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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附錄四 通典考證覈實

卷一百四十三樂三

「五聲八音名義商亂則陂其臣壞」,刊本「臣」訛「官」,據禮記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官」。與禮記樂記合。王吴本作「臣」,誤。考證謂禮記作「臣」,非。

「歷代製造鼓琴吹笛之人多云三調三調之聲其來久矣」。刊本脫「三調」二字,據隋志增。

錦按:各本均涉上而脫一「三調」,應據隋書音樂志中補。

「唐祭天神奏豫和之樂」。刊本「豫」訛「元」,據新唐書音樂志及郭茂倩樂府改。

錦按:各本均作「元和」。舊唐書音樂志一、新唐書禮樂志一一作「豫和」。舊唐書音樂志又云,開元二十九年改稱「元和」。通典例避代宗諱,故不用初稱,用改稱。考證以不誤爲誤。

卷一百四十四樂四

「金一銑閒謂之于」注「鄭衆云于鐘脣之上袪也」。刊本「脣」訛「臀」,據周禮注疏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作「臀」。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作「脣」,與考工記鳧氏注合。

「篆閒謂之枚」注「枚鐘乳也」。刊本「鐘」下衍「穴」字,據周禮注疏刪。

錦按:北宋本衍「中穴」,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衍「穴」,應據考工記鳧氏注刪。

「大鐘十分其鼓閒以其一爲之厚」注「鼓外二鉦外一」。刊本「鼓」字訛在「一」字下,據周禮注疏改。

錦按:明刻本、殿本、局本「鼓」誤在「一」下。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王吴本「鼓」在「外」上,與考工記鳧氏注合,應據以移改。

卷一百四十五樂五「雜歌曲碧玉歌者宋汝南王妾名」。刊本「宋」訛「晉」,據樂苑改。

錦按:各本均作「晉」。晉有汝南王,宋無汝南王。通典是,樂苑非。

「丁都護歌是宋武帝所製」。案:「武帝」宋書樂志作「高祖」。

錦按:各本均作「武帝」。劉裕謚稱武帝。廟號高祖,一也。

「督護初征時」。刊本「初」訛「上」,「時」訛「去」,據樂府詩集改。

錦按:各本均作「督護上征去」,與玉臺新咏合。樂府詩集卷四五作「督護初征時」。俱通。存異可也,不得據樂府詩集改通典。

「讀曲歌云死罪劉領軍誤殺劉第四」。刊本「第四」訛「四弟」,據宋志及樂府詩集改。

錦按:各本均誤作「四弟」,考證據宋書樂志一、樂府詩集卷四六改「第四」,是。

卷一百四十八兵一

「第十一先取根本附」。刊本「附」訛「同」,據李元陽本改。

錦按:北宋本、殿本、局本作「同」,是。明刻本、王吴本作「附」,非。「先取根本同」原作大字,另爲一題,誤。應據北宋本卷一五八目錄改爲小字,側注於上題「攻其必救」之下。

「立軍中軍之鼓」注「中軍則公之里卒也」。刊本「卒」訛「率」,據管子注改。

錦按:各本均作「率」,考證據管子小匡篇尹注改作「卒」,是也。

卷一百五十一兵四

「死閒者爲訛事於外令吾閒知之而傳于敵閒者也」。刊本「傳」訛「待」,據孫子改。

錦按:各本均作「待」,杜佑所見本如此,可通。似不必據今孫子用閒篇改「傳」。考證摘句有誤,「訛」應作「誑」。

「行師先在量力漢元帝時賈捐之上書朔南暨聲教迄于四海」。刊本脫「迄于四海」四字,據賈捐之傳及禹貢增。又「蠢爾蠻荊」。刊本「蠻荊」二字互倒,據詩經及賈捐之傳改。又「兵出不踰千里費四十餘萬」。刊本脫「萬」字,據賈捐之傳增。

錦按:「西被流沙東漸於海朔南暨聲教」意已完足,故杜氏有意不錄「迄于四海」四字,似無須據禹頁及賈捐之傳增補。「蠻荊」各本均誤倒,考證據詩采芑及賈捐之傳乙正是也。各本作「四十餘萬」,賈捐之傳作「四十餘萬萬」,通典「萬」字應疊。如考證說,是通典作「四十餘」矣。

卷一百五十二兵五

「撫士貞觀中太宗親征高麗仍敕州縣厚加供給」。刊本「敕」訛「勒」,據唐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勒」,考證改「敕」是也。所謂「據唐書改」者,據新唐書東夷傳「敕州縣治療」一語而改。

「示惠招降呂蒙周游城中家家致問」。刊本「游」訛「旋」,據吴志改。

錦按:各本均作「旋」。三國志呂蒙傳作「游」,是。

「軍師志堅必勝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余折以御」。刊本「折」訛「所」。又「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刊本「其以」二字互倒,並據左傳改。

錦按:各本均訛「所」,據左傳成公二年文改「折」是也。殿本、局本誤倒作「以其」。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作「其以」,與左傳成公二年文合。

「軍行自表異致敗宋殷孝祖常以鼓蓋自隨軍中人相謂曰若善射者十士相射欲不斃得乎」。刊本「士」訛「主」,據宋志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作「主」,王吴本作「人」,局本作「伍」,宋書殷孝祖傳作「士」,並非是。應據南史殷孝祖傳、御覽卷三二三改「手」。考證改「士」云「據宋志」,亦誤。

卷一百五十三兵六

「示形在彼而攻於此曹公遣將徐晃遂前至偃城」。刊本「偃」訛「堰」。又「晃得偃城」。刊本脫「得」字,並據魏志改增。

錦按:殿本、局本訛「堰」,北宋本、王吴本作「偃」,是。各本均脫「得」,應據三國志徐晃傳補。

「示強西魏將楊忠自樊城觀兵於漢濱易旗遞進實騎二千」。刊本「實」訛「寶」,今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寶」。北宋本作「實」,與周書楊忠傳合。

卷一百五十四兵七

「掩襲王鎮惡襲劉毅舸留一二士」。刊本「二」訛「一」,據宋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乙」,應據宋書王鎮惡傳改「二」。考證校文有誤,「二訛一」應作「二訛乙」。

卷一百五十五兵八

「出其不意魏遣鍾會鄧艾伐蜀去成都三百餘里」。刊本「成」訛「城」,今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城」。北宋本作「成」,與三國志鄧艾傳合。

卷一百五十八兵十一

「攻其必救王郎少傅李立爲反閒開門內漢兵」。刊本脫「開」字,據後漢書增。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脫「開」。北宋本有「開」,與後漢書王郎傳合。

卷一百五十九兵十二

「塞險則勝眭邃曰馬上齎糧不過旬日」。刊本「日」訛「月」,據十六國春秋改。

錦按:各本均訛「月」,應據晉書慕容寶載記改作「日」。崔鴻十六國春秋亡於北宋。今所見十六國春秋乃明人纂輯,不宜作爲校勘依據。

卷一百六十一兵十四

「因機設權春秋時楚師伐吴箴尹固與王同舟」。刊本「箴」訛「鍼」,據左傳改。

錦按:各本均作「鍼」。「箴」與「鍼」同,考證謂「箴訛鍼」,誤一也。此文引自左傳定公四年,彼正作「鍼」,不作「箴」,誤二也。

「多方以誤之句踐使罪人三行屬劒於頸而辭曰」。刊本「而」訛「面」,據左傳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面」。北宋本作「而」,與左傳定公十四年文合。

卷一百六十二兵十五

「敵無固志可取之吴伐楚夫概王曰困獸猶鬭況人乎」。刊本「王」上衍「謂」字,據左傳刪。

錦按:各本均衍「謂」,左傳定公四年無「謂」,應刪。

「趙充國討先零羌羌見大軍棄車重欲渡湟水」。刊本「棄」訛「乘」,據漢書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乘」。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作「棄」,與漢書趙充國傳合。

卷一百六十三刑一

「惟明克允」注「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刊本「之」下衍「刑」字,據左傳刪。

錦按:各本「之」下均衍「刑」,與左傳昭公六年文不合。

「漢安帝永初中陳忠奏上三十三條爲決事比」注「比必寐反」。刊本「寐」訛「寤」,據漢書音釋改。

錦按:明刻本、殿本、局本訛「寤」。北宋本、王吴本作「寐」,是。後漢書陳寵傳李賢注也作「寐」。

卷一百六十四刑二

「宋文帝時劉秀之請改定制令擬部人殺長史科議者謂值赦宜加徒」。刊本「擬」訛「疑」,據李元陽本改。

錦按:各本均作「疑」,與宋書劉秀之傳合,是。考證據誤本改「擬」,不可從。冊府元龜卷六一0作「隸」,亦誤。

「陳武帝制律三七日上測七日一行鞭」。刊本脫下「日」字,據隋書刑法志增。

錦按:王吴本作「三七日上測七日一行鞭」,與隋書刑法志、冊府元龜卷六一一合。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脫「上測七日」,殿本、局本脫下「日」。

卷一百六十五刑三

「老氏云其政悶悶其人淳淳」注「政教寬大」。刊本「教」訛「效」,據道德經注改。

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訛「效」。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教」,是。

卷一百六十六刑四

「公族有死罪即磬於甸人」。刊本「磬」訛「罄」,據禮記改。

錦按:各本均訛「罄」,考證據禮記文王世子改「磬」,是。

卷一百六十七刑五

「後魏宣武帝時詔崔纂可免郎都官尚書悉奪祿一秩」。刊本「官」訛「坐」,據冊府元龜改。

錦按:各本均作「坐」,與魏書刑罰志合。考證據冊府元龜卷六一五改「官」,非是。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一秩」,誤。北宋本、明抄本、王吴本作「一時」,與魏書刑罰志、冊府元龜卷六一五合,應據改。

「唐永徽二年蕭齡之受智遠等金銀奴婢上怒令於朝堂中處置」。刊本「置」訛「盡」,據冊府元龜改。

錦按:各本均作「盡」,與唐會要卷三九合。舊唐書唐臨傳、冊府元龜卷六一六作「置」。兩通。

卷一百六十八刑六

「系蹄在足則猛獸絕其蹯」。刊本「蹯」訛「蟠」,今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蟠」。北宋本作「蹯」,是。

卷一百七十一州郡一

「自東西魏之後」注「文宣天保七年」。刊本「保」訛「寶」,據北齊書改。

錦按:傅校本、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寶」。考證據北齊書文宣紀改作「保」,是。

「隋文帝開皇三年」注「以州治人名則因循職事同於郡守」。刊本「職」訛「識」,據文獻通考改。

錦按:殿本、局本訛「識」,明抄本及文獻通考卷三一五作「職」,是。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此卷後兩頁脫文甚多,無從比勘。

卷一百七十三州郡三

「京兆府武功」注「周后稷封于斄即此斄音台」。刊本「斄」訛「●」,今改。

錦按:傅校本、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史記周本紀索隱、太平寰宇記卷二七作「斄」,是,應據改。

「華州垂拱元年改爲秦州」。刊本「秦」訛「泰」,據唐書改。

錦按:王吴本、殿本作「泰」,誤;局本據考證改「秦」,更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朝鮮本作「太」,與元和郡縣志卷二合,應據改。考證云「據唐書改」,而舊唐書地理志一亦作「太」,不作「秦」。

「寧州羅川」注「黃帝葬處」。刊本「處」訛「虞」,今改。

錦按:殿本訛「虞」。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局本作「處」。

「原州百泉」注「今縣有彈箏峽」。刊本「箏」訛「笋」,據北史改。

錦按:各本均訛「笋」。考證改「箏」是,元和郡縣志卷三、太平寰宇記卷三三均作「箏」。

「綏州煬帝置雕陰郡」。刊本「郡」訛「都」,據隋書改。

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都」。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朝鮮本作「郡」,與隋書地理志上合。

卷一百七十五州郡五

「商州上洛」注「即今七盤十二繞」。刊本「繞」訛「䋫」,據監本改。

錦按:殿本、局本訛「䋫」。傅校本、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作「繞」,與漢書王莽傳中師古注合。

卷一百七十七州郡七

「均州鄖鄉」注「古麇國地」。刊本「麇」訛「麋」,據左傳改。

錦按:各本均訛「麋」。考證據左傳文公十一年改「麇」是也。

卷一百七十八州郡八「古冀州夾右碣石入于河」注「言禹夾行此山之右入河逆上也」。刊本「上」訛「山」,據左傳、尚書傳改。

錦按:各本均訛「山」。考證據尚書禹貢偽孔傳改作「上」,是。「左傳」二字,蓋誤衍。

「衛州黎陽」注「有大伾山」。刊本「伾」訛「坯」,據禹貢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坯」。北宋本作「岯」,禹貢作「伾」,字通,應從通典古本改字。

「幽州」注「山海經有幽都山」。刊本「有」訛「百」,「山」訛「去」,據監本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有幽都山」,是。殿本、局本訛作「百幽都出」。考證校語有誤,「山訛去」應作「山訛出」。

卷一百八十州郡十

「齊州豐齊」注「漢荏縣」。刊本「荏」訛「山茌」,據漢書刪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山荏」,無作「山茌」者。「山」字衍,當據漢書地理志上刪。「荏」漢書作「茬」,宜從宋祁說改作「茌」。

「密州成陽國地」。刊本「成」訛「城」,據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城」,與漢書地理志下合。考證謂漢書作「成」,誤。

「兖州」注「今郡理乃北境也」。刊本「北」訛「非」,今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非」,是也。王吴本作「其」,考證作「北」,皆妄改。杜佑謂兗州本在濟水大河之間,因濟水發源爲名,今兖州所轄在其南,非其境也。

卷一百八十一州郡十一

「濠州」注「禹所娶會塗山侯國」。刊本「娶」訛「聚」,據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聚會」,「聚」是「娶」之訛,「會」字誤衍。應據漢書地理志上應劭注改刪。考證「會」字漏校,云「據漢書改」,亦未確。

卷一百八十三州郡十三

「沔州」注「曹公以文聘爲江夏太守」。刊本「聘」訛「躬」,據魏志改。

錦按:各本「聘」均訛「躬」,考證據三國志文聘傳改是也。

「潭州長沙」注「古青陽地秦始皇時荊王獻青陽以西即此地也」。刊本「青」訛「清」,據漢書及水經注改。

錦按:兩「青」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清」,北宋本、傅校本、遞修本下「青」猶不誤。應據史記秦始皇本紀改。漢書地理志長沙國下無此注,而鄒陽傳有「越水長沙,還舟青陽」之語。注張晏曰:「青陽,地名也。」蘇林曰:「青陽,長沙縣也。」水經湘水注引之。

卷一百八十五邊防一

「總序覆載之內」注「骨利幹國從天色暝時煮羊胛纔熟而東方已曙」。刊本「胛」訛「髀」,據唐書改。

錦按:北宋本、明刻本、王吴本作「足」,殿本、局本作「髀」。本書卷二00骨利幹條作「胛」,唐會要卷一00同,應據改。考證據唐書改,不知見於何傳。

「第九西戎總目挹怛國」。刊本「國」訛「同」,據隋書改。

錦按:北宋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挹怛同」。「挹怛同」者,謂挹怛與嚈噠同也。此「挹怛同」應改小字側注於上題「嚈噠」之下。考證未詳審正文,遽改「同」爲「國」,殊謬。

「馬韓出細尾雞」。案:「細」後漢書作「長」。

錦按:各本均作「細」,後漢書東夷列傳作「長」。

卷一百八十六邊防二

「閩越漢孝惠三年舉高帝時越功曰閩君猺功多」。刊本「曰」訛「少」,據史記及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少」。考證據史記東越傳、漢書兩粵傳改「曰」,是。

卷一百八十七邊防三

「獠其丈夫稱阿謩阿段」。刊本「段」訛「改」。據北史改。

錦按:各本均訛「改」。魏書獠傳、周書異域傳上、北史獠傳、御覽卷七九六、太平寰宇記卷一七八、冊府元龜卷九六0均作「段」。

「附國即漢之西夷也」。案:隋書作「即漢西南夷也」。又「土宜小麥青{禾梁}」。刊本「{禾梁}」訛「斜」,據隋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西夷」,隋書西域傳作「西南夷」。王吴本、殿本、局本訛「斜」,北宋本、明抄本、明刻本作「科」,是,應據改。青科即青稞。隋書西域傳作「青{禾梁}」,北史附國傳則作「青稞」。

「哀牢猩猩」注「好酒好屩」。刊本「屩」訛「履」,據後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履」。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李注引南中志作「屩」。屩是草鞋,亦稱草履。杜氏引王綱猩猩傳,非南中志,不必據之改字。

卷一百八十八邊防四

「嶺南序略鳥滸人」。刊本「滸」訛「●」,據漢書改。

錦按:明刻本、殿本、局本訛「●」,王吴本訛「●」。北宋本作「滸」,與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合,應據改。考證云「據漢書改」,非。摘句「鳥」字亦誤,應作「烏」。

「林邑其一曰西那婆帝」。刊本「那」訛「郡」,據北史改。

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郡」。北宋本作「那」,與隋書南蠻傳、北史林邑傳合。

「毗騫南方號曰長頸王」。刊本「頸」訛「頭」,據梁書及南史改。

錦按:北宋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頭」,文獻通考卷三三一亦然。梁書諸夷傳、南史夷貊傳上、御覽卷七八八、冊府元龜卷九九七均作「頸」。宜各仍其舊。

「千陀利出吉貝」。刊本「吉」訛「古」,據梁書改。

錦按:北宋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作「古」,梁書諸夷傳也作「古」。考證誤。摘句「千」當作「干」。

「㪍焚州薰綠水膠所出」。刊本「綠」訛「緣」,據文獻通考改。

錦按:明刻本、殿本、局本均訛「緣」。北宋本及文獻通考卷三三二作「綠」,是。

卷一百九十三邊防九

「康居其妻有髻幪以皂布」。刊本「皂」訛「帛」,據隋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帛」,御覽卷七九三、文獻通考卷三三八同。魏書西域傳、隋書西域傳、北史西域傳作「皂」。

「奄蔡至後漢改名阿蘭聊國」。刊本「聊」訛「那」,據後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那」,考證據後漢書西域傳改「聊」,是。

「波斯丈夫戴白皮帽貫頭衫兩廂近下開之」。刊本「廂」訛「扇」,據魏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肩」。魏書西域傳、周書異域傳下、北史西域傳、太平寰宇記卷一八五作「廂」,應據改。考證謂通典訛「扇」,非。

「渴槃陁有甲矟弓刀」注「矟音朔」。刊本「朔」訛「愬」,據廣韻、集韻改。

錦按:殿本、局本訛「愬」。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朔」。

卷一百九十四邊防十「匈奴賈誼論邊事曰辟如伏虎見便必動將何時已」。刊本「將」訛「特」,據賈誼新書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殿本、局本訛「特」,王吴本訛「待」。賈誼新書威不信篇、太平寰宇記卷一八九作「將」,當據改。

卷一百九十五邊防十一

「南匈奴屈蘭儲卑胡都須等」。刊本「屈」訛「屋」,據後漢書改。

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均作「屋蘭儲」,唯局本訛作「屋南蘭」。後漢書章帝紀、太平寰宇記卷一九二也作「屋蘭儲」,而後漢書南匈奴傳「屋」作「屈」。考證謂「屈訛屋」,未必。

卷一百九十六邊防十二

「烏桓婦人至嫁時乃養髮」。刊本「嫁」訛「家」,據後漢書改。

錦按:各本均訛「家」。後漢書烏桓傳、三國志烏丸傳裴注引魏書、太平寰宇記卷一九二作「嫁」,是。

卷一百九十七邊防十三

「高車其先匈奴之甥也」。刊本「甥」訛「人」,據監本及北史改。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人」。魏書高車傳、北史高車傳、御覽卷八0一、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四作「甥」,是。

「突厥上其部落大人曰阿謗步」。刊本「阿」訛「可」,據北史改。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可」。周書異域傳下、北史突厥傳、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四、冊府元龜卷九五六作「阿」,是。

「定襄王李大恩」。刊本「李」訛「胡」,據新、舊唐書改。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訛「胡」。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突厥傳上、通鑑卷一八九作「李」,是。

「其舊臣胡祿達官吐谷渾邪自刎」。刊本「胡」訛「故」,據新、舊唐書改。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故」。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突厥傳上、太平寰宇記卷一九五均作「胡」,是。

卷一百九十八邊防十四「突厥中車鼻長子羯漫陁」。刊本「子」訛「孫」,據新、舊唐書改。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訛「孫」。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突厥傳上作「子」,是。

「單于領狼山雲中桑乾三都督」。刊本「山雲」二字互倒,據新、舊唐書改。

錦按:殿本、局本倒作「狼雲山中」。朝鮮本、王吴本作「狼山雲中」,是,與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突厥傳上、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六同。

「靜難軍使玉鈴衞將軍慕容元崱以兵五千人降」。刊本「元崱」訛「元山則」,據舊唐書改。

錦按:明抄本、朝鮮本、王吴本作「慕玄崱」,「慕」下脫「容」。殿本、局本作「慕元山則」,脫「容」,避清諱改「玄」爲「元」,又誤將「崱」析爲「山則」二字。舊唐書突厥傳上、新唐書突厥傳上、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六、通鑑卷二0六、冊府元龜卷九八六並作「慕容玄崱」,是,應據以補改。

「廬俌上疏曰晉臣元凱射不穿札而建平吴之勳」。刊本「吴」訛「成」,據監本及舊唐書改。

錦按:殿本、局本訛「成」。明抄本、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作「吴」,是,與舊唐書突厥傳上、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六同。考證摘句「廬」乃「盧」字之訛。

「使知分限行不失常婦於得所」。刊本「行」訛「待」,據舊唐書改。

錦按:各本均作「待」,是也。「待不失常」,謂待突厥頡利發等不失常禮,莫「屑略太過」也。舊唐書突厥傳上、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六亦作「待」。考證改「行」,非;摘句「婦」字亦誤,應作「歸」。

卷一百九十九邊防十五

「突厥下至隋末自稱闕汗」。案:舊唐書作「闕達可汗」。

錦按:明刻本、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闕可汗」,應據舊唐書突厥傳下補「達」。考證摘句「汗」上脫「可」。

卷二百邊防十六

「庫莫奚又封成安公主女媯氏爲東光公主以妻魯蘇」。案:新、舊唐書「媯」作「韋」。

錦按:各本「韋」均訛「媯」。舊唐書北狄傳、新唐書北狄傳、太平寰宇記卷一九八均作「韋」。

「烏落侯其國西北有貌水」。案:魏書「貌」作「完」。

錦按:明抄本、明刻本訛作「皃」,朝鮮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因訛作「貌」。當據魏書烏洛侯傳、北史烏洛侯傳、太平寰宇記卷一九九改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