榮易。

34初,蔣之奇劾歐陽修,帝怒曰:「先帝大漸,邵亢建垂簾之議,如此大事不言,而抉人閨門之私乎!」之奇以告吳申,申即劾亢。事下中書,帝徐知其妄,中書亦寢申所奏。亢時同知貢舉,及出,上殿自辨曰:「先帝不豫以來,群臣莫得進見,臣無由面陳,必有章奏。願陛下索之禁中,若得之,臣當伏誅;不然,則讒臣者豈得不問!願下獄考實。」帝曰:「朕不疑卿,吳申所奏,已不行矣。」

35閏月,癸未,太白晝見。

36甲申,夏主遣使來獻方物謝罪,請戒飭酋長,守封疆,如去冬所賜詔旨。復以詔答之曰:「苟封奏所敘,忠信弗渝,則恩禮所加,歲時如舊。」仍賜絹及銀各五百匹、兩。

37己丑,以京西轉運使、刑部郎中劉述兼侍御史知雜事。于是蘇寀遷度支副使,中書奏以述代之。中丞王陶言:「述任非所長。」賜陶手詔賞歎,然亦竟用述。述,湖州人也。

38御史吳申言:「竊見先召十人試館職,而陳汝義亦預,漸至濫。兼所試止于詩賦,非經國治民之急,欲乞兼用兩制薦舉,仍罷詩、賦,試策三道,問經史時務。每道問十事,以通否定高不去留。其先召試人,亦乞用新法考試。明詔兩制詳定以聞。」其後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罷詩賦如申言,于是詔:「自今館職試論一首、策一道。」

39辛卯,遼主駐春州北淀。

40庚子,詔:「內外文武群臣,於朝之闕政,國之要務,邊防戎事之得失,郡縣民情之利害,各直言無隱,言若適用,當從甄擢。」

41御史中丞王陶言:「臣奉詔別舉臺官,緣有才行可舉之人,多以資淺不應敕文,欲乞許舉三任以上知縣資序人爲御史裏行。」從之。先是陶乞復用呂大防、郭源明,執政以爲意欲逼己,不悅。

42工部郎中、知制誥王安石既除喪,詔令赴闕。安石屢引疾乞分司,帝語輔臣曰:「安石歷先帝朝,累召不起,或以爲不恭。今召又不至,果病邪,有所要邪?」曾公亮對曰:「安石文學器業,宜膺大用;累召不起,必以疾病,不敢欺罔。」吳奎曰:「安石向任糾察刑獄,爭刑名不當,有旨釋罪,不肯入謝。意以爲韓琦沮抑己,故不肯入朝。」公亮曰:「安石真輔相之才,奎所言熒惑聖聽。」奎曰:「臣嘗與安石同領群牧,備見其護前自用,所爲迂闊;萬一用之,必紊亂綱紀。」

癸卯,詔安石知江寧府。眾謂安石必辭,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安石知道守正,不爲利動,久病不朝,今若才除大郡,即起視事,則是偃蹇君命以要自便,臣固知安石之不肯爲也。若人君始初踐阼,慨然想見賢者,與圖天下之治,孰不願效其忠、伸其道哉!使安石甚病而愚則已,若不至此,必翻然而來矣。議者以爲安石可以漸致而不可以猝召,不知賢者可以義動而不可以計取,唯陛下斷而行之。」已而詔到,安石即詣府視事,不復辭也。

43學士院言:「屯田員外郎夏倚、雄武節度推官章惇詩賦中等。」詔以倚爲江南西路轉運判官,惇爲著作佐郎。

44甲辰,詔:「諸路帥臣及副總管或有移易,可依慶曆故事,中書、樞密院參議。」

45以龍圖閣直學士.知蔡州呂公著、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並爲翰林學士。光累奏固辭,不許。帝面諭光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尚何辭?」光曰:「臣不能爲四六。」帝曰:「如兩漢制詔可也。」光曰:「本朝故事不可。」帝曰:「卿能舉進士高等而不能爲四六,何邪?」光趨出,帝遣內侍至閤門,強光受告,光拜而不受。趣光入謝,光入至庭中,猶固辭,詔以告置光懷中,光不得已,乃受。它日,帝問王陶曰:「公著及光爲學士,當否?」陶曰:「二人者,臣嘗論薦矣。用人如此,天下何憂不治!」

46丙午,以屯田員外郎劉攽、著作佐郎王存爲館閣校勘,太常丞張公裕、殿中丞李常爲祕閣校勘,著作佐郎胡宗愈爲集賢校理,並以召試學士院詩賦入等也。攽試入優等,故事,當除直館,又,員外郎例不爲校勘,而攽素與王陶有隙,陶及侍御史蘇寀共排之,故纔得館閣校勘。

47夏,四月,以殿中丞唐淑問爲監察御史裏行。帝諭曰:「朕以家世用卿,卿當謹家法。人臣病外交陰附,卿宜自結主知。比言者尚抉剔細,故以爲能,論事必務大體,乃爲稱職。」淑問,介子也。

48庚戌,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

49召還陝西宣撫使、判渭州郭逵同簽書樞密院事。

御史中丞王陶言:「韓琦引逵二府,至用太祖出師故事劫制人主,琦必有姦言惑亂聖聰,願罷逵爲渭州。」帝不可,曰:「逵先,帝所用,今遽罷之,是章先帝任人之失也。」

50先是御史臺以狀申中書云:「檢會皇祐編敕,常朝日,輪宰臣一員押班。近據引贊官稱宰臣更不赴,竊慮此編敕儀制別衝替,伏乞明降指揮。」中書不報。,中丞王陶因以狀白宰相,又不報。乙卯,〔(校者按:二字衍。)〕陶遂劾奏韓琦、曾公亮不押常朝班,至謂琦跋扈,引霍光、梁冀專恣事爲喻;甲子,琦、公亮上表待罪。帝以陶章示琦,琦奏曰:「臣非跋扈者,陛下遣一小黃門至,則可縛臣以去矣。」帝爲之動,而陶連奏不已;帝以問知制誥滕甫,甫曰:「宰相固有罪,然指爲跋扈,則臣以爲欺天陷人矣。」

丙寅,帝徙陶爲翰林學士,司馬光權御史中丞,兩易其任。丁卯,光入謝,言:「自頃宰相權重,今陶以論宰相罷,則中丞不可復爲。臣願俟宰相押班,然後就職。」許之。時光中丞告已進入,而王陶學士之命,中書獨持之不下。戊辰,吳奎、趙面對,堅請黜陶於外,帝不許;復請授群牧使,許之。既而直批送中書,以陶爲翰林學士。時琦方在告,不出,奎即具奏言:「昔唐德宗疑大臣,信群小,斥陸贄而以裴延齡等爲腹心,天下稱爲闇主。今陶挾持舊恩,排抑端良。如韓琦、曾公亮不押班事,蓋以向來相承,非由二臣始廢。今若又行內批,除陶翰林學士,則是因其過惡,更獲美遷,天下待陛下爲何如主哉!陶不黜,陛下無以責內外大臣展布四體。」己巳,奎遂稱疾求罷。帝封奎劄子以示陶,陶復劾奎附宰相、欺天下六罪。侍御史吳申、吳景奏乞留陶,依舊供職,并劾奎有無君之心,數其五罪。帝以手札賜知制誥邵亢,趣進入陶學士告,亢遂言:「御史中丞職在彈劾,陰陽不和,咎由執政。奎所言顛倒,失大臣體。」帝由是有逐奎意。龍圖閣直學士韓維言:「宰相跋扈,王法所當誅也。陶言是,宰相安得無罪;陶言非,則安得罷臺職而已!今爲翰林學士,是遷也。願廷對群臣,使是非兩判。」庚午,帝批付中書:「王陶、吳申、吳景,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吳申、吳景罰銅二十斤;吳奎位執政而彈劾中丞,以手詔爲內批,三日不下,其罷知青州。」

帝語張方平曰:「奎罷,當以卿代。」方平辭,且言:「韓琦久在告,奎免,必不復起。琦勳在王室,願陛下復奎位,手詔諭琦,以全始終之分。」司馬光言:「奎名望素重,今爲陶罷奎,恐大臣皆不自安,紛紛引去,于四方觀聽非宜。」辛未,公亮入對,亦請留奎,帝許之。壬申,召奎對延和殿,慰勞,使復位,曰:「成王豈不疑周公邪!」奎既復位,邵亢更以爲言。帝手札諭亢曰:「此無它,欲起坐臥者耳!」蓋指琦也。

初,王陶事琦甚謹,琦深器之。東宮始建,英宗命以蔡抗爲詹事,琦因薦陶。文彥博私謂琦,盍止用抗,琦不從。及帝即位,頗不悅大臣之專,陶料必多所易置,欲自規重位,故視琦如仇,力攻之。彥博謂琦曰:「頗記除詹事時否?」琦大愧曰:「見事之晚,直宜受撻!」陶既至陳州,謝表詆宰相不已,中書擬再貶。光言:「陶誠有罪,然陛下欲廣言路,屈己愛陶,而宰相獨不能容乎!」乃止。

51罷諸州歲貢飲食果藥。

52癸酉,詔:「陝西、河東經略轉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53司馬光上疏,論修身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且曰:「臣昔爲諫官,即以此六言獻仁宗,其後以獻英宗,今以獻陛下。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

54是月,錄京師繫囚,遣使巡行陝西、河北、京東、西路體量安撫。

55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禱雨。

56韓琦、曾公亮言:「臣等近以王陶彈奏,不過文德殿押班,先嘗面奏。舊以前殿退晚,及中書聚廳見客,日有機事商議,故不及押班,爲歲己久,即非今始。今檢詳唐及五代會要,每月凡九開延英,則明其餘不坐之日,宰臣須赴正衙押班。及延英對宰臣日,未御內殿前,令閤門使傳宣放班,則宰臣更不赴正衙押班明矣。本朝自祖宗以來,繼日臨朝,宰臣奏事。祥符敕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押班,行之不久,漸復墮廢。緣中書朝退後議政,動踰時刻,若日赴文德押班,則機務常有妨滯。乞下太常禮院詳定。」司馬光言舊制當押班,不須詳定。癸未,詔:「自今晝刻辰正,垂拱奏事未畢,聽宰相不赴文德殿,令御史臺放班退。未及辰正,並依祥符敕令,永爲定制。」

57壬辰,遼主駐納葛濼。

58甲辰,以屯田員外郎張唐英爲殿中侍御史裏行,從翰林學士王珪、范鎮之薦也。

唐英初調穀城令,縣圃歲畦薑,貸種與民,還其陳,復配買取息。唐英至,空其圃,植千株柳,作柳亭于其中,聞者咨美。英宗初立,唐英上謹始書,言:「爲人後者爲之子,恐它日有引定陶故事以惑聖聽者,願杜其漸。」既而濮議果起,珪、鎮謂唐英有先見之明,故薦之。

59乙巳,寶文閣成,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奉英宗御書藏於閣。

60六月,戊申,遼有司奏新城縣民楊從謀反,偽署官吏,遼主曰:「小人無知,此兒戲耳。」獨流其首惡,餘釋之。

61河北旱,民流入京師。待制陳薦請以便糴司陳粟貸民,戶二石,從之。司馬光上疏曰:「聖王之政,使民安土樂業而無離散之心,其要在于得人而已。以臣愚見,莫若擇公正之人爲河北監司,使察災傷州縣,守宰不勝任者易之,然後多方那融斗斛,使賑濟土著之民,居者既安,則行者思反。若縣縣皆然,豈復有流民哉!」于是詔河北運司約束州縣,倍加存卹。

62己未,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趙抃知諫院。入謝,帝謂抃曰:「聞卿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爲政簡易,亦稱事邪?」故事,近臣自蜀還者,必登省府,不爲諫官;大臣以爲疑,帝曰:「吾賴其言耳。倘欲大用,何必省府乎!」抃上疏言任道德,委輔弼,別邪正,去侈心,信號令,平賞罰,謹機密,備不虞,勿數赦,容諫諍十事。又言呂誨、傅堯俞、范純仁、呂大防、趙鼎、馬默,皆骨鯁敢言,久譴不復,無以慰搢紳之望。復論五費,謂宮掖、宗室、官濫、兵,土木之事,多見納用。

63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差役利害,可以寬減者,實封條析以聞。」

先是三司使韓絳言:「害農之弊,無甚差役之法。重者衙前,多致破產,次則州役,亦須重費。向聞京東民有父子二丁將爲衙前,父告其子云:『吾當求死,使汝曹免于凍餒。』遂自經而死。又聞江南有嫁其祖母及與母析居以避役者,又有鬻田減其戶等者,田歸官戶不役之家,而役併于同等見存之戶。望令中外臣庶,條其利害,委待從臺省官集議裁定,使力役無偏重之患,則農民有樂業之心。」帝納其言,故有是詔。役法之議始此。

64陝西轉運使薛向言:「知青澗城种諤招西人朱令陵,最爲橫山得力酋長,已給田十頃、宅一區,乞除一班行,使夸示諸羌,誘降橫山之眾。」詔增給田五頃。諤,向在英宗時,嘗獻西陲利害十五篇。去冬又上疏陳禦邊五利;一曰任將帥以制其衝,二曰亟攻攻伐以罷其敵,三曰省戍兵以實其力,四曰絕利源以敝其國,五曰惜經費以固其本。疏奏,英宗稱善,嘗置諸左右,帝見而奇之。會邊臣多言橫山族帳可招納者,是日,召向入。凡向所陳計策,帝皆令勿語兩府,自以手詔指揮。

65壬申,遼以度支使趙徽參知政事。

66乙亥,御史張紀言:「近歲以來,百司庶務,多稟決于中書。臣謂政府不當侵有司之職,有司亦不當以細務汨政府。」詔:「中書、樞密院,應細務合歸有司者,條析以聞。」後中書具三十一事,樞密院具六十二事,皆歸之有司。

67秋,七月,庚辰,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本朝典禮,循唐之舊,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請以大行皇帝配。」詔恭依。

68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

69己丑,命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詳定中外封事。先是帝命張方平、司馬光,至是復令抃等同之。

70辛卯,告大行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

71壬辰,上寶冊于福寧殿。

72帝初即位,內臣以覃恩升朝者,皆罷內職,獨句當御藥院高居簡等四人留如故。司馬光疏言:「居簡資性姦回,工讒善佞,久處近職,罪惡甚多。頃在先朝,依憑城社,物論切齒。及陛下繼統,乃復先自結納,使寵信之恩,過于先帝,願明治其罪以解天下之惑。」帝曰:「祔廟畢,自當去。」光曰:「閨闥小臣,何繫山陵先後!舜去四凶,不爲不忠;仁宗貶丁謂,不爲不孝。」帝從之。癸巳,居簡罷爲供備庫使。

73乙未,以三司檢法官呂惠卿編校集賢書籍。惠卿與王安石雅相好,安石薦其才于曾公亮,遂舉館職。惠卿,晉江人也。

74辛丑,熒惑晝見,凡三十五日。〔〔考異〕宋史神宗紀、天文志皆無,今據遼史道宗紀書之。〕

75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卲上書指陳得失。之卲,竹人,爲曲水令,轉運使以輕縑高其價,使縣配賣。之卲言:「縣地狹人貧,耕者亡幾,方歲儉饑,羌夷數入寇,不可復困之以求利。」轉運使怒。

會帝即位求言,乃上書曰:「千里之郡,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轉運使、提點刑獄制之也;百里之邑,有利未必興,有害未必除者,郡制之也。前日赦令,應在公逋負一切蠲除,而有司操之益急,督之愈甚,使上澤不下流,而細民日困。如擇賢才以爲三司之官,稍假郡縣以權,則民瘼除矣。然後監番、棸、蹶、楀之盛以保安外戚,考棠棣、角弓之義以親睦九族,興墜典,拔滯淹,遠夸毗,來忠讜。凡所建置,必與大臣共議以廣其善,號令威福則專制之,如此,則太平可拱而俟也。」書奏,不報。喟然曰:「吾不可仕矣!」遂以太子中允致仕,時年未四十也。范鎮曰:「之卲位下而言高,學富而行篤,少我二十一歲而先我挂冠,使吾慊然。」

76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

77八月,丁未朔,太白晝見。

78辛亥,司馬光言:「竊聞陛下好令內臣采訪外事及問以群臣能否,臣竊以爲非宜。陛下內有兩府、兩省、臺諫,外有提、轉、牧、守、皆腹心耳目股肱之臣也。誠能精擇其人,使之各舉其職,則天下之事,猶一堂之上,陛下何患于不知哉!今深處九重,詢于近習,采道聽塗說之言,納曲躬附耳之奏,不驗虛實,即行賞罰,臣恐讒邪得以逞其愛憎,而陛下爲之受其譏謗也。」

79戊午復夏人和市。

80張方平、司馬光奏所詳定內外封事,帝令中書參議。光對延和殿,言:「封事善者,在陛下決行之。」帝曰:「大臣多不欲行。」光曰:「陛下詢芻蕘以廣聰明,斯乃社稷之福,而非大臣之利也。」癸亥,詔:「詳定封事所奏,如其中有難行者,可召詳定官赴中書問難,令述利害以進。」

81己巳,京師地震。帝問輔臣曰:「地震何祥也?」曾公亮對曰:「天裂,陽不足;地震,陰有餘。」帝曰:「誰爲陰?」公亮曰:「臣者,君之陰,子者父之陰,婦者夫之陰,夷狄者中國之陰,皆宜戒之。」吳奎曰:「但爲小人黨盛耳。」帝不懌。

82癸酉,葬憲文肅武宣孝皇帝于永厚陵,廟號英宗。

83是月,判河陽軍富弼上疏曰:「帝王都無職事,惟別君子、小人。然千官百職,豈盡煩帝王辨之乎?但精求任天下之事者,不使一小人參用于其間,莫不得人矣。陛下勿謂所采既廣,所得必多,其間當防小人惑亂聖聽。姦謀似正,詐辭似忠,疑似之際,不可不早辨也。」

84九月,丁丑,詔減諸路逃田稅額。

85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于太廟,樂曰大英之舞。

86戊子,減兩京畿內、鄭、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賦。

87辛卯,徙封昌王顥爲岐王,樂安郡王頵爲高密郡王。

88遣孫思恭等報謝于遼。

89壬辰,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爲三班奉職。

90甲午遼遣使來賀即位。

91戊戌,召知江寧府王安石爲翰林學士。

92遼主命給諸路囚糧。

93辛丑,韓琦、吳奎、陳升之並罷。琦歷相三朝,或言其專。自王陶論劾後,曾公亮因力薦王安石,欲以間琦。琦稱疾求去,帝不許,以詔書慰撫。琦又疏有四當去,復不許。厚陵復土,琦更不入中書,請甚堅。于是帝夜召張方平議,且曰:「琦志不可奪矣。」方平遂建議,宜寵以兩鎮節鉞,且虛府以示復用,乃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守司徒、檢校太師兼侍中、判相州。帝復召知制誥鄭獬草奎知青州及方平、趙抃參知政事制,賜雙燭歸舍入院,外廷無有知者。明旦,獬進草,遂降付中書。升之,初名旭,避帝嫌名,故以字行。帝始擢任楊定,升之屢諫不宜生邊事,由是忤旨;以母老,乞便郡,遂出知越州。

94以樞密副使呂公弼爲樞密使,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知諫院趙抃並參知政事,三司使韓絳、知開封府邵亢並樞密副使。

95先是薛向奏蕃部嵬名山有歸附意,壬寅,司馬光對延和殿,言諒祚稱臣奉貢,不當誘其叛臣以興邊事,帝曰:「此外人妄傳耳。」光曰:「陛下知薛向之爲人否?」帝曰:「固非端方士也,徒以其知錢穀及邊事耳。」光曰:「錢穀誠知之,邊事則未也。」又言張方平姦邪貪猥,帝曰:「有何實狀?」光曰:「請言臣所目見者。」帝作色曰:「每有除拜,眾言輒紛紛,非朝廷美事。」光曰:「此乃朝廷美事也。知人,帝堯難之,況陛下新即位,萬一用一姦邪,若臺諫循默不言,陛下從何佑之?」帝曰:「吳奎附宰相否?」光曰:「不知也。」帝曰:「結宰相與結人主孰賢?」光曰:「結宰相爲姦邪;然希意迎合,觀人主趨向而順之者,亦姦邪也。」

96潮州地震。

97癸卯,同僉書樞密郭逵罷爲宣徽南院使、判鄆州;從張紀、唐淑問、趙抃言也。逵至鄆七日,徙帥延州。

98權御史中丞司馬光復爲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以滕甫權御史中丞。光言:「臣昨論張方平參政,不協眾望,其言既不足采,所有新命,臣未敢祗受。」光等誥敕下通進銀臺司,呂公著具奏封駮。帝手詔諭光曰:「朕以卿經術行義,爲世所推,今將開邇英之席,欲得卿朝夕討論,敷陳治道,以箴遺闕,故換卿禁林,復兼勸講,非爲前日論奏張方平也。呂公著封還,蓋不知此意耳。」于是取誥敕直付閤門,趣光等受職。公著又言:「誥敕不由本司,則封駮之職因臣而廢。」帝手批其奏曰:「俟開邇英,當諭朕意。」

99韓琦既出判相州,入對,帝泣下,琦亦垂涕稱謝。詔琦出入如二府儀,又賜興道坊宅一區,擢其子祕書丞忠彥爲祕閣校理。帝曰:「卿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琦曰:「安石爲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帝默然。

100是月,遼主如南京。

101冬,十月,丙午朔,漳、泉諸州地震。

102丁未,富弼罷判河陽。

103戊申,建州、邵武、興化軍地震。

104己酉,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講退,獨留呂公著,語曰:「朕以司馬光道德學問,欲常在左右,非以其言不當也。」公著力請解職,許之。它日,又謂公著曰:「光方直,如迂闊何?」公著曰:「孔子上聖,子路猶謂之迂;孟軻大賢,時人亦謂之迂。況光者,豈免此名!大抵慮事深遠,則近于迂矣。願陛下更察之!」

105命御史中丞滕甫攷諸路監司課績。

舊制,審定殿最格法,自發運使下至知州,皆歸攷課院,專以監司所第等級爲據。至攷監司,則總其甄別部吏能否,副以采訪才行,合二事爲課,悉書中等,無高下。帝即位,凡職皆有課,凡課皆責實。監司所上守臣課不中等者,展年降資;而治狀優異者,增秩賜金帛,以璽書獎勵之。若監司以上,則命御史中丞、侍御史攷校。

106參知政事張方平,以父憂罷。

107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霜旱州縣。

108癸丑,詔:「翰林學士、御史中丞、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御史者各二人。」

109甲寅,翰林學士司馬光初進讀通志于邇英閣,賜名資治通鑑,親製序以賜光,令候書成寫入,又賜潁邸舊書二千四百二卷。序略曰:「博而得其要,簡而周于事,是亦典刑之總會,冊牘之淵林矣。」

110癸酉,知青澗城种諤復綏州。夏將嵬名山部落在綏,其弟夷山降于諤,諤使人因夷山以誘之,賂以金盂。名山小吏李文喜受而許降,而名山未之知也。諤即奏言:「諒祚累年用兵,人心離貳,嘗欲發橫山族帳盡過興州,族帳皆懷土重遷,其首領嵬名山欲以橫山之眾取諒祚以降。」帝信之。知延州陸誥言以情偽未可知,戒諤毋妄動,諤持之力。詔詵召諤問狀,且與轉運使薛向議招納,乃共畫三策,令幕佐張穆之入奏。穆之陰受向指說,言必可成。帝意詵不協力,徙之秦鳳。諤不待報,悉起所部兵長驅而前,圍其帳。名山驚,援槍欲,夷山呼曰:「兄已約降,何爲如是?」文喜因出所受金盂示之,名山投槍大哭,遂舉眾從諤而南,得酋領三百,戶萬五千,勝兵萬人。將築城于其地,詵以無詔出師,召諤還。軍次懷遠,虜眾四萬人坌集城下,諤出兵擊走之,遂城綏州。

初,諤言名山約降,帝將令邊臣招納其眾。司馬光上疏極論,以爲:「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于諒祚,又將失信于名山矣。若名山餘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獨不見侯景之事乎?」帝不聽。及諤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考異〕東都事略种諤傳云:銀、夏監軍司牙吏史屈子託言嵬名山來報內附,諤即上聞,不俟報,募可使者,通蠟書于名山。與屈子定計,領所部期日會于州。諤起所部蕃、漢兵會于懷遠砦,移折繼世赴銀、夏應接,長驅入綏州,夜度大理水,駐師離思曲。厥明,屈子及諸酋長脅名山開門迎納,折繼世亦領兵會于師,遂築綏州城。案此文與宋史种諤傳小異,而宋史較爲詳確,今從之。〕

种諤既取綏州,夏人乃詐爲會議,誘知保安軍楊定等,殺之。朝廷謀西討,邵亢曰:「天下財力殫屈,未宜用兵,唯當降意撫納,俟不順命,則師出有名矣。」因條上其事,詔報曰:「中國民力,大事也。兵興之後,不無倍率,人心一搖,安危所繫。且動自我始,先違信誓,契丹聞之,將不期而自合,茲朕所深憂者,當悉如卿計。」于是欲棄綏州,知延州郭逵言:「賊既殺王官,而又棄綏不守,見弱已甚。且嵬名山舉族來歸,當何以處之?」帝不聽。

111十一月,丁丑,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

112文彥博言于帝曰:「諸路帥臣、轉運使,職任至重,一道慘舒繫焉,所宜擇人久任。」又言:「兩府堂陛之重,亦當久任,使其下不能傾危,乃可立事。」韓絳曰:「漢王嘉以爲二千石尊重難危,乃可使下,況堂陛之勢乎!」

113戊寅,詔求直言。

114詔御史臺每遇起居日,令百僚轉對。

115丙戌,詔曰:「故事,二府初入,舉所知者三人,將以觀大臣之能。比年多因請謁干譽,薦者不公,其令中書、樞密院舉人,皆明言才業所長,堪任何事,以副朕爲官擇人之意。」

116改命韓琦判永興軍兼陝西路經略安撫使,賜手札趣令治裝。琦言:「邊臣肆意妄作,搆怨戎狄。臣朝夕引道非難,但須稟朝廷成算,願召二府亟決之。」琦入辭,曾公亮等方奏事,乞與琦同議,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備員政府,所當共議。今藩臣也,惟奉行朝廷命令耳,決不敢與聞。」又言:「王陶指臣爲跋扈,今陛下乃舉陝西兵柄授臣,復有劾臣如陶者,則臣赤族矣。」帝曰:「侍中猶未知朕意邪?」

117丁亥,詔:「令天下州軍各上所轄縣令治狀優劣,其條約,令考課院詳定以聞。」

118戊子,分命宰臣祈雪。

119置馬監于河東交城縣。

120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

121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于遼。

122乙未,詔:「內外文武官各舉所知二人,見任兩府三人,或恥于自媒,久淹下位,或偶因微累,遂廢周行者,咸以名聞。」

123先是以向傳範知澶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傳範,敏中之子也。知諫院楊繪言:「后族不當領安撫使,請易之,以杜外戚干進之漸。」文彥博曰:「傳範累典郡有政聲,非由外戚。」帝曰:「諫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它日妄求者。」己亥,命改知鄆州。

它日,繪又言曾公亮不當用其子孝寬判鼓院。帝謂滕甫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于事?」甫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可乎?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復訴事!」帝爲寢其命。繪亦解諫職,改兼侍讀,繪固辭。甫言于帝,帝詔甫諭意,繪曰:「諫官不得其言則去,經筵非姑息之地。」卒不拜。未閱月,復知諫院。

124十二月,丁未,遼參知政事劉詵仍爲樞密副使,以樞密直學士張孝傑參知政事。己酉,以孝傑同知樞密院事。孝傑附耶律伊遜,故累遷。

125遼主行再生禮,赦死罪以下。

126辛酉,詔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正殿,減常膳,罷朝賀。

127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

128丙寅,詔曰:「獄者,民命之所繫也。比聞有司歲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其具爲令,提點刑獄歲終會死者之數以聞。委中書檢察,或死者過多,官吏雖已行罰,當更黜責。」

129己巳,夏人求以亡命景詢易嵬名山,郭逵曰:「詢,庸人也,于事何所輕重!受之則不得不還名山,恐自是蕃酋無復敢向化矣。」是月,逵詗得殺楊定等首領姓名,諜告,將斬之于境以謝罪,逵曰:「是且梟死囚以紿我。」報曰:「必執李崇貴,韓道喜來。」夏人言殺之矣,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詰問,敵情得,乃錮而獻之。

130夏國主諒祚殂,年二十一,國人諡曰昭英皇帝,廟號毅宗,葬安陵;子秉常即位,時年七歲,梁太后攝政。〔〔考異〕宋史神宗紀:熙寧元年,三月庚辰,夏主諒祚卒,遣使告哀。據夏國傳,諒祚以神宗即位之十二月殂,又云秉常,治平四年冬即位,則諒祚實以治平四年殂,紀所書者,赴告之日耳。萬斯同、趙駿烈紀元彙考,據本紀謂諒祚改元拱化,有六年,與夏國傳拱化五年之文自相違異,蓋考之未審矣。〕

131是月,韓琦至永興。

初,薛向、郭逵等議欲存綏州,詔琦度其可否,琦奏:「賊今已誘殺楊定等,綏州不可棄也。」及諒祚病死,其子秉常方幼,琦因奏:「當此變故,尤非棄綏之時。」文彥博、呂公弼恥于中變,督促棄綏如初,琦條陳不已。帝遣中使齎手詔訪琦利害,琦復具奏,言綏不可棄。乃詔如琦議。

132是歲,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致仕胡宿卒。

宿內剛外和,臨事慎重,不輒發,發即不可回,尤顧惜大體。其篤行自厲,至于貴達,常如布衣時。

133遼南京旱,蝗。

第066卷北宋紀神宗

宋紀六十六〔起著雍涒灘正月,盡屠維作噩六月,凡一年有奇。〕

熙寧元年〔遼咸雍四年。(戊申、一○六八)〕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名頊,英宗長子,母曰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戍寅,生于濮王宮,八月,賜名仲鍼,授率府副率,三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侍英宗入居慶寧宮。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帝天性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英宗嘗遣內侍止之。帝正衣冠拱手,雖大暑未嘗用扇。是年九月,加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改今名。治平元年,進封潁王。十二月壬寅,立爲皇太子。〔考異〕宋諸帝諡皆十有六字,獨神宗諡多至二十字,幾欲駕太祖、太宗而上之,此政和君臣豐昵妄作之失,貽笑千古者也。然史家之例,諡號當書最後加者。考神宗之諡,初上止「英文烈武聖孝」六字,紹聖增至十六字,崇寧改去「紹天法古運德建功」八字,易以「體元顯道帝德王功」,政和又加「法古立憲」四字。東都事略稱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宋史本紀稱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雖各有據;今用政和所上,庶合史例。

熙寧元年〔遼咸雍四年。〕

1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2詔改元。

3復命武臣同提點刑獄。

4丙子,遼主如鴛鴦濼。

5丁丑,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6辛巳,遼改易州兵馬使爲安撫使。

7丁亥,命宰臣極言闕失。

8遼主獵于炭山。

9庚寅,御殿,復膳。

10辛卯,遼遣使賑西京飢民。

11壬辰,帝幸寺觀祈雨。

12參知政事趙,數以老求去;丙申,罷知徐州。

秉心和平,與人無怨惡,在官如不能言,然陰以利物者爲多,時議比之劉寬、婁師德。

13以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

故事,執政坐待漏舍,宰相省閱所進文書,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而事不預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遂以爲常。

14丁酉,詔修英宗實錄。

15壬寅,詔太學增置外舍生百員。

初,太學置內舍生二百員,官爲給食。至是待次蓋百餘人,諫官以爲言,故有是詔。

16二月,甲辰朔,遼命元帥府募軍。

17辛亥,令諸路每季以雨雪聞。

18乙卯,以孔宗愿子若蒙爲新泰縣主簿,襲封衍聖公。

19初,言者交論种諤擅興生事,詔繫長安獄。諤乃悉焚當路所與簡牘,置對,無一語罣人,惟自引伏。丙辰,貶諤秩四等,安置隨州。

20司馬光進讀資治通鑑,至蘇秦約六國從事,帝曰:「蘇秦、張儀掉三寸舌,乃能如是乎?」光對曰:「縱橫之術,無益于治。臣所以存其事于書者,欲見當時風俗,專以辯說相高,人君悉國而聽之,此所謂利口覆邦者也。」帝曰:「聞卿進讀,終日忘倦。」

21帝謂文彥博等曰:「天下敝事至多,不可不革。」彥博對曰:「譬如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之。」韓絳曰:「爲政立事,當有大小先後之序。」帝曰:「大抵威克厥愛,乃能有濟。」

22丁卯,遼主巡行北方。

23三月,癸酉朔,帝謂文彥博等曰:「當今理財,最爲急務,養兵備邊,府庫不可不豐,大臣宜共留意節用。」又曰:「漢文身衣弋綈,非徒然也,蓋亦有爲爲之耳,數十年間,終有成效。以此言之,事不可不勉也。」

24庚辰,夏遣薛宗道等來告哀。帝問殺楊定事,宗道言:「殺人者先已執送之矣。」乃賜詔慰之,并諭令上大首領數人姓名,當爵祿之,俟李崇貴至,即行冊禮。

及崇貴至,云:「定奉使諒祚,嘗拜稱臣,且許以歸沿邊熟戶,諒祚遺之寶劍、寶鑑及金銀物。」初,定之歸,上其劍、鑑而匿其金銀,言諒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綏州,以爲定賣己,故殺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貴等罪而削定官,沒其田宅萬計。

夏亦遣使告哀于遼,遼遣人弔祭。

25甲申,遼賑應州飢民。

26先是,遼禁南京種稻,民病之。乙酉,命除軍行之地,並許民種稻。

27丙戌,詔恤刑。

28戊子,作太皇太后慶壽宮,皇太后寶慈宮。

29庚寅,遼賑朔州飢民。

30乙未,詔河北轉運司預計置賑濟飢民。

31丁酉,潭州雨毛。

32夏,四月,壬寅朔,新判汝州富弼入見,以足疾,許肩輿至殿門。帝特爲御內東門小殿見之,令其子紹隆掖以進,且命毋拜。坐語從容至日昃,問以治道。弼知帝銳于有爲,對曰:「人君好惡,不可令人窺測,可窺測則姦人得以傅會其意。陛下當如天之鑒人,善惡皆所自取,然後誅賞隨之,則功罪無不得其實矣。」又問邊事,弼曰:「陛下臨御未久,當先布德澤,願二十年口不言兵,亦不宜重賞邊功。干戈一起,所係禍福不細。」帝默然良久。又問爲治所先,弼曰:「阜安宇內爲先。」帝稱善,欲以集禧觀使留之。弼力辭,赴郡。

33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

安石素與絳、韓維及呂公著相友善,帝在藩邸,維爲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維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爲太子庶子,又薦以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寧府;數月,召爲翰林學士,兼侍講。至是始造朝入對,帝問爲治所先,對曰:「擇術爲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爲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爲高不可及耳。」帝曰:「卿可謂責難于君矣。」

又問安石:「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安石退而奏書,其略曰:「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託,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士卒,外以扞夷狄,內以平中國。於是除苛政,止虐刑,廢強橫之藩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爲天下先,其於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爲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義,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大有爲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格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于考績;而游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於庸人。農民壞于差役,而未嘗特見捄卹,又不爲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于疲老,而未嘗申敕訓練,又不爲之擇將而久其疆埸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于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勤憂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于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伏惟陛下知天助之不可常,知人事之不可急,則大有爲之時,正在今日。」

明日,帝謂安石曰:「昨閱卿奏書,所條眾失,卿必已一一經畫,試爲朕詳言施設之方。」安石曰:「遽數之不可盡,願陛下以講學爲事,講學既明,則施設之方不言而自喻矣。」

34辛亥,同天節,群臣及遼使初上壽于紫宸殿。

35禮官議欲用唐故事,以五月朔請御大慶殿受朝,因上尊號。翰林學士呂公著言:「五月會朝,始于唐德宗,取術數厭勝之說,憲宗以不經罷之。況尊號非古典,不繫人主重輕。陛下方追復三代,何必于陰長之日爲非禮之會,受無益之名!」從之。

36戊午,回鶻貢於遼。

37庚申,呂公著、王安石等言:「故事侍講者皆賜坐;自乾興以來,講者始立,而侍者皆坐聽。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而講者當賜坐。」禮官韓維、刁約、胡宗愈言:「宜如天禧舊制,坐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劉攽曰:「侍臣講論于前,不可安坐。避席言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龔鼎臣、蘇頌、周孟陽、王汾、韓忠彥皆同攽議,曰:「乾興以來,侍臣立講,歷仁宗、英宗兩朝,行之且五十年,豈可輕議變更!」帝問曾公亮,公亮曰:「臣侍仁宗書筵亦立。」後安石因講賜留,帝面諭曰:「卿當講日可坐。」安石不敢坐,遂已。

38集賢院學士、判南京留司御史臺劉敞卒。

敞學問淵博,寢食坐臥,未嘗不以六經自隨。嘗得先秦彝鼎數十,銘識奇奧,皆案而讀之,因以攷知三代制度,尤珍惜之,每曰:「我死,子孫以此蒸嘗我。」朝廷每有禮樂之事,必就其家以取決焉。歐陽修每於書有疑,折簡來問,敞對使答之,筆不停手,修輒歎服。慶曆以前,學者守注疏之說,至敞爲七經小傳,始與諸儒異。後王安石修經義,蓋本於敞,而新奇抑又甚矣。

39癸亥,以孫覺爲右正言、同知諫院。

帝與覺言,欲革積弊,覺曰:「弊固不可以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帝稱其知理。

40五月,癸酉,帝謂文彥博等曰:「丁謂、王欽若、陳彭年何如人?」彥博等各以所聞對,因言:「當時修建宮殿,皆謂等開之,耗祖宗積儲過半,至今府庫不復充實。」帝曰:「王旦爲宰相,不得無過。」韓絳曰:「旦嘗諫,真宗不從;求去位,又弗許。」帝曰:「事有不便,當極論列,豈可以求去塞責!」

41國子監言補試國子監生以九百人爲額,從之。

42甲戌,募飢民補廂軍。

43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教授。

44丙戌,遼主駐特古里。

45戊戌,廢慶成軍。

46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從韓琦請也。

47丁未,占城來貢。

48辛亥,詔:「諸路與監司訪尋州縣,興復水利,如能設法勸誘修築塘堰、圩隄,功利有實,當議旌寵。」

49壬子,遼西北路雨穀三十里。

50乙卯,賜知唐州高賦敕書獎諭。賦在唐五年,比罷,增戶萬一千有,奇闢田三萬餘頃,歲益稅二萬二千有奇,作陂堰四十有四。

51是月,河溢恩州鳥欄隄,又決冀州棗強埽,北注瀛州之域。

52秋,七月,壬申,遼置烏庫德哷勒〔舊作烏古敵烈,今改。〕部都統軍司。

53癸酉,詔:「謀殺已傷,案問,欲舉自首者,從謀殺減二等論。」

初,登州奏,有婦阿云,母服中聘于韋,惡韋醜陋,謀殺韋,傷而不死。及案問,欲舉自首。審刑院、大理寺論死,用違律爲婚奏裁;敕貸其死。知登州許遵奏,引律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以謀爲所因,當用案問欲舉條減二等;刑部定如審刑、大理。時遵方召判大理,御史臺劾遵而遵不伏,請下兩制議,乃令翰林學士司馬光、王安石同議。安石以謀與殺爲二事;光言:「謀殺,猶故殺也,皆一事,不可分。若謀爲所由,與殺爲二,則故與殺亦可爲二邪?」二人議不同,遂各爲奏,光議是刑部,安石議是遵。詔從安石議。

54乙亥,名秦州新築大甘谷口砦曰甘谷堡。初,秦州生戶爲諒祚劫而西徙,有空地百里,名篳篥,知州馬仲甫請城而耕之,即大甘谷口砦也。至是特賜名。

55丙子,遼主獵于黑嶺。

56丁丑,詔:「諸路帥臣、監司及兩制、知雜御史已上,各舉武勇謀略三班使臣二人。」

57賜布衣王安國進士及第。安國,安石弟也,舉茂材異等。有司考其所獻序言爲第一,以母喪不試,廬墓三年。韓絳薦其材行,召試,賜及第,除西京國子教授。

58己卯,群臣表上尊號曰奉元憲道文武仁孝,詔不許。及第三表,司馬光入直,因言:「尊號之禮,非先王令典,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遂爲故事。先帝不受尊號,天下莫不稱頌。末年,有建言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書信,彼有尊號而我獨無以爲深恥,于是群臣復以非時上尊號。昔漢文帝時,匈奴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文帝復爲大名以加之也。願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號。」帝大悅,手詔答光曰:「非卿,朕不聞此言。」遂終不許。

59以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知越州陳升之知樞密院事。故事,樞密使與知院事不並置,時文彥博、呂公著既爲使,帝以升之三輔政,欲稍異其禮,故特命之。

60辛巳,孫覺責授太子中允,仍知諫院。

先是陳升之登對,帝面許擢置中樞。而覺相繼登對,帝因與言:「升之宜居宥密;邵亢不才,向欲使守長安,而宰相以爲無過。」時升之已有成命,而覺不知,退即上言:「宜使亢知永興,升之爲樞密使。」帝以覺爲希旨收恩,故責之。覺又言滕甫貪汙頗僻,斥其七罪,帝不信,以覺疏示甫,甫謝曰:「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61壬午,以恩、冀州河決,賜水死家緡錢及下戶粟。

62甲申,京師地震;乙酉,又震,大雨。是夜,月食,有司言明天曆不效,當改,詔司天更造新曆。

63知開封府呂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災者,或恐懼以致福,或簡誣以致禍。上以至誠待下,則下思盡誠以應之,上下盡誠而變異不消者,未之有也。唯君人者去偏聽獨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語,則不爲邪說所亂。顏淵問爲邦,孔子以遠佞人爲戒。蓋佞人唯恐不合於君,則其勢易親;正人唯恐不合其義,則其勢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

64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

65京師地又震。

66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時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壞城池廬舍,吏民皆幄寢茇舍。甫至,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民始歸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飢者,除田稅,察惰吏,修隄防,繕甲兵,督盜賊,北道遂安。

67韓琦自永興復請相州以歸。會河北地數震,知梓州何郯因上書言陰盛臣強以譏切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帝薄之。後陶入爲三司使、遷翰林學士;中丞呂公著復論「陶賦性傾邪,當韓琦秉政,諂事無所不至;及爲中丞,乃誣琦以不臣之,陷琦以滅族之禍。反覆如此,豈可信任!」乃出陶知蔡州。

68癸巳,疏深州溢水。

69甲午,減河北囚罪一等。

70丁酉,降空名誥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募民入粟。

71戊戌,知諫院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乞自今,宮禁遇聖節,恩賜度牒,並裁損或減半爲紫衣,稍去剃度之。」從之。

72是月,河溢瀛州樂壽埽。

73遼南京霖雨,地震。

74八月,壬寅,京師地又震。

75同知諫院孫覺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許。覺以爲去歲有罰金御史,今茲有貶秩諫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也,乃出覺通判越州。

76詔京東、西路存恤河北流民。

77甲辰,京師地又震。

78辛亥,邇英進讀已,召司馬光,問以河北災變,光對曰:「饑饉之歲,金帛無所用,惟食不可一日無耳,宜多漕江、淮之穀以濟之。」帝因論治道,言州縣長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擇,光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餘州,責其精擇誠難,但能擇十八路監司,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得人多矣。」又問:「諫官難得人,誰可者?」對曰:「凡擇言官,當以三事爲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次則曉知治體。具此三者,誠亦難得。鹽鐵副使呂誨、侍御史吳景,此兩人似堪其選也。」

79癸丑,曾公亮等言:「河朔災傷,國用不足,乞今歲親郊,兩府不賜金帛。」送學士院取旨。司馬光言:「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兩府辭賜。」王安石曰:「昔常袞辭堂饌,時議以爲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今之急務也。」光曰:「袞辭祿,猶賢於持祿固位者。國用不足真急務,安石言非是。」安石曰:「所以不足者,由未得善理財之人耳。」光曰:「善理財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財。民窮爲盜,非國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法以陰奪民利,其害甚於加賦。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論不已。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會安石當制,遂引常袞事責兩府,兩府亦不復辭。

80乙卯,降空名誥敕付河東及鄜延路安撫司,募民入粟實邊。

81帝謂創業垂統,實自太祖,甲子,詔中書門下:「攷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

82乙丑,復行崇天曆。

83以鹽鐵副使呂誨爲天章閣待制,復知諫院,用司馬光言也。

84詔:「自今試館職,並用策論,罷詩賦。」

85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太祖傳天下于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別爲置後。若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蓺祖者至矣。」從之。辛未,涇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壬。從式,德芳之孫也。

初,韓琦自永興入覲,言於帝曰:「推崇太祖之後,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于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聽乎!」帝悟,遂罷從獻之旨。

86丁亥,減后妃、臣僚薦奏推恩。

87戊子,莫州地震,有聲如雷。

88丁酉,詔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禮給賜。

89己亥,遼主駐蕅絲淀。

90先是王安石講禮記,數難記者之非是,帝以爲然。冬,十月,壬寅,詔講筵權罷講禮記。是日,帝留安石坐,曰:「且欲得卿議論。」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徵,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爲。」安石曰:「陛下誠能爲堯、舜,則必有皋、夔、稷、契,誠能爲高宗,則必有傅說,彼二子者,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皋、夔、稷、契、傅說之賢,亦將爲小人所蔽,卷懷而去耳。」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誅之,此其所以爲堯、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讒慝,則皋、夔、稷、契,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