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丁酉,殿中侍御史禮行唐介,責授春州別駕。
初,張堯佐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介與包拯力爭,又請王舉正留百官班廷論,卒奪堯佐宣徽、景靈二使。頃之,復除宣徽使、知河陽。或謂補外不足爭,介以爲宣徽次二府,不計內外,獨爭之。帝諭介,除擬初出中書,介言當責執政。退,請全臺上殿,不許:自請貶,亦不報。于是劾宰相文彥博:「知益州日,作間金奇錦,因中人入獻宮掖,緣此擢執政。及恩州平賊,幸會明鎬成功,遂叨宰相。昨除張堯佐宣徽、節度使,臣累論奏,面奉德音,謂是中書進擬,以此知非陛下本意。蓋彥博姦謀迎合,顯用堯佐,陰結貴妃,外陷陛下,有私後宮之名,內實自爲謀身之計。」又言:「彥博向求外任,諫官吳奎與彥博相爲表裏,言彥博有才,國家倚賴,未可罷去,臣見彥博自獨專大政,凡所除授,多非公議,恩賞之出,皆有夤緣。三司、開封、諫官、法寺、兩制、三館諸司要職,皆出其門,更相援引,借助聲勢,欲威福出于己,使人不敢議其惡。乞斥罷彥博,以富弼代之。臣與弼亦昧平生,非敢私也。」帝怒,卻其奏不視,且言將加貶竄,介徐讀畢,曰:「臣忠義憤激,雖鼎鑊不避,敢辭貶竄!」帝于座急召二府,示以奏曰:「介言它事乃可,至謂彥博因貴妃得執政,此何言也!進用冢司,豈應得預,而乃薦弼!」時彥博在帝前,介面質之,曰:「博彥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隱!」彥博拜謝不已。帝怒益甚。樞密副使梁適叱介下殿,帝令送御史臺劾介。彥博再拜言:「臺官,言事職也,願不加罪。」不許;乃召當制舍人即殿廬草制而責之。
時帝怒不測,群臣莫敢諫,右正言蔡襄獨進言:「介誠狂直,然容受盡,言帝王盛德也。」己亥,中丞王舉正復上疏言責介太重。帝亦中悔,敕朝堂告諭百官,改介英州別駕,復取其奏以入。遣中使護送介至英州,且戒無令道死。知制誥胡宿言:「唐介改貶英州,聞專差中使押之貶所。竊尋曏前臺諫官貶黜,無此體制。一旦介若因霜露之病,死于道路,四海廣遠,不可家至戶曉,將使朝廷負謗于天下,其傷不小。就使介安全至于貶所,亦不可著爲後法。伏望追還使人,以全朝體。」殿中侍御史梁蒨亦言:「陛下愛介,故遣中使護送;即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後世能無以殺疑乎?」帝曰:「誠不思此。」亟追還中使。介直聲聞天下。
37庚子,禮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爲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考異〕長編云:或言張堯佐,彥博父客也。彥博知益州,貴妃有力焉,因令彥博織燈籠錦以進,貴妃服之。帝驚顧曰:「何從得此?」妃正色曰:「文彥博所織也。彥博與妾父有舊,然妾烏能使之,特以陛下故耳。」帝悅,自是意屬彥博。及爲參知政事,明鎬討王則未克,帝甚憂之,語妃曰:「大臣無一人爲國了事者,日日上殿何益!」妃密令人語彥博。翼日,彥博入對,乞身往破賊,帝大喜。彥博至恩州十數日,賊果平,即軍中拜相。議者謂彥博因鎬以成功,其得相由妃力也。介既用事,深詆彥博,雖坐遠貶,彥博亦出。然事之有無,卒莫得而辨也。它長編所言,皆采碧雲騢之說,恐未確,今不取。邵氏見聞錄云:仁宗嘗幸貴妃閤,見定州紅甑器,怪問曰:「安得此?」妃以王拱辰所獻爲對。帝怒曰:「戒汝勿通臣僚饋遺,不聽,何也?」因擊碎之。妃媿謝,良久乃已。妃又嘗侍上元宴於端門,服所謂燈籠錦者,帝亦怪問,妃曰:「文彥博以陛下眷妾,故有此獻。」上不樂。其後唐介彈彥博,介雖以對上失禮遠責,彥博亦出守,蓋兩罷之也。或云:燈籠錦,乃彥博夫人遺妃,彥博不知也。今據宋史書之。〕
38以樞密使龐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高若訥,以本官充樞密使。
39辛丑,以樞密副使、給事中梁適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王堯臣爲樞密副使。
40起居舍人、知諫院吳奎,出知密州、包拯奏乞留奎,且言:「唐介因彈大臣,并以中奎,誣惑天聽。」帝曰:「介昨言奎、拯皆陰結文彥博,今觀此奏,則非誣也。」
41乙巳,帝謂龐籍曰:「諫官、御史,必用忠直淳厚、通世務、明治體者,以革浮薄之弊。」籍既承聖諭,自是中書奉詔舉臺官,必以帝語載敕中。
42十一月,辛亥,詔以「漳、泉州、興化軍,自五代以來,計丁出米甚重,或貧不能輸。自今泉州、興化軍舊納七斗五升者,主戶興減二斗五升,客戶減四斗五升;漳州納八斗八升八合者,主戶減三斗八升八合,客戶減五斗八升八合,爲定制。」初,龐籍爲福建轉運使,請罷漳、泉、興化軍丁米,有司持不可;及籍爲宰相,遂行之。
43甲子,遼命東京留守司總領戶部內省事。
44丁卯,遼罷中丞記錄職官過犯,令承旨總之。
45乙亥,帝謂輔臣曰:「江、淮連年荒歉,如聞發運司惟務誅剝,以敷額爲能,雖名和糴,實抑配耳。其減今年上供米百萬石。」因詔免災傷人戶所輸鹽米。
先是河北饑,三司益增江、淮米以餉河北,及江、淮饑,有司責米數如常歲,度支副使梅摯奏減之。
46十二月,庚辰,翰林天文院新作渾儀成,御撰渾儀總要十卷,論前代得失,已而留中不出。
47乙酉,遼以太后行再生禮,肆赦。
48戊子,中書言:「諸房人吏稽違案牒者,自來量行罰典,終未革心。欲籍其名目,以輕重爲差,其罰數多及情重者,取旨黜逐。」從之。
49戊戌,以資政殿學士吳育知陝州。
始,命育兼翰林侍讀學士,育辭以矣,固請便郡,帝謂近臣曰:「育剛正可用,但嫉惡太過耳,宜聽其便。」因遣中使賜以禁中良藥。不半歲,又徙汝州。
50先是包拯請除范祥權本路轉運副使,令擘畫鹽法利害,計置沿邊斛斗;事歸一局,易爲辦集。而三司使田況亦請久任祥,使專其事。己亥,以祥爲陝西轉運副使,仍賜金紫服以寵之。
51庚子,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考課遷官;其有功于國,有惠于民,當加賞者,勿拘。」
52以益州鄉貢進士房庶爲試校書郎。
庶,成都人,宋祁嘗上其所著樂書補亡二卷,田況自蜀還,亦言其知音。既召赴闕,庶自言:「嘗得古本漢志云:『度起于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爲一分。』今文脫『之起積一千二百黍』八字。故自前世以來,累黍爲尺以制律,是律生于尺,尺非起于黃鍾也。且漢志『一爲一分』者,蓋九十分之一。後儒誤以一黍爲一分,其法非是。當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當中黍盡得九十分,爲黃鍾之長,九寸加一以爲尺,則律定矣。」直祕閣范鎮是之,乃言曰:「李照以縱黍累尺管,空徑三分,容黍千七百三十;胡璦以橫黍累尺管,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徑三分四釐六豪;是皆以尺生律,不合古法。今庶所言,實千二百黍于管,以爲黃鍾之長,就取三分以爲空徑,則無容受不合之差。校前三說爲是。請如其法,試造尺律,更以古器參攷,當得其真。」乃詔王洙與鎮,同于修制所依庶說造律尺籥,上之。帝召輔臣同觀,又令庶自陳其法,因問律呂旋相爲宮事,令撰圖以進。是時胡瑗等制樂已有定議,特推恩而遣之。鎮爲論于執政曰:「今律之與尺,所以不得其真,由累黍爲之也。累黍爲之者,史之脫文也。古人豈以難曉不合之法書之于史,以爲後世感乎!易曉而必合者,房庶之法是矣。今庶自言其法,依古以律而起尺,其長與空徑、與容受、與一千二百黍之數,無不合之差。誠如庶言,此至真之法也。」執政不聽。
四年〔遼重熙二十一年。〕
皇祐四年〔遼重熙二十一年。(壬辰、一○五二)〕
1春,正月,辛亥,徙英州別駕唐介爲全州團練副使、監郴州酒稅。
2遼主如混同江。
3王堯臣、王守忠、陳旭等,校慶曆、皇祐總四年天下財賦出入,凡金幣絲纊薪芻之類,皆在其數,參相耗登,皇祐元年入一億二千六百二十五萬有奇,而所出亡餘;爲書七卷,丙辰,上之。詔送三司,取一歲中數以爲定式。
4庚申,乾寧軍獻古鐘,詔送詳定大樂所。
5丙寅,聽吉州司理參軍祝紳持兄服。
紳幼亡父母,養于兄嫂,已嘗爲嫂服,至是又請解官持兄喪,帝曰:「近蓋有匿父母喪而干進者,今紳雖所服非禮,然不忘鞠養恩,亦可勸也,可聽之。仍候服闋日,與幕職官、知縣。」
6詔:「昨爲唐介顯涉結附,合行降黜,亦慮言路或阻,尋與除遷。尚恐言事之臣有所顧忌,御史臺、諫院,其務盡鯁直以箴闕失。」
7二月,戊寅,帝謂輔臣曰:「東南歲比不登,民力匱乏,嘗詔蠲歲漕百萬石。今發運使施昌言、許元乃欲分往兩浙、江南調發軍儲,是必謀誅剝疲民,求羨餘以希進耳,宜約束之。」因詔昌言等遵前詔,毋得輒有科率。
8庚辰,以兵部郎中考城傅求爲戶部副使。〔〔考異〕長編作傅永,今從宋史。〕
慶曆末,求自梓州路轉運使移陝西。時關中用當十鐵錢,盜鑄不可勝計,求獻策請變錢法。至境,問民所乏,貸以種糧錢,令麥熟納償,而薄取其息,民大悅。求急檄州縣,凡散二百八十萬緡。已而朝廷變法,遂下令,以小鐵錢三折大鐵錢一,民出不意,破產失業,自經者眾,而盜鑄亦衰止。所貸得麥四十萬斛,商人入粟于邊而受錢于中都,歲五百萬緡。時河北奏乞錢,朝廷未有以給,求言本道倉廩實,請以所當受錢畀之,帝嗟賞。自康定用兵,陝、華以西移稅輸于邊,民力大困,求令輸本郡,而轉錢以供邊糴,民受其惠而兵食亦足。王堯臣詳定課績,上其事實,賜詔褒之。尋召入,權糾察在京刑獄,于是擢副三司。〔〔考異〕李燾曰:傅求傳云:求獻策請變法,既悉貸民大鐵錢,遂下令,以一折三,民多破產失業,而盜鑄亦赤止。案變法在慶曆八年六月,乃用三司議,或因求獻策亦不可知。若謂求遂下令以一折三,則是求自擅作法罔民,初非朝廷變法也。朝廷變法,適與求貸民大鐵錢相先後。蓋求益貸民大鐵錢,大錢雖折小錢,而小錢十可改鑄大錢五且有餘,即鄭戩所云盜鑄獲利十之六也。求前貸民大錢,今但取小錢,又以小錢二折當十大錢一,其名似優貸者,其實陰奪盜鑄之利也。〕
9癸未,命御史中丞王舉正與三司同詳定費。
10是月,遼主如魚兒灤。
11三月,丁未,以知諫院包拯爲龍圖閣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居數月,徙爲高陽關路安撫使,因籍一路吏民積歲所負公錢十餘萬,悉除之。
12丙辰,蠲江南東、西路民所貸種糧。
初,帝謂輔臣曰:「頃江南歲饑,貸種糧數十萬斛,且屢經寢閣,而轉運司督索不已比聞民貧不能盡償,非遣使安撫遠方,無由上達,其蠲之。」
13壬戌,出內藏庫絹十萬,下三司以助軍費。
14丙寅,河東、陝西都部署司言郭諮所進獨轅衝陳無敵流星弩,可以備軍用,詔弓弩院如樣置之。尋以諮爲鄜延路鈐轄,給所制弩五百,募土兵教之。既成,經略使夏安期言其便,詔置獨轅弩車。
15以全州團練副使、監郴州稅唐介爲祕書丞。
16辛未,詔雜買務:「自今凡宮禁所市物,皆給實直,其非所闕者,勿得市。
初,帝謂輔臣曰:「國朝鑒唐宮市之患,特置此務,以京朝官、內侍參主之,且防擾人。近歲物非所急者一切收市,擾人甚矣。」故降是詔。
17夏,四月,戊寅,禁內宿臣寮聚眾會。
18先是內出欹器一,陳于邇英閣御坐前,諭丁度等曰:「朕思古欹器之法,試令宮人制之,以示卿等。」命以水注之,中則正,滿則覆,虛則欹,率如家語、荀卿、淮南之說。帝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朕欲以中正臨天下,當與列辟共守此道。」度拜曰:「臣等亦願無傾滿以事陛下。」因言太宗嘗作此器,真宗亦嘗著論。庚辰,帝製後述以賜度等。
19丙戌,遼遣使來賀乾元節,其國書始去國號,稱南、北朝;且言書稱大宋、大契丹非兄弟之義。帝召二府議之,參知政事梁適曰:「宋之爲宋,受之于天,不可改。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無名之國!」又下兩制、臺諫官議,皆以講和以來,國書有定式,不可輒許,乃詔學士院答遼書,仍舊稱大契丹、大宋。其後遼復有書,亦自稱大契丹如故。
初,知制誥韓綜爲館伴,北使欲復書如其國,但稱南、北朝。綜謂曰:「自古未有建國而無號者。」北使慚,遂不復言。其後北使來,朝廷擇館伴者,時綜已卒,帝曰:「孰有如韓綜者乎!」
20初,儂智高貢方物,求內屬,朝廷拒之。後復貢金函書以請,知邕州陳珙上聞,不報。智高既不得請,又與交趾爲仇,且擅廣源山澤之利,遂納亡命,數出敝衣易穀,紿言峒中饑,部落離散,邕州信其微弱,不設備。乃與廣州進士黃瑋、黃師宓及其黨儂建中、儂智忠等〔〔考異〕「建中」或作「建侯」,「智忠」或作「志中」,或又作「知忠」,皆傳聞互異。予嘗見石刻平蠻三將題名,以儂智高爲知高,蓋蠻酋無定字也。〕日夜謀入寇。一夕,焚其巢穴,紿其眾曰:「平生積聚,今爲天火所焚,生計窮矣。當拔邕州,據廣州以自王,否則必死。」是日,率眾五千沿鬱江東下,攻破橫山寨,寨主張日新、邕州都巡檢高士安、欽、橫州同巡檢吳香死之。
五月,乙巳朔,儂智高破邕州,執知州陳珙,通判王乾祐,廣西都監張立。初,賊圍城,珙令乾祐守來遠門,權都監李肅守大安門,指使武吉守朝天門。張立自賓州來援,既入,珙犒軍城上,酒行而城破。珙、立、乾祐及節度推官陳輔堯、觀察推官唐鑑、司戶參軍孔宗旦皆被執,兵死者千餘人。智高閱軍資庫,得所上金函,怒謂珙曰:「我請內屬,求一官以統攝諸部,汝不以聞,何也?」珙對嘗奏不報,索奏章,不獲,遂扶珙出。珙病目,不能視,惶恐呼萬歲,求自效,不聽,并立、乾祐、輔堯、鑑、宗旦害之。立臨刑,大罵不屈,踰月,得其尸如生。
當智高未反時,邕州有白氣出庭中,江水溢,宗旦以爲兵象,度智高必反,以書告珙,珙怒,□之曰:「司戶狂邪!」及智高破橫山寨,宗旦即載其親詣桂州,曰:「吾有官守不得去,無爲俱死也。」既而賊執宗旦,欲任以事,宗旦叱賊,且大罵,遂被害。
智高既得邕州,即偽建大南國,僭號仁惠皇帝,改年啟曆,赦境內,師宓以下皆稱中國官名。〔〔考異〕會要云改年端懿,今從宋史。孔宗旦傳云:及智高破橫州,即載其親詣桂州。李燾曰:五月一日,邕州破,宗旦被殺,後八日乃破橫州,傳誤也,當作橫山寨。隆平集亦稱橫山寨,不云橫州,不知何以如此誤,今改之。〕
21丙午,以太常丞致仕導江代淵爲祠部員外郎。
淵事親孝,舉進士甲科,得清水主簿,歎曰:「祿不及親,何以爲!」即還家教授,坐席常滿。王拱辰安撫兩川,遺書欲起之,託疾不往見。楊日嚴知益州,又薦之,遂以太子中允致仕。謝絕諸生,著周易旨要、老佛雜說數十篇。至是翰林學士田況上其書,詔優加兩官。
22庚戌,詔:「國子監直講,自今選通經有行,實年四十以上者爲之。」時侍御史梁蒨言:「近日薦楊忱爲學官,忱年少輕肆,不可用。」故降是詔。忱,偕之子也。
23癸丑,儂智高入橫州;丙辰,入貴州;〔〔考異〕長編作「費州」案宋史地理志,廣南西路無費州,蓋轉寫之誤,今改正。〕庚申,入龔州;辛酉,入藤州;又入梧州、、封州,知封州曹覲死之。
時嶺南州縣無備,守將多棄城走。封州士卒才百人,又無城隍以守,或勸覲避賊,覲正色叱之曰:「吾守臣也,有死而已,敢言避賊者斬!」賊至,覲率從卒決戰,不勝,被執。賊捽使拜,且誘之曰:「從我得美官,以女妻汝。」觀詈曰:「人臣惟北面拜天子,我豈從爾苟生邪!」賊猶惜不殺,徙置舟中。覲不食者兩日,探懷中印章授其從卒曰:「我且死,若求間道,以此上官。」賊知其無降意,害之,至死罵賊不絕。
壬戌,儂智高入康州,知州趙師旦、監押馬貴死之。師旦,稹從子也。
賊既破邕州,順流東下,師旦使人覘賊,還報曰:「諸州守皆棄城走矣。」師旦叱曰:「汝亦欲吾走邪!」乃大索,得諜三人,斬以徇。而賊已薄城下,師旦止有兵三百,開門迎戰,殺數十人。會暮賊稍卻,師旦語其妻,取州印佩之,使負其子以匿,曰:「明日賊必大至,吾知不敵,然不可以去,爾留死,無益也。」遂與貴部士卒固守州城。召貴食,貴不能食,師旦獨飽如平時。遲明,賊攻城愈急,左右請少避,師旦曰:「戰死與戮死何如?」眾皆曰:「願爲國家死。」至城破,無一人逃者。矢盡,與貴俱還,據堂而坐。智高麾兵入,脅師旦,師旦大罵。智高怒,并貴害之。
癸亥,入端州,知州丁寶臣棄城走。〔〔考異〕六一居士集、王臨川集撰丁寶臣墓碑,皆稱寶臣嘗出戰,有所斬捕,卒不勝,乃去,蓋止据其家狀也。今從長編。〕
24甲子,知潁州、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范仲淹行至徐州而卒。
仲淹少有大志,於富貴、貧賤、毀譽、歡戚,不一動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誦曰:「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也。」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自仲淹創之。性至孝,以母在時方貧,其後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好施予,置義莊里中,以贍族人。守杭之日,子弟知其有退志,乘間請治第洛陽,樹園圃,爲逸老地。仲淹曰:「人苟有道義之樂,形骸可外,況居室乎!吾今年踰六十,生且無幾,乃謀治第樹園圃,顧何待而居乎!吾所患在位高而艱退,不患退而無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園林相望,爲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誰獨障吾游者!豈必有諸己而後爲樂邪!」及卒,贈兵部尚書,諡文正,又遣使就問其家。既葬,帝親書其碑曰「褒賢之碑」。
仲淹爲政主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事之。其卒也,羌酋數百人哭之如父,齋三日而去。
25丙寅,儂智高圍廣州。前二日,有告急者,知州江都仲簡以爲妄,囚之,下令曰:「有言賊至者斬!」以故民不爲備。及賊至,始令民入城,民爭以金貝遺閽者求先入,踐死者甚眾,餘皆附賊,賊勢益張。
命知韶州〔〔考異〕宋史作知桂林。〕陳曙領兵討儂智高。
朝廷初聞智高反,詔進奏院不得輒報。知制誥呂溱言:「邊防警急,一方有盜賊,宜令諸路聞之,共得爲備。今欲人不知,此何意也!」
六月,乙亥,起復前衛尉卿余靖爲祕書監、知潭州;前屯田員外郎、直史館楊畋爲廣南西路體量安撫提舉經制賊盜。靖及畋各居父喪。先是靖與知韶州者結緝農兵,完葺保障,共爲守禦計,朝廷聞而嘉之;又以畋素習蠻事,故有是命。尋改靖廣南西路安撫使、知桂州。畋被召,至都門外,辭以喪服不敢見;帝賜以所服御巾,入對便殿,即日加起居舍人、同知諫院而遣之。
甲申,徙知廣州仲簡知荊南。朝廷但以簡能守城,故有是命,不知廣人怨之深也。
26詔:「諸州軍里正、押司、錄事,已代而令輸錢免役者,以違制論。」
先是王逵爲荊湖南路轉運使,率民輸錢免役,得緡錢三十萬,進爲羨餘,朝廷降詔獎諭。由是諸路盡爲掊克,至破產不能償所負。朝廷知其弊,故條約之。
27丁亥,以太子太師致仕王德用爲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
時將相王姓者數人,而閭閻婦女小兒皆號德用爲黑王相公。德用雖致仕,乾元節上壽,預班廷中,遼使曰:「黑王相公乃復起邪?」帝聞之,遂更付以方鎮。
28以彰化節度使、知延州狄青爲樞密副使。御史中丞王舉正,言青出兵伍爲執政,本朝所無,恐四方輕朝廷;左司諫賈黯、御史韓贄亦以爲言,皆不聽。青面涅猶存,帝嘗敕青傅藥除字,青指其面曰:「陛下擢臣以功,不問門第。臣所以有今日,由面涅耳,願留此以勸軍中,不敢奉詔。」
29壬辰,以祕書丞、監郴州稅唐介爲主客員外郎、通判潭州。
30己亥,置廣南東、西路、湖南、江西轉運判官各一員。
庚子,以知宿州朱壽隆提點廣南西路刑獄。朝廷懲嶺表無備,命完城,貴州守者虐用其人,人不堪命。壽隆馳至州,械守送獄,奏黜之,州人爲立生祠。壽隆,台符子也。
31秋,七月,乙巳,出內藏庫錢三十萬緡、絹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糧。
32丙午,命知桂州余靖經制廣南東、西路盜賊。
時諫官賈黯言:「靖及楊畋皆許便宜從事,若兩人指蹤不一,則下將無所適從。又,靖專制西路,若賊東嚮,則非靖所統,無以使眾,不若并付靖經制兩路。」靖亦自言:「賊在東而使臣西,非臣志也。」帝從其言,故有是命。
33初,魏瓘築廣州城,鑿井蓄水,作大弩爲守備。及儂智高攻城甚急,且斷流水,而城堅,井飲不竭,弩發輒洞中,賊勢稍屈。
知英州晉江蘇緘,始聞廣州被圍,謂其眾曰:「廣與吾州密邇,今城危在旦暮,而恬不往救,非義也。」乃蒐募壯勇合數千人,委州印于提點刑獄鮑軻,夜行赴難,去廣二十里駐兵。黃師宓爲賊謀主,緘使縛其父,斬以徇,賊聞之喪氣。時郡民皆旁緣爲盜,緘得六十餘人,斬之;招懷其驅脅詿誤,使復故業者,凡六千八百餘人。
城被圍日久,戰數不勝。賊方舟數百,急攻南城,番禺令新喻蕭注,先自圍中出,募得海上強壯二千餘人,以海船集上流,未發;會颶風夜起,縱火焚賊船,焰燭天,大破之。即日發縣門諸路援兵及民戶牛酒芻糧,相繼入城。而轉運使成都王罕,亦自外募民兵入城,益修守備。賊知不可拔,圍五十七日,壬戌,解去,由清遠縣濟江,擁婦女作樂而行。
攻賀州,不克。遇廣東都監張忠于白田,忠戰死,虔州巡檢董玉、康州巡檢王懿、連州巡檢張宿、合州巡檢趙允明、監押張全、司理參軍鄧冕皆歿。先是緘與洪州都監蔡保恭,以兵八千人據邊渡,扼賊歸路,忠自京師至,奪而將之。臨戰,謂其下曰:「我十年前一健兒,以戰功爲團練使,爾曹勉之!」于是不介馬而前。先鋒遇賊奔,忠手拉賊帥二人,馬陷濘,不能奮,遂中標槍死。
甲子,廣東鈐轄蔣偕擊賊于路田,兵敗,南恩州巡檢楊逵、南安軍巡檢邵餘慶、權宜州巡檢馮岳、西路捉賊王興、萇用和皆歿。〔〔考異〕李燾云:實錄稱偕歿于路田,本紀亦云。按本傳及智高傳,則太平場也,實錄、本紀並誤,今改之。〕
34考功議上故司空致仕張齊賢諡曰文定,右僕射陳堯叟曰文忠,太子太傅致仕辛仲甫諡曰康節,贈吏部尚書溫仲舒諡曰恭肅,贈戶部尚書錢若水諡曰宣靖,贈刑部尚書宋湜諡曰恭質,右屯衛上將軍王嗣宗諡曰景莊,威塞節度使馮守信諡曰勤威。自齊賢而下,皆祖宗舊臣也,已葬而未諡,至是其家始請之。
35八月,丁丑,以監新淦縣稅邱濬簽署滁州判官事。
濬坐作詩刺譏時事,謫官久之。至是淮南安撫陳旭、湖北提點刑獄祖無擇表薦之。帝曰:「濬無雅行,惟以口舌動人。今旭等稱其才,無乃長浮薄!」輔臣言:「濬所坐已更赦,宜使自新。」故內徙之。
36楊畋既趨廣南,又奏請刪康定行軍約束及賞罰格頒下,并置檢法官。己卯,詔諭畋曰:「智高乘銳竊發,二廣之民日傒官軍至,故委卿節制,以殲賊爲期。臨機趨變,安用中覆!今甲兵大集,不能度形勢一舉撲滅,乃奏請頒格令,置檢法官,此豈應速計邪!賊或順風下海,掠瓊管及海壖諸州,厚戍則兵不足,無備則寇乘之。如能斷海道,則不以日月淹滯可也。」
37乙酉,降廣南東路轉運使王罕官,監信州酒稅。
初,罕往潮州議鹽事,聞儂智高圍廣州,即領兵還,入城爲守禦備,城得不陷者,罕有力焉,而朝廷未知也。提點刑獄鮑軻自英州挈其孥欲過嶺北,至雄州,知州蕭勃留之,乃具奏,召罕至雄州計事,罕輒不至。諫官李兌遂劾罕怯懦避賊,端居廣州,朝廷亦以罕奏不時達,故及于責。
38丙戌,贈張忠爲感德節度使,錄其父餘慶爲左監門衛大將軍,賜第一區,給半俸終其身。
39丁亥,以蕭注爲禮賓副使,仍權發遣番禺縣事。
40戊子,以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吏部尚書、知汝州吳育爲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守御史臺,以育固稱疾,求居散地故也。
留臺舊不領民事,時張堯佐判河陽,民訟久不決者,多詣育,育爲辨曲直,判書狀尾,堯佐畏恐奉行。
41鄜州兵廣銳、振武二指揮戍延州,聞其家被水災,詣副都署王興求還,不能得,乃相率逃歸,至則家人無在者,于是聚謀爲盜,州人震恐。知州薛向遣親吏諭之曰:「冒法以救父母妻子,乃人之常情;而不聽汝歸,乃武帥不知變之故耳。汝聽吾言,亟歸收親屬之尸,貸汝擅還之罪;不聽吾言,汝無類矣。」眾徑入,拜庭下泣謝,境內以安。向,顏之孫也。
42辛卯,改知秦州孫沔爲湖南、江西路安撫使,入內押班石全彬〔〔考異〕宋史作「全斌」。今從長編。〕副之。
沔初入見,帝以秦州事勉之,對曰:「臣雖老,然秦州不足煩聖慮,當以嶺南爲憂也。臣賊勢方張,官軍朝夕當有敗奏。」既而聞張忠死,蔣偕敗,帝諭執政曰:「南事誠如沔料。」宰相龐籍因奏遣沔行,仍許沔便宜從事。沔以南方兵連爲賊破,氣懾不可用,請益發騎兵,且增選偏裨二十人,求武庫精甲五千。參知政事梁適謂沔曰:「毋張皇。」沔曰:「前日惟無備,故至此。今指期滅賊,非可以僥倖,乃欲示鎮靜邪!」居二日促行,才與兵七百。
沔憂賊度嶺而北,乃檄湖南、江西曰:「大兵且至,其繕治營壘,多具燕犒。」賊疑,不敢北侵。沔行至鼎州,復詔加廣南東、西路安撫使。
43以知英州祕書丞蘇緘爲供備庫使。
初,廣州以賊遽至,不及清野,故賊得肆略。後緘知賊將走,分兵扼其歸路,布槎木、巨石凡四十里。賊至,果不得前,乃繞出數舍,入沙頭渡江,由清遠縣道連、賀州西歸,摧傷甚眾,緘盡得賊所略去物。
宋紀五十三〔起玄黓執徐九月,盡昭陽大荒落七月,凡十一月。〕
皇祐四年〔遼重熙二十年。(壬辰、一○五二)〕
皇祐四年〔遼重熙二十年。〕
1九月,戊申,儂智高殺廣南鈐轄蔣偕於賀州太平場,莊宅副使何宗古、右侍禁張達、三班奉職唐峴皆歿。
偕始受命討賊,馳驛十七日,至廣州城下,入城,數知州仲簡曰:「君留兵自守,不襲賊,又縱部兵馘平民以幸賞,可斬也!」仲簡曰:「安有團練使欲斬侍從官!」偕曰:「斬諸侯劍在吾手,何論侍從!」左右解之,乃止。及賊去廣州,楊畋檄偕焚儲糧,退保韶州。軍次賀州,賊夜入其營,襲殺之。偕舉動輕肆,卒以此敗。
2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初除母喪,乙卯,召赴邇英閣講乾卦。帝曰:「將相侍講,天下盛事。」昌朝稽首謝。尋命昌朝判許州,將行,詔講讀官餞於資善堂。
3丙辰,降廣南東、西路體量安撫經制賊盜楊畋知鄂州,同體量安撫經制賊盜曹修爲荊南都監,廣南東路鈐轄兼捉殺蠻賊蔣偕爲潭州都監。
初,畋與修聞儂智高徙軍沙頭,將濟江,即命偕棄英州,焚儲糧,乃召內殿承制丌贇、岑宗閔、閤門祗候開封王從政退保韶州,仍移文御史臺及諫院,故并責之。時偕死已九日矣。
4馬軍副都指揮使、耀州觀察使周美卒。駕臨奠,輟朝一日,贈忠武節度使,諡忠毅。
自陝西用兵,美前後十餘戰,平族帳二百,焚寨二十四,招種落內附者十一族,復故城堡甚眾。在軍中所得俸祿賞賜,多分其麾下,有餘悉以饗勞之,及卒,家無餘貲。
5丁巳,命知桂州余靖提舉廣南東路兵甲、經制賊盜。
6己未,贈嶺南諸州死事者官有差,知封州曹覲爲太常少卿,知康州趙師旦爲光祿少卿。
始,師旦嘗知江山縣,斷治出於己,吏不能得民一錢,棄物道上,人無敢取。及是喪過江山,江山人哭祭於路,數百里不絕,康州立廟祭之。及田瑜安撫廣南,亦爲覲立廟封州。
7庚申,儂智高破昭州,知州柳應辰棄城走,廣西鈐轄王正倫與賊於館門驛,死之,閤門祗候王從政、三班奉職徐守一、借職文海皆被害。從政罵賊不絕口,至以湯沃之,終不屈而死。
8辛酉,以太常博士韓絳爲右正言。帝面諭曰:「卿朕所選用,言事不宜沽激,當存朝廷事體,務令可行,毋使朕爲不聽諫者。」
絳前使江南,所寬減財力、賑救全活十數事;創爲五則,以均衙役;斥陂湖利,奪其錮者予貧民,罷信州鹽運,趣發運司以時輸送;宣州守貪暴不法,收以付獄,州人相賀。使還稱旨,故有是命。
9癸亥,詔:「外官有所陳事,並附遞聞朝廷,毋得申御史臺。」時州郡多以狀申御史臺,欲其繳奏而行之。
10楊畋、曹修經制蠻事,師久無功,改命孫沔及余靖等,帝猶以爲憂。或言儂智高欲得邕、桂七州節度使即降,樞密副使梁適曰:「若爾,嶺外非朝廷有矣!」
帝問宰相龐籍,誰可將者,籍薦樞密副使狄青。青亦上表請行;翼日,入對,自言:「臣起行伍,非戰伐無以報國,願得蕃落騎數百,益以禁兵,羈賊首至闕下。」帝壯其言,庚午,改宣徽南院使、荊湖南、北路宣撫使、提舉廣南東、西路經制賊盜事。初,欲用入內都知任守忠爲青副,諫官李兌,言唐以宦官觀軍容,致主將掣肘,是不足法,遂罷守忠。
11是月,遼主謁懷陵,追上嗣聖皇帝、天順皇帝尊諡,更諡彰德皇后曰靖安,諡齊天皇后曰仁德。旋謁祖陵,增太祖諡曰大聖大明神烈天皇帝,更諡貞烈皇后曰淳欽,恭順皇帝曰章肅,后蕭氏曰和敬。
12冬,十月,甲戌,殿中丞胡瑗落致仕,爲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同議大樂。
13丙子,詔鄜延、環慶、涇原路擇蕃落廣銳軍曾經戰者各五千人,仍逐路遣使臣一員,押赴廣南行營,從狄青請也。青言:「賊便於乘高履險,步兵力不能抗,故每戰必敗。願得西邊蕃落兵自從。」或謂南方非騎兵所宜,樞密使高若訥言:「蕃落善射,耐艱苦,上下山如平地,當乘瘴未發時,疾馳破之,必勝之道也。」青卒用騎兵破賊。
14丁丑,儂智高入賓州,知州陳東美棄城。
15戊寅,遼主駐中會川。
16己卯,降空名宣頭、劄子各一百道。錦襖子、金銀帶各二百,下狄青以備賞軍功。
17兵部郎中、天章閣待制仲簡,落職知筠州。
18庚辰,狄青辭,置酒垂拱殿。青既行,帝謂輔臣曰:「青有威名,賊必畏其來,左右使令,非親信者不可,雖飲食臥起,皆宜防竊發。」因馳使戒之。
19辛巳,內降手詔付狄青:「應避賊在山林者,速招令復業。其乘賊勢爲盜,但非殺人,及賊所脅從能逃歸者,並釋其罪。已嘗刺面,令取字給公憑自便。若爲人所殺而冒稱賊首級,令識驗,給錢米賙之。其被焚劫者,權免戶下差役;見役,仍寬與假,使營葺室居。凡城壁嘗經焚毀,若初無城及雖有城而不固,並加完築。器甲朽敝不可用者,繕治之。」
右正言韓絳,言青武人,不可獨任,帝以問龐籍,籍曰:「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爲所制,而號令不專,不如不遣。」乃詔廣南將佐皆稟青節制;若孫沔、余靖分路討擊,亦各聽沔等指揮。
20甲申,儂智高復入邕州,知州宋克隆棄城。
克隆承賊踐蹂之後,不營葺守備,頗縱士卒下諸山寨,殺逃民,詐爲獲盜,一級賞錢十千文,詐給親兵帖,以爲嘗有功。及智高再至,克隆無以禦賊,遂遁去。
21丁亥,夏主遣使如遼,乞弛邊備,遼主即遣蕭友恬往諭之。
22戊子,遼主如顯、懿二州。
23庚寅,帝謂輔臣曰:「比日言政事得失者少,豈非言路壅塞所致乎!其下閤門、通進、銀臺司、登聞理、檢院、進奏院,自今州縣奏請及臣僚表疏,毋得輒有阻留。」
24甲午,詔:「比有軍卒邀車駕進狀而衛士失呵止者,其貸之。」
帝初幸景靈宮,既登輦,因戒衛士:「今歲天下舉人皆集京師,如有投訴者,勿呵止之。」及軍卒進狀,衛士亦不之禁,有司欲論罪,帝具以其事語輔臣而貸之。
25遼以南院大王潞王札拉〔舊作查葛今改。〕爲南院樞密使,進封越國王;遼興軍節度使蕭虛烈封鄭王。
26戊戌,遼主射虎於南撒葛柏。
27十一月,壬寅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失書,今從長編及宋史。〕
28遼增諡文獻皇帝爲文獻欽義皇帝,及諡二后曰端順,曰柔貞,復更諡世宗孝烈皇后爲懷節。丁未,增孝成皇帝諡曰孝成康靖皇帝,更諡聖神宣獻皇后爲睿智。
29先是以知制誥長社何中立知秦州,諫官御史皆言中立非邊才;己酉,改知慶州。中立奏日:「臣不堪於秦,則不堪於慶矣,願守汝州。」不報。
會戍卒有告大校受贓者,中立日:「是必挾它怨也。」鞭告者,竄之。或謂:「貸姦可乎?」中立日:「部曲得持短長以制其上,則人不安矣。」
30癸丑,以都官員外郎大名郭申錫爲侍御史。
申錫嘗知博州,戍兵出巡,有欲脅聚爲亂者,申錫戮一人,黥二人,乃定。奏至,帝謂執政曰:「申錫小官,臨事如此,豈易得也!」京東盜執濮州通判井淵,詔移申錫知濮州。至未閱月,凶黨悉獲。
31戊午,詔免江西、湖南、廣南民供軍需者今年秋稅十之三。
32庚申,賜故參知政事蔡齊墓次所建佛祠曰寶嚴。
初,齊母張氏請賜,中書以爲無例,帝特賜之,因謂輔臣曰:「朕臨御以來,命參知政事多矣,其間忠純可紀者,蔡齊、魯宗道、薛奎而已。宰臣如王曾、張知白,皆履行忠謹,雖時有小失,而終無大過。李迪心亦忠朴,但言多輕發耳。」龐籍等對曰:「才難,自古然也。」帝復曰:「朕記其大,不記其小,然皆近名臣也。」
33諫官韓贄言:「發運使舊例雖嘗入奏,不聞逐次改官。乞今每歲更不許赴京奏事,只差一人附奏年額足數。」詔:「發運使自今押米運至京城外,更不朝見。」
34甲子,遼主次中會川。
35回鶻遣使貢名馬、文豹於遼。
36丙寅,遼錄囚。
37十二月,壬申朔,廣西鈐轄陳曙擊儂智高,兵敗於金城驛,東頭供奉官王承吉、白州長史徐噩死之。
曙素無威令,既與賊遇,士卒猶聚博營中,使承吉將宜州忠敢兵五百爲先鋒,倉卒被甲以前,遂致覆軍。
38丁丑,以樞密直學士程戡爲端明殿學士、知益州。
初,孟知祥據蜀,李順起爲盜,歲皆在甲午。或言明年甲午,蜀且有變,帝謂龐籍曰:「朕擇重臣鎮撫西南,莫如戡者。」遂再使守蜀。前守多以嫌不治城,戡獨修築之。
39戊子,知桂州余靖言:「交趾累移文乞會兵討賊,而朝廷久未報。觀其要約甚誠,縱未能滅賊,亦可使相離貳。」朝廷從其請。已而狄青奏:「李德政聲言將步兵五萬、騎一千赴援,此非情實;且假兵於外以除內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橫蹂二廣,力不能討,乃假蠻夷兵。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願罷交趾兵勿用,且檄靖無通交趾使。」人咸服青有遠略云。
40先是邇英閣講尚書無逸。帝曰:「朕深知享國之君宜戒逸豫。」楊安國言:「舊有無逸圖,請列屏間。」帝曰:「朕不欲坐席背聖人之言,當別書置之左方。」因令丁度取孝經之天子、孝治、聖治、廣要道四章對爲右圖,命王洙書無逸,知制誥蔡襄書孝經,又命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爲二圖序,而襄書之。甲午,洙、襄皆以所書來上。
41乙未,錄顏真卿後。
42戊戌,遼以鄭王虛烈爲北府宰相,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義先爲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釋役徒限年者。
43庚子,諫官韓絳因對而言曰:「天下柄不下移,事當簡出睿斷。」帝曰:「朕固不憚處分,所慮未中於理,故每欲先盡大臣之慮而後行之。」絳又言:「林獻可遣其子以書抵臣,多斥中外大臣過失,臣不敢不以聞。」帝曰:「朕不欲留中,恐開告訐之路。第持歸焚之。」
五年〔遼重熙二十二年。〕
皇祐五年〔遼重熙二十二年。(癸巳、一○五三)〕
1春,正月,壬寅朔,御大慶殿受朝。
2乙巳,遼主如混同江。
3丁未,詔廣南西路轉運使移文止交趾助兵,從狄青之請也。
青合孫沔、余靖兵自桂州次賓州先是張忠、蔣偕皆輕敵取死,軍聲大沮。青戒諸將「無得妄與賊,聽吾所爲。」陳曙恐青獨有功,乘青未至,輒以步卒八千犯賊,潰於崑崙關,其下殿直袁用等皆遁。青曰:「令之不齊,兵所以敗。」己酉晨,會諸將堂上,揖曙起,并召用等三十二人,案所以敗亡狀,驅出軍門斬之,沔、靖相顧愕然。靖嘗迫曙出戰,因離席而拜曰:「曙失律,亦靖節制之罪。」青曰:「舍人文臣,軍旅非所任也。」諸將皆股栗。
4詔:「廣南東、西、湖南、江西路新置轉運判官四員,蓋緣嶺表用兵,均漕輓之勞,非久制也;候在任滿三年,具逐人勞績取旨,罷不復置。」
5辛亥,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右丞丁度卒。是日旬休,駕臨奠,贈吏部尚書,諡文簡。
度性純質,左右無姬侍,常語諸子曰:「王旦爲宰相十五年,卒之日,子猶布衣。汝曹宜自力,吾不復有請也。」
6丙辰,以廣南用兵,罷上元張燈。〔〔考異〕宋史仁宗紀繫此事於庚戌日,長編作丙辰。案是月壬寅朔,庚戌乃月之九日,丙辰則十五日也。今從長編。〕
7丁巳,會靈觀火。道士飲酒殿廬,既醉而火發。居宇神像悉焚,獨三聖御容得存,乃詔權奉安於景靈宮。諫官賈黯言:「天意所欲廢,當罷營繕,赦守衛罪,以示儆懼修省之意。」
8狄青既戮陳曙,乃案軍不動,更令調十日糧,眾莫測。賊覘者還,以爲軍未即進。翼日,遂進軍,青將前陳,孫沔將次陳,余靖將後陳,以一晝夜絕崑崙關。時值上元節,令大張燈燭,首夜宴將佐,次夜宴從軍官,三夜享軍校。首夜,樂飲徹曉。次夜二鼓,青忽稱疾,暫起入內,久之,又諭沔主席行酒,少服藥乃出,數勸勞坐客。至曉,各未敢退,忽有馳報者,云「三鼓已奪崑崙關矣」。
初,賊諜知青宴樂,不爲備。是夜,大風雨,青既度關,喜曰:「賊不知守此,無能爲矣。彼謂夜半風雨,吾不敢來也。」遂出歸仁鋪爲陳。戊午,賊悉其眾列三銳陳以拒官軍,執大盾、標槍,衣絳衣,望之如火。及戰,前軍稍卻,右將開封孫節死之。〔〔考異〕李燾云:武貴傳稱前軍孫節,賈逵傳稱右將孫節,而狄青傳乃稱前鋒孫節,蓋爲前軍之右將,當軍鋒最前耳。張玉實將先鋒,實錄即稱節爲先鋒,恐誤,玉傳可考也。今於此削先鋒字,仍詳列先鋒左右將於後。〕賊氣銳甚,沔等懼失色。青起,自執白旗麾蕃落騎兵,張左右翼,出賊後交擊,左者右,右者左,已而左者復左,右者復右,賊眾不知所爲,大敗走。儂智高復趨邕州,追奔五十里,捕斬二千二百級,其黨黃師宓、儂建中、智忠并偽官屬,死者五十七人,生禽五百餘人。智高夜縱火燒城遁,由合江入大理國。
遲明,青案兵入城,獲金帛巨萬,雜畜數千,招復老壯七千二百嘗爲賊所俘脅者,慰遣使歸。梟師宓等首於邕州城下,得尸五千三百四十一,築京觀城北隅。時有賊尸衣金龍衣,眾以爲智高已死,欲具奏,青曰:「安知非詐邪!寧失智高,不敢誣朝廷以貪功也。」
青始至邕州,會瘴霧昏塞,或謂賊毒水下流,士卒飲者多死,青甚憂之。一夕,有泉湧寨下,汲之甘,眾遂以濟。智高自起至平,幾一年,暴踐一方,如行無人之境,吏民不勝其毒。先是謠言「農家種,糴家收」,已而智高爲青所破,果如其謠。
當戰於歸仁也,右班殿直張玉爲先鋒,如京副使賈逵將左,西京左藏庫副使孫節將右。既陳,青誓曰:「不待令而舉者斬!」及節搏賊死山下,逵私念:「所部忠敢、澄海皆土兵,數困易衄,苟待令,必爲賊所薄。且兵法,先據高者勝。」乃引軍疾趨山立,立始定而賊至。逵擁眾而下,揮劍大呼,斷賊陳爲二,玉以先鋒突出陳前,而青指麾蕃落騎兵出賊後,賊遂大潰。逵乃詣帳下請罪,青拊逵背曰:「違令而勝,權也,何罪之有!」
9壬戌,以知定州韓琦爲武康節度使、知并州,徙判并州李昭亮判成德軍,知成德軍宋祁知定州。
琦至并州,首罷昭亮所興不急之役。走馬承受廖浩然,怙中官勢,既誣奏昭亮,所爲益不法,琦奏還之,帝命鞭諸本省。
10命知制誥王洙修纂地理書。
11甲子,遣使撫問廣南將校,賜軍士緡錢。
12二月,庚辰,遼主如春水。
13癸未,以宣徽南院使、彰化節度使狄青爲護國節度使、樞密副使,依前宣徽南院使。
初,廣西捷書至,帝大喜,謂宰相龐籍曰:「青破賊,卿議之力也。」遂欲擢青樞密使、同平章事。籍以爲不可,力爭之,乃罷。
14甲申,赦廣南。凡戰歿者,給槥櫝護送還家,無主者葬祭之。免賊所過州縣田賦一年,死事科徭二年;貢舉人免解至禮部不預奏名者,亦以名聞。
15乙酉,以孫沔、余靖並爲給事中,仍詔靖留屯邕州,經制餘黨,候處置畢,乃還桂州。
狄青嘗問沔何以破賊,沔曰:「使賊出上計,取其保聚,退守巢穴,當徐圖之。據邕州以拒我師,猶爲中計。若恃勝求戰,此計最下。然賊有輕我心,必出下計,將成禽耳。」已而果然。沔與青夜謀幄中,晝則惟青治事,附賊者多誅殺。沔請與青分治,所免釋數百人。
命軍中制長刀巨斧,人謂刀斧非所用,及戰,賊皆翳大盾,翼兩標,置陳甚堅,矢石不可動,竟賴刀斧雜短兵搏擊,陳乃破。眾皆歎服。
16廣南東、西、湖南、江西路安撫副使、入內押班石全彬及閤門祗候狄諮、右侍禁狄詠並進官。諮、詠,皆青子也。賜青敦教坊第一區。
17丙戌,詔廣西都監蕭注等追捕儂智高。
18丁亥,下德音,減江西、湖南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壯饋運廣南軍需者,減夏稅之半,仍免科徭一年。
19戊子,詔:「文武官遇南郊,得奏薦子孫,而年老無子孫者,聽奏期親一人。」從知諫院李兌請也。
20論廣西棄城罪,貸知邕州宋克隆死,除名,杖脊,刺配沙門島。谿洞都巡檢劉莊,除名,杖脊,刺配福建牢城。賓州推官.權通判王方、靈山縣主簿.權推官楊德言,並除名免杖,刺配湖南本城,永不錄用。
21乙未,詔大宗正司,宗室有能習詩賦文詞者以名聞。後二日,又詔通經者差官試驗,慮其專尚華藻,不留意典籍也。
22贈荊湖北路都監孫節爲忠武軍留後,官其子二人,從子三人,給諸司副使俸終喪。
23三月,庚戌,右龍武大將軍克悚上擬試詩、賦、論十卷,且請隨舉人赴殿試。帝曰:「宗子好學,亦朝廷美事也。」
24令學士院召試三題,□中等,遷左衛大將軍。古渭州距秦州三百里,道經啞兒峽,邊臣屢欲城之,朝廷以艱於饋餉,不許。陝西轉運使范祥,狃於功利,權領州事,遽請修築,未得報,輒自興役。蕃部驚擾,青唐族羌攻破廣吳嶺堡,圍啞兒峽寨,殺官軍千餘人。
25辛酉,賜進士安陸鄭獬等及第出身、同出身。壬戌,賜諸科及第、出身。丙寅,賜特奏名進士、諸科與廣南特奏名出身及試銜文學、長史。
26遼主如黑水濼。
27夏,四月,庚午朔,陝西轉運使、度支員外郎范祥降爲屯田員外郎、知唐州,坐擅興古渭之役也。議者謂責祥太輕云。
28命陝西轉運使須城李參制置解鹽,代范祥也。
時參爲陝西轉運使,閱五年矣。自軍興,諸路經略使多貸三司錢以佐軍,謂之隨軍錢;軍罷乃償。參權慶州,鉤攷得所貸八萬緡,悉償之,遂廢其庫。又,戍兵多而食苦不足,參視民闕乏,時令自隱度穀麥之入,預貸以官錢,穀麥熟則償,謂之青曲錢。數年,兵食常有餘。其後青苗法蓋取諸此。〔〔考異〕瞿中溶云:今偃師縣有皇祐二年重修仙鶴觀碑云:郭下安中來舍施地基二十八畝三分,係正稅絹七尺外,別無青苗稅數,亦無官私地課。是青苗之名,其來已久,亦不始於李參也。〕朝廷患入中法歲費增廣,參請立飛錢於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比參之法行,省榷貸錢以二千萬計。
29壬申,狄青還朝,置酒垂拱殿。
30庚辰,御崇政殿,令蕃落騎兵布陳,如歸仁鋪破賊之勢,觀其馳逐擊刺,等第推賞,仍以拱聖馬三百補其闕。都大提舉教閱陳法、右班殿直張玉,遷內殿承制。
31樞密直學士、給事中孫沔還自嶺南,帝問勞,解所御服帶賜之。壬午,命知杭州,沔自請也。
32戊子,遼主獵於鶴淀。
33庚寅,詔毋得連用太宗、真宗舊名。
甲午,命參知政事劉沆、梁適監議大樂。
34乙巳,樞密使、戶部侍郎高若訥,罷爲尚書左丞、觀文殿學士。
帝復欲用狄青爲樞密使、同平章事,宰臣龐籍曰:「昔太祖時,慕容延釗將兵,一舉得荊南、湖南之地方數千里,兵不血刃,不過遷官加爵邑,錫金帛,不用爲樞密使。曹彬平江南,禽李煜,欲求使相,太祖不與,曰:『今西有汾晉,北有幽薊,汝爲使相,那肯復爲朕死戰邪!』賜錢二十萬貫而已。祖宗重名器如山岳,輕金帛如糞壤,此陛下所當法也。青奉陛下威靈,殄戮凶醜,誠可褒賞。然比於延釗與彬之功,不逮遠矣。若遂用爲樞密使、同平章事,則青名位已極,萬一它日更立大功,欲以何官賞之?且樞密使高若訥無過,若何罷之?不若且與移鎮,加檢校官,多賜金帛,亦足以酬青功矣。」帝曰:「向者諫官、御史言若訥舉胡恢書石經,恢狂險無行;又,若訥前導者毆人致死,何爲無過?」籍曰:「今之庶僚舉選人充京官,未遷官者猶不坐,況若訥大臣,舉恢以本官書石經,未嘗有所選也,柰何以此解其樞密哉!若訥居馬上,前導去之里餘,不幸毆人致死,若訥尋執之以付開封正其法,若訥何罪!且陛下既已赦之,今乃追舉以爲罪,無乃不可乎!」參知政事梁適曰:「王則止據貝州一城,文彥博攻而拔之,還爲宰相。儂智高擾廣南兩路,青討而平之,爲樞密使,何足爲過哉!」籍曰:「貝州之賞,論者已嫌其太厚。然彥博爲參知政事,若宰相有闕次補,亦當爲之,況有功乎!又,國朝文臣爲宰相,出入無常;武臣爲樞密使,非有大過,不可罷也。且臣不欲青爲樞密使者,非徒爲國家惜名器,亦欲保全青之功名耳。青起於行伍,擢爲樞密副使,中外咸以爲國朝未有此比。今青立功,言者方息,若又賞之太過,是復召眾言也。」爭之累日,帝乃從之,曰:「然則更與其諸子官,如何?」籍曰:「昔衛青有功,四子皆封侯,前世有之,無傷也。」帝既從籍言,後數日,兩府奏事,帝顧籍笑曰:「卿前日商量除青官,深合事宜,爲慮遠矣。」
是時適以若訥爲樞密使,位在己上,宰相有缺當次補;青武臣,雖爲樞密使,不妨己塗轍,故於帝前爭之。既不得,退,甚不懌,乃密爲奏言:「狄青功大賞薄,無以勸後。」又密使人以帝前之語告青,又使人語入內押班石全彬,使於禁中自頌其功,極言青與孫沔褒賞太薄。帝既日聞之,不能無信,於是兩府進對,帝忽謂籍曰:「平南之功,前者賞之太薄,其以狄青爲樞密使,孫沔爲副;石全彬先給觀察使俸,更俟一年除觀察使;高若訥遷一官加近上學士,置之經筵;召張堯佐歸宣徽院。」聲色俱厲。籍錯愕,對曰:「容臣等退至中書商議,明日再奏。」帝曰:「只於殿門閤內議之,朕坐於此以俟。」籍乃與同列議奏,皆如聖旨。復入對,帝容色乃和。因詔:「軍國大政、邊防重事,候前殿退,請對後殿,先一日具所陳以聞。」故事,樞密使罷,必學士院降制,及罷若訥,止命舍人草詞,後遂爲例。
丙午,詔判河陽、宣徽南院使張堯佐歸院供職。
丁未,以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知杭州孫沔爲樞密副使。沔行至南京,召還。
以給事中、知桂州余靖爲工部侍郎。時御史梁蒨數言靖賞薄,孫沔既與狄青繼踐二府,故靖亦加秩。
35戊申,詔曰:「聞諸路轉運使多掊克於民,以官錢爲羨餘,入助三司經費,又高估夏秋諸物,抑人戶輸見錢,並宜禁絕之。」時三司常責諸道羨餘,淮南轉運使張獨上金九錢,三司怒,移文□之甚急。以賦數民貧爲對,卒不能奪。
36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詔詳定大樂,比臣至局,鐘磬已成。竊緣律有長短,磬有大小。黃鍾九寸最長,其氣陽,其象土,其正聲爲宮,爲諸律之首,蓋君德之象,不可並也。今十二鐘硻,一以黃鍾爲率,與古爲異。臣亦嘗詢阮逸、胡璦等,皆言依律大小,則聲不能諧。臣竊有疑,請下詳定大樂所,更稽古義參定之。」
辛酉,知諫院李兌言:「曩者紫宸殿閱太常新樂,議者以鐘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復詔近侍詳定。竊聞崇文院聚議,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義,王洙不從,語言往復,殆至諠譁。夫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豈可輕議!阮逸罪廢之人,務爲異說,欲規恩賞。朝廷制樂數年,當國賦匱乏之時,煩費甚廣;器既成矣,又欲改爲,雖命兩府大臣監議,然未能裁定得當。請以新成鐘磬與祖宗舊樂參校其聲,但取諧和近雅者合用之。」
洙既與瑗、逸更造鐘磬,而無形制容受之別,又數勸帝用新樂於南郊,而議者多以爲非,後亦不復用。
37癸亥,御史中丞王舉正罷爲觀文殿學士、知通進、銀臺司兼門下封駮事。
初,狄青遷樞密使,舉正力爭之,既不能得,因請解言職。帝稱其有風憲體,遣使就第賜白金三百兩,而有是命。
38以翰林學士孫抃權御史中丞。諫官韓絳論奏抃非糾繩才,不可任風憲。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爲精神,以能訐人爲風采,捷給若嗇夫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帝察其言,趣令視事,且命知審官院。抃辭以任言責不當兼事局,乃止。
39甲子,詔:「諫官、御史上章論事,毋或朋比以中傷善良。」
40六月,辛未,還曹利用所籍樂游第宅。帝閔利用死非辜,既賜諡立碑,至是又以其第還之。
41壬申,遼主駐胡呂山。
42乙亥,御紫宸殿,奏太常寺新定大安之樂,召輔臣至省府館閣學官預觀之。仍觀宗廟祭器,賜詳定官器幣有差。
43壬午,右武衛大將軍宗諤上治原十五卷,降詔獎諭。宗諤,允寧子也。
44丙戌,新修集禧觀成。初,會靈觀火,更名曰集禧,即舊址西偏復建一殿,共祀五岳,名曰奉神殿。
45壬辰,詔:「諸路轉運使上供斛斗,依時估收市物,毋得抑配人戶;仍停攷課賞罰之制。」先是三司與發運使謀聚斂,奏諸路轉運使上供不足者皆行責降,有餘則加升擢,由是貪進者競爲誅剝,民不堪命。帝聞之,特降是詔。
46甲午,贈邕州司戶參軍孔宗旦爲太子中允,知袁州祖無擇始以宗旦死事聞故也。
47乙未,詔:「河北荐饑,轉運使察州縣長吏能招輯勞徠者上其狀,不稱職者舉劾之。」
48秋,七月,乙巳,詔:「荊湖北路民因災傷,所貸常平倉米免償。」
49己酉,詔曰:「朕思得賢才,故開薦舉之路,虛心納用。而比年以來,率多繆濫,或人才庸下而褒引乖實,或宿負醜愆而亟請湔洗,或職任疏遠而推授過重,攷其心,非衒鬻崇私,何以臻此!自今所舉非其人者,其令御史臺彈奏,當置於法。見任監司以上,毋得論薦。」
50準布〔舊作阻卜,今改。〕大王率諸部長獻馬駝於遼。
51庚戌,帝謂輔臣曰:「頃聞諸州軍常於夏秋之際,先奏時雨霑足,田稼登茂,後或災傷,遂不敢奏,致使民稅不得蠲除,甚非長吏愛民之意,宜申飭之。」
52戊午,詔太常定諡毋溢美。
53庚申,以莊宅副使開封趙滋權并代鈐轄。
初,滋授定州路駐泊都監,常因給軍食,同列言粟不善,滋叱之曰:「爾欲以是怒眾邪!使眾有一言,當先斬爾以徇!」韓琦聞而壯之,以爲真將相材。滋有是命,從琦所奏也。
54遼主如黑嶺。
55閏月,戊辰朔,詔內侍省:「自今內侍供奉官至黃門,以一百八十人爲額。」
56詔:「廣南經蠻寇所踐而民逃未復者,限一年復業,仍免兩歲催科及蠲其徭役三年。」從體量安撫周沆所奏也。
先是民避賊,多棄田里遠去;吏以常法,滿米載不還,聽它人占佃。。沆曰:「是豈可與凶年逃租役者同科!」乃奏延期一年,已占佃仍舊還之,貧者官貸以種糧。初,帝詔沆:「廣南地惡,非賊所至處,不必往。」沆曰:「遠民新羅荼毒,當布宣天子德澤。」遂行州縣。
57庚午,烏庫〔舊作鳥古,今改。〕貢於遼。
58辛未,徙知青州文彥博知秦州,〔〔考異〕宋史彥博傳不載知青州與秦州事,殆以其未到任,故略之也。〕知秦州張昇知青州。時方城古渭州,□議不合故也。
御史中丞孫抃言:「朝廷昨者築城境外,眾蕃之心已皆不安。今又特命舊相臨邊,事異常例,是必轉增疑慮,或生它變。聞知永興軍晏殊秩將滿,不若遣鎮關中,兼制秦鳳事宜,庶蕃部不至驚擾,在於國體,實爲至便。」
59壬申,戶部侍郎、平章事龐籍罷,以本官知鄆州。
初,齊州學究皇甫淵獲賊,法當得賞錢,淵上書願易一官。道士趙清貺者,籍甥也,紿爲淵白籍,而與堂吏共受淵賂。淵數詣待漏院自言,籍乃勒淵歸齊州。有小吏告清貺等受賂事,籍即捕送開封府,清貺及堂吏皆坐贓刺配嶺外,行至許州死。諫官韓絳言籍陰諷府杖殺清貺以滅口,又言事當付樞密院,不當中書自行,故罷之。然謂籍陰諷開封,覆之無實也。
60以判大名府陳執中爲吏部尚書、平章事,給事中參知政事梁適爲吏部侍郎、平章事。
61甲戌,贈祕書監致仕胡旦爲工部侍郎,仍賜其家錢三十萬,令襄州爲營葬事。知州項城馬尋,言旦家貧,久不克葬,故卹之。
尋以明習法律稱,其在襄州,會歲饑,或群入富家掠囷粟,獄吏鞫以強盜,尋曰:「此迫於饑耳,其情與強盜異。」奏,得減死論,遂著爲例。
62乙亥,詔:「諸路知州軍武臣,並須與僚屬參議公事,毋得專決,仍令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司常檢察之。」
63丙子,以集賢校理李中師爲淮南轉運使。中師入辭,帝謂曰:「比聞諸路轉運使多獻羨餘以希進,然遇災傷,不免暴取於民,此朕所不取也,其戒之。」
64出內藏庫緡錢十萬,紬絹二十萬,綿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
65庚辰,秦鳳路言部署劉渙等破蕃部,斬首二千餘級。
66戊子,詔禮部貢院:「自今諸科舉人,終場問大義十道,每道舉科首一兩句爲問,能以本經注疏對而加以文詞潤色發明之者爲上,或不指明義理而且引注疏備者次之,並爲通;若引注疏及六分者爲麤;不識本義或連引它經而文意乖戾、章句斷絕者爲不通。並以四通爲合格。九經止問大義,不須註疏全備;其九經場數並各減二場,仍不問兼經。」又詔:「開封府、國子監進士,自今每一百人解十五人,其試官親嫌,令府、監互相送;若兩處俱有親嫌,即送別頭。」
67己丑,詔:「古渭塞修城卒,權給保捷請給,仍以蕃官左班殿直訥支藺氈爲本地分巡檢,月俸錢五千,候一年,能彈壓蕃部,即與除順州刺史。」
藺氈世居古渭州,密邇夏境。夏人牧牛羊於境上,藺氈掠取之,夏人怒,欲攻之,藺氈懼力不敵,因獻其地,冀得戍兵以敵夏人。范祥欲立奇功,亟往城之。藺氈先世跨有九谷,後浸衰,僅保三谷,餘悉爲它族所據。青唐族最強,據其鹽井,日獲利,可市馬八百匹。藺氈白祥:「此本我地,亦乞漢家取之。」祥又多奪諸族地以招弓箭手,故青唐及諸族皆怒,舉兵叛。
祥既坐責黜,張□請棄古渭勿城。夏人復來言:「古渭州本我地,今朝廷置州於彼,違誓詔。」帝遣傅求制置糧草,專度其利害,求言:「今棄勿城,夏人必據其地,更爲秦州患。且已得而棄之,非所以強國威。案藺氈祖父皆受漢官,其地非夏人所有明甚,但當更名古渭寨,不爲州,以應誓詔耳。」即召青唐等族酋,諭以「朝廷今築城,實爲汝諸族守衛,而汝叛,何也?」皆言:「官奪我鹽井及地,我無以爲生。」求曰:「今不取汝鹽井及地則如何?」眾皆喜,聽命,遂罷兵。求乃割其地四分之一以畀青唐等族,卒城古渭,始加藺氈以爵秩。
68癸巳,遼於長春州置錢帛司。
宋紀五十四〔起昭陽大荒落八月,盡閼逢敦牂十月,凡一年有奇。〕
皇祐五年〔遼重熙二十二年。(癸巳、一○五三)〕
皇祐五年〔遼重熙二十二年。〕
1八月,丁酉朔,詔:「民訴災傷而監司不受者,聽州軍以狀聞。」
2丁未,以通判潭州唐介爲殿中侍御史裏行、知復州。」
3戊申,以知秦州文彥博爲忠武節度使、知永興軍兼秦鳳路兵馬事,始用孫抃言也。
4傅求言古渭寨方發兵戍守,不宜更易主將;己酉,命知青州張□復知秦州。
5庚申,以知復州唐介爲殿中侍御史,充言事御史,遣內侍齎敕告賜之。介貶斥不二歲復召,議者謂帝能優容言事之臣,近代所希。
6辛酉,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寺太祝趙彥若。彥若所對策疏闊,下有司,攷不中等,罷之。先是制舉就祕閣試者凡十八人,有司獨取彥若,於是又被黜,議者謂宰相陳執中不由科第以進,故陰諷有司抑之也。
7壬戌,詔:「今後每遇南郊,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
8九月,庚午,以東上閤門使錢晦知河中府。帝戒曰:「陝西兵方解,民困久矣,卿爲朕愛撫。無縱酒作樂,使人謂爲貴戚子弟。」晦頓首謝。
9乙酉,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臺諫官、省府推、判官觀新樂。
先是鐘律之音未協古法,詔中書門下集兩制及太常禮官與知鐘律者攷定。其當議者各安所習,久而不決,乃命諸家各作鐘律以獻,親臨視之。然古者黃鍾爲萬事根本,故尺量權衡皆起於黃鍾。至隋,用黍累爲尺而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陳,得古樂,遂用之。唐興,因其聲以制樂,其器無法,而其聲猶不失於古。五代大樂淪散,王朴始用尺定律,而聲與器皆失之,故太祖患其聲高,特減一律,至是又減半。然太常樂比唐聲尤高五律,比今燕樂高三律。帝雖勤勞制作,未能得其當者,有司失之於以尺生律也。
庚寅,以國子監直講胡瑗爲大理寺丞,復勒停人阮逸爲戶部員外郎,並以制鐘律成,特遷之。
10壬辰,罷三司提舉司句當公事官,從宰臣陳執中所奏也。
11夏主遣使進降表於遼。甲午,遼使南面林牙高嘉努〔舊作家奴,今改。〕等奉詔撫諭夏國。〔〔考異〕遼史西夏傳作七月諒祚進降表,本紀作九月,蓋七月遣使,九月始至耳。今從本紀。〕
12冬,十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13戊戌,徐州錄事參軍路盛,追一官勒停。盛馬斃,怒人芻秣失時,杖之,令抱石立五晝夜,又杖之。大理寺斷杖八十私罪。帝以盛所爲苛暴,貴畜而賤人,特貶之。
14判大宗正司允讓言:「宗室生子,須五歲然後賜名受官,毋得依長子例,不限年。」從之。
15壬子,作鎮國神寶。
16丙辰,御延和殿,召輔臣觀指南車。
17丁巳,以殿中侍御史唐介爲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
介始入見,帝曰:「聞卿遷謫以來,未嘗有私書至京師,可謂不易所守。」介頓首謝。後數論得失,因言於帝曰:「臣繼今言不行,必將固爭,爭之急,或更坐黜,是臣重累陛下,願聽解言職。」許之。御史中丞孫抃奏留介,或補諫署,不報。尋以爲開封府判官。
18詔以蝗旱,令監司諭親民官上民間利害。
19甲子,避神寶名,改鎮國軍爲鎮潼軍。
20十一月,丁卯,朝享景靈宮。戊辰,享太廟、奉慈廟。己巳,合祭天地於圜丘,大赦。
21先是張方平言王畿賦斂之重,於是詔開封府諸縣兩稅,務於元額上減三分,永爲定式。
22丁丑,加恩百官。戊子,放天下逋負。
23庚寅,罷荊湖南路、江南西路、廣南東、西路轉運判官。
24辛卯,遼命諸職事官以禮受代及以罪去者置籍,歲申樞密院。
25十二月,丙申朔,遼以契丹人充回鶻部副使。
26丁酉,廣西安撫使言捕獲儂智高母阿儂及智高弟智光、子繼宗、繼封,詔護送京師。阿儂有智謀,智高攻陷城邑,多用其策,僭號太后。天資慘毒,嗜小兒,每食必殺小兒。智高敗走,阿儂入保特磨,依其夫儂夏卿,收殘眾約三千餘人,復欲入寇。余靖督部吏黃汾、黃獻珪、石鑑、進士吳舜舉發峒兵入特磨掩襲,并智高弟、子皆獲之。
27庚子,張方平加翰林侍讀學士、知秦州,代張□也。
初,□命部署劉渙討叛羌,渙逗遛不進,□奏以郭恩代之。恩既多所斬馘,渙疾恩出己上,遂誣奏恩所殺皆老稚。朝廷疑焉,故罷□而遣方平往帥,亦徙渙涇原。方平力辭,曰:「渙與□有階級,今互言而兩罷,帥不可訓也。」□以故得不罷。尋命方平知滑州。
28遼以應聖節曲赦徒以下罪。
29癸丑,詔:「入內內侍省都知、押班,非年五十以上,歷任無贓私罪,勿除。」
30戊午,詔曰:「轉運之職,本以澂清官吏,綏撫人民,豈特事誅求以剝下乎!有能盡歲入以致增盈者,留爲本路多用,毋得進羨餘。務寬民力,以稱朕懷。」
31庚申,以太常博士興國吳中復爲監察御史裏行,用中丞孫抃薦也。中復嘗知犍爲縣,有善政。抃未始識其面,即奏爲臺屬,或問之,抃曰:「昔人恥爲呈身御史,今豈薦識面臺郎邪!」〔〔考異〕李燾曰:張唐英政要以爲仁宗親問,然政要多誤,今不取。〕
32辛酉,遼賀正旦使請觀廟樂,帝以問,宰相陳執中曰:「樂非祠享不作,請以是告之。」樞密副使孫沔曰:「此可告而未能止也。當告之曰:『廟樂之作,以祖有功、宗有德而歌詠之也。使者能留與吾祭則可觀。』帝從之,使者乃退。
33初,賈昌朝建議:「漢、唐都雍,置輔郡,內翼京師。國朝都汴,而近京諸郡皆屬它道,制度不稱王畿。請析京東之曹州、京西之陳、許、鄭、滑州并開封府總四十二縣爲京畿。」帝納之。壬戌,詔:「以曹、陳、許、鄭、滑五州爲輔郡,隸畿內,置京畿轉運使。五州各增鈐轄一員,曹州更增都監一員,留屯兵三千人,以時教閱。若出戍,即於開封府近縣或鄰州徙兵足之。」以王贄爲樞密直學士、京畿水陸計度轉運使。
34左司諫賈黯建言:「臣嘗讀隋史,見所謂立民社義倉者,取之以時而藏之於民,下足以備凶災而上實無所利焉。願倣隋制,詔天下州軍,遇年穀豐孰,立法勸課蓄積以備災。」即下其說司農寺,且命李兌與黯合議以聞。乃下諸路度可否,而以爲可行者纔四路,餘或謂賦稅之外兩重供輸,或謂恐招賊盜,或謂已有常平足以贍給,或謂置倉煩擾。於是黯復上奏,一一辨之。然當時牽於眾論,終不果行。
35是歲,夏改元福聖承道。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甲午、一○五四)〕
1春,正月,己巳,遼主如混同江。
2辛未,京師大寒,詔有司卹民之凍死者。
3壬申,碎通天犀,和藥以療民病。時京師大疫,太醫進方,內出犀牛角二本,析而觀之,其一通天犀也。內侍李舜卿請留供帝服御,帝曰:「吾豈貴異物而賤百姓哉!」立命碎之。
4建寧留後楊景宗卒,贈武安節度使兼太尉,諡莊定。
景宗起徒中,以外戚故至顯官。然性暴戾,使酒任氣,知滑州,嘗毆通判王述仆地。帝深戒毋飲酒,景宗雖書其戒坐右,頃之輒復醉,其奉賜亦隨費無餘。始,宰相丁謂築第敦教坊,景宗爲役卒,負土第中。後謂敗,帝以其第賜景宗,居之三十年乃終。
5癸酉,貴妃張氏薨。
妃寵愛日盛,出入車御華楚,頗侵后飾。嘗議用紅繖,增兵衛數;有司以一品青蓋奏,兵衛準常儀。帝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廷議,凡宮禁干請,雖已賜可,或輒中卻;妃嬖幸少比,然終不得紊政。及薨,帝悲悼不已,謂左右曰:「昔者殿廬徼衛卒夜入宮,妃挺身從別寢來衛朕。嘗禱雨宮中,妃刺臂血書祝詞,外皆不得聞,宜有以追賁之。」入內押班石全彬探帝意,請用后禮於皇儀殿治喪,諸宦者皆以爲可,入內都知張惟吉獨言此事須翼日問宰相。既而判太常寺.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知制誥王洙等皆附全彬議,宰相陳執中不能正,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於皇儀殿,移班慰上於殿東楹。特輟視朝七日,命參知政事劉沆爲監護使,全彬及句當御藥院劉保信爲監護都監。凡過禮,皆全彬與沆合謀處置,而洙等奏行之。〔〔考異〕李燾曰:石全彬傳云:王拱辰請治喪皇儀殿,全彬以爲當問大臣,宰相陳執中不能正之,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移班慰於殿東楹,皆劉沆及洙與全彬合謀爲之。案張惟吉傳,治喪皇儀,諸宦者皆以爲可,獨惟吉言,此當問宰相。然則言當問宰相者,獨惟吉也。全彬實與劉沆、王洙等合謀,又安得有此言!而全彬傳乃攘取以爲出自全彬,今不取。且妃喪那得關學士院!其實全彬所請也。事下禮官,而拱辰判太常寺,遂與王洙等附會全彬議。朝廷既用禮官議,故當時皆謂拱辰請之,其實不自拱辰也,拱辰特俯從石全彬者耳。〕
初,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請上裁,乃增置七日。殿中侍御史酸棗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不報。
丁丑,追冊貴妃張氏爲皇后,賜諡溫成。御史中丞孫抃三奏請罷追冊,不報。初,賜諡曰恭德,樞密副使孫沔言:「太宗四后皆諡曰德,從廟諡也。今恭德之諡,其法何從?且張、郭二后不聞有諡,此雖禮官之罪,實貽譏於陛下,不可不改。」因改諡溫成。抃及侍御史毋湜、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等皆求補外,知雜事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禁京城樂一月。己卯,殯溫成皇后於皇儀殿之西階,宰臣率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壬午,遣官告太廟、皇后廟、奉慈廟。
甲申,宰臣梁適奉溫成皇后諡冊於皇儀殿,百官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是夕,設警場於右掖門外,帝宿於皇儀殿。
乙酉,帝成服於殿幄,百官詣殿門進名奉慰。是日,殯溫成皇后於奉先寺,輴車發引由右昇龍門出右掖門,升大昇轝,設遣奠。
先是詔樞密副使孫沔讀哀冊,孫沔奏:「章穆皇后喪,比葬,行事皆兩制官,今溫成追諡,反詔二府大臣行事,不可。」於是執冊立帝前陳故事,且曰:「以臣孫沔讀冊則可,以樞密使讀冊則不可。」置冊而退。宰相陳執中取而讀之。既殯,百官復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
6戊子,夏遣使貢方物於遼。
7壬辰,遼主如春水。
8詔:「待制以下丁父母憂,已聽解官行服,今滿百日猶起復,其罷之。」
9癸巳,延福宮使、武信留後、入內內侍省都知王守忠,罷延福宮使,爲武信留後,它毋得援例。故事,宦官未有真爲留後者,守忠介東宮恩,數求之。帝欲從其請,時高若訥爲樞密使,持不可,故止。及是守忠疾,復求爲節度使。宰相梁適曰:「宦官不除真刺史,況真節度使乎!」帝曰:「朕嘗許守忠矣。」適曰:「臣今日備位宰相,明日除一內臣爲節度使,臣雖死有餘責。」御史中丞孫抃亦奏疏力諫,乃罷節度使不除,然猶得真爲留後。
守忠謹愿細密,故眷遇最厚。方在疾告,帝令用浮屠法,集僧於其家,凡四十九日,爲之禬禳。既卒,贈太尉、昭德節度使,諡安僖,特給鹵簿以葬。
10遼主先獵於雙子淀,甲午,復獵於盤直坡。先是牌印郎君耶律陳嘉努〔舊作陳家奴,今改。〕逐鹿圍內,鞭之二百。會耶律仁先薦陳嘉努健捷比海東青鶻,授御盞郎君。
11二月,丁酉,詔禮院,孝惠、孝章、淑德、章懷皇后、章惠皇太后、溫成皇后皆立小忌。
先是有請立溫成忌者,直集賢院劉敞言:「太祖以來,后廟四室,陛下之妣也,猶不立忌,豈可以私昵之愛至變古越禮乎!」於是并四后及章惠皆詔立忌。樞密副使孫沔極陳其不可,中丞孫抃累奏論列,而禮院官亦以爲言,皆不聽。尋罷之。
12庚子,詔:「治河隄民有疫死者,蠲戶稅一年;無戶稅者,給其家錢三千。」
13戊申,太常博士、史館檢討鄄人張芻,落職監潭州稅。
詔立溫成忌,禮官列言其不可,宰相患之。或謂宰相曰:「芻獨主茲議,它人皆不得已從之耳。」芻父太祝牧,當任蜀官,;芻嘗奏乞代其父,且求知廣安軍,執政謂曰:「故事,史館檢討不爲外官,若舍去此職則可往。」芻始謂必換職名,及知弗得,乃言父欲自行,仍願留史館。無何,牧至京師,復上書乞免入蜀。宰相既惡芻,因追罪芻奏事前後異同而黜之。
14戊午,詔乾元節度僧尼。
15己未,以直史館張掞爲戶部副使。
16樞密副使孫沔,數言追冊溫成於禮不可,且曰:「皆由臣贊茲過舉。」宰相陳執中等甚銜之。沔不自安,力求解職。壬戌,授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浙俗貴僧,或縱婦女與交,沔嚴察之,杖配者甚眾。
17以三司使、禮部侍郎田況爲樞密副使。
18樞密使、彰德節度使、同平章事王貽永,數以疾求罷;三月,己巳,罷爲景靈宮使、加右僕射兼侍中,仍詔特依宗室例,歲賜在京公使錢五千緡,其進奉聽如兩府例。
貽永性清謹寡言,頗通書,不爲聲伎之樂。舊制,外姻未有輔政者,貽永在樞密十五年,歸第則杜門謝客,人稱其謙靜。慶曆間,貽永位冠兩府,楊懷敏自河朔入奏塘泊事,欲升黜者數十人。兩府聚議,宰相賈昌朝見懷敏爲興,呼押班太傅,懷敏稱說云云。獨貽永怒曰:「押班如此,騰倒人太多,寧謂穩便!」懷敏縮頸而退,昌朝大慚。龐籍、吳育時爲樞密副使,相謂曰:「常得此老發怒,大是佳事!」
19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王德用爲樞密使。
20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自今三歲一代。」
21置提點京畿刑獄官,以度支員外郎蔡挺爲之。
22乙亥,司天監言四月朔日當食。庚辰,德音,改元,降天下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癸未,易服,避正殿,減常膳。
23丁亥,遼主幸皇太弟重元帳。
24夏,四月,甲午朔,日有食之。遣官祀社以救日。是日,雷雨至申時,見所食九分之餘。
丙申,宰相以日食不及算分率,百官表賀。〔〔考異〕契丹國志云:日食正陽,宋著作佐郎劉叟曰:「遼主其死乎!」次年,果驗。案遼史不載是年日食,國志所載蓋附會之詞,今不取。〕
25詔三司鑄「至和元寶」錢。〔〔考異〕宋史紀、志俱失載。今從長編。〕
26辛丑,御正殿,復常膳。
27祥源觀火。
先是知制誥胡宿言:「臣竊以國家乘火而王,火於五行屬禮。古者祭天神無二主,禮專一配,所以奉天帝之尊,明不敢。唐初始有兼配之事。垂拱中,禮官希旨,郊丘諸祠遂有三祖同配之禮。開元十一年,明皇親享圜丘,禮官建議,遂罷三祖同配。國家至道三年,詔書親郊圜丘,以太祖、太宗並配。陛下即位,景祐二年,詔禮官詳按典禮,辨崇配之序。詔書節文:『自今以往,太祖定配,二宗迭侑。』去年八月八日詔書:『今次南郊,三聖並侑,後次卻依舊禮。』未踰旬日,復有『今後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竊尋詔旨,先後不同。臣愚欲望今後南郊,且依景祐二年禮官所定太祖定配之典,追寢去年『每遇南郊三聖並侑』之詔,告謝天地,以順火性。」不報。〔〔考異〕李燾曰:案胡宗愈作宿行狀云:宿因旱災奏章,未幾,祥源觀火,乃下宿章。禮官以郊廟事重,未敢議。宿復上章,始從之。然實錄都不見此。其後嘉祐六年正月,罷三聖並侑,蓋用楊畋議也。今姑附宿章於祥源火之後。〕
28癸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29癸丑,遼主獵於合只忽里。
30五月,己巳,夏乞進馬駝於遼,遼主命歲貢之。
31乙亥,以馬軍副都指揮使、昭信留後張茂實爲寧遠節度使、知潞州。
茂實之母微,既生茂實,入宮乳悼獻太子。茂實方襁褓,真宗以付內侍張景宗曰:「此兒貌厚,汝養視之。」景宗遂以爲子。於是開封民繁用扣茂實馬首,言茂實乃真宗子,茂實執以聞。事下開封府,用蓋病狂易。事既明,言者以嫌請罷茂實兵柄。帝察其無它故,擢節度使出守。用坐配竇州牢城。
32己丑,客星出天關之東南可數寸。
33庚寅,遼主如永安山。
34壬辰,夏遣使貢於遼。
35六月,乙未,詔益州路鈐轄司:「應蠻人出入處,皆預擇入爲備禦。」時黎州言儂智高自廣源州遁入雲南故也。
36丙申,遼主如慶州。己亥,謁慶陵。
37辛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38癸丑,殿中侍御史裏行吳中復上殿彈宰相梁適姦邪,帝曰:「近馬遵亦有彈疏,且言唐室自天寶而後治亂分,何也?」中復對曰:「明皇初任姚崇、宋璟、張九齡爲宰相,遂致太平。及李林甫用事,紀綱大壞,治亂於此分矣。雖威福在於人主,而治亂要在輔臣。」帝曰:「朕每進用大臣,未嘗不采公議,顧知人亦未易耳。」遵,樂平人也。
39甲寅,出內藏庫紬絹五十萬緡,錢三十萬,下河北助糴軍儲。
40秋,七月,丁卯,以端明殿學士、給事中、知益州程戡參知政事。
41禮院言:「奉詔參定即溫成皇后舊宅立廟及四時享祀之制。檢詳國朝孝惠皇后,太祖嫡配,止即陵所置祠殿以安神主,四時惟設常饌,無薦享之禮。今溫成皇后宜就葬所立祠殿,參酌孝惠故事施行,仍請題葬所曰:『溫成皇后園』。」從之。
42戊辰,禮部侍郎、平章事梁適罷,以本官知鄭州。
先是殿中侍御史馬遵等彈適姦邪貪黯,任情徇私,且弗戢子弟,不宜久居重位,適表乞與遵等辨。遵等即疏言:「光祿少卿何傅師,前淮南轉運使張可久,嘗以贓廢,乃授左曹郎中;又,留豪民郭秉,在家賣買,奏與恩澤;張掞還自益州,賂適得三司副使,故王逵於文德殿廷厲聲言:『空手冷面,如何得好差遣!』中丞孫抃亦言:「適爲宰相,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訓督子弟,言事官數論奏,非罷適無以慰清議。」帝不得已,乃罷之。
43己巳,夏遣使求婚於遼。
44殿中侍御史馬遵知宣州,呂景初通判江寧府,殿中侍御史裏行吳中復通判虔州。
梁適之得政也,中官有力焉。及馬遵等彈適,左右或言:「御史捃拾宰相,自今誰敢當其任者!」適既罷,左右欲并遵等去之。始,遵等言:「鹽鐵判官李虞卿,嘗推案茶賈李士宗負貼納錢十四萬緡,法當倍輸。而士宗與司門員外郎劉宗孟共商販,宗孟與適連親,適遽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下開封府鞫其事,宗孟實未嘗與士宗共商販,且非適親,遵等皆坐是黜,而中復又落裏行。知制誥蔡襄,以三人者無罪,繳還詞頭;改付它舍人,亦莫敢當者,遂用孰狀降敕。虞卿,昌齡子也。〔〔考異〕李燾曰:梁適因中官得相,此據碧雲騢,它書並無之。然適嘗使石全彬訴狄青等賞薄,而青遂爲樞密使,則適固交結中官者也。碧雲騢所載或亦過當。〕
45御史中丞孫抃言:「臣等昨論列宰相梁適事,今日風聞呂景初以下並議譴責。臣詳觀朝旨,必是姦人以巧言移人主意,遂使邪正曲直,潰然倒置。況威賞二字,帝王之權,古先聖人尤所謹重。今梁適內恃私邪,外恃勢力,重輕高下,皆在其手,嗟怨之聲,沸騰中外,陛下庇而不問。臣恐緣此之後,朝廷事事盡由柄臣,臺諫之官,噤口結舌,畏不敢言,陛下深居九重,何從而知之!臣居風憲之長,既不能警策權臣,致令放縱私徇,又不能防閑姦人,致令惑誤聖聽,臣之罪多矣。乞奪臣官爵,竄臣遠方,以謝天下。」又言:「臣前與郭申錫等全臺上殿論列朝廷事,陛下亦優容不罪。今止言梁適,遽有此行遣,顯是犯天子之顏者其過輕,言宰相之事者其過重。方今幅員數萬里,生齒至夥,治亂安危之要,係執政數人而已。既有過咎,臺官不得言,諫署不得奏,朝廷其如何哉!伏望念祖宗大業而謹重之,無使威賞二柄盡假於下。」又累奏乞召還遵等,皆不報。翰林學士胡宿,因召對乞留馬遵等,退,又上言:「剛猛御史,自古難得。近日謫見未息,姦宄須防。古人有言,『猛虎在深山,藜藿爲之不采。』欲乞降旨留三御史在朝,以警姦邪。」亦不報。
46以權知開封府龍圖閣直學士呂公弼爲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先是帝每念呂夷簡,聞公弼有才,書其名於殿柱。公弼奏事,帝目送之,語宰相曰:「公弼甚似其父。」既召程戡入輔,因使公弼代戡。公弼固辭,乃復授龍圖閣直學士、同知群牧使。甲戌,以知滑州張方平爲戶部郎中知益州。
47遼主如秋山。己卯,詔八房族皆加巾幘。
48戊子,以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歐陽修知同州。
先是修守南京,以母憂去,服除入見,帝惻然憐修髮白,問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命判吏部流內銓。小人恐修復用,乃偽爲修奏,乞汰內侍挾恩令爲姦利者,宦官忿怨,陰求所以中修者。會選人張俅、胡宗堯例改京官,宗堯前任常州推官,知州以官舟假人,宗堯連坐。及引對,修奏宗堯所坐薄,且更赦去官,於法當選。讒者因是言宗堯翰林學士宿子,故修特庇之,奪人主權,修坐是出。修在銓曹未浹旬也。
八月,癸巳,以判吏部南曹吳充同知太常禮院,同判吏部南曹馮京同判登聞鼓院。二人皆以胡宗堯故易任。充上疏爲歐陽修辨,不報。
49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令入內供奉官張茂則置司以市河北入中軍糧鈔。先是上封者言:「河北入中軍糧,京師給還緡錢、紬絹,商人以算清,久未能得,其鈔每百千止鬻六十千,今若出內藏庫錢二百萬緡量增價收市之,歲可得遺利五十萬。」帝以爲然,故委茂則幹其事。既而知諫院范鎮言:「內藏庫、榷貨務同是國家之物,豈有榷貨務固欲滯商人筭鈔,而令內藏庫乘錢以買之!與民爭利,傷體壞法,莫此爲甚。」帝是鎮言,遽罷之。
50甲午,以知制誥賈黯權判吏部流內銓。
時承平日久,百官樂於因循,黯始欲以風義整救其弊。益州推官桑澤,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後代還,應格當遷,投牒自陳,人皆知其嘗喪父,莫肯爲作文書,澤知不可,乃去,發喪制服,以不得家問爲解。澤既除喪,求磨勘。黯以爲澤三年不與其父通問,雖非匿喪,猶爲不孝也,言之於朝,澤坐廢,歸田里,不齒終身。晉州推官李亢,故嘗入錢得官,已而有私罪,默自引去,匿所得官,以白衣應舉及第,積十年,當磨勘,乃自首,言其初事。黯以爲此律所謂罔冒也,奏罷之,奪其勞考。
51丁酉,詔:「前代帝王後,嘗仕本朝官八品以下,其祖父母妻子犯流以下罪,聽贖;未仕而嘗受朝廷賜者,所犯非凶惡,亦聽贖。」
52丙午,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劉沆依前官平章事。
53以知鄭州梁適爲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御史中丞孫抃再疏言舊相不當臨邊,不報。
初,古渭寨爲蕃部所擾,及益兵拒守,而它族多驚疑。適具牛酒召其酋長默羅多尼等撫定之,罷所益兵。終適之去,蕃部不爲寇。〔〔考異〕李燾曰:碧雲騢言適除觀文殿大學士由內降。案舊相爲觀文殿大學士,非異恩也,疑碧雲騢所載或毀適過甚,今不取。〕
54丁未,徙知宣州、殿中侍御史馬遵爲京東轉運使,通判江寧府、殿中侍御史呂景初知衢州,通判虔州、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知池州。
55初,歐陽修罷判流內銓,吳充、馮京罷判南曹,知諫院范鎮言:「詮曹承禁中批旨,疑則奏稟,此有司之常也。今讒人以爲撓權,竊恐上下更相疑畏,誰敢復論是非!請出言者主名,正其罪,復修等職任。」言之至再,帝意乃解;而宰臣劉沆亦請留修。戊申,命修刊修唐書。
56詔學士院:「自今當宿學士以故請告者,令以次遞宿。」前一夕,命劉沆爲宰相,召當宿學士楊偉草麻,不至,乃更自外召趙草之,故有是詔。
57戊午,知制誥賈黯言:「陛下日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其咨訪之際,動關政體,而史臣不得預聞;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閣中,事有可書,隨即紀錄。」從之,賜坐於御坐西南。
58詔:「自今將相遷拜見辭之禮,令閤門以故事舉行。」從知制誥韓絳言也。
59九月,辛酉朔,以權三司使、翰林學士楊察爲戶部侍郎、提舉集禧觀事。
內侍楊永德建請於蔡汴河置水遞鋪,察條不便,罷之,永德毀察於帝。三司有獄,辭連衛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詔移開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罷,帝從其請。
知諫院范鎮言:「外議皆謂察近因點檢內衣庫積尺羅帛及建水遞鋪非便,內藏庫不當買交鈔,香場人吏取乞錢物,皇城司占護親從官不以付外勘鞫。此等事皆是害政傷理之大者,三司義當論列,而讒邪小人,多方沮毀,使其請解使權,朝廷因遂其請,臣竊爲陛下惜之!夫邪正之辨,不可不審,陛下以察之所陳是邪非邪?以爲是,則宜使察主大計,以塞姦倖之路;以爲非,則不當改官,使自暇逸。累日以來,日色不光,天氣沈陰,欲雨而不雨,此邪人用事之應,而忠良之情不得上通也。陛下宜以察所爭四事下中書、樞密大臣詳正是非,付有司依公施行,復察所任,庶幾上應天變,下塞人言。」殿中侍御史西安趙抃亦言:「察若有罪,不當更轉官資;若本無罪,不當改任。乞追還新命。」不報。抃爲御史,彈劾不避權倖,時號鐵面御史。
先是鹽鐵判官王鼎爲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永德請沿汴置鋪挽漕舟,歲可省卒六萬,鼎議以爲不可。永德橫滑,執政重違其奏,乃令三司判官一員將永德就鼎議。鼎發八難,永德不能復。鼎因疏言:「陛下幸用臣,不宜過聽小人,妄有所改,以誤國計。」於是永德言不用。居二年,遂以爲使。前使者多漁市南方物,因奏計京師,持遺權貴。鼎一無所市,事無大小,必出於己。凡調發綱吏,度漕路遠近定先後,爲成法,於是勞逸均,吏不能爲輕重。官舟禁私載,舟兵無以自給,則盜官米爲姦。有能居販自贍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償所逋,鼎爲移州縣督償之。舟人有以自給,不爲姦,而所運米未嘗不足也。
60以殿中丞王安石爲群牧判官。安石力辭召試,有詔與在京差遣。及除群牧判官,安石猶力辭,歐陽修諭之,乃就職。館閣校勘沈康,詣宰相陳執中求爲群牧判官,執中曰:「安石辭讓召試,故朝廷優與差遣。且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賢才,當以德讓爲先,而爭奪如此,公視安石,顏何厚也!」康慚沮而退。
61癸亥,起居舍人、知制誥呂溱,工部郎中、知制誥兼侍講、史館修撰王洙,並爲翰林學士。
故事,翰林學士六員,時楊察、趙、楊偉、胡宿、歐陽修並爲學士,於是察加承旨,溱及洙復同除學士,洙蓋第七員也。溫成皇后之喪,洙與石全彬附會時事,陳執中、劉沆在中書,喜其助己,故員外擢洙。議者非之。
62甲子,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吳奎、劉敞並知制誥,仍以敞爲右正言。陳執中言奎、敞修注未一月,不應驟遷,帝不聽,曰:「此豈計筭日月邪!」謝日,帝面諭以「外間事不便,有聞當一一語朕也。」
63丙寅,翰林學士王洙上周禮禮器圖。先是洙讀周禮,帝命畫車服、冠冕、籩豆、簠簋之制,及是圖成,上之。
64樞密副使王堯臣,務裁仰僥倖,於是有鏤匿名書布京城以搖軍情者,帝不信。丁卯,詔開封府揭榜募告者,賞錢二千緡。
65己巳,邇英閣講周禮「大荒大札,則薄征緩刑」,楊安國曰:「所謂緩刑者,乃過誤之民耳,當歲歉則赦之,閔其窮也。今眾持兵仗,劫糧廩,一切寬之,恐不足以禁姦。」帝曰:「不然,天下皆吾赤子也。一遇饑饉,州縣不能存卹,餓莩所迫,遂致爲盜,又捕而殺之,不亦甚乎!」
66先是遼主欲見帝容像,以耶律防善畫,因其來使,竊畫帝容以歸,然以爲未得其真。上年,遼主諭其大臣曰:「朕與宋皇帝約爲兄弟歡,故欲見其畫像,可告來使。」至是遼使蕭德、吳湛以爲請,又乞進本國酒饌,不許。〔〔考異〕遼史耶律褭履傳云:使宋賀正,寫宋主容以歸,是竊寫宋帝之容者,乃褭履也。傳又云:清寧間復使宋,宋主賜宴,瓶花隔面,未得其真,陛辭,謹一視,及境,以像示餞者,駭其神妙,是竊寫非一次矣。長編引趙抃、孫抃議慮,今不取。〕
67丁丑,詔開封府:「自今凡決大辟囚,並覆奏之。」初,開封府言得樞密院劄子,軍人犯大辟無可疑者,更不以聞,其百姓則未有明文。帝重人命,至是軍人亦令覆奏。
68辛巳,以三司使王拱辰爲回謝使,德州刺史李珣副之,使於遼。
69癸未,禮院言溫成皇后葬所,請稱園陵,從之。乙酉,溫成皇后啟殯,帝不御前後殿,百官進名奉慰。御史中丞孫抃率其屬言劉沆既爲宰相,不當領溫成皇后監護使,且言立廟建陵皆非禮。章累上,不報。因相與請對,固爭不能得,抃伏地不起;帝爲改容遣之。〔〔考異〕長編云:臺官諫宰相護喪,實錄止載孫抃及侍御史范鎮。案趙抃時爲殿中侍御史,亦同論列,實錄偶遺之。今但云率其屬,則臺官俱在矣。〕
70庚寅,遼主出獵,遇三虎,縱犬獲之。
71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晝見。
72壬辰,詔:「士庶之家嘗更傭雇之人,自今毋得與主人同居親爲昏;違者離之。」
73丁酉,葬溫成皇后。帝御西樓,望柩以送,自製輓歌詞,宰相率百官進名奉慰。知諫院范鎮言:「太常議溫成皇后葬禮,前謂之溫成園,後謂之園陵;宰相劉沆前爲監護使,後爲園陵使,如聞此議皆出禮官,前日是則今日非,今日是則前日非,必有一非於是矣。古者法吏舞法,而今世禮官舞禮。若不加詰問,恐朝廷典章寖壞而不可救。乞下臣章,劾禮官前後異狀,以正中外之惑。」不報。鎮又請葬溫成皇后罷焚瘞錦繡、珠玉以舒國用,從之。
74遼主如中京,戊戌,幸新建祕書省。
75先是都官員外郎燕度議,川峽選人遭父母喪,須代者至,然後聽去官;知制誥、同判流內銓劉敞言,此非所以全人子之孝也。辛丑,詔自今並聽奔喪。敞嘗建議曰:「竊見舊制官自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不論高低,遭父母喪者,例皆百日公除。孝子雖有思慕之心。逼於王命,不得遂行,此誠傷教害禮,無取於今。伏以三年之喪,通於天下。以義制恩,古人有之,自謂身在軍旅、躬備金革者,不敢以私事辭王事耳;本非承平侍從之臣所當行,又非班行下之職所當預。習俗既久,寖以成風,其賢者則以不即人心爲悲,其不肖者則以當喪墨縗爲榮,以之錫類,是爲傷恩,以之教民,是爲忘孝。今天下往往有聞哀不舉,廢哀圖仕,原自此始,不可不慮。竊謂惟在軍中者可從權變禮,其舊制三司副使以上及班行使臣百日公除,不合禮意,宜聽行三年之服,以崇孝悌之風。臣又聞,古者大夫去國,三年然後收其田里,明有恩也。今丁憂臣僚,即日絕其俸禒,亦爲太薄,豈有行禮之人,反不及被放之臣乎!臣往見丁憂者家貧無食,乞丐餬口,其皇皇傷孝子之心,非所以化民成俗也。臣以爲文官兩制、武官自諸司使以上,與給全俸,其餘京朝官、班行使臣,與給半俸,以明朝廷篤於禮而厚於教也。乞下近臣商量可否。」又言:「陛下幸加恩令諸近臣得爲親服三年,又不奪其俸,至仁至惠,不可尚矣,然常參京朝官、班行使臣猶不用此令。臣以爲名位不同,尊親一也。苟取周急,不宜分別。書云:『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惟陛下留意。」
76遼有事於太廟。
77癸丑,遼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78丙辰,以太常少卿穰人周湛爲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湛入辭,帝諭曰:「朝廷遴選此職,不可陰致苞苴於京師。」湛惶恐對曰:「臣蒙聖訓,不敢苟附權要以謀進身也。」
79戊午,幸城北□場,觀發□,宴從臣,賜衛士緡錢。
80是月,夏進誓表於遼。〔〔考異〕遼史興宗紀繫於丙子日。考是月辛卯朔,不得有丙子,今闕其日。〕
宋紀五十五〔起閼逢敦牂十一月,盡旃蒙協洽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甲午、一○五四)〕
至和元年〔遼重熙二十三年。〕
1十一月,辛酉,以同知太常禮院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須爲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訪問,不暇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及追贈溫成皇后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內。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凡朝廷訪問禮典,無得輒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後數日,有詔問溫成皇后應如它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云:「當用樂舞。」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於開封府,使案其罪。洙抱案卷以示知府事蔡襄曰:「印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復牒送亶於禮院,禮院吏相率逃去。殿中侍御史趙抃奏蔡襄不案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執政以爲充教抃上言。又,禮直官日在溫成葬所,訴於內臣云:「欲送開封府案罪者,充與真卿也。」明日,詔禮直官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抃及諫官范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降黜,不報。
2甲子,出太廟禘祫時享及溫成皇后樂章,肄於太常。
3乙丑,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馮京,落同修起居注。
時臺諫官言吳充、鞠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疏,言愈切。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帝曰:「京何罪!」然猶落修注。臺諫又爭言京不當奪職,不報。
4準布〔舊作阻卜,今改。〕部長貢於遼。
5丙寅,徙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許元知揚州。
元在江、淮十三年,以聚斂刻剝爲能,急於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爲王堯臣所知。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要族,立榷巨艦與之;即小官惸獨,伺候歲月,有不能得。人以是憤怨,而元自謂當然,無所愧憚。
6己巳,秦鳳經略安撫司言城秦州古渭寨畢工。初,築城費百萬緡,其後留兵戍守,每歲費十萬緡。
7壬申,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仁慈聖善欽孝廣德安靜貞純懿和寬厚崇覺儀天皇太后,大赦,內外官進秩有差。先是太后生辰,詳袞〔舊作詳穩,今改。〕耶律陳嘉努〔舊作陳家奴,今改。〕進詩,獻馴鹿,太后嘉獎,賜珠二琲,雜采二百段。
8辛巳,詔宰相劉沆子太常寺太祝瑾,令學士院召試館職。溫成皇后既葬,賜后閤中金器數百兩,沆力辭,而爲瑾請之。
9壬午,以入內押班石全彬爲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彬昨已有制旨除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能三日,復換此命。朝令夕改,古人所非,臣不敢輒撰誥詞。」從之。後三月,全彬卒爲入內副都知。
10癸未,遼錄囚。
11甲申,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欽天奉道祐世興歷武定文成聖神仁孝皇帝;后蕭氏曰貞懿慈和文惠孝敬廣愛崇聖皇后。
12丙戌,詔宗正寺:「故事,屬籍十年一修。今雖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
13知制誥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外,馮京落職,將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及延和殿奏事,面奏宣詔,充乃是盡職。京意亦無它,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前古以來,惟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今陛下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須要排逐言者!」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謫官,面蒙宣諭本末,臣即言: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擅作威福也。必恐感動陰陽,有地震、日食、風霧之異。今臣竊聞鎮戎軍地震一夕三發,去臣所言五日之內耳;又,京師雪後昏霧累日,復多風埃,太陽黃濁,此皆變異之可戒懼者。陛下宜深究天地之意,收攬威權,無使聰明蔽塞,法令不行,則足以消伏災異矣。」
14十二月,丙申,遼主如中會川。
15庚子,翰林學士王洙、直集賢院掌禹錫上皇祐方域繪圖。
16知并州韓琦,以疾奏乞太醫齊士明,翰林醫官言士明當診御□,不可遣,帝立命內侍押士明往視之。
17丙午,詔:「司天監天文算術官毋得出入臣僚家。」
18丁未,殿中丞、直祕閣司馬光上古文孝經,詔送祕閣。
19己酉,如京使、果州團練使,入內都知張惟吉卒,贈保順軍節度使,諡忠安。
惟吉任事久,頗見親信,而言弗阿徇。溫成治喪皇儀殿,宰相既導諛,惟吉爭不能得,至頓首泣下。
20殿中侍御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家,捶撻女奴迎兒致死,一云執中親行杖楚,以致斃踣,一云嬖妾阿張酷虐毆殺。臣謂二者有一於此,執中不能無罪。若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若女使果爲阿張所殺,自當禽付所司以正典刑,豈宜公爲之庇!夫正家而天下定,執中家不克正,陛下倚以望天下之治定,是猶卻行而求前也。」執中亦自請置獄。已而有詔罷獄,臺官皆謂不可,翰林學士歐陽修亦以爲言。逮執中去位,言者乃止。
21丙辰,睦州防禦使宗諤上所撰太平盤維錄,降敕褒諭。
22帝春秋高,未有繼嗣。皇祐末,太常博士張述上書請:「遴選宗親才而賢者,異其禮秩,試以職務,俾內外知聖心有所屬,則天下大幸。」是歲,復上疏言:「嗣不早定,則有一旦之憂而貽萬世之患。觀前世,事出倉卒,則或宮闈出令,或宦官主謀,或姦臣首議,貪孩孺以久其政,冀暗昧以竊其權。安危之機,發於頃刻,而朝議恬不爲計,豈不危哉!」述前後七上疏,最後語尤激切,帝終不以爲罪。述,小谿人也。〔〔考異〕李燾曰:皇祐五年,仁宗春秋四十四,述疏即以五年上。傳云皇祐中,誤也。〕
23融州大邱洞蠻楊光朝內附。
二年〔遼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後爲清寧元年。〕
至和二年〔遼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後爲清寧元年。(乙未、一○五五)〕
1春,正月,癸亥,遼主如混同江。
2戊辰,邕州言蘇茂州蠻內寇,詔廣西發兵討之。
3辛未,幸奉先資福禪院,謁宣祖神御殿。先是議者謂帝特行此禮,因欲致奠溫成陵廟。御史中丞孫抃言:「陛下臨御以來,未嘗朝謁祖宗山陵,今若以溫成故特行此禮,虧損聖德,莫此爲大。」翰林學士歐陽修亦論諫,帝從之,不復至溫成陵廟。
4丁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晏殊病劇,乘輿將往視之,即馳奏曰:「臣老病,行愈矣,不足爲陛下憂。」已而卒,帝雖臨奠,以不視疾爲恨,特罷朝二日,贈司空兼侍中,諡元獻。既葬,篆其碑首曰「舊學之碑」。
殊善知人,如孔道輔、范仲淹,皆出其門,富弼、楊察,其也。
5初,命張方平知益州,未行,而程戡已先入爲參知政事,轉運使高良夫攝守事。時西南夷有卬部川首領者,妄言蠻賊儂智高在南詔,欲來寇蜀。良夫亟移兵屯邊郡,益調額外弓手,發民築城,日夜不得休息,民大驚擾。詔促方平行,且許以便宜從事。方平言:「南詔去蜀二千餘里,道險不通,其間皆雜種,不相役屬,安能舉兵與智高爲寇哉!此必妄也。臣當以靜鎮之。」
道遇戍卒兵仗,輒遣還。入境,下令卬部川曰:「寇來,我自當之,妄言者斬!」悉歸所調兵,散遣弓手,罷築城之役。會上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人心稍定。已而得卬部川譯人始爲此謀者,斬之,梟首境上,而配流其餘黨於湖南,蜀人遂安。
6二月,壬辰,以汾州團練推官郭固爲衛尉寺丞。
知并州韓琦言:「固嘗造車陳法,其車前銳後方,上置七槍以爲前後二拒,可用於平川之地,一則臨陳以折奔衝,二則下營以爲寨腳。今令固自齎車式詣闕進呈。」既試用之,而有是命。7廣州司理參軍陳仲約,誤入人罪死,有司當仲約公罪,應贖。帝謂知審刑院張揆曰:「死者不可復生,而獄吏雖暫廢,它日復得敘官,可不重其罰邪!」癸巳,詔仲約特勒停,會赦不許敘用。
8遼主如長春河。
9給事中崔嶧,受詔案治陳執中縱嬖妾殺婢事。嶧以爲執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嬖妾殺之,頗左右執中。甲午,授嶧龍圖閣待制、知慶州。
10庚子,殿中侍御史趙抃言:「臣嘗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措置顛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讎嫌隙,排斥良善,很愎任情,家聲狼籍八事。伏恐陛下猶以臣言爲虛,至今未賜省納。臣若不舉一二,明白條陳,即是負陛下耳目澂察之任,又得憲臺鰥寡失職之罪,臣不忍爲也。
去年春正以後,制度禮法,率多非宜,蓋執中不知典故,惟務阿諛,敗壞國體。又,翰林學士素有定制,執中愚暗自用,遂除至七員,此執中空疏,宜罷免者一也。
執中賞罰在手,率意卷舒,如劉湜自江寧府移知廣州煙瘴之地,而待制之職仍舊,及向傅式自南京移知江寧府近便之任,乃轉龍圖閣直學士。又,吳充、鞠真卿摘發禮院生代署文字等事,人吏則贖金免決,充、真卿並降軍壘,此執中繆戾,宜罷免者二也。
館閣清官,豈容纖巧!而執中樹恩私黨,如崔嶧非次除給事中、知鄭州,既罷而給事中不奪,故嶧治執中之獄,依違中罷以酬私恩。又,執中嘗寄嬖人於周豫之家,而豫姦諂,受知執中,遂舉豫召試館職,此執中朋附,宜罷免者三也。
執中之門,未嘗待一俊傑,禮一才能,所與語者,曲達、劉祐、劉希叟之徒,所預坐者,元、李寧、程惟象之輩,且處台鼎之重,測候災變,窮占吉凶,意將奚爲!此執中頗僻宜罷免者四也。
邵必知常州日,詿誤決人徒刑,既自舉覺,復會赦宥,又該去官,執中素惡必,乃罷必開封府推官,落館職,降充邵武軍監當。後有汀州石民英勘入使臣犯贓,杖背、黥面,配廣南牢城,本家訴雪,悉是虛枉,卻只降民英差遣。以邵必比之民英,則民英所犯重而斷罪反輕,邵必所犯輕而斷罪反重,此執中舞法,宜罷免者五也。
呂景初、馬遵、吳中復彈奏梁適,既得罪,出知鄭州,呂景初輩隨又逐去,有『行將及我』之語。馮京疏言吳充、鞠真卿、刁約不當以無罪黜,充等尋押發出門,又落京修起居注,使朝廷有罪忠拒諫之名,此執中嫉賢,宜罷免者六也。
女奴迎兒才十三歲,既累行箠撻,從嬖人阿張之言,窮冬裸凍,封縛手腕,絕其飲食,遂致斃踣。又海棠者,因阿張決打逼脅,既而自縊。又女使一名,髡髮杖背,自經不殊。凡一月之內,殘忍事發者三名,前後幽冤,聞固不少,此執中酷虐,宜罷免者七也。
執中帷簿醜穢,門閫混淆,放縱嬖人,信任胥吏,而又身貴室富,藏鏹巨萬,視姻族輩如行路人,雖甚貧窘,不一豪賑卹,此執中鄙惡,宜罷免者八也。
願陛下爲社稷生靈計,正執中之罪,早賜降黜。」
尋有詔:「邵必復職,知高郵軍,吳充、鞠真卿、刁約、呂景初、馬遵召還,馮京候修注有闕,吳中復候臺官有闕,並牽復。」
11甲辰,趙抃言:「臣近累次彈奏宰臣陳執中之罪,未蒙施行。風聞知諫院范鎮妄行營救,伏望陛下開日月之明,判忠邪之路,取公議,立大法,則天下幸甚!」
先是知諫院范鎮言:「去年十二月,熒惑犯房上相,未幾,陳執中家決殺婢使,議者以爲天變應此。臣竊謂爲不然。執中再入相,未及二年,變祖宗大樂,墮朝廷典故,緣葬事除宰相,除翰林學士,除觀察使,其餘僭賞,不可悉紀。自陛下罷內降,五六年來,政事清明。近日稍復奉行,至有侍從臣僚之子,亦求內降,內臣無名,超資改轉,月須數人。又,今天下民困,正爲兵多而益兵不已,執中身爲首相,義當論執,而因循苟簡,曾不建言。天變之發,實爲此事。陛下釋此不問,御史又專治其私,舍大責細,臣恐雖退執中,未當天變。乞以臣章宣示執中,宣示御史,然後降付學士草詔,使天下之人,知陛下退大臣,不以家事而以其職事,後來執政,不敢卹其家事而盡心於陛下職事。」
至是鎮又言:「御史以諫院不論奏陳執中家事,乞加罪諫官。臣聞執中狀奏,女使有過,指揮決杖,因風致死,而外議謂阿張決死。臣再三思維,就阿張下獄,自承非執中指揮,有司亦可結案。須執中證辨,乃是爲一婢子令宰相下獄,國體亦似未便,所以不敢雷同上言。然臣有不言之罪二而御史不知。初,朝廷爲禮直官逐禮官,而臣再奏論列,及爲一婢子因辱宰相而臣反無一言,臣之罪一也。臣不及眾議未定時辨理執中,至執中勢去已決,始入文字,臣之罪二也。乞以臣章下御史臺,榜於朝堂,使士大夫知臣之罪,臣雖就死,無所憾也。」
12乙巳,以觀文殿學士、戶部侍郎、知河陽富弼爲宣徽南院使、判并州。
13丙午,徙知并州武康軍節度使韓琦知相州,琦以疾自請也。先是潘美帥河東,避寇鈔爲己累,令民內徙,空塞下不耕,號禁地,而忻、代州、寧化、火山軍廢田甚廣。歐陽修嘗奏乞耕之,詔范仲淹相視,請如修奏;尋爲明鎬阻撓,不得行。及琦至,遣人行視,曰:「此皆我腴田,民居舊猶存。今不耕,適留以資敵,後且皆爲敵有矣。」遂奏代州、寧化軍宜如岢嵐軍例,距北界十里爲禁地,餘則募弓箭手居之。會琦去,即詔弼議,請如琦奏,凡得戶四千,墾地九千六百頃。
14初,翰林學士呂溱上疏,論陳執中外雖強項,內實姦邪,又歷數其過惡十餘事,帝還其疏,溱進曰:「若止用口陳,是陰中大臣也,請付執中令自辨。」於是溱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徐州。辭日,特賜宴資善堂,遣使諭曰:「此會特爲卿設,可盡醉也。」仍詔自今由經筵出者亦如例。
15宰臣劉沆言:「面奉德音,『凡傳宣內降,其當行者自依法律賞罰外,餘令二府與所屬官司執奏。』蓋欲杜請託僥倖之路也。」因陳三弊:一曰近臣保薦官吏之弊,二曰近臣陳丐親屬之弊,三曰敘勞干進之弊。「願詔中書、樞密,凡三事毋得用例,餘聽如舊事。」既施行而眾頗不悅,未幾,復故。
16甲寅,夏遣使如遼,賀加尊號。
17乙卯,流內銓引對前雍邱縣主簿陳改京官,帝謂判銓賈黯曰:「琪雖無它過,而歷三任,皆因緣陳乞,不由有司奏擬。琪乃龐籍女,今保薦多至二十四人,得非專欲諂附大臣故爾邪!且與幕職官、知縣。」琪,鹽鐵副使洎之子也。
18知諫院范鎮等言:「恩州自皇祐五年秋至去年冬,知州凡換七人,河北諸州,大率如此欲望兵馬練習,固不可得。伏見雄州馬懷德,恩州劉渙,冀州王德恭,皆有材勇智慮,可責以辦治,乞令久任。」從之。
19三月,癸亥,遼主以皇太弟重元生日,曲赦行在及長春、鎮北二州徒以下罪。
20丁卯,詔:「修起居注,自今每御邇英閣,立於講讀官之次。」初,賈黯請左右史入閣記事,帝賜坐於御榻西南。至是修起居注石揚休言,恐上時有宣諭咨訪,而坐遠不悉聞,因令立侍焉。
21丙子,詔封孔子後爲衍聖公。
初,太常博士祖無擇言:「文宣王四十七代孫孔宗愿襲封文宣公。案前史,孔子之後襲封者,在漢、魏曰褒成、宗聖,在晉、宋曰奉聖,後魏曰崇聖,北齊曰恭聖,後周及隋並封以鄒國公,唐初曰褒聖,開元初,始追諡孔子爲文宣王,又以其後爲文宣公。然祖諡不可加後嗣,乞詔有司更定美號。」乃下兩制定議,更封宗愿而令世襲焉。
22翰林學士、群牧司楊偉等,言判官、殿中丞王安石,文行頗高,乞除職名。中書檢會安石累召試不赴,詔特授集賢校理,安石又固辭不拜。
23癸未,以權知開封府蔡襄爲樞密直學士。知泉州,以母老自請也。襄工筆札,帝尤愛之,御製李用和碑文,詔使襄書。後又敕襄書溫成皇后父清河郡王碑,襄曰:「此待詔職也。」卒辭之。
25丁亥,知審刑院張揆言,知虢州周日宣妄言澗水衝注城郭,當坐不實之罪,帝曰:「州郡多奏祥瑞,至水旱之災,或抑而不聞。今守臣自陳墊壞官私廬舍,意亦在民,當恕其罪。」
26翰林學士歐陽修言:「朝廷欲俟秋興大役,塞商胡,開棋隴,回大河於故道。夫動大眾必順天時,量人力,謀於其始而審於其終,然後必行,計其所利者多,乃可無悔。往年河決商胡,執政之臣,不審計慮,遽謀修塞,凡科配稍芟一千八百萬,騷動六路百餘州軍,官吏催驅,急若星火,虛費民財,爲國斂怨。今又聞復有修河之役,聚三十萬人之眾,開一千餘里之長河,計其所用物力,數倍往年。當此天災歲旱,民困國貧之際,不量人力,不順天時,知其有大不可者五:蓋自去秋至春,半天下苦旱,而京東尤甚,河北次之,國家常務安靜,賑卹之猶恐民起爲盜,況於兩路聚大眾,興大役乎!此其必不可者一也。河北自恩州用兵之後,繼以凶年,人戶流亡,十失八九,數年以來,稍稍歸復,而物力未充。又,京東自去冬無雨雪,麥不生苗,將踰暮春,粟未布種,農心焦勞,所向無望。若別路差夫,又遠者難爲赴役,一出諸近,則兩路力所不任,此其必不可者二也。往年議塞滑州決河,儲積物料,誘率民財,數年之間,始能興役。今國用方乏,民力方疲,且合商胡,塞大決之洪流,此一大役也;鑿橫隴,開久廢之故道,又一大役也;自橫隴至海千餘里,埽岸久已廢頓,須興緝,又一大役也。往年公私有力之時,興一大役尚須數年,今猝興三大役於災旱貧虛之際,此其必不可者三也。就令商胡可塞,故道未必可開。鯀障洪水,九年無功,禹因水之流,疏而就下,水患乃息。今欲逆水之性,障而塞之,奪洪河之正流,使人力斡而回注,此其必不可者四也。橫隴湮塞已二十年,商胡決又數歲,故道已平而難鑿,安流已久而難回,此其必不可者五也。宜速止罷,用安人心。」
27是月,以旱除畿內民逋租及去年秋逋稅,罷營繕諸役。
詔中外咸言得失。龐籍密疏曰:「太子天下本,今陛下春秋固方盛,然太子不豫建,使四方無所係心。願擇宗室之宜爲嗣者早決之,群情既安,則災異可塞矣。」
28夏,四月,丙申,上封者言:「有蔭子孫犯杖以上私罪,情理重者,令州縣批所犯於用蔭官誥之後;若三犯,奏聽裁。」從之。
29宰臣陳執中,初爲御史所劾,即家居待罪不敢出,庚戌,復入中書視事。
30辛亥,罷諸路里正衙前。
先是知并州韓琦言:「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自兵興以來,殘剝尤甚,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單丁,規圖百端,苟脫溝壑之患,殊可痛傷。自今罷差里正衙前,只差鄉戶衙前,令於一縣諸鄉中第一等,選一戶物力最高者爲之。」於是下京畿、河北、河東、陝西、京西轉運使相度利害,皆謂如琦所議便。又,知制誥韓絳言:「臣嘗安撫江南東、西路,見兩路衙前應役不均,請行鄉戶五則之法。」又,知制誥蔡襄言:「臣嘗爲福建路轉運使,見一縣之中,所差里正衙前有三四年或五七年輪差一次者,一百貫至十貫,皆入十分重難。請止以產錢多少定其所入重難之等。」乃命絳、襄與三司使、副、判官置司同定奪。遣都官員外郎吳幾復往江東,殿中丞蔡往江西,與本路長吏、轉運使相度;因請行五則法,更著淮南、兩浙、荊湖、福建之法,下三司頒行之。其法雖逐路小有不同,然大率得免里正衙前之役,民甚便之。
31乙卯,詔三司出米,京城諸門裁其價以濟流民。
32知諫院范鎮言:「竊以水旱之作,由民之不足而怨,民之不足,由有司之重斂,有司之重斂,由官冗兵多,與土木之費廣而經制不立也。國家自陝西用兵增兵以來,賦役煩重,及近年不惜高爵重祿,假借匪人,轉運使復於常賦外進羨錢以助南郊,其餘無名斂率,不可勝計,皆貪政也。貪政之發,發於掊克暴虐,此民所以怨,干天地之和而水旱作也。臣欲乞使中書、樞密院通知兵民財利大計,與三司量其出入,制爲國用,天下民力,庶幾少寬,以副陛下憂勞之心。」自天聖以來,帝每以經費爲慮,命官裁節,臣下亦屢以爲言,而有司不能承上之意,牽於習俗,卒無所建明,議者以爲恨焉。
33丙辰,殿中侍御史趙抃言:「宰相陳執中,退處私第,不赴朝請,前後數月,外議謂陛下不即降黜,是欲使全而退之。今執中遽然趨朝,再入中書,不知陛下以臣言爲是邪,爲非邪?執中之罪爲有邪,爲無邪?陛下若以執中爲非,即乞罷免相位,以從公議。若以臣言爲非,亦乞竄臣遠方,以誡後來。」不報。
34五月,己未,錄囚。
35辛酉,詔:「中書公事,自今並用祖宗故事施行。」初,宰臣劉沆建言中書不用例,議者皆以爲非便,左司諫賈黯奏罷之。
36戊寅,詔曰:「朕祗紹駿謨,厲精庶政,吁惟近歲,荐至煩言,以爲參顧問者間怵於私,尸言職者或失於當,官無匪懈之恪,專覬謬恩,薦士乖責實之誠,時容私謝。至於命令之下,以及詔除之行,論議所移,綱條益紊,爰申戒告,以厲浚明。苟迷修省之方,浸長澆浮之俗,必從吏議,以正邦彝。」
時上封者言:「古之取士以德行,故淳明朴茂之人用,後世取士以辭章,故浮薄纖巧之人進。望條列弊事,申戒百官。」故降是詔。
37御史中丞孫抃與其屬乞正陳執中之罪,以塞中外公議,不報。於是抃與知雜事郭申錫、侍御史毋湜、范師道、殿中侍御史趙抃同乞上殿,閤門以違近制,不許。壬午,詔抃等輪日入對。知諫院范鎮言:「御史全臺請對,陛下何不延問,聽其所陳,別白是非,可行則行,其不可亦當明諭其故,使知自省。今拒其請,非所以開言路也。」旋命孫抃、郭申錫、趙抃以次入對,皆以罷執中爲請。
38是月,遼主駐南崖。
39六月,己丑,以翰林學士歐陽修爲翰林侍讀學士、知蔡州,知制誥賈黯知荊南,皆從所乞也。
先是修奏疏言:「伏見宰臣陳執中,自執政以來,不協人望,累有過惡,招致人言;而執中遷延,尚玷宰府。陛下憂勸恭儉,仁愛寬慈,堯、舜之用心也,而紀綱日壞,政令日乖,國用益困,流民滿野,濫官滿朝,此由用相不得其人也。近年宰相多以過失,因言者罷去。陛下不悟,以爲宰相當由人主自去,不可因言者而罷之,故宰相雖有大惡,而屈意以容之;彼雖皇恐求去,而屈意以留之;雖天災水旱,饑民流離死亡道路,皆不暇顧,而屈意以用之。其故非它,直欲拒言事者耳。夫言事者何負於陛下哉!使陛下上不顧天災,下不恤人言,以天下之事,委一不學無識、諂邪狠愎之執中而甘心焉,言事者本欲益於陛下而反損聖德者多矣。然而言事者之用心,本不圖至於此也,由陛下好疑自用而自損也。今陛下用執中之意益堅,言事者攻之愈切,陛下方思有以取勝於言事者。而邪佞之臣,希合上意,將曰執中宰相,不可以小事逐,不可使小臣動搖,甚則誣言事者欲逐執中而引用它人。陛下樂聞斯言,不復察其邪佞,所以拒言事者益峻,用執中益堅。夫以萬乘之尊,與三數言事小臣角必勝之力,萬一聖意必不可回,則言事者亦當知難而止矣。然天下之人與後世之議者,謂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以陛下爲何如主也!前日御史論梁適罪惡,陛下赫怒,空臺而逐之。而今日御史又復敢論宰相,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權臣之禍,此乃臣能忘其身而愛陛下者也,陛下嫉之,惡之,拒之,絕之。執中不學無識,憎愛挾情,除改差繆,取笑中外,家私穢惡,流聞道路,阿意順旨,專事逢君,此乃諂上傲下愎戾之臣也,陛下愛之,重之,不忍去之。陛下睿智聰明,群臣善惡,無不照見,不應倒置如此,直由言事者太切,而激成陛下之疑惑耳。執中不知廉恥,復出視事,此不足論,陛下豈忍因執中上累聖德,而使忠臣直士卷舌於明時也!願陛下廓然回心,釋去疑慮,法成湯改過之思,遵仲虺自用之戒,盡以御史前後章疏出付外廷,罷其政事,別用賢才,以康時務,則天下幸甚!」
已而修及黯皆補外,殿中侍御史趙抃言:「竊見近日以來,所謂正人賢士者,紛紛引去,如呂溱知徐州,蔡襄知泉州,吳奎被黜知壽州,韓絳知河陽,此皆眾所共惜其去。又聞歐陽修乞知秦州,賈黯乞知荊南府。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堅欲請郡者,非它,蓋不能曲奉權要,日虞中傷,皆欲效溱、襄、奎、絳而去耳。今陛下又從其請而外補之,萬一有緩急事,陛下何從而詢訪,何從而質正也!伏望陛下勿使修等去職,留爲羽翼,以自輔助。」知制誥劉敞亦以爲言,修、黯遂復留。
40戊戌,吏部尚書、平章事陳執中,罷爲鎮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孫抃等既入對,極言執中過惡,請罷之。退,又交章論列,抃最後乞解憲職補外,以避執中。於是執中卒罷,抃尋改翰林學士承旨。
始,御史因執中殺婢事,欲擊去之,帝未聽。而諫官初無論列者,御史并以爲言。而趙抃攻范鎮尤力,鎮累奏乞與御史辨,不報。及御史入對,又言執中私其女子,傷化不道。執中既罷,帝以諭鎮,鎮復言:「朝廷置御史以防讒慝,非使其爲讒慝也。審如御史言,則執中可誅;如其不然,亦當誅御史。」并繳前五奏,乞宣示執政,相與廷辨之,卒不報。鎮由是與趙抃有隙。
41以忠武節度使、知永興軍文彥博爲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富弼爲戶部侍郎、平章事。是日宣制,帝遣小黃門數輩覘於庭,士大夫相慶得。後數日,翰林學士歐陽修奏事殿上,帝具以語修,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於夢卜,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豈不賢於夢卜哉!」修頓首稱賀。
42癸卯,以龍圖閣直學士張□權御史中丞。
帝嘗諭執政,以□清直,可任風憲,故使代孫抃。時富弼初入相,歐陽修復爲翰林學士,士大夫咸謂三得人云。
43甲辰,以觀文殿大學士知鄆州龐籍爲昭德節度使、知永興軍,尋改知并州。
籍過京師,入對,帝新相文彥博、富弼,意甚自得,謂籍曰:「朕用二相何如?」籍曰:「二臣皆朝廷高選,陛下拔之,甚副天下望。」帝曰:「誠如卿言。文彥博猶多私;至於富弼,萬口一詞,皆曰賢相也。」籍曰:「文彥博臣頃與同在中書,詳知其所爲,實無所私,但惡之者毀之耳。況前者被謗而出,今當愈畏謹矣。富弼頃爲樞密副使,未執大政,朝士大夫未有與之爲怨,故交口譽之,冀其進用而已,亦有所利焉。若弼以陛下爵祿樹私恩,則非忠臣,何足賢!若一以公議概之,則向之譽者將轉而爲毀矣,陛下所宜深察也。且陛下既知二臣之賢而用之,則當信之堅,任之久,然後可以責其成功。若以一人言疑之,未幾又以一人言疑之,臣恐太平之功未易卒致也。」帝曰:「卿言是也。」
44乙巳,儂智高母阿儂、弟智光、子繼宗、繼封伏誅。
45以工部侍郎知桂州余靖爲戶部侍郎,知邕州。蕭注爲引進副使,留再任。注募死士使大理國,購智高。南詔久與中國絕,林箐險深,界接生蠻,語皆重譯,行百日乃通。智高亦自爲大理所殺,函其首至京師。〔〔考異〕李燾曰:大理國函智高首送京師,此據蕭注傳。然智高本傳云:智高卒不出,其存亡莫可知,未知孰是。又,司馬光百官表、大事記,至和二年四月,亦書儂智高死於大理。〕
46秋,七月,癸亥,翰林學士歐陽修請自今兩制、兩省以上,非因公事不得與執政相見,及不許臺諫官往還。詔,如有公事,許就白於中書、樞密院。
47甲子,詔:「凡宰相召自外者,令百官班迎之;自內拜者,聽行上事儀。」國朝待宰相蓋有故事,其後多承例辭,至是文彥博、富弼入相,御史梁蒨請班迎於國門,范師道又請行上事禮,然亦卒辭之。師道,長洲人。
48戊辰,以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吳育爲宣徽南院使、判延州。
育侍讀禁中,帝因語及臣下毀譽,多出愛憎,育曰:「聖言要切,實四海之幸。然知而形之於言,不若察而行之於事。自古人君,因信讒邪而致亂,察姦險而致治,至於安危萬端,不出愛憎二字,達之則群書不足觀,不達雖博覽無益也。蓋人主事有不可不密者,有不可不明者。語及軍國幾微,或於權要,不可不密也。若指人姓名,陰言其罪而事狀未見者,不可不明也。若不明,則讒邪得計,忠正難立,曲直莫辨,愛憎遂行。故曰偏聽生姦,獨任成亂。是故聖王之行,如天地日月,坦然明白,進一人使天下皆知其善,黜一人使天下皆曉其惡,則邪險不能陷害,公正可以立身,此百王之要道也。」帝數欲大用之,而諫官或誣奏育在河南嘗貸民出息錢,久之,遂命出帥。〔〔考異〕李燾曰:育正傳云爲諫官劉元瑜誣奏,案元瑜此時實知潭州,必非元瑜也。今沒其姓名,當徐考之。又,蘇軾嘗記王鞏云:陳執中罷相,仁宗問誰可代者,執中舉吳育,上即召赴闕。會乾元節,侍宴偶醉,坐睡,忽驚顧,拊呼其從者。上愕然,即除西京留臺。鞏父素爲鞏言此。案按育自陝州召入,至和二年二月判都省,此時陳執中方家居待罪,不知何時薦育。所云醉拊御,仁宗愕然,因不復相育。育有心疾,當得事實,足見非劉元瑜誣奏也。然育爲執中所薦,亦未可曉。又育出知延州,非西京留臺,嘉祐元年五月,乃自延州徙河中,二年八月,自河中徙河南,鞏所云差誤。〕
49己巳,罷三司市御箭翎。
初,三司言:「御箭翎皆以兩末黑中白羽爲之。今監錮市人,求之不可得。」帝曰:「箭之傅黑白羽,但取其文采耳,然不若雞翎之勁也。」因令罷市。
50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近者爲京師土木興作處多,乞減罷。尋準敕,差臣與三司相度減定,續具奏聞。今又聞旨下三司重修慶基殿及奉先寺。伏見近年民力困貧,國用窘急,小人不識大計,但欲廣耗國財,務爲己利,託名祖宗,張大事體。況諸處神御殿,棟宇堅固,未必損動。昨開先殿只因兩柱損,遂損一十三柱,廣張工料,以圖酬獎恩澤。臣竊見累年火災,自玉清昭應、洞真、上清、鴻慶、壽寧、祥源、會靈七宮,開寶、興國兩寺塔殿,皆焚燒蕩盡,足見天意厭土木之侈,爲陛下惜國力民財,譴戒丁寧,前後非一。與其廣興土木以事神,不若畏懼天戒而修省。其已興作者既不可及,其未修者宜速停。」
51壬午,遼主如秋山,次南崖之北峪,有疾。八月,丁亥,病甚,召皇子燕趙國王洪基,諭以治國之要。戊子,大赦,縱五坊鷹鶻,焚釣魚之具。己丑,遼主殂,年四十,諡爲神聖孝章皇帝,廟號興宗。〔〔考異〕興宗之年,東都事略作四十三,李燾長編作四十一。興宗之諡,契丹國志及事略、長編並作文成皇帝。今俱從遼史。〕
興宗初立,受制於生母欽哀太后,致嫡母無罪被弒,論者譏其虧王者之孝。其後遷欽哀而復迎奉,頗盡孝養。而欽哀以不得干預朝政,意常不懌,臨興宗之喪,無戚容;見皇后悲泣如禮,乃曰:「汝年尚幼,何悲痛乃爾!」其很戾如此。
興宗多酒失,然能感富弼之言,罷南伐之師;用兵西夏,旋許乞盟,邊鄙不聳,遼人安之。
皇子燕趙國王洪基,奉遺詔即位柩前,哀慟不聽政,群臣上表固請,許之。遼主詔曰:「朕以菲德,託居士民之上,第恐智識有不及,群下有未信,賦斂妄興,賞罰不中,上恩不能及下,下情不能達上。凡爾士庶,直言無諱,可則擇用,否則不以爲愆,卿等其體朕意。」
52庚寅,詔流內銓:「臣僚陳乞子孫當得試銜知縣者,自今並與權注初等幕職官,仍著爲令。」
54癸巳,知諫院范鎮言:「比者京師及輔郡歲一赦,去歲再赦,今歲三赦;又,在京諸軍歲再賜緡錢;姑息之政,無甚於此。夫歲一赦者,細民謂之熱恩,以其必在五月、六月間也。猾胥姦盜,倚爲過惡,指以待免,況再赦至三赦乎!今防秋備塞之人,無慮五六十萬,使聞京師端坐而受賜者,能不動心哉!請自今罷,所謂一赦以摧姦猾,而使善良得以立;罷兵士之特賜錢以均內外,而使民力得以寬。」
55甲午,遼遣皇太叔重元安撫南京軍民。
56乙未,知諫院范鎮言:「先朝以御寶印紙給言事官,使以時奏上,所以知言者得失而殿最之。今陛下雖喜聞諫諍,然考其施行,其實無幾,豈大臣因循而多廢格乎?請據今御史、諫官具員,置章奏簿於禁中,時時觀省;仍以尚書省所置簿具言行否,每季錄付史官。」詔中書置臺官言事簿,令以時檢句銷注之,仍錄與樞密院。
57戊戌,遼主以遺詔命西北路詔討使、西平郡王蕭阿喇爲北府宰相,仍權知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蕭虛烈爲武定軍節度使。
辛丑,改元清寧;大赦。
58壬子,詔曰:「任職之臣,則有考課遷官之法。而宗姓不預吏事,先朝著格,使十八年一遷,所以隆族示愛,教忠厚也。朕尚念夫本支之秀,昭穆之近,而有耆老久次者,其令中書、樞密院第其服屬自明堂覃恩後及十年,咸與進官;近緣特恩改轉者,須更十年。」
59乙卯,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高若訥卒,車駕臨奠,贈右僕射,諡文莊。
60九月,戊午,遼告哀使至,帝爲發哀,成服於內東門幕次,遣使祭奠弔慰及賀即位。
61遼主詔所幸圍場外毋禁。
庚申,詔:「除護衛士,餘不得佩刀入宮,非勳戚後及承應諸執事人不得冠巾。」
62癸亥,詔學士、舍人院:「自今召試,未有科名人,復試三題。」
63乙丑,遼賜內外臣僚爵賞有差。
庚午,尊皇太后爲太皇太后。丙子,尊皇后爲皇太后。宴菆塗殿。
以上京留守宿國王陳留爲南京留守。
64冬,十月,丁亥,遼有司請以遼主生日爲天安節,從之。
以吳王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
65己丑,詔京畿毋領輔郡,罷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
66乙未,出內藏庫錢百萬下河北市糴軍儲。
67丙申,以主客員外郎吳中復爲殿中侍御史裏行。
68戊戌,監修南京鴻慶宮內臣請於本宮隙地建皇帝本命殿,帝曰:「建宮觀,所以爲民祈福,豈可勞民自爲邪!其遇本命道場日,止令設板位祠之。」
69己亥,以開封府判官、殿中侍御史俞希孟爲言事御史。御史中丞張□等言:「希孟自入臺以來,論事私邪,動多迎合。前年內臣王守忠請節度使俸給,諫官韓絳力言不可,希孟輒上言稱恩命已行,只乞後不得爲例。又,中書劄子下御史臺同刑法寺定百官行馬失序事,同時聚議,皆云臣子對君失儀,尚蒙矜恕,豈爲偶近兩府,行馬趨朝,既已贖銅,又作過犯!希孟承望大臣風旨,不肯同署奏狀,而乃獨入文字,乞理爲過犯。此皆姦邪,狀明白。後因全臺上殿奏事,陛下面責希孟,不踰兩月,除開封府判官,中外咸謂公明。今卻自府判復除言事臺官,伏乞別與一差遣。」壬寅,改希孟爲祠部員外郎、荊湖南路轉運使。
70癸卯,侍御史梁蒨言:「近制,兩府大臣遇假休日,方許一見賓客,非所以廣朝廷聰明,其開禁使接士如故。」從之。〔〔考異〕李燾曰:御史臺記云:蒨欲結交富弼,上言乞舉班迎故事,朝議哂之。又希執政意,上言乞兩府私第不許接見賓客。蒨性諂諛,所言大抵類此。案實錄十月癸卯所書,則蒨乃乞開兩府私第見客之禁,與御史臺記不同,恐馮潔亦私有好惡也,今不取。此雖云從蒨所請,然賈黯明年自知制誥出知許州,猶以客禁爲言,則蒨所請初亦未從也。〕
71乙巳,禮部貢院上刪定貢舉條制十二卷。
72庚戌,翰林學士、刊修唐書歐陽修言:「自武宗以下,並無實錄,以傳記、別說考正虛實,尚慮闕略。聞西京內中省寺、留司御史臺及鑾和諸庫有唐朝至五代以來奏牘、案簿尚存,欲差編修官呂夏卿詣彼檢討。」從之。夏卿,晉江人。
73癸丑,下溪州蠻彭仕羲入寇。
下溪州自彭允林至仕羲,相繼爲剌史者五世矣,至是,仕羲子師寶怨父取其妻,來奔長州訴仕羲嘗殺誓下十三州,將奪其印符而并其地,自號如意大王,補置官屬將起爲亂。知長州宋守信聞之,乃以師寶爲鄉導,帥兵數千深入討之。仕羲遁入地洞,不可得,俘其孥,而官軍戰死者十六七。守信等皆坐貶。自是蠻獠數入寇掠,邊吏不能制矣。
74十一月,丙辰,出內藏庫絹三十萬,下并州市糴軍儲。
75初,虞部郎中薛向言河北糴法之弊,以爲:「被邊十四州,悉仰食度支,歲費錢五十萬緡,得粟百六十萬斛,其實才直二百萬緡耳,而歲常虛費三百萬緡,入於商賈蓄販之家。今既用見錢實價,革去三百萬虛估之弊矣,然必有以佐之,則其法可行。故邊穀貴,則糴澶、魏粟,漕黃、御河以給邊;新陳未交,則散糶減價以救民乏;軍食有餘,則坐倉收糴以待不足。使見錢行而三利舉,則河北之穀不可勝食矣。」於是詔置河北都大提舉使糴糧草及催遺黃、御河綱運公事。己未,以向爲之,行並邊見錢和糴法。
76甲子,遼葬興宗於慶陵,名其山曰定興。
77丙寅,北府宰相、西平郡王蕭阿喇進封韓王。
78己巳,交趾來告其王李德政卒,〔〔考異〕宋史仁宗紀載此事於乙卯日,今據長編,安南告喪實在己巳日。但宋初沿唐制,授以靜海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初未有安南王之稱,長編稱爲安南王,則失之不考矣。贈官在癸酉日,封日尊在乙亥日,今并及之。〕詔贈侍中、南越王,以其子日尊靜海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79壬申,遼主次懷州,有事於太宗、穆宗廟。甲戌,謁祖陵。戊寅,冬至,有事於太祖、景宗、興宗廟,不受群臣賀。
80十二月,丙戌,遼主詔內外百官秩滿各言一事,仍轉諭所部,無貴賤老幼,皆得直言無諱。
81丁亥,修六塔河。先是河決大名、館陶,殿中丞李仲昌請自澶州商胡河穿六塔渠入橫隴故道,以披其勢,富弼是其策。詔發三十萬丁修六塔河以回河道,以仲昌提舉河渠。仲昌,垂子也。
翰林學士歐陽修,以嘗奉使河北,知河決根本,復上疏言:「河水重濁,理無不淤,淤從下流;下流既淤,上流必決;水性避高,決必趨下。以近事驗之,決河非不能力塞,故道非不能力復,但勢不能久,必決於上流耳。橫隴功大難成,雖成必有復決之患。六塔狹小,不能容受大河,以全河注之,濱、棣、德、博必被其害。不若因水所趨,增治隄防,疏其下流,浚之入海,則河無決溢散漫之憂,數十年之利也。」帝不聽。
82戊子,遼以應聖節上太皇太后壽,宴群臣、命婦。冊妃蕭氏爲皇后。后,樞密使惠之女也。進封皇弟和囉噶爲魯國王,阿璉爲陳國王。
83辛卯,遼詔部署院:「事有機密即奏,其投謗訕書輒受及讀者,並棄市。」
84甲午,遼以樞密副使姚景行爲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湛爲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同知樞密院事韓紹文爲上京留守。
85知制誥劉敞使於遼,素習知山川道徑,遼人道之行,自古北至柳河,回互殆千里,欲夸示險遠。敞質譯人曰:「自松亭趨柳河,甚逕且易,不數日可抵中京,何爲故道此?」譯相顧駭媿曰:「實然,但通好以來,置驛如是,不敢變也。」〔〔考異〕宋史閻詢傳:使契丹,迓者王惠導詢由松亭往。詢曰:「此松亭路也,胡不徑蔥嶺,而迂枉若是,豈非誇大國地廣以相欺邪?」惠慚不能對。與敞傳所載略同。敞奉仗在至和二年,而詢使在嘉祐五年。即使詢有此言,亦是襲取敞意。況蔥嶺在西域,與遼之上京遠不相涉,蓋傳聞附會之說,殊不足信。今因敞事而辨正之。〕
86丁酉,詔:「武臣有贓濫者毋得轉橫行,其立戰功者許之。」
87戊戌,遼主命設學養士,頒五經傳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員。
88庚子,遼遣使致興宗遺留物及謝弔祭。
89遼以知涿州楊績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
90庚戌,太白晝見。
91遼以聖宗在時生辰,赦上京囚。
92壬子,新修醴泉觀成,即祥源觀也,因火更其名。
93是歲,遼主御清涼殿,策進士張孝傑等四十四人。
宋紀五十六〔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圛作噩七月,凡一年有奇。〕
嘉祐元年〔遼清寧二年。(丙申、一○五六)〕
嘉祐元年〔遼清寧二年。〕
1春,正月,甲寅朔,帝御大慶殿受朝。前一夕,大雪;帝在禁庭,跣足禱天,及旦而霽。百官就列,帝暴感風眩,冠冕欹側,左右或以指抉帝口出涎,乃小愈,趣行禮而罷。
2丙辰,遼主命諸郡長吏如諸部例,與僚屬同決罪囚,無令瘐死獄中。詔曰:「先時諸路死刑,皆待決于朝,故獄訟留滯;自今凡強盜得實者,聽即決之。」
3戊午,宴遼使于紫宸殿,宰相文彥博奉觴詣御榻上壽。帝顧曰:「不樂邪?」彥博知帝有疾,錯愕無以對;然尚能終宴。己未,遼使入辭,置酒紫宸殿,使者入至庭中,帝疾作,扶入禁中。彥博以上旨諭遼使,遣大臣就驛賜宴,仍授國書。
彥博興兩府俟于殿閣,久之,召入內副都知史志聰等問帝起居狀,志聰等對以禁中事不敢泄,彥博怒叱之曰:「上暴疾,惟汝曹得入禁闥,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爲邪?自今疾勢小有增損必白。」仍命引至中書取軍令狀,志聰等皆聽命。及夕,皇城諸門白當下鎖,志聰曰:「汝白宰相,我不任受其軍令。」由是禁中事,宰相無不知者。
庚申,詣內東門小殿問起居,帝自禁中大呼而出。宮人扶侍者皆隨出,謂彥博等曰:「相公且肆赦消災。」彥博等退,始議降赦。
帝既不省事,兩府但相與議定,稱詔行之。兩府欲留宿禁中而無名,辛酉,彥博與富弼建議,設醮祈福于大慶殿,兩府監之,晝夜焚香,設幄宿于殿西廡。志聰等白故事兩府無留宿殿中者,彥博曰:「此豈論故事時邪!」遣近臣禱于在京寺觀,天下長吏禱于岳瀆諸祠。
壬戊,帝疾小間,暫御崇政殿以安眾心。
癸亥,兩府求詣寢殿見帝,史志聰難之。富弼責之曰:「宰相安可一日不見天子!」志聰等不敢違。是日,兩府始入福康殿臥內奏事,兩制近臣日詣內東門問起居,百官五日一入。
甲子,大赦,蠲被災田租及倚閣稅。
戊辰,罷上元張燈。自是帝神思漸清,然不能語,輔臣奏事,大抵首肯而已。
己巳,命輔臣禱天地、宗廟、社稷。
壬申,罷醮,兩府始分番歸第,不歸者各宿于其府。
知開封府王素嘗夜叩宮門,求見執政白事,彥博曰:「此際宮門何可夜開!」詰旦,素入白,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爲變者,欲收捕治狀,彥博曰:「如此則張皇矣。」乃召殿前都指揮使許懷德,問都虞候某者何如人,懷德稱其良謹可保,彥博曰:「此卒有怨,誣之耳,當亟誅以靖眾。」眾以爲然。時富弼以疾謁告,彥博請劉沆判狀尾,斬于軍門。彥博初欲自判,王堯臣捏其膝,彥博悟,因請沆判之。及帝疾愈,沆譖彥博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斬告反者。」彥博以沆判呈帝,帝意乃解。〔〔考異〕蘇頌作孫抃行狀云:禁門不開幾旬日,雖執政大臣不得進見,但通名于內東門候起居。抃率同列謂宰相不宜坐待,宰相因抃言,乃叩閽入禁中。李燾曰:上以元日不安,初七日宰相即入禁中,此云禁門幾旬日不開,誤也。東都事略載富弼切責史志聰,蓋據范純仁行狀。今附載。〕
4壬午,大雨雪,木冰。
5遼主如魚兒濼。
6二月,乙酉,遼以左伊勒希巴〔舊作夷离畢,今改。〕蕭瑪嚕〔舊作謨魯,今改。〕知西南面招討都監事。
7甲午,詔兩制以上問候于內東門,餘皆罷之。
8甲辰,帝疾愈,御延和殿。丙午,宰臣率百官拜表稱賀。
9三月,丁巳,詔禮部貢舉。
10遼以應聖節曲赦百里內囚。
11辛未,司天監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至是沒。
12己卯,遼主製放鷹賦賜群臣,示委任臣僚之意。
13先是興宗以耶律伊遜〔舊作乙辛,今改。〕爲護衛太保。伊遜,本寠人子,嘗牧羊,自言夢中食月啗日,方半而寤,頗以自負。比長,美風儀,外和內狡。初爲文班吏,掌太保印,陪從入宮,仁懿皇后見其詳雅如素宦,令補筆硯吏,興宗亦愛之。遼主即位,以伊遜先朝所任,使同知點檢司事,常召決疑議。伊遜被委任自此始。
14閏月,癸未朔,以樞密副使王堯臣爲戶部侍郎、參知政事,參知政事程戡爲戶部侍郎、樞密副使,以戡與文彥博姻家故也。
15詔閤門,自今前後殿間日視事。
16辛卯,以翰林學士王洙爲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出知制誥劉敞知揚州。敞,王堯臣姑子;洙,堯臣從父;堯臣執政,兩人皆避親也。
知諫院范鎮言:「洙在太常,壞陛下禮樂,爲學士時,進不由道,資性姦回,恐終累堯臣。」章六上,卒不報。
17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程琳既歸本鎮,上書言:「臣雖老,尚能爲國守邊。」未報,得疾,遽卒。丁酉,贈中書令,諡文簡。
18遼自聖宗時鑄太平錢,新舊互用,由是錢法演迆域中。開泰中,每歲春秋以官錢宴饗將士,錢不勝多。己亥,始行東京所鑄錢。
19乙巳,遼南京獄空,進留守以下官。
20夏,四月,壬子朔,六塔河復決。
21丙辰,召知鄭州曾公亮爲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
公亮治郡有能名,盜賊悉竄它境,至外戶不閉,民呼爲「曾開門」。
22甲子,遼主詔曰:「方夏長養,鳥獸孳育之時,不得縱火于郊。」
23己卯,以右司諫、知制誥賈黯知陳州,以父疾自請也;尋改許州。
24五月,甲申,詔以九月於大慶殿行恭謝禮。
25初,左千牛衛大將軍宗實,幼養於宮中,帝及皇后鞠視如子。既出,還第,問勞賞賜不絕。及帝得疾,不視朝,中外憂恐。宰相文彥博、劉沆、富弼勸早立嗣,帝可之。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弟純臣爲王府官,數與堯臣言宗實之賢,堯臣以告彥博等。彥博等亦知宗實帝意所屬,乃定議,乞立宗實爲嗣,既具,未及進,而帝疾有瘳,其事中輟。〔〔考異〕李燾曰:至和議立嗣,諸家各有記述,要當以龍川別志爲得實。蓋彥博等私議英宗當立,已會具奏,但未及上耳,其詔草亦非偽也。蓋當日群臣預爲此奏,可即降詔,事不容緩,其理勢亦當耳。今國史及文氏私記,皆云已奏詔草,則恐未然。今從別志,止稱奏議,不載詔草。別志乃云事在嘉祐二年,且謂韓琦與彥博、弼同爲宰相,則誤。〕26知諫院范鎮疏曰:「昔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天下之大公也。真宗以周王薨,養宗子于宮中,天下之大慮也。願陛下以太祖之心行真宗故事,拔近族之尤賢者,優其禮秩,置之左右,與圖天下事,以繫億兆人心。」疏奏,文彥博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公事蔡挺問鎮何所言,鎮以實對。明日,挺謂鎮曰:「言如是事,何不與執政謀?」鎮曰:「鎮自分必死,乃敢言。若謀之執政,或以爲不可,豈得中輟乎!」
27戊戌,遼主謁慶陵;甲辰,有事於興宗廟。
28丙午,以龍圖閣直學士夏安期知延州。
州東北阻山,無城,敵騎嘗乘之。安期至,即命大築城。方暑,諸將白士卒有怨言,安期益廣計數百步,令其下曰:「敢有一言動眾者斬!」躬自督役,不踰月而就,袤延六里。
29六月,辛亥朔,詔雙日不御殿,伏終如舊。
30丁巳,遼命宰相舉才能之士。
31戊午,遼命有司籍軍補邊戍。
32己未,殿中侍御史趙抃疏曰:「今上有謫見之文,下有妖言之俗,天其或者以皇嗣未立,人心未有所係,丁寧警戒,欲陛下深思遠圖,亟有所爲而然也。願陛下擇用宗室賢善子弟,或教育宮闈,或封建任使,左右以良士,輔導以正人,磐石維城,根本深固,惟陛下以至公而裁擇焉。」
33辛酉,準布〔舊作阻卜,今改。部長朝於遼,貢方物。
34癸亥,中丞張□等言:「臣等累次奏乞許臺諫官依例上殿,聞已降付中書;至今踰月,未蒙施行,乃是執政大臣不欲臣等進對,故爲沮遏。伏望陛下指揮中書,許令臺諫官上殿,臣等必不敢以瑣細事務上煩聖聽。」尋有詔,許中丞上殿。
35丁卯,高麗遣使貢於遼。
36庚午,集賢校理、通判并州司馬光上疏曰:「儲貳者,天下之根本,根本未定則眾心未安。夫細民之家,有百金之寶,猶擇親戚可信任者,使謹守之,況天下之大乎!今陛下未有皇嗣,人心憂危。伏望斷自聖志,遴選宗室之中聰明、剛正、孝友、仁慈者,使攝儲貳之位,以俟皇嗣之生,退居藩服。倘未欲然,且使之輔政,或典宿衛,或尹京邑,亦足以鎮安天下之心。」
帝在位久,國嗣未立,及不豫,天下寒心,而莫敢言。惟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光繼之:又與鎮書言:「此大事,不言則已,言一出豈可復反顧!願公以死爭之。」于是鎮言益力。
37遼舊制,史官得與聞朝議;辛未,遼主命罷之,俾史官問宰相而後書。
38時京師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渡人,命輔臣分行諸門。而諸路亦奏江河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令所在賑救之。
知諫院范鎮言:「臣伏見諸路州郡俱奏水災,京師積雨,社稷壇壝輒壞,其爲災變,可謂大矣。伏乞陛下問大臣災變所起之因及所謂消伏之術,仍詔雨制、臺閣常參官極言得失,躬親裁擇,以塞天變。」
39乙亥,遼南京蝗蝻爲災。
40丁丑,遼以南院樞密使趙王扎拉〔舊作查葛,今改。〕爲上京留守、同知南京留守事,吳王耶律仁先爲南院樞密使,秦王蕭孝友爲北府宰相。遼主親製誥詞,褒賜孝友。
41己卯,詔群臣實封言時政闕失。范鎮又言:「傳曰:『簡宗廟,不禱祀,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陛下恭事天地神祗,肅祀祖宗,山川之祠,罔不秩舉;至于號令,必順天時。然而上天出此變者,蓋曉諭陛下以簡宗廟也。宗廟以承祧爲重,故古先帝王,即位之始,必有副貳,以重宗廟也。陛下即位以來,虛副貳之位三十五年矣。臣近奏,擇宗子賢者,優其禮數,試之以政,俟有聖嗣,復遣還邸,及今兩月餘而不決,此天變所以發也。伏惟陛下深念宗廟之重,以臣前一章降付執政大臣,速爲裁定。」
42秋,七月,辛巳朔,詔三司、開封府、臺諫官、審刑院復上殿奏事,仍日引一班。自帝不豫,惟兩府得奏事,至是始引對群臣。
43乙酉,詔京東、西、荊湖北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分行賑貸水災州軍,若漂蕩廬舍,聽于寺院及官屋寓止;仍遣官體量放今年稅,其已倚閣者勿復檢覆。
44遼遣使分道平賦稅,繕戎器,勸農桑,禁盜賊。
45丙戌,賜河北路諸州軍因水災而徙它處者,米一人五斗;其壓溺死者,父、母、妻賜錢三千,餘二千。
46文彥博、富弼等之共議建儲,未嘗與兩府謀也,樞密使王德用聞之,合掌加額。于是翰林學士歐陽修上疏曰:「陛下臨御三十餘年,而儲副未立,臣僚多以此事爲言,大臣亦嘗進議,聖意久而未決,而庸臣愚士,遂生嫌疑之論,此不思之甚也。禮曰:『一人元良,萬國以正。』蓋謂定天下之根本,上承宗廟之重,亦所以絕臣下之邪謀。伏望擇宗室之賢者,依古禮文,且以爲子,既可徐察其賢否,亦可俟皇子之生。臣又見樞密使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樞密,三四年間,雖未見過失,而不幸有得軍情之名,武臣掌國機密而得軍情,豈是國家之利!欲乞且罷青樞務,任以一州,既以保全之,亦爲國家消未萌之患。」疏凡再上,留中不出。〔〔考異〕李燾曰:韓琦舊傳云:歐陽修因水災再上疏,皆留中。所云水災,即嘉祐元年事,而修傳乃于作樞密副使後載之,誤也。修奏議自有月日。王德用事,據江氏雜志云富、范,蓋誤以文爲范也,今改之。〕
知制誥吳奎言:「王者以社稷爲本,宗廟爲重。社稷必有奉,宗廟必有主。禮,大宗無嗣,則擇支子之賢者。以昭穆言之,則太祖、太宗之曾孫,陛下所宜建立,用以繫四海之心者也。況陛下春秋猶盛,俟有皇子,則退所爲後者,頗優其禮數,使不與它宗室等,亦何爲而不可!」
殿中侍御史呂景初亦言:「商、周之盛,並建同姓,國朝二宗,相繼尹京,是欲本支盛強,有磐石之安,而天下有所係望矣。願擇宗子之賢者,使得問安侍膳于宮中,以消姦萌,或尹京典郡,爲夾輔之勢。」
景初又數詣中書白執政,請出狄青。文彥博以青素忠謹,外言不足置意,景初曰:「青雖忠,如眾心何!大臣爲朝廷慮,毋牽閭里恩也。」
47己丑,出內藏庫銀絹三十萬賑貸河北。
48辛丑,三司使、戶部侍郎楊察卒,贈禮部尚書,諡宣懿。
察勤于吏職,癰方作,猶入對,商榷財利,歸而大頓,人以爲用神太竭云。
49癸卯,以武康節度使、知相州韓琦爲工部尚書、三司使。唐制,節度使納節,不降麻。本朝丁謂自節度使爲參知政事,止舍人院命詞。今除琦三司使降麻,非故事也。
50乙巳,貸被水災民麥種。
51是月,彗出紫微垣,歷七星,其色白,長丈餘。
52八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書是月日食。契丹國志與宋史同,今從之。〕
53司馬光又上疏請早擇宗室之賢,攝居儲位,不報。
54癸丑,復知池州包拯爲刑部郎中、知江寧府,江南東路轉運使唐介爲戶部員外郎。時侍御史裏行吳中復乞包拯、唐介還朝,宰臣文彥博因言:「介頃爲御史,言事多中臣病,其間雖有風聞之誤,然當時責之太深,請如中復所奏用之。」故有是命。
55詔:「大臣自今無得乞子弟及親舊賜進士出身。」
56知諫院范鎮言:「近日慧出東方,孛於七星,其色正白。七星主急兵,色白亦主兵。陛下宜與大臣相敕警以求消復之術。」且曰:「陛下以臣言爲然,乞以臣前所上章與大臣速定大議;以臣言爲不然,乞加臣萬死之罪。」甲寅,鎮復與執政書,言:「古之人三諫而不從則去,今鎮已六諫矣。願諸公攜鎮之書言于上前,速定大計。如其不然,即賜鎮歸田,或解鎮之職而置之散外,皆諸公之賜。」鎮又兩上疏,言早定大計。庚申,以鎮爲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鎮固辭不受。
57癸亥,樞密使、護國節度使狄青,罷樞密使,加同平章事、判陳州。
青在西府四年,京城小民推其材武,青每出入輒聚觀,至壅路不得行。帝自正月不豫,青益爲都人所指目。又,青家犬生角,數有光怪。知制誥利敞請出青以保全之,未聽;敞出知揚州,又言及之。及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于相國寺,行止殿上,都下喧然;執政聞之始懼,以熟狀出青判陳州。
58以三司使、工部尚書韓琦爲樞密使,召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張方平爲三司使。
自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還自益州,奏免橫賦四十萬貫匹,及減興、嘉、卬州鑄錢十餘萬,蜀人便之。
始,方平主計京師,有三年糧,而馬粟倍之,至是馬粟僅足一歲,而糧亦減半,因建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下四衝八達之地,非如雍、洛有山河形勢足恃也,特依重兵以立國耳。兵恃食,食恃漕運,汴河控引江、淮,利盡南海。天聖以前,歲發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張君平者,以疏導京東積水,始輟用汴夫,其後淺妄者爭以裁減費役爲功,河日以湮塞。今仰而望河,非祖宗之舊也。」遂畫漕運十四策。宰相富弼讀方平奏帝前,晝漏盡十刻,侍御皆跛倚;帝太息稱善。弼曰:「此國計之大本,非常奏也。」悉如所欲施行。其後未期年,京師有五年之蓄。
59先是樞密直學士、權知開封府王素,數與歐陽修稱譽富弼于帝前,弼入相,素頗有力焉,意弼引己登兩府,既不如志,因求外官,于是改龍圖閣學士、知定州。
60是夕,彗星滅。
61翰林學士胡宿知審刑院,詳議官闕,判院者當擇人薦於帝,宿與同列得二人。一人者監稅河北,以水災虧課,同列曰:「小失不足以白上。」宿至帝前,悉白之,且曰:「此人小累,才足惜。」帝曰:「果得才,小累何恤乎!」遂除詳議官。同列退,誚曰:「詳議欲得人,公固欲白上,倘緣是不用,柰何?」宿曰:「彼得與不得,不過一詳議官耳。宿以誠事主,今白首矣,不忍絲髮欺君,喪平生節;爲之開陳,聽主上自擇耳。」
62初,李照斥王朴樂音高,乃作新樂,下其聲。太常歌工病其太濁,歌不成聲,私賂鑄工使減銅齊而聲稍清,歌乃協,然照卒莫之辨。又,朴所製編鐘皆側垂,照及胡瑗皆非之。及照將鑄鐘,給銅于鑄瀉務,得古編鐘一,工不敢毀,乃藏于太常。鐘不知何代所作,其銘云:「粵朕皇祖寶龢鐘,粵斯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叩其聲,與朴鐘夷則清聲合,而其形則垂。瑗後改鑄,正其鈕使下垂,叩之,弇鬱而不揚。其鎛鐘又長角而震掉,聲不和。著作佐郎劉羲叟謂人曰:「此與周景王無射鐘無異,上將有眩惑之疾。」已而果然。
于是范鎮言:「國家自用新樂,日食星變,冬雷,秋電,大雨不時,寒暑不節,不和之氣,莫甚此者。去年十二月晦,大雨雪,大風,宮架輒壞;元日大朝會,樂作而陛下疾作。臣恐天意以爲陛下不應變祖宗舊樂而輕用新樂也。乞下執政大臣參議,且用祖宗舊樂,以異時別加制作。」
丁丑,詔太常恭謝,用舊樂。
63戊寅,詔招撫彭仕羲。
64是月,遼主如秋山,后從行,至殺虎林,命后賦詩,后應聲而成;遼主大喜,出示群臣。次日,行獵,有虎突出,遼主一發殪之,謂群臣曰:「力能伏虎,不媿皇后詩矣。」
65遼魏國王蕭忠卒,年七十四,后之父也。遺命家人薄葬。訃聞,遼主輟朝三日。
66九月,壬午,司馬光又上疏曰:「自古帝王,即位則立太子,此不易之道。其或撝謙未暇,則有司爲請之,所以尊社稷,重宗廟,未聞人主以爲諱也。及唐中葉,人主始有惡聞立嗣者,群臣莫敢發言,言則刑戮隨之,是以禍患相尋,不可復振。不知本強則茂,基壯則安。今日公卿至庶人,皆知當今之務,無此爲大而莫敢進言。自以水災親下明詔,勤求得失,臣安敢舍此大節,隱而不言,其餘瑣碎,豈足道哉!」時范鎮亦屢奏辭所除官,且乞因恭謝大禮決定大議。
67庚寅,命宰臣富弼攝事于太廟,樞密副使田況于皇后廟,程戡于奉慈廟。辛卯,恭謝天地于大慶殿,大赦,改元。丁酉,加恩百官。
68庚子,遼主如中京,祭聖宗、興宗於會安殿。
69癸卯,以侍御史范師道知常州、殿中侍御史趙抃知睦州。
先是宰相劉沆進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舉行御史遷次之格,滿三歲者與知州。師道及抃嘗攻沆之短,至是抃等又乞避范鎮,各請補外,沆遂引格出之。中丞張□等言沆挾私出御史,請留抃及師道,不報。
70甲辰,詔三司置司編祿令,以知制誥吳奎、右司諫馬遵、殿中侍御史呂景初爲編定官,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71冬,十月,丁卯,出內藏庫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錢十萬貫,下河北市糴軍儲。
72辛未,以草澤雙流宋堂爲國子四門助教。堂著書頗究時務,數爲近臣所薦;至是翰林學士趙又言其所著書,特錄之。
73丙子,遼主如中會川。
74十一月,辛巳,王德用罷爲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以判大名府賈昌朝爲樞密使。
翰林學士歐陽修言:「昌朝性回邪,頗知經術,能緣飾姦言,善爲陰謀以陷害良士,小人朋附者眾,皆樂爲其用。臣願速罷昌朝,還其舊任,天下幸甚!」
75是日,范鎮入對垂拱殿。鎮前後上章凡十九次,待罪幾百日,鬚髮爲白,至是泣以請,帝亦泣曰:「朕知卿言是也,當更俟三二年。」鎮由是卒辭言職,朝廷不能奪也。己丑,鎮復爲起居舍人、充集賢殿修撰。
76庚寅,錄潭州進士楊謂爲郊社齋郎。
先是蠻猺數寇邊,史館檢討張芻責監潭州稅;及天章閣待制劉元瑜知潭州,芻遂以說干元瑜,使謂入梅山招諭,其酋長四百餘人,皆出聽命,因厚犒之,籍以爲民,凡千一百戶,故朝廷特錄爲功。通梅山蓋自此始。
77癸巳,以草澤建安黃晞爲大學助教,致仕。晞少通經,著聱隅書十卷。慶曆中,聘召不至。至是樞密使韓琦表薦之,受命一夕而卒。
78戊戌,遼以知左伊勒希巴事耶律囉勒〔舊作劃里,今改。〕爲伊勒希巴,以北院大王耶律仙通〔舊作仙童,今改。〕知黃龍府事。都監耶律哈里齊,〔舊作合里只,今改。〕先以使宋失辭免官,至是起爲懷化軍節度使。
79遼主之爲燕趙國王也,興宗以左中丞蕭惟信資性沈毅,篤志好學,徙爲燕趙王傅,諭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諛,不聞忠言。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臣之義,有不處王邸者,以名聞。」惟信輔導以禮,後遷北院樞密副使,坐事免官,至是復爲樞密副使。
80甲辰,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天祐皇帝,后曰懿德皇后。大赦。乙巳,遼主以皇太叔重元爲天下兵馬大元帥,徙封趙國王扎拉爲魏國王,吳王尼嚕古〔(舊作涅嚕古,今改。〕進封楚國王,百官進遷有差。
81遼主謂南府宰相杜防曰:「朕以卿年老嗜酒,不欲煩以劇務,朝廷之事,總綱而已。」頃之,拜右丞相,加尚父。防旋卒,遼主歎悼,賵贈加等,官給葬具,贈中書令,諡元肅。
82帝之得疾也,賈昌朝陰結右班副都知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于大慶殿庭兩府聚處,執狀抗言:「國家不當穿河于北方,致上體不安。」文彥博知其意,顧未有以制。數日,二人又上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史志聰等以狀白執政,彥博召二人詰之曰:「天之變異,汝職所當言也,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真狂愚耳,未忍治汝罪,自今無得復爾!」
及議遣司天官定六塔于京師方位,彥博復遣二人往。繼隆請留之,彥博曰:「彼何敢妄言,有人教之耳。」繼隆不敢對。二人至六塔,恐治前罪,乃更言:「六塔在東北,非正北,無害也。」
83十二月,戊申朔,右司諫呂景初言:「伏詔書,今後雖遇辰牌,當留一班,令臺官上殿,欲望諫官同此。」從之。
84遼以韓王蕭阿喇〔舊作阿剌,今改。〕爲北院樞密使,徙王陳,與蕭革同掌國政。革諂諛不法,阿喇爭之不得,遽告歸,遼主由是惡之;旋除東京留守。
85壬子,兵部侍郎、平章事劉沆,罷爲工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應天府。
范師道、趙抃既出,御史中丞張□言:「天子耳目之官,用舍進退,必由陛下,柰何以宰相怒斥之!」又請與其屬俱出。吳中復指沆治溫成喪,天下謂之「劉彎」,俗謂鬻棺者爲彎,則沆素行可知;沆亦極詆臺官朋黨。先是狄青以御史言罷樞密使,沆因奏:「御史削陛下爪牙,將有不測之憂。」而□等亦辨論不已,凡上十七章。沆知不勝,乃自請以本官兼一學士,守南京。尋詔沆遇大朝會,綴中書班。
□爲中丞,彈劾無所避,帝謂□曰:「卿孤立,乃能如是!」□曰:「臣樸學愚忠,仰託聖主,是爲不孤。今陛下之臣,持祿養交者多,忠心謀國者少,竊以爲陛下孤立耳。」帝爲之感動。
86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曾公亮爲給事中、參知政事,龍圖閣學士、知江寧府包拯爲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
拯立朝剛嚴,聞者皆憚之,至于童稚婦女亦知其名,貴戚、宦官爲之斂手。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府吏坐門,先收狀諜,謂之牌司。拯開正門,徑使至庭自言曲直,吏不敢欺。時京師大水,因言中官、勢族築園榭多跨惠民河,故河塞不通,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87甲寅,遼上太后尊號曰慈懿仁和文惠孝敬廣愛宗天皇太后。
88乙卯,以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胡瑗管句太學。
始,瑗以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科條纖悉傋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親愛如其父兄,從游者常數百人。慶曆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爲令。瑗既爲學官,其徒益眾,太學至不能容。瑗教人,隨材高下,衣服容止有度,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爲瑗弟子也。于是擢爲經筵,治太學如故。〔〔考異〕實錄稱瑗以天章閣侍講管句太學。案墓表,嘉祐七年遷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仍居太學,然無除天章閣侍講日月。今從長編。〕
89甲子,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告其母密藏〔舊作沒藏,今改。〕氏卒。
初,密藏氏通于李守貴,又通吃多已。守貴憤怒,于是殺吃多已及密藏氏。諒祚母族鄂特彭〔舊作訛應,今改。〕乃族殺守貴,保養諒祚,以其女妻焉,時諒祚生九歲矣。
乙丑,輟視朝,以諒祚母喪故也。
二年〔遼清寧三年。〕
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丁酉、一○五七)〕
1春,正月,庚辰,遼主如鴨子河。
2癸未,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貢舉。
時士子尚爲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榜出,囂薄之士,候修晨朝,群聚詆斥,或爲祭文投其家。然文體自是遂變。
3丙戌,遼置倒塌嶺節度使。
4乙未,五國部長貢方物於遼。
5己亥,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孫甫卒,特贈右諫議大夫。
甫善持論,著唐史記,每言唐人行事以推見當時治亂若身履其間。詔藏其書祕閣。
6二月,己酉,梓夔路三里夷人寇淯井監。
7庚戌,遣使錄三京輔郡繫囚。
8己未,遼主如大魚濼。
9壬戌,太子太師致仕杜衍卒。
衍退寓南京凡十年,性不植產,第室卑漏,才數十楹,居之裕如也。出入從者十許人,烏帽皁履,□袍革帶。親故或言宜爲居士服,衍曰:「老而謝事,尚可竊高士名乎!」王洙謁告歸應天府,有詔撫問。及病,帝遣中使賜藥,挾醫往視,不及,卒,年八十,贈司徒兼侍中,諡正獻。
衍臨終戒其子薄葬,自作遺疏,其略曰:「無以久安而忽邊防,無以既富而輕財用,宜早建儲副以安人心。」語不及私。
10澧州羅城洞蠻內寇,發兵擊走之。
11癸酉,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王德用卒。
德用,將家子,習知軍中情偽,以恩撫下,故多得士心,名聞外國,雖閭閻婦女小兒亦呼爲黑王相公云。
12是月,雄、霸州地震。
13三月,辛巳,遼以楚國王尼嚕古爲武定軍節度使。
14丁亥,賜進士建安章衡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是歲,進士與殿試者始皆不落。己丑,賜諸科及第,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同出身,補諸州長史、文學。〔〔考異〕李復圭記聞云:是春,以進士群辱歐陽修之故,殿試並賜及第,不落一人。今從長編。〕
15乙未,遼遣林牙耶律防等來請御容。戊戌,以御史中丞張□爲回謝使,單州防禦使劉永年副之。
初,遼興宗致其畫像及聖宗畫像凡二軸,請易真宗及帝御容,既許之;會興宗晏駕,遂寢。至是遣使再請,故命□等傳命,令更持新主畫像來即予之。翰林學士胡宿草國書,奏曰:「陛下先已許之,今不與,則傷信矣。」不從。□等至遼,遼主欲先得聖容。□曰:「昔興宗弟也,弟先面兄,於理爲順。況今南朝乃伯父之尊,當先致恭。」遼人不能對。
16庚子,判陳州、護國節度使、同平章事狄青卒。帝發哀苑中,贈中書令,諡武襄。
青爲人,謹密寡言,計事必審中機會而後發。師行,先正部伍,明賞罰,與士卒同甘苦,雖敵卒犯之,無一人敢先後者,故其出常有功。尤喜推其功以與將佐,始與孫沔破賊,謀一出青,賊已平,經制餘事悉以委沔,退然如不用意者。沔始服其勇,既又服其爲人,自以爲莫及也。尹洙以貶死,青悉力賙其家事。嘗有持狄梁公畫像及告身詣青,以爲青遠祖,青謝曰:「一時遭際,安敢自附梁公!」厚贈其人而遣之。
17夏,四月,丙辰,遼主清暑永安山。
18丁巳,徙知常州、侍御史范師道爲廣南東路轉運使。舊補攝官皆委吏胥,無先後遠近之差,師道始置籍次第之。
19己巳,以殿中侍御史裏行吳中復爲殿中侍御史、充言事御史,從中丞張□言也。
20辛未,通判黃州趙至忠上遼地圖及雜記十卷。
21癸酉,以彭仕羲未降,遣官安撫湖北。
22甲戌,司天監言:「據崇天曆,己亥年日當食正月朔,乞定戊戌年十二月爲閏以避之。」詔不許。
23火峒蠻儂宗旦聚入寇。〔〔考異〕宋史仁宗紀書於是月己巳,今從長編,繫於甲戌日。〕宗旦者,智高之族也。
知邕州蕭注欲大發峒丁擊之,知桂州蕭固獨請以敕招降。轉運使王罕以爲宗旦保山溪篁竹間,苟設伏要我,軍未可必勝,徒滋邊患,乃獨領兵次境上,使人招宗旦子日新,謂曰:「汝父內爲交趾所仇,外爲邊臣希賞之餌。歸報汝父,可擇利而行。」于是宗旦父子皆降,南事遂定。以宗旦爲忠武將軍,日新爲三班奉職。
24五月,庚辰,并代鈐轄、管句麟府軍馬開封郭恩與夏人戰于斷道塢,死之。走馬承受黃道元、府州寧府寨監押劉慶被執,死傷數百人,亡失器甲馬匹甚眾。詔贈恩同州觀察使,封其妻,官其子弟有差,給舊俸三年。
25癸未,賜國子博士寇諲銀絹五十兩匹,諲上其祖準所著文集也。
26甲申,改築禖壇于圜丘東南。
27己亥,遼主如慶陵,獻酎於金殿、同天殿。
28六月,壬子,以汝州龍山孔旼爲校書郎、致仕,絳州稷山韓退爲安逸處士,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薦二人有行義故也。
29自趙彥若制策不入等,閱四年,遂無應科者。帝曰:「豈朕待之不至邪?」丁巳,詔:「朝廷設制科以取天下美異之士,嘗以推恩過厚而難其選,所取不過三二人,甚非所以廣詳延之路也。其令兩制以上同議之!」既而孫抃等言:「太常博士以下至選人、草澤人應制科者,並聽待制以上奏舉,無得自陳,內草澤人亦許本路轉運使奏舉。其行不如所學,並坐舉者。其進用差扛次,不得引舊例超擢。」從之。
30戊午,夏國主諒祚遣人來謝弔祭。
31戊辰,以淑妃苗氏爲貴妃,兗國公主之母也。公主將出降,故有是命。
舊時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不行禮,只以綸告進內。于是翰林學士胡宿疏論之,不從。
32辛未,遼以魏國王扎拉爲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同知樞密院事。
33秋,七月,辛巳,詔河北諸道部署,分遣兵官教閱所部軍。
34甲申,遼南京地震,赦其境內。〔〔考異〕長編載四月丙寅,契丹幽州地震,大壞城郭,覆壓死者萬人,與遼史所載日月前後不同,今從遼史。〕
35乙酉,遼主如秋山。
36辛卯,令翰林學士承旨孫抃、御史中丞張□磨勘轉運使及提點刑獄課績。
初,知諫院陳旭,言朝廷有意天下之治,宜自轉運使始,因上選用、責任、考課三法,故以命□等,然卒亦無所進退焉。
37壬辰,知麟州武勘,除名,江州編管,坐與夏人戰斷道塢而棄軍先入城也。
宋紀紀五十七〔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丁酉、一○五七)〕
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1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爲御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2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3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讌于禁中。
4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后亦屬和,並進於太后。
5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既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6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干請之罪。」從之,仍榜御史臺臺閤門。
7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自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雖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于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爲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8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踰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諡曰文,御史吳中復言御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諡,乃止。
9庚辰,詔內臣爲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考異〕李燾曰:李復圭記聞云:嘉祐以前,每路管兵內臣或至三四員,循法者少。復圭奏請每路止限一員,昭如所請,遂爲定制。復圭自記如此,朱墨附傳及墓誌並不及之。案此時復圭實知涇州,不知此眧果是從復圭所請否。〕
10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爲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御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11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12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御容。冬,十月,己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爲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瑗副之,且許以御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考異〕李燾曰:張唐英云:遣張□送御容,遼主具儀仗,拜謁驚歎。按□非送御容者,今不取。〕
13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14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諡曰壯武。〔〔考異〕長編作「壯愍」,今從宋史本傳。〕
15初,三司言:「商旅于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酉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16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舊作夷离畢,今改。〕瑪嚕〔(舊作謨魯。)〕爲行宮都部署。
17丁丑,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爲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姪二人。
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爲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18己卯,以河北提舉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爲北人不便食,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19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20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爲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