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無過五十,寇至葉,隨去之,唯弇逮。「寇至葉隨去之」,舊本作「寇至隨葉去」五字,畢以意改「葉」爲「棄」。王云:「畢改非也。此當作『寇至葉隨去之』,言候無過五十人,及寇至堞時,即去之也。號令篇曰『遣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是其證。今本『去』下脫『之』字,又升『隨』字於『葉』字上,則義不可通。」又云:「葉與堞同,上文『樹渠無傅葉五寸』,亦以葉爲堞。」案:王校是也,今據乙增。又此十四字,舊本誤錯入上文「事即急,則使積門內」下,今移於此。號令篇云「遣卒候無過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無厭建。候者曹無過三百人,日暮出之,爲微職。」與此上下文正同,則其爲錯簡無疑矣。「唯弇逮」,亦當作「無厭逮」,逮、怠通,號令篇作「無厭建」。日暮出之,令皆爲微職。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句無迹,各立其表,下城之應。王引之云:「此本作『乎明而迹,迹者無下里三人,各立其表,城上應之』。言迹者之數,每里無下三人,各立其表,而城上應之也。號令篇云『迹者無下里三人,平明而迹,各立其表,城上應之』,是其證。今本『迹者無下里三人』七字,袛存無迹二字,『城上應之』又譌作『下城之應』,則義不可通。」候出置田表,田表,候出郭外所置之表。郭外皆民田,下云「田者男子以戰峍從斥」,即郭外耕田之民也。斥坐郭內外立旗幟,蘇云:「號令篇云『候出越陳表,遮坐郭門之外內,立其表』,文校此爲優。田與陳通。」詒讓案:斥、遮義同,淮南子兵略訓「斥闉要遮」,高注云「斥,●也」。此斥爲遮,與候異。幟,俗字。上文微職並作「職」。卒半在內,令多少無可知。即有驚,驚,警同,詳號令篇。舉孔表,「孔」,疑當作「外」,艸書相似而誤。見寇,舉牧表。「牧」,疑當爲「次」,亦艸書之誤,若上文云次烽。城上以麾指之,斥步整旗,旗蘇云:「『步』當作『坐』,下『旗』字衍。」以峍戰從麾所指。「峍戰」,當從旗幟篇作「戰峍」,即兵械之屬。言斥各持戰峍,從城上旌麾所指而迎敵也。下云「田者男子以戰峍從斥」,義同。舊讀「以峍戰」三字屬上句,誤。「指」,舊本譌「止」,今據道藏本、茅本正。蘇云:「號令篇作『指』。」田者男子以峍備從斥,謂從斥卒禦敵。女子亟走入。「亟」,舊本譌「函」,王校改「亟」,茅本正作「亟」,今據正。即見放,「放」當爲「寇」,下文可證。到傳到城止。「止」,舊本誤「正」。王引之云:「上『到』字當爲『』,『正』當爲『止』。傳到城止,見下文。上文又曰『烽火以舉,輒五傳』。」蘇云:「上『到』字誤衍,『正』爲『止』字之訛。」案:王說近是,茅本「止」字不誤,今據正。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蘇云:「號令篇言『表三人守之』,與此合。『捶』,號令篇作『垂』。」案:捶表,俞謂即郵表,是也。王校刪「捶」字,非。詳號令篇。守數令騎若吏行視,有以知爲所爲。蘇云:「『』,當作『訪』,上『爲』字當作『其』。」詒讓案:「視」猶言「徧視」,又疑當作「行視」,謂城之四面也。其曹一。言守表者,每曹有一。望見寇,傳到城止。
斗食,「斗」,舊本譌「升」。畢云:「疑斗食。」俞云:「以下文推之,則『升』爲『斗』字之誤無疑。」案:畢、俞說是也,蘇校同,今據正。終歲三十六石;蘇云:「據下言斗食食五升,又言日再食,是一食五升,再食則一斗,以終歲計之,當三十六石也。」參食,終歲二十四石;四食,終歲十八石;舊本食上脫「四」字,今據道藏本、茅本補。蘇云:「當作參食,終●二十石,四食終●十八石。然二十下尚當有脫字。據下言參食食參升,日再食則六升,以終●計之,當得二十一石六斗。四食食二升半,日再食則五升,以終歲計之,當得十八石也。」俞云:「此數不同者,上所說是常數,下所說是圍城之中,民食不足,減去其半之數也。參食者,參分斗而日食其二也,故終歲二十四石也。句下脫四字,當據下文補。四食者,四分斗而日食其二也,故終歲十八石也。」五食,終歲十四石四斗;舊本作「五食,終歲十四石升」。盧云:「疑十四石五升,否或『升』字衍。」俞云:「五食者,五分斗而食其二,則每日食四升,終歲當食十四石四斗。今作終歲十四石升,蓋誤『斗』爲『升』,又脫『四』字耳,盧說於數不合,非也。」案:俞校是也,蘇說同,今據補正。六食,終歲十二石。俞云:「六食者,六分斗而食其二也,故終歲十二石也。」蘇云:「下言六食一升大半,是每日食三升有奇,以終歲計之,當得十二石也。」斗食食五升,上「斗」字,舊本亦譌「升」,今依畢、蘇校正。參食食參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此申析上文,斗食以下日再食,每食之升數也,故末又云「日再食」,以總釋之。俞云「此依前數而各減其半。斗食者每日一斗,今則爲五升矣。參食者每日六升大半,今爲參升小半矣,不言小半者,傳寫脫去也。下文言六食食一升大半,則此必言食參升小半可知。蓋參食本食六升大半,而減之爲三升小半,猶六食本食三升小半,而減之爲一升大半也,無『小半』二字即於數不足矣。四食本食五升,故減爲二升半。五食本食四升,故減爲二升。其數甚明」。案:俞以此爲民食不足,依前數而各減其半,非墨子之恉。而謂「參食食參升」下當有「小半」二字,則甚塙,今據增。救死之時,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日二升者,再食每食一升也,日三升者,每食一升有半也;日四升者,每食二升也。如是,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約謂危約。
寇近,亟收諸雜鄉金器,若銅鐵「亟」,舊本譌「函」,今據茅本正,王校同。「雜鄉」當作「離鄉」,言城外別鄉器物皆收入城內也。峍城門篇云「城小人衆,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他大城」。及他可以左守事者。顧云:「左,助也。」蘇云「左、佐通用,下同。」先舉縣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蘇云:「『凡』字誤,當作『亓』,與『其』通,書中『其』多作『亓』。」案:凡數,猶言大總計數也。周禮外史云「凡數從政者」。蘇說非。即急先發。句寇薄,蘇云:「薄,謂迫近。」發屋,伐木,雖有請謁,勿聽。句入柴,入讀爲內。勿積魚鱗簪,畢云:「疑槮字假音,讀若高誘注淮南子積柴之罧。」案:畢說是也。淮南子說林訓本作「●」,高注云「●者,以柴積水中以取魚。●,讀沙槮,幽州名之爲涔也」。說文作「罧」,云「積柴水中,以聚魚也」。峍蛾傅篇說荅云「兩端接尺相覆,勿令魚鱗三」。三即參,亦即槮之省也。爾雅釋器云「槮謂之涔」,郭注以爲聚積柴木,捕取魚之名。小爾雅廣獸云「潛,槮也」。潛、涔字通。蓋通言之,凡積聚柴木,並謂之槮。槮、潛、參、簪,聲並相近。通典兵門說束栰云「皆去鑽刊以束爲魚鱗次,橫檢而縛之」。杜即依此書也。太玄經禮次六「魚鱗差之,乃矢施之」。魚鱗簪,猶言魚鱗次、魚鱗差也。細繹此與峍蛾傅篇文,似並謂勿如魚鱗簪。而杜佑之意則謂束栰當爲魚鱗次。依其說,則此文「勿積」當略讀,與峍蛾傅篇語意不同,未知是否?當隊,令易取也。當隊,即當隧,詳峍城門篇。材木不能盡入者,燔之,無令寇得用之。商子兵守篇云「客至,發梁徹屋,給徙徙之,不給而熯之,使客無得以助攻峍」,與此同。積木,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大小」,茅本作「小大」。城四面外各積其內,諸木大者皆以爲關鼻,畢云:「言爲之紐,令事急可曳。」乃積聚之。
城守司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質在主所,乃可以堅守。署都司空,都司空,蓋五官之一,詳號令篇。大城四人,●二人,●,亦五官之一,詳號令篇。「二」,茅本作「一」。縣●面一,四面,面各一●。亭尉、次司空、亭尉,即峍城門篇之帛尉,號令篇之百長,其秩蓋次於縣尉。次司空,亦次於都司空也。亭一人。吏侍守所者財足,廉信,畢云:「言厚祿足以養其廉信。」案:財足,疑當屬上讀。財、纔通。言吏侍守所者,纔足應用,無定數也。財足,見峍城門篇。它篇亦多云財自足。畢讀恐非是。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宮中者,乃得爲侍吏。諸吏必有質,乃得任事。守大門者二人,「守」,疑當作「侍」。號令篇云「吏卒侍大門中者,曹無過二人。」夾門而立,令行者趣其外。蘇云:「趣,疾行也,所以防窺伺者。」各四戟,夾門立,此言夾門別有持戟者四人也。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閱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外」,舊本譌「水」。王云:「水廉當爲外廉。鄭注鄉飲酒禮曰『側邊曰廉』。池外簾,謂池之外邊近敵者也。下文曰『前外廉三行』,旗職篇曰『大寇傅攻前池外廉』,皆其證。隸書『外』字或作『●』,見漢司隸校尉魯峻碑,與『水』相似而譌。史記秦本紀『與韓襄王會臨晉外。』正義『外字一作水』。」案:王校是也,今據正。蘇云「廉猶察也」,非。有要有害,必爲疑人,令往來行夜者射之,謀其疏者。蘇云:「言要害之處必嚴密防守,至於人疏之處,亦不可不預爲謀也。」俞云:「疑人,蓋束草爲人形,望之如人,故曰疑人。謀其疏者,『謀』乃『誅』字之誤。」案:俞說是也。牆外水中,即城外池也。「牆」,疑即旗幟篇之「藩」。爲竹箭,畢云:「舊作『●』,今改,下同。」詒讓案;茅本並作「箭」。蘇云:「『箭』當從舊作『●』,漢書有此字,竹●蓋竹籤也,削竹而布之水中,所以防盜涉者。今案『●』字,古字書所無,俗字書引漢書王尊傳『●張禁』,字如此作。」攷漢書各本皆作「箭」,不作「●」,蘇誤據之,非也。箭尺廣二步,言插竹箭之處廣二步也。箭下於水五寸,「下於」二字舊倒,今依蘇校乙。雜長短,前外廉三行,外外鄉,內亦內鄉。蘇云:「『於下』二字誤倒,當作『●下於水五寸』,言藏之水中令人勿見也。雜長短,使之不齊也。『前』亦當作『●』,外廉者,廉其外令有鋒鋩也。行讀如杭,鄉讀如向。」案:旗幟篇云「前池外廉,前外廉三行」,謂前池之外廉,列竹箭三行也,蘇說非。三十步一弩廬,廬廣十尺,袤丈二尺。弩廬,即置連弩車之廬也。通典兵守拒法有弩臺,制與此略同,而步尺數異。詳峍高臨篇。
隊有急,隊,亦謂當攻隊。極發其近者往佐,王引之云:「古字極與亟通,極發即亟發也。莊子盜跖篇『亟去走歸』,釋文『亟,急也,本或作極。』荀子賦篇『出入甚極』,又曰『反覆甚極』,楊注並云『極,讀爲亟,急也。』淮南子精神篇『隨其天貲,而安之不極』。高注云『亟,急也。』」案:王說是也,「極」下,道藏本有「急」字,疑衍。其次襲其處。漢書揚雄傳,顏注云「襲,繼也」。蘇云:「言軍有危急,則發其近者往助之,近者既發,則移其次者居之,以爲接應也。」
守節出入,使主節必疏書,主節,小吏掌符節者,與號令篇主券相類。周官有掌節,屬地官,蓋都邑亦有之。署其情,令若其事,「若」,疑「著」之誤。而須其還報以劒驗之。王云:「劒驗,亦當爲參驗,謂參驗其事情也。此『參』譌爲『僉』,又譌爲『劒』耳。隸書『參』或作『●』,『僉』或作『●』,二形相似而誤。」案:王校是也,蘇說同。「參驗」見後。節出,使所出門者,輒言節出時摻者名。畢云:「言操節人,即出門者,當記其名。」
百步一隊。上疑有脫文。
閤通守舍,說文門部云「閤,門戶也。」爾雅釋宮云「小閨謂之閣」。茅本作「閣」,非。相錯穿室。治復道,爲築墉,墉善其上。蘇云:「善與繕通。」案:蘇說未塙,此善下有脫字,後文說軺車云「善蓋」,上峍穴篇云「善塗亓竇際」,此疑亦當云「善蓋其上」,或云「善塗其上」。又此下,舊本有「先行德」至「用人少易守」,凡四十三字,當爲前峍城門篇之錯簡,今審定移正。
取疏,畢云:「此正字,下作『蔬』,俗。」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畜、蓄字通,下同。以峍湛旱、王云:「論衡明雩篇曰『久雨爲湛。』」畢云「言湛溺大水與旱」,非。歲不爲。王云:「畢以『●』字絕句,『不爲』屬下讀。案:『不爲』二字,與下文義不相屬,當以『●不爲』連讀。湛旱,水旱也,言令民多畜蔬食,以峍水旱●不爲也。晉語注曰『爲,成也』,●不爲,猶玉藻言年不順成也。賈子孼產子篇曰『●適不爲』,是其證。」常令邊縣豫種畜芫、芸、烏喙、袾葉,蘇云:「芫,魚毒也,漁者煮之以投水中,魚則死而浮出,故以爲名。芸,香草也,可以辟蠹。烏喙,烏頭別名。袾葉未詳。」詒讓案:說文艸部云「芫,魚毒也。」太平御覽藥部,引吳氏本艸云「芫,華根有毒,可用殺魚。」本艸經云「烏頭,一名烏喙。」廣雅釋艸云「爑奚毒附子也,一●爲萴子,二●爲烏喙,三●爲附子,四●爲烏頭,五●爲天雄。」芸非毒艸,當爲「芒」字之誤。爾雅釋艸云「葞春草」,郭注云「一名芒草」,山海經中山經云「葌山有木曰芒草,可以毒魚。」朝歌山作「莽草」,周禮翦氏及本艸經同。本艸字又作「菵」,並聲近字通。」芒與芫,皆毒魚之艸,蓋亦可以毒人。「袾」,茅本作「株」,疑當爲「●」,與椒同。急就篇云「烏喙、附子、椒、芫華」,皇象本作「烏啄、付子、●、元華。」「芒」「芸」,「●」「株」,字形並相近。「烏喙」,茅本作「烏啄」,亦與皇同。●與烏喙、芫華等,皆藥之有毒者,故此書及史游並兼舉之。葉,不審何字之誤。通典兵守拒法云「凡敵欲攻,即去城外五百步內,井樹牆屋並填除之,井有填不盡者,投藥毒之。」外宅溝井窴可,句。塞「窴」,舊本作「窴」。畢云「同填」。王校作「窴」,今據改。說文穴部云「窴,塞也」。不可,句。置此其中。畢云:「言此數物有毒,可置外宅,不可置中。」顧云:「左氏傳『秦人毒涇上流。』」案:顧說是也。「不可置此其中」,言井溝可窴塞則窴塞之,不可窴塞者,以上所蓄毒艸置其中,毋使敵汲用也,畢說誤。安則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諸門戶令皆鑿而類竅之,「類」,峍城門篇作「慕」,畢校改「幕」。案:彼「慕」當作「幂」,此「類」當作「幎」,蓋「幎」隸書形近「●」,因又誤作「●」也。幎正字,幂變體,義並詳彼篇,下同。各爲二類,一鑿而屬繩,繩長四尺,大如指。寇至,先殺牛、羊、雞、狗、烏、鴈,畢云:「說文云『鴈,䳘也』。此與鴻雁異。呂氏春秋云『莊子舍故人之家,故人令豎子爲殺鴈饗之』,亦見莊子。新序刺奢(一)云『鄒穆公有令,食鳬鴈必以粃,無得以粟』,皆即䳘也。今江東人呼䳘猶曰鴈䳘。」王云:「畢說是也,烏非家畜,不得與牛、羊、雞、狗、䳘並言之,『烏』當爲『鳬』,此鳬謂鴨也,亦非弋鳬與鴈之鳬。廣雅『鳬,鶩●也。』●與鴨同,晏子春秋外篇『君之鳬鴈食以菽粟』,是也。故曰『殺牛、羊、雞、狗、鳬、鴈。』」蘇說同。收其皮革、筋、角、脂、●、羽。畢云:「舊『收』作『牧』,『皮』作『支』,俱以意改。『●』,即考工記『●』字,本『』字之譌也。」彘皆剝之。王引之云:「彘與皮革筋角脂羽並言之,亦爲不倫。『彘』字當在上文牛、羊、雞、狗之閒,迎敵祠篇亦云『狗彘豚雞』。」吏橝桐●,「吏」,疑「使」之誤,下有脫字。「橝」,疑「檟」之誤。說文木部云「檟,楸也」,故與桐並舉。然文尚有脫誤。「●」,茅本作「自」,畢云「未詳」。爲鐵錍,方言云「凡箭其廣長而薄鎌謂之錍。」郭璞注云「江東呼鎞箭。」蘇云:「錍,賓彌切,音卑,說文曰:鈭,錍斧也。」厚簡爲衡枉。「厚」,疑當爲「后」,與「後」聲近字通。「簡」,疑當爲「蘭」之誤。前峍城門篇亦有兵弩簡格,即蘭格也。「枉」,當爲「柱」。此疑即上文所謂「蘭爲柱後」也。事急,卒不可遠,令掘外宅林。疑當作「材」,下同。言事急,守城之卒不可令遠出,則令掘外宅材木,納城內以備用。又疑或當作「事急,卒不可遝」,卒、猝同,言倉猝不及致材木也。謀多少,「謀」,疑當爲「課」,詳號令篇。若治城口爲擊,即號令篇所云「五十步一擊」也,「城」下疑缺「上」字。三隅之。言擊之形爲三隅,不方也。重五斤已上諸林木,渥水中,無過一茷。重五斤以上,謂材木之小者。畢云:「說文云『橃,海中大船,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筏。』案:唐隆闡禪師碑又作『栰』。此作『茷』皆『橃』假音字。」蘇云:「『林』疑當作『材』。渥,漬也。」案;蘇校是也。論語公冶長集解引馬融云「編竹木大者曰栰,小者曰桴。」方言云「●謂之筏。」通典兵門云「槍十根爲一束,勝力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即成一栰。」此後世法,不知墨子所謂一筏,數幾何也。塗茅屋若積薪者,厚五寸已上。吏各舉其步界中財物可以左守峍者上。王引之云:「步界二字,義不可通,『步』當爲『部』,吏各有部,部各有界,故曰部界。號令篇云『因城中里爲八部,部一吏』,又云『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皆其證也。俗讀『部』『步』聲相亂,故『部』譌作『步』。『上』下當有『之』字,上之,謂上其財物也。峍城門篇云『民室材木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與此文同一例,今本脫『之』字,則文義不明。」又云:「左與佐同」蘇云:「上,謂聞之於上。」
(一)原作「束奢」,據新序改。
有讒人,有利人,有惡人,有善人,有長人,有謀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使士」,謂可以奉使之士,又疑當作「信士」。號令篇屢言「信人」,亦或誤爲「使人」。有內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門人者,蘇云:「上句『善』下,疑脫一字。『善門』,疑『善鬥』之訛。」守必察其所以然者,應名乃內之。蘇云:『應名,言名實相應也。內,讀如納。」民相惡,若議吏,吏所解,吏所解,謂民相惡有讐怨,吏爲解之者,見上號令篇。皆札書藏之,「札」,舊本譌作「禮」。王引之云:「『禮書』當爲『札書』,古『禮』字作『礼』,與『札』相似,『札』譌爲『礼』,後人因改爲『禮』耳。札書見號令篇。莊子人閒世篇『名也者,相札也。』崔譔曰『札或作禮』。淮南說林篇『烏力勝日,而服於鵻札』,今本『札』譌作『禮』。」蘇云:「『禮』當作『謹』。峍城門篇言皆謹收藏也。」案:王校是也,今據正。周禮調人云「凡有鬭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鄭注云「不可成,不可平也。書之,記其姓名辯本也。」此札書與彼義同。以須告之至以參驗之。「告」下疑當有「者」字。吴鈔本脫「至」字。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爲署吏,令給事官府若舍。蘇云:「『睨者』二字,傳寫錯誤,或爲『兒童』之訛。意言弱小未堪爲卒,唯給使令而已。」詒讓案:孟子梁惠王篇,趙注云「倪,弱小繄倪者也。」說文女部云「婗,繄婗也。」廣雅釋親云「婗,兒子也。」此睨即婗之叚字。或云「睨者小」,疑當作「諸小婗」,者即諸之省,亦通。孟子滕文公篇云「五尺之童」。管子乘馬篇云「童五尺」。荀子仲尼篇云「五尺豎子」。論語泰伯篇「可以託六尺之孤」。周禮鄉大夫,賈疏引鄭注云「六尺年十五以下。」然則五尺者,蓋年十四以下也。舍謂守者之私舍,號令篇云「城上吏卒養,皆爲舍道內。」藺石、見號令篇。厲矢,諸材畢云:「舊作『林』,以意改。」蘇云:「諸與儲同。」詒讓案:諸,如字。器用,皆謹部,各有積分數。號令篇云:「輕重分數各有請。」爲解車以,城矣說文木部云「,耒耑木也。」案:,即考工記車人「耒庇」之正字,與此義不相當。此「」當爲木材,疑即「梓」之叚借字。,籀文从,作「●」,與「梓」聲類相近也。峍穴篇「用●若松爲穴戶」,「●」疑亦即「」「梓」之異文。蘇云:「此句錯誤,不可讀。解車,疑即軺車,據下文,是言車之載矢者。『城矣』二字,或即『載矢』之訛,下『以』字衍。」案:蘇說近是,但下「以」字非衍。以軺車,畢云:「漢書注『服虔云:軺音瑤,立乘小車也。』」輪●,道藏本、茅本「●」作「●」(一)。●亦見經說下。畢云:「此『轂』字異文無疑。廣雅云『●,車也』。曹憲音枯,又音姑。」案:畢說未塙,●疑即車前胡,字形又與軸相近,詳經說下篇。輪與●不得同度,疑亦有脫誤。廣十尺,轂廣度必無十尺,此亦足證畢說之非。但胡即輈前下垂柱地者,亦不得有廣度,疑指車前軓當胡處而言。下箱與轅等亦長丈,則軓長廣正方矣。若爲軸,則當云長,不當云廣。未能質定也。轅長丈,此蓋直轅,與考工記大車同。長丈(二),當爲轅出箱前者之度。下云箱長與轅等,則并當箱與箱前二者計之,轅通長二丈也。車人凡爲轅三其輪崇,此輪六尺,而轅二丈,贏於彼也。爲三輻,「三輻」,疑當作「四輪」,峍高臨篇「連弩車兩軸四輪」,亦誤作「三輪」。廣六尺。凡輪廣與崇等,考工記車人鄭注「柏車山車,輪高六尺」。此與彼度同。爲板箱長與轅等說文竹部云「箱,大車牝服也」。考工記車人云「大車牝服二柯,又參分柯之二」,鄭注云「牝服長八尺,謂較也。」鄭司農云「牝服謂車箱」,此車箱長丈,蓋長於大車二尺也。高四尺,舊本作「四高尺」。蘇云:「當作『高四尺』。」案:蘇校是也,今據乙正。善蓋上治中(三)令可載矢。」舊本脫「中」字,今據道藏本、吴鈔本、茅本補。
(一)原誤作「●」,據道藏本、茅本改。
(二)原誤作「文」,據文義改。
(三)孫云「中」字據道藏本、吳鈔本、茅本補,然閒詁各本均未補,今據補。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畢云:「舊作『者』,以意改。」案:茅本正作「也」,不誤。城小人衆,二不守也;人衆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遠,四不守也;畜積在外,富人在虛,蘇云:「虛同墟,言不在城邑也。」五不守也。率萬家而城方三里。」尉繚子兵談篇云「量地肥墝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三相稱,則內可以固守,外可以戰勝。」畢云:「言大率萬家而城方三里,則可守。」詒讓案:方三里者,積九里,爲地八千一百畝也,以萬家分居之,蓋每宅不及一畝,貧富相補,足以容之矣。
墨子目錄一卷
道藏本及明鈔本刻本並無目錄,此畢氏所定,依意林爲第十六卷,今從隋志,別爲一卷。
卷之一
親士第一
脩身第二
所染第三魏徵羣書治要引篇目同。
法儀第四治要引篇目同。
七患第五治要引篇目同。
辭過第六治要引此篇文并入七患篇,疑唐以後人所分。
三辯第七黃震、宋濂所見別本,以上七篇題曰經,蓋宋人所加。
卷之二
尚賢上第八治要引篇目同。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引作「上賢」。
尚賢中第九尚賢下第十
卷之三
尚同上第十一漢書顏注引作「上同」。
尚同中第十二
尚同下第十三中興館閣書目云「一本自親士至上同十三篇」,即此。黃震、宋濂所見別本,以上六篇題曰論,亦宋人所加。
卷之四
兼愛上第十四漢書顏注引同。
兼愛中第十五
兼愛下第十六
卷之五道藏本六同卷。
非攻上第十七
非攻中第十八
非攻下第十九
卷之六節用上第二十漢書顏注引同。
節用中第二十一
節用下第二十二闕
節葬上第二十三闕
節葬中第二十四闕
節葬下第二十五
卷之八
明鬼上第二十九闕。漢書顏注引作「明鬼神」。
明鬼中第三十闕
明鬼下第三十一
非樂上第三十二
卷之九
非樂中第三十三闕
非樂下第三十四闕
非命上第三十五治要引篇目及漢書顏注引,並同。
非命中第三十六
非命下第三十七
非儒上第三十八闕
非儒下第三十九
卷之十
經上第四十晉書魯勝傳墨辯注敍云「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即此。
經下第四十一
經說上第四十二
經說下第四十三
卷之十二畢云:「舊云十三同卷者,梵本分帙如此。」詒讓案:此明人編入道藏所合并,非古本也。畢謂梵本,亦非。
貴義第四十七治要引篇目同。
公孟第四十八
卷之十四
峍城門第五十二明吴寬鈔本無目錄,其當卷篇目,以峍城門爲五十四,峍高臨爲五十五。冊末,吴氏手跋云「本書七十一篇,其五十一之五十三,五十七,五十九之六十,六十四之六十七,篇目並闕,當訪求古本考入」云。是吴所據舊本實如此,則當闕五十二、五十三二篇。末知孰是。
峍高臨第五十三□□第五十四依峍城門篇所列攻具十有二,臨第一,鉤第二,則此篇疑當爲峍鉤。
□□第五十五峍城門篇十二攻具,衝第三,則此篇疑當爲峍衝。詩大雅皇矣,孔疏引有峍衝篇,蓋唐初尚未佚也。
峍梯第五十六
□□第五十七十二攻具,梯第四,堙第五,則此篇疑當爲峍堙。
峍水第五十八
□□第五十九十二攻具(一)。水第六,穴第七,突第八,空洞第九,蟻傅第十,今唯闕峍空洞一篇,其次又不當列水突之閒,豈爲後人所貿亂與?
□□第六十
峍突第六十一
峍穴第六十二十二攻具,穴在突後,此篇次與彼不合。
峍蛾傅第六十三
(一)原誤作「其」,據文義改。
卷之十五□□第六十四十二攻具,轒轀第十一,軒車第十二,則當有峍轒轀、峍軒車二篇,其次當在此。
□□第六十五
□□第六十六
□□第六十七
迎敵祠第六十八
旗幟第六十九「幟」俗字,王念孫校改「職」。
號令第七十九章筭術衰分篇,劉徽注引篇目同。
襍守第七十一
畢沅云:桉舊本皆無目,隋書經籍志云「墨子十五卷,目一卷。」馬總意林云「墨子十六卷。」詒讓案:馬本梁庾仲容子鈔,見高似孫子略。則是古本有目也。考漢書藝文志云「墨子七十一篇」,高誘注呂氏春秋云七十二篇,疑當時亦以目爲一篇耳。藏本云闕者八篇而有其目,節用下,節葬上、中,明鬼上、中,非樂中、下,非儒上,是也。當是宋本如此。而館閣書目云「自親士至雜守爲六十一篇,亡九篇」,恐是八譌爲九。又七十一篇亡其九,當存六十二,而云六十一,亦二之譌也。其十篇者,藏本并無目,亦當是宋時亡之。然則宋時所存實止五十三篇耳。詒讓案:荀子修身篇,楊注云「墨子著書三十五篇」,疑當作五十三篇。或唐中葉以後此書即有闕佚,篇數已與今本同也。然詩正義引峍衝篇,則尚存其目,而不知列在第幾。太平御覽引有峍衝法,正在此篇,則宋初尚多存與?詒讓案:御覽多本古類書,不足證北宋時此書尚有完本也。南宋人所見十三篇一本,樂臺曾注之,即自親士至上同是。而潛谿諸子辯云:「上卷七篇,號曰經,下卷六篇,號曰論,共十三篇。」詒讓案:此即中興館閣書目所載,別本書錄解題亦箸錄。黃氏日鈔諸子云「墨子之書凡二,其後以論稱者多衍復,其前以經稱者善文法。」又吴師道戰國策校注五,引兼愛中篇「楚靈王好士細腰」數語,云「今按墨子三卷中無此文。」三卷者,別本也,古墨子篇數不止此。是陳直齋、黃東發、吴正傳所見墨子皆止十三篇本也。又有可疑。夫墨子自有經上下、經說上下,在十三篇之後。此所謂經,乃親士、修身、所染、法儀、七患、辭過、三辯七篇,與下尚賢、尚同各三篇文例不異,似無經論之別,未知此說何據?以意求之,或以經上下、經說上下及親士、修身六篇爲經。詒讓案:南宋別本不如是,畢說非。其說或近,以無子墨子云云故也。詒讓案:此說亦非,詳親士篇。然古人亦未言之。至樂臺所注,見鄭樵通志藝文略,而焦竑國史經籍考亦載之,似至明尚存,詒讓案:鄭、焦二志多存虛目,不足據。卒亦不傳,何也?若錢曾云藏會稽鈕氏世學樓本,共十五卷七十一篇,內亡節用等九篇者,實即今五十三篇之本,內著闕字者八篇,錢不深核耳。
洪頤煊云:墨子今本十五卷,自親士至雜守,凡七十一篇,內闕有題八篇,無題十篇。
據陳振孫書錄解題稱漢志七十一篇,館閣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訛脫不相聯屬,是無題十篇宋本已闕,有題八篇闕文,在宋本已後。讀書叢錄。詒讓案:道藏本即從宋本出,有題八篇,宋本蓋已闕,洪說未塙。
墨子篇目考
畢沅述,今重校補。
墨子七十一篇。名翟,爲宋大夫,在孔子後。
墨子十五卷、目一卷。宋大夫墨翟撰。
庾仲容子鈔:見高似孫子略,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六卷。
墨子十六卷案:墨子名翟,高誘曰魯人,一曰宋人,爲宋大夫,善守禦,務儉嗇。所著書,漢志七十一篇,隋、唐志十五卷,目一卷,宋志十五卷,楊倞荀子注云三十五篇,宋潛溪曰二卷,親士至經說十三篇。明堂策檻刊本十五卷、七十一篇,與舊志合,闕節用下、節葬上中、明鬼上中、非樂中下、非儒上,共八篇。蓋楊據篇名摠計之,宋則未見全書也。
明刻文多重複,似亦非古本,但次第正與此同。
君子自難而易彼,「彼」字補,同下。衆人自易而難彼。親士篇。
靈龜先灼,神蛇先暴。「先」原作「近」。
君子雖有學,行爲本焉。戰雖有陳,勇爲本焉。喪雖有禮,哀爲本焉。修身篇。
墨子見染絲而嘆曰「染於蒼則蒼,染於黃則黃。非獨染絲然也,國亦有染。詒讓案:張海鵬本,「國」作「人固」二字。舜染許由,桀染干辛,「干」,舊作「予」。說苑作「干莘」。原有推哆,韓非子曰「桀有侯侈(一)。」紂染崇侯也。所染篇。
(一)原作「哆」,據韓非子改。
聖人爲舟車,完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辭過篇。
子自愛不愛父,欲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欲虧兄而自利,非兼愛也。句非原文。盜愛其室不愛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亦非舊訛「能」。詒讓案:張本不訛。兼愛。兼愛上篇。
節葬之法:三領之衣原作「衣三領」。足以朽肉,節葬篇作「蔽形」。三寸之棺原作「棺三寸」。足以朽骸,深則通於泉。原作「堀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洩則止。」節葬篇亦云「下無及泉,上無通臭」。節用中篇。
諸侯不得恣己爲政,有三公政之;政之之「政」,原作「正」,下同。三公不得恣己爲政,有天子政之;天子不得恣己爲政,有天舊有「下」字。政之。天志下篇。案此文兩見,皆作「有天政之」。
斷指以存脛,原作「●」。下云「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以免於身者利。原作「遇盜人,而斷指以免身,利也。」言雖受傷而身得免,即謂之利。 大取篇
君子如鐘,扣則鳴,不扣則不鳴。美原作「義」。女處不出,則爭求之;行而自衒,人莫之娶。公孟篇。
墨子勸弟子學曰:「汝速學,君原作「吾」。當仕汝。」弟子學朞年,就墨子責仕。二字補。責,求也。墨子曰:「汝聞魯人原作「語」。乎?有昆弟五人,父死,其長子嗜酒不肯預葬,其四弟曰:兄若送葬,我當爲兄沽酒。此下與原文小異。葬訖,就四弟求酒。四弟曰:子葬父,豈獨吾父也?吾恐人笑,欺以酒耳!今不學,人自笑子,故勸子也。」遂不復求仕。
墨子謂門人曰:「汝何不學?」對曰:「吾族無學者。」墨子曰:「不然。豈謂欲好美,而曰吾族無此,辭不欲耶?欲富貴,而曰吾族無此,辭不用耶?強自力矣!」
甘瓜苦蔕,天下物無全美。二句原書闕,見埤雅引。下二條,亦原書所無。
古之學者得一善言,附於其身;今之學者得一善言,務以說人,言過而行不及。書鈔引新序「齊王問墨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何如?』對曰『古之學者』」云云說人,則爲墨子之言甚明。
君子服美則益敬,小人服美則益驕。詒讓案:今本公輸篇後,兵法諸篇之前,闕第五十一篇,以上數條疑皆此篇佚文。
案:史記:墨翟「或曰竝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張衡謂當子思時,出仲尼後也。抱朴子、小司馬皆言在七十子後。史鄒陽書曰「宋信子䍐之計囚墨翟」,漢書「子䍐」作「子冉」。意其生稍後孔子,而先於孟子者歟?竊謂儒與楊墨猶陰與陽,而墨較近理,故與楊同一塞路,同經孟子辭闢,而墨氏之書至今猶有傳者。甚至尸佼謂孔子貴公,墨子貴兼,其實則一。韓非子顯學篇孔墨竝尊。史傳以墨附孟,范書言墨孟之徒。韓昌黎謂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是豈特秦越同舟已哉!荀卿書雖不醇,其禮論篇譏墨子薄葬,反覆數百言,大旨謂以倍叛之心事親,棺槨三寸、衣衾三領,爲刑餘罪人之喪,又謂刻死而附生,所見實出孔鮒詰墨子上,唐開元從祀孔庭,其以此歟?詒讓案:此條於墨子篇目及馬氏書均無涉,姑錄之,以存畢考之舊。
墨子十五卷。墨翟撰。
墨子十五卷。墨翟。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
崇文總目: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五卷。墨翟撰。
墨子十五卷。宋大夫墨翟撰。墨翟與孔子同時。漢志注「在孔子後」。又三卷。樂臺注「唐志不載,當考」。
墨子十五卷。
書目云「墨子十五卷,自親士至雜守爲六十一篇。亡九篇。一本自親士至上同凡十三篇。」詒讓案:此即中興館閣書目,王氏所引,非全文。
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戰國時爲宋大夫,著書七十一篇,以貴儉、兼愛、尊賢、右鬼、非命、尚衢本作「上」。同爲說云。荀、孟皆非之,而韓愈獨謂辨生於末學,非二師之道本然也。
墨子三卷,宋大夫墨翟撰,孟子所謂邪說詖行,與楊朱同科者也。韓吏部推尊孟子,而讀墨一章,乃謂孔、墨相爲用,何哉?漢志七十一篇,館閣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訛脫不相聯屬。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當是此本也。方楊、墨之盛,獨一孟子訟言非之,諄諄焉惟恐不勝。今楊朱書不傳,列子僅存其餘,墨氏書傳於世者亦止於此。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氏,與論語並行。異端之學,安能抗吾道哉!
墨子十五卷,又三卷。樂臺注。
四庫全書總目:畢本無,今補。
墨子十五卷。兩江總督採進本。舊本題宋墨翟撰。考漢書藝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曰「名翟,宋大夫。」隋書經籍志亦曰宋大夫墨翟撰。然其書中多稱子墨子,則門人之言,非所自著。又諸書多稱墨子名翟,因樹屋書影則曰「墨子姓翟,母夢烏而生,因名之曰烏,以墨爲道。今以姓爲名,以墨爲姓,是老子當姓老耶?」其說不著所出,未足爲據也。詒讓案:周亮工說,本元伊世珍瑯嬛記。宋館閣書目稱墨子十五卷、六十一篇。此本篇數與漢志合,卷數與館閣書目合。惟七十一篇之中,僅佚節用下第二十二、節葬上第二十三、節葬中第二十四、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中第三十、非樂中第三十三、非樂下第三十四、非儒上第三十八,凡八篇,尚存六十三篇,詒讓案:此未數失目十篇也,今本實存五十三篇。與館閣書目不合。陳振孫書錄解題又稱有一本止存十三篇者,今不可見,或後人以兩本相校互有存亡,增入二篇歟?抑傳寫者譌以六十三爲六十一也?墨家者流,史罕著錄,蓋以孟子所闢,無人肎居其名。然佛氏之教,其清淨取諸老,其慈悲則取諸墨。韓愈送浮屠文暢序稱儒名墨行,墨名儒行,以佛爲墨,蓋得其真,而讀墨子一篇乃稱墨必用孔,孔必用墨,開後人三教歸一之說,未爲篤論。特在彼法之中,能自嗇其身,而時時利濟於物,亦有足以自立者,故其教得列於九流,而其書亦至今不泯耳。第五十二篇以下皆兵家言,其文古奧,或不可句讀,與全書爲不類,疑因五十一篇言公輸般九攻,墨子九拒之事,其徒因採摭其術,附記其末。觀其稱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是能傳其術之徵矣。
錢曾讀書敏求記:詒讓案:畢本在焦竑國史經籍考前,今移此。
墨子十五卷,潛溪諸子辨云「墨子三卷,戰國時宋大夫墨翟撰。上卷七篇號曰經,中卷、下卷六篇號曰論,共十三篇。考之漢志七十一篇,館閣書目則六十一篇,已亡節用、節葬、明鬼、非樂、非儒等九篇,今書則又亡多矣。」潛溪之言如此。予藏宏治己未舊抄本,卷篇之數恰與其言合;又藏會稽鈕氏世學樓本,共十五卷七十一篇,內亡節用等九篇,蓋所謂館閣書目本或即此歟?潛溪博覽典籍,其辨訂不肯聊且命筆,而止題爲三卷,豈猶未見完本歟?抑此書兩行於世而未及是正歟?姑識此,以詢藏書家。
詒讓案:墨子書七十一篇,即漢劉向校定本,箸於別錄,而劉歆七畧、班固藝文志因之,舊本當亦有劉向進書奏錄,宋以後已不傳。史記孟子荀卿傳索隱「按別錄云:今按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即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之後也。」
此即劉錄之佚文。攷文子,今書未見,它書載子夏弟子,亦無文子,唯史記儒林傳云「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屬,皆受業於子夏之倫」,則疑文子當爲禽子。又耕柱篇「子夏之徒問於子墨子曰:君子有鬭乎」,子政或兼據彼文也。又案:漢志兵技巧家注云「省,墨子重。」則七略墨子書,墨家與兵書蓋兩收。班志始省兵而專入墨,此亦足考劉、班箸錄之異同。謹附記之。劉略入兵技巧家者,蓋即峍城門以下二十篇也。
墨子佚文
畢沅述,今重校補。
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爲之,過也。見荀子,當是非樂篇文。 詒讓案:見樂論篇,然似約舉非樂篇大意,畢以爲佚文,未塙。
孔子「子」字皆鮒所更,墨本用孔子諱。見景公,公曰:「先生素不見晏子乎?」對曰:「晏子事三君而得順焉,是有三心,所以不見也。」公告晏子,晏子曰:「三君皆欲其國安,是以嬰得順也。聞君子獨立不慙于影,今孔子伐樹削迹,不自以爲辱,身窮陳、蔡,不自以爲約。始吾望儒貴之,今則疑之。」景公祭路寢,聞哭聲,問梁丘據。對曰:「魯孔子之徒也。其母死,服喪三年,哭泣甚哀。」公曰:「豈不可哉?」晏子曰:「古者聖人非不能也,而不爲者,知其無補於死者,而深害生事故也。」見孔叢詰墨篇。疑非儒上第三十八篇文。詒讓案:二條並見晏子春秋外篇,或墨子亦有是文。
堂高三尺。索隱云「自此已下,韓子之文,故稱曰也。」詒讓案:後漢書趙典傳注,首有堯、舜二字,韓非子十過篇亦有此文,即索隱所據也。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刮,詒讓案:後漢書、文選魏都賦注作「斲」,又文選東京賦注,引作「刊」。食詒讓案:後漢書注作「飯」。土簋,啜土刑,詒讓案:後漢書注作「歠土鉶」。糲粱之食,詒讓案:後漢書注作「飯」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見史記太史公自序,又見文選注、後漢書注,文皆微異,今韓非子雖有之,然疑節用中、下篇文。 詒讓案:此司馬談約引墨子語,似未必即節用中、下篇佚文。羣書治要及藝文類聚十一、太平御覽八十,引帝王世紀云「墨子以爲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採椽不斲,夏服葛衣,冬服鹿裘。」論衡是應篇云「墨子稱堯、舜堂高三尺,儒家以爲卑下。」以上諸書及後漢書注、文選注,疑並據史記,展轉援引,非唐本墨子書實有此文也。
年踰十五,則聰明心詒讓案:畢本作「思」,今據史記五帝本紀集解校正。慮無不徇通矣。見裴駰史記集解,索隱「十五」作「五十」,「無不」作「不」,云「作十五非是」。 詒讓案:索隱云「俗本作『十五』,非是。案謂年老踰五十不聰明,何得云十五」,蓋小司馬所見墨子猶是足本,故據以校正史注俗本之謬。
禽滑釐問於墨子曰:「錦繡絺紵,將安用之?」墨子曰:「惡,是非吾用務也。古有無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宮室,損薄飲食,土階三等,衣裳細布。當此之時,黼詒讓案:舊本脫,盧文弨據御覽八百二十校補,今從之。黻無所用,而務在於完堅。殷之盤庚,大其先王之室,而改遷於殷,茅茨不翦,采椽不斲,以變天下之視,當此之時,文采之帛將安所施?夫品庶非有心也,以人主爲心,苟上不爲,下惡用之?二王者,以詒讓案:舊衍「化」字,今從盧校刪。身先于天下,故化隆於其時,成名於今世也。且夫錦繡絺紵,亂君之所造也。其本皆興於齊景公喜奢而忘儉。幸有晏子以儉鐫之,然猶幾不能勝。夫奢安可窮哉!紂爲鹿臺糟邱、酒池肉林,宮牆文畫,雕琢刻鏤,錦繡被堂,金玉珍瑋,婦女優倡,鐘鼓管絃,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國亡,爲天下戮。非惟錦繡絺紵之用邪?今當凶年,有欲予子隨侯之珠者,不得賣也,珍寶而以爲飾。又欲予子一鍾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將何擇?」禽滑釐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窮。」墨子曰:「誠然,則惡在事夫奢也。長無用好末淫,非聖人之所急也。故食必常飽,然後求美;衣必常暖,然後求麗;居必常安,然後求樂。爲可長,行可久,先質而後文,此聖人之務。」禽滑釐曰:「善。」見說苑,疑節用下篇文。 詒讓案:節用諸篇無與弟子問荅之語,畢說未塙。吾見百國春秋。見隋李德林重答魏收書。 詒讓案:見隋書本傳,亦見史通六家篇。「春秋」下,畢本有「史」字,今據史通刪。攷德林書云「史者,編年也,故晉號紀年。墨子又云,吾見百國春秋。史又(一)有無事而書年者,是重年驗也。」審校文義,李書「史」字當屬下爲句,畢氏失其句讀,遂并「史」字錄之,謬也。
(一)「又」字下原有「無」字,據隋書李德林傳刪。
禽子問:「天與地孰仁?」墨子曰:「翟以地爲仁。太山之上則封襌焉。培塿之側太平御覽作「沈」。則生松柏,下生黍苗莞蒲,水生黿鼉龜魚,民衣焉,食焉,死焉,地終不責德焉。故翟以地爲仁。」見藝文類聚,又見北堂書鈔、太平御覽,吴淑事類賦,文微異。
申徒狄曰:「周之靈珪,出於土石;楚之明月,出於蜯蜃。」見藝文類聚。 詒讓案:此即後申徒狄謂周公章之文,當并爲一條。
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見文選注。
墨子獻書惠王,王受而讀之,曰:「良書也。」見文選注。 詒讓案:本書貴義篇云「子墨子南游於楚,見楚獻惠王」,疑即獻書惠王之誤。又余知古渚宮舊事二,亦云墨子至郢,獻書惠王,王受而讀之,曰「良書也」,與李所引正同。彼文甚詳,疑皆本墨子,但不箸所出書,今不據補錄。詳貴義篇。
時不可及,日不可留。見文選注。
峍衝篇見詩正義。
峍衝法,絞善麻長八丈,內有大樹,則繫之,用斧長六尺,令有力者斬之。見太平御覽。疑峍衝篇文。 詒讓案:通典兵守拒法云「敵若推䡴車,我作麤鐵鐶,并屈桑木爲之,用索相連,䡴頭適到,速以鐶串䡴頭,於其傍便處,分令壯士牽之翻倒,弓弩而射,自然敗走。」案杜蓋即本墨子遺法,而以後世名制易之。
申徒狄謂周公曰:「賤人何可薄也!周之靈珪,出於土石;隨之明月,出於蜯蜃;少豪大豪,出於污澤,天下諸侯皆以爲寶。狄今請退也。」見太平御覽。又一引云「周公見申徒狄,曰:『賤人強氣則罰至。』申徒狄曰:『周之靈珪,出於土口;楚之明月,出口蜯蜃;五象出於漢澤,和氏之璧、夜光之珠、三棘六異,此諸侯之良寶也。』」疑今耕柱篇脫文。 詒讓案:此文當在佚篇中,今書耕柱篇雖亦有和璧隨珠,三棘六異之文,然非申徒狄對周公語,畢說非也。通志氏族略,引風俗通云「申徒狄,夏賢人也。」林寶元和姓纂說同。莊子外物篇云「湯與務光,務光怒,申徒狄因以踣河」,此即應說所本。淮南子說山訓,高注則云「申徒狄,殷末人也。」史記鄒陽傳集解「服虔云申徒狄,殷之末世人也。」索隱引韋昭又云「六國時人。」莊子大宗師釋文亦云「申徒狄,殷時人。」案依韋說,則此周公或爲東、西周君。御覽八百二引有和氏之璧語。又韓詩外傳一及新序士節篇,並云「申徒狄曰:吴殺子胥、陳殺泄治而滅其國。」則狄非夏、殷末人可知。疑韋說近是。桀女樂三萬人,晨譟聞於衢。服文繡衣裳。見太平御覽。 詒讓案:此管子輕重甲篇文。以後御覽所引諸條,似多誤以它子書語爲墨子,不甚足據也,今亦未及詳校。
秦穆王遺戎王以女樂二八,戎王沈於女樂,不顧國亡,政國之禍。見太平御覽。
良劍期乎利,不期乎莫邪。見太平御覽。
禹造粉。見太平御覽。
子禽問曰:詒讓案:疑當作禽子。「多言有益乎?」墨子曰:「蝦蟆蛙蠅詒讓案:當作黽。」日夜而鳴,舌乾檘,然而不聽。一引作「口乾而人不聽之。」今鶴鷄時夜而鳴,天下振動。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時也。」見太平御覽。
昔夏之衰也,有推侈,大戲;殷之衰也,有費仲、惡來,足走千里,手制兕虎。見太平御覽。詒讓案:此晏子春秋諫上篇文。
神機陰開,剞罽無迹,人巧之妙也。而治世不以爲民業。詒讓案:此淮南子齊俗訓文。「罽」,彼作「劂」,此誤。工人下漆而上丹則可,下丹而上漆則不可。萬事由此也。詒讓案;此淮南子說山訓文。
神明鉤繩者,乃巧之具也,而非所以爲巧。詒讓案:此淮南子齊俗訓文,「神明」作「規矩」。神明之事不可以智巧爲也,不可以功力致也。天地所包,陰陽所嘔,雨露所濡,以生萬殊。翡翠瑇琄碧玉珠,文采明朗,澤若濡,摩而不玩,久而不渝,奚仲不能放,魯般弗能造,此之大巧。詒讓案:此淮南子泰族訓文。 夫至巧不用劒。 大匠大不斲。詒讓案:此淮南子說林訓文,下「大」字衍。夫物有以自然,而後人事有治也。故大匠不能斲金,巧治不能鑠木,金之勢不可斲,而木之性不可鑠也。埏埴以爲器,刳木而爲舟,爍鐵而爲刃,鑄金而爲鐘,因其可也。見太平御覽,而文不似墨子,或恐誤引他書。 詒讓案:末條淮南子泰族訓文。
右二十一條,今本所脫,由沅採摭書傳,附十五卷末。其意林所稱,已見篇目考中,不更入也。
金城湯池。水經河水二,酈道元注。
釜丘。水經濟水注云「陶丘,墨子以爲釜丘也。」
使造下疑脫「物」字。三年而成一葉,天下之葉少哉。廣弘明集朱世卿法性自然論。案: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宋人爲玉楮葉章,有此文,或本墨子語也。
舜葬於蒼梧之野,象爲之耕。劉賡稽瑞。
禹葬會稽,鳥爲之耘。稽瑞。以上二條疑節葬上中二篇佚文,然說舜葬處與節葬下篇不合,未詳。
五星光明,苣豔如旗。稽瑞。
右六條,畢本無,今校增。
墨子舊叙
魯勝墨辯注敍晉書隱逸傳
名者所以別同異、明是非,道義之門,政化之準繩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則事不成。」墨子著書作辯經以立名本,惠施、公孫龍祖述其學,以正別孫星衍校改「刑」。名顯於世。孟子非墨子,其辯言正辭則與墨同。荀卿、莊周等皆非毀名家,而不能易其論也。必有形,當作「名必有形」。察疑脫「形」字。莫如別色,故有堅白之辯;名必有分,明分明莫如有無,故有無序之辯。是有不是,可有不可,是名兩可,同而有異,異而有同,是之謂辯同異。至同無不同,至異無不異,是謂辯同辯異。同異生是非,是非生吉凶,取辯於一物,而原極天下之汙隆,名之至也。自鄧析至秦時,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頗難知,後學莫復傳習,於今五百餘歲,遂●絕。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與其書衆篇連第,故獨存。今引說就經,各附其章,疑者闕之。又采諸衆雜集爲刑名二篇,「刑」當作「形」。略解指歸,以俟君子。其或興微繼絕者,亦有樂乎此也。
畢沅墨子注敍經訓堂本。
墨子七十一篇,見漢藝文志。隋以來爲十五卷、目一卷,見隋經籍志。宋亡九篇,爲六十一篇,見中興館閣書目。實六十三篇,後又亡十篇,爲五十三篇,即今本也。本存道藏中,缺宋諱字,知即宋本。又三卷一本,即親士至尚同十三篇,宋王應麟、陳振孫等僅見此本。有樂臺注,見鄭樵通志藝文略,今亡。案通典言兵有守拒法,而不引墨子峍城門諸篇。玉海云後漢書注引墨子峍突篇,詩正義引墨子峍衝篇,似亦未見全書,疑其失墜久也。今上開四庫館,求天下遺書,有兩江總督採進本,謹案亦與此本同。自此本以外,有明刻本,其字少見,皆以意改,無經上下及峍城門等篇,詒讓案:此即余有丁子彙本。蓋無足觀。墨書傳述甚少,得毋以孟子之言,轉多古言古字。先是仁和盧學士文弨、陽湖孫明經星衍互校此書,略有端緒,沅始集其成。因徧覽唐、宋類書、古今傳注所引,正其譌謬,又以知聞疏通其惑。自乾隆壬寅八月至癸卯十月,踰一歲而書成。世之譏墨子以其節葬、非儒說。墨者既以節葬爲夏法,特非周制,儒者弗用之。非儒,則由墨氏弟子尊其師之過,其稱孔子諱及諸毀詞,是非翟之言也。詒讓案:此論不塙,詳非儒篇。案他篇亦稱孔子,亦稱仲尼,又以爲孔子言亦當而不可易,是翟未嘗非孔。孔子之言多見論語、家語及他緯書傳注,亦無斥墨詞。詒讓案:墨子蓋生於哀、悼閒,較之七十子尚略後,孔子安得斥之?此論甚謬。至孟子始云能言距楊、墨者,聖人之徒。又云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蓋必當時爲墨學者,流於橫議,或類非儒篇所說,孟子始嫉之。故韓非子顯學云:「墨離爲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真孔、墨。」韓愈云:「辯生于末學,各務售其師之說,非二師之道本然」,其知此也。今惟親士、脩身及經上、經下,疑翟自著,餘篇稱子墨子,耕柱篇并稱子禽子,則是門人小子記錄所聞,以是古書不可忽也。且其魯問篇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憙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凌,則語之兼愛。」是亦通達經權,不可訾議。又其峍城門諸篇,皆古兵家言,有寔用焉。書稱中山諸國亡於燕、代、胡、貊之間。詒讓案:此非攻中篇文,舊本作「且不著何」,當爲「柤、不屠何」,明人不解,妄改爲中山諸國,畢氏亦沿其謬。詳本篇。攷中山之滅在趙惠文王四年,當周赧王二十年,則翟寔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故史記云「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班固亦云在孔子後。司馬貞「按別錄云,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後。」李善引抱朴子,亦云孔子時人,或云在其後。今按其人在七十子後。詒讓案:文選長笛賦注。若史記鄒陽傳,鄒陽曰:「宋信子䍐之計而囚墨翟。」司馬貞云:「漢書作子冉,不知子冉是何人。文穎曰:子冉,子䍐也。荀卿傳云『墨翟,孔子時人,或云在孔子後。』又襄公二十九年左傳『宋饑,子䍐請出粟。』時孔子適八歲,則墨翟與子䍐不得相輩。或以子冉爲是,不知如何也。」又文選亦作子冉,注云「文子曰:子䍐也,冉音任。善曰:未詳。」詒讓案: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注誤以文穎爲文子。冉音任,亦有誤。沅亦不能定其時事。又司馬遷、班固以爲翟,宋大夫,葛洪以爲宋人者,以公輸篇有爲宋守之事。高誘注呂氏春秋以爲魯人,則是楚魯陽,漢南陽縣,在魯山之陽,本書多有魯陽文君問答,又亟稱楚四竟,非魯衞之魯,不可不察也。先秦之書,字少假借,後乃偏相益。若本書,源流之字作原,一又作源,金以溢爲名之字作益,一又作鎰,四竟之字作竟,一又作境,皆傳寫者亂之,非舊文。乃若賊●百姓之爲殺字古文,遂而不反,合於遂亡之訓,關叔之即管叔,寔足以證聲音文字訓詁之學,好古者幸存其舊云。如其疏略,以俟敏求君子。乾隆四十八年,歲在昭陽單閼涂月,敍於西安節署之環香閣。
孫星衍墨子注後敍經訓堂本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十二月,弇山先生既刊所注墨子成,以星衍涉于諸子之學,命作後敍。星衍以固陋辭,不獲命,敍曰:
墨子與孔異者,其學出于夏禮。司馬遷稱其善守禦,爲節用。班固稱其貴儉、兼愛、上賢、明鬼、非命、上同。此其所長,而皆不知墨學之所出。淮南王知之,其作要略訓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爲其禮煩擾而不說,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其識過于遷、固。古人不虛作,諸子之教或本夏,或本殷,故韓非著書亦載棄灰之法。墨子有節用,節用禹之教也。孔子曰:「禹菲飲食,惡衣服,卑宮室,吾無閒然。」又曰:「禮與其奢寧儉。」又曰:「道千乘之國,節用。」是孔子未嘗非之。又有明鬼,是致孝鬼神之義;兼愛,是盡力溝洫之義。孟子稱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爲之。而莊子稱禹親自操橐耜而襍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沭甚風,櫛甚雨。列子稱禹身體偏枯,手足胼胝。呂不韋稱禹憂其黔首,顏色黎黑,竅藏不通,步不相過,皆與書傳所云「予弗子,惟荒度土功」「三過其門而不入,思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同。其節葬,亦禹法也。尸子稱禹之喪法「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澤者葬於澤,桐棺三寸,制喪三日」,當爲「月」。見後漢書注。淮南子要略稱禹之時,天下大水,死陵者葬陵,死澤者葬澤,故節財、薄葬、閑服生焉。又齊俗稱三月之服,是絕哀而迫切之性也。高誘注云「三月之服是夏后氏之禮」。韓非子顯學稱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而此書公孟篇墨子謂公孟曰「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又公孟謂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喪爲非,子之三日當爲「月」。之喪亦非也」云云,然則三月之喪,夏有是制,墨始法之矣。詒讓案:孟子云「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則孟子謂夏禮亦三年喪,此說與孟子不合。孔子則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又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周之禮尚文,又貴賤有法,其事具周官、儀禮、春秋傳,則與墨書節用、兼愛、節葬之旨甚異。孔子生於周,故尊周禮而不用夏制。孟子亦周人而宗孔,故于墨非之,勢則然焉。
若覽其文,亦辨士也。親士、脩身、經上、經下及說,凡六篇,皆翟自著。經上下略似爾雅釋詁文,而不解其意指。又怪漢唐以來,通人碩儒,博貫諸子,獨此數篇莫能引其字句,以至于今,傳寫譌錯,更難鉤乙。晉書魯勝傳云「勝注墨辨,存其敍曰:「墨子著書作辯經以立名本,惠施、公孫龍祖其學,以正刑名顯於世。孟子非墨子,其辯言正詞則與墨同。荀卿、莊周等皆非毀名家,而不能易其論也。」又曰「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與其書衆篇連第,故獨存。今引說就經各附其章,疑者闕之。又采諸衆襍集爲刑名二篇,略解指歸,以俟君子。」如所云,則勝曾引說就經各附其篇,恨其注不傳,無可徵也。
峍城門諸篇具古兵家言,惜其脫誤難讀,而弇山先生于此書,悉能引據傳注類書,匡正其失。又其古字古言,通以聲音訓故之原,豁然解釋,是當與高誘注呂氏春秋、司馬彪注莊子、許君注淮南子、張湛注列子,並傳於世。其視楊倞盧辯空疏淺略,則倜然過之。
時則有仁和盧學士抱經,大興翁洗馬覃谿,及星衍三人者,不謀同時共爲其學,皆折衷于先生,或此書當顯,幸其成帙,以惠來學,不覺僭而識其末也。陽湖孫星衍撰。
孫星衍經說篇跋經訓堂本
乾隆癸卯三月,星衍方自秦北征,巡撫公將刻所注墨子,札訊星衍云:「經上、下,經說上、下,四篇,有似堅白異同之辯,其文脫誤難曉,自魯勝所稱外,書傳頗有引之否?」星衍過晉問盧學士,又抵都問翁洗馬,俱未獲報。閱數月,重讀淮南齊俗訓,有云:「夫蝦蟇爲鶉,生非其類,唯聖人知其化。」因悟與經說上「化若鼃爲鶉」合。又讀列子湯問篇云:「均,髮均縣,輕重而髮絕,髮不均也。均也,其絕也莫絕」,張湛注云:「髮甚微脃,而至不絕者,至均故也。今所以絕者,猶輕重相傾,有不均處也。若其均也,寧有絕理,言不絕也。」又云:「人以爲不然,自有知其然也」,湛注云:「凡人不達理也,會自有知此理爲然者。」墨子亦有此說。今按經說下有云:「均:髮均縣,輕而髮絕,不均也。均,其絕也莫絕。」「輕」下脫「重」字,「均其絕也」句。「均」下無「也」字。又列子仲尼篇云:「影不移者,說在改也」,湛注云;「影改而更生,非向之影。」墨子曰:「影不移,說在改爲也。」今案經下云:「過仵景不從,說在改爲。」詒讓案:「過仵」不當屬此讀,孫亦襲舊讀之誤。詳經說下篇。其文微異而義亦同,是知子家多有若說,晉時尚能讀此書,唐人則不及此也。又楊朱篇,禽子曰:「以吾言問大禹、墨翟,則吾言當矣」,湛注云:「禹、翟之教,忘己而濟物也」,亦星衍往言墨子夏教之證。比復公,而是卷已刊成,無容注處。公然其言,因據增重字,又命附其說于卷末。俟知十君子焉。甲辰上巳孫星衍記。
汪中墨子序述學
墨子七十一篇,亡十八篇,今見五十三篇。明陸穩所敍刻,視它本爲完。其書多誤字,文義昧晦不可讀。今以意粗爲是正,闕所不知,又采古書之涉於墨子者,別爲表微一卷,而爲之敍曰:
周太史尹佚實爲文王所訪,晉語。克商營洛,祝筴遷鼎,有勞於王室,周書克殷解、書洛誥。成王聽朝,與周、召、太公,同爲四輔,賈誼新書保傅篇。數有論諫,淮南子主術訓、史記晉世家。身沒而言立。東遷以後,魯季文子、春秋傳成四年。惠伯、文十五年。晉荀偃、襄十四年。叔向、周語。秦子桑、僖十五年。后子昭元年。及左邱明,宣十二年。竝見引重,遺書二篇。詒讓案:原作「十二篇」,今據漢書藝文志校刪「十」字。劉向校書,列諸墨六家之首。說苑政理篇亦載其文。莊周述墨家之學而原其始,曰:「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峍世之急,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天下篇。可謂知言矣。古之史官,實秉禮經以成國典,其學皆有所受。魯惠公請郊廟之禮於天子,桓王使史●往,惠公止之,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呂氏春秋當染篇。其淵源所漸,固可攷而知也。劉向以爲出於清廟之守。夫有事於廟者,非巫則史,史佚、史●皆其人也。史佚之書至漢具存,而夏之禮在周已不足徵,則莊周禽滑釐傅之禹者,莊子天下篇、列子楊朱篇。非也。
司馬遷云:「墨翟,宋大夫。或曰竝孔子時,或曰在其後。」今按耕柱、魯問二篇,墨子於魯陽文子,多所陳說。楚語「惠王以梁與魯陽文子」,韋昭注「文子,平王之孫,司馬子期之子」,其言實出世本。故貴義篇墨子南游於楚,見獻惠王,獻惠王以老辭。獻惠王之爲惠王,猶頃襄王之爲襄王。由是言之,墨子實與楚惠王同時,其仕宋當景公、昭公之世。詒讓案:墨子仕宋當在昭公世,不得及景公,汪誤。其年於孔子差後,或猶及見孔子矣。詒讓案:墨子必不及見孔子,汪說誤。蓺文志以爲在孔子後者,是也。非攻中篇言知伯以好戰亡,事在春秋後二十七年;又言蔡亡,則爲楚惠王四十二年,墨子竝當時及見其事。非攻下篇,言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又言唐叔、呂尚邦齊、晉,今與楚、越四分天下。節葬下篇,言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北有齊、晉之君。明在句踐稱伯之後,魯問篇「越王請裂故吴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亦一證。秦獻公未得志之前,全晉之時,三家未分,齊未爲陳氏也。檀弓下「季康子之母死,公輸般請以機封」,此事不得其年。季康子之卒在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以哀公七年即位,般固逮事惠王。公輸篇「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公輸子自魯南游楚,作鉤強以備越。」亦吴亡後,楚與越爲鄰國事。惠王在位五十七年,本書既載其以老辭墨子,則墨子亦壽考人與?
親士、脩身二篇,其言淳實,與曾子立事相表裏,爲七十子後學者所述。經上至小取六篇,當時謂之墨經,莊周稱「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屬,以堅白異同之辨相訾,以觭偶不仵之辭相應」者也。公孫龍爲平原君客,當趙惠文、孝成二王之世,惠施相魏,當惠、襄二王之世,二子實始爲是學。是時墨子之沒久矣。其徒誦之,竝非墨子本書。所染篇,亦見呂氏春秋,其言宋康染於唐鞅、田不禮,宋康之滅在楚惠王卒後一百五十七年。墨子蓋嘗見染絲者而歎之,爲墨之學者增成其說耳。故本篇稱禽子。呂氏春秋并稱墨子。親士篇錯入道家言二條,與前後不類,今出而附之篇末。又言吴起之裂,起之裂以楚悼王二十一年,亦非墨子之所知也。詒讓案:吴起之亂,墨子似尚及見之。詳親士篇。今定其書爲內外二篇,又以其徒之所附著爲襍篇,倣劉向校晏子春秋例,輒於篇末述所以進退之意,覽者詳之。
墨子之學,其自言者曰「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喜音沈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陵,則語之兼愛、非攻。」此其救世亦多術矣。備城門以下,臨敵應變纖悉周密,斯其所以爲才士與!傳曰,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儒學亦絀老子,惟儒墨則亦然。儒之絀墨子者,孟氏、荀氏。藝文志董無心一卷,非墨子,今亡。孔叢詰墨,偽書不數之。荀之禮論、樂論,爲王者治定功成盛德之事,而墨之節葬、非樂,所以救衰世之敝,其意相反而相成也。若夫兼愛,特墨之一端,然其所謂兼者,欲國家慎其封守,而無虐其鄰之人民畜產也,雖昔先王制爲聘問弔恤之禮,以睦諸侯之邦交者,豈有異哉!彼且以兼愛教天下之爲人子者,使以孝其親,而謂之無父,斯巳枉矣!後之君子日習孟子之說,而未覩墨子之本書,其以耳食,無足怪也。世莫不以其誣孔子爲墨子辠。雖然,自今日言之,孔子之尊固生民以來所未有矣。自當日言之,則孔子魯之大夫也,而墨子宋之大夫也,其位相埒,其年又相近,其操術不同而立言務以求勝,雖欲平情覈實,其可得乎?是故墨子之誣孔子,猶孟子之誣墨子也,歸於不相爲謀而已矣。吾讀其書,惟以三年之喪爲敗男女之交,有悖於道。至其述堯、舜,陳仁義,禁攻暴,止淫用,感王者之不作,而哀生人之長勤,百世之下如見其心焉!詩所謂「凡民有喪,匍匐救之」之仁人也!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與之相抗,自餘諸子皆非其比。歷觀周、漢之書,凡百餘條,竝孔墨、儒墨對舉。楊朱之書惟貴放逸,當時亦莫之宗,躋之於墨,誠非其倫。
自墨子沒,其學離而爲三,徒屬充滿天下,呂不韋再稱鉅子,去私篇,尚德篇。韓非謂之顯學,至楚、漢之際而微,淮南子氾論訓。孝武之世猶有傳者,見於司馬談所述,於後遂無聞焉。惜夫!以彼勤生薄死,而務急國家之事,後之從政者固宜假正議以惡之哉!乾隆上章困敦涂月,選拔貢生江都汪中述。詒讓案:汪氏所校墨子及表微一卷,今並未見。此敍揚州刻本爲後人竄改,文多駮異,今從阮刻本校正。
汪中墨子後序述學
中既治墨子,牽於人事,且作且止。越六年,友人陽湖孫季仇星衍以刊本示余,則巡撫畢侍郎、盧學士咸有事焉。出入羣籍,以是正文字,博而能精,中不勞日力,於是書盡通其癥結。且舊文孤學,得二三好古君子,與我同志,於是有三喜焉。既受而卒業,意有未盡,乃爲後敍,以復於季仇曰:季仇謂墨子之學出於禹,其論偉矣!非獨禽滑釐有是言也,莊周之書則亦道之曰:「不以自苦爲極者,非禹之道。」是皆謂墨之道與禹同耳,非謂其出於禹也。昔在成周,禮器大備,凡古之道術,皆設官以掌之。官失其業,九流以興,於是各執其一術以爲學。諱其所從出,而託於上古神聖,以爲名高,不曰神農,則曰黃帝。墨子質實,未嘗援人以自重。其則古昔,稱先王,言堯舜禹湯文武者六,言禹湯文武者四,言文王者三,而未嘗專及禹。墨子固非儒而不非周也,又不言其學之出於禹也。公孟謂君子必古言服然後仁,墨子既非之,而曰子法周而未法夏,則子之古非古也。此因其所好而激之,且屬之言服,甚明而易曉。然則謂墨子背周而從夏者,非也。惟夫墨離爲三,取舍相反,倍譎不同,自謂別墨,然後託於禹以尊其術,而淮南著之書爾。雖然,謂墨子之學出於禹,未害也。謂禹制三月之喪,則尸子之誤也,從而信之,非也。何以明其然也?古者喪期無數,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則五服精粗之制立矣。放勳殂落,百姓如喪考妣,其可見者也。夏后氏三年之喪,既殯而致事,則夏之爲父三年矣。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則夏之爲君三年矣。從是觀之,它服術可知也。士喪禮,自小斂奠,大斂奠,朔月半薦,遣奠,大遣尊,皆用夏祝,使夏后氏制喪三月,祝豈能習其禮,以贊周人三年之喪哉?若夫陵死葬陵,澤死葬澤,此爲天下大水不能具禮者言之也。荒政殺哀,周何嘗不因於夏禮以聚萬民哉!行有死人,尚或殣之,此節葬也。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此又節葬也。豈可執是以言周禮哉!若然,夏不節喪,史佚固節喪與?夫下殤墓遠,棺斂於宮中,召公爲言於周公,而後行之,若是其篤終也。先王制禮,其敢有不至者哉!墨子者蓋學焉而自爲其道者也,故其節葬曰「聖王制爲節葬之法」,又曰「墨子制爲節葬之法」。則謂墨子自制者是也。故曰「墨之治喪,以薄爲其道」,孟子滕文公篇。曰「墨子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無槨,以爲法式」,莊子天下篇。曰「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韓非子顯學篇。使夏后氏有是制,三子者不以之蔽墨子矣!
王念孫墨子雜志敍讀書雜志
墨子書舊無注釋,亦無校本,故脫誤不可讀。至近時,盧氏抱經、孫氏淵如,始有校本,多所是正。乾隆癸卯,畢氏弇山重加校訂,所正復多於前。然尚未該備,且多誤改誤釋者。予不揣寡昧,復合各本及羣書治要諸書所引,詳爲校正。
是書傳刻之本,唯道藏本爲最優,其藏本未誤,而佗本皆誤,及盧、畢、孫三家已加訂正者,皆不復羅列。唯舊校所未及,及所校尚有未當者,復加考正。是書錯簡甚多,盧氏所已改者唯辭過篇一條,其尚賢下篇、尚同中篇、兼愛中篇、非樂上篇、非命中篇及峍城門、峍穴二篇,皆有錯簡,自十餘字至三百四十餘字不等,其佗脫至數十字,誤字、衍字、顛倒字及後人妄改者尚多,皆一一詳辨之,以復其舊。此外脫誤不可讀者,尚復不少。蓋墨子非樂、非儒,久爲學者所黜,故至今迄無校本,而脫誤一至於是。
然是書以無校本而脫誤難讀,亦以無校本而古字未改,可與說文相證。如說文「●」字,篆文作「●」,隸作「享」,又省作「亨」,以爲「亨通」之「亨」,又轉爲普庚反,以爲「亨煮」之「亨」。今經典中「亨煮」字皆作「亨」。俗又作「烹」。「亨」行而「享」廢矣。唯非儒篇「子路享普庚反。豚」,其字尚作「享」。說文「●,讀若「亟其乘屋」之「亟」。自急敕也。」今經典皆以「亟」代「●」,「亟」行而「●」廢矣。唯非儒篇「曩與女爲●生,今與女爲●義」,其字尚作「●」。說文「但,裼也。」今經典皆以「袒」代「但」,「袒」行而「但」廢矣。唯耕柱篇「羊牛犓豢,雍與饔同。今本「雍」譌作「維」。人但割而和之」,其字尚作「但」。
又有傳寫之譌,可以考見古字者。城郭之「郭」,說文本作「●」,今經典皆以「郭」代「●」,「郭」行而「●」廢矣。唯所染篇云:「晉文染於舅犯、高偃。」案國語,晉有郭偃無高偃,「郭」即「●」之借字,知「高」爲「●」之譌也。說文「●,古文殺字」,今經典中有「殺」無「●」,「殺」行而「●」廢矣。唯尚賢中篇云:「率天下之民,以詬天侮鬼賤傲萬民。」案「賤傲」二字語意不倫,「賤」乃「賊」字之譌,「殺」字古文作「●」,與「敖」相似,知「●」譌作「敖」,又譌作「傲」也。說詳本篇。說文「●,以證反。送也。」呂不韋曰:「有侁氏以伊尹●女。」今經典皆以「媵」代「●」,「媵」行而「●」廢矣。唯尚賢下篇云:「昔伊尹爲莘氏女師僕。」案有莘氏以伊尹●女,非以爲僕也。「●」「僕」字形相似,知「僕」爲「●」之譌也。說文「衝突」字本作「𧘂」,今經典皆以「衝」代「𧘂」,「衝」行而「𧘂」廢矣。唯峍城門篇云:「以射●及櫳樅」。「●」「𧘂」形相似,知「●」爲「𧘂」之譌也。𧘂謂𧘂車。
是書最古,故假借之字亦最多,如「胡」作「故」,尚賢中篇「故不察尚賢爲政之本也。」「故」與「胡」同。
「降」作「隆」,尚賢中篇「稷隆播種」,非攻下篇「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隆竝與降同。「誠」作「情」,又作「請」,尚同下篇「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將欲爲仁義,求爲上士。」節葬下篇「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請將欲爲仁義,求爲上士。」情請竝與誠同。「拂」作「費」,兼愛下篇「即此言行費也。」下文「費」作「拂」。「知」作「智」,節葬下篇「智不智。」下智字與知同。「志」作「之」,天志中篇「子墨子之有天之。」下之字與志同,天之即天志,本篇之名也。「宇」作「野」,非樂上篇「高臺厚榭,邃野之居。」野與宇同。「佗」作「也」,小取篇「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也物即佗物,「佗」俗作「他」。「睎」作「欣」,耕柱篇:「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欣與睎同。「管」作「關」,耕柱篇「古者周公旦非關叔」,公孟篇「關叔爲天下之暴人」,關竝與管同。「悖」作「費」,魯問篇「豈不費哉。」上文「費」作「悖」。「從」作「松」,號令篇「松上不隨下。」松與從同。皆足以見古字之借古音之通,佗書所未有也。其脫誤不可知者,則槩從闕疑,以俟來哲。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三日,高●王念孫敍,峕年八十有八。
武億跋墨子授堂文鈔
漢書藝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云「墨翟爲宋大夫,在孔子後」,而不著其地。惟呂氏春秋慎大覽,高誘注「墨子名翟,魯人也。」魯即魯陽,春秋時屬楚。古人于地名,兩字或單舉一字,是其例也。路史國名紀:魯,汝之魯山縣,非兖地。詒讓案:此說誤與畢同,詳前。翟見諸傳記,多稱爲宋大夫,以予考之,亦未盡舉其實。蓋墨子居于魯陽,疑嘗爲文子之臣。觀魯問一篇,首言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爲皮幣,卑辭令函,徧禮四鄰諸侯,𢿛國而以事齊,又言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詒讓案:魯問篇魯君自是魯國君,非魯陽文君也。詳本篇。案春秋左氏傳「昭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注:「比公于大夫。」周禮太宰「九兩,六曰主以利得民」,注;「鄭司農謂公卿大夫」;調人「主友之讐」,注:「主,大夫君也。」呂氏春秋愛士篇「陽城胥渠處,廣門之官夜款門而謁曰:主君之臣胥渠有疾。」注:「趙簡子,晉大夫也,大夫稱主者也。」然則翟之尊文子爲主君,意其屬于文子也。詒讓禮記禮運「仕於家爲僕」,方氏曰:「僕者對主之稱」,故仕于家曰僕,而大夫稱主是也。詒讓案:此說亦誤,辯詳魯問篇。翟在魯,睠然知鄉邦之重,始勸文子屈禮事齊,詒讓案:文子楚臣,何必𢿛國事齊?此於事勢亦不合。繼止文子攻鄭,皆反覆言子,冀以誡人。其後文子卒能受聽,故于時魯陽之民身不致重困于兵役,以保恤其家室,皆翟之賜也。
史記荀卿列傳云「翟,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索隱「按別錄云: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後也。」案外傳楚語「惠王以梁與魯陽文子」,注;「文子,平王之孫,司馬子期子,魯陽公也。」惠王十年爲魯哀公十六年,孔子方卒。又翟本書貴義篇「子墨子南遊于楚,見楚獻惠王」,楚世家無此名,是獻惠即惠王,誤衍一獻字。審是,則翟實當楚惠王時,上接孔子未卒。詒讓案:墨子之生必在孔子卒後,此說亦誤。故太史公一云並孔子時,說非無據。自班志專謂在孔子後,後人益爲推衍。至如畢氏据本書稱中山諸國亡于燕、代、胡、貊之國,以中山之滅在趙惠文王四年,當周赧王二十年,則翟實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愚竊以翟既與楚惠王接時,後必不能歷一百九十餘年尚未即化,此固不然也。中山諸國之亡,蓋墨子之徒續記而竄入其師之說,以貽此謬,何可依也?予故爲摭其時地始末如是,以附于篇,庶覽者得以詳焉。
張惠言書墨子經說解後亦見茗柯文編
右墨子經上、下及說,凡四篇。晉書魯勝傳云「勝注墨辯,引說就經,各附其章」,即此也。墨子書多奧言錯字,而此四篇爲甚。勝注既不傳世,莫得其讀。今正其句投,通其旨要,合爲二篇,略可指說,疑者闕之。
古者楊、墨塞路,孟子辭而闢之。自孟子之後至今千七百餘年,而楊氏遂亡,墨氏書雖存,讀者蓋鮮。大哉聖賢之功,若此盛矣!墨氏之言脩身、親士,多善言,其義託之堯禹。自韓愈氏以爲與聖賢同指,孔、墨必相爲用。向無孟子,則後之儒者,習其說而好之者,豈少哉!老氏之言,其始也微,不得孟子之辨,而佛氏之出又絕在孟子後,是以蔓蔓延延,日熾月息,而楊、墨泯焉遂微。吾以悲老、佛之不遭孟子也。當孟子時,百家之說衆矣,而孟子獨距文編作「拒」。楊、墨。今觀墨子之書,經說、大、小取,盡同異堅白之術,蓋縱橫、名、法家,惠施、公孫龍、申、韓之屬皆出焉。然則當時諸子之說,楊、墨爲統宗,孟子以爲楊、墨息,而百家之學將銷歇而不足售也。獨有告子者,與墨爲難,而自謂勝爲仁,故孟子之書亦辯斥之。嗚呼!豈知其後復有烈于是者哉!
墨子之言誖于理而逆于人心者,莫如非命、非樂、節葬。此三言者,偶識之士可以立折,而孟子不及者,非墨之本也。墨之本在兼愛,而兼愛者,墨之所以自固而不可破。兼愛之言曰,愛人者人亦愛之,利人者人亦利之,仁君使天下聰明耳目相爲視聽,股肱畢強相爲動宰,此其與聖人所以治天下者,復何以異?故凡墨氏之所以自託于堯、禹者,兼愛也。尊天、明鬼、尚同、節用者,其支流也。非命、非樂、節葬,激而不得不然者也。天下之人唯惑其兼愛之說,故雖文編有「他說之」三字。誖于理,不安于心,文編有「者」字。皆從而和文編作「則」。之不以爲疑。孟子不攻其流而攻其本,不誅其說而誅其心,斷然文編無此二字。被之以無父之罪,而其說始無以自立。嗟夫!藉使墨子之書盡亡,至于今何以見孟子之辯嚴而審、簡而有要如是哉!孟子曰:「我知言。」嗚呼,此其驗矣!後之讀此書者,覽其義,則于孟子之道猶引弦以知矩乎!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張惠言書。
案:孫志祖讀書脞錄云「墨子經、說四篇,丁小疋與許周生互相闡繹,大有端緒。」是此四篇,又有丁、許二家校本,今未見,并志之,以竢訪錄。小疋名杰,周生名宗彥,並德清人。
墨子傳略第一
墨氏之學亡於秦季,故墨子遺事在西漢時已莫得其詳。太史公述其父談論六家之恉,尊儒而宗道,墨葢非其所憙。故史記攟采極博,於先秦諸子,自儒家外,老、莊、韓、呂、蘇、張、孫、吴之倫,皆論列言行爲傳,唯於墨子,則僅於孟荀傳末附綴姓名,尚不能質定其時代,遑論行事。然則非徒世代緜邈,舊聞散佚,而墨子七十一篇,其時具存,史公實未嘗詳事校覈,亦其疏也。今去史公又幾二千年,周秦故書雅記,百無一存,而七十一篇亦復書闕有閒,徵討之難,不翅倍蓰。然就今存墨子書五十三篇鉤攷之,尚可得其較略。蓋生於魯而仕宋,其平生足跡所及,則嘗北之齊,西使衞,又屢游楚,前至郢,後客魯陽,復欲適越而未果。文子書偁墨子無煖席,自然篇。又見淮南子脩務訓。班固亦云「墨突不黔」,文選荅賓戲又趙岐孟子章指云「墨突不及汙」。斯其譣矣。至其止魯陽文君之攻鄭,絀公輸般以存宋,而辭楚越書社之封,蓋其犖犖大者。勞身苦志以振世之急,權略足以持危應變,而脫屣利祿不以累其心。所學尤該綜道蓺,洞究象數之微。
其於戰國諸子,有吴起商君之才,而濟以仁厚;節操似魯連而質實亦過之,彼韓、呂、蘇、張輩復安足算哉!謹甄討羣書,次弟其先後,略攷始末,以裨史遷之闕。俾學者知墨家持論雖閒涉偏駁,而墨子立身應世,具有本末,自非孟、荀大儒,不宜輕相排笮。彼竊耳食之論以爲詬病者,其亦可以少息乎!
墨子名翟,漢書蓺文志、呂氏春秋當染慎大篇、淮南子脩務訓高注。姓墨氏。廣韻二十五德、通志氏族略引元和姓纂云「墨氏,孤竹君之後,本墨台氏,後改爲墨氏,戰國時宋人。墨翟著書號墨子。」魯人,呂覽當染慎大篇注。或曰宋人。葛洪神仙傳、文選長笛賦李注引抱朴子、荀子脩身篇楊注、元和姓纂。
案:此蓋因墨子爲宋大夫,遂以爲宋人。以本書攷之,似當以魯人爲是。貴義篇云:「墨子自魯即齊。」又魯問篇云:「越王爲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呂氏春秋愛類篇云:「公輸般爲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聞之,自魯往,見荊王曰:臣北方之鄙人也。」淮南子脩務訓亦云:「自魯趨而往,十日十夜至於郢。」並墨子爲魯人之塙證。畢沅、武億以魯爲魯陽,畢說見墨子注序,武說見授堂文鈔墨子跋。則是楚邑。攷古書無言墨子爲楚人者。渚宮舊事載魯陽文君說楚惠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則非楚人明矣。畢、武說殊謬。
蓋生於周定王時。
漢書蓺文志云「墨子在孔子後」。案:詳年表。
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呂氏春秋當染篇,高注云「其後,史角之後也」。
案:漢書蓺文志墨家以尹佚二篇列首,是墨子之學出於史佚。史角疑即尹佚之後也。墨子學於史角之後,亦足爲是魯人之證。
其學務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峍世之急。作爲非樂命之曰節用,生不歌,死無服,氾愛兼利而非鬭,好學而博,不異。莊子天下篇。又曰兼愛、尚賢、右鬼、非命,淮南子氾論訓。以爲儒者禮煩擾而不侻,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要略。其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川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襍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如此。」故使學者以裘褐爲衣,以跂屩爲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爲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莊子天下篇。亦道堯、舜,韓非子顯學篇。
又善守禦。史記孟荀傳。爲世顯學,韓非子顯學篇。徒屬弟子充滿天下。呂氏春秋尊師篇。
案:淮南王書謂孔、墨皆脩先聖之術,通六蓺之論,主術訓。今攷六蓺爲儒家之學,非墨氏所治也。墨子之學蓋長於詩書春秋,故本書引詩三百篇與孔子所刪同,引尚書如甘誓仲虺之誥說命大誓洪範呂刑,亦與百篇之書同。又曰「吾嘗見百國春秋」。隋書李德林傳。此與孔子所修春秋異。本書明鬼篇亦引周、燕、宋、齊諸國春秋。而於禮則法夏絀周,樂則又非之,與儒家六蓺之學不合。淮南所言非其事實也。淮南子要略又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尤非。
其居魯也,魯君謂之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諸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讐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爲皮幣,卑辭令,亟徧禮四鄰諸侯,𢿛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爲者。」本書魯問篇。 案:魯君頗疑其即穆公,則當在楚惠王後,然無塙證。以墨子本魯人,故繫於前。魯君謂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爲太子而可?」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爲賞譽爲是也,釣者之恭,非爲魚賜也;餌鼠以蟲,疑當作『蠱』。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同上。楚人常與越人舟戰於江。楚惠王時,渚宮舊事二。公輸般自魯南游楚焉,始爲舟戰之器,作爲鉤拒之峍,楚人因此若勢,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墨子曰:「我舟戰有鉤拒,不知子之義亦有鉤拒乎?」墨子曰:「我義之鉤拒,賢於子舟戰之鉤拒。我鉤拒,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拒而距人,人亦拒而距子,交相鉤、交相拒,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拒,賢子舟戰之鉤拒。」本書魯問篇。 渚宮舊事在止攻宋前,今故次於此。公輸般爲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起於魯,本書作「齊」,今據呂氏春秋、淮南子改。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般。公輸般曰:「夫子何命焉爲?」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般不說。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爲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衆,不可謂知類。」公輸般服。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爲何若人?」王曰:「必爲竊疾矣。」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鼈黿鼉,爲天下富,宋所爲無雉兔鮒魚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梗枏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爲與此同類。」王曰:「善哉。雖然,公輸般爲我爲雲梯,必取宋。」於是見公輸般。墨子解帶爲城,以褋爲械。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墨子九距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般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本書公輸篇。公輸子謂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予我宋而不義,我不爲。」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爲,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爲義,翟又將予子天下。」本書魯問篇。
案:墨子止楚攻宋,本書不云在何時,鮑彪戰國策注謂當宋景公時,至爲疏謬。詳年表。惟渚宮舊事載於惠王時,墨子獻書之前,最爲近之。蓋公輸子當生於魯昭、定之間,至惠王四十年以後、五十年以前,約六十歲左右,而是時墨子未及三十,正當壯歲,故百舍重繭而不以爲勞。惠王亦未甚老,故尚能見墨子。以情事揆之,無不符合。蘇時學謂即聲王五年圍宋時事,墨子刊誤。非徒與王曰「請無攻宋」之言不合,而公輸子至聲王時殆逾百歲,其必不可通明矣。詳公輸篇。
楚惠王五十年,墨子至郢獻書惠王。王受而讀之,曰:「良書也。寡人雖不得天下,而樂養賢人。」墨子辭曰:「翟聞賢人進,道不行不受其賞,義不聽不處其朝。今書未用,請遂行矣。」將辭王而歸,王使穆賀以老辭。渚宮舊事二。穆賀見墨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墨子曰:「子之言則誠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爲而不用乎?」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一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爲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爲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本書貴義篇。魯陽文君言於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君王不見,又不爲禮,毋乃失士。」乃使文君追墨子,以書社五里疑當作「五百里」。封之,不受而去。渚宮舊事二。
案: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墨子獻書在五十年,年齒已高,故以老辭。余知古之說蓋可信也。舊事一亦云「惠王之末,墨翟重繭趍郢,班子折謀」。以墨子生於定王初年計之,年蓋甫及三十,所學已成,故流北方賢聖之譽矣。
嘗游弟子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悅,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爲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本書魯問篇。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尚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呂氏春秋高義篇。意越王將聽吾言,用吾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羣臣,奚能以封爲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則是我以義糶也。鈞之糶,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本書魯問篇。 案:疑王翁中、晚年事。後又游楚,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爲馬也,童子之爲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爲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爲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爲馬也。」又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芻豢,雍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勝食也,見人之作餅,則還然竊之,曰:『舍余食』。不知明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呼虛數千,不可勝入,見宋、鄭之閒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本書耕柱篇。魯陽文君將攻鄭,墨子聞而止之,謂文君曰:「今使魯四竟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文君曰:「魯四竟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竟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其不至乎?」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本書魯問篇。
案:「三世殺其父」,當作「二世殺其君」。此指鄭人弒哀公及韓武子殺幽公而言,蓋當在楚簡王九年以後,鄭繻公初年事也。或謂三世兼駟子陽弒繻公而言,蘇時學墨子刊誤、黃式三周季編略說。則當在楚悼王六年以後,與魯陽文君年代不相及,不足據。魯陽文君,即司馬子期之子公孫寬也。魯哀公十六年已嗣父爲司馬,事見左傳。逮鄭繻公被弒之歲,積八十四年,即令其爲司馬時年才及冠,亦已百餘歲,其不相及審矣。
宋昭公時,嘗爲大夫。史記孟荀列傳、漢書藝文志,並不云何時,今攷定當在昭公時。
案:墨子仕宋,鮑彪謂當景公、昭公時,戰國策宋策注。非也。以墨子前後時事校之,其爲宋大夫當正在昭公時。景公卒於魯哀公二十六年,見左傳,而史記宋世家及六國表謂景公卒於魯悼公十七年,殊謬。下距齊太公田和元年,凡八十三年,墨子晚年及見田和之爲諸侯,則必不能仕於景公時審矣。
嘗南遊使於衞,謂公良桓子曰:「衞,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閒,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閒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繡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數百人處於前,數百人處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爲不若畜士之安也。」本書貴義篇。案:此不詳何年,據云使於衞,或仕宋時,奉宋君之命而使衞也。昭公末年,司城皇喜專政劫君。
韓非子內儲說下篇云「戴驩爲宋大宰,皇喜重於君,二人爭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殺宋君而奪其政。」又外儲說右下篇云「司城子罕殺宋君而奪政。」說疑篇云「司城子罕取宋」。又二柄篇云「子罕劫宋君」。韓詩外傳七、史記李斯傳上二世書、淮南子道應訓,說並同。說苑君道篇亦云「司城子罕相宋,逐其君而專其政」。司城子罕當即皇喜。本梁履繩左通說。春秋時名「喜」者多以「罕」爲字,見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王應麟謂即左傳之樂喜,則非也。樂喜,宋賢臣,無劫君之事,且與墨子時不相直。史記索隱已辯之矣。呂氏春秋召類篇說前子罕相宋平、元、景三公,亦不逮昭公。梁玉繩史記志疑謂後子罕,蓋子罕之後以字爲氏,非是。其事,史記宋世家不載。史記鄒陽傳稱子罕囚墨子。以墨子年代校之,前不逮景公,後不逮辟公,所相直者惟昭公、悼公、休公三君。呂氏春秋召類篇高注云「春秋子罕殺昭公」。攷宋有兩昭公,一在魯文公時,與墨子相去遠甚;一在春秋後魯悼公時,與墨子時代正相當。子罕所殺宜爲後之昭公。惟高云「春秋時」,則誤并兩昭公爲一耳。宋世家雖不云昭公被弒,然秦漢古籍所紀匪一,高說不爲無徵。賈子新書先醒篇、韓詩外傳六,並云昭公出亡而復國。而說苑云子罕逐君專政,或昭公實爲子罕所逐而失國,因誤傳爲被殺,李斯、韓嬰、淮南王書並云劫君,劫亦即謂逐也。亦未可知。宋世家於春秋後事頗多疏略,如宋辟公被弒,見索隱引紀年。而史亦不載,是其例矣。
而囚墨子。
史記鄒陽傳云「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索隱云「漢書作子冄,不知子冄是何人。文穎云:子冄,子罕也」。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亦作子冄,注引文穎說同,又云「冄音任,善云未詳」。「冄」不得有任音,疑史記「信」字,漢書、文選並作「任」,此或校異文云「信作任」誤作「冄音任」也。新序三亦作子冄,蓋皆子罕之誤。
老而至齊,見太王田和,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太王曰:「利。」墨子曰:「多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太王曰:「利。」墨子曰:「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太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墨子曰:「并國覆軍,賊殺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太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本書魯問篇。北堂書鈔八十三引新序,有齊王問墨子語,蓋亦太公田和也。此皆追稱爲王,當在命爲諸侯以後事。齊將伐魯,墨子謂齊將項子牛曰:「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吴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子以歸於吴。諸侯報其讐,百姓苦其勞而弗爲用,是以國爲虛戾、身爲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讐,百姓苦其勞而弗爲用,是以國爲虛戾、身爲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同上。卒蓋在周安王末年,當八、九十歲。
案:墨子卒年無攷,以本書校之,親士篇說吴起車裂事,在安王二十一年;非樂篇說齊康公興樂,康公卒於安王二十三年,自是以後,更無所見。親士篇有孟賁,所染篇有宋康王,皆後人增益,非墨子所逮聞也。則墨子或即卒於安王末年。安王二十六年崩,距齊康公之卒僅三年。葛洪神仙傳載墨子年八十有二,入周狄山學道。其說虛誕不足論,然墨子年壽必逾八十,則近之耳。互詳年表。
所箸書,漢劉向校錄之,爲七十一篇。漢書藝文志。
案:墨子書,今存五十三篇,蓋多門弟子所述,不必其自箸也。神仙傳作十篇,荀子楊注作三十五篇,並非。
墨子年表第二
史遷云「墨翟,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史記孟荀傳。劉向云「在七十子之後」。史記索隱引別錄。班固云「在孔子後。」漢書藝文志,蓋本劉歆七略。張衡云「當子思時」。後漢書本傳注引衡集,論圖緯虛妄疏云(一)「公輸班與墨翟並當子思時,出仲尼後」。衆說舛啎,無可質定。近代治墨子書者,畢沅以爲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既失之太後,汪中沿宋鮑彪之說,鮑說見戰國策宋策注。謂仕宋得當景公世,又失之太前,宋景公卒於魯哀公二十六年,見左傳。史記六國年表書景公卒於貞王十八年,即魯悼公十七年,遂減昭公之年,以益景公,與左氏不合,不可從也。據本書及新序,墨子嘗見田齊太公和,有問答語。田和元年上距宋景公卒年,凡八十三年,即令墨子之仕,適當景公卒年,年才弱冠,亦必逾百歲前後方能相及?其可信乎,殆皆不攷之過。竊以今五十三篇之書推校之,墨子前及與公輸般、魯陽文子相問答,見貴義、魯問、公輸諸篇。而後及見齊太公和見魯問篇。田和爲諸侯在安王十六年。與齊康公興樂、見非樂上篇。康公卒於安王二十三年。楚吴起之死,見親士篇,在安王二十一年。上距孔子之卒,敬王四十一年。幾及百年,則墨子之後孔子,蓋信。審覈前後,約略計之,墨子當與子思並時,而生年尚在其後,子思生於魯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也,下及事魯穆公,年已八十餘,不能至安王也。史記孔子世家謂子思年止六十二,則不得及穆公。近代譜諜書或謂子思年百餘歲者,並不足據。當生於周定王之初年,而卒於安王之季,蓋八九十歲,亦壽考矣。其仕宋蓋當昭公之世。鄒陽書云「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史記本傳。其事他書不經見。秦漢諸子多言子罕逐君,高誘則云子罕殺昭公,呂氏春秋召類篇注。 又韓子說皇喜殺宋君。內儲說上。子罕與喜當即一人。竊疑昭公實被放殺,而史失載。墨子之囚,殆即昭之末年事與?先秦遺聞,百不存一,儒家惟孔子生卒年月,明箸於春秋經傳,然尚不無差異。七十子之年,孔壁古文弟子籍所傳者,亦不能峍。外此,則孟、荀諸賢,皆不能質言其年壽,元人所傳孟子生卒年月,臆撰不足據。豈徒墨子然哉?今取定王元年迄安王二十六年,凡九十有三年,表其年數,而以五十三篇書關涉諸國及古書說墨子佚事附箸之。史記六國年表魯哀、悼,宋景、昭年,與左傳不合,今從左傳。本書貴義篇墨子嘗使衞,年代無攷,他無與衞事相涉者。又墨子當春秋後,非攻下篇、節葬下篇,並以齊、晉、楚、越爲四大國,時燕、秦尚未大興,墨子亦未至彼國,今並不列於表。雖不能詳塙,猶瘉於馮虛臆測,舛繆不驗者爾。
(一)孫文顛倒,應作「後漢書本傳論圖緯虛妄疏注,引衡集云」。
周
魯
晉魏、韓、趙
齊田齊
宋
鄭
楚
越
墨子時事
定王元
哀公二七
出公七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
平公十三田成子
昭公元
聲公三三
惠王二十
王句踐二八
親士篇:越王句踐遇吳王之醜,而尚攝中國之賢君。
亦見所染、兼愛、非攻、公孟諸篇。
二
悼公元
八
十四
二
三四
二二
二九
三
二
九
十五
三
三五
二三
三十
四
三
十
十六
四
三六
二四
三一
五
四
十一
十七
五
三七
二五
王鹿郢元
六
五
十二
十八
六
三八
二六
二
七
六
十三
十九
七
哀公元
二七
三
八
七
十四
二十
八
二
二八
四九
八
十五
二一
九
三
二九
五
十
九
十六
二二
十
四
三十
六
十一
十
十七
二三
十一
五
三一
王不壽元
十二
十一
哀公元
二四
十二
六
三二
二
十三
十二
二
二五
十三
七
三三
三
十四
十三
三
宣公元
十四
八鄭人弒哀公
三四
四
魯問篇:鄭人三世殺其君。哀公即其一也。
十五
十四
四魏、韓、趙與智伯分范中行地
二田襄子
十五
共公元
三五
五
非攻中篇:智伯攻中行氏、范氏,并三家以爲一家。
十六
十五
五智伯與魏韓圍趙襄子於晉陽,魏、韓、趙反殺智伯。
三
十六
二
三六
六
非攻中篇:智伯圍趙襄子於晉陽,韓、魏、趙氏擊智伯,大敗之。亦見魯問篇。 十七
十六
六
四
十七
三
三七
七
十八
十七
七
五
十八
四
三八
八
十九
十八
八
六
十九
五
三九
九
二十
十九
九
七
二十
六
四十
十
二一
二十
十
八
二一
七
四一
王翁元
魯問篇:公尚過說越王,越王使公尚過迎墨子於魯,疑爲王翁中、晚年事。
二二
二一
十一
九
二二
八
四二滅蔡
二
非攻中篇:蔡亡於吳、越之閒。
二三
二二
十二
十
二三
九
四三
三
二四
二三
十三
十一
二四
十
四四
四
二五
二四
十四
十二
二五
十一
四五
五
二六
二五
十五
十三
二六
十二
四六
六
二七
二六
十六
十四
二七
十三
四七
七二八
二七
十七
十五
二八
十四
四八
八
考王元
二八
十八
十六
二九
十五
四九
九
魯問篇:公輸般至楚爲舟戰器,亟敗越人。墨子與論鉤拒。 公輸篇:般爲雲梯將攻宋,墨子至郢,見楚王,乃不攻宋。 諸宮舊事並在惠王五十年前。 附記於此。
二
二九
十九
十七
三十
十六
五十
十
貴義篇:墨子游楚,見惠王,王以老辭。 諸宮舊事:惠王以書社封墨子,不受而歸。
三
三十
幽王元
十八
三一
十七
五一
十一
四
三一
二
十九
三二
十八
五二
十二
五
三二
三
二十
三三
十九
五三
十三
六
三三
四
二一
三四
二十
五四
十四
七
三四
五
二二
三五
二一
五五
十五八
三五
六
二三
三六
二二
五六
十六
九
三六
七
二四
三七
二三
五七
十七
十
三七
八
二五
三八
二四
簡王元滅莒
十八
非攻中篇:莒亡於齊、越之閒。
十一
元公元
九
二六
三九
二五
二
十九
十二
二
十
二七
四十
二六
三
二十
十三
三
十一
二八
四一
二七
四
二一
十四
四
十二
二九
四二
二八
五
二二
十五
五
十三
三十
四三
二九
六
二三
威烈王元
六
十四
三一
四四
三十
七
二四
二
七
十五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
三二
四五
三一
八
二五三
八
十六趙獻侯。
三三
四六
幽公元韓武子伐鄭,殺幽公。
九
二六
魯問篇:魯陽文君將攻鄭,曰:鄭人三世殺其父。疑當作二世殺其君,即指哀公、幽公被殺也。詳本篇。
四
九
十七
三四
四七
繻公元
十
二七
五
十
十八
三五
四八
二
十一
二八
六
十一
十九
三六
四九
三
十二
二九
七
十二
烈公元
三七
五十
四
十三
三十
八
十三
二
三八
五一
五
十四
三一
九
十四
三
三九
五二
六
十五
三二
十
十五
四
四十
五三
七
十六
三三
十一
十六
五
四一
五四
八
十七
三四
十二
十七
六
四二
五五
九
十八
三五十三
十八
七
四三
五六
十
十九
三六
十四
十九
八
四四田莊子伐魯攻葛及安陵
五七
十一
二十
三七
魯問篇:齊項子牛三侵魯地。此攻葛及安陵,或即三侵之一。
十五
二十
九
四五伐魯取都。田和
五八
十二
二一
王翳元
齊伐魯取都,或亦三侵之一。
十六
二一
十
四六
五九
十三
二二
二
十七
穆公元
十一
四七
六十
十四
二三
三
魯問篇:魯君謂墨子曰:恐齊攻我。疑即穆公。
十八
二
十二韓景侯、趙烈侯
四八田和伐魯取郕
六一
十五
二四
四
齊伐魯取郕,或亦三侵之一。
十九
三
十三
四九
六二
十六
聲王元
五
二十
四
十四魏滅中山
五十
六三
十七
二
六
所染篇:中山尚染於魏義、偃長。案:中山尚疑即中山桓公,爲魏文侯所滅。 二一
五
十五
五一
六四
十八
三
七
二二
六
十六
康公元
六五昭公薨。案:疑爲皇喜所弒。
十九
四
八
呂氏春秋召類篇注:子罕殺昭公。 史記: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 疑昭公實被弒,囚墨子即其季年事。
二三
七
十七魏文侯二二年,韓景侯六年,趙烈侯六年,始命爲諸侯。
二
悼公元
二十
五圍宋十月
九
公輸篇:公輸般爲楚造雲梯,將攻宋。墨子至郢,說止之。當在惠王時。蘇時學謂即此年聲王圍宋時事,非是。
二四
八
十八魏二三、韓七、趙七。
三
二
二一
六
十
安王元
九
十九魏二四、韓八、趙八。
四
三
二二
悼公元
十一
二
十
二十魏二五、韓九、趙九。
五
四
二三
二
十二三
十一
二一魏二六、韓烈侯元、趙武侯元。
六
五
二四
三
十三
四
十二
二二魏二七、韓二、趙二。
七
六
二五
四
十四
五
十三
二三魏二八、韓三、趙三。
八
七
二六
五
十五
六
十四
二四魏二九、韓四、趙四。
九
八
二七鄭人殺繻公
六
十六
魯問篇:魯陽文君曰鄭人三世殺君,或謂指哀幽繻三君,然與文君年不合。
七
十五
二五魏三十、韓五、趙五。
十
休公元
康公元
七
十七
八
十六
二六魏三一、韓六、趙六。
十一田和伐魯取最。
二
二
八
十八
黃式三謂魯陽文君將攻鄭在此年,未塙。齊伐魯或即魯問篇三侵魯地事。 九
十七
二七魏三二、韓七、趙七。
十二
三
三
九
十九
十
十八
孝公元魏三三、韓八、趙八。
十三
四
四
十
二十
十一
十九
二魏三四、韓九、趙九。
十四
五
五
十一
二一
十二
二十
三魏三五、韓十、趙十。
十五
六
六
十二
二二
十三
二一
四魏三六、韓十一、趙十一。
十六
七
七
十三
二三
十四
二二
五魏三七、韓十二、趙十二。
十七
八
八
十四
二四
十五
二三
六魏三八、韓十三、趙十三。
十八
九
九
十五
二五十六
二四
七魏武侯元、韓文侯元、趙敬侯元。
十九田齊太公和元年,始命爲諸侯。
十
十
十六
二六
魯問篇:墨子見齊太王,即太公和。新序亦載齊王與墨子問答,即田和也。
十七
二五
八魏二、韓二、趙二。
二十田齊二,伐魯破之。
十一
十一
十七
二七
齊伐魯,或即魯問篇三侵魯地事。
十八
二六
九魏三、韓三、趙三。
二一田齊桓公元。
十二
十二
十八
二八
十九
二七
十魏四、韓四、趙四。
二二田齊二
十三
十三
十九
二九
二十
二八
十一魏五、韓五、趙五。
二三田齊三
十四
十四
二十
三十
二一
二九
十二魏六、韓六、趙六。
二四田齊四
十五
十五
二一悼王薨,羣臣殺吳起。
三一
親士篇:吳起之裂,其事也。 二二
三十
十三魏七、韓七、趙七。
二五田齊五
十六
十六
肅王元
三二
二三
三一
十四魏八、韓八、趙八。
二六公薨齊亡,田齊六
十七
十七
二
三三
非樂上篇:齊康公興樂萬。
二四
三二
十五魏九、韓九、趙九。
田齊威王元
十八
十八
三
三四
以後時事,本書無所見,疑墨子之卒即在安王末年。
二五
三三
靜公元魏十、韓哀侯元、趙十。
二
十九
十九
四
三五
二六
共公元
二魏十一、韓二、趙十一。
三
二十
二十
五
三六
墨學傳授攷第三
呂不韋曰:「孔、墨徒屬彌衆,弟子彌豐,充滿天下。」尊師篇。又曰:「孔、墨之後學,顯榮於天下者衆矣,不可勝數。」當染篇。蓋墨學之昌幾埒洙泗,斯亦盛矣!公輸篇墨子之說楚王曰:「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淮南王書亦謂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服役,即徒屬。韓非子五蠹篇云「仲尼爲服役者七十人」,即指七十子而言。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新語思務篇云「墨子之門多勇士」。而荊吴起之亂,墨者鉅子孟勝以死爲陽城君守,弟子死者百八十五人。則不韋所述,信不誣也。獷秦隱儒,墨學亦微。至西漢,儒復興而墨竟絕。墨子既蒙世大詬,而徒屬名籍亦莫能紀述,惟本書及先秦諸子略紀其一二。今勼集之,凡得墨子弟子十五人,附存三人。再傳弟子三人,三傳弟子一人,治墨術而不詳其傳授系次者十三人,襍家四人,大都不逾三十餘人,傳記所載,盡於此矣。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滅,與艸木同盡者,殆不知凡幾。嗚呼悕已!
禽子名滑釐。本書公輸篇。案:司馬貞史記索隱、成玄英莊子疏,並以滑釐爲字,非是。滑釐,呂氏春秋當染篇作「滑●」,尊師篇作「滑黎」,列子楊朱篇作「骨釐」,漢書古今人表及列子釋文並作「屈釐」,漢書儒林傳作「滑氂」,疑正字當作「屈氂」,詳公輸篇。與田子方、段干木、吴起受業於子夏。史記儒林傳。後學於墨子,呂氏春秋當染篇。盡傳其學,與墨子齊偁。莊子天下篇以墨翟、禽滑釐並傳。禽子事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墨子甚哀之,乃具酒脯,寄於太山,搣茅坐之,以醮禽子。禽子再拜而嘆。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本書峍梯篇。又曰:「由聖人之道,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爲之柰何?」墨子曰:「何攻之守?」禽子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蛾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本書峍城門篇。墨子遂語以守城之具六十六事。李筌太白陰經守城具篇六十六事,一作五十六事,今本書峍城門以下十餘篇,皆其語也。楚惠王時,公輸般爲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自魯至郢止之,使禽子諸弟子三百人,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楚卒不攻宋。本書公輸篇。禽子問於墨子曰:「錦繡絺紵,將安用之?」墨子曰:「惡,是非吾用務也。古有無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宮室,損薄飲食,土階三等,衣裳細布。當此之時,黼黻無所用,而務在於完堅。殷之盤庚,大其先王之室,而改遷於殷,茅茨不翦,采椽不斲,以變天下之視,當此之時,文采之帛將安所施?夫品庶非有心也,以人主爲心,苟上不爲,下惡用之?二王者,以身先於天下,故化隆於其時,成名於今世也。且夫錦繡絺紵,亂君之所造也。其本皆興於齊景公喜奢而忘儉,幸有晏子以儉鐫之,然猶幾不能勝。夫奢安可窮哉!紂爲鹿臺糟邱、酒池肉林,宮牆文畫,雕琢刻鏤,錦繡被堂,金玉珍瑋,婦女優倡,鍾鼓管絃,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國亡,爲天下戮。非惟錦繡絺紵之用邪?今當凶年,有欲予子隨侯之珠者,不得賣也,珍寶而以爲飾。又欲予子一鍾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將何擇?」禽子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窮。」墨子曰:「誠然,則惡在事夫奢也。長無用好末淫,非聖人之所急也。故食必常飽,然後求美;衣必常暖,然後求麗;居必常安,然後求樂。爲可長,行可久,先質而後文,此聖人之務。」禽子曰:「善。」說苑反質篇。禽子問:「天與地孰仁?」墨子曰:「翟以地爲仁。太山之上則封禪焉,培塿之側則生松柏,下生黍苗莞蒲,水生黿鼉龜魚,民衣焉,食焉,死焉,地終不責德焉。故翟以地爲仁。」藝文類聚地部引本書。禽子問曰:「多言有益乎?」墨子曰:「蝦蟆蛙黽日夜而鳴,舌乾檘,然而人不聽之。今鶴鷄時夜而鳴,天下振動。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時也。」太平御覽言語部引本書。楊朱後於墨子,其說在愛己,不拔一毛以利天下,與墨子相反。荀子王霸篇楊注。殷敬順列子釋文。墨子兼愛、上同、右鬼、非命,而楊朱非之。淮南子氾論訓禽子與之辯論。荀子注,列子釋文。禽子問楊朱曰:「去子體之一毛,以濟一世,汝爲之乎?」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禽子曰:「假濟,爲之乎?」楊子弗應。禽子出,語孟孫陽。孟孫陽曰:「子不達夫子之心,吾請言之。侵若肌膚獲萬金者,若爲之乎?」曰:「爲之。」孟孫陽曰:「有斷若一節得一國,子爲之乎?」禽子默然。有閒,孟孫陽曰:「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省矣。然則積一毛以成肌膚,積肌膚以成一節,一毛固一體萬分中之一物,柰何輕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以子之言問老耼關尹,則子言當矣;以吾言問大禹墨翟,則吾言當矣。」列子楊朱篇。列子又云:「衞端木叔者,子貢之世也。藉其先貲,家累萬金,不治世故。及其死也,無瘞埋之資,一國之人受其施者,相與賦而藏之。禽骨釐聞之,曰:端木叔,狂人也,辱其祖矣。」此與墨學無與,附箸於此。
高石子,墨子弟子。墨子使管黔滶游高石子於衞,衞君致祿甚厚,設之於卿。高石子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墨子曰:「衞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卿。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衞君無乃以石爲狂乎?」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關」,「管」之借字。辭三公東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爲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衞君無道,而貪其●祿,則是我爲苟啗人食也。」墨子說,而召禽子曰:「姑聽之乎!夫倍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本書耕柱篇。
高何,齊人,學於墨子。呂氏春秋尊師篇。
縣子碩呂覽「碩」作「石」,字通。與高何皆齊國之暴者也,指於鄉曲,學於墨子,爲天下名士顯人。呂氏春秋尊師篇。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墨子曰:「爲義孰爲大務?」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欣讀爲睎。然後牆成也。爲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本書耕柱篇。
公尚過,呂氏春秋高義篇「尚」作「上」。墨子弟子。呂覽高義篇。墨子南遊使於衞,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七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本書貴義篇。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語墨子之義,越王說之,謂公尚過曰:「子之師苟肎至越而教寡人,請以故吴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夫子。」本書魯問篇作「請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爲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吴之地以封子。」據本書魯問篇補。呂氏春秋作「公上過往復於子墨子」。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尚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聽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國,是以義糶也。義糶何必越,雖於中國亦可。」呂氏春秋高義篇、本書魯問篇略同。
耕柱子,墨子弟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愈於人乎?」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子將誰𢿛?」耕柱子曰:「將𢿛驥也。」墨子曰:「何故𢿛驥也?」耕柱子曰:「驥足以責。」墨子曰:「我亦以子爲足以責。」墨子游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復於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墨子曰:「未可知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墨子曰:「果未可知也。」本書耕柱篇。
魏越,墨子弟子。墨子使之游,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孰先語?」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憙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淩,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本書魯問篇。
隨巢子,墨子弟子,漢書蓺文志。梁玉繩云「隨巢當是氏,或謂氏隋名巢,無據。」詒讓案:隋經籍志隨巢子,注云「巢似墨翟弟子。」則以巢爲名。墨子之術尚儉,隨巢子傳其術。史記自序正義引韋昭說。箸書六篇。漢書蓺文志。
胡非子,廣韻十一模云「胡非,複姓,齊胡公之後有公子非,因以胡非爲氏。」梁玉繩云「則胡非子,齊人也。」詒讓案:隋經籍志胡非子,注云「非似墨翟弟子。」則亦以非爲名。墨子弟子,箸書三篇。漢書蓺文志。
管黔滶,墨子弟子。本書耕柱篇,見前。
高孫子,墨子弟子。本書魯問篇,見後。
治徒娛,墨子弟子。本書耕柱篇,見前。
跌鼻,墨子弟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爲明,能爲禍福,爲善者賞之,爲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墨子曰:「雖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本書公孟篇。
曹公子,墨子弟子。墨子仕曹公子於宋,三年而反,睹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弗得祭祀鬼神。今而以夫子之故,家厚於始也。有家享,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祿而以讓賢也,多財而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擢黍拑肺之爲欲哉?今子處高●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曰『盜何從入』?
若是而求福於百怪之鬼,豈可哉?」本書魯問篇。
勝綽,墨子弟子。墨子使勝綽事齊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嬖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靳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勝義也。」本書魯問篇。
案:曹公子及勝綽二人,皆游墨子之門,而以違道見責,蓋未能傳其術者,今以附於諸弟子之末。
彭輕生子問墨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墨子曰:「藉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駑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墨子曰:「焉在不知來。」本書魯問篇。
孟山譽王子閭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閭,斧鉞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爲王則生,不爲王則死。』王子閭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爲也,又況於楚國乎!』遂死而不爲。王子閭豈不仁哉?」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爲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爲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同上。
弦唐子。本書貴義篇,見前。
案:以上三人並見本書,是否墨子弟子,無可質證。謹附綴於此以峍攷。
許犯學於禽滑釐。呂氏春秋當染篇。
索盧參,東方之鉅狡也,學於禽滑釐,爲天下名士顯人。呂氏春秋尊師篇。
屈將子案屈爲楚公族箸姓,屈將子疑亦楚人。好勇,聞墨者非鬭,帶劒危冠往見胡非子,劫而問之曰:「將聞先生非鬭,而將好勇,有說則可,無說則死!」胡非子爲言五勇,屈將說,稱善,乃解長劒,釋危冠,而請爲弟子焉。太平御覽四百九十二、四百三十七,引胡非子五勇之論甚詳。見後胡非子佚文,此不峍錄。
田繫學於許犯,顯榮於天下。呂氏春秋當染篇。
墨氏名家:傳授不可攷者。附鉅子。
田俅子漢書蓺文志。「俅」,一作「鳩」,鳩、俅音近,馬驌、梁玉繩並以爲一人,是也。齊人,學墨子之術。呂氏春秋首時篇,淮南子道應訓高注。田鳩欲見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見。客有言之於楚王者,往見楚王,楚王說之,與將軍之節以如秦。至,因見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呂氏春秋首時篇、淮南子道應訓云「出舍喟然而嘆,告從者曰『吾留秦三年,不得見,不識道之可以從楚也』。」徐渠問田鳩曰:「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今陽城胥渠,「今」,韓子譌「令」。今據盧文弨顧廣圻校正。明將也,而措於屯伯;「屯」,韓子譌「毛」。今據顧校正,下同。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何哉?」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屯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屯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主之備哉!」韓非子問田篇。楚王謂田鳩曰:「墨子者,顯學也。其身體則可,其言多而不辯,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爲之飾裝,晉疑魯之譌。從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爲木蘭之櫃,薰桂椒之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其用。「其」,韓子作「有」,今以意改。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用,此字韓子無,據顧校增。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篇。箸書三篇。
漢書蓺文志墨家田俅子三篇,本注云「先韓子。」蓋班固亦謂即田鳩也。
相里子,韓非子顯學篇、元和姓纂。名勤,莊子天下篇。釋文引司馬彪云「墨師也,姓相里名勤。」姓纂云「晉大夫里克爲惠公所滅,克妻司成氏攜少子李連逃居相城,因爲相里氏。李連玄孫相里勤,見莊子。」案:此疑唐時譜諜家之妄說,恐不足據。南方之墨師也。成玄英莊子疏。爲三墨之一,韓非子顯學篇。箸書七篇。姓纂引韓子云「相里子,古賢也,箸書七篇。」案:韓子無此文。漢書蓺文志墨家亦無相里子書,姑存以峍攷。
相夫氏,韓非子顯學篇。元和姓纂二十陌,有伯夫氏,引韓子云「伯夫氏,墨家流也。」則唐本「相」或作「伯」,或當作「柏」,與「相」形近。亦三墨之一。
鄧陵子,南方之墨者,誦墨經,莊子天下篇。案姓纂云「楚公子食邑鄧陵,因氏焉。」據此,則鄧陵子蓋楚人。亦三墨之一,韓非子顯學篇。有箸書。姓纂云「鄧陵子箸書見韓子。」案:韓子亦無此文。
韓非子顯學篇云「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墨離爲三。」
苦獲,南方墨者。莊子天下篇。
己齒,南方墨者。莊子天下篇。釋文引李頤云「苦獲、己齒,二人姓字也。」案:「姓字」當作「姓名」,疑並楚人。
五侯子莊子天下篇。陶潛集聖賢羣輔錄 案:五侯蓋姓五,五與伍同。古書伍子胥,姓多作五,非五人也。相里勤弟子與南方之墨者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別墨,莊子天下篇。
案:墨經即墨辯,今書經、說四篇及大取小取二篇,蓋即相里子、鄧陵子之倫所傳誦而論說者也。
又案:陶潛集聖賢羣輔錄末,附載三墨云「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尊於名,莊子天下篇作「不苟於人。」不忮於衆,此宋鉶尹文之墨。「鉶」,當從莊子作「鈃」,即孟子之宋牼也。裘褐爲衣,跂蹻爲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爲極者,相里勤、五侯子之墨。俱誦墨經而背譎不同,相爲別墨。以堅白,此亦本莊子而文義未全,豈偽託者失其句讀,抑傳寫有脫誤邪?此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墨。」此別據莊子天下篇爲三墨,與韓非書殊異。北齊陽休之所編陶集即有此條。宋本陶集,宋庠後記云「八儒三墨二條,此似後人妄加,非陶公本意。」攷莊子本以宋鈃、尹文別爲一家,不云亦爲墨氏之學。以所舉二人學術大略攷之,其崇儉非鬭雖與墨氏相近,荀子非十二子篇以墨翟、宋鈃並偁。而師承實迥異,乃強以充三墨之數,而韓非所云相夫氏之墨者,反置不取,不知果何據也?宋鈃書,漢書蓺文志在小說家,云黃老意。尹文書在名家,今具存。其大道上篇云「大道治者,則名、法、儒、墨自廢。」又云「是道治者,謂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謂之不善人。」則二人皆不治墨氏之術,有明證矣。近俞正燮癸巳類稿墨學論亦以宋牼爲墨徒,誤與羣輔錄同。羣輔錄本依託,不出淵明,而此條尤疏謬,今不據補錄。
我子,六國時人,元和姓纂引風俗通。爲墨子之學,箸書二篇。漢蓺文志,顏注引劉向別錄。
纏子,廣韻二仙云「纏,又姓。漢書蓺文志有纏子著書。」案:漢志無纏子,此誤。修墨子之業以教於世。儒有董無心者,其言修而謬,其行篤而庸,欲事纏子,纏子曰:「文言華世,不中利民,傾危繳繞之辭,並不爲墨子所修。勸善兼愛,則墨子重之。」意林引纏子。纏子與董無心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佑鬼神,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董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論衡福虛篇。箸書一卷。意林。
莊子天下篇說墨云:「以巨子爲聖人,皆願爲之尸,冀得爲其後世。」郭象注云:「巨子最能辯其所是,以成其行。」釋文「『巨』,向秀、崔譔本作『鉅』。」向云:「墨家號其道理成者爲鉅子,若儒家之碩儒。」呂氏春秋上德篇云:「墨者以爲不聽鉅子不察。」又有墨者鉅子孟勝、田襄子、腹●三人,高誘以鉅子爲人姓名,非也。以莊、呂二子所言推之,墨家鉅子,蓋若後世儒家大師,開門授徒,遠有端緒,非學行純卓者,固不足以當之矣。
孟勝爲墨者鉅子,善荊之陽城君。高注云「鉅子、孟勝二人學墨道者也」,非是。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爲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案即悼王。羣臣攻吴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諫孟勝曰:「死而有益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可。」孟勝曰:「不然。吾於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於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鉅子於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還歿頭前於孟勝。因使二人傳鉅子於田襄子。高注云「二人,孟勝之弟子也。」孟勝死,弟子死之者八十三人。二人舊本無此二字,畢校補。以致令於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傳鉅子於我矣!」不聽,「不」,舊本譌「當」,畢校正。遂反死之。呂氏春秋上德篇。
案:吴起之死在周安王二十一年,時墨子當尚在,詳親士篇。則孟勝、田襄子或親受業於墨子亦未可知。其爲鉅子豈即墨子所命,爲南方墨者之大師者邪?孟勝之死也,必屬鉅子於田襄子,明以傳學爲重,亦若儒家之有師承宗派,佛氏之有傳授衣盋矣。
田襄子,宋之賢者。孟勝死荊陽城君之難,使弟子二人屬鉅子於田襄子。呂氏春秋上德篇。案:田襄子言行無攷。說苑尊賢篇有衞君問田讓語,疑即田襄子,附識以峍攷。
腹●爲墨者鉅子,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對曰:「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爲之賜而令吏弗誅,腹●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呂不韋曰:「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呂氏春秋去私篇高注云「鉅姓,子通稱,腹●,字也。」畢沅云「鉅子猶鉅儒、鉅公之稱,腹乃其姓耳。」案:畢說是也。
徐弱,孟勝弟子,與孟勝同死楚陽城君之難。見前。
墨氏襍家凡治墨術,而無從攷其學業優劣及傳授端緒者。
夷之,治墨家之道者,孟子滕文公上篇趙注。因徐辟而求見孟子。孟子曰:「吾固願見,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他日又求見孟子,孟子曰:「吾今則可以見矣。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爲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爲非是而不貴也?然而夷子葬其親厚,則是以所賤事親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之則以爲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爲人之親其兄之子爲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彼有取爾也: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爲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憮然,爲閒,曰:「命之矣!」孟子滕文公上篇。
謝子,呂氏春秋去宥篇、淮南子脩務訓,高注云「謝,姓也,子,通稱。」關東人也,學墨子之道。呂覽高注。說苑襍言篇作祁射子。梁玉繩呂子校補云「祁乃地名,祁屬太原,正是關東」,恐未塙。
唐姑果,淮南子脩務訓作「唐姑梁」。高注云「唐姓,名姑梁」。說苑襍言篇作「唐姑。」秦之墨者。淮南子,高注云「秦大夫」,疑誤。東方墨者謝子將西見秦惠王。淮南子、說苑,並云「惠王說之」。惠王問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親謝子賢於己也,對曰:「謝子東方之辯士也。淮南子作「山東辯士。」其爲人甚險,將奮於說以取少主也。」淮南子作「固權說以取少主」。王因藏怒以待之。謝子至,說王,王弗聽。淮南子云「後日復見,逆而弗聽。」謝子不說,遂辭而行。呂氏春秋去宥篇。
某翟,鄭人。兄緩呻吟裘氏之地。釋文云「裘氏,地名。」祗三年,而緩爲儒,使其弟墨。儒墨相與辯,其父助翟。十年而緩自殺。莊子列禦寇篇,郭注云「翟,緩弟名」。案:未詳其姓氏。
案:唐姑果媢賢自營,違墨氏尚賢尚同之恉;鄭人翟爭論儒墨而殺其兄,則亦非悌弟也,故附於墨學襍家之末。又孟子告子篇,趙注謂告子兼治儒墨之學,其人無可攷。本書公孟篇有告子,亦恐非一人。淮南子人閒訓云「代君爲墨而殘」。許注云「代君,趙之別國,不詳其名及時代。」則疑是趙武靈王子代君章,見趙世家。此並無可質證,謹附識於此,以峍攷。
墨子緒聞第四
墨氏之學微矣!七國時,學者以孔墨並偁,孔子言滿天下,而墨子則遺文佚事,自七十一篇外所見殊尟。非徒以其爲儒者所擯絀也,其爲道瘠薄而寡澤,言之垂於世者,質而不華,務申其意而不馳騁其辭,故莊周謂其道大觳,使人憂,使人悲,其行難爲。而楚王之問田鳩,亦病其言多而不辯。田鳩答以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用。韓非子外儲說上左。蓋孟荀之議未興,世之好文者固已弗心慊矣!秦漢諸子,若呂不韋、淮南王書,所采摭至博,至其援舉墨子之言,亦多本書所已見,絕無異聞。然孔氏遺書自六蓺外,緯●之誣,家語、孔叢之偽,集語之襍,真贋糅莒,不易別擇。而墨氏之言行以誦述者少,轉無叚託傅益之弊。則其僅存者雖不多,或尚碻然可信與!今采本書之外,秦漢舊籍所紀墨子言論行事,無論與本書異同,咸爲甄緝。或一事而數書並見,亦悉附載之,以資讐勘。而七十一篇佚文,則畢氏所述略峍,固不勞綴錄也。
齊王問墨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何如?」對曰:「古之學者得一善言以附其身,今之學者得一善言務以悅人。」北堂書鈔八十三、太平御覽六百七引新序。案:齊王當即齊太王,此與意林引本書佚文略同,而文較詳,故錄之。 說苑反質篇又有禽滑釐問墨子語,畢氏已采入佚文,今不錄。
景公外傲諸矦,內輕百姓,好勇力,崇樂以從嗜欲,諸矦不說,百姓不親。公患之,問於晏子曰:「古之聖王,其行若何?」晏子對曰:「其行公正而無邪,故讒人不得入;不阿黨,不私色,故羣徒之卒不得容;薄身厚民,故聚斂之人不得行;不侵大國之地,不耗小國之民,故諸矦皆欲其尊;不劫人以兵甲,不威人以衆彊,故天下皆欲其彊;德行教訓加於諸矦,慈愛利澤加於百姓,故海內歸之若流水。今衰世君人者,辟邪阿黨,故讒諂羣徒之卒繁;厚身養,薄視民,故聚歛之人行;侵大國之地,耗小國之民,故諸矦不欲其尊;劫人以甲兵,威人以衆彊,故天下不欲其彊;災害加於諸矦,勞苦施於百姓,故讐敵進伐,天下不救,貴戚離散,百姓不與。」元槧本譌「興」,據盧文弨校正。公曰:「然則何若?」敓曰:「請卑辭重幣以說於諸矦,輕罪省功以謝於百姓,其可乎?」公曰:「諾。」於是卑辭重幣而諸矦附,輕罪省功而百姓親。故小國入朝,燕、魯共貢。墨子聞之,曰:「晏子知道。道在爲人,而失在爲己。元本脫「在」字,據孫星衍校增。爲人者重,自爲者輕。景公自爲而小國不爲與,爲人而諸矦爲役,則道在爲人,而行在反己矣。黃以周云「『行』,蓋『得』之剝文。」故晏子知道矣!」晏子春秋內篇問上。
景公與晏子立于曲潢之上,晏子稱曰:「衣莫若新,人莫若故。」公曰:「衣之新也,信善矣。人之故相知情。」有脫誤。晏子歸,負載,使人辭于公,曰:「嬰故老耄無能也,請毋服壯者之事。」公自治國,身弱于高、國,百姓大亂。公恐,復召晏子。諸矦忌其威,而高、國服其政。田疇墾辟,蠶桑豢牧之處不足,元本「牧」譌「收」,據盧文弨校正。絲蠶於燕,牧馬于魯,共貢入朝。墨子聞之曰:「晏子知道,晏公知窮矣!」晏子春秋內篇襍上。右墨子遺說。
公輸般爲蒙天之階,階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赴於楚,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般,曰:「聞子爲階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胡不已也?」公輸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楚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隣有敝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隣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爲何若人?」王曰:「此爲竊疾耳!」汪繼培云「一作『必竊疾矣』。」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輿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溢,江漢之魚鼈黿鼉爲天下饒,宋所謂無雉兔鮒魚者也,猶粱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枏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爲與此同類。」王曰:「善哉!請無攻宋。」蓺文類聚八十八引尸子,又太平御覽三百三十六引尸子云「般爲蒙天之階,階成,將以攻宋。墨子請獻十金,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再拜。」本書公輸篇文略同。
公輸般爲楚設機,將以攻宋。墨子聞之,百舍重繭往見公輸般,謂之曰:「吾自宋聞子,吾欲藉子殺人。」宋本作「王」,吴師道云「一本作『●』,唐武后『人』字。」黃丕烈云「公輸篇文略同。」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曰:「聞公爲雲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義不殺王(一)而攻國,是不殺少而殺衆。敢問攻宋何義也?」公輸般服焉,請見之王。墨子見楚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隣有弊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鮑彪本「短」作「裋」。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爲何若人也?」王曰:「必爲有竊疾矣!」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弊輿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江漢魚鼈黿鼉爲天下饒,宋所謂無雉兔鮒魚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枏豫樟,鮑本作「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臣」,宋本作「惡」,黃云「即『●』字。」案:「●」,武后「臣」字。爲與此同類也。」王曰:「善哉!請無攻宋。」戰國策宋策。
(一)據上文,「王」字似應作「人」。吴師道曰:「一本三『殺王』並作『殺●』。」
公輸般爲高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聞之,自魯往,裂裳裹足日夜不休,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荊王,曰:「臣,北方之鄙人也,聞大王將攻宋,信有之乎?」王曰:「然。」墨子曰:「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其不得宋,且不義,猶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且有不義,則曷爲攻之?」墨子曰:「甚善。臣以宋必不可得。」王曰:「公輸般,天下之巧工也,已爲攻宋之械矣。」墨子曰:「請令公輸般試攻之,臣請試守之。」於是公輸般設攻宋之械,墨子設守宋之峍,公輸般九攻之,舊本脫「公輸般」三字,畢沅據御覽三百二十校補。墨子九却之,不能入。故荊輟不攻宋。墨子能以術禦荊免宋之難者,此之謂也。呂氏春秋愛類篇。案:呂氏春秋慎大覽,高注云「墨子曰:使公輸般攻宋之城,臣請爲宋守之峍。公輸般九攻之,墨子九卻之。又令公輸般守峍,墨子九下之。」諸書並止言輸攻墨守,惟此注更有輸守墨攻事,不知何據,謹附識於此。
昔者楚欲攻宋,墨子聞而悼之,自魯趨而往,舊本脫,王念孫據北堂書鈔補。十日十夜,足重繭而不休息,裂裳裹足,「裂」下,舊本衍「衣」字,王據書鈔刪。至於郢。見楚王,曰:「臣聞大王舉兵將宋攻,計必得宋而後攻之乎?亡其苦衆勞民,「亡」,宋本作「忘」頓兵剉銳,「剉」,舊本作「挫」,今從宋本正。負天下以不義之名,而不得咫尺之地,猶且攻之乎?」王曰:必不得宋,又且爲不義,曷爲攻之!」墨子曰:「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宋。」王曰:「公輸,天下之巧士,作爲雲梯之械,「爲」字,舊本脫,據宋本補。設以攻宋,曷爲弗取?」墨子曰:「令公輸設攻,臣請守之。」於是公輸般設攻宋之械,墨子設守宋之峍,九攻而墨子九卻之,弗能入。於是乃偃兵,輟不攻宋。淮南子脩務訓。
公輸般爲雲梯之械,將攻宋。墨翟行自齊,行十日夜至郢。獻千金於般,曰:「北方有侮臣者,願子殺之。」般不悅,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再拜,曰:「吾聞子之梯以攻宋。楚有餘於地不足於民,殺所不足,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不可謂仁;子義不殺少而殺衆,不可謂知類。」般子服。翟曰:「何不已乎?」曰:「既言之王矣。」曰:「何不見吾於王。」遂見之。墨解帶爲城,以褋爲械。般設九攻,而墨九卻之。般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問其故,墨曰:「般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則宋莫能守。然臣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持臣守器在宋城上以待楚矣。」王曰:「請無攻宋。」渚宮舊事二。
子墨子游公上過於越。公上過語墨子之義,越王說之,謂公上過曰:「子之師苟肯至越,請以故吴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夫子。」公上過往復於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上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聽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舊校云「一作『裹』。」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高注云「賓,客也。萌,民也。」越王不聽吾言,不用吾道,雖全越以與我,吾無所用之。越王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受舊校云「一作『愛』。」其國,是舊校云「一作『退』。」以義翟也。義翟何必越?畢云「兩『翟』字,當是『糶』字之誤。」雖於中國亦可。」「呂氏春秋高義篇、本書魯問篇文略同。
墨子至郢,獻書惠王。王受而讀之,曰:「良書也。是寡人雖不得天下,而樂養賢人。請過,此上下有脫文。進曰百種,疑當作「進粟百鍾」。以待官舍人,不足須天下之賢君。」墨下脫「子」字。辭曰:「翟聞賢人進,道不行不受其賞,義不聽不處其朝。今書未用,請遂行矣。」將辭王而歸,王使穆賀以老辭。余注云「時惠王在位已五十年矣」。魯陽文君言於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君王不見,又不爲禮,毋乃失士。」乃使文君追墨子,以書社五里疑當作「五百里」。封之,不受而去。渚宮舊事二。案:首數語與貴義篇及文選注所引本書佚文略同,見附錄。右墨子遺事。
墨子爲木鳶三年而成,蜚一日而敗。弟子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鳶飛。」墨子曰:「不如爲車輗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費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遠力多,久於歲數。今我爲鳶三年而成,蜚一日而敗。」惠子聞之,曰:「墨子大巧,巧爲輗,拙爲鳶。」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淮南子齊俗訓云「魯般,墨子以木爲鳶,而飛之三日不集,而不可使爲工也。」論衡儒增篇云「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爲鳶,飛之三日而不集。」案:本書魯問篇說公輸子削竹木以爲●,與此略同,疑傳聞之異。
夫班輸之雲梯,墨翟之飛鳶,張注云「墨子作木鳶,飛三日不集」。自謂能之極也。弟子東門賈、禽滑釐聞偃師之巧,以告二子,二子終身不敢語蓺,而時執規矩。列子湯問篇。案:東門賈蓋班輸弟子,故云以告二子。或謂亦墨子弟子,非是。
墨子服役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化之所致也。淮南子泰族訓。案:主術訓又云「孔丘墨翟脩先聖之術,通六蓺之論,口道其言,身行其志,慕義從風而爲之服役者,不過數十人」,與此小異。
墨子見歧道而哭之。呂氏春秋疑似篇,高注云「爲其可以南可以北,言乖別也。」賈子新書審微篇云「故墨子見衢路而哭之,悲一跬而繆千里也。」案:荀子王霸篇又云「楊朱哭衢涂。」蓋傳聞之異。
墨子非樂,不入朝歌之邑。淮南子說山訓。史記鄒陽傳云「邑號朝歌,而墨子迴車。」又說山訓,高注云「墨子尚儉不好樂,縣名朝歌,墨子不入」。
墨子見荊王,錦衣吹笙,因也。呂氏春秋貴因篇,高注云「墨子好儉非樂,錦與笙非其所服也,而爲之,因荊王之所欲也。」蓺文類聚四十四引尸子云「墨子吹笙,墨子非樂,而於樂有是也。」
蓋聞孔丘、墨翟晝日諷誦習業,夜親見文王、周公旦而問焉。呂氏春秋博志篇。
繞梁之鳴,許史鼓之,非不樂也,墨子以爲傷義,故不聽也。文選七命李注引尸子。 右墨子瑣事
墨子者名翟,宋人也,仕宋爲大夫。外治經典,內修道術,著書十篇,號爲墨子。世多學者,與儒家分途,務尚儉約,頗毀孔子。有公輸般者,爲楚造雲梯之械,以攻宋。墨子聞之,往詣楚。脚壞,裂裳裹足,七日七夜到。見公輸般而說之,曰:「子爲雲梯以攻宋,宋何罪之有?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彊。」公輸般曰:「吾不可以已,言於王矣。」墨子見王,曰:「於今有人,捨其文軒,隣有一弊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隣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隣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爲何若人也?」王曰:「若然者,必有狂疾。」翟曰:「楚有雲夢之麋鹿,江漢之魚龜,爲天下富,宋無雉兔鮒魚,猶粱肉與糟糠也;楚有杞梓豫章,宋無數丈之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聞大王更議攻宋,有與此同。」王曰:「善哉。然公輸般已爲雲梯,謂必取宋。」於是見公輸般。墨子解帶爲城,以幞爲械,公輸般乃設攻城之機,九變而墨子九拒之,公輸之攻城械盡,而墨子之守有餘也。公輸般曰:「吾知所以攻子矣,吾不言。」墨子曰:「吾知子所以攻我,我亦不言。」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之意,不過殺臣,謂宋莫能守耳。然臣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早已操臣守禦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乃止,不復攻宋。墨子年八十有二,乃歎曰:「世事已可知,榮位非常保,將委流俗以從赤松子游耳!」乃入周狄山,精思道法,想像神仙。於是數聞左右山閒有誦書聲者,墨子臥後,又有人來以衣覆足。墨子乃伺之,忽見一人,乃起問之曰:「君豈非山岳之靈氣乎?將度世之神仙乎?願且少留,誨以道要。」神人曰:「知子有志好道,故來相候。子欲何求?」墨子曰:「願得長生,與天地相畢耳。」於是神人授以素書、朱英丸方、道靈教戒、五行變化,凡二十五篇。告墨子曰:「子有仙骨,又聰明,得此便成,不復須師。」墨子拜受合作,遂得其驗。乃撰集其要,以爲五行記,乃得地仙,隱居以避戰國。至漢武帝時,遺使者楊違,束帛加璧以聘墨子。墨子不出,視其顏色常如五十許人。周游五嶽,不止一處。葛洪神仙傳 右附。
案:墨子法夏宗禹,與黃老不同術。晉宋以後,神仙家妄撰墨子爲地仙之說,於是墨與道乃合爲一。阮孝緒七錄有墨子枕中五行要記一卷,五行變化墨子五卷,隋志並云「梁有今亡」。案:抱朴子內篇遐覽云「變化之術大者,唯有墨子五行記,本有五卷。昔劉君安未仙去時,鈔取其要,以爲一卷。」葛氏所說甚詳。蓋五行變化即五卷之全書。要記,即劉安所鈔一卷也。隋書經籍志醫方類有墨子枕內五行記要一卷,宋史蓺文志神仙類有太上墨子枕中記二卷,皆即是書。抱朴子神仙金汋經又載墨子丹法,蓋皆道家偽託之書。五代史唐家人傳云「魏州民自言有墨子術,能役鬼神,化丹砂水銀」,即此術也。蓋即葛傳所謂五行記者。明鬼之論忽變爲服食練形,而七十一篇之外又增金丹變化之書,斯皆展轉依託,不可究詰。魏晉之閒,俗尚浮靡,嫁名偽冊,榛薉編錄,此亦其一矣。開元占經引墨子占,疑亦叚託。稚川之傳,惟與公輸般論攻守事見本書,餘皆肊造,不足論。以其晉人舊帙,姑錄附於末,以識道家不經之談所由肇耑。至於年代彌遠,詭說日孳,生有夢烏之徵,伊世珍瑯嬛記引賈子說林,謂墨子姓翟名烏,其母夢日中赤烏入室,驚覺生烏,遂名之。其說謬妄,不足辯。說林古亦無是書,蓋即世珍所肊撰也。終以服丹而化,陶弘景真誥稽神樞篇云「墨狄子服金丹而告終。」若茲之類,誣誕尤甚,今無取焉。
墨學通論第五
春秋之後,道術紛歧,倡異說以名家者十餘,然惟儒墨爲最盛,其相非亦最甚。墨書既非儒,儒家亦闢楊墨。楊氏晚出,復擯儒、墨而兼非之。然信從其學者少,固不能與墨抗行也。莊周曰:「兩怒必多溢惡之言。」人閒世篇。况夫樹一義以爲櫫楬,而欲以易舉世之論,沿襲增益,務以相勝,則不得其平,豈非勢之所必至乎?今觀墨之非儒,固多誣妄,其於孔子,亦何傷於日月?而墨氏兼愛,固諄諄以孝慈爲本,其書具在,可以勘驗。班固論墨家亦云「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而孟子斥之,至同之無父之科,則亦少過矣。自漢以後,治教嫥一,學者咸宗孔孟,而墨氏大絀。然講學家剽竊孟荀之論,以自矜飾標識;綴文之士,習聞儒言,而莫之究察。其於墨也,多望而非之,以迄於今。學者童丱治舉業,至於皓首,習斥楊墨爲異端,而未有讀其書,深究其本者。是暖姝之說也,安足與論道術流別哉!今集七國以遝於漢諸子之言涉墨氏者,而殿以唐昌黎韓子讀墨子之篇,條別其說,不加平議。雖復申駮襍陳,然否錯出,然視夫望而非之者,固較然其不同也。至後世文士衆講學家之論,則不復甄錄。世之君子,有秉心敬恕,精究古今學業純駁之故者,讀墨氏之遺書,而以此篇證其離合,必有以持其是非之平矣。秦漢諸子及史傳,涉儒墨者甚夥,華文氾論,無所發明,及荀韓諸子,難節葬、兼愛之論,而未明斥墨子者,今並不錄。
墨子之言,昭昭然爲天下憂不足。夫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特墨子之私憂過計也。今是土之生五穀也,人善治之,則畝數盆,一歲而再獲之,楊注云「獲讀爲穫」。然後瓜桃棗李,一本數以盆鼓,然後葷菜百疏以澤量,然後六畜禽獸,一而剸車,楊云「剸與專同,言一獸滿一車」。黿鼉魚鼈鰌鱣以時別,一而成羣,然後飛鳥鳧鴈若烟海,然後昆蟲萬物生其閒,可以相食養者不可勝數也。夫天地之生物也固有餘,足以食人矣;麻葛繭絲鳥獸之羽毛齒革也,固有餘,足以衣人矣。夫有餘不足,非天下之公患也,特墨子之私憂過計也。天下之公患,亂傷之也。胡不嘗試相與求亂之者誰也?我以墨子之非樂也,則使天下亂;墨子之節用也,則使天下貧。非將墮之也,說不免焉。墨子大有天下,小有一國,將蹙然衣麤食惡,憂戚而非樂。若是則瘠,瘠則不足欲,不足欲則賞不行。墨子大有天下,小有一國,將少人徒,省官職,上功勞苦,與百姓均事業,齊功勞。若是則不威,不威則賞罰不行。賞不行,則賢者不可得而進也;罰不行,則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賢者不可得而進也,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則能不能不可得而官也。若是則萬物失宜,事變失應,上失天時,下失地利,中失人和,天下敖然,若燒若焦。楊云「敖讀爲熬」。墨子雖爲之衣褐帶索,嚽菽飲水,惡能足之乎?楊云「嚽與啜同」。既以伐其本,竭其原,而焦天下矣。故先王聖人爲之不然。知夫爲人主上者,不美不飾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不威不強之不足以禁暴勝悍也,故必將撞大鐘、擊鳴鼓、吹笙竽、彈琴瑟以塞其耳;必將錭琢刻鏤、黼黻文章以塞其目;楊云「錭與彫同」。必將芻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然後衆人徒、峍官職、漸慶賞、嚴刑罰以戒其心。使天下生民之屬,皆知己之所願欲之舉在是于也,故其賞行;楊云「是于,猶言于是。言生民所願欲皆在于是也。說苑亦作『是于也』。」皆知己之所畏恐之舉在是于也,故其罰威。賞行罰威,則賢者可得而進也,不肖者可得而退也,能不能可得而官也。若是則萬物得宜,事變得應,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則財貨渾渾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楊云「汸讀爲滂,水多貌也。」暴暴如山丘,不時焚燒,無所臧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故儒術誠行,則天下大而富使有功,楊云「大讀爲泰,優泰也」。撞鐘擊鼓而和。詩曰「鐘鼓喤喤,管磬瑲瑲,降福穰穰。降福簡簡,威儀反反。既醉既飽,福祿來反」,此之謂也。謝墉云「『管磬瑲瑲』,元刻作『磬筦將將』。」故墨術誠行,則天下尚儉而彌貧,非鬭而日爭,楊云「墨子有非攻篇,非攻即非鬭也。」勞苦頓萃而愈無功,愀然憂戚,非樂而日不和。楊云「萃與顇同」。詩曰「天方薦瘥,喪亂弘多。民言無嘉,憯莫懲嗟」,此之謂也。荀子富國篇。右難節用。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爲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謝墉云「禮記樂記作『論而不息』,史記樂書作『綸而不息』,此作『諰』乃『●』之訛。莊子人閒世篇『氣息茀然』。向本作『●』,崔本亦同。」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謝云「『繁省』,史記同,禮記作『繁瘠』。」使夫邪汗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柰何?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謝云「禮記作『節奏合以成文』,史記同。」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柰何?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出所以征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征誅揖讓其義一也。出所以征誅,則莫不聽從,入所以揖讓,則莫不從服。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柰何?且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齊焉。謝云「禮記『齊』作『儕』。」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亂畏之。先王之道,禮樂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於道也,猶瞽之於白黑也,猶聾之於清濁也,猶之楚而北求之也。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爲之文。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莊肅則民齊而不亂。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如是則百姓莫不安其處、樂其鄉,以至足其上矣。然後名聲於是白,光輝於是大,四海之民莫不願得以爲師,是王者之始也。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流僈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其在序官也,日修憲命,審誅賞,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太師之事也。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爲之,過也。」君子以爲不然: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天下順焉。故齊衰之服,哭泣之聲,使人之心悲;帶甲嬰●歌於行伍,使人之心傷;姚治之容,鄭、衞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莊。故君子耳不聽淫聲,目不視女色,口不出惡言,此三者君子慎之。凡姦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君子以鐘鼓道志,以琴瑟樂心,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謝云「元刻作『簫管』,與禮記同」。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四時。謝云「元刻『周旋』作『隨還』。」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莫善於樂。謝云「宋本作『美善相樂』」。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鄉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窮本極變,樂之情也;著誠去偽,禮之經也。墨子非之,幾遇刑也。明王已沒,莫之正也。愚者學之,危其身也。君子明樂,乃其德也。亂世惡善,不此聽也。於乎哀哉,不得成也!弟子勉學,無所營也。謝云「『勉』,元刻作『免』,古通用」。荀子樂論篇。右難非樂。
墨子稱:景公問晏子以孔子而不對,又問,三皆不對。公曰:「以孔子語寡人者衆矣,俱以爲賢人,今問子而不對,何也?」晏子曰:「嬰聞孔子之荊,知白公謀而奉之以石乞。勸下亂上,教臣弒君,非聖賢之行也?」見非儒下篇。詰之曰:楚昭王之世夫子應聘如荊,不用而反,周旋乎陳、宋、齊、衞。楚昭王卒,惠王立,十年,令尹子西乃召王孫勝以爲白公。宋咸注云「史云二年,此云十年」。是時魯哀公十五年也,夫子自衞反魯居五年矣。白公立一年,然後乃謀作亂。亂作在哀公十六年秋也,夫子已卒十旬矣。墨子雖欲謗毀聖人,虛造妄言,柰此年世不相值何?墨子曰:「孔子至齊,見景公,公悅之,封之於尼谿。晏子曰:『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順,「浩」,宋本作「法」,明刻本作「浩」,與非儒篇同,今從之。立命而怠事,崇喪遂哀,盛用繁禮,其道不可以治國,其學不可以導家。』非儒篇作「衆」,此疑誤。公曰:『善』。」見非儒下篇。詰之曰:即如此言,晏子爲非儒惡禮,不欲崇喪遂哀也。察傳記,晏子之所行,未有以異於儒焉。又景公問所以爲政,晏子荅以禮云,景公(一)曰:「禮其可以治乎?」晏子曰:「禮於政與天地並。」此則未有以惡於禮也。晏桓子卒,晏嬰斬衰枕草,苴絰帶杖,菅菲食粥,居於倚廬,遂哀三年。此又未有以異於儒也。若能以口非之,而躬行之,晏子所弗爲。
(一)原作「晏公」,據孔叢子詰墨篇改。
墨子曰:「孔子怒景公之不封己,乃樹鴟夷子皮於田常之門(一)。」見非儒下篇。詰之曰:「夫樹人,爲信己也。記曰『孔子適齊,惡陳常而終不見。常病之,亦惡孔子。』交相惡而又任事,其然矣。記又曰『陳常弒其君,孔子齋戒沐浴而朝請討之。』觀其終,不樹子皮審矣。」
(一)原作「問」,據非儒下篇改。
墨子曰:「孔子爲魯司寇,舍公家而奉季孫。」見非儒下篇。詰之曰:「若以季孫爲相,司寇統焉,奉之自法也。若附意季孫,季孫既受女樂,則孔子去之;季孫欲殺囚,則孔子赦之,非苟順之謂也。」
墨子曰:「孔子厄於陳、蔡之閒,子路烹豚,孔子不問肉之所由來而食之;剝人之衣以沽酒,孔子不問酒之所由來而飲之。」見非儒下篇。詰之曰:「所謂厄者,沽酒無處,藜羹不粒,乏食七日,若烹豚飲酒,則何言乎厄?斯不然矣。且子路爲人,勇於見義,縱有豚酒,不以義不取之可知也,又何問焉?」
墨子曰:「孔子諸弟子,子貢、季路輔孔悝以亂衞,陽虎亂魯,佛肸以中牟叛,漆雕開形殘。」見非儒下篇。詰之曰:「如此言,衞之亂,子貢、季路爲之耶?斯不待言而了矣。陽虎欲見孔子,孔子不見,何弟子之有?佛肸以中牟叛,召孔子,則有之矣,爲孔子弟子,未之聞也。且漆雕開形殘,非行己之致,何傷於德哉!」
墨子曰:「孔子相魯,齊景公患之,謂晏子曰:『鄰有聖人,國之憂也。今孔子相魯,爲之若何?』晏子對曰:『君其勿憂。彼魯君,弱主也,孔子,聖相也。不如陰重孔子,欲以相齊,則必強諫魯君,魯君不聽,將適齊,君勿受,則孔子困矣。」今本書無。畢沅云「疑非儒上篇佚文」。詰之曰:按如此辭,則景公、晏子畏孔子之聖也。上乃云「乃」,宋本作「而」。非聖賢之行,上下相反,若晏子悖,可也,否宋本作「不然」。則不然矣。
墨子曰:孔子見景公,公曰:「先生素不見晏子乎?」對曰:「晏子事三君而得順焉,是有三心,所以不見也。」公告晏子。晏子曰:「三君皆欲其國安,是以嬰得順也。聞君子獨立不慙於影,今孔子伐樹削迹,不自以爲辱,身窮陳、蔡,不自以爲約。始吾望儒貴之,今則疑之。」畢云「疑非儒上篇佚文」。詰之曰:若是乎,孔子、晏子交相毀也。小人有之,君子則否。孔子曰:「靈公汙,而晏子事之以潔;莊公怯,而晏子事之以勇;景公侈,而晏子事之以儉。晏子,君子也。」梁丘據問曰:「晏子事三君而不同心,而俱順焉,仁人固多心乎?」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而嬰之心非三也。」孔子聞之曰:「小子記之!晏子以一心事三君,君子也。」如此,則孔子譽晏子,非所謂毀而不見也。景公問晏子曰:「若人之衆,則有孔子乎?」對曰:「孔子者,君子行有節者也。」晏子又曰:「盈成匡,晏子春秋外篇作「盆成适」,此疑誤。父之孝子。兄之弟弟也。其父尚爲孔子門人。「尚」,晏子春秋作「嘗」,古通。門人且以爲貴,則其師亦不賤矣。」是則晏子亦譽孔子可知也。夫德之不修,己之罪也,不幸而屈於人,己之命也。伐樹削迹,絕糧七日,何約乎哉!明刻本作「故」,據宋本正。若晏子以此而疑儒,則晏子亦不足賢矣。
墨子曰:景公祭路寢,聞哭聲,問梁丘據,對曰:「魯孔子之徒也。其母死,服喪三年,「喪」,宋本作「哀」。哭泣甚哀。」公曰:「豈不可哉?」晏子曰:「古者聖人非不能也,而不爲者,知其無補於死者,而深害生事故也。」畢云「疑非儒上篇佚文」。詰之曰:墨子欲以親死不服,三日哭而已,於意安者,卒自行之,空用晏子爲引,而同乎己,適證其非耳。且晏子服父禮,則無緣非行禮者也。曹明問子魚曰:「觀子詰墨者之辭,事義相反,墨者妄矣。假使墨者復起,對之乎?」荅曰:「苟得其理,雖百墨,吾益明白焉。失其正,雖一人,猶不能當前也。墨子之所引者,矯晏子,晏子之善吾先君,先君之善晏子,其事庸盡乎?」曹明曰:「可得聞諸?」子魚曰:「昔齊景公問晏子曰:『吾欲善治,可以伯諸侯乎?』「伯」,明刻作「霸」,今從宋本。對曰:『官未具也。臣亟以聞,而君未肯然也。臣聞孔子聖人,然猶居處勌惰,廉隅不修,則原憲季羔侍;氣鬱而疾,宋本作「一食血氣不休」,今從明刻本,與晏子春秋內篇問上合。志意不通,則仲由卜商侍;德不盛,行不勤,則顏、閔、冉、雍侍。今君之朝臣萬人,立車千乘,不善之政加於下民者衆矣,未能以聞者。臣故曰:官未備也。』此又晏子之善孔子者也。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此又孔子之貴晏子者也。」曹明曰:「吾始謂墨子可疑,今則決妄不疑矣。」孔叢子詰墨篇。 右難非儒。
三年之喪,是強人所不及,而以偽輔情也。三月之服,是絕哀而迫切之性也。夫儒墨不原人情之終始,而務以行相反之制。淮南子齊俗訓。高注云「三月之服,夏后氏之禮。」 右難節葬
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爲務。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墨家之議右鬼,以爲人死輒爲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爲效驗。儒家不從,以爲死人無知,不能爲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負死以觀生也。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是以世俗內持狐疑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閔死獨葬,魂孤無副,丘墓閉藏,穀物乏匱,故作偶人,以侍尸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非知其內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以爲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然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劉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是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爲據。則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世無祭祀復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實者死人闇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爲鬼之實不可是。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爲能實之。夫論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爲言;虛象效,則以實事爲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爲失實。失實之議難以教,雖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喪物索用無益於世,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墨家之議,自違其術,其薄葬而又右鬼。右鬼引效,以杜伯爲驗。杜伯死人,如謂杜伯爲鬼,則夫死者審有知,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情欲厚而惡薄,以薄受死者之責,雖右鬼,其何益哉?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術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爲非,非與是不明,皆不可行。王充論衡薄葬篇。 右難明鬼節葬。
儒家之宗孔子也,墨家之祖墨翟也。且案儒道傳而墨法廢者,儒之道義可爲,而墨之法議難從也。何以驗之?墨家薄葬右鬼,道乖相反,違其實宜以難從也。乖違如何?使鬼非死人之精也,右之未可知;今墨家謂鬼審人之精也,厚其精而薄其屍,此於其神厚而於其體薄也,薄厚不相勝,華實不相副,則怒而降禍,雖有其鬼,終以死恨。人情欲厚惡薄,神心猶然,用墨子之法事鬼求福,福罕至而禍常來也。以一況百,而墨家爲法,皆若此類也。廢而不傳,蓋有以也。論衡案書篇。 右難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