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史官,全無相統攝,每人各分一年去做。或有一件事,頭在第一年,末梢又在第二三年者,史官只認分年去做,及至把來,全鬭湊不著。某在朝時建議說,不要分年,只分事去做。且天下大事無出吏、禮、兵、刑、工、戶六件事。如除拜注授是吏部事,只教分得吏事底人,從建炎元年,逐一編排至紹興三十二年。他皆倣此,却各將來編年逐月類入。衆人不從。某又云,若要逐年做,須是實置三簿:一簿關報上下年事首末,首當附前年某月,末當附後年某月;一簿承受所關報本年合入事件;一簿考異。向後各人收拾得,也存得箇本。又別置一簿,列具合立傳者若干人,某人傳,當行下某處收索行狀、墓誌等文字,專牒轉運司疾速報應。已到者,鈎銷簿;未到者,據數再摧;庶幾易集。後來去國,聞此說又不行。賜。
而今史官不相統總,只是各自去書,書得不是,人亦不敢改。更是他書了,亦不將出來,據他書放那裏,知他是不是!今雖有那日歷,然皆是兼官,無暇來修得。而今須是別差六人鎖放那裏,教他專工修,方得。如近時作高宗實錄,却是教人管一年,這也不得。且如這一事,頭在去年,尾在今年,那書頭底不知尾,書尾底不知頭,都不成文字!如爲臣下作傳,某將來看時,說得詳底只是寫行狀,其略底又恰如春秋樣,更無本末可攷。又有差除去了底,這一截又只休了,如何地稽考!據某看來,合分作六項,人管一事。謂如刑事,便去關那刑部文字看。他那用刑皆有年月,恁地把來編類,便成次序。那五者皆然。俟編一年成了,却合斂來。如元年五月一日有某事,這一月內事先後便皆可見。且如立傳,他那日歷上,薨卒皆有年月在。這便當印板行下諸州,索行實、墓誌之屬,却令運司專差一人督促,史院却去督促運司。有未到底。又刷下去催來,便恁地便好,得成箇好文字。而今實錄,他們也是將日歷做骨,然却皆不曾實用心。有時攷不得後,將牒下州縣去討;那州郡不應,也不管。恁地,如何解理會得!義剛。
近世修史之弊極甚!史官各自分年去做,既不相關,又不相示。亦有事起在第一年,而合殺處在二年,前所書者不知其尾,後所書者不知其頭。有做一年未終,而忽遷他官,自空三四月日而不復修者。有立某人傳,移文州郡索事實,而竟無至者。嘗觀徽宗實錄,有傳極詳,似只寫行狀、墓誌;有傳極略,如春秋樣,不可曉。其首末雜手所作,不成倫理。然則如之何?本朝史以曆日爲骨,而參之以他書。今當於史院置六房吏,各專掌本房之事。如周禮官屬下所謂史幾人者,即是此類。如吏房有某注差,刑房有某刑獄,戶房有某財賦,皆各有冊系日月而書。其吏房有事涉刑獄,則關過刑房;刑房有事涉財賦,則關過戶房。逐月接續爲書,史官一閱,則條目具列,可以依據。又以合立傳之人,列其姓名於轉運司,令下諸州索逐人之行狀、事實、墓誌等文字,專委一官掌之,逐月送付史院。如此,然後有可下筆處。及異日史成之後,五房書亦各存之,以備漏落。淳。
君舉謂不合與諸公爭辯,這事難說。嘗記得林少穎見人好說話,都記寫了。嘗舉一項云,國家嘗理會山陵,要委諭民間遷去祖墳事。後區處未得,特差某官前往定奪果當如何。這箇官人看了,乃云只消看中做。林說:「這話說得不是。當時只要理會當遷與不當遷。當遷去,雖盡去亦得;若不當遷,雖一毫不可動。當與不當,這便是中,如何於二者之間酌中做?」此正是今時人之大病。所以大學格物窮理,正要理會這些。須要理會教是非端的分明,不如此定不得。如初間看善惡如隔一牆;只管看來,漸漸見得善惡如隔一壁。看得隔一壁底,已自勝似初看隔一牆底了;然更看得又如隔一幅紙。這善惡只是爭些子,這裏看得直是透!善底端的是善,惡底端的是惡,略無些小疑似。大學只要論箇知與不知,知得切與不切。
先生看天雨,憂形於色,云:「第一且是攢宮掘箇窟在那裏,如何保得無水出!梓宮甚大,攢宮今濶四丈,自成池塘,柰何!柰何!這雨浸淫已多日,柰何!」賀孫。
是夜雨甚,先生屢惻然憂歎,謂:「明日掩攢雨,勢如此,奈何!」再三憂之。賀孫問:「紹興山陵土甚卑,不知如何?」曰:「固是可慮。只這事,前日既在那裏都說來,只滿朝無一人可恃,卒爲下面許多陰陽官占住了。」問:「聞趙丞相前亦入文字,說得甚好。」曰:「是說得煞好,後來一不從,也只住了。」自高宗攢宮時,在蜀中入文字說此。今又舉此,不知如何,又只如此住了。某初到,亦入一文字,後來却差孫從之相視。只孫從之是朝中煞好人,他初間畫三項利害,云:『展發引之期,別卜攢宮,上策也;只依舊在紹興,下策也。』說得煞力。到得相視歸來,更說得沒理會。到後來,又令集議。初已告報日子,待到那一日四更時,忽扣門報云:『不須集議。』待問其故,云:『已再差官相視。』時鄭惠叔在吏書,乃六部之長,關集都是他。當時但聽得說差官,便止了衆人集議。當時若得集議一番,須說得事理分明。初,孫從之去,那曾得看子細!纔到那裏,便被守把老閹促將去,云:『這裏不是久立處。』某時在景靈宮行香,聞此甚叵耐,即與同坐諸公說:『如此,亦不可不說。』遂回聚於鄭惠叔處。待到那裏,更無一人下手作文字,只管教某。某云:『若作之,何辭?止緣某前日已入文字,今作出,又止此意思。得諸公更作,庶說得更透切。』都只說過,更無人下手,其遂推劉得修作。劉遂下手,鄭惠叔又只管說,不消說如何。某說:『這是甚麼樣大事!如何恁地住?』遂顧左右,即取紙筆令劉作,衆人合湊,遂成。待去到待漏院要進,都署銜位,各了。黃伯耆者,他已差做相視官,定了不簽他;他又來,須要簽,又換文字將上。待得他去相視歸來,却說道:『自好。』這事遂定。滿朝士夫都靠不得,便如此。這般事,爲臣子須做一家事盡心竭誠乃可。明知有不穩當,事大體重如此,如何住得!他說須要山是如何,水須從某方位盤轉,經過某方位,從某方位環抱,方可用。不知天地如何恰生這般山,依得這般樣子,更莫管他也。依他說,爲臣子也須盡心尋求,那知不有如此樣?驀忽更有,也未可知,如何便住得!聞亦自有人來說幾處可用,都被那邊計較阻抑了。」又云:「許多侍從也不學,宰相也不學,將這般大事只恁地做。且如祧廟集議,某時怕去爭炒,遂不去,只入文字。後來說諸公在那裏羣起譁然,甚可畏,宰相都自怕了。君舉所主廟議,是把禮記『祖文王,宗武王』爲據,上面又說『祖契而宗湯』。又引詩小序『禘太祖』。詩序有甚牢固?又引『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那時自是卜洛之始,未定之時,一時禮數如此。又用國語,亦是難憑。」器之問:「濮議如何?」先生曰:「歐公說固是不是,辨之者亦說得偏。既是所生,亦不可不略是殊異。若止封皇伯,與其他皇伯等,亦不可。須封號爲『大王』之類,乃可。伊川先生有說,但後來已自措置得好。凡祭享禮數,一付其下面子孫,朝廷無所預。」賀孫。
林丈說:「彭子壽彈韓侂冑只任氣性,不顧國體,致侂冑大憾,放趙相,激成後日之事。」曰:「他絕不曉事情,率爾而妄舉!」淳。
丙辰後
正卿問:「命江陵之命,將止於三辭?」曰:「今番死亦不出。纔出,便只是死!」賀孫。
直卿云:「先生去國,其他人不足責,如吴德夫項平父楊子直合乞出。」先生曰:「諸人怕做黨錮,看得定是不解恁地。且如楊子直前日纔見某入文字,便來勸止,且攢著眉做許多模樣。某對他云:『公何消得恁地?如今都是這一串說話,若一向絕了,又都無好人去。』」賀孫。
季通被罪,臺評[一]及先生。先生飯罷,樓下起西序行數回,即中位打坐。賀孫退歸精舍,告諸友。漢卿筮之,得小過「公弋取彼在穴」,曰:「先生無虞,蔡所遭必傷。」即同輔萬季弟至樓下。先生坐睡甚酣,因諸生偶語而覺,即揖諸生。諸生問所聞蔡丈事如何。曰:「州縣捕索甚急,不曉何以得罪。」因與正淳說早上所問孟子未通處甚詳。繼聞蔡已遵路,防衛頗嚴。諸友急往中途見別,先生舟往不及。聞蔡留邑中,皆詹元善調護之。先生初亦欲與經營,包顯道因言:「禍福已定,徒爾勞擾。」先生嘉之,且云:「顯道說得自好,未知當局如何。」是夜諸生坐樓下,圍爐講問而退。聞蔡編管道州,乃沈繼祖文字,主意詆先生也。賀孫。
或有謂先生曰:「沈繼祖乃正淳之連袂也。」先生笑曰:「『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何傷哉!」人傑。
先生往淨安寺候蔡。蔡自府乘舟就貶,過淨安,先生出寺門接之。坐方丈,寒暄外,無嗟勞語。以連日所讀參同契所疑扣蔡,蔡應答洒然。少遲,諸人醵酒至,飲皆醉。先生間行,列坐寺前橋上飲,回寺又飲。先生醉睡。方坐飲橋上,詹元善即退去。先生曰:「此人富貴氣!」賀孫。
論及「偽學」事,云:「元祐諸公後來被紹聖羣小治時,却是元祐曾去撩撥它來,而今却是平地起這件事出。」義剛。
有一朋友微諷先生云:「先生有『天生德於予』底意思,却無『微服過宋』之意。」先生曰:「某又不曾上書自辨,又不曾作詩謗訕,只是與朋友講習古書,說這道理。更不教做,却做何事!」因曰:「論語首章言:『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斷章言:『不知命,無以爲君子。』賜錄云:「且以利害禍福言之,此是至粗底。此處人只信不及,便講學得,待如何!亦沒安頓處。」今人開口亦解一飲一啄自有定分,及遇小小利害,便生趨避計較之心。古人刀鋸在前,鼎鑊在後,視之如無物者,賜錄作「如履平地」。蓋緣只見得這道理,都不見那刀鋸鼎鑊!」又曰:「『死生有命』,如合在水裏死,須是溺殺,此猶不是深奧底事,難曉底話。如今朋友都信不及,覺見此道日孤,令人意思不佳。」人傑。
或勸先生散了學徒,閉戶省事以避禍者。先生曰:「禍福之來,命也。」廣。
先生曰:「如某輩皆不能保,只是做將去,事到則盡付之。人欲避禍,終不能避。」德明。
今爲辟禍之說者,固出於相愛。然得某壁立萬仞,豈不益爲吾道之光!閎祖。
「其默足以容」,只是不去擊鼓訟冤,便是默,不成屋下合說底話亦不敢說也!同。
或有人勸某當此之時,宜略從時。某答之云:「但恐如草藥,煅煉得無性了,救不得病耳!」僩。
有客遊二廣多年,知其山川人物風俗,因言廉州山川極好。先生笑曰:「被賢說得好,下梢不免去行一番。」此時黨事方起。又因問舉業,先生笑曰:「某少年時只做得十五六篇義,後來只是如此發舉及第。人但不可不會作文字。及其得,也只是如此。今人却要求爲必得,豈有此理!」祖道。
時「偽學」之禁嚴,彭子壽鐫三官,勒停。諸權臣之用事者,睥睨不已。先生曰:「某今頭常如黏在頸上。」又曰:「自古聖人未嘗爲人所殺。」胡泳。
雜記言行
某嘗言,吾儕講學,正欲上不得罪於聖賢,中不誤於一己,下不爲來者之害,如此而已,外此非所敢與。道夫。
吾輩不用有忿世疾惡之意,當常自體此心寬明無係累,則日充日明,豈可涯涘耶!泛愛親仁,聖人忠恕體用,端的如此。振。
「人言好善嫉惡,而今在閑處,只見疾惡之心愈至。」伯謨曰:「唯其好善,所以嫉惡。」道夫。
先生愛說「恰好」二字,云:「凡事自有恰好處。」過。
先生每語學者云:「凡事無許多閑勞攘。」過。
先生每論及靖康建炎間事,必蹙頞慘然,太息久之。義剛。
長孺問:「先生須得邵堯夫先知之術?」先生久之曰:「吾之所知者:『惠迪吉,從逆凶』;『滿招損,謙受益』。若是明日晴,後日雨,吾又安能知耶!」㦛。
因言科舉之學,問:「若有大賢居今之時,不知當如何?」曰:「若是第一等人,它定不肯就。」又問:「先生少年省試報罷時如何?」曰:「某是時已自斷定,若那番不過省,定不復應舉矣。」僩。
有爲其兄求薦書。先生曰:「沒奈何,爲公發書。某只云,某人爲某官,亦老成諳事,亦可備任使。更須求之公議如何,某不敢必。辛弃疾是朝廷起廢爲監司,初到任,也須采公議薦舉。他要使一路官員。他所薦舉,須要教一路官員知所激勸是如何人。他若把應付人情,有書來便取去,這一任便倒了。某兩爲太守,嘗備員監司,非獨不曾以此事懇人,而人亦不曾敢以此事懇某,自謂平日修行得這些力。他明知以私意來懇祝,必被某責。然某看公議舉人,是箇好人,人人都知;若是舉錯了,也是自家錯了。本不是應付人情,又不是交結權勢,又不是被他獻諛,這是多少明白!人皆不來私懇,其間有當薦之人,自公舉之。待其書來說,某已自舉薦他了,更無私懇者。」賀孫。
有親戚託人求舉。先生曰:「親戚固是親戚,然薦人於人,亦須是薦賢始得。今鄉里平平等人,無可稱之實,某都不與發書懇人。況某人事母如此,臨財如此,居鄉曲事長上如此,教自家薦舉他甚麼得!」因問所託之人:「公且與撰幾句可薦之迹將來,是說得說不得?假使說道向來所爲不善,從今日自新,要求舉狀,是便有此心,何可保!」賀孫。
人每欲不見客,不知它是如何。若使某一月日不見客,必須大病一月。似今日一日與客說話,却覺得意思舒暢。不知它們關著門不見人底,是如何過日?義剛。
直卿勸先生且謝賓客數月,將息病。先生曰:「天生一箇人,便須著管天下事。若要不管,須是如楊氏爲我方得,某却不曾去學得這般學。」義剛。
擇之勞先生人事之繁。答曰:「大凡事,只得耐煩做將去。纔起厭心,便不得。」道夫。
先生病中應接不倦,左右請少節之。先生厲聲曰:「你懶惰,教我也懶惰!」淳。
先生病起,不敢峻補,只得平補。且笑曰:「不能興衰撥亂,只得扶衰補敝。」淳。
近日百事都如此,醫者用藥,也只用平平穩穩底藥,亦不能爲害,亦不能治病。是他初不曾識得病,故且如此酌中。世上事都如此。扁鵲視疾,察見肺肝,豈是看見裏面如何?也只是看得證候極精,纔見外面,便知五臟六腑事。賀孫。
先生一日說及受臓者,怒形於言,曰:「某見此等人,只與大字面配去!」徐又曰:「今說公吏不合取錢,爲知縣者自要錢矣!」節節言之,爲之吁歎。過。
梅雨,溪流漲盛,先生扶病往觀。曰:「君子於大水,必觀焉。」僩。
先生每觀一水一石,一草一木,稍清陰處,竟日目不瞬。飲酒不過兩三行,又移一處。大醉,則趺坐高拱。經史子集之餘,雖記錄雜記,舉輒成誦。微醺,則吟哦古文,氣調清壯。某所聞見,則先生每愛誦屈原楚騷、孔明出師表、淵明歸去來并詩、并杜子美數詩而已。壽昌。
先生於父母墳墓所託之鄉人,必加禮。或曰:「敵己以上,拜之。」賀孫。
先生每日早起,子弟在書院,皆先著衫到影堂前擊板,俟先生出。既啟門,先生陞堂,率子弟以次列拜炷香,又拜而退。子弟一人詣土地之祠炷香而拜。隨侍登閣,拜先聖像,方坐書院,受早揖,飲湯少坐,或有請問而去。月朔,影堂薦酒果;望日,則薦茶;有時物,薦新而後食。過。
先生早晨拈香。春夏則深衣;冬[一]則戴漆紗帽。衣則以布爲之,闊袖皂褖,裳則用白紗,如濂溪畫像之服。或有見任官及它官相見,易窄衫而出。過。
問衣裳制度。曰:「也無制度,但畫像多如此,故效之。」又問:「有尺寸否?」曰:「也無稽考處。那禮上雖略說,然也說得沒理會處。」義剛。
先生嘗立北橋,忽市井游手數人悍然突過,先生斂衽橋側避之。每閑行道間,左右者或辟人,先生即厲聲止之曰:「你管他作甚!」先生每徒行拜謁,步遠而意專,不左右顧。及無事領諸生遊賞,則徘徊顧瞻,緩步微吟。先生有疾,及諸生省問,必正冠坐揖,各盡其情,略無倦接之意。諸生有未及壯年者,待之亦周詳。先生病少愈,既出寢室,客至必見,見必降階肅之,去必送至階下。諸生夜聽講退,則不送。或在坐有外客,則自降階送之。先生於客退,必立視其車行,不復顧,然後退而解衣,及應酬他事。或客方登車猶相面,或以他事稟者,不領之。或前客纔登車,而尚留之客輒有所稟議,亦令少待。先生對客語及本路監司守將,必稱其官。賀孫。
侍先生到唐石,待野叟樵夫,如接賓客,略無分毫畦町,某因侍立久之。先生曰:「此一等人,若勢分相絕,如何使他得以盡其情?」唐石有社倉,往往支發不時,故彼人來告。先生云:「救弊之道,在今日極是要嚴。不嚴,如何得實惠及此等細民!」炎。
先生端居甚嚴,而或「溫而厲」、「恭而安」;望其容貌,則見面盎背。當諸公攻「偽學」之時,先生處之雍容,只似平時。故炎祭先生文有云:「凜然若銜馭之甚嚴,泰然若方行之無畔。蓋久而後得之,又何止流行乎四時,而昭示乎河漢!」炎。
先生書所居之桃符云:「愛君希道泰,憂國願年豐。」書竹林精舍桃符云:「道迷前聖統,朋誤遠方來。」先是趙昌父書曰:「教存君子樂,朋自遠方來。」故嗣歲先生自家易之以此。若海。
先生書閣上只扁南軒「藏書」二字。鎮江一竇兄託過稟求書其家齋額,不許。因云:「人家何用立牌榜?且看熹家何曾有之?」先是漳州守求新「貢院」二字,已爲書去,却以此說:「彼有數百間貢院,不可無一牌,人家何用!」過。
登先生藏書閣,南軒題壁上題云:「於穆元聖,繼天測靈;開此謨訓,惠我光明。靖言保之,匪金厥籯;含英咀實,百世其承!」意其爲藏書閣銘也,請先生書之,刻置社倉書樓之上。先生曰:「只是以此記書廚名,待爲別做。」振。
「道間人多來求詩與跋,某以爲人之所以與天地日月相爲長久者,元不在此。」可學。
先生因人求墓銘,曰:「『吁嗟身後名,於我如浮烟!』人既死了,又更要這物事做甚!」或曰:「先生語此,豈非有爲而言?」曰:「也是既死去了,待他說是說非,有甚干涉!」又曰:「所可書者,以其有可爲後世法。今人只是虛美其親,若有大功大業,則天下之人都知得了,又何以此爲?且人爲善,亦自是本分事,又何必須要恁地寫出!」賀孫。
信州一士人爲其先人求墓碑,先生不許。請之不已,又却之。臨別送出,舉指云:「贈公『務實』二字。」過。
先生初欲正甫以沙隨行實來,爲作墓碑,久之不到。既而以舊人文字稍多,又欲屬筆。汪季路亦不曾及是議,立祠堂於德興縣學,曾爲德興丞。爲書「沙隨先生之祠」六字。過。
陳同父一子、一壻吴康,同來求銘文。先生是時例不作此,與寫「有宋龍川先生陳君同父之墓」十二字。婺源李參仲於先生爲鄉舊,其子亦來求墓銘,只與跋某人所作行實,亦書「有宋鍾山先生李公之墓」與之。過。
壽昌因先生酒酣興逸,遂請醉墨。先生爲作大字韶國師頌一首,又作小字杜牧之九日詩一首,又作大字淵明歸田園居一首。有舉子亦乘便請之,先生曰:「公既習舉業,何事於此?」請之不已,亦爲作淵明阻風於規林第二首。且云:「但能參得此一詩透,則公今日所謂舉業,與夫他日所謂功名富貴者,皆不必經心可也。」壽昌。
先生語朋舊:「無事時不妨將藥方看,欲知得養生之理也。」過。
先生說:「南軒論熹命云『官多祿少』四字。」因云:「平日辭官文字甚多。」過。
因上亮隔,取中間一條爲正,云:「事須有一箇大本。」方。
因對雨,云:「安徐便好。」昨日驟雨。今日方微下,已浹洽,悠悠未已,有周溥意,不似前日暴也。方。
開窗坐,見窗前地上日色,即覺熱;退坐不見,即不熱。目受而心忌之,則身不安之矣。如許渤著衣,問人寒熱,則心凝不動也。僧有受焚者,亦爾。方。
先生於世俗未嘗立異。有歲迫欲入新居而外門未立者,曰:「若入後有禁忌,何以動作?」門欲橫從巷出。曰:「直出是公道,橫則與世俗相拗。」淳。
先生問直卿:「何不移入新屋居?」曰:「外門未立。」曰:「歲暮只有兩日,便可下工。若搬入後有禁忌,如何動作?初三又是赤口。」義剛。
壽昌問先生:「『此心元自通天地,枉却靈宮一炷香!』先生遊南嶽詩。若在小龍[一]王廟,還敢如此道否?」先生曰:「某却不曾到吴城山。」壽昌。
論治道
治道別無說,若使人主恭儉好善,「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有言孫於志,必求諸非道」;這如何會不治!這別無說,從古來都有見成樣子,真是如此。賀孫。
天下事有大根本,有小根本。正君心是大本。其餘萬事各有一根本,如理財以養民爲本,治兵以擇將爲本。
天下事自有箇大根本處,每事又各自有箇緊要處。端蒙。
天下事當從本理會,不可從事上理會。方。
論世事,曰:「須是心度大,方包裹得過,運動得行。」振。
爲學,是自博而反諸約;爲治,是自約而致其博。自修。
因論世俗不冠帶,云:「今爲天下,有一日不可緩者,有漸正之者。一日不可緩者,興起之事也;漸正之者,維持之事也。」方。
古者修身與取才,卹民與養兵,皆是一事,今遂分爲四。升卿。
自古有「道術爲天下裂」之說,今親見其弊矣。自修。
天下事,須是人主曉得通透了,自要去做,方得。如一事八分是人主要做,只有一二分是爲宰相了做,亦做不得。廣。
問:「或言今日之告君者,皆能言『修德』二字。不知教人君從何處修起?必有其要。」曰:「安得如此說!只看合下心不是私,即轉爲天下之大公。將一切私底意盡屏去,所用之人非賢,即別搜求正人用之。」問:「以一人耳目,安能盡知天下之賢?」曰:「只消用一箇好人作相,自然推排出來。有一好臺諫,知他不好人,自然住不得。」德明。
「井田之法要行,須是封建,令逐國各自去理會。如王畿之內,亦各有都鄙、家鄙。漢人嘗言,郡邑在諸國之外,而遠役於中都,非便。」問:「漢以王國雜見於郡縣間,如何?」曰:「漢本無法度。」德明。
封建實是不可行。若論三代之世,則封建好處,便是君民之情相親,可以久安而無患;不似後世郡縣,一二年輒易,雖有賢者,善政亦做不成。淳。
因言:「封建只是歷代循襲,勢不容已,柳子厚亦說得是。賈生謂『樹國必相疑之勢』,甚然。封建後來自然有尾大不掉之勢。成周盛時,能得幾時!到春秋列國強盛,周之勢亦浸微矣。後來到戰國,東西周分治,赧王但寄於西周公耳。雖是聖人法,豈有無弊者!」大率先生之意,以爲封建井田皆易得致弊。廣。
問:「後世封建郡縣,何者爲得?」曰:「論治亂畢竟不在此。以道理觀之,封建之意,是聖人不以天下爲己私,分與親賢共理,但其制則不過大,此所以爲得。賈誼於漢言『衆建諸侯而少其力』。其後主父偃竊其說,用之於武帝。」端蒙。
諸生論郡縣封建之弊。曰:「大抵立法必有弊,未有無弊之法,其要只在得人。若是箇人,則法雖不善,亦占分數多了;若非其人,則有善法,亦何益於事!且如說郡縣不如封建,若封建非其人,且是世世相繼,不能得他去;如郡縣非其人,却只三兩年任滿便去,忽然換得好底來,亦無定。范太史唐鑑議論大率皆歸於得人。某初嫌他恁地說,後來思之,只得如此說。」又云:「革弊須從原頭理會。」燾。
「柳子厚封建論則全以封建爲非;胡明仲輩破其說,則專以封建爲是。要之,天下制度,無全利而無害底道理,但看利害分數如何。封建則根本較固,國家可恃;郡縣則截然易制,然來來去去,無長久之意,不可恃以爲固也。如役法亦然。荊公只見差役之害,而免役之利。」先生云:「差役時皆土著家戶人,州縣亦較可靠;免役則皆浮浪之人。靖康間州縣亦有守令要守,而吏民皆散去,無復可恃。然其弊亦不勝其多。」揚。
先生言論間猶有不滿於五峰論封建井田數事。嘗疏其說以質疑。先生云:「封建井田,乃聖王之制,公天下之法,豈敢以爲不然!但在今日恐難下手。設使強做得成,亦恐意外別生弊病,反不如前,則難收拾耳。此等事,未須深論。他日讀書多,歷事久,當自見之也。」枅。
因論封建,曰:「此亦難行。使膏粱之子弟不學而居士民上,其爲害豈有涯哉!且以漢諸王觀之,其荒縱淫虐如此,豈可以治民!故主父偃勸武帝分王子弟,而使吏治其國,故禍不及民。所以後來諸王也都善弱,蓋漸染使然。積而至於魏之諸王,遂使人監守,雖飲食亦皆禁制,更存活不得。及至晉懲其弊,諸王各使之典大藩,摠強兵,相屠相戮,馴致大亂。」僩云:「監防太密,則有魏之傷恩;若寬去繩勒,又有晉之禍亂。恐皆是無古人教養之法,故爾。」曰:「那箇雖教,無人柰得他何。」或言:「今之守令亦善。」卓錄起此,作郭兄問。曰:「却無前代尾大不掉之患。只是州縣之權太輕,卓錄作「無權」。卒有變故,更支撐不住。」僩因舉祖宗官制沿革中,說祖宗時州郡禁兵之額極多,又有諸般名色錢可以贍養。及王介甫作相,凡州郡兵財,皆括歸朝廷,而州縣益虛。所以後來之變,天下瓦解,由州郡無兵無財故也。曰:「只祖宗時,州郡已自輕了。如仁宗朝京西羣盜橫行,破州屠縣,無如之何。淮南盜王倫破高郵,郡守晁仲約以郡無兵財,遂開門犒之卓錄作:「斂金帛賂之。」使去。富鄭公聞之大怒,欲誅守臣,曰:『豈有任千里之寄,不能拒賊,而反賂之!』范文正公爭之曰:『州郡無兵無財,俾之將何捍拒?今守臣能權宜應變,以全一城之生靈,亦可矣;豈可反以爲罪耶?』然則彼時州郡已如此虛弱了,如何盡責得介甫!」僩。卓錄今附于下:「介甫只是刮刷太甚,凡州郡禁兵闕額,盡令勿補填。且如一州有千人禁軍額,闕五百人,則本郡不得招填,每歲樁留五百名之衣糧,并二季衣賜之物,令轉運使掌之,而盡歸於朝廷,如此煞得錢不可勝計。」陳丈云:「記得先生說,教提刑掌之,歸朝廷,名曰『封樁闕額禁軍錢』。」又云:「也怪不得州郡,欲添兵,誠無糧食給之,其勢多招不得。某守南康,舊有千人禁軍額,某到時纔有二百人而已,然歲已自闕供給。本軍每年有租米四萬六千石,以三萬九千來上供,所餘者止七千石,僅能贍得三月之糧。三月之外,便用別擘畫措置,如斛面、加糧之屬。又盡,則預於民間借支。方借之時,早穀方熟,不得已出榜,令民先將早米來納,亦謂之租米。俟冬,則折除其租米,亦當大米之數,如此猶贍不給。壽皇數數有指揮下來,必欲招滿千人之額。某申去云:『不難於招,只是無討糧食處。』又行下云:『便不及千人,亦須招填五百人。』雖聖旨如此,然終無得錢糧處,只得如此挨過日子而已!想得自初千人之額,自來不曾及數。蓋州郡只有許多米,他無來處,何以贍給之?然上供外所餘七千石,州郡亦不得用。轉運使每歲行文字下來約束,只教樁留在本州,不得侵支顆粒。那裏有?年年侵使了,每監司使公吏下來檢視,州郡又厚賂遺之,使去。全無顆粒,怪不得。若更不得支此米,何從得贍軍?然亦只贍得兩三月,何況都無!非天雨鬼輸,何從得來!某在彼時,顏魯子王齊賢屢行文字下來,令不得動。某報去云:『累政即無顆粒見在。雖上司約束分明,柰歲用支使何?今求上司,不若爲之豁除其數。若守此虛名而無實,徒爲胥吏輩賂賄之地。又況州郡每歲靠此米支遣,決不能如約束,何似罷之?』更不聽,督責愈急。顏魯子又推王齊賢,王齊賢又推顏魯子。及王齊賢去,顏依舊行下約束,却被某不能管得,只認支使了。若以爲罪,則前後之爲守者皆一樣,又何從根究?其勢不柰何,只得如此處。」卓。
居今之世,若欲盡除今法,行古之政,則未見其利,而徒有煩擾之弊。又事體重大,阻格處多,決然難行。要之,因祖宗之法而精擇其人,亦足以治,只是要擇人。范淳夫唐鑑,其論亦如此,以爲因今郡縣,足以爲治。某少時常鄙之,以爲苟簡因循之論。以今觀之,信然。僩。德明錄云:「問:『今日之治,當以何爲先?』曰:『只是要得人。』」
問:「先生所謂『古禮繁文,不可考究,欲取今見行禮儀增損用之,庶其合於人情,方爲有益』。如何?」曰:「固是。」曰:「若是,則禮中所載冠、婚、喪、祭等儀,有可行者否?」曰:「如冠、昏禮,豈不可行?但喪、祭有煩雜耳。」問:「若是,則非理明,義精者,不足以與此。」曰:「固是。」曰:「井田封建如何?」曰:「亦有可行者。如有功之臣,封之一鄉,如漢之鄉亭侯。田稅亦須要均,則經界不可以不行,大綱在先正溝洫。又如孝弟忠信,人倫日用間事,播爲樂章,使人歌之,倣周禮讀法,徧示鄉村裏落,亦可代今粉壁所書條禁。」人傑。
問:「歐公本論謂今冠、昏、喪、祭之禮,只行於朝廷,宜令禮官講明頒行於郡縣。此說如何?」曰:「向來亦曾頒行,後來起告訐之訟,遂罷。然亦難得人教他。」問:「三代規模未能遽復,且講究一箇粗法管領天下,如社倉舉子之類。」先生曰:「譬如補鍋,謂之小補可也。若要做,須是一切重鑄。今上自朝廷,下至百司、庶府,外而州縣,其法無一不弊,學校科舉尤甚。」又云:「今之禮,尚有見於威儀辭遜之際;若樂,則全是失了!」問:「朝廷合頒降禮樂之制,令人講習。」曰:「以前日浙東之事觀之,州縣直是視民如禽獸,豐年猶多饑死者!雖百后夔,亦呼召他和氣不來!」德明。
制度易講,如何有人行!振。
立一箇簡易之法,與民由之,甚好。夏商井田法所以難廢者,固是有聖賢之君繼作,亦是法簡,不似周法繁碎。然周公是其時不得不恁地,惟繁故易廢。使孔子繼周,必能通變使簡易,不至如是繁碎。今法極繁,人不能變通,只管築塞在這裏。道夫。
吴伯英與黃直卿議溝洫。先生徐曰:「今則且理會當世事尚未盡,如刑罰,則殺人者不死,有罪者不刑;稅賦,則有產者無稅,有稅者無產,何暇議古?」蓋卿。
欲整頓一時之弊,譬如常洗澣,不濟事。須是善洗者,一一拆洗,乃不枉了,庶幾有益。過。
聖人固視天下無不可爲之時,然勢不到他做,亦做不得。燾。
因說理會天下彌文,曰:「伊川云:『只患不得爲,不患不能爲。如有稱在此,物來即輕重皆了,何必先要一一等過天下之物!』」方。
審微於未形,御變於將來,非知道者孰能!燾。
會做事底人,必先度事勢,有必可做之理,方去做。燾。
不能則謹守常法。燾。
天生一世人才,自足一世之用。自古及今,只是這一般人。但是有聖賢之君在上,氣焰大,薰蒸陶冶得別,這箇自爭八九分。只如時節雖不好,但上面意思略轉,下面便轉。況乎聖賢是甚力量!少間無狀底人自銷鑠改變,不敢做出來;以其平日爲己之心爲公家辦事,自然修舉,蓋小人多是有才底。儒用。或錄云:「問:『天地生一世人,自足了一世用,但患人不能盡用天地之才,此其不能大治。若以今世論之,則人才之可數者,亦可見矣,果然足以致大治乎?』曰:『不然。人只是這箇人,若有聖賢出來,只它氣焰自薰蒸陶冶了無限人才,這箇自爭八九分。少間無狀者惡者自消爍,不敢使出,各求奮勵所長,而化爲好人矣。而今朝廷意思略轉,則天下之人便皆變動,況有大聖賢者出,甚麼樣氣魄!那箇盡薰蒸了,小人自是不敢放出無狀;以其自私自利辦事之心而爲上之用,皆是有用之人矣。』」
荀悅曰:「教化之行,挽中人而進於君子之域;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墮於小人之塗。」若是舉世恁地各舉其職,有不能者,亦須勉強去做,不然,也怕公議。既無公議,更舉無忌憚了!夔孫。
天下人,不成盡廢之,使不得從政。只當講學,庶得人漸有好者,庶有可以爲天下之理。方。
今日人材須是得箇有見識,又有度量人,便容受得今日人材,將來截長補短使。升卿。
後世只是無箇人樣!德明。
汎言人才,曰:「今人只是兩種:謹密者多退避,俊快者多粗疏。」道夫。
世間有才底人,若能損那有餘,勉其不足時節,却做得事;却出來擔當得事,與那小廉曲謹底不同。
貪汙者必以廉介者爲不是,趨競者必以恬退者爲不是。由此類推之,常人莫不皆然。人傑。
今人材舉業浸纖弱尖巧,恐是風氣漸薄使然,好人或出於荒山中。方。
賀孫問先生出處,因云:「氣數衰削。區區愚見,以爲稍稍爲善正直之人,多就摧折困頓,似皆佞諛得志之時。」曰:「亦不可一向如此說,只是無人。一人出來,須得許多人大家合力做。若是做不得,方可歸之天,方可喚做氣數。今若有兩三人要做,其他都不管他,直教那兩三人摧折了便休。」賀孫。
有言:「世界無人管,久將脫去。凡事未到手,則姑晦之;俟到手,然後爲。」有詰之者曰:「若不幸未及爲而死,吾志不白,則如之何?」曰:「此亦不柰何,吾輩蓋是折本做也。」先生曰:「如此,則是一部孟子無一句可用也!嘗愛孟子答淳于髠之言曰:『嫂溺援之以手,天下溺援之以道。子欲手援天下乎?』吾人所以救世者,以其有道也。既自放倒矣,天下豈一手可援哉!觀其說,緣飾得來不好。安得似陸子靜堂堂自在,說成一箇物事乎!」方子。
直卿云:「嘗與先生言,如今有一等才能了事底人,若不識義理,終是難保。先生不以爲然。以爲若如此說,却只是自家這下人使得;不是自家這下人,都不是人才!」賀孫。
「荀彧歎無智謀之士,看今來把誰做智謀之士?」伯謨云:「今時所推,只永嘉人;江西人又粗,福建又無甚人。」先生不應,因云:「南軒見義必爲,他便是沒安排周遮,要做便做。人說道他勇,便是勇,這便是不可及!」歎息數聲。賀孫。
浙中人大率以不生事撫循爲知體。先生謂:「便是『枉尺直尋』。如此風俗議論至十年,國家事都無人作矣!常人以便文,小人以容奸,如此風大害事。」揚。
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去爲事,挨得過時且過。上下相咻以勿生事,不要十分分明理會事,且恁鶻突。才理會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有人少負能聲,及少經挫抑,却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刓方爲圓,且恁隨俗苟且,自道是年高見識長進。當官者,大小上下,以不見吏民,不治事爲得策,曲直在前,只不理會,庶幾民自不來,以此爲止訟之道。民有冤抑,無處伸訴,只得忍遏。便有訟者,半年周歲不見消息,不得了決,民亦只得休和,居官者遂以爲無訟之可聽。風俗如此,可畏!可畏!僩。
今日人才之壞,皆由於詆排道學。治道必本於正心、修身,實見得恁地,然後從這裏做出。如今士大夫,但說據我逐時恁地做,也做得事業;說道學,說正心、修身,都是閑說話,我自不消得用此。若是一人叉手並脚,便道是矯激,便道是邀名,便道是做崖岸。須是如市井底人拖泥帶水,方始是通儒實才!賀孫。
器遠問:「文中子:『安我者,所以寧天下也;存我者,所以厚蒼生也。』看聖人恁地維持紀綱,却與有是非無利害之說有不相似者。」曰:「只爲人把利害之心去看聖人。若聖人爲治,終不成埽蕩紀綱,使天下自恁地頹壞廢弛,方喚做公天下之心!聖人只見得道理合恁地做。今有天下在這裏,須著去保守,須著有許多維持紀綱,這是決定著如此,不如此便不得,這只是箇睹是。」又問:「若如此說,則陳丈就事物上理會,也是合如此。」曰:「雖是合如此,只是無自家身己做本領,便不得。」又問:「事求可,功求成,亦是當如此?」曰:「只要去求可求成,便不是。聖人做事,那曾不要可,不要成!只是先從這裏理會去,却不曾恁地計較成敗利害。如公所說,只是要去理會許多汩董了,方牽入這心來,却不曾有從這裏流出在事物上底意思。」賀孫。
蔡季通因浙中主張史記,常說道邵康節所推世數,自古以降,去後是不解會甚好,只得就後世做規模。以某看來則不然。孔子修六經,要爲萬世標準。若就那時商量,別作箇道理,孔子也不解修六經得。如司馬遷亦是箇英雄,文字中間自有好處。只是他說經世事業,只是第二三著,如何守他議論!如某退居老死無用之物,如諸公都出仕官[一],這國家許多命脈,固自有所屬,不直截以聖人爲標準,却要理會第二三著,這事煞利害,千萬細思之!賀孫。
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於智謀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聖賢之道。燾。
古人立法,只是大綱,下之人得自爲。後世法皆詳密,下之人只是守法。法之所在,上之人亦進退下之人不得。揚。
今世有二弊:法弊,時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却甚易;時弊則皆在人,人皆以私心爲之,如何變得!嘉祐間法可謂弊矣,王荊公未幾盡變之,又別起得許多弊,以人難變故也。揚。
揚因論科舉法雖不可以得人,然尚公。曰:「銓法亦公。然法至於盡公,不在人,便不是好法。要可私而公,方始好。」揚。
今日之法,君子欲爲其事,以拘於法而不得騁;小人却徇其私,敢越於法而不之顧。人傑。
今人只認前日所行之事而行之,便謂之循典故,也須揀箇是底始得。學蒙。
被幾箇秀才在這裏翻弄那吏文,翻得來難看。吏文只合直說,某事是如何,條貫是如何,使人一看便見,方是。今只管弄閑言語,說到緊要處,又只恁地帶過去。至。
今日天下,且得箇姚崇李德裕來措置,看如何。浩。
今日之事,若向上尋求,須用孟子方法;其次則孔明之治蜀,曹操之屯田許下也。德明。
因論郡縣政治之乖,曰:「民雖衆,畢竟只是一箇心,甚易感也。」揚。
吴英茂實云:「政治當明其號令,不必嚴刑以爲威。」曰:「號令既明,刑罰亦不可弛。苟不用刑罰,則號令徒掛牆壁爾。與其不遵以梗吾治,曷若懲其一以戒百?與其覈實檢察於其終,曷若嚴其始而使之無犯?做大事,豈可以小不忍爲心!」言經界。道夫。
因論經界,曰:「只著一『私』字,便生無限枝節。」或問:「程子『與五十里采地』之說如何?」曰:「人之心無窮,只恐與五十里,他又要一百里;與一百里,他又要二百里。」淳。
吾輩今經歷如此,異時若有尺寸之柄,而不能爲斯民除害去惡,豈不誠可罪耶!某嘗謂,今之世姑息不得,直須共他理會,庶幾善弱可得存立。道夫。
或問:「爲政者當以寬爲本,而以嚴濟之?」曰:「某謂當以嚴爲本,而以寬濟之。曲禮謂『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須是令行禁止。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爲寬,則非也。」人傑。
古人爲政,一本於寬,今必須反之以嚴。蓋必如是矯之,而後有以得其當。今人爲寬,至於事無統紀,緩急予奪之權皆不在我;下梢却是奸豪得志,平民既不蒙其惠,又反受其殃矣!若海。
今人說寬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謂壞了這「寬」字。人傑。
平易近民,爲政之本。僩。
爲政如無大利害,不必議更張。則所更一事未成,必閧然成紛擾,卒未已也。至於大家,且假借之。故子產引鄭書曰:『安定國家,必大焉先。』」人傑。
問:「爲政更張之初,莫亦須稍嚴以整齊之否?」曰:「此事難斷定說,在人如何處置。然亦何消要過於嚴?今所難者,是難得曉事底人。若曉事底人,歷練多,事纔至面前,他都曉得依那事分寸而施以應之,人自然畏服。今人往往過嚴者,多半是自家不曉,又慮人欺己,又怕人慢己,遂將大拍頭去拍他,要他畏服。若自見得,何消過嚴?便是這事難。」又曰:「難!難!」僩。
因言措置天下事直是難!救得這一弊,少間就這救之之心又生那一弊。如人病寒,下熱藥,少間又變成燥熱;及至病熱,下寒藥,少間又變得寒。到得這家計壞了,更支捂不住。僩。
問:「州縣間寬嚴事,既已聞命矣。若經世一事,向使先生見用,其將何先?」曰:「亦只是隨時。如壽皇之初是一樣,中間又是一樣,只合隨時理會。」問:「今日之治,奉行祖宗成憲。然是太祖皇帝以來至今,其法亦有弊而常更者。」曰:「亦只是就其中整理,如何便超出做得!如薦舉,如科場,如銓試,就其中從長整理。」問:「向說諸州廂禁軍與屯戍大軍更互教閱,如何?」曰:「亦只是就其法整理。」既而歎曰:「法度尚可移,如何得人心變易,各人將他心去行法!且如薦舉一事,雖多方措置隄防,然其心只是要去私他親舊,應副權勢,如何得心變!」說了,德明起稟云:「數日聽尊誨,敬當銘佩,請出整衣拜辭。」遂出,再入,拜於床下。三哥扶掖。先生俯身顰眉,動色言曰:「後會未期。朋友間多中道而畫者,老兄却能拳拳於切己之學,更勉力擴充,以慰衰老之望!」德明復致詞拜謝而出,不勝悵然!前一日,先生云:「朋友赴官來相別,某病如此,時事又如此,後此相見,不知又如何。」道中追念斯言,不覺涕下!伯魯進求一言之誨。先生云:「歸去且與廖丈商量。昨日說得已詳,大抵只是如此。」稱「丈」者,爲丈夫。伯魯言。德明。
問治亂之機。曰:「今看前古治亂,那裏是一時做得!少是四五十年,多是一二百年醞釀,方得如此。」遂俛首太息。賀孫。
論取士
古人學校、教養、德行、道藝、選舉、爵祿、宿衛、征伐、師旅、田獵,皆只是一項事,皆一理也。
召穆公始諫厲王不聽,而退居于郊。及厲王出奔,國人欲殺其子,召公匿之。國人圍召公之第,召公乃以己子代厲王之子,而宣王以立。因歎曰:「便是這話難說!古者公卿世及,君臣恩意交結素深,與國家共休戚,故患難相爲如此。後世相遇如塗人,及有患難,則渙然離散而已。然今之公卿子孫,亦不可用者,只是不曾教得,故公卿之子孫莫不驕奢淫佚。不得已而用草茅新進之士,舉而加之公卿之位,以爲苟勝於彼而已。然所恃者,以其知義理,故勝之耳。若更不知義理,何所不至!古之教國子,其法至詳密,故其才者既足以有立,而不才者亦得以薰陶漸染,而不失爲寡過之人,豈若今之驕騃淫奢也哉!陳同父課藁中有一段論此,稍佳。」僩。
竇問:「人才須教養。明道章疏須先擇學官,如何?」曰:「便是未有善擇底人。某嘗謂,天下事不是從中做起,須得結子頭是當,然後從上梳理下來,方見次序。」德明問:「聞先生嘗言,州縣學且依舊課試,太學當專養行義之士。」曰:「却如此不得。士自四方遠來太學,無緣盡知其來歷,須是從鄉舉。」德明。
「呂與叔欲奏立四科取士:曰德行,曰明經,曰政事,曰文學。德行則待州縣舉薦,下三科却許人投牒自試。明經裏面分許多項目:如春秋則兼通三傳,禮則通三禮,樂則盡通諸經所說樂處。某看來,樂處說也未盡。政事則如試法律等及行移決判事。又定爲試辟,未試則以事授之,一年看其如何,辟則令所屬長官舉辟。」遠器云:「這也只是法。」曰:「固是法,也待人而行,然這却法意詳盡。如今科舉,直是法先不是了。今來欲教吏部與二三郎官盡識得天下官之賢否,定是了不得這事!」賀孫。
因論學校,曰:「凡事須有規模。且如太學,亦當用一好人,使之自立繩墨,遲之十年,日與之磨煉,方可。今日學官只是計資考遷用,又學識短淺,學者亦不尊尚。」可學曰:「神宗未立三舍前,太學亦盛。」曰:「呂氏家塾記云,未立三舍前,太學只是一大書會,當時有孫明復胡安定之流,人如何不趨慕!」可學。
林擇之曰:「今士人所聚多處,風俗便不好。故太學不如州學,州學不如縣學,縣學不如鄉學。」曰:「太學真箇無益,於國家教化之意何在?向見陳魏公說,亦以爲可罷。」義剛。
祖宗時,科舉法疏濶。張乖崖守蜀,有士人亦不應舉。乖崖去尋得李畋出來舉送去。如士人要應舉時,只是著布衫麻鞋,陳狀稱,百姓某人,今聞朝廷取士如何如何,來應舉;連投所業。太守略看所業,方請就客位,換襴幞相見,方得請試。只一二人,試訖舉送。舊亦不糊名,仁宗時方糊名。揚。
「商鞅論人不可多學爲士人,廢了耕戰。此無道之言。然以今觀之,士人千人萬人,不知理會甚事,真所謂游手!只是恁地底人,一旦得高官厚祿,只是爲害朝廷,何望其濟事?真是可憂!」因云云云。「舊時此中赴試時,只是四五千人,今多一倍。」因論呂與叔論得取士好。因論其集上代人章表之類,文字多難看,此文集之弊。揚因謂:「去了此等好。」曰:「然。」因歎:「與叔甚高,可惜死早!使其得六十左右,直可觀,可惜善人無福!兄弟都有立。一兄和叔,做鄉儀者,更直截,死早。」揚。
康節謂:「天下治,則人上行;天下亂,則人上文。」太祖時,人都不理會文;仁宗時,人會說。今又不會說,只是胡說。因見時文義,甚是使人傷心!揚。
因說「子張學干祿」,曰:「如今時文,取者不問其能,應者亦不必其能,只是盈紙便可得。推而上之,如除擢皆然。禮官不識禮,樂官不識樂,皆是吏人做上去。學官只是備員考試而已,初不是有德行道藝可爲表率,仁義禮智,從頭不識到尾!國家元初取人如此,爲之柰何!」明作。
三舍人做乾元統天義,說乾元處云「如目之有視,耳之有聽,體之有氣,心之有神」云云。如今也無這般時文。僩。
今人作經義,正是醉人說話。只是許多說話改頭換面,說了又說,不成文字!僩。
今人爲經義者,全不顧經文,務自立說,心粗膽大,敢爲新奇詭異之論。方試官命此題,已欲其立奇說矣。又,出題目定不肯依經文成片段,都是斷章牽合,是甚麼義理!三十年前人猶不敢如此,只因一番省試出「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三句,後遂成例。當時人甚駭之,今遂以爲常矣。遂使後生輩違背經旨,爭爲新奇,迎合主司之意,長浮競薄,終將若何,可慮!可慮!王介甫三經義固非聖人意,然猶使學者知所統一。不過專念本經,及看注解,而以其本注之說爲文辭,主司考其工拙,而定去留耳。豈若今之違經背義,恣爲奇說,而無所底止哉!當時神宗令介甫造三經義,意思本好。只是介甫之學不正,不足以發明聖意爲可惜耳。今爲經義者,又不若爲詞賦;詞賦不過工於對偶,不敢如治經者之亂說也。聞虜中科舉罷,即曉示云,後舉於某經某史命題,仰士子各習此業。使人心有所定止,專心看一經一史,不過數舉,則經史皆通。此法甚好。今爲主司者,務出隱僻題目,以乘人之所不知,使人弊精神於檢閱,茫然無所向方,是果何法也!僩。
時有報行遣試官牽合破碎出題目者。或曰:「如此行遣一番,也好。」曰:「某常說,不當就題目上理會。這箇都是道術不一,所以如此。所以王介甫行三經字說,說是一道德,同風俗。是他真箇使得天下學者盡只念這物事,更不敢別走作胡說,上下都有箇據守。若是有才者,自就他這腔子裏說得好,依舊是好文字。而今人却務出暗僻難曉底題目,以乘人之所不知,却如何教他不杜撰,不胡說得!」或曰:「若不出難題,恐盡被人先牢籠做了。」曰:「莫管他。自家依舊是取得好文字,不悮遠方觀聽。而今却都是杜撰胡說,破壞後生心術,這箇乖。某常說,今日學校科舉不成法。上之人分明以賊盜遇士,士亦分明以盜賊自處,動不動便鼓譟作閙,以相迫脅,非盜賊而何?這箇治之無他,只是嚴挾書傳義之禁,不許繼燭,少間自沙汰了一半。不是秀才底人,他亦自不敢來。雖無沙汰之名,而有其實。既不許繼燭,他自要奔,去聲。無緣更代得人筆。」或曰:「恐難止遏。今只省試及太學補試,已自禁遏不住。」曰:「也只是無人理會。若捉得一兩箇,真箇痛治,人誰敢犯!這箇須從保伍中做起,却從保正社首中討保明狀,五家爲保,互相保委。若不是秀才,定不得與保明。若捉出詭名納兩副三副卷底人來,定將保明人痛治,人誰敢犯!某嘗說,天下無難理會底事,這般事,只是黑地裏脚指縫也求得出來,不知如何得恁地無人理會!」又曰:「今日科舉考試也無法不通看。」或曰:「解額當均否?」曰:「固是當均。」或曰:「看來不必立爲定額,但以幾名終場卷子取一名,足矣。」曰:「不得。少間便長詭名納卷之弊。依舊與他立定額。只是從今起,照前三舉內終場人數計之,就這數內立定額數。三舉之後,又將來均一番。如此,則多少不至相懸絕矣。」因說混補,曰:「頃在朝時,趙丞相欲行三舍法。陳君舉欲行混補,趙丞相不肯,曰:『今此天寒粟貴,若復混補,須添萬餘人,米價愈騰踊矣!』某曰:『爲混補之說者固是謬,爲三舍之說亦未爲得也。未論其他,只州郡那裏得許多錢榖養他?蓋入學者既有舍法之利,又有科舉之利,不入學者止有科舉一塗,這裏便是不均。利之所在,人誰不趨?看來只均太學解額於諸路,便無事。如今太學解額,七人取兩人。便七人取一人也由我,十人取一人也由我,二十人、三十人、四十人取一人也只由我。而今自立箇不平放這裏,如何責得人趨』!」或問:「恩榜無益於國家,可去否?」曰:「此又去不得。去之則傷仁恩,人必怨。看來只好作文學助教闕,立定某州文學幾員,助教幾員,隨其人士之多少以定員數,如宗室宮觀例,令自指射占闕,相與受代,莫要教他出來做官。既不傷仁恩,又無老耄昏濁貪猥不事事之病矣。」杜佑通典中說釋奠處有文學助教官。因說祿令,曰:「今日祿令更莫說,更是不均。且如宮觀祠祿,少間又盡指占某州某州。蓋州郡財賦各自不同,或元初立額有厚薄,或後來有增減,少間人盡占多處去。雖曰州郡富厚,被人炒多了,也供當不去。少間本州本郡底不曾給得,只得去應副他處人矣。」因又說經界。或曰:「初做,也須擾人。」曰:「若處之有法,何擾之有?而今只是人人不曉,所以被人瞞說難行。間有一兩箇曉得底,終不足以勝不曉者之多。若人人都教他算,教他法量,他便使瞞不得矣。打量極多法,惟法算量極易,自紹興間,秦丞相舉行一番以至今。看來是蘇綽以後,到紹興方得行一番,今又多弊了。看來須是三十年又量一番,庶常無弊。蓋人家田產只五六年間便自不同,富者貧,貧者富,少間病敗便多,飛產匿名,無所不有。須是三十年再與打量一番,則乘其弊少而易爲力,人習見之,亦無所容其奸矣。要之,既行,也安得盡無弊?只是得大綱好,其間寧無少弊處?只如秦丞相紹興間行,也安得盡無弊?只是十分弊,也須革去得九分半,所餘者一分半分而已。今人却情願受這十分重弊壓在頭上,都不管。及至纔有一人理會起,便去搜剔那半分一分底弊來瑕疵之,以爲決不可行。如被人少却百貫千貫却不管,及被人少却百錢千錢,便反到要與理會。今人都是這般見識。而今分明是有箇天下國家,無一人肯把做自家物事看,不可說著。某常說,天下事所以終做不成者,只是壞於懶與私而已!懶,則士大夫不肯任事。有一樣底說,我只認做三年官了去,誰能閑理會得閑事,閑討煩惱!我不理會,也得好好做官去。次則豪家上戶羣起遮攔,恐法行則奪其利,盡用納稅。惟此二者爲梗而已。」又曰:「事無有處置不得者。事事自有箇恰好處,只是不會思量,不得其法。只如舊時科舉無定日,少間人來這州試了,又過那州試;州裏試了,又去漕司試;無理會處。不知誰恁聰明,會思量定作八月十五日,積年之弊,一朝而革,這箇方喚做處置事。聖人所以做事動中機會,便是如此。」又曰:「凡事須看透背後去。」因舉掌云:「且如這一事,見得這一面是如此,便須看透那手背後去,方得。如國手下棊一著,便見得數十著以後之著。若只看這一面,如何見得那事幾?更說甚治道!」僩。
包顯道言科舉之弊。先生曰:「如他經尚是就文義上說,最是春秋不成說話,多是去求言外之意,說得不成模樣。某說道,此皆是『侮聖人之言』!却不如王介甫樣,索性廢了,較強。」又笑云:「常有一人作隨時變通論,皆說要復古。至論科舉要復鄉舉里選,却說須是歇二十年却行,要待那種子盡了方行得。說得來也是。」義剛。
器遠問:「今士人習爲時文應舉,如此須當有箇轉處否?」曰:「某舊時看,只見天下如何有許多道理恁地多!如今看來,只有一箇道理,只有一箇學。在下者也著如此學,在上者也著如此學。在上若好學,自見道理,許多弊政,亦自見得須要整頓。若上好學,便於學舍選舉賢儒,如胡安定孫明復這般人爲教導之官;又須將科目盡變了,全理會經學,這須會好。今未說士子,且看朝廷許多奏表,支離蔓衍,是說甚麼!如誥宰相,只須說數語戒諭,如此做足矣。」敬之云:「先生常說:『表奏之文,下諛其上也;誥勑之文,上諛其下也。』」賀孫。
問:「今日科舉之弊,使有可爲之時,此法何如?」曰:「也廢他不得。然亦須有箇道理。」又曰:「更須兼他科目取人。」
「今時文賦却無害理,經義大不便,分明是『侮聖人之言』!如今年三知舉所上劄子,論舉人使字,理會這箇濟得甚?今日亦未論變科舉法。只是上之人主張分別善惡,擢用正人,使士子少知趨向,則人心自變,亦有可觀。」可學問:「歐陽公當時變文體,亦是上之人主張?」曰:「渠是變其詭怪。但此等事,亦須平日先有服人,方可。」舜功問:「歐陽公本論亦好,但末結未盡。」曰:「本論精密却過於原道。原道言語皆自然,本論却生受。觀其意思,乃是聖人許多憂慮做出,却無自然氣象。下篇不可曉。」德粹云:「以拜佛,知人之性善。」先生曰:「亦有說話。佛亦教人爲善,故渠以此觀之也。」可學。
今科舉之弊極矣!鄉舉里選之法是第一義,今不能行。只是就科舉法中與之區處,且變著如今經義格子,使天下士子各通五經大義。一舉試春秋,一舉試三禮,一舉試易詩書,禁懷挾。出題目,便寫出注疏與諸家之說,而斷以己意。策論則試以時務,如禮、樂、兵、刑之屬,如此亦不爲無益。欲革奔競之弊,則均諸州解額,稍損太學之額。太學則罷月書季考之法,皆限之以省試,獨取經明行修之人。如此,亦庶幾矣。木之。
因言今日所在解額太不均,先生曰:「只將諸州終場之數,與合發解人數定便了。又不是天造地設有定數,何故不敢改動?也是好笑!」浩。
或言太學補試,動一二萬人之冗。曰:「要得不冗,將太學解額減損,分布於諸州軍解額少處。如此,則人皆只就本州軍試,又何苦就補試也!」燾。
臨別,先生留飯。坐間出示理會科舉文字,大要欲均諸州解額,仍乞罷詩賦,專經學論策,條目井井。云:「且得士人讀些書,三十年後,恐有人出。」泳。
乙卯年,先生作科舉私議一通,付過看。大概欲於三年前曉示,下次科場,以某經、某子、某史試士人。如大義,每道只六百字,其餘兩場亦各不同。後次又預前以某年科場,別以某經、某子、某史試士人,蓋欲其逐番精通也。過欲借錄,不許。過。
先生言時文之謬,云:「如科舉後便下詔,今番科舉第一場出題目在甚經內;論題出在甚史內,如史記漢書等,廣說二書;策只出一二件事。庶幾三年之間,專心去看得一書。得底固是好,不得底也逐番看得一般書子細。」胡泳。
先生云:「禮書已定,中間無所不包。某常欲作一科舉法。今之詩賦實爲無用,經義則未離於說經。但變其虛浮之格,如近古義,直述大意。立科取人,以易詩書爲一類,三禮爲一類,春秋三傳爲一類。如子年以易詩書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三經;卯年以三禮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三禮;午年以春秋三傳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春秋三傳。如易詩書稍易理會,故先用此一類取人。如是周而復始,其每舉所出策論,皆有定所。如某書出論,某書出策,如天文、地理、樂律之類,皆指定令學者習,而用以爲題。」賀孫云:「此法若行,但恐卒未有考官。」曰:「須先令考官習之。」賀孫。
李先生說:「今日習春秋者,皆令各習一傳,并習誰解,只得依其說,不得臆說。」先生曰:「六經皆可如此,下家狀時,皆令定了。」揚。
今人都不曾讀書,不會出題目。禮記有無數好處,好出題目。揚。
科舉種子不好。謂試官只是這般人。揚。
張孟遠以書來論省試策題目,言今日之弊,在任法而不任人。孟遠謂今日凡事傷不能守法。曰:「此皆偏說。今日乃是要做好事,則以礙法不容施行;及至做不好事,即便越法不顧,只是不勇於爲善。」必大。
「科舉是法弊。大抵立法,只是立箇得人之法。若有奉行非其人,却不干法事,若只得人便可。今却是法弊,雖有良有司,亦無如之何。」王嘉叟云:「朝廷只有兩般法:一是排連法,今銓部是也;一是信采法,今科舉是也。」㽦。
問:「今之學校,自麻沙時文冊子之外,其他未嘗過而問焉。」曰:「怪它不得,上之所以教者不過如此。然上之人曾不思量,時文一件,學子自是著急,何用更要你教!你設學校,却好教他理會本分事業。」曰:「上庠風化之原,所謂『季考行藝』者,行尤可笑,只每月占一日之食便是。」先生笑曰:「何其簡易也!」曰:「天下之事,大正則難,如學校間小正須可。」曰:「大處正不得,小處越難。才動著,便有掣肘,如何正得!」琮。
因說科舉所取文字,多是輕浮,不明白著實。因歎息云:「最可優者,不是說秀才做文字不好,這事大關世變。東晉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沒理會。」賀孫。
有少年試教官。先生曰:「公如何須要去試教官?如今最沒道理,是教人懷牒來試討教官。某嘗經歷諸州,教官都是許多小兒子,未生髭鬚;入學底多是老大底人,如何服得他;某思量,須是立箇定制,非四十以上不得任教官。」又云:「須是罷了堂除,及注授教官,却請本州鄉先生爲之。如福州,便教林少穎這般人做,士子也歸心,他教也必不苟。」又云:「只見泉州教官却老成,意思却好。然他教人也未是,如教人編抄甚長編文字。」又曰:「今教授之職,只教人做科舉時文。若科舉時文,他心心念念要爭功名,若不教他,你道他自做不做?何待設官置吏,費廩祿教他做?也須是當職底人怕道人不曉義理,須是要教人識些。如今全然無此意,如何恁地!」賀孫。
坐中有說赴賢良科。曰:「向來作時文應舉,雖是角虛無實,然猶是白直,却不甚害事。今來最是喚做賢良者,其所作策論,更讀不得。緣世上只有許多時事,已前一齊話了,自無可得說。如笮酒相似,第一番淋了,第二番又淋了,第三番又淋了。如今只管又去許多糟粕裏只管淋,有甚麼得話!既無可得話,又只管要新。最切害處,是輕德行,毀名節,崇智術,尚變詐,讀之使人痛心疾首。不知是甚世變到這裏,可畏!可畏!這都是不祥之兆,隆興以來不恁地。自隆興以後有恢復之說,都要來說功名,初不曾濟得些事。今看來,反把許多元氣都耗却。管子、孔門所不道,而其[一]言猶曰『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如今將禮義廉恥一切埽除了,却來說事功!」賀孫。
葉正則彭大老欲放混補,廟堂亦可之,但慮艱食,故不果行。二人之意,大率爲其鄉人地耳。廟堂云「今日太學文字不好」,却不知所以不好之因。便使時文做得十分好後,濟得甚事!某有一策:諸州解額,取見三舉終場最多人數,以寬處爲準,皆與添上。省試取數却不增。其補試,却用科舉年八月十五日引試。若要就補,須舍了解試始得。如此,庶幾人有固志,免得如此奔競喧鬨。閎祖。
說趙丞相欲放混補,歎息云:「方今大倫,恁地不成模樣!身爲宰相,合以何爲急?却要急去理會這般事,如何恁地不識輕重!此皆是衰亂之態。只看宣和末年,番人將至,宰相說甚事,只看實錄頭一版便見,且說太學秀才做時文不好,你道是識世界否!如今待補取士,有甚不得?如何道恁地便取得人才,如彼便取不得人才?只是亂說。待補之立,也恰如擲骰子一般,且試采,擲得便得試,擲不得便不得試,且以爲節制。那裏得底便是,不得底便不是?這般做事,都是枉費氣力。某常說均解額,只將逐州三舉終場人數,用其最多爲額,每百人取幾人,太學許多濫恩一齊省了。元在學者,聽依舊恩例。諸路牒試皆罷了,士人如何也只安鄉舉。如何自家却立箇物事,引誘人來奔趨!下面又恁地促窄,無入身處。如何又只就微末處理會!若均解額取人數多,或恐下梢恩科數多,則更將分數立一長限;以前得舉人,却只依舊限,有甚不得處?他只說近日學中緣有待補,不得廣取,以致學中無好文字。不知時文之弊已極,雖鄉舉又何嘗有好文字膾炙人口?若是要取人才,那裏將這幾句冒頭見得?只是胡說!今時文日趨於弱,日趨於巧小,將士人這些志氣都消削得盡。莫說以前,只是宣和末年三舍法纔罷,學舍中無限好人才,如胡邦衡之類,是甚麼樣有氣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壯!當時亦自煞有人。及紹興渡江之初,亦自有人才。那時士人所做文字極粗,更無委曲柔弱之態,所以亦養得氣宇。只看如今秤斤注兩,作兩句破頭,如此是多少衰氣!」賀孫。
或問:「趙子直建議行三舍法:補入縣學;自縣學比試,入於州學;自州學貢至行在補試,方入太學。如何?」曰:「這是顯然不可行底事。某嘗作書與說,他自謂行之有次第,這下梢須大乖。今只州縣學裏小小補試,動不動便只是請囑之私。若便把這箇爲補試之地,下梢須至於興大獄。子直這般所在,都不詢訪前輩。如向者三舍之弊,某嘗及見老成人說,劉聘君云,縣學嘗得一番分肉,肉有內舍、外舍多寡之差。偶齋僕下錯了一分,學生便以界方打齋僕,高聲大怒云:『我是內舍生,如何却只得外舍生肉?』如此等無廉耻事無限,只是蔡京法度如此。嘗見胡珵德輝有言曰:『學校之設,所以教天下之人爲忠爲孝也。國家之學法,始於熙寧,成於崇觀。熙寧之法,李定爲之也;崇觀之法,蔡京爲之也。李定者,天下之至不孝者也;蔡京者,天下之至不忠者也。豈有不忠不孝之人,而其所立之法可行於天下乎!』今欲行三舍之法,亦本無他說,只爲所取待補多滅裂,真正老成士人,多不得太學就試,太學緣此多不得人。然初間所以立待補之意,只爲四方士人都來就試,行在壅隘,故爲此法。然又須思量,所以致得四方士人苦死都要來赴太學試,爲甚麼?這是箇弊端,須從根本理會去。某與子直書曾云,若怕人都來赴太學試,須思量士人所以都要來做甚麼。皆是秀才,皆非有古人教養之實,而仕進之途如此其易。正試既優,又有舍選,恩數厚,較之諸州或五六百人解送一人,何其不平至於此!自是做得病痛如此。不就這處醫治,却只去理會其末!今要好,且明降指揮,自今太學並不許以恩例爲免。若在學人援執舊例,則以自今新補入爲始。他未入者幸得入而已,未暇計此。太學既無非望之恩,又於鄉舉額窄處增之,則人人自安鄉里,何苦都要入太學!不就此整理,更說甚?高抑崇,秦相舉之爲司業,抑崇乃龜山門人。龜山於學校之弊,煞有說話,渠非不習聞講論,到好做處,却略不施爲。秦本惡程學,後見其用此人,人莫不相慶,以爲庶幾善類得相汲引。後乃大不然,一向苟合取媚而已!學校以前整頓固難。當那時兵興之後,若從頭依自家好規模整頓一番,豈不可爲?他當時於秦相前,亦不敢說及此。」賀孫。
因論黃幾先言,曾於周丈處見虜中賦,氣脈厚。先生曰:「那處是氣象大了,說得出來。自是如此,不是那邊人會。」揚。
論兵
今州郡無兵無權。先王之制,內有六鄉、六遂、都鄙之兵,外有方伯、連帥之兵,內外相維,緩急相制。賀孫。
本強,則精神折衝;不強,則招殃致凶。僩。
或言:「古人之兵,當如子弟之衞父兄。而孫吴之徒,必曰與士卒同甘苦而後可,是子弟必待父兄施恩而後報也。」先生曰:「巡而拊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此意也少不得。」賀孫。木之同。
凡爲守帥者,止教閱將兵,足矣。程其年力,汰斥癃老衰弱,招補壯健,足可爲用,何必更添寨置軍?其間衣糧或厚或薄,遂致偏廢。如此間將兵,則皆差出接送矣。方子。
「辛棄疾頗諳曉兵事。云:『兵老弱不汰可慮。向在湖南收茶寇,令統領揀人,要一可當十者,押得來便看不得,盡是老弱!問何故如此?云,只揀得如此,間有稍壯者,諸處借事去。州郡兵既弱,皆以大軍可恃,又如此!爲今之計,大段著揀汰,但所汰者又未有頓處。』某向見張魏公,說以分兵殺虜之勢。
只緣虜人調發極難,元顏要犯江南,整整兩年,方調發得聚。彼中雖是號令簡,無此間許多周遮,但彼中人纔逼迫得太急,亦易變,所以要調發甚難。只有沿淮有許多捍禦之兵。爲吾之計,莫若分幾軍趨關陝,他必擁兵於關陝;又分幾軍向西京,他必擁兵於西京;又分幾軍望淮北,他必擁兵於淮北,其他去處必空弱。又使海道兵擣海上,他又著擁兵捍海上。吾密揀精銳幾萬在此,度其勢力既分,於是乘其稍弱處,一直收山東。虜人首尾相應不及,再調發來添助,彼卒未聚,而吾已據山東。纔據山東,中原及燕京自不消得大段用力,蓋精銳萃於山東而虜勢已截成兩段去。又先下明詔,使中原豪傑自爲響應。是時魏公答以『某只受一方之命,此事恐不能主之』。」蔡云:「今兵政如此,終當如何?」曰:「須有道理。」蔡曰:「莫著改更法制?」曰:「這如何得?如同父云:『將今法制,重新洗換一番方好。』某看來,若便使改換得井牧其田,民皆爲兵,若無人統率之,其爲亂道一也。」「然則如之何?」曰:「只就這腔裏自有道理,這極易。只呼吸之間,便可以弱爲強,變怯爲勇,振柔爲剛,易敗爲勝,直如反掌耳!」賀孫。
先生云:「當今要復太祖兵法,方可復中原。」又云:「諸州禁軍皆不可用。幾年說要揀冗兵,但只說得,各圖苟且安便,無有爲者。故新者來,舊者又不去,來而又來,相將積得,皆不可用。如澄冗官,見這人不可用,便除一人。而今不可用者又復留而不去,故軍冗不練,官冗不澄。」壽昌。
問:「今日之軍政,只有君相上下一心,揀之又揀,如太祖時,方好。」曰:「只有揀練便用。太祖時即用。如揀而養十數年,又老了,依舊無用。」揚。
今兵官愈多,兵愈不精。道夫。
今日兵不濟事。兵官不得人,專務刻削兵,且驕弱安養,不知勞苦,一旦如何用!某嘗言,宜散京師之兵,却練諸郡之兵,依太祖法,每年更戍趲去淮上衞邊。謂如福建之兵趲去饒州,饒州之兵趲去衢信,衢信趲去行在,迤邐趲去淮上。今年如此,明年又趲去,則京師全無養兵之費,豈不大好!㦛。
言今兵政之弊,曰:「唐制節度、兵。觀察、財。處置等使,即節鎮也;使持節某州諸軍事、兵。某州刺史,民。即支郡也。支郡隸於節鎮,而節鎮、支郡各有衙前左右押衙,管軍都頭,並掌兵事,又皆是士人爲之。其久則根勢深固,反視節度有客主之勢。至有誅逐其上,而更代爲之。凡陸梁跋扈之事,因茲而有。惟是節度得人,方能率服人心,歸命朝廷。若論唐初兵力最盛,斥地最廣,乃在於統兵者簡約而無牽制之患。然自唐末,大抵節鎮之患深,如人之病,外強中乾,其勢必有以通其變而後可。故太祖皇帝知其病而疏理之,於是削其支郡,以斷其臂指之勢;當時至有某州某縣直隸京師,而不屬節度者。置通判,以奪其政;命都監監押,以奪其兵;立倉場庫務之官,以奪其財;向之所患,今皆無憂矣。其後又有路分、鈐轄、總管等員。神宗時,又增置三十七將。亂離之後,又有都統、統領、統制之名。大抵今日之患,又却在於主兵之員多。朝廷雖知其無用,姑存其名。日費國家之財,不可勝計,又刻剝士卒,使士卒困怨於下。若更不變而通之,則其害未艾也。要之,此事但可責之郡守。他分明謂之郡將,若使之練習士卒,修治器甲,築固城壘,以爲一方之守,豈不隱然有備而可畏!古人謂『生之者衆,食之者寡,爲之者疾,用之者舒』,今一切反之!」道夫。
問:「後世雖養長征兵,然有緩急,依舊徵發於民,終是離民兵不得。兼長征兵終不足靠,如杜子美石壕吏詩可見。」曰:「自秦漢以下至六國[一],皆未有長征兵,都是徵發於民。及唐府衞法壞,然後方有長征兵。」因論荊襄義勇,州縣官吏反擾之。當時朝廷免徵科,官吏不得役使。今徵科既不得免,民反倍有所費,又官吏役使如故。曰:「某當初見劉共父說,他制得義勇極好,且是不屬官吏,官不得擾之。某應之曰:『無緣有不屬州縣之理。』固疑其末流如此。」僩。
兵甲詭名不可免,善兵者亦不於此理會。纔有一人可用,便令其兼數人之料。軍中若無此,便不足以使人。故朝廷只是擇將,以其全數錢米與之,只責其成功,不來此屑屑計較。近來刮刷得都盡,朝廷方以爲覈實得好。先生云,聞前輩云云。揚。
兵法以能分合爲變,不獨一陣之間有分合,天下之兵皆然。今日之兵,分者便不可合,合者便不可分。本朝舊來只郡國禁兵而已,但在西北者差精銳耳。渡江後,又添上御前軍,却是張韓輩自起此項兵。後來既不可得而去,只得如此聚屯。今以不如祖宗時財賦,養祖宗時所無之兵,安得不窮也!㽦。
唐時州縣上供少,故州縣富。兵在藩鎮,朝廷無甚養兵之費。自本朝罷了藩鎮,州郡之財已多歸於上。熙豐間,又令州郡見看軍額幾人,折了者不得補,却以其費樁管上供,而朝廷得錢物甚多。今天下兵約四五十萬,又皆羸弱無用之人,所費不可計。今若要理會,須從此起。揚。
論財賦,曰:「財用不足,皆起於養兵。十分,八分是養兵,其他用度,止在二分之中。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所以有靖康之亂。已前未有徐揚江鄂之兵,止謂張宣撫兵,某人兵。今增添許多兵。合當精練禁兵,汰其老弱,以爲廂兵。」節。
今朝廷盡力養兵,而兵常有不足之患。自兵農既分之後,計其所費,却是無日不用兵也。時舉。
今天下財用費於養兵者十之八九,一百萬貫養一萬人。此以一歲計。僩。
「今日民困,正緣沿江屯兵費重。只有屯田可減民力,見說襄漢間儘有荒地。」某云:「當用甚人耕墾?」曰:「兵民兼用,各自爲屯。彼地沃衍,收穀必多。若做得成,敵人亦不敢窺伺。兵民得利既多,且耕且戰,便是金城湯池。兵食既足,可省漕運,民力自蘇。然後盡驅州郡所養歸明北軍,往彼就食,則州郡自寬。遲之十年,其效必著。須是擇帥。既得其人,專一委任,許令辟召寮屬,同心措置,勿數更易,庶幾有濟。」浩。屯田。
范伯達有文字,說淮上屯田,須與畫成一井,中爲公田,以給軍。令軍人子弟分耕,取公田所入以給軍。德明。
因言:「淮上屯田,前此朝廷嘗差官理會。其人到彼,都不曾敢起人所與者。都只令人築起沿江閑地以爲屯,此亦太不立。大抵世事須是出來擔當,不可如此放倒。人是天地中最靈之物,天能覆而不能載,地能載而不能覆,恁地大事,聖人猶能裁成輔相之,況於其他。」因舉齊景公答夫子「君君臣臣」之語,又與晏子言「美哉室」之語,皆放倒說話。且如五代時,兵驕甚矣。周世宗高平一戰既敗却,忽然誅不用命者七十餘人,三軍大振,遂復合戰而克之。凡事都要人有志。壯祖。
屯田,須是分而屯之,統帥屯某州,總司屯甚州,漕司屯甚州,以戶部尚書爲屯田使,使各考其所屯之多少,以爲殿最,則無不可行者。今則不然,每欲行一文字,則經由數司僉押相牽制,事何由成!道夫。
趙昌父相見,因論兵事。先生曰:「兵以用而見其強弱,將以用而見其能否。且如本朝諸公游陝西者,多知邊事,此亦是用兵之故。今日諸生坐於屋下,何以知其能?縱有韓白復生,亦何由辨之?」可學。擇將帥。
問選擇將帥之術。曰:「當無事之時,欲識得將,須是具大眼力,如蕭何識韓信,方得。不然,邊警之時,兩兵相抗,恁時人才自急。且如國家中興,張韓劉岳突然而出,豈平時諸公所嘗識者?不過事期到此,廝拶出來耳。」道夫。
不令宦官賣統軍官職,是今日軍政第一義。方。
今日將官全無意思,只似人家驕子弟了。褒衣博帶,談道理,說詩書,寫好字,事發遣!如此,何益於事?謙。
今諸道帥臣,只曾作一二任監司,即以除之;有警,則又欲其親督戰士。此最不便,萬一爲賊所虜,爲之柰何!彼固不足卹,然失一帥,其勢豈不張大?前輩謂祖宗用帥取以二路:一是曾歷邊郡;一是帥臣子弟,曾諳兵事者。此最有理。或謂戎幕宜用文武三四員,此意亦好。蓋經歷知得此等利害,向後皆可爲帥。然必須精選而任,不可泛濫也。道夫。
或問:「諸公論置二大帥以統諸路之帥,如何?」曰:「不消如此。只是擇得一箇人了,君相便專意委任他,却使之自擇參佐,事便歸一。今若更置大帥以監臨之,少間必有不相下之意,徒然紛擾。須是得一箇人委任他,聽他自漸漸理會許多軍政,將來自有條理。」恪。
蜀遠朝廷萬有餘里。擇帥須用嚴毅、素有威名、足以畏壓人心,則喜亂之徒不敢作矣。道夫。
或問古今治亂者。先生言:「古今禍亂,必有病根。漢宦官后戚,唐藩鎮,皆病根也。今之病根,在歸正人忽然放教他來,州縣如何柰得他何!所幸老者已死,少者無彼中人氣象,似此間人一般,無能爲矣。」謙。
邊防馬政甚弊。廬州舊夾肥水而城,今只築就一邊。揚。
論刑
天下事最大而不可輕者,無過於兵刑。臨陳時,是胡亂錯殺了幾人。所以老子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獄訟,面前分曉事易看。其情偽難通,或旁無佐證,各執兩說繫人性命處,須喫緊思量,猶恐有誤也。」僩。
論刑,云:「今人說輕刑者,只是所犯之人爲可憫,而不知被傷之人尤可念也。如劫盜殺人者,人多爲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爲無辜;是知爲盜賊計,而不爲良民地也。若如酒稅偽會子,及飢荒竊盜之類,猶可以情原其輕重大小而處之。」時舉。
今之法家,惑於罪福報應之說,多喜出人罪以來福報。夫使無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倖免,是乃所以爲惡爾,何福報之有!書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所謂欽恤者,欲其詳審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無罪者不得濫刑也。今之法官惑於欽恤之說,以爲當寬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當殺者,必多爲可出之塗,以俟奏裁,則率多減等:當斬者配,當配者徒,當徒者杖,當杖者笞。是乃賣弄條貫,舞法而受賕者耳!何欽恤之有?罪之疑者從輕,功之疑者從重,所謂疑者,非法令之所能決,則罪從輕而功從重,惟此一條爲然耳;非謂凡罪皆可以從輕,而凡功皆可以從重也。今之律令亦有此條,謂法所不能決者,則俟奏裁。今乃明知其罪之當死,亦莫不爲可生之塗以上之。惟壽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殺之。僩。
李公晦問:「『恕』字,前輩多作愛人意思說,如何?」曰:「畢竟愛人意思多。」因云:「人命至重,官司何故斬之於市?蓋爲此人曾殺那人,不斬他,則那人之冤無以伸,這愛心便歸在被殺者一邊了。然古人『罪疑惟輕』,『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雖愛心只在被殺者一邊,却又溢出這一邊些子。」佐。
論民
建寧迎神。先生曰:「孟子言:『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今人心都喎邪了,所以如此。泉州一富室,捨財造廟,舉室乘舟往廟所致祭落成,中流舟溺,無一人免者。民心不得其正,眼前利害猶曉不得,況欲曉之以義理哉!」必大。人傑錄略。教民。
今欲行古制,欲法三代,煞隔霄壤。今說爲民減放,幾時放得到他元肌膚處!且如轉運使每年發十萬貫,若大段輕減,減至五萬貫,可謂大恩。然未減放那五萬貫,尚是無名額外錢。須一切從民正賦,凡所增名色,一齊除盡,民方始得脫淨,這裏方可以議行古制。如今民生日困,頭只管重,更起不得。爲人君,爲人臣,又不以爲急,又不相知,如何得好!這須是上之人一切埽除妄費,臥薪嘗膽,合天下之智力,日夜圖求,一起而更新之,方始得。某在行在不久,若在彼稍久,須更見得事體可畏處。不知名園麗圃,其費幾何?日費幾何?下面頭會箕斂以供上之求。又有上不在天子,下不在民,只在中間白乾消沒者何限!因言賦重民困,曰:「此去更須重在!」賀孫。取民。
程正思言,當今守令取民之弊,渠能言其弊,畢竟無策。就使臺官果用其言而陳於上前,雖戒敕州縣,不過虛文而已。先生云:「今天下事只礙箇失人情,便都使不得。蓋事理只有一箇是非,今朝廷之上,不敢辨別是非。如宰相固不欲逆上意,上亦不欲忤宰相意。今聚天下之不敢言是非者在朝廷,又擇其不敢言之甚者爲臺諫,習以成風,如何做得事!」人傑。
今上下匱乏,勢須先正經界。賦入既正,總見數目,量入爲出,罷去冗費,而悉除無名之賦,方能救百姓於湯火中。若不認百姓是自家百姓,便不恤。必大。
荀悅云,田制須是大亂之後,方可定。揚。
今之賦,輕處更不可重。只重處減似那輕處,可矣。淳。
今世產賦百弊。砧基簿,只是人戶私本;在官中本,天下更無一處有。稅賦本末,更無可稽尋處。義剛。
朋友言,某官失了稅簿。先生曰:「此豈可失了!此是根本。無這箇後,如何稽考?所以周官建官,便皆要那史。所謂史,便是掌管那簿底。」義剛。
福建賦稅猶易辨,浙中全是白撰,橫斂無數,民甚不聊生,丁錢至有三千五百者。人便由此多去計會中使,作宮中名字以免稅。向見辛幼安說,糞船亦插德壽宮旗子。某初不信,後提舉浙東,親見如此。嘗有人充保正,來論某當催秋稅,某人當催夏稅。某初以爲催稅只一般,何爭秋夏?問之,乃知秋稅苗產有定色,易催;夏稅是和買絹,最爲重苦。蓋始者一疋,官先支得六百錢;後來變得令人先納絹,後請錢,已自費力了;後又無錢可請,只得白納絹;今又不納絹,只令納價錢,錢數又重。催不到者,保正出之,一番當役,則爲之困矣。故浙中不如福建,浙西又不如浙東,江東又不如江西。越近都處,越不好。淳。義剛同。
浩曰:「江浙稅重。昨日來,路問村人,見得此間只成十一之稅。」曰:「嘗見前輩說,閩中真是樂國。某初只在山間,不知外處事,及到浙東,然後知吾鄉果是樂地。今只汀州全做不得,彼處屢經寇竊,逃亡者多。遺下產業,好者上戶占去,不好者勒鄰至耕佃。鄰至無力,又逃亡。所有田業或拋荒,或隱沒,都無歸著。又,官科鹽於民,歲歲增添,此外有名目科斂不一,官艱於催科,民苦於重斂,更無措手足處。守倅只利俸厚,得俸便了,更不恤大體,須是得監司與理會。亦近說與應倉了,不知如何。」浩云:「要好,得監司去地頭置局,與理會一番,直是見底方可住。」先生擊節曰:「此是至切之論!某之見正是如此。」浩。
黃仁卿將宰樂安,論及均稅錢,曰:「今說道『稅不出鄉』。要之,稅有輕重,如何不出鄉得?若教稅不出州時,庶說稍均得。」先生曰:「『稅不出鄉』,只是古人一時間尋得這說,去防那一時之弊。而今耳裏聞得,却把做箇大說話。但只均稅錢,也未盡,須是更均稅物方得。且如福州納稅,一錢可以當這裏十錢,而今便須是更均那稅物。」又曰:「往在漳州,見有退稅者,不是一發退了;謂如春退了稅後,秋又要退苗,却不知別郡如何。然畢竟是名目多後,恁地。據某說時,只教有田底便納米,有地底便納絹,只作兩鈔;官司亦只作一倉一場。如此,百姓與官司皆無許多勞攘。」又曰:「三十年一番經界方好。」又曰:「元稹均田圖惜乎不見!今將他傳來考,只有兩疏,却無那圖。然周世宗一見而喜之,便欲行,想見那圖大段好。嘗見陸宣公奏議後面說那口分世業,其纖悉畢盡,古人直是恁地用心!今人若見均田圖時,他只把作鄉司職事看了,定是不把作書讀。今如何得有陸宣公樣秀才!」又曰:「林勳本政書每鄉開具若干字號田,田下註人姓名,是以田爲母,人爲子,說得甚好。」義剛。
楊通老相見,論納米事。先生曰:「今日有一件事最不好:州縣多取於民,監司知之當禁止,却要分一分!此是何義理!」又論廣西鹽,曰:「其法亦不密。如立定格,六斤不得過百錢,不知去海遠處,搬擔所費重。此乃許子之道。但當任其所之,隨其所嚮,則其價自平。天下之事所以可權衡者,正謂輕重不同。乃今一定其價,安得不弊!」又論汀寇止四十人,至調泉福建三州兵;臨境無寇,須令汀守分析。先生曰:「纔做從官不帶職出,便把這事做欠闕;見風吹草動,便喜做事,不顧義理,只是簡利多害少者爲之。今士大夫皆有此病。」可學。
嘗謂爲政者當順五行,修五事,以安百姓。若曰賑濟於凶荒之餘,縱饒措置得善,所惠者淺,終不濟事。道夫。賑民。
今賑濟之事,利七而害三,則當冒三分之害,而全七分之利。不然,必欲求全,恐併與所謂利者失之矣!人傑。
「余正甫說時,煞說得好,雖有智者爲之計,亦不出於此。然所說救荒賑濟之意固善,而上面取出之數,不節不可。」直卿云:「制度雖只是這箇制度,用之亦在其人。如糴米賑饑,此固是。但非其人,則做這事亦將有不及事之患。」曰:「然。」賀孫。
賑濟之策,初且大綱;如抄人口之類,亦且待其抄來如何。如不實,有人訟,然後或添或去,却罪官吏。一細碎,便生病。屯田亦然,且理會大處。如薛士龍輩皆有一定格子,細細碎碎,皆在我手,尚得。只一出使委人,如何了得!又此等事,須是上下一心方行得。揚。
直卿言:「辛幼安帥湖南,賑濟榜文祇用八字,曰:『劫禾者斬!閉糶者配!』」先生曰:「這便見得他有才。此八字,若做兩榜,便亂道。」又曰:「要之,只是粗法。」道夫。
李壽翁啟請要移義倉放鄉下,令簿尉月巡之,丞三月一巡之。先生曰:「如此,則丞、簿、尉只幹辦此事也不給,都無力及其他事矣。又月月官出擾鄉人一番,也是行不得。」後被朝廷寫下常平法一卷下來,也不道是行得行不得,只休了。又有一官人,要令逐縣試過了,方得來就試。先生云:「且如福州十二縣,今只一處弊;逐處試過,却有十二處弊!」揚。
今日莫備於役法,亦莫弊於役法。振。役民。
問:「差役、雇役孰便?」曰:「互有得失。而今所謂雇役便者,即謂不擾稅人;然聚浮浪無根著之人在那裏,又多害事。所謂差役便者,即謂稅人自顧藉愛惜;然其爲之者,多有破家蕩產之患。蓋緣既教他作衙前,少間庫廚都教他管,便自備這物事,以供應官員,大有不便。祖宗時却有坊場、河渡以補之,謂之『優重』也。」夔孫。
因論役法,曰:「差役法善。晁以道嘗有劄子,論差役有十利。」僩。
「彭仲剛子復作台州臨海縣,理會役法甚善。朝廷措置役法,看如何措置,終是不公。且如鄉有寬狹,寬鄉富家多,狹鄉富家少;狹鄉富家靳靳自足,一被應役,無不破家蕩產,極可憐憫!彭計一縣有幾鄉,鄉有濶狹,某鄉多富家,某鄉少富家,却中分富家,以畀兩鄉,令其均平。其有不均處,則隨其道里遠近分割裨補,令其恰好,人甚便之。」或曰:「恐致人怨。」曰:「不怨。蓋其公心素有以信於民,民自樂之;雖非法令之所得爲,然使民宜之,亦終不得而變也。又有所在利於爲保正,而不利於爲保長者。蓋保長催稅,其擾極多。某在紹興,有人訴不肯爲保長,少間却計會情願做保正,某甚嘉之,以爲捨易而就難。及詢之土人,乃云保長難於保正。又有計會欲爲保長者,蓋有所獲於其中。所在風俗不同,看來只用倍法:若產錢滿若干,當爲保正;外又計其餘產若干,當爲保長;若產錢倍多,則須兩番爲保正。如此,則無爭。又,催稅之法,頃見崇安趙宰使人俵由子,分爲幾限,令百姓依限當廳來納,甚無擾。及過隆興,見帥司令諸邑俵由子催稅,而責以十限。縣但委之吏手,是時饑餓民甚苦之,恣爲吏人乞覓。或所少止七百,而限以十限,每限自用百錢與吏;或欲作一項輸納,吏又以違限拒之;或所少不滿千錢,而趁限之錢,則已踰千矣。其擾不可言。所以做官難,非通四方之風俗情偽,如何了得!」僩。
李丈問:「保正可罷否?」曰:「這箇如何罷得?但處之無擾可矣。」曰:「此自王荊公始否?」曰:「保正自古有,但所管人戶數有限。今只論都,則人數不等,然亦不干人數多寡。若無擾,雖所管千百家,亦不爲勞苦;若重困之,雖二十家亦不勝矣。」淳。
因論保伍法,或曰:「此誠急務。」曰:「固是。先王比閭保伍之法,便是此法,都是從這裏做起,所謂『分數』是也。兵書云:『御衆有多寡,分數是也。』看是統馭幾人,只是分數明,所以不亂。王介甫銳意欲行保伍法,以去天下坐食之兵,不曾做得成。范仲達名如璋,太史之弟。爲袁州萬載令,行得保伍極好。自來言保伍法,無及之者。此人有心力,行得極整肅;雖有姦細,更無所容。每有疑以無行止人,保伍不敢著,互相傳送至縣,縣驗其無他,方令傳送出境。訖任滿,無一寇盜。頃張定叟知袁州,託其訊問,則其法已亡,偶有一縣吏略記大概。」僩。
某保甲草中所說縣郭四門外置隅官四人,此最緊要,蓋所以防衞縣郭以制變,縣有官府、獄訟、倉庫之屬,須是四面有箇防衞始得。一箇隅官,須各管得十來里方可;諸鄉則只置彈壓之類,而不復置隅官;默寓箇大小相維之意於其間,又,後面「子弟」一段,須是著意理會。這箇子弟,真箇要他用,非其他泛泛之比。須是別有箇拔擢旌賞以激勸之,乃可。此等事難處,須是理會教他整密無些罅縫,方可。僩。
「歸正人」,元是中原人,後陷於蕃而復歸中原,蓋自邪而歸於正也。「歸明人」,元不是中原人,是徭洞之人來歸中原,蓋自暗而歸於明也。如西夏人歸中國,亦謂之「歸明」。燾。
論財
今朝廷之財賦不歸一,分成兩三項,所以財匱。且如諸路總領贍軍錢,凡諸路財賦之入總領者,戶部不得而預也。其他則歸戶部,戶部又未盡得。凡天下之好名色錢容易取者、多者,皆歸於內藏庫、封樁庫,惟留得名色極不好、極難取者,乃歸戶部。故戶部所得者,皆是枷棒栲箠得來,所以戶部愈見匱乏。封樁內藏,孝宗時銳意恢復,故愛惜此錢,不肯妄用。間欲支,則有司執奏,旋悟而止。及至今日,則供浮費不復有矣。今之戶部、內藏,正如漢之大農、少府錢。大農,則國家經常之費;少府,則人主之私錢。
今之戶部,但逐時了得些以支撥都下軍馬之類。如無,又借出內藏錢以充之。凡天下財賦到,即分幾多入內庫,幾多入何處,幾多入戶部。王宣子爲戶部時,曾去理會。虞并甫不樂,罷黜之。揚。
因致道說國家財用耗屈,某人曾記得,在朝文臣每月共支幾萬貫,武臣及內侍等五六十萬貫。曰:「唐初節度使皆是臨陳對敵,平定禍亂,故得此官。今因唐舊,而節度使之名不罷,皆安居暇食,安然受節度使之重祿,豈不是無謂!似聞蔡京當國,曾欲罷之。」賀孫。
宗室俸給,一年多一年。駸駸四五十年後,何以當之?事極必有變。如宗室生下,便有孤遺請給。初立此條,止爲貧窮全無生活計者,那曾要得恁地泛及!賀孫。
因言宗室之盛,曰:「頃在漳州,因壽康登極恩,宗室重試出官,一日之間,出官者凡六十餘人。州郡頓添許多俸給,幾無以支吾。朝廷不慮久遠,宗室日盛,爲州郡之患,今所以已有一二州郡倒了。緣宗室請受浩翰,直是孤遺多,且如一人有十子,便用十分孤遺請受;有子孫多,則寧不肯出官。蓋出官,則其子孫孤遺之俸皆止,而一官之俸,反不如孤遺衆分之多也。在法,宗室無依倚者,方得請孤遺俸,有依倚者不得請。有依倚,謂其伯叔兄弟有官可以相依倚,而不至於困乏。今則有伯叔兄弟爲官者,反得憑勢以請孤遺之俸;而真孤遺無依倚者反艱於請,以其無援,而州郡沮抑之也。不知當初立法如何煞有不公處!如宗室丁憂,依舊請俸;宗室選人待闕,亦有俸給;恩亦太重矣。朝廷更不思久遠,他日爲州郡之害未涯也。如漢法:宗室惟天子之子,則裂土地而王之;其王之子,則嫡者一人繼王,庶子則皆封侯;侯惟嫡子繼侯,而其諸子則皆無封。故數世之後,皆與庶人無異,其勢無以自給,則不免躬農畝之事。如光武少年自販米,是也。漳泉宗室最多。南外、西外,在彼宮中不能容,則皆出居於外。」因問西外、南外。曰:「徽宗以宗室衆多,京師不能容,故令秦王位下子孫出居西京,謂之『西外』;太祖位下子孫出居南京,謂之『南外』。及靖康之亂,遭虜人殺戮虜掠之餘,能渡江自全者,高宗亦遣州郡收拾。於是皆分置福泉二州,依舊分太祖、秦王位下而居之也。居於京師者,皆太宗以下子孫。太宗子孫是時世次未遠,皆有緦麻服,故皆處於京師。而太宗以下,又自分兩等,濮園者尤親,蓋濮邸比那又爭兩從也。濮園之親,所謂『南班宗室』是也。近年如趙不流之屬皆是南班,其恩禮又優。故濮園位下女事人者,其夫皆有官。」因言:「京師破時,黃唐傳爲宗正官,以宗室簿籍獻於虜,虜依簿搜索,無一人能逃匿者。又,徽宗淵聖諸子,皆是宦者指名取索,亦無一人能免者,言之痛傷!虜人初破京城時,只見來索近上寵倖用事底宦者數人;人莫測之,但疑其欲效此間置官,依傚宮闈間事耳。乃是呼去問諸王諸公主所在,宮人有幾位,諸王有幾位,兩宮各有多少,并宮中寶玉之藏各有幾所。宦者一一聲說,略不敢隱。其有宮中秘藏寶玉之物,外人不得知者,虜人皆來索取,皆是宦者教之也。方搜捕諸王宗室時,吴革獻議於孫傅,欲藏匿淵聖之子,年十許歲,以續趙祀,而取外人一子狀貌年數相似者,殺之以獻虜,云皇子出閤,爲衆人爭奪蹂踐而死。孫傅不敢擔當,竟不敢爲,只得兩手付之,無一箇骨肉能免者,可痛!」問:「吴革是時結連義兵,欲奪二聖,爲范瓊誘殺之。不知當時若從中起,能有濟否?」曰:「也做不得,大勢去矣!古人云:『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豈不是如此?只這裏才操縱少緩,其終便有此禍,可不慄慄危懼!從古以來如此。如唐高祖太宗之子孫被武后殺盡,其間不絕如綫。唐明皇奔迸流離,其子孫皆餓死,中更幾番禍亂,殺戮無遺,哀哉!」卓。
或論會子之弊。曰:「這物事輕了,是誘人入於死地。若是一片白紙,也直一錢在。而今要革其弊,須是從頭理會方得。」燾。
或欲通銅錢出淮,先生深以爲不然。云:「東南銅錢已是甚少,其壞之又多端。私鑄銅器者,動整四五緡壞了。只某鄉間舊有此,想見別處更多。又有海舶之泄,海船高大,多以貨物覆其上,其內盡載銅錢,轉之外國。朝廷雖設官禁,那曾檢點得出!其不廉官吏反以此爲利。又其一,則淮上透漏,監官點閱稅物,但得多納幾錢,他不復問。銅錢過彼極有利,六七百文可得好絹一匹。若更不禁,那箇不要帶去?又聞入川中用,若放入川蜀,其透漏之路更多。」賀孫。
論淮西鐵錢交子,曰:「交子本是代錢,今朝廷只以紙視之。今須是銅錢交子不得用於淮,鐵錢交子不得用於江南。又須江南官司置場,兌換銅錢交子,乃可行耳。」人傑。
「兩淮鐵錢交子,試就今不行處作箇措置,不若禁行在會子不許過江,只專令用交子。如淮人要過江買賣,江南須自有人停榻交子,便能換錢。又不若朝廷捐數萬貫錢在江南收買交子,却發過淮南,自可流通。」必大曰:「不許行在會子過淮,此恐難禁。」先生以爲然。必大因言:「鐵錢之輕,亦緣積年鑄得多了,又只用之淮上十餘郡,所以至此益賤。」先生遂言:「古者只是荒歲方鑄錢。周禮所謂『國凶荒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既可因此以養饑民,又可以權物之重輕。蓋古人錢闕,方鑄將來添。今淮上亦可且住鑄數歲,候少時却鑄。」次年,臣僚請罷舒蘄鼓鑄。必大。
閩下四州鹽法分稅,上四州官賣。浙東紹興四州邊海亦合如閩下四州法,而官賣之,故其法甚弊。揚。
論官
周不置三公之官,只是冡宰以下六卿爲之。周公嘗以冡宰爲太師,顧命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注謂此六卿也,「稱公則三公矣」。揚。
或問:「漢三公之官與周制不同,何耶?」曰:「漢初未見孔壁古文尚書中周官一篇說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或錄云:「自古文尚書出,方有周官篇。伏生口授二十五篇無周官,故漢只置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而無周三公、三少,蓋未見古文尚書。」但見伏生口授牧誓立政篇中所說司徒、司馬、司空,遂誤以是爲三公而置之。愚按:「漢高后元年,初置少傅。平帝元始元年,又置太保、太師。然當時所建三公,實司徒、司馬、司空,非此之謂。但因其字義,以爲師、保之職,故亦甚尊崇之,位在三公上。東漢稱爲上公,後世易爲三師,皆是意也。使西漢明見周官,有所據依,必不若是舛矣。」又按:漢書百官表中却曰:「太師太傅太保,是爲三公。」又曰:「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爲三公。」其說與周官合者,豈孔氏書所謂「傳之子孫以貽後代」者,至是私有所傳授,故班固得以述之歟?抑但習聞其說無所折衷,故兩存之而不廢耶?古文尚書至東晉時因內史梅頤始行于世。東晉之前如揚雄以酒誥爲虛談,趙岐杜預以說命、臯陶謨等篇爲逸書,則其證也。古者,諸侯之國只得置司徒司馬司空三卿。爲天子,方得置三公三孤六卿。牧誓立政所紀,周是時方爲諸侯,乃侯國制度。周官所紀,則在成王時,所以不同。三公三孤以師道輔佐天子,本是加官。周公以太師兼冡宰,召公以太保兼宗伯,是以加官而兼宰相之職也。上數語疑有未圓處。後世官職益紊,今遂以三公、三孤之官,爲階官貼職之類,不復有師保之任,論道經邦之責矣。舊來猶是文臣之有勳德重望者方除,以其有輔教天子之名故也。後世或以諸王,或以武臣爲之,既是天子之子與武臣,豈可任師保之責耶?訛謬承襲,不復釐正。祖宗之法,除三孤三公者必須建節;或錄云:「今加三公者,又須加節度使。朝廷又極惜節度使,蓋節度使每月請俸千餘緡,所以不輕授人。本朝如韓富文杜諸公欲加三公、少,須建節,不知是甚意。」加檢校太子少保少師之類,然後除開府儀同三司;既除開府,然後除三孤三公。南渡以來,如張韓劉岳諸武臣猶是如此。今則不然,既建節後,便抹過檢校,徑除開府,至三孤三公矣。或錄云:「『或和開府抹過,加三公三少者有之。﹄又曰:﹃檢校開府以上,蔭子便得文官。文臣爲樞密直學士者,蔭子反得武官。如富鄭公家子弟有爲武官者,是也。五代以武臣爲樞密使,武臣或不識字,故置樞密直學士,令文臣輔之,故奏子皆得武官,本朝因而不廢。文官自金紫轉特進開府,然後加三公三少,如富韓諸公是如此。本朝置三太三少,而無司徒司馬司空之三公。然韓杜諸公有兼司徒司空,又有守司空者,皆不可曉。』」神宗贈韓魏公尚書令,令後世不得更加侍中中書令,著爲定制,其禮極隆。本朝惟韓公爲然。饒錄云:「蓋已前贈者皆是以中書令兼尚書令,神宗特贈尚書令者,其禮極重。」後來蔡京改官制,遂奏云:『昔太宗皇帝嘗爲尚書令,今後更不除尚書令。』殊不知爲尚書令者,乃唐太宗也。故唐不除尚書令,惟郭子儀功高特除,子儀堅不敢受,曰:『昔者太宗皇帝嘗爲此官,非人臣敢居。』朝廷遂加『尚父』之號。蔡京名爲紹述熙豐故事,却恣意紛更,不知訛舛,舉朝莫不笑之,而不敢指其非。又奏徽宗云:『嘗面奉神宗聖旨,令改造尚書省。』尚書省者,神宗所造,規模極雄偉,國朝以來,官府所未有。訖工,神宗幸之,見壯麗如此,出令云:『今後輒敢少有更易者,以違制論!』自後宰相居之,輒不利:王珪病死,章子厚韓忠彥蔡確皆相繼斥去。京惡之。是時蜀中有一士人姓家迎合其意,獻唐尚書省圖,云:『唐尚書省正廳在前,六曹諸司房在後,今皆反是;又土地堂在正廳之前,今却在後,所以宰相數不利。』京信其說,遂毀拆重造,比前苟簡逼仄之甚,無忌憚如此!」又曰:「本朝太宗嘗以中書令爲開封尹,由開封尹入禪大統,故後來不除中書令;尹開府者亦不敢正除,必加『權』字。蔡京改官制,遂除中書令,當除底不除,謂尚書令。不當除底却除;又,尹開封者更不帶『權』字。其悖亂無知,皆此類也!又京以三公爲宰相,令人以『公相』呼己,而不得呼『相公』。後來秦檜亦如此,蓋倣此也。」或問:「僕射名義如何?」曰:「舊云,秦時置僕射,專主射,恐不然。禮云:『僕人師扶左,射人師扶右,即周官太僕之職。君薨以是舉。』僕射之名蓋起於此。以其朝夕親近人主,後世承誤,輒失其真,遂以爲宰相之號。如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亦是如此。侍中秦官,漢因之,多是侍衞人主,或錄云:「或執唾壺虎子之屬,行幸則從,其初職甚微。」行則參錯於宦官之間。其初猶以儒者爲之,如武帝時孔安國爲侍中,嘗掌唾壺,是也。以其日與人主相親,故浸以用事。尚書是掌羣臣書奏,如州郡開拆司,管進呈文字,凡四方章奏,皆由之以達。其初亦甚微,只如尚衣、尚食、尚輦、尚藥之類,亦緣居中用事,所以權日重。按: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故謂之尚書。尚,猶主也。中書,因漢武帝游宴後庭,去外庭遠,始用宦者典事,謂之『中書謁者』;或錄云:「故置中尚書,以宦者爲之。」置令、僕射,尤與人主親狎,故其權愈重。元帝時,弘恭爲令,石顯爲僕射,嘗權傾內外。按:蕭望之云:「中書政本,宜用士人。」蓋自武帝始用宦官出入奏事,非舊制也。及光武即位,政事不任三公,而盡歸臺閣,或錄云:「臺即尚書,閣即禁中也。」三公皆擁虛器,凡天下事盡入於中書。或錄作「中尚書」。嘗見後漢羣臣章奏首云:臣某『奏疏尚書』,猶今言『殿下』、『陛下』之類,雖是不敢指斥而言,亦足以見其居要地而秉重權矣。當時事無巨細,皆是尚書行下三公,或不經由三公,徑下九卿。或錄云:「三公之權,反不如九卿,所以漢世宦者弄權用事。」故東漢時不惟尚書之權重,九卿之權亦重者,此也。按:光武不任三公,事歸臺閣者,蓋當時謂六尚書臺,猶今言尚書省也。曹操開魏王府,未敢即擬朝廷建官,或錄云:「置中書。」但置秘書令,或錄作「監」。篡漢之後,始改爲中書監。以其素承寵任,故荀勗自中書遷尚書監,人賀之,勗曰:『奪我鳳凰池,諸君何賀耶!』或錄云:「『蓋尚書又不如中書之居中用事親密也。』問:『侍中是時爲何官?』曰:『黃門監,即今之門下省。左右散騎常侍,皆黃門監之屬也。』」西漢時中書之權重,東漢時尚書之權重,至此則中書之權復重,而尚書之權漸輕矣。」問:「『省』字何義?」曰:「省,即禁也。舊謂之『禁』,避漢元后父諱,遂改爲『省』。」儒用。或錄少異。
古者人主左右擕提,執賤役,若虎賁綴衣之類,皆是士大夫,日相親密,所謂「待御僕從,罔匪正人,以旦夕承弼厥辟;出入起居,罔有不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不似而今大隔絕,人主極尊嚴,真如神明;人臣極卑屈,望拜庭下,不交一語而退。漢世禁中侍衞亦是士大夫,以孔安國大儒而執唾盂,雖儀盆亦是士人執之。宋文帝時,大臣劉湛入見,則與坐語,初間愛之,視日影之斜,惟恐其去;後來厭之,視日景之斜,惟恐其不去,後竟殺之!魏明帝初說:「大臣太重則國危,小臣太親則身蔽。」當時於大臣已爲之處置。後來左右小臣親密,至使中書令某人上床執手,強草遺詔,流弊便有此事。漢宣懲霍光之弊,事必躬親,又有宦者恭顯出來。光武懲王莽之弊,不任三公,事歸臺閣。尚書、御史大夫、謁者,謂之「三臺」。義剛。
昔周公立許多官制,都有統攝連屬。自秦漢而下,皆是因一事立一官,便無些統攝連屬了。燾。
尚書、尚衣、尚食,尚乃主守之意,秦語作平音。淳。
漢御史大夫,如本朝參知政事。義剛。
唐官皆家京師。賀孫。
唐之僕射,即今之特進。他只是恁轉將去。義剛。
唐之兵盡付與刺史、節度使。其他牙將之類,皆由刺史、節度使辟置,無如今許多官屬。廣。
唐之朝廷,有親衞,有勳衞,有翊衞。親衞,則以親王侯之子爲之;勳衞,則以功臣之子弟爲之;翊衞,則惟其所選。公謹。
或問東宮官屬。曰:「唐六典載東宮官制甚詳,如一小朝廷。置詹事以統衆務,則猶朝廷之尚書省也。置左右二春坊以領衆局,則猶中書、門下省也。左右春坊又皆設官,有各率其屬之意。崇文館猶朝廷之館閣,贊善大夫猶朝廷之諫議大夫。其官職一視朝廷而爲之降殺,此等制度猶好。今之東宮官屬極苟簡。左右春坊,舊制皆用賢德者爲之,今遂用武弁之小有才者,其次惟有講讀數員而已。如贊善大夫諸官,又但爲階官,非實有職業,神宗以唐六典改官制,乃有疏略處,如東宮官屬之不備是也。
其舊嘗入一劄子,論東宮官制疏略,宜放舊損益之;不報。」又曰:「唐之官制,亦大率因隋之舊。府、衞,租、庸、調之法,皆是也。當時大亂殺傷之後,幾無人類,所以宇文泰與蘇綽能如此經營。三代而下,制度稍可觀者,唯宇文氏耳。蘇綽一代之奇才,今那得一人如此!」儒用。
唐六典,明皇時所選,雖有是書,然其建官却不依此。其書却是齊整,然其說一切繁冗迂曲。神宗喜之,一一依此定官制。神宗本欲富強,其後因此皆迂曲緩弱了。左僕射行事,右丞相取旨,溫公元祐間甚苦之,入文字要改祖宗官制,雖名不齊整,然其實徑直。紹興間以其不便,方改之,二相之權均矣。揚。
因論神宗官制,右相反重:「前漢官制雖亂道,却是實主事,神宗時反徇名亡實。漢初制中書,後武帝倦勤,遂置內中書,宦官爲之,石顯之類是也。溫公亦私造得一制度:左相主禮、吏、戶三部,右相主兵、刑、工三部。後有一人要令六部尚書得自執奏,亦不行。今左右相兼掌三省事。」揚。
「方今朝廷只消置一相,三參政兼六曹,如吏兼禮,戶兼工,兵兼刑。樞密可罷,如此則事易達。又如宰相擇長官,長官却擇其寮。今銓曹注擬小官,繁據而又不能擇賢。每道只令監司差除,亦好。每道仍只用一監司。」人傑因舉陸宣公之言,以爲「豈有爲臺閣長官則不能擇一二屬吏,爲宰相則可擇千百具寮」!曰:「此說極是。當時如沈既濟,亦有此說之意。」人傑。
嘗與劉樞言:「某做時,且精選一箇吏部尚書,使得盡搜羅天下人才;諸部官長得自辟屬官,却要過中書、吏部尚書考察。朝官未闕人時,亦未得薦。俟次第闕人,却令侍從以下各舉一人二人。只舉一二人,彼亦不敢以大段非才者進。今常常薦人,一切都淡了。又併天下監司,一路只著一漕一憲,茶鹽將兼了。」因論尹穡不著胸中不好時,却尚解理會事。當時多併了官司,後來又復了。揚。
陳同父謂:「今要得國富兵強,須是分諸路爲六段,六曹尚書領之。諸州有事,祇經諸曹尚書奏裁取旨。又每一歲或二歲,使一巡歷,庶幾下情可達。」先生曰:「若廣中四川之類,使之巡歷,則其本曹亦有廢弛之患。」陳曰:「劇曹則所領者少,若路遠則兵、工部可爲也。」曰:「此亦是一說。」道夫。
古者王畿千里而已,然官屬已各令其長推擇。今天下之大,百官之衆,皆總於吏部。下至宰執幹辦使臣,特其家私僕爾,亦須吏部差注,所以只是衮衮地鶻突差將去,何暇論其人之材否!今朝廷舉事,三省下之六部,六部下之監寺,監寺却申上六部,六部又備申三省,三省又依所申行下。只祠祭差官,其人不過在朝職事官,其姓名亦豈難記!然省中必下之禮部,禮部行下太常,太常方擬定申部,部申省,省方從其所申差官,不知何用如此迂曲?只三省事亦然,尚書關中書取旨,中書送門下審覆,門下送尚書施行。又如既有六部,即無用九卿。周家只以六卿分職,漢人只以九卿釐庶務,事各歸一。本朝建官重三叠四,多少勞擾!此須大有爲後痛更革之。若但宰相有志,亦不能辦,必得剛健大有爲之君自要做時,方可。書曰:「亶聰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須是剛明智勇,出人意表之君,方能立天下之事。又如今諸路兵將官,有總管、路分、路鈐、都監、監押、正將、副將,都不曾管一事。廂軍既無用,又養禁軍;禁軍又分揀中、不揀中兩等,然亦無用,又別養大軍;今大軍亦漸如廂、禁軍矣!此是耗蠹多少!「通其變,使民不倦」,今變而不通,民皆倦了,故鼓舞不動。國初緣藩鎮彊,故收其兵權,置通判官;故已無前日可防之弊,却依舊守此法,可謂不知變也。只通判是要何用?繆者事事不管,只任知州自爲;彊者又必妄作以撓郡政,是何益哉!必大。
「自秦置守、尉、監,漢有郡守,刺史如今監司,專主按察。至漢末令刺史掌兵,遂侵郡守之權,兼治民事,而刺史之權獨重。後來或置或否。漢有十二州,百三郡,郡有太守,州有刺史。歷代添置州名愈多而郡愈少。又其後也,遂去郡而爲州,故刺史兼治軍民而守廢。至隋,又置郡守。後又廢守,置刺史,而刺史遂爲太守之職。某嘗說,不用許多監司。每路只置一人,復刺史之職,正其名曰按察使,令舉刺州縣官吏。其下却置判官數員以佐之,如轉運判官、刑獄判官、農田判官之類。農田專主婚、田,轉運專主財賦,刑獄專主盜賊,而刺史總之。稍重諸判官之權,資序視通判,而刺史視太守。判官有事欲奏聞,則刺史爲之發奏。刺史不肯發,則許判官自徑申御史臺、尚書省,以分刺史之權。蓋刺史之權獨專,則又不便。若其人昏濁,則害貽一路,百姓無出氣處,故又須略重判官之權。諸判官下却置數員屬官,如職幕官之類。如此,則重權歸一,太守自治州事,而刺史則舉刺一路,豈不簡徑省事,而無煩擾耗蠹之弊矣。」問:「今之主管,資格亦視通判?」曰:「然。但權輕不能有所爲,只得奉承運使而已。若分爲判官,俾得專達,則其權重,而監司亦不敢妄作矣。」僩。
姚崇擇十道使之說甚善。范富天章所條,亦只說到擇監司而已。今諸路監司猥衆,恰如無一般。不若每路只擇一賢監司,其餘悉可省罷。㽦。
監司,每路只須留一人。揀其無風力者,且與一郡而擇去之。必大。
銓擇之法,只好京官付之監司,選人付之郡守,各令他隨材擬職;州申監司,監司申吏部,長貳審察聞奏,下授其職。却令宰相擇監司,吏部擇郡守。如此,則朝廷亦可無事,又何患其不得人!道夫。
朝廷只當擇監司、太守,自餘職幕縣官,容他各辟所知,方可責成。天下須是放開做,使恢恢有餘地乃可。浩。
因論薦舉之弊,曰:「亦不難革。只是擇諸路監司,并得一好吏部尚書,揀薦得不是人材者退去,便須得人。今胡亂薦來,但不犯贓罪便得。若犯了贓,不過降得兩官,安得不胡薦!」㽦。
監司薦人,後犯贓犯罪,須與鐫三五資:正郎則降爲員郎,員郎則降爲承議郎以下。若已爲侍從,或無職名可鐫,則鐫其俸,或一切不與奏薦。如此,則方始得它痛,恁地也須怕。今都不損它一毫!道夫。
只管說官冗,何不於任子上更減?今員外所得恩數,展至正郎,正郎恩數,迤邐展上。合奏京官者,且與選人,又何害?不肯索性理會一番,只是恐人怨謗。祖宗時亦幾次省削了,久而自定,何足恤耶!浩。
兵制、官制、田制,便考得三代、西漢分明,然與今日事勢名實皆用不得。如官制,不若且就今日之官罷其冗員,存其當存者,亦自善。必大。
某嘗謂,宰相是舜禹伊周差遣。下此,亦須房杜姚宋之徒,方能處置得天下事。後之當此任者,怪他不能當天下之事不得。是他人品只如此,力量有所不足,如何強得!振。
客有爲固始尉,言淮甸無備甚。先生曰:「大臣慮四方,若位居宰相,也須慮周於四方,始得。如今宰相思量得一邊,便全然掉却那一邊。如人爲一家之長,一家上下也須常常都計掛在自家心下,始得。」賀孫。
今日言事官欲論一事一人,皆先探上意如何,方進文字。振。
先生閱報狀,見臺中有論列章疏,歎曰:「『射人須射馬,擒賊須擒王』,如何却倒了!」道夫。
「古人云,左史書言,右史書動。今也恁地分不得,只合合而記之。」直卿曰:「所可分者,事而已。」曰:「也分不得。所言底,便行出此事來。」道夫。
國子司業學官尚可爲。天下人材所聚,庶幾有可講學成就者。然今日爲之,明日便當改作,使士人毋以利爲心。若君無尊德樂道之誠,必不能用。方。
治愈大則愈難爲,監司不如做郡,做郡不如做縣。蓋這裏有仁愛心,便隔這一重。要做件事,他不爲做,便無緣得及民。淳。
某嘗謂,今做監司,不如做州郡;做州郡,不如做一邑;事體却由自家。監司雖大於州,州雖大於邑,然都被下面做翻了,上面如何整頓!道夫。
爲守令,第一是民事爲重,其次則便是軍政,今人都不理會。道夫。
俞亨宗云:「某做知縣,只做得五分。」曰:「何不連那五分都做了?」自修。
襄陵許子禮作縣法:「開收人丁,推割產稅」二句。方。
「開落丁口,推割產錢」,是治縣八字法。詞牒無情理者不必判。先減書鋪及勒供罪狀不得告訐之類。葉子昂催稅,只約民間逐限納錢上州,縣不留錢。德明。
有一朋友作宰,通監司書,先說無限道理。陳公亮作帥,謂之曰:「若要理會職事,且不須此迂闊。」某以爲名言。人傑。
前輩說話可法。某嘗見吴公路云:「他作縣,不敢作旬假。一日假,則積下一日事,到底自家用做,轉添得繁劇,則多粗率不子細,豈不害事!」道夫。
謂李思永曰:「衡陽訟牒如何?」思永曰:「無根之訟甚多。」先生曰:「與他研窮道理,分別是非曲直,自然訟少。若厭其多,不與分別,愈見事多。」蓋卿。
問德粹:「婺源旱如何?」滕答云云。先生曰:「最有一件事,是今日大弊,旱則申雨,檢荒則云熟,火燒民家則減數奏。到處如此!」可學。
某人爲太守,當見客日分,先見過客,方接同官及寄居賓。人問其故。曰:「同官有稟議待商量區處,頗費時節。過客多是略見即行,若停軋在後,恐妨行色。」此事可法。賀孫。
朝廷設教官一件,大未是。後生爲教官,便做大了。只歷一兩任教官,便都不了世事。須是不拘科甲,到五十方可爲之;不然,亦須四十五。淳。
律:主簿管押一縣簿,凡事盡與之知;錄事錄一郡事,太守有事,許知錄奏聞。謂之「知錄」者,以官稍大,如今知縣之類。揚。
官無大小,凡事只是一箇公。若公時,做得來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風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來做去,也只得箇沒下梢。與立。
今之仕宦不能盡心盡職者,是無那「先其事而後其食」底心。端蒙。
嘗歎州縣官碌碌,民無所告訴。兼民情難知,耳目難得其人,看來如何明察,亦多有不知者。以此觀之,若是見得分明決斷時,豈可使有毫髮不盡!又歎云:「民情難知如此,只是將甚麼人爲耳目之寄!」賀孫。
如看道理,辨是非,又須是自高一著,方判決得別人說話。如堂上之人,方能看堂下之人。若身在堂下,如何看見子細!又如今兩人廝炒,自家要去決斷他,須是自家高得他。若與他相似,也斷他不得,況又不如他。李雖不與熟,嘗於其見先人時望見之,先人稱其人有才略。因[一]云:「今做官人,幾時箇箇是闒冗人?多是要立作向上。那箇不說道先著馭吏?少間無有不拱手聽命於吏者,這只是自家不見得道理,事來都區處不下。吏人弄得慣熟,却見得高於他,只得委任之。」又云:「如圍棊一般:兩人初著,那箇不要勝?誰肯去就死地自做活計?這只是見不高,無柰何。」賀孫。
胡致堂言:「吏[二]人,不可使他知我有恤他之意。」此說極好。又曰:「此已是恤他不可恤。小處可恤,大處不可恤。」又曰:「三五十錢底可恤,若有人來理會,亦須治他。」節。
某與諸公說,下梢去仕宦,不可不知。須是有旁通歷,逐日公事,開項逐一記,了即勾之。未了,須理會教了,方不廢事。賀孫。
當官文書簿曆,須逐日結押,不可拖下。僩。
前輩檢驗皆有書,當官者不可不知。極多樣。僩。
因民戶計較,沮撓社倉倉官,而知縣不恤,曰:「此事從來是官吏見這些米不歸於官吏,所以皆欲沮壞其事。今若不存官倉,數年之間,立便敗壞。雖二十來年之功,俱爲無益。」賀孫。
「人居官要應副親戚,非理做事。只說道囑託所得貨賄,親戚受之。這是甚麼底事,敢胡亂做!」因說:「吴公路爲本路憲,崇安宰上世與之有契,在邑恣行,無所不至。有訴於吴,其罪甚衆。只謂其上世有恩於我,我今居官,終不成以法相繩,遂寬釋訟者遣之。斯人益肆其暴虐,邑民皆無所告訴。看來固當不忘上世之恩,若以私恩一向廢法,又如何當官!漢武帝不以隆慮公主之故而赦其子。昭平君雖其初以金錢豫贖其死罪,後竟付之法。云:『法令者,先帝之所造也。柰何以弟故廢先帝法,吾何面目入高廟乎!』東方朔上壽曰:『臣聞聖主爲政,賞不避仇讐,誅不擇骨肉。書曰:「不偏不黨,王道蕩蕩。」此二帝三王之所重也。陛下行之,天下幸甚!』夫『天討有罪』,是大小大事!豈可以私廢?」直卿云:「若是吴憲待崇安宰,雖當一付之法,還亦有少委曲否?」曰:「如恩舊在部屬,未欲一寘于法,亦須令尋醫去可也。」賀孫。
爲稅官,若是父兄宗族舟船過,只得稟白州府,請別委官檢稅,豈可直拔放去!所以祖宗立法,許相廻避。又曰:「臨事須是分毫莫放過。如某當官,或有一相識親戚之類,如此越用分明,不肯放過。」道夫。
或欲圖神綱厚賞者。曰:「譬如一盤珍饌,五人在坐,我愛喫,那四人亦都愛喫。我伸手去拏,那四人亦伸手去拏,未必果誰得之。能恁地思量,便自不去圖。古者權謀之士,雖千萬人所欲得底,他也有計術去必得。」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