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第 51 / 77 頁

卷二百十一•經籍考三十八

※王介甫注《老子》二卷,《王雱注》二卷,《呂惠卿注》二卷《陸佃注》二卷《劉仲平注》二卷

鼂氏曰:王介甫平生最喜《老子》,故解釋最所致意。首章皆斷“有”、“無”作一讀,與溫公同。後其子雱及其徒呂惠卿、陸佃、劉仲平皆有《老子注》。

※《呂氏老子注》二卷

鼂氏曰:皇朝呂大臨撰。其意以老氏之學,合“有”“無”謂之元,以爲道之所由出,蓋至於命矣。其言道體,非獨智之見,孰能臻此?求之終篇,膠於聖人者蓋寡,但不當以聖智仁義爲可絕棄耳。

※《蘇子由注老子》二卷

鼂氏曰:皇朝蘇轍子由注。子由謫官筠州,頗與學浮屠者遊,而有所得焉,於是解《老子》。嘗曰:“《中庸》云:‘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此蓋佛法也。六祖謂:不思善,不思惡,則喜怒哀樂之未發也。蓋中者,佛法之異名,而和者,六度萬行之總目。

致中極和而天地萬物生於其間,非佛法何以當之?天下無二道,而所以治人則異。

古之聖人,忠信行道而不毀世法,以此耳。”故解《老子》,亦時有與佛法合者。

其自序云耳。其解“是謂襲明”,以爲釋氏《傳燈》之類。

陳氏曰:東坡跋曰:“使戰國有此書,則無商鞅、韓非;使漢初有此書,則孔、老爲一;使晉、宋間有此書,則佛、老不爲二。”

朱子《雜學辯》曰:蘇侍郎晚著此書,合吾儒於老子,以爲未足,又並釋氏而彌縫之,可謂舛矣。然其自許甚高,至謂當世無一人可與語此者,而其兄東坡公亦以爲不意晚年見此奇特。以予觀之,其可謂無忌憚者歟,因與之辯。而或者謂:“蘇氏兄弟以文義贊佛乘,蓋未得其所謂,如《傳燈錄解》之屬,其失又有甚焉,不但此書爲可辯也。”應之曰:“予之所病,病其學儒之失而流於異端,不病其學佛未至而溺於文義也。其不得巳而論,此豈好辯哉?誠懼其亂吾學之傳,而失人心之正爾。若求諸彼而不得其說,則予又何暇知焉?”

※御注《老子》二卷

鼂氏曰:徽宗御撰。或曰鄭居中視草,未詳。

※劉鉅濟注《老子》二卷

鼂氏曰:皇朝劉涇鉅濟注。涇,蜀人。篤志於學,文詞奇偉。早登蘇子瞻之門,晚受知蔡京除太學博士。

※《老子解》二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其說曰:“孔子稱竊比於我老彭,孟子辟楊、墨而不及老氏。老氏之書,孔、孟所不廢也。”所解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以爲四支九竅,本《韓非子解老》之說。

※《易老通言》十卷

陳氏曰:程大昌撰。其序言多爲訓《老》而實該《六經》,故曰《易老通言》,《易》在而《六經》皆在矣。蓋以《易》爲《六經》之首也。

※《李暹注文子》十二卷

鼂氏曰:右李暹注。其傳曰姓辛,葵邱灘上人,號曰計然,范蠡師事之。本受業於老子,錄其遺言,爲十二篇云。按劉向錄《文子》九篇而已。《唐志》錄暹注,與今篇次同,豈暹析之歟?顏籀以其“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疑依託者”,然三代之書,經秦火幸而存者,其錯亂參差類如此。《爾雅》,周公作也,而有“張仲孝友”。列子,鄭穆公時人,而有“子陽餽粟”是也。李暹師事僧般若流支,蓋元魏人也。

河東柳氏《辯文子》曰:文子書十二篇,其傳曰老子弟子唐有徐靈府注,又有李暹注訓,或謂其書錄老子遺言。其辭有若可取,其旨意皆本老子。然考其書孝即考字,蓋駁書也。其渾而類者少,竊取他書以合之者多。凡孟子輩數家,皆見剽竊,嶢然而出其類童曰:“嶢音堯,山高貌,或作嶢。其意緒文辭,叉牙相抵而不合。不知人之增益之歟?或者衆爲聚斂以成其書歟?然觀其往往有可立者,又頗惜之,閔其爲之也勞。今刊去謬惡亂雜者,取其似是者,又頗爲發其意,藏於家。

高氏《子略》曰:天寶中,以《文子》爲《通元真經》。柳子厚爲刊去謬亂,頗發其意。子厚所刊之書,世不可見矣。今觀其言,曰:“神者智之淵,神清則智明;智者心之府,智公則心平。”又曰:“上學以神聽之,中學以心聽之,下學以耳聽之。”又曰:“貴則觀其所齊,富則觀其所欲,貧則觀其所愛。”又曰:“人性欲平,嗜欲害之。”此亦學之一臠也。

周氏《涉筆》曰:《文子》一書,誠如柳子厚所云駁書也。然不獨其文聚斂而成,亦黃、老、名、法、儒、墨諸家,各以其說入之,氣脈皆不相應。其稱平王者,往往是楚平王,序者以爲周平王時人,非也。

陳氏曰:按《漢志》有《文子》九篇。老子弟子,與孔子同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又按《史記•貨殖傳》徐廣注:“計然,范蠡師,名研。”裴駰曰:“計然,葵邱灘上人,姓辛,字文子。”默希子引以爲據。然自班固時已疑其依託,況未必當時本書乎?至以文子爲計然之字,尤不可考信。

※《墨希子注文子》十二卷

鼂氏曰:墨希子者,唐徐靈府自號也。靈府謂文子周平王時人。

※朱元注《文子》十二卷

鼂氏曰:唐朱元注。鈌《府言》一篇,或取默注補焉。

※張湛注《列子》八卷

鼂氏曰:鄭列禦寇撰。劉向校定八篇,云:“繆公時人,學本於黃帝老子,清虛無爲,務崇不競,其寓言與莊周類。”晉張湛注。唐號《沖靈真經》。景德中,加“至德”之號。《力命篇》言壽夭不存於葆養,窮達不繫於智力,皆天之命。《楊朱篇》言耳目之欲而不恤生之危,縱酒色之娛而不顧名之醜,是之謂制命於內。劉向以“二義乖背,不似一家之言”。予以道家之學,本謂世衰道喪,物僞滋起,或騁智力以圖利,不知張毅之走高門,竟以病殞;或背天真以徇名,不知伯夷之在首陽,因以餒終。是以兩皆排擯,欲使好利者不巧詐以干命,好名者不矯妄以失性矣,非不同也。雖然,儒者之道則異乎是,雖知壽夭窮達非人力也,必修身以俟焉,以爲力巖墻之下而死者,非正命也。知耳目之於聲色有性焉,以爲其樂也外而不易吾內。嗚呼,以此自爲,則爲愛已,以此教人,則爲愛人。

儒者之道,所以萬世而無弊歟?

河東柳氏《辯列子》曰:劉向古稱博極羣書,然其錄列子,獨曰鄭穆公時人。

穆公在孔子前幾百歲,列子書言鄭國,皆云子產、鄧析,不知向何以言之如此。

《史記》鄭繻公二十四年,楚悼王四年,圍鄭,鄭殺其相駟子陽。子陽正與列子同時。是歲,周安王三年,秦惠王、韓烈侯、趙武侯二年,魏文侯二十七年,燕釐公五年釐,古文僖字,齊康公七年,宋悼公六年,魯穆公十年,不知向言魯穆公時遂誤爲鄭耶?不然,何乖錯至如是?其後張湛徒知怪列子書言穆公後事,亦不能推知其時。然其書亦多增竄,非其實。要之,莊周爲放依其辭放,方往切,其稱夏棘、徂公、紀𥆝子𥆝,音省、季咸等皆出《列子》,不可盡紀。雖不概於孔子道,然其虛泊寥廓,居亂世,遠於利,禍不得逮於身,而其心不窮。《易》之“遁世無悶”者,其近是歟?余故取焉。其文辭類莊子,而尤質厚,少爲作。好文者可廢耶?其《楊朱》、《力命》《列子》篇名,疑其楊子書。其言魏牟、孔穿皆出列子後,不可信。然觀其辭,亦足通知古之多異術也,讀焉者慎取之而已矣。

石林葉氏曰:《列子•天瑞》、《黃帝》兩篇,皆其至理之極,盡言之而不隱,故與佛書直相表裏,所謂莊語者也。自周穆王以後,始漸縱弛,談譎縱橫,惟其所欲言,蓋慮後人淺狹,難與直言正理,則設爲詭辭以激之。劉向弗悟,遂以爲不似一家之書。張湛微知之,至於逐事爲注,則又多迷失。然能知其近佛,是時佛經到中國者尚未多,亦不易得矣。要之,讀老氏、莊、列三書,皆不可正以言求。其間自有莊語,有荒唐之辭。如佛氏至唐禪宗,自作一種語,自與諸經不類,亦此意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列子書事,簡勁宏妙,多出莊子之右。其言惠盎見宋康王說勇有力一段語,宛轉四反,非數百言曲而暢之不能了,而潔淨粹白如此,後人筆力,渠可復到耶!

《朱子語錄》曰:列子平淡疏曠。孟子、莊子文章皆好,列子便有迂僻處,左氏亦然,皆好高而少事實。因言列子語,佛氏多用之。莊子全寫列子,又變得峻奇。列子語溫純,柳子厚常稱之。

高氏《子略》曰:太史公史殊不傳列子,如莊周所載許由、務光之事。漢去古未遠也,許由、務光往往可稽,遷猶疑之。所謂禦寇之說,獨見於寓言耳,遷於此詎得不致疑耶?周之末篇,敘墨翟、禽滑釐、慎到、田駢、關尹之徒,以及於周,而禦寇獨不在其列,豈禦寇者,其亦所謂鴻蒙、列缺者歟?然則是書與《莊子》合者十七章,其間尤有淺近迂僻者,特出於後人會萃而成之耳。至於“西方之人,有聖者焉,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此故有及於佛,而世尤疑之。夫天毒之國,紀於《山海》;竺乾之師,間於柱史,此楊文公之文也。佛之爲教,已見於是,何待於此時乎?然其可疑可怪者,不在此也。

※《列子釋文》二卷

鼂氏曰:唐殷敬順撰。敬順嘗爲當塗丞。

※《郭象注莊子》十卷

鼂氏曰:莊周撰,郭象注。周爲蒙漆園吏。按《漢書志》本五十二篇,晉向秀、郭象合爲三十三篇;《內篇》八,《外篇》十五,《雜篇》十一。唐世號《南華真經》。自孔子沒,天下之道術日散。老聃始著書垂世,而虛無自然之論起。周又從而羽翼之,掊擊百世之聖人,殫殘天下之聖法而不忌,其言可謂反道矣。自荀卿、楊雄以來,諸儒莫不辟之,而放者猶謂自遊方之外,尊其學以自肆。

於是乎禮教大壞,戎狄亂華,而天下橫流,兩晉之禍是已。自熙甯、元豐之後,學者用意過中,見其書末篇論天下之道術,雖老聃與其身皆列之爲一家而不及孔子,莫不以爲陽訿孔子而陰尊焉,遂引而內之,殊不察其言之指歸宗老氏邪,宗孔氏邪?既曰宗老氏矣,詎有陰助孔子之理也邪?至其論道術而有是言,蓋不得已耳。夫盜之暴也,又何嘗不知主人之爲主人邪?顧可以其智及此,遂以爲尊我,開關揖而進之乎?竊懼夫禍之過乎兩晉也。

東坡蘇氏《莊子祠堂記》曰:謹按《史記》,莊子“與梁惠王、齊宣王同時。

其學無所不窺,然要本歸於老子之言。故其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漁父》、《盜蹠》、《胠篋》,以詆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術。”此知莊子之粗者。余以爲莊子蓋助孔子者,要不可以爲法耳。楚公子微服出亡,而門者難之,其僕操箠而駡曰:“隷也不力,門者出之。”事固有倒行而逆施者,以僕爲不愛公子則不可,以爲事公子之法亦不可。故莊子之言皆實予而文不予,陽擠而陰助之。其正言蓋無幾,至於詆訾孔子,未嘗不微見其意。其論天下道術,自墨翟、禽滑釐、彭蒙、慎到、田駢、關尹、老聃之徒,以至於其身,皆以爲一家,而孔子不與,其尊之也至矣。然余嘗疑《盜蹠》、《漁父》則若真詆孔子者,至於《讓王》、《說劍》,皆淺漏不入於道。反覆觀之,得其寓言之終曰:“陽子居西遊於秦,遇老子,老子曰:‘而睢睢,而盱盱,而誰與居。太白若辱,盛德若不足。’陽子居楅然變容。其往也,舍者將迎,其家公執席,妻執巾櫛,舍者避席,煬者避竈。其反也,舍者與之爭席矣。”去其《讓王》、《說劍》、《漁父》、《盜蹠》四篇,以合於《列禦寇》之篇,曰“列禦寇之齊,中道而反,曰:‘吾驚焉,吾食於十漿而五漿先餽’”然後悟而笑曰,是固一章也。莊子之言未終,而昧者勦之,以入其言,余不可以不辯。凡分章名篇,皆出於世俗,非莊子之本意。

《朱子語錄》曰:莊、列亦似曾點底意思,他也不是專學老子,吾儒書他都看來,不知如何被他𥇍見這個物事,便放浪去了。今禪學也是恁地。列、莊本楊朱之學,故其書多引其語。莊子說:“子之於親也,命也,不可解於心。”至臣之於君,則曰:“義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他看得那君臣之義,却似是逃不得,不奈何,須著臣伏他。更無一個自然相胥爲一體處,可怪!故孟子以爲無君,此類是也。又莊子比列子見較高,氣較毫,他是事事識得,又却蹴踏了,以爲不足爲。列子却有規矩。問:“莊子、孟子同時,何不曾相遇?又不聞相道及?”先生曰:“莊子當時也無人宗之,他只是在僻處自說。孟子平生足跡只在齊、魯、滕、大梁之間,不曾過大梁之南。莊子自是楚人,想見聲聞止於梁而止。

然當時南方亦多異端,如陳良之類是也。”

陳氏曰:按晉郭象傳,向秀解莊子,未竟而卒,頗有別本遷流。象竊以爲已注,乃自注《秋水》、《至樂》二篇,又易《馬蹄》一篇,其餘點定文句而已。

其後秀義別出,故今有向、郭二《莊》,其義一也。然向義今不傳,但時見陸氏《釋文》。

※《莊子音義》三卷

陳氏曰:唐陸德明撰。即《經典釋文》二十六至二十八卷。

※成元英《莊子疏》三十三卷

鼂氏曰:唐道士成元英撰。本郭象注,爲之疏義。元英字子實,陝州人,隱居東海。貞觀五年,召至京師,加號西華法師。永徽中,流鬱州,不知坐何事。

書成,道士元慶邀文學賈鼎就授大義。序云:“周字子休,師長桑公子。《內篇》理深,故別立篇目。《外篇》、《雜篇》,其題取篇目二字而已。

※文如海《莊子疏》十卷

鼂氏曰:唐文如海撰。如海,明皇時道士也。以郭象注放乎自然而絕學習,失莊生之旨,因再爲之解。凡九萬餘言。

※呂吉甫注《莊子》十卷

鼂氏曰:皇朝呂惠卿撰。吉甫,惠卿字也。元豐七年,先表進《內篇》,餘續成之。

※王元澤注《莊子》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雱字元澤撰。

※《東坡廣成子解》一卷

鼂氏曰:皇朝蘇軾撰。取《莊子》中”黃帝問道於廣成子“一章爲之解。景迂嘗難之。其序略曰:“某晚玷先生薦賢中,安敢與先生異論?然先生許我不苟,同翰墨具在。”

※《鶡冠子》八卷

鼂氏曰:班固載:“鶡冠子,楚人。居深山,以鶡羽爲冠。”著書一篇,因以名之。至唐韓愈稱愛其《博選》、《學問篇》,而柳宗元以其多取賈誼《鵩賦》,非斥之。按《四庫書目》、《鶡冠子》三十六篇,與愈合,已非《漢志》之舊。

今書乃八卷,前三卷十三篇,與今所傳《墨子》書同。中三卷十九篇,愈所稱兩卷皆在,宗元非之者,篇名《世兵》亦在。後兩卷有十九論,多稱引漢以後事,皆後人雜亂附益之。今削去前後五卷,止存十九篇,庶得其真。其詞雜黃、老刑名,意皆淺鄙,宗元之評蓋不誣。

昌黎韓愈《讀鶡冠子》曰:《鶡冠子》十九篇,其詞雜黃、老刑名。其《博選篇》“四稽五至”之說當矣。使其人遇時,授其道而施於國家,功德豈少哉?

《學問篇》稱“賤生於無所用,中流失船,一壺千金”者,余三讀其詞而悲之。

文字脫謬,爲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滅者二十有二,注十有二字云。

河東柳氏《辯鶡冠子》曰:“余讀賈誼《鵩賦》,嘉其詞,而學者以爲盡出《鶡冠子》《鶡冠子》十九篇,論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其《世兵篇》頭與《鵩賦》相亂。余往來京師,求《鶡冠子》,無所見,至長沙始得其書。讀之,盡鄙淺言也,惟誼所引用爲美,餘無可者。吾意好事者僞爲其書,反用《鵩賦》以文飾之,非誼有取之決也。太史公《伯夷列傳》稱賈子曰:“貪夫徇財,烈士徇名,誇者死權。”不稱鶡冠子。遷號爲博極羣書,假令當時有其書,遷豈不見耶?假令真有《鶡冠子》書,亦必不取《鵬賦》以充入之者,何以知其然邪?

曰不類。

高氏《子略》曰:《列仙傳》曰:“鶡冠子,楚人,隱居。著書言道家事,則盡出於黃、老矣。”其書有曰:“小人事其君,務蔽其明,塞其聰,乘其威,以灼熱天下。天高不難追,有福不可請,有禍不可違。”其言如此,是蓋未能忘情於斯世者。

周氏《涉筆》曰:韓文《讀鶡冠子》,僅表出首篇“四稽五至”末章“一壺千金”,蓋此外文勢闕,自不足錄。柳子厚則斷然以爲非矣。按《王鈇篇》所載,全用楚制,又似非賈誼後所爲。先王比閭起教,鄉遂達才,道廣法寬,尊上帥下,君師之義然也。今自五長、里有司、扁長、鄉師、縣嗇夫、郡大夫遞相傳告,以及柱國、令尹。然動輒有誅,柱國滅門,令尹斬首,舉國上下,相持如東濕,而三事六官,亦皆非所取,通與編氓用三尺法,此何典也?處士山林談道可也,乃妄論王政何哉?

陳氏曰:陸佃解。今書十九篇,韓吏部稱十有六篇,故陸謂其非全。韓公頗道其書,而柳以盡鄙淺言。自今考之,柳說爲長。

《崇文總目》:今書十五篇,述三才變通、古今治亂之道。唐世嘗辯此書後出,非古所謂《鶡冠子》者。

※《亢倉子》二卷

鼂氏曰:唐柳宗元曰:“太史公爲《莊周列傳》,稱其爲書,《畏累》《亢倉子》,皆空言無事實。今世有《亢倉子》書,其首篇出《莊子》,而益以庸言。

蓋周所云者,尚不能有事實,又況取其語而益之者?其爲空言尤也。劉向、班固錄書無《亢倉子》,而今之爲術者,乃始爲之傳注,以教於世,不亦惑乎!”按唐天寶元年,詔號《亢倉子》爲《洞靈真經》,然求之不獲。襄陽處士王士元謂“《莊子》作《庚桑子》,太史公《列子》作《亢倉子》,其實一也。”取諸子文義類者,補其亡。今此書乃士元補亡者,宗元不知其故而遽詆之,可見其銳於譏議也。其書多作古文奇字,豈內不足者,必假外飾歟?何璨注。

高氏《子略》曰:開天、元寶間,天子方鄉道家者流之說,尊表老氏、莊、列又以《亢桑子》號《洞靈真經》,既不知其人之仙否,又不識其書之可經,一旦表而出之,固未始有此書也。處士王褒乃趨世好,迫上意,撰而獻之。今讀其篇,往往採諸《列子》、《文子》,又採《呂氏春秋》、《新序》、《說苑》,又時採諸《戴氏禮》,源流不一,往往論殊而辭異,可謂雜而不純,濫而不實者矣。

周氏《涉筆》曰:《庚桑楚》固寓言,然所居以忘言化俗,以醇和感天。今所著切切用誅罰政術,蓋全未識庚桑者。其稱“危代以文章取士,剪巧綺濫益至,”正指唐事。又補賊廣引俟赦,率是獄案文書。又一鄉、一縣、一州,被青紫章服,皆近制。既爲唐人短淺者無書不煩子厚掊擊也。惟《農道》一書可讀,自合孤行。

陳氏曰:首篇所載,與莊子《庚桑楚》同。“亢倉”者,“庚桑”聲之變也。

《崇文總目》凡九篇。

※《關尹子》九卷

陳氏曰:周關令尹喜,蓋與老子同時,啟老子著書言道德者。按《漢志》有《關尹子》九篇,而《隋》、《唐》及《國史志》皆不著錄,意其書亡久矣。徐藏子禮得之於永嘉孫定,首載劉向校定序,末有葛洪後序。未知孫定從何傳授,殆皆依託也。序亦不類向文。

※《素書》一卷

鼂氏曰:題黃石公著。凡一千三百六十六言。其書言治國治家治身之道,龐雜無統,蓋採諸書以成之者也。

陳氏曰:後人傅會依託以爲之者。

※無盡居士注《素書》一卷

鼂氏曰:皇朝張商英注。商英稱《素書》凡六篇。按《漢書》黃石公圯上授子房,世人多以《三略》爲是,蓋誤也。晉亂,有盜發子房冢,玉枕中獲此書。

商英之言,世未有信之者。

※七賢注《陰符經》一卷,李筌注《陰符經》一卷

鼂氏曰:唐少室山人布衣李筌注。云:“《陰符經》者,黃帝之書。或曰受之廣成子,或曰受之元女,或曰黃帝與風后、玉女論陰陽六甲,退而自著其事。

陰者暗也,符者合也。天機暗合於事機,故曰‘陰符’。”皇朝黃庭堅魯直嘗跋其後,云:“《陰符》出於李筌。熟讀其文,知非黃帝書也。蓋欲其文奇古,反詭譎不經,蓋糅雜兵家語,又妄說太公、范蠡、鬼谷、張良、諸葛亮訓注,尤可笑。惜不經柳子厚一掊擊也。”

《朱子語錄》:閭邱主簿《進黃帝陰符經傳》。先生說:“《握奇經》等文字,恐非黃帝作,唐李筌爲之。聖賢言語自平正,却無蹺欹如許。”

《崇文總目》:自太公而下,注傳尤多。今集諸家之說合爲一書,若太公、范蠡、鬼谷子、諸葛亮、張良李淳風、李筌、李合、李鑒、李銳、楊晟凡十一家,自淳風以下皆唐人。又有“傳曰”者,不詳何代人。太公之書,世遠不傳,張良本傳,不云著書,二說疑後人假托云。又有《陰符經敘》一卷,不詳何代人敘,集太公以後爲《陰符經》注者凡六家,並以惠光嗣等傳附之。

※《陰符機》一卷

《崇文總目》:唐李靖撰。以謂“陰符”者,應機制變之書,破演其說,爲《陰符機》。又有《勢滋》及《論合》三篇。

※《陰符經太無傳》一卷,《陰符經辯合論》一卷

《崇文總目》唐張果傳。或曰果於《道藏》得此傳,不詳何代人所作,因編次而正之。今別爲古字,蓋當時道書所得之本也。

※《陰符經正義》一卷

《崇文總目》:唐韋洪撰。

※《陰符經要義》一卷,《陰符經小解》一卷

《崇文總目》:題云元解先生撰,不詳何代人。

※《天機子》一卷

鼂氏曰:不著撰人。凡二十五篇。或曰一名《陰符二十四機》,諸葛亮撰。

予觀其詞旨,殆李筌所爲爾,托之孔明也。載《道藏》中。

※《陰符元機》一卷

《崇文總目》:唐李筌撰。自號少室山達觀子。筌好神仙,嘗於嵩山虎口巖石壁得《黃石陰符》本,題云“魏道士寇謙之傳諸名山”。筌雖略鈔記,而未曉其義。後入秦驪山,逢老母傳授。

陳氏曰:即《陰符經》也。監察御史新安朱安國注。此書出於李筌,云得於驪山老母,舊志列於道家。安國以爲兵書之祖。要之非古書也。

※《無能子》三卷

鼂氏曰:不著撰人。唐光啟三年,天子在褒。寓三輔景氏舍,成書三十篇,述老、莊自然之旨,《總目》錄之道家。

陳氏曰:《唐志》云光啟間隱民,蓋其自敘。

※《四子治國樞要》四卷

鼂氏曰:唐范乾九集。四子謂《莊子》、《文子》、《列子》、《亢倉子》。

其意以爲黃、老之道,內足以修身,外足以治國者。分爲二十門。

※《元真子外篇》三卷

陳氏曰:唐隱士金華張志和撰。唐《元真》十二卷,今纔三卷,非全書也。

既曰《外篇》,則必有《內篇》矣。志和事跡,詳見余所集《碑傳》。《莊子十論》一卷

陳氏曰:題李士表撰。未詳何人。

卷二百十二•經籍考三十九

○子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

《漢•藝文志》:法家者流,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易》曰“先王以明罰敕法”,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爲之,則無教化,去仁恩,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厚薄。

《漢志》: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隋志》:六部,合七十二卷。

《唐志》:十五家,十五部,一百六十六卷尹知章以下不著二家,二十五卷。

《宋三朝志》:七部,六十七卷。

《宋兩朝志》:三部,二十六篇。

《宋中興志》:四家,四部,五十卷。

※《管子》二十四卷

鼂氏曰:劉向所定,凡九十六篇,今亡十篇。世稱齊管仲撰。杜佑《指略》序云:“唐房元齡注。其書載管仲將沒,對桓公之語,疑後人續之。而注頗淺陋,恐非元齡,或云尹知章也。”管仲九合諸侯,以尊王室,而三歸反坫,僭擬邦君,是以孔子許其仁,而陋其不知禮,義者以故謂仲但知治人而不知治己。予讀仲書,見其謹政令,通商賈,均力役,盡地利,既爲富強又頗以禮義廉恥化其國俗。如《心術》、《白心》之篇,亦嘗側聞正心誠意之道。其能一正天下,致君爲五伯之盛,宜矣。其以泰侈聞者,蓋非不知之,罪在於志意易滿,不能躬行而已。孔子云爾者,大抵古人多以不行禮爲不知禮,陳司敗譏昭公之言亦如此。然則其爲書固無不善也,後之欲治者庶幾之,猶可以制四夷而安中國,學者何可忽哉!因爲是正其文字而辯其音訓云。

東坡蘇氏曰:嘗讀《周官》司馬法,得軍旅什伍之數。其後讀管夷吾書,又得管子所以變周之制。蓋王者之兵出於不得已,而非以求勝敵也,故其爲法,要以不可收而已。至於桓、文,非決勝無以定霸,故其法在必勝。繁而曲者,所以爲不可敗也;簡而直者,所以爲必勝也。

水心葉氏曰:《管子》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莫知誰所爲。以其言毛嬙、西施、吳王好劍推之,當是春秋末年。又“持滿定傾,不爲人客”等,亦種、蠡所遵用也。其時固有師傳,而漢初學者講習尤著,賈誼、鼂錯以爲經本,故司馬遷謂“讀管氏書,詳哉其言之也”。篇目次第,最爲整比,乃漢世行書。至成、哀間,向、歆論定羣籍,古文大盛,學者雖疑信未明,而管氏、申、韓由此稍絀矣。然自昔相承,直云此是齊桓、管仲相與謀議唯諾之辭。余每惜晉人集諸葛亮事,而今不存。使管子施設果傳於世,士之淺心既不能至周、孔之津涯,隨其才分亦足與立,則管仲所親嘗經紀者,豈不足爲之標指哉?惟夫山林處士,妄意窺測,借以自名,王術始變;而後世信之,轉相疏剔,幽蹊曲徑,遂與道絕。而此書方爲申、韓之先驅,鞅、斯之初覺。民罹其禍,而不蒙其福也。哀哉!又曰:

管氏書獨鹽筴爲後人所遵,言其利者無不祖管仲,使之蒙垢萬世,甚可恨也!

《左傳》載晏子言“海之鹽蜃,祈望守之”,以爲衰微之苛斂,陳氏因爲厚施,謀取齊,而齊卒以此亡。然則管仲所得,齊以之伯,則晏子安得非之?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責其大者可也,使其果猥瑣爲市人不肯爲之術,孔子亦不暇責矣。故《管子》之尤謬妄者,無甚於《輕重》諸篇。

高氏《子略》曰:先王之制,其盛極於周。后稷、公劉、太王、王季、文、武、成、康、周公之所以創周者,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勤,經營之難,積累之素,況又有出於唐、虞、夏、商之舊者。及其衰也,一夫之謀,一時之利,足以銷靡破鑿,變徙劃蝕,而迄無餘脈。吁!一何易耶!九合之力,一霸之圖,於齊何有也,使天下一於兵而忘其爲農,天下一於利而忘其爲義。孰非利也,而乃攻之以貪,騁之以詐;孰非兵也,而乃趨之以便,行之以巧。一切先王之所以經制天下者,煙散風靡,無一可傳。嗚呼,仲其不仁也哉!而況井田既壞,概量既立,而商鞅之毒益滋矣。封建既隳,《詩》、《書》既燎,而李斯之禍益慘矣。繄誰之咎耶?漢、唐之君,貪功苟利,兵窮而用之無法,民削而誅之無度,又有出於管仲、鞅、斯之所不爲者。豈無一士之智,一議之精,區區有心於復古而卒不可復行?蓋三代之法甚壞而掃地久矣!壞三代之法,其一出於管仲乎!

周氏《涉筆》曰:《管子》一書,雜說所叢。予嘗愛其統理道理名法處過於餘子,然他篇自語道論法,如《內業》、《法禁》諸篇,又偏駁不相麗。雖然觀物必於其聚,《文子》、《淮南》徒聚衆詞,雖成一家,無所收採,《管子》聚其意者也。粹羽錯色,純玉間聲,時有可味者焉。

陳氏曰:按《漢志》,《管子》八十六篇,列於道家。《隋》、《唐志》著之法家之首。今篇數與《漢志》合,而卷視《隋》、《唐》爲多。《管子》似非法家,而世皆稱管、商,豈以其標術用心之同故邪?然以爲道家則不類。今從《隋》、《唐志》。

《崇文總目》曰:唐國子博士尹知章注。按《吳兢書目》,凡書三十卷,自存十九卷,自《列勢解》篇而下十一卷己亡。又有《管氏指略》二卷,唐杜佑撰。

採《管氏》章句之要,共爲十篇。

※《商子》五卷

鼂氏曰:秦公孫鞅撰。鞅,衛之庶孽,好刑名之學。秦孝公委以政,遂致富強,後以反誅。鞅封於、商,故以名。其書本二十九篇,今亡者三篇。太史公既論鞅刻薄少恩,又讀鞅開塞書,謂與其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有以也。《索隱》曰:“開謂刑嚴峻則政化開,塞謂布恩惠則政化塞。”今考其書,司馬貞蓋未嘗見之,妄爲之說耳。《開塞》乃其第七篇,謂道塞久矣,今欲開之,必刑九而賞一;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大邪不生,細過不失,則國治矣。由此觀之,鞅之術無他,特恃告訐而止耳。故其治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告奸者與殺敵同賞。此秦俗所以日壞,至於父子相夷,而鞅不能自脫也。太史公之言,信不誣矣。

周氏《涉筆》曰:商鞅書亦多附會後事,擬取他辭,非本所論著也。其精確切要處,《史記》列傳包括已盡,今所存大抵汎濫淫辭,無足觀者。蓋“有地不憂貧,有民不憂弱”,凡此等語,殆無幾也。此書專以誘耕督戰爲根本。今云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農無糶則窳惰之農勉,商無糴則多歲不加樂。夫積而不糶,不耕者誠困矣,力田者何利哉?暴露如邱山,不時焚燒,無所用之。管子謂“積多而食寡,則民不力”,不知當時何以爲餘粟地也。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則商估少而農不酣,然則酒肉之用廢矣。凡《史記》所不載,往往爲書者所附合,而未嘗通行者也。秦方興時,朝廷官爵豈有以貨財取者?而賣權者以求貨,下官者以冀遷,豈孝公前事耶?

陳氏曰:《漢志》二十九篇。今二十八篇,又亡其一。

※《慎子》一卷

陳氏曰:趙人慎到撰。《漢志》四十二篇,先於申、韓,申、韓稱之。《唐志》十卷,滕輔注。今麻沙刻本纔五篇,固非全書也。按莊周、荀卿皆稱田駢、慎到,到趙人;駢,齊人,見於《史記》列傳。今《中興館閣書目》乃曰瀏陽人。

瀏陽在今潭州,吳時始置縣,與趙南北了不相涉,蓋據書坊所稱,不知何謂也。

《崇文總目》言三十七篇。

周氏《涉筆》曰:稷下能言者如慎到,最爲屏去繆悠,剪削枝葉,本道而附於情,主法而責於上,非田駢、尹文之徒所能及。五篇雖簡約,而明白純正,統本貫末。加云“天下無一貴,則理無由通,故立天子以爲天下”,“君不擇其下,爲下易,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謂大上”,“人不得其以自爲也,則上不取用焉,化而使之爲我,則莫可得而用矣”。自古論王政者,能及此鮮矣。又云“君捨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今通指慎子爲刑名家,亦未然也。孟子言王政不合,慎子述名法不用,而騶忌一說遇合,不知何所明也。

※《韓子》二十卷

鼂氏曰:韓非撰。非,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作《孤憤》、《五蠹》、《說林》、《說難》十餘萬言。秦王見其書,嘆曰:“得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急攻韓,得非。復用李斯之毀,下吏使自殺。書凡五十五篇。其極刻覈無誠悃,謂夫婦父子舉不足相信,而有《解老》、《喻老》篇,故太史公以爲大要皆原於《道德》之意。夫老子之言高矣,世皆怪其流裔何至於是,殊不知老子之書,有“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及“欲上人者,必以其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後之”之言,乃詐也。此所以一傳而爲非歟。

高氏《子略》曰:今讀其書,往往尚法以神其用,薄仁義,厲刑名,背《詩》、《書》,課名實,心術辭旨,皆商鞅、李斯治秦之法,而非又欲淩跨之。此始皇之所投合,而李斯之所忌者。非迄坐是爲斯所殺,而秦即以亡,固不待始皇之用其言也。《說難》一篇,殊爲切於事情者,惟其切切於求售,是以先爲之說,而後說於人,亦庶幾萬一焉耳。太史公以其說之難也,固嘗悲之。太史公之所以悲之者,抑亦有所感慨焉而後發歟?嗚呼!士不遇,視時以趨,使其盡遇,固無足道,而況《說難》、《孤憤》之作,有如非之不遇者乎?揚雄氏曰:“秦之士賤而拘”,信哉!

右法家。

《漢•藝文志》: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爲之譥者訐也,音工釣反,則苟鈎鈲析亂而已鈲,破也,音普蓋反,又音普狄反。

《漢志》:七家,三十六篇。

《隋志》:四部,七卷。

《唐志》:十二家,十二部,五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部,一十八卷。

※《尹子》二卷

陳氏曰:周尹文撰。仲長氏所定。序稱尹文齊宣王時居稷下,學於公孫龍,龍稱之。而《前漢•藝文志》敘此書在龍書上。顏師古謂嘗說齊宣王,在龍之前。

《史記》云公孫龍客於平原君,君相趙惠文王,文王元年,齊宣沒已四十餘歲矣。

則知文非學於龍者也。今觀其書,雖專言刑名,然亦宗六藝,數稱仲尼,其叛道者蓋鮮。豈若龍之不宗賢聖,好怪妄言哉!李獻臣云:“仲長氏,統也。熙伯,繆襲字也。”《傳》稱統卒於獻帝遜位之年,而此云“黃初末到京師”,豈史之誤乎?此本富順李氏家藏書,謬誤殆不可讀,因爲是正其甚者,疑則闕焉。

高氏《子略》曰:班固《藝文志》名家者流,錄《尹文子》。其書言大道,又言名分,又曰仁義禮樂,又言法術權勢,大略則學老氏而雜申、韓也。其曰:

“民不畏死,由過於刑罰者也。刑罰中則民畏死,畏死則知生之可樂,知生之可樂,故可以死懼之。”此有希於老氏者也。又有不變之法,理衆之法,平準之法,此有合於申、韓。然則其學雜矣,其識淆矣,非純乎道者也。仲長統爲之序,以子學於公孫龍。按龍客於平原君,趙惠文王時人也。齊宣王死,下距趙王之立四十餘年矣,則子之先於公孫龍爲甚明,非學乎此者也。鼂氏嘗稱其“宗六藝,數稱仲尼。”熟考其書,未見所以稱仲尼、宗六藝者,僅稱誅少正卯一事耳。嗚呼,士之生於春秋、戰國之間,其所以薰蒸染習,變幻捭闔,求騁於一時,而圖其所大欲者,往往一律而同歸。其能屹立中流,一掃羣異,學必孔氏,言必《六經》者,孟子一人而已。

容齋洪氏《隨筆》曰:尹文子文僅五千言,議論亦非純本黃、老者,詳味其言,頗流而入於兼愛。《莊子》末章,序天下之治方術者,曰:“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苟於人,不忮於衆。願天下之安甯,以活民命,人我之養,畢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宋鐦、尹文聞其風而悅之,作爲華山之冠以自表。雖天下不取,強聒而不捨者也。其爲人太多,其自爲太少。”蓋亦盡其學云。荀卿《非十二子》有宏鐦,而文不預。又別一書曰《尹子》,五卷,共十九篇。其言論膚淺,多及釋氏,蓋晉、宋時細人所作,非此之謂也。

周氏《涉筆》曰:尹文子稷下能言者,劉向謂其學本莊、老。其書先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爲根,以法爲柄。芟截文義。操制深實,必謂聖人無用於救時,而治亂不繫於賢不肖。蓋所謂尊主權,聚民食,以富貴貧賤斡動宇宙,其爲法則然。蓋申、商、韓非所共行也。老子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無事云者,翕張與奪,老氏所持術也。尹文子說之,以爲用名法權術,而矯抑殘暴之情,則已無事焉,已無事則得天下。然則猶未識老氏所謂道也。

陳氏曰:《漢志》齊宣王時人,先公孫龍。今本稱仲長氏撰定,魏黃初末得於繆熙伯;伯又言與宋鐦、田駢同學於公孫龍,則不然也。龍書稱尹文,乃借文對齊宣王語,以難孔穿,其人當在龍先,班《志》言之是矣。仲長氏,即統也邪?熙伯名襲。

※《鄧析子》二卷

《崇文總目》:鄧析子,戰國時人。《漢志》二篇。初,析著書四篇,劉歆有目有一篇,凡五,歆復校爲二篇。

鼂氏曰:《鄧析》二篇,文字訛缺,或以“繩”爲“澠”,以“巧”爲“功”,頗爲是正其謬,且撮其旨意而論之。曰:先王之世,道德修明,以仁爲本,以義爲輔。誥命謨訓則著之《書》,諷訟箴規則寓之《詩》,《禮》、《樂》以彰善,《春秋》以懲惡,其始雖若不同而其歸則合。猶天地之位殊而育物之化均,寒暑之氣異而成歲之功一,豈非出於道德而然邪!自文、武既沒,王者不作,道德晦昧於天下而仁義幾於熄。百家之說蜂起,各求自附於聖人,而不見夫道之大全,以其私知臆說,譁世而惑衆。故九流皆出於晚周,其書各有所長而不能無所失,其長蓋或有見於聖人,而所失蓋各奮其私知,故明者審取捨之而已。然則析之書,豈可盡廢哉?《左傳》曰:“駟歂殺析而用其竹刑。”班固錄析書於名家之首,則析之學,蓋兼名、法家也。今其大旨訐而刻,真其言無可疑者,而其間時勦取他書,頗駁雜不倫,豈後人附益之與?

高氏《子略》曰:劉向曰非子產殺鄧析,推《春秋》騐之。按《左氏》魯定公八年,鄭駟歂嗣子太叔爲政,明年,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歂於是爲不忠。考其行事,固莫能詳,觀其立言,其曰“天於人無厚,君於民無厚”,又曰“勢者君之輿,威者君之策”,其意義蓋有出於申、韓之學者矣。班固《藝文志》乃列之名家。《列子》固嘗言其“操兩奇之說,設無窮之辭,數難子產之法,而子產誅之。”蓋既與《左氏》異矣。《荀子》又言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則亦流於申、韓矣。夫《傳》者乃曰歂殺鄧析是爲不忠,鄭以衰弱。夫鄭之所以爲國者,有若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東里子產潤色之,庶幾於古矣。子產之告太叔曰:“有德者能以寬服人,其次莫如猛。”子產,惠人也,固已不純乎德,他何足論哉?不只竹刑之施,而民懼且駭。嗚呼!

春秋以來,列國棋錯,不以利勝,則以威行,與其民揉轥於爭抗侵淩之威,豈復知所謂仁漸義摩者?其民苦矣!固有惠而不知,爲政者,豈不賢於以薄爲度,以威爲神乎?析之見殺,雖歂之過,亦鄭之福也。

※《公孫龍子》三卷

陳氏曰:趙人公孫龍,爲“白馬非馬”、“堅白”之辯者也。其爲說淺陋迂僻,不知何以惑當時之聽。《漢志》十四篇,今書六篇。首敘孔穿事,文意重復。

※《人物志》三卷

鼂氏曰:魏邯鄲劉劭孔才撰,僞涼敦煌劉昺注。以人之材器志尚不同,當以”九徵“”八觀“,審察而任使之。凡十六篇。劭,郄慮所薦。慮,譖殺孔融者,不知在劭書爲何等,而劭受其知也。

陳氏曰:《梁史》無劉昺,《中興書目》云爾。鼂氏云僞涼人也。

※《廣人物志》十卷

陳氏曰:唐鄉貢進士京兆杜周士撰。敘武德至貞元選舉薦進人物事實,凡五十五科。

右名家。

《漢•藝文志》曰: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尚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謂信鬼神也;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蘇林曰:“非有命者,言儒者執有命,而反勸人修德積善,政教與行相反,故譏之也。”如淳曰:“言無吉凶之命,但有賢不肖善惡”;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如淳曰:“言皆同,可以治也。”師古曰:“《墨子》有《節用》、《兼愛》、《上賢》、《明鬼神》、《非命》、《上同》等諸篇,故志歷序其本意也。視讀曰示”,此其所長也。及蔽者爲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

《隋志》;三部,一十七卷《唐志》同。

《宋志》:只《墨子》一部。

《墨子》十五卷

鼂氏曰:宋墨翟撰。戰國時爲宋大夫,著書七十一篇,以貴儉、兼愛、尊賢、右鬼、非命、上同爲說。荀、孟皆非之,韓愈獨謂“辯生於末學,非二師之道本然也”。昌黎韓氏《讀墨子》曰:儒譏墨以上同、兼愛、上賢、明鬼上或皆作尚。而孔子畏大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春秋》譏專臣,不上同哉?孔子汎愛親仁,以博施濟衆爲聖,不兼愛哉?孔子賢賢,以四科進褒弟子,疾沒世而名不稱,不上賢哉?孔子祭如在,譏祭如不祭者,曰我祭則受福,不明鬼哉儒?墨、同是堯、舜,同非桀、紂,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國家,奚不相悅如是哉?余以爲辯生於末學,各務售其師之說,非二師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爲孔、墨。

高氏《子略》曰:韓非子謂墨子死,有相里氏之墨,相芬氏之墨,鄧陵氏之墨。孔、墨之後,儒分爲八,墨離爲三,其爲說異矣。墨子稱堯曰“采椽不斫,茅茨不剪”,稱周曰“嚴父配天,宗祀文王”,又引“若保赤子,發罪惟均”,出於《康誥》、《泰誓篇》,固若依於經、據於禮者。孟子方排之不遺一力,蓋聞之夫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鄭聲,恐其亂雅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墨之爲書,一切如莊周,如申、商,如韓非、惠施之徒,雖不辟可也,惟其言近乎僞,行近乎誣,使天下後世人盡信其說,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是以不可不加辟也。

巽巖李氏曰:《墨子》十五卷,所傳本甚古,然多脫誤,或次第混亂,章句顛倒,往往斷爛不可復讀。反覆尋究,稍加是正,使相聯屬,十勤得一二,當其合處,猶符節也。乃知古書訛謬,正坐學者弗習耳,博觀深考,尚庶幾識其純全云。

陳氏曰:《漢志》七十一篇,《館閤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訛脫,不相聯屬。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當是此本也。方楊、墨之盛,獨一孟軻誦言非之,諄諄焉惟恐不勝。今楊朱書不傳,列子僅存其餘,墨氏書傳於世者,亦止於此。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子,與《論語》並行。異端之學,安能抗吾道哉!

按:自夫子沒而異端起,老、莊、楊、墨、蘇、張、申、商之徒,各以其知舛馳,至孟子始辭而辟之。然觀七篇之書,所以距楊、墨者甚至而闊略於餘子何也?蓋老、莊、申、商、蘇、張之學,大概俱欲掊擊聖人,鄙堯笑舜陋禹,而自以其說勝。老、莊之蔑棄仁義禮法,生於憤世嫉邪,其語雖高虛可聽,而實不可行,料當時亦無人宗尚其說,故鄒書略不及之。蘇、張之功利,申、商之刑名,大抵皆枉尋直尺,媚時取寵,雖可以自售而鄉黨自好,少知義者亦羞稱之。故孟子於二家之說,雖斥絕之而猶未數數然者,正以其與吾儒旨趣,本自冰炭薰蕕,遊於聖門之徒,未有不知其非者,固毋俟於辯析也。獨楊朱、墨翟之言,未嘗不本仁祖義,尚賢尊德,而擇之不精,語之不詳,其流遂至取於無父無君,正孔子所謂“似是而非”,明道先生所謂“淫聲美色,易以惑人”者,不容不深鋤而力辯之。高氏《子略》之言得之矣,而其說猶未暢,愚故備而言之。韓文公謂“儒、墨同是堯、舜,同非桀、紂”,以爲其二家本相爲用,而咎末學之辯。嗚呼!孰知惟其似同而實異者,正所當辯乎!

※《隨巢子》、《胡非子》

洪氏容齋《隨筆》曰:《漢書•藝文志》,墨家者流,有《隨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皆云墨翟弟子也。二書今不復存。馬總《義林》所述,各有一卷。隨巢之言曰:“大聖之行,兼愛萬民,疏而不絕,賢者欣之,不肖者憐之。賢而不欣,是賤德也,不肖不憐,是忍人也。”又有“鬼神賢於聖人”之論。其於兼愛、明鬼,爲墨之徒可知。胡非之言曰:“勇有五等:負長劍,赴榛薄,折兕豹,搏熊羆,此獵徒之勇也;負長劍,赴深淵,折蛟龍,搏黿鼉,此漁人之勇也;登高危之上,鵠立四望,顏色不變,此陶岳之勇也;剽必刺,視必殺,此五刑之勇也;齊威公以魯爲南境,魯憂之。曹劌匹夫之士,一怒而劫萬乘之師,存千乘之國,此君子之勇也。”其說亦卑陋,無過人處。

石林葉氏曰:吾嘗從趙全僉得《隨巢子》一卷,其間乃載唐太宗造明堂事。

初不曉名書之意,因讀班固《藝文志》,墨家有《隨巢子》六篇,注言墨翟弟子,乃知後人因公輸之事假此名耳。

※《晏子春秋》十二卷

鼂氏曰:齊晏嬰也。嬰相景公,此書著其行事及諫諍之言。

陳氏曰:《漢志》八篇,但曰《晏子》。《隋》、《唐》七卷,始號《晏子春秋》。今卷數不同,未知果本書否?

柳氏《辯晏子春秋》曰:司馬遷《讀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爲書。

或曰晏子爲之而人接焉,或曰晏子之後爲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齊人者爲之。墨好儉,晏子以儉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爲已術者。且其旨多尚同、兼愛、非樂、節用、非厚葬久喪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言問棗及古冶子等,尤怪誕《晏子春秋》曰:“公孫棲、田開疆、古冾子事景公,勇而無禮,晏子言於公,餽之二桃,曰三子計功而食之云。公孫棲、田開疆曰:‘吾勇不若子,功不逮子,取桃不讓,是貪也;然而不死,無勇也。’皆反其桃,契領而死。古冶子曰:‘三子死之,吾獨生,不仁。’亦契領而死。”。又往往言墨子聞其道而稱之,此甚顯白者。自劉向歆、班彪固父子,皆錄之儒家中。甚矣,數子之不詳也!蓋非齊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則其言不若是。後之錄諸子書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爲墨也,爲是書者,墨之道也。

《崇文總目》:《晏子》八篇,今亡。此書蓋後人採嬰行事爲之,以爲嬰撰則非也。

右墨家。

《漢•藝文志》:從橫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爲?”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爲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諼,詐言也。

《漢志》:十二家,一百七篇。

《隋志》:二部,合六卷。

《唐志》:四部,十五卷。

《宋中興志》:三家,三部,四十六卷。

※《鬼谷子》三卷

鼂氏曰:鬼谷先生撰。按《史記》,戰國時隱居穎川陽城之鬼谷,因以自號。

長於養性治身,蘇秦、張儀師之。敘謂此書即授二子者,言捭闔之術,凡十三章。

《本經》、《持樞》、《中經》三篇,梁陶弘景注。《隋志》以爲蘇秦書,《唐志》以爲尹知章注,未知孰是。陸龜蒙詩謂鬼谷先生名訓,不詳所從出。柳子厚嘗曰云云見後段。來鵠亦曰:“鬼谷子昔教人詭紿繳訏,揣測憸渭之術,審備於章旨,六國時得知者,惟儀、秦而已。如捭闔、飛箝,實今之嘗態。”是知漸灕之後,不讀鬼谷子書者,其行事皆得自然符契也。昔倉頡作文字,鬼爲之哭。不知鬼谷作是書,鬼何爲耶?世人欲知鬼谷子者,觀二子之言略盡矣。故掇其大要著之篇。

柳氏《辯鬼谷子》曰:元冀好讀古書,然甚賢《鬼谷子》,爲其《指要》幾千言。《鬼谷子》要爲無取,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險盭峭薄盭音戾,恐其妄言亂世難信,學者宜其不道。而出之言縱橫者,時葆其書。尤者,晚乃益出《七術》《鬼谷子》下篇有《陰符七術》,謂《盛神法五龍》、《養志法靈龜》、《寶意法騰蛇》《分威法仗能》《散勢法鷙鳥》、《轉圜法猛獸》、《損兌法靈耆》七章是也,怪謬異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狹張云:狹音恰,隘也,使人狂狙失守狙,子余反,而易於陷墜,幸矣,人之葆之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嗚呼,其爲好術也過矣。

高氏《子略》曰:《鬼谷子》書,其智謀、其數術、其變譎、其辭談,蓋出於戰國諸人之表。夫一辟一闔,《易》之神也;一翕一張,老氏之幾也。鬼谷之術,往往有得於闔辟翕張之外,神而明之,益至於自放潰裂而不可禦。予嘗觀於《陰符》矣,窮天之用,賊人之私,而陰謀詭秘,有金匱韜略之所不可該者,而《鬼谷》盡得而泄之,其亦一代之雄乎!按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隋志》始有之,列於縱橫家。《唐志》以爲蘇秦之書,然蘇秦所記,以爲周時有豪士隱者,居鬼谷,自號鬼谷先生,無鄉里俗姓名字。今考其言,有曰:“世無常責,事無常師。”又曰:“人動我靜,人言我聽。知性則寡累,知命則不憂。”凡此之類,其爲辭亦卓然矣。至若《盛神》、《養志》諸篇,所謂中稽道德之祖,散入神明之頤者,不亦幾乎?郭璞《登樓賦》有曰:“揖首陽之二老,招鬼谷之隱士。”又《遊仙詩》曰:“青溪千餘仞,中有一道士。借問此何誰?云是鬼谷子。”可謂慨想其人矣。徐廣曰:“潁川陽城有鬼谷。”注其書者,樂臺、皇甫謐、陶弘景、尹知章。

※《戰國策》十三卷

《崇文總目》:漢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劉向錄。舊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向以戰國時遊士輔所用之國,爲之策謀,宜爲《戰國策》。凡十二國三十三篇,繼春秋以後,記楚、漢之興,總二百五十年事。今篇卷亡缺,第二至十、三十一至三闕。又有後漢高誘注,本二十卷,今缺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

鼂氏曰:漢劉向校定三十三篇。東、西周各一,秦五,齊六,楚、趙、魏各四,韓、燕各三,宋衛、中山各一。舊有五號,向以爲皆戰國時遊士策謀,改定今名。其事則上繼春秋,下記漢、楚之起,凡二百四、五十年之間。《崇文總目》多缺,至皇朝曾鞏校書,訪之士大夫家,其書始復完。漢高誘注,今止十篇,餘逸。歷代以其記諸國事,載於史類。予謂其紀事不皆實錄,難盡信,蓋出於學縱橫者所著,當附于此。

南豐曾氏序曰: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其後謀詐用而仁義之道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巳亡,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爲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爲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爲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爲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爲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乎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爲一切之計而已。

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爲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爲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爲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爲,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

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爲神農之言者,有爲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楚、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二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容齋洪氏《隨筆》曰:劉向敘《戰國策》,言其書錯亂相揉莒,本字多脫誤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類者多。余按今傳於世者,大抵不可讀,其《韓非子》、《新序》、《說苑》、《韓詩外傳》、《高士傳》、《史記索隱》、《太平御覽》、《北堂書鈔》、《藝文類序》諸書所引用者,多今本所無。向博極羣書,但擇焉不精,不止於文字脫誤而已。惟太史公《史記》所採之事九十有三,則明白光艷,悉可稽考,視向爲有間矣!

高氏《子略》曰:班固稱太史公取《戰國策》、《楚漢春秋》、陸賈《新語》作《史記》。三書者,一經太史公採擇,後之人遂以爲天下奇書,予惑焉。每讀此書,見其叢脞少倫,同異錯出,事或著於秦、齊,又復見於楚、趙,言辭謀議,如出一人之口,雖劉向校定,卒不可正其淆駁,會其統歸,故是書之汨,有不可得而辯者。況於《楚漢春秋》、陸賈《新語》乎?二書紀載,殊無奇耳,然則太史公獨何有取於此?夫載戰國、楚、漢之事,捨三書他無可考者,太史公所以加之採擇者在此乎?柳子厚嘗謂“左氏《國語》,其閎深傑異,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而其說多誣淫,不概於聖。余懼世之學者,惑其文采而淪於是非,作《非國語》。”昔讀是書,殊是以子厚言之或過矣。反覆《戰國策》而後三嘆,《非國語》之作,其用意切且深也。予遂效此,盡取《戰國策》與《史記》同異,又與《說苑》、《新序》雜見者,各彙正之,名曰《戰國策考》。

水心葉氏曰:春秋以後,接秦之興,無本書可考,司馬遷《史記》,雜取諸書及野語流傳,會聚之所成也。故戰國一節,不敢使與《左傳》同,便爲成書,直加據定。而《戰國策》本遷所憑依,粗有諸國事,讀者以歲月騐其先後,因之以知得失,或庶幾焉。且其設權立計,有繫當時利害之大者,學者將以觀事變,固不宜略,然十纔一二耳。其餘纖碎反覆,徒競錐刀之細,市井小人之所羞稱,所謂不足以挂牙頰也,又烏在其皆可喜而可觀哉!夫習於儇陋淺妄之誇說,使與道德禮義相亂,其爲學者心術之鉅蠹甚矣!

※《鮑氏校定戰國策》十卷

陳氏曰:尚書郎括蒼鮑彪注。以西周正統所在,易爲卷首。其注凡四易藁乃定。

右從橫家。

卷二百十三•經籍考四十

○子雜家

《漢•藝文志》: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爲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

《漢志》:二十家,四百三篇。

《隋志》:九十七部,合二千七百二十卷。

《唐志》:六十四家,七十五部,一千一百三卷失姓名六家。虞世南以下不著錄三十四家,八百十六卷。

《宋三朝志》:七十部,七百三十三卷。

《宋兩朝志》:十二部,七十卷。

《宋四朝志》:一十七部,九十五卷。

《宋中興志》:一百十九家,一百四十九部,一千七百六卷。

※《范子計然》十五卷

高氏《子略》曰:計然遨遊海澤,自稱“漁父”。范蠡有請曰:“先生有陰德,願令越社稷長保血食。”計然曰:“越王烏喙,不可以同利。”蠡之智其有決於此乎。此編卷十有二,往往極陰陽之變,窮曆數之微。其言之妙者,有曰:

“聖人之變,如水隨形。”蠡之所以俟時而動,以見幾而作者,其亦有得乎此。

計然,濮上人,姓辛名文子,其先晉國公子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漢書•貨殖傳》:“越王句踐困於會稽之上,乃用范蠡、計然,遂報強吳。”孟康注曰:“姓計名然,越臣也。”蔡謨曰:“計然者,范蠡所著書篇名耳,非人也。謂之計然者,所計而然也。羣書所稱句踐之賢佐,種、蠡爲首,豈復聞有姓計名然者乎?若有此人,越但用半策,便以致霸,是功重於范蠡,而書籍不見其名,史遷不述其傳乎?”顏師古曰:“蔡說謬矣。

《古今人表》,計然列在第四等,一名計研。班固《賓戲》‘研、桑心計於無垠’,即謂此耳。計然者,濮上人也,嘗南遊越,范蠡卑身事之,其書則有《萬物錄》,事見《皇覽》及晉《中經簿》。又《吳越春秋》及《越絕書》,並作計倪。此則‘倪’、‘研’及‘然’,聲皆相近,實一人耳。何云書籍不見哉?”予按唐貞元中馬總《意林》一書,鈔類諸子百餘家,有《范子》十二卷,云:“計然者,蔡邱濮上人,姓辛字文子,其先晉國之公子也。爲人有內無外,狀貌似不及人。少而明,學陰陽,見微知著。其志沈沈,不肯自顯,天下莫知,故稱曰計然。時遨遊海澤,號曰‘漁父’。范蠡請其見越王,計然曰:‘越王爲人烏喙,不可與同利也。’”據此則計然姓名出處,皎然可見。裴駰注《史記》,亦知引《范子》。

《北史》蕭大圜云“留侯追蹤於松子,陶朱成術於辛文”,正用此事。曹子建表引《文子》,李善注以爲計然。師古蓋未能盡也。而《文子》十二卷,李暹注,其序以謂《范子》所稱計然,但其書一切以《老子》爲宗,略無與范蠡謀議之事。

《意林》所編《文子》,正與此同。所謂《范子》,乃別是一書,亦十二卷,馬總只載其敘計然及他三事,云“餘並陰陽曆數,故不取則與《文子》了不同,李暹之說誤也。”《唐藝文志•范子計然》十五卷,注云:“范蠡問,計然答。”列於農家。其是矣,而今不存。

※《呂氏春秋》二十卷

鼂氏曰:秦呂不韋撰,後漢高誘注。按《史記•不韋撰》云:不韋相秦,致辯士,厚遇之。使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爲八覽、六論、十二記,二十餘萬言。以爲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暴之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有能增損一字者予之,時人無增損者。高誘以爲非不能也,畏其勢耳。昔《張侯論》爲世所貴,崔浩《五經注》,學者尚之。二人之勢,猶能使其書傳如此,況不韋權位之盛,學者安敢牾其意而有所更易乎?誘之言是也。然十二記者,本周公書,後儒寘於《禮記》,善矣。而目之爲“呂令”者,誤也。

高氏《子略》曰:淮南王尚志謀,募奇士,廬館一開,天下雋絕馳騁之流,無不雷奮雲集,蜂議橫起,朅詭作新,可謂一時傑出之作矣。及觀《呂氏春秋》,則淮南王書殆出於此者乎!不韋相秦,蓋始皇之初也。始皇不好士,不韋則徠英茂,聚畯豪,簪履充庭,至以千計。始皇甚惡書也,不韋乃極簡冊,攻筆墨,採精錄異,成一家言。吁,不韋何爲若此者也,不亦異乎?《春秋》之言曰:“十里之間,耳不能聞;帷墻之外,目不能見;三亩之間,心不能知。而欲東至開悟,南撫多鷃,西服壽靡,北懷靡耳,何以得哉四極國名?”此所以譏始皇也。

始皇顧不察哉!韋以此書暴之咸陽門,曰“有能損益一字者予千金”,卒無一敢易者,是亦愚黔之甚矣。秦之士其賤若此,可不哀哉!雖然,是不特人可愚也,雖始皇亦爲之愚矣。異時亡秦者,又皆屠沽負販,無一知書之人,嗚呼!

陳氏曰:十二記者,即今《禮記》之《月令》也。

※《淮南子》二十一卷

鼂氏曰:漢劉安撰。淮南厲王長子也。襲封,招致諸儒方士講論道德,總統仁義,著《內書》二十一篇,號曰《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爲大明道之言也。避父諱,以“長”爲“修”。後漢許慎注。慎自名注曰“記上”。今存《原道》、《俶真》、《天文》、《地形》、《時則》、《覽宜》、《精神》、《本經》、《主術》、《繆稱》、《齊俗》、《道應》、《汜論》、《詮言》、《邱略》、《說山》、《說林》等十七篇。《李氏書目》亦云第七、第十九亡。

《崇文目》則云存者十八篇。蓋李氏亡二篇,《崇文》亡三篇。家本又少其一,俟求善本是正之。

容齋洪氏《隨筆》曰:淮南王安,招致賓客方術之士,作爲《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衆;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漢書•藝文志》,《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列於雜家。今所存者二十一卷,蓋《內篇》也。壽春有八公山,正安所延致客之處,傳記不見姓名,而高誘序以爲蘇飛、李尚、左吳、田申、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然惟左吳、雷被、伍被見於史。雷被者,蓋爲安所斥,而亡之長安上書者,疑不得爲賓客之賢者也。

高氏《子略》曰:少愛讀《楚辭》、《淮南》、《小山篇》,聱峻朅磊,他人制作不可企攀者。又慕其《離騷》有傳窈窕,多思致,每曰“淮南,天下奇才也。”又讀其書二十篇,篇中文章,無所不有,如與《莊》、《列》、《呂氏春秋》、《韓非子》諸篇相經緯表裏。何其意之雜出,文之沿複也?《淮南》之奇,出於《離騷》;《淮南》之放,得於《莊》、《列》;《淮南》之議論,錯於不韋之流;其精好者,又如《玉杯》、《繁露》之書,是又非獨出于《淮南》。

所謂蘇飛、李尚、左吳、田申、雷被、毛被、伍被、大山、小山諸人,各以才智辯謀,出奇馳雋,所以其書駁然不一。雖然,淮南一時所延,蓋又非止蘇飛之流也。當是時,孝武皇帝雋銳好奇,蓋又有甚於《淮南》。《內篇》一陳,與帝心合,內少君,下王母,聘方士,搜蓬萊,神仙譎怪,日日作新,其有感於《淮南》所謂崑崙增城、璇室懸圃、弱水流沙者乎!武雖不仙,猶享多壽,王何爲者,卒不克終,士之誤人,一至於此。然其文字殊多新特,士之厭常玩俗者,往往愛其書,況其推測物理,探索陰陽,大有卓然出人意表者。惟揚雄氏曰淮:“南說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太史公之用,聖人將有取焉。淮南,鮮取焉耳。悲夫!”

周氏《涉筆》曰:《淮南子》多本《文子》,因而出入儒、墨、名、法諸家,雖章分事彙,欲成其篇,而本末愈不相應。且並其事,自相舛錯,如云:“武王伐紂,載屍而行,海內未定,故不爲三年之喪。”又云:“天下未定,海內未輯,武王欲昭文王之令德,使夷狄各以其賄來貢。遼遠未能至,故治三年之喪,殯兩楹,以俟遠方。”當諸子放言之時,不自相考,幾無一可信者。又謂武王用太公之計,爲三年喪,以不蕃人類。又甚矣!

陳氏曰:按《唐志》,又有高誘注。今本記題許慎注,而詳序文即是高誘,不可曉也。序言自誘之少,從同縣盧君受其句讀。盧君者,植也,與之同縣,則誘乃涿郡人。又言建安十年辟司空掾,東郡濮陽令,十七年遷監河東。則誘乃漢末人,其出處略可見。

※《子華子》十卷

鼂氏曰:其傳曰:“子華子,程氏,名本,晉人也。”劉向校定其書。按《莊子》稱“子華子見韓昭侯”,陸德明以爲魏人,既不合。又《藝文志》不錄《子華子》書。觀其文辭,近世依托爲之者也。其書有“子華子爲趙簡子不悅”,又有“秦襄公方啟西戎,子華子觀政於秦”。夫秦襄之卒在春秋前,而趙簡子與孔子同時,相去幾二百年,其牴牾類如此。且多用《字說》,謬誤淺陋,殆元豐以後舉子所爲耳。

朱子曰:會稽官書版本有《子華子》者,云是程本字子華者所作,孔子所與傾蓋而語者,好奇之士多喜補之。以予觀之,其詞故爲艱澀,而理實淺近,其體務爲高古,而氣實輕浮,其理多取佛老醫卜之言,其語多用《左傳》、班史中字,其粉飾塗澤、俯仰態度,但如近年後生巧於模擬變撰者所爲,不惟決非先秦古書,亦非百十年前文字也。原其所以,祗因《家語》等書,有孔子與程子傾蓋而語一事,而不見其所語者爲何說,故好事者妄意此人既爲先聖所予,必是當時賢者,可以假托聲勢,眩惑世人,遂爲造此書以傅會之。正如麻衣道者本無言語,秪因小說有陳希夷問錢若水骨法一事,遂爲南康軍戴師愈者僞造《正易心法》之書以托之也。《麻衣易》予亦嘗辯之矣。然戴生樸陋,予嘗識之,其書鄙俚不足惑人。此《子華子》者,計必一能文之士所作,其言精麗過《麻衣易》遠甚。如論《河圖》之二與四,抱九而上,躋六與八,蹈一而下,沉五居其中,據三持七,巧亦甚矣。唯其巧甚,所以知其非古書也。又以《洛書》爲《河圖》,亦仍劉牧之謬,尤足以見其爲近世之作。或云王銍性之、姚寬令威多作贋書,二人皆居越中,恐出其手,然又恐非其所能及。如《子華子》者,今亦未暇詳論其言之得失,但觀其書數篇,與前後三序,皆一手文字。其前一篇,托爲劉向而殊不類向他書。後二篇乃無名氏歲月,而皆托爲之號,類若世之匿名書者。至其首篇“風輪”“水樞”之云,正是並緣釋氏之說。其卒章“宗君”“三祥”“蒲璧”等事,皆剽剝他書,傅會爲說。其自序出處,又與《孔叢子》載子順事略相似《孔叢》亦僞書也。又言有大造於趙宗者,即指程嬰而言。以《左傳》考之,趙朔既死,其家內亂,朔之諸弟或放或死,而朔之妻乃晉君之女,故武從其母,畜於公宮,安得所謂大夫屠岸賈者興兵以滅趙氏,而嬰與杵臼以死衛之云哉?且其曰有大造者,又用呂相絕秦語,其不足信明甚。而近歲以來,老成該洽之士亦或信之,固已可怪,至引其說以自證其姓氏之所從出,則又誣其祖矣。大抵學不知本而眩於多愛,又每務欲出於衆人之所不知者以爲博,是以其弊必至於此,可不戒哉!

周氏《涉筆》曰:子華子所著。劉向序者,文字淺陋不類向,其云善持論,聚徒著書,更題其書,皆非當時事辭。大抵十卷者,編緝見意,鳩聚衆語,《老》、《莊》、《荀》、《孟》、《國語》、《素問》、《韓非》、《楚詞》俱被剽拾,殆似百家衣葆,其實近時文字。又多解字義,蓋古文屢降,至漢世,今文猶未專行。吾嘗疑其《三經》後此書方出,故信《字說》而主《老》、《莊》,又論:“治古之時,積美於躬,弗憂於無聞,如擊考鼓鐘,其傳以四達,驛如也。今則不然,荒飚怒號而獨秀者先隕,霜露霄零而朱草交槁。媾市之徒,又從而媒孽以髡搖之。萌意於方寸,未有毫分也,而觸機阱;展佈其四體,未有以爲容也,而得拲梏。抱其一概之操,泯泯默默而願有以試也,而漫漫之長夜特未旦也。疾雷破山,澍雨如注,鷄鳴於𤨅,而失其所以爲司晨也。人壽幾何,而期有以待也?”吾反覆其言而悲之,嗟夫!斯人也,是書也,毋乃黨禁不開,善類塗地,無所叫號之時乎!

陳氏曰:考前世史志及諸家書目,並無此書,蓋假托也。《館閣書目》辯之當矣。《家語》有孔子遇程子傾蓋事,而《莊子》亦載子華子見昭僖侯一則,此其姓字之所從出。昭僖與孔子不同時,然《莊子》固寓言,而《家語》亦未可考信。班固《古今人表》亦無之。使果有其人,遇合於夫子,班固豈應見遺也?其文不古,然亦有可觀者,當出近世能言之流,爲此以玩世耳。

※《風俗通義》十卷

鼂氏曰:漢應劭撰。劭字仲遠,奉之子。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仕至泰山太守。撰《風俗通》,以辯物名號,釋時嫌疑。文雖不典,世服其洽聞。

自序云:“風者,天氣有寒暖,地形有陰陽,泉水有美惡,草木有剛柔。俗者,含血之類,象而生之。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

陳氏曰:《唐志》二十卷,今惟存十卷,餘略見廖仲容《子鈔》。

卷二百十四•經籍考四十一

○子雜家

※《論衡》三十卷

鼂氏曰:後漢王充仲任撰。充好論說,始如詭異,終有實理。以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閉門潛思,戶牖墻壁各置刀筆,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後蔡邕得之,秘玩以爲談助云。世爲漢文章溫厚爾雅,及其東也已衰。觀此書與《潛夫論》、《風俗通義》之類,比西京諸書驟不及遠甚,乃知世人之言不誣。

高氏《子略》曰:書八十五篇,二十餘萬言。其爲言皆敘天證,敷人事,析物類,道古今,大略如仲舒《玉杯》、《繁露》,而其文詳,詳則禮義莫能覈而精,辭莫能肅而括,幾於蕪且雜矣。漢承滅學之後,文、景、武、宣以來,所以崇厲表章者,非一日之力矣。故學者向風承意,日趨於大雅多聞之習,凡所撰錄,日益而歲有加,至後漢盛矣,往往規度如一律,體裁如一家,是足以雋美於一時,而不足以準的於來世。何則?事之鮮純,言之少擇也。劉向《新序》、《說苑》奇矣,亦復少探索之功,闕詮定之密,其敘事有與史背者不一。二書尚爾,況他書乎?袁崧《後漢書》云:“充作《論衡》,中土未有傳者,蔡邕入吳,始見之,以爲談助。”談助之言,可以了此書矣。客有難充書煩重者,曰:“石多玉寡,寡者爲珍;龍少魚衆,少者爲神乎?”充曰:“文衆可以勝寡矣。人無一引吾百篇,人無一字吾萬言,爲可貴矣。”予所謂乏精覈而少肅括者,正此謂歟!

陳氏曰:充,肅宗時人。仕爲州從事治中。初作此書,北方初未有得之者。

王朗嘗詣蔡伯喈,搜求至隱處,果得《論衡》,捉取數卷將去,伯喈曰:“惟我與爾共,勿廣也。”然自今觀之,亦未爲奇。

※《仲長子昌言》二卷

《崇文總目》:後漢仲長統撰。按本傳,統論說古今及時俗行事,著論多《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隋》、《唐》書目十卷,今所存十五篇,分爲三卷,餘皆亡。

※《傅子》五卷

《崇文總目》:晉傅休奕撰。集經史治國之說,評斷得失,各爲區例。本傳載內、外、中篇,凡四篇亡錄,合一百四十篇,今亡一百一十七。

※《公侯政術》十卷

《崇文總目》:魯人初撰。蓋魯人名初,不著其姓,未詳何代人。

※《正訓》十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按《唐志》有《正訓》二十卷,辛德源撰。

而此題云陸機撰,又止十卷。據隋以前書錄,皆無陸機《正訓》之目,《晉史》機傳亦不言嘗有此書。而德源所著,今世已亡,疑是其遺書。

※《抱朴子外篇》十卷

鼂氏曰:晉葛稚川撰。自號抱朴子,博聞深洽,江左絕倫,著書甚富。言黃白之事,名曰《內篇》,其餘《外篇》。《晉書》:《內》、《外》通有一百一十六篇,今世所傳者,四十篇而已。《外篇》頗言君臣理國用刑之道,故附於雜家云。

※《女誡》一卷

陳氏曰:漢曹世叔妻班昭撰。固之妹也。俗號《女孝經》。

※《蔣子萬機論》二卷

陳氏曰:魏太尉平阿蔣濟子通撰。按《館閣書目》十卷,五十五篇,今惟十五篇,疑非全書也。

※《孫子》十卷

陳氏曰:晉孫綽興公撰,恐依托。《唐志》及《中興書目》並無之。從程文簡家借錄。

※《劉子》五卷

陳氏曰:劉晝孔昭撰。播州錄事參軍袁孝政爲序。凡五十五篇。按《唐志》十卷,劉勰撰。今序云:“晝傷已不遇,天下陵遲,播遷江表,故作此書。時人莫知,謂爲劉勰,或曰劉歆、劉孝標作。”孝政之言云爾,終不知晝爲何代人。

其書近出,傳記無稱,莫詳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晝字孔昭也。

鼂氏曰:唐袁政注。言修心治身之道,而辭頗俗薄。

※《金樓子》十卷

鼂氏曰:梁元帝撰繹。書十篇,論歷古興亡之跡,《箴戒》、《立言》、《志怪》、《雜說》、《自敘》、《著書》、《聚書》,通曰“金樓子”者,在藩時自號。

陳氏曰:雜記古今聞見,末一卷爲自序。

※《瑞應圖》十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按《唐志》有孫柔之《瑞應圖記》、《熊理》、《瑞應圖譜》各三卷,顧野王《符瑞圖》十卷,又《祥瑞圖》十卷。今此書名與孫、熊同,而卷數與顧合,意其野王書也。其間亦多援孫氏以爲注。《中興書目》有《符瑞圖》二卷,定著爲野王。又有《瑞應圖》十卷,稱不知作者,載天地瑞應諸物,以類分門。今書正爾,未知果野王否?又云或題王伯齡。至李淑《書目》,又直以爲孫柔之矣。又恐李氏書別一家也。

※《子鈔》三十卷

陳氏曰:梁尚書左丞潁川庾仲容子仲撰。所取諸子之書百有五家,其間頗有與今世見行書不同者,而亡者多矣。

※《意林》三卷

鼂氏曰:唐馬總會元撰。初,梁庾仲容取諸家書、術數雜記凡一百七家,鈔其要語,爲三十卷,總以其繁略失中,增損成三軸。前有戴叔倫、楊伯存兩序。

高氏《子略》曰:《子鈔》百十有七家,仲容所取,或數句,或一二百言,是有以契其意,入其用,而他人不可共享者也。馬總《意林》一遵庾目,多者十餘句,少者一二言,比《子鈔》更爲取之嚴,錄之精且約也。戴叔倫序其書曰:“上以防守教之失,中以補比事之缺,下以佐屬文之緒,有疏通廣博,潔淨符信之要,無僻放拘刻、敫蔽邪蕩之患。”亦足以發其機,寫其志矣。孔子曰:“雖小道亦有可觀。”是於諸子未嘗廢也。聖人既遠,承學易殊,義向之少純,言議之多詭,則百氏之爲家,不能盡葉乎一,亦理之所必然也。當篇籍散缺,人所未見之時,而乃先識其名,又得其語,斯足以廣聞見,助發揮,何止嘗鼎臠,啖鷄蹠也。陸機賦曰:“傾羣言之瀝液,漱六藝之芳潤唐常展《日月如合璧賦》云:”獵英華於百氏,漱芳潤於六籍。“語自此來。”是庶幾焉。

容齋洪氏《隨筆》曰:唐世未知尊孟子,故《意林》亦列其書,而有差不同者,如伊尹不以一介與人,亦不取一介於人之類。其他所引書,如《胡非子》、《隨巢子》、《纏子》、《王孫子》、《公孫尼子》、阮子《生部》、姚信《士緯》、殷興《通語》、《牟子》、《周生烈子》、《秦菁子》、《梅子》、《任奕子》、《魏朗子》、《唐滂子》、《鄒子》、孫氏《成敗志》、《蔣子》、《譙子》、《鍾子》、張儼《默記》、《裴氏新書》、袁準《正書》、袁子《正論》、《蘇子》、《陸子》、張顯《析言》、《于子》、《顧子》、《諸葛子》、《陳子要言》、《符子》諸書,今皆不傳於世,亦有不知其名者。

陳氏曰:總後仕至尚書僕射,嘗副裴晉公平淮西者也。

※《長短經》十卷

鼂氏曰:唐趙蕤撰。《北夢瑣言》云蕤,梓州鹽亭人。博學韜鈐,長於經世。

夫婦俱有隱操,不應辟召。論王霸機權正變之術。第十卷載陰謀,家本缺。今存者六十四篇。

※《炙轂子雜錄注解》五卷

鼂氏曰:唐王叡撰。《二儀實錄》、《古今注》載事物之始,《樂府題解》樂府所由起。叡輯纂數家之言,正誤補遺,劉允併歸一篇。

※《事始》三卷

鼂氏曰:唐劉孝孫等撰。太宗命諸王府官以事名類,推原初始,凡二十六門,以教始學諸王。《易大傳》自始作八卦,至網罟、耒耨、臼杵之微,皆記其本起。

《檀弓》所述,亦皆物之始也。然則《事始》之書,當係之儒。今以其所取不一,故附於雜家。

陳氏曰:唐吳王諮議弘文館學士南陽劉存撰。

※《理道要訣》十卷

陳氏曰:唐宰相杜佑君卿撰。凡三十三篇,皆設問答之辭。末二卷,記古今異制,蓋於《通典》中撮要,以便人主觀覽。

※《造化權輿》六卷

陳氏曰:唐豐王府法曹趙自勔撰。天寶七年表上。陸農師著《埤雅》頗採用之,其孫務觀兩嘗爲跋。余求之久不獲,已亥歲,吳門天慶觀《道藏》中借錄。

※《刊語》二卷

陳氏曰:唐國子祭酒李諳撰。

※《資暇集》三卷

陳氏曰:唐李匡文濟翁撰。

※《兼明書》二卷

陳氏曰:唐國子太學博士邱光庭撰。

※《蘇氏演義》十卷

陳氏曰:唐光啟進士武功蘇鶚德祥撰。此數書者,皆考究書傳,訂正名物,辨證訛謬,有益見聞。尤梁谿以家藏本刻之當塗。

※《仲蒙子》三卷

陳氏曰:唐校書郎長樂林慎思虔中撰。

※《致理書》十卷

鼂氏曰:唐朱朴撰。乾甯中,爲國子《毛詩》博士,論述時務五十篇上之。

詞如近時策斷之類,迂緩不切,與馬周所建明不啻霄壤矣。昭宗善其言,用太宗擢周故事,拔爲相,徒以益亂,可嘆也。

※《兩同書》二卷

《崇文總目》:唐羅隱撰。採孔、老二書,著爲《內》、《外》十篇。以老子修身之說爲《內》,孔子治世之道爲《外》,會其旨而同元。

鼂氏曰:唐羅隱撰。隱謂老子養生,孔子訓世,因本之著《內》、《外》篇各五。其曰《兩同書》者,取“兩者同出而異名”之言也。

陳氏曰:不著名氏。《中興書目》云唐吳筠撰。《唐藝文志》同,但入小說類。採孔、老爲《內》、《外》十篇,名《祝融子兩同書》。祝融者,謂《鬻子》,爲諸子之首也。

※《宋齊邱化書》六卷

鼂氏曰:僞唐宋齊邱子嵩撰。張耒文潛嘗題其後,云:“齊邱之意,特犬鼠之雄耳,蓋不足道。其爲《化書》,雖皆淺機小數,亦微有以見於黃、老之所謂道德,其能成功,有以也。吾嘗論黃、老之道德本於清淨無爲,遣去情累,而其末多流而爲智術刑名,何哉?仁義生於恩,恩生於人情,聖人節情而不遣者也。無情之至,至於無親,無親則忍矣:此刑名之所以用也。文章頗高簡,有可喜者。其言曰:‘君子有奇志,天下不親。’雖聖人出,斯言不廢。”

※《格言》五卷

鼂氏曰:僞唐韓熙載叔言撰。熙載以經濟自任,乃著書二十六篇,論古今王伯之道,以千李煜。首言陽九百六之數及五運疊興事,其䮞雜如此。有門人舒雅序。

※《中華古今注》三卷

陳氏曰:後唐太學博士馬縞撰。蓋惟廣雀豹之書也。

※《續事始》五卷

鼂氏曰:僞蜀馮鑒廣孝孫所著。

※《事原錄》三十卷

鼂氏曰:皇朝朱繪撰。其書《事始》之類也。

※《物類相感志》十卷

鼂氏曰:皇朝僧贊甯撰。採經籍傳記物類相感者志之。分天地人物四門。贊甯,吳人,以博物稱於世。柳如京、徐騎省與之遊,或就質疑事。楊文公、歐陽文忠公亦皆知其名。

陳氏曰:贊甯,國初名釋也。

※《耄智餘書》三卷

陳氏曰:太子少保致仕澶淵鼂迥德遠撰。鼂善養生,兼通釋、老書,年至八十四,子孫多聞人。

※《昭德新編》一卷

陳氏曰:鼂迥撰。“昭德”者,京師居第坊名也。鼂氏子孫皆以爲稱。

※《宋景文筆錄》三卷

鼂氏曰:皇朝宋祁撰。皆故事異聞、嘉言奧語,可爲談助。不知何人所編,每章冠以“公曰”。景文,乃祁謚也。

《中興藝文志》:《筆錄》三卷,皇朝紹聖中,宋肇次其祖庠遺語,凡一百七十條。

按:二《筆錄》卷數同,祁、庠又兄弟也,然則一書邪?二書邪?當考。

※《近事會元》五卷

陳氏曰:李上友撰。自唐武德至周顯德,雜事細務皆記之。

※《徽言》三卷

陳氏曰:司馬光手鈔諸子書,題其末曰:“余此書類舉人抄書,然舉子所鈔獵其辭,余所鈔覈其意;舉人志科名,余志道德。”其序書“迂叟言六十八”,蓋公在相位時也。方機務填委,且將屬疾,而好學不厭,克勤小物如此。所鈔自《國語》而下六書,其目三百一十有二,小楷端竽,無一筆不謹,百世之下,使人肅然起敬。真跡藏邵康節家,其諸孫《䢍》守漢嘉,從邵氏借刻,擕其版歸越,今在其羣從述尊古家。

※《泣岐書》三卷

陳氏曰:蜀人龍昌期稱撰,稱“上昭文相公”。有後序,言求薦進之意。

※《天保正名論》八卷

陳氏曰:龍昌期撰。其學迂僻,專非周公,妄人也。

※《事物紀原》二十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中興書目》十卷,開封高承撰,元豐中人。凡二百七十事。今此書多十卷且數百事,是後人廣之耳。

※《孔氏雜說記》一卷

鼂氏曰:皇朝孔武仲撰。論載籍中前言往行,及國家故實、賢哲文章,亦時記其所見聞者。

※《鼂氏客語》一卷

陳氏曰:鼂說之以道撰。

※《王氏雜說》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蔡京爲《安石傳》,其略曰:“自先王澤竭,國異家殊。由漢迄唐,源流浸深。宋興,文物盛矣,然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初著《雜說》數萬言,世謂其言與孟軻相上下,於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窺性命之端云。”所謂《雜說》,即此書也。以京之誇至如此,且不知所謂“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者,爲何等語,故著之。

※《汲世論》一卷

鼂氏曰:右未詳何人所著。多稱元祐間事,且喜論兵,疑呂氏書也。凡十門。

※《馭臣鑒古》二十卷

鼂氏曰:右皇朝鄧綰撰。元豐中爲中丞,獻之朝。未幾,坐操心頗僻,賦性奸回,論事薦人,不循分守,貶。

※《廣川家學》三十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董弅令升撰。述其父逌之學。

※《蘇文定公遺言》

蘇轍子由撰。周平園序略曰:“文定公晚居許昌,造深矣。避禍謝客,縱有門人,亦罕與言。其聞緒論者,子孫而止耳。然諸子宦遊,惟長孫將作監丞仲滋諱籀,年十有四,才識卓然,侍左右者九年,記遺言百餘條,未嘗增損一語。既老,以授其子郎中君詡,郎中復以授其子道州史君森。予嘗與道州同僚,故請題其後。昔人疑《黃樓賦》非出公手,東坡蓋親爲之辯,今公自謂此賦學《兩都》,晚年不復作此工夫之文。至《和陶》、《擬古》九首,則明言坡代,作識者當自得之。又云讀書須學爲文,餘事作詩。然公詩自工。謂儲光羲高處似陶淵明,平處似王摩詰,而以韓子蒼比之子,蒼由是知名。公素不作長短句,今《漁家傲》一篇,雖用禪語,而句法極高,乃知公非不能詞,直不爲耳。此皆學者所宜知也。”

※《石林家訓》一卷

陳氏曰:葉夢得少蘊撰。

※《石林過庭錄》二十七卷

陳氏曰:葉夢得與諸子講說者,其中子模編輯之。

※《程氏廣訓》六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三衢程俱致道撰。

※《藝苑雌黃》二十卷

陳氏曰:建安嚴有翼撰。大抵辯正訛謬,故曰“雌黃”。其目《子史》、《傳注》、《詩詞》《時序》、《名數》、《聲畫》、《器用》、《地理》、《動植》、《神怪》、《雜事》,卷爲二十,條凡四百條,硯岡居士唐稷序之。

有翼常分教泉、荊二郡。

※《湘素雜說》十卷

鼂氏曰:皇朝黃朝英撰。所記二百事。朝英,建州人,紹聖後舉子也。爲王安石之學者,以“贈之以芍藥”爲男淫女,“貽我握椒”爲女淫男,鄙褻不典,前輩嘗以是爲嗤笑,朝英特愛重之,以爲得詩人深意,其他可知矣。

陳氏曰:陳與者爲之序,言甲辰六試吏部不利,蓋政、宣中士子也。其書亦辯正名物,而學頗迂僻。

程氏《演繁露》曰:此書辯正世傳名物音義,多有歸宿,而時有闕疑者。至釋宋子京《刈麥詩》,以四月爲麥秋,而曰“按《北史•蘇綽傳》,麥秋在野,其名遠矣”,是未嘗讀《月令》也。以此知博記之難。

※《聖賢眼目》一卷

陳氏曰:曲河洪興祖慶善撰。摘取經、子數十條,以已見發明之。

※《義林》一卷

陳氏曰:眉山程敦厚子山撰。其上世,東坡外家也。子山爲人兇險,附秦檜至右史,後坐謫死。

※《演繁露》十四卷,《續》十卷

陳氏曰:程大昌泰之撰。初在館時見《繁露》書,以爲非,說見春秋類。又引《古今注》“冕旒綴玉下重如繁露然”,蓋與《玉杯》、《竹林》同爲托物名篇,可想見也。今曰《演繁露》者,意古之《繁露》,與《爾雅》、《釋名》、《廣雅》、《刊誤正俗》之類云爾。

※《考古編》十卷,《續編》十卷

陳氏曰:程大昌撰。上自《詩》、《書》,下及史傳,世俗雜事有可考見者,皆筆之。

※《楚澤叢語》八卷

陳氏曰:右迪功郎李蓍吉光撰。不知何人作其書,專辟孟子。紹興中撰進。

大意以爲王氏之學出於孟子。然王氏信有罪矣,孟氏何與焉?此論得於景迂之微意。

※《容齋隨筆》、《續筆》、《三筆》、《四筆》各十六卷《五筆》十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番易洪邁景盧撰。每編皆有小序。《五筆》未成書。

《朱子語錄》曰:洪景盧《隨筆》中,辯得數種僞書皆是。但首卷載歐帖事却非,實世間僞書。如《西京雜記》,顏師古已辯之矣。

※《續顏氏家訓》八卷

陳氏曰:左朝請大夫李正公撰。皆用顏氏篇目而增廣之。

※《習學記言》五十卷

陳氏曰:閣學士龍泉葉適正則撰。自六經、諸史子以及文鑒,皆有論說,大抵務爲新奇,無所蹈襲。其文刻峭精工,而義理未得爲純明正大也。自孔子之外,古今百家隨其淺深,咸有遺論,無得免者。而獨於近世所傳《子華子》篤信推崇之,以爲真與孔子同時,可與《六經》並考,而不悟其爲僞也。且既曰“其書甚古,而文與今人相近”,則亦知之矣。遠自《七略》及《隋》、《唐》、《國史》諸志,李邯鄲諸家書目,皆未之有,豈不足以騐其非古,出於近世好事能文者之所爲,而反謂孟、荀以來無道之者,蓋望而棄之也。不亦惑乎!

※《準齋雜說》一卷

陳氏曰:錢塘吳如愚撰。

※《灌畦暇語》一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雜取史傳事,略述已意。

※《忘筌書》二卷

陳氏曰:潘植子醇撰。新安所刻本凡八十二篇,與《館閣書目》、《諸儒鳴道集》及余家寫本篇數皆不同。本已見儒家,而《館目》置之雜家者,以其多用釋、老之說故也。今亦別錄於此。

※《袁氏世範》三卷

陳氏曰:樂清令三衢袁採君載撰。

卷二百十五•經籍考四十二

○子小說家

《漢•藝文志》:小說者流,其源蓋出於稗官稗,傍卦切,音粺。草似穀而實細也。李如淳曰:“稗音𨪋家排。《九章》‘細米爲粺’。街談巷說,其細碎之言也。昔王者欲知閭巷之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今世偶語爲稗。”顏師古又曰:“稗音稊稗之稗,不與𨪋排同也。稗官,小官名,《漢名臣奏》唐林請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減十三,是也”。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有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然亦弗之滅也。閭里小智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採,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漢志》:十五家,一千三百八十篇。

《隋志》:二十五部,合一百五十九卷。

《唐志》:三十九家,四十一部,三百八卷夫姓名二家,李恕以下不著錄七十八家,三百二十七卷。

《宋三朝志》:一百四十六部,一千一百五十二卷。

《宋兩朝志》:四十六部,一百一十三卷。

《宋四朝志》:四十六部,四百一十二卷。

《宋中興志》:二百三十二家,二百六十部,一千九百三十五卷。

※《燕丹子》三卷

《中興藝文志》:丹,燕王喜太子。此書載太子丹與荊軻事。

周氏《涉筆》曰:燕丹、荊軻事既卓佹,傳記所載,亦甚崛奇。今觀《燕丹子》三篇,與《史記》所載皆相合,似是《史記》事本也。然烏頭白,馬生角,機橋不發,《史記》則以怪誕削之;進金擲蛙,膾千里馬肝,截美人手,《史記》則以過當削之;聽琴姬,得隱語,《史記》則以徵所聞削之。司馬遷不獨文字雄深,至於識見高明,超出戰國以後。其書芟削百家誣謬,亦豈可勝計哉!今世祗謂太史公好奇,亦未然也。又如許由、伊尹、范蠡,亦多疑辭。惟信孔氏門人傳錄太過,如《五帝本紀》、《孔子世家》,其間秕妄居多,是亦未能充其類也。

鼂氏曰:不題撰人。

※《神異經》一卷

陳氏曰:稱東方朔撰,張茂先傳。

※《十洲記》一卷

鼂氏曰:漢東方朔撰。班固贊言:“朔之談諧,逄古射覆,其事浮淺,童兒牧豎,莫不眩耀。而後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語附著之朔。”豈謂此書之類乎?

陳氏曰:亦稱東方朔撰。二書詭誕不經,皆假托也。《漢書》本傳敘朔之辭,末言劉向所錄朔書具是矣,世所傳他事皆非也。《贊》又言,朔之談諧,其事浮淺,行於衆庶,而後世好事者,因取奇言怪語附著之朔,故詳錄焉。史家欲祛忘惑,可謂明矣。

※《洞冥記》四卷,《拾遺》一卷

鼂氏曰:後漢郭憲子橫撰。其序言:“漢武明雋特異之主,東方朔因滑稽浮誕以匡諫,洞心於道,教使冥跡之奧,昭然顯著,故曰‘洞冥’。”

陳氏曰:題《漢武別國洞冥記》,其《別錄》又於《御覽》中鈔出,然則四卷亦非全書也。凡若是者,藏書之家備名數而已,無之不足爲損,有之不足爲益,況於詳略,尤非所計也。《唐志》入神仙家。

※周盧注《博物志》十卷、《盧氏注》六卷

殷文奎啟注:晉張華讀三十車書,作《博物志》四百。武帝以爲繁,只作十卷。

鼂氏曰:晉張華撰。載歷代四方奇物異事。兩本前六卷略同,無周氏注者稍多,而無後四卷。周名日用。《西京賦》曰:“小說九百,起自虞初。”周人也,其小說之來尚矣,然不過志夢卜、紀譎怪、記談諧之類而已。其後史臣務採異聞,往往取之。故近時爲小說者,始多及人之善惡,甚者肆喜怒之私,變是非之實,以誤後世。至於譽桓溫而毀陶侃,褒盧杞而貶陸贄者有之。今以志怪者爲上,褒貶者爲下云。

陳氏曰:其書作奇聞異事。華能辯龍鮓,識劍氣,其學固然也。

※《王子年拾遺記》十卷

鼂氏曰:梁蕭綺敘錄。晉王嘉字子年,嘗著書二百十篇,載伏羲以來異事,前世奇詭之說。書逸不完,綺綴拾殘缺而敘之。

※《名山說》一卷

陳氏曰:亦稱王子年,即前之第十卷,大抵皆詭誕。嘉,苻秦人,見《晉書•藝術傳》。

※《世說新語》十卷,《重編世說》十卷

鼂氏曰:宋劉義慶撰。梁劉孝標注。東漢以後事,分三十八門。《唐•藝文志》云:“劉義慶《世說》八卷,劉孝標《續》十卷”而《崇文總目》止載十卷,當是孝標續義慶元本八卷,通成十卷耳。家本有二:一極詳,一殊略。略有稱改正,未知誰氏所定,然其目則同。劉知幾頗言此書非實錄,予亦云。

陳氏曰:今本三卷,《敘錄》二卷。《敘錄》者,近世學士新安汪藻彦章所爲也,首爲考異,繼列人物世譜、姓字異同,末記所引書目。按《唐志》作八卷,劉孝標續十卷,自餘諸家所藏卷第多不同,《敘錄》詳之。此本董令升刻之嚴州,以爲晏元獻公手自校定,删去重複者。

高氏《緯略》曰:義慶採擷漢、晉以來佳事佳話,爲《世說新語》,極爲精絕,而猶未爲奇也。梁劉孝標注此書,引援詳確,有不言之妙。如引漢、魏、吳諸史乃子傳地理之書,皆不必言,只如晉氏一朝史及晉諸公別傳、譜錄文章,凡一百六十六家,皆出於正史之外,紀載特詳,聞見未接,實爲注書之法。

※殷芸《小說》十卷

鼂氏曰:宋殷芸撰。述秦、漢以來雜事。予家本題曰“劉餗,李淑以爲非”。

陳氏曰:《邯鄲書目》云“或題劉餗,非也。”今此書首題秦、漢、魏、晉、宋諸帝,注云“齊殷芸撰”,非劉餗明矣。故其敘事止宋初,蓋於諸史傳記中鈔集。或稱商芸者,宣祖廟未祧時避諱也。

※《述異記》二卷

鼂氏曰:梁任昉傳。昉家藏書三萬卷。天監中,採輯前世之事,纂新述異,皆時所未聞,將以資後來屬文之用,亦博物之意。《唐志》以爲祖同所作,誤也。

※《續齊諧記》一卷

陳氏曰:梁奉朝請吳均撰。“齊諧志怪”,本《莊子》語也。《唐志》又有東陽無疑《齊諧志》,今不傳。此書殆續之者歟?

※《北齊還冤志》二卷

陳氏曰:顏之推撰。

※《古今同姓名錄》一卷

陳氏曰:梁元帝撰。有陸善經者續之至五代時。

※《隋唐嘉話》一卷、《劉餗小說》三卷

陳氏曰:並唐右補闕劉餗鼎卿撰。

※《博異志》一卷

鼂氏曰:題曰谷神子纂。序稱其書頗箴規時事,故隱姓名。或曰名還古而竟不知其姓。志怪之書也。

陳氏曰:記唐初及中世事。

※《卓異記》一卷

鼂氏曰:唐李翺撰。或題云陳翺。開成中,在襄陽,記唐室君臣功業殊異者,二十七類。

陳氏曰:記當時君臣卓絕盛事。

※《集異記》二卷

鼂氏曰:唐薛用弱撰。集隋、唐間談詭之事。一題《古異記》。首載徐佐卿化鶴事。

※《陸氏集異記》二卷

鼂氏曰:唐陸勳纂。語怪之書也。凡三十二事,言大怪者居三之一。

※《稽神異苑》十卷

鼂氏曰:題云南齊焦度撰。雜編傳記鬼神變化及草木禽獸妖怪譎詭事。按焦度,南安氐也,質訥朴戇,以勇力事高帝,決不能著書。又卒於建元四年,而所紀有梁天監中事,必非也。《唐志》有焦路《窮神秘苑》十卷,豈即此書而相傳之訛歟?

※《朝野僉載補遺》三卷

鼂氏曰:唐張鷟文成撰。分三十五門,載唐朝雜事。鷟自號浮休子,蓋取《莊子》“其生也浮,其死也休”之義。

容齋洪氏曰:《僉載》紀事皆瑣尾摘裂,且多媟語。

陳氏曰:其書本三十卷,此特其節略耳,別求之未獲。

※《冥報記》二卷

陳氏曰:唐吏部尚書京兆唐臨本德撰。

※《辨疑志》三卷

陳氏曰:唐宣武行軍司馬吳郡陸長源撰。辨俚俗流傳之妄。

※《宣室志》十卷

鼂氏曰:唐張讀聖朋撰。纂輯仙鬼靈異事。名曰《宣室志》者,取漢文召見賈生論鬼神之義。苗臺符爲之序。

※《封氏見聞記》五卷

鼂氏曰:唐封演撰。分門記儒道、經籍、人物、地里、雜事,且辨說訛謬,蓋著其所見聞如此。

陳氏曰:前紀典故,末及雜事,頗有可觀。

※《劉公嘉話》一卷

鼂氏曰:唐韋絢撰。劉公謂禹錫。絢字文明,執誼子也。咸通中,節度義武。

幼從學於禹錫,錄其話言。

※《戎幕閒談》一卷

鼂氏曰:唐韋絢撰。太和中,爲李德裕從事,記德裕所談。

※《平泉草木記》一卷

鼂氏曰:唐李德裕撰。記其別墅奇花異草、樹石名品,仍以嘆詠其美者詩二十餘篇附於後。平泉,即別墅地名。

※《元怪錄》十卷

鼂氏曰:唐牛僧孺撰。僧孺爲宰相,有聞於世,而著此等書,《周秦行紀》之謗,蓋有以致之也。

陳氏曰:《唐志》十卷,又言李復言《續錄》五卷,《館閣書目》同。今但有十一卷,而無《續錄》。

※《續元怪錄》十卷

鼂氏曰:李復言續僧孺書,分仙術感應三門。

※《周秦行紀》一卷

鼂氏曰:唐牛僧孺自敘所遇異事。賈黃中以爲韋瓘所撰。瓘,李德裕門人,以此誣僧孺。

※《洽聞記》三卷

鼂氏曰:唐鄭常撰。記古今神異詭譎事,凡百五十六條。或題曰鄭遂。

※《甘澤謠》一卷

鼂氏曰:唐袁郊撰。載譎異事九章。咸通中,久雨臥疾所著,故曰《甘澤謠》。

陳氏曰:咸通戊子自序,以其春雨澤應,故有“甘澤成謠”之語,以名其書。

※《河東記》三卷

鼂氏曰:唐薛漁思撰。亦記譎怪事。序云續牛僧孺之書。

※《酉陽雜俎》二十卷,《續酉陽雜俎》十卷

鼂氏曰:唐段成式撰。自序云:“縫掖之徒,及怪及戲,無侵於儒。《詩》、《書》爲大羹,史爲折俎,子爲醯醢,大小二酉山多藏奇書,故名篇曰《酉陽雜俎》。分三十門,爲二十卷。”其後續十卷。

陳氏曰:所記固多譎怪,其標目亦奇詭,如《天咫》、《玉格》、《壺史》、《貝編》、《屍穸》之類。成式,文昌之子。

※《因話錄》六卷

鼂氏曰:唐趙璘撰。字澤章,大中時爲衢州刺史。記唐史逸事。

※《劇談錄》三卷

鼂氏曰:康駢字駕言撰。乾符中登進士第。書咸載唐世故事。

※《唐語林》十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效《世說》體,分門記唐世名言,新增《嗜好》等十七門,餘皆仍舊。

※《史話》三卷

鼂氏曰:不題撰人。自後漢及江左朝野雜事皆記之。

※《資暇》三卷

鼂氏曰:唐李匡義濟翁撰。序稱世俗之談,類多訛誤,雖有見聞,默不敢證,故著此書。上篇正誤,中篇譚原,下篇本物,以資休暇云。

※《芝田錄》一卷

鼂氏曰:敘謂嘗憩緱氏,故取潘岳《西征賦》名其書。記隋、唐雜事,未詳何人,總六百條。

※《朝廷卓絕事》一卷

鼂氏曰:唐陳岠撰。記唐朝忠賢卓絕五十事。

※《杜陽雜編》三卷

鼂氏曰:唐蘇鶚字德祥撰。光啟中進士,家武功杜陽川。雜錄廣德以至咸通時事。

※《雲溪友議》三卷

鼂氏曰:唐范攄撰。記開元以後事。攄,五云溪人,故以名其書。

陳氏曰:咸通時人。《唐志》三卷,今本十二卷。

※《談賓錄》十卷

鼂氏曰:唐朝璩子溫撰。皆唐朝史之所遺。文、武間人。

※《乾𦠆子》三卷

鼂氏曰:“唐溫庭筠撰。序謂“語怪以悅賓,無異𦠆味之適口”故以“乾𦠆”名書。

陳氏曰:序言不爵不觥,非炰非炙,能悅諸心,聊甘衆口,庶乎乾𦠆之義。

“𦠆”與“饌”同,字從肉,見《古禮經》。

※《尚書故實》一卷

鼂氏曰:唐李綽編。《崇文總目》謂尚書即張延賞也。綽記延賞所談,故又題曰《尚書談錄》。按其書稱嘉貞爲四世祖,疑非延賞也。

陳氏曰:其書首言賓護尚書河東張公三代相門。謂嘉貞、延賞、弘靖。弘靖,盧龍失御,貶賓客分司。綽,唐末人,未必及弘靖。弘靖之後,文規、次宗、彦遠皆不登八座,未詳所謂。《唐志》即以爲延賞,尤不然。

※《家學要錄》一卷

鼂氏曰:唐柳珵採其曾祖彦昭、祖芳、父冕家集所記累朝典章因革、時政得失,著此錄。小說之尤者也。

※《常侍言旨》一卷

鼂氏曰:唐柳珵記其世父芳所著,凡六章,末有劉出求及《上清傳》附。

※《異聞集》十卷

鼂氏曰:唐陳翰編。以傳記所載唐朝奇怪事,類爲一書。

陳氏曰:唐末人,見《唐志》。而第七卷所載王魁乃本朝事,當是後人勦入之耳。

※《聞奇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當是唐末人。

※《松窻錄》一卷

鼂氏曰:唐韋叡撰。記唐朝故事。

※《瀟湘錄》十卷

陳氏曰:唐校書郎李隱撰,《館閣書目》云爾。《唐志》作柳詳,未知《書目》何據也。

※《幽閒鼓吹》一卷

鼂氏曰:唐張固撰。紀唐史遺事二十五篇。懿、僖間人。

※《知命錄》一卷

陳氏曰:唐劉願撰。凡二十事。

※《前定錄》一卷

陳氏曰:唐崇文館校書鍾輅撰。凡二十二事。別本又有《續錄》二十四事。

※《雜纂》一卷

陳氏曰:唐李商隱義山撰。俚俗常談鄙事,可資戲笑,以類相從。今世所稱“殺風景”,蓋出於此。又有別本稍多,皆後人附益。

巽巖李氏曰:用諸酒杯流行之際,可謂善謔。其言雖不雅馴,然所訶誚,多中俗病,聞者或足以爲戒,不但爲笑也。

※《盧氏雜說》一卷

陳氏曰:唐盧言撰。

※《廬陵官下記》二卷

陳氏曰:段成式撰。爲吉州刺史時。

※《唐缺史》三卷

陳氏曰:唐高彦休撰。自號參寥子,乾符中人。

※《北里志》一卷

鼂氏曰:唐孫棨撰。記大中進士遊俠平康事。孫光憲言,棨之意在譏盧相擕也。蓋擕之女與其甥通,擕知之,遂以妻之,殺家人以滅口云。

※《玉泉筆端》三卷,《又別》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有序,中和三年作。末有跋云“扶風李昭德家藏之書也”,即故淮海相公孫。又稱黃巢陷洛之明年跋,亦不知何人。別一本號“玉泉子”,比此本少數條,而多五十二條,無序跋,錄其所多者爲一卷。

※《三水小牘》三卷

陳氏曰:唐皇甫牧遵美撰。天祐中人。三水者,安定屬邑也。

※《醉鄉日月》三卷

陳氏曰:唐皇甫松子奇撰。唐人飲酒令,此書詳載,然今人皆不能曉也。

※《龍城錄》一卷

陳氏曰:稱柳宗元撰。龍池謂柳州也。羅浮梅花夢事出其中。《唐志》無此書,蓋依托也。或云王銍性之作。

《朱子語錄》曰:柳文後《龍池錄雜記》,王銍所爲也。子厚敘事文字,多少筆力!此記衰弱之甚,皆寓古人詩文中不可曉知底於其中,似暗影出。

※《唐朝新纂》三卷

陳氏曰:融州副史石文德撰。

※《豪異秘纂》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所錄五事,其扶餘國王一則,所謂虬須客者也。

※《樹萱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序稱纂尚書滎陽公所談者,亦不知何人。又云普聖圜丘之明年,“普聖”者,僖宗由普王踐位也。書雖見《唐志》,今亦未必真本。或云劉燾無言所爲也。

※《續樹萱錄》一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頃在秘閣鈔書,得《續樹萱錄》一卷,其中載隱君子元撰夜見吳王夫差與唐諸詩人吟詠事。李翰林詩曰:“芙蓉露濃紅壓枝,幽禽感秋花畔啼,玉人一去未回馬,梁間燕子三見歸。”張司業曰:“綠頭鳴兒咂萍藻,採蓮女郎笑花老。”杜舍人曰:“鼓鼙夜戰北窻風,霜葉沿階貼亂紅。”三人皆全篇。杜工部曰:“紫領寬袍漉酒巾,江頭蕭散作閒人。”白少傅曰:“不因霜葉辭林去,的當山翁未覺秋。”李賀曰:“魚鱗甃空排嫩碧,露桂稍寒挂團璧。”三人皆未終篇。細味其體格語句,往往逼真。後閱《秦少游集》有《秋興》九首,皆擬唐人,前所載咸在焉。關子東爲秦《集》序,云“擬古數篇,曲盡唐人之體”,正謂是也。何子楚云:“《續萱錄》乃王性之所作,而托名他人。”今其書才有三事,其一曰賈博諭,一曰全若虛,一曰元撰,詳命名之義,蓋取諸子虛亡是公云。

※《雲仙散錄》一卷

陳氏曰:稱唐金城馮贄撰。天復元年敘。馮贄者,不知何人。自言取家世所蓄異書,撮其異說,而所引書名,皆古今所不聞;且其記事造語,如出一手,政如世俗所行東坡《杜詩注》之類。然則所謂馮贄者,及其所蓄書,皆子虛烏有也,亦可謂枉用其心者矣。

容齋洪氏《隨筆》曰:俗間所傳淺妄之書,如所謂《雲仙散錄》、《老杜事實》之類,皆絕可笑。然士大夫或信之。孔傳《續六帖》,採摭唐事殊有工,巧悉載《雲仙錄》中事,自穢其書。近世南劍州學刊《散錄》,可毀。

卷二百十六•經籍考四十三

○子小說家

※《傳奇》三卷

鼂氏曰:唐裴鉶撰。《唐志》稱鉶高駢客。故其書所記皆神仙詭譎事。駢之惑呂用之,未必非鉶輩導諛所致。

陳氏曰:尹師魯初見范文正《岳陽樓記》曰:“傳奇體耳。”然文體隨時,理勝爲貴,文正豈可與傳奇同日語哉!蓋一時戲笑之談耳。《唐志》三卷,今六卷,皆後人以其卷帙多而分之也。

※《摭言》十五卷

鼂氏曰:唐王定保撰。分六十三門。記唐朝進士應舉登科雜事。

陳氏曰:定保,光化三年進士,爲吳融子華婿。喪亂後入湖南,棄其妻弗顧,士論不齒。

※《金華子》三卷

鼂氏曰:唐劉崇遠撰。金華子其自號,蓋慕皇初平爲人也。錄唐大中後事。

一本題曰《劉氏雜編》。

陳氏曰:崇遠,五代時人。仕至大理司直。

※《北夢瑣言》二十卷

鼂氏曰:荊南孫光憲撰。光憲,蜀人,從陽玭、元證遊,多聞唐世賢哲言行,因纂輯之,且附以五代、十國事。取《傳》“田於江南之夢”,自以爲高氏從事,在荊江之北,故命編云。

陳氏曰:光憲仕荊南高從誨,爲黃州刺史,三世在幕府。後隨繼沖入朝,有薦於太祖者,將用爲學士,未及而卒。光憲自號葆光子。

※《皮氏見聞錄》五卷

鼂氏曰:五代皮光業撰。唐末爲餘杭從事,記當時詭異見聞,自唐乾符四年,迄晉天福二年。自號鹿門子。

※《耳目記》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邯鄲書目》云劉氏撰,未詳其言。記唐末以後事。

※《紀聞談》三卷

陳氏曰:蜀潘遠撰。《館閣書目》按李淑作潘遺。今考《邯鄲書目》亦作潘遠,其曰遺者,本誤也。所記隋、唐遺事。

※《鑒誡錄》十卷

鼂氏曰:後蜀何光遠撰。字輝夫,東海人。唐證中,纂輯唐以來君臣事跡可爲世鑒者。前有劉曦度序。李獻臣云“不知何時人”。考之不誤也。

※《葆光錄》三卷

陳氏曰:陳纂撰。自號襲明子。所載多吳越事,當是國初人。

※《後史補》三卷

陳氏曰:前進士高欲拙撰。

※《野人閒話》五卷

陳氏曰:成都景煥撰。記孟蜀時事。乾德三年序。

※《續野人閒話》二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

※《稽神錄》六卷

鼂氏曰:南唐徐鉉撰。記怪神之事。序稱“自乙未歲至乙卯,凡二十年,僅得百五十事”。楊大年云:“江東布衣蒯亮好大言誇誕,鉉喜之,館於門下。

《稽神錄》中事,多亮所言。”

陳氏曰:元本十卷。今無卷第,總作一卷,當自是他書中錄出者。

※《賈氏談錄》一卷

鼂氏曰:南唐張洎奉使來朝,錄賈黃中所談三十餘事,歸獻其主。

※《燈下閒談》二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

※《啟顏錄》八卷

陳氏曰:不知作者。雜記恢諧調笑事。《唐志》有侯白《啟顏錄》十卷,未必是此書,然亦多有侯白語,但訛謬極多。

※《開顏集》三卷

陳氏曰:校書郎周文規撰。未知何時人。以《古笑林》多猥俗,乃於書史中鈔出可資談笑者爲此篇。

※《唐摭言》十五卷

陳氏曰:鄉貢進士何晦撰。其序言太歲癸酉下第於金陵鳳臺旅舍。癸酉者,開寶六年也。時江南獨未下,晦蓋其國人歟?

※《洛陽縉紳舊聞記》十卷

陳氏曰:丞相曹國張齊賢師亮撰。所錄張全義治洛事甚詳。

※《太平廣記五》百卷

鼂氏曰:皇朝太平興國初,詔李昉等取古今小說編纂成書,同《太平御覽》上之。賜名《廣記》。

夾漈鄭氏曰:《太平廣記》乃《太平御覽》中別出。《廣記》一書,專記異事。

※《鹿革事類》三十卷,《鹿革文類》三十卷

鼂氏曰:節《太平廣記》事實成一編,曰《事類》;詩文成一編,曰《文類》。

蔡蕃晉如所撰。晉如博學,通書音律,能屬文,與十父相友善。

※《洛中記異》十卷

鼂氏曰:皇朝秦再思記五代及國初讖應雜事。

※《洞微志》十卷

鼂氏曰:皇朝錢希白述。記唐以來詭譎事。

※《清異錄》二卷

陳氏曰:稱翰林學士陶穀撰。凡天文、地理、花木、飲食、器物,每事皆制爲異名新說。其爲書殆似《雲仙散錄》,而語不類國初人,蓋假托也。

※《乘異記》三卷

鼂氏曰:皇朝張君房撰。其序謂“乘者,載記之名;異者,非常之事”。蓋志鬼神變怪之書。凡十一門,七十五事。

陳氏曰:咸平癸卯序,取“晉之《乘》之義也。君房又有《脞說》,家偶無之。鼂公武《讀書志》以《脞說》爲張唐英君房撰。又言君房著《名臣傳》、《蜀檮杌》、《雲笈七簽》行於世。按君房,祥符、天禧以前人,楊大年《改閒忙令》所謂”紫微失却張君房“者,即其人也。嘗爲御史,屬坐鞫獄貶秩,因編修《七簽》,得著作佐郎。《七簽》序自言君房蓋其名,非字也。唐英,字次功,熙、豐間人,丞相商英天覺之兄,作《名臣傳》、《蜀檮杌》者,與君房了不相涉,不知鼂何以合爲一人也?其誤明矣。

※《括異記》十卷

鼂氏曰:皇朝張師正撰。師正擢甲科,得太常博士。後遊宦四十年,不得志,於是推變怪之理,參見聞之異,得二百五十篇。魏泰爲之敘。

※《祖異志》十卷

鼂氏曰:皇朝聶田撰。田,天禧中進士,不中第,至元祐初,因記近時詭聞異見一百餘事。天禧至元祐七十餘年,田且百歲矣。康定元年序。

※《楊文公談苑》八卷

鼂氏曰:皇朝宋庠編。初,楊公億里人黃鑒裒撰平生異聞爲一編,庠取而删類之,分爲二十一門。

陳氏曰:鑒書初名《南陽談藪》,宋公删其重複,改曰《談苑》。

※《該聞錄》十卷

鼂氏曰:皇朝李畋撰。畋,蜀人,張詠客也,與范鎮友善。熙寧中致仕,歸,與門人賓客燕談忘倦。門人請編錄之。又名》該聞錄《書》錄解題《作十卷。

又有雜詩十二篇,係於後。

※《江鄰幾雜志》三卷

鼂氏曰:皇朝江休復撰。休復,歐陽永叔之執友。其所紀精博,絕人遠甚。

鄰幾,其字也。又名《嘉祐雜志》。

※《閒談錄》兩卷

鼂氏曰:皇朝蘇耆撰。舜卿之父也。記五代以來雜事,下帙多載馮道行義。

※《文會談叢》一卷

陳氏曰:題華陽上官融撰。不知何人。天聖五年序。

※《國老閒談》二卷

陳氏曰:稱夷門君玉撰,不著姓。

※《東齋記》十卷

鼂氏曰:皇朝范鎮景仁撰。元豐中序,言“既謝事,日於東齋燕坐,追憶在朝時交遊言語,與夫俚俗傳記,因纂集成一篇”,崇、觀間,以其及國朝故事,禁之。

※《春明退朝錄》三卷

鼂氏曰:皇朝宋敏求次道撰。多記國朝典故,其序云:“熙寧三年予奉朝請於春明里,因纂所聞也。”

※《南遷錄》二卷

鼂氏曰:皇朝張舜民芸叟撰。舜民元豐中從軍攻靈州,師還,謫授柳州監酒,即日之官,記塗中所歷並其詩文。

※《夢溪筆談》二十六卷

鼂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括好功名,城永樂不克,貶死。而實才高博學,多技能,音律星曆尤邃。自序云:“退處林下,深居絕過從,所與談者,惟筆硯而已。”故以名其書。凡十七目。

※《忘懷錄》三卷

鼂氏曰:皇朝元豐中夢溪丈人撰。所集皆飲食器用之式、種藝之方,可以資山居之樂者。或云沈括也。

陳氏曰:括坐永樂事閒廢。晚歲乃以光錄卿分司卜居京口之夢溪,有水竹山林之適。少有《懷山錄》,可資居山之樂者,輒記之。自謂今可忘於懷矣,故易名《忘懷錄》。

※《郡閣雅言》一卷

鼂氏曰:皇朝潘若同撰。太宗時守郡,與僚佐話及南唐野逸賢哲異事佳言,輒疏之於書,凡五十六條,以資雅言。或題曰《郡閣雅談》。《書錄解題》作《郡閣雜言》,題贊善大夫潘欲沖撰。

※《秘閣閒談》五卷

鼂氏曰:皇朝吳淑撰。記秘閣同僚燕談。淑仕南唐,後隨李煜降,丹陽人。

※《牧豎閒談》三卷

鼂氏曰:皇朝景漁纂十九事。景漁,蜀人也。

※《幕府燕間錄》十卷

鼂氏曰:皇朝畢仲詢撰。仲詢元豐初嵐州推官,纂當代怪奇可喜之事,爲二十門。

※《歸田錄》二卷

陳氏曰:歐陽修撰。或言公爲此錄,未傳而序先出,裕陵索之,其中本載時事及所經歷見聞,不敢以進,旋爲此本,而初本竟不復出,未知信否?公自爲序,略曰:“《歸田錄》者,朝廷之遺事,史官之所不記,與夫士大夫笑談之餘而可錄者,錄之以備閒居之覽也。”又曰:“唐李肇《國史補》序云:‘言報應、敘鬼神、述夢卜、近帷箔,悉去之;記事實、探物理、辨疑惑、示勸戒、採風俗、助談笑,則書之。’余之所錄,大抵以肇爲法,而小異於肇者,不書人之過惡,以謂職非史官,而掩惡揚善,君子之志也。覽者詳之。”

※《歸田後錄》十卷

陳氏曰:朝請郎廬江朱定國興仲撰。熙、豐間人。竊取歐公舊錄之名,實不相關也。

※《清夜錄》一卷

陳氏曰:沈括撰。

※《續清夜錄》一卷

陳氏曰:王銍性之撰。

※《苔川子所記三事》一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三事者,勃窣姑、王立、林果毅,皆異事也。末有韓蟲兒一事,是歐陽公所記,偶錄附此。

※《補妒記》一卷

鼂氏曰:古有《妒記》,久而亡之,不知何人輯傳記中婦人嚴妒事以補亡。

陳氏曰:稱京兆王績編,不知何時人,古有宋虞之《妒記》等,今不傳,故補之。自商、周而下,迄五代史傳,所有妒婦皆載之,末及神怪、雜說、文論等。

最後有治妒二方,尤可笑也。

※《茅亭客話》十卷

鼂氏曰:皇朝黃休復撰。茅亭,其所居也。暇日,賓客話言及虛無變化、謠俗卜筮,雖異端而合道旨,屬懲勸者,皆錄之。

陳氏曰:其所記多蜀事。別有《成都名畫記》。蓋蜀人也。

※《褒善錄》一卷

鼂氏曰:皇朝王蕃撰。嘉祐中,巴縣簿黃靖國死而復蘇,道其冥中所見,廖生嘗傳之,蕃删取其要,爲此書。

※《吉凶影響錄》十卷

鼂氏曰:皇朝岑象求編。象求,熙寧末間居江陵,披閱載籍,見善惡報應事,輒删潤而記之。間有聞見者,難乎備載,亦採摘著於篇。

※《勸善錄》六卷

鼂氏曰:皇朝周明寂元豐中纂道釋、神奇、禍福之效前人爲傳記者,成一編,以戒世。

※《勸善錄拾遺》十五卷

鼂氏曰:不題撰人。疑亦明寂所纂,僅百事。

※《鷄跖集》十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所集書傳中瑣碎佳事,分門編次之。《淮南子》曰:

“善學者,如齊王食鷄,必食其跖。”名書之意殆以此。

※《二百家事類》六十卷

鼂氏曰:分門編古今稗官小說成一書,雖曰該博,但失於大略。不題撰人。

※《漁樵閒話》二卷

鼂氏曰:設漁樵問答及史傳雜事,不知何人所爲。

※《青瑣高議》十八卷

鼂氏曰:不題撰人。載皇朝雜事及名士所撰記傳。然其所書,辭意頗鄙淺。

※《悅神集》一卷

鼂氏曰:不題撰人。記滑稽之說。唐有邯鄲淳《笑林》,此其類也。

※《廣卓異記》二十卷

陳氏曰:樂史子正撰。

※《王原叔談錄》一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南京王洙之子錄其父所言。

※《湘山野錄》三卷,《續》三卷

鼂氏曰:皇朝熙寧中吳僧文瑩撰。記國朝故事。

※《玉壺清話》十卷

鼂氏曰:皇朝僧文瑩元豐中撰。自序云:“瑩收國初至熙寧中文集數千卷,其間神道、墓志、行狀、實錄、奏議之類,輯其事成一家言。”玉壺者,其隱居之潭也。

※《延漏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其間稱伯父郇公,知其爲章得象之姪也。後題此書,疑章望之作,然未敢必。望之者,字表民,用郇公蔭入官,歐陽公爲作《字說》者也。以宰相嫌,遂不仕。《錄》中又記皇祐中與滕元發同試南廟,滕首冠而巳被黜。籍令非望之亦當時場屋有聲者。章氏雋才固多也。

※《紀聞》一卷

陳氏曰:集賢殿修撰李復圭審言撰。淑之子也。

※《東坡手澤》三卷

陳氏曰:今俗本《大全集》中所謂《志林》者也。

※《艾子》一卷

陳氏曰:相傳爲東坡作,未必然也。

※《龍川略志》六卷,《龍川別志》四卷

鼂氏曰:皇朝蘇轍撰。轍元符二年夏,居循州,杜門閉目,追惟平昔,使其子遠書之於紙,凡四十事。其秋,復記四十七事。龍川,循州地名。

※《古今前定錄》二卷

鼂氏曰:皇朝尹國均輯經史子集古今之人興衰窮達、貴賤貧富、死生壽夭,與夫一動靜,一語默,一飲一啄,定於前而形於夢,兆於卜、見於相貌,應於讖記者,凡一門,以爲不知命而躁競者之戒。至若裴度以陰德而致貴,孫亮以陰譴而減齡之類,又別爲二門,使君子不以天廢人云。

※《澠水燕談》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辟紹聖間撰。澠水,其退居之地也。辟從仕四方,與賢士大夫燕談,有可取者輒記之,久而得三百六十餘事。

陳氏曰:澠,齊水名,《左傳》“有酒如澠”。辟之,治平四年進士。

※《逆旅集》

淮海秦觀撰。自序曰:“余閒居,有所聞輒書記之。既盈編軸,因次爲若干卷,題曰《逆旅集》。蓋以其智愚好醜無所不存,彼皆隨至隨往,適相遇於一時,竟亦不能久其留也。或曰:‘吾聞君子言欲純事,書欲純理,詳於志常而略於紀異。今子所集雖有先王之餘論,周、孔之遺言,而浮屠、老子、卜醫、夢幻、神仙、鬼物之說,猥雜於其間,是否莫之分也,信誕莫之質也,常者不加詳而異者不加略也,無乃與所謂君子之書言者異乎?’余笑之曰:‘鳥棲不擇山林,惟其木而已;魚遊不擇江河,惟其水而已。彼計事而處,簡物而言,切切然去彼取此者,縉紳先生之事也。僕野人也,擁腫是師,懈怠是習,仰不知雅言之可愛,俯不知俗論之可卑,偶有所聞則隨而記之耳,又安知其純與駁邪?然觀今世,謂其言是則矍然改容,謂其言信則適然以喜,而終身未嘗信也,則又安知彼之純不爲駁而吾之駁不爲純乎?且萬物曆曆,同歸一隙,衆言喧喧,同歸一源。吾方與之沉,與之遊,欲有取捨而不可得,何暇是否信誕之擇哉?子往矣。’客去,遂以爲序。”

※《傅公嘉話》一卷

鼂氏曰:皇朝傅堯俞之子孫記堯俞之言行,凡四十餘章。獻簡,堯俞謚也。

※《曾公南遊記》一卷

鼂氏曰:曾公未詳何人,當是公亮之孫也。共十二章,記國朝雜事。

※《縉紳脞說》二十卷

鼂氏曰:皇朝張唐英君房撰。君房博學,通釋、老,善著書,如《名臣傳》、《蜀檮杌》、《雲笈七簽》行於世者,毋慮數百卷。此書亦詳實。

※《裨官志》一卷

鼂氏曰:皇朝呂大辨撰。雜記其所聞前言往行。

※《倦遊雜錄》八卷

鼂氏曰:右皇朝元豐初張師正撰。序言“倦遊”云者,仕不得志,聊書平生見聞,將以信於世也。自以非史官,雖書善惡而不敢褒貶。

※《東軒筆錄》十五卷,《續錄》一卷

鼂氏曰:右皇朝魏泰撰。襄陽人,曾布之婦弟,爲人無行而有口,頗爲鄉里患苦。元祐中,紀其少時公卿間所聞,成此編。其所是非多不可信。心喜章惇,數稱其長,則大概已可見。又多妄誕,姑舉其一,如謂王沂公登甲科,劉子儀爲翰林學士,嘗戲之。按沂公登科,雖在子儀後四年,其入翰林,沂公反在子儀前七年。沂公咸平五年登科,子儀天禧三年始除學士,蓋相去二十年,其謬至此。

王氏曰:魏泰者,場屋不得志,喜僞作他人著書,如《志怪集》、《括異志》、《倦遊錄》,盡假名武人張師正。又不能自抑,出其姓名作《東軒筆錄》。皆用私喜怒誣《血蔑》前人。最後作《碧雲騢》,假作梅堯臣,毀及范仲淹,而天下駭然不服矣詳見《碧雲騢》條下。

卷二百十七•經籍考四十四

○子小說家

※《師友談記》一卷

鼂氏曰:皇朝李薦方叔撰。多記蘇子瞻、范純夫及四學士所談論,故曰“師友”。

※《青箱雜記》十卷

鼂氏曰:皇朝吳處厚撰。處厚,發蔡確《車蓋亭詩》所記多失實。成都置交子務起於寇瑊,處厚乃以爲張詠,他多類此。

※《冷齋夜話》六卷

鼂氏曰:皇朝僧惠洪撰。多記蘇、黃事,皆依託也。江淹擬陶淵明詩,其詞浮淺,洪既誤以爲真淵明語,且云東坡嘗稱其至到;《鬼谷子》書,世所共見,而云“有崖,櫻桃也”之言,東坡《橄欖詩》“巳輸崖密十分甜”蓋用之。如此類甚多,不可概舉。

陳氏曰:言多妄誕。

※《遯齋間覽》十四卷,《劍溪野語》三卷

鼂氏曰:皇朝陳正敏崇、觀間撰。正敏自號遯翁,錄其平昔所見聞,分十門,爲小說一編,以備異日披閱。

※《張芸叟雜說》一卷,《畫墁集》一卷

陳氏曰:並吏部侍郎張舜民芸叟撰。

※《洛遊子》一卷

陳氏曰:題司馬光,非也。所稱樂全子、齊物子、亦莫知何人。

※《麈史》三卷

陳氏曰:司農少卿安陸王得臣彦輔撰。嘉祐四年進士。其序稱政和乙未,行年八十,自號鳳臺子。蓋王昭素之後,王銍性之之伯也。《揮麈錄》誤載。

※《蘇氏談訓》十卷

陳氏曰:朝請大夫蘇象先撰。述其祖魏公頌子容遺訓。

※《續世說》十二卷

陳氏曰:孔平仲毅父撰。編宋至五代事,以續劉義慶之書。

※《孫公談圃》三卷

陳氏曰:臨江劉延世錄高郵孫升君孚所談。升,元祐中書舍人,坐黨籍,謫汀州。

※《麗情集》二十卷

鼂氏曰:皇朝張君房唐英編古今情感事。

※《烏臺詩話》十三卷

陳氏曰:蜀人朋九萬錄東坡下御史獄公案,附以初舉發章疏及謫官後表章、書啟、詩詞等。

※《碧雲騢》一卷

鼂氏曰:皇朝梅堯臣聖俞撰。昭陵時,有御馬名“碧雲騢”,以旋毛貴;用以名書者,詆當時鼎貴之人,然其意專在范文正也。頃年獲拜趙氏姑于恭南,因質此事之誕信。答曰:“異哉聖俞!作謗書以誣盛德,蓋誅絕之罪也。”

陳氏曰:題梅堯臣撰。以廄馬爲書名,其說曰:“世以旋毛爲醜,此以旋毛爲貴,雖貴矣,病可去乎?”其不遜如此,聖俞必不爾也。所記載十餘條,公卿多所毀訐,雖范文正亦不免。或云實魏泰所作,托之聖俞。王性之辨之甚詳,而《邵氏聞見後錄》乃不然之。

邵氏曰:“梅堯臣著《碧雲騢》,當昭陵時,天下大臣惟杜祁公衍、富鄭公弼、韓魏公琦、歐陽公修無貶,外悉譏詆之,無少避。范仲淹亦在詆中,以仲淹微時常結中書舍人范仲尹,因以破家,仲淹既貴,略不收恤”王銍不服,以爲魏泰僞託堯臣著此書。銍跋范仲尹墓志云:“近時襄陽魏泰者,場屋不得志,喜僞作他人著書,如《志怪集》、《括異志》、《倦遊錄》,盡假名武人張師正。

又不能自抑,出其姓名,作《東軒筆錄》,皆用私喜怒,誣蔑前人,最後作此書。

且范仲淹與歐陽修、梅堯臣立朝同心,詎有異論?特堯臣子孫不輝,故挾之借重以欺世。今錄楊辟所作范仲尹墓志,庶幾知泰亂是非之實至此也。則其他泰所厚誣者,皆迎刃而解,可盡信哉!銍猶及識泰,知其從來最詳。張而明之,使百世之下,仲淹不蒙其謬焉。潁人王銍題。”博以爲不然,亦書其下。使仲淹不蒙其謬,堯臣亦不失爲君子矣。然堯臣蚤接諸公,名聲相上下,獨窮老不振,中不能無躁。其聞范仲淹訃,詩云:“一出屢更郡,人皆望酒壺。俗情難可學,奏記向來無。貧賤常甘分,崇高不解諛。雖然門館隔,泣與衆人俱。”夫爲郡而以酒悅人,樂奏記、納諛佞,豈所以論范仲淹?堯臣之意真有所不足邪!如著彦博燈籠錦事,則又與《書竄詩》合矣。故疑此書實出於堯臣。

李氏曰:《碧雲騢》一書,凡慶曆以來名公钜卿無不譏詆。世傳此書以爲出於梅堯臣怨懟之口。其後諸公論議多矣,如葉夢得、王銍則以爲非堯臣所爲,而邵博乃疑其詩,以爲堯臣之意真有所不足,遂以此書爲實出於堯臣。今以魏泰《東軒筆錄》考之,然後知泰之嫁名於堯臣者,不特此書也。《筆錄》載文彦博燈籠錦事,大略如《碧雲騢》所云。其載堯臣作唐介《書竄詩》,則句語狂肆,非若堯臣平時所作簡古純粹,平淡深遠。又曰:“堯臣作此詩,不敢示人,及歐陽修爲編其集,時有嫌避,又削去此詩,是以人少知者。”詳味此言,是泰既以此詩嫁於堯臣,又慮議者以爲修所編無此,遂曰修有嫌避而此不載,皆無所考之詞也。觀此,則謂泰以《碧雲騢》之書假名堯臣不妄矣。況堯臣平日爲人,仁厚樂易,未嘗忤於物,歐陽修嘗以此而銘其墓。使堯臣怨懟,果爲此書以厚誣名臣,則所養可知矣。今市並輕浮之子未必爲之,而謂堯臣爲之哉?

※《孔氏野史》一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世傳孔毅甫《野史》一卷,凡四十事。予得其書於清江劉靖之所,載趙清獻爲青城宰,挈散樂妓以歸,爲邑尉追還,大慟且怒,又因與妻忿爭,由此惑志。文潞公守太原,辟司馬溫公爲通判,夫人生日,溫公獻小詞,爲都漕唐子房峻責。歐陽永叔、謝希深、田元鈞、尹師魯在河南,擕官妓遊龍門,半月不返,留守錢思公作簡招之,亦不答。范文正與京東人石曼卿、劉潛之類相結以取名,服中上萬言書,甚非言不文之義。蘇子瞻被命作《儲祥宮記》,大貂陳衍幹當宮事,得旨置酒與蘇高會,蘇陰使人發,御史董敦逸即有章疏,遂墮計中。又云子瞻四六表章不成文字。其他如潞公、范忠宣、呂汲公、吳沖卿、傅獻簡諸公,皆不免譏議。予謂決非毅甫所作,蓋魏泰《碧雲騢》之流耳。溫公自用龐穎公辟,不與潞公、子方同時,其謬妄不待攻也。靖之乃原甫曾孫,佳士也,而跋是書云:“孔氏兄弟曾大父行也,思其人欲聞其言久矣,故錄而藏之。”汪聖錫亦書其後,但記上官彦衡一事,豈弗深考云。

※《後山談叢》六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後山陳無巳著《談叢》,高簡有筆力,然所載國朝事,失於不考究,多爽其實。如云呂許公惡韓、富、范三公,欲廢之而不能,乃建議使行邊。及丁文簡因杜祁公一語之戲而陷蘇子美以撼祁公。丁晉公以白金賂中使,尼張乖崖之進。與張乖崖聞逐萊公,而買田宅以自污。考之諸公出處日月皆不合。前四事所係不細,乃誕漫如此。蓋前輩不藏國史,好事者肆意飾說爲美聽,疑若可信,故誤入紀述。後山之書,必傳於後世,懼貽千載之惑,予是以辨之。

※《清虛居士隨手雜錄》一卷

陳氏曰:王鞏定國撰。待制素子,張安道之婿。

※《雲齋廣錄》十卷

鼂氏曰:皇朝政和中李獻民撰。分九門,記一時奇麗雜事,鄙陋無稽之言爲多。

※《墨客揮犀》十卷,《續》十卷

陳氏曰:不知名氏。

※《搜神秘覽》三卷

陳氏曰:京兆章炳文叔虎撰。

※《石渠錄》十一卷

陳氏曰:校書郎昭武黃伯思長睿撰。

※《石林燕語》十卷

陳氏曰:葉夢得少蘊撰。宣和五年所作也。

※《燕語考異》十卷

陳氏曰:成都宇文紹奕撰。舊聞汪玉山嘗駁《燕語》之誤,而未之見也。

※《玉澗雜書》十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其中所記,亦當在宣和時所作。玉澗者,石林山居澗水名也。

※《避暑錄話》二卷

陳氏曰:葉夢得紹興五年所作。

※《巖下放言》一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休致後所作。

※《臺省因話錄》一卷

陳氏曰:兵部尚書新昌石公弼國佐撰。

※《柏臺雜著》一卷

陳氏曰:石公弼撰。雜記典故等事。公弼本名公輔,改賜今名。爲御史,攻蔡京甚力,竟坐深文謫死。然本傳言其議論反覆,非純正者。

※《思遠筆錄》一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九江王寓撰。寓以靖康元年七月,以禮部尚書入翰苑,雜記當時聞見,凡二十七條。寓父易簡以布衣召爲說書,遂顯用。寓後拜左鎋,使虜辭行,謫散官嶺表,父子俱南下,沒於盜。

※《秀水間居錄》三卷

陳氏曰:丞相汝南朱勝非藏一撰。寓居宜春時作。秀水者,袁州水名也。

※《紺珠集》十三集

鼂氏曰:皇朝朱勝非編百家小說成此書。舊說張燕公有紺珠,見之則能記事不忘,故以爲名。

陳氏曰:視曾慥《類說》爲略。

※《類說》五十卷

鼂氏曰:皇朝曾慥編。其序云:“間居銀峰,因集百家之說,纂集成書,可以資治體,助名教,供笑談,廣見聞。”

陳氏曰:所編傳記小說,古今凡二百六十餘種。

※《春渚記聞》十卷

陳氏曰:浦城何薳撰。自號韓青老農。東坡所薦爲武學博士曰去非者,其父也。

※《曲洧舊聞》一卷,《雜書》一卷,《骫《骨皮》說》一卷

陳氏曰:直秘閣新安朱弁少章撰。弁於晦菴爲從父。建炎丁未使虜,留十七年,既歸而卒。《骫《骨皮》說》者,以續無鼂咎《詞話》,而鼂書未見。

※《南遊記舊》一卷

陳氏曰:曾紆公袞撰。

※《聞見後錄》二十卷

陳氏曰:邵某撰。

※《翰墨叢記》五卷

陳氏曰:樞密睢陽滕康子濟撰。

※《鐵圍山叢談》五卷

陳氏曰:蔡修撰。謫鬱林博白時所作。

※《侍兒小名錄》一卷,《續》一卷

陳氏曰:序題朋谿居士而不著名氏。始洪炎玉文集爲此書,王銍性之、溫豫彦幾續補。今又因三家而增益之,且爲分類,其中多用古字。或云董彦遠家子弟所爲也。

※《萍州可談》三卷

陳氏曰:吳興朱或無或撰。中書舍人服行中文子。宣和元年序萍州老圃,其自號也,在黃州,蓋其僑寓之地,事見《齊安志》。而“或”作“彧”,字無惑,未詳孰是。

※《硯岡筆志》一卷

陳氏曰:唐稷撰。自號硯岡居士。

※《田宅編》十卷

陳氏曰:方勺仁聲撰。泊宅在烏程,相傳張志和泊舟浮家泊宅之所,勺買田卜築,號泊宅翁。本嚴瀨人。

※《却掃編》三卷

陳氏曰:吏部侍郎睢陽徐敦立撰。

※《間燕常談》三卷

陳氏曰:董弅令升撰。取士相與談仁義於間燕之義。

※《唐語林》八卷

陳氏曰:長安王讜正甫撰。以唐小說五十家,倣《世說》分門三十五,又益十七,爲五十二門。《中興書目》十一卷,而闕《記事》以下十五門;又云本亦止八卷,而門目皆不闕。

※《紀談錄》十五卷

陳氏曰:稱傳密居士,不著名氏。蓋鼂公邁伯咎也。

※《道山清話》一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跋語稱大父國史在館閣久,多識前輩,著《館秘錄》、《曝書記》與此而三,兵火散失。近得此書於曾仲存家,末題朝奉大夫暐,亦不著姓。

※《復齋間記》四卷

陳氏曰:承議郎歷陽龔相聖任撰。待制原之孫,頤正之父也。

※《鄞川志》五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龍舒朱翌新仲撰。寓居四明,故曰鄞川。

※《窻間記聞》一卷

陳氏曰:稱陳子兼撰,未知何人。雜論詩文經傳,亦間述所聞事。

※《枕中記》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崇寧中人。所載多國初事。

※《賢異錄》一卷

陳氏曰:亦無名氏。所記四事,其一曰鬼傳者,言王鬷家子弟所遇,與世傳王子高事大同小異,當是一事耳。

※《姚氏殘語》一卷

陳氏曰:剡姚寬令威撰。

※《槁簡贅筆》二卷

陳氏曰:承議郎章淵伯深撰。始得此書於程文簡氏,不知何人作。文簡題其後,以其中稱先丞相申公,知其爲章厚子孫也。余又以其書考之,言先祖光祿元祐三年省試,東坡知舉,擢爲第一,則又知其爲援之孫也。後以問諸章,始得其名字。其人博學有文,以場屋待士薄,如防寇盜,用蔭入仕,遂不就舉,居長興,故序稱若溪草堂。淵自號懲窒子。序言錄爲五卷,今此惟分上下卷。

※《能改齋漫錄》十三卷

陳氏曰:太常寺主簿臨川吳曾虎臣撰。

※《揮麈錄》三卷,《後錄》十一卷,《第三錄》三卷,《餘話》一卷

陳氏曰:朝請大夫汝陰王明清仲言撰。明清,銍之子,曾紆公袞之外孫。

故家博聞,前言往行多所憶。《後錄》跋稱六卷,今多五卷。

※《投鎋錄》一卷

陳氏曰:王明清撰。所記奇聞異事,客所樂聽,不待投鎋而留也。

※《吳船錄》一卷

陳氏曰:范成大至能撰。自蜀帥東歸紀遊,取“門泊東吳萬里船”之語。

※《老學菴筆記》十卷

陳氏曰:陸游務觀撰。生識前輩,年登耄期,所記見聞,殊可觀也。

※《夷堅志》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一百卷,三甲至三癸一百卷,四甲四乙二十卷,大凡四百二十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鄱陽洪邁景盧撰。稗官小說,昔人固有爲之者矣。遊戲筆端,資助談柄,猶賢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謬用其心也哉!且天壤間反常反物之事,惟其罕也,是以謂之怪。苟其多至於不勝載,則不得爲異矣。

世傳徐鉉喜言怪,賓客之不能自通與失意而見斥絕者,皆詭言以求合。今邁亦然。

晚歲急於成書,妄人多取《廣記》中舊事,改竄首尾,別爲名字以投之,至有數卷者,亦不復删潤,徑以入錄。雖敘事猥釀,屬辭鄙俚,不恤也。

※《睽車志》五卷

陳氏曰:知興國軍歷陽郭彖次象撰。取暌上六“載鬼一車”之語。

※《經鋤堂雜志》八卷

陳氏曰:倪思正甫撰。

※《續釋常談》二十卷

陳氏曰:秘書丞龔頤正養正撰。昔有《釋常談》一書,不著名氏,家藏亦闕此書,今故以“續”稱。凡常言俗語,皆注其所出。

※《北山記事》十二卷

陳氏曰:戶部侍郎濡須王遘少愚撰。

※《瑣碎錄》二十卷,《後錄》二十卷

陳氏曰:溫革撰。陳曄增廣之。《後錄》者,書坊增益也。

※《夷堅志類編》三卷

陳氏曰:四川總領陳曄日華取《夷堅志》中書文、藥方,類爲一編。

※《雲麓漫鈔》二十卷,《續鈔》二卷

陳氏曰:通判徽州趙彦衛景安撰。《續》二卷,乃《中庸說》及《漢定安公補紀》也。彦衛,紹熙間宰烏程,有能名。

※《儆告》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專敘報應。

※《鑒誡別錄》三卷

陳氏曰:廬陵歐陽邦基壽卿撰。周益公、洪景盧有序跋。

※《樂善錄》十卷

陳氏曰:蜀人李昌齡伯崇撰。以《南中勸戒錄》增廣之,多因果報應之事。

※《山齋愚見十書》一卷

陳氏曰:稱灌圃耐得翁,不知何人。

※《桯史》十五卷

陳氏曰:岳珂撰。“桯史”者,猶言柱記也。

※《遊宦紀聞》十卷

陳氏曰:鄱陽張士南光叔撰。

※《鼠璞》一卷

陳氏曰:戴埴撰。

※《夷堅別志》二十四卷

王質景文撰。自序略曰:志怪之書甚夥,至鄱陽《夷堅志》出,則盡超之。

余平生所嗜,略類洪公,始讀《左傳》、《史記》、《漢書》,稍得其記事之法,而無所施,因志怪發之。久之習熟,調利滋耽,玩不能釋。間自觀覽,要不爲無補於世,而古今文章之關鍵,亦間有相通者,不以是爲無益而中畫,愈裒所見聞,益之事五百七十,卷二十四,今書之目也。余心尚未艾,書當如之,則將浸及於《夷堅》矣。凡《夷堅》所有而洊見者删之,更生佛之類是也;凡《夷堅》所有而未備者補之,黃元道之類是也。其名仍爲《夷堅》,而別志之,辨於鄱陽也。

得歲月者紀歲月,得其所者紀其所,得其人者紀其人,三者並書之備矣。闕一二亦書,皆闕則弗書。醜而不欲著姓名者婉見之,如《夷堅》碓夢之類是也;醜而姓名不可不著者顯揭之。如《夷堅》人牛之類是也。其稱某人云,又某人得諸某人云,若已所見,各識其所自來,皆循《夷堅》之規弗易。所書甲子之一爲期,過是弗書,耳目相接也;所書鬼神之事爲主,非是弗書,名實相稱也;於《夷堅》之規皆仍之,其異也者,筆力瞠乎其後矣。

卷二百十八•經籍考四十五

○子農家

《漢•藝文志》曰: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誖上下之序。

《宋•三朝藝文志》:歲時者,本於敬授平秩之義。殖物寶貨著譜錄者,亦佐助衣食之源,故咸見於此。

陳氏曰:農家者流,勤耕桑以足衣食。神農之言,許行學之,漢世野老之書,不傳於後,而《唐志》著錄,雜以歲時月令及相牛馬諸書,是猶薄有關於農者。

至於錢譜、相貝、鷹鶴之屬,於農何預焉?今既多從其類,而花果栽植之事,猶以農圃一體,附見於此,其實則浮末之病農者也。

《漢志》:九家,一百一十四部。

《隋志》:五部,一十九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二百三十五卷。

《宋三朝志》:三十二部,二百一十三卷。

《宋兩朝志》:十二部,四十七卷。

《宋四朝志》:一十九部,三十三卷。

《宋中興志》:六十四家,六十九部,一百四十八卷。

※《齊民要術》十卷

鼂氏曰:元魏賈思勰撰。記民俗、歲時、治生、種蒔之事,凡九十二篇。農家者,本出於神農氏之學。仲尼既稱“禮義信足以化民,焉用稼”,以誚樊須,而告曾參以“用天之道,分地之利,爲庶人之孝”。言非不同,意者,以躬稼非治國之術,乃一身之任也。然則仕之倦遊者,詎可不知乎?故今所取,皆種藝之書也。前世錄史部中有歲時,子部中有農事,兩類實不可分,今合之農家。又以錢譜寘其間,今以其不類,移附類書。

陳氏曰:起自耕農,終於醯醢,資生之業,靡不畢書。其曰:“治生之道,不仕則農。”蓋名言也。

巽巖李氏序《孫氏齊民要術音義解釋》曰:賈思勰著此書,專主民事,又旁摭異聞,多可觀,在農家最嶢然出其類,而近世學者忽焉。第奇字錯見,往往艱讀。今運使、秘丞孫公爲之音義解釋,略備其正名辨物,蓋與楊雄、郭璞相上下,不但借助於思勰也。此書李淳風嘗演之。淳風書遽亡,韓諤又撮思勰所記,別著《四時纂要》五卷。本朝天禧四年,詔並刻二書以賜勸農使者,然其書與律令俱藏,衆弗得習,市人輒抄《要術》之淺近者,摹印相師,用才一二,此有志於民者所當惜也。今公幸以稽古餘力,悉發其隱,盍並刻焉,豈惟決疑紏繆,有益學者,抑使斯民日用知所本末,更被天禧遺澤,不亦可乎?

※《四時纂要》五卷

鼂氏曰:唐韓諤撰。諤徧閱農書,取《廣雅》、《爾雅》定土產,取《月令》、《家令》敘時宜,採氾勝種樹之書,掇崔實試穀之法,兼删韋氏《目錄》《齊民要術》編成。

陳氏曰:雖時令之書,然皆爲農事也。

※《山居要術》三卷

陳氏曰:稱王玟撰。《館閣書目》作王旻。皆莫知何時人也。

※《蠶書》二卷

陳氏曰:孫光憲撰。光憲事跡見小說類。

※秦少游《蠶書》

見少游《淮海集》第六卷。序略曰:予間居,婦善蠶,從婦論蠶,作蠶書。

考之《禹貢》,揚、梁、幽、雍不貢繭物,兗“篚織文”,徐“篚元纖縞”,荊“篚元纁璣組”,豫“篚纖纊”,青“篚檿絲”,皆繭物也。而桑土既蠶,獨言於兗,然則九州蠶事,兗爲最乎?予遊濟、河之間,見蠶者豫事時作,一婦不蠶,比屋詈之,故知兗人可爲蠶師。今予所書,有與吳中蠶家不同者,皆得之兗人也。

※《禾譜》五卷

陳氏曰:宣德郎溫陵曾安止移忠撰。東坡所爲賦《秧馬歌》也。謂《禾譜》文既溫雅,事亦詳實,惜其不譜農器,故以此歌附之。安止,熙寧進士,嘗爲彭澤令。

※《農器譜》三卷,《續》二卷

陳氏曰:耒陽令曾之謹撰。安止之姪孫也。追述東坡作歌之意爲此編。周益公爲之序,陸務觀亦作詩題其後。

周平園序曰:紹聖初元,蘇文忠公軾南遷,過太和,邑人宣德郎致仕曾公安止獻所著《禾譜》,文忠美其溫雅詳實,爲作《秧馬歌》,又惜不譜農器。時曾公已喪明,不暇爲也。後百餘年,其姪孫耒陽令之謹始續成之。凡耒耜、耨鎛、車戽、蓑笠、銍刈、篠簣、杵臼、斗斛、釜甑、倉庾,厥類惟十,附以雜記,勒成三卷,皆考之經傳,參合今制,無不備者,是可補伯祖之書,成蘇公之志矣。

其序牛犁,蓋一編之管鎋,予嘗學稼,因演其說。《山海經》曰:“后稷之孫叔均,始作牛耕。”世以爲起於三代,予謂不然。牛若常在畎亩,武王平定天下,胡不歸之三農,而放之桃林之野乎?故《周禮》祭牛之外,以享賓、駕車、犒師而已,未及耕也。不然,牽以蹊田,正使藉稻,何足爲異,乃設“奪而罪之”之喻邪?在《詩》有云:“載芟載柞,其耕澤澤,千耦其耘,徂隰徂畛。”又曰:

“有略其耜,俶載南亩。”以明竭作於春,皆人力也。至於“獲之積之,如墉如櫛”,然後“殺時犉牡,有捄其角”,以爲社稷之報。若使之耕,曾不如迎貓迎虎,列於蠟祭乎?厥後王弼傳《易》,以爲稼穡之資。宋景文公祁辟之曰:

“古者牛惟服車,《書》‘肇牽車牛’,《易》‘服牛乘馬’,漢趙過始教牛耕。”蓋本賈思勰《齊民要術》。予謂輔嗣固失矣,賈氏及景文亦未爲得也。按《論語》子謂仲弓曰:“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弗用,山川其捨諸?”此聖人格言也。

蓋犁田之牛,純雜牝牡皆可,祭牛則非純非牡不可,故曰“騂且角”也。注疏乃以犁爲雜色,騂爲赤純色,角爲周正,近世諸儒並從此義。今觀《周禮•牧人》,時祀牲不用牷,牷,純色也;外祭毀事用尨,尨,雜色也,是則純雜之辨也。

《封人》“設其楅衡”,《魯頌》“夏而楅衡,白牡騂剛”,是則言角之意也。竊疑犁起於春秋之間,故孔子有犁牛之言,而弟子冉耕亦字伯牛。彼《禮記》、《呂氏月令》,季冬出土牛示農耕早晚。賈誼《新書》、劉向《新序》俱載鄒穆公曰“百姓飽牛而耕,暴背而耘”。大率在秦、漢之際,何待趙過?過特教人耦犁共二牛,費省而功倍爾。《易傳》出於魏、晉,第見牛耕,不復考其初。而賈公彦《考工正義》,遂謂起於後漢,其失尤甚。

※《農書》三卷

陳氏曰:稱西山隱居全真子陳雱撰。未詳何人。其書曰田、曰牛、曰蠶。洪慶善爲之後序。

※《耕桑治生要備》二卷

陳氏曰:宣教郎、通判橫州何先覺撰。紹興癸酉序。

※《耕織圖》一卷

陳氏曰:於潛令鄞樓鸘玉撰。攻媿參政之伯父也。

※《竹譜》一卷

鼂氏曰:戴凱之撰。凱之字慶預,武昌人。裒輯竹事,四字一讀,有韻,類賦頌。李邯鄲云“未詳何代人”。

※《筍譜》二卷

鼂氏曰:皇朝僧惠崇撰。

陳氏曰:僧贊甯撰。

※《續酒譜》十卷

鼂氏曰:唐鄭遨雲叟撰。纂輯古今酒事,以續王績之書。

※《酒譜》一卷

陳氏曰:汶上竇蘋子野撰。其人即著《唐書音訓》者。

※《北山酒經》三卷

陳氏曰:不知撰人。

※《荼經》三卷

鼂氏曰:唐太子文學陸羽鴻漸撰。載產茶之地、造作器具、古今故事,分十門。

陳氏曰:羽自號竟陵子,又號桑苧翁。

※《顧渚山記》二卷

鼂氏曰:陸羽撰。羽與皎然、朱放輩論茶,以顧渚爲第一。顧渚山在湖州,吳王夫差顧望,欲以爲都,故以名山。

※《煎茶水記》一卷

鼂氏曰:唐張又新撰。其所嘗水凡二十種,因第其味之優劣。

陳氏曰:唐涪州刺史張又新撰。本刑部侍郎劉伯芻稱水之與茶,宜者凡七等。

又新復言得李季卿所筆陸鴻漸《水品》凡二十。歐公《大明水記》嘗辨之,今亦載卷末。余足跡所至不廣,於《水品》僅嘗三四,若惠山泉甘美,置之第二不忝,特未知康王谷水何如爾。其次,吳松第四橋水亦不惡,虎邱劍池殊未佳,而在第四,巳不可曉。至於雪水,清甘絕佳,而居其末,尤不可曉也。大抵水活而後宜茶,活而不清潔猶不宜,故浮泉石池漫流者爲上,爲其活且潔也。若夫天一生水,烝爲雲雨,水之活且潔者,何以過此?余嘗用淨器承雨水,試以烹煎,不減雪水,故知又新之說妄也。

※《茶譜》一卷

鼂氏曰:僞蜀燕文錫撰。記茶故事。其後附以唐人詩文。

※《建安茶錄》三卷

鼂氏曰:皇朝丁謂撰。建州研膏茶起於南唐,太平興國中始進御。謂咸平中爲閩漕,監督州吏,創造規模,精緻嚴謹,錄其團焙之數,圖繪器具及敘採制入貢法式。盧仝譏陽羨貢茶有“安知百萬億蒼生,墜在顛崖受辛苦”之句,余於謂亦云。

※《北苑拾遺》一卷

鼂氏曰:皇朝劉異撰。北苑,建安地名,茶爲天下最。異慶曆初在吳興,採新聞,附於丁謂《茶錄》之末。其書言滌磨調品之器甚備,以補謂之遺也。

※《補茶經》一卷,又一卷

鼂氏曰:皇朝周絳撰。絳,祥符初知建州,以陸羽《茶經》不載建安,故補之。又一本有陳龜注。丁謂以爲茶佳不假水之助,絳則載諸名水云。

※《試茶錄》二卷

鼂氏曰:皇朝蔡襄君謨撰。襄,皇祐中修注,仁宗嘗面諭云:“昨卿所進龍茶甚精。”襄退而記其烹試之法,成書二卷,進御。世傳歐公聞君謨進小團茶,驚曰:“君謨士人,何故如此。”

※《東溪試茶錄》一卷

鼂氏曰:皇朝朱子安集拾丁、蔡之遺。東溪,亦建安地名。其序謂“七閩至國朝,草木之異,則產臘茶、荔子;人物之秀,則產狀頭、宰相,皆前代所未有。

以時而顯,可謂美矣。然其草木厚味,難多食;其人物多智,難獨任,亦地氣之異”云。

※呂惠卿《建安茶記》一卷

鼂氏曰:皇朝呂惠卿撰。

※《聖宋茶論》一卷

鼂氏曰:右徽宗御制。

※《茶雜文》一卷

鼂氏曰:集古今詩文及茶者。

※《北苑總錄》十二卷

陳氏曰:興化軍判官曾伉錄《茶經》諸書,而益以詩歌二卷。

※《茶山節對》一卷

陳氏曰:攝衢州長史蔡宗顏撰。

※《宣和北苑貢茶錄》一卷

陳氏曰:建陽熊蕃叔茂撰。其子克義益寫其形制而傳之。

※《北苑別錄》一卷

陳氏曰:趙汝礪撰。

※《品茶要錄》一卷

陳氏曰:建安黃儒道父撰。元祐中,東坡嘗跋其後。

※《荔枝譜》一卷,《荔枝故事》一卷

鼂氏曰:皇朝蔡襄撰。記建安荔枝味之品第,凡三十餘種,古今故事。

陳氏曰:君謨爲此書,且書而刻之,與《牡丹記》並行。閩無佳石,以板刊,歲久地又濕,皆蠹朽,至今猶藏其家,而字多不完,可惜也。

※《增城荔枝譜》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其序言福唐人,熙寧九年承乏增城,多植荔枝,蓋非嶠南之“火山”,實類吾鄉之“晚熟”。搜境內所出,得百餘種,其初亦得閩中佳種植之,故爲是譜。

※《四時栽接花果圖》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

※《桐譜》一卷

陳氏曰:銅陵逸民陳翥撰。皇祐元年序。

※《何首烏傳》一卷

陳氏曰:初見唐《李翺集》,今後人增廣之耳。

※《海棠記》一卷

陳氏曰:吳人沈立撰。

※《橘錄》一卷

陳氏曰:知溫州延安韓彦直子溫撰。世宗長子也。

※《菊譜》一卷

陳氏曰:史正志志道撰。孝宗朝爲發運使者也。

※《范村梅菊譜》二卷

陳氏曰:范成大至能撰。有園在居第之側,號范村。

※《糖霜譜》一卷

陳氏曰:遂寧王灼晦叔撰。言四方所產,遂寧爲冠。灼自號頤堂。

※《蟹譜》二卷

陳氏曰:稱怪山傅肱子翼撰。嘉祐四年序。怪山者,越之飛來山也。

※《蟹略》四卷

陳氏曰:高似孫續古撰。

※《越中牡丹花》二卷

陳氏曰:僧仲林撰。其序言越之所好尚惟牡丹,其絕麗者三十二種,始乎郡齋,豪家名族,梵宇道宮,池臺水榭,植之無間。來賞花者,不間親疏,謂之看花局。澤國此月多有輕雲微雨,謂之養花天。里語曰彈琴種花,陪酒陪歌。末稱丙戌歲八月十五日移花日序。丙戌者,當是雍熙三年也。越在國初繁富如此,殆不減洛中。今民貧至骨,種花之風遂絕。何今昔之異邪?其故有二:一者鏡湖爲田,歲多不登;二者和買白著,數倍常賦,勢不得不貧也。

※《牡丹譜》一卷

鼂氏曰:歐陽修撰。初調洛陽從事,見其俗重牡丹,因著花品,凡三篇。

陳氏曰:蔡君謨書之,盛行於世。

※《冀王宮花品》一卷

陳氏曰:題景祐元年滄洲觀察使記。以五十種分爲三等九品,而“潛溪緋”、“平頭紫”居正一品,“姚黃”反居其下,此不可曉也。

※《吳中花品》一卷

陳氏曰:慶曆乙酉趙郡李英述。皆出洛陽花品之外者。以今日吳中論之,雖曰植花,未能如承平之盛也。

※《花譜》二卷

陳氏曰:滎陽張峋子堅撰。以花有千葉多葉,黃紅紫白之別,類以爲譜,幾千葉五十八品,多葉六十二品,又以芍藥附其末。峋與其弟頠子望同登進士弟。

頠嘗從邵康節學。

※《牡丹芍藥花品》七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錄歐公及仲林等諸家《牡丹譜》、孔常甫《芍藥譜》共爲一篇。

※《洛陽貴尚錄》一卷

陳氏曰:殿中丞新安邱濬道源撰。專爲牡丹作也。其書援引該博而迂怪不經。

濬天聖五年進士,通數知未來。壽八十一,及斂,衣空,人以爲屍解。《新安志》云爾。

※《芍藥譜》一卷

陳氏曰:中書舍人清江劉敞貢甫撰。

※《芍藥圖序》一卷

陳氏曰:待制新淦孔武仲常甫撰。

※《芍藥譜》一卷

陳氏曰:知江都縣王觀通叟撰。三家皆述維揚所產花之盛。

卷二百十九•經籍考四十六

○子陰陽天文曆算

《漢•藝文志》:陰陽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爲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

《漢志》: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右陰陽

《漢•藝文志》:曰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然星事𣧑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𣧑,讀與凶同。湛,讀曰沈。由,用也。夫觀景以譴形,非明主亦不能服聽也。以不能由之臣,諫不能聽之主,此所以兩有患也。

《宋三朝藝文志》曰:國家建官庀局,觀文察變,尤重慎其事。太宗即位,知私習冒禁頗爲誑耀,悉搜訪考騐,黜去繆妄,遂下詔禁止之。至真宗復申明詔旨,重其罪罰。自兹澄汰旌別,濫學方息,而民無所惑矣。

《兩朝藝文志》曰:天文圖書藏秘閣西編,有內侍專掌,禁私習者。嘉祐中大校經史,而兵法、小學、醫術、禮書皆分局命官編校定寫,唯天文、五行未嘗是正,諸儒亦莫得考也。

《漢志》二十一家,四百四十五卷。

《隋志》:九十七部,合六百七十五卷。

《唐志》:二十家,三十部,三百六卷失姓名六家。李淳風《天文占》以下不著錄六家,一百七十五卷。

《宋三朝志》:八十四部,三十二卷。

《宋兩朝志》:二十八部,一百六卷。

《宋四朝志》:三十九部,二百四十六卷。

《宋中興志》:二十家,二十部,一百二十七卷。

△右天文

《漢•藝文志》:曆譜者,序四時之位,正分至之節,會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殺生之實。故聖王必正曆數,以定三統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會。

兇厄之患、吉隆之喜,其術皆出焉。此聖人知命之術也,非天下之至材,其孰能與焉。道之亂也,患出於小人而強欲知天道者,壞大以爲小,削遠以爲近,是以道術破碎而難知也。

《宋兩朝藝文志》:曆以算成。自建隆迄治平,五正曆象,作爲銅儀,經法具於所司。蓋有知算而不知曆者,故曆爲算本。治曆之善,積算遠,其騐難而差遲;治曆之不善,積算近,其騐易而差亦速。

《漢志》:十八家,六百六卷。

《隋志》:一百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六家,七十五部,二百三十七卷失姓名五家。王勃以下不著錄十九,家百二十六卷。

《宋三朝志》:五十三部,二百卷。

《宋兩朝志》:三十三部,六十四卷。

《宋四朝志》:五十三部,二百四十三卷。

《宋中興志》:三十八家,五十一部,一百五十八卷。

△右曆譜

《漢•藝文志》曰:五行者,五常之形氣也。書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言進用五事以順五行也。貌、言、視、聽、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亂,五星之變作。皆出於律曆之數,而分爲二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終始,推其極則無不至。而小數家因此以爲吉凶,而行於世,浸以相亂。

《漢志》: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

《漢志》:蓍龜十五家,四百一卷。

《漢志》:雜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

容齋洪氏《隨筆》曰:《漢藝文志》、《七略》,雜占十八家,以《黃帝》、《甘德占夢》二書爲首。其說曰:“雜占者,紀百家之象,候善惡之證。衆占非一而夢爲大,故周有其官。”《周禮》太卜:“掌三夢之法,一曰致夢,二曰《角奇》夢,三曰咸陟。”鄭氏以爲致夢夏后氏所作,《角奇》夢商人所作,咸陟者言夢之皆得,周人作焉。而占夢專爲一官,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其別:曰正、曰噩、曰思、曰寤、曰喜、曰懼。季冬聘王夢,獻吉夢於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舍萌者,猶釋菜也。贈者,送之也。《詩》、《書》、《禮經》所載:高宗夢得說;周武王夢帝與九齡;開王伐紂。夢紂朕卜;宣王考牧,牧人有熊羆、虺蛇之夢,“召彼故老,訊之占夢”。《左傳》所書尤多。孔子夢坐奠於兩楹。然則古之聖賢,未嘗不以夢爲大。是以見於《七略》者如此。

魏、晉方技猶時時或有之。今人不復留意此卜,雖市井妄術所在如林,亦無以占夢自名者,其學殆絕矣。

△右五行

《漢•藝文志》: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徵其聲,非有鬼神,數使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無其氣者,有其氣而無其形者,此精微之獨異也。

《漢志》:六家,一百二十二卷。

《隋志》:五行二百七十二部,合一千二十二卷。

《唐志》:五行六十家,一百六十部,六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六十五家。袁天綱以下不著錄二十五家,一百三十二卷。

《宋三朝志》:五行四百四十二部,一千四百九十七卷。

《宋兩朝志》:五行一百一十五部,一百六十一卷。

《宋四朝志》:五行一百三十四部,三百九十二卷。

《宋中興志》:五行八十二家八十八部,二百八十六卷。

《宋中興志》:蓍龜三十三家三十六部,一百一卷。

《宋中興志》:雜占八十家八十四部,一百七十五卷。

《宋中興志》:形法九十五家一百四部,二百六十八卷。

陳氏曰:自司馬氏論九流,其後劉歆《七略》、班固《藝文志》皆著陰陽家,而天文、曆譜、五行、卜筮、形法之屬,別爲《術數略》,其論“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拘者爲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至其論術數,則又以爲羲、和、卜史之流。而所謂《司星子韋》三篇,不列於天文,而著之陰陽家之首。然則陰陽之與術數,似未有以大異也。不知當時何以別之,豈此論其理,彼具其術邪?今《志》所載二十一家之書皆不存,無所考究,而隋、唐以來子部遂闕陰陽一家。至董逌《藏書志》始以星占、五行書爲陰陽類。今稍增損之,以時日、祿命、遁甲等備陰陽一家之闕,而其他術數各自爲類。

按:陳氏之說固然矣,然時日、祿命、遁甲獨非術數乎?其所謂“術數各自爲類”者,曰卜筮,曰形法,然此二者,獨不本於陰陽乎?蓋班史《藝文志》陰陽家之後,又分五行、卜筮、形法,各自爲類。今班《志》中五行、卜筮、形法之書雖不盡存,而後世尚能知其名義,獨其所謂陰陽家二十一種之書,並無一存,而《隋史》遂不立陰陽門。蓋隋、唐間巳不能知其名義,故無由以後來所著之書續立此門矣。然《隋書》、《唐書》及《宋九朝史》,凡涉乎術數者,總以五行一門包之,殊欠分剔。獨《中興史志》乃用班《志》舊例,以五行、占卜、形法各自爲門,今從之。

△右形法

※《周髀算經》二卷,《音義》一卷

陳氏曰:題趙君卿注,甄鸞重述,李淳風等注釋。《周髀》者,蓋天文書也。

稱周公受之商高,而以句股爲術,故曰《周髀》。《唐志》有趙嬰、甄鸞《注》,多一卷,李淳風《釋》二卷。今曰“君卿”者,豈嬰之字邪?《中興書目》又云君卿名爽,蓋本《崇文總目》,然皆莫詳時代。甄鸞者,後周司隷也。《音義》,假承務郎李籍撰。

※《司天考古星通元寶鏡》一卷

鼂氏曰:題曰巫咸氏。宋朝太平興國中,詔天下知星者詣京師,未幾,至者百許人,坐私習天文,或誅或配隷海島,由是星曆之學殆絕。故予所藏書中亦無幾,姑裒數種以備數云。《甘石星經》一卷

鼂氏曰:漢甘公、石申撰。以日月、五星、三垣、二十八舍恆星圖象次舍,有占訣以候休咎。

※《星簿贊曆》一卷

陳氏曰:《唐志》稱《石氏星經簿贊》。《館閣書目》以其有徐、潁、婺、占等州名,疑後人附益。今此書明言依甘、石、巫咸氏,則非專石申書也。

※《乙巳占》十卷

陳氏曰:唐太史令政陽李淳風撰。起算上元乙巳,故以名焉。

※《玉曆通政經》三卷

陳氏曰:李淳風撰。亦天文占也。《唐志》無之。

※《乾坤變異錄》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雜占變異,凡十七篇。

※《古今通占》三十卷

陳氏曰:唐嵩高潛夫沛國武密撰。纂集黃帝、巫咸而下諸家,及隋以前諸史天文志爲此書。《景祐乾象新書》間取其說。《中興館閣書目》作《古今通占鏡》,本《唐志》云爾。

※《步天歌》一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二十八舍歌也。《三垣頌》、《五星淩犯賦》附於後。

或云唐王希明撰,自號丹元子。

夾漈鄭氏《天文略》曰:隋有丹元子,隱者之流也,不知名氏,作《步天歌》,見者可以觀象焉,王希明纂《漢、晉志》以釋之,《唐書》誤以爲王希明也。天文籍圖不籍書,然書經百傳不復訛謬,縱有訛謬,易爲考正;圖一再傳便成顛錯,一錯愈錯,不可復尋,所以信圖難得,故學者不復識星。向嘗盡求其書,不得其象,又盡求其圖,不得其信。一日得《步天歌》而誦之,時素秋無月,清天如水,誦一句,凝目一星,不三數夜,一天星斗盡在焜中矣。此本只傳靈臺,不傳人間,術家秘之,名曰“鬼料竅”。世有數本,不勝其訛。今則取之仰觀,以從稽定。然《步天歌》之言,不過《漢》、《晉》諸《志》之言也。《漢、晉志》不可以得天文者,謂所載名數災詳,叢雜難舉故也。《步天歌》句中有圖,言下見象,或約或豐,無餘無失,又不言休祥,是深知天者。今之所作,以是爲本。舊於歌前亦有星形,然流傳易訛,所當削去。惟於歌之後,採諸家之言以備其書云。

※《列宿圖》一卷,《天象分野圖》一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

※《景祐乾象新書》三十卷

陳氏曰:司天春官正楊雄德等撰。以歷代占書及春秋至五代諸史採摭撰集。

元年七月書成,賜名,仍御制序。

鼂氏曰:今惟三卷。

※《大宋天文書》十五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館閣書目》亦無之,意其爲太史局見今施行之書,蓋供報、占騐大抵出此。

※《天經》十九卷

陳氏曰:同州進士王及甫撰,不知何人。其書定是非,協同異,由博而約,儒者之善言天者也。

※《天象法要》二卷

陳氏曰:丞相溫陵蘇頌子容撰。元祐三年新造渾天成,記其法要而圖其形象進之。

※《曆代星史》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鈔集諸史天文志。

※《天文考異》二十五卷

陳氏曰:昭武布衣鄒淮撰。大抵襲《景祐新書》之舊。淮後入太史局。

※《二十四氣中星日月宿度》一卷

陳氏曰:此書傳之程文簡家,云得於荊判局,荊名大聲,太史局官也。

※《天象義府》九卷

陳氏曰:宜黃帝衣應垕撰。其書考究精詳,論議新奇,而多穿鑿傅會。象垂於天,其曰某星主某書者,人實名之也。開辟之初,神聖在御,天地之道未絕,其必有得於仰觀俯察之妙者,故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夫天豈諄諄然命之乎?

如必一切巧爲之說,而以爲天意實然,則幾於矯誣矣。

△右天文

※《合元萬分曆》一卷

鼂氏曰:唐曹氏撰,未知其名。曆元起唐高宗顯慶五年庚申,蓋民間所行小曆也。本天竺曆爲法,李獻臣云。

※《曆法》一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曆草也。

※《唐大衍曆議》十卷

陳氏曰:唐僧一行作新曆,草成而卒,詔張說與曆官陳元景等次爲《曆術》七篇、《略例》一篇、《曆議》十篇,《新史志》略見之。十議者,一《曆本》,二《日度》,三《中氣》,四《合朔》,五《卦候》,六《九道》,七《日晷》,八《分野》,九《五星》,十《日食》。大抵皆以考正古今得失也。《曆志》略取其要,著於篇者十有二,曰《曆本》,曰《中氣》,曰《合朔》,曰《卦候》,曰《日卦》,曰《日度》,曰《九道》,曰《日食》,曰《五星》。蓋《曆議》之八篇而分《卦候》爲二,故共爲九條。其《沒滅》、《盈縮》、《晷漏中星》三條,則皆取之《略例》。餘《曆議》、《日晷》、《分野》二篇,則具之《天文志》。嘉定辛未,辭科用爲序題,有劉澹如者,蓋得其書,自許必在選中,而考官但據史文,初不知此書尚存於世也,以其篇次與史文不合黜之。要之,史官因此書以述《志》,考官因史《志》以命題。當以書爲本,參考《志》之所載,乃爲全善。

※《崇天曆》一卷

陳氏曰:司天夏官正、權判監宋行古等撰。天聖二年上。學士晏殊序。國初有建隆《應天曆》,次有《乾元曆》、《儀天曆》,詳見《三朝史志》。

※《紀元曆》三卷《立成》一卷

陳氏曰:姚舜輔撰。崇寧五年成。自《崇文》之後,有《明天曆》、熙寧《奉元曆》、元祐《觀天曆》。至崇寧三年,舜輔造新曆,曰《占天》。未幾,蔡京又令舜輔更造,用帝受命之年、即位之日,元起庚辰,日命巳卯,上親制序,頒之天下,賜名《紀元》。本朝承平諸曆,略具正史志,不見全書。此二曆近得之蜀人秦九韶道古,故存之。

※《統元曆》一卷

陳氏曰:常州布衣陳得一更造,秘書少監朱震監視,紹興五年上。曆家不以爲工。

※《會元曆》一卷

陳氏曰:夏官正劉孝滎造,禮部尚書李巘序,紹熙元年也。孝滎判太史局,凡造三曆,此其最後者,勝前遠矣。

※《統天曆》一卷

陳氏曰:冬官正楊忠輔撰。丞相京鏜表進。其《曆議》甚詳。至於星度,明言不曾測騐,無候簿可以立術,最爲不欺。紹熙五年也。其末有《神殺》一篇,流於陰陽拘忌,則爲俚俗。

※《開禧曆》三卷《立成》一卷

陳氏曰:大理評事鮑澣之撰進,時開禧三年。詔附《統天曆》推算。至今頒曆,用《統天》之名,而實用此曆。當時緣金虜閏月與本朝不同,故於此曆加五刻。天道有常,而造術以就之,非也。大扺中興以來,雖屢改曆,而日官淺鄙,不知曆象之本,但模襲前曆,而於氣、朔皆一時遷就爾。

※《金虜大明曆》一卷

陳氏曰:亡金大定十三年所爲也。其術疏淺不足取。積年三億以上,其拙可知。然《統天》、《開禧》改曆,皆緣朝論以北曆得天爲疑。貴耳賤目,由來久矣,寔不然也。

※《數術大略》九卷

陳氏曰:魯郡秦九韶道古撰。前世算術,自《漢志》皆屬曆譜家。要之數居六藝之一,故今《解題》列之雜藝類,惟《周髀經》爲蓋天遺書,以爲曆象之冠。

此書本名《數術》,而前二卷《大衍》、《天時》二類於治曆測天爲詳,故亦置之於此。秦博學多能,尤邃曆法,凡近世諸曆皆傳於秦。所言得失,亦悉著其語云。

※《集聖曆》四卷

鼂氏曰:皇朝楊可集。可久爲司天冬官正,正輯古今陰陽書,彙爲四時,以涓擇日辰云。

※《百中經》三卷

鼂氏曰:自紹興二十一年以上百二十年曆日節文也。

※《刻漏圖》一卷

鼂氏曰:皇朝燕肅撰。肅有巧思,上《蓮花漏法》。嘗知潼州,有石刻存焉。

洛陽宋君者增損肅之法,爲此圖。

※《官歷刻漏圖》一卷,《蓮花漏圖》一卷

陳氏曰:太常博士王普伯照撰。

△右曆算

卷二百二十•經籍考四十七

○子五行占筮形法

※《廣古今五行志》三十卷

鼂氏曰:竇維鋈撰。《唐志》有其目,未詳何人。纂五行變異,敘其徵應,蓋爲《洪範》之學者。自古術數之學多矣,言五行則本《洪範》,言卜筮則本《周易》,近時兩者之學殆絕,而最盛於世者,葬書、相術、五星、祿命、六壬、遁甲、星禽而巳。然六壬之類,足以推一時吉凶;星禽、五星、祿命、相術之類,足以推一身之吉凶;葬書之類,足以推一家之吉凶;遁甲之類,足以推一國之吉凶。其所知若有遠近之異,而或中或否,不可盡信則一也。

※《遁甲萬一訣》一卷

鼂氏曰:題云唐李靖所纂黃帝書。按遁甲之書,見於《隋志》凡十三家,則其學之來亦不在近世矣。以休、生、傷、杜、景、死、驚、開八門,推國家之吉凶。通其學者以爲有騐。未之嘗試也。

※《遁甲經》一卷

鼂氏曰:唐胡乾撰。《李氏書目》亦云《九天元女術》。推九星、八門、三奇六儀之法。

※《景祐遁甲玉函符應經》二卷

陳氏曰:司天春官正楊惟德撰,御制序。

※《景祐太一福應集要》十卷

陳氏曰:楊惟德撰,御制序。末題紹興元年嵩陽潛士魏郡劉箕。其積算自建炎三年已酉推之者,其所附益也。九宮、八門與遁甲相表裏。字多訛,未有他本可校。

※《陰陽二遁圖局》一卷並《雜訣》、《三元立成圖局》二卷,《遁甲八門機要》一卷《太乙淘金歌》一卷

陳氏曰:巳上四種皆不著撰著人名氏。得之旴江吳炎。

※《遁甲選時圖》二卷

陳氏曰:紹興府所刻本,亦無名氏。

※《秤星經》三卷

鼂氏曰:不著撰人。以日月、五星、羅㬋、計都、紫氣、月孛十一曜,演十二宮宿度。以推人貴賤、壽夭、休咎。不知其術之所起,或云天竺梵學也。按《洪範》曰:“歲月日時無易,百穀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月之從星,則以風雨”。泠州鳩曰:“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一曰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以此言之,五星之術,其來尚矣。蓋可以占國則可以占事,可以占事則可以古人也。然術家用日月、五星以占吉凶,又加以交初、交中之神,紫氣、月孛之宿。初、中者,交食之會,亦可以意求;惟氣、孛無稽,而術家獨以爲效,且曰土木之餘氣。五星之行,土木最遲,而爲吉凶者久,故有餘氣云。

※《周易十二論》一卷

鼂氏曰:未詳撰人。論日、月、五星直年以占吉凶。

※《珞琭子三命》一卷

鼂氏曰:李獻臣云,珞琭者,取“珞珞如玉,琭琭如石”之義,推人生休咎、否泰之法。箕子曰“五行水、火、金、木、土”,禹曰“辛、壬、癸、甲”,則甲子、五行之名,蓋起於堯舜、三代之時矣。鄭氏釋“天命之謂性”曰,謂木神則仁,金神則義之類;又釋“我辰安在”曰,謂六物之吉凶。此以五行、甲子推知休咎否泰於其傳者也。呂才稱起於司馬季主及王充,其言淺哉。然才所詆建祿、背祿、三刑、劫殺、建學、空亡、勾絞、六害、驛馬之類,皆今世三命之術也,亦在才之前矣。由是觀之,視他術淵源獨遠。且小運之法,本於《說文》已字之訓;空亡之說,本於《史記》孤虛之術,多有所自來,故精於其學者,巧發奇中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