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十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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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少儀

爲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讇。諫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役。○

毋拔來。毋報往。毋瀆神。毋循枉。毋測未至。士依於德。游於藝。工依於法。游於說。毋訾衣服成器。毋身質言語。

言語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濟濟翔翔。祭祀之美。齊齊皇皇。車馬之美。匪匪翼翼。鸞和之美。肅tt1禮記/少儀

問國君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社稷之事矣。幼。則曰。能御。未能御。問大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樂人之事矣。幼。則曰。能正於樂人。未能正於樂人。問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耕矣。幼。則曰。能負薪。未能負薪。○

執玉。執龜莢。不趨。堂上不趨。城上不趨。武車不式。介者不拜。

婦人吉事。雖有君賜肅拜。爲尸坐則不手拜。肅拜。爲喪主。則不手拜。葛絰而麻帶。

取俎進俎。不坐。○

執虛如執盈。入虛如有人。

凡祭於室中。堂上無跣。燕則有之。

未嘗不食新。○

僕於君子。君子升下則授綏。始乘則式君子下行。然後還立。○

乘貳車。則式。佐車則否。

貳車者。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有貳車者之乘馬。服車。不齒。觀君子之衣服。服劒。乘馬。弗賈。

其以乘壺酒。束脩。一犬。賜人。若獻人。則陳酒執脩以將命。亦曰乘壺酒。束脩。一犬。其以鼎肉。則執以將命。其禽加於一雙。則執一雙以將命。委其餘。犬則執緤。守犬。田犬。則授擯者。既受。乃問犬名。牛則執紖。馬則執靮。皆右之。臣則左之。車則說綏。執以將命。甲若有以前之。則執以將命。無以前之。則袒櫜奉冑。器執蓋。弓則以左手屈韣執拊。劒則啟櫝。蓋襲之。加夫襓與劒焉。笏。書。脩。苞苴。弓。茵。席。枕。几。熲。杖。琴。瑟。戈有刃者櫝。莢。籥。其執之皆尚左手。刀卻刃授穎。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則辟刃。

乘兵車。出先刃。入後刃。軍尚左。卒尚右。

賓客主恭。祭祀主敬。喪事主哀。會同主詡。

軍旅思險。隱情以虞。○

燕侍食於君子。則先飯而後已。毋放飯。毋流歠。小飯而亟之。數噍。毋爲口容。客自徹。辭焉則止。○

客爵居左。其飲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

羞濡魚者進尾。冬右腴。夏右鰭。祭膴。○

凡齊。執之以右。居之以左。○

幣自左。詔辭自右。○

酌尸之僕。如君之僕。其在車。則左執轡。右受爵。祭左右軌范。乃飲。○

凡羞有俎者。則於俎內祭。

君子不食圂腴。

小子走而不趨。舉爵則坐祭立飲。

凡洗必盥。

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

凡羞有湆者。不以齊。

爲君子擇葱薤。則絕其本末。

羞首者。進喙祭耳。

尊者。以酌者之左爲上尊。尊壺者面其鼻。

飲酒者。禨者。醮者。有折俎不坐。未步爵。不嘗羞。○

牛與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爲膾。麋鹿爲菹。野豕爲軒。皆聶而不切。麕爲辟雞。兔爲宛脾。皆聶而切之。切葱若薤實之。醯以柔之。○

其有折俎者。取祭肺反之。不坐。燔亦如之。尸則坐。○

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

其未有燭。而後至者。則以在者告。道瞽亦然。

凡飲酒。爲獻主者。執燭抱燋。客作而辭。然後以授人。執燭不讓。不辭不歌。

洗。盥。執食飲者。勿氣。有問焉。則辟咡而對。○

爲人祭曰致福。爲己祭而致膳於君子曰膳。祔練曰告。

凡膳告於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于阼階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禮。大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箇。少牢。則以羊左肩七箇。犆豕。則以豕左肩五箇。○

國家靡敝。則車不雕幾。甲不組縢。食器不刻鏤。君子不履絲屨。馬不常秣。

學記

發慮憲。求善良。足以諛聞。不足以動衆。就賢體遠。足以動衆。未足以化民。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tt1禮記/學記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國君民。教學爲先。兌命曰。念終始典于學。其此之謂乎。

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也。是故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知不足。然後能自反也知困。然後能自強也。故曰。教學相長也。兌命曰。學學半。其此之謂乎。

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比年入學。中年考校。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羣。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夫然後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說服。而遠者懷之。此大學之道也。記曰。蛾子時術之。其此之謂乎。○

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學鼓篋。孫其業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禘。不視學。游其志也。時觀而弗語。存其心也。幼者聽而弗問。學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倫也。記曰。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謂乎。

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不學操縵。不能安弦。不學博依。不能安詩。不學雜服。不能安禮。不興其藝。不能樂學。故君子之於學也。藏焉脩焉。息焉遊焉。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樂其友而信其道。是以雖離師輔而不反。兌命曰。敬孫務時敏。厥脩乃來。其此之謂乎。○

今之教者。呻其佔畢。多其訊。言及于數。進而不顧其安。使人不由其誠。教人不盡其材。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夫然故。隱其學而疾其師。苦其難而不知其益也。雖終其業。其去之必速。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

大學之法。禁於未發之謂豫。當其可之謂時。不陵節而施之謂孫。相觀而善之謂摩。此四者。教之所由興也。○

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雜施而不孫。則壞亂而不脩。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燕朋逆其師。燕辟廢其學。此六者。教之所由廢也。○

君子既知教之所由興。又知教之所由廢。然後可以爲人師也。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道而弗牽則和。強而弗抑則易。開而弗達則思。和易以思。可謂善喻矣。○

學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學也。或失則多。或失則寡。或失則易。或失則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後能救其失也。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

善歌者。使人繼其聲。善教者。使人繼其志。其言也約而達。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謂繼志矣。○

君子知至學之難易。而知其美惡。然後能博喻。能博喻。然後能爲師。能爲師。然後能爲長。能爲長。然後能爲君。故師也者。所以學爲君也。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記曰。三王四代唯其師。此之謂乎。○

凡學之道。嚴師爲難。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學。是故君之所不臣於其臣者二。當其爲尸。則弗臣也。當其爲師。則弗臣也。大學之禮。雖詔於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

善學者。師逸而功倍。又從而庸之。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又從而怨之。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說以解。不善問者反此。善待問者如撞鐘。叩之以小者則小鳴。叩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從容。然後盡其聲。不善荅問者反此。此皆進學之道也。○

記問之學。不足以爲人師。必也其聽語乎。力不能問。然後語之。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良冶之子。必學爲裘。良弓之子。必學爲箕。始駕馬者反之。車在馬前。君子察於此三者。可以有志於學矣。○

古之學者。比物醜類。鼓無當於五聲。五聲弗得不和。水無當於五色。五色弗得不章。學無當於五官。五官弗得不治。師無當於五服。五服弗得不親。○

君子曰。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約。大時不齊。察於此四者。可以有志於學矣。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

樂記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樂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后動。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姦。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五者不亂。則無怙懘之音矣。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鄭衞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樂者。通理者也。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衆庶是也。唯君子爲能知樂。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禮矣。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德者。得也。是故樂之隆。非極音也。食饗之禮。非致味也。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羹不和。有遺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衆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人爲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紀也。鐘鼓干戚。所以和安樂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樂者爲同。禮者爲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好惡著則賢不肖別矣。刑禁暴。爵舉賢。則政均矣。仁愛以之。義以正之。如此則民治行矣。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五刑不用。百姓無患。天子不怒。如此則樂達矣。合父子之親。明長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內。天子如此。則禮行矣。○

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和。故百物不失。節。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禮者殊事。合敬者也。樂者異文。合愛者也。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㳂也。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

故鐘鼓管磬。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還裼襲。禮之文也。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羣物皆別。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論倫無患。樂之情也。欣喜歡愛。樂之官也。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莊敬恭順。禮之制也。若夫禮樂之施於金石。越於聲音。用於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則此所與民同也。○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干戚之舞。非備樂也。孰亨而祀。非達禮也。五帝殊時。不相㳂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矣。及夫。敦樂而無憂。禮備而不偏者。其唯大聖乎。○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仁近於樂。義近於禮。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小大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故聖人曰禮樂云。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

故天子之爲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賞之以樂。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舞。知其德。聞其謚。知其行也。○

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事者。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然則先王之爲樂也。以法治也。善則行象德矣。○

夫豢豕爲酒。非以爲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生因爲酒禮。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綴淫也。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禮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禮以樂之。哀樂之分。皆以禮終。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起物而動。然後心術形焉。是故志微。瞧殺。之音作。而民思憂。嘽諧。慢易。繁文。簡節。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勁正。莊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裕。肉好。順成。和動。之音作。而民慈愛。流辟。邪散。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中。而發作於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然後立之學等。廣其節奏。省其文采。以繩德厚。律小大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使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於樂。故曰。樂觀其深矣。土敝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鼈不大。氣衰則生物不遂。世亂則禮慝而樂淫。是故其聲哀而不莊。樂而不安。慢易以犯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姦。狹則思欲。感條暢之氣。而滅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賤之也。○

凡姦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倡和有應。回邪曲直。各歸其分。而萬物之理。各以類相動也。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類以成其行。姦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惰慢邪辟之氣。不設於身體。使耳目。鼻口。心知。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以著萬物之理。是故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終始象四時。周還象風雨。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姦。百度得數而有常。大小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迭相爲經。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唯樂不可以爲偽。○

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君子動其本。○

樂其象。然後治其飾。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見方。再始以著往。復亂以飭歸。奮疾而不拔。極幽而不隱。獨樂其志。不道備舉其道。不私其欲。是故情見而義立。樂終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聽過。故曰。生民之道。樂爲大焉。○

樂也者施也。禮也者報也。樂。樂其所自生。而禮反其所自始。樂章德。禮報情。反始也。○

所謂大輅者。天子之車也。龍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緣者。天子之寶龜也。從之以牛羊之羣。則所以贈諸侯也。○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

窮本知變。樂之情也。著誠去偽。禮之經也。禮樂偩天地之情。達神明之德。降興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體。領父子君臣之節。○

是故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爲昭焉。天地訢合。陰陽相得。煦嫗覆育萬物。然後莫木茂。區萌達。羽翼奮。角觡生。蟄蟲昭蘇。羽者嫗伏。毛者孕鬻。胎生者不殰。而卵生者不殈。則樂之道歸焉耳。○

樂者。非謂黃鐘大呂弦歌干揚也。樂之末節也。故童者舞之。鋪筵席。陳尊俎。列籩豆。以升降爲禮者。禮之末節也。故有司掌之。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面而弦。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尸。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是故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後。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後。然後可以有制於天下也。○

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衞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和正以廣。弦匏笙簧。會守拊鼓。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脩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

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姦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獶。●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文侯曰。敢問何如。子夏對曰。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穀昌。疾疢不作。而無妖祥。此之謂大當。然後聖人作。爲父子君臣。以爲紀綱。紀綱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德音之謂樂。詩云。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邦。克順克俾。俾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孫子。此之謂也。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文侯曰。敢問溺音。何從出也。子夏對曰。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衞音趨數煩志。齊音敖辟喬志。此四者。皆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爲人君者。謹其所好惡而已矣。君好之。則臣爲之。上行之。則民從之。詩云。誘民孔易。此之謂也。然後聖人作爲鞉。鼓。椌。楬。壎。箎。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後鍾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所以獻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後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鍾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鍾聲。則思武臣。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鼓鼙之聲讙。讙以立動。動以進衆。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君子之聽音。非聽其鏗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對曰。病不得其衆也。咏歎之。淫液之。何也。對曰。恐不逮事也。發揚蹈厲之已蚤。何也。對曰。及時事也。武坐致右憲左。何也。對曰。非武坐也。聲淫及商。何也。對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則何音也。對曰。有司失其傳也。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子曰。唯。丘之聞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賓牟賈起。免席而請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則既聞命矣。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子曰。居。吾語汝。夫樂者。象成者也。揔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大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山。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夾振之。而駟伐。盛威於中國也。分夾而進。事蚤濟也。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且女猶未聞牧野之語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祝。封帝堯之後於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投殷之後於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祿。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車甲衅而藏之府庫。而弗復用。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爲諸侯。名之曰建橐。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散軍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說劍也。祀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後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後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揔干。所以教諸侯之弟也。若此。則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僈焉。故德煇動於內。而民莫不承聽。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故禮主其減。樂主其盈。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禮減而不進則銷。樂盈而不反則放。故禮有報。而樂有反。禮得其報則樂。樂得其反則安。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於此矣。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爲道不耐無亂。○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習其俯仰詘伸。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喜則天下和之。怒則暴亂者畏之。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曰。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肆直而慈愛。商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齊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槀木。倨中矩。句中鉤纍纍乎端如貫珠。故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子貢問樂。

雜記上

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爲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牆遂入。適所殯。唯輤爲說。於廟門外。○

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爲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席以爲屋。蒲席以爲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

大夫爲其父母兄弟之未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爲其父母兄弟之爲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

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

大夫之庶子爲大夫。則爲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爲大夫者齒。○

士之子爲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爲之置後。

大夫卜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占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占者朝服。

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踊。出乃包奠。而讀書。

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卜人作龜。

內子以鞠衣。襃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餘如士。復。諸侯以襃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復西上。

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

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

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

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

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絰。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絰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絰之日數。○

主妾之喪。則自祔。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

君不撫僕妾。○

女君死。則妾爲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爲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

適兄弟之送喪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

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哭服未畢。有弔者則爲位而哭。拜。踊。

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絰。

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絰。○

爲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

爲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

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

喪冠條屬。以別吉凶。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

大功以上散帶。

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襃衣不以襚。

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

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

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

端衰。喪車。皆無等。

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后蕤。

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已。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已。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已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

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

醴者稻醴也。甕。甒。筲。衡。實見間。而后折入。○

重既虞而埋之。○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

小斂。大斂。啟。皆辯拜。○

朝夕哭不帷。無柩者不帷。○

君若載而后弔之。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后奠。○

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爲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

爲君使而死。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爲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

公七踊。大夫五踊。婦人居間。士三踊。婦人皆居間。

公襲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襃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

小斂。環絰。公大夫士一也。

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

魯人之贈也。三玄二纁。廣尺。長終幅。

弔者即位于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弔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弔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弔者降反位。

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含者坐委于殯東南。有葦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于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霤。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上介賵。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賵。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輈。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賵者出。反位于門外。

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于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辭不獲命。敢不敬從。客立于門西。介立于其左。東上。孤降自阼階拜之。升哭。與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門外。拜稽顙。○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弔。○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于盤北。舉遷尸于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踊。

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雜記下

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

雖諸父昆弟之喪。如當父母之喪。其除諸父昆弟之喪也。皆服其除服之服。卒事。反喪服。如三年之喪。則既顈其練祥皆行。王父死。未練祥而孫又死。猶是附於王父也。○

有殯。聞外喪。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禮。○

大夫士將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則猶是與祭也。次於異宮。既祭。釋服出公門外。哭而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未視濯。則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諸父昆弟姑姊妹之喪。則既宿則與祭。卒事。出公門。釋服而后歸。其它如奔喪之禮。如同宮。則次于異宮。○

曾子問曰。卿大夫將爲尸於公。受宿矣。而有齊衰內喪。則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宮以待事。禮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驅。○

父母之喪。將祭。而昆弟死。既殯而祭。如同宮。則雖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執事者亦散等。雖虞附亦然。○

自諸侯達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嚌之。衆賓兄弟。則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衆賓兄弟。皆飲之可也。○

凡侍祭喪者。告賓祭薦而不食。

子貢問喪。子曰。敬爲上。哀次之。瘠爲下。顏色稱其情。戚容稱其服。請問兄弟之喪。子曰。兄弟之喪。則存乎書策矣。

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

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

三年之喪。言而不語。對而不問。廬堊室之中。不與人坐焉。在堊室之中非時見乎母也。不入門。疏衰皆居堊室。不廬。廬嚴者也。○

妻視叔父母。姑姊妹視兄弟。長中下殤視成人。○

親喪外除。兄弟之喪內除。○

視君之母與妻。比之兄弟。發諸顏色者。亦也。○

免喪之外。行於道路。見似目瞿。聞名心瞿。弔死而問疾。顏色戚容。必有以異於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喪。其餘則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於夕爲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子游曰。既祥。雖不當縞者必縞。然後反服。

當袒。大夫至。雖當踊。絕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襲。於士。既事成踊。襲而后拜之。不改成踊。

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犆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

祝稱卜葬虞。子孫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貴賤皆杖。叔孫武叔朝。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於是有爵而后杖也。○

鑿巾以飯。公羊賈爲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揜形也。自襲以至小斂。不設冒則形。是以襲而后設冒也。○

或問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餘。猶既食而裹其餘與。君子既食則裹其餘乎。曾子曰。吾子不見大饗乎。夫大饗既饗。卷三牲之俎。歸于賓館。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爲哀也。子不見大饗乎。○

非爲人喪。問與。賜與。○

三年之喪。以其喪拜。非三年之喪。以吉拜。三年之喪。如或遺之酒肉。則受之。必三辭。主人衰絰而受之。如君命。則不敢辭。受而薦之。喪者不遺人。人遺之。雖酒肉受也。從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遺人可也。

縣子曰。三年之喪如斬。期之喪如剡。

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三年之喪。雖功衰不弔。自諸侯達諸士。如有服而將往哭之。則服其服而往。練則弔。既葬。大功弔。哭而退。不聽事焉。期之喪未葬。弔於鄉人。哭而退。不聽事焉。功衰弔。待事不執事。小功緦執事不與於禮。○

相趨也。出宮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問也。既封而退。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

弔非從主人也。四十者執綍。鄉人。五十者從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喪食雖惡。必充飢。飢而廢事。非禮也。飽而忘哀。亦非禮也。視不明。聽不。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飲酒食肉。皆爲疑死。○

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適人。人食之。其黨也食之。非其黨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飲水漿。無鹽酪。不能食食。鹽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瘍則浴。首有創則沐。病則飲酒食肉。毀瘠爲病。君子弗爲也。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

非從柩與反哭。無免於堩。○

凡喪。小功以上。非虞附練祥。無沐浴。○

疏衰之喪。既葬。人請見之則見。不見人。小功請見人可也。大功不以執摯。唯父母之喪。不辟涕泣而見人。○

三年之喪。祥而從政。期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既葬而從政。小功緦之喪。既殯而從政。

曾申問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聲乎。曰。中路嬰兒失其母焉。何常聲之有。

卒哭而諱。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與父同諱。母之諱。宮中諱。妻之諱。不舉諸其側。與從祖昆弟同名則諱。

以喪冠者。雖三年之喪可也。既冠於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所以嫁子。可以取婦。已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凡弁絰。其衰侈袂。

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大功將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絕樂。○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喪。妻之黨。雖親弗主。夫若無族矣。則前後家。東西家。無有。則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於夫之黨。○

麻者不紳。執玉不麻。麻不加於采。○

國禁哭則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

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廬。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絕於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爲之也。○

天子飯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諸侯七。

諸侯使人弔。其次含襚賵臨。皆同日而畢事者也。其次如此也。

卿大夫疾。君問之無筭。士壹問之。君於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爲士比殯不舉樂。○

升正柩諸侯執綍五百人。四綍。皆銜枚。司馬執鐸。左八人。右八人。匠人執羽葆御柩。大夫之喪。其升正柩也。執引者三百人。執鐸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鏤簋而朱紘。旅樹而反坫。山節而藻梲。賢大夫也。而難爲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賢大夫也。而難爲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婦人非三年之喪。不踰封而弔。如三年之喪。則君夫人歸。夫人。其歸也。以諸侯之弔禮。其待之也。若待諸侯然。夫人至。入自闈門。升自側階。君在阼。其他如奔喪禮然。○

嫂不撫叔。叔不撫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聞。患弗得聞也。既聞之。患弗得學也。既學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恥。居其位。無其言。君子恥之。有其言。無其行。君子恥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恥之。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衆寡均而倍焉。君子恥之。○

孔子曰。凶年則乘駑馬。祀以下牲。○

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

子貢觀於蜡。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爲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獻之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爲之也。○

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

外宗爲君夫人。猶內宗也。○

廏焚。孔子拜鄉人。爲火來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弔之道也。

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爲公臣。曰。其所與遊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爲之服。官於大夫者之爲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tt1禮記/雜記下

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辟也。○

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哀公問子羔曰。子之食奚當。對曰。文公之下執事也。○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人拭羊。宗人視之。宰夫北面于碑南。東上。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于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于寢。君南鄉于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

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國。以夫人之禮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將命曰。寡君不敏。不能從而事社稷宗廟。使使臣某敢告於執事。主人對曰。寡君固前辭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有司官陳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於侍者。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誅。敢不敬須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則稱舅。舅沒則稱兄。無兄則稱夫。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稱之。

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吾祭。作而辭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敢以傷吾子。

納幣一束。束兩。兩五尋。

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

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

韡長三尺。下廣二尺。上廣一尺。會去上五寸。紕以爵韋六寸。不至下五寸。純以素。紃以五采。

喪大記

疾病。外內皆埽。

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牖下。廢牀。徹褻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絕氣。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滴寢。內子未命。則死於下室。遷尸于寢。士之妻皆死于寢。

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

小臣復。復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赬。世婦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稅衣。皆升自東榮。中屋履危。北面三號。捲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榮。其爲賓。則公館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左轂而復。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袡。凡復。男子稱名。婦人稱字。唯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既正尸。子坐于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東方。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內命婦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婦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

大夫之喪。主人坐于東方。主婦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婦則坐。無則皆立。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東方。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

君子喪未小斂。爲寄公國賓出。大夫之喪未小斂。爲君命出。士之喪。於大夫。不當斂則出。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階。君拜寄公國賓于位。大夫於君命。迎于寢門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於大夫親弔。則與之哭。不逆於門外。

夫人爲寄公夫人出。命婦爲夫人之命出。士妻不當斂。則爲命婦出。

小斂。主人即位于戶內。主婦東面。乃斂。卒斂。主人馮之踊。主婦亦如之。主人袒。說髦。括髮以麻。婦人髽。帶麻于房中。

徹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

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拜卿大夫於位。於士旁三拜。大夫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大夫內子士妻。特拜命婦。氾衆賓於堂上。主人即位。襲帶絰踊。母之喪。即位而免。乃奠。弔者襲裘。加武。帶絰。與主人拾踊。

君喪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壺。雍人出鼎。司馬縣之。乃官代哭。大夫官代哭。不縣壺。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燭。下二燭。大夫堂上一燭。下二燭。士堂上一燭。下一燭。

賓出徹帷。

哭尸于堂上。主人在東方。由外來者在西方。諸婦南鄉。

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見人不哭。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于寢門內。其無男主。則女主拜男賓于阼階下。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爲之拜。爲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爲之拜。在竟內則俟之。在竟外則殯葬可也。喪有無後。無無主。

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殯。授大夫世婦杖。子大夫。寢門之外杖。寢門之內輯之。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即位則使人執之。子有王命則去杖。國君之命則輯杖。聽卜有事於尸則去杖。大夫於君所則輯杖。於大夫所則杖。

大夫之喪。三日之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內子爲夫人之命去杖。爲世婦之命授人杖。

士之喪。二日而殯。三日之朝。主人杖。婦人皆杖。於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殯則杖。哭柩則輯杖。弃杖者。斷而弃之於隱者。

君設大盤。造冰焉。大夫設夷盤。造冰焉。士併瓦盤。無冰。設牀襢笫。有枕。含一牀。襲一牀。遷尸于堂又一牀。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始死。遷尸于牀。幠用斂衾。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綴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

管人汲。不說繘。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餘水弃于坎。其母之喪。則內御者抗衾而浴。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爲垼于西牆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盤。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須。濡濯弃于坎。

君之喪。子。大夫。公子。衆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納財。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筭士。疏食水飲。食之無筭。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食之無筭。

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衆士疏食水飲。妻妾疏食水飲。士亦如之。

既葬。主人疏食水飲。

不食菜果。婦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練而食菜果。祥而食肉。

食粥於盛不盥。食於篹者盥。食菜以醯醬。始食肉者。先食乾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期之喪。三不食食。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飲酒。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爲母。爲妻。九月之喪。食飲猶期之喪也。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五月三月之喪。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飲酒可也。五十不成喪。七十唯衰麻在身。

既葬。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則辭。

小斂於戶內。大斂於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葦席。

小斂布絞。縮者一。橫者三。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皆一。衣十有九稱。君陳衣于序東。大夫士陳衣于房中。皆西領北上。絞紟不在列。

喪服大記

大斂布絞。縮者三。橫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陳衣于庭。百稱。北領西上。大夫陳衣于序東。五十稱。西領南上。士陳衣于序東。三十稱。西領南上。絞紟如朝服。絞一幅爲三。不辟紟五幅。無紞。

小斂之衣。祭服不倒。君無襚。大夫士畢主人之祭服。親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陳。小斂。君大夫士皆用複衣複衾。大斂。君大夫士祭服無筭。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猶小斂也。

袍必有表。不禪。衣必有裳。謂之一稱。

凡陳衣者實之篋。取衣者亦以篋。升降者自西階。凡陳衣不詘。非列采不入。絺綌紵不入。

凡斂者袒。遷尸者襲。君之喪。大胥是斂。衆胥佐之。大夫之喪。大胥侍之。衆胥是斂。士之喪。胥爲侍。士是斂。

小斂大斂。祭服不倒。皆左衽。結絞不紐。

斂者既斂必哭。士與其執事則斂。斂焉則爲之壹不食。凡斂者六人。

君錦冒黼殺。綴旁七。大夫玄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赬殺。綴旁三。凡冒。質長與手齊。殺三尺。自小斂以往用夷衾。夷衾質殺之。裁猶冒也。

君將大斂。子弁絰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婦尸西東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衣。士盥于盤上。士舉遷尸于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亦如之。

大夫之喪。將大斂。既鋪絞紟衾衣。君至。主迎先入門右。巫止于門外。君釋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婦尸西東面。遷尸卒斂。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撫之。主人拜稽顙。君降。升主人馮之。命主婦馮之。

士之喪。將大斂。君不在。其餘禮猶大夫也。

鋪絞紟踊。鋪衾踊。鋪衣踊。遷尸踊。斂衣踊。斂衾踊。斂絞紟踊。

君撫大夫。撫內命婦。大夫撫室老。撫姪娣。君大夫馮父母妻長子。不馮庶子。士馮父母妻長子庶子。庶子有子。則父母不馮其尸。凡馮尸者。父母先。妻子後。君於臣撫之。父母於子執之。子於父母馮之。婦於舅姑奉之。舅姑於婦撫之。妻於夫拘之。夫於妻於昆弟執之。馮尸不當君所。凡馮尸。興必踊。

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由。非喪事不言。君爲廬宮之。大夫士襢之。

既葬。柱楣塗廬。不於顯者。君大夫士皆宮之。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於隱者爲廬。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君既葬。王政入於國。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於家。既卒哭。弁絰帶。金革之事無辟也。

既練。居堊室。不與人居。君謀國政。大大士謀家事。既祥。黝堊。祥而外無哭者。禫而內無哭者。樂作矣故也。

禫而從御。吉祭而復寢。期。居廬。終喪不御於內者。父在。爲母爲妻齊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於內。婦人不居廬。不寢苫。喪父母。既練而歸。期九月者。既葬而歸。

公之喪。大夫俟練。士卒哭而歸。

大夫士。父母之喪。既練而歸。朔月忌日。則歸哭于宗室。諸父兄弟之喪。既卒哭而歸。

父不次於子。兄不次於弟。

君於大夫世婦。大斂焉。爲之賜。則小斂焉。

於外命婦既加蓋而君至。於士。既殯而往。爲之賜。大斂焉。夫人於世婦。大斂焉。爲之賜。小斂焉。於諸妻。爲之賜。大斂焉。於大夫外命婦。既殯而往。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使人戒之。主人具殷奠之禮。俟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巫止于門外。祝代之先。君釋菜于門內。祝先升自阼階。負墉南面。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執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後。擯者進。主人拜稽顙。君稱言。視祝而踊。主人踊。

大夫則奠可也。士則出俟于門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門外。君退。主人送于門外。拜稽顙。君於大夫疾。三問之。在殯。三往焉。士疾。壹問之。在殯。壹往焉。

君弔則復殯服。

夫人弔於大夫士。

主人出迎于門外。見馬首。先入門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婦降自西階。拜稽顙于下。夫人視世子而踊。奠如君至之禮。夫人退。主婦送于門內。拜稽顙。主人送于大門之外。不拜。

大夫君。不迎于門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衆主人南面。婦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婦之命。四鄰賓客。其君後主人而拜。

君弔。見尸柩而後踊。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

君裏棺用朱綠。用雜金鐕。大夫裏棺用玄綠。用牛骨鐕。士不綠。

君蓋用漆。三衽三束。大夫蓋用漆。二袵二束。士蓋不用漆。二衽二束。

君大夫●爪。實于綠中。士埋之。

君殯用輴。欑至于上。畢塗屋。大夫殯以幬。欑置于西序。塗不暨於棺。士殯見衽。塗上帷之。

熬君四種八筐。大夫三種六筐。士二種四筐。加魚腊焉。

飾棺。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黼三列。素錦褚。加偽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黼翣二。黻翣二。畫翣二。皆戴圭。魚躍拂池。君纁戴六。纁披六。大夫畫帷。二池。不振容。畫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纁紐二。玄紐二。齊。三采。三貝。黻翣二。畫翣二。皆戴綏。魚躍拂池。大夫戴。前纁後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絞。纁紐二。緇紐二。齊。三采。一貝。畫翣二。皆戴綏。士戴。前纁後緇。二披用纁。

君葬用輴。四綍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國車。二綍無碑。比出宮。御棺用功布。

凡封。用綍去碑負引。君封以衡。大夫士以咸。君命毋譁。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