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壬子,遼以蕭進忠爲彰武軍節度使兼五州制置。
22皇城司言拱聖營西南真武祠泉涌祠側,疫癘者飲之多愈。甲寅,詔即其地建祥源觀。士女徒跣奔走瞻拜,判度支句院河南任布,言不宜以神怪衒愚俗,不報。
23戊午,吐蕃遣使言於遼,凡朝貢之期,乞假道夏國,遼主從之。
24五月,甲子,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徐王元偓薨。帝臨奠慟哭,贈太師、尚書令,追封鄧王,謚恭懿。
25丙寅,遼封皇子宗真爲梁王,宗元永清軍節度使,宗簡右衛大將軍,宗愿左驍騎大將軍,宗偉右衛大將軍,皇姪宗範昭義軍節度使,宗熙鎮國軍節度使,宗亮絳州節度使,宗弼濮州觀察使,宗奕曹州防禦使,宗顯、宗肅皆防禦使。〔〔攷異〕遼史聖宗紀載聖宗諸子之名,而皇子表云聖宗六子,興宗第一,重元第二,別古特第三,吾格第四,噶爾(舊作狗兒。)第五,侯古第六,與紀異。又紀所云皇姪,當是隆慶隆祐之子,而表云隆慶子五人,隆祐子三人,其名皆遼本俗之名,亦與紀不同。遼史前後互異大率如此。今從紀書之,以存其概。〕
26遼以張儉守司徒兼政事令。〔〔攷異〕徐氏後編誤繫於是月之末。今從遼史。〕
27丁卯,命宰臣王欽若管句修祥源觀事。
右正言劉煜言:「前世傳聖水者皆詭妄不經。今盛夏亢陽,不宜興土木以營不急。」疏入,不報。
28丙戌,河陽三城節度使張旻言:「近聞西京言,有物如帽蓋,夜飛入人家,又變爲大狼狀,微能傷人。民頗驚恐,每夕皆重閉深處,至持兵器捕逐。」詔設祭醮禳禱。
29六月,乙未,以宣徽北院使、同知樞密院事曹利用知樞密院事。
30乙巳,京師民言帽妖至自西京,入民家食人,民聚族環坐達旦□噪,軍營中尤甚。詔立賞格募告爲妖者。既而得僧天賞、術士耿、張崗等,鞫之,並棄市。然言實無其狀。時自京師以南,皆重閉深處,知應天府王曾令夜開里門,故倡言者即捕之,妖卒不興。
31辛亥,有彗出北斗,凡三十七日沒。
32秋,七月,甲子遼主命翰林待詔陳升寫南征得勝圖於上京五鷥殿。〔〔攷異〕遼史拾遺引圖繪寶鑑補遺云:陳升,聖宗待詔,嘗奉詔寫南征得勝圖。案此事本紀載之,非有遺也,厲氏偶未及檢耳。今從本紀書其年月。〕
33壬申,以星變赦天下流以下罪,死罪減一等。
34詔:「自今鎖廳應舉人,所在長吏先考蓺業,合格即聽取解;如至禮部不及格,當停見任;其前後考試官舉送長吏,□重置其罪。」
35甲戌,以刑部侍郎、知青州李士衡爲三司使。帝作寬財利論賜士衡,士衡請刻聖製於本廳,從之。
士衡方進用,王欽若害之。會帝論時文之□,欽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識體。」帝曰:「何也?」曰:「士衡父誅死,而振爲贈告,乃曰『世有顯人』」。帝頷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36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表三上,許之。〔〔攷異〕案宋史真宗本紀作庚寅日,群臣請立皇太子,從之,今從長編作丁酉〕。
先是知梧州陳執中上復古要道三篇,帝異而召之。帝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早定根本爲說。翼日,帝以它疏示輔臣,皆贊曰:「善!」帝指其袖中曰:「更有善於此者。」出之,即演要也。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尋擢爲右正言。執中,恕之子也。
37癸卯,詔:「前歲上聖號冊寶所賜酺,今秋豐稔,可追行之。」
38甲辰,立昇王受益爲太子;改名禎,大赦天下。
乙巳,以翰林學士晁迥爲冊立皇太子禮儀使,命祕書監楊億撰皇太子冊文,知制誥盛度書冊,陳堯咨書寶。
壬子,以參知政事李迪兼太子賓客。帝初欲授迪太子太傳,迪辭以太宗時未嘗立保傅,乃止兼賓客,而詔皇太子禮賓客如師傳。有殿侍張迪者,春坊祗候,太子不欲其名與賓客同,改名克一。迪奏其事,帝喜,以告輔臣。
詔:「中書、門下五品,尚書省、御史臺四品,諸司三品,見皇太子□荅拜;自餘受拜。」
39加彭王元儼太傅,進封通王。
40癸丑,帝作元良箴賜皇太子,又作詩賜賓客而下。
41甲寅,楚王元佐加興元,牧,徐國、邠國、宿國三長公主俱進加封號。
42丁巳,詔皇太子月給錢二千貫。
禮儀院言:「至道中,敕百官於皇太子稱名,宮僚稱臣;續準敕,依皇太子所請,宮僚止稱名。」詔如至道之制。
43九月,丁卯,御天安殿冊皇太子。
44壬申,三司假內藏銀十萬兩。
戊辰,遼主詔:「內外官因事受賕,事學而稱子孫僕從者,禁之。」
46庚午,遼主錄囚。括馬給東征軍。
47庚辰,御正陽門觀酺,凡五日。帝作稼穡倍登詩、欹器、戒酒二論示輔臣。
48祥源觀成,觀宇凡六百一十三區。
49是月,遼主駐土河川。
50冬,十月,遼名中京新建二殿曰延慶,曰永安。
51壬寅,遼以順義軍節度使石用中爲漢人行宮都部署。
52癸丑,左諫議大夫孫奭言:「茶法屢改,非示信之道,望遣官重定經久之制。」即詔奭與三司詳定,務從寬簡。未幾,奭出知河陽,事遂止奭初自密州代還,時方置天慶等節,天下設齋醮張燕費甚廣,奭請裁省浮用,不報。
53丙辰,遼以東平郡王蕭巴雅爾〔舊作排押,今改。〕爲都統,殿前都點檢蕭庫哩〔舊作虛烈,今改。〕副之,東京留守耶律巴格〔舊作八哥,今改。〕爲都監,伐高麗。仍諭高麗官吏能率眾自歸者厚資,堅壁相拒者追悔無及。〔〔攷異〕遼伐高麗,於十月出師。東國通鑑作九月,與遼史異。今從遼史。〕
54十一月,己未,以翰林學士晁迴爲承旨。時朝廷數舉大禮,詔令多出迥手。嘗夜召對,帝令內侍持御前巨燭送歸院。
55壬戌,遼以呂德懋知吏部尚書,楊又元知詳覆院,劉慎行爲彰武軍節度使。
56乙亥,起居舍人呂夷簡言:「澶、魏豐熟,望出內藏錢二十萬貫市芻糧。」從之。
57遼蕭巴雅爾攻高麗興化鎮,高麗遣其臣姜邯贊、姜民瞻禦之。先期設伏山谷,以大繩貫牛皮塞城東大川以待之,遼師至,決塞發伏。遼師戰不利,巴雅爾乃由慈州直趨王城。進至新恩縣,去王城百里,邯贊等遣兵來援,巴雅爾度王城不可下,乃大掠而還。十二月,師至茶、陀二河,邯贊等追兵大至。諸將皆欲使高麗渡兩河而後擊之,都監巴格獨以爲不可,曰:「敵若渡兩河,必殊死戰,此危道也,不若戰於兩河之間。」巴雅爾從之。及戰,高麗以彊弩夾射,相持未決,忽風雨自南來,旌旗北指,高麗兵乘勢攻之。遼師大敗,巴雅爾委甲仗而走,詳袞〔舊作詳穩,今改。〕多戰死,天雲、及皮室二軍傷陷略盡。〔〔考異〕遼史載茶、陀之敗,在十二月。據東國通鑑云:契丹駙馬蕭遜寧帥兵來侵,號十萬。王以平章事姜邯贊爲上元帥,大將軍姜民瞻副之,率兵二十萬八千三百屯寧州,至興化鎮,大敗之。遜寧引兵直趨京城,民瞻追及於慈州來口山,大敗之。侍郎趙元又擊於馬灘,斬獲萬餘級。春,正月,庚申,姜邯贊以契丹兵逼城,遣兵馬判官金宗鉉領兵一萬倍道入衛京城。辛酉,蕭遜寧至新恩縣,去京城百里,王命收城外民戶入內,清野以待。遜寧遣耶律好德齎書至通德門,告以回軍,潛遣候騎三百餘至金郊驛,王遣兵一百乘夜掩殺之。辛巳,契丹回軍至漣渭州,姜邯贊掩擊,斬五百餘級。二月,己丑朔,邯贊等邀戰于東郊,兩軍相持,勝負未決,金宗鉉引軍至漣渭州,姜邯贊掩擊,斬五百餘級。二月,己丑朔,邯贊等邀戰于東郊,兩軍相持,勝負未決,金宗鉉引軍赴之,忽風雨南來,旌旗北指,乘勢奮擊,契丹奔北,追涉石川,至於盤嶺,僵尸蔽野,俘獲人口馬駝甲冑兵仗不可勝數,生還僅數十人,契丹兵之敗,未有如此之甚云。是遼師敗歸,實在次年二月。今考遼史,蕭巴雅爾之歸在次年三月,不應於十二月喪師,至三月始歸。遼史載伐宋之事,多以用兵之始連後事書之,疑當以東國通鑑爲得其實。但高麗紀本國之捷,不無夸大之詞,又誤以蕭巴雅爾爲蕭遜寧。今用遼史之例,參酌東國通鑑連屬書之。東國史略所載,亦誤作蕭遜寧。〕
58參知政事張知白與宰相王欽若論議多相失,因稱疾辭位,丙午,罷爲刑部侍郎、翰林侍讀學士,知夭雄軍。
59是歲,遼放進士張克恭等三十七人。
三年〔遼開泰八年。〕
天禧三年〔遼開泰八年。(己未、一○一九)〕
1春,正月,壬戌,遼建景宗廟於中京。封沙州節度使曹順爲燉煌郡王。
2丁卯,翰林學士錢惟演等四人權同知貢舉。
3乙亥,諸路貢舉人郭楨等四千三百人見於崇政殿。時楨冒緦喪貢舉,爲同輩所訟,殿三舉;同保人並贖金,殿一舉。時有司欲脫宋城王洙,問洙曰:「果保楨否?不然,可易也。」洙曰:「保之,不願易也。」遂與楨俱罷。
京西轉運使胡則言:「滑州進士楊世質等訴本州黜,落即取元試卷付許州通判鄢陵崔立看詳,立以爲世質等所試不至紕繆,已牒滑州依例解發。」詔轉運司具析不先奏裁直令解發緣由以聞,其試卷仰本州繳進,世質等仍未得解發。及取到試卷,貢院言不合充薦,詔落世質等,而劾轉運使及崔立罪。
立初爲果州團練推官,役兵輦官物它州,道險,乃率眾錢傭舟載歸。知州姜從革論如率斂法,三人當斬,立曰:「此非私己,罪止杖耳。」從革初不聽,論奏,詔如立議。帝記其名,代,還特轉大理寺丞,知安豐縣。
立性淳謹,尤喜論事。大中祥符間,士大夫爭奏符瑞,立獨言:「水發徐、兗,旱連江、淮,無爲烈風,金陵大火,是天所以戒驕矜;而中外多上雲露、草木、禽蟲諸物之瑞,此何足爲治道哉!願敕有司:草木之異,雖大不錄,水旱之變,雖小必聞。」前後凡上四十餘事云。
4是月,三司言:「使臣傳宣取物,承前止是口傳詔旨,別無憑由,致因綠盜取錢物。今請下入內內侍省置傳宣合同司,專差內臣一員主之,以絕斯弊。」從之。
5二月,丁未,出皇太子所書御詩賜宰相。
6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攷異)遼史不書是年日食,今從宋史。〕
6遼以前南院樞密使耶律制心爲中京留守,以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繼忠爲南院樞密使。
8乙丑,三司假內藏庫銀一十三萬。
9丙寅,親試禮部奏名貢舉人,得進士王整以下六十三人賜及第,八十六人同出身,又賜學究、諸科各及第、出身有差。
10乙亥,遼蕭巴雅爾、耶律巴格自高麗還,以出師失律,數其罪而釋之。〔〔考異〕遼史本紀作東平王蕭韓寧、東京留守耶律巴格、國舅蕭巴雅爾等討高麗還,坐失律,數其罪而釋之。案上年遼人出師無韓寧之名,況其雅巴時爾方爲東平王,不應一時有兩東平王也。蓋由於巴雅爾字韓隱,譯音轉爲韓寧。遼人紀事之書,或書名,或書字,元人修遼史者不辨其爲一人,遂分書之耳,今訂正。
11壬午,遼主閱飛龍院馬。
12入內副都知周懷政,日侍內廷,權任尤盛附會者頗眾。性識凡近,酷信妖妄。有朱能者,本單州團練使田敏家廝養,性凶狡,遂賂懷政親信得見,妄談神怪事以訹之。懷政大惑,援引能至御藥使、領階州剌史。俄於終南山修道觀,與殿直劉益輩造符命,託神言國家休咎,或臧否大臣。時寇準鎮永興,能爲巡檢,能詐言天書降。帝訪諸大臣,或言準素不信天書,今使準上之,百姓必大服,乃使懷政諭準。準始不□,其王曙詒書要準,乃從之。是月,準奏天書降乾祐山中。〔〔考異〕劉攽撰寇準傳云:朱能獻天書,上以問王旦。旦曰:「始不信天書者寇準也。今天書降準所,當令準上之,則百姓將大服。」乃使周懷政諭準。準始不肯,而準王曙居中與懷政善,曙因要準,準乃從之。案王旦歿於天禧元年正月,而準上天書乃在三年三月,此攽之誤也。李燾疑爲王欽若之言,亦無確據。今姑闕其名云。〕
夏,四月,辛卯,備儀仗至瓊林苑迎導天書入內。太子右諭德魯宗道上疏,略曰:「天道福善禍淫,不言示化。人君政得其理,則作福以報之,失其道,則出異以戒之,又何書哉!臣恐姦臣肆其誕妄以惑聖聽也。」知河陽孫奭上疏言:「朱能姦憸小人,妄言祥瑞,而陛下崇信之,屈至尊以迎拜,歸祕殿以奉安,上自朝廷,下及閭巷,靡不痛心疾首,反脣腹非。」又曰:「天且無言,安得有書!天下皆知能所爲,獨陛下一人不知耳,乞斬能以謝天下。」帝雖不聽,然亦不罪奭也。〔〔考異〕李燾曰:奭本傳載「天且無言,安得有書」之對在祥符初,恐誤也。移見祀汾陰前,又見于此。朱能所獻天書,其迎奉之禮蓋不減祥符,而國史、實錄諱之,遂不復詳,且失其時日。案稽古錄,于是年三月載寇準奏天書降乾祐山中。今用此爲據,繫之三月末。魯宗道、孫奭諫疏亦不得其時,因附于此。國老閒談以宗道所諫爲指祥符,則誤也,今追正之。記聞載奭諫語,比之正傳尤切直,恐奭不但一疏,今並載之,可見先朝容直臣也。〕
13河東轉運使李放貢錢三十萬貫,糧百二十萬石,詔獎之。
14己亥,召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永興軍府寇準赴闕。
16是月,遼主如緬山。
17五月,乙丑,左諫議大夫、知鄆州戚綸,責授岳州團練副使,以提點刑獄官李仲容奏綸有訕上語故也。
綸善談名理,喜言民政,頗近迂闊。事兄維,友愛甚厚。士子謁見者,必詢其所業,訪其志尚,隨才誘掖之。嘗云:「歸老後得十年在鄉閭講習,亦可以恢道濟世矣。」樂於薦士,每一奏十數人,皆當時知名者。晚節爲權倖所排,遂不復振。
18壬申,遼以駙馬蕭克忠爲長寧軍節度使。
19乙亥,以右正言劉煜判三司戶部句院,蓋執政者不欲其專任言責,故兼它職。
20辛巳,監察御史劉平爲鹽鐵判官,章頻爲度支判官。御史於是復兼省職。
21遼遷寧州、渤海戶於遼、土二河之間。
22甲申,寇準自永興來朝。準將發,其門生有勸準者曰:「公若至河陽稱疾,堅求外補,此爲上策。儻入見,即發乾祐天書之詐,尚可全平生正直之名,斯爲次也。最下,則再入中書耳。」準不懌,揖而起,卒及于禍。
23六月,戊子,保信軍節度使丁謂自江寧來朝,召之也。
24遼錄征高麗戰歿將校之子弟,未幾,復益封其妻。
25己丑,遼以伊勒希巴〔舊作夷离畢,今改。〕蕭諧哩〔舊作解里,今改。〕爲西南面招討使,御史大夫蕭嘉濟〔舊作要只,今改。〕爲伊勒希巴。
26先是江淮發運使賈宗言:「諸路歲漕,自真、揚入準、汴,歷堰者五,糧載剝卸,民罷牽挽,艦,舟由此速壞。今議開揚州古河,繚城南接運渠,毀龍舟、新興、茱萸三椻,通漕路以均水勢,歲省官費十萬,功利甚厚。」詔案視,以爲當然。於是役成,水注新河,與三堰平,漕船無阻,公私大稱其便。
27甲午,左僕射、平章事王欽若,罷爲太子太保。
時欽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欽若自辨,乞下御史臺覆實,帝不悅,曰:「國家置御史臺,固爲人辨虛實邪!」欽若惶恐,因求出藩。會商州捕得道士譙文易畜禁書,能以術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嘗出入欽若家,得欽若所遺詩及書。帝以問欽若,欽若謝不省,遂罷相。尋命判杭州。
28丁酉,以李允則爲客省使、知鎮州,兼鎮、定鈐轄。
允則在雄州十四年,河北既罷兵,允則治城壘不輟。遼人疑違誓約。既而有以爲言,詔詰之。允則奏言:「初通好不即完治,它日復安敢動乎!」帝以爲然。
城北舊有甕城,允則欲合大城爲一,先建東嶽祠,出黃金百兩爲供器,導以鼓吹,居人爭獻金銀。久之,密自撤去,聲言盜自北至,遂下令捕盜,三移文北界。乃興板築,揚言以護祠,而卒就關城,浚壕,起月隄,自此甕城之人悉內城中。
始,州民多以草覆屋,允則取材木西山,大爲倉廩營舍。教民陶瓦甓,標里閈,置廊市。城上悉累甓,下環以溝塹,蒔麻,植榆柳。廣閻承翰所修屯田,架橋引水,作石梁,列隄道,以通安肅、廣信、順安軍歲修禊事,召界河戰棹爲競渡,縱北人遊觀潛寓水戰。州北舊設陷馬坑。城上起樓爲斥堠,望十里,自罷兵,人莫敢登。允則曰:「南北既講和矣,安用此爲!」命撤樓夷坑,爲諸軍蔬圃,浚井疏洫,列畦壟,築短垣,縱橫其中,植以荊棘,而其地益險阻。因治坊巷,徙浮圖北垣上,登望三十里。下令安撫司所蒞境,有隙地悉種榆,久之,榆滿塞下。
上元舊不然燈,允則結采山,聚優樂,使民縱遊。明日,偵知遼將欲間行入城觀之,允則與同僚伺郊外,果有紫衣人至,遂與俱入傳舍,不交一言,出女奴羅侍左右,劇飲而罷,且置其所乘驢廡下,使遁去,即遼之南京統軍也。後數日,其人得罪。
嘗燕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輟。少頃,火熄,命悉瘞所焚物,密遣使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不浹旬,兵數已完,人無知者。樞密院移詰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宴而燔,必姦人所爲,舍宴救焚,事或不測矣。」
一日,民有訴爲遼人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與傷者錢二千,眾以爲怯。逾月,遼人以其事來詰,答以無有。蓋它諜欲以毆人爲質驗,比得報,以爲妄,乃殺諜。雲翼卒亡入北界,允則移文督還,遼人報以不知所在,允則曰:「在某所。」遼人駭,不敢隱,即歸卒,乃斬以徇。後無敢亡者。
允則不事威儀,間或步出,遇民可與語者,延坐與語,以是洞知人情,盜發輒獲,人亦莫知其由。身無兼衣,食無重羞,不蓄貲貨,當時邊臣鮮能及之者。
29戊戌,以寇準爲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保信軍節度使丁謂爲吏部尚書,參知政事。故事,節度使除拜當降麻,翰林學士盛度以爲參知政事當屬外制,遂命知制誥宋綬草辭,謂甚恨焉。
謂在中書,事準甚謹。嘗會食,羹污準鬚,謂起,徐拂之,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爲官長拂鬚邪?」謂甚愧之,由是傾搆始萌矣。
30己亥,遼以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耶律哈噶〔舊作合葛,今改。〕爲南府宰相,以南面林牙耶律韓留爲特里袞。
31滑州決河,泛澶、濮、鄆、齊、徐境,遣使救被溺者,卹其家。
32丁未,以吏部侍郎林特爲尚書左丞、玉清昭應宮副使。特性邪險,善附會,故丁謂始終善特,亟引用之。
33秋,七月,辛酉,知河南府馮拯言:「父老、僧道、舉人等列狀,願赴闕請車駕封中嶽。」帝曰:「茲事體大,未可輕議。」令拯慰遣之。
34三司假內藏錢五十萬貫,絹十萬匹。
35學士院言:「準詔,大理評事胥偃與試,偃乃盛度,又錢惟演親戚,欲乞下別處。」詔送舍人院試。自是有親嫌者並如例。
36戊辰,殿前都指揮使、忠武節度使曹璨卒。車駕臨奠,贈中書令,諡武懿,錄其子姪。
璨起貴冑,以孝謹稱。習知韜略,雖無攻戰之效,然累歷邊任,領禁衛十餘年,善撫士卒。晚節頗傷吝嗇,物議少之。璨母嘗閱其家帑,見積錢數萬,召璨謂曰:「汝父履歷中外,未嘗有此積也,可知不及汝父遠矣!」
37三司假內藏錢帛二百四十五萬。
38庚午,遼主觀市,曲赦市中繫囚。
39己卯,群臣表上尊號曰體元御極感天尊道應真寶運文德武功上聖欽明仁孝皇帝,不允;凡五上,從之。
40庚辰,屯田員外郎鍾離瑾言:「竊見諸州長吏,才境內雨足苗長,即奏豐稔,其後霜旱蝗螟災沴,皆隱而不言,上罔朝廷,下抑氓俗。請自今諸州有災傷處,即時勝奏,命官檢視。如所部豐登,亦須俟夏秋成日乃奏。如奏後災傷者,聽別上言;隱而不言,則論其罪。」從之。
41八月,丁亥,以天書再降,大赦天下。
42滑州龍見河決。
43彰德軍留後馬知節以疾留京師,踰年,表求外任,命知貝州兼部署。將行,請對,帝閔其羸,令歸本鎮,上黨、大名之民爭來迎謁。疾浸劇,俄求還京師,卒。遣命諸子令辭詔葬。帝深軫悼之,贈侍中,諡正惠,官其子孫四人。
知節習兵事,以方略自任。頗涉文蓺,每應詔,亦爲詩詠,所與游接,必一時名士。爲治專務抑豪強,恤孤弱。性剛直敢言,未嘗少自卑屈。求之武人,□鮮儷云。
44辛卯,太白晝見。大會釋、道於天安殿,建道場,凡萬三千餘人。己亥,帝臨視,以藥銀壽大錢,面賜之。
45戊申,自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內。
46庚戌,遣使安撫水災州軍,有合寬恤改更事件,與轉運使、副、所在長吏會議施行。
47九月,乙丑,賜大理寺丞王質進士及第。質,旦弟之子,獻文召試故也。
48己巳,遼以石用中參知政事。
49壬申,遼主錄囚;甲戌,復錄囚。
50詔:「自今應犯贓注廣南、川峽幕職、州縣官,委逐路轉運使常加糾察,再犯贓罪者,永不錄用。」時司勳員外郎梁象言:「川峽幕職、州縣官,曾坐贓左降者,多復恣貪,逾擾遠民。請自今犯贓者不注川峽官,並除廣南遠惡州軍。」帝以廣南猶吾民也,且非自新之道,故特有是詔。
51辛巳,參知政事李迪言:「皇太子舉動由禮,言不輕發,視伶官雜劇,未嘗妄笑。」帝曰:「常日居內廷,亦未嘗妄言也。」寇準曰:「皇太子天賦仁德,嚴重溫裕,實邦家之慶也。」
52壬午,遼主駐土河川。
53冬,十月,遼詔下諸道,事無鉅細,已斷者每三月一次條奏。
54癸巳,命橫帳三房不得與卑小帳族爲婚,凡嫁娶必奏而後行。
55己酉,知審刑院盛度言:「在京及諸路,止有斷案三道,值降聖節不奏,自餘絕無刑牘,請宣付史館。」寇準曰:「此陛下以德化民,精意欽恤所致。」詔獎度等。
56十一月,辛酉,閤門、太常禮院上大禮稱慶合班圖,皇太子序坐在宰相上,太子懇讓。帝以諭輔臣,寇準等面陳儲副之重,不可謙抑,望遵儀制。凡再請,乃許。
57詔:「自今給事中、諫議大夫、中書舍人母、妻並封郡君。」初止封縣,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王曙,寇準女婿也,因改舊制,議者非準專私而不忌云。
58己巳,謁景靈宮。是日,月重輪。庚午,饗太廟。辛未,合祭天地于南郊,大赦天下。
丁丑,謁玉清昭應宮,還,御天安殿,受冊尊號。
59十二月,丙戌,富州蠻首向光澤表納疆土。帝曰:「朝廷得之安用!當是其親族不相容耳。」命轉運司察之,果然。
60辛卯,遼主駐中京。
61癸巳,以任中正、周起並爲樞密副使。
62河中府處士李瀆、陝州處士魏野皆卒,詔各贈祕書省著作郎,賜其家米帛,州縣常加存恤,二稅外蠲其差役。
63乙巳,遼以廣平郡王宗業爲中京留守,大定尹耶律制心爲特里袞。
64辛亥,高麗王王詢遣使如遼,請貢方物,遼主命納之。
65是歲,燕地饑疫,民多流殍,遼主以翰林學士楊佶同知南京留守事,發倉廩,賑乏絕,貧民鬻子者計傭而出。先是佶嘗知易州,治尚清簡,徵發期會必信,民便之。
四年〔遼開泰九年。〕
天禧四年〔遼開泰九年。(庚申、一○二○)〕
1春,正月,乙丑,以華州觀察使曹瑋爲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留後、僉署樞密院事。僉署兼領藩鎮,自瑋始也。
2丙寅,開揚州運河。
3丙子,改諸路提點刑獄爲勸農使、副使兼提點刑獄公事。詔:「所至視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懲革之。勸卹農民,以時耕墾,招集逃散,檢括稻稅,凡農田事悉領之。」仍各賜農田敕一部。
4二月,帝有疾,不視朝。
5癸未,遣使安撫淮南、江、浙、和州饑民。
6丁亥,戶部員外郎兼太子右諭德魯宗道奏:「請自今群臣除故枉法受贓外,其因事計贓情可閔者,並奏裁。」從之。又請:「選人有罪,令銓曹於刑部、大理寺兩司中止問一處。」詔銓曹:「自今刑部、大理寺定選人罪名不一,即送審刑院速詳定以聞。」
7滑州言河塞,詔獎之。己亥,命翰林學士承旨晁迥致祭。庚子,群臣詣崇德殿稱賀。賜修河官吏、使臣、將士有差。是役,凡賦諸州薪石楗橛茭竹之數千六百萬,用兵夫九萬人。帝親製文刻碑以紀其功。
8辛丑,發唐、鄧八州常平倉賑貧民。
9是月,遼主如鴛鴦濼。
10三月,戊辰,改禎州爲惠州。
11癸酉,詔川峽、廣南舉人勿拘定額。
12乙亥,以益、梓州路物價翔踴,命知制誥呂夷簡、引進副使曹儀乘傳賑卹之。夷簡等請「所至勞問官吏、將校,仍取繫囚,與長吏等原情從輕決遣;民願出穀救飢民,元詔第加酬獎,望給空名告敕付臣往。」從之。
13己卯,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向敏中卒。帝即時臨哭,贈太尉、中書令,諡文簡,子並遷官。
敏中端厚愷悌,善處□劇,累在衡軸,門無私謁,謹于采拔,不妄推薦,居大位幾三十年,時以重德目之。
14夏,四月,兩月並見於西南。
15翰林學士承旨晁迥,累表求解近職,庚寅,授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臺,許一子官河南以就養。
命工部侍郎楊億爲翰林學士。大中祥符末,億自汝州代還,久之不遷,或問王旦曰:「楊大年何不且與舊職?」旦曰:「大年頃以輕去上左右,人言可畏,賴上終始保全之。今此職欲出自清衷,以全君臣之契也。」踰六年,乃復入禁署。
16分江南轉運使爲東西兩路,從戶部判官滕涉之請,以便案巡也。
17丁亥,大風晝晦。
18丙申,仗殺前定陶縣尉麻士瑤于青州,黥配其親屬家僮有差,籍其家。
初,士瑤祖希夢,事劉銖爲府掾,專以掊克聚斂,用致鉅富。至士瑤,益豪縱,郡境畏之,過于官府。士瑤素帷簿不修,又私蓄天文禁書、兵器,殺人爲姦,雖鎮將、縣官,多被毆刺。先是侍御史姜遵,風聞士瑤幽殺其姪溫裕,奏遣監察御史章頻竹住鞫之,于是併得它罪,故悉加誅罰焉。時青州幕僚胡順之實首發其事云。
順之嘗爲浮梁縣令,杖豪富臧氏之不輸租者,又械杖本州職員、教練官,由是吏莫敢擾。及在青州,高麗嘗入貢,道出州境,中貴人挾以爲重,使州官旅拜於郊,順之獨不拜,因上書論辨,朝廷是之。
19先是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膠水祁暐出知濰州,母亡,殯於州城之南。暐既解官,就殯所築小室,號泣守護,蔬食三載,徒跣經冬,足墮二指。州以狀聞,己亥,降詔旌美。及其歸葬,又賜粟帛,令州長吏每月就所居存問。
20初,感德軍節度使、知陝州王嗣宗,以老病再表願入朝,優詔召還。以足疾不任朝謁,復上表求再知許州。宰相寇準素惡其爲人,庚申,特命以左屯衛上將軍致仕。
嗣宗歷事三朝,所至以嚴明御下。性傲很,家有恩讎簿,已報者則句之,晚年交游,皆入讎簿。爲中丞日,嘗忿宋白、郭贄、邢昺七十不請老,屢言于帝,請敕其休致。及晚歲,疾甚,猶眷厚祿,徘徊不去,嘗謂人曰:「僕惟此一事未能免物議耳。」然敦睦宗族,待諸姪如己子,臨終,令以孝經、弓劍、筆硯置壙中云。
21五月,遼耶律資忠自高麗還。資忠之被留也,遼主時憶之。每與群臣宴,輒曰:「資忠亦有此樂乎?」資忠留高麗六年,忠節不屈,懷念君親,見諸著述,編爲西亭集。至是高麗送其歸,遼主郊迎,同載以歸,命大臣宴勞,留禁中數日,謂曰:「朕將屈卿爲樞密,何如?」對曰:「臣不才,不敢奉詔。」乃以爲林牙、知特里袞事。〔〔考異〕遼史本紀云:耶律資忠使高麗還。又云:王詢奉表稱藩納貢,歸所留王人只剌里。只剌里在高麗六年,忠節不屈,以爲林牙。是以耶律資忠、只剌里爲兩人也。案當時自資忠外不聞被留者,據資忠傳云:小字札剌,是即只剌里。其使高麗在開泰三年,至九年始還,中間被留者六年,歸爲林牙是也。遼人紀事之書,或書名,或書小字,修史者互舉之,遂若兩人兩事矣,今訂正。〕
高麗王詢表請稱藩納貢,遼主許之。
22癸酉,遼以耶律宗教檢校太傅,宗誨爲啟聖軍節度使,劉慎行爲太子太傅,仍賜保節功臣。
23六月,丙申,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寇準,罷爲太子太傳、萊國公。
先是準爲樞密使,曹利用副之。準素輕利用,議事有不合者,準輒曰:「君武夫,豈解此大體邪!」利用由是銜之,而丁謂以拂鬚故亦恨準,及同爲樞密使,遂合謀欲排準。
翰林學士錢惟演,見謂權盛,附麗之,與講姻好,而惟演女弟實爲馬軍都虞候劉美妻。時帝不豫,艱于語言,政事多中宮所決,謂等交通詭祕,其黨日固。劉氏宗人橫于蜀,奪民鹽井,帝以皇后故欲舍其罪,準必請行法,重失皇后意,謂等因媒蘗之。
準嘗獨請間曰:「皇太子人望所屬,願陛下思宗廟之重,傳以神器,以固萬世基本。丁謂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請擇方正大臣爲羽翼。」帝然之。準密令翰林學士楊億草表請太子監國,且欲援億以代謂。億畏事泄,夜,屏左右爲之辭,至自起翦獨跋,中外無知者。
既而準被酒漏言,謂等益懼,力譖準,請罷政事,帝不記與準初有成言,諾其請。會日暮,召知制誥晏殊入禁中,示以除目,殊曰:「臣掌外制,此非臣職也。」乃召惟演。須臾,惟演至,極論準專恣,請深責,帝曰:「當與何官?」惟演請用王欽若例,授準太子太保,帝曰:「與太傳。」又曰:「更與加優禮。」惟演請封國公,出袖中具員冊以進,帝於小國中指「萊」字。惟演曰:「如此,則中書但有李迪,恐須別命相。」帝曰:「姑徐之。」殊既誤召,因言恐泄機事,不敢復出,遂宿於學士院。
24壬寅,御試禮部奏名舉人九十三人。
25秋,七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考異〕宋史不書是年日食,今從遼史。〕
26癸亥,參知政事李迪、兵部尚書馮拯、翰林學士錢惟演對於滋福殿。初,寇準罷,帝欲相迪,迪固辭,于是又以屬迪。有頃,皇太子出拜帝前曰:「陛下用賓客爲相,敢以謝。」帝顧謂迪曰:「尚可辭邪?」
是日,惟演又力排寇準曰:「準自罷相,轉更交結中外以求再用,曉天文卜筮者皆召,以至管軍臣僚,陛下親信內侍,無不著急;恐小人朋黨,誑惑聖聽,不如早令出外。」帝曰:「有何名目?」惟演曰:「聞準已具表乞河中府,見中書未除宰相,兼亦聞有人許以再用,遂不進此表。」帝曰:「與河中府何如?」惟演乞召李迪諭旨,因言:「中書宜早命宰相。」帝難其人,惟演對:「若宰相未有人,可且用三兩員參知政事。」帝曰:「參政亦難得人。」問:「今誰在李迪上?」惟演以曹利用、丁謂、任中正對,帝默然。惟演又言:「馮拯舊人,性純和,與寇準不同。」帝亦默然。既而曰:「張知白何如?」惟演言:「知白清介,使參政則可,恐未可爲宰相。」帝頷之。惟演又言:「寇準朋黨盛,王曙又其女,作東宮賓客,誰不畏懼!今朝廷人三分,二分皆附準矣。臣言出禍從,然不敢不言。」帝曰:「卿勿憂。」惟演再拜而退。
27甲子,大雨,流潦泛溢公私廬舍大半,有厭死者。
28丙寅,以參知政事李迪爲吏部侍郎兼太子少傅、平章事,兵部尚書馮拯爲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是日告謝,即賜襲衣、金帶,鞍勒馬,正謝日亦如之,非常比也。
29先是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帝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制。億曰:「此舍人職也。」帝曰:「學士所職何官?」億曰:「若除樞密使同平章事,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帝曰:「即以此命拯。」
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人皆疑怪。曹利用、丁謂因各求罷,帝徐覺其誤,召知制誥晏殊語之,將有所易置,殊曰:「此非臣職也。」遂召錢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應止用李迪一人,盍用曹利用、丁謂!」帝曰:「誰可?」惟演曰:「丁謂文臣,任中書爲便。」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國家,亦宜與平章事。」帝曰:「諾。」庚午,以樞密使、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然所以待寇準者猶如故。謂等懼甚,謀益深。壬寅,準入對,具奏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跡,又言:「臣若有罪,當與李迪同坐,不應獨被斥。」帝即召迪至前,質之。兩人論辨良久,帝意不樂,迪再三目準令退。及俱退,帝復召迪入對,作色曰:「寇準遠貶,卿與丁謂、曹利用並出外。」迪言:「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臣,但乞一知州。」帝沈吟良久,色漸解。迪退,復作文字呈進,帝意遽釋,乃更詔謂入對,謂請除準節鉞,令出外,帝不許。
30甲戌,詔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初,帝疾浸劇,自疑不起,嘗臥枕懷政股,與之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出,告寇準,準遂請間建議。已而事泄,準罷相,丁謂等因疏斥懷政,使不得親近,然以帝及太子故,未即顯加黜責。懷政憂懼不自安,陰謀殺謂等,復相準,奉帝爲太上皇,傳位太子,廢皇后。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謀,潛召客省使楊崇勳、內殿承制楊懷吉、閤門祗候楊懷玉議其事,期以二十五日竊發。
前一夕,崇勳、懷吉詣謂第告變,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過曹利用計之,及明,利用入奏于崇政殿。懷政時在殿東廡,即令衛士執之,詔宣徽北院使曹瑋與崇勳就御藥院鞫訊,不數刻,具引伏。帝坐承明殿臨問,懷政但祈哀而已。命載以車,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考異〕涑水記聞云:真宗不豫,寇萊公與內侍省都知周懷政密言於上,請傳位皇太子,上許之,皇后以下皆不預知。既而月餘無所聞,二月二日,上幸後苑,命後宮挑生菜,左右皆散去,懷政伺上獨處,密懷小刀至上所,涕泣言曰:「臣前言社稷大計,陛下已許而月餘不決,何也?臣請剖心以明忠款。」因以刀劃其胸,僵仆於地,流血淋漓。上大驚,因是疾作,左右扶輿入禁中,皇后命收懷政下獄,案問其狀。又於宮中索得萊公奏言傳位事,乃命親軍校楊崇勳密告云:「寇準、周懷政等謀廢上立太子。」遂誅懷政而貶萊公。據此,則懷政初無密謀廢立之事,史所載出於崇動密告,似未足信。但懷政死在七月,而記聞以爲二月二日,明係差誤。今仍從長編而附注溫公說,亦疑以傳疑之意也。〕
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入內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驛詣永興軍捕能。
懷政既誅,有欲并責太子者,帝意惑之,李迪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欲爲此計!」帝大悟,由是東宮得不搖。
丁丑,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翰林學士盛度、樞密直學士王曙並罷職,度知光州,曙知汝州,皆坐與周懷政交通,曙又準之也。
宋紀三十五〔起上章涒灘八月,盡元黓閹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天禧四年〔遼開泰九年。(庚申、一○二○)〕
天禧四年〔遼開泰九年。〕
1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甲申,召之,令乘傳赴京師。
2徙知相州、太常卿寇準知安州。
初,李迪與準同在中書,事之甚謹;及準罷,丁謂意頗輕迪。於是謂等不欲準居內郡,白帝,欲遠徙之。帝命與小州,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迪曰:「向者聖旨無遠字。」謂曰:「君面奉德音,欲擅改聖旨以疪準邪?」二人忿爭自此始。
3朱能聞使者至,自度不免,衷甲以出,殺盧守明,帥部兵、挈家屬叛逸。既而能眾潰,入桑林自縊死。
4乙酉,以樞密副使任中正、禮部侍郎王曾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錢惟演爲樞密副使。
5辛卯,以太常丞、直龍圖閣馮元爲左正言兼太子左諭德。初,太子爲壽春郡王,王旦薦元宜講經資善堂,帝以元少,更用崔遵度。于是遵度卒,乃命元代之。
6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準過零陵,踰大坡,護兵先後不屬,溪洞蠻夷乘間抄掠。其酋長聞而責之曰:「柰何奪賢宰相行李邪?」趣遣人還所掠。其在道州,晨具朝服如常時,起樓,置經史道釋書,暇則誦讀,賓至笑語,若初無廊廟之貴者。
自準罷相,繼以三黜,帝初不之知。歲餘,帝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亦莫敢對。
7癸卯,以右司諫、判戶部勾院劉煜爲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初,河決滑州,大興力役,道殍相望。煜請策免宰相以答天變,時寇準、丁謂實在中書。及王曙坐準貶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煜歎曰:「朋友之義獨不行于今日歟!」往餞之,經夕而還。謂亦不罪也。
8是月,高麗遣使如遼,賀千齡節。〔〔考異〕高麗與遼始通,遼史闕書,今從東國通鑑書之。徐氏後編作太平元年十二月高麗致貢於遼,誤也。〕
9九月,己酉朔,以兵部員外郎、知制誥呂夷簡爲刑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夷簡爲治嚴辨有聲,帝識其姓名于屏風,意將大用之也。
10丙辰,御崇德殿視事。帝自中春不豫,止視事于長春殿,至是體平,始御前殿。
11戊午,遼以駙馬蕭紹宗爲平章事。
12己未,罷樞密副使周起爲戶部侍郎、知青州,僉署樞密院事曹瑋爲宣徽南院使、環慶路都部署兼管句秦州兵馬。起素善寇準,瑋亦不附丁謂,謂惡之,并指爲準黨,故俱罷。
起性謹密,凡奏事及答禁中所問,隨輒焚草,故其言外無知者。
13丁卯,赦天下繫囚,除十惡已殺人、官典犯贓、盜官物、持仗放火、偽造符印外,咸除之。其周懷政、朱能黨類,除已行勘斷外,餘咸許自新,一切不問。
14遼群臣請上尊號,遼主不許;表三上,乃許之。
15壬申,賜京城酺。
16太子太保王欽若自杭州來朝,令人赴內殿起居。
17甲戌,給事中、知河陽孫奭言:「父戶部郎中致仕翌,年九十,案禮文,『九十者其家不從政,』今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望許退歸田里。」優詔不許。
18冬,十月,戊寅朔,中書門下言:「機務清簡,請依唐制,隻日視事,雙日不坐。」從之。
19壬午,御正陽門觀酺,皇太子侍坐,凡五日。帝自不豫,罕復臨幸,至是人情大悅。
20戊子,遼西南招討使奏:「党項部有小族輸貢不時,常有它意,宜以時遣使督之。」遼主曰:「邊鄙小族,歲有常貢,邊臣驕縱,徵斂無度,彼懷懼不能自達耳。第遣清慎官將,示以恩信,無或侵漁,自然效順。」
21己丑,以前起居郎、直史館陳堯佐知滑州。時滑州方庀徒築隄,堯佐創木龍以殺水怒,隄乃可築。既又築長隄以護之,人號爲陳公隄。
22壬辰,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爲資政殿大學士,仍令日赴資善堂侍皇太子講讀。
23十一月,乙卯,令勸農使兼提點刑獄官,自今以提點刑獄勸農使、副爲稱。
24修尚書省,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總其事。
25丁巳,遼以漆水郡王耶律制心爲南京留守、析津尹、兵馬都總管。己未,以伊勒希巴蕭孝順爲南面諸行營都部署,加左僕射。
26庚申,內出聖製七百二十二卷示輔臣;壬戌,宰臣丁謂等請鏤板宣布,仍命禁中別創殿閣緘藏,詔可。尋于龍圖閣後修築,是爲天章閣。又請令中書、樞密院取時政記中盛美之事,別爲聖政錄,從之,仍命錢惟演、王曾編次。
27乙丑,對輔臣于承明殿。帝曰:「朕邇來頗漸康復,然國事未免勞心。今太子年德漸成,皇后賢明,臨事平允,深可付託;欲令太子蒞政于外,皇后居中詳處,卿等可議之。」輔臣請令中書、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帝許之。
28自寇準貶斥,丁謂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李迪憤懣,嘗慨然語同列曰:「迪起布衣,十餘年至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爲自安計乎!」
及議兼職時,迪已帶少傅,宜得中書侍郎、尚書,謂執不可,第兼左丞,迪不能堪,變色而起。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林特爲樞密副使,仍領賓客,迪曰:「特去歲遷右丞,今年改尚書,入東宮,皆非公選,物議未息,況已奏除詹事,何可改也!」因詬謂,引手版欲擊之;謂走,得免。同列極意和解,不聽,遂入對于長春殿。
內臣奉制書置榻前,帝曰:「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迪進曰:「東宮官屬不當增置,臣不敢受此命。因斥謂姦邪弄權,私林特、錢惟演而嫉寇準,特子殺人,寢而不治,準無罪遠斥,惟演以姻家使預政,曹利用,馮拯相爲朋黨,臣願與謂同下憲司置對。」頃之,謂、迪等先退,獨留樞密使、副議之。帝怒甚,初欲付御史臺,利用、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李迪置對,亦未合事宜。」帝曰:「曲直未分,安得不辨!」既而意稍解,乃曰:「朕當即有處分。」惟演進曰:「臣與謂姻親,忽加排斥,願退就班列。」帝慰諭久之,乃命學士劉筠草制,各降秩一級,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
制書猶未出,丁卯,迪請對于承明殿,又請見太子于內東門,其所言人莫聞。而謂陰圖復入,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白帝欲留之,并請留迪,因言:「遼使將至,宰相絕班,馮拯舊臣,可任中書。」帝可之,戊辰,命謂以戶部尚書、迪以戶部侍郎歸班。事頗迫遽,其制詞,舍人院所草也;筠所草制訖不行。是日,惟演及中正、曾等並如初議,遷秩領東宮官,而太子議政詔書及拯、利用等制皆格。
己巳,謂入對于承明殿,帝詰所爭狀,謂曰:「非臣敢爭,乃李迪忿詈臣耳,臣願復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復平章事。」乃更以□子進。于是入內都知張景宗、副都知鄧守恩傳詔,送謂赴中書,令依舊視事,仍詔迪出知鄆州。
謂始傳詔令筠草復相制,筠不奉詔,乃更召晏殊。筠自院出,遇殊樞密院南門,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內有所愧也。
先是帝久不豫,語言或錯亂,嘗盛怒,語輔臣曰:「昨夜皇后以下皆之劉氏,獨留朕于宮中。」眾皆不敢應,迪進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帝寤,曰:「無是事也。」后適在屏間聞之,由是惡迪。迪所以不得留,非但謂等媒孽,亦中宮意爾。
庚午,詔:「自今除軍國大事,仍舊親決,餘皆委皇太子與宰臣樞密使已下,就資善堂參議行之。」皇太子上表陳讓,優詔不允。初議欲令太子總軍國事,丁謂以爲不可,曰:「即日上體平,何以處此?」李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邪。」力爭不已。迪既罷出,故有是詔。30以馮拯爲右僕射、中書侍郎兼少傅、平章事。
31辛未,詔:「自今群臣五日于長春殿起居,其餘隻日視朝于承明殿。」
32壬申,皇太子見宰相、樞密使於資善堂,諸司職掌以次參謁。
33十二月,丁丑朔,翰林學士楊億卒,諡曰文,錄其子。
億天性穎悟,于書無所不覽;文思敏速,不加點竄,對客談笑,揮豪無廢,而精密有規裁;尤長典章制度之事,時多取正。喜誨誘後進,賴以成名者甚眾。性耿介,敦尚名節,多周給親友,所得廩賜隨盡。
34乙酉,皇太子親政。詔內臣傅稟須覆奏。自是輔臣每會議,皇太子秉笏南面而立,中書、樞密院以本司事遞進承令旨,時政之外,京朝、幕職、州縣官、使臣、禁卒咸引對焉。事畢,接見輔臣如常禮。
35丁亥,遼禁僧然身煉指。
36戊子,遼詔中京建太祖廟,制度祭器,皆從古制。
37丁酉,以資政殿大學士、司空王欽若爲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
初,欽若與丁謂善,援引至兩府。及謂得志,稍叛欽若,欽若恨之。時帝不豫久,事多遺忘,欽若先以太子太保在東宮,位三少上,謂不悅,因改授司空。欽若宴見,帝問曰:「卿何故不之中書?」對曰:「臣不爲宰相,安敢之中書!」帝顧都知,送欽若詣中書視事。謂令設饌以待之,曰:「上命中書設饌耳。」欽若既出,使都知入奏,以無白麻,不敢奉詔,因歸私第,有詔,學士院降麻,謂乃除欽若使相,爲西京留守。帝但聞宣制,亦不之悟也。
38閏月,丁卯,以嘉勒斯賚爲邊患,詔陳堯叟等巡檢。
39帝久不豫,前二日,因藥餌泄瀉,前後殿罷奏事。乙亥,力疾御承明殿,召輔臣,諭以盡心輔導儲貳之意,出手書一幅付之。自是體中漸平,凡旬浹,及復常焉。
時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后,中外以爲憂。錢惟演,后戚也,王曾語惟演曰:「太子幼,非中宮不能立;中宮非倚太子,則人心亦不附。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惟演以爲然,因以白后,兩宮由是益親,人遂無間。
40是歲,遼放進士張仲舉等四十五人。
41趙德明始城懷遠鎮而居之,號興州。
五年〔遼太平元年。〕
天禧五年〔遼太平元年。(辛酉、一○二一)〕
1春,正月,丁丑朔,帝御延慶殿見輔臣。
2乙未,遣使撫京東水災。
3丁酉,以右諫議大夫張士遜爲樞密副使。
4翰林學士劉筠見帝久疾,丁謂擅權,歎曰:「姦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因表求外任。授右諫議大夫,知廬州。
5二月,丁未,給事中、知河陽孫奭,再表求解官養父;庚戌,命知□州,以奭父時居鄆州,□、鄆相邇故也。
6乙卯,遼主如欽河。壬戌,獵於高祁林。
7庚午,以光祿寺丞孔聖祐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
8三月,辛巳,御正陽門觀酺。
9戊戌,天章閣成。庚子,奉安御集、御書于天章閣,遂宴輔臣於閣下。
10先是大食國進象及方物於遼,爲子請婚。是月,復來請遼主封皇族女爲公主嫁之。
11夏,四月,遼東京留守奏女真三十部長請各以其子詣闕祗候,遼主命與其父俱來受約。
12乙卯,遼主錄囚。
丁卯,置萊州。
13是月,遼主清暑於緬山。
14五月,乙亥朔,慮囚,降天下死罪。
15癸未,詔皇太子讀春秋。
16六月,丙午,太白晝見。
17己未,國子監請以御製至聖文宣王贊及近臣所撰十哲、七十二賢贊鏤版;詔可。
18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先是司天測儀天曆當食既,前九日,帝避正殿,分命中使祈禱。是日,食四分而止。翼日,群臣表賀。〔〔考異〕遼史及契丹國志俱不書是年日食,宋史書之。〕
19乙亥,遼遣庫哩〔舊作骨里,今改。〕取石晉所上玉璽於中京,以是冬將行大冊禮也。〔〔考異〕五代會要云:晉高祖受命,特製寶一座,文曰「皇帝御寶」。開運末,契丹齎以北還。孔平仲珩璜新論云:石晉再作受命寶,文曰「受天明命,惟德永昌」。鄭文寶傳國璽譜云:胡嶠記契丹入梁園,晉末帝奉上璽綬,契丹主怪玉璽制用疏朴不工,又非真紐,疑有隱易者,晉人具以實對。文寶,淳化中司計陝右,有乾州永昌縣主簿趙應良者,北燕人,自謂少年事契丹,爲丞相高公堂後官,嘗從至燕子城,登重閣,閱晉舊物,得璽綬,與胡嶠所記略同,皆以石晉所上者非秦璽也。珩璜新論又載遼主詩云:「一時製重寶,千載助興王。中原既失守,此寶歸北方。子孫宜慎守,世業當永昌。」是遼人固以爲秦璽矣。〕
20準布貢於遼。
21戊寅,新作景靈宮、萬壽殿,爲帝祈福。
22辛巳,遼主如沙嶺,旋,獵於潢河。
23九月,遼主如中京。
24宋綬等使遼還,上契丹風俗。
25戊寅,吐蕃嘉勒斯賚請降。
26冬,十月,丁未,德哷勒〔舊作敵烈,今改。〕部貢馬於遼。
27戊申,遼主錄囚。
28祥源觀成。
29詔獎淮南、江、浙、荊湖發運副使周寔,以其自春至冬運上供米凡六百餘萬石故也。
30壬子,輔臣以帝違豫浸久,表引漢宣帝、唐高宗故事,請五日一御便殿,從之。
31庚申,遼主幸通天觀,觀魚龍曼衍之戲;翼日,復觀之。還,升玉輅,自內三門入萬壽殿,奠酒七廟御容,因宴宗室。
32十一月,癸未,遼主御昭慶殿,群臣上尊號曰睿文英武遵道至德崇仁廣孝功成治定昭聖神贊天輔皇帝。大赦,改元太平,中外官進秩有差。
33遼皇子梁王宗真,幼聰明,長而魁偉,豁達大度,善騎射,好儒術,通音律,遼主及后皆愛之,甲申,冊爲皇太子。〔〔考異〕遼立太子在十一月甲申,徐氏後編以改元太平、冊立太子俱繫於十二月,今從遼史改正。〕
34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王欽若有疾,累表請就醫京帥,未報。丁謂密使人紿欽若曰:「上數語及君,甚思一見;君第上表徑來,上必不訝也。」欽若信之,即令其子右贊善大夫從益移文河南府,輿疾而歸。謂因言:「欽若擅去官守,無人臣禮。」命御史中丞薛映就第案問,欽若惶恐伏罪。戊子,降授司農卿,分司南京,奪從益一官。轉運使及河南府官皆被責,仍頒諭天下。
35十二月,乙巳,以內殿崇班皇甫繼明同句管三館、祕閣公事、咸平中,初命劉崇超監三館、祕閣圖籍,其後因循與判館聯署掌事,時論非之。崇超素與王欽若厚善,丁謂爲相別用繼明以分其權,更號監圖籍曰句當公事。自是內臣遂與大學士同職,時論愈非之。
36遼特里袞〔舊作惕隱,今改。〕耶律資忠之在高麗也,其弟昭爲著帳郎君,坐罪,沒家產。至資忠還,遼主遇之甚厚,復昭橫帳,且還舊產,以外戚女妻之。是時樞密使蕭哈綽、〔舊作合卓,今改。〕少帥蕭巴格,〔舊作把哥,今改。〕方有寵於遼主,資忠性伉直,不肯俛附,嘗於遼主前詆之。遼主怒,奪資忠官。昭博學善屬文,先以從獵拔里堵山,爲羯羊所觸而死。
37先是遼主鑄錢,文曰「統和元寶」,至是復鑄「太平元寶」錢,新舊互用。
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
乾興元年〔遼太平二年。(壬戌、一○二二)〕
1春,正月,辛未朔,詔改元。
2遼主如納水。
3二月,庚子朔,大赦天下。詔自今中外所上表章,省去尊號。群臣再表請復稱,不允。乃別上尊號曰應天尊道欽明仁孝,癸卯,詔從之,然亦不果受冊。
4辛丑,〔〔考異〕遼以辛丑爲二月朔,與宋異。〕遼主駐魚兒濼。
5甲辰,封丁謂爲晉國公,馮拯爲魏國公,曹利用爲韓國公。
6甲寅,對宰相於寢殿之東偏。帝不豫浸劇,戊午,崩於延慶殿。遺詔:「皇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爲皇太后,淑妃楊氏爲皇太妃。」是日,百官見太子於延慶殿之東楹。遣內殿承制、閤門使薛貽廓告哀於遼。京城內外,並增兵衛,罷工役。
初,輔臣共聽遺命於皇太后,退,即殿廬草制,軍國大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丁謂欲去「權」字,王曾曰:「皇帝沖年,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況言猶在耳,何可改也?且增減制書有法,表則之地,先欲亂之乎?」謂不敢言。〔〔考異〕宋史王曾傳,稱丁謂欲去「權」字,因曾言而止。與長編合。而丁謂傳云:真宗崩,議草遺制,軍國大事兼取皇太后處分,謂乃增以「權」字,與曾傳正相矛盾,今從長編及曾傳。然遺制出自中書,而謂爲首相,終能聽用曾言,不去「權」字,亦自可取。史稱太后因是惡之,非無因也。〕曾又言:「尊禮淑妃太遽,須它日議之,不必載遺制中。」謂怫然曰:「參政顧欲擅改制書邪?」曾復與辨,而同列無助,曾亦止。時中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賴以爲重。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山陵諸費,無以賦民。
庚申,命宰臣丁謂爲山陵使。
先是群臣議太后臨朝儀,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御承明殿,太后坐左,帝坐右,垂簾聽政。既得旨,而丁謂獨欲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悉令雷允恭傳奏,禁中畫可以下。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者,禍端兆矣。」謂不聽。癸亥,太后忽降手書,處分盡如謂所議,蓋謂不欲令同列預聞機密,故潛結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及學士草辭,允恭先持示謂,閱訖乃進。甲子,始聽政於崇政殿西廡。
7乙丑,以生日爲乾元節。
8丙寅,宰臣丁謂加司徒,馮拯加司空,樞密使曹利用加左僕射,並兼侍中。王曾謂丁謂曰:「自中書令至諫議大夫、平章事,其任一也;樞密珥貂可耳。今主幼,母后臨朝,君執魁柄,而以數十年曠位之官一旦除授,得無公議乎?」謂不聽。
9戊辰,貶道州司馬寇準爲雷州司戶參軍,戶部侍郎、知鄆州李迪爲衡州團練副使,仍播其罪於中外;準坐與周懷政交通,迪坐朋黨傅會也。始議竄逐,王曾疑責太重,丁謂熟視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耳。」蓋指曾嘗以第舍假準也,曾遂不復爭。知制誥宋綬當直,草責詞,謂嫌其不切,即用己意改定。詔所稱「當醜徒干紀之際,屬先皇違豫之初,罹此震驚,遂至沈劇。」皆謂語也。
謂惡準、迪,必欲置之死地,遣中使齎敕就賜二人。中使承謂指,以錦囊貯劍揭於馬前,示將有所誅戮狀。至道州,準方與群官宴,驛吏言狀,州吏皆悚懼出迎,中使避不見;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眾惶恐不知所爲,準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準死,願見敕書。」中使不得已,乃授以敕。準即從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短纔至膝,拜敕於庭,升階復宴,至暮乃罷。及赴貶所,道險不能進,州縣以竹輿迎之,準謝曰:「吾罪人,得乘馬幸矣。」冒炎瘴,日行百里,左右爲泣下。
中使至鄆州,迪聞其異於它日,即自裁,不殊,其子東之救之,乃免。人往見迪者,中使輒籍其名;或饋之食,留至臭腐,棄捐不與。迪客鄧餘怒曰:「豎子!欲殺我公以媚丁謂邪?鄧餘不畏死,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衡州,不離左右,迪由是得全。或語謂曰:「迪若貶死,如士論何?」謂曰:「異日好事書生記事,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
初,迪貶衡州,丁謂戒使者,持詔促迪上道。通判鄆州范諷輒留數日,爲治裝祖行。諷正辭子也,先知平陰縣,會河決王陵埽,水去而土肥,失阡陌,民數爭不能決。諷爲手書分別疆理,民皆持去,以爲定券,無復爭者。及通判淄州,歲旱蝗,它穀皆不粒,民以蝗不食菽,猶可蓺,而患無種,諷行縣至鄒平,發官廩貸民,即出三萬斛。比秋,民皆先期而輸。在鄆州日,詔塞決河,州募民入芻楗,而城邑與農戶等,諷曰:「貧富不同而輕重相若,非詔書使度民力之意,有司誤也。」即改符,使富人輸三之二。因請下諸州,以鄆爲率,朝廷從其言。
10曹瑋責授左衛大將軍,知萊州。
瑋時任鎮、定都部署,丁謂疑瑋不受命,詔河北轉運使韓億馳往收其兵。先是億嘗忤謂意,謂欲綠是并中億。而瑋得詔,即日上道,從弱卒十餘人,不以弓韔矢箙自隨,謂卒不能加害。
11三月,壬申,以給事中李及知杭州。及治尚簡嚴而樂道人善,以錢塘風俗輕靡,屏絕宴游。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吳中物,比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
12以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權判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爲姦狀,於是多所釐正,又悉書科條揭于廡下,人皆便之。
13丙子,賜群臣御飛白書各一軸。帝始未嘗飛白書,一日,至真宗靈御前見所陳飛白筆,遂取而試書,體勢遒勁,有如夙習,因以分賜。
14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隻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詔:「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入侍講讀。」
15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日「恭膺天命之寶」,命參知政事王曾書。
16庚寅,初御崇德殿聽朝,皇太后設幄次於承明殿,垂簾以見輔臣。
17是月,遼地震,雲、應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裂數百步,泉涌成流。
18光祿寺丞尉氏馬季良,家本茶商劉美女也。夏,四月,壬寅,召試館職,太后遣內侍賜食,促令早了,主試者分爲作之。
19戊午,加贈皇太后三代,父通爲彭城郡王,母龐氏爲遂國太夫人,兄美爲侍中。
20遣薛田使於遼,告即位也。
21遼主如緬山清暑。
22五月,己巳朔,遼參知政事石用中卒。
23丁丑,詔先朝日曆、起居注未上者,亟修纂之,以大中祥符元年後史官失於撰集故也。
24六月,己亥朔,上大行皇帝諡曰文明章聖元孝,廟號真宗。
25遼主聞真宗崩,集蕃、漢大臣舉哀號慟,因謂其宰相呂德懋曰:「聞嗣皇尚少,恐未知通好始末,苟爲臣下所間,奈何?」及薛貽廓至,具道朝廷之意,遼主喜,謂后曰:「汝可致書宋太后,使汝名傳中國。」乃設真宗靈御於范陽憫忠寺,建道場百日,爲真宗飯三京僧。復命沿邊州郡不得作樂,下令國中,諸犯真宗諱悉易之。
遣殿前都點檢耶律藏引〔舊作僧隱,今改。〕等祭奠,吊慰。時太常博士程琳爲接伴,遼使者謂琳曰:「昔先帝嘗通使承天太后,今太后獨無使,何也?」琳曰:「南北爲兄弟,則先皇帝視承天猶叔母,故無嫌。今皇太后乃嫂也,禮不通問。」使者語屈。
26庚申,西京作坊使入內押班雷允恭伏誅。
允恭與丁謂交結,倚勢驕恣。始,宦官以山陵事多在外,允恭獨留不遣,自請於太后,太后不許。允恭泣曰:「臣遭遇先帝,不在人後,而獨不得效力陵上,敢請罪。」太后曰:「吾慮汝妄有舉動,適爲汝累。」允恭泣告不已,乃以爲山陵都監。
三月,乙亥,允恭馳至陵下,司天監邢中和爲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類汝州秦王墳。」允恭曰:「如何不用?」中和曰:「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先帝無它子,若如秦王墳,當即用之。」中和曰:「山陵事重,案行覆驗,時日淹久,不及七月之期。」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馬入見太后言之。」允恭素貴橫,眾莫敢違,即改穿上穴。乃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輕易如此!」允恭曰:「使先帝宜子孫,何爲不可!」太后意不然之,曰:「出與山陵使議可否。」允恭見謂,具道所以。謂亦知其不可,而重逆允恭意,唯唯而已。允恭即入奏曰:「山陵使亦無異議矣。」
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眾議藉藉。修奉山陵部署懼不能成功,中作而罷,奏請待命。謂庇允恭,依違不決。癸巳,入內供奉官毛昌達還自陵下,具奏其事。太后連遣人詰謂,謂始請遣使案視。
丙申,遣入內供奉官羅崇勳等就鞏縣訊鞫允恭罪狀以聞。癸卯,又遣權知開封府呂夷簡、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同內臣覆視皇堂,咸請復用舊穴,乃詔輔臣會謂第議。明日,再命王曾覆視。謂請俟曾還,與眾議不異,始復役。詔復役如初,唯皇堂須議定乃修築。曾卒從眾議。
允恭坐擅移皇堂,并盜金珠、銀帛、犀玉帶等,杖死於鞏縣,籍其家;弟允中決配郴州編管,邢中和決配沙門島。
27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后,同列無如之何。太后嘗以帝臥起晚,令內侍傳旨中書,欲獨受群臣朝。謂適在告,馮拯等不敢決,請謂出謀之。及謂出,頗陳其不可,且詰拯等不即言,由是稍失太后意。又嘗議月進錢充宮掖之用,太后滋不悅。
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并去謂,而未得間,一日,語謂曰:「曾無子,將以弟之子爲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謂不疑曾有它意也。曾因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於絕地,太后大驚。謂徐聞之,力自辨於簾前,未退,內侍忽捲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謂惶恐不知所爲,以笏叩頭而出。癸亥,輔臣會食資善堂,召議事,謂獨不與,知得罪,頗哀請。錢惟演遽曰:「當致力,無大憂也!」馮拯熟視惟演,惟演踧踖。
及對承明殿,太后諭拯等曰:「謂身爲宰相,乃與允恭交通,因出謂嘗託允恭令後苑匠所造金酒器示之。」又出允恭嘗干謂求管句皇城司及三司衙司狀,因曰:「謂前附允恭奏事,皆言已與卿等議定,故皆可其奏,近方識其矯誣。且營奉先帝陵寢而擅有遷易,幾誤大事。」拯等奏曰:「自先帝登遐,政事皆謂與允恭同議,稱得旨禁中,臣等莫辨虛實。賴聖神察其姦,此宗社之福也。」太后怒甚,欲誅謂,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且謂豈有逆謀哉?第失奏山陵事耳。」太后怒少解,令拯等議降黜之命。任中正言謂被先帝顧託,雖有罪,請如律議功,曾曰:「謂以不忠,得罪宗廟,尚何議邪!」仍責謂爲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欲亟行,止令拯等召舍人草詞,乃榜朝堂,布諭天下。
丙寅,參知政事任中正罷爲太子賓客、知鄆州,坐營救丁謂故也。中正弟中行、中師,並坐降黜。
28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爲給事中,魯宗道爲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
宗道爲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始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爲對?」宗道曰:「第以實告。」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杓,故就酒家飲。」帝以爲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識之。於是并夷簡皆首蒙擢任。
29禮儀院言:「大行山陵禮畢,莊穆皇后郭氏,嘗母儀天下,禮當升祔;莊懷皇后潘氏,本從藩邸追命,止當饗於后廟。」詔集議尚書省,學士承旨李維等請如禮儀院所定,從之。
30丙子,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爲樞密使。
31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馮拯謂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定乃縣名也,而宣祖止名安陵,又以翼祖陵已名爲定,復追改爲靖。議者議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
32輔臣三上表,請皇太后遵遺制,每五日一臨便殿,依先定儀注,許令中書、樞密院奏事,與皇帝共加裁酌,皇太后不許;復上皇帝表,乃從之。
33初,女道士劉德妙,嘗以巫帥出入丁謂家,謂敗,逮繫德妙,內侍鞫之。德妙具言:「謂嘗教之曰:『汝所爲不過巫事,不若託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於是即謂家設神像,夜醮於園中,雷允恭數至請禱。及真宗崩,引入禁中。又因穿地得龜蛇,令德妙持入內,紿言出其家山洞中。仍復教云:「上即問若所事何知爲老君,第云相公非凡人,當知之。」謂又作頌,題曰「混元皇帝賜德妙」,語涉妖誕。辛卯,再貶謂崖州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籍其家,得四方賂遺,不可勝紀,仍以謂罪狀布告中外。
始,謂命宋綬草寇準責詞,綬請其罪,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赦。」論者快焉。
謂初逐準,京帥爲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釘;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不半歲,謂亦貶。謂道出雷州,準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謂欲見準,準拒絕之。聞家僮謀欲報仇,乃杜門使縱博,毋得出,伺謂行遠乃罷。
34壬辰,詔:「中外臣僚有曾與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35甲午,輔臣請「皇太后、皇帝五日一御承明殿,凡軍馬機宜及臣下陳乞恩澤,並呈稟取旨;若常事,即依舊進入,候印畫付外;或事從別旨,有未可行者,即於御前納下,再俟處分。」從之。
八月任寅,以禮部郎中張師德等爲遼后生辰國信使。遼后生辰專遣使始此。36乙巳,帝與皇太后御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時馮拯繼丁謂爲首相,頗欲躡謂故,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一決於兩宮。
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后詔止稱「吾」。
38九月,己巳,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先是司天監丞徐起等言遇先帝御樓,及帝即位,止遷一官,願如京朝官例,遷兩官。朝廷惡其倖進,條約之。
39己卯,詔以天書從葬永定陵,用王曾、呂夷簡之議也。〔〔考異〕李燾曰:天書從葬永定陵,據國史,實呂夷簡建議,魏泰東軒雜記則以爲王曾,今兩存之。〕
40辛卯,靈駕發引,帝不視事者十日,其後雖視事,猶御便殿。初,有司請悉壞靈駕所經道路城門、廬舍,以過車輿、象物。侍御史知雜事謝濤言:「先帝東封西祀,儀物大備,猶不聞有所毀撤。且遺詔務從儉薄,今有司治明器侈大,以勞州縣,非先帝意,願下少府裁損之。」太后不可。帝時與太后俱坐閤中,乃言曰:「城門卑者當毀之,民居不當毀也。」太后以爲然。
41是月,遼主駐魯古思淀。
42冬,十月,丁酉朔,遼賜宰臣呂德懋、參知政事吳叔達、樞密副使楊又元、右丞相馬保忠錢物有差。
43己酉,葬文明章聖元孝皇帝於永定陵,廟號真宗。
44己未,祔真宗神主於太廟,廟樂曰大明之舞。以莊穆皇后配饗,仍詔立莊穆忌。
初,太后欲具平生服玩如宮中,以銀罩覆神主;參知政事呂夷簡言:「此未足以報先帝。今天下之政在兩宮,惟太后遠姦邪,獎忠直,輔導聖德,則所以報先帝者宜莫如此。」
45甲子,帝與皇太后始復御承明殿。
46是月,遼主至上京,曲赦畿內囚。
47十一月,丁卯朔,樞密使錢惟演罷爲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初,丁謂逐寇準,惟演與有力焉。及序樞密題名石,獨刊去準名,曰「逆準削而不書」。謂禍既萌,惟演慮并得罪,遂擠謂以自解。馮拯惡其爲人,因言:「惟演以妹妻劉美,實太后姻家,不可與政,請出之。」乃有是命。
惟演至河陽,嘗請曲賜鎮兵特支錢。太后將許之,侍御史知雜事蔡齊曰:「賞罰者,上人所操,非臣下所當請。且天子新即位,惟演連姻后家,乃請偏賞以自爲恩,搖撼眾心,不可許。」即劾奏惟演。遂罷賜錢。
48戊辰,以李沆、王旦、李繼隆配饗真宗廟庭。
49以翰林學士劉筠爲御史中丞。先是三院御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榜之臺中,令各舉糾彈之職,毋白中丞、雜知。
50癸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維、翰林學士晏殊修真宗實錄;尋復命翰林侍講學士孫奭、知制誥宋綬、度支副使陳堯佐同修。
51乙亥,以皇太后生日爲長寧節。
52庚辰,判國子監孫奭言:「知□州日,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至數百人,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乞給田十頃爲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始此。
53辛巳,始御崇政殿西閤,召翰林侍講學士孫奭、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馮元講論語,侍讀學士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御經筵,自是雖隻日亦召侍臣講讀。王曾以帝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帝在經筳,或左右瞻矚,則奭拱默以俟。每講,體貌必莊,至前世亂君亡國,必反覆規諷,帝爲竦然改聽。
54壬午,以尚書右丞張知白爲樞密副使。
55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以後頗任貴游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序略均。壬辰,始命馮元同判國子監,仍詔自今毋得差補蔭京朝官。
56是月,吐蕃李立遵來附。
57十二月,辛丑,高麗王詢卒,其子欽遣使告於遼,遼主即命使冊欽爲高麗國王。〔〔考異〕東國通鑑作契丹冊欽爲輔國大將軍、檢校太師、守太保兼侍中,高麗國公。遼史作冊爲王,今從遼史。〕
58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帝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自是每詔輔臣至經筳,多以御書賜之。
59京城穀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賤糶以濟民。
60丁卯,詔:「應典賣田產影占傜役者,聽人告,以所隱田三之一予之。」
61加馮拯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王曾集賢殿大學士。自是上相必加昭文、監史,次相加集賢。若上相罷免,則以次而升。如除三相,則分監修國史於次相云。
62是歲,遼放進士張漸等四十七人。
宋紀三十六〔起召陽大淵獻正月,盡柔兆攝提格三月,凡三年有奇。〕
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癸亥、一○二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諱禎,初名受益。真宗第六子,母李宸妃,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四日生,章獻皇后無子,取爲己子,養之。七年,封慶國公;八年,封壽春郡王;天禧元年,兼中書令;明年,進封昇王;九月丁卯,冊爲皇太子。〕
天聖元年〔遼太平三年。〕
1春,正月,丙寅朔,詔改元。帝讀詔,號泣者久之,謂左右曰:「朕不忍遽更先帝之號也。」
2遼主如納水。
以耶律藏引爲平章事。
3庚午,遼初使來賀長寧節。
4自建隆以來,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號富強,相繼降附,太祖、太宗因其畜藏,守以恭儉簡易。方是時,天下生齒尚寡,而養兵未甚蕃,任官未甚,佛、老之徒未甚熾,百姓亦各安其生,不爲巧偽放侈,故上下給足,府庫羨溢。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亦眾,佛、老、塞外,耗蠹中國,縣官之費,數倍昔日,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權三司使李諮嘗言:「天下賦調有常,今西北寢兵二十年,而邊餽如故,它用浸廣,戍兵雖未可減,其末作浮費非本務者,宜一切裁損,以寬斂厚下。」鹽鐵判官歙人俞獻卿亦言:「天下穀帛日益耗,物價日益高,人皆謂稻苗未立而和糴,桑葉未吐而和買,自荊湖、江、淮間,民愁無聊。轉運使務刻剝以增其數,歲益一歲,又非時調率、營造,一切費用,皆出於民,是以物價益高,民力積困也。自天禧以來,日侈一日,又甚於前。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內,陛下宜與公卿大臣朝夕圖議而救正之。」帝納其言。癸未,命御史中丞劉筠、提舉諸司庫務薛貽廓與三司同議裁減費。
5詔中書樞密院同議塞滑州決河。
6先是茶製,惟川、峽、廣南聽民自買賣,禁其出境,餘悉榷,犯者有刑。在淮南則蘄、黃、廬、舒、壽、光六州,官自爲場,置使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隸焉,謂之園戶,歲課作茶,輸其租,餘則官悉市之。其售於官者,皆先受錢而後入茶,謂之本錢。又,百姓歲輸稅願折茶者,謂之折稅。茶總爲歲課八百六十五萬餘斤,其出鬻皆就本場。在江南則宣、歙、江、池、饒、信、洪、撫、筠、袁十州,廣德、興國、臨江、建昌、南康五軍,兩浙則杭、蘇、明、越、婺、處、溫、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荊湖則江陵府,潭、鼎、澧、鄂、岳、歸、峽七州,荊門軍,福建則建、劍二州,歲如山場輸租折稅,餘則官悉市而斂之。總爲歲課,江南千二十七萬餘斤,兩浙百二十七萬九千餘斤,荊湖二百四十七萬餘斤,福建三十九萬三千餘斤,皆轉輸要會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漢陽軍,曰無爲軍,曰蘄州之蘄口,爲六榷貨務。凡民欲茶者,皆售於官,其以給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商賈之欲貿易者,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以射六務、十三場茶,給券,隨所射與之,謂之交引。願就東南入錢若金帛者,聽計直予茶如京師。凡茶入官以輕估,其出以重估,縣官之利甚博,而商賈輸於西北以至散於塞外,其利又特厚焉。縣官鬻茶,歲課緡錢,雖贏縮不常,景德中至三百六十餘萬,此其最厚者也。
然自西北宿兵既多,餽餉不足,因募商人入中芻粟,度地里遠近,增其虛估,給券,以茶償之。後又益以東南緡錢、香藥、象齒,謂之三說。而塞下急於兵食,欲廣儲偫,不受虛估,入中者,以虛錢得實利,人競趨焉。及南北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而交引虛錢未改,則其法既弊,虛估日益高,茶日益賤,入實錢金帛日益寡,而入中者非盡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於售錢,得券則轉鬻於茶商、或京師坐賈號交引鋪者,獲利無幾。茶商及交引鋪,或以券取茶,或收畜貿易以射厚利,由是虛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賈,券之滯積,雖二三年茶不足以償,而入中者以利薄不趨,邊備日蹙,茶法大壞。景德中,丁謂爲三司使,嘗計其得失,以爲邊糴纔及五十萬,而東南三百六十餘萬茶引盡歸商賈,當時以爲至論。厥後屢變以救之,然不能無弊。丁亥,詔置計置司,以樞密副使張士遜、參知政事呂夷簡、魯宗道總之。
庚寅,計置司考茶法利害,奏言:「十三場茶,歲課緡錢五十萬,天禧五年,纔及緡錢二十三萬。每券直錢十萬,鬻之,售錢五萬五千,總爲緡錢實十三萬,除九萬餘緡爲本錢,歲纔得息錢三萬餘緡,而官吏廩給不與焉。是則虛數雖多,實利殊寡。」因請罷三說,行貼射之法。其法,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并計其數,罷官給本錢,使商人與園戶自相交易,一切定爲中估,而官收其息。如鬻舒州羅源場茶,斤售錢五十有六,其本二十有五,官不復給,但使商人輸息錢三十有一而已。然必輦茶入官,隨商人所指而與之,給券爲驗,以防私售,故有貼射之名。若歲課貼射不盡,則官市之如舊;園戶過期而輸不足者,計所負數,如商人入息。舊輸茶百斤,益以二十斤至三十五斤,謂之耗茶,亦皆罷之。其入錢以射六務茶者,如舊制。大率使茶與邊糴各以實錢出納,不得相爲輕重,以絕虛估之弊。從之。
7庚子,發卒增築京城。
8二月,丙申,鑄「天聖元寶」錢。
9初,祥符天書既降,建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及真宗誕節,本命三元,用道家法,內外爲齋醮,京城之內外,一夕數處。帝即位,并太后誕節亦如之,糜費甚眾。至是或以爲言,而宰相馮拯,因奏海內久安,用度宜有節,帝及太后曰:「此先帝意也。」即詔禮儀院裁定。禮儀院請帝及太后誕節、本命宜如舊,它節命八宮觀迭醮。舊一歲醮四十九,請損爲二十;大醮二千四百分,請損爲五百,齋官第給湯茗。詔增醮分爲千二百,餘悉可。
10遼以丁振爲武信軍節度使,進封蘭陵郡王。
11遼蕭巴雅爾〔舊作排押,今改。〕之敗於高麗也,遼主使人責之曰:「汝輕敵深入,以至敗績,何面目來見乎!朕當皮面然後戮之。」及歸,止坐免官。至是念其南伐之功,復以爲西南面都招討,進村幽王。
12三月,己巳,禮儀院又請罷天慶等五節天下賜燕。詔新定設醮州府,賜燕如舊,餘悉罷。
13減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清衛卒以分配諸軍,其工役送八作司;□州景靈宮、太極觀清衛準此。
14辛卯,始行淮南十三山場貼射茶法。
15司天監上新曆,賜名崇天,休章正張奎、靈臺郎楚衍等所造也。
16夏,四月,己亥,以吏部郎中、龍圖閣待制薛奎權知開封府。奎爲政嚴敏,擊斷無所貸,入畏憚之,目爲「薛出油」。其語上達,帝因問奎,謝曰:「臣知擊姦,安避此!」帝益加重焉。
17辛丑,中書言:「諸道轉運使、副,河北、河東、陝西部署、鈐轄、都監并奉使契丹臣寮辭見,請並許上殿奏事。」從之。
初但令兩府大臣附奏,太常丞祥符丁度言:「臣下出外,必有所陳,今一切令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故中書爲言,卒得請。帝初即位,度上書論六事,又嘗獻王鳳論於皇太后,以戒外戚云。
18罷禮儀院,從樞密副使張士遜等請也。太常禮院,典禮所出,大中祥符中,又增置禮儀院,以輔臣領其事,於是始罷。
19丁巳,詔:「翰林學士至三司副使、知雜御史,各舉堪充諫官、御史者,以名聞。」先是上封者請復置諫官、御史三五員,蓋宋初左、右諫議大夫、司諫、正言多不專言責,而御史或領它局,天禧初,詔兩者置諫官,御史臺置侍御史以下各六員,不兼職務,每月須一員奏事,其後員缺不補,故言者及之。
20欽州深在山谷間,人苦瘴毒,推官建安徐的請徙州瀕水。轉運使以聞,且留的再任辦役;辛酉,詔從其請。的短衣持梃,與役夫同勞苦,築城郭,立樓櫓,畫地居軍民,治府舍、倉庫、溝渠、廛肆,民皆便之。
21五月,甲子,行陝西、河北入中芻糧見錢法。
22庚寅,議皇太后儀衛,制同乘輿。
23是月,遼主清署緬山;未幾,賜緬山名曰永安。
24六月,戊申,河南府言永定陵占民田十八頃,凡估錢七十萬。帝曰:「營奉先陵寢而償民田直,可拘以常制邪!」特給百萬。
25乙卯,禁毀錢鑄鐘。
26秋,七月戊寅,遼以南府宰相耶律哈噶〔舊作合葛,今改。〕爲上京留守,封漆水郡王。
27壬午,蠲天下逋欠,以即位赦恩也。自是因赦除欠負,遂爲例。
28丙戌,遼以皇后生辰爲順天節。
初,后見愛於睿智太后,太后歿後,遼主恩禮有加,爲置宮闈司,補官屬,得出教令。元妃妒之彌甚。先是遼主南伐,掠深州小兒趙安仁,俘爲奄,漸爲內侍省押班,元妃密令伺后短長,后宮中動靜,元妃無弗知者。久之,無所得。后善琵琶,乃誣后與琵琶工燕文頗、李文福私,遼主不之信。又爲國書投遼主帳中,遼主得之,曰:「此必元妃所作也。」命焚之。安仁見讒間不行,而后權方盛,懼禍,謀亡歸宋。事泄,后欲誅之,元妃營救於遼主曰:「安仁父母兄弟俱在南朝,每一念及,神魂隕越。今爲思親而亡,亦孝子用心,實可憐憫。」遼主赦之。〔〔考異〕東都事略以元妃誣言爲實事,蓋傳聞之誤,今從契丹國志酌書之。又,「李文福」,事略作「有福」,今亦從國志〕。
29八月,乙巳,以太常博士建安曹修古爲監察御史,孔延魯、劉隨並爲左正言。
延魯常爲寧州軍事推官,數與州將爭事。有蛇出天慶觀真武殿中,州將率官屬往奠拜之,欲上其事。延魯徑前以笏擊蛇,碎其首,觀者大驚,已而莫不歎服。遷大理寺丞,知仙源縣,主孔氏祠事。孔氏故多放縱者,延魯一繩以法。上言廟制卑陋,請加崇飾,從之。延魯後更名道輔。
30甲寅,有芝生天安殿柱,召輔臣觀之,退,奉表稱賀。乙卯,詔群臣就觀;監察御史開封鞠詠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以應災變。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爲國寶,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廩爲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先是錢惟演自河陽赴亳州,因朝京師,圖入相。詠奏:「惟演憸險,嘗與丁謂爲婚姻,緣此大用;後揣知謂姦狀已萌,懼牽連得禍,因出力攻謂。今若遂以爲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惟演猶顧望不行。詠語左正言劉隨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惟演聞,乃亟去。
31馮拯病,太后有復相王欽若意,欽若時以刑部尚書知江寧府,帝爲飛白書王欽若字。適欽若有奏至,太后因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齎以賜,且口宣召之,輔臣皆不與聞。己未,欽若至國門,庚申,入見。九月,丙寅,馮拯罷爲武勝節度使兼侍中,判河南府;欽若守司徒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
初,拯五上表乞罷相,於是遣使撫問。還,奏其家儉陋,被服甚質,太后賜以衾裯、錦綺屏。然拯平居自奉侈靡,顧禁中不知也。爲相氣貌嚴重,宦者傳詔至中書,不延坐。林特常詣拯第,累日不得通;白以咨事,使詣中書,既至,又遣堂吏謂之曰:「公事,何不自達朝廷﹖」卒不見。
欽若再入中書,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爲遷敘圖以獻,冀便省覽,然亦不能大用事如真宗時矣。同列往往駁議,欽若不堪,曰:「王子明在政府日,不爾也。」魯宗道曰:「王文正先朝重德,固非它人可企。公若執政平允,宗道安敢不服!」
32閨月,戊戌,寇準卒於雷州。
33馮拯病,不能赴河南,己亥,卒;贈太師、中書令,諡文懿。
34癸卯,始命寇準爲衡州司馬,準已卒,弗及知也。其妻宋氏今乞歸葬西京,許之。道出荊南公安縣,人皆設祭於路,折竹植地,挂紙錢焚之。逾月,枯竹盡出筍,眾因爲立廟,號竹林寇公祠。
35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封丘趙賀,言蘇州太湖塘岸壞及並海支渠堙廢,水侵民田,即詔賀與兩浙轉運使徐奭領其事,伐石增隄,浚積潦,自吳江東赴海;流民歸占者二萬六千,戶歲出苗租三十萬。
先是賀通判漢州,蜀吏喜弄法,而賀精明,吏不敢欺,人稱爲「趙家關」,言如關梁不可越也。後爲江淮制置發運使,所部漕船,舊皆由主吏自遣,受賕不平,或數得詣富饒郡,因以商販,貧者至不堪其役。賀乃籍諸州物產厚薄,分劇易爲三等,視其功過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
36癸丑,詔審官院,自今知州軍、同判、知縣人並引對於便殿。〔〔考異〕同判,即通判,避太后父諱改名。張昊雲谷雜紀載莊獻上仙後,臣寮上言:「自大行皇后同聽政之日,天下奏章、臣寮白事,皆回避『通』字。今山園將畢,不可濫九廟而存諱。欲乞有若以通進司爲承進司、通奉大夫爲中奉大夫、通事舍人爲宣事舍人、通州爲崇州、通判爲同判、通直郎爲同直郎、通引官爲承引官、普通門爲普和門之類,及將來舉人程試,一切俾復如舊,無有所避。」是其證也。宋史列傳中,往往追改同判爲通判者,今皆正之。
37冬,十月,辛酉朔,徙陝西緣邊軍馬屯內地。
38監察御史鞠詠嫉王欽若阿倚,數睥睨其短,欽若心忌之。會詠兼左巡,率府率安崇俊入朝失儀,詠言崇俊少在邊有勞,此不足罪。欽若奏詠廢朝廷儀,責授太常博士、同判信州。
39遼主自秋獵於赤山,是月,駐遼河。
40十一月,辛卯朔,遼以皇姪宗範爲歸德軍節度使,北府宰相蕭孝穆爲南京留守,封燕王,南京留守耶律制心封〔爲〕南院大王,兵馬都總管仇正爲燕京轉運使。
41戊戌,詔禁江南諸路師巫邪術。先是知洪州夏竦,索部中師巫得一千九百餘戶,勒令歸農,毀其淫祠,因奏請朝廷嚴賜條約,故降是詔。
42初,蜀民以鐵錢重,私爲券,謂之交子,以便貿易,富民十六戶主之。其後富者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數起。大中祥符末,薛田爲轉運使,請官置交子務以榷其出入,久不報。寇瑊守蜀,遂乞廢交子不復用。會瑊去而田代之,詔田與轉運使張若谷度其利害。田、若谷議:「廢交子不復用,則貿易非便,但請官爲置務,禁民私造。」戊午,詔從其請,始置益州交子務,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爲額。瑊,臨汝人;若谷,南劍人也。
43大理寺丞、知彭山縣盧察乞官襄州以掃灑墳墓,帝許之。
44十二月,壬戌,遼以皇姪宗範爲平章事,封三韓郡王。
45江州陳蘊,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而蘊年八十,且有行義,州以聞。帝曰:「良民一鄉之表,旌之則爲善者勸矣。」甲子,授蘊本州助教。
46丁卯,遼以蕭永爲太子太師。
47辛未,詔吏部流內銓選幕職官知大縣,闕京朝官故也。
48己卯,遼皇子重元爲秦國王。重元,元妃之少子也。
二年〔遼太平四年。〕
天聖二年〔遼太平四年。(甲子、一○二四)〕
1春,正月,癸卯,命御史中丞劉筠等四人權知貢舉。
2詔修景靈宮之萬壽殿以奉真宗,署曰奉真;庚辰,命王欽若爲禮儀使。
3遼主如鴨子河;二月,己未朔,〔〔考異〕遼史本紀失書朔,今依朔考補入。〕獵達魯河,改鴨子河爲混同江,達魯河爲長春河。
4三月,戊子朔,詔禮部:「諸科舉人不能對策者,毋輒黜落。」先是上封者言,經學不究經旨,乞於本科問策一道。至是對者多紕繆,帝特下詔寬之。
5己丑,同提點開封府界公事磁州張君平言:「南京、陳、許、徐、宿、亳、曹、單、蔡、潁等州,古溝洫與畿內相接,歲久不治,故京師數罹水患,請委官疏鑿之。」詔從其請。
6丁酉,奉安真宗御容於景靈宮奉真殿。
7皇太后諭宰臣曰:「比擇儒臣侍上講讀,深有開益。」宰相因言工部郎中單父馬宗元,通經有行義,可使入奉經筵,辛丑,命宗元直龍圖閣。
8癸卯,王欽若等上真宗實錄一百五十卷,降詔褒諭。
9乙巳,御崇政殿,賜進士安陸宋郊、長洲葉清臣,吳縣鄭戩等一百五十四人及第,四十六人同出身。不中格者六人,以嘗經真宗御試,特賜同三禮出身。丙午,又賜諸科一百九十六人及第,八十一人同出身。〔〔考異〕宋史云,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四百八十五人,今從長編。〕
郊與其弟祁,俱以詞賦得名,禮部奏祁第三,太后不欲以第先兄,乃擢郊第一而置祁第十;人呼曰「二宋」,以大、小別之。劉筠得清臣所對策,奇之,故擢第二。以策擢高第,自清臣始。
10壬子,賜鄉貢進士張、太常寺太祝呂宗簡進士及第,仍附春榜。,洎之孫,宰臣王欽若之;宗簡,參知政事夷簡弟也。
11夏,四月,知池州李虛己,言州縣春初豫支錢和買紬絹,民或不欲者,彊之則爲擾。辛酉,詔三司諭州縣毋得抑配,非土產者罷之。
12初,帝乳母許氏,爲宮人所讒出宮,嫁苗繼宗,及是邀駕自陳。丙寅,封臨潁縣君,以繼宗爲右班殿直。尋加許氏當陽郡夫人,復入宮。
13五月,丁亥朔,司天監言日當食不食,宰相奉表稱賀。
14乙未,錄繫囚。
15六月,己未,百官表請聽樂,不許;表五上,乃許之。因諭王欽若曰:「今雖勉從眾請,秋宴但當用樂之半;其諸游幸,則心所未忍也。」
16遼南院大王耶律制心卒。
制心守上京,多惠政,時酒禁方嚴,有捕獲私醞者,制心一飲而盡,笑而不詰。或勸以奉佛,制心曰:「吾不知佛法,惟心無私,則近之矣。」贈政事令追封陳王。
17壬申,罷天慶、天祺、天貺、先天降聖節宮觀然燈。
18甲戌,遼以蕭迪里〔舊作敵烈,今改。〕爲南院大王。
19秋,七月,戊子,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
20壬辰,遣殿中侍御史王碩、內殿承制朱緒點檢山場所積茶。
初,朝廷既用李諮等貼射法,行之期年,豪商大賈不能軒輊爲輕重;而論者或謂邊糴償以見錢,恐京師府藏不足以繼,爭言其不便。會江淮制置司言茶有滯積壞敗者,請一切焚棄。朝廷疑變法之弊,下書責計置司,令碩等行視。既而諮等條上利害甚悉,且言:「推行新法,功緒已見。蓋積年侵蠹之源,一朝閉塞,商賈利於復故,欲有以動搖,而論者不察其實,助爲游說。願力行之,無爲流言所易。」於是詔有司榜諭商賈以推行不變之意,賜典吏銀絹有差。
21初,禁寺觀毋得市田。及真宗崩,內遣中使賜荊門軍玉泉山景德院白銀三千兩,令市田,言爲先帝植福,後仍不得爲例。由是寺觀稍益市田矣。〔〔考異〕見聞錄云:章獻太后,成都人,少隨父下峽,至玉泉寺,有長老善相人,謂其父曰:「君貴人也。」及見后,則大驚曰:「君之貴,以此女也。」又曰:「遠方不足留,盍游京師乎!」父以貧爲辭,長老乃贈以中金百兩,至京師。及皇太后垂簾聽政,玉泉長老者已居長蘆矣。后屢召不至,遣使就問所須,則曰:「道人無所須也。玉泉寺無僧堂,長蘆無山門,后其念之。」后以本閤服用物下兩寺爲錢以建。獨長蘆寺臨江,門起水中,既成,輒爲蛟所壞。后必欲起之,用生鐵數萬斤疊其下,門乃成,蛟畏鐵也。今玉泉僧堂梁記云后所建。稍益市田,據食貨志。〕
22癸丑,奉安真宗御容於玉清昭應宮安聖殿。
23八月,丙辰朔,宴崇政殿,初用樂之半。樂工奏技,帝未始矚目,終宴,猶有戚容。
時詔下成都府,召優人許朝天等補教坊,左正言劉隨,以爲賤工不足辱詔書。監察御史李紘亦言:「陛下即位,尚未能顯巖穴之士,而首召伶官,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朝天等遂罷歸。紘,昌齡從子也。
24詔:「舉官已遷改而貪污者,舉主以狀聞;聞而不以實者,坐之。」
25遼以駙馬蕭都哩〔舊作匹敵,今改。〕爲殿前都點檢。
26己卯,幸國子監,謁先聖文宣王。召從臣升講堂,令直講、屯田郎中馬龜符講論語,賜龜符三品服。已而觀七十二賢贊述,閱三禮圖,問侍講馮元三代制度。又幸昭烈武成王廟。還,幸繼照堂,宴從臣。
27甲申,太白入太微垣。
28九月,辛卯,祠太一宮,賜道左耕者茶帛。
29庚子,皇太后手書賜中書門下,以故中書令郭崇孫女爲皇后,諭輔曰:「自古外戚之家,鮮能以富貴自保,故茲選於衰舊之門,庶免它日或撓聖政也。」
30冬,十月,辛巳,詔:「自今詔書,令刑部摹印頒行。」
時判部青州燕蕭,言舊制,集書吏分錄,字多舛誤,四方覆奏,或致稽違,因請鏤版宣布。或曰:「版本一誤,則益甚矣。」王曾曰:「勿使一字有誤可也。」遂著於令。〔〔考異〕李燾曰:王子融云:寇萊公嘗議摹印赦書以頒四方,眾不可而止。其後四方覆奏赦書字誤,王沂公始用寇議,令刑部鎖宿雕字人,模印宣布。子融稱議初出於萊公,不知何據,今但從正史、實錄,稍增益之。〕
31丙辰,奉安真宗御容於洪福院。
32是月,遼主駐遼河。
33十一月,乙未,朝饗玉清昭應宮、景靈宮。丙申,饗太廟。丁酉,合祭天地於圜丘,大赦。百官上尊號曰聖文睿武仁明孝德皇帝,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元崇德仁壽慈聖皇太后,賜百官、諸軍加等。
34乙巳,立皇后郭氏。時張美人有寵,帝欲立之,太后不可而止,故后雖立而頗見疏。
35辛亥,王欽若封冀國公,曹利用改封魯國公,並加恩。故事,輔臣例遷官,參知政事呂夷簡與同列豫辭之,遂著爲式。〔〔考異〕宋敏求春明退朝錄云:建隆至天禧,每朝廷大禮,二府必進官。天聖二年南郊,呂夷簡□請,乃止。自是加恩而已。案咸平初,孫何建議已嘗釐革,而敏求初不之及。咸平釐革之後,未幾,宰執仍有以大禮進官者,至是始因夷簡之請而著爲式耳。
36十二月,丙寅,權判都省馬亮言:「天下僧以數千萬計,間或爲盜,民頗苦之。請院歲合度人外,非時更不度人;仍令自今毋得收曾犯真刑及文身者係籍。」詔可。
37是冬,遼大閱,聲言獵幽州。二府皆請備粟練師以待不虞,樞密副使張知白獨言:「遼人修好未遠,今其舉兵者,以上初政,觀試朝廷耳,豈可自生釁邪!若終以爲疑,莫如因今河決,發兵以防河爲名,萬一有變,亦足應用。」未幾,果無事。〔〔考異〕長編云:雄州候兵報有兵入鈔邊界,已乃知渤海人叛契丹,行剽兩界也。然遼史不載此事,疑宋人自相恐喝耳。涑水紀聞謂契丹借塞內牧馬,王欽若請與之。尤爲舛。〕
38遼主嘗微服出獵,有耶律罕班〔舊作韓八,今改。〕者,游京師,寓行宮側,惟囊衣匹馬而已。遼主見而問之,罕班初不識,漫應曰:「我北院部人,覓官耳。」遼主與語,知其才,陰識之。會北院奏南京疑獄久不決,遼主召罕班馳驛審錄,舉朝皆驚。罕班量情處理,人無冤者,遼主嘉之。又令籍群牧,馬闕其二,同事者考尋不已,罕班略不加詰,即先馳奏,遼主益信任焉。〔〔考異〕遼史聖宗紀不載罕班,興宗紀始書以罕班爲北院大王。至其本傳所載聖宗信任諸事,不具年月,今附見於此。
39是歲,遼放進士李炯等四十七人。
三年〔遼太平五年。〕
天聖三年〔遼太平五年。(乙丑、一○二五)〕
1春,正月,乙酉,遼主如混同江。
2戊子,遼遣宣徽南院使蕭從順等來賀長寧節,見於崇政殿,皇太后垂簾,置酒殿中以宴之,御史中丞薛奎館伴。從順欲請見,且言南使至北者皆見太后,而北使來獨不得見,奎折之曰:「皇太后垂簾聽政,雖本朝群臣亦未嘗得見也。」從順乃已。及辭,從順有疾,命宰臣王曾押宴都亭驛。從順問曾曰:「南朝每降使車,悉皆假攝,何也﹖」曾曰:「使者之任惟其人,不以官之高下。今二府八人,六常奉使,惟其人,不以官也。」從順默然。既而從順稱疾留館,不以時發,帝遣使問勞,挾太醫診視,相屬於道。樞密使曹利用請一切罷之,乃引去。
3二月,戊午,遼禁其境內服用明金及金線綺,國親當服者,奏而後用。
4乙丑,權御史中丞薛奎,罷爲集賢院學士,知并州,或譖奎漏禁中語也。既而秦州闕守,帝以奎屢官西邊,習其土風,即改奎知秦州。秦州宿重兵,經費常不足,奎務儉約,教民水耕,謹商算,歲中廩粟積者三百萬,征算衍者三十萬,覈民隱田數千頃,復得芻粟十餘萬。
5是月,遼主如魚兒濼。
6三月,丙子,徙知河南府陳堯佐知并州。每汾水漲,州人憂溺,堯佐爲築隄,植柳數萬本,作柳溪亭,民賴其利。
7壬辰,遼以左丞相張儉爲武定軍節度使,以殿前都點檢蕭都哩爲契丹行宮都部署。
8是月,遼主如長春河。魚兒濼有聲如雷,其水一夕越沙岡四十里,別無一陂。9夏,四月,壬子朔,詔卹刑獄。
10是月,以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劉煜知河南府。
煜世家河南,衣冠舊族。嘗權發遣開封府事,獨召見,太后問曰:「知卿名族,欲一見卿家譜,恐與吾同宗也﹖」煜曰:「不敢。」它日,數問之,煜無以對,因偽風眩,仆而出,乃免。
11五月,庚寅,錄繫囚。
12癸巳,幸御莊觀刈麥,聞民舍機杼聲,賜織婦茶帛。
13遼主清暑永安山。以蕭從順爲太子太師,吳叔達翰林學士,道士馮若谷加太子中允。命張儉移鎮大同。
14六月,癸酉,環、原州屬羌叛,寇邊,環慶都監趙士隆等死之。遣使者安撫陝西。
15秋,七月,戊子,詔諸路轉運使察舉知州、同判不任事者。
16壬寅,以前戶部郎中夏竦起復知制誥。
竦急於進取,喜任數術,世目爲姦邪。嘗上疏乞與修真宗實錄,不報。既而丁母憂,潛至京師求起復,依中人張懷德爲內助,而王欽若雅善竦,因左右之,故有是命。
17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18八月,辛亥,知益州薛田言:「本州解發舉人,自張詠以來,例給館券至京,今得三司移文,乃責吏人償所給官物,恐非朝廷之意。」帝曰:「漢貢士皆郡國續食,今獨不能行之遠方邪!其令悉蠲之。」
19戊午,夔州路提點刑獄盛京,言忠州鹽井歲增課,奉節、巫山縣營田戶逃絕,里胥代納戶稅,萬州戶納榖稅錢,皆爲民害,詔悉除之。京,度之從兄也。
20初,李諮等既條上茶法利害,輪者猶爭言其不便。辛未,命翰林侍讀學士孫爽、知制誥夏竦等再加詳定。
21九月,庚辰朔,始遣使賀遼后正旦。
22遼主駐南京。
23己亥,遼始遣使來賀宋太后正旦。
24冬,十月,乙卯,太白犯南斗。
25辛酉,以翰林學士、禮部侍郎晏殊爲樞密副使。
26庚午,以宰臣王欽若爲譯經使。唐譯經使以宰相明釋學者兼領之;宋初翻譯經論,令朝官潤文,及丁謂相,始置使;而欽若乃因譯經僧法護等請爲使,議者非之。
27十一月,己卯朔,孫爽等言:「十三場茶積而未售者六百一十三萬餘斤,蓋許商人貼射,則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故人莫肯售。又,園戶輸歲課不足者,使如商人入息,而園戶皆細民貧弱,力不能給,□擾益甚。又,姦人倚貼射爲名,彊市盜販,侵奪官利。其弊如此,不可不革。請罷貼射法,官復給本錢市茶,而商人入錢以售之。」於是茶法復壞。
28庚子,遼主幸內果園宴,京民聚觀。求進士得七十二人,命賦詩,第其工拙,以張昱等一十四人爲太子校書郎,韓欒等五十八人爲崇文館校書郎。〔〔考異〕徐氏後編以內果園試士爲九月事,今從遼史本紀作十一月。〕
29王欽若既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車駕臨問,賜白金五千兩。戊申,卒。皇太后臨奠出涕,贈太師、中書令,諡文穆,遣官護葬事,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建隆以來,宰相卹恩,未有此比。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爲「癭相」。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曲遷就以中上意。性傾巧,敢爲矯誕。太后以先朝所寵異,故復用之。及吳植事敗,太后滋不悅,同列稍侵之,欽若悒悒以歿。後有詔塑像茅山,列於仙官。
30遼北院樞密使蕭哈綽〔舊作合卓,今改。〕有疾,遼主欲臨視之,哈綽謝曰:「臣無狀,猥蒙重任;今形容毀瘁,恐陛下見而動心。」遼主乃止。會北府宰相蕭朴問疾,哈綽握其手曰:「吾死,君必爲樞密使,慎勿舉勝己者。」朴聞而鄙之。乙丑,卒。
十二月,戊辰,遼以蕭朴爲北院樞密使,〔〔考異〕遼史本紀作北府宰相蕭普古爲北院樞密使,列傳作「蕭朴」。按「普古」合聲即爲「朴」。遼於一人姓名字系多前後分載,今定從傳作「蕭朴」。〕封蘭陵郡王。
31先是朝班以宰相爲首,親王次之,使相又次之,樞密使雖檢校三師兼侍中、尚書、中書令,猶班宰相下。咸平初,曹彬以樞密副使兼侍中,位戶部侍郎、平章事李沆下,循舊制也。乾興中,王曾由次相爲會靈觀使,曹利用由樞密使領景靈宮使,時以宮觀使爲重,詔利用班曾之上,議者深以爲非。至是曾進昭文館大學士、玉清昭應宮使,同集殿廬,將告謝,而利用猶欲班曾上,閤門不敢裁。曾抗聲目吏曰:「但奏宰相王曾等告謝。」班既定,利用鬱鬱不平,張士遜慰曉之。庚申,詔宰臣、樞密使序班如故事。而利用志矯,尚居次相張知白上。及聞召張旻於河陽爲樞密使,利用疑代己,始悔懼焉。
殿前副指揮使楊崇勳,嘗詣中書白事,屬微雨新霽,崇勳穿泥□登階,王曾頷之,不以常禮延坐。崇勳退,劾,奏其失,送宣徽院問狀。翼日,曾入對,請傳詔釋罪,太后問其故,曰:「崇勳武夫,不知朝廷之儀。舉劾者,柄臣所以振紀綱;寬釋者,人君所以示恩德。如此,則仁愛歸於上而威令肅於下矣。」
32癸亥,徙崖州司戶參軍丁謂曹州司戶參軍。
謂以家寓洛陽,常爲書自責,敘國厚恩,戒家人毋輒怨望,遣人致於西京留守劉煜,祈付其家,戒使伺煜會眾寮時達之。煜得書,不敢私,即以聞,帝見之感惻,故有是命。宰相言:「謂,天下不容其罪而竄之,今不緣赦宥,未可內徙。」帝曰:「謂斥海上已數年,欲令生還嶺表耳。」
33乙丑,淮南節度使、檢校太師、同平章事張旻依前充樞密使。太后微時,嘗寓旻家,旻事之甚謹,后深德之,故復掌樞府。尋改名耆。
34是歲,燕民以年穀豐熟,遼主車駕臨幸,爭以土物來獻。遼主禮高年,惠□寡,賜酺飲。至夕,六街燈火如晝,土庶嬉游,遼主亦微行觀之。〔〔考異〕徐氏後編,繫南京酺飲於九月,今從遼史作十二月。〕
35丁丑,遼禁工匠不得銷毀金銀器。
四年〔遼太平六年。〕
天聖四年〔遼太平六年。(丙寅、一○二六)〕
1春,正月,癸未,遼使蕭迪里等入見。遼又遣人持酒果與迪里等。帝問宰相王曾曰:「送酒果者三十餘人,已至鄚州,聽其來否﹖」曾曰:「宜止其來,而以舟兵代之,轉酒果付迪里可也。」帝曰:「善!」
2知益州薛田言:「兩川犯罪人配隸它州,雖老疾得釋者,悉留不遣;自今請無拘停。」帝曰:「遠民無知犯法,而終身不得還鄉里,豈朕意乎!察其情有可矜者,聽遣還。」
3庚辰,遼主如鴛鴦濼。
4二月,己酉,遼以同知樞密院黃翩爲兵馬都部署,引軍城混同江、疏水河之間。黃龍府請建堡障三,烽臺十,遼主命俟農隙築之。
東京留守耶律巴格〔舊作八哥,今改。〕奏:黃翩領兵入女真界徇地,俘獲不可勝計,得降者二百七十戶。遼主獎諭之。〔〔考異〕遼史屬國表不載黃翩入女真徇地之役,蓋闕書也。翩以二月己酉受命帥師,其俘獲而歸,不得其日,今從本紀連書之。〕
5庚戌,玉清昭應宮使王曾請下三館校道藏,從之。帝因曰:「道書多言飛鍊金石,豈若老氏五千言之約哉!」
6壬戌,遣官祀九宮貴神。帝謂輔臣曰:「祀日適與真宗大忌同,其施樂邪﹖」王曾曰:「但設而不作耳。」又問古今樂之異同,曾曰:「古樂用於天地、宗廟、社稷、山川、鬼神,而聽者莫不和悅。今樂則不然,徒娛人耳目而蕩人心志,自昔人君流連荒亡者,莫不由此。」帝曰:「朕於聲技未嘗留意,內外宴游,皆勉彊爾。」
7己巳,遼以南京水,遣使賑之。
8庚午,命:「党項別部塌西,設契丹節度使治之。」
9三月,庚寅,遼以大同軍節度使張儉入爲南院樞密使、左丞相兼政事令。遼主方眷倚儉,參知政事吳叔達與儉不相能,遼主怒,出叔達爲康州刺史。
10御史臺自薛奎後,中丞闕人不補,侍御史知雜事韓億獨掌臺務者逾年。壬午,始命權知開封府汝陰王臻權御史中丞。臻建言:「三司、開封府諸曹參軍及赤縣丞、尉,率用貴游子弟,驕惰不任事,請易以孤寒登第、更仕宦書考無過者爲之。」又言:「京百司吏人入官,請如長定格,歸司三年。」並從之。
11是月,準布〔舊作阻卜,今改。〕侵遼,西北路招討使蕭惠破之。
宋紀三十七〔起柔兆攝提格四月,盡屠維大荒落七月,凡三年有奇〕。
天聖四年〔遼太平六年。(丙寅、一○二六)〕
天聖四年〔遼太平六年。〕
1夏,四月,安德節度推官李佑,唐莊宗曾孫也,上書求便官以洒掃陵廟,因改授西京留守推官。帝謂輔臣曰:「唐莊宗百戰有天下,嬖用伶官以及禍,可歎也!」王曾曰:「陛下日聽政事,又以前代治亂爲龜鑑,天下之福也。」
2知寧州、職方員外郎楊及,嘗因乾元節獻繡佛。帝謂輔臣曰:「及,佞人也。民安政舉,乃守臣之職,焉用爲此!」辛亥,令邸吏還之。
3丙寅,遼主如永安山。
4五月,己卯,詔禮部貢舉。
5判刑部燕肅上奏曰:「唐大理卿胡演進月囚帳,太宗詔,凡決死刑,京師五覆奏,諸州三覆奏,全活甚眾。貞觀四年,斷死罪二十九,開元二十五年,才五十八。今天下生齒未加於唐,而天聖三年,斷大□二千四百三十六,視唐幾至百倍。京師大辟雖一覆奏,而州郡之獄有疑及情可閔者,至上請而法寺多舉駁,官吏得不應奏之罪,故皆增飾事狀,移情就法,失朝廷欽卹之意。望準唐故事,天下死罪皆得一覆奏。」下其章中書,王曾謂:「天下皆一覆奏,則死囚充滿狴犴,久不得決;請獄疑若情可矜者聽上請。」壬午,詔曰:「朕念生齒之繁,抵冒者眾;法有高下,情有重輕,而有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辟,豈稱朕好生之志哉!其令天下死罪情理可矜及刑名疑慮者,具案以聞,有司毋得舉駁。」
6戊子,錄囚。
7辛卯,遼以東京統軍使蕭慥古爲契丹行宮都部署。
8癸卯,遼命西北路招討使蕭惠將兵伐甘州回鶻。
9閏月,戊申,減江、淮歲漕米五十萬石,除舒州、太湖等九茶場民逋錢十三萬緡。
10辛亥,復陝西永豐渠以通解鹽。
11甲子,詔輔臣於崇政殿西廡觀侍讀學士宋綬等講唐書。帝曰:「朕覽舊史,每見功臣罕能保始終者,若裴寂、劉文靜,俱佐命元功,不免誅辱。」王曾對曰:「寂等之禍,良由功成而不知退也。」綬兼句當三班院,因請解所兼,專事勸講。太后命擇前代文字可資孝養、補政治者以備帝覽,遂錄進唐謝偃惟皇誡德賦,又錄孝經、論語要言及唐太宗所撰帝範二卷、明皇朝臣寮所獻聖典三卷、君臣政理論二卷上之。
12六月,丁亥,建、劍、邵武等州、軍大水,賑之。
13庚寅,大雨震電,京師平地水數尺。辛卯,避正殿,減常膳。
癸巳,以西上閤門使曹儀、洛苑副使,內侍押班江德明提舉修葺在京營房庫務,內殿崇班麥守忠相度疏導積水。水之作也,宰執方晨朝,未入,俄有旨放朝。王曾亟附中使奏曰:「天變甚異,乃臣等變理無狀,豈可退安私室,恬然自處!」亟請入見,陳所以備禦之道。同列有先歸者,聞之皆愧服。時又傳言汴口決,水且大至,都人恐,皆欲東奔。帝以問曾,曾曰:「河決奏未至,民間言不足慮。」已而果然。
初,汴水大漲,眾洶洶憂京城,乃用樞密院奏,敕八作司決陳留隄及城西賈陂岡地,泄之於護龍河。水既落,命開封府界提點張君平調卒復治其隄防。秋,七月,丙午,賜役卒緡錢。
詔:「官物漂失,主典免償;流徙者所在撫存之。」
戊申,御長春殿,復常膳。
14罷永興軍、秦、坊等州新醋務。
15遼主獵於黑嶺。
16辛未,詔:「兩川所造錦綺、鹿胎透背欹正等,歲減上供之半,其大小綾及花紗,仍令改織絹以供邊費。」先是上封者以此爲言,帝謂輔臣曰:「朕意正欲如此,宜亟行之。」王曾等曰:「錦綺纂組,有害無益。臣約一錦之費,可爲絹數匹。陛下崇儉節費以惠遠人,臣等敢不奉詔。」
17帝謂輔臣曰:「比以天暑罷講讀,適已召孫奭等說書,卿等公事退,可暫至經筵。」王曾曰:「陛下留意經術,雖炎暑不輟,有以見聖學之高明也。」
壬申,詔諸路轉運使舉所部官通經術者。
18八月,丁亥,築泰州捍海堰。
先是堰久廢不治,歲患海濤冒民田,監西谿鹽稅范仲淹言於發運副使張綸,請修復之。綸奏以仲淹知興化縣,總其役。議者謂濤患息則積潦必爲災,綸曰:「濤之患十九而潦之災十一,獲多亡少,豈不可乎!」役既興,會大雨雪,驚濤洶洶且至,役夫散走,旋濘而死者百餘人。眾讙言堰不可復,詔遣中使案視,將罷之。又詔淮南轉運使胡令儀同仲淹度其可否,令儀力主仲淹議。仲淹尋以憂去,猶爲書抵綸,言復堰之利。綸表三請,願身自總役。乃命綸兼權知泰州,築堰自小海寨東南至耿莊,凡一百八十里,而於運河置閘,納潮水以通漕。踰年,堰成,流逋歸者二千六百餘戶。民爲綸立生祠。令儀及綸各遷官。〔〔考異〕案長編載張綸兼權知泰州,乃五年八月辛卯,綸及胡令儀遷官,乃六年七月甲子朔,今并書之,仍別出。〕
19遼蕭惠之討甘州回鶻也,徵兵諸路,獨準布〔舊作阻卜,今改。〕部長特喇〔舊作直剌,今改。〕後期,立斬以徇。至甘州,攻圍三日,不克而還。時特喇之子聚兵來襲,準布部有烏拜〔舊作烏八,今改。〕者,密以告惠,惠未之信。會西準布諸部皆叛,都監尼魯古、〔舊作□魯,今改。〕國舅帳太保阿卜魯〔舊作曷不呂,今改。〕等將兵三千來救,遇敵於哈屯〔舊作可敦,今改。〕城西南,爲其所敗,尼嚕古、阿卜魯俱死之,士卒潰散。惠倉卒列陣,準布諸部出不意,攻遼營。遼人請乘勢奮擊,惠曰:「我軍疲敝,未可用也。」烏拜請以夜斫諸部之營,惠又不許。及諸部兵退,惠乃設伏以邀擊之,前鋒始交,諸部散去。遼主遣特里袞〔舊作愓隱,今改。〕耶律洪古、林牙耶律華格〔舊作化哥,今改。〕將兵討之。
洪古,華格之弟也。遼主嘗刺臂血與洪古盟爲友,禮遇尤異,及討準布有功,拜南府宰相,改上京留守。
20九月,乙卯,詔孫奭、馮元舉京朝官通經術者。
21庚申,詔禮部貢院,諸科通三經者薦擢之。
22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爲三班奉職。
23辛未,廢襄、唐二州營田務,以田賦民,每頃輸稅五分。
24壬申,命翰林學士夏竦、蔡齊、知制誥程琳等重刪定編敕。帝問輔臣曰:「或謂先朝詔令不可輕改,信然乎﹖」王曾曰:「此憸人惑上之言也。咸平中,刪太宗朝詔令,十存一二。蓋去其繁密之文以便於民,何爲不可!今有司但詳其本末,又須臣等審究利害,一一奏稟,然後施行。」帝然之。
25是月,遼主駐遼河。
26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書是年日食,今從宋史。〕
27丙子,哈斯罕〔舊作曷蘇館,今改。〕諸部長朝於遼。未幾,哈斯罕部乞建旗鼓,遼主從之。
28淮南轉運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閘成。
初,堰度舟,歲多壞,而監真州排岸潯陽陶鑑,監楚州稅元城王舟歲多壞。乙,並謂置水閘堰旁,以時啟閉。及成,漕舟果便,歲省堰卒十餘萬。乃詔發運司,它可爲閘處,令規畫以聞。鑑、乙並優遷。〔〔考異〕案王安石誌王乙墓,云乙言楚州可去堰爲閘,歲省卒二十一萬七千,工錢一百三十萬,米六萬八千石,與實錄不同,未知誰是。長編又言鑑孫愷嘗爲成都府轉運副使,有文字記此甚詳。〕
29先是孫奭、馮元共薦大理寺丞安丘楊安國爲國子監直講,於是并召安國父□州州學講書光輔入見。帝令說尚書,光輔曰:「堯、舜之事,遠而未易行,臣願講無逸一篇。」時年七十餘矣,而論說明暢。帝欲留爲學官,光輔固辭。乙卯,以光輔爲國子監丞,遣還。
30遼蕭惠爲招討使累年,屢遭侵掠,士馬疲困。十一月,有小校訴其三罪,遼主命案之,旋降惠爲南京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
31十二月,丁丑,卹畿內饑。
32辛巳,遼主詔北面諸部廉察州縣之官,不治者罷之。又詔:「大小職官,有貪暴殘民者立罷,終身不錄;其不能廉直,雖處重任,亦代之;清勤者,雖卑位,亦當薦拔。」
33遼自蕭哈綽、〔舊作合卓,今改。〕蕭朴相繼爲樞密使,專尚吏才,好自聽訟,時人轉相效習,風俗日衰。遼主下詔曰:「朕以國家以南、北二院分治契丹、漢人,蓋欲去貪枉,除煩擾也。若貴賤異等,則怨必生。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動有司以達於朝,惟內族、貴戚,各恃恩行賄以圖苟免,如是則法廢矣。自今貴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並令所在官吏案問,具申北、南院覆問,得實以聞;其不案輒申及受請託爲奏言者,以本犯人罪罪之。」
34丁亥,帝白太后,欲元日先上太后壽乃受朝,太后不可。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后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后令。」因再拜稱賀。帝固欲先上太后壽,既退,出墨詔付中書。
五年〔遼太平七年。〕
天聖五年〔遼太平七年。(丁卯、一○二七)〕
1春,正月,壬寅朔,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
2己未,樞密副使晏殊罷。
殊上疏論張耆不可爲樞密使,忤太后旨。會從幸玉清昭應宮,從者持笏後至,殊怒,以笏撞之折齒,御史彈奏,遂出知宣州。之州數月,改應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來,天下學校廢,興學自殊始。
3戊辰,以夏竦爲樞密副使。
4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5二月,癸酉,命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爲提舉,翰林學士宋綬、樞密直學士劉筠、陳堯佐同修。初,內出劄子,以先朝正史久而未修,慮年紀浸遠,事或淪墜,宜令王曾修纂之。故事,宰臣自領監修國史;至是以曾提舉,乃別降敕焉。
6丙子,詔賑京東流民。
7三月,辛酉,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綬以下二十六人爲殿後彌封、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乙丑,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二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堯臣,虞城人也。
夏,四月,癸酉,試特奏名進士及諸科;甲戌,賜同出身及試銜者凡三百四十二人。尋下詔戒諭諸道舉人,宜奮勵詞學,毋坐視歲月,冀望恩澤。
8辛巳,遼杜防、蕭蘊等來賀乾元節,知制誥程琳爲館伴使。蘊出位圖,指曰:「中國使者至北朝坐殿上,位高;今北朝使至中國,位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防又曰:「大國之卿當小國之卿,可乎﹖」琳曰:「南、北朝安有大小之異!」防不能對。詔與宰相議,或曰:「此細事,不足爭。」將許之。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固爭不可,乃止。
9乙未,遼主獵於黑嶺。
10帝嘗謂輔臣曰:「世無良醫,故夭橫者眾。」張知白對曰:「古方書雖存,率多舛繆;又,天下學醫者不得盡見。」乃命醫官院校定醫書。至是詔國子監摹印頒行,并詔翰林學士宋綬撰病源序。
11五月,庚子朔,詔:「武臣子孫習文蓺者,聽奏文資。」
12丙午,閱諸班騎射。
13辛亥,錄繫囚。
14癸亥,楚王元佐薨,追封齊王,諡恭憲;後改封潞王。
15是月,遼主清暑永安山。
16西南招討司奏陰山中產金銀,請置治,從之;復遣使循遼河北求產金銀之所。由是興治采鍊,人賴其利。
17六月,甲戌,以京畿旱,禱雨於玉清昭應宮、開寶寺。
丙子,詔決畿內繫囚。
丁丑,雨。
18癸未,罷諸營造之不急者。先是太后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遣內侍羅崇勳主之。宰臣張知白因言:「案五行志,宮至盛則有火災。近者洞真、壽寧觀相繼火,此皆土木太盛之證。」帝納其言。
19詔:「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雙日鎖院,隻日降麻。」
20遼禁諸屯田不得擅貨官粟。
21癸巳,遼復使蕭惠討準布。
22秋,七月,己亥朔,賑泰州水災。
23遼主諭中外大臣曰:「制條中有遺闕及輕重失中者,其條上之,議增改焉。」
24乙巳,遼詔:「輦路所經,旁三十步內不得耕種者,不在所訟之限。」
25丙辰,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緡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26詔察京東被災縣吏不職者以聞。
27先是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日官奏:「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監察御史曹修古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不足爲信。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自此人人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爲福。」禁中以翡翠爲服玩,詔市於南越,修古以爲重傷物命;且真宗嘗禁采狨毛,故事未遠,宜罷之。時方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八月,壬申,修古出知歙州。〔〔考異〕修古以臺官出典州,必坐論諫不合。本傳亦甚略,今從長編入數事。〕
28九月,庚戌,閱龍衛神勇軍習戰。
29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御飛白字圖。
30陝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蟲食苗。太常博士、祕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絳上疏曰:「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穀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塞時變,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詔,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雍,斥近幸以損陰。而聖心優柔,重在改作,號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夫風雨寒暑之於天時,爲大信也;信不及於物,澤不究於下,則水旱爲沴。近日制命有信宿輒改,適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廣,萬幾之眾,不出房闥,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倖,上下皆蔽,其事不虛。昔兩漢日蝕、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懼。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篤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比來姦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事,而宰相方考資進吏,無所建白,循依違之,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
古者榖不登則虧膳,災屢至則降服,凶年不塗塈。願陛下詔引咎,損太官之膳,避路寢之朝,許士大夫斥諱上聞,譏切時病,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斂,勿崇私恩,更進直道。誠動乎上,惠洽於下,豈有時澤之艱哉!」
絳,濤之子也。
31遼主駐遼河。
冬,十月,丁卯朔,詔:「諸帳院庶孽,並從其母論貴賤。」遼主留心翰墨,始畫譜牒以別嫡庶,由是爭訟紛起。樞密使蕭朴,有吏才,能知人主意,敷奏稱旨,時議多取決之。
32辛未,太常博士、直集賢院、同知禮院王皞,上所撰禮閣新編六十卷。
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請編次本院所承詔敕,其後不能就;皞因取國初至乾興所下詔敕,刪去重複,類以五禮之目,成書上之,賜五品服。皞,曾弟也。
33乙酉,監修國史王曾言:「唐史官吳兢,於實錄正史外,錄太宗與群臣對問之語爲貞觀政要。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實錄、日歷、時政記、起居注,其間事不入正史者,別爲一書,興正史並行。」從之。
34甲午,同皇太后幸御書院,觀太宗、真宗御書。
35壬辰,醫官院上所鑄俞穴銅人式二,詔一置醫官院,一置相國寺。
36丙申,滑州言塞決河畢。是日旬休,帝與太后特御承明殿,召輔臣諭曰:「河決累年,一旦復故道,皆卿等經畫力也。」王曾等再拜稱賀。詔速第修河僚勞效以聞,作靈順廟於新隄之側。十一月,丁酉朔,名滑州新修埽曰天臺埽,以其近天臺山麓故也。自天禧三年河決,至是九載,乃復塞。修河部署彭睿、權三司使河南范雍、知滑州寇瑊,並加秩;凡督役者第遷官,民經率配,免秋稅十之三。
37乙未,遼皇姪匡義軍節度使中山郡王查噶、〔舊作查葛,今改。〕保寧軍節度使長沙郡王色嘉努、〔舊作謝家奴,今改。〕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舊作遂哥,今改。〕奏言各將之官,乞選伴讀書史,遼主從之。
38壬寅,工部郎中、直昭文館燕肅請造指南車,內侍盧道隆又上所創記里鼓車,詔皆以其法下有司製之。
39甲辰,百官集尚書省,受薦饗景靈宮誓。乙巳,受饗太廟誓。丙午,受合祭天地誓。丁未,帝謂輔臣曰:「百官三日受誓,禮當然邪﹖」王曾等曰:「宮廟告饗,皆緣郊祀之事,止當一受誓爾。今循先朝舊制,請俟它日釐正之。」
40辛亥,朝饗景靈宮。壬子,饗太廟。大禮使王曾言:「皇帝執玉被袞,酌獻七室,而每室奏樂章,恐陟降爲勞,請節宮架之奏。」帝曰:「三年一饗,朕不敢憚勞也。」
癸丑,祀天地於圜丘。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丁巳,恭謝玉清昭應宮。
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
41丁亥,詔:「百官、宗室受賂冒爲親屬奏官者,毋赦。」
42左正言孔道輔爲左司諫、龍圖閣待制。
時道輔使遼猶未還。遼燕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爲戲,道輔艴然徑出。主客者邀道輔還坐,道輔正色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考異〕長編載孔道輔還,言於宋帝曰:「契丹比爲黑水所破,其勢甚蹙。」案遼史,是時遼未嘗見敗於黑水。今不取。〕
43是歲,南郊肆赦,中外以爲丁謂將復還。殿中侍史臨河陳琬上疏曰:「丁謂因緣憸佞,竊據公台,今禋柴展禮,必潛輸琛貨,私結要權,假息要荒,冀移善地。李德裕止因朋黨,不獲生還;盧多遜曲事主藩,卒無牽復;請更不原赦。」帝然之。
六年〔遼太平八年。〕
天聖六年〔遼太平八年。(戊辰、一○二八)〕
1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2詔:「自今南郊軍賞有闕,其三司官吏並劾罪。」
先是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它軍,一軍大譟,捽守佐堂下劫之,約予善帛,乃免。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轉運使孫沖適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詔給善帛。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誘之亂也。」卒留不予。
3戊午,詔:「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交割本職公事與轉運使、副使,仍令轉運司條所省事件以聞。」或言提點刑獄官過爲煩擾,無益於事故也。
4庚申,党項侵邊界,邊帥擊破之。
5甲子,遼詔州縣長吏勸農。
6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7二月,辛未,同知禮院王皞言:「諡者,行之表也。近日臣寮薨卒,雖官品合該擬諡,其子弟自知父祖別無善狀,慮定諡之際,斥其謬戾,皆不請諡。竊以諡法自周公以來,垂爲不刊之典,蓋以彰善癉惡,身歿之後,是非較然,用爲懲勸。今若任其遷避,則爲惡者肆志而不悛。欲乞今後凡有臣寮薨謝,不必候本家請諡,並令有司舉行。如此,則隱慝無行之人有所沮勸矣。」從之。
8壬午,工部尚書、平章事張知白卒。知白在相位,慎名器,常以盛漢爲戒。雖顯貴,其清約如寒士。贈太傅、中書令。禮官謝絳議諡文節,御史王嘉言言:「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請謚文正。」王曾曰:「文節美諡矣。」遂不改。嘉言,禹偁子也。
知白九歲,其父終邢州,殯於佛寺;及遼師侵河北,寺宇多頹廢,殯不可辨。知白既登第,徒行訪之,得佛寺殿基,恍然識其處;既發,其衣衾皆可驗。眾歎其誠孝。
9戊子,遼燕京留守蕭孝穆,請於拒馬河接宋境上,置戍長以巡察,遼主從之。
10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載是年日食。今從宋史。〕
11戊申,太后幸劉美第,左司諫劉隨奏疏勸止。太后納其言,自後不復再往。〔〔考異〕宋祁作劉隨墓誌銘云:太后不宜數幸外家,恐誤。今從長編。〕
12壬子,以張士遜爲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張知白既卒,帝謀代之者,宰相王曾薦呂夷簡,樞密使曹利用薦張士遜。太后以士遜位居夷簡上,欲用之,曾言輔相當擇才,不當問位,太后許用夷簡。夷簡因奏事,言士遜事帝於壽春府最舊,且有純懿之德,請先用之,太后嘉其能讓。
13癸丑,以姜遵爲樞密副使。
遵長於吏事,其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眾,時人號爲「薑擦子」。太后遣內侍於永興軍營浮屠,遵希太后旨,悉毀漢、唐碑碣以代磚甓,躬自督治。既成,乃得召用。
14己未,以范雍爲樞密副使,班姜遵上。
15是月,遼主駐長春河。
16夏,四月,戊辰,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軍頭司,各引對所理公事。自帝爲皇太子,輔臣參決諸司事於資善堂,至是始還有司。
17丁丑,貸河北流民復業者種食,復是年租賦。
18癸未,命龍圖閣待制燕肅、直史館康孝基同議蠲減三司歲所科上供物。凡中都歲用百貨,三司視庫務所積豐約,下其數諸路,諸路度風土所宜及民產厚薄而率買,謂之科率。諸路用度非素蓄者,亦科率於民。然用有緩急,則物有輕重,故方上所須,輕者反重,賤者反貴,而民有受其弊者。肅等既受命,建言京師庫務所積可給二年者,請勿復科買,詔從之。
19庚寅,以星變,齋居不視事五日,降畿內囚死罪,流以下釋之,罷諸土木工,賑河北流民過京師者。
右司諫劉隨,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應祖宗意。」
監察御史鞠詠條上應變五事,又言:「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必有補。」
20五月,乙未朔,交趾寇邊,詔廣南西路轉運司發谿峒丁壯捕之。時文思使焦守節知邕州,遣人入交趾,諭以利害,李公蘊拜章謝罪。
21遼主清暑永安山。
22庚戌,詔:「溫、鼎、廣等州歲貢柑,不得以貢餘爲名,餉遺近臣。」始,王曾言於帝,請斷貢餘。帝曰:「貢且勞矣,況其餘乎!」亟命罷之。
23樞密副使姜遵言:「咸陽民元守亮歲貢梨,朝廷給賜,常倍其直,守亮恃此夸其里中,因以凌弱,請絕其獻。」帝曰:「朕不知守亮敢恃此以橫也。」辛亥,詔罷之。
24六月,丙寅,罷戎、瀘諸州穀稅錢。
25周虢州防禦使柴貴,世宗第也,其孫肅自陳求官。帝問王曾曰:「肅果柴氏之後乎﹖」曾對曰:「得貴告身驗之,信然。」帝曰:「世宗開拓土宇,爲吾國家也,後裔其可忘哉!」命爲三班奉職。
26秋,七月,遼以南院大王耶律迪里〔舊作敵烈,今改。〕爲上京留守。
27戊戌,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28乙未,開封府推官、監察御史館陶王沿爲河北轉運副使。
沿上言:「本朝制兵刑,未幾於古。自契丹通好三十年,二邊地常屯重兵,坐耗國用,而未知所以處之。請教河北強壯,以代就糧禁卒之闕,罷招廂軍,以其者隸作屯田,行之數年,當漸消減,而強壯悉爲精兵矣。
古者刑平國,用中典,而比者以敕處罪,多重於律。律以絹直代之;律坐髡釱而役者,敕黥竄以爲卒。比諸州上言,謫卒太多,衣食不足,願勿復謫者七十餘州。以律言之,皆不至是,是以繁文罔之而置於理也。誠願削深文而用正律,以錢定罪者,悉從絹估,黥竄爲卒者,止從髡釱;此所謂勝殘去殺,無待百年者也。」
29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賑卹。
30八月,乙丑,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
初,帝謂輔臣曰:「比令內侍往緣邊視水災,如聞有龍堰於海口,故水壅而不泄。可遣官致祭。」王曾曰:「邊郡數大水,蓋洪範所謂不潤下之證。海口恐非龍可堰,宜寬民賦以答天災。」故有是詔。
31甲戌,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張綸知秦州。
綸,天禧末爲發運副使。時鹽課積虧者十年,綸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戶宿負,官助其器用,鹽入優與之直,由是歲增課數十萬。復置鹽場於杭、秀、海三州,歲入課又三百五十萬。居三歲,增上供米八十萬。在江、淮踰六年,爲民興利除害甚眾。性喜施與,漕卒多凍餒道死者,綸見之歎曰:「此有司之過,非所以體上仁也。」推俸錢市絮襦千數,衣其不能自存者。
32乙亥,河決澶州王楚埽。
33戊寅,翰林學士承旨兼龍圖閣學士劉筠知廬州。
筠三入翰林,意望兩府,及爲承旨,頗不懌,嘗移疾不出。或戲筠曰:「服清涼散必愈。」蓋兩府乃得用清涼繖也。
筠前嘗知廬州,愛其土,遂築室城中,架閣藏前後所賜書,帝爲飛白書,曰「真宗聖文祕奉之閣」。及再至,即營冢墓,作棺,自爲銘刻之。後二歲,竟卒於書閣。
筠初爲楊億所識拔,後遂與億齊名,時號楊、劉、。性不苟合,臨事明達,而其治尚簡嚴。然晚爲陽翟同姓富人奉求恩澤,清議頗少之。
34丙戌,錄唐張九齡後。九齡九代孫錫,以九齡告身及明皇批答來獻。帝謂輔臣曰:「九齡,唐名相,宜旌其後。」即授國子四門助教。
35九月,己亥,詔:「京朝官任內,五人同罪,奏舉者減一任。」
36乙巳,遣使修諸路兵械。
37丙午,太常少卿、直昭文館陳從易爲左司郎中,兵部郎中、集賢院修撰楊大雅並知制誥。
自景德後,文士以雕靡相尚,從易獨自守不變;與大雅特相厚,皆好古篤行,無所阿附。天禧初,大雅提點淮南刑獄,案部過金陵境上,遇風舟覆,冠服盡喪。時丁謂鎮金陵,遣人遺衣一襲,大雅辭不受。王欽若亦不喜之。時議欲矯文弊,故並進用。大雅初名侃,避真宗舊諱,改焉。
38壬子,遼主如中京。北德哷勒〔舊作北敵烈,今改。〕部節度使耶律延壽請視諸部,賜旗鼓,從之。
39是月,準布諸部長多降於遼。
40冬,十月,甲申,除福州民逋官莊錢十二萬八千緡。
初,王氏據福州時,有田千餘頃,謂之官莊。太平興國中,授券與民耕,歲輸賦而已。天聖二年,發運使方仲荀言:「此公田也,鬻之可復厚利。」遣屯田員外郎辛惟慶領其事,凡售錢三十五萬餘緡,詔減緡錢三之一,期三年畢償。監察御史朱諫以爲傷民,不可,詔復爲貧弱者寬期。至是知州章頻復以爲言,詔悉除之。
41遼魏王耶律色軫〔舊作斜軫,今改。〕之孫婦指斥乘輿,其夫爲之容隱,事覺,連坐,并籍其家。
42遼主諭燕城將士:「若有敵至,總管備城之東南,統軍使守西北,馬步軍備野戰,統軍副使繕璧壘、課士卒,各練其事。」
43十一月,丙申,遼太子宗真納妃蕭氏,駙馬都尉克迪〔舊作匹敵,今改。〕之女也。
44遼以耶律求翰爲北院大王。
45癸卯,翰林學士宋綬等上所撰天聖鹵簿記十卷。初,南郊,綬攝太僕卿,陪玉輅,帝問儀物典故,占對辨給,因使綬集官撰記,帝歎其詳備。
46十二月,丁卯,賜故杭州處士林逋謚曰和靖先生,仍贍其家。
逋臨終賦詩,有「茂陵它日求遺稿,猶喜曾無封禪書」之句。既卒,州以聞,帝嗟惜之。
初,逋嘗客臨江,李諮方舉進士,未有知者。逋曰:「此公輔器也。」及逋卒,諮適爲州守,爲素服,與其門人葬之。
47遼主詔:「兩國舅乃南北王府乃國之貴族,賤庶不得任本部官。」
48是歲,遼放進士張宥等五十七人。
七年〔遼太平九年。〕
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己巳、一○二九)〕
1春,正月,癸卯,樞密使曹利用罷,以侍中判鄧州。
初,太后臨朝,中人與貴戚稍能軒輊爲禍福,而利用以勳舊自居,不恤也。凡內降恩,力持不予,左右多怨。太后亦嚴憚利用,稱曰侍中而不名。利用奏事簾前,或以指爪擊帶□,左右指以示太后曰:「利用在先帝時,何敢爾邪!」太后頷之。利用奏抑內降恩,雖屢郤,亦有不得已從之者。人揣知其然,或紿太后曰:「蒙恩得內降,輒不從。今利用家媼陰諾臣請,其必可得矣。」下之而驗。太后始疑其私,頗銜怒。
內侍羅崇勳得罪,太后使利用召崇勳戒敕之。利用去崇勳冠幘,詬斥良久,崇勳恨之。會從子汭爲趙州兵馬監押,而州民趙德崇詣闕告汭不法事;奏上,崇勳請往案之,遂罷利用樞密而窮治汭罪。汭坐被酒衣黃衣,令人呼萬歲,杖死。
丙辰,貶利用爲左千牛衛將軍,知隨州。
2是月,遼主至自中京。
3二月,庚申朔,參知政事魯宗道卒。宗道疾劇,帝臨問,賜白金三千兩。既卒,太后臨奠,贈兵部尚書。
宗道剛正疾惡,遇事敢言,不爲小謹。太常議諡曰剛簡,復改爲肅簡,議者以爲肅不若剛爲得其實云。〔〔考異〕王子融作王曾言行錄及百一篇,毀短宗道殊甚。然它書莫不稱宗道剛簡可畏,恐子融所云,或出私意,今不取。〕
4甲子,詔:「文臣歷邊任有材勇,武臣之子有節義者,與換官,三路任使。」
5丙寅,張士遜罷。
士遜以曹利用薦,得宰相,利用長樞密,憑寵自恣,士遜居其間,未嘗有是非之言,時人目之爲「和鼓」。及曹汭獄起,羅崇勳因譖利用,帝以問執政,眾顧望,未有對者。士遜徐曰:「此獨不肖子爲之,利用大臣,宜不知狀。」太后怒,將罷士遜,帝以其東宮舊臣,加刑部尚書,知江寧府,解通犀帶賜之。後領定國軍節度使,知許州。
6以呂夷簡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始,王曾薦夷簡可相,久不用。士遜將免,曾因對言:「太后不相夷簡,以臣度聖意,不欲其班樞密使張耆上爾。耆一赤腳健兒,豈容妨賢至此!」太后曰:「吾無此意,行用之矣。」於是卒相夷簡。
7丁卯,以夏竦、薛奎參知政事,陳堯佐爲樞密副使。奎入謝,帝諭奎曰:「先帝常以卿爲可任,今用卿,先帝意也。」
8癸酉,貶曹利用爲崇信軍節度副使,房州安置。利用又坐私貸景靈宮錢貶,命內侍楊懷敏護送,諸子各奪兩官,沒所賜第,籍其資,黜親屬十餘人。宦者多惡利用,行至襄陽驛,懷敏不肯前,以語逼之。利用素剛,遂投繯而絕,以暴卒聞。〔〔考異〕利用之死,據長編在二月辛卯,今并見於此。
利用性悍梗少通,力裁僥倖,而其親舊或有恩緣以進者,故及於禍。然在朝廷,忠藎有守,始終不爲柔屈,死非其罪,人多冤之。
9乙酉,以河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
10癸巳,募民入粟以賑河北水災。
11閏月,戊申,禁京城創造寺觀。時都人厭土木之勞,及詔下,咸喜。
12壬子,詔曰:「朕開數路以詳延天下之士,而制舉獨久置不設,意吾豪傑或以故見遺也,其復置此科。」於是稍增損舊名,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通墳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決勝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凡六,以待京朝官之被舉及應選者。又置書判拔萃科,以待選人之應書者。又置高蹈丘園科,沈淪草澤科,茂才異等科,以待布衣之被舉及應書者。又置武舉,以待方略智勇之士。其法,皆先上蓺業於有司,有司較之,然後試祕閣,中格,然後天子親策之;若武舉,則仍閱其騎射焉。
初,盛度建言於真宗,請設四科以取士。夏竦既執政,建請復制舉,廣置科目以收遺才。帝從之,更采度前議而降是詔。
13癸酉,置理檢使,以御史中丞爲之。其登聞檢院匭函改爲檢匣,如指陳軍國大事,時政得失,並投檢匣,令畫時進入,常事五日一進。其稱冤濫枉屈而檢院、鼓院不爲進者,並許指理檢使審問以聞。
時上封者言:「自至道三年廢理檢院,而朝廷得失,天下冤枉,浸不能自達。」帝讀唐史,見匭函故事,與近臣言之。夏竦因請復置使領,帝從其議。
乙卯,始命御史中丞王曙兼理檢使。
14三月,乙丑,詔:「吏受賕自今毋用蔭。」時三司吏毋士安坐受賕,法應徒,而用祖蔭以贖論,特決杖勒停而降是詔。
15辛巳,詔以遼飢民流過界河,令所過給,米分送唐、鄧等州,以閒田處之。
16癸未,詔:「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闕失,在外者實封以聞。」
時群牧判官夏縣司馬池因轉對,言:「唐制,門下省,詔書出有不便者,得以封還。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詔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內侍皇甫繼明等三人給事太后閤,兼領估馬,自言估馬有羨,利乞遷官。事下群牧司,閱實,無羨利。繼明方用事,自制置使以下,皆欲附會爲奏,池獨不可,吏拜曰:「中貴人不可忤也。」池不聽。繼明等怒甚。會除開封府推官,敕至閤門,爲繼明黨所沮罷,乃以屯田員外郎出知耀州。
17甲申,上封者言天下茶鹽課虧,請更議其法。帝以問三司使寇瑊,瑊曰:「議者未知其要爾。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給於商旅,若官盡其利,則商旅不行,而邊民困於餽運矣。法豈可數更!」帝然之,因謂輔臣曰:「茶鹽,民所,食而強設法以禁之,致犯法者眾。但緣經費尚廣,未能弛之,又安可數更其法也!」
泰州鹽課虧緡錢數十萬,事連十一州,詔殿中丞張奎往案之。還奏:「三司發鈔稽緩,非諸州罪。」因言:「鹽法所以足軍費,非仁政所宜行。若不得已,令商人轉貿流通,獨關市數其征,則上下皆利,孰與設重禁壅閼之爲民病!」有詔,悉除所負。奎,臨濮人,全義七世孫也。
18丙戌,遣官祈晴。帝因謂輔臣曰:「昨令視四郊,而麥已損腐,民何望焉!此必政事未當天心也。古者大辟,外州三覆奏,京師五覆奏,蓋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審獄議罪,毋或枉濫。」又曰:「赦不欲數;然舍是無以召和氣。」夏,四月,庚寅,赦天下,免河北被水民賦租。京師自三月朔雨不止,前赦一夕而霽。
19辛卯,南平王李公蘊卒。〔〔考異〕公蘊之卒,長編繫於天聖六年六月。今從宋史仁宗紀。〕其子德政遣人來告,以爲交趾郡王。
20五月,乙未,詔禮部貢舉。
21庚午,上封者言:「近邊內地州郡,多是儒臣知州,邊事武略,安肯留意!欲望自今選有武勇謀略內殿崇班以上三二十人,於河北、河東、陝西及西川、廣南,不以遠近,但路居衝要處充知州,得替日,具本處民間利害或邊事十件奏聞。或朝廷要人驅使,詢之於朝,則曰某人曾在某處,知某處事宜,則是先試之以近邊之事,後委之以臨邊之任,或爲州郡之防,或爲偏裨之將,不乏人矣。」樞密院請令武臣閤門祇候以上知州軍,代還日,分件言事。
22遼主清暑永安山。
23六月,戊子朔,〔〔考異〕遼史本紀失書朔,今依朔考補入。〕遼以長沙郡王色嘉努爲廣德軍節度使,樂安郡王遂格爲匡義軍節度使,中山郡王查葛爲保定軍節度使,進封潞王。
24壬辰,置益、梓、廣南路轉運判官,與轉運使分部案巡,位諸州同判上;別給印,分巡即用之;仍詔磨勘及一年者遷一官。議者以爲自罷諸路提點刑獄,而益、梓、廣南止一轉運使,不能周知民事故也。
25丁未,大雷雨,玉清昭應宮災。宮凡三千六百一十楹,獨長生崇壽殿存。翼日,太后對輔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宮,一夕延燔殆盡,猶幸一二小殿存爾。」樞密副使范雍,度太后對輔臣泣曰:「先帝力成此宮,一夕延燔殆盡,猶幸一二小殿存爾。」樞密副使范雍,度太后有再興葺意,乃抗言曰:「不若燔之盡也!」太后詰其故。雍曰:「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爲灰燼,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將葺之,則民不堪命,非所以祇天戒也。」宰相王曾、呂夷簡亦助雍言。夷簡又推洪範災異以諫,太后默然。
太廟齋郎蘇舜欽,詣登聞鼓院上疏曰:「今歲自春徂夏,霖雨陰晦,未嘗少止,農田被災者幾於十九,臣以爲任用失人,賞罰弗中之所召也。而大臣歸咎於刑獄之濫,肆赦天下以爲禳救,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斷決滯獄以平水旱,不聞用赦。故赦下之後,陰霾及今。前志曰:『積陰生陽,陽生則災見焉。』乘夏之氣,發泄於玉清宮,震雨雜下,烈焰四起,樓觀萬疊,數刻而盡,非慢於火備,乃天之垂戒也。陛下當降服減膳,避正寢,責躬罪己,下哀痛之詔,罷非業之作,拯失職之民,庶幾可變災爲祐。浹日之間,未聞爲此,而將計工役以圖修復。都下之人,聞者駭惑,咸謂章聖皇帝勤儉十餘年,天下富庶,及作斯宮,海內虛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數遭水旱,雖征賦咸入而百姓困乏。若大興土木,則費用不知紀極,財力耗於內,百姓勞於下,內耗下勞,何以爲國!今爲陛下計,莫若采吉士,去佞人,修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給而征稅寬減,則可以謝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賢君見變,修道除凶;亂世無象,天不譴告。今幸天見之變,是陛下修己之日,豈可忽哉!」舜欽時年二十一,易簡之孫,耆之子也。
26甲寅,王曾罷。
始,太后受冊,將御天安殿,曾執以爲不可。及長寧節上壽,止供張更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請謁,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悅。會玉清昭應宮災,累表待罪,乃出知青州。
27以玉清昭應宮災,知宮李知損編管陳州;御史臺鞫火起,得知損嘗與其徒茹葷聚飲宮中故也。
初,太后怒守衛者不謹,悉下御史獄,欲誅之。中丞王曙上言:「昔魯桓、僖宮災,孔子以爲桓、僖親盡當毀者也。遼東高廟及高園便殿災,董仲舒以爲高廟不當居陵旁,故災。魏崇華殿災,高堂隆以臺榭宮室爲戒,宜罷之勿治,帝不聽,明年復災。今所建宮,非應經義,災變之來,若有警者。願除其地,罷諸禱祠,以應天變。」而右司諫范諷亦言:「此實天災,不當置獄窮治。」監察御史張錫言:「若反以罪人,恐重貽天怒。」言者既眾,帝及太后皆感悟,遂薄守衛者罪。
議者尚疑將復修宮,諷又言:「山木已盡,人力已竭,雖復修,必不成。臣知朝廷亦不爲此,其如疑天下何!願明告四方,使戶知之。」秋,七月,己巳,下詔以不復修宮之意諭天下。改長生崇壽殿爲萬壽觀。
乙酉,罷諸宮觀使并輔臣所領諸宮觀使名,從呂夷簡、張耆、夏竦之請也。
宋紀三十八〔起屠維大荒落八月,盡元黓涒灘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己巳、一○二九)〕
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
1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考異〕遼史不書日食,今從宋史。〕
2詔:「罷天下職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給之。」先是上封者言:「職田有無不均,吏或不良,往往多收以殘細民。」命資政殿學士晏殊與三司、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參議,皆以爲然,故有是詔。
3己丑,以呂夷簡爲昭文館大學士。
4辛卯,夏竦復爲樞密副使,陳堯佐、王曙並參知政事,樞密使張耆改山南東道節度使。竦與夷簡不相悅,故以堯佐易之。
5初,渤海自神冊中附於遼,無榷酤鹽之稅,寬弛關市之征,渤海安之。自馮延修、韓紹勳以燕地平州之法繩之,民不堪命。會燕地荐饑,戶部副使王嘉獻策造船,使其民漕粟以賑之,水路艱險,多至覆沒,鞭扑搒掠,民怨思亂。東京舍利軍詳袞〔舊作詳穩,今改。〕大延琳因之爲變,遂囚留守、駙馬都尉蕭孝先及南陽公主,殺紹勳、嘉以悅眾,僭號興遼,改元天慶。
時遼主駐黑嶺,副留守王道平踰城走告變,即徵諸道兵以時進討。時國舅詳袞蕭實迪〔舊作匹敵,今改。〕先率本管兵據要害,絕其西渡。延琳以書結保州戍主夏行美,使率渤海軍爲亂,行美執其人送統軍耶律普古,〔舊作蒲古,今改。〕普古遂殺渤海兵八百人,入據保州,斷其東路。延琳分兵西取瀋州,副使張傑聲言欲降,延琳信之,不急攻;既知其詐,攻之,守禦已備,不克而還。南北女真皆從延琳,高麗貢使亦不至。〔〔考異〕東國通鑑云:契丹東京將軍大延琳遣大府丞高吉德告建國兼求援。延琳,渤海始祖大祚榮七世孫也,國號興遼,建元天興。案遼史作「天慶」,東國通鑑作「天興」,未詳孰是。至延琳之叛,自在八月,而東國通鑑作九月,則據乞援之月耳。
冬,十月,丙戌朔,遼以南京留守、燕王蕭孝穆爲都統,蕭實迪副之,蕭普努〔舊作蒲奴,今改。〕爲都監,討延琳。遇賊蒲水中,軍少卻,普努將右翼,實迪將左翼,夾攻之,先據高麗、女真要衝,使不得求援,賊潰,追敗之於平山北。普努不介馬而馳,追殺餘賊。已而大軍圍東京,普努討諸叛邑,平吼山賊、延琳深溝自衛,固守不敢出。
十一月癸亥冬至。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祕閣校理范仲淹。疏言天子有事親之道。無爲臣之禮。有南面之位。無北面之儀。若奉親於內而行家人禮可也。今顧與百官同列虧君體。損主威。不可爲後世法。疏入不報。又疏請太后還政。亦不報。遂乞補外。尋出爲河中府同判。〔(攷異)六一居士集范文正神道碑謂太后將以至日大會前殿上率百官上壽因仲淹言而事遂已杜大圭名臣集載富弼撰仲淹墓碑亦云疏奏遂罷案上壽前不見省耳碑文談今從長編〕
丙寅。遼以張傑爲瀋州節度使。超授□州戍將行美平章事。召皇城進士張人紀等二十二人入朝。試以詩賦。皆賜第。
壬申。遼以駙馬都尉劉四端權知宣徽南院。
十二月庚寅。以知制誥李仲容判禮部。故事,茂才異等高蹈邱園沈淪草澤三科。所上策論。先委體部考核以開。乃得召試。時直史館康孝基判禮部。定富弼等十人。帝改命仲容。而孝基同判。仍取弼等策論覆較之。弼,河南人也。
辛亥。以左司諫龍圖閣待孔道輔知鄆州。坐糾察刑獄不當也。道輔嘗極,論曹利用,羅崇勳弄權。時利用死而崇勳猶委任云。
八年〔遼太平十年。〕
天聖八年〔遼太平十年。(庚午、一○三○)〕
1春,正月,丙寅,命資政殿學士晏殊權知禮部貢舉。
2甲戌,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彰武節度使曹瑋卒,贈侍中,諡武穆。
瑋爲將不如其父寬,然用士得死力。平居意氣舒暇,及行師,多奇計,出入神速。一日,張樂飲僚吏,中坐,失瑋所在,明日,徐出視事,賊首已擲庭下矣。將兵幾四十年,未嘗少失利。真宗遇邊奏,必手詔詰難至十數反,而瑋守初議,卒無以奪。開邊壕,率令深廣丈五尺,山險不可塹者,因其峭絕治之,使足以限敵,後皆以爲法。
臨淄人賈同嘗造瑋,瑋欲案邊,邀與俱。同問:「從兵安在﹖」曰:「已具。」既出就騎,見甲士三千環列,初不聞人馬聲。同歸,語人曰:「真名將也。」王欽若方貴盛,聞同名,欲致之,固辭不往。久之,始同判□州。天聖初,上書言:「自祥符已來,諫諍路塞,丁謂乘間造符瑞以欺先帝。今謂姦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謬,使先帝免後世之議。」又言寇準忠規亮節,宜還之內地。時太后臨朝,而同言如此,人以爲難。再遷,知棣州,卒。
3集賢校理華陽彭乘□求便親,詔乘知普州。蜀人得鄉郡自乘始。普人鮮知學者,乘爲興學,召其子弟爲生員,教育之,俗遂以變。
4辛巳,作會聖宮於西京永安縣。〔〔考異〕長編作「三聖宮」,今從宋史仁宗紀。〕
5二月,戊子,詔:「五代時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孫依蔭律敘蔭,仍須得保官三人。」御史臺主簿兗州石介上疏以爲不可,坐罷。
6遼主如龍化州。
7三月,甲子,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丙寅,試諸科。丁卯,賜進士咸平王拱壽等二百人及第,四十九人同出身;己巳,賜諸科及第、同出身者又五百七十三人。詔更拱壽名曰拱辰。
8壬申,幸後苑,賞花釣魚。每歲從官賦詩,或預備,及是出不意,坐多窘者,優人以爲戲,左右皆大笑。翌日,盡取詩付中書,第其優劣。祕閣校理韓羲所賦獨鄙惡,落職,同判冀州。
9乙亥,詔:「宗室嫁女,擇士族之有行義者;敢以財帛爲昏,御史臺、街司察舉之。」
10以度支副使、刑部郎中錢唐唐肅爲龍圖閣待制。
肅清宜廉儉,恬於仕進。在度支,會糴麥京師,數且足,有豪姓欲入官數十萬石,因權倖以干掖庭。太后面命肅,肅曰:「麥貯倉率不過二歲,多則腐朽不可食,況撓法邪!」卒不受。嘗知濂洪州,艤舟南康,不即赴。或問之,肅曰:「職田以四月爲限,今遽往,得無趨利之譏乎!」踰月乃上。
11三司以方建太一宮及洪福等院,市材木於陝西。同判河中府范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今復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尋徙陳州,又言:「恩倖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願以上官、賀婁爲戒。」事雖不行,帝嘉其忠。
12遼都統蕭孝穆圍東京,去城五里,四面築城堡,起樓櫓,使內外不相通。駙馬蕭孝先及南陽公主既爲大延琳所囚,聞遼師至,孝先與其妹穴地逃出。公主在後,爲守陴者所覺,遇害。公主,遼主之第四女也。〔〔考異〕遼史公主表:南陽公主下嫁蕭孝先。本紀先書駙馬都尉蕭孝先,後書駙馬延寧。本紀互舉其名字也,今從表。〕
13夏,四月,遼主如乾陵。以耶律行平爲廣平軍節度使,以夏行美爲中順軍節度使。
14五月,戊申,遼主清暑柏坡。
15甲寅,賜信州龍虎山張道陵二十五世孫乾曜號虛靖先生,〔〔考異〕宋史作「澄素先生」,王氏續鑑從之。今據長編作「虛靖」。〕以其孫見素爲試將作監主簿,仍令世襲先生號,蠲其租課。
16六月,癸巳,監修國史呂夷簡等上新修國史於崇政殿。故事,史成,監修而下進秩,夷簡固辭之。
17乙巳,御崇政殿,試書判拔萃及武舉人。武舉法,先閱騎射,而試之以策爲去留,弓馬爲高下,每遇制舉則試焉。
18戊申,以書判拔萃人宣州司理參軍曲江余靖爲將作監丞、知海陽縣,安德節度推官河南尹洙爲武勝節度掌書記。
19秋,七月,丁巳,詔修國朝會要。
20丙子,策制舉人,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博士成都何詠、茂才異等富弼。詠、弼對策,並及第四等。丁丑,以詠爲祠部員外郎、同判永興軍,賜五品服;弼爲將作監丞、知長水縣。
21壬午,遼詔來歲行貢舉法。
22八月,戊子,詔:「流配人道死者,其妻子給食送還鄉里。」
23遼東京被圍既久,城中撤屋以爨。戊申,賊將楊詳世密送款,夜,開南門納遼軍,禽大延琳,渤海平。駙馬大力秋,坐延琳事伏誅。
24九月,丙辰,罷百官轉對。自復轉對,言事者頗眾,大臣不悅,故復罷之。
25乙丑,樞密副使姜遵卒。
26劉美家婢出入禁中,大招權利,樞密直學士、刑部侍郎趙稹厚結之。己巳,擢稹樞密副使。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蓋意在中書也。世傳以爲笑。
27宋初,鹽利皆歸縣官,其解池引水而成者曰顆鹽,淮、浙、蜀廣煮海井□而成者曰末鹽,初皆通商貿易。咸平中,梁鼎請官自鬻解鹽,未幾,以公私煩擾,復舊商販。帝初即位,置計置司,議茶鹽利害。茶法變貼射而鹽則官自鬻,利微而害博。兩池積鹽爲阜,其上生木合抱。選人王景上言,請通商平估以售,少寬百姓之力,太后以爲然,命盛度、王隨議更其制。
隨與權三司使胡則畫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商時,伐木造船以給輦運,而兵民罷勞,不堪其命,今去其弊,一利也。始以陸運,既差帖頭,又役車戶,貧人懼役,連歲逋逃,今悉罷之,二利也。舟運有沈溺之患,綱吏侵盜,雜以泥沙硝石,其味苦惡,疾生重膇,今皆得其真鹽,三利也。國之錢幣,謂之貨泉,蓋欲使之通流,而富室大家多藏鏹不出,故民用皆蹙,今歲得商人六十餘萬,頗助經費,四利也。歲減鹽官兵卒、畦夫傭作之給,五利也。」冬,十月,丙申,詔罷三京二十八州軍榷法,聽商賈入錢若金銀京師,榷貨務給鈔,受鹽於解池,而申私販鬻之禁。詔下,蒲、解之民皆作感聖恩齋。自是雖賈商流行,而歲課之入官者耗矣。
28壬寅,置天章閣待制,位龍圖閣待制之下,命鞠詠、范諷爲之。
29是月,遼主駐長寧淀。
30十一月,丙寅,朝饗景靈宮。丁卯,饗太廟。戊辰,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31辛亥,遼都統蕭孝穆等自東京凱旋,戎服入見,遼主賜宴勞之。翼日,封孝穆爲東平王,賜佐國功臣號。駙馬蕭實迪封蘭陵郡王,蕭普努加侍中,以蕭惠爲南京統軍使。尋以孝穆爲東京留守。東京殘破之後,存穆撫納流民,爲政務寬簡,民安之。遼主詔渤海舊族,有勳勞材力者敘用,餘分居來、隰、遷、閏等州。
32十二月,癸未,加恩百官。
33壬辰,以雷州司戶參軍丁謂爲道州司戶參軍。
34丁未,定難節度使、西平王趙德明遣使來,獻馬七十匹,乞賜佛經一藏,從之。
35是歲,河中府同判范仲淹上疏,請太后復辟,其略曰:「陛下擁護聖躬,聽斷大政,日月持久。今皇帝春秋已盛,睿哲明聖,握乾綱而歸坤紐,非黃裳之吉象也。豈若保慶壽於長樂,卷收大權,還上真主,以享天下之養!」疏入,不報。
36高麗來貢。
九年〔遼太平十一年,六月,改景福元年。〕
天聖九年〔遼太平十一年,六月,改景福元年。(辛未、一○三一)〕
1春,正月,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
2己未,龜茲國、沙州並遣使貢方物。庚申,資政殿學士晏殊言:「占城、龜茲、沙州、邛部川蠻夷往往有挈家入貢者,請如先朝故事,委館伴使詢其道路風俗,及繪人物衣冠以上史館。」從之。
3辛酉,以刑部尚書、知許州張士遜爲定國節度使、檢校太傅。時士遜朝京師,冀復入相。天章閣待制鞠詠奏曰:「曹利用擅作威福,士遜與之親厚,援引至相位,陛下特以東宮僚屬用之。臣願割舊恩,伸公議,趣使之藩。」士遜乃赴許州。
4丁卯,以祠部員外郎晁宗愨爲知制誥。宗愨,迥子也。宋綬嘗謂:「自唐以來,唯楊於陵身見其子嗣復繼掌書命,今始有晁氏焉。」
5辛未,錢惟演改判河南府。惟演託病久留京師,既除陳州,遷延不赴,且圖相位。天章閣待制范諷奏曰:「惟演嘗爲樞密使,以皇太后姻屬罷之,示天下不私,今不可復用。」殿中侍御史須城郭勸亦催督惟演上道。惟演自言:「先在洛陽,願司宮鑰。」遂命惟演守河南,促其行。
6翰林學士盛度請其子奉禮郎申甫於館閣讀書,從之。
7二月,癸巳,詔復職田。
8三月,壬子,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鞠詠卒。
9,賜青州州學九經,從王曾之請也。自是州郡當立學者皆得賜書。
10遼主自春初如混同江,旋如長春河。遼主末年得消渴疾,語多忌諱,凡死亡者,左右侍臣俱不得言及之,至是增劇。
11夏,四月,戊寅,詔以隴州論平民五人爲劫盜抵死,主者雖更赦,並從重罰。
12五月,乙丑,錄囚。
13遼境諸河,以大雨橫流,失其故道。
14六月,遼主疾大漸,驛召東京留守蕭孝穆、上京留守蕭孝先及左丞相張儉,使輔立太子,誡無失南朝信誓。己卯,遼主殂於大斧河之行宮,年六十一,諡曰文武大孝宣皇帝,廟號聖宗。
聖宗守約甚堅,未嘗稍啟邊隙。在位四十九年,理冤滯,舉才行,察貪殘,抑奢僭、錄死事子孫,振諸部貧乏,責近臣迎合,郤高麗女樂,在遼諸帝中號爲令主。及殂,太子即位,改元景福。
初,聖宗知元妃與皇后有隙,病中屬太子曰:「皇后事我四十年,以其無子,故命汝爲嗣。我死,汝母子切無殺之。」元妃聞之,恚益甚。聖宗疾革,元妃詈皇后曰:「老物,寵亦有既邪!」令左右扶后出。聖宗遺詔以皇后爲皇太后,元妃爲皇太妃;元妃匿之,自尊爲皇太后,攝國政。
太后既得志,引蕭孝先與密謀,欲搆后以罪,以駙馬蕭實迪爲皇后所喜,深忌之秦晉公主竊聞其謀,告實迪曰:「爾將無罪被戮,與其死,曷若奔女真以全其生。」實迪曰:「朝廷詎肯以飛語害忠良!寧死,弗適它國。」會護衛馮嘉努、〔舊作馮家奴,今改。〕帳下醫耶律喜遜〔舊作喜孫,今改。〕希旨上變,誣北府宰相蕭綽布、〔舊作浞卜,今改。〕及實迪謀逆,欲奉皇后攝政,徐議當立者,太后命鞫治之。辛丑,太后誅綽布、實迪及其黨七人,獄詞連及皇后。遼主聞之曰:「皇后侍先帝歷有歲年,撫育眇躬,當爲太后,今不果,反罪之,可乎﹖」太后曰:「此人若在,恐爲後患。」遼主曰:「皇后無子而老,雖在;無能爲也。」太后不從,卒載以小車,囚之上京。時遼臣慴太后威,無敢言者。樞密使蕭朴獨上書白皇后之誣,不報。朴感憤至于嘔血。〔〔考異〕遼史蕭孝先傳云:興宗諒陰,欽哀弒仁德皇后,孝先與蕭浞卜,蕭匹敵謀居多。浞卜,今譯作綽布,匹敵,今譯作實迪,俱以皇后之懿親見忌於飲哀,致無罪而死;乃謂其與孝先同預密謀,則誣甚矣。興宗紀云:皇太后賜駙馬蕭鉏不里、蕭匹敵死,圍場都太師女直著骨里、祇候郎君詳穩蕭延留等七人皆棄市,籍其家。遷齊天皇后於上京。與實迪傳同,今從之。鉏不里,即浞卜也。〕
15雄州以遼聖宗訃聞。辛丑,輟視朝七日,在京及河北、河東緣邊亦禁音樂七日,遣使祭奠、弔慰及賀即位。
16秋,七月,丙午朔,遼太后率皇族大臨於太平殿,高麗遣使弔慰。遼主召晉王蕭普古等飲博,夜分乃罷。
17遼奉陵軍節度使耶律吉實〔舊作乞石,今改。〕來告哀,帝爲成服於內東門之幄殿,向其國,哭五舉音而止,皇太后舉哭如上儀。遣近臣詣館弔慰,常服,黑帶,繫□,不佩魚。
18丁未,遼主擊鞠。
19庚戌,遼賑薊州饑。
20乙卯,遼以比歲豐稔,罷給東京統軍司糧。
21丁巳,遼主謁聖宗御容,哀慟久之,因命寫北府宰相蕭孝友、南府宰相蕭孝穆象於御容殿。
22戊午,命孔道輔爲賀遼太后冊禮使。遼太后冊禮使自此始。
23壬申,遼主謁神主帳,時奧隈蕭氏始入宮,亦命拜之。
24癸酉,以翰林侍講學士、兵部侍郎孫奭爲工部尚書,知兗州。奭三請致仕,召對承明殿,敦諭之。奭以年踰七十固請,泣下,帝亦惻然。詔與馮元講老子三章,各賜帛二百匹。以不得請,求近郡,故優拜焉,仍詔須宴而後行。
25甲戌,右正言陳執中罷度支判官,諫院供職。是時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皆不任諫職,須別降敕赴諫院者,乃曰諫官。
26八月,丁丑,太子少保致仕馬亮卒,贈右僕射。
亮有智略,敏於政事,然所至無廉稱。及卒,以呂夷簡在相位,得諡忠肅,人不以爲然。
27權知開封府寇瑊卒。
瑊初附丁謂,故早達。及謂敗,左遷,鬱鬱不自得。祕書丞彭齊賦喪家狗以刺之。
28九月,戊申,遼主親視慶陵。
29己巳,以右諫議大夫程琳爲給事中,權知開封府、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琳令有司驗狀。蒙正連姻太后,太后因琳入對,謂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耳。」琳曰:「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太后默然。遂論如法。
30庚午,以吏部尚書、知天雄軍王曾爲彰德節度使,仍知天雄軍遼使者往還,斂車徒而後過,無敢譁者。人樂其政,爲畫像而生祠之。
31甲戌,遼遣使來謝弔慰。
32冬,十月,戊寅,遼宰臣呂德懋卒。
33己卯,以翰林學士宋綬爲龍圖閣學士、知應天府。
時太后猶稱制,五日一御承明殿,垂簾決事,而帝未始獨對群臣也。綬言:「宜約唐先天中制度,令群臣對前殿,非軍國大事及除拜,皆前殿取旨。」書上,忤太后意,故命出守。侍御史劉隨、殿中侍御史郭勸並言綬有詞學,當留於朝,不聽。
34丙戌,下詔申儆庶官,因侍御史知雜事劉隨請也。其略曰:「比者搢紳之間,名節勵,矜勞者掠美以近名,希進者行險以徼寵,分屏翰者或奏請之靡厭,任按察者或寬縱之爲得;貪而無恥,故務營私,老而非材,曾不知退。用稽彝訓,申儆群倫,苟少冒於官箴,將自投於公憲。」
35遼遣使來,致其先主遺物。己酉,遣使來謝賀即位及太后冊禮。
36閏月,辛亥,遼有司請以遼主生辰爲永壽節,太后生辰爲應聖節,從之。
37辛酉,遼主閱新造鎧甲。
38癸亥,以鹽鐵副使趙州王鬷爲天章閣待制。
初,馬季良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之。」季良方用事,有司莫敢迕其意,鬷獨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邪!」事遂寢。
39丁卯,遼賑黃龍府饑。
40戊辰,知袞州孫奭陛辭,曲宴太清樓,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及近臣皆預。翼日,奭入謝,又命講老子,賜襲衣、金帶、鞍勒馬。及行,賜宴瑞聖園,又賜詩,詔近臣皆賦。
41十一月,辛巳,徙三館於崇文院。先是三館、祕閣在左掖門內,左昇龍門外,大中祥符八年,大內火,權寓右掖門外,至是修崇文院成,復徙之。
42丙申,遼葬文武大孝宣皇帝於慶陵。
初,耶律資忠爲聖宗所信任,以忤權貴,出爲昭德節度使,至是表請會葬,既至,伏梓宮大慟曰:「臣幸遇聖明,橫被讒譖,不獲盡犬馬之報。」氣絕而蘇。遼主命醫治疾,久之,言:「國舅孝先無憂國之心,陛下不當復用唐景福年號。」於是用事者惡之,遣歸鎮。尋卒。
43丁亥,弛兩川礬禁。
44十二月,癸丑,遼主至自慶陵。
太后聽政,遼主不親庶務;群臣表請,遼主不從。
45甲寅,詔吏部銓:「選人父母年八十以上者,權注近官。」
46是歲,遼封李德明子元昊爲夏國公,以興平公主歸之。
明道元年〔遼重熙元年。〕
明道元年〔遼重熙元年。(壬申、一○三二)〕
1春,正月,壬申朔,遼太后御正殿,受遼主與群臣朝。
2乙亥,以知江陵府會稽杜衍爲河北都轉運使。初,命衍守荊南,殿中侍御史郭勸言衍清直,當留中朝,不聽。會河北乏軍費,乃命衍往經度之,不增賦於民而用足。
3丁丑,遼主如雪林。
4癸巳,詔:「案舉官奏劾所部官吏而反爲所訟者,自今無得受理。」
5二月,癸卯,監修國史呂夷簡上三朝寶訓三十卷。
6庚戌,以知許州、定國節度使張士遜爲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7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爲宸妃。是日,宸妃薨。〔〔考異〕李燾謂宸妃之號,前此未見,恐是創置。而張淏雲谷雜記辨之,引唐武后紀高宗立武氏爲昭儀,進號宸妃。又來濟傳,武后被寵,特號宸妃。濟與韓瑗諫云:妃有常員,今別立號,不可。謂宸妃之號創於唐高宗,明肅之封章懿,蓋據於此。援引甚當,今采附於下。〕
妃始生帝,皇太后即以爲己子。帝即位踰十年,妃默處先朝嬪御中,未嘗自異,人畏太后,亦無敢言者,終太后世,帝不自知妃所出也。疾革,乃進位,年四十六。
始,宮中未治喪,宰相呂夷簡朝奏事,因曰:「聞有宮嬪亡者。」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預宮中事邪﹖」引帝偕起。有頃,獨坐簾下,召夷簡問曰:「一宮人死,相公何與﹖」夷簡曰:「臣待罪宰相,內外事無不當預。」太后怒曰:「相公欲離間我母子邪﹖」夷簡曰:「太后不以劉氏爲念,臣不敢言;尚念劉氏,則喪禮宜從厚。」太后悟,遽曰:「李宸妃也,且奈何﹖」夷簡乃請治喪皇儀殿,用一品禮殯洪福寺。又謂內侍羅崇勳曰:「宗妃當以后服殮,用水銀實棺。」有司希太后旨,言歲月未利。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夷簡遽求對,太后揣知其意,遣崇勳問之,夷簡言:「鑿垣非禮,喪宜自西華門出。」太后復遣崇勳曰:「豈意卿亦如此!」夷簡曰:「臣位宰相,理當廷爭。太后不許,臣終不退。」崇勳三反,太后猶不許。夷簡正色謂崇勳曰:「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崇勳懼,馳告,太后乃許之。〔〔考異〕李燾曰:鑿垣事,據魏泰東齋記事,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輟視朝三日。二月一日發哀成服,初四日贈三代,十四日葬,又輟朝。今并書之。〕
8三月,壬申朔,遼命尚父、漆水郡王迪禮〔舊作敵烈,今改。〕復爲特里袞。舊作愓隱,今改。〕
9遼太后自攝政,即追封其曾祖爲蘭陵王,父爲齊王,諸弟皆王之,蕭氏奴爲團練、防禦、觀察、節度使者四十餘人。燕民無賴者多占名樂工,爲蕭氏奴。
10戊子,始行天聖編敕。
11太常博士安丘明鎬,初爲蘄州幕職,知州鄧餘慶,貪暴不法,州事皆鎬持正之。薛奎領秦州、益州,皆辟鎬自隨。於是鎬罷益州同判,還朝,賜封,帝問輔臣以鎬所能者,奎曰:「鎬有文學,沈鷙能斷大事,願陛下亟用之。」己丑,命鎬權開封府推官,尋即真。
12江、淮旱。戊戌,詔慮繫囚,流以下降一等,杖、笞釋之。
13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14是春,遼主大蒐。太后慮遼主懷齊天皇后鞠育之恩,因其出蒐,遣人馳至上京弒后。
后曰:「我實無辜,天下共知,待我浴而後就死,可乎﹖」使者退,比復至,則后已殂矣,時年五十。因殺其左右百餘人,以庶人禮葬。
15夏,四月,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爲職田,配廣南牢城。
16六月,殿中侍御史冀人張存上疏言:「陛下嗣統以來,延納至言,罔有忌諱,函夏之人,共思讜直。自前秋詔罷百官轉對,去冬黜降御史曹修古等,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遠竄嶺南,人心惶惑,中外莫測。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幾,蔽而不達。」因歷引周昌、朱雲、辛慶忌、辛毘事以廣帝意。
17秋,七月,乙酉,參知政事王曙罷爲資政殿學士,知陝州,以疾自請也。〔〔考異〕宰輔編年錄,王曙以七月乙酉罷爲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知陝州。宋史云丁酉王曙罷,誤也。〕
18辛卯,以門下省爲諫院,徙舊省於右掖門之西。先朝雖除諫官而未嘗置院,及陳執中爲諫官,屢請之。置諫院自此始。
19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20八月,辛丑,以三司使、兵部侍郎晏殊爲樞密副使。〔〔考異〕辛丑,宰輔編年錄作庚子朔,今從長編與宋史。〕丙午,以晏殊參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