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文心雕龍

文心雕龍第 23 / 32 頁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二段

第四節

[四] 《綴補》:「案《御覽》引《梁書》『於是』作『由是』。」

      《校注》:「『筆』,何本、凌本、合刻本、梁本、岡本、尚古本、王本、鄭藏鈔本、崇文本作『管』;《讀書引》、《莒州志》同。按『筆』、『管』於此並通,然《梁書》、《南史》作『筆』,則『管』字或出後人臆改。」

      斯波六郎:「《莊子·田子方》:『宋元君將畫圖,眾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筆和墨,在外者半。』」《斟詮》:「和墨,即調墨。」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

第二段

以上爲第二段,說明寫這部書的目的是爲了闡發儒家經典來糾正當時浮詭訛濫的文風。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第一節

正文

詳觀近代之論文者多矣:至於魏文述典[一],陳思序書[二],應瑒《文論》[三],陸機《文賦》,仲治《流別》[四],弘範《翰林》[五],各照隅隙[六],鮮觀衢路。或臧否當時之才[七],或銓品前修之文[八],或汎舉雅俗之旨[九],或撮題篇章之意。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

第一節

[一] 《校證》:「『於』,佘本、王惟儉本、《廣文選》、《梁書》作『如』。」《綴補》:「案《經濟類編》引『於』作『如』,《梁書》同。『如』猶『於』也。」「述典」,指《典論·論文》。《典論》全書已佚,只存《論文》、《自序》兩篇。《論文》見於《文選》卷五十二,亦非全文。

[二] 指陳思王曹植《與楊德祖書》,見《文選》卷四十二。

[三] 指應瑒《文質論》,見《藝文類聚》卷二十二,輯入《全後漢文》卷四十二。

      《札記》:「案此文汎論文質之宜,似非文論。以黃注指爲此篇,故錄之。」吳林伯:「劉勰所謂『文』,包括自然、典制、文學、藝術等,故本篇直以《文質論》爲文論。」

[四] 指摯虞《文章流別論》。《校注》:「『治』,文津本作『洽』。芸香堂本、翰墨園本、思賢講舍本、崇文本同。按『洽』字誤,已詳《頌讚》篇『而仲治《流別》』條。」《晉書·摯虞傳》:「虞撰《文章志》四卷,……又撰《古文章類聚》區分爲三十卷,名曰《流別集》,各爲之論,辭理愜當,爲世所重。」全書已佚,輯文見《全晉文》卷七十七。(張溥、嚴可均、張鵬一等人均有輯本。)

      《玉海》卷五十四:「《隋志》:『總集者,以建安之後,辭賦轉繁,眾家之集,日以滋廣。晉代摯虞,苦覽者之勞倦,於是採擿孔翠,芟翦繁蕪,自詩賦下,各爲條貫,合而編之,謂爲《流別》。』『摯虞《文章流別集》四十一卷(梁六十卷。志二卷,論二卷)。』」

[五] 《校證》:「張松孫本、紀本、《讀書引》『弘』作『宏』,避清諱。」

      李充《翰林論》,全書已佚,《全晉文》卷五十三輯得八條。范注又從《文選》中輯得兩條。

      《訓故》:「《隋經籍志》:『《翰林論》三卷,晉著作郎李充撰。』《晉書》:『李充,字弘度,江夏人。歷官大著作郎,注《尚書》及《周易旨六論》、《釋莊論》二篇,詩賦雜文二百四十首行於世。』傳中不言有《翰林論》,而《玉海》引《翰林論》,亦云弘範。」

      《札記》:「李充,《晉書》字弘度,此云宏範,或其字兩行。文僅存數條,……觀其所取,蓋以沈思翰藻爲貴者,故極推孔、陸,而立名曰《翰林》。」

吳林伯:「《晉書·李充傳》稱充字弘度。《世說新語·言語》劉孝標注引晉何法盛《晉中興書》,《文選》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王隱《晉書》,陸公佑《新刻漏銘》李善注引臧榮緒《晉書》,亦均以充字弘度。惟明鈔本《太平廣記》云李弘範《翰林明道論》,則弘度弘範本爲二人,弘範之論乃明道之作,與弘度之論文者不同。劉勰以弘度爲弘範,是記憶之誤,《玉海》因之,亦曰弘範。或以《晉書·李充傳》不言充作《翰林論》,遂疑《翰林論》非充作,非也。」

[六] 《校注》:「《淮南子·說山》篇:『受光於隙照一隅。』」

[七] 《晉書·阮籍傳》:「籍雖不拘禮教,然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臧否當時之才」,如《典論·論文》,曹植《與楊德祖書》。

[八] 《南齊書·文學傳論》:「若子桓之品藻人才,仲治之區判文體,陸機辨於《文賦》,李充論於《翰林》,張眎摘句褒貶,顏延圖寫情興,各任懷抱,共爲權衡。」

      劉師培《中古文學史》第四課:「晉人論文之作,以陸機之賦爲最先。觀其所舉文體,惟舉賦、詩、碑、誄、銘、箴、頌、論、奏、說,不及傳狀之屬,是即文筆之分也。又陸雲《答兄平原書》多論文之作,于文章得失,詮及細微,其于前哲,則伯喈、仲宣之作,多所詮評,其于時賢,則張華、成公綏、崔君苗之文,並多評覈。二陸工文,于斯可驗。自是以外。其論及文體正變及各體源流者,晉人撰作,亦多可採。如傅玄《七謨序》、《連珠序》,推論二體之起源,旁及漢魏作者之得失(均見《藝文類聚》引)。皇甫謐《三都賦序》(《文選》)、左思《三都賦序》(《文選》)、衛權《三都賦略解序》、劉逵《蜀都吳都賦注序》(並見《晉書·左思傳》),推論賦體之起源,與漢儒『鋪陳』之訓,宛爲符合(又郭象文《碑銘論》,今不傳)。其著爲一書者,則有摯虞《文章流別論》二卷,今群書所引尚十餘則(見嚴輯《全晉文》),于詩、賦、箴、銘、哀詞、頌、七、雜文之屬,溯其起源,考其正變,以明古今各體之異同,于諸家撰作之得失,亦多評品,集古今論文之大成。又李充《翰林論》五十四卷,今群書所引,亦僅七則(見《全晉文》),大抵于各體之文,均舉佳篇爲式。彥和論文,多所依據,亦評論文學之專書,彙而觀之,足知晉代名賢,于文章各體,研竅至精,固非後世所能及也。」

[九] 曹植《與楊德祖書》:「夫街談巷說,必有可采;擊轅之歌,有應《風》《雅》;匹夫之思,未易輕棄也。」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第二節

正文

魏典密而不周[一],陳書辯而無當[二],應論華而疏略[三],陸賦巧而碎亂[四],《流別》精而少功[五],《翰林》淺而寡要[六]。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

第二節

[一] 傅庚生《批評通論》:「《論文》不過《典論》中之一篇,備一格者,自不同於論文之專著。『不周』不足爲其瑕纇。且創論成篇,能兼及文體、理論與品評諸目,而識多精確,意極平直。文氣之論,實祭先河,致足多也。」《文論選》:「《典論·論文》分析作家作品不同的氣,各種文體不同的特徵,比較細密,但仍然只是引了端緒,未能就這些問題作全面周到的闡發,故云『密而不周』。」

      陳鍾凡《中國文學批評史》:「以《典論·論文》評人僅及七家,論文止於四體故也。」

[二] 傅庚生《批評通論》:「陳思王《與楊德祖書》:『昔仲宣獨步於漢南,孔璋鷹揚於河朔,偉長擅名於青土,公幹振藻於海隅,德璉發跡於此魏,足下高視於上京。』贊揚而已,無與於品藻。又云:『辭賦小道,固未足以揄揚大義,彰示來世也。昔揚子雲,先朝執戟之臣耳,猶稱「壯夫不爲」也。吾雖德薄,位爲藩侯,猶庶幾勠力上國,流惠下民,建永世之業,留金石之功,豈徒以翰墨爲勳績,辭賦爲君子哉?』亦似未知重視文學本身之價值。故楊脩復牋以駁之云:『今之賦頌,古詩之流,不更孔公,風雅無別耳。脩家子雲,老不曉事,彊著一書,悔其少作,若此,仲山周旦之徒,則皆有愆乎!君侯忘聖賢之顯迹,述鄙宗之過言,竊以爲未之思也。若乃不忘經國之大美,流千載之英聲,銘功景鍾,書名竹帛,此自雅量素所蓄也,豈與文章相妨害哉!』子建蓋長於創作,而絀於批評者。『辯而無當』,所評甚允。」

陳鍾凡《中國文學批評史》:「陳思王《與楊德祖書》中列序當時文士曰:『今世作者,可略而言;……』所舉僅六子,視子桓去阮瑀、孔融而增楊脩,對於諸家文學茫無定評。其下又曰:『僕嘗好人譏彈其文,有不善者,應時改定。』是亦重視批評學者。然又曰:『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論於淑媛;有龍泉之利,乃可以議於斷割。劉季緒才不逮於作者,而好詆訶文章,掎摭利病。昔田巴毀五帝,罪三王,呰五霸於稷下,一旦而服千人;魯連一說,使終身杜口。劉生之辯,未若田氏;今之仲連,求之不難,可無嘆息乎!』不知批評文學與文學之區別也。至言『辭賦小道,未足揄揚大義,彰示來世也。昔揚子雲先朝執戟之臣,猶稱壯夫不爲』,則不知文學之價值,故謂其『辯而無當』。」《文論選》:「曹植《與楊德祖書》譏嘲陳琳不長辭賦,劉季緒才不能逮於作者,論好尚不同,不以辭賦爲君子等,其言皆閎辯,但破多於立,故彥和認爲無當。」

[三] 陳鍾凡《中國文學批評史》:「應瑒《文質論》云:『丕泰易趨,道無攸一;二政代序,有文有質。』蓋言文質之宜,非論文也。不識彥和所謂『疏略』者,果指此否?」《批評通論》:「應瑒《文質論》,汎論文質之宜,似非文論,今即之以求衡文之準,自感其『華而疏略』矣。」

饒宗頤《文心雕龍探原·劉勰文學見解之淵源》:「自應瑒著《文質論》(其文多用韻),以爲『二政代序,有文有質』,而歸結於『言辨國典,辭定皇居,然後知質者不足,而文者有餘』。此說可與魏文『文章經國之大業』相表裏,而所重則在『文』也。若彥和之論,則云『古來文章以雕縟成體』(《序志》篇),而『篇章雜沓,質文交加』(《知音》篇),『然懇惻者辭爲心使,浮侈者情爲文使,繁約得正,華實相勝,脣吻不滯,則中律矣』(《章表》篇)。是則舒文載實之說,所重乃在乎『質』矣。故彥和責應氏之論爲『華而疏略』,職是故也。」

      吳林伯:「應瑒《文質論》辭采光華,然以『文』爲『泰』,以『質』爲『否』,通篇抑『質』揚『文』,與孔子『文質彬彬』,與劉勰『文附質』、『質待文』之旨相背,故曰疏略。」

[四] 《總術》篇:「昔陸氏《文賦》號爲曲盡,然汎論纖悉,而實體未該。」《斟詮》:「所謂『纖悉』、『未該』,即『巧而碎亂』之意。」《札記》:「碎亂者,蓋謂其不能具條貫。然陸本賦體,勢不能如散文之敘錄有綱,此與《總術》篇所云,皆疑少過。」

      傅庚生《批評通論》:「(陸賦)獨以用賦體申明,條貫難明,陸雲所指『文適多體,便欲不清』,殆亦謂此。重以自陳甘苦,有輪扁難言之累,故彥和謂其『巧而碎亂』也。」

[五] 《校證》:「『功』原作『巧』,王惟儉本、《廣文選》、《梁書》作『功』,今據改。」

      《校注》:「巧,黃校云:『《梁書》作功。』紀昀云:『功字是。』按《史記·自序》(司馬談《論六家要指》):『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此『少功』二字所本。(下「《翰林》」句用「寡要」二字。)當以作『功』爲是。張乙本、訓故本、謝鈔本正作『功』;《廣文選》、《經濟類編》、《廣文選刪》、《漢魏六朝正史文選》同,當據改。」

      《考異》:「巧、功並通。惟《史記》『勞而少功』,不足據改,蓋勞可言功,而精可論巧,故從巧爲長。」

      顏延年《庭誥》:「摯虞文論,足稱優洽。」《文鏡秘府論》:「李充之製《翰林》,褒貶古今,斟酌利病,乃作者之師表。摯虞之《文章志》,區別優劣,編緝勝辭,亦才人之苑囿。」

[六] 郭紹虞曰:「《玉海》六十二引作『博而寡要』,竊以爲劉氏所下評語,於魏文、陳思諸家均是優劣互見,當以博爲近是。」

      《校注》:「『淺』,《玉海》六二引作『博』。按《詩品序》:『李充《翰林》,疎而不切。』所評與舍人略同。《玉海》所引,或伯厚意改之也。」郭紹虞《批評史》上卷:「今就嚴可均《全晉文》所輯諸條考之,大都是於每體中擇其尤佳者,略加評論,以爲標準。……此外如鍾嶸《詩品》『潘岳』條稱:『《翰林》嘆其翩翩然如翔禽之有羽毛,衣服之有綃縠。』王懋《野客叢談》『《百一詩》』條亦引有『應休璉作五言詩百數十篇,有詩人之旨』。則又就一人之作而加以評論者,惟均嫌瑣屑,此劉勰所以譏其寡要歟?」

鍾嶸《詩品序》:「陸機《文賦》,通而無貶;李充《翰林》,疎而不切;王微《鴻寶》,密而無裁;顏延論文,精而難曉;摯虞《文志》,詳而博贍,頗曰知言。觀斯數家,皆就談文體,而不顯優劣。」

      《斟詮》:「《詩品》論『《翰林》疏而不切』,所謂『疏』乃廣泛之意,與彥和之所謂『博』,詞異而義同。『不切』即『寡要』也。且『博而寡要』語出《史記·太史公自序傳》:『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此彥和所本,與上句『精而少功』對文。楊以爲『或伯厚意改』,臆度無據,未可從。審《文鏡秘府論》謂『李充之製《翰林》,褒貶古今,斟酌利病』,則其涉論之廣博,可想而知;又黃季剛先生《札記》謂『《翰林論》所取,蓋以沈思翰藻爲貴』者,則其非『淺』明矣。斟酌再四,仍以順從各句筆序義例,依《玉海》訂正爲勝。」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第三節

正文

又君山公幹之徒[一],吉甫士龍之輩[二],汎議文意,往往間出[三],並未能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四]。不述先哲之誥[五],無益後生之慮。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三段

第三節

[一] 《全後漢文》所輯桓譚《新論》佚文中,有三數條涉及文論。但其中《求輔》篇、《道賦》篇雖有論文之說,無關宏旨。

      《論衡·定賢》篇:「世間爲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論之,可謂得實矣。論文以察實,則君山漢之賢人也。」《案書》篇:「論說世疑,桓君山其上也。」

      《論衡·超奇》篇推崇桓譚:「又作《新論》,論世間事,辯照然否,虛妄之言,偽飾之辭,莫不證定。彼子雲、子長之徒,君山爲甲。」

      《文心》中存君山論文三條:《哀弔》篇:「相如之《弔二世》,全爲賦體,桓譚以爲其言惻愴,讀者歎息。」《通變》篇:「桓君山云:予見新進麗文,美而無采,及見劉揚言辭,常輒有得。」《定勢》篇:「桓譚稱文家各有所慕,或好浮華而不知實覈,或美眾多而不見要約。」

[二] 應貞,字吉甫,爲應璩之子,西晉學者。

      《隋書·經籍志》錄《應貞集》一卷,佚。《三國志·王粲傳》稱應貞「以文章顯」,裴注引《文章敘錄》稱應貞「能談論」。其論文語無考。

      蔣祖貽:「吉甫論文語恐指其《百一詩注》。」《札記》:「士龍與兄平原書牘,大抵商量文事。」陸雲與兄平原書凡數十通,大率討論文事,但過涉瑣碎,無關宏旨。

[三] 《校注》:「《史記·自序》:『詩書往往間出矣。』」在這裏是說桓、劉諸人偶有論文的話,但屬於一般議論。

[四] 《校注》:「《孟子·盡心上》:『觀水有術,必觀其瀾。』趙注:『瀾,水中大波也。』」

      斯波六郎:「陸機《文賦》:『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而討源。』」

[五] 《校證》:「兩京本『誥』作『謨』。」「誥」,教訓。《注訂》:「先哲之誥,指周孔諸經。」

      王運熙《〈文心雕龍·序志〉「先哲之誥」解》謂此處:「所謂根源,係指儒家經典,而葉、瀾比喻後代的文章。《序志》上文云:『唯文章之用,實經典枝條,……詳其本源,莫非經典。』比喻上下呼應,意思更爲明顯。……按先哲指古代聖人。《徵聖》云:『夫作者曰聖,述者曰明,陶鑄性情,功在上哲。』也以上哲稱聖人。」(油印本)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

第三段

以上爲第三段,評論魏晉以來的文論著作,認爲其不足之處是「不述先哲之誥,無益後生之慮」。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第一節

正文

蓋《文心》之作也,本乎道[一],師乎聖[二],體乎經[三],酌乎緯[四],變乎騷[五],文之樞紐,亦云極矣[六]。若乃論文敘筆[七],則囿別區分[八],原始以表末[九],釋名以章義[一○],選文以定篇[一一],敷理以舉統[一二],上篇以上,綱領明矣[一三]。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

第一節

[一] 「本乎道」是以道爲本原,於是乎有《原道》篇。

[二] 「師乎聖」是以儒家的聖人爲師,於是乎有《徵聖》篇。《徵聖》篇云:「徵之周孔,則文有師矣。」所以說「師乎聖」。

[三] 「體乎經」是以經書爲主來定體制。《宗經》篇:「故文能宗經,體有六義。」

[四] 「酌乎緯」是對於緯書要斟酌去取,就是對於其中「無益經典」(《正緯》)的部份要去掉,對於其中「有助文章」(《正緯》)的部分要酌量吸收,於是乎有《正緯》篇。

[五] 「變乎騷」說明《楚辭》是《風》《雅》的變體。於是乎有《辨騷》篇。

      宋胡寅《題〈酒邊詞〉》:「詩出於《離騷》、《楚辭》,而《離騷》者,變風、變雅之怨而迫、哀而傷者也;其發乎情則同,而止乎禮義則異。」(《宋六十名家詞》)

      朱熹謂《楚辭》中「凡其寓情草木,託意男女,以極遊觀之適者,變風之流也。敘事陳情,感今懷昔,不忘君臣之義者,變雅之類也」(《楚辭集注》)。《文體明辨序說》:「按《楚辭》,《詩》之變也。……《風》《雅》既亡,乃有楚狂《鳳兮》、孺子《滄浪之歌》,發乎情,止乎禮義,與詩人六義不甚相遠,但其辭稍變《詩》之本體,而以兮字爲讀,則楚聲固已萌蘗於此矣。」《古文辭類纂序》:「辭賦類者,《風》《雅》之變體也。」

[六] 《校證》:「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日本刊本、《讀書引》『亦云』作『云亦』,誤。《明詩》篇:『亦云周備。』亦作『亦云』。」「極」,盡也。劉勰認爲文章的關鍵莫過於這五篇了。

[七] 元刻本、弘治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無「乃」字。

      《札記》:「六朝人分文筆,大概有二途:其一以有韻者爲文,無韻者爲筆;其一以有文采者爲文,無文采者爲筆。謂宜兼二說而用之。」范注:「論文敘筆,謂自《明詩》至《哀弔》皆論有韻之文,《雜文》《諧讔》二篇,或韻或不韻,故置於中;《史傳》以下,則論無韻之筆。」

[八] 《校證》:「『囿』,汪本作『品』,兩京本作『派』。馮本墨釘。」「囿別區分」是說分門別類,就是劃分成小類。

      《斟詮》:「囿別區分,謂畫定封域,以別白大類;排比品目,以分見各體也。囿,封域之意。《說文》:『囿,苑有垣也。』段注:『凡分別區域曰囿。』……《論語·子張》篇:『區以別矣。』朱注:『區,猶類也。』」

[九] 「原始以表末」是論述每一體文章的起源和流變。「末」謂末流。

      《校注》:「『末』,訓故本作『時』,注云:『一作來。』按『來』蓋由『末』致誤。元本、弘治本、汪本、張甲本、兩京本、胡本作『時』,是也。《文心》上篇自《明詩》至《書記》,於每種文體皆明其緣起,故曰:『原始以表時。』若作『末』,則多所窒礙。因文體之次要者,舍人往往僅一溯源而已,並未詳其流變也。」

[一○]「釋名以章義」,是解釋各種文體名稱的含義,就是從每一體文章的命名上來表明這類文章的性質。

[一一]「選文以定篇」,是選出各種文體的代表作品來加以評定,就是評論每一體文章的代表作家和代表作品。

[一二]「敷理以舉統」,是敷陳事理來舉出文章的體統,就是說明每一體文章的規格要求,或標準風格。

      《札記》:「『原始以表末』四句,謂《明詩》篇以下至《書記》篇,每篇敘述之次第。茲舉《頌讚》篇以示例:自『昔帝嚳之世』起,至『相繼於時矣』止,此『原始以表末』也。『頌者容也』二句,『釋名以章義』也。『若夫子雲之表充國』以下,此『選文以定篇』也。『原夫頌惟典雅』以下,此『敷理以舉統』也。」

      《雜記》:「茲舉《明詩》篇以示例:自『大舜云』起,至『莫非自然』,此釋名以章義也。『昔葛天氏樂辭云』起至『其來久矣』,原始以表末也。『自商及周』起,至『而綱領之要可明矣』,選文以定篇也。以下敷理以舉統。」

[一三]「上篇」猶今之言「上編」。「上篇」之「上」,元刻本、弘治本、張之象本、兩京本作「一」,誤。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第二節

正文

至於割情析采[一],籠圈條貫[二],摛神性[三],圖風勢[四],苞會通[五],閱聲字[六],崇替於《時序》[七],褒貶於《才略》,怊悵於《知音》[八],耿介於《程器》[九],長懷《序志》,以馭群篇[一○],下篇以下,毛目顯矣[一一]。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

第二節

[一] 《校證》:「『割』,張之象本、兩京本、王惟儉本作『剖』。」《校注》:「按元本、弘治本、汪本、張甲本、兩京本、胡本、訓故本、四庫本作『剖情析采』,是也。『割』字亦當據改。」

      《校證》:「佘本、《廣文選》、《梁書》『采』作『表』。」按《文心雕龍》有《情采》篇,「剖情析采」就是剖析情采。范注:「剖情析采,情指《神思》以下諸篇,采則指《聲律》以下也。」

[二] 《校證》:「馮本、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日本刊本『籠』上有『必』字。」

      蔣祖貽:「『籠圈』即『概括』之意,《夸飾》篇『雖軒翥出轍,而終入籠內』可證。『條貫』即『條理』之意。《史記·屈原傳》:『治亂之條貫,靡不畢見。』東方朔《答客難》:『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以筳撞鍾,豈能通其條貫,考其文理,發其聲音哉!』《文心·鎔裁》篇亦有『故能首尾圓合,條貫統序』之語。其中的『條貫』,均爲『條理』之意。『籠圈條貫』蓋即『概括文章的條理』。」

《斟詮》:「謂籠罩表裏,以圈守規範;條舉理障,以貫通變化也。籠圈,本指管制禽獸之籠檻圈牢,……此處作動詞用。籠,《正字通》云:『總括也。』……圈,閑束之意。……枚乘《上重諫吳王書》:『積聚玩好,圈守禽獸。』……彥和以情采二字,包舉作文之內外要求。如自第六卷《神思》以至第九卷《總術》二十目,皆所以示學者以規矩準繩與理論體系。就其範類籠而圈之,故云籠圈;因其統序條而貫之,故云條貫。彥和於列論創作規範二十目外,又於第十卷提出批評理障,如《時序》、《才略》、《知音》、《程器》四目,以會通歷代文章之變化,亦條貫之謂也。」

[三] 《校證》:「馮本、汪本、兩京本、凌本、鍾本、梁本、日本刊本、崇文本『性』誤『往』。」「摛」,發,布。「神性」,指《神思》、《體性》兩篇。

[四] 「圖」,繪寫。「風勢」,指《風骨》、《定勢》兩篇。

[五] 《校證》:「馮本、汪本、兩京本『苞』作『包』,『包』上有『幽遠』二字;張之象本『苞』作『包』,『包』上有『以』字。凌本、鍾本、梁本、日本刊本、崇文本、《讀書引》『苞』上有『幽遠』二字。王惟儉本『苞』作『包』。」《考異》:「『苞』『包』古通。郭忠恕《佩觿集》云:『草名之苞,當通厥包之包。』從包是。」「苞」,苞舉。「會通」,指《附會》《通變》兩篇。

[六] 「閱」,覽,察。「聲字」,指《聲律》《練字》兩篇。

[七] 《校注》:「『替』,《梁書》、《廣文選》、《經濟類編》、《廣文選刪》、《漢魏六朝正史文選》作『贊』。張乙本、訓故本同。佘本作『●』。按《說文》竝部:『,廢也;一曰偏下也,㬱,或从兟从日。』則『贊』、『●』均爲『㬱』之誤(「替」爲「㬱」之俗體)。《時序》篇贊『崇替在選』,尤其明證。《國語·楚語下》:『藍尹亹曰:「吾聞君子唯獨居思念前世之崇替者。」』即『崇替』二字所本也。」《校證》:「《時序》篇、《祝盟》篇俱有『崇替』語。」「崇替」,興廢,盛衰。《時序》篇敘歷代文運之升降。

[八] 「怊悵」,元刻本、弘治本以下諸明刻本並作「怡暢」。《校證》:「梅據王嘉丞改。王惟儉本正作『怊悵』。按作『怊悵』是,《梁書》正作『怊悵』,《明詩》篇、《風骨》篇亦有『怊悵』語。」「怊悵」,惆悵。《楚辭·七諫·謬諫》:「然怊悵而自悲。」

      《校注》:「按《梁書》正作『怊悵』;《廣文選》、《經濟類編》、《廣文選刪》、《漢魏六朝正史文選》、佘本、張乙本、何本、訓故本、別解本、謝鈔本、岡本、尚古本同。王改是也。舍人於《知音》篇中所露怊悵之情,極爲顯明。若作『怡暢』,則非其指矣。」

[九] 《離騷》:「彼堯舜之耿介兮。」「耿介」,光明正大。

      《校注》:「按《程器》一篇,舍人抑鬱不平之氣,溢於辭表。則此『耿介』二字含義,與《離騷》或《九辯》之『耿介』異趣。《章表》篇:『張駿《自序》,文致耿介。』《奏啟》篇:『楊秉耿介於災異,陳蕃憤懣於尺一。』皆有感憤之意。《文選》潘岳《秋興賦》:『宵耿介而不寐兮,獨展轉於華省。』謝惠連《秋懷》詩:『耿介繁慮積,展轉長宵半。』陸機《猛虎行》:『眷我耿介懷,俯仰愧古今。』劉鑠《擬青青河邊草》詩:『良人久徭役,耿介終昏旦。』應璩《與滿公琰書》:『追惟耿介,迄於明發。』與舍人所用『耿介』意,正相合也。」

[一○]牟注:「『長懷』,申述作者的情懷。『長』,引長。」

[一一]《注訂》:「『毛目』者,細目也。」《校注》:「《抱朴子·外篇·君道》:『操綱領以整毛目。』《南齊書·顧憲之傳》:『舉其綱領,略其毛目。』又《高逸·顧歡傳》:『綱領既理,毛目自張。』《弘明集》柳憕《答梁武帝敕》:『振領持綱,舒張毛目。』並以綱領與毛目對言。」

      蔣祖貽:「『毛目』,細目。《漢書·刑法志》:『毛舉細故。』《晉書·天文志》:『枉矢如流星,蒼黑蛇行,望之若有毛目,長數匹著天。』黃注引《子華子》以爲『毛舉其目』云云,恐非是。」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第三節

正文

位理定名[一],彰乎《大易》之數[二],其爲文用,四十九篇而已[三]。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四段

第三節

[一] 蔣祖貽:「《文心·情采》篇:『設模以位理。』『位理』,指安排各篇先後之『理』。『定名』,指每篇題目之推敲。《文心》每篇先後及每篇題名,都是經過作者的慎重考慮的。」

[二] 范注:「《易·上繫》:『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大易』,疑當作『大衍』。」《校注》:「按范說是。凌廷堪《祀古辭人九歌》:『探大衍兮取數。』(《校禮堂集》卷六)已疑『易』字爲誤矣。」「衍」,推演也。孔疏引京房云:「五十者,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

      斯波六郎:「按彥和據《繫辭》之文,故意改『大衍』爲『大易』。以『大易』稱《易》之例,見《正緯》第四,又見《抱朴子·喻蔽》篇。」

《斟詮》:「《易·上繫》:『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曰:『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貫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孔疏:『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北辰居位不動,其餘四十九轉運而用也。」是以太極之一,兩儀之二,日月之二,四時之四,五行之五,十二月之十二,二十四氣之二十四,合計之爲五十。太極不動,除一則爲四十九耳。』」清焦循《易通釋》:「大衍猶言大道。」

[三] 「四十九篇」不包括《序志》,一說不包括《原道》。按仍以前說爲妥。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

第四段

以上爲第四段,介紹全書基本內容及寫作體例。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第一節

正文

夫銓序一文爲易[一],彌綸群言爲難[二]。雖復輕采毛髮[三],深極骨髓[四],或有曲意密源,似近而遠,辭所不載,亦不勝數矣[五]。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

第一節

[一] 《校證》:「《梁書》『序』作『敘』。」何義門批:「序一作敘。」

      郭注:「銓序,謂衡量論述。銓序一文者,如李充《翰林論》:『陸機《議晉斷》,亦其美矣。』『相如《喻蜀父老》,可謂德音矣。』又如鍾嶸《詩品序》:『陳思《贈弟》,仲宣《七哀》,公幹《思友》,阮籍《詠懷》,子卿《雙鳧》,叔夜《雙鸞》,……是皆五言之警策者也。』」

[二] 《易·繫辭上》:「《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正義:「彌謂彌縫補合,綸謂經綸牽引,能補合牽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也。」《中庸》朱注:「綸者,比其類而合之也。」《原道》篇:「彌綸彝憲。」《附會》篇:「彌綸一篇。」「彌綸」兩字連用有綜合組織、整理闡明之意。郭注:「彌綸群言,謂綜合作家而論創作,如《文心雕龍》是也。」曹學佺批:「彥和雖是子類,然會其大全,要之中正,所以爲難。」

[三] 《校注》:「『復』,黃校云:『一作或。』徐烶云:『《梁書》作「雖復」;伯元改爲「或」,又重下「或」字。』何焯改『或』。按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張甲本、兩京本、何本、胡本、訓故本、梅本、謝鈔本、四庫本作『復』,與《梁書》同。《論說》、《封禪》、《定勢》三篇,並有『雖復』之文,則作『復』是。」

      《校證》:「《廣文選》『復』作『或』,謝校作『或』。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讀書引》『采』作『採』。」

      「毛髮」比喻寫作中的枝節問題。

[四] 「骨髓」比喻寫作中的根本問題。

[五] 《校證》:「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王惟儉本『不』下有『可』字。謝徐校俱刪『可』字。」

      《校注》:「馮舒於『不』下沾『可』字。按元本、弘治本、汪本、張甲本、兩京本、胡本、訓故本並有『可』字。以《程器》篇『不可勝數』例之,馮沾『可』字是也。」

      《校證》:「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無『矣』字。」

      「或有曲意密源,……不可勝數矣」,《神思》篇:「思表纖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筆固知止。……伊摯不能言鼎,輪扁不能語斤,其微矣乎?」意極相似。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第二節

正文

及其品列成文[一],有同乎舊談者,非雷同也[二],勢自不可異也。有異乎前論者,非苟異也,理自不可同也[三]。同之與異,不屑古今[四],擘肌分理[五],唯務折衷[六]。按轡文雅之場[七],環絡藻繪之府[八],亦幾乎備矣[九]。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

第二節

[一] 《校證》:「佘本、《廣文選》、《梁書》『列』作『評』,馮本墨釘。黃注云:『一作許。』『許』當作『評』。王惟儉本『品列』作『評品』。」

      《校注》:「『列』,黃校云:『一作許。』徐烶校『評』。何焯校同。按《梁書》、《廣文選》、……作『評』;佘本、張乙本、訓故本同。徐、何校是也。黃氏校語『許』字,當爲『評』之誤。」

[二] 《禮記·曲禮》:「毋雷同。」鄭玄注:「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當各由己,不當然也。」宋玉《九辨》:「世雷同而炫耀兮。」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斥世之學者「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

[三] 《札記》:「『及其品列成文』七句--此義最要。同異是非,稱心而論,本無成見,自少紛紜。故《文心》多襲前人之論,而不嫌其鈔襲,未若世之君子必以己言爲貴也。即如《頌讚》篇大意本之《文章流別》,《哀弔》篇亦有取於摯君,信乎通人之識,自有殊於流俗矣。」

      《注訂》:「勢自不可異者,指古人論定之作;理自不可同者,就一己創見之言。苟無創見,則不必輕於反古。既爲論定,則不必慳於服膺。同異之間,皆忠恕之旨,偉哉彥和此論也。」

[四] 《斟詮》:「屑,顧也。《後漢書·馬廖傳》:『盡心納忠,不屑毀譽。』」

[五] 「擘肌分理」,喻剖判之精密也。《文選》張衡《西京賦》:「剖析毫釐,擘肌分理。」注:「雖毫釐肌理之間,亦能分擘。」牟注:「這裏是比喻對文學理論的分析。」

[六] 《補注》:「《史記·孔子世家贊》:『言六藝者,折中於夫子。』索隱:『《離騷》:「明五帝以折中。」王叔師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斷也。中,當也。言欲折斷其物而用之,與度相中當也。」』案小司馬所引《離騷》在今《九章》中《惜誦》篇,王注殊不瞭悉,故置彼引此。中與衷通。」

      周勳初《梁代文論三派述評》:「劉勰曾經介紹過自己的論文要旨:『擘肌分理,唯務折衷。』所謂折衷,就是分析同一事物矛盾着的兩端,較其得失,然後取其所長,棄其所短,融合成爲一種較全面平穩的理論。這種做法雖有時不免流於調和,但若處理得當,則其中確可包含若干辯證法的因素。」(《中華文史論叢》第五輯)

[七] 《斟詮》:「『按轡文雅之場』,謂折衝於文雅之場屋,即能控引思理之韁轡,左右逢源,應付裕如也。『按轡』,按抑韁轡,使馬徐行。《史記·周勃傳》(當爲《絳侯周勃世家》):『亞夫軍細柳,上自勞軍,之細柳軍壁門,士吏謂從屬軍騎曰:「將軍約,軍中不得驅馳。」於是天子按轡徐行。』」

[八] 《校證》:「佘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鍾本、梁本、謝鈔本、日本刊本、王謨本、張松孫本、《讀書引》『環』上有『而』字。兩京本『繪』誤『膾』。《原道》篇有『藻繪』語。《情采》篇:『藻飾以辯雕。』『藻飾』、『藻繪』義同。」

      「按轡」、「環絡」,指巡視。《斟詮》:「謂涉獵於藻繪之府庫,亦可掌握辭采之籠頭,得心應手,優遊不迫也。『環絡』,收繞籠頭,使馬駐足。」

[九] 《校釋》:「舍人『幾乎備矣』之言,即陸士衡『蓋所能言者具於此云』之意。」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第三節

正文

但言不盡意[一],聖人所難[二];識在缾管[三],何能矩矱[四]?茫茫往代,既沈予聞[五];眇眇來世[六],倘塵彼觀也[七]。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第五段

第三節

[一] 斯波六郎:「《周易·繫辭上》:『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孔疏:『意有深邃委曲,非言可寫,是言不盡意也。』」《文賦》:「至如操斧伐柯,雖取則不遠,若夫隨手之變,良難以辭逮。」蓋文章之事,神思爲貴。大匠能與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也。

[二] 《校證》:「馮本、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儉本、日本刊本、王謨本、《讀書引》『聖人』作『前聖』。」

[三] 《校證》:「馮本、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王惟儉本『缾』作『瓶』。黃丕烈引活字本、《廣文選》作『鉼』。」《考異》:「『瓶』、『缾』同,『鉼』俗字,見《正字通》。」

      《左傳》昭公七年:「雖有挈瓶之知,守不假器。」注:「挈缾,汲水,喻小知。」謂雖僅有挈瓶汲水之小知。《莊子·秋水》篇:「是直用管窺天,用錐指地也,不亦小乎?」「缾管」,形容見識微小。

[四] 《校證》:「『矩矱』原脫『矱』字,梅據許補。案《梁書》正作『矩矱』。馮本、汪本作『規矩』。張之象本、兩京本作『規短』,『短』即『矩』誤。」

      《校注》:「元本作『規矩』。按『矩矱(音獲)』一作『榘矱』。《離騷》:『求榘矱之所同。』《楚辭·哀時命》:『上同鑿枘於伏戲兮,下合矩矱於虞唐。』王注:『矩,法也;矱,度也。』」

[五] 《校證》:「『沈』,佘本、《唐文選》、《梁書》作『洗』。盧云:『「沈」似當作「況」,「況」與「貺」古通用。』紀云:『「洗」字是。』器按《戰國策·趙策上》『武靈王平晝閒居』章:『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沈於所聞。』即彥和所本,盧紀說俱未是。」

      《校注》:「《商子·更法》篇:『夫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漢書·揚雄傳下》(《解嘲》):『使溺於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溺聞』,亦『沈聞』也。其作『洗』者,乃『沈』之形誤。」

      斯波六郎:「鈴木先生《校勘記》云:《梁書》作『洗』是也。『洗』字與『塵』字相對。」

      《綴補》:「案《經濟類編》引『沈』作『洗』,《梁書》同。『洗』蓋『沈』之誤;或淺人所改。『沈』猶『溺』也。此彥和自謙之辭。《戰國策·趙策》:『學者沈於所聞。』《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傳》、《新序·善謀》篇並云:『學者溺於所聞。』『沈』、『溺』同義,此其驗矣。」

《斟詮》引潘重規《讀文心雕龍札記》:「參詳辭義,此文似應作『洗』字。彥和著書,博採前修,自抒卓見,故曰:『不述先哲之誥,無益後生之慮。』其書初成,未爲時流所稱,乃至負書干沈約於車下,其徬徨求索,寄懷來者,懼遂湮滅,沒世無聞,衷情蓋可想見。夫先哲洗我之蒙蔽,而我不能貽後生以讜言,斯志士之大痛也。『茫茫往哲,既洗予聞。』此彥和受知於前哲者也。『眇眇來世,倘塵彼觀。』則己之著述,能入來世之目與否未可知也。倘者冀望之辭,亦未可必之辭也。前聞沃我,故曰『洗』;人觀己作,故謙言『塵』。塵洗文義,正相鋒對。故知作洗爲長。若沈聞溺聞,則是爲見聞所蔽,非彥和此文之意旨矣。」《斟詮》:「洗有推陳出新,承先啟後之意,若作『沈聞』,固然有高自傲視,目空往古之嫌,與下句不相貫串;即作『況聞』,亦未免傍人門戶,耳食陳言之疚,與上文無以圓說。權衡輕重,皆不若洗字爲得。」

[六] 《校證》:「馮本、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儉本、鍾本、梁本、日本刊本、王謨本、《讀書引》『眇眇』作『渺渺』。」《斟詮》:「渺眇,音同義通。《文賦》:『志眇眇而臨雲。』注:『眇眇,高遠貌。』」

[七] 《校證》:「『倘』,佘本、《廣文選》、《梁書》作『儻』;馮本、汪本、張之象本、兩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王惟儉本、凌本、梅六次本、陳本、鍾本、梁本、日本刊本、四庫本、王謨本、吳本、張松孫本、崇文本、《讀書引》作『諒』。」

      《綴補》:「案『倘』猶『或』也,『塵』猶『汙』也。此亦彥和謙辭。《程器》篇:『濬沖不塵乎竹林者,名崇而譏減也。』『塵』亦『汙』也,與此同例。」

      《校證》:「《廣文選》、《梁書》無『也』字。謝云『一本無也字』。」

      范注:「《諸子》篇曰:『嗟夫!身與時舛,志共道申,標心於萬古之上,而送懷於千載之下,金石靡矣,聲其銷乎!』」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

第五段

第五段闡述評論作家作品和對待文學理論的態度和方法。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贊曰

正文

贊曰:生也有涯,無涯惟智[一]。逐物實難,憑性良易[二]。傲岸泉石[三],咀嚼文義[四]。文果載心,余心有寄[五]。

文心雕龍義證·正文·卷十·序志 第五十

贊曰

[一] 《校注》:「按《莊子·養生主》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釋文:『(知)音智。』」

[二] 郭注:「兩句承上文而言,逐物實難,亦即承《養生主》下文:『以有涯隨無涯,殆已。』憑性良易,又用《養生主》『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也。」

      《斟詮》:「謂以短促之壽命,追逐無涯之知識,實在困難,但憑天賦之才情,抒寫自發之靈感,畢竟容易也。」

      蔣祖怡:「『逐物』即『隨物』。《楚辭·河伯》:『乘白黿兮逐文魚。』『逐』與『隨』同義。『逐物實難』句係指『窮盡物理爲難』之意。而『憑性良易』句則指『性情之所好』,即下文的『傲岸泉石,咀嚼文義』,亦即隱居而論文是比較容易做到的。這是解釋自己何以不從事注經以求立名,而要從事於論文以傳後的原因。」

吳林伯:「逐物一般指俗士追逐名利,以滿足私欲。嵇康《贈秀才入軍》詩:『流俗難悟,逐物不還。』又《答難養生論》:『欲以逐物害性。』本篇『逐物』指汲汲求仕。」結合劉勰在寫《文心雕龍》時尚未入仕的背景,這樣解也可通。「憑性」,指憑性之所好,指下文的「傲岸泉石」。

[三] 「傲岸」,謂高傲之性,與世異也。《校注》:「《晉書·郭璞傳》(《客傲》):『傲岸榮悴之際,頡頑龍魚之間。』」《札記》:「鮑照《代輓歌》:『傲岸平生中,不爲物所裁。』」

[四] 《文論選》:「『傲岸泉石』二句--意思是自己不願富貴,而要傲岸在山水之間,探索、鑽研寫作的方法。」

[五] 《校注》:「按《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是以孫卿屈原之屬,遺文炳然,辭義可觀。存其所感,咸有古詩之意。皆因文以寄其心,託理以全其制。』」

      《文論選》:「意謂假使文能載道,那麼我的心就寄在《文心雕龍》一書了。」

文心雕龍考異 - 張立齋·序

梁劉彥和文心雕龍乙書,自隋書經籍志初見著錄後,原本久佚,唐寫本殘,元至正本僅見於何焯椶語、及孫貽讓禮札迻中所引黃丕烈校本。明以後,有弘治嘉靖萬曆諸刻,傳本始盛於世。至於何義門所謂據宋本校勘者,乃誤於明錢功甫之一言,未足信也。蓋錢氏自稱所得阮華山宋刊,實爲晚出,有依託之嫌,與所稱隱秀篇四百字,同屬可疑。紀文達葉郋園均有論正,若是今世傳本,唐鈔殘缺,元鐫罕見,當以明刻較全而差古矣。茲編所據:一、英京所藏唐人寫本殘卷影片,自原道篇贊曰以下,至諧隱篇題止。二、涵芬樓影印之嘉靖本。三、萬曆楊升庵批點梅慶生音註本,哈佛圖書館所所藏;余前歲講學來美,得影印全書一函。四、凌雲本,原刻極精,五色套印,亦哈佛所藏。五、黃叔琳集註及紀評合刻本,爲道光十三年初刊於南廣節署,硃墨兩色套板,爲哥大圖書館所藏。據此五種,逐篇互校、手自甄錄,旁參御覽及近世范文瀾注本,楊明照校本,王利器新書,所引諸舊刻,飜檢再三,間下已說;並補拙著文心註訂之所未備。惟王楊二氏校本,自述所據唐寫本以下,王凡廿三種,楊凡十七種,余則唐寫本以下,僅得其五,頗慚寒儉。但二氏之作,於校讐則每失,於論斷則頻誤。茲就唐本十餘篇中,王氏失校者,有廿餘條,楊氏失校者,達三百四十餘條,如唐寫本辨騷篇「湯武之祇敬」句下,原脫「典誥之體也,至諷之旨也,」四句共廿二字。又銘鍼篇「孟臧武之論銘也,」

句下原脫「曰天子令德,諸侯計功,大夫稱伐,」三句共十三字,二氏均未校出,謹細忽大,不見輿薪,爲失之最者也。且唐寫本原爲草體,娟秀有法,西陲古卷上品,蓋中唐學士大夫之筆,二氏於諸篇中之天與之,祀與祝、復與履、詰與誥、晣與晰、秘與祕、彌與珍、照與昭、祝與說、間率依稀莫辨,以意誤從,是又不識草書之過也。楊氏凡遇寫本中之觀字,皆認爲親字之誤,誠又匪伊所思矣。至於亡忘、勣績、解懈、唱倡、撰選、宛婉、旁傍、曜耀、卻郗、皆於古爲通之字,有典籍可按,而二氏率以應從某從某者,何疎略至於是歟。蓋校讐之作,如仇家相對,又烏可不求甚解乎。徵聖篇,先王聖化句,唐本聖化作聲教,以爲下章有聲教一辭,改從唐本,不知聖化本於孟子,聲教本於禹貢,何當改從。明詩篇五子咸怨句,從范註改怨爲諷,不知怨爲尚書五子之歌經本字。誄碑篇迭致文契句,別本迭致作送勢,則謂送勢爲六朝常語,應改從,(亦據范說)不知迭致之本於易繫辭。此皆楊氏之誤也。誄碑篇易入新切句之切,而識作麗,謂宜改從。銘鍼篇卿尹州牧句,謂唐寫本前上有九字,今檢唐本,切字不誤,九字本無,此又王氏之誤也。以上僅就寫本諸篇略舉而已。雜文以下,卅餘篇中,二氏失誤,仍多不免,將隨章見義,以己意賓從,頗補其失,略正所誤。但考異之作,如掃落葉,究竟難求,況文心原本已渺,自明清以降,異本之見於著錄者,不下廿餘種,加以御覽玉海諸書所引,足資取證者尤繁,搜羅艱備,闕疑難詳,今所從事,聊爲引玉,用竢專家。別如范注所謂宗經篇襲王仲宣文章志之說,即自「易惟談天,至表裏之異體者也」,共二百字,則檢藝文類聚及御覽並無,是乃范氏引象山陳漢章之言,本出嚴鐵橋全漢文所誤錄。況孤證不足據;而兩漢六朝之文體,風格逈殊,故不爲論列,以免厚誣古人也。此稿始於編註訂時,原僅據嘉靖本及坊間黃本,客夏再度來美,所獲善本不一,乃勉爲完稿。入秋偶恙初痊,再檢來稿,重校一過,且以遣日,區區之作,竟迭經寒署矣。

成申歲除張立齋識於紐約之凝碧樓,時年七十。

文心雕龍考異 - 張立齋·正文

原道第一

◆以鋪理地之形。(此據嘉靖本下同)

梅慶生音註本(以下簡稱梅本)凌雲本(以下簡稱凌本)黃叔琳本(以下簡稱黃本)並同。王足利新書本(以下簡稱王校凌本)引陳本梁本理地作地理。

立齋按:理地與上文麗天對文,理地是。

◆爲五行之秀人。實天地之心生。

梅本凌本黃本人生二字並無。王利器新書(以下簡稱王校本)引故宮周刊載明鈔本文心書影一幀與梅本同。

立齋按:嘉靖本人字衍,心生由下文而詭。楊明照校注本(以下簡稱楊校本)云:「當作秀氣心生」四字者、非是。

◆傍及萬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楊校本引張本、孫本,傍並作旁,楊云:「旁字是」。

立齋按:傍亦音旁,莊子齋物論、傍冒、旁傍字通,楊校非是。

◆調如竽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竹瑟。王校本引明活字本御覽,作竹琴。

立齋按:禮記樂記莊子管子皆竽瑟並稱,從竽瑟是。

◆肇自太極幽贊神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太作泰,贊作讚。王校本云:「舊本俱作讚,孔龢碑幽讚神明,作讚是。」

立齋按:太泰古通;讚後起字,說文無讚字。兩漢碑刻爲或體俗體之源,文字之亂,自兩漢始;王校引碑文皆東漢以後之物。作贊是,王校非。

◆洛書韞於九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楊校云:「龍豁精舍叢書本疇作章,漢書五行志作九章。」

立齋按:楊說非,依經文作疇是。

◆唐虞文章,則煥乎始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始、馮本作爲,御覽亦作爲。」楊校云:「徵聖篇遠稱唐世則煥乎爲盛,辭義與此同,可證作爲是也。」

立齋按:宜從始,因下有既發亦垂句,既亦皆承始義,且以二典爲古文之始,故從始,楊校非。

◆益稷陳謀。

梅本謀作謨。注云:「元作謀,楊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謨。

立齋按:說文鍇注:泛議將定其謀曰謨。」從謨是,楊失校。(楊失校頗繁,以下不悉舉)。

◆九序惟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惟作永。

立齋按:書大禹謨,「九功惟叙,九叙惟歌。」作詠非。

◆辭繇炳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耀。

立齋按:曜耀字通,見玉篇。

◆褥其徽烈。

梅本褥作振。注云:「元作褥,朱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正作振。

立齋按:從振是。易蠱象:「君子以振民育德。」曲禮:「振書論於君前。」皆有振作之義。王校本誤褥爲縟,縟、六經所無。

◆剬詩緝頌。

梅本同。剬下注云:「音端。」黃本凌本並同。御覽剬作制。

立齋按:剬、古制字,見史記正義五帝紀注。剬同制,亦見說文。梅音端,亦本說文。

◆雕琢情性。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性情。

◆木鐸啟而千里應。

凌本黃本御覽並同。梅本啟作起。楊校引諸本。作起。

立齋按:啟本論語不憤不啟,王校據梅本從起非是。

◆爰自風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爰上有故字。

◆玄聖創典。

梅本玄下注云:「一作元。」凌本同,黃本玄作元。

玄齋按:玄聖見莊子天道篇。凡清刊本玄皆作元,避聖祖諱也,以下不具舉。

◆原道心裁文章。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作「原道心以敷文章」。注云:「以敷一作裁文,從御覽改。」又以敷,御覽作而敷。

立齋按:嘉靖本以字脫,裁奪敷佈也;從敷爲長。

◆研神理而設教。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而作以。

◆發輝事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輝宜作揮,御覽正作揮。」

立齋按:易乾文言:(六爻發揮、旁通情也。」從揮是。

◆故知道㳂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知字。

◆旁通而無涯。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涯作滯。注云:「作涯。從御覽改。」王校云:「按今見宋本御覽皆作涯。」立齋按:無滯則通達;不匱則足用,從滯爲長。

◆湯曰鼓天下之動。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動下有者字,從御覽增。

立齋按:經文有者字,御覽是。

◆迺道之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迺字。

◆民胥以傚。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傚作俲。

立齋按:俲爲傚之俗體。從傚是。

徵聖第二

◆見乎文辭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文字。

立齋按:諸本文字衍,易繫辭下云:「聖人之情,見乎辭矣。」唐寫本是。

◆先王聖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聖化作聲教。

立齋按:孟子:「大而化之謂聖。」此聖化所本。禹貢:「朔南暨聲教,訖于四海。」此聲教所本。諸家並據練字篇改從聲教者皆非。

◆夫子風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風采作文章。

立齋按:上文已有文章句,此作風采是。

◆溢於格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於作乎。

◆以立辭爲功。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黃本立作文。

立齋按:左傳僖二三年:「吾不如襄之文也。」杜注:「有文辭也。」又襄二五年「非文辭不爲功。」依傳文從「文」爲是。除黃本皆非,揚校誤。

◆以多方舉禮。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方並作文。梅本註云:「元作方,孫改。」

立齋按:孫改是。

◆此事蹟貴文之徵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蹟作績。

立齋按:書堯典:「庶績咸熙。」傳:「績功也。」又蹟同迹。詩小雅:「念彼不蹟。」傳:「不蹟、不循道也。」二字義殊,唐本是,王失校。

◆忠足而言文。

凌本同。梅本黃本忠作志。注云:「志元作忠、謝改。」唐寫本作志。

立齋按:作志是。左傳襄二五年:「言以足志。」又而字、唐寫本作以,楊王二氏皆失校。

◆妙極機神。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注云:「機疑作幾。」

立齋按:莊子至樂篇:「萬事皆出於幾,皆入於幾。」此幾字所本。幾神與上日月爲對文,從幾是。

◆縟說以繁辭。

梅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辭作詞。

立齋按:辭辤詞三字互通,唐寫本辭詞互用。如詞高言中,信辭若巧,分見第一、二兩篇是也。

◆書契斷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決斷。

◆文章昭晰以象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晰作晣,象作效。

立齋按:從晰是。考晰、晣二字易混,白晰之晰從析,明晣之晣從折,唐寫本草書之木手莫辨。又按離、卦名,從象是,楊校云:「晣、俗字」者誤。

◆繁略殊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形作制。

立齋按:形指體勢而言,與下文時字對文,從形是。

◆變通會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適會。

立齋按:易繫上:「唯變所適。」韓康伯注云:「變通貴於適時,趣舍存乎其會。」唐寫本是。

◆是以致論必徵於聖,宗於經。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是以子政論文,必徵於聖;稚圭勸學,必宗於經」。注云:「子字元脫,楊補。」唐寫本作「是以論文必徵於聖;窺聖必宗於經。」立齋按:唐寫本是。楊氏所補,或以意爲之也。

◆弗爲好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弗惟作不唯。

立齋按:「不、弗」、「惟、唯」,皆音義互通。不、古音弗。

◆故知正言所以立辨。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作辯,唐寫本作辨。

立齋按:辨辯音義互通,說文皆作判解也。又通偏,楊校非。

◆辭成無好異之尤,辨立有斷辭之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成下有則字,義作美。

立齋按:尤、過,義、宜也。意對爲切,從義是。

◆徒事華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莊子列禦寇原作從,然徒事云者,含訾意,亦通。

◆雖卻此言聖。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此言作訾,唐寫本作訾。

立齋按:作訾是。

◆弗可得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弗作不,己作也。

◆猶或鑽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猶作且。

◆胡寧勿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胡寧作寧曰。

◆睿哲惟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睿作叡。

立齋按:睿叡互通。說文睿作叡。

宗經第三

◆其書言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及唐寫本言並作曰。

立齋按:從曰是。

◆效鬼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效作効。

立齋按:効,玉篇云:「俗效字,正韵古惟從文,無從力者。」效、說文象也,又通傚,唐寫本誤。

◆洞性靈之奧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區奧。

立齋按:班固東都賦:「天下之奧區焉。」唐寫本及范注均誤。

◆大寶咸耀。

梅本凌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咸並作啟。

立齋按:大寶指羣經,故曰咸。從咸是。

◆義既極乎性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極並作挺,王校引明鈔本御覽極作埏。

立齋按:極字至高至大至正之義,從極是。

◆辭亦匠於文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於作乎。

◆聖謀卓絕。

梅本謀作謨。凌本黃本御覽及唐寫本並同。

◆而吐納自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無而字。

◆易惟談天。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易上有夫字,御覽及唐寫本並同。

◆人神致用。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人作入。注云:「從御覽改。」唐寫本亦作入。

◆洪鍾。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云:「閔本鍾作鐘。」

立齋按:鍾、鐘古通,酒器樂器之別,自漢以後始著。

◆旨遠辭高。

梅本高作文,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元作高,孫改。」,唐寫本作高。

立齋按:遠與高、中與隱,辭義相協,從高是。

◆固哲人之驪淵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固作故。

立齋按:從固是。

◆書實記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及唐寫本記並作紀。

立齋按:記、釋名:「紀也。」。紀、史記索隱:「紀者記也。」。記、紀訓同而辭互相假,但經典中義實有別。詩大雅:「綱紀四方。」傳:「理之爲紀。」書益稷:「據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據此記言之記,宜從記。

◆詁訓茫昧。

梅本記言之下,接覽文如詭;黃本記言之下,接訓詁茫昧,與唐寫本同。

立齋按:自此句之下,至表裏之異體者也,倒錯難讀,先逐句校定之如下。

◆故子夏嘆書,昭昭若日月之明,離離如星辰之行,言昭灼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明上有代字,行上有錯字。

◆禮記立體,據事剬範。

梅本體下有弘用二字,剬作制。凌本同。黃本記作以。注云:「一作貴。」,體下注云:「一本有宏用二字。」唐寫本與黃本同。

◆章條纖曲,一字見義。

梅本曲下有「執而後顯,採掇王言,莫非寶也。春秋辨理」四句。注云:「四句十六字原脫,朱按御覽補。」凌本黃本王並作生,唐寫本王言作片言。

◆諒以邃矣,尚書則覽文如詭。

梅本邃矣下,「此聖人之殊致,表裏之異體者也」兩句。注云:「自書實記言之下,倒錯難通,余從諸善本校定云云。」

◆詩主言志,詁訓同書。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詁訓作義訓,唐寫本言作之。

◆敢最附深衷矣。

梅本作「故附深衷」,無矣字。黃本作「故最附深衷矣」。唐寫本及御覽作「最附深衷矣」,無敢故二字。

立齋按:此句下嘉靖本作禮記立體,據事剬範,章條纖曲,下接「一字見義」。梅本作「訓詁茫昧,通乎爾雅,文意曉然矣」,下接「禮記立體」句。唐寫本則矣字下,作「禮以立體,據事制範」句。凌本黃本並與唐寫本同。

◆此聖人之殊致,表裏之異體者也。

梅本凌本此二句在諒以邃矣之下。黃本唐寫本此二句則在「訪義方隱」句下。

立齋按:以上自書記言,至此二句止,信如楊氏所云:「諸本互舛,倒錯難通」,幸有唐寫本爲據。此二百字中,如言昭灼之昭,唐寫本作照;詩主言志之主,唐寫本作之;據事剬範之剬,唐寫本作制;採掇生言之生,唐寫本作片;諒以邃矣之以,唐寫本作己;聖人殊致之人,唐寫本作文;凡此異文,皆足改從,中惟照、宜從昭,此句法本左傳隱五年昭文章,與桓二年昭其儉也。至於章句叢錯不協,皆依此寫本爲定,差可讀矣。茲參酌黃本唐寫本等寫定如下。「書實記言,而詁訓茫昧,通乎爾雅,則文意曉然。故子夏嘆書,昭昭若日月之明,離離如星辰之行,言昭灼也。詩主言志,詁訓同書,摛風裁興,藻辭譎喻,溫柔在誦,故最附深衷矣。禮以立體,據事制範,章條纖曲,執而後顯,採掇片言,莫非寶也。春秋辨理,一字見義,五石六鷁,以詳略成文;雉門兩觀,以先後顯旨,其婉章志晦,諒以邃矣。尚書則覽文如詭,而尋理即暢;春秋則觀辭立曉,而訪義方隱。此聖人之殊致,表裏之異體者也。」

◆至根底槃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至於槃固。」

◆餘味日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餘上有而字。

◆後進追取而非曉。

梅本凌本黃本曉並作晚。注云:「晚元作曉。」唐寫本作晚。

立齋按:晚與下文先字對文,從晚是。

◆前修文用而未先。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文一作運。」唐寫本文作久。

立齋按:楊校從久,以對上文追取而意似可解,用運可互通,兩句皆屬論文字而言,故寫本從久爲長也。

◆易統其首。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注云:「首一作旨。」

立齋按:據下文「發其源,立其本,總其端」諸句,言源言本言端,故從首是。

◆紀傳銘檄。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朱云銘當作移。」唐寫本紀作記,銘作盟。

立齋按:唐寫本是,春秋盟會爲盛,從盟是。

◆終入環內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者也二字。

◆仰山鑄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仰作即。

立齋按:史記吳王濞傳:「乃益驕溢,即山鑄錢,煮海水爲鹽。」索隱:「即,就也。」從即是。

◆義直而不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直作貞。

立齋按:論說篇「時利而義貞」,分用易乾卦語。貞,固也,從貞是。

◆勵德樹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勵作邁。

立齋按:作邁是,邁同勱,書大禹謨「臯陶邁種德」句本此,楊校引左傳杜註而不及經文,註失其本矣。

◆正末歸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正末」作「極正」。

立齋按:易乾文言「各正性命」句本此,唐寫本誤。

◆三極道。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鈴本校云:「按三極彝訓,已見正文,此道訓之字疑錯置。」立齋按:鈴說是。

◆致化歸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歸作惟。

立齋按:唐寫本是。書大禹謨「惟精惟一」。

正緯第四

◆神龜見而洪範燿。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燿作耀。

立齋按:燿、耀字通,俗作曜,王校誤云「唐寫本作曜」非是。

◆斯之謂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之作其。

立齋按:從之是。

◆好生矯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誕作託。

立齋按:誕與訑同,疑元作訑,唐寫本由形近而譌,從誕是。

◆孝論昭哲。

梅本凌本黃本哲並作。注云:「原作哲,許改。」唐寫本孝作考。

立齋按:從考從皆是,哲考並誤。

◆按經驗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按作酌。

◆盖緯之成經。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云:「成疑作於。」

立齋按:緯經有相成之勢,蓋作緯者必依經以成,引經爲說,故成字爲長,王校疑作於者非是。

◆倍擿千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擿作摘。楊校云:「宜從摘。」

立齋按:摘擿互通,擿音義同擲,楊說非。

◆經顯聖訓也,緯隱神教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也字。

◆聖訓益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聖作世。

立齋按:作聖是。

◆而今緯多於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今字。

◆堯造綠圖。

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綠作錄。

立齋按:錄,說文「金色也」,與丹書並稱,宜從錄。

◆圖錄頻見。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錄作籙,唐寫本錄作綠。

立齋按:籙爲錄之俗體,從錄是。

◆偽既倍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倍疑作掊。」

立齋按:「倍音義與背同,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注:「倍文謂背文,暗記也。」參拙著文心注訂,黃說非。

◆原夫圖錄之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原字,圖錄作綠圖。

立齋按:唐寫本誤同前。

◆迺昊休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迺作乃。

立齋按:迺同乃,昊、昦之俗體,堯典「欽若昦天」,參註訂。

◆前世符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世作聖。

◆伎術之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伎作技。

立齋按:伎、技古通,禮王制:「作奇技。」書泰誓:「斷斷無他技。」史記馮驩傳:「無他伎能。」

◆必假孔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假作徵,王失校。

◆謂起哀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謂下有偽字。

立齋按:書洪範正義:「緯侯之書,不知誰作。」通人討覈,謂緯起哀平,孔氏襲舍人語有偽字,楊校是。

◆東序秘寶。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楊校云:「唐寫本祕作秘。」今按唐寫本元作祕,楊氏識作秘非是。

◆曹襃撰讖以定禮。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撰作選。

立齋按:撰與選同,見集韵,楊校非。

◆尹敏戲其深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戲欵作巇。」唐寫本深瑕作浮假。

立齋按:黃氏云「疑作巇。」不知所據,从戲是。

◆白魚赤烏之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烏作雀。

立齋按:白魚赤烏皆本史記周本紀,如以赤雀爲文王事,則應作赤雀白魚矣,舍人原文當作烏不作雀,此或傳寫之誤,楊校非。

◆黃金紫玉之理。

梅本凌本黃本理並端。注云:「瑞元作理,孫改。」唐寫本金作銀,理作瑞。

立齋按:史記孝武紀:「以風符應合于天地。」集解:「瑞也。」此孫氏改字所本。范校云:「金作銀」是,見禮斗威儀。

◆是以後來辭人。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後作古。

立齋按:後、古皆通,但後字爲長,指自哀平讖緯既興之後而言也,不能概之以古。楊校云「指彥和以前,宜从古」者非是。

◆援摭英華

梅本凌本黃本援摭並作採摭。唐寫本作捃摭。

立齋按:捃摭是。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荀卿孟子韓非之徒,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又事類篇:「捃摭經史。」所本皆同,楊校失檢。

◆平子恐其迷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恐作慮。

◆榮河溫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榮作采。

立齋按:黃注云:「尚書中侯『帝堯即政,榮光生河,休氣四塞。』作采非。

◆糅其雕蔚。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糅作採。

立齋按: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糅字本此,楊校非。云「採其雕蔚,即篇末招摭英華之意。」非是。

辨騷第五

◆小雅怨謗而不亂。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旁並作誹。注云:「元作旁,許改。」

立齋按:莊子刻意篇:「放言怨誹。」通訓定聲:「放言曰訪,微言曰誹。」許改是。

◆可謂兼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兼之二字。

立齋按:兼之言兼有國風小雅之不淫不亂也,唐寫本脫。

◆崑崙懸圃。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懸一作玄。」唐寫本元作玄。

立齋按:懸、玄古通。

◆文辭雅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辭字。

立齋按:文辭與次句辭賦之辭犯重,從唐寫本是。

◆駟虬乘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本云:「洪本翳作鷖,諸本皆誤,唯唐寫本作鷖不誤。」

◆皆合經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術作傳。

◆楊雄諷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諷作談。

立齋按:從諷是,說文「諷、誦也。」

◆謂不合傳。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鈴木云:「洪本傳下有體字。」

◆鑒而弗精。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弗作不。

◆翫而未覈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也作矣。

◆湯武之祗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禹湯。

立齋按:離騷原作湯禹。又按祗敬以下四句,唐寫本脫,諸家皆未校出。

◆桀紂之猖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原脫此句。

立齋按:猖披,楚詞宋本作昌被,別本作倡披,被音義與披通,蓋古文凡披皆作被也。

◆豐隆求宓紀,鴆鳥媒嫁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豐上有駕字,鴆上有憑字。

立齋按:唐寫本駕憑字衍,此列舉迂怪之事,楊校非。

◆夷羿蔽日。

梅本凌本黃本蔽並作彃。注云:「元作蔽,孫改。」唐寫本作斃。

立齋按:楚辭天問:「羿焉彃日。」別本又作斃,從彃是。說文:「彃射也。」王校從唐寫本改從非是。

◆木天九首。

梅本凌本黃本天並作夫。注云:「元作天,謝改」唐寫本作木夫。

立齋按:楚辭招魂:「一夫九首,拔本千些。」作夫是。

◆土伯三足。

梅本凌本黃本足並作目。注云:「目元作足,朱改。」唐寫本作目。

立齋按:同前書:「土佰九約,。。。。參目九首。」從目是。

◆摘此四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摘作指。

立齋按:摘發指近也,見說文。從摘是。

◆體憲於三代。

梅凌黃三本憲並作慢。注云:「慢元作憲,朱據宋本楚辭改。」唐寫本作體憲。

立齋按:從慢是,參註訂。楊校語意朱闡,從憲非,詔策之體憲一詞,義有別也,王校從憲亦非。

◆風雅於戰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雅作雜。

立齋按:唐寫本以形近而譌,從雅是。

◆取鎔經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意作旨。

◆自鑄偉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趙云偉作緯。」唐寫本亦作緯。

立齋按:唐寫本誤,從偉是。

◆九歌九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辯作辨。

立齋按:辨、辯字通,見前說。說文同作判解,後以引申之義,乃有考問謂之辨,巧言謂之辯也,據易乾卦「問以辨之」又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望」可證。

◆綺靡以傷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綺靡作靡妙。

◆瓌詭而惠巧。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惠作慧。

立齋按:惠慧字通。後漢書孔融傳:「將不爾惠乎。」注:「惠作慧。」

◆招魂招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招魂、馮云:『楚辭本作大招。』下云、屈宋莫追,疑大招是。」唐寫本作大招。

立齋按:淮南小山有招隱士在續楚辭中,彥和所引不及賈誼以下諸篇;故從大招是。

◆耀艷而深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深作采。

立齋按:耀艷、文采外發也;深華、文采內蘊也。外發故曰耀,內蘊故曰深,深者藏也。考工記:「梓人必深其爪。」即藏其爪也。采、採、彩互通,與耀字不協,从深是,楊校非。

◆遽躡其跡。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引鍾本梁本遽作遠。

立齋按:从遽是。

◆菀其鴻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菀作苑。

立齋按:菀苑音義互通;惟菀盛茂也,詩小雅「有菀其特。」則與苑有別,从菀是。菀又音鬱,王校非。

◆酌而不失其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真作貞。

◆顧盻可以驅辭。

梅本盻作盼,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盻作眄。

立齋按:盻音係,說文「恨視貌。」盼音判,玉篇「目黑白分明貌。」眄音麪,虞卿以顧眄而指相印,見前漢書班固敍傳,从唐寫本作眄是。王失校。

◆壯志煙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志作采。

立齋按:騷體志鬱而文盛,壯字非,从唐寫本作采是。

明詩第六

◆歌永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歌作哥。

立齋按:哥、古文歌,見說文。

◆聖謀所析。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謀作謨。

立齋按:从謨是。

◆詩者持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持上有故字。

◆有符焉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有上有信字。

◆昔葛天氏樂辭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天氏二字,下無云字。

立齋按:依下文「黃帝雲門,理不空絃」,上應作「葛天樂辭,玄鳥在曲」,氏云均衍文,見玉海引「昔葛天樂辭,玄鳥在曲」可證。唐寫本脫天字。

◆黃帝雲門,理不空綺。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綺、朱云當作絃。」唐寫本正作絃。

立齋按:詩譜正義云:「既能合集,必不空絃。」絃之所歌,即是詩也;从絃是。

◆大唐之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唐作章。

立齋按:大唐、大章、大巷,皆堯樂名,參註訂。

◆舜造南風之詩。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舜作虞。

立齋按:上稱堯,下稱舜,从舜是。

◆太康敗德。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太作少。

立齋按:此據史記夏本紀:「帝太康失國。」作少非,少康乃誅澆者、夏后相之子也。

◆五子咸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怨作諷。

立齋按:「五子咸怨」,句本尚書五子之歌,諷字非,范注楊校均誤。

◆子夏監絢素之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監作鑒。

立齋按:監、鑒字通。監、察也,視也。覽本義爲大盂,見說文,引申亦爲視義,義屬後起,監字是,讀平聲。

◆可與言詩。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與作以,唐寫本詩下有矣字。

立齋按:與字本論語,以字非。

◆王澤殄竭。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殄作彌。

立齋按:尚書畢命:「餘風未殄。」殄、絕也,與下文輟字偶,楊校云「唐本作彌」非也,蓋行草之,往往近爾;是从非爾也,楊校誤識。

◆風人輟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輟作掇。

立齋按:从輟是。

◆以爲賓榮。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爲作成。

◆李陵班婕妤。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無妤字。

立齋按:婕妤、官名,古於官號多單稱,如右丞曰丞,丞相曰相,太宰曰宰,婕妤稱婕,唐寫本御覽並可从。

◆見疑於後代。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後作前。王校云:「疑讀作擬亦通。」

立齋按:疑、擬古通,惟此則从疑爲是,緣上文莫見五言句義而致後文之疑也,王校非。

◆召南行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召並作邵。

立齋按:召字經典無作邵者,唐寫本及御覽並誤。

◆閱時取證。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證並作徵。

◆兩漢之作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兩上有故字,御覽上有固守。

立齋按:御覽固字是。

◆婉轉附物。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云:「唐寫本婉作宛。」

立齋按:唐寫本正作婉、非作宛也,王校誤識。

◆怊悵切情。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怊作惆。

◆清曲可味。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及御覽曲並作典。梅註云:「曲,作典。」

立齋按:从典是。

◆暨建安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初上有之字。

立齋按:王校於唐寫本此條脫。

◆五言騰踴。

梅本凌本黃本踴並作踊,唐寫本踴作躍。

立齋按:踴經傳皆作踊,詩邶風「踴躍用兵。」禮檀弓「辟踊,哀之至也。」从踊是。

◆唯取昭哲之能。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哲並作晰。

立齋按:从晰是。

◆唯稽旨清峻。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旨並作志。

立齋按:王校於唐寫本此條脫。

◆若乃應璩百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一作壹。

◆辭譎義貞。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貞作具。

立齋按:从貞爲長。

◆張潘左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作張左潘陸。

立齋按:時序才略諸篇皆作左潘。

◆嗤笑徇務之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嗤作羞。

◆或㭊文以爲妙。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㭊作析。

立齋按:从析是,㭊爲析之別體。

◆崇盛亡機之談。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唐寫本亡並作忘,王校从徐曰:「當作忘。」

立齋按:亡同忘,詩邶風:「心之憂矣,何維其亡。」古作忘,亡通無,皆一字也,無煩改从,王校非。

◆辭趣一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趣作輒。

◆莫與爭雄。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與作能。

◆挺拔而爲俊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俊作携。

立齋按:俊儁通,王校云:「唐寫本作隽」誤。

◆儷采百字之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字作家,从偶爲長。

◆清麗居宗。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上兩句皆有則字。

◆叔夜含其潤,茂先凝其清,景陽振其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含作合,御覽凝作擬。

立齋按:楊校引文鏡秘府與嘉靖本黃本並同當从。

◆鮮能通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作圓通。

◆忽之爲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之並作以。

立齋按:从以是。

◆自出篇什。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自出」並作「出自」。

◆則明於圖讖。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明作萌,上有亦字。唐寫本同。

樂府第七

◆聲依永。

梅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凌本作咏。

◆既其上帝。

梅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既作暨。

立齋按:既、暨字通,但既、己也,暨與也;从暨是,楊校非。

◆有娀謠乎飛燕。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引玉海改乎从于。

立齋按:上下諸句皆从於,王改是。

◆殷氂思於西河。

梅本凌本黃本氂並作整。注云:「整元作氂。」御覽作整,唐寫本作釐。

立齋按:呂氏春秋元作殷整甲,河亶甲之名也,从整是。

◆音聲推移,亦不一概矣。

梅本凌本並同。唐寫本音作心。

◆及夫庶婦。

梅本及作匹。注云:「元作及,許改。」凌本黃本同。唐寫本作「及疋夫庶婦」。

立齋按:諸本及下脫匹字,許改及唐寫本是。

◆樂育被律。

梅本凌本黃本育並作盲。唐寫本育作胥。

立齋按:詩小雅「君子樂胥。」从胥是。

◆氣變金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石作竹。

立齋按:王校云、上言皇,唐寫本作竹非。

◆精之至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至作志。

立齋按:从至是。

◆叔孫定其容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與作典。

立齋按:容與出離騷,與鏗鏘爲對文也。容典出漢書曹褒傳,但此从與爲是。

◆紀其鏗鏘。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鑑並作鏗。

立齋按:作鏗是。

◆武帝崇禮。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禮作祀。

立齋按:王校不从祀是。

◆朱馬以騷體制歌。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范注引朱改作枚非、漢書朱買臣傳言楚詞、帝甚悅之。朱字不誤。

◆河間薦雅而罕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薦作篇。

立齋按:唐寫本誤,从薦是。

◆詩效鹿鳴。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至宣帝雅詩,頗效鹿鳴。」

立齋按:唐寫本是。王校云:「頗效與稍廣爲對文也。」

◆邇爲元成。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邇作逮。

立齋按:从逮是。

◆暨後郊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後下有漢字。

立齋按:唐寫本是。

◆惟雜雅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雜作新。

立齋按:从雜是。

◆志不出於滔蕩。

梅本凌本唐寫並同。黃本滔作淫。

立齋按:尚書湯誥「無即慆淫。」从慆是。

◆聲節哀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哀作稍。

立齋按:哀稍並通。

◆阮咸譏其離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聲作罄。

立齋按:从罄是。禮記明堂位:「垂垂和鐘,叔之離罄。」鄭注:「和離謂次序其聲懸也。」

◆和樂精妙。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樂下有之字。

◆晉風所以稱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遠作美。

◆季札觀辭。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據左傳改辭爲樂。

立齋按:王改是。

◆怨志詄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宛詩決絕」。

立齋按:范注本認應作宛志決絕,非是。論語:「詩可以怨。」此怨志所本。詄絕,前漢書禮樂志:「天門開詄蕩。」詄,逸出也。絕,離騷:「萎絕其何傷,」注:「絕、落也。」蓋詄絕狀其起落不定之勢,與婉孌乃對文也,唐寫本筆誤,范注不可从。

◆自此階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寫本階作偕。

立齋按:階字本詩●●:「誰生勵階。」唐寫本誤。

◆詩聲曰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詩作咏。

立齋按:漢書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从咏是。

◆李延年間於增損古辭。

梅本凌本黃本間並作閑。唐寫本間作閑,李作左。

立齋按:左延年善鄭聲,見魏志杜夔傳,从李非、間作閑是。

◆咸有佳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咸作亟。

◆斬伎鼓吹。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斬、俞羨長云,疑作軒,伎疑作歧。」唐寫本正作軒歧。

立齋按:斬伎爲軒歧,形近致誤,軒轅歧伯也,見崔豹古今注及宋書樂志,黃注是,參註訂。

◆而並總人樂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並字。

立齋按:唐寫本是。

◆繆襲所致。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襲作朱,致作改。

立齋按:唐寫本誤,繆襲魏人,有鼓吹曲挽歌之作見魏志。又紀評云:「致富作制。」可从。

◆以標區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界下有也字。

詮賦第八

◆昔邵公稱公卿獻師,師箴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師下注箴瞍二字,唐寫本無卿字,箴下有瞽字,與御覽同。

立齋按:國語周語:「師箴瞍賦矇誦。」韋注:「無眸子曰瞍,賦公卿列士所獻詩也」。从唐寫本是,瞽宜改瞍字。

◆劉向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劉上有故字,向下無云字。

立齋按:云字當存,因下句有稱字爲對文。

◆結言𢭃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𢭃作短。

立齋按:𢭃即短字之別體,集韵𢭃與短同。

◆然賦也者,受命於詩人,招字於楚辭也。

梅本同。字下注云:「孫云疑是體憲。」凌本黃本招字作拓宇,唐寫本及御覽然下有則字,人下有而字,招字並作拓宇。

立齋按:頻延年宋郊祀歌:「開拓土宇。」李善注引漢虞詡曰:「先帝開拓土宇。」見李詳補注。从唐本是。

◆宋玉風鈞。

梅本凌本黃本鈞並作鈎。唐寫本鈞作均。

立齋按:宋玉有鈎賦,从鈎是。

◆遂客至以首引。

梅本遂下注云:「許云:當作述。」至字下注云:「當作主。」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至作主,首作守。

立齋按:漢志有客主賦十八篇,至爲主之誤。首引者,即言序爲賦之首引也。唐寫本守字誤。

◆極貌以窮文。

梅本凌本黃本極下有聲字。注云:「聲元脫,曹補。」唐寫本聲作形。

立齋按:聲形並通,聲字爲長,原道篇:「形立則章成矣,聲發則文生矣。」形貌同旨。嘉靖本脫聲字,上言客主,下言聲貌,相對成文也。

◆順流而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順並作循。

立齋按:順循也,从唐寫本改从爲是。

◆枚馬同其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同作播。御覽同作洞。

立齋按:同播洞皆通,播字爲長。

◆臯翔己下。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臯朔以下。注云:「朔元作翔,曹改。」唐寫本正作朔。

立齋按:朔字是,枚臯東方朔也。

◆夫京殿苑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夫上並有若字。

立齋按:若字是。

◆履端於倡序。

梅本凌本唐寫本及御覽並同。黃本唱作倡。

立齋按:唱導也,與倡通。禮樂記「望倡而三嘆。」注「並與唱通。」楊校非。

◆辭以理篇。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辭並作亂。

立齋按:从亂是。

◆迭致文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作「寫送文勢」。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但文契文勢用同,皆與上理篇二字對稱也。寫送爲六朝常語,迭致則爲重複前言。結括全篇,如賦之亂,史之贊,皆同旨也,此蓋或爲舍人原本異文,本爲寫送,後又改爲迭致,易繫辭迭用柔剛,迭用迭致等,若楊校以爲迭致二字乃送勢之誤則非矣。

◆閔言稱亂。

梅本言作馬。注云:「元作焉朱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言作馬。

立齋按:唐寫本是。

◆殷人輯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輯作緝。

立齋按:輯、說文:「車和輯也。」詩大雅:「授几有緝御。」輯緝二字不相通,唐寫本誤,从輯是。

◆斯並鴻裁之寰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寰作環。

立齋按:寰,說文「天子封畿內縣也。」唐寫本誤。

◆鹿品雜類。

梅本鹿作庶。注云:「元作鹿曹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正作庶。

立齋按:庶品二字本易乾卦:「首出庶物,萬國咸寧,物品一也。」

◆觸興致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致作置。

◆斯又小制之區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制作製。

立齋按:制製字通,說文同訓裁。

◆事數自環。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數作義,環作懷。

立齋按:懷爲環之誤。自環者,廻環反覆,自設問答也。如荀子五賦皆此體,御覽非。

◆宋發巧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巧作夸,御覽巧作誇。

立齋按:夸誇字通,夸飾篇:「自宋玉景差,夸飾始盛。」夸字是。

◆致辨於情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理作衷。

◆明約以雅贍。

梅本凌本黃本約並作絢。注云:「明絢元作明約,朱依御覽改。」唐寫本正作明絢。

◆迅拔以宏富。

梅本凌本黃本拔並作發。唐寫本及御覽並作拔。

立齋按:从拔爲長。

◆深瑋之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瑋並作偉:立齋按:从偉是。

◆合飛動之勢。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合作含,唐寫本作含。

立齋按:从含爲長。

◆凡比十家,並辭賦之流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流字並作英傑。

立齋按:王校云:「諸本英傑誤作流」而未及黃本,並未言據唐寫本校出,實爲疎落。

◆發端必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端作篇。

◆義以明雅。

梅本以作必。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必。王校云:「御云以當作必。」未言據唐寫本校出。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必是。

◆物以情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觀作覩。

◆畫繪之著玄黃。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著作差。

立齋按:御覽非。

◆文雖新而有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新作雜,御覽質作實。

立齋按:从唐寫本雜是。

◆色雖糅而有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本一作儀。」唐寫本作義。

立齋按:本字是,對質而言,楊校从玉海引作儀非是。

◆遂使繁損枝。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損作折。

立齋按:折枝出孟子,然此指繁華過實,可以言損,未可以言折也。

◆無貴風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貴作實,御覽作貫。

立齋按:實貫皆形近而譌,从貴是。此言損枝害骨,既風軌之不重,而勸戒之旨亦失也。楊校云:按實字較勝者非是。

◆分歧異派。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異流分派。

◆㭊滯必揚。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㭊作。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是。

◆言庸無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庸作曠。

立齋按:陸機文賦:「言曠者無隘。」从曠是。

◆辭翦美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稊稗。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稊稗是,語見孟子。

頌贊第九

◆咸墨爲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墨應作黑。」唐寫本作黑。

立齋按:黃注據呂氏春秋古樂篇爲說,从黑是。楊校據御覽古樂志爲證,不及呂氏,失其原也。校書宜據典籍之最初見於著錄者爲是。

◆九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韶作招。

立齋按:韶招古通。

◆自商以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商下有頌字,御覽引並同。

立齋按:頌字非,此言自商以下之文理允備,非專指頌而言,故下文刊舉風雅頌各體也。唐寫本頌字衍,王失校。

◆文理允備。

梅本黃本並同。凌本唐寫本理並作禮。

立齋按:从理是。

◆容告神明謂之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容上並有雅字。

立齋按:雅字屬上句之末。

◆風雅序人。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人下有故字。

立齋按:唐寫本誤,兩漢以下文體,下及六朝駢儷,上下相承之句,多略介詞及連詞,楊校非是。

◆魯人以公旦次編。

梅本人作國,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元脫曹補」。唐寫本及御覽俱無人國二字。

立齋按:曹補者;因下有商人句,補國字以爲偶也。

◆非饗讌之常味也。

梅本饗讌作燕饗,味作詠,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常味作恒詠。

立齋按:左傳成十二年:「享以訓恭儉,宴以示慈惠。」注:「享同饗,宴同燕。」從饗燕及詠字是。

◆晉興之稱原因。

梅本興作輿。注云:「元作興曹改。」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直言不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直不言詠」。

立齋按:直言與下句短辭相偶,唐寫本筆倒誤。

◆並諜爲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誦作頌。

立齋按:諜牒喋互通。譜第爲牒,多言爲喋,此言並諜爲誦者,言非直言不詠,短辭以諷者也。誦與頌同。王校改諜爲謂,以意爲之,失考殊非。

◆浸被乎人事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乎作於。

◆情采芬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情采作辭采。

◆比類寓意。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寓意作屬興。

◆又覃及細物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又作乃,及下有乎字。

◆史岑之述僖后。

梅本僖作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僖作燕。

立齋按:唐寫本誤,漢書作熹,曹改是。

◆或範坰那。

梅本坰作駉。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駉魯頌篇名,與篇中在坰之坰,音同義殊,从駉是。

◆雖深淺不同。

梅本深淺作淺深,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深淺。

◆至於班傅之北征西逝。

梅本逝下注云:「疑作巡。」凌本同,黃本作巡,唐寫本逝作征。

◆豈不襃過而謬體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過作通。

立齋按:从過是。

◆馬融之廣成上林。

梅本上林下注云:「疑作東巡。」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藝文類聚及典論論文,皆有上林之稱,此不必从馬融傳改也。

◆而不變旨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變作辨。

立齋按:變通辨,見莊子逍遙遊。

◆魏晉辨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辨作雜。

立齋按:唐寫本是。

◆原夫頌惟典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雅作懿,御覽同。

◆汪洋以樹義。

梅本義作儀,凌本黃本並作義。注云:「一作儀。」唐寫本作儀。

◆唯纖曲巧致。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御覽唯作雖。又唐寫本作纖巧曲致,王失校。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纖巧曲致爲是,神思篇有文外曲致可證。

◆與情而變。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與並作興。

立齋按:从與爲長。

◆大體所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底作宏,御覽底作弘。

立齋按:宏弘字通,通變篇:「宜宏大體。」作宏是。

◆讚者明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明也下有助也二字。唐寫本及御覽並有助也二字。

立齋按:讚皆宜作贊,下同,參註訂。助也宜从唐寫本補。

◆嗟嘆以助辭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也字,御覽也上有者字。

◆以倡拜爲讚。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从顧校唱作言。

立齋按:漢置鴻臚,以唱名引拜於殿上以謁君爲職,故云唱拜,王校从言非。

◆及遷史班固書,記贊襃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及史班因書託讚褒貶。御覽作及史班書記,以讚褒貶。

立齋按:遷史班書者,言遷之史記,固之漢書也。記贊褒貶者,遷附太史公曰;固附贊文也,是此贊統二家而言也。然舍人之文,於節中是專論贊,而之體,實始於固,故唐寫本作史班固書,御覽作史班書記,亦具此義,惟下大有紀傳後評,亦同其名,是以字統言。若是嘉靖本作遷史固書,當不誤則从嘉靖本爲是,楊校非。又唐寫本固誤作因。

◆頌體以論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作而,辭下有也字,御覽以作而。

◆又紀傳侈評。

梅本侈作後。注云:「元作侈,朱从御覽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侈作後。

立齋按:从後是。

◆仲治流別。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治作洽,唐寫本同。

立齋按:洽治相混,若干寶之爲干于也。

◆景純注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注下有爾字。

◆動植贊之。

梅本凌本唐寫本並同。黃本作動植必贊,御覽並作必贊。

◆義兼美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義作事,御覽義作讚。

◆然其爲義。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及御覽然下有本字。

立齋按:唐寫本是。

◆促而不曠。

梅本凌本唐寫本並同。黃本曠作廣,御覽同。

立齋按:曠與廣通,前漢書五行志:「師出過時謂之廣。」荀子王霸篇:「人主胡不廣焉。」廣音曠,又見正字通。

◆昭灼以送文。

凌本黃本唐寫本昭作照。黃本文作義。梅本作昭灼以述義。

立齋按:集韵照或省作昭。詩魯頌:「其音昭昭。」釋文:「昭,之繞反。」是昭照同音相假也。楊校誤。

◆容體底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體作德。

◆縷影摛文,聲理有爛。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文聲並作聲文。又黃本影作彩。

◆年積愈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積作迹。

祝盟第十

◆徧羣臣。

梅本凌本黃本臣並作神。注云:「神元作臣朱改。」唐寫本正作神。

立齋按:舜典「徧於羣神。」楊校云:不必據今舜典改。非是。古人口授,神臣叠韵易混,循音而筆誤,从神是。

◆是生黍稷。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黍稷作稷黍。

立齋按:黍稷連詞見爾雅翼。韓非外儲篇:「夫黍者五穀之長也。」从黍稷是。

◆伊祈始蜡。

梅本祈作耆。注云:「元作祈柳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伊耆。

立齋按:周禮秋官,有伊耆氏。注:「古帝王號。」禮記郊特牲:「伊耆氏始爲蜡。」唐寫本是,范注引顧校作祈非。

◆土及其宅。

梅本凌本黃本及並作反。注云:「元作及許改。」唐寫本正作反。

◆愛在茲矣。

梅本愛作爰。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愛作曖。

立齋按:愛爲爰之形近致誤,从爰是。

◆四海俱有。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四上有與字。

◆以六事責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責下有人字。

立齋按:唐寫本人字衍,王失校。

◆則雩禜之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則作即。

◆掌六之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祀作祝。

立齋按:王校唐寫本,誤祝爲祀。

又按:周禮春官有六祝之辭,从唐寫本作祝是。范注云:「孫云唐寫本作祀,今檢唐寫本明是祝字非祀也,與王校本同其失誤也。

◆夙興夜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處作寐。

立齋按:夙興夜處出儀禮士虞禮篇:「夙興夜處不寧。」夙興夜寐,出詩小雅,此宜从夜處,因附論廟之祝,本儀禮之文也,唐寫本以夜寐習見而改之者非也,王校是。但引儀禮之文,不以不寧斷句,是誤讀也。

◆言於附廟之祝。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附作祔,唐寫本亦作祔,祝作祀。

立齋按:从祔是。又按附祔古文均作坿,附祔皆後起字,見羅雪堂先生說。

◆所以寅虔於神祇。

梅本處作虔。注云:「許改。」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春秋己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春上有自字。

◆幣史辭。

梅本凌本黃本祀並作祝。唐寫本作祝弊。

立齋按:左傳昭十七年:「祝用幣,史用辭。」从祝是。

◆至於張老成室,致善於預哭之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於作如,成室作賀宮。

立齋按:王校本於宮室失校,从唐寫本作賀宮是。又按:唐寫本善作美當从。王校云:「禱字當作頌,舍人蓋誤記耳。」左傳善頌善禱,頌禱皆可从,無所謂誤記,王校非。

◆獲佑於筋骨之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佑作祐。

立齋按:佑祐古通,見集韵。楚詞天問:「驚女採薇鹿何祐。」注「祐一作佑。」

◆可謂祝辭之組纚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纚麗,下有者字。

立齋按:纚,說文:「冠織也。」離騷:「索胡繩之纚纚。」詩小雅:「紼纚爲之。」纚字不誤,王校从麗非。

◆漢之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漢上有逮字,之作氏。

立齋按:王校云,以唐本作氏爲確者非是,蓋氏指晉氏族業之興衰,此二字爲指事類之相屬,之字爲長。

◆肅其旨禮。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旨一作百。」唐寫本旨作百。

立齋按:唐寫本可从。

◆既總碩儒之儀。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儀作義。

立齋按:義儀古通。漢書鄒陽傳,師古注曰:「義讀曰儀。」

◆侲子敺疾。

梅本敺疾作敺疫。注云:「元作歐疾王改。」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越巫之祝。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范注引孫云:「唐寫本祝作曅。」

立齋按:范注誤,草書之兄,上作兩橫點,范注未辨致誤,且凡列唐寫本均引孫云云,是未見唐寫本也,作曅者非。王校亦誤識作說益非也。

◆體失之漸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體作禮,唐寫本作體。

立齋按:从禮爲長。

◆唯陳思誥裁以正義矣。

梅本誥下有咎字。注云:「元脫曹補。」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誥裁作詰咎。

立齋按:誥咎文見藝文類聚,序中有誥咎祈福句,不作詰,王校所引困學記聞作詰者非,从誥咎是,亦見曹子建集。

◆若乃禮之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祀作祝。

◆蓋引神而作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而作之,鈴木云閔本神作申。

立齋按:易繫上:「引而申之。」又申神古通。

◆然則策本書贈。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贈作賵。

立齋按:作賵是,見儀禮即夕禮:「書賵於方。」左傳襄二十九年:「楚人使公,公視襚。」杜注:「諸侯有使賵襚之體。」釋文云:「一本作贈。」

◆因哀而爲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而字。

◆頌體而呪儀。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呪作祝,唐寫本同。王校云儀疑作義。

立齋按:呪祝古通,體質而儀式也,从儀是,王校非。

◆太史所作之讚,因周之祝文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太史作太祝,作作讀,因作固。

立齋按:因从唐寫本作固是。

◆凡羣言發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發作務。

立齋按:从發是,務與下句實務犯重,王校非。

◆而降神實務。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實務作務實,唐寫本同。

立齋按:作務實是。

◆班固之濛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祀作祠,濛作涿。

立齋按:嚴可均全漢文廿六輯得涿邪山祝文四句,及文選逐邪山祝文,皆作涿,从涿是,王氏於唐寫本此條失校。

◆奠祭之恭哀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奠祭作祭奠。

◆騂毛白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毛作旄。

立齋按:毛旄古通,史記夏本紀:「羽旄齒華。」

◆以及要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作弊,契作刼。

立齋按:下文道廢則汽始,與弊字應,舉曹毛之事,與刼字應,唐寫本是。

◆臧洪歃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歃辭作唾血。

立齋按:歃、說文歃血也,盟者以血口一旁曰歃血,史記平原君傳:「王當歃血而定从。」通作喢,後漢馮衍傳:「喢血昆陽。」古人無作唾血者,唐寫本誤。

◆氣截雲蜺。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氣作辭。

◆無補於晉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於字,晉漢作漢晉。

立齋按:古人於時序倒置,始例有二,皆見於離騷。一曰:「湯禹之祗敬」,一曰:「湯禹儼而求同」;所以然者,先舉近以及遠,亦行文之便而已。稱晉漢本離騷,兩从可也。

◆獎忠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獎下有乎字。

◆故知信不由衷。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不由作由不。

立齋按:左傳桓二年:「信不由衷,質無益也。」唐寫本誤倒置,王失校。

◆共存亡,戮心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共字心字。

◆宜在殷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在作存。

立齋按:唐寫本是。

◆毖欽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欽明作唾血。

立齋按:唐寫本誤。

銘箴第十一

◆昔帝軒刻輿幾以弼違。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引作軒轅帝。

立齋按:黃帝或稱帝軒,見帝王世紀,王校語欠明。

◆大禹勒筍而招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筍作簨,御覽而作以。

立齋按:福記明堂位:「夏后氏之龍簨。」釋文:「簨作荀。」參註訂。

◆題必戒之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戒作誡。

立齋按:戒誡通,正韵、與戒同。

◆則先聖鑒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先聖作列聖,先上無則字。

◆故銘者名也,觀器必也正名,審用省乎盛德。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故字、也字、正字,盛作慎。

立齋按:應作「觀器必也正名,審用貴乎慎德」。又按:楊校謂唐寫本觀器作親器。又云「凡唐寫本觀之字均作親字,」今檢唐寫本皆作觀字無作親者,楊於草書莫辨,乃有此失。

◆蓋臧武仲之論銘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武字。

立齋按:唐寫本以下脫「曰,天子令德,諸侯計功,大夫稱伐」,三句,共十三字,王楊二本均未校出。

◆夏鑄九牧之金鼎,用勒肅慎之楛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無鼎矢二字。

◆魏顆紀勳於景銘。

梅本凌本黃本銘並作鐘。唐寫本及御覽銘並作鍾。

立齋按:鐘鍾古通,國語晉語:「其勳銘於景鐘。」作鐘是。

◆孔悝表勒於衛鼎。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勒並作勤。

立齋按:禮記祭統有「其勤公家,及勤大命施於蒸彝鼎」之語,从勤是,王失校。

◆靈公有蒿里之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蒿作舊,御覽作奪里。

立齋按:莊子則陽篇:「靈公奪里。」御覽是。

◆吁可怪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吁作噫,矣作也。

◆趙靈勒跡於番禺。

梅本禺作吾。注云:「元作禺,楊改。」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秦銘刻傳於華山。

梅本傳作博。注云:「元作傳朱改。」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从博是,參註訂。

◆吁可茂矣。

梅本茂作笑。注云:「元作茂曹改。」凌本黃本唐寫本及御覽並同。

立齋按:从笑是。

◆若班固燕然之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若字,御覽若下有乃字。

◆張昶華陰之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昶作旭,范注云:「古文苑十八載此文,亦作張旭。」

◆序亦盛矣。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盛作成。

◆蔡邕銘思。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銘思作之銘。

◆獨冠古今。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作思燭古今。

◆僑公之箴。

梅本僑作橋,箴作銘,凌本同。黃本箴作鉞。唐寫本作橋公之鉞。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吐納典謨。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上有則字。

◆準矱戒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戒作武。

立齋按:从武是,本武王踄阼諸銘而爲之也,參註訂。

◆而居博奕之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中並作下。

◆而在臼杵之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作杵臼。

◆張采劍閣。

梅本采作載。注云:「元作采謝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采並作載。

◆其才清采。

梅本凌黃本並同。唐寫本作清采其才。

◆勒銘岷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勒銘作詔勒,御覽同。

◆箴者所以攻疾防患諭箴石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者下有針也二字。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周之辛甲百官箴一篇,體義備焉。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作及周之辛甲,百官箴闕,唯虞箴一篇,體義備焉。」

立齋按:左襄四年,傳曰:「昔周辛甲之爲大史也,命百官官鍼王闕,于虞人之箴曰。。。。」即此文所本,當从唐寫本爲是。

◆戰伐己來。

梅本凌本黃本伐作代。唐寫本作伐。

立齋按:伐宜作代,唐寫本誤。

◆箴文委絕。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委並作萎。

立齋按:从萎是,詩小雅:「無本不萎。」離騷:「雖萎絕其何傷兮。」

◆鄉尹州牧二十五篇。

唐寫本同,梅本凌本黃本卿上並有作字。

立齋按:王校云,唐寫本州上有九字,今檢唐寫本確作卿尹州牧,並無九字也,王校誤。

◆鞶鑑可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可作有。

◆信所謂追清風於前古。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信字,所作可,御覽同。

◆溫嶠傅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傅並作侍。

立齋按:嶠獻侍臣賦,見本傳,从侍是。

◆引廣事雜。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廣一作多,雜一作寡。」唐寫本作「引多而事寡,」御覽作「引多事寡。」

◆義正體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正下有而字。

◆乃寘巾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履作屨。

◆憲章戒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戒並作武。

立齋按:从唐寫本戒作武是,憲章于武王之諸銘也。

◆名目雖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目作用。

◆故文質確切。

梅本確作确。注云:「元作確朱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亦作确。

◆所以箴銘異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異作寡,御覽作實。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寡是,承上文蓋闕久論之意也。

◆罕施代惟乘文君子宜酌其遠大焉。

梅本作罕施于代,惟秉文君子,宜酌其遠大焉。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罕施後代,唯秉文君子宜酌其遠大者焉。御覽焉作矣。

立齋按:梅本之于字爲旁注,凌本黃本依改。唐寫本施下作後,焉上有者字,王失校。

◆銘實器表。

梅本器表作表器,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器表。

立齋按:唐寫本是,王校云,與德軌對文是也。

◆警言乎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警乎立履」。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必覈以辨。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注云:「覈元作覆。」

誄碑第十二

◆大夫之才。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引未本御覽大上有士字,才作材。

◆誄者累也。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無累也二字。

立齋按:御覽非,參銘鍼篇鍼者條。

◆其詳靡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詳並作辭。

立齋按:王校未及唐寫本此條,从唐寫本作辭是。

◆在萬乘則稱天以誄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在上並有其字。

立齋按:从唐本是。

◆逮尼父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父下有之字,御覽逮作迨。

立齋按:逮同迨,見集韵。易繫辭:「水火相逮。」注:「相逮、及也。」詩臺南:「迨其今兮。」爾雅釋訓:「迨、及也。」二字音義皆同。

◆觀其憖遺之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切作辭,御覽同。

◆暨乎漢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乎並作於。

立齋按:王於唐寫本失校。

◆文實煩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煤作繁。

◆沙麓撮其要而摯疑成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摯作執,麓作鹿、御覽同。

◆安有累德述尊。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累作誄。

◆而他篇頗疎。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他作結。

◆而改盻千金哉。

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盻作盼,王於唐寫本失校。

立齋按:盼顧也,从盼是。

◆傅毅所制。

梅本黃本並同。凌本唐寫本制作製。

立齋按:制製古通,以下如制製辭詞一類字不具列。

◆辨絜相參。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絜作潔。

立齋按:絜潔古通,廣韵、經典潔同絜。

◆觀序如傳辭靡律調。

梅本作「觀其序事如傳」。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嘉靖脫「其序事如」四字。

◆潘岳構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意作思。

◆易入新切。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云:「唐寫本及御覽切並作麗。」

立齋按:唐寫本與諸本同作切不作麗,王校誤。

◆能徵厥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徵作徽。

立齋按:从徽爲長。

◆工在簡要。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工作貴。

◆陳思叨名。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叨作功。

立齋按:从叨是。

◆旨言自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旨作百,言下有而字。

◆若夫殷臣誄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誄作詠,紀評云:「誄湯之說未聞。」

◆蓋詩人之則也。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無人字,之作文。

◆則觸類而長。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無則字。

◆雰霧杳算。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霧作霞。

◆始序致惑。

梅本凌本並同。注云:「謝云疑作感。」唐寫本及御覽惑並同感。

立齋按:从感是。

◆景而効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効作效,景作影。

立齋按:从效是,景影古通。

◆彌取於功矣。

梅本功作工。注云:「元作功謝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功。王校引未本御覽功作切,活字本御覽作巧。

立齋按:从工爲長。

◆選言錄行。

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錄上有以字,御覽同。

◆曖乎若可觀。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曖作瞬。

立齋按:御覽非。

◆道其哀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道作述,御覽作送。

立齋按:从道爲長。

◆悽焉如可傷。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如作其。

◆碑者埤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埤作裨。

立齋按:埤裨古通。

◆上古帝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皇作王。

◆始號封禪。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唐寫本始作紀。

立齋按:从紀是。

◆樹石埤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埤作裨。

◆亦石碑之意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石作古,唐寫本無石字。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事正麗牲。

梅本正作止。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从止是。

◆自後漢以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以並作已。

◆句無擇言。

梅本凌本唐寫本並同。黃本句作辭,御覽同。

◆周乎眾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乎作胡,御覽同。

立齋按:从胡是,周勰胡廣也。

◆莫非清允。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非作不。

◆其綴采也。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采作辭。

◆自然而至。

梅本凌本黃本同。唐寫本及御覽至下並有矣字。

◆有慕伯喈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慕作摹。

立齋按:慕摹皆通,摹字爲長。

◆志在碑誄。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作「志在於碑」。

立齋按:此節專論碑,唐寫本是。

◆添王卻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卻作郗。

立齋按:卻郁互通,無煩改从。

◆辭多枝雜。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雜作離。

◆最爲辨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裁下有矣字。

◆昭紀鴻懿。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昭作照。

◆此碑之制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制並作致。

立齋按:作制是。

◆事光於誄。

梅本光下注云:「當作先。」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光作先。

立齋按:作先是。

◆是以勒石讚勳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石作器,御覽同。

◆樹碑述己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已作亡。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亡是。

◆寫實追虛。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實作遠。

◆銘德慕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慕作纂。

◆文采允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文采作光采。

◆頹影豈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忒作戢。

立齋按:从忒爲長。

哀弔第十三

◆賦憲之諡。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注云:「孫云:『當作議德。』」

立齋按:賦憲二字,出汲冡周書,見紀評。

◆蓋下淚之悼。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下作不,唐寫本下淚作下流,御覽作下淚。

立齋按:短者曰哀,蓋指卑者而言,故从下流。

◆必施夭昏。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梅本注云:「元作天。」

立齋按:天爲形近而譌,从夭是。左傳昭十九年子產曰:「寡君之二三臣於瘥夭昏。」舍人本此。

◆事均夭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橫並作枉。

立齋按:不得其死爲夭,不順其理爲橫,枉義與橫近,皆通。

◆暨漢武封禪。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無暨字。

◆霍侯暴亡。

梅本作霍子侯。注云:「元作光病,曹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侯並作嬗。

立齋按:嬗名,子侯字也。

◆帝傷而作詩。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帝作哀。

◆亦哀辭之類矣。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矣作也。

◆及後漢汝陽王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柔上並有降字。

立齋按:唐寫本可从,惟及字單用,篇中此例亦夥,不盡如楊校所云,及王校所改,如詮賦篇:「及靈均唱騷。」頌贊篇:「及三問橘頌。」又「及晉魏辨頌,」「及遷史固書,」「及景純注雅,」蓋不一而足也。

◆始變前戒。

梅本戒作代。注云:「元作戒謝改。」凌本同。黃本戒作式,黃本據梅本而梅本本作式而板刻有誤也。唐寫本正作式。

立齋按:作式是。

◆然履突鬼門。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云:「唐寫本及御覽履作復。」

立齋按:今按唐寫本履不作復,王校識誤,又御覽范注引孫校無此條。草書之復作汶,今唐寫本上具厂形,實履字也。

◆怪而不辭。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辭作式,唐寫本辭字空格。范注引孫云:唐寫本作式。御覽同。

立齋按:王校不及御覽,而孫云唐寫本作式者非也,从式是。

◆頗似歌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歌作哥,御覽謠作呤。

◆亦彷彿乎漢式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彷彿作髣髴,武作作式,御覽同。

立齋按:唐寫本式字誤,从武是。

◆至於蘇慎張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慎並作順。

立齋按:从順是。後漢蘇順著哀辭十六篇佚。

◆雖發其情華。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情作精,唐寫本及御覽無情字。

立齋按:情華精華皆可通,下與心實爲對,唐本字脫。

◆而未極心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極下有其字,御覽心作其。

立齋按:兩句似應作:「雖發其精華,而未極其心實。」从唐寫本增其字是。

◆實踵其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踵作鐘。王校云:左傳昭二十八年:「無鐘美於是。。。。」今據改。

立齋按:上文言潘岳繼作,故下言實踵其美,踵字从繼字而來也,王校非,从踵是。

◆觀其慮善辭變。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善並作贍。

立齋按:从贍爲長,贍玉篇周也。

◆莫之或繼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無也字。

◆幼未成德。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德作性。

◆故譽止於察惠。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於作乎,王失校。

◆故悼加乎膚色。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悼下有惜字,膚作容。

立齋按:譽止悼加,相對成辭,御覽惜字衍。

◆觀文而屬心則體奢。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奢作夸。

◆奢體爲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奢作夸。

◆言神至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神下有之字。

◆以至到爲言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以上有亦字。

◆所以不吊。

梅本凌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及黃本,弔下有矣字。

◆國災民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民作人。

◆晉築虎臺。

梅本虎作虒,凌本黃本唐寫本及御覽並同。

立齋按:左傳昭二十八年:「亦賀虒社也。」从虒字是。

◆使蘇秦翻賀爲弛。

梅本作史趙蘇奏。注云:「元脫孫補。」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

立齋按:史趙見左傳昭八年傳。

◆虐民構敵。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作害民構怨。

◆或驕貴而殞身。

梅本凌本黃並同。唐寫本及御覽而作以。

◆或狷忿以乘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作而,御覽忿作介。

◆或美才而兼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美才作行美。

立齋按:行美對有志,王校从行美是。

◆體同而事覈。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同作周。

立齋按:从周爲長。

◆及平章覆切。

梅本平作卒,凌本同,黃本作平。注云:「一作卒。」唐寫本及御覽並作卒。

立齋按:下言斷而能悲,斷字即从卒章句而來,从卒是。

◆揚雄弔屈。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弔作序。

◆意深文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文略作反騷。

立齋按:从唐寫本作反騷是。

◆並敏於致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語作詰。

立齋按:王校唐寫本詰誤作詰。

◆胡阮之弔夷齋。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胡上衍故字。

◆襃而無聞。

梅本聞作文,凌本黃本並作聞。唐寫本聞作間。御覽聞作文。聞字非。

◆仲宣所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制並作製。

◆王子傷其隘。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王校引明鈔御覽隘作溢。

◆各志也。

梅本各下有其字,各其二字小字夾行,凌本黃本並作各志也,唐寫本作各其志也,御覽同。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序巧而文繁。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序作辭。

◆而華辭未造。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鈴本云:「未爲末字之訛。」

立齋按:鈴說是。

◆割㭊褒貶。

梅本十作析,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剖㭊,御覽作析割。

◆辭定所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辭之所哀」。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迷方告控。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告作失。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雜文第十四

◆辭盈乎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辭作辨。

立齋按:从辭是。

◆氣實使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之作文。

立齋按:从文是。

◆故曰新殊致。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新下有而字,王失校。

◆腴辭雲構。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作構。

立齋按:从構是,集韵搆音鈎,牽也。與从木者別爲一字。楊校云,「搆乃構之別體」非是。

◆本麗風駭。

梅本本作夸,凌本黃本唐寫本及御覽並同。

立齋按:从夸是。

◆楊雄覃思文濶。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覃作淡。

立齋按:覃、深廣也。書孔安國序:「研精覃思。」唐寫本誤,參註訂。漢書揚雄傳:「校書天祿閣上。」紀評云:「作文閣。」又見李詳補注,當从。

◆及此三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凡三此文。」御覽無「凡三者」三字。

立齋按:唐寫本三此誤倒。

◆爲連珠其辭雖小而明潤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重連珠二字。

立齋按:唐寫本連珠二字重爲衍文,王失校。

◆文章之枝派。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派作流。

◆暇豫之末造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豫作預。

立齋按:預豫同,經典通作豫,王失校。

◆自對問以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後」作「已下。」

◆效而廣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效作効。

立齋按:效字是,見前說。

◆雜以詣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謔作調。

立齋按:唐寫本誤。

◆吐典言之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裁作式。

◆張衡應問。

梅本凌本唐寫本並同。黃本問作間。

立齋按:从問是。

◆景純客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景純作郭璞。

立齋按:景純、郭璞字也。

◆庾凱客咨。

梅本凱作敳。注云:「字子嵩,元作凱,欽改。」唐寫本凱作敳,咨作諮。

立齋按:从敳从諮是。

◆意榮而文粹。

梅本粹作悴,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正作悴。

立齋按:从悴是。

◆無所取裁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裁作才。

◆原茲文之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作而。

◆時屯寄於情泰。

梅本於作乎,唐寫本同,凌本黃本並作於,與嘉靖本同。

◆此立本之大要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本作體。

立齋按:从體是,立體分見宗經書記等篇。

◆自七發以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以作已,王失校。

◆植義純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植作指,御覽作植。

立齋按:从植是。

◆壯語畋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畋作田。

立齋按:田、畋古通,易曰:「田無禽。」疏:「田者獵也。」詩:「叔于田。」傳:「田、取禽也。」畋、說文平田也。書多方:「畋尔田。」又廣韵:「取禽獸也。」書王子之歌:「畋於有洛之表。」

◆甘意搖骨體。

梅本體下注云:「楊云當作髓。」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體作髓,御覽同。

立齋按:作髓是。

◆艷詞洞魂。

梅本凌本黃本洞並作動。唐寫本作洞,御覽同。

立齋按:王於唐本失校。動,洞皆通,从洞爲長。

◆而終之以居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無而字。

◆先騁鄭衛之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作騁聲,無先衛二字。

立齋按:此節漢書司馬相如傳贊之語爲句,猶騁鄭衛之聲,曲終而奏雅,王校是。

◆曲終而奏雅。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雅下衍樂字。

◆唯七厲叙賢。

梅本唐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厲作例,王校云:「唐寫本無唯字。」

立齋按:厲字本論語:「聽其言也厲。」例字非,唐寫本元有唯字,王校誤。

◆里配捧心。

梅本配作醜。注云:「元作配謝改。」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及御覽並作醜字。

◆不關西施之嚬矣。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施作子,嚬作顰。

立齋按:嚬通顰,見正字通。又與矉通,莊子天運篇:「西施病心矉。」王失校。

◆唯士衡運思,理新文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唯士衡思新文敏。」

◆裁章置句。

梅本凌本黃本唐寫本並同。御覽置作致。

◆豈慕珠仲四寸之璫乎。

梅本珠作朱,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仲作中,御覽璫作璠。

立齋按:列仙傳作朱仲。璫、耳珠也。見廣韵。璠、美玉也。見逸論語及左傳定五年注。此言四寸則非珠屬,當从御覽作璠是。

◆磊磊自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磊磊作落落。

◆故不曲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述下有也字。

◆學堅多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多作才。

立齋按:从才是。

◆嘒若參昂。

梅本昂作昴,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嘒作彗。

立齋按:詩召南:「嘒彼小星。」傳:「嘒、微也,彗星名。」唐寫本誤。

◆慕嚬之心於焉祇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唐寫本作慕嚬之徒,心焉祇攪。

立齋按:从唐寫本是。

諧隱第十五

◆諧讔讔。

梅本讔作隱,凌本黃本唐寫本並作隱。

立齋按:唐寫本自諧隱篇題以下缺。讔與隱通。呂氏春秋重言篇:「荊莊王立三年,不聽而好讔。」劉向新序:「齊宣王發隱書而讀之。」隱即讔。

◆蠶解鄙諺。

梅本解作懈,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解懈古通。呂覽恃君篇:「大解陵魚大人之居。」王校云「諸本懈作解誤,」非是。

◆昔齊宣王酣樂。

梅本宣作威。注云:「元作宣許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史記淜稽列傳載齊威王喜隱,好爲淫樂長夜之飲。許改是。

◆本體不雜。

梅本雜作雅,凌本黃本並同。注云:「雅作雜」。

立齋按:不雜則純,不得謂其流易弊矣,从雅是。

◆詆嫚媒弄。

梅本媒作媟,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从媟是,漢書枚乘傳:「其子臯爲賦好嫚戲,以致得媟瀆貴幸。」

◆至魏大因俳說以著茂書。

梅本茂作笑。注云:「元作茂孫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據下文魏文陳思約而密之語,知大宜从文。據句內之俳說,所著必爲笑書,知宜从笑矣。

◆雖抃推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疑誤。」

立齋按:忭猶今之鼓掌也,抃下疑脫笑字,下文有忭笑一詞可證。如云,雖抃笑推席,只供謔浪,本無益於時用也。推席者,推席而起歡喜之態,王校改推爲衽者誤,以意作解也。

◆尤相效之。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相作而。注云:「一作相。」

立齋按:尤而效之,見左傳僖二十四年傳,相字非。

◆豈非溺者之妄茂。

梅本凌本黃本茂並作笑。注云:「元作茂,朱改。」

立齋按:呂氏春秋大樂篇:「溺者非不笑也。」朱改是。

◆昔還楊求極於誓師。

梅本凌本黃本楊並作社。注云:「元作揚,拯元作極。」

立齋按:从社。从拯是。

◆錄之歌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漢書藝文志、雜賦十二家,隱書居其末,歌末當作賦末,見李詳補注。

◆君子隱化爲謎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君字下注云:「子嘲二字。」

立齋按:宜作君子嘲隱,化爲謎語,語意始全。

◆纖巧以弄忠。

梅本凌本黃本忠並作思。注云:「元作忠,謝改。」

立齋按:思改是,忠不可弄也。

◆則髠袒而入室。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紀評云:「袒而疑作朔之。」

立齋按:髠袒本史記滑稽列傳中有羅襟盡解而言也。

史傳第十六

◆史載筆左右使之記已者。

梅本左右下有「史者使也,執筆左右」八字。注云:「八字元脫。」胡孝轅本補己作也,者字無,御覽黃本並同。凌本無左右二字。立齋按:左右衍,下補八字是。

◆左史記事者,右史記言者。

梅本左上有古字。注云:「元脫孫補。」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兩者字。

立齋按:御覽是。

◆言經則尚書,事經則春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二則字,下有也字。

◆商夏被於誥誓。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改正作夏商。

立齋按:商夏本離騷之湯禹、說見前,王校改正爲夏商非。

◆洎周命惟新。

黃本同。梅本凌本洎並作自,惟並作維。

立齋按:嘉靖本作洎,王校末見嘉靖本無煩據改。又惟維互通,六經中惟維唯三字互通,率作語辭,累見毛詩左傳論語均如此。又訓獨也。朱子云:「惟以心思也。唯从口應辭也,古皆通用。」又見韵會。楊校云、奏啟篇之「唯新日用」,時序篇、「武帝惟新」,二惟字當改作維。按據楊校則六經中可改者多矣,殊非。

◆紬三正以班曆。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曆作歷,楊校云:「曆說文所無,當作歷爲是。」

立齋按:曆歷互通,古文作麻,北宋小字本說文日部:「麻象也,从日麻聲。」史記率作歷,五經中曆歷互見,楊校非。

◆天子閔王道之缺。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上有昔者二字,御覽同。黃本注云:「二字从御覽增。」御覽閔作慜。

立齋按:从御覽增者是,慜廣韵聰也,與閔別。正字通,慜閔互通者非,御覽作閔者非。

◆然睿旨子亡幽隱。

梅本亡字下注云:「二字衍。」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存亡二字,隱作秘。

◆於是就大師以正雅頌。

梅本凌本黃本大並作太。御覽作大,楊校云、按作大字是,論語八脩作大,范甯穀梁傳集解序、於是就大師而正雅頌,因魯史而脩春秋。舍人遣詞出此。

立齋按:大、太古通,經吏太率作大,如大極、大宰,論語大廟、大師皆讀如太也,楊校非是,蓋大皆讀作太也,王失校。

◆丘明同時。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時作恥。

◆轉受經旨以授其後。

梅本凌本黃本其並作於。御覽受作授。

立齋按:受承也,論語:「君子不可以不知而可大受也。」授、付也。詩鄭風:「還予授子之粲兮。」御覽非。

◆至縱橫之世。

梅本凌本黃本至上有及字。注云:「从御覽增。」

◆錄而弗叙。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弗敍作不序。

◆故節簡而爲名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節作即,御覽無而字。

◆爰及太史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太字。

◆子長繼至。

梅本凌本黃本至並作志。注云:「元作至胡改。」御覽正作志。

立齋按:志是字,言子長繼父志爲書也。

◆甄序帝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云:「銅活字本御覽勣作績,宋本御覽誤作續。」

立齋按:勣、玉篇功也,通作績。

◆十表以譜年爵。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云:「本篇不言世家,恐有脫誤,當據班彪史記論,世家以總公侯,列傳以錄卿士。」立齋按:范注可从。

◆觀司馬遷之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司馬遷作史遷。

立齋按:从御覽是。

◆至於宗經矩聖之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矩作規。

◆遺親攘美之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美作善。

◆並違經實。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違經失實,」無並字,注云:「元脫朱補。」

◆張衡同史。

梅本凌本黃本、同並作司。

立齋按:司字是。

◆而或同遷固。

梅本凌本黃本或並作惑。

之齋按:惑字是,此譏平子欲爲元后立紀也。

◆何有於三后哉。

梅本凌本黃本三並作二。

立齋按:如三字是,似指呂后及元平二后,如二字是,似指元平二后;如三或作王字,則指元帝王后爲是,若折衷而言,應从上文作二后爲長也。

◆司馬彪之詳實。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司上有若字,注云:「自御覽補。」

◆記傳互出。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互作並。

◆或疎濶寡耍。

梅本凌本黃本御覽並同。

◆非妄至譽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無至字。

◆繫乎著作。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繫作繁,鈴木云:「繁當作繫。」

立齋按:繫、繁並通。

◆干寶述紀。

梅本凌本黃本干並作于。

立齋按:从晉書作干是。

◆以審正得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得作明。

◆舉例發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引明鈔本御覽凡作目。

◆自史漢以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自字。

◆莫有準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有作不。

◆至鄧●晉紀。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璨。御覽同。

立齋按:从晉書作璨是。

◆又撮略漢魏。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从御覽改撮略爲擺落。

立齋按:撮略舉其要,擺落刪其繁其,紀體條例,兩存其善,从撮略爲長,略亦含擺落義也。

◆雖湘州典學。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州作川。

◆亦有心典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心下有放字。

◆及交國立例。

梅本凌本黃本御覽交並作安。

立齋按:从安是。

◆必貫乎百姓。

梅本凌本黃本姓並作民。注云:「元作姓梅改。」

◆欲其詳悉於國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木云:「玉海體下有也字。」

◆然紀傳爲式。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紀傳作傳紀。

◆編年綴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綴作經。

◆文非泛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泛作記。

◆總會之爲難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會作合。

◆而數人分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而字。

◆則病於不周。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病作漏。

◆故張衡摘史班之舛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摘作擿。

立齋按:摘、擿通,說見前。

◆公羊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高作臯。

◆荀況稱錄遠略近。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況作悅。

立齋按:此撮用荀子非相篇之語意而變其詞耳,御覽非。

◆莫顧實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實理作理實。

◆欲詳其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跡作迹。

立齋按:跡迹通。

◆我書則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傳作博。

◆至於記編時同多詭。

梅本時下有一時字。注云:「元脫胡補。」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正有時字。

◆動勞之家。

梅本勞作榮,凌本黃本並同。

◆迍敗之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迍作屯。

◆雖令德而嗤,理欲吹霜噴霧,寒暑筆端。

梅本凌本黃本噴並作煦,御覽理作埋,無常字欲字。

立齋按:此數句應作「雖令德而常嗤,吹霜煦露,寒暑筆端,」理欲二字似衍。

◆此入同時之枉可嘆息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入作又,枉下有可爲二字,御覽枉下有論字。

立齋按:从御覽是,嘉靖本入爲又之譌,脫可爲二字。

◆欲述遠則誣矯如彼。

梅本凌本黃本欲作故。注云:「元作欲朱改。」御覽欲作故。

◆記近則回邪如此。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記作略。

立齋按:从記是。

◆唯素心乎。

梅本凌本黃本心並作臣。注云:「元作心,今改謂左丘明也。」

立齋按:王校據紀評从素心者非是,蓋素心自有出處,然檢下文固尼父之句,則作素臣爲是,此梅本注云所以稱左丘明也。

◆負海內之責。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引諸本責作貴。

立齋按:从責是。王校非。

◆而贏是非之尤。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贏作嬴。

立齋按:梅本實作贏,不作嬴也,王校誤,作贏是。

諸子第十七

◆入道見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木云:「入玉海作述。」

立齋按:下文言篇述者,又「子自肇始,莫先於茲,」則玉海引作述者爲有據矣。下又云,「述道言治」,尤可證,从述是。

◆昔風后力牧伊尹。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風后元脫,曹補。」

◆戰代所記者。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代作伐。

立齋按:戰代爲文心常語,黃本誤,从代是。

◆子自肇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紀評云:「子自當作子之,則文从字順矣,然自字亦不失旨。」若从范注改爲子目,似專論書故稱目,則失之膠柱乎,不可从。又按楊校引玉海作諸子肇始,但上文只舉鬻子一人,則又不可言諸矣,子自肇始,或子之肇始,皆爲可从。

◆尸狡兼總於雜術。

梅本狡作佼。注云?「元作狡,柳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尸子名佼、魯人,見漢志,本篇兩引尸佼,从佼是。」

◆逮漢成普思。

梅本凌本黃本普並作留。注云「留一作普。」

◆流鱗萃止。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九流鱗萃。」

立齋按:「九流鱗萃」,與上句「七略芬菲」爲偶,梅本是。

◆讇言兼存。

梅本讇作讕。注云:「元作讇,朱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誣言相加謂之讕,或作●,从朱改是。

◆然繁辭雖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辭謝補。

◆踳駁者出規。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駁作駮。

立齋按:駁字是,下文踳駁之類也正同,王失校。

◆是以世疾諸混洞虛誕。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洞作同,范注云:「諸下脫子字。」王校云:「世疾諸子,混洞虛誕。」原本無子字,今據補。立齋按:諸下稱子字,范說是,史記蘇秦傳:「虛喝洞疑。」洞字是。

◆羿斃十日。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斃作弊。

立齋按:楚詞元作彃,別本作斃,黃本作弊非。

◆姮娥奔月。

梅本凌本黃本姮並作嫦,鈴木云:「玉海作嫦。」

立齋按:嫦娥之作恆娥,見淮南子覽冥訓,羿請不死之藥於王母,恆娥竊以奔官,後以避漢文諱,易恆爲常,見漢書地理志張晏注,則恆娥爲嫦娥矣,姮娥說文皆無其字,蓋俗體也,姮音恆,見廣韵。

◆殷湯如茲。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湯疑作易。」

立齋按:斃日奔月之說,皆據歸藏,則湯爲易之誤,从易是。

◆轅藥之。

梅本凌本黃本轅並作轘。

立齋按:轅誤,車裂爲轘也。

◆魏牟比之鴞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鴞鳥當作井。」

立齋按:黃注以莊子秋水篇爲據是也,鴞鳥或爲舍人之誤引,以史記魯仲連語歸之魏牟耳。楊校謂:「則魏牟之比公孫,亦乃爾云云」,是以意爲之,非是。

◆鬼谷渺渺。

梅本凌本黃本渺渺並作眇眇:立齋按:渺、眇音同。渺訓水長,眇訓深遠。莊子庚桑楚:「藏其身也,不厭深眇而已矣。」與下文每環奧義旨合,从眇是,王失校。

◆而辭氣文之大略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無文字,梅本氣下有空格。

立齋按:嘉靖文字衍。

◆若夫陸賈典語。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據孫貽讓札迻,典語應作新語。

立齋按:典語非誤,下有新書字,故上稱典語。

◆呂氏鑒遠而體周,淮南泛採而文麗。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楊校云:「泛採二字當乙,始能與鑒遠相對。」殊誤。

◆咸叙經典。

梅本凌本咸作或,黃本作咸,一作或。

立齋按:梅校从或是,餘篇不一其例。

◆體勢浸弱。

梅本凌本黃本浸並作漫。楊校云:「諸本多作浸。」樂府篇自雅聲浸微,亦其旁證。

立齋按:楊說可从。

◆難明于坦途。

梅本凌本黃本難並作雖,于並作乎。注云:「雖乎二字元作難于,朱改。」

立齋按:朱改是,此本莊子秋水篇,明乎坦途。

◆大夫處世。

梅本凌本大作丈,黃本作大。鈴木云:大當作丈。

立齋按:丈夫成人之稱,大夫仕者之稱,此言處世是泛舉,从丈夫是。

◆懷實挺秀。

梅本凌本黃本實並作寶。

立齋按:从實是,禮月令:「季春爲民社麥實。」注謂「於食秀成」,蓋實秀相承爲辭,舍人本此,未可拘於論語之懷寶也,楊校从寶非。

◆辨雕萬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楊校云:「當作辯。」

立齋按:楊校非,余說見前。

論說第十八

◆聖世彝訓曰經。

梅本凌本黃本,世並作哲。注云:「元作世,朱據玉海改。」

立齋按:朱改是。

◆倫理有無聖意不墜。

梅本凌本黃本有無並作無爽,聖字上有則字。注云:「無爽元作有無,聖上無則字,从御覽增御覽理作禮。」

立齋按:御覽禮字非,周禮冬官考工記:「折幹必倫。」注:「順其理也。」理字不誤。

◆故仰其經目。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仰作抑。

立齋按:抑者不逕言經而名論語,故从抑是。

◆始盛玄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如作乃。

◆而研一理者。

梅本研下有精字。注云:「元脫朱補」。御覽有精字。

立齋按:朱補是,上言彌綸,下言研精,相對成文。

◆至石渠論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至下有如字。

◆白虎通講聚述聖言通經綸家之正體也。

梅本作「白虎講聚述聖通經,論家之正體也。」御覽通講作講聚,下無聚言二字。梅本虎字與聖字下皆剜去一格,凌本黃本並同嘉靖本。

立齋按:宜从梅本及御覽應作「白虎講聚,述聖通經,論家之正體也」。又御覽正字作政爲非。

◆嚴允三將。

梅本允作尤。注云:「元作允,朱改。」凌本黃本並同。覽允作左,王校引玉海引作尤。

立齋按:嚴尤三將論見漢書王莽傳,朱改是。

◆何晏之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何上有而字。

◆始盛玄論。

梅本凌本及明鈔本御覽並同。黃本玄作元。

立齋按:凡清刊本玄皆作元,避清聖祖諱也。

◆詳觀蘭碩之才性。

梅本碩作石,凌本黃本並同。

◆仲宣之去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代作伐。

立齋按:御覽是,隋書經籍志、儒家去伐論三卷,王粲撰,見札迻。

◆鋒頴精密。

梅本凌本御覽並同。黃本頴作穎,王失校。

立齋按:黃本穎从禾是,从示穎之俗體也。詩大雅:「實穎實粟。」傳:「垂穎也。」

◆盖人倫之英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人字,倫作論,玉海同。

立齋按:人倫之英、是論人,論之英,是論文,本皆可通,緣下文言,「原夫論之爲體,及是以論爲析薪」,皆指論言而不及於人也,从御覽是。

◆至如李康運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如作乃。

◆陸機辨正。

梅本凌本黃本正並作亡。注云:「亡元作正謝改」。

立齋按:陸機辨亡論,言吳之所以亡也,見文選,从正誤。

◆然其美矣。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然下有亦字,御覽矣作哉。

◆次及宋代郭蒙。

梅本代作岱,蒙作象。注云:「岱元作代,象元作蒙,朱據舊本改。」

立齋按:代蒙皆因形近致譌,宋岱郭象並見晉書。

◆銳思於機神之區。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機作幾。

立齋按:徵聖篇妙極機神,嘉靖本亦作機,梅本注云:「機疑作幾。」按易繫上:「唯幾也,故能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幾神二字本此。又易繫下,傳云:「幾者動爲微,告之先見者過。」易屯卦:「君子幾。」疏曰:「凡幾微者,从无向有,其有未見,乃爲幾也。」文言傳疏曰:「幾者,去無入有,有理而未形之時。」據此義,機神應作幾神也。楊校謂黃氏肊改爲幾非是者,誠淺見之說,甚誤。

◆韵似排說。

梅本凌本黃本排並作俳。

立齋按:俳字是,韵爲頗之形誤、哀弔篇、「卒章五言,頗似歌謠」,句相似,上言頗似,下言但談,當从改,楊校是。

◆才不持論寧如其已。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言不持正,論如其已」。注云:「言不持正以下,汪本作才不持論,事如其已。」

立齋按:才不持正者,才能如不持重守正,則不如其已也。「持論」見漢書東方朔贊,嘉靖本是。

◆窮有數追無形。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窮于有數,追于無形。」注云,:「兩于字从江本改。」

立齋按:此汪本據御覽改从,御覽元有兩于字也,黃本改是,別本御覽兩于字又並作及。

◆迹堅求通。

黃本凌本並同。梅本迹作鑽,御覽同。

立齋按:鑽堅見論語子罕篇,與下文鈞深爲對,从鑽是。

◆辭忌枝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碎下有也字。

◆斯其要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據明鈔本御覽斯作期。

立齋按:从斯是。

◆論如析薪。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御覽如作辟。」

◆而檢跡如妄。

凌本黃本並同。梅本及御覽如並作知。

立齋按:从知是。

◆若秦君延之注堯典。

梅本延下注云:「楊云注疏作近君。」黃本君延作延君。注云:「延君元作君延楊改。」玉海引作秦延君。

立齋按:據漢書及桓譚新論作延君是。

◆差學章句。

本差作羞。注云:「元作差,朱改。」凌本黃本並同。玉海差作羞。

立齋按:从羞是。

◆若毛公之訓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玉海引無四之字。

◆可謂式矣。

梅本謂作爲,凌本黃本並同。玉海謂作爲。

◆說者悅也。

梅本此句下有兌爲口舌四字,凌本黃本並同。嘉靖本脫此四字。

◆言咨悅懌。

梅本凌本黃本言上並有故字。鈴本云:「咨疑作資。」

立齋按:咨嘆之詞,又與諮同。釋文、咨本亦作諮,諮、問也,言咨猶言語也,鈴本說非。

◆故舜驚讒說。

嘉靖本無此五字,梅本凌本黃本並有。

◆辨士雲踊。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紀評云:踊當作湧。

立齋按:紀評作湧是,湧涌互通,洶湧澎湃,見司馬相如上林賦。說文湧騰也。踊、詩邶風:「踊躍用兵。」說文跳也。此言雲,當从紀評作湧是,楊校非。

◆樓護脣舌。

梅本凌本樓作婁,黃本作樓。

◆抵噓公卿之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黃本注云:「抵噓疑作抵戲。」楊校據鬼谷篇目,以爲當爲竈之誤。

立齋按:楊校非,上言頡頑者,行止上下萬乘之階也;下言抵噓者,言論吐納於公卿之席也。贊云,呼吸阻勸者,即爲抵噓注腳。

◆敬通鮑卿。

梅本通字下有「之說」二字。注云:「元脫孫補。」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从梅本是。

◆陰陽莫貳。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云貳當作忒,禮緇衣:「其儀不忒。」忒,釋文「忒本或作貳、」

立齋按:忒貳皆通,據釋文之說,何必改从,王校非是。

詔策第十九

◆皇帝御㝢。

梅本同,凌本黃本㝢作寓,御覽御作馭。

立齋按:㝢同字,荀子賦篇:「充盈乎大㝢。」注云:「㝢與宇同。」籀文字作㝢,从寓非。御馭互通,經典率作御。

◆淵嘿黼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黼作負。

立齋按:禮明當位:「天子負斧扆,南卿而立。」注:「負之言背也。」从御覽是,楊校非

◆唯詔策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唯上有其字。

◆其在三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代任王。

立齋按:戎字是,見班固典引蔡注,「戎事曰誓。」

◆誓以訓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戎作誡。

◆故授管錫胤。

梅本凌本並同。注云:「管疑作官。」黃本作官,胤作允。鈴本云:「允當作胤。」

立齋按:黃本避清諱改也。

◆並稱曰令命者使也。

梅本令作命,凌本黃本並作令,御覽令作命。

立齋按:據下文「改命曰制」,及「命有四品」,皆言命,从御覽是。

◆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注云:「儀則下疑衍一則字。」御覽作「漢初定儀,則有四品。」

立齋按:紀評云:「上則字作法程解,非衍文。」楊校以爲立異者非也,御覽無則命二字,句義賅備可从。

◆勑戒州邦。

梅本凌本黃本並作「勅戒州部」。御覽邦作郡。

立齋按:勑勅飭互通,易噬嗑:「先王以明罰勅法。」惟勑有來音,訓皆同,誡也,又正韵:「天子制書曰勅。」

◆詔誥百官。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誥作告。

◆制施赦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赦命作勑令。

立齋按:从御覽是。

◆君子以制數度。

梅本凌本黃本數度並作度數。

立齋按:易節卦作「數度,議德行」,从數度是。

◆故兩漢詔誥。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誥作令。

◆詔體浮新。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新作雜。

立齋按:从御覽是。

◆文同訓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訓典作典訓。

◆觀戒淵雅。

梅本觀作勸。注云:「元作觀,謝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正作勸。

◆制誥嚴助。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云:「黃丕烈云,誥當作詔。」

立齋按:王校是。

◆責博士陳遂。

梅本作賜太守陳遂。注云:「元作責博士,因考漢書改。」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紀評云:「當作償博進爲長,漢書原有此三字。」又孫貽讓札迻曰:「按疑當作責博于陳遂。」孫說爲長,當从。

◆逮光武撥亂。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逮作及。

◆留意斯文。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斯文作辭采。

◆明帝崇學。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帝作章。

立齋按:从御覽是。

◆惟詔間初。

梅本惟作雅。注云:「元作惟,朱改。」御覽正作雅。

立齋按:从雅是。

◆安和政㢮。

梅本㢮入弛。鈴本云:「作和安政㢮。」

◆衛凱禪誥。

梅本凱作覬。注云:「元作凱,孫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覬。

◆符命炳燿。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命作采。

立齋按:符命正緯篇一見。餘多作符采,王校據改从非是。

◆弗可加也。

梅本也作己,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弗作不。

◆自魏晉誥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誥策作策誥。

◆牙管斯任。

梅本牙作互,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牙管作管于。

立齋按:互字是,共張華劉放而言。

◆施命發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命作令。

立齋按:从御覽是。

◆魏文帝下詔。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魏文以下」。

◆故中書。

梅本故下有「引入」二字。注云:「元脫朱按御覽補。」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引入中書」與史合。

◆自斯以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以作已。

◆體慮風流。

梅本慮作憲。注云:「元作慮朱改。」御覽正作憲。

◆則氣含風雨之潤。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風作雲。

立齋按:御覽非,易繫上:「潤之以風雨。」

◆治戎燮伐。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治作啟。

◆則聲有洊雷之威。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據御覽有改爲存。

◆周穆命鄧父受敕憲。

梅本鄧作郊。注云:「元作鄧,朱考穆天子傳改。」凌本黃本並同。

◆魏武稱作勅戒當指事而誥。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誥作語,御覽誥作語。

立齋按:从語是。

◆在三同極。

梅本同作罔。注云:「元作同,許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罔。

立齋按:楊校云:「同極」據晉語:「事之如一」之意者非是,罔極者,言君子師三者之恩,固罔極也。

◆漢高祖之敕太子。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祖字。

◆及馬援已下各貽眾戒。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己作以。

立齋按:楊校舉劉向誡子書,謂舍人小誤者非,以馬書傳世稱著而言。

◆足稱母師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也作矣。

◆教者效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效作傚。

立齋按:御覽非,傚俗體通效,說前見。

◆文教麗而罕於理。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罕下有施字。

立齋按:王校刪「於理」二字,指理爲政理,故下言治體乘也。北海文麗而理乘,故敗也。王校云:「乃施誤爲於辭,不可通,乃加理以足之」。。。。云云,誠無此理也。以意刪之,而以意說之也,殊誤。

◆若諸葛孔明之詳約。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約作酌。

◆辭之善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及御覽辭作教。

◆有命在天明爲重也。

梅本作「有命自天,明命爲重」,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梅本是。

◆師氏詔王爲輕命。

黃本同。梅本王下有「明詔爲輕」四字,凌本同。

立齋按:宜作「師氏詔王,明爲輕也」。

◆兆民尹好。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尹當作式。」楊校云:「當作伊。」圖書集成一三七引正作伊。

立齋按:楊校可从。

檄移第二十

◆昔有虞始戒於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虞下有氏字。

立齋按:此句與下句六字爲偶,御覽非。

◆周將交刃而誓之。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而字。

◆古有威讓之令令有文告之辭。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明鈔本御覽該作儀,無令字,告作誥。

立齋按:據周語讓字不誤,下令字衍。

◆懼敵弗服。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弗作不。

◆劉獻公之所謂。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無之字。

◆董之以師武者也。

梅本凌本並同。黃本師武作武師,御覽正作武師。

立齋按:御覽是,武師猶兵眾也。

◆齊桓征楚告菁茅之闕。

梅本告作誥,菁作苞,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菁。

立齋按:左傳作苞茅,穀梁作菁茅。

◆檄者皦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明鈔本御覽皦作皎。

立齋按:皦見詩王風:「有如皦日。」皎見詩陳風:「月出皎兮。」皦、皎字通,見玉篇。

◆宣露於外。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露作布,王校據御覽玉海補,蓋露報不封,播諸視聽者也。

◆龔行天罰。

梅本凌本黃本龔並作恭。

立齋按:恭龔古通。

◆諸侯御師。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御作禦。

◆亦且厲辭爲武。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亦且作抑且。

◆衡風所繫。

梅本凌本黃本衡並作衝。繫並作擊。注云:「衝元作衡,繫元作繫。」

立齋按:楚辭河伯:「衝風起兮水橫波。」衝風與欃槍對:擊與掃對,从擊衝是。

◆懲其惡稔之時。

梅本凌本黃本主同。王校御覽懲作徵,范注引孫云懲作乘。

立齋按:懲徵互通,荀子正論篇:「惡且徵其來也。」又與征通,史記三王世家:「非教士不得从徵。」王校改懲爲徵,非是。

◆搖姦宄之膽訂信慎之心。

梅本慎作順,凌本黃本並作慎。御覽姦宄作姦凶,慎作順。

立齋按:書舜典「寇賊姦宄汝作士」周禮秋官司刑注,「由內爲姦,起外爲宄,」从姦宄是。

◆有其三逆。

梅本有作布,凌本黃本御覽並同。

立齋按:从布是。

◆而辭切事明。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引宋御覽辭作意。

◆陳琳之檄壯有骨鯁。

梅本檄下有豫州二字。注云:「豫州元脫。」御覽無豫州二字,有作於。

◆章密太甚。

梅本密作實,凌本黃本並作密。御覽密作實。

立齋按:章易垢卦:「品物咸章。」章、明也,章密者、猶揭其隱私也。密指其發兵摸金而言。章其不可告入密也,故云太甚,密字是,王校據改从,實非是。

◆發兵模金。

梅本模作摸,凌本黃本並同,王失校。

立齋按:模誤。

◆誣過其虛。

梅本虛作虐,凌本黃本並同。

立齋按:作虐是。

◆皦然露骨矣。

梅本露骨作露布。注云:「孫改,一本作暴露。」梅本凌本御覽並同。御覽無矣字。

◆敢指曹公之鋒幸哉免袁黨之戮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范注:「孫云,御覽無敢止二字。」紀評云:「指當作攖。」王校云:「御覽無此二句。」

立齋按:此二句當置「誣過其虐」之下然字之上,幸哉之哉衍文,王校非。

◆桓公檄胡。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桓溫。

◆或述此休或敍彼苛虐。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作「或述休明,或敍否剝。」

立齋按:从御覽述此敍彼四字爲長。

◆算強弱。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算作驗。

◆凡此眾條。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王校引宋本御覽條作作。

◆莫或違之者也。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之字在莫字下。

◆無所取才矣。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鈴木云:「才當作材。」

立齋按:才材古通。

◆言約而事顯。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約作簡。

◆煩命資移。

梅本煩作順。注云:「元作煩,曹改。」凌本黃本御覽並同。命御覽作眾。

◆堅用符契。

梅本用作同,注云,「元作用,曜改,」凌本黃本並同。御覽同作明。

立齋按:下句亦有同字,以御覽作明是。

◆而體義大同。

梅本凌本黃本並同。御覽義字無,同下有也字。

立齋按:應作「意則小異,而體乃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