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遼主駐刺河源。是日,皇子洪基生。
22甲寅,以楊崇勳爲樞密副使。
23戊午,詔國子監重修七十二賢堂,其左丘明而下二十一人,並以本品衣冠圖之。
24壬戌,修文德殿成。是夜,大內火,延及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崇徽、天和、承明、延慶八殿。帝與皇太后避火苑中;癸亥,移御延福宮。
甲子,以宰相呂夷簡爲修葺大內使,樞密副使楊崇勳副之。
乙丑,詔群臣直言闕失。
先是大內火,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輔臣請對,帝御拱宸門,百官拜樓下,宰相呂夷簡獨不拜。帝問其故,曰:宮庭有變,群臣願一望清光。」帝舉簾見之,夷簡乃拜。
丁卯,大赦。詔:「營造殿宇,宜約祖宗舊制,更從減省。」
時宦者置獄治火事,得縫人火斗,已誣服,下開封府,使具獄。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圖火所經處,且言:「後宮人多而所居隘,其烓近皮壁,歲久燥而焚,此殆天災,不宜以罪人。」監察御史宜興蔣堂亦言:「火起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以之屬吏。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帝爲寬其獄,卒無坐死者。
是月,殿中丞河南滕宗諒、祕書丞大名劉越準詔上封事。宗諒言:「國家以火德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請太后還政。而越請太后還政,言尤鯁直,皆不報。
25九月,丁亥,永興軍言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李士衡卒。士衡前後筦計二十年,雖才智過人,然素貪,家資至屢鉅萬,建大第長安里中,儼若宮府云。
26庚寅,重作冊寶,以舊冊寶爲火所焚也。有司言冊寶法物,凡用黃金二千七百兩。詔易以銀而金塗之。
27冬,十月,己酉,遼主如中京。
28十一月,甲戌,以修大內成,恭謝天地於天安殿,遂謁太廟,大赦,改元。是日,還延福宮。
29己卯,冬至,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帝御天安殿受朝。
30是日,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法天應運仁德章聖皇太后;群臣上遼主尊號曰文武神聖昭孝皇帝。大赦,改元重熙。不踰年而再改元,猶用耶律資忠之言也。
31遼主以蕭薩班〔舊作撤八,今改。〕爲祇候郎君。薩班,孝穆之子也,性廉介,風姿爽明,善毬馬馳射。遼主每燕飲,喜諧謔,薩班雖承寵顧,常以禮自持,時人稱之。
32遼蕭罕嘉努,〔舊作韓家奴,今改。〕少好學,博覽經史,通遼、漢文字,嘗爲右通進,典南京栗園,至是命同知三司使事。
35定難節度使、西平王趙德明,凡娶三姓:衛慕氏,生元昊;咩迷氏,生成遇、訛藏;屈懷氏,生成嵬。元昊,小名嵬理。羌語謂惜爲嵬,富貴爲理。性凶騺猜忍;圓面高準,長五尺餘;曉浮屠學,通蕃、漢文字,案上置法律書,常攜野戰歌、太一金鑑訣,忽引兵襲夜洛隔可汗王,破之,奪甘州。數諫德明無臣中國,德明輒戒之曰:「吾久用兵,終無益,徒自疲耳。吾族三十年衣錦綺衣,此宋天子恩,不可負也。」元昊曰:「衣皮毛,事畜牧,蕃姓所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爲!」既陷甘州,復舉兵攻拔西涼府。至是德明死,元昊繼立,延州以聞。詔輟視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命度支員外郎朱昌符爲祭奠使,賻絹甚厚。帝與皇太后爲德明成服苑中,百官奉慰。
34辛卯,進封孟王元儼爲荊王。
35癸巳,以元昊爲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節度使、西平王,命司封員外郎楊告爲旌節官告使。元昊既襲封,即陰爲叛計。時改元明道,而元昊避父名,輒稱顯道於國中,雖貢奉,然僭已萌矣。初對使者,設席自尊大,而告徒坐即賓位,不爲屈。又聞屋後有數百人鍛聲,知其必叛,獨畏懦不敢言。告,允恭子也。
36丙申,詔蘇州所沒丁謂莊田還給其家,仍以其子前內殿承制珝爲供奉官。
37是月,遼冊元昊爲夏國王。
38十二月,庚子,詔以來年二月躬耕籍田,先請皇太后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其恩賞並就禮畢施行。
39辛丑,命禮官詳定藉田及皇太后謁廟儀注。始,太后欲純用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王后之服爲對,失太后旨;輔臣皆依違不決。薛奎曰:「太后必御此,若何而拜﹖」力陳其不可。太后爲改它服,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
40壬寅,以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楊崇勳爲樞密使。崇勳曲謝,太后與帝言,先帝最稱崇勳質信,可任大事,又超遷之。
41壬子,以太子中允安陽韓琦爲太常丞,直集賢院。
初,琦舉進士第二,方唱名,太史奏日下五色雲見,左右皆賀。
42己未,止封者言:「比詔淮南民飢,有以男女雇人者,官爲贖還之。今民間不敢雇傭人,而貧或無自存,望聽其便。」從之。
43庚申,命權三司使李諮同盛度、王隨議解鹽法。天聖八年,既聽解鹽通商,行之一年,歲入視天聖七年增緡錢十五萬,明年,更損九萬;其後歲益耗,故令諮等議之。度、隨皆初以通商爲便者也。
44是歲,同判陳州、太常博士范仲淹,以京師多不關有司而署官賞者,乃附驛上奏,以唐中宗朝墨敕斜封官爲戒;又屢論內降之弊。
45遼以蕭孝友爲西北路招討使,封蘭陵郡王。
先是蕭革爲招討使,專以威制西羌,諸部多叛。孝友下車,多加綏撫,每入貢,輒增其賜物,羌人以安。其後寖成姑息,諸部桀驁之風遂熾。孝友,太后之弟也。
太后諸弟,惟孝穆位高益畏,太后有賜,輒辭不受,妻子無驕色。而孝先最爲驕橫,尤用事。
太后姊秦國夫人,早歲嫠居,有醜聲,太后見長沙王色嘉努〔舊作謝家奴,今改。〕美姿容,爲殺其妃而以秦國妻之。妹晉國夫人,喜戶部侍郎耿元吉貌美,太后從晉國之請,亦爲殺其妻,以晉國妻之。
46遼放進士劉師貞等五十七人。
宋紀三十九〔起昭陽作噩正月,盡閼逢閹茂十二月,凡二年。〕
明道二年〔遼重熙二年。(癸酉、一○三三)〕
明道二年〔遼重熙二年。〕
1春,正月,戊寅,罷館閣侍書。
初,光祿寺丞盛申甫、馬直方在館閣讀書,自陳歲久,請一貼職,帝止令大官給食,候三年與試;因詔後毋得復置。
2己卯,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賑江、淮飢民。
3癸未,鑄「明道元寶」錢。
4壬辰,女直貢於遼。女直即女真,避遼主名,改稱女直。
5二月,庚子,詔:「江、淮民被災死者,官爲葬祭。」
6乙已,皇太后服袞衣、儀天冠,饗太廟,爲初獻,皇太妃亞獻,皇后終獻。是日,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皇太后。丁未,祀先農,行藉田禮,禮成,御正陽門大赦。百官上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皇帝。
7三月,庚寅,皇太后不豫,大赦。丁謂特許致仕。
8甲午,皇太后崩於寶慈殿,遺誥:「尊太妃爲皇太后,軍國大事與太后內中裁處;賜諸軍緡錢。」乙未,帝御皇儀殿之東楹,號慟見輔臣,曰:「太后疾不能言,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參知政事薛奎曰:「其在袞冕也,服之何以見先帝?」帝悟,以后服斂。命呂夷簡爲山陵使。既宣遺誥,閤門趣百官賀太后於內東門。御史中丞蔡齊目臺吏毋追班,入白執政曰:「上春秋長,今始親國政,豈宜使女主相繼稱制乎?」遂罷預政。
9是月,溫逋奇囚嘉勒斯賚於中,而出兵收不附己者。守人出之,嘉勒斯賚因集部眾討殺溫逋奇而徙居青唐。
10夏,四月,丙申朔,下詔求言。刪去遺誥「皇帝與太后裁處軍國大事」之語。
11皇太后既崩,左右有以宸妃事聞者,〔〔考異〕通鑑續編云:荊王元儼爲帝言。〕帝始知爲宸妃所生,號慟累日不絕。壬寅,追尊宸妃爲皇太后;甲辰,詔改葬於永定陵,以大行皇太后山陵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后園陵使。或言太后死非正命,喪不成禮,帝亦疑焉。因易梓宮,帝遣太后弟李用和視之,則容貌如生,服飾嚴具。用和入告,帝歎曰:「人言其可信哉!」遇劉氏加厚。
12戊申,帝聽政於崇政殿西廂。
13庚戌,以流人林獻可爲三班奉職。
明道初,獻可抗言請太后還政,太后怒,竄於嶺南,至是特錄之。
14壬子,群臣上表請御正殿,不允;表三上;乃從之。詔:「內外毋得進獻以祈恩澤,及緣親戚通章表。」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
15癸丑,召知應天府宋綬、同判陳州范仲淹赴闕。
16初,太后稱制,宦者江德明、羅崇勳、任守忠等,交通請謁,權寵頗盛,參知政事薛奎,言不遂斥逐,恐階以爲亂。帝不欲暴其罪狀,止黜之於外。
17己未,呂夷簡,罷爲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澶州;樞密使張耆,罷爲左僕射、護國節度使,判許州,尋改陳州;樞密副使夏竦,罷爲禮部尚書,知襄州,尋改潁州;參知政事陳堯佐,罷爲戶部侍郎,知永興軍;樞密副使范雍,罷爲戶部侍郎,知荊南府,尋改揚州,又改陜州;樞密副使趙稹,罷爲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參知政事晏殊,罷爲禮部尚書,知江寧府,尋改亳州。
帝始親政,夷簡手疏八事,曰正朝綱,塞邪徑,禁賄賂,辨佞壬,絕女謁,疏近習,罷力役,節費,其語甚切。帝與夷簡謀,以耆、竦等皆太后所任用,欲悉罷之。退,告郭后,后曰:「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并罷夷簡。及宣制,夷簡方押班,聞唱其名,大駭,不知其故。而夷簡素厚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因使爲中詗,久之,乃知事由后云。
18宰臣張士遜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資政殿大學士、工部尚書、判都省李迪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玉隨參知政事;禮部侍郎、權三司使事李諮爲樞密副使;步軍副都指揮使王德用爲檢校太保、僉署樞密院事。
始,太后臨朝,有求內降補軍吏者,德用曰:「補吏,軍政也;敢挾此以干軍政,不可與。」太后固欲與之,卒不奉詔,乃止。帝閱太后閤中,得德用前奏軍吏事,奇之,以爲可大用,故擢任樞密。德用謝曰:「臣武人,待罪行間,不足以當大任。」帝遣使者趣入院。
19以權御史中丞蔡齊爲龍圖閣學士,權三司使事;天章閣待制范諷爲右諫議大夫,權御吏中丞。
時有飛語傳荊王元儼爲天下兵馬都元帥者,即捕得,繫獄,逮及數百人,齊案之無。帝督責愈急,齊曰:「小人無知,不足治,且無以安荊王。」一夕三疏。帝大悟,止笞數人而已。
先是諷出知青州,時山東旱蝗,前宰相王曾,家多積粟,諷發取數千斛濟飢民,因請遣使安撫。於是以御史中丞召,其在青州不踰歲也。
20以太常博士、秘閣校理范仲淹爲右司諫。仲淹初聞遺誥以太妃爲皇太后,參決軍國事,上疏言:「太后,母號也,自古無因保育而代立者。今一太后崩,又立一太后,天下且疑陛下不可一日無每后之助矣。」時已刪去參決等語,然太后之號訖不改,止罷冊命而已。
21降殿中丞、知吉州方仲弓爲太子中舍、監豐國監。
初,仲弓請依唐武后故事立劉氏七廟,太后見其奏,怒曰:「吾不作此負祖宗事!」裂而擲之,猶用是得知吉州。帝以累更赦宥,止薄責焉。
22壬戌,始御崇政殿。
23癸亥,上太后諡曰莊獻明肅。舊制,后諡二字,稱制加四字自此始。追尊李太后諡曰莊懿。
24五月,丁卯,判河南府錢惟演請以莊獻、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室。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不自安,乃建此議以希帝意。
25戊辰,詔禮部貢舉。
26辛未,以屯田員外郎武城龐籍爲殿中侍御史。籍奏請下閤門取垂簾儀制盡焚之。又奏:「陛下躬親萬機,用人宜辨邪正,進擢近列,願采公論,毋令出於執政。」孔道輔嘗謂人曰:「言事官多觀望宰相意,獨龐君可謂天子御史也。」
27癸酉,詔:「太后垂簾日詔命,中外毋輒以言。」
始,太后稱制,雖政出宮闈,而號令嚴明,左右近習亦少假借,賜與皆有節。賜族人御食,必易以鉛器,曰:「尚方器勿使入吾家也。」晚,稍進外家,任內官羅崇勳、江德明等訪外事,崇勳等以此勢傾中外,又以劉從德故黜曹修古等。然太后保護帝既盡力,帝奉太后亦甚備。及太后崩,言者多追斥垂簾時事。范仲淹言於帝曰:「太后受遺先帝,保佑聖躬十餘年,宜掩其小故以全大德。」帝大感悟,乃降是詔。
28丙子,命張士遜撰藉田及恭謝太廟記,以翰林學士馮元爲編修官,直史館宋祁爲檢討官。既而祁言皇太后謁廟非後世法,乃止撰藉田記。
29帝始召宋綬,將大用之,爲張士遜所沮。丁丑,以綬爲翰林侍讀學士兼龍圖閣學士,判都省。
30六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31壬寅,錄周世宗及高季興、李煜、孟昶、劉繼元、劉鋹後。
32辛亥,太子少傅致仕孫奭卒。帝謂張士遜曰:「朕方欲召奭還,而奭遂死矣!」嗟惜久之,罷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曰宣。
奭勸講禁中二十餘年,討論典禮,必取前代中正合法事類陳之,故政府奉行無疑。當真宗封禪時,獨正言諫諍不少阿。晚節勇退。疾甚,徙正寢,屏婢妾,謂其子瑜曰:無令我死婦人手也!」
33初,以錢惟演議下,禮院言:「夏、商以來,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后,禮之正儀,前代無同日並祔之文。」詔都省與禮院議,皆以爲:「莊穆位崇中壺,與懿德有異,已祔真廟,自協一帝一后之文。莊獻輔政十年,莊懿誕育聖躬,德莫與並,退就后廟,未厭眾心。按周禮大司樂職:『奏夷則,歌小呂,以饗先妣。』先妣者,姜嫄也,帝嚳之妃,后稷之母,特立廟而祭,謂之閟宮。宜於太廟外別立新廟,奉安二后神主,同殿異室,歲時薦饗,用太廟儀。別立廟名,自爲樂曲,以崇世饗。忌前一日不御正殿,百官奉慰,著之甲令。」詔從之。己未,命權知開封府程琳、內侍副都知閻文應度地營建新廟。
34秋,七月,丁丑,詔知富平縣事張龜年增秩再任,以其治行風告天下。
35癸未,降知永興軍陳堯佐知廬州,爲狂人王文吉所誣也。
堯佐罷政,過鄭,文吉挾故怨,告堯佐謀反。帝遣中官訊問,復以屬御史臺。中丞范諷,夜半被旨,詰旦得其誣狀,上之,堯佐猶坐是左降。時復有誣諫官陰附宗室者,宰相張士遜置二奏帝前,且言:「憸人誣陷良善以搖朝廷,若一開姦萌,臣亦不能自保。」帝悟,置文吉於法,誣諫官事亦寢。
36先是右司諫范仲淹以江、淮、京東災傷,請遣使循行,未報。仲淹請間,曰:「宮掖中半日不食,當如何?今數路艱食,安可不恤!」甲申,命仲淹安撫江、淮,所至開倉廩,賑乏絕,禁淫祀,奏蠲廬、舒折役茶,江東丁口鹽錢。飢民有食烏昧艸者,擷艸進御,請示六宮貴戚,以戒侈心。
又上疏曰:「祖宗時,江、淮饋運至少,而養六軍又取天下。今東南漕米歲六百萬石,至於府庫財帛,皆出於民,加之饑年,艱食如此。願下各有司,取祖宗歲用之數校之,則奢儉可見矣。
祖宗欲復幽薊,故謹內藏,務先豐財,庶於行師之時不擾於下。今橫爲墮費,或有急難,將何以濟!天之生物有時,而國家用之無度,天下安得不困!江、淮、兩浙諸路,歲有饋糧,於租稅外復又入糴,計東南數路不下二三百萬石,故雖豐年,穀價亦高。至於造舟之費及饋運兵夫給受賞與,每歲又五七百萬緡,故郡國之民率不暇給。
國家以饋運數廣,謂之有備。然兵吏,游惰工作,充塞京都。臣至淮南,道逢羸兵,自言三十人自潭州挽新船至無爲軍,在道逃死,止存六人,去湖南猶四千餘里,六人者比還本州,尚未知全活。乃知饋運之患,其害人如此。
今宜銷兵,削吏,禁游惰,減工作,既省京師用度,然後減江、淮饋運,租稅上供之外,可罷高價入糴。國用不乏,東南罷糴,則米價不起;商人既通,則入中之法可以兼行矣。真州建長蘆寺,役兵之糧已四萬斛,棟宇像塑金碧之資又三十萬緡;施之於民,可以寬重斂;施之於士,可以增厚祿;施之於兵,可以拓舊疆。自今願常以土木之勞爲戒。」上嘉納之。
37戊子,詔以蝗旱自責,去尊號「睿聖文武」四字,仍令中外直言闕政。
38八月,甲午朔,遼遣使來祭奠、弔慰。
39丙申,以太常丞永新劉沆直集賢院。
沆前同判舒州,莊獻太后遣內侍張懷信修山谷寺,建資聖浮屠,懷信挾詔命,督役嚴急,州將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罷之。
40贈工部員外郎曹修古爲諫議大夫。
修古鯁直,有風節。當莊獻時,權倖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無所回撓。忤太后旨,貶同判杭州;未行,改知興化軍,卒於官,貧不能歸葬。賓佐賻錢五十萬,季女泣白其母曰:「柰何以是累吾先人也!」卒拒不納。帝思修古忠,故優贈之,仍卹其家。
41壬寅,名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新廟曰奉慈。42癸卯,詔:「凡除轉運使及藩鎮、邊郡守臣,自今並許上殿奏事。」
43甲辰,詔:「中外毋避莊獻明肅太后父諱。」
44丁酉,遼主如溫泉宮。
45壬子,宰臣張士遜等言:「比諸道旱蝗,請用漢故事冊免,蒙賜詔不許。今陛下既減損尊名,願各降官一等,以塞天異。」帝慰勉之。
46乙卯,遼遣使閱諸路禾稼。
47丁巳,置端明殿學士,以翰林侍讀學士宋綬爲之。
48三司言:「自藉田後,繼有賞賚,用度不足,請假於內藏庫。」庚申,出緡錢百萬賜之。帝謂張士遜曰:「國家錢本無內外,蓋以助經費耳。」自是歲歉或調發,則出內藏以濟之。
49九月,丙寅,崇信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錢惟演落平章事,還本鎮。
初,惟演欲爲自安計,首建二后並配議。既與劉美爲親,又爲其子曖娶郭皇后妹,至是又欲與莊懿太后族爲昏。御史中丞范諷,劾惟演擅議宗廟;前在莊獻時權寵太盛,且與后族連姻,請行降黜。帝諭輔臣曰:「先后未葬,朕不忍遽責惟演。」諷袖告身對曰:「臣今奉使山陵,而惟演守河南,臣朝暮憂刺客,願納此,不敢復爲御史中丞矣!」帝不得已可之,諷乃趨出。丁卯,復奪曖一官,落集賢校理,聽隨惟演行,諸子皆補外州監當。
50甲戌,幸洪福院,臨莊懿太后梓宮。丙子,壬午,臨如之。
51丁丑,詔:「國忌日罷佛像前設神御。」
52壬午,莊獻明肅皇太后靈駕發引,帝顧輔臣曰:「朕欲親行執紼,以申孝心。」乃引紼行哭,出皇儀殿門,禮官固請而止。遣奠正陽門外,遂詣洪福院,服素妙□頭淡黃衫,從宮常服黑帶,奉引莊懿太后梓宮,遣奠,廷中皆改衰服。奉辭,隨梓宮攀號不已。左右固請止,帝泣曰:「劬勞之恩,終身何所報乎!」步送至院西南隅,仗轉乃還。
53冬,十月,丁酉,祔葬莊獻明肅皇太后、莊懿皇太后於永定陵。
54甲辰,詔:「兩川歲貢綾錦羅綺之屬,以三之二易爲紬絹,供軍需。」
帝富於春秋,左右欲以巧自媚,後苑珠玉之工頗盛。殿中侍御吏龐籍言:「今螽螟爲災,民憂轉死,陛下安得不以儉約爲師,惜國費以徇民急!」帝納其言。
55己酉,祔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主於奉慈廟。
56辛亥,帝諭輔臣曰:「近歲進士試詩賦,多浮華,宜令有司兼取策論。」
57以司封員外郎、祕閣校理吳遵路爲開封府推官。
始,莊獻太后稱制,遵路條奏十餘事,語皆切直,忤太后意,出知常州。遵路至常州,即令轉市吳中米以備歲儉,已而果大乏食,民賴以濟,自它郡流至者亦十全八九。范仲淹安撫淮南,薦遵路,乞以遵路救災事頒諸州爲法,並付史館。遵路,淑子也。
58癸丑,降東、西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緣二太后陵應奉民戶,免租賦、科役有差。
59戊午,張士遜罷爲左僕射,判河南府,樞密使楊崇勳罷爲河南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先是蝗旱仍見,士遜居首相,無所建明,帝頗復思呂夷簡。及百官詣洪福院上莊獻太后諡冊,退而奉慰,士遜乃過崇勳園飲酒,日中不至,群臣離立以俟。御史中丞范諷劾奏之,遂與崇勳俱罷;然制辭猶以均勞佚爲言。
60以呂夷簡爲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同平章事;知河南府王曙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僉署樞密院事王德用爲樞密副使;端明殿學士、刑部侍郎宋綬參知政事;權三司使事蔡齊爲樞密副使。
61庚申,詔:「自今每日御前殿視事。」帝即位之初,尚循真宗晚年故事,惟隻日御殿,至是始復舊制。
62自唐以來,民計田輸賦外,增取它物,復折爲賦,謂之雜變,亦謂之沿納,名品煩細。官司歲附帳籍,並緣侵擾,民以爲患。帝詔三司,沿納物以類并合。於是三司請悉除諸名品,并爲一物,夏秋歲入,第分粗細二色。百姓便之。
63十一月,癸亥朔,參知政事薛奎,罷爲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都省。
始,莊獻崩,二府大臣皆罷去,奎獨留,帝且倚以爲相。而奎得喘疾,數辭位,久之乃罷。
64以龍圖閣待制孔道輔爲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65詔增宗室俸。
66乙丑,追冊美人張氏爲皇后。
67寇準以責死既十一年,以庚寅赦書,始復太子太傅。甲戌,贈準中書令,復萊國公,其屯田員外郎張子皋復直史館。仍令齋詔賜其家,祭酹之。子皋,齊賢孫也。
68戊寅,以大理評事保塞劉渙爲右正言。
初,渙上疏莊獻太后,請還政,太后怒,議黥面配白州。屬太后疾革,宰相呂夷簡故爲稽留,不即行。至是渙以前疏自言,夷簡請褒擢帝既用渙,顧謂夷簡曰:「向者樞密院亟欲投竄,賴卿以免。」夷簡謝曰:「渙疏外,敢言;大臣或及此,則太后必疑風旨自陛下,使母子不相安矣。」帝喜,以夷簡爲忠。
69己卯,徙判天雄軍王曾判河南府。
始,陳堯咨與曾有隙,曾實代堯咨於天雄,政有不便者徐更之,彌縫不見其。及去,堯咨復繼曾後,見府署及什器皆因堯咨舊規,但完葺無所改,歎曰:「王公度量,我不及也!」
70十二月,丙申,帝謂輔臣曰:「朕退朝,凡天下之奏必親覽。」呂夷簡曰:「小事皆聽覽,恐非所以養聖神。」帝曰:「朕承先帝之託,萬幾之重,敢自泰乎!」又曰:「朕日膳不欲珍美,衣服多以繒縑,屢經澣濯,宮人或以爲笑。大官進膳,有蟲在食器中,朕掩而不言,恐罪及有司也。」夷簡因稱盛德。帝曰:「偶與卿等言之,非欲聞於外,嫌近名耳。」
71復置諸路提點刑獄官,仍參用武臣。
72甲辰,以京東饑,出內藏庫絹二十萬下三司,代本路上供之數。
73丁未,出侍御史張沔知信州,殿中侍御史韓瀆知岳州。
先是宰相李迪除二人爲臺官,言者謂臺官必由中旨,乃祖法也。既數月,呂夷簡復入,因議於帝前。帝曰:「祖法不可壞也。宰相自用臺官,則宰相過失無敢言者矣。」迪等皆惶恐,遂出沔、瀆,仍詔:「自今臺官有缺,非中丞、知雜保薦者,毋得除授。」
74戊申,出宮人二百。帝時屢出宮人,呂夷簡曰:「此誠美事,然出宮人,恐有失所者。」帝因曰:「曩太后臨朝,臣僚戚屬多進女,今已悉還其家矣。」
75己酉,遼禁夏國使沿途私市金鐵。
76初,郭皇后之立,非帝意,浸見疏;而后挾莊獻勢頗驕,後宮希得進。及莊獻崩,帝稍自縱,宮人尚氏、楊氏驟有寵;后性妒,屢與忿爭。尚氏嘗於帝前語侵后,后不勝忿,起批其頰。帝自起救之,后誤批帝頸。帝大怒,有廢后意。內侍副都知閻文應,白帝出爪痕示執政近臣。呂夷簡以前罷相故怨后,而范諷方與夷簡相接,諷乘間言:「后立九年無子,義當廢。」夷簡贊其言。帝意未決,外人藉藉頗有聞者。右司諫范仲淹因對,極陳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議,不可聞於外也。」
居久之,乃定議廢后。夷簡先敕有司無得受臺諫疏。己卯,詔稱:「皇后以無子願入道,特封爲淨妃、玉京沖妙仙師,賜名清悟,別居長寧宮。」臺諫疏皆不得入,仲淹即與權御史中丞孔道輔率知諫院孫祖德、侍御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殿中侍御史段少連、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劉渙伏閤爭之,詣垂拱殿門伏奏:「皇后不當廢,願賜對以盡言。」守殿門者闔扉不爲通,道輔手撫銅鐶大呼曰:「皇后被廢,柰何不聽臺諫入言!」尋詔詣中書。道輔等語夷簡曰:「人臣於帝后,猶子事父母也。父母不和,固宜諫止,柰何順父出母乎?」眾譁然,爭進說。夷簡曰:「廢后自有故事。」道輔及仲淹曰:「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漢、唐失德爲法!公不過引漢光武勸上耳,是乃光武失德,何足法也!」夷簡不能答,拱立曰:「諸君更自見上力陳之。」道輔與仲淹等退,將以明日留百官揖宰相廷爭。而夷簡即奏臺諫伏閤請對,非太平美事,乃議逐道輔等。祖德,北海人;偕,坊州人;少連,開封人。丙辰旦,道輔等始至待漏院,詔道輔出知泰州,仲淹知睦州,祖德等各罰銅二十斤故事,罷中丞必有告辭,至是直以敕除,道輔比還家,敕隨至,又遣使押道輔及仲淹亟出城仍詔:「諫官、御史,自今並須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請對,駭動中外。」絳、偕奏乞與道輔、仲淹俱貶,勸及少連再上疏,皆不報。〔〔考異〕李熹曰:正史、實錄並云范諷權御史中丞。案廢后時,諷罷中丞兩月矣,當云權三司使。又恐諷前有此議,今沒其官而不書,庶不相抵牾。郭勸傳云郭后廢,議納陳氏。勸進諫曰:「正家以御天下,自后妃始。郭氏非有大故,不當廢。陳氏無世閥,不可儷宸極。」疏入,后已廢,而陳氏議遂寢。案議納陳氏在明年秋,不與廢郭后同時,今不取。〕
將作監丞、簽判河陽富弼上疏曰:「皇后自居中官,不聞有過,陛下忽然廢斥,物議騰涌。自太祖、太宗、真宗三后未嘗有此。陛下爲人子孫,不能守祖考之訓,而遂有廢后之事,治家尚不以道,奈天下何!」范仲淹爲諫官,所極諫者,乃其職也,陛下何故罪之!假使所諫不當,猶須含忍以招諫諍;況仲淹所諫,大愜眾心,陛下乃縱私忿,不顧公議,取笑四方,臣甚爲陛下不取也。陛下以萬乘之尊,廢一婦人,甚爲小事,然所損之體則大。夫廢后謂之家事而不聽外臣者,此乃唐姦臣許敬宗、李世勣諂佞之辭,陛下何足取法!陛下必欲廢后,但可不納所諫,何必加責以重己過!今匹庶之家或出妻,亦須告父母,父母許,然後敢出之。陛下貴爲天子,且莊獻、莊懿山陵始畢,墳土未乾,便廢黜后氏,不告宗廟,是不敬父母也。今陛下與一事而獲二過於天下:廢無罪之后,一也;逐忠臣,二也;此二者,皆非太平之世所行,臣實痛惜之!仲淹以忠直不撓,莊獻時論冬仗事,大正君臣之分。陛下以此擢用之,既居諫列,聞累曾宣諭,使小大之事,必諫無隱。是陛下欲聞過失,雖古先聖哲亦無以過。今仲淹聞過遂諫,上副宣諭之意而反及於禍,是陛下誘而陷之,不知自今何以使臣!雖日加宣諭,諫臣以仲淹爲戒,必不信矣。願追還仲淹,復其諫職,減二過之一,庶乎諫路不絕,朝綱復振,斯社稷之慶也。」疏入,不報。
77時仍歲蝗旱,執政謂宜有變更以導迎和氣。丁巳,詔改明年元曰景祐。〔〔考異〕歸田錄云明道以犯契丹諱故遽改,此說誤也。遼景宗小字明記,故遼史稱李德明爲李德昭;然不能行之於宋。即使宋人爲遼避諱,不應至二年始改也。長編云:上初改元曰天聖,議者謂「天」字於文爲「二人」,二聖人者,執政以悅太后也。後改明道,於文爲「日月」,並與天聖義同,故又改焉。蓋得其實。〕
78禁邊臣增置堡砦。
79參知政事王隨言:「淮南積鹽一千五百萬石,至無屋以貯,露積苫覆,歲以損耗。又,亭戶輸鹽得本錢,或無以給,故亭戶貧困,往往起爲盜賊。其害如此願得權聽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錢京師,又置折博務於揚州,使輸錢及粟帛以資國用。」遂詔宋綬等與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議可否,皆以爲:「聽通商則恐私販肆行,侵蠹縣官。請敕制置司監造船,運至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畜。復天禧元年制,聽商人入錢粟京師及淮、浙、江南、荊湖州、軍易鹽。在通、泰、楚、海、真、揚、漣水、高郵貿易者,毋得出城,餘州聽詣縣鎮,毋至鄉。其入錢京師,增鹽予之。並敕轉運司經畫本錢以償亭戶。」詔皆施行。
80遼以北府宰相蕭孝先爲樞密使。孝先在樞密府,好惡自恣,權傾人主,朝多側目。景祐元年〔遼重熙三年。〕
1春,正月,甲子,許京兆府立學,賜九經,仍給田五頃。
2發江、淮漕米賑京東飢民。
3丁卯,侍御史充賀遼正旦使章頻卒於遼境。遼主詔有司賻贈,命近侍護喪以歸。〔〔考異〕夢溪筆談云:天聖中,侍御史知雜事章頻使遼,死於遼地。案遼史,重熙三年,正月,丁卯,宋使章頻卒。時未已改元景祐,筆談誤也。〕
4戊辰,詔鑄「景祐元寶」錢。
5丁丑,命翰林學士浦城章得象等五人權知貢舉。
6壬午,以太常博士滕宗諒爲左正言。宗諒,先與劉越同上莊獻太后疏請歸政者也。
7癸未,令:「南省就試進士、諸科十取其二,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嘗經殿試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及嘗預先朝御試者,雖試文不合格,毋輒黜,皆以名聞。」自此率以爲常。
8甲申,以淮南歲饑,出內藏絹二十萬下三司,代其歲輸。
9始置崇政殿說書,命都官員外郎賈昌朝、屯田員外郎趙希言、太常博士王宗道、國子博士楊安國爲之,日以二人入侍講說。初,孫奭出知兗州,帝問誰可代講說者,奭薦昌朝等,因命中書試說書,至是特置此職以處之10辛卯,遼主如春水。
11是月,趙元昊寇府州。
12二月,壬辰朔,權停解州鹽池種鹽三年,以本池所貯可支十年故也。
13遼北院樞密使蕭朴,出爲東京留守。自太后專制,國事一委弟蕭孝先。朴屢言仁德皇后之冤,太后嗛之,故外遷。
14乙未,罷書判拔萃科,更不御試。自今幕職、州縣官經三考以上,非緣邊及川、廣、福建者,許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等六科;其京朝官至太常博士及進士諸科取解而被黜落者,毋得復應茂才異等三科及武舉。用知制誥李淑議也。15先是召知鳳翔府、兵部員外郎司馬池知諫院,池上表懇辭。帝謂宰相曰:「人皆嗜進,池獨嗜退,亦難能也。」加直史館,復知鳳翔。嘗有疑獄上讞,大理輒復下,掾屬惶恐引咎,池曰:「長吏者,政事所由,非諸君過。」乃獨承其罪。有詔勿劾。
16辛丑,詔:「禮部貢院,諸科舉人,應七舉者,更不限年,並許特奏名。」
17甲辰,權減江、淮漕米二百萬石,候歲豐補之。
18戊申,詔麟、府州賑蕃、漢飢民。
19三月,開封府判官謝絳言:「蝗亙田野,坌入郛郭,跳擲官寺,井匽皆滿,而使者數出,府縣監捕驅逐,蹂踐田舍,民不聊生。魯史書螟。榖梁以爲哀公用田賦,虐取於民。今朝廷斂弛之法,近於廉平,以臣愚所聞,似吏不甚稱職而召其變。凡今典城牧民,有顓方面之勢,才者掠功取名,以嚴急爲術,或辨偽無實,數蒙獎錄;愚者期會簿書,畏首與尾;二者政殊而同歸於敝。夫爲國在養民,養民在擇吏,吏循則民安。氣和而災息。願先取大州邑數十百,詔公卿以下舉任守州者,使得自辟屬縣令長,務求術略,不限資考,然後寬以約束,許便宜從事,期年條上理狀,或徙或留,必有功化風。如此而沴氣不弭,嘉休不至者,未之有也。」
20丙子,詔:「御試進士題目書所出,摹印給之;更不許上請。」
21戊寅,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己卯,試諸科。辛已,試特奏名。已而得進士諸科八百八十三人,特奏名八百五十七人,賜及第、出身。
22夏,四月,壬辰,詔:「銷廳舉人所試不合格者,除其罪。」始,天禧二年,宰相王欽若請銷廳舉人試不合格者,並坐私罪,至是始除之。
23甲午,贈故翰林學士、禮部侍郎、知制誥楊億爲禮部尚書,諡曰文。
故事,非常任二府及事東宮,則四品無贈官。樞密使王曙言:「億嘗爲寇準草奏,請太子親政,爲丁謂所排,不得志而歿。準既贈中書令,億宜蒙旌賁。」故特贈之。
初,準令億草奏,曙知其不可,嘗勸止。準敗,曙取奏草付其妻,縫置夾衣中。及朝廷欲理準舊勳,曙乃出之,其字漫滅,幾不可識矣。〔〔考異〕李燾曰:龍川別志載王曙藏楊億草□及勸止寇準事當得實。但云立太子,廢劉后,逐丁謂,遣曙出使,誅不附己者,則誤矣。魏泰記事,云追贈楊億由李遵勖論列,與別志不同,今從別志。〕
24殿中侍御史龐籍爲開封府判官,尚美人遣內侍稱教旨,免工人市租。籍言:「祖宗以來,未有美人稱教旨下府者。」帝爲杖內侍,切責美人;仍詔有司:「自今宮中傳命,毋得輒受。」
25癸丑,詔置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裏行。
26江東轉運使蔣堂言:「竊見諸路武臣知州軍者,多是素昧條教。欲乞自今除扼束邊陲之處合選任近上武臣外,其餘州改差文資。」帝諭令樞密院,今後差武臣知州事軍,並須擇人。
27五月,庚申朔,遼主清暑沿柳湖。
28乙丑,以權知開封府程琳爲三司使。
先是三司并合田賦沿納諸名品爲一物,琳謂:「借使牛皮、食鹽、地錢合爲一,榖、麥、黍、豆合爲一,易於鉤校可也。然後世有興利之臣,復用舊名增之,是重困民無已時也。」琳又上疏,論「兵在精不在眾,河北、陝西軍儲數匱,而招募不已。其住營一兵之費,可給屯駐三兵,昔養萬兵者,今三萬矣。願罷河北、陝西募住營兵,勿復增置,遇闕即選廂軍精銳者補之。仍漸徙營內郡,以便糧餉。」帝嘉納焉。
29丁卯,禁民間織錦繡爲服。
30以祕書丞張宗誼、孫沔並爲監察御史裏行。沔,會稽人也。
31壬申,出內藏庫緡錢百萬賜三司。
32以河南府學爲國子監。
33壬午,錄繫囚。
34遼太后既攝政,慮遼主年長難制,與樞密使蕭孝先謀廢立,欲立少子重元,重元以所謀白遼主。遼主用內侍趙安仁策,〔〔考異〕契丹國志作遼主與耶律喜遜謀。今從遼史作趙安仁。〕勒衛兵出官,召孝先至,諭以太后當廢狀,孝先震懾不能對。遂收太后符璽,遷於慶州,誅內侍數十族,釋孝先等不問。〔〔考異〕遼史本紀云:皇太合還政於上,躬守慶陵。宋史與遼紀略同。東都事略云:宗真嘗以酒一器賜琵琶樂工,蕭氏怒,乃加扑箠。宗真疑內品所告,陰遣人殺之,乃下吏雜治。宗真曰:「我貴爲天子,與囚同答狀。」內不平。景祐元年,率兵逐其母,以黃布車送至慶州。契丹國志與事略互有詳略,大指相同。今據遼史后妃傳、宦者傳書之。〕
35六月,己丑朔,賜陳州、揚州學田三頃。
36壬辰,廣東轉運司言交州陳公永等六百餘人內附,李德政發兵境上捕逐,詔遣公永等還,仍諭德政撫存之。樞密副使蔡齊言:「蠻去暴歸德,請納之,給以荊湖閒田使自營。今縱去,必不復還舊部,若散入山谷,如後患何!」不聽。明年,蠻果爲亂。
37淮南制置發運使劉承顏獻輪扇浴器。同知諫院郭勸言:「此非所宜獻,承顏欲以此媚上耳。乞付外毀棄,以戒邪佞。」甲辰,詔還之。
38己酉,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博士晉江蘇紳、才識兼茂明於體用大理寺丞建安吳育、茂才異等宋城張方平及武舉人於崇政殿。育所對策入第三等,紳、方平並第四等次,以育爲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通判湖州,紳爲祠部員外郎、通判洪州,方平爲校書郎、知崑山縣。
39閏月,戊午朔,賜杭州學田五頃。
40乙丑,府州言趙元昊自正月後數入寇,詔并州部署司嚴兵備之。
41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
42壬午,罷後苑作所用玳瑁、龜筒,從度支判官謝絳言也。
絳又言:「邇來用物滋侈,賜予過制,禁中須索,去年計爲緡錢四十五萬,自今春至四月,已僅二十萬。比詔裁節費用,而有司移文,但求咸平、景德簿書,不存則無所錯置。臣以爲不若推近及遠,遞攷歲用而裁節之,不必咸平、景德爲準也。」又言:「號令數變則虧體,利害偏聽則惑聰,請者務欲各行,而守者患於不一。請罷內降,凡詔令皆由中書、樞密院,然後施行。」
43甲申,詔:「御試制科舉人,自今張幕次於殿廡,仍令大官給食;武舉人以別日試之。」從知制誥宋郊言也。
44乙酉,以前西京留守推官安福歐陽修爲館閣校勘,樞密使王曙所薦也。
始,錢惟演留守西京,修及尹洙爲官屬,皆有時名,惟演待之甚厚。修等游飲無節,惟演去,曙繼至,數加戒敕,常厲色謂修等曰:「諸君知寇萊公晚年之禍乎?正以縱酒過度耳。」眾客皆唯唯。修獨起對曰:「寇公之禍,以老不知止耳。」曙默然,終不怒,更薦修及洙,置之館閣,議者賢之。〔〔考異〕李燾曰:修、洙得館職,據會要,皆王曙所薦。或稱責歐陽修等乃王曾,非也。錢惟演以明道二年九月去西京,曙即繼之。曙尋拜樞密使。景祐元年正月,王曾始爲留守,度其至時,修已不在西京矣。今從本傳。然曙既死,是年九月,洙初除館閣校勘,蓋曙先薦之也。〕
45秋,七月,戊子朔,遼主始親政,授趙安仁左承宣、監門衛大將軍,充契丹漢人渤海內侍都知兼都提點。〔〔考異〕契丹國志云:命內庫都提點王繼恩、內侍都知趙安仁等監南北面蕃使臣僚。據遼史宦官傳,不言王繼恩與安仁並命,今從趙安仁傳。〕以耶律瑪陸〔舊作馬六,今改。〕爲崇德宮使。
瑪陸爲人,畏慎容物,或有面相陵折者,恬然若弗聞,不臧否人物,故益爲遼主所親狎。
遼主嘗與護衛耶律仁先論政事,亟歎其才。仁先以爲不世之遇,言無所隱。遼主善之,授爲宿直將軍。
46以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裏行衛人高若訥爲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
47初,命同判司天監楊惟德等以周天星宿度分及占測之術,纂而爲書,成三十卷,至是上之,惟德等皆遷官。
48以翰林侍讀學士范諷爲給事中、龍圖閣學士,知兗州。
諷性倜儻,不拘細行。雅善李迪。常與張士遜議論不合,爲中丞,力擠士遜。援呂夷簡入相,又合謀廢郭后,欲夷簡引己置二府,然夷簡憚諷,終不敢薦也。諷建議,朝廷當差擇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稱職者,夷簡聞而惡之。權三司仗僅半歲,以疾免,既久不得意,憤激求出。將行,復謂帝曰:「陛下朝無忠臣,一旦紀綱大壞,然後召臣,何益!」夷簡愈惡之,故尋被譴黜。
49壬辰,遼主如秋山。召東京留守蕭朴爲南院樞密使,徙封楚王。
50己亥,詔:「諸路監司案所部官吏不法者,須密切體訪,毋得出榜召人告首。」
51乙已,隨州言崇信軍節度使錢惟演卒,特贈侍中,官護葬事。
惟演始以父歸國,故亟顯,然自以才能進。嘗曰:「翰林學士備顧問,司典誥,於書一有所不觀,何以稱職!」官兼將相,階勳品皆第一,而終不歷中書,故常謂人曰:「吾平生不足者,惟不得於黃紙尾押字耳。」
52常平倉舊領於司農寺,壬子,始詔諸路轉運使與州長吏舉所部官專主常平錢粟。既而淮南轉運副使吳道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萬,而常平錢粟才四十餘萬,歲饑不足以捄卹。願自經制,增爲二百萬,它毋得移用。」許之。
樞密直學士杜衍亦嘗建議曰:「豪姓蓄賈,乘時賤收,水旱則稽伏而不出,須其翔踴以牟厚利,而農民貴糴。九穀散於穰歲,百姓困於凶年,蓋緣常平倉制度不立。有名而無實。謂宜量州縣遠近,戶口眾寡,時其饑熟,取賤出貴,嚴以賞罰,課責官吏,出納無壅,增損有宜。公糴未充,則禁爭糴以規利者;糴畢而儲之,則察其以供軍爲名而假借者。夫香象珠璣,久藏府庫,非衣食之急。若州郡闕無錢,願斥賣以賜之,補助其乏。」
53先是慶州柔遠蕃部巡檢嵬逋,領兵入夏州界,攻破後橋新修諸堡。是月,趙元昊率萬餘眾來寇,稱報讎。邊緣都巡檢楊遵、柔遠塞監押盧訓,以騎七百戰於龍馬嶺,敗績。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寧州都監王文援之,次節義烽。通事蕃官言蕃部多伏兵,不可過壕,宗矩不聽。伏兵發,宗矩被執。久之,以宗矩還。
54八月,庚申,徙知定州、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劉平爲環慶路副都部署。
帝初擢平主四廂,謂左右曰:「平,所謂詩書之將也。」平在定州,嘗建言:「臣前在陝西,見元昊車服憯竊,勢且叛矣,宜嚴備之。」不聽。及是,戒平曰:「知卿有將略,故委以邊寄,卿其勉之!」加賜錢百萬。
55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薛奎卒,贈兵部尚書,諡簡肅。
奎在政府,謀議無所迎避,或時不如志,歸,輒歎不食,曰:「吾仰慚古人,俯愧後世耳!」尤善知人,范仲淹,龐籍,明鎬,自爲吏部選人,皆以公輔許之;歐陽修,王拱辰,皆其女婿也。
56壬戌,有星孛於張、翼。
57癸亥,樞密使、吏部侍郎、檢校太尉、同平章事王曙卒,贈太保、中書令,諡文康。
曙方嚴簡重,有大臣體。常言人臣患不節儉,及貴顯,深自抑損。子益恭,以蔭爲衛尉寺丞,淡於榮利,數解官。曙始參知政事,治第西京,既成,益恭作書陳止足之義,勸曙謝事退居,曙不果去。益恭終父喪,遂以司門員外郎致仕。
58甲子,宰臣呂夷簡等上表請立皇后。
59參知政事宋綬,以帝富於春秋,天下無事,慮燕樂有漸,乃上言:「馭下之道有三:臨事尚乎守,當機貴乎斷,兆謀先乎密。能守則姦莫由移,能斷則邪莫由惑,能密則事莫由變;斯安危之所繫,願陛下念之。至若朝務清夷,深居閒燕,聲味以調六氣,節宣以順四時,愛養王躬,使不至傷過,乃保和平,無疆之福也。」
60戊辰,帝不豫。
61庚午,以王曾爲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樞密使。
時南京留守推官奉符石介貽曾書曰:「主上即位十有三年,不好游畋,不近聲色,恭儉之德,聞於天下。乃正月以來,聞既廢郭皇后,寵幸尚美人,宮庭傳言漸有失德。自七、八月來,所聞又甚,倡優婦人,朋淫宮內,飲樂無時,聖體因常有不豫,斯不得不爲慮也。今變異屢見,人心憂危,白氣徹霄,凶災荐歲,此天地神靈所以示戒警也。相公昔作元台,今冠樞府,社稷安危,皆繫於相公。當此之時,宜即以此爲諫;諫止則已,諫不止則相公宜辭樞衡之任,庶幾有以開悟聰聽,感動上心。若執管仲不害霸之言,以嗜慾閒事,不欲極爭,則遂啟成亂階,恐無及矣。」
62辛未,以星變,大赦,避正殿,減常膳,出內藏庫錢優賞在京將士。詔輔臣於延和殿閤奏事,其諸司事,權令輔臣處分。
63壬申,詔:「淨紀郭氏出居於外,美人尚氏爲道士洞真宮,楊氏別宅安置。長秋之位,不可久虛,當求德門以正內治。」
自郭后廢,尚、楊二美人益有寵,每夕侍寢,體爲之敝,或累日不進食,中外憂懼,皆歸罪二美人。楊太后亟以爲言,帝未能去。入內都知閻文應,早暮侍帝,言之不已,帝不勝其煩,乃頷之,文應即命氈車載二美人出。二美人涕泣不肯行,文應搏其頰罵曰:「宮婢,尚何言!」驅使登車;翼日,降是詔。
64甲戌,司天言孛星不見。
殿中侍御史龐籍,左司諫滕宗諒,並坐言宮禁事不實,乙酉,出籍爲廣東轉運使,宗諒知信州。
65九月,己丑,群臣上表請御正殿,復常膳;表三上,乃從之。
66壬辰,群臣上表請雙日不視朝,從之。仍詔中書、樞密院,雙日有合奏事,亦許便殿請對。
67丁酉,帝康復,御正殿,復常膳。
68范仲淹知睦州,不半歲,徙蘇州。
州比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導太湖注之海,募游手興作。未就,又徙明州。轉運使言仲淹治水有緒,願留以畢其役,庚子,詔仲淹復知蘇州。
69太子少傅晁迥,既與太清樓宴,復召對延和殿閤,問洪範雨暘之應,迥據經以對。忽感疾卒,年八十四。詔罷一日朝,贈太子太保,諡文元。
迥樂易純固,喜質正經史疑義,標括字類,無一日廢學。不喜術數,嘗曰:「自然之分,天命也;樂天不憂,知命也;推理安常,委命也;何必逆計未然乎!」
70尚、楊二美人出宮後,帝令參知政事宋綬面作詔云:「當求德門,以正內治。」既而左右引壽州茶商陳氏女入宮,帝欲立之爲后,綬諫曰:「陛下乃欲以賤者正位中宮,不與前日詔語戾乎?」後數日,樞密使王曾入對,又奏引納陳氏爲不可,帝曰:「宋綬亦如此言。」宰相呂夷簡、樞副使蔡齊相繼論諫,兼侍御史知雜事楊偕、同知諫院郭勸復上疏,卒罷陳氏。〔〔考異〕涑水記聞云:陳氏父號陳子城者,始因楊太后納女宮中,太后常許以爲后矣。至掖庭,將進御,句當御藥院閻士良聞之,遽見帝。帝方披百葉圖擇日,士良曰:「陛下閱此何爲?」帝曰:「汝奚問?」士良曰:「臣聞陛下欲納陳氏爲后,信否?」帝曰:「然。」士良曰:「陛下知子城使何官?」帝曰:「不知也。」士良曰:「子城使,大臣家奴僕官名也。陛下若納奴僕之女爲后,豈不愧公卿大夫邪!」帝遂命出之。士良,文應子也。此與它書不同,今從李燾長編。」〕
甲辰,詔立皇后曹氏,彬之孫女也。郭后廢,始聘后入宮。乙巳,命宰相李迪爲冊禮使,參知政事王隨副之,宋綬撰冊文,並書冊寶。有司奏用冬至日行冊禮。監察御史裏行孫沔,言莊獻三年之喪未除,請終制而後行,祕書丞余靖亦以爲言,不報。
71壬子,詔名太后所居殿曰保慶宮,自今並以保慶皇太后爲稱。
72冬,十月,己未,遼主駐中會川。
73庚申,罷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仍詔:「淮南轉運使兼領發運使司事;其制置茶鹽礬稅,各歸逐路轉運使司。」
74改錢惟演諡曰思。
先是太常博士、同知禮院張議:「惟演博學業文,此其所優;貪慕權要,釁生不足,此其所劣。諡法,敏而好學曰文,貪以敗官曰墨。請諡文墨。」其家訴於朝,詔覆議,以惟演無貪黷狀,而晚節率職自新,諡法,「追悔前過」,改諡曰思。詔:「自今定諡,須禮院集官眾議之。」
75乙丑,詔:閤門祗候,自今須尚書員外郎、諸司以上及本路轉運使或提點刑獄一員,共七人舉之,方許引對。」
76趙元昊自襲封,即爲反計,多招納亡命,峻誅殺,以兵法部勒諸羌。始衣白窄衫,氈冠紅裏、頂,冠後垂紅結綬。自號嵬名吾祖,凡六日、九日則見官屬。初制禿髮令,元昊先自禿髮,及令國人皆禿髮,三日不從令,許眾殺之。每欲舉兵,必率酋豪與獵,有獲則下馬環坐飲,割鮮而食,各問所見,擇取其長。是歲春,始寇西邊,殺掠居人,下詔約束之。居國中,僭益甚,私改元曰開運,既踰月,人告以石晉敗亡年號也,乃更廣運。〔〔考異〕宋史夏國傳云改廣民元年。今從長編。〕
母米氏族人山喜,謀殺元昊,事覺,元昊酖其母,殺之,沈山喜之族於河,遣使來告哀。〔〔考異〕宋史夏國傳,云母衛慕氏死,遣使來告哀,不云元昊酖其母,今從長編。米與衛慕,姓氏不同,然「米」與「慕」聲本相近,蓋即一人,而譯語互異耳。〕詔起復,以閤門祇候王用中爲致祭使,〔〔考異〕「用中」,宋史作「中庸」,未審孰是。〕兵部員外郎郭勸爲弔贈兼起復官告使。元昊賂遺勸等百萬,勸悉拒不受。
77癸酉,以淨妃、玉京沖紗仙師清悟爲金庭教主、沖靜元師。美人楊氏聽入道,賜名宗妙。並居安和院,仍改賜院名曰瑤華宮。
作郊廟景安、興安、祐安之曲。
79辛巳,賜舒州學田五頃。
80壬午,命龍圖閣待制燕肅、集賢校理李照、直史館宋祁同案試王朴律準。
肅時判太常寺,建言舊太常鐘磬皆設色,每三歲親視,則重飾之。歲既久,所塗積厚,聲益不協,故有是命。帝親閱視律,題其背以屬太常。肅等即取鐘磬滌攷擊,用律準案試皆合。
81十一月,己丑,冊皇后。
82己酉,詔親祠郊廟乃用御所制樂章,其有司攝事,樂章令宰臣呂夷簡、李迪分撰之。辛亥,詔太常寺:「自今享先農、釋奠文宣王、武成王,並用登歌樂,令學士院撰樂章。」
83以東上閤門使曹琮爲衛州團練使。
琮兄女爲后,禮皆琮主辦,於是奏曰:「陛下方以至公厲天下,臣既備后族,不宜冒恩澤,亂朝廷法;族人敢因緣請託者,願置於理。」時論稱之。尋出爲環慶路部署、知邠州。
84屯田員外郎張亢者,奎弟也,豪邁有奇節。常通判鎮戎軍,上言:「趙德明死,其子元昊喜誅殺,勢必難制,宜亟防邊。」論西北攻守之計,章數十上。帝欲用之,會丁母憂。或傳遼聚兵幽、涿間,河北皆驚,十二月,癸酉,命亢爲如京使、知安肅軍。因入對,曰:「遼人歲享金帛甚厚,懼中國見伐,特張言耳,非其實也。」
85趙元昊獻馬五十匹,求佛經一藏,賜之。
86己卯,宣慶使、入內都知藍繼宗,以老疾罷爲景福殿使、邕州觀察使。
87監察御史裏行孫沔言:「竊見上封事人同安縣尉李安世,輒因狂悖,妄進瞽言,下吏審問。自孔道輔、范仲淹被黜之後,龐籍、范諷置對以來,凡在搢紳,盡思緘默。又慮四方之人不知安世訕上犯顏,將謂安世獻忠獲罪,自遠流傳,爲議非美。伏望貸以寬恩,特免投竄,使彼偷安之士,永懷內愧之心。」後七日,責沔知潭州衡山縣。
沔未有責命時,復上書曰:「去秋以聖體愆和,準雙日不坐之請,是則一歲中率無百餘日視事,宰臣上殿奏事,止於數刻,天下萬務,得不曠哉!伏願陛下因歲首正朝之始,霈然下令,誕告多方,每旦恭己,辨色居位,推擇大臣,講求古道,降以溫顏,俾之極論。外則逐刺史、縣令無狀老懦貪殘之輩,內則罷公卿大夫不才諂佞詭誕之士。掖庭之中,簡去幽曠,官寺之內,仰損重任。教敦於上,民悅於下,皆目前可見之事,惟陛下力行而已。」書奏,再責監永州酒。
宋紀四十〔起旃蒙大淵獻正月,盡強圉赤奮若七月,凡二年有奇。〕
景祐二年〔遼重熙四年。(乙亥、一○二五)〕
景祐二年〔遼重熙四年。〕
1春,正月,壬寅,徙江東轉運使蔣堂爲淮南轉運使兼發運司事。堂在淮南,歲薦部吏二百員,曰:「十得二三,亦足報國矣。」
2以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許申爲江南東路轉運使。
凡鑄銅錢,十分其劑,銅居六分,鉛錫居三分,皆有奇贏,此其大法也。申在三司,乃建議以藥化鐵雜鑄,銅居三分,鐵居六分,費省而利厚,朝廷從之,即詔申用其法鑄於京師。然大率鑄錢雜鉛錫,則其液流速而易成;雜以鐵,則流澀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初命申鑄萬緡,踰月才得萬錢。申自度言無效,乃求爲江東轉運使,欲用其法鑄於江州,朝廷又從之。詔申就江州鑄百萬緡,無漏其法。中外知其非是,而執政主之,以爲可行,然卒無成功。
先是鹽鐵副使任布,請鑄大錢一當十,而申欲以銅鐵雜鑄,朝廷下其議於三司。程琳奏曰:「布請用大錢,是誘民盜鑄而陷之罪,唐第五琦嘗用此法,訖不可行。申欲以銅鐵雜鑄,理恐難成,姑試之。」申詐得售,蓋琳亦主其議故也。〔〔考異〕李燾曰:琳傳載此事於天聖五年以前誤也,當是景祐元年五月琳再爲三司使時。王子融云:布請鑄大錢,行之京城,程琳集官議。子融時判度支,曰:「今軍營半在城外,獨行大錢城中可也。」事遂寢。與琳傳異,今不取。〕
天章閣待制孫祖德言:「偽銅,法所禁,而官自爲之,是教民欺也。」固爭之,不從,遂出知兗州。
3癸丑,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無逸篇於屏。邇英在迎陽門之北,東向;延義在崇政殿之西,北向。〔〔考異〕宋史本紀:癸丑,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無逸篇於屏。通鑑續編云詔蔡襄寫,今從長編。〕是日,御延義閣,召輔臣觀盛度進讀唐書,賈昌朝講春秋。既而曲宴崇政殿。
4遼以奚六部太尉耶律罕□〔舊作韓留,今改。〕爲北面林牙。
罕□性不苟合,爲樞密使蕭諧哩〔舊作解里,今改。〕所忌。遼主初欲召用,諧哩言其目疾不能視,遂止。至是召見,謂曰:「朕欲早用卿,聞有疾,故待之至今。」罕□對曰:「臣昔有目疾,才數月耳,然亦不至於昏。第臣駑拙,不能事權貴,是以不獲早天顏。非陛下聖察,則愚臣豈有今日邪!」詔進述懷詩,遼主嘉歎,方將大用,卒。
5二月,燕肅等上攷定樂器并見工人,戊午,御延福宮臨閱,奏郊廟五十一曲。因問李照:「樂何如?」照對:「樂音高二律,擊黃鍾則爲仲呂,擊夾鍾則爲夷則,是冬興夏令,春召秋氣。蓋五代樂壞,王札創意律準,不合古法。又,編鐘、鏄鐘無大小、輕重、厚薄、長短之差,銅錫不精;相傳以爲唐舊鐘亦有朴所製者。昔軒轅氏命伶倫截竹爲律,復令神瞽協其中聲,然後聲應鳳鳴,而管之參差亦如鳳翅,其樂傳之敻古,不刊之法也。願聽臣依神瞽律法,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詔許之,仍就錫慶院鑄。
6庚申,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上大樂圖義二卷。
7帝未有儲嗣,取汝南郡王允讓子宗實入宮中,皇后拊鞠之,時生四年矣。
8丁卯,知兗州范諷,責授武昌行軍司馬,廣東轉運使龐籍,降授太常博士、知臨江軍,光祿寺丞、館閣校勘宋城石延年落職,通判海州;仍下詔以諷罪申飭中外。
先是籍爲御史,數劾諷,宰相李迪右諷弗治,反左遷籍。籍既罷,益追劾諷不置,且言諷放縱不拘禮法,苟釋不治,則敗亂風俗。會諷亦請辨,乃詔即南京置獄,遣淮南轉運使黃總、提點河北刑獄張嵩訊之。籍坐所劾諷有不如奏,法當免;諷當以贖論。諷不待論報,擅還兗州。呂夷簡疾諷詭激,且欲因諷以傾迪,故特寬籍而重貶諷,凡與諷善者皆黜削。延年嘗上書請莊獻太后還政,諷任中丞,欲引延年爲屬,延年力辭之,竟坐免。人謂籍劾諷不置,實夷簡陰教之。
9戊辰,工部尚書、平章事李迪,罷爲刑部尚書、知亳州。
先是,帝御延和殿,召呂夷簡、宋綬決范諷獄,以迪素黨諷,不召,迪惶恐還第,翼日,遂罷相。然迪性淳直,實不察諷之多誕也。
10以樞密使王曾爲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參知政事王隨、樞密副使李諮並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宋綬爲樞密副使,給事中蔡齊、翰林學士承旨盛度爲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王德用、御史中丞韓億並同知樞密院事。
11己巳,改李迪知相州;庚午,復改授資政殿大學士,留京師,仍班三司使上。庚辰,降李迪爲太常卿、知密州。
始,迪再入相,自以受不世遇,知無不爲。及呂夷簡繼入中書,事頗專制,心忌迪,潛短之於帝。迪不悟。既坐范諷姻黨罷政,怨夷簡,因奏夷簡私交荊王元儼,嘗爲補門下僧惠清爲守闕鑒義。夷簡請辨,帝遣知制誥胥偃、度支副使張傳即訊,乃在中書時所行,夷簡以齋祠不預。迪慚懼待罪,故貶。然補惠清實夷簡意,迪但行文書,顧謂夷簡獨私荊王,蓋迪偶忘之。它日,語人曰:「吾自以爲宋璟,而以夷簡爲姚崇,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12以右諫議大夫知天雄軍杜衍爲御史中丞。衍奏:「中書、樞密,古之三事大臣,所爲坐而論道者也。止隻日對前殿,何以盡天下之事!宜迭召見,賜坐便殿,以極獻替,月不過數四足矣。若末節細務,有司之職耳,陛下何必親決!」
13先是,遼主爲太子時,納駙馬都尉蕭實哩〔舊作匹里,今改。〕之女爲妃,及即位,立爲后,未幾,以罪降爲貴妃。秦王蕭孝穆有長女,姿貌端麗,自遼主初即位始入宮,踰年生子洪基。蕭氏性寬容,遼主益重之,三月,乙酉朔,冊爲皇后。〔〔考異〕遼史興宗紀:景福元年,奧隈蕭氏始入宮,蓋即仁懿入宮之始。重熙四年,三月,立皇后蕭氏,即仁懿皇后也。然遼史於景福元年、重熙元年俱不載立后、廢后之事,蓋闕書也。今從后妃傳并書之。〕
14己丑,以杜衍權判吏部流內銓。
先是選補科格繁長,主判不能悉閱,吏多受賕,出縮爲姦。衍既視事,即敕吏取銓法,問曰:「盡乎?」曰:「盡矣。」乃閱視,具得本末曲折。明日,曉諸吏無得升堂,各坐曹聽行文書,銓事悉自予奪。由是吏不能爲姦利。居月餘,聲動京師。後改知審官院,其裁制如判銓法。
15以知蘇州、左司諫范仲淹爲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
16太常禮院言:「侍御史劉夔請去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所加太字。蓋入廟稱后,繫於夫,在朝稱太,繫於子。然二太后奉安別廟,準禮應加太字。」帝以夔不習故典,詔本臺諭之。
17乙未,賜亳、秀、濮、鄭四州學田各五頃。
18丁酉,置國子監直講一員,兼領監丞、主簿事。
19戊申,出宜聖殿庫真珠付三司,以助經費。
20詔權停貢舉。
21夏,四月,甲寅朔,遼主如涼陘。
22丁巳,李照言:「奉詔製玉律以候氣,請下潞州求上黨縣羊頭山秬黍及下懷州河內縣取葭莩。」從之。
23己未,詔翰林學士承旨章得象、天章閣待制燕肅與翰林侍讀學士馮元詳定刻漏。
24始,李照既鑄成編鐘一虡以奏御,遂建請改制大樂,取京縣秬黍,累尺成律,鐘鑄審之,其聲猶高,更用太府布帛尺爲法。乃下太常四律,照自制律管、以爲十二管定法。
25戊寅,命馮元、聶冠卿、宋祁同修樂書。冠卿,新安人。
26錄曹修古之姪覲爲試將作監主簿,仍聽爲修古後。
27五月,甲申朔,詔曰:「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諦合食,則百世不遷。恭惟太祖皇帝,受天命,建大業,可謂有功矣。太宗、真宗,二聖繼統,重熙累洽,可謂有德矣。其令禮官攷合典禮,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中書門下詳閱以聞。」
28庚寅,禁縷金爲婦人首飾。
29李照上九乳編鐘圖。鐘舊飾以旋蟲,改爲龍井。自創八音新器,又請別鑱石爲編磬,辛卯,命內侍挾樂工往淮陽軍治磬石。
照又言:「既改制金石,則絲、竹、匏、土、革、木亦當更治,以備獻享。」乃鑄銅爲龠、合、升、斗四物,以興鐘鏄聲量之率。及潞州上秬黍,照擇大黍縱累之,檢攷長短。尺成,與大府尺合,法愈堅定。
30甲午,廣南東、西路並言蠻獠寇邊,高、竇、雷、化等州巡檢許政死之,遣左侍禁雍丘桑懌會廣、桂二州都監討捕。懌部分軍士,盡禽諸盜。還京師,樞密使求賂,爲改閤門祗候,懌不應;吏匿其功狀,止免短使而已。
31庚子,從太常禮院議,太祖、太宗、真宗廟並萬世不遷。南郊升侑上帝,以太祖定配,二宗迭配。
32六月,辛酉,以親郊,並侑二聖及真宗爲不遷主,遣官告於太廟。
33左司諫商水姚仲孫言:「伏聞議者欲改制雅樂,謂舊律太高,裁之就下。然或制之未得其精,損之必差其度。臣聞其所爲,率多詭異。至如鍊白石以爲磬,範中金以作鐘,又欲以三神、五靈、二十四孝爲樂器之飾,臣雖愚味,竊有所疑。望特詔罷之,止用舊樂。」帝欲究李照術之是非,故不聽。
先是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爲一套,而四清聲相承不擊。乙丑,李照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清聲及鄭、衛之樂,請於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磬鐘,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馮元等駁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箏,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於律呂,專爲十二之數也!鐘磬八音之首,絲竹以下受而爲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四清聲以附正聲之次,原其意蓋爲夷則至應鍾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不相陵謂之正,迭相陵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之重大者爲尊,輕清者爲卑,卑者不可加於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別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則?事爲君治,物爲君用,不能尊於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爲臣民相避,以爲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攷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爲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陵犯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鐘磬十六,皆本周、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爲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爲如舊制便。」帝令權用十二枚爲一格,且詔曰:「俟有知音者,能攷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
34丁卯,出內藏庫紬絹百萬,下三司市糴軍儲。
35己巳,以都官員外郎曹修睦爲侍御史。修睦,修古弟,用中丞杜衍薦也。
36辛未,御崇政殿,召輔臣觀新樂。
37秋,七月,壬午朔,遼主獵於黑嶺。因過祖州百馬山,見齊天后墳冢穢,又無影堂及灑掃人戶,惻然而泣,左右皆沾涕。遂詔上京留守耶律贊寧、鹽鐵使郎元化等於祖州陵園內選地改葬,其影堂廊庫並同宣獻太后園陵。〔〔考異〕遼史后妃傳,仁德皇后附葬慶陵,今從契丹國志。〕
38遼樞密使蕭朴進封魏王,旋卒,贈齊王。
39甲申,詔特賜寇準諡曰忠愍。
40戊戌,群臣請上尊號曰景祐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仁孝德;表五上,從之。
41庚子,侍御史曹修睦言:「李照所改歷代樂,頗爲迂誕,而其費甚廣,請付有司案劾。」帝以照所作鐘磬頗與眾音相諧,但罷其增造,仍詔諭修睦。
42知杭州鄭回,言鎮東節度推官阮逸頗通音律,上其所撰樂論十二篇并律管十三,詔令逸赴闕。
43八月,甲寅,宴紫宸殿,初用樂。
44己巳,命李照同修樂書。
45辛未,詔:「薦獻景靈宮,朝饗太廟,郊祀天地,自今同日受誓戒。」始用王曾之言也。
46甲戌,幸安肅門□場閱習戰。
47丁丑,內出景祐樂髓新經六篇賜群臣。
48己卯,以右練議大夫、知兗州孔道輔爲龍圖閤直學士。
時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直學士。帝曰:「是詩雖多,不如孔道輔一言。」遂以命道輔。議者因是知前日之斥果非帝意也。
49初命朝臣爲江、浙、荊湖、福建、廣南等路提點銀銅坑冶鑄錢公事,其俸賜恩例並與提點刑獄同。
50九月,乙未,詔司天監製百刻水秤以測候晝夜。
51丁酉,命李照爲刑部員外郎,賜三品服,以造新樂成故也。起五月造,止八月,成金石七縣,而照自造新樂笙、竽、琴、笛、篳篥等十二種,皆不可施用,詔但存大笙、大竽二種而已照謂:「今篳篥,乃豳詩所謂葦管也,詩云:『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冽。』且今篳篥,伶人謂之葦子,其名出此。」於是製大管篳篥爲雅樂,議者嗤之。
52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劉隨卒,擢待制未旬日也。
隨與孔道輔、曹修古同時爲言事官,皆以清直聞。及是帝憐其貧,賜其家錢六十萬。
53壬寅,御崇政殿案新樂,詔大臣與觀。
54賜鄭州學田五頃。
55初,諸王邸散居都城,過從有禁,非朝謁從祠,不得會見。己酉,詔即玉清昭應宮舊地建宮,合十位聚居,賜名睦親宅。
56遼主如長寧淀。
57參知政事宋綬,上所編修中書總例四百一十九冊;降詔褒諭。先是呂夷簡奏令綬爲此,既而謂人曰:「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執之,皆可爲宰相矣。」
58冬,十月,辛亥朔,復置朝集院,以待外官之還京師者。
壬子,蔡州言左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石普卒。
普倜儻有膽略,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日:「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
60癸亥,復置群牧制置使,仍詔自今止以同樞密院或副使兼領之。
61禮院言:「春秋何休、范寧等註,咸謂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鏄鐘,取陰數尚柔,以靜爲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干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62己巳,出內藏庫緡錢七十萬、左藏五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軍儲。
63許蘇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64是月,遼主如王子城。
65十一月,辛巳朔,以應天府書院爲府學,仍給田十頃。
66壬午,遼改南京總管府爲元帥府。
乙酉,行柴冊禮於白嶺,大赦。
67戊子,廢后郭氏薨。
后之獲罪也,帝直以一時之忿,且爲閻文應等所譖,故廢之,既而悔之。后居瑤華宮,帝累遣勞問,又爲樂府詞以賜,后和答,語甚悽愴,文應大懼。會后小疾,文應與太醫診視,遷嘉慶院,數日,遽不起。中外疑文應進毒,然不得其實。時帝致齋南郊,不即以聞,及聞,深悼,以后禮葬。右正言、直集賢院王堯臣請推舉左右侍醫者,不報。
68癸巳,朝饗景靈宮。甲午,饗太廟及奉慈廟。乙未,祀天地於圜丘,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大赦。
乙巳,封宰臣呂夷簡爲申國公,王曾爲沂國公。丁未,加恩百官。
69十二月,壬子,加嘉勒斯賚爲保順軍節度觀察留後。
70癸丑,遼詔諸軍□弩弓箭手以時閱習。
71先是,遼築哈屯〔舊作可敦,今改。〕城以鎮西域諸部,縱民畜牧,反遭寇掠。党項部節度使耶律唐古上疏曰:「自建哈屯城以來,西蕃數爲邊患,每煩遠戍。歲月既久,國力耗竭,不若復守故疆,省罷戍役。」不報。
唐古旋致仕,乞勒其父烏珍功於石,遼主命學士耶律庶成製文,勒石上京崇孝寺。
72昭宣使、入內都知閻文應,罷爲秦州鈐轄,尋改鄆州;其子句當御藥院士良,罷爲內殿崇班。時諫官姚仲孫、高若訥劾文應;「方命宿齋太廟,而文應叱醫官,聲聞行在;郭后暴薨,中外莫不疑文應置毒者;請并士良出之。」故有是命。文應又稱疾願留,仲孫復論奏,乃亟去。
文應專恣,事多矯旨付外,執政不敢違。天章閣待制范仲淹,將劾奏其罪,即不食,悉以家事屬其長子曰:「吾不勝,必死之。」帝卒聽仲淹言,竄文應嶺南,尋死於道。〔〔考異〕竄閻文應嶺南,尋死於道,此據富弼所作墓誌。案閻文應景祐二年十二月辛亥落入內都知,以昭宣使領嘉州防禦使,爲秦州鈐轄,後兩日改鄆州鈐轄,景祐四年四月乙丑徙潞州鈐轄。寶元二年九月癸卯文應卒,此據百官表;贈邠州觀察使,此據實錄;未嘗有竄嶺南指揮及死於道事□,不知弼何據也。長編仍從弼墓誌書之。〕
73趙元昊遣蘇奴兒將兵二萬五千攻嘉勒斯賚,敗死略盡,蘇奴兒被執。
元昊自率眾攻釐牛城,一月不下,既而詐約和,城開,乃大縱殺戮。又攻青唐、安二、宗哥、帶星嶺諸城,嘉勒斯賚部將安子羅以兵十萬絕歸路,元昊晝夜戰二百餘日,子羅敗,然兵溺宗哥河及飢死過半。
元昊又嘗侵嘉勒斯賚,並臨河湟,嘉勒斯賚知眾寡不敵,壁鄯州不出,陰間元昊,頗得其虛實。元昊已渡河,插旗識其淺,嘉勒斯賚潛使人移植深處。及大戰,元昊潰而歸,士視旗渡,溺死十八九,所擄獲甚眾。嘉勒斯賚來獻捷,朝廷議加節度使,同知樞密院韓億以爲二酋皆藩臣,今不能諭令解讎,不當因捷加賞,遂寢。
以范仲淹爲吏部員外郎,權知開封府。
仲淹自還朝,言事愈急,宰相陰使人諷之曰:「待制侍臣,非口舌之任。」仲淹曰:「論思正侍臣職也。」宰相知不可誘,乃命知開封,欲撓以煩劇,使不暇它議;亦幸其有失,亟罷去。仲淹處之彌月,京邑肅然稱治。
75甲子,以左侍禁桑懌爲閤門祗候,賞平蠻獠功也。懌辭不受,請推其賞以歸己上者,不許。或譏懌好名,懌歎曰:「士當自信其心以行,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爲也。」
76(許孟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77辛未,詔以北海縣尉孔宗愿爲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
78先是御史臺辟石介爲主簿,介上疏論赦書不當求五代及諸偽國後忤意,罷不召。館閣校勘歐陽修貽書中丞杜衍曰:「介一賤士,用之當否,未足害政,然可惜者,中丞舉動也。主簿於臺中,非言事官,然大抵居臺中者,必以正直剛明不畏避爲稱職。介足未履臺門之閾,已用言事見罷,真可謂正直剛明不畏避矣。介之才不止主簿,直可爲御史也。今斥介它舉,必亦擇賢。夫賢者固好辯,若入臺又有言,則又斥而它舉乎?如此,則必得愚闇懦默者而後止也。」衍卒不能用。
太子中允、知淮陽軍梁適,亦疏論朱全忠,唐之賊臣,今錄其後,不可以爲勸,帝是其言,記適姓名禁中,尋召爲審刑院詳議官。適,顥之子也。
79遼蕭罕嘉努〔舊作韓家奴,今改。〕遷天成軍節度使,徙彰愍宮使。遼主與語,才之,命爲詩友。嘗從容問曰:「卿居外,有異聞乎?」罕嘉努對曰:「臣惟知炒栗,小者熟則大者必生,大者熟則小者必焦,使大小均熟,始爲盡美。不知其它。」罕嘉努嘗掌栗園,故託栗以諷諫。遼主大笑。命與樞密直學士耶律庶成作四時逸樂賦,稱旨。
制詔問治道之要。罕嘉努對曰:「臣伏見比年以來,高麗未賓,準布〔舊作阻卜,今改。〕猶強,戰守之備,誠不容已。乃者選富民防邊,自備糧糗,道路修阻,動淹歲月,比至屯所,費已過半,隻斗簞穀,鮮有還者。其無丁之家,倍其傭僦,人倍其勞,半途亡竄,故戍卒之食,多不能給,求假於人,則十倍其息,至有鬻子割田不能償者。或逋役不歸,在軍物故,則更補以少壯。其鴨綠江之東,戍役大率如此。況渤海、女直、高麗,合從連橫,不時征討,富者從軍,貧者偵候,加之水旱,菽粟不登,民以日困,蓋勢使之然也。」
方今最重之役,無過西戍,若能徙西戍稍近,則往來不勞,民無深患。議者皆謂徙之非便,臣謂不然。準布諸部,自來有之,曩時北至臚朐河,南至邊境,人多散居,無所統一,惟往來鈔掠。及太祖西征,至於流沙,準布望風悉降,西域諸國,皆願入貢,因遷種落,內置三部,以益其國,不營城邑,不置戍兵,準布累世不敢爲寇。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拓土既遠,降附亦眾。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馭遠人之道。及城哈屯,開境數千里,西北之民,傜役日增,生業日殫,警急既不能救,叛服亦復不恆,空有廣地之名而無得地之實。若貪土不已,漸至虛耗,其患有不可勝言者。國家大敵,惟在南方,今雖連和,難保它日。若南方有變,屯戍遼邈,猝難赴援,我進則敵退,我還則敵來,不可不慮也。
方今太平已久,正可恩結諸部,釋罪而歸地,內徙戍兵以增保障,外明約束以正疆界。每部各立酋長,歲修職貢,叛則討之,服則撫之,諸部既安,必不生釁。如是,則臣雖不能保其久而無變,知其必不深入侵掠也。
比年以來,群黎凋敝,利於剽竊,良民往往化爲凶暴,甚者殺人無忌,亡命山澤。願陛下輕傜省役,使民務農,衣食既足,自安教化而重犯法矣。今宜徙哈屯城於近地,與西南副都部署烏庫、德哷勒〔舊作烏古、敵烈,今改。〕等聲援相接,罷黑嶺二軍,並開、保州,皆隸東京,益東北戍軍及南京總管兵,增修壁壘,候尉相望,繕樓櫓,浚城隍,以爲邊防,此方今之急務也願陛下裁之!」擢翰林都林牙。
三年〔遼重熙五年。〕
景祐三年〔遼重熙五年。(庚申、一○二○)〕
1春,正月,甲申,遼主如魚兒濼。
樞密使蕭孝先〔〔考異〕遼史本紀作「蕭延寧」,延寧即孝先之字。〕請改國舅乙室小功帳敞史爲將軍,從之。
2戊子,命李諮、蔡齊、程琳、杜衍、丁度同議茶法。諮以前坐變法得罪,固辭;不許。
時三司吏孫居中等言:「自天聖三年變法,而河北入中虛估之弊,復類乾興以前,蠹耗縣官,請復行見錢法。」度支副使楊偕亦陳三說法十二害,見錢法十二利,以爲止用三說,所支一分緡錢足以贍一歲邊計。故命諮等更議,仍令召商人至三司,訪以利害。
53壬辰,追冊故金庭教主、沖靜元師郭氏爲皇后,命知制誥丁度、內侍押班藍元用同護葬事。尋詔中書、門下停其諡冊、祔廟。丁酉,葬於奉先資福院側,鹵簿儀物並用孝章皇后故事。
時上元節,有司張燈俟乘輿出。右正言王堯臣言后已復位號,今方在殯,不當游幸,同知禮院王拱辰亦以爲言,帝爲罷葬日張燈。
4己酉,許洪州、密州立學,仍各賜田五頃。
5先是帝以三司胥吏猥多,或老疾不知書計,詔御史中丞杜衍等與本司差擇之。有欲中衍者,揚言於外曰:「衍請盡黜諸吏。」於是三司後行朱正、周貴、李逢年等百人輒相率詣宰相呂夷簡第宣訴,夷簡拒不見。又詣王曾第,曾以美言諭之,因使列狀自陳。既又詣衍第投瓦礫,肆醜言。明日,衍對,請下有司推究。而曾具得其姓名。二月,乙卯,正、貴杖脊配沙門島,逢年等二十二人決配遠州軍牢城,其爲從者皆勒停。
6丙辰,詔翰林學士馮元、禮賓副使鄧保信與鎮江節度推官阮逸、湖州鄉貢進士海陵胡瑗較定舊鐘律。
瑗以經術教授吳中,范仲淹前知蘇州,薦瑗知音,白衣召對崇政殿,與逸俱命。
7太常少卿、直昭文館開封扈偁言:「京師天下之本,而士民僭侈無法,一襲衣直不翅千萬,請條約之。」壬戌,詔兩制與禮院同詳定制度以聞。
8三月,復入中見錢算請官茶法。凡商賈入錢於京師者,給南方茶;入芻糧於邊者,給京師及諸州錢。
9乙未,御崇政殿,召輔臣觀所定鐘律。丙申,翰林侍讀學士馮元等上秬黍新尺,別爲鐘磬各一架。
10戊戌,詔曰:「致仕官舊皆給半俸,而仕嘗顯者,或貧不能自給,非所以遇高年,養廉恥也。自今大兩省、大卿正監、刺史、閤門使以上,致仕給俸如分司官,長吏歲時以朕意勞賜之。」
11權判戶部句院葉清臣上疏請弛茶禁,以歲所課均賦郭鄉人戶,其略曰:「議者謂榷費賣有定率,征稅無彝準,通商之後,必虧歲計。臣案管氏鹽鐵法,計口受賦。茶爲人用,與鹽鐵均,必令天下通行以口定賦,民獲善利,又去嚴刑。口出數錢,人不厭取,比於官自榷易,驅民就刑,利病相須,炳然可察。」詔三司與詳定所相度以聞。皆以爲不可行。
12是月,李諮等請罷河北入中虛估,以實錢償芻粟,實錢售茶,皆如天聖元年制。又以北商持券至京師,舊必得交引鋪保任并三司符驗,然後給錢,以是京師坐賈,率多邀求,三司吏稽留爲姦,乃悉罷之。命商持券徑趨榷貨務,驗實,立價之錢。又言:「前已用虛估給券者,給茶如舊,仍給景祐二年以前茶。」又言:「天聖四年嘗許陝西入中,茶商利之,爭欲售陝西券,故不復入錢京師,請禁止。」并言:「商人輸錢五分,餘爲置籍召保,期年半悉償,失期者倍其數。」事皆施行。諮等復言:「奭等變法,歲損利不可勝計。今一旦復用舊法,恐豪商不便,依託權貴以動朝廷,請先期申諭。」於是帝爲下詔戒敕,而縣官濫費自此少矣。
13詔權停貢舉。
14夏,四月,遼以潞王查噶〔舊作查葛,今改。〕爲南府宰相,崇德宮使耶律瑪陸〔舊作馬六,今改。〕爲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
15甲子,遼主幸后弟蕭無曲第,曲水泛觴賦詩。〔〔考異〕遼后爲蕭孝穆女,孝穆二子,阿剌、撤八,無名無曲者,或遼史闕書,或書其漢字也。〕
16丁卯,遼頒新定條制。
17己巳,遼主與大臣分朋擊鞠。
18五月,戊寅朔,范仲淹言:「臣近親奉德音,以孔道輔曾言遷都西洛,臣謂未可也。國家太平,豈可有遷都之議!但西洛帝王之宅,負關、河之固,邊方不寧,則可退守。宜漸營廩食,陝西有餘,可運而下,東路有餘,可運而上,數年之間,庶幾有備。太平則居東京通濟之地以便天下,急難則居西洛險固之宅以守中原。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此之謂也。先王修德以服遠人,然安不忘危,故不敢去兵。陛下內惟修德,使天下不聞其過,外惟設險,使四夷不敢生心,此長世之道也。」〔〔考異〕李燾曰:據仲淹乞修京城劄子云:景祐三年,五月初,請修西京。今附見朔日。〕
19丙戌,天章閣待制、權知開封府范仲淹,落職知饒州。
仲淹言事無所避,大臣權倖多惡之。時呂夷簡執政,仕進者往往出其門。仲淹言:「官人之法,人主當知其遲速升降之序,進退近臣,不宜全委宰相。」又上百官圖,指其次第曰:「如此爲序遷,如此爲不次,如此則公,如此則私,不可不察。」夷簡滋不悅。
帝嘗以遷都事訪諸夷簡,夷簡曰:「仲淹迂闊,務名無實。」仲淹聞之,爲四論以獻:一曰帝王好尚,二曰選賢任能,三曰近名,四曰推委,大抵譏指時政。又言:「漢成帝信張禹,不疑舅家,故有王莽之亂,臣恐今日朝廷亦有張禹壞陛下家法,不可不早辨也。」夷簡大怒,以仲淹語辨於帝前,且訴仲淹越職言事,薦引朋黨,離間君臣。仲淹亦交章對析,辭愈切,由是降出。侍御史韓縝,希夷簡意,請以仲淹朋黨榜朝堂,戒百官越職言事,從之。
時治朋黨方急,士大夫畏宰相,少肯送仲淹者。天章閣待制李紘、集賢校理王質,皆載酒往餞,質又獨留語數弘。或以誚質,質曰:「希文賢者,得爲朋黨,幸矣。」希文,仲淹字也。質嘗知蔡州,州人歲時祠吳元濟廟。質曰:「安有逆醜而廟食者!」毀之,更立狄仁傑、李愬像,祠之。
范仲淹既貶,諫官、御史莫敢言,祕書丞、集賢校理余靖言:「仲淹前所言事在陛下母子、夫婦之間,猶以其合典禮故加優獎;今坐刺譏大臣,重加譴責。儻其言未協聖慮,在陛下聽與不聽耳,安可以爲罪乎!汲黯在廷,以平津爲多詐,張昭論將,以魯肅爲粗疏,漢皇、吳主兩用無猜。陛下自親政以來,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請速改前命。」壬辰,靖落職監筠州酒稅。
乙未,貶太子中允、館閣校勘尹洙爲崇信軍節度掌書記,監郢州酒稅。
先是洙上言:「臣嘗以范仲淹直諒不回,義兼師友。自其被罪,朝中多去。臣亦被其薦論,仲淹既以朋黨得罪,臣居當從坐,乞從降黜,以明典憲。」宰相怒,遂逐之。
戊戌,貶南節度掌書記、館閣校勘歐陽修爲夷陵縣令。
初,右司諫高若訥言:「范仲淹貶職之後,遵奉敕榜,不敢妄有營救。今歐陽修移書抵臣,言仲淹平生剛正,通古今,班行中無與比者。責臣不能辨仲淹非辜,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及謂臣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仍言今日天子與宰臣以迕意逐賢人,責臣不敢言。臣謂賢人者,國家恃以爲治也,若陛下以迕意逐之,臣合諫;宰臣以迕意逐之,臣合爭。范仲淹頃以論事切直,亟加進用;今茲狂言,自取譴辱,豈得謂之非辜!恐中外聞之,謂天子以迕意逐賢人,所損不細。請令有司召修戒諭,免惑諭,免惑眾聽。」因繳進修書,修坐是貶。
西京留守推官仙游蔡襄,作四賢一不肖詩,四賢,指仲淹、靖、洙、修;不肖,斥若訥也。泗州通判陳恢,尋上章乞根究作詩者罪,左司諫韓琦,劾恢越職希恩,宜重貶,不報,而襄事亦寢。
光祿寺主簿蘇舜欽上疏言:「孔道輔、范仲淹,剛直不撓,致位臺諫,後雖改它官,不忘獻納。二臣者非不知緘口數年,坐得卿輔,蓋不願負陛下委注之意;而皆罹中傷,竄謫而去,使正臣奪氣,鯁士咋舌。昔晉侯問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爲大?』對曰:『大臣持祿而不及諫,小臣畏罪而不敢言,下情不得上通,此患之大者。』今國家班設爵位,當責其公忠,安可教之循默!賞之使諫,尚恐不言,罪其敢言,孰肯獻納!物情閉塞,上位孤危,軫念於茲,可爲驚怛!覬望陛下發德音,寢前詔,勤於采納,可常守隆平。若詔榜未削,欺罔成風,則不惟堂下遠於千里,竊恐指鹿爲馬之事復見於今朝矣。」〔〔考異〕宋史舜欽傳及舜欽集皆稱乙亥詔書,誤也,今改之。舜欽集云:此疏以五月二十八日上,今附見月末。案景祐元年,舜欽登第,授光祿主簿、知蒙城縣。二年正月丁父憂,三年五月上此疏,居喪纔一年後耳。冒喪論事,前賢固不以爲譏,何哉??〕
20丁未,遼主如呼圖里巴山〔舊作胡土白山,今改。〕避暑。
21六月,戊申朔,許越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22壬子,許階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23壬戌,遼命修南京宮闕、府署。
24甲子,許真定府、博州,郢州立學,各給田五頃。
25壬申,虔、吉州水溢,賜溺家錢有差。
26秋,七月,己卯,新作延寧觀本王中正舊第,保慶太后出奩中物市其地而建之。
初,有詔罷修寺觀,及是諫官、侍御史以爲言。帝謂輔臣曰:「此太后奩中物耳。諫官、御史欲邀名邪。」參知政事宋綬進曰:「彼豈知太后所爲,但見興土木違近詔,即論奏之。且事有疑似,傳聞四方,爲聖政之累,何可忽也!」
27戊子,馮元、聶冠卿、宋祁等上景祐廣樂記八十一卷,己丑,元等並進官。
28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孫沖上所選五代紀七十卷,降詔褒答。
29乙未,初置大宗正司,以寧江節度使允讓知大宗正事,彰化留後守節同知大宗正事。時諸王子孫眾多,既聚居睦親宅,故於祖宗後各擇一人,使司訓導,糾違失。凡宗族之政令,皆關掌奏,事毋得專達,先詳視可否以聞。〔〔考異〕李燾曰:本志云景祐二年置大宗正司,會要云慶曆時置大宗正司,並誤也。〕
30己亥,命丁度、高若訥、韓琦同詳定黍尺鐘律。
還盧多遜家懷州所沒田宅。
31庚子,太平興國寺災。是夕,大兩,震電,火起寺閣中,燔開先殿及寺舍數百楹。
朝廷始議修復,崇政殿說書賈昌朝言:「易震卦之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春秋傳曰:『人火曰火,天火曰災。』竊惟近年寺觀屢災,此殆天示譴告。請勿繕治,以示畏天戒,愛人力之意。」從之。
32泗州新作普濟院成,詔給田十頃;保慶太后施錢所建也。
33辛丑,遼主錄囚。有耶律札巴〔舊作把八,今改。〕者,誣其弟罕格〔舊作韓哥,今改。〕謀殺己,有司奏當反坐。臨刑,其弟泣訴:「臣惟一兄,乞貸其死。」遼主閔而許之。
遼有司獲盜八人,皆棄市。既而獲真盜,八家訴冤,中書令張儉再三申理,遼主勃然曰:「卿欲朕償命邪!」儉曰:「八家老稚無告,少加存卹,使得收葬,足慰存歿矣。」遼主從之。
34八月,己酉,班民間冠服、居室、車馬、器用犯制之禁。
35右司諫、直集賢院韓琦言:「樂音之起,生於人心,是以喜怒哀樂之情感於物,則殺嘽緩之聲隨而應之,非器之然也。故孔子曰:『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孟子對齊宣王云,今樂猶十樂,能與百姓同樂,則古今一也。臣奉詔與丁度等詳定阮逸、胡瑗、鄧保信所造鐘律,粗攷前志,參驗今法,二家之說,差舛未安。竊以祖宗舊樂,遵用已久,屬者徇一臣之偏議,變數朝之同律,賜金增秩,優賞其勞,曾未周歲,又將易制,臣慮後人復有從而非之者,不惟有傷國體,實亦虛費邦用。臣竊計之,不若窮作樂之原,爲致治之本,使政令平簡,民人熙洽,海內擊壞鼓腹以歌太平,斯乃治古之樂,可得以器象求乎!就達其原,又當究今之所急者。且西北二陲,久弛邊備,陛下與左右大臣宜先及之,緩茲求樂之議,移訪安邊之策,然後將王朴、逸、瑗、保信三法,別詔稽古之臣,取其中合典志者以備雅奏,固亦未晚。」詔丁度等速詳定以聞。
36九月,庚辰,幸睦親宅,宴宗室及從官。
37己丑,出內藏庫緡錢五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糴邊儲。
38賜河南府新修太室書院名曰嵩陽書院。
詔淮南轉運使歲,一詣闕奏事。先是,罷發運使及歲入奏計,至是祠部郎中楊告領轉運使兼發運事,請復之。40壬辰,以阮逸爲鎮安節度掌書記、知城父縣,胡瑗試校書郎。初,召逸、瑗作鐘磬律度,丁度等詳定,言案之與古多不合,帝猶推恩而遣之。
41乙未,以崇政殿說書,國子監直講王宗道、國子監說書楊中和並爲睦親宅講書,仍兼國子監講說。睦親宅講書始此。
42冬,十月,甲寅,新作朝集院成。
43遼主自秋末獵黃華山,獲熊三十六。是月,幸燕京,御元和殿,以日射三十六熊賦、幸燕詩試進士於廷,賜馮立、趙徽等四十九人及第,以立爲右補闕,徽以下皆爲太子中舍,賜緋衣、銀魚,遂大宴。遼御試進士自此始。丞相張儉等又請幸禮部貢院,歡飲至暮而罷。
44遼主甚重張儉,進見不名,賜詩褒美。儉衣唯紬帛,食不重味,月俸有餘,賙給親舊。方冬,奏事便殿,遼主見其衣袍弊惡,密令近侍以火夾穿孔記之,屢見不易。遼主問其故,儉曰:「臣服此袍已三十年。」時尚奢靡,故以此微諷諭之。遼主憐其清貧,令恣取內府物。儉奉詔持布三端而出,益見獎重。儉有弟五人,遼主欲俱賜進士第,儉固辭。
45十一月,戊寅,保慶太后楊氏崩。
始,帝起居飲食,后必與俱,擁祐勤備。性慈讓,帝嘗召其姪永節、永德見禁中,欲授諸司副使,后辭曰:「小兒豈勝大恩,倘小官可也。」乃並命爲左右侍禁。莊獻崩,后嗣享尊號,帝奉牋稱臣,后固辭。又歲奉緡錢二萬助湯沐,后復辭,帝不從。帝未有嗣,后從容勸帝選宗子養宮中,由是英宗自宮邸未齠齔養后所后無疾而終,殯於皇儀殿,敕知樞密院事王隨爲園陵監護使。禮官請爲后服緦麻,帝改用唐武宗服義安王太后故事,加服小功,以五日易月而除,不視前後殿朝凡八日,不朝前殿四日,御素紗巾襆、淺黃袍、黑革帶,俟虞主祔奉慈廟,始服常服。內出緡錢千萬佐園陵費,上諡曰莊惠,祝冊文並稱孝子嗣皇帝。
46十二月,戊申,詔:「宣敕劄子,非經通進、銀臺司,毋得直下諸處。」初,龍圖閤直學士李統領銀臺司,具言宣敕劄子皆不經本司,封駁之職遂廢不舉,請用舊制申明之,故有是詔。
47丙寅,戶部侍郎、知樞密院李諮卒。帝幸其第臨奠,輟視朝一日,右僕射,諡憲成。
諮性明辨,周知世務,在樞密府,務革濫賞,其戎馬功簿之日,能悉數帝前,號爲稱職。
48丁卯,以同知樞密院事王德用知樞密院事,翰林學士承旨、禮部侍郎章得象同知樞密院事。
得象爲人莊重,楊億嘗稱爲公輔器,或問之,答曰:「閩士多輕狹,而得象渾厚有容,此所以貴也。」在翰林十二年,莊獻太后臨朝,宦官熾橫,太后每遣內侍至學士院,得象必正色嚴待之,或不交一言,議者以此稱焉。
49趙元昊自制蕃書十二卷,國人紀事悉用萫書,私改廣運三年爲大慶元年。再舉兵攻回紇瓜、沙、蘭三州,盡有河南故地。將謀入寇,恐嘉勒斯賚擬其後,復舉兵政蘭州諸羌,南侵至馬銜山,築城瓦川會,留兵鎮守,絕吐蕃與中國相通路。〔〔考異〕沈括云:元昊叛,其徒遇乞先創造蕃字,獨居一樓上,累年方成,至是獻之。元昊乃改元,制衣冠禮樂,下令國中,悉用蕃書、胡禮,自稱大夏國。史載用蕃書,即改元大慶。二年,元昊遂改天授禮法延祚元年。今以用蕃書附見改元大慶時。〕
50折惟中卒,以其子繼宣權知府州事。
51初,遼醫人鮮知切脈審藥,遼主命耶律庶成譯方脈書行之,自是人皆通習。
四年〔遼重熙六年。〕
景祐四年〔遼重熙六年。(丁丑、一○三七)〕
1春,正月,戊寅,賜蔡州學田十頃。
2詔均諸州解額。
3甲午,內藏庫主者言:「歲斥緡錢六十萬以助三司,蓋始於天禧三年,時詔書切戒三司毋得復有假貸。自明道二年距今才四年,而所貸錢帛凡九百十七萬二千有餘,請以天禧詔書申飭之。」奏可。
4二月,己酉,祔葬莊惠皇太后於永安陵之西北隅。
5初,殿中侍御史張奎請親祀高禖,庚戌,禮院上其儀,詔從之。
6己未,祔莊惠太后神主於奉慈廟。
7乙丑,置赤帝像於宮中,以祈皇嗣。
8賜常州學田五頃。
9三月,甲戌朔,置天章閣侍講,以賈昌朝、王宗道、趙希言、楊安國爲之。
10追復盧多遜爲工部尚書,以其子察援赦自陳也。
11戊寅,詔禮部貢舉。
12遼以秦王蕭孝穆爲北院樞密使,徙封吳王。孝穆嘗語人曰:「樞密選賢而用,何事不濟!若自親煩碎,則大事凝滯矣。」故其所薦拔,皆忠直之士。然遼自蕭哈綽〔舊作合卓,今改。〕爲樞密,以吏才進,其後轉相倣效,多不知大體。孝穆乃歎曰:「不能移風易俗,臣子之道,固若是乎!」
晉王蕭孝先出爲南京留守。蕭孝先失太后之援,居恆鬱鬱不樂。
13丙申,內出莊惠太后閣金千餘兩,市莊園、邸舍以給萬壽觀。時於萬壽觀建廣愛殿,奉安莊惠御容故也。
14同知禮院吳育,言舊藏禮文故事,類例不一,請擇儒臣與本院官,約古今制度,參定爲一代之法,從之。
15夏,四月,乙巳,賜宣州學田五頃。
16丁未,詔學士院,自今制策登科人並試策論各一道。時將作監丞富弼獻所爲文,命試館職,弼以不能爲詩賦辭,上特令試策論,因有是詔。弼尋授太子中允、直集賢院。
17甲子,宰臣呂夷簡罷爲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許州;王曾罷爲左僕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參知政事宋綬罷爲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蔡齊罷爲吏部侍郎,歸班。
天聖中,曾爲首相,夷簡參知政事,事曾甚謹,曾力薦夷簡爲亞相。未幾,曾罷,夷簡爲首相,居五年罷,不半歲復位。李迪爲次相,與夷簡不協,夷簡欲傾迪,乃援曾入使樞密,不半歲迪罷,即代之。始,曾久外,有復入意,綬實爲達意於夷簡,夷簡即奏召曾。及將以曾代迪,綬謂夷簡曰:「孝先於公,交契不薄,宜善待之,勿如復古也。」夷簡笑諾其言。綬曰:「公已位昭文,處孝先以集賢可也。」夷簡曰:「吾雖少下之何害!」遂請曾爲首相,帝不可,乃爲亞相。孝先,曾字;復古,迪字也。既而夷簡專決,事不少讓,曾不能堪,論議多不合。曾數求去,夷簡亦屢□罷,帝疑焉,問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曾言夷簡招權市恩,時外傳夷簡納知泰州王繼明饋賂,曾因及之。帝詰夷簡,至交論帝前。夷簡乞置對,而曾亦有失實者,帝不悅。綬素與夷簡善,齊議事間附曾,故并綬、齊皆罷。
18以知樞密院事王隨、戶部侍郎知鄭州陳堯佐並爲平章事,呂夷簡嘗密薦二人可用故也。以參知政事盛度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韓億及三司使程琳、翰林學士承旨石中立並參知政事,樞密直學士王鬷同知樞密院事。
19乙丑,召宋綬入侍經筵。
20遼主獵野狐嶺。
21閏月,遼主獵龍門縣西山。
22乙亥,知徐州李迪言:「所部滕縣與兗州接境,欲因行縣祠岱岳,并至景靈宮祝聖算,禱皇嗣。」帝謂韓億等曰:「大臣當詢民間利病以分朝廷之憂,祈禱之事,豈爲政邪!」詔止之。
23知制誥王舉正,以宰相陳堯佐之,引故事避嫌,戊寅,改爲龍圖閣待制。舉正,化基子也。
24賜故將作監丞張唐卿家錢帛米麥。
唐卿進士第一人及第,通判峽州,吏事如素習。未幾,丁父憂,毀瘠嘔血而卒,故有是賜。
25光州言祕書監致仕丁謂卒。王曾聞之,語人曰:「斯人智數不可測,在海外猶用詐得還。若不死數年,未必不復用。斯人復用,則天下之不幸,可勝道哉!吾非幸其死也。」
26五月,翰林侍講學士兼龍圖閣學士、戶部侍郎馮元卒,特贈戶部尚書,諡章靖。
元性簡厚,非慶弔,未嘗過謁兩府。執親喪,自括髮至祥練皆案禮變服;不爲世俗齋薦,遇祭日,與門生對誦孝經而已。多識古今臺閣品式,與孫奭齊名,凡議典禮,多出二人。然論者謂元所陳但務廣博,不如奭之能折衷也。
27己酉,遼主清暑炭山。以耶律罕班〔舊作韓八,今改。〕爲北院大王。罕班爲政尚寬仁,部族安之。
28甲寅,遼主入囚,以南院大王耶律信寧故匿重囚及侍婢贓污,命撻以劍脊而奪其官。都監坐阿附及侍婢罪,皆論死,詔貸之。丙辰,以信寧爲西南路招討使。
29庚申,遼主出飛龍馬,賜皇太弟重元及北南面侍臣有差。
30丙寅,有芝生於化成殿柱,召近臣宗室觀之,仍出御製瑞芝詩賜宰臣王隨以下,翼日,儒臣並爲賦頌以獻。右司諫韓琦言:「春秋之法,但記災異,至於祥瑞,略而不書。臣愚望陛下特以災異爲重,於政教之間,思所未至者,隨其變而應之。至於珍祥奇瑞,雖陛下仁愛所感,亦望日謹一日,以雖休勿休爲念。」
31六月,壬申朔,遼主宴群臣,酒酣,賦詩,吳國王蕭孝穆、北府宰相蕭巴薩皆屬和。
32甲戌,奉安太祖御容於揚州建隆寺。景德中,嘗即寺置殿,繪御容,而其制庳陋。會占者言東南有王氣,乃易以塑像,更命新殿曰章武。
33乙亥,杭州大風,江潮溢岸高六尺,壞隄千餘丈,遣中使致祭。
34己卯,遼主祀天地。癸未,賜南院大王耶律洪古命,遼主親製誥辭,并賜詩以寵之。〔〔考異〕遼史列傳,耶律洪古字胡篤堇,聖宗紀或書宏古,或書胡堇,興宗紀或書洪古,或書胡袞,今統作洪古。〕
35戊子,以御製神武祕略賜河北、河南、陝西緣邊部署、鈐轄、知州軍,每得代,更相付授始,韓億同知樞密院事,建言武臣宜知兵書而禁不傳,請纂集其要賜之。帝於是作神武祕略凡三十篇,分十卷,仍自作序焉。
36甲午,太子左監門率府副率宗實,特遷右內率府率。
37丙申,詔開封府、國子監及別頭試,自今封彌、謄錄如禮部,從左司諫韓琦請也。
38詔頒行禮部韻略。
39秋,七月,辛丑朔,遼以南北樞密院獄空,賞賚有差。
40壬寅,遼主以皇太弟重元生子,賜詩及寶玩器物,曲赦死罪以下。
41癸卯,遼主如秋山。
42丁未,詔河東、河北州郡密嚴邊備。
43辛酉,詔三司出銀十五萬兩下河北路,絹十萬下河東路,助糴軍糧。
宋紀四十一〔起強圉赤奮若八月,盡屠維單閼八月,凡二年有奇。〕
景祐四年〔遼重熙六年。(丁丑、一○三七)〕
景祐四年〔遼重熙六年。〕
1八月,甲戌,出內藏庫絹三十萬,下河北路市糴軍儲。
2越州水,賜被溺民家錢有差。
3甲午,詔:「天下常平倉錢穀,自今三司及轉運司無得借支。」
4九月,丙寅,三司言:「東頭供奉官錢遜奏信州鉛山產石碌,可烹煉爲銅。今池、饒、江三州錢監並闕銅鑄錢,請遣遜與本路轉運使試驗以聞。」從之。
5丁卯,御邇英閣讀唐書。以後讀真宗所撰正說及進講春秋,俱於邇英閣。
6冬,十月,癸已,翰林學士李淑請班其父樞密直學士若谷下,詔從淑請。
7乙未,同知樞密院事章得象言:「開封府進士章仲昌,臣鄉里疏屬,實無藝業,近聞訟訴發解不公事,請牒歸其家。」從之。時銷廳應舉人特多,開封府投牒者至數百,國子監及諸州不者焉。及出榜,而宰相陳堯佐之子博古爲解元,參知政事韓億子孫四人皆無落者,故嘲謗群起。然殿中侍御史蕭定謨與直集賢院韓琦、吳育、王拱辰實司試事,非有所私也。
8是月,遼主駐石寶岡。
9十一月,己亥朔,準布〔舊作阻卜,今改。〕貢於遼。
10辛亥,遼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蕭惠爲南院樞密使。
11己未,出內藏庫紬綿五十萬,下河北、陝西路市糴軍儲。
12庚申,遼封皇子洪基爲梁王。
13癸亥,罷登、萊買金場。
14給真定府、潞州學田各五頃。仍詔自今須藩鎮乃許立學,它州勿聽。
15十二月甲申,忻、代、并三州言地震,壞廬舍,覆壓人畜,忻州尤甚,吏民死者萬九千七百餘人。自是河東地震連年不止,或地裂泉涌,或火出如黑沙狀,一日四五震,民皆露處。乙酉,命侍御史程戡往并、忻州體量安撫。
16左司諫韓琦上疏曰:「鄉者興國寺雙閣災,延及開祖殿,不踰數刻,但有遺燼。復聞仰觀垂象,或失經行;今北道數郡,繼以地震。此女謁用事,臣下專政之應也。又震在北,或者上天孜孜遣告,俾思邊塞之爲患乎!望自今嚴厲守臣,密修兵備,審擇才謀之帥,悉去懦弱之士,明軍法以整驕怠之卒,豐廩實以增儲偫之具。」
旬餘,琦復上疏言:「近聞大慶殿及諸處各建道場,及分遣中使詣名山福地以致精禱,是未達寅畏之深旨也。臣竊以爲祈禱之法,必徹樂減膳,修德理刑,下詔以求讜言,側身而避正殿,是以天意悅穆,轉爲福應。願陛下法而行之。且大慶殿者,國之路寢,朝之法宮,陛下非行大禮、被法服,則未嘗臨御,臣下非大朝會,則不能一至於庭,豈容僧道繼日累月喧雜於上,非所以正法度而尊威神也!望今後凡有道場設醮之類,並於別所安置。」
17給徐州學田五頃。
18庚寅,以龍圖閣學士張逸爲樞密直學士,知益州。
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賑。民初饑,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小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報可。
19壬辰,徙知饒州范仲淹知潤州,監筠州稅余靖監泰州稅,夷陵縣令歐陽修爲光化縣令;帝諭執政令移近故也。先是京師地震,直史館葉清臣上疏言:「頃仲淹、余靖等以言事被黜,天下□舌不敢議朝政,行將二年。願陛下深自咎責,詳延忠直敢言之士,庶幾明威降鑒,善應來集。」書奏數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仲淹既徙潤州,讒者恐其復用,遽誣以事。語入,帝怒,亟命置之嶺南。參知政事程琳辨其不然,仲淹訖得免。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而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爲黨人;琳獨爲帝開說,帝意解乃已。
20遼以楊佶爲忠順軍節度使。
21趙元昊既悉有夏、銀、綏、靜、宥、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而洪、安、威、懷、龍皆即舊堡鎮偽號州,仍居興州,阻河,依賀蘭山爲固。是歲,始大補偽官,以嵬名守全、張陟、楊廊、徐敏宗、張文顯輩主謀議,鍾鼎臣典文書,成逋克、成賞都輩主兵馬,野利仁榮主蕃學,置十八監軍司,委酋豪分統其眾。自河北至臥囉娘山七萬人,以備遼人;河南洪州、白豹、安鹽州、羅落、天都、韋精山五萬人,以備環慶、鎮戎、原州;左廂宥州路五萬人,以備鄜延、麟府;右廂甘州路三萬人,以備西蕃、回紇;賀蘭駐兵五萬,靈州五萬人,興州、興慶府七萬人,爲鎮守:總五十餘萬。而苦戰倚山訛,山訛者,橫山羌,夏兵柔脆,不及也。選豪族善弓馬五千人送直,偽號六班直,月給米二石。鐵騎三千,分十部。發兵以銀牌召酋長,面受約束。創十六司於興州,以總眾務。
寶元元年〔遼重熙七年。〕
寶元元年〔遼重熙七年。(戊寅、一○三八)〕
1春,正月,辛丑,遼主如混同江。
2癸卯,趙元昊請遣人供佛五臺山,乞令使臣引護,并給館券,從之。元昊實欲窺河東道故也。
3同知禮院宋祁上疏曰:「去年火焚興國寺浮屠,延燔藝祖神御殿,已而盜壞宗廟釦器者再,則神不昭格之意也。自昔災異之發,遠者十數年,近者三四年,隨方輒應,類無虛歲。而罪己之問不形於詔書,思患之謀不留於詢逮,踰時越月,群下默然。間者但引緇黃,晨齋夕唄,修不經之細祝,塞可懼之大變,人且未信,天胡可欺!臣誠至愚,竊恐銷伏之間未得爲計也。伏望陛下普詔百執,各貢所懷,留神省閱。」
4甲辰,雷。麟、府州及陝西大雨雹。
5丙午,以災異屢見,下詔求直言,限半月內實封進納。
6庚戌,命翰林學士丁度等權知禮部貢舉。
7乙卯,大理評事、監在京店宅務蘇舜欽詣匭通疏曰:「臣聞河東地大震,歷旬不止;孟春之初,雷電暴作。臣以爲國家闕失,眾臣莫敢爲陛下言者,唯天丁寧以告陛下。陛下果能霈發明詔,許群臣皆得獻言,臣初聞之,踴躍欣忭!旬日間頗有言事者,其間豈無切中時病,而未聞朝廷舉行,是亦收虛言而不根實效也。竊見綱紀墮敗,政化闕失,其事甚眾,不可概舉,謹條大者二事以聞。
一曰正心。心正則神明集而萬務理。今民間傳陛下比年稍邇俳優,燕樂踰節,賜予過度。燕樂踰節則蕩,賜予過度則侈;蕩則政事不親,侈則用度不足。臣竊觀國史,見祖宗日視朝,旰昃方罷,猶坐後苑門,有白事者,立得召對,委曲詢訪,小善必納。真宗末年不豫,始間日視朝。今陛下春秋鼎盛,實宵衣旰食求治之秋,乃隔日御殿,此政事不親也。又,府庫匱竭,民鮮蓋藏,誅斂科率,殆無虛日,三司計度經費,二十倍於祖宗時,此用度不足也。望陛下修己以御人,洗心以鑒物,勤聽斷,舍燕安,放棄優諧近習之纖人,親近剛明鯁正之良士,因此災變,以思永圖。
二曰擇賢。夫明主勞於求賢而逸於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須盡擇,在擇一二輔臣及御史諫官而已。昨王隨自吏部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資,復爲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隨虛庸邪諂,非輔相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故疾纏其身,災仍於國。又,石中立頃在朝行,以詼諧自任,今處之近輔,物望甚輕,人情所忽。蓋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且張觀爲御史中丞,高若訥爲司諫,二人者皆登高第,頗以文詞進,而溫和柔懦,無剛直敢言之氣,斯皆執政引置,欲其緘默,不敢舉其私,時有所言,則必暗相關說。故御史、諫官之任,臣欲陛下親擇之,不令出執政門下。臺諫官既得其人,則近臣不敢爲過,乃馭下之策也。
臣以爲陛下身既勤儉,輔弼臺諫又皆得人,則天下何憂不治,災異何由而生,惟陛下少留意焉!」〔〔考異〕舜欽本傳稱康定中,河東地震,舜欽詣匭上疏,蓋誤也。康定中,則王隨等罷久矣。今據舜欽集,見之此年正十八日。〕
8丙辰,以災異,詔轉運使、提點刑獄案所部吏以聞。
9上封者言:「自變茶法,歲輦京師銀絹易芻粟於河北,配擾居民,內虛府庫,外困商旅,非便。」丙寅,命權御史中丞張觀、侍御史程戡、右司諫韓琦與三司別議之。戡,陽翟人。
10直史館蘇紳上疏曰:「星之麗天,猶萬國之附王者。下之畔上,故星亦畔天。今大異若此,得非任事之臣踰常分乎!朝廷事無大小,委之政府,至於黜陟之柄,亦或得專。夫大臣平日宜辨論官才,使陛下周知在位之能否,及有除擬,可以才隨才任用,使進擢之人知恩出於上,則威福不外分也。今則不然。每一官闕,但閱其履歷,附以比例,而陛下無復有所更。故競進之徒,趨走權門,經營捷徑,恩命未出於上,而請託已行於下矣。祖宗時擢用要官,惟才是用,臣下莫得先知,故被擢之人,咸思自厲。此無它,講求有素而大權不在於下也。雷者,天之號令,今方春而雷,天其或者欲陛下出號令以震動天下,宜及於早,而矯臣下舒緩之咎。凡朝廷事,無鉅細,無內外,取其先急者,悉關聖慮而振肅之,不可緩也。夫星變既有下畔上之象,地震又有陰侵陽之證,天意恐陛下未悟也,更以震雷警之,欲陛下先事爲備,則患禍消而福祥至矣。」
11直史館葉清臣上疏曰:「陛下臨朝淵默,垂拱仰成,事無大小,有議皆可。使輔相之臣竭忠無私,皆如蕭、曹、房、杜則可;一有不及,才或非倫,則誤陛下事多矣。今有一人進擢,則曰宰相某之親舊也;一人罷黜,則曰宰相某之嫌隙也。由是天下囂然,不曰自陛下出而曰由宰相得,非臣陰之盛而易天地之序者乎!京房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彼正而專猶且震,況專而不正,安得不潰陰陽之氣而致天地之變乎!此地震之所由至也。臣願陛下用天之高明剛健,法太祖之英武肅果,太宗之神睿聰察,先皇帝之精勤明哲,然後官人以材如周文,以法繩下如漢宣,招諫遷善如唐文皇,若此,何懼後患之不消,福慶之不臻哉!」
12校書郎張方平上七事:一曰密機事,二曰用威斷,三曰廣言路,四曰重圖任,五曰正有司,六曰信命令,七曰示戒懼。御史中丞張觀亦言:「承平日久,政寬法慢,用度漸侈,風俗漸薄,以致災異。」因上四事:一曰知人,二曰嚴禁,三曰尚質,四曰節用。〔〔考異〕李燾曰:實錄本紀,正月並無求直言詔,案張觀傳言正月詔求直言。蘇紳傳云:星流、地震,方春而雷,詔求直言。又韓琦家傳論宰輔疏,亦云陛下引咎,詢求讜言。而葉清臣傳又云:清臣疏論地震,會詔求直言,復上疏。是月必有詔也,實錄本紀偶脫之。〕
13除并、代、忻州壓死民家去年秋糧。
14二月,戊辰朔,詔:「天下貢舉人,自今止令逐州解頭入見。」時舉人群見,進止多不如儀,而民有侯化隆、高惟志者,又輒闌入殿庭獻封事,故有是詔。〔〔考異〕宋史作壬申日,今從長編。〕
15庚午,詔自今日御前殿視事,用蘇舜欽之言也。
16甲戌,賜鄆州學田五頃。
17右司諫韓琦上疏言:「宰臣王隨,登庸以來,眾望不協,差除任性,褊躁傷體。廟堂之上,不聞長材遠略,仰益盛化,徒有延納僧道,信奉巫祝之癖,貽誚中外。而自宿疚之作,幾涉周星,安臥私家,備禮求退。方天地有大災變,陛下責躬問道之際,曾未入見,而扶疾於中書視事,引擢親舊,怡然自居。暨物議沸騰,則簡其拜禮,勉強入見,面求假告,都無省愧之心,固寵慢上,寡識不恭之咎,自古無有。次則陳堯佐男述古,監左藏庫,官不成資,未經三司保奏,而引界滿酬獎之條,擢任三門白波發運使。參知政事韓億,初乞男綜不以資敘回授兄綱,將朝廷要職從便退換,如己家之物,紊亂綱紀,舉朝非笑此二事,陛下若忽而小之,因循不問,彼必愈任威福,公行不善,更無畏矣。又,石中立本以藝文進,不能少有建明,但滑稽談笑之譽,爲人所稱;處翰墨之司,固當其職,若參決大政,誠非所長。況復仍歲以來,災異間作,則燮理之任,正當其責。而使陛下引咎求言,繼日臨朝,責刺牧長吏各修其職,獨政府之臣皆以爲過不在己,泰然自處於皋、夔、稷、契之右。臣僚欲廣陛下之德,已頒前詔於天下,而罷立期限,則皆抑而不從,蓋臣事專而君道之弱明應矣。伏望出臣此疏,明示中書,委御史臺於朝堂集百官會議,正其是非,以塞群議。」帝嘉納之。
18乙亥,遼主自春州駐東川。
19丁丑,高麗遣使貢於遼。
20壬午,遼主幸五坊閱鷹鶻。
21遼以翰林都林牙蕭罕嘉努〔舊作韓家家,今改。〕兼修國史,仍詔諭之曰:「文章之職,國之光華,非才不用。以卿文學,爲時大儒,是用授卿以翰林之職。朕之起居,悉以實錄。」自是日見親信,罕嘉努知無不言,雖諧謔不忘規諷。
22甲午,安化蠻寇宜、融州。
23三月,戊戌朔,宰臣王隨罷爲彰信節度使、同平章事,陳堯佐罷爲淮康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鄭州,韓億罷爲戶部侍郎,石中立罷爲戶部侍郎、資政殿學士。
初,呂夷簡罷,密薦隨與堯佐二人爲相,其意引援非才,居己下者用之,覬它日帝或見思而復相己。及隨與堯佐、億、中立等議政,數忿爭於中書。隨尋屬疾在告,詔五日一朝,日赴中書視事,而堯佐復年高,事多不舉,時有「中書翻爲養病坊」之語。會災異仍見,琦論隨等疏凡十上,堯佐亦先自援漢故事求策免,於是四人者俱罷。〔〔考異〕李燾曰:王巖叟作韓魏公遺事錄云:公言天下事不能必如人意。仁宗時,王隨、陳堯佐爲宰相,皆老病,又不和,中書事多不決,韓億、石中立二人又頗以私害公。公時爲諫官,屢疏不納。後物議益喧,公復上章乞廷辨。上迫於正論,罷四人者。當時天下之望在王沂公、呂申公、杜岐公、范希文,而公亦引薦之。及宣麻日,乃張士遜昭文,章得象集賢,宋庠、晁宗參政,天下人失望。公曰:「事固不可知,人意亦不能必也。」案巖叟此錄中誤。宋庠參政在寶元二年十一月,晁宗參政在康定元年九月,不與士遜、得象同入中書明甚。宗此時在翰苑才二年,庠實初除翰苑。然上意本用庠,偶以讒止,更一年餘,卒用之。或傳聞疑似致此。而范希文二年前權知開封,纔落天章閣待制,去冬補外,方自饒徙潤,猶未復職,驟遷政府,恐亦無此例。魏公自言必不差,巖叟聽之不審,又不加參考,遽筆之於書耳。又,汪藻書陳堯佐舊事云:文惠陳公相仁宗,每內有御封至私第,公不啟封,來日,袖至榻前屏奏曰:「今中宮虛位,張貴妃有寵,恐姦人附會,請正母儀,非陛下本意,有不得已者。若誠此事,臣不敢啟封以示同列。」仁宗首肯曰:「姑置之。」貴妃,即追冊溫成后也。當時於墓刻神道碑不敢書。公薨百餘日,公之曾孫直祕閣兗始錄以示人。自古妃匹之愛,父不能得之子,君不能得之臣,所謂難言骨肉之間者也。文惠公及此,固社稷之臣,非吾仁宗有從諫之聖,亦安能容其臣如是之大乎!案文惠以景祐四年四月拜相,寶元元年三月罷。溫成以康定元年十月自御侍遷才人,距文惠罷相凡二年餘,雖當時已被寵幸,不應諛臣便有正位中宮之請。汪藻所見,恐文患之孫飾說,非事實也,今不取。〕
24以判河南府張士遜爲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平章事,戶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章得象以本官平章事,同知樞密院事王鬷、權知開封府李若谷並參知政事,權三司使王博文、知永興軍陳執中並同知樞密院事。
初,韓琦數言執政非才,帝未即聽。琦又言曰:「豈陛下擇輔弼未得其人故邪?若杜衍、孔道輔、胥偃、宋郊、范仲淹,眾以爲忠正之臣,可備進擢。不然,嘗所用者王曾、呂夷簡、蔡齊、宋綬,亦人所屬望,何不圖任也?」帝惟聽琦罷王隨等,更命士遜及得象爲相。士遜猶以東宮舊恩,或言又夷簡密薦之。得象入謝,帝謂曰:「往者太后臨朝,群臣邪正,朕皆默識;惟卿清忠無所附,且未嘗有干請,今日用卿,由此也。」
25以知應天府夏竦爲三司使,知制誥宋郊爲翰林學士。
帝初欲用郊同知樞密院事,中書言故事無自知制誥除執政者,乃先召入翰林,左右知帝遇郊厚,行且大任矣。學士李淑害其寵,欲以奇中之,言於帝曰:「宋,受命之號也。郊,交也。合姓名言之爲不祥。」〔〔考異〕東都事略宋庠傳:李淑言於仁宗曰:宋郊姓符國號,名應祀天,不祥也。今從長編及宋史。〕帝弗爲意。它日,以諭郊,因改名庠。
26遼主幸皇太弟重元行帳。
27己亥,發邵、澧、潭三州駐泊兵討安化蠻。
28壬寅,遼主如蒲河淀。
29辛亥,夏國遣使貢於遼。
30甲寅,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乙卯,試諸科。丙辰,特奏名。旋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七百二十四人,其特奏名被恩賜者又九百八十四人。瓊林宴,初賜大學篇。
先是,帝以開封所解鎖廳進士陳博古等嘲謗籍,密詔博古及韓億子孫四人并兩家門下士范鎮試卷皆勿攷。鎮,成都眉山人。攷官奏鎮靜實有文,非附兩家之勢而得者,乃聽攷而降其等級。鎮,禮部奏名爲第一。故事,禮部第一人,賜第未有第二甲者,雖近下猶申之,吳育、歐陽修殿庭唱第過三人,亦抗聲自陳。鎮獨默然,至第七十九人,乃出拜,退就列,無一言,眾以是稱之。禮部第一人在第二甲自鎮始。初,薛奎知益州,還朝,與鎮俱。或問奎入蜀所得,奎曰:「得一偉人,當以文學名世也。」
31遼主錄囚。
32夏,四月,庚午,詔:「天下毋得連用真宗皇帝藩邸舊名。」
33癸酉,給事中、同知樞密事王博文卒。
始,博文爲三司使,言於帝曰:「臣且死,不得復望兩府之門。」因泣下。帝憐之,後數日,與陳執中並命,位樞密凡三十六日。訃至,趣駕臨奠,贈吏部侍郎。
博文以吏事進,政務平恕,嘗語諸子曰:「吾平生決罪,至流刑,未嘗不陰擇善水土處汝曹志之。」然治曹汭獄,希莊獻旨,縱羅崇勳傅致其罪,議者少之。
34乙亥,以權御史中丞張觀同知樞密院事。
帝初諭中書,候兩府闕官則用宋庠。及王博文卒,中書以庠名進,帝曰:「觀,先朝狀元,合先用。」蓋譖者之說已行也。
35賜河南府嵩陽書院田十頃。
36己卯,遼主獵白馬堝。甲申,射兔新淀井,旋獵於金山。
37壬辰,除宜、融州夏稅。
38乙未,詔:「自今試舉人,非國子監見行經書,毋得出題。」從翰林侍讀學士李淑請也。
39五月,乙巳,錄囚。
40六月,乙亥,遼主御清涼殿試進士,賜邢彭年以下五十五人第。
41戊寅,罷天下舉念書童子。
42帝留意農事,每以水旱爲憂。甲申,詔天下諸州每旬上雨雪狀,著爲令。
43戊子,權知司天少監楊惟德等言:「來歲己卯閏十二月,則庚辰歲正月朔日當食,請移閏於庚辰歲,則日食在前正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考異〕張唐英政要云:景祐四年冬,司天上言:「明年正旦日食,此謂三朝之始,人君尤忌之,請移閏月以避之。」上亦以爲然,問大臣,參知政事程琳曰:「日者眾陽之長,人君之象,今有所食,蓋陛下乾剛之道或有所虧而致,惟修德政可以免。」上曰:「卿言極是,朕亦思之,不如自責,可以答天變。」考宋史程琳傳不載此事,疑未可信。〕
44秋,七月,甲辰,遼主錄囚。
45乙巳,準布部長朝於遼。
46戊申,遼主如黑嶺。
47癸丑,賜襄州學田五頃。
48丙辰,群臣表上尊號曰寶元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神英睿孝德,帝不許。群臣五上表,帝謂宰相張士遜曰:「唐穆宗云:『強我懿號,不若使我爲有道之君;加我虛尊,不若處我於無過之地。』朕每愛斯言。」士遜請不已,乃詔削「英睿」二字而受之。
49右司諫韓琦言:「李照所造樂不合古法,今親祀南郊,不可以薦,請復用太常舊樂。」詔宋綬、晏殊同兩制詳定以聞。綬等言:「新樂比舊樂下三律,眾論以爲無所攷據,願如琦請。」詔從之。
50壬戌,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著作佐郎信都田況、大理評事張方平、茂才異等丹陽邵亢。況所對入第四等,方平四等次,亢與宰相張士遜連姻,報罷。〔〔考異〕長編引實錄云:亢策字數少,不合格,今從亢本傳。王珪銘亢墓,亦厔范仲淹薦亢應賢良方正科,試崇政殿,除建康軍節度推官。會有欲中傷宰相者,乃密言亢與之連姻,命遂中格,人莫知其所以然。蓋張士遜娶馮氏,又娶邵氏,邵偶與亢同姓耳。士遜既不能辨,亢亦無言而去。〕
51癸亥,策試武舉人。八月,丙寅,試武舉人騎射。
52丁卯,復置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53鎮國軍節度使、駙馬都尉李遵勖屬疾,奏請納祿,援唐韋嗣立故事求山林號,詔不許。
遵勖醞藉力學,王旦器之。天聖末,嘗奏事殿中,帝起更衣,莊獻屏左右問:「比來外人有何言?」遵勖唯唯。太后固問,遵勖曰:「臣無它聞;但議者謂天子既冠,太后宜還政。」太后曰:「我非戀此,帝年少,內侍多,尚恐未能制之耳。」遵勖尋卒,贈中書令,諡和文。
54九月,乙未,出左藏庫錦綺綾羅一百萬,下陝西路市糴軍儲。
55丁未,遼主駐平淀。
56己酉,鄜延路鈐轄司言:「趙元昊從父山遇遣人來約降。」詔勿受。
初,元昊悉會諸豪,刺臂血和酒置髑髏中,共飲之,約先攻鄜延,自靖德、塞門、赤城路三道並入,酋豪有諫者,輒殺之。山遇數止元昊,不聽,畏誅,遂挈妻子來降。時已被詔知延州郭勤與鈐轄河陽李渭遣山遇還,山遇不可,即命監押韓周執山遇等送元昊,集騎射而殺之。時元昊自稱烏珠〔舊作兀卒,今改。〕已數年矣。元昊既殺山遇,遂謀僭號。57丁己,進封齊國永壽保聖夫人許氏爲魏國夫人。
58冬,十月,甲子朔,遼主渡遼河,旋駐白馬淀。
59丙寅,詔戒百官朋黨。
初,呂夷簡逐范仲淹等,既踰年,夷簡亦罷相,由是朋黨之論興。士大夫爲仲淹言者不已,於是內降劄子曰:「向貶范仲淹,蓋以密請建立皇太弟姪,非但詆毀大臣。今中外臣僚屢有稱薦仲淹者,事涉朋黨,宜戒諭之,故復下此詔。」
參知政事李若谷建言:「近歲風俗惡薄,專以朋黨污善良。蓋君子小人各有類,今一以朋黨目之,恐正臣無以自立。」帝然其言。
60鹽鐵副使、工部郎中司馬池,歲滿當遷,中書進名,帝曰:「是固辭諫官者。」遂命爲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
61辛未,以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爲左領軍衛將軍。
62壬申,遼錄囚。
63甲戌,趙元昊築壇受冊,僭號大夏始文英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改大慶二年爲天授禮法延祚元年。追諡其祖繼遷曰神武皇帝,廟號太祖;父德明曰光聖皇帝,廟號太宗。遣使奉表以僭號來告。〔〔考異〕宋史夏國傳謂祥符五年,德明追尊繼遷爲太祖應運法天神智仁聖至道廣德光孝皇帝,廟號武宗,此最謬誤。德明本未僭號,安得私尊其父爲帝!且既云太祖,即是廟號,安得又有武宗之稱!就如其言,則繼遷在德明時已有十四字之諡,何又云元昊追諡神武邪!今皆削而不取。但元昊追尊繼遷、德明,史亦闕其年月,茲因書僭號而附及之。〕
64十一月,甲辰,詔廣西路鈐轄司趣宜、融州進兵討安化蠻。
初,官軍與蠻戰,爲蠻所敗,鈐轄張懷志等六人皆死。帝命洛苑使馮伸己知桂州兼廣西鈐轄。伸己道江陵未至,於是遣中使諭伸己速行。伸己日夜疾馳,至宜州,繕器甲,訓隊伍,募民發丁壯,轉糧餉,由三路以進。伸己臨軍,單騎出陳,語酋豪曰:「朝廷撫汝曹甚厚,何乃自取滅亡!汝聽我言則生,不然,無類矣。」眾蠻仰泣羅拜曰:「不圖今日復見馮公也!」先是大中祥符末及天聖間,伸己嘗再知宜州,蠻頗服其威信,故云。明日,蠻渠頂投兵械萬計,率眾降軍門,廣西遂安。伸己,拯從子也。
乙巳,詔:「宜、融州民嘗從軍役者,免今夏稅,運糧者免其半。」
65戊申,朝饗景靈宮。己酉,饗太廟、奉慈廟。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號。
66≒p州言資政殿大學士、左僕射王曾卒。輟視朝二日,贈侍中,諡文正。
曾姿質端厚,眉目如刻畫,入朝,進止有常處。平居寡言,自奉廉約,人莫干以私。前後輔政十年,其所進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嘗以問曾,曾曰:「夫執政者恩欲歸己,怨使誰當?」仲淹服其言。先是有大星墜其寢,左右驚白之,曾曰:「後一月當知。」及期,曾果卒。皇祐中,帝爲篆其墓碑曰「旌賢之碑」,後又改其鄉曰旌賢。大臣碑得賜篆自曾始。
67十二月,癸亥朔,封宰臣張士遜爲鄖國公。加恩百官。
68甲子,京師地震。
69遼召善擊鞠者數十人於東京,令與近臣角勝,遼主臨觀之。
己巳,以皇太弟重元判北南院樞密使事,北府宰相薩巴〔舊作撤八,今改。〕仍兼知東京留守事。命宰臣張儉守司空,宰臣韓紹芳加侍中,以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耶律瑪陸〔舊作馬六,今改。〕爲北院宣徽使,以耶律喜遜〔舊作喜孫,今改。〕爲南府宰相。
70鄜延路都鈐轄司言趙元昊反。辛未,徙環慶路副部署劉平爲鄜延路副都部署。癸酉,命三司使夏竦爲奉寧節度使、知永興軍,知河南府范雍爲振武節度使、知延州。〔〔考異〕宋史云:己卯,奉寧節度使、知永興軍夏竦兼涇原、秦鳳路安撫使,振武軍節度使、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環慶路安撫使,豈一日中復有此授邪?附見於此。〕
71‘l龍圖閣直學士、知兗州孔道輔爲御史中丞。
72詔:「陝西、河東沿邊舊與元昊界互市處,皆禁絕之。」
丁丑,詔:「有能捕元昊所遣刺探事者,賞錢十萬。」
73乙酉,詔:「三司歲給嘉勒斯賚綾絹千匹、片茶千斤、散茶千五百斤。」
74丁亥,遼主錄囚,非故殺者減科。南面侍御壯古哩〔舊作壯骨里,今改。詐取女直貢物,罪應死,以其有吏能,黥而流之。
75加嘉勒斯賚保順軍節度使、邈川大首領。自西涼爲李繼遷所陷,巴勒結舊部往往歸嘉勒斯賚,回紇降者復數萬。嘉勒斯賚居青唐,西有臨谷城,通青海、高昌諸國,南人皆趨之以貿易,由是富強。朝廷欲使背擊元昊以披其勢,因授節鉞焉。二年〔遼重熙八年。〕
1春,正月,己酉,河陽言彰信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隨卒。贈中書令、諡章惠,後改文惠。
2初,元昊遣使稱偽官,抵延州,郭勸、李渭留其使,具奏:「元昊雖僭中國名號,然閱其表函尚稱臣,可漸以禮屈,願與大臣熟議。」詔許使者赴京師,其表曰:「臣祖宗本後魏,帝赫連之舊國,拓拔之遺業也。遠祖思恭,當唐季率兵拯難,受封賜姓名。祖繼遷,大舉義旗悉降諸部,收臨河五鎮,下沿境七州。父德明,嗣奉世基,勉從朝命而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漢衣冠,革樂之五音爲一音,裁禮之九拜爲三拜。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禮樂既張,器用既備,吐蕃、達靼、張掖、交河,莫不從服,軍民屢請願建邦家,是以受冊即皇帝位。伏望陛下許以西郊之地,冊爲南面之君,敢竭庸愚,常敦歡好。」甲寅,知延州郭勸落職知齊州,鄜延鈐轄兼知鄜州李渭降授尚食使、知汝州,坐不察敵情也。
元昊使者將行,不肯受詔及賜物,樞密院議數日不決。王德用、陳執中欲執之,盛度、張觀不可,卒遣之,但卻其獻物,韓周復送至境上。
3丁巳,遼禁朔州鬻羊於宋。
4二月,庚午,許明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5丙子,遼主駐長春河。
6三月,壬寅,編修院與三司上歷代天下戶數。
先是帝御邇英閣,讀正說養民篇,見歷代戶口登秏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幾何?」翰林侍讀學士梅詢對曰:「先帝作正說,蓋述前代帝王恭儉有節,則戶口充羨;賦斂無度,則版圖衰減。五季生齒凋耗,太祖受命,太宗、真宗繼聖承祧,休養百姓,今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司及編修院檢討以聞,至是上之。
7丙午,初,元昊反書聞,朝廷即議出兵,群臣爭言小醜可即誅滅,右正言吳育獨建議:「元昊雖名藩臣,尺賦斗租不入縣官,宜度外置之,示以不足責。且彼已僭輿服,夸示酋豪,勢必不能自削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奏入,宰相張士遜笑曰:「人言吳正言心風,果然!」至是育復上奏,言宜堅壁清野,挫剽急之鋒,徐觀其勢而爲之策,俱不報。〔〔考異〕宋史據龍川別志稱吳舍人,薛氏通鑑從之,誤也。李燾云:育時以右正言,諫院供職,明年五月乃知制誥,又明年六月乃爲起居舍人。〕
8丁未,徙知潤州范仲淹知越州。
9庚戌,都官員外郎王素爲侍御史,中丞孔道輔薦之。素,旦子也。
10丙辰,許泉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11魏國永壽保聖夫人許氏卒,輟視朝三日,追號肅成賢穆夫人,帝爲制服發哀。
12丁巳,鑄「皇宋通寶」錢。
先時錢文皆曰元寶而冠以年號。及改號寶元,特命以「皇宋通寶」爲文。
13元昊爲書及錦袍、銀帶投鄜延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以叛。候人得之,諸將皆疑士彬,副都部署夏元亨獨曰:「此間耳。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眾知邪!」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士彬感泣。不數日,果擊賊,取首馘、羊馬自效。
14詔權停貢舉。
15夏,四月,癸亥,封嘉勒斯賚妻爲夫人,二子俱爲團練使,各賜衣帶、器幣及茶絹。時嘉勒斯賚父子猜阻,異居不相統屬,朝廷欲兼撫之,故有是命。
16乙丑,放宮中二百七十人。〔〔考異〕長編作二百七人。今從宋史。〕帝因諭宰臣張士遜等曰:「不獨矜其幽閉,亦省掖禁浮費。近復有邀駕獻雙生二女子,朕卻而不受。」士遜曰:「誠盛德事也。」然天聖末,士遜亦嘗納女口於宮中,爲御史楊偕所彈云。
17壬申,免昭州運糧死蠻寇者家傜二年,賦租一年。
18辛巳,潁州言戶部侍郎蔡齊卒。贈兵部尚書,諡文忠。
齊方重有風采,自初仕,未嘗至權門。丁謂秉政,欲齊親己,齊終不往。龐籍、楊偕、劉隨、段少連,皆齊所薦,後多爲名臣。
19丁亥,募河東、陝西民入粟實邊。
20右司諫韓琦上言:「祖宗以來,躬決萬務,凡於賞罰任使,必與兩制大臣外朝公議,或有內中批旨,皆出宸衷。自太合垂簾之日,始有假託皇親,因緣女謁,或於內中下表,或但口爲奏求,是致僥倖日滋,賞罰倒置,唐之斜封,今之內降。蠹壞綱紀,爲害至深,乞特降是諭,今後除諸宮宅皇族有己分事方許內中奏陳,自餘戚里家及文武臣僚或有奏請事,並令進狀,更不許內中奏陳,犯者重貶,則聖政無私,朝規有敘矣。」五月,己亥,禁皇族及諸命婦、女冠、尼等非時入內。
21癸卯,詔李若谷、任中師、韓琦與三司詳定減省浮費,從賈昌朝之請也。
22知樞密院事王德用,狀貌雄毅,面黑,而頸以下白,人皆異之。其居第在泰寧坊,直宮城北隅。開封府推官蘇紳嘗疏言:「德用宅枕乾岡、貌類藝祖。」帝匿其疏不下。御史中丞孔道輔繼言之,語與紳同,且謂德用得上心,不宜久典機密。壬子,罷爲武寧節度使,赴本鎮。德用尋以居第獻,詔隸芳林園,給其直。〔〔考異〕德用傳及紳傳並稱紳論德用時任翰林學士,誤也。德用罷樞密時,紳但爲館職、開封推官耳。傳又云即日獻其第,恐未必如是之亟也。德用嘗有章自辨云:「宅枕乾岡,朝廷所賜;貌類藝祖,父母所生。」識者以爲名言。〕
23以鎮海節度使夏守贇知樞密院事、守贇時爲真定府路都部署,召用之。既入見,問西事。守贇言:「平州小塞屯兵馬不及千餘,第可禦草寇耳。若賊兵盛至,固守不暇,安能出邪!宜并小塞兵馬,共扼衝要,伺便邀擊,可以成功。」帝深然之。
24韓琦言:「今欲減省浮費,莫如自宮掖始。請令三司取入內內侍省并御藥院、內東門司先朝及今來賜予支費之目,比附酌中,皆從減省,無名者一切罷之。」詔:「禁中支費,只令入內內侍省、御藥院、內東門司同相度減省。其臣僚賜予,即許會問入內內侍省等處施行。」
琦又言:「景德至景祐文書,有司必不備具,若俟取索齊始議裁減,徒成淹久。但攷今日調度,實浮費者,即可蠲省。如故將相、戚里及權近之家,多占六軍,耗費縣官衣糧,有妨征役,在京者不啻數千人,若此類,何必待舊日文書校邪!」詔從之。
25癸丑,罷群牧制置使,尋復之。
26六月,壬戌,詔:「自乘輿服御及宮掖所須,宜從簡約;若吏兵祿賜,毋得輒行裁減。」時論者或欲損吏兵俸賜,帝曰:「祿廩皆有定制,毋遽更變以搖人心。」故降是詔。
27丙寅,以左侍禁魯經爲閤門祗候。經使嘉勒斯賚,特擢之。
先是遣經持詔諭嘉勒斯賚,使擊元昊以披其勢,賜帛二萬匹。嘉勒斯賚奉詔出兵四萬五千嚮西涼,西涼有備,嘉勒斯賚知不可攻,捕殺游邏數十萬亟還,聲言圖再舉,然卒不能也。初議重賄嘉勒斯賚使擊元昊,因以地與之。參知政事程琳曰:「使彼得地,是生一元昊;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即中國之利也。」
28戊辰,詔:「諸致仕官嘗犯贓者,毋得推恩子孫。」
29辛未,以殿前都虞候石元孫爲鄜延路副都部署。元孫,守信孫。
30壬申,以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爲右千牛衛大將軍,始自宮中出還第。〔〔考異〕長編引英宗實錄云:豫王生,英宗乃還第。案豫王以此年八月甲戌生,英宗以六月壬申還第。實錄蓋不審也。〕
31先是詔陝西安撫使龐籍諭旨知永興軍夏竦議西鄙事,丙子,竦言:「繼遷一族,本党項遺種,太平興國中,竭內帑之財,罄關中之力,不能撲滅。真宗即位,惟戒疆吏謹烽堠,嚴卒乘,此實真宗之遠圖也。然自靈武陷沒,銀、綏割棄以來,假朝廷威靈,聚中原祿賜,略有河外,服屬小蕃。德明、元昊,久相繼襲,拓地千餘里,積貨數十年,較之繼遷,勢已相萬,芻豢過飽,猖獗遽彰。
議者莫不欲大行誅討,然自昔兵家皆謀先勝而後戰,即舉無遺策。以繼遷窮蹙,比元昊富實,事勢可知也;以先朝累勝之軍,較當今關東之兵,勇怯可知也;以興國習戰之帥,方沿邊未試之將,工拙可知也;繼遷逃伏平夏,元昊窟穴河外,地勢可知也。若分兵深入,則自齎糧糗,不能久,須載芻粟,難於援送。師行賊境,利於速戰,進則賊避其鋒,退則敵躡其後,晝設奇伏,夜燒營柵,師老糧匱,深可虞也。若窮其巢穴,須涉大河,既無長舟巨艦,則須浮囊挽綆。賊列寨河上,以逸待勞,我師半渡,左右來擊,未知何謀可以捍禦。臣以爲不較主客之利,不計攻守之便,議追討者,是爲無策。
事不先定,必有後憂。計上十策:一,教習強弩以爲奇兵;二,羈縻屬羌以爲藩籬;三,詔嘉勒斯賚父子并力破賊;四,度地形險易遠近,寨柵多少,軍士勇怯,而增減屯兵;五,詔諸路互相應援;六,募土人爲兵,號神虎、保捷,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七,增置弓手、壯丁、獵戶以備城守;八,並邊小寨,毋積芻糧,賦攻急則棄小寨入保大寨,以全兵力;九,關中民坐罪若過誤者,許入粟贖罪,銅一斤爲粟五斗,以贍邊計;十,損並邊□兵、□官及減騎軍以紓饋運。」當時頗采用之。
32壬午,詔削趙元昊官爵,除屬籍,揭榜於邊,募人禽元昊,若斬首獻者,即以爲定難節度使。元昊界蕃、漢職員能率族歸順者,等第推恩。初,保忠但賜國姓,而詔言除屬籍,誤也。〔〔考異〕呂氏家塾記云:趙元昊反,有詔削奪在身官爵,募能生禽元昊若斬首者,即以爲節度使,仍賜錢萬萬。許公時在大名,聞之,驚曰:「謀之誤矣。」立削奏曰:「前代方鎮叛命,如此誥誓,則有之矣,非所以御戎狄也。萬一反有不遜之言,得無損國體乎!」朝廷方改之,已聞有指斥之言矣。寶元元年十二月,元昊反書聞,即絕沿邊互市。今詔但削奪官爵,設賞格耳。本傳并言絕互市,蓋誤也。〕
33甲申,徙監秦州酒稅務余靖知英州,監郢州酒稅尹洙知長水縣,乾德縣令歐陽修權武成軍判官。
34丙戌,詔京東安撫司移文告於遼,以元昊反已奪官除籍及沿邊益兵之意。
35秋,七月,知諫院韓琦,請自今雙日止御後殿視事。帝問輔臣以故事,張士遜曰:「唐五日一開延英,蓋資閒燕以輔養聖神。」帝曰:「與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後失於逸豫,不可不戒也。」時帝感小疾,太醫數進藥,故琦有是請,帝訖不從。
36先是遼主幽太后於慶州,既改葬齊天后,群臣多勤遼主復迎,可得南朝歲聘之利,不從。會遼主召僧,聽講報恩經,感悟。丁巳,遼主謁慶陵,致奠於望仙殿,遂躬迎太后至顯州,謁園陵,還京。太后見趙安仁,責之曰:「汝負萬死,我嘗營救,不望汝報,何爲離間我母子邪!」安仁無以答。〔〔考異〕遼史,興宗迎還太后,自在重熙八年七月,徐氏後編繫於康定元年四月,則爲重熙九年,蓋誤附於下年也。薛氏宋元通鑑繫於寶元二年,與遼史同。又契丹國志云:帝遣使迎法天太后,館置中京門外,筮日相見。據遼史趙安仁傳,遼主親馭奉迎,非遣使也。〕
37戊午,以知永興軍夏竦知涇州兼涇原、秦鳳路沿邊經略安撫使、涇原路馬步軍都部署,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環慶路沿邊經略安撫使、鄜延路馬步軍都部署。
38八月,己巳,降武寧節度使王德用爲右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仍特置判官一員。
初,德用既以孔道輔言罷知樞密院,而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德用嘗令府州折繼宣市馬。至是德用以馬與券來上,乃市於商人,然猶用言者而再貶之。家人皆皇恐,而德用舉止言色如平時,但不接賓客而已。
39西川自夏至秋不雨,民大飢。庚辰,命韓琦爲益利路體量安撫使,西染院副使王從益副之;蔣堂爲梓夔路體量安撫使,左藏庫副使夏元正副之。
40初,帝用禮官議,祀高禖於郊,又以宋火德,制赤帝象於宮門中以祈皇子。已而皇子生,辛巳,命參知政事王鬷以太牢報祠高禖。帝數舉皇子,後皆不育。
宋紀四十二〔起屠維單閼九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寶元二年〔遼重熙八年。(己卯、一○三九)〕
寶元二年〔遼重熙八年。〕
1九月,乙未,以知府州折繼宣苛虐掊克,失種落心,貶爲楚州都監,以其弟繼閔知府州事。
2丙申,以殿中丞張宗古通判萊州。
時御史中丞孔道輔再執憲,權貴憚其鯁直。初,道輔迎其父里中,僦郭贄舊宅居之。有言于帝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神。」即詔道輔它徙。宗古言:「漢內史有府在太廟堧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司第舍,請勿令避。」帝曰:「若此,豈重宗廟乎!」坐是,宗古外謫。道輔歎曰:「憸人之言入矣。」宗古,宗彝弟也。
3乙卯,出內庫銀四萬兩,易粟賑益、梓、利、夔路飢民。
4是月,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富弼上疏曰:「聞去年十二月元昊反,變起倉卒,眾皆謂之忽然,臣則知其有素。昔元昊常勸德明勿事中朝,杜絕朝貢,德明以力未盛,不用其謀。豈有身自繼立而不行其說邪!此反狀有素者一也。自與通好,略無猜情,門市不譏,商販如織,山川之險夷,國用之虛實,莫不周知。又,比來放出宮女,任其所如,元昊重幣納之左右,朝廷之事,宮禁之私,皆所窺測,濟以凶狡之性,豈顧宗盟!此反狀有素者二也。西鄙地多帶山,馬能走險,瀚海彌遠,水泉不生,王旅欲征,軍須不給,窮討則遁匿,退保則龔追;元昊恃此艱險,得以猖狂。此反狀有素者三也。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致恭,雖相見之初,暫御臣下之服,而退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此反狀有素者四也。頃年靈州屯戍軍校鄭美奔戎,德明用之持兵,朝廷終失靈武。元昊早蓄姦險,務收豪傑,故不弟舉子數人自投於彼,元昊或授以將帥,或任之公卿,倚爲謀主。此反狀有素者五也。元昊援契丹爲親,緩則指爲聲勢,急則假其師徒,至有掎角爲奇,首尾相應,彼若多作牽制,我則困於分張。此反狀有素者六也。是六者,歲月已久,中外共聞,而天子不得知,朝廷不爲備,此兩府大臣之罪也。
聞元昊遣使,多擇勇悍難制、強辯自高者,謂必不敢加誅。我若察其叛謀,於始至之日,盡斬都市,即時削奪,或命將致討,或發兵備邊,戰士必爲之增氣。而反召之都下,恣其貨易,重幣遣還,豈非冀其回心易慮,復義向化乎﹖夫朝廷結以恩信,幾四十載,尚無懷感之意,豈茲姑息,遂可悛移!總緣執事者選懦自居,殺之恐其急擊,囚之恐其有辭,遂至放還,假示寬貸。向若未能加戮,只宜境上卻回,使其不測淺深,猶可謂之下策。召而復遣,成其不辱君命之賢,大國之謀悉爲小戎所料。謀國若此,取侮之道也。
鄜延路嘗與蕃兵接戰,有一寨主爲蕃兵所得,及擄去軍民甚眾,西頭供奉官馬遵引兵追戰,即時奪回。延帥范雍及副都部署劉平奏乞酬獎,朝命只遷東頭供奉官而已。夫馬遵者,出死力,突堅圍,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奪已禽之將士,拔已陷之師徒,雖非大功,亦可謂之奇節。主帥保奏,理合超遷;只進一官,殊;乖輿論。
樞密使夏守贇,早緣攀附,漸致顯榮,一旦擢居眾賢之上,人心不允。況復元昊作梗,西陲用兵,所宜遴選才能,而遽用斯人,不問賢愚,皆所輕笑。亟宜罷免,以重觀瞻。
西鄙用兵以來,數差移武臣往彼,每有過闕求見者,必於邊事有所聞。陛下聽朝之餘,何惜一見,待以從容,加之善誘,使盡意敷陳!然後觀其奏對之是非,察其趨向之邪正,可者則獎激而遣之,不可亦優容而罷之。如此,則各盡所懷,無不感悅,勇銳立功,何憂乎叛寇,何恤乎用兵哉!」
5冬,十月,甲子,罷諸司三品官卒,輟視朝。
初,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請輟朝。而議者以爲今諸司三品非要官,恩禮不稱輟朝,故罷之。
6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上所修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
7癸酉,降益州路轉運使明鎬知同州,坐知陵州楚應機受賕,鎬失案舉也。應機將敗,或告鎬以先朝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邪!」
8是月,遼主駐東京。
9十一月,戊子朔,出內庫珍珠估緡錢三十萬賜三司。帝諭輔臣曰:「此無用之物,既不欲捐棄,不若散之民間,收其直,助糴邊儲,亦可少紓吾民之斂也。」
10壬辰,詔:「禮部貢院,自今省試舉人,設簾都堂中間,而施帷幕兩邊,令內外不相窺見。點檢試卷官及吏人,非給使毋得輒至堂上。其詩、賦、論題,並以注疏所解揭示之,不許上請。或題義有疑當請者,仍不得附近簾前。御試考校,並分上中下三等,初考用墨,其點抹於卷後通計之,若塗注脫誤四十字以上爲不謹,亦依禮部格少字數退黜之。」
11甲午,遼主諭近臣曰:「有以北院處事失宜,擊鐘及邀駕者,悉以奏聞。」
12丁酉,知樞密院事盛度,罷爲尚書右丞、知揚州,參知政事程琳,罷爲光祿卿、知潁州,御史中丞孔道輔,出知鄆州。
初,張士遜素惡琳而疾道輔不附己,將并逐之。會開封府吏馮士元以贓敗,知府鄭戩窮治之,辭連度、琳及天章閣待制龐籍等十餘人。士遜察帝有不悅琳意,即謂道輔曰:「上顧程公厚,今爲小人所誣,宜見上爲辨之。」道輔入對,言琳罪薄,不足深治。帝果怒,以道輔朋附大臣,故特貶焉。於是度坐令士元強取其鄰所賃官舍,琳坐令士元紿市張遜故第,籍坐令士元市女口,皆黜罷,而士元流海島。頃之,帝謂輔臣曰:「所決馮士元獄,如聞頗愜輿論。」士遜對曰:「臺獄阿徇,非宸斷無以肅清朋邪。」
13戊戌,遼命皇子梁王召僧論佛法。遼主重佛教,僧有正拜三公、三師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考異〕遼史作詔皇太子召僧論佛法,然其時梁王未立爲太子也,今改正〕。
14辛丑,許建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15壬寅,以參知政事王鬷知樞密院,翰林學士、知制誥宋庠參知政事。
16時陝西用兵,調費日蹙,天章閣待制、同判禮院宋祁上疏論三三費:「有定官,無限員,一也;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也;僧、道日益多而不定數,三也。道場齋醮,無日不有,皆以祝帝壽、祈民福爲名;宜取其一二不可罷者,使略依本教以奉薰修,則一費節矣。京師寺觀或多設徒卒,故增置官司,衣糧所給,三倍它處,帳幄謂之供養,田產謂之常住,不傜不役,生蠹齊民;請一切罷之,則二費節矣。使相、節度不隸藩要,取公用以濟私家;請自今地非邊要,州無師屯者,不得建節度,已帶節度不得留近藩及京師,則三費節矣。
臣聞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陛下若能躬服至儉,風示四方,依服醪膳,無溢舊規,請自乘輿始;錦采珠玉,不得妄費,請自後宮始。
17戊申,遼以太后行再生禮,大赦。
18己酉,遼城長春。
19是月,夏人寇保安軍,鄜延鈐轄盧守懃等擊走之。賊又以三萬騎圍承平寨,鄜延副部署祥符許懷德時在城中,率勁兵千餘人突圍破賊,賊乃解去。
20十二月,庚申,詔審刑院、大理寺、刑部毋通賓客。
21乙丑,賞保安軍守禦之功,以盧守懃爲左騏驥使,都巡檢司指使、散直西河狄青爲右班殿直。青功最多,故超四資授官。
22帝嘗問參知政事宋庠以唐入閤儀。戊辰,庠上奏曰:「夫入閣,乃唐隻日於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內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御之。對北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御之。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閤,亦曰內衙,隻日常朝則御之。以本朝宮殿視之,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爲入閤。而叔世離亂,五朝草創,正衙立仗,因而遂廢。其後或有行者,常人罕見,乃復謂之盛禮,甚不然也。開元舊禮本無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增附新禮,始載月朔入閤之儀,又以文德殿爲上閤,差舛尤甚,蓋當時編撰之士討求未至。太宗朝,儒臣張洎亦有論奏,頗爲精洽。或朝廷它日修復正衙立仗,欲下兩制,使豫加商榷,以正舊儀。」然議者以爲今之殿閤與舊制不同,難復行之。
23己巳,降侍御史王素爲都官員外郎、知鄂州。初,孔道輔與素連,舉素爲臺官。道輔既貶,故并素出之。
壬申;詔中書:「自今御史闕官,宜如舊制,具兩省班簿來上,朕自擇舉。」初,中丞與知雜御史例得舉臺官,及道輔舉素,帝以爲比周,故降是詔。
24癸酉,以益、梓、利、夔路饑,罷皇子降生進奉,從韓琦請也。
異時有司督責賦役煩急,收市上供物不以其直,琦悉爲輕減蠲除之,逐貪吏,罷役,活飢民一百九十餘萬。明道中,簡州勸誘納粟,復糶之,爲錢十六餘萬,悉歸常平。琦曰:「是乃賑濟之餘,非官緡也。」發庫,盡給四等以下戶。
25孔道輔既貶鄆州,始知爲張士遜所賣,頗憤惋,行至韋城,發病卒。然天下皆以遺直許之。
26閏月,己酉,以開封府推官、直集賢院富弼知諫院。
27是月,元昊復遣賀九言齋嫚書,納旌節及所授敕告,并所得敕榜,置神明匣,留歸娘族而去。
28是歲,直史館蘇紳陳便宜八事:曰重爵賞,遴選擇,明薦舉,異章服,適才宜,擇將帥,辨忠邪,修備豫,除史館修撰。紳又請詔西邊將帥爲入討計,且曰:「以十年防守之費,爲一歲政取之資,不爾,則防守之備不止於十年矣。」
29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上言:「元昊侵逆,恣行殺害,眾叛親離,復與嘉勒斯賚〔舊作唃□囉,今改。〕相持已久,結隙方深,此乃天亡之時。臣聞寇不可玩,敵不可縱。若以鄜延、環慶、涇原、秦隴四路軍馬分爲兩道,益以蕃漢弓箭手、步騎,得精兵二十萬,比元昊之眾三倍居多,乘人心離散,嘉勒斯賚立敵之時,緣邊州軍轉徙糧草二百餘里,不出一月,可坐致山界洪、宥等州;招集土豪,授以職名,給衣祿金帛,自防禦使以下刺史以上,第封之,以土人補將校,勇者貪於祿,富者安於家,不期月而人自定。或授嘉勒斯賚以靈武軍節度使、西平王,使逼元昊河外族帳,復出鄜、延、石州蕃漢步騎收河西部族,以厚賞招其酋帥,其眾離貳,則以大軍進討,以所得城邑封之,元昊不過竄身河外窮寇耳。
或朝廷貸元昊之罪,更示含容,宿兵轉多,經費尤甚,恐契丹謂朝廷養兵百萬,不能制一小戎,有輕中國之心,然亦須議守禦之長計。或元昊潛與契丹結爲聲授以張其勢,則安能減西兵以應河北!譬如一身二疾,不可並治,必輕者爲先,重者爲後也。請召夏竦、范雍與兩府大臣議定攻守之策,令邊臣遵守。」〔〔考異〕李熹曰:本傳云:平奏此疏未報,而元昊盛兵攻保安軍,由土門路入寇。平自慶州往援延州,兵敗被執。平被執乃明年正月二十三日,則此疏必是年冬末所奏也。〕
初,夏竦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東歸。令既下,爲知河中府、龍圖閣直學士楊偕所駁而止。
30鄜州判官种世衡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其廢壘而興之,以當寇衝,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朝廷從之,命世衡董其役。夏人屢來爭,世衡且戰且城。然處險無泉,疑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始至石,石工辭不可穿。世衡命屑石一畚,酬百錢,卒得泉以濟。城成,賜名青澗。世衡,放兄子也。
康定元年〔遼重熙九年。〕
康定元年〔遼重熙九年。(庚辰、一○四○)〕
1春,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知諫院富弼請罷宴徹樂,就館賜北使酒食。參知政事宋庠以爲不可,遂仍舉宴樂〔〔考異〕長編載富弼之言曰:「萬一契丹行之,爲朝廷羞。」後聞契丹罷宴,帝深悔之。案遼史興宗紀云:正月,丙辰朔,上進酒于皇太后宮,御正殿。宋遣王拱辰、彭再思來賀。蓋遼以里差不見日食,故司天不奏,初未嘗罷宴也。長編係傳聞之。〕
2壬戌,賜國子監學田五十頃。
3初,夏人自承平退,聲言將攻延州,范雍聞之,懼甚,請濟師。元昊詐遣其衙校賀真來言,願改過歸命。雍遽聞於朝,厚禮真而遣之,遂不設備。
元昊乃盛兵攻保安,自土門路入。癸酉,攻金明寨,都監李士彬父子俱被禽,遂乘勝抵延州城下。
雍先以檄召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於慶州,使至保安,與鄜延副都部署石元孫合軍趨土門;及是雍復召平、元孫還軍救延州。平得雍初檄,即率騎士三千發慶州,行四日,至保安,與元孫合軍趨土門,而雍後檄尋到,平、元孫遂引還。乙亥,復至保安。平素輕賊謂其下曰:「義士赴人之急,蹈湯火猶平地,況國事乎!」因晝夜倍道兼行。丁丑夜,至三川口西十里止營,令騎兵先趨延州奪門。時鄜延都監黃德和將二千餘人屯保安北碎金谷,巡檢万俟政、郭遵各將所部分屯,雍皆召之爲外援,平亦使人趣其行。
戊寅,德和、政、遵所將兵悉至。五將合步騎萬餘,結陳東行五里,平令諸軍齊進,至三川口遇賊,時平地雪數寸,官軍爭奮,殺賊騎五七百人,乃退。賊復蔽盾爲陳,官軍擊卻之,奪盾,殺獲及江溺水死者又八九百人。平左耳右脛皆中流矢。日暮,戰士上首級及所獲馬論功,平曰:「戰方急,且自記之,悉當賞汝。」語未已,賊以輕兵薄戰,官軍卻引二十餘步。黃德和居陣後,見軍卻,率麾下軍走保西南山,眾軍隨皆潰。平遣其子宜孫驅追德和,執其轡拜之曰:「當勒兵還,并力拒賊,奈何先引去!」德和不從,遂策馬遁,與宜孫皆赴甘泉。
平遣軍校以劍遮留士卒,得千餘人,力戰拒賊,賊退還水東。平率餘眾保西南山下,立七寨自固,距賊一里所。賊夜使人至寨,問主將所在,平戒軍士勿應。夜四鼓,賊環寨大呼曰:「幾許殘卒,不降何待!」平使人應之曰:「狗賊,汝不降,我何降也!明日救兵大至,汝眾庸足破乎!」己卯,黎明,賊復招降,不從。賊麾騎自山四出,合擊官軍,平與元孫巡陣東偏,賊衝陳分爲二,遂與元孫皆被執。
賊圍延州凡七日,及失二將,城中憂沮不知所爲。會是夕大雪,賊解去。〔〔考異〕劉平、石元孫被執,宋史仁宗紀不詳其日,李燾引實錄稱是月十九日。又據司馬光記聞及趙珣聚米圖經繫於己卯,實二十四日也,今從之。〕
士彬世守金明,有兵近十萬人,控扼中路,眾號鐵壁相公。元昊叛,遣使誘士彬,士彬殺之。元昊乃使其民詐降士彬,士彬白范雍,請徙置南方,雍曰:「討而禽之,孰若招而致之﹖」乃賞以金帛,使隸士彬。降者日至,分隸諸寨甚眾。元昊使其將每與士彬遇,輒不戰而走,曰:「吾士卒聞鐵壁相公,膽墜於地。」士彬益驕,又以嚴酷御下,多怨憤者。元昊陰以金爵誘其所部渠帥,往往受之,而士彬不知也。及賊騎大入,諸降者爲內應,士彬時在黃堆寨,聞賊至,索馬,左右以弱馬進,遂鞚以詣元昊,與其子懷寶俱陷沒。雍初聞賊大舉,令士彬分兵守三十六寨,勿令賊得入,懷寶諫曰:「今當聚兵禦寇,分則勢弱,不能支也。」士彬不從。懷寶力戰死。或曰:「元昊得士彬,割其耳而不殺,後十餘年乃卒。
4黃德和誣奏劉平、石元孫降賊,知樞密院事夏守贇辨其枉,自請將兵擊賊。二月,丁亥,以守贇爲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等使。〔〔考異〕守贇出使,宰輔編年錄作二月丙午,長編及宋史宰輔表皆作二月丁亥,今從之。〕
5參知政事宋庠請嚴守備於潼關,從之。知諫院富弼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潼關,自關以西爲棄之邪﹖」
6己丑,以入內副都知王守忠爲陝西都鈐轄。富弼言:「唐以內臣監軍,取敗非一。今守忠爲都鈐轄,與監軍何異!昨用夏守贇,已失人望,願罷守忠勿遣。」不聽。
7以鄜延鈐轄、知鄜州張宗誨領興州防禦使,許便宜從事。劉平、石元孫之敗,黃德和遁還鄜州,時鄜城不完且無備,傳言賊騎將至,人心惴恐。宗誨乃嚴斥候,力爲守禦計,賊亦引去。宗誨,齊賢子也。〔〔考異〕李燾云:德和正月二十五日到鄜州。張宗誨附傳及正傳云:德和遁還延州,不納,又走鄜州。宗誨曰:「軍奔將懼而無所歸,亂也。」乃納之,拘德和以聞。此蓋因尹洙所爲宗誨墓誌。案實錄載德和事云:德和遁至甘泉,掠居民。七日,至鄜州,誣奏劉平等。又與宗誨同問王信以劉平所在。此時宗誨實未嘗拘德和也。及德和還延州,范雍即使人代領其眾,遣歸鄜州聽命。所稱宗誨拘德和,當在此時。德和前至,尚有部曲人自稱力戰得脫,宗誨何緣不納!後至則范雍既奪其兵,安能作亂!墓誌所云,蓋飾說耳。今削去宗誨拘德和事。且德和見劉平等戰稍卻,即先遁去,其意必謂延州危急,將旦暮陷,安肯卻入延州!及延州圍解,乃自鄜州復還延州,范望已劾其罪,固應不納。遣還鄜州聽命,則爲宗誨所拘,其理劫亦當然也。〕
8庚寅,詔嘉勒斯賚速領軍馬,乘元昊空國入寇,徑往拔其根本。成功當授銀、夏節制,仍密以起兵日報沿邊經略安撫司,出師爲援;別賜對衣、金帶、絹二萬匹。嘉勒斯賚雖被詔,卒不能行。
9壬辰,命夏守贇兼沿邊招討使。
10宰相張士遜等言禁兵戍邊久,其家在京師者或不能自存,帝特出內藏緡錢十萬以賜之。
士遜等因請遣使安撫陝西。於是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適自蜀歸,論西兵形勢甚悉,即命琦爲陝西安撫使,西上閤門使符惟忠副之。帝謂琦曰:「西戎猖獗,官軍不習戰,故數出無功,今因小警,乃開後福。」
11甲午,以通判鎮戎軍田京僉署陝西經略判官事,從夏守贇請也。京,亳州人。
12乙未,京畿、京東、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敢輒隱者,重置之法。出內庫珠償民馬直。又禁邊臣私市,闕者官給。韓琦言:「陝西科擾頻仍,民已不勝其困,請免括此一路,以安眾心。」從之。
13丁酉,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宰相參議。知諫院富弼言:「邊事係國安危,不當專委樞密院而宰相不與。乞如國初,令宰相兼樞密使。」帝取其言而降是詔。張士遜、章得象等以詔納帝前,曰:「恐樞密院謂臣等奪權。」弼曰:「此宰相避事耳!」
14時西蕃首領吹同乞砂、吹同山乞自嘉勒斯賚界各稱偽將相來降,詔補三班奉職、借職,羈置湖南。弼言:「二人之降,其家已誅夷,當厚賞以勸來者。」庚子,以乞砂、山乞並爲左千牛衛將軍,各賜帛茶,使還本族捍賊。
15賜永興軍草澤高懌號安業處士。懌,季興四世孫,從种放隱終南山,與張嶢、許勃號南山三友,屢膺薦辟及召命,俱固辭。帝嘉其守,特賜之,詔州縣歲時禮遇,仍給田五百畝。其後文彥博又言懌高行可厲風俗,復賜第一區。
16初,元昊既陷金明寨,遂攻安遠、塞門、永平等寨。永平寨主、監押初欲斂兵匿深山避賊,指揮使史吉帥所部數百人遮城門,立於馬前曰:「兵則完矣,如城中百姓芻糧何!異日爲有司所劾,吉爲指揮使,不免於斬,願先斬吉于馬前!不然,不敢以此兵從行也。」寨主、監押慚懼而返。敵至,圍城,吉率眾拒守,卒完城,寨主、監押以功各遷一官。吉曰:「幸不喪城寨,吾豈論功乎!」
17丙午,赦延州、保安軍流以下罪,賊所劫掠地,蠲其夏稅,軍民及內屬蕃部爲賊所害者,量賜其家緡錢。
18是日,改元,去尊號「寶元」二字,許中外臣庶上封章議朝政得失。自范仲淹貶,禁中外越職言事。知諫院富弼因論日食,謂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願降詔求直言,盡除越職之禁,帝嘉納焉。
19丁未,詔陝西安撫使韓琦與轉運司量民力,蠲所科芻糧,調民修築城池,悉具數以聞,當加優恤。將佐懦怯者並令罷去。停諸州上供不急之物數十萬。
時慶州人陳淑度等陳邊防策,既而補官東南。琦奏曰:「士忠義憤懣,爲國獻計,雖稍收用,乃置於僻左,何得自效!」詔皆徙邊任。
20癸丑,降振武節度使、知延州范雍爲吏部侍郎,知安州,坐失劉平、石元孫也。以環慶副部署雄州趙振爲鄜延副都部署兼知延州,秦鳳路副部署劉興爲環慶副都部署兼知環州。
時賊兵尚圍塞門、安遠寨,延州諸將畏避,莫敢出救。及聞雍責命,眾憂駭,訴于安撫使韓琦,願無使雍去。琦奏:「雍二府舊臣,盡瘁邊事,乞且留雍以安眾心。趙振粗勇,俾爲部署可矣;若謂雍節制無狀,勢必當易,則宜召知越州范仲淹委任之。」
21三月,乙卯朔,贈万俟政子天益爲太子右內率府副率,以與西賊戰歿也。
22遼主駐魚兒濼。
23丙辰,內出手詔賜兩府及執政舊臣,俾條上陝西攻守之策。
24元昊侵邊不已,言者追咎郭勸、李渭不當拒絕山遇。庚申,命再降其官。
25癸亥,詔陝西城池,委都轉運使張存與安撫使韓琦相度,且治邊要之處,餘令以漸興功,毋致傷農。
26詔沿邊各置烽候。先是但走人偵報,韓琦以爲請,乃從之。
27辛未,詔延州錄戰歿軍士子孫。
28遼以應聖節大赦。
29壬申,以宮苑使高志寧爲河北諸州軍安撫使兼兩路營田使。
元昊初反,志寧時知隰州,亟上言:「請乘賊未發,選驍將銳兵,分道急趨,覆其巢穴。」章數十上,不報,徙知貝州。至是思其言,即召至闕,問:「今宜爲何策﹖」志寧曰:「今將不達權而兵不識法制,故敗。」乃請禁兵五百,以古陳法教之。既成,帝臨試之,復下禁衛諸帥議。諸帥出行伍,不達古法,乃曰與今所習異,不肯用。志寧又言:「元昊北與遼通,宜爲備。」故有此命,俾經略之。
30癸酉,太子中允、知長水縣尹洙權僉署涇原、秦鳳經略安撫司判官事,從涇原路副部署葛懷敏辟也。懷敏,霸之子〔〔考異〕李燾曰:洙先從葛懷敏辟,但爲涇原、秦鳳兩路經略安撫判官。其後夏竦、韓、范復辟洙,始爲陝西路經略安撫判官。實錄於此即云陝西,誤也。〕
31太子中允阮逸上鍾律制議并圖三卷,詔送祕閣。
32延州之役,郭遵以西路都巡檢使屬劉平麾下,既與賊遇,馳馬人陳,殺傷數十人。賊出驍將楊言當遵,遵揮鐵杵破其腦,兩軍皆大呼。復持鐵槍挺進,所向披靡。會黃德和引兵先潰去,賊戰益急。遵奮擊,期必死,軍稍卻,即覆馬以殿,又持大□橫突之。賊知不可敵,使人持弮索立高處迎遵馬,輒爲遵所斷,因縱使深入,攢兵注射之,中馬,馬踠仆地,被殺。於是特贈遵果州團練使。遵,開封人也。
33丙子,大風晝冥,經刻乃復。是夜,有異氣長數丈見東南。丁丑,罷大宴,申詔中外言闕政。先是改元,詔求直言,群下無言者故也。
34戊寅,知樞密院事王鬷、陳執中、同知樞密院事張觀並罷;鬷知河南府,執中知青州,觀知相州。元昊叛,帝數問邊計,不能對。及劉平、石元孫等敗,議刺鄉兵,久不決。帝不悅,宰臣張士遜言:「軍旅之事,樞密院當任其咎。于是三人同日罷。
35以三司使晏殊、知河南府宋綬並知樞密院事,駙馬都尉王貽永同知樞密院事。
殊在三司,請罷內臣監兵,不以陳圖授諸將,及募弓箭手教之,以備戰;又請出宮中長物助邊費,凡它司之領財利者,殊奏悉罷還度支。事多施行。帝初以手詔賜大臣居外者,詣攻守之略,綬在河南,畫十策以獻。于是復召,與殊及貽永同筦樞密。貽永,溥之孫也。
36召知永興軍杜衍權知開封府。
關中民苦調發,衍爲之區處計畫,使得次第輸送,永興比它州民費省幾半。及爲開封,于民政尤盡力,權近莫敢干以事者。
37知越州范仲淹復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始用韓琦言也。
38詔:「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及知州、通判升朝官,各舉部內才任將帥者,以名聞。」從富弼言也。
39黃德和之誣劉平以降賊也,引敗卒之言爲證。已而平親隨王信自延州來,妄言平與賊約和,德和患其異詞,潛給以銀釵,使亡去。而鄜延已使人拘信,信求濟于平之子,且曰:「太尉與賊約和,今乃云降賊,信當以死明之。」鄜延路走馬承受馳驛以聞。德和還延州,至城南,范雍不納,使人代領其眾,遣歸鄜州聽命,尋徙同州。德和懼,且奏言:「盡忠於國,而范雍誣臣棄軍。」又以書抵盧守懃及薛文仲曰:「如有中貴人來,當爲我營護之。」守懃得書,又以聞。乃命殿中侍御史介休文彥博、入內供奉官梁致誠就河中府置獄,復遣天章閣待制龐籍馳往訊之。
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訪聞延州有金明敗卒二人自賊中逃還,云平等皆爲賊縛去。平在道不食,數罵賊云:『狗賊,我頸長三尺餘,何不速斬我!』」彥博牒延州求二卒,竟弗得。
始,朝廷信德和奏,已發禁兵圍平等家,將收其族。天章閣侍講賈昌朝言:「漢殺李陵母妻,陵不得歸,而漢悔之。先帝厚撫王繼忠家,卒得其用。平事未可知,而先收其族,使果存,亦不得還矣。」乃得不收。龍圖閣直學士任布,亦言平非降賊者。知諫院富弼力奏:「平引兵赴援,行不淹日,以姦臣不救故敗,竟罵賊不食而死,宜恤其家。」而延州吏民復詣闕訴平戰沒狀。帝命撤圍,賜平及元孫家絹五百匹,錢五百貫,布五百端。時河中獄猶未決也。〔〔考異〕李燾曰:賜平等家錢布乃三月二十三日。此時河中獄雖未決,德和誣奏亦稍辨矣,故朝廷有是賜。始,朝廷信德和誣奏,即發兵圍平等家,及有是賜,則圍必撤矣,不待斬德和後也。本傳皆云斬德和後贈平等官,始撤兵,蓋甚疏略。又云御史案得實狀,延州吏民即詣闕訴平等戰沒。此又不然,方遣使置獄時,吏民即當詣闕矣;若既得實狀,又何訴焉!〕
延州之圍既解,鈐轄盧守懃與通判計用章更訟於朝廷,亦命文彥博等即河中府劾之。時內侍用事者多爲守懃游說,既改除守懃陝西鈐轄,知制誥葉清臣聞朝廷議薄守懃罪而流用章嶺南,即上疏曰:「臣聞眾議,延州之圍,盧守懃首對范雍號泣,謀遣李康伯見元昊,爲偷生之計。計用章以爲事急,不若退保鄜州,李康伯遂有『寧死難不可出城見賊』語。今守懃恐倉卒之言爲人所發,遂反覆前議,移過於人。頃詔文彥博置劾,未分曲直是非,而遽欲罪用章、康伯,特赦守懃,此必有結附中人熒惑聖聽者。望詔彥博鞫正具獄,苟用章之狀果虛,守懃之罪果白,用章置重科,物論亦允,無容偏聽一辭,以虧王道無黨之義。」知諫院富弼亦言盧守懃、黃德和皆中官,怙勢誣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獄。樞密院奏方用兵,獄不可遂。弼又言大臣附下罔上,獄不可不竟。時守懃子昭序方句當御藥院,弼奏乞罷之。
始,延州民詣闕告急,帝召問,具得諸將敗亡狀,執政惡之,命邊郡禁民擅赴闕者。富弼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惡上知四方有敗耳。民有疾,不得訴之朝,則北走契丹、西走元昊矣。」
40己卯,以宜史館吳遵路爲天章閣待制,河東路計置糧草。遵路嘗建議復民兵,於是并詔遵路籍河東鄉丁爲邊備,仍下其法於諸路。
41庚辰,詔參知政事同議邊事,從晏殊請也。
42癸未,詔中書別置廳與樞密院議邊事。遂置廳於院南。
43吏民上書者甚眾,初不省。知諫院富弼言:「知制誥本中書屬官,可選二人,置局中書,考其所言,可用用之。」宰相以付學士,弼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盡付它人也。」
44是月,詔權停貢舉。
45夏,四月,丙戌,省陝西沿邊堡砦。
46丁亥,以太常博士梁適爲右正言,諫院供職。
適初爲審刑詳議官,梓州妖人白彥歡者,依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不傷讞。適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不可拒,是甚於刃也。」卒以死論。
嘗與知院事燕肅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帝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適對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帝悅,因問適家世,擢提點京東刑獄。既對,謂宰相曰:「梁適可留,候諫官有闕命之。」適因進居安謹治箴,改開封府推官,不半歲,卒踐諫職。
47以知諫院富弼爲鹽鐵判官。
48命大理寺丞、祕閣校理石延年往河東路同計置催促糧草。
明道中,延年嘗建言:「天下不識戰三十餘年,請選將練兵爲二邊之備。」不報。及西邊數警,始召見,命副吳遵路使河東,時方用延年之說,籍鄉丁爲兵故也。
延年又言:「昔漢用西域之兵,破盪諸戎。去年授嘉勒斯賚節制,令助討元昊,宜募願使其國者護發其兵,如有功則加以王爵。又,回鶻在嘉勒斯賚西,亦可兼誘之,使掎角興師以分賊勢。」戊子,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募願使嘉勒斯賚者以名聞,始用延年議也。
49庚寅,以鹽鐵副使蔣堂爲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先是發運上計,造大舟數十,載江湖物,入遺京師權貴。堂曰:「吾豈爲此!歲入自可附驛奏也。」前後五年,未嘗一至京師。
50癸巳,詔:「諸戍邊軍,月遣內侍存問其家,病致醫藥,死爲斂葬之。」
51甲午,遣使籍陝西強壯軍。
52乙未,遼太后復遣使來賀乾元節。
53庚子,重修祖宗玉牒成,既而修玉牒所言:「請自今歲一貼修,十歲一編錄,仍以其副留中。」奏可。
54乙巳,錄閤門祇候孟方三子官;以方戰歿於延州,特卹之。
55文彥博等劾河中府獄既得實,龐籍言:「黃德和退怯當誅;劉平等力戰而歿,子孫宜賞卹。」韓琦亦言:「平以疲兵數千,敵賊十餘萬眾,晝夜力戰,爲德和所累,既被執,猶詈賊不已,忠勇不愧於古人。今坐誣言所惑,憫忠卹孤之典未下,邊臣豈不解禮乎!」丙午,腰斬德和於河中,仍梟首延州城下。王信坐誣告其主,亦杖殺。丁未,贈劉平爲忠武軍節度使兼侍中,石元孫爲忠正軍節度使兼太傅,仍賜平信陵坊第,錄其子弟。
56戊申,延州金明縣都監張異、慶州東路都巡檢使万俟政、延州都監孟方、鄜延路指使高守忠、張達,以戰歿並贈官。
57出左藏、內藏庫緡錢各十萬,下陝西給軍須。
58辛亥,降鄜延鈐轄盧守懃爲湖北都監,安撫都監李康伯爲均州都監,通判延州計用章除名、配雷州。然議者以守懃之責猶薄云。
59發陝西近裏諸州役兵築延州金明栲栳寨。始議修復,帥臣擁兵不即進,轉運使明鎬止以百餘騎自從,分督將士,一月而城之。
60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棟戩〔舊作董氈,今改。〕爲會州刺史。棟戩方九歲,其父爲請之,隨母喬氏居歷精城,所部可六七萬人,號令嚴明,人憚服之。
61壬子,揀諸路牢城及強盜、惡賊、配軍,年未四十、壯健者隸禁軍。
62范仲淹未至永興,癸丑,改爲陝西都轉運使,以刑部員外郎高若訥知永興軍。諫官梁適言:「仲淹前責饒州,若訥實爲諫官,嘗詆仲淹謀事疏闊;今俾共事,理實有嫌,宜易以近臣。」帝曰:「朕方任仲淹、若訥以疆事,安得以舊事爲嫌!」尋留若訥判吏部流內銓。
63五月,甲寅朔,〔〔考異〕遼史:五月,乙卯朔,清暑永安山。蓋遼人置朔與宋異,見朔考。〕詔:「前殿奏事毋過五班,餘對後殿,命太官賜食。」
64乙卯,贈金明都監李士彬爲宿州觀察使,仍以其從兄士紹爲金明城都監;又贈其子懷寶爲右千牛衛將軍,錄其子懷義、懷矩並爲左侍禁。
65丁巳,復太常博士、知楚州孫沔爲監察御史。沔坐言事貶黜,踰六年復召;尋遷右正言。
66先是詔御輦院揀部下輦官年四十以下爲禁軍,輦官千餘人,攜妻子遮宰相、樞密使喧訴。平章事張士遜方朝,馬驚墮地。己未,御史中丞真州柳植等奏其事,請付有司治,詔樞密院推鞫以聞。時軍興,機務填委,士遜位首相無所補,諫官以爲言。士遜不自安,七上章請老,又數面陳、壬戌,復拜太傅,進封鄧國公,致仕,聽朔望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月給宰臣俸三之一。士遜乞免朝朔望,從之。宰相得謝者自士遜始。〔〔考異〕李燾云:士遜新傳云:諫官韓琦上疏曰:「政事府豈養病坊邪!」士遜不自安,七上章請老。案士遜致仕,琦已知制誥矣。琦家傳及它書,「養病坊」等語亦不指士遜,今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