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庫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第 58 / 77 頁

卷二百五十七•帝系考八

光宗二子:節使挺及寧宗,皆慈懿李皇后所生。

寧宗九子:長子未名而夭,莫詳母氏。恭淑韓皇后生兗王㻐、邠王坦、郢王增、華王垌。鍾夫人生順王圻、申王墌。其肅王垍、邳王坻,史不言其母氏。九王俱早夭,景獻太子詢以燕懿王後立爲太子,薨於東宮。理宗以沂靖惠王後立爲皇太子,入繼大統。

卷二百五十八•帝系考九

○公主

唐堯二女:長曰娥皇,次曰女英,以妻舜。

《孟子》:“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疊爲賓主尚,上也。舜上而見於帝堯也。貳室,副宮也。堯捨舜於副宮,而就饗其食。堯之於舜,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養舜於《亩犬》亩之中。”

商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周武王以元女大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陳,以備三恪。

《詩•何彼穠矣》,美王姬。雖則王姬,亦下嫁於諸侯。車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猶執婦道,以成肅雝之德也下王后一等,謂車乘厭翟。服則褕翟。栘疏曰:“王后五輅,以重翟爲上,厭翟次之;六服,褘衣爲上,褕翟次之。天子尊無二上,故其女可下王后一等,若諸侯之女下嫁,則從其夫之爵。何休云:栘疏曰:“王后五輅,以重翟爲上,厭翟次之;六服,褘衣爲上,褕翟次之。天子尊無二上,故其女可下王后一等,若諸侯之女下嫁,則從其夫之爵。何休云:‘天子嫁女於諸侯,備姪娣如諸侯禮。’皇甫謐云:‘武王五男二女,元女妻胡公,王姬以爲媵。今何得適齊侯之子?何休事未可據也。”。“何彼穠矣,唐棣之華。曷不肅雝,王姬之車穠,猶戎戎也,厚貌。唐棣,栘也,今之鬱李。王姬下嫁於諸侯,車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挾貴以驕其夫,故其見車者知其能敬與和。肅雝者,王姬而曰“王姬之車”,不敢指切之也。唐棣之華,華如桃李,皆言王姬容色之盛美也。“何彼穠矣,華如桃李。平王之孫,齊侯之子武王女,文王孫,適齊侯之子。言“平王之孫,齊侯之子”,其辭匹敵,則不驕亢可知。

“其釣維何?維絲伊緡。齊侯之子,平王之孫絲之合而爲綸,猶男女合而爲婚。言侯子、王孫宜爲偶,如合絲綸。”

魯莊公元年秋,築王姬之館于外。

《左氏傳》:“爲外禮公在諒闇,慮齊侯當親迎,不忍便以禮接於朝,又不敢逆王命,故築舍於外。齊強魯弱,又委罪於彭生,魯不能讎齊,然喪制未畢,故異其禮,得禮之變。”《公羊傳》:“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禮也;於外,非禮也以言外,知有築內之道也,於外,非禮也。禮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闕地於夫人之下。羣公子之上也。時魯以將嫁女於讎國,故築於外。於外,何以非禮據非內也?築於外,非禮也於,遠辭也,爲營衛不固,不以將嫁於讎國,除譏也。魯本自得以讎爲辭,無爲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禮。其築之何以禮據禮當預設?主王姬者必爲之改築。主王姬者曷爲必爲之改築據諸侯宮非一?於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可皆所以遠別也。羣公子之舍謂女公子也,則以卑矣謂太卑也,其道必爲之改築者也以上傳言爾,之當築夫人之下,羣公子之上,築例時。”《穀梁傳》:“築,禮也;於外,非禮也外,城外也。築之爲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公門,朝之外門。主王姬者,當設几席筵於宗廟,以俟迎者,故在宮門之內築王姬之館。於廟則己尊,於寢則己卑。爲之築節。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爲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縗麻非所以接弁冕也親迎服祭服,重婚姻。公時有桓之喪。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吾爲禮也。”

《初學記》:“昔堯女有娥皇、女英,舜妹有鏺手,舜女有宵明、燭光,易有帝乙歸妹。周武王之女嫁於陳,並未有封邑之號。至周中葉,天子嫁女於諸侯,天子至尊,不自主婚,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始謂之公主。秦代因之,亦曰公主。漢制,帝女爲公主,帝姊妹爲長公主。漢制皇女皆封縣公主,儀服同藩王。”

秦二世時,十公主吒死於杜皆始皇女也。

漢制:皇女皆稱縣公主師古曰:“天子不親主婚,故謂之公主。諸侯即自主婚,故其女號翁主。翁者,父也,儀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號長公主,儀服同藩王。諸王女皆封鄉、亭翁主,儀服同鄉、亭侯《漢書》謂齊厲王姊爲紀翁主,以紀氏所生,因以爲號。以列侯尚公主王吉曰:“漢家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詘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諸公主家令、門尉皆屬宗正,又有主傅《東方朔傳》:“昭平君酢殺主傅。”師古曰:“傅,母也。”、中府《東方朔傳》:“館陶公主中府。”師古曰:“中府,掌金帛之藏。”。

太上皇女昭哀后高帝姊,初封宜夫人,呂后七年,尊曰昭哀后

高祖一女魯元公主宣平侯張敖尚之。孝惠時,齊悼惠王尊爲魯元太后

文帝二女館陶長公主竇后生女。文帝即位爲館陶長公。師古曰:“年最長,故謂長公主。”堂邑侯陳于尚之。見《竇后傳》、昌平公主周勃太子勝之尚之。見《周勃傳》。

景帝三女平陽公主王皇后長女,本陽信長公主也。爲平陽侯曹壽所尚,故稱平陽公主。壽有惡疾,上乃詔衛青尚平陽主。見《青傳》、南宮公主王皇后次女、隆慮公主王后少女。並見《王皇后傳》

武帝五女鄂邑蓋長公主昭帝姊。《燕刺王傳》云:“食邑鄂,而爲蓋侯妻也。”張晏云:“蓋侯,王信。”師古曰:“信不取鄂主爲妻,當是信子須侯充耳。”、夷安公主隆慮公主子昭平君尚。見《東方朔傳》、衛長公主《外戚傳》云:“子夫生三女,長主衛太子姊也。帝以妻欒大。見《郊祀志》、諸邑公主《五行志》:“征和二年,巫蠱事興,帝女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下獄死。”、陽石公主見上。又《武紀》注云:“二公主,皆衛皇后女。”

宣帝二女館陶公主華偼伃女,名施。于定國子于永尚。敬武公主張臨尚薨,元帝令薛宣尚。後王莽白太后賜藥死。見《宣傳》

元帝三女平陽公主傅昭儀女、平陽公主衛偼伃女。見《中山衛姬傳》、穎邑公主杜業尚

△西漢和蕃公主

高帝罷平城歸,是時,冒頓單于兵彊,控弦四十萬騎,數苦北邊。上患之,以問婁敬,敬曰:“陛下誠能以適長公主妻單于,厚奉遺之,彼知漢女送厚,蠻夷必慕,以爲閼氏,生子必爲太子,代單于。冒頓在,固爲子婿;死,外孫爲單于。豈曾聞外孫敢與大父抗禮哉?可毋戰以漸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長公主,而令宗室及後宮詐稱公主,彼亦知不肯貴近,無益也。”高帝曰:“善。”遣長公主,呂后泣曰:“妾唯一太子一女,柰何棄之匈奴!”上竟不能遣長公主,而取家人子爲公主妻單于。使敬往結和親約《婁敬傳》

孝惠二年,以宗室女爲公主,嫁匈奴單于《本紀》。

匈奴老上單于初立,文帝復遣宗人女翁主爲單于閼氏,使宦者中行說傅翁主《匈奴傳》。

孝景五年,遣公主嫁匈奴單于《本紀》。

孝武元封中,烏孫昆莫使使獻馬,願得尚漢公主,爲昆弟。天子問羣臣,議許,曰:“必先納聘,然後遣女。”烏孫以馬千匹聘。漢遣江都王建女細君爲公主,以妻焉。賜乘輿服御物,爲備官屬、宦官、侍御數百人,贈送甚盛昆。莫以爲右夫人。昆莫年老,欲使其孫尚公主,公主不聽,上書言狀,天子報:“從其國俗。”岑陬遂妻公主,生一女少夫。公主死,漢復以楚王戊之孫解憂爲公主,妻岑陬。甘露三年,楚公主上書言年老思土,願得歸骸骨,葬漢地。天子憫而迎之,公主與烏孫男女三人俱來至京師。時年且七十,賜田宅奴婢,奉養甚厚,朝見儀比公主《西域傳》。

元帝竟寧元年,匈奴呼韓邪單于復入朝,自言願婿漢氏以自親。帝以後宮良家子王嬙字昭君賜單于,單于驩喜。昭君寧胡閼氏生一男。呼韓邪死,株絫單于復妻王昭君,生二女,長女爲須卜居次,小女爲當予居次居次者,女之號,若漢言公主也,見《匈奴傳》。

後漢制同前漢。其後安帝姊妹亦封之長公主,同之皇女安帝姊妹,清河孝王之女。其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襲母封爲列侯,皆傳國於後。鄉、亭之封,則不可傳襲永初元年,鄧太后封清河孝王慶女十一人,皆爲鄉公主,分食邑俸。

諸公主置家令一人《東觀書》曰:“其主薨,無子,置傳一人,守其家。”。

南頓君三女湖陽長公主黃新野公主元適鄧晨寧平長公主伯姬適李通

世祖五女舞陽長公主義王適梁松泹陽長公主中禮適竇固館陶公主紅夫適韓光滴陽公主禮劉適郭璜酈邑公主綬一作綏適陰豐

顯宗十一女獲嘉長公主姬適馮柱平陽公主奴適馮順隆慮公主迎或作延適景襲平氏公主次不言所適,史闕文,後仿此沁水公主致適鄧乾平臯公主小姬適鄧蕃浚儀公主適王度武平公主惠適來棱魯陽公主臣樂平公主小迎成安公主小民

肅宗三女武德長公主男平邑公主王適馮由陰安公主吉

和帝四女修武長公主保共邑公主成臨潁公主適賈建聞喜公主興

順帝三女舞陽長公主生冠軍長公主成男汝陽長公主廣

桓帝三女陽安長公主華延適伏全潁陽長公主堅陽翟長公主修

靈帝一女萬年公主某

魏制:公主有家令、僕、丞、行夜、督郵。

太祖女清河長公主適夏侯楙金鄉公主適何晏

文帝女東鄉公主

明帝女平原懿公主早夭追封。帝取甄皇后從孫黃之喪與主合葬,追封黃列侯,以郭德嗣黃後,封平原侯,襲公主爵齊長公主適李韜公主適任愷

晉文帝女常山公主適王濟長廣公主適甄德京兆公主

武帝女榮陽公主適盧諶繁昌公主適衛宣襄城公主適王敦榮陽公主適盧恆平陽公主新豐公主平陽公主萬年公主武安公主

惠帝女臨海公主適曹統河東公主始平公主哀獻皇女

元帝女尋陽公主適王褘之公主適苟羨

明帝女南康公主適桓溫南郡公主適羊賁廬陵公主適劉惔

簡文帝女新安公主適王獻之

孝武帝女晉陵公主適謝混鄱陽公主適王偃

恭帝女海鹽公主富陽公主

宋公主有傳令,傳令不得朱服。

武帝女會稽宣長公主適徐逵之宣城德公主適周嶠豫康長公主適徐喬吳興公主適王偃新安公主適王景深安哀公主適褚湛之義興長公主吳郡公主

文帝女東陽獻公主適王僧綽淮陽公主適江湛新蔡長公主適何邁潯陽公主適郄曄臨川長公主英媛適王藻南郡獻公主適褚淵廬江公主適褚澄

孝武女山陰公主適何戢臨海公主適江教安固公主適王志臨汝公主適何教安吉公主適蔡約山陰公主楚玉康樂公主修明皇女楚琇

明帝女陽羨公主適王儉臨淮公主適王瑩晉陵公主伯姒建安長公主伯媛

宋世諸主,莫不嚴妒,明帝每疾之。湖熟令袁慆妻以妒賜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婦記》。左光祿大夫江湛孫教當尚武帝女,上乃使人爲教作表讓婚,曰:

“伏承詔旨,當以臨海公主降嬪,榮出望表,恩加典外。顧審輶蔽,伏用憂惶。臣寒門悴族,人凡質陋,閭閻有對,本隔天姻。如臣素流,家貧業寡,年近將冠,皆以有室,荊釵布裙,足得成禮。每不自解,無偶迄兹,媒訪莫尋,素族弗問。

目惟門慶,屢降公主,天恩所覃,庸及醜末,懷憂抱惕,慮不獲免,徵命所當,果膺兹舉。雖門忝宗榮,於臣非倖,仰緣聖貸,冒陳愚實。自晉氏以來,配尚王姬者,雖累經美胄,極有名才,至如王敦懾氣,桓溫斂威,真長侔愚以求免,子敬炙足以違禍,王偃無仲都之質,而踝雪於北階,何瑀闕龍工之姿,而投軀於深井,謝莊殆自害於矇叟,殷仲幾不免於強鉏。彼數人者,非無才意,而勢屈於崇貴,事隔於聞覽,吞悲茹氣,無所逃訴。制勒甚於僕隷,防閒過於婢妾。行來出入,人理之常,當代兵客,朋從之義。而今掃轍息駕,無闚門之期;廢筵抽席,絕接對之理。非惟交友離異,乃亦兄弟疏闊。第令受酒肉之賜,制以動靜;監子待錢帛之私,節其言笑。姆嬭爭媚,相勸以嚴;尼媼競前,相諂以急。第令必凡庸下才,監子皆葭萌愚豎,議舉止則未閒是非,聽言語則謬於虛實。姆嬭敢恃耆舊,唯贊妒忌,尼媼自唱多知,務檢口舌。其間又有應答問訊,卜筮師母,乃至殘餘飲食,詰辯與語誰,衣被故弊,必責頭領。又出入之宜,繁省難哀,或進不獲前,或入不聽出。不入則嫌於欲疏求,出則疑有別意。召必以三晡爲期,遣必以日出爲限。夕不見晚魄,朝不識曙星。至於夜步月而弄琴,晝拱袂而披卷,一生之內,與此長乖。又聲影裁聞,少婢奔迸;裾袂向席,則醜老叢來。左右整刷,以疑寵見嫌;賓客未冠,以少容致斥。禮有列媵,象有貫魚,本無嫚嫡之嫌,豈有輕婦之誚?今義絕傍私,虔恭正匹,而每事必言無儀適,設辭輒云輕易臣。又竊聞諸主聚集,唯論夫族。緩不足爲急者法,急則可爲緩者師。

更相扇誘,本其恆意,不可貸借,固實常辭。或云野敗去,或云人笑我,雖云家事,有甚王憲,發口所言,恆同科律。王藻雖復彊佷,頗經學涉,戲笑之事,遂爲冤魄。褚曖憂憤,用致夭絕。傷理害義,難以具聞。夫螽斯之德,實免克昌。

專妒之行,有妨繁衍。是以尚主之門,往往絕嗣。駙馬之身,通離衅咎。以臣凡弱,何以克堪。必將毀族淪門,豈伊身眚。前後嬰此,其人雖衆,然皆患彰遐邇,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無敢論訴。臣幸屬聖明,矜照由道,弘物以典,處親以公,臣之鄙懷,可得自盡。如臣門分,世荷殊榮,足守前基,便預提拂,清官顯位,或由才升,一叨婚戚,咸成恩假。是以仰冒非宜,披露丹實。非惟止陳一己,規全身願,實乃廣申諸門受患之切。伏願天慈照察,特賜蠲停,使雀燕微羣,得保叢尉,蠢物憐生,自己彌篤。若恩詔難降,披請不申,便當刊膚剪髮,投山竄海。”帝以此表徧示諸主以諷切之,並爲戲笑。

按:自王姬執婦道之風,不見於後世。後之公主,皆庸奴其夫。晉人己有無事取官府之說,至六朝,而其弊尤甚。《南史•王誕傳》載辭婚表,雖戲笑之言,然亦當時事實也,故錄於此。

齊、梁、陳皆踵宋制。

齊高帝女義興獻公主適沈文和臨海長公主適王彬

武帝女武康公主適徐演長城公主適何敬容

明帝女山陰公主適何況錢塘公主適謝覽

梁武帝女安吉公主適王實長城公主適柳偃永嘉公主適王銓永興公主玉姚永世公主玉婉永康公主玉環臨安公主

簡文帝女餘姚公主適王溥南河公主適袁憲溧陽公主辱於侯景元帝女益昌公主

陳武帝女永嗣公主適錢藏帝即位時,主己卒,追封。至是將葬,尚書請議加藏駙馬都尉。侍中袁樞議曰:“昔王姬下降,必適諸侯。漢氏初,列侯尚主,自斯以後,降嬪素族。駙馬都尉置由漢武,或以假諸功臣,或以加於戚屬,是以魏曹植表駙馬、奉車,取爲一號。《齊職儀》曰:‘凡尚公主必拜駙馬都尉’。魏、晉以來,因爲贍準。蓋以王姬之重,庶姓之輕,若不加其等級,寧可合卺而酳?所以假駙馬之位,乃崇於皇女也。今公主早薨,伉儷已絕,既無禮數致疑,何須駙馬之授?按杜預尚晉宣帝第二女,晉武踐祚,而主己亡,泰始中追贈公主,元凱無復駙馬之號。梁文帝女新安穆公主蚤薨,天監初,王氏無追拜之事。遠近二例,足以校明,無勞此授,今宜追贈亭侯。”時議以爲當會稽穆公主適沈君環。

文帝女信安公主適蔡凝義興公主適錢肅富陽公主適柳盼

後魏公主有家令、丞。

道武曾引崔容講論《漢書》,至婁敬說漢祖欲以魯元公主妻匈奴,善之,嗟嘆良久。是以諸公主皆嫁於賓附之國,朝臣子弟、良族美彦不得尚焉。

平陽公主薨,石肇欲使公主家令居廬制服,太常博士常景曰:“今王姬降適,雖加爵命,事非君邑,理異列士。何者?諸王開國,備立臣吏,生有趨奉之勤,死盡致喪之禮。而公主家令,唯有一人,其丞以下,命之屬官,既無接事之儀,實闕爲臣之體。原失公主之貴,所以立家令者,蓋以主之內事脫須關外,理無自達,必也因人。然則家令唯通內外之職,及典主家之事耳,無關君臣之理,名義之分也。由是推之,家令不得爲純臣,公主不可爲正君明矣。且女人之爲君,男子之爲臣,古禮所不載,先朝所未議。”乃寢。

道武女華陰公主適閭大肥濩澤公主

明元女宜陽公主適穆逐留武威公主適沮渠蒙犍上谷公主適乙懷南安長公主適杜超

太武女樂陵公主適穆壽始平公主適赫連昌博陵長公主適馮熙景穆女城陽公主適穆平國長樂公主適穆正國安樂公主適乙乾歸高陽公主適萬振

文成女濟北公主適穆伏干河南公主適萬安國上左公主適赫連宿石西河公主適薛初古捘武邑公主建興公主平陽長公主並適劉昶新平長公主適穆羆

中山長公主適穆亮

獻文女長城公主適穆真琅琊公主適穆紹常山公主適陸騰趙郡公主適司馬躍彭城長公主初適劉承緒再適王肅樂浪長公主適盧道裕樂安長公主適馮誕

孝文女淮陽公主適乙瑗華陽公主適司馬朏長樂公主適高猛安樂公主始平公主淮王長公主適己弗瑗章武長公主適穆泰蘭陵長公主適劉暉南陽長公主適蕭寶寅濟南長公主適盧道虔順陽長公主適馮穆

宣武女建德公主適蕭烈壽陽長公主適蕭贊

文帝女金明公主適尉遲回

北齊、後周、隋公主官屬,皆如後魏制。

齊神武女太原長公主初爲魏孝靜皇帝后後再適楊愔東平長公主適可朱道元□□公主適司馬消難浮陽長公主適李千學

文宣女東安公主適段深義寧公主適斛律武都中山長公主適段寶鼎□□公主適潘子晃

周文帝女霍國公主適賀拔緯襄樂公主適韋世康襄陽公主適竇毅永富公主適史雄順陽公主適隋滕穆玉楊瓚西河長公主適劉昶新興公主適蘇威宇文護女

武帝女清都公主適閻毗

隋文帝女樂平公主爲周天元帝後蘭陵公主初適王奉孝再適韋機煬帝女南陽公主適宇文士及

後魏以來和蕃公主:

魏太武女□□公主適氐主楊保宗光化公主適吐谷渾世伏廣樂公主適吐谷渾誇呂魏濟南王匡孫女西海公主適蠕蠕主鬱久閭吳提化政公主元翌女蘭陵公主並適蠕蠕主鬱久閭阿那懷長樂公主適突厥主阿史那土門周千金公主趙王招女適突厥主阿史那他缽

隋華容公主適高昌王伯雅義安公主宗女適突厥可汗突利義成公主宗女適突厥可汗啟民

史稱魏道武採婁敬之說,諸公主皆嫁於賓附之國,朝臣良族子弟皆不得尚,蓋閭大肥、楊保宗之屬皆夷狄也,似不必分別爲和蕃公主。然閭大肥輩則部落之服屬而爲臣者也,楊保宗輩則外國之未服屬而爲敵者也。又國內之胡人,所娶皆帝女,而外國之君長所娶多宗女,此又其所以不同也。

唐制:皇姑爲大長公主後亦謂之長長公主,姊爲長公主,女爲公主,皆封國,視正一品。太子女爲郡主,封郡,視從一品。親王女爲縣主,正二品建中元年十二月,出嫁岳陽等十一縣主。初,開元中,置禮會院於崇仁里,自興兵以來,廢而不修,公、郡、縣主不時降嫁殆三十年,凡皇族子弟,皆散棄無位,或流落他縣。上即位,始敘用枝屬,以時婚嫁,公族老幼,莫不悲感。及縣主將嫁,小大之物,必周其用。貞元十五年敕:駙馬郡縣主,如實無子,準式養男,並不得用母蔭。會昌五年敕:今後先降嫁公主、縣主,如有兒女者,並不再請從人。如無兒者,陳奏委宗正寺處分。而有妄稱無,輒請再從人者,覺察處分。

凡諸王及公主,皆以親爲尊。皇之昆弟妹先拜於皇子,上書稱啟。神龍初,下詔革之。二年敕:“公主府設官屬。鎮國太平公主儀比親王。長寧、安寧唯不入置長史,餘並同親王。宜城、新都、定安、金城等公主,非皇后生,官員減半。其金城公主以出降吐蕃,特置司馬。”景龍四年,停公主府,依舊邑司永淳前,親王食實戶八百,增至千輒止,公主而不過二百,而太平公主獨如戶五十。聖曆時,進及三千戶;預誅二張功,增號鎮國,與相王均封五千。薛、武二家皆食實封。主與相王、衛王、成王、長寧樂安二公主給衛士,環第十步一區,持兵呵衛,僭肖宮省。神龍時,與長寧樂安、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凡七公主,皆開府置官屬,視親王。安樂戶至三千。長寧二千五百,府不置長史。宜城、定安非韋后所生,戶止二千。唐乾元年六月敕:“公主置府,近有敕總停。其太平公主有崇保社稷功,其鎮國太平公主府,即宜依舊。”酸棗縣尉袁楚客奏記於中書令魏元忠曰:“女有內,男有外,男女有別,剛柔分矣;中外斯隔,陰陽著矣,豈可相濫哉?然而幕府者,大夫之職,非婦人之事,今諸公主並開建府僚,崇置官秩,若以女家處男職,所謂長陰而抑陽也。而望陰陽不僭,風雨無爽,其可乎?竊謂非致遠之計,乖久安之策。《書》曰‘事不師古,以克永世,匪說攸聞’,此之謂也。君侯罔正,而誰正之哉?”開元四年三月制:諸封國自始封至曾孫者,其封戶三分減一。十年,加永穆公主封千戶初,永穆等各封五百戶,左右以爲太薄,上曰:“夫百姓租賦者,非吾有也。斯皆宗廟、社稷蒼生是爲爾。邊隅戰士出萬死不顧一生,所賞賜纔不過一、二十疋,此輩何功於人,頓食厚封,約之,使之儉嗇,不亦可乎?”左右以長公主皆二千戶,請與比,上曰:“吾嘗讀《後漢書》,見明帝曰:‘朕子不敢望先帝子’,車服下之。吾未嘗不廢卷嘆息,如何欲令此輩望長公主乎?”左右不敢復言,至是公主等車服不給,故加焉。自後公主皆封千戶,遂成其例,凡諸王及公主以下所食封邑,皆以課戶充。州縣與國官、邑官共執文帳,準其戶數,收其租調,均爲三分,其一入官,其二入國,公主所食邑則全給焉。二十年五月敕:“諸食邑實封,並以三丁爲限,不須一分入官,其物仍令封隨庸調送入京。”凡公主封,有以國名者,鄎國、代國、霍國是也。有以郡名者,平陽、宣陽、東陽是也;有以美名者,太平、安樂、長寧是也。唯元宗之女皆以美名名之。

世祖一女同安公主適王裕

高祖十九女長河公主適馮少師襄陽公主適竇誕平陽昭公主適柴紹主及柴紹起兵佐高祖取長安,武德六年薨。葬加前後部羽葆、鼓吹、大路、麾幢、虎賁、甲卒、班劍。太當議,婦葬古無鼓吹。帝曰:“鼓吹,軍樂也,往者,主身執金鼓,參佐命,於古有邪?宜用之。”高密公主初適長孫孝政再適段倫長廣公主適趙慈景長河公主適豆盧懷讓房陵公主初適竇奉節再適賀蘭僧伽九江公主適執失思力廬江公主適喬師望南昌公主適蘇勗安平公主適楊思敬淮南公主適封道言真定公主適崔恭禮衡陽公主適阿史那杜爾丹陽公主適薛萬徹臨海公主適裴師律館陶公主適崔宣慶常樂公主適趙環安定公主初適溫挺再適鄭敬言

太宗二十一女襄城公主初適蕭鐃再適姜簡主性孝睦,動循矩法,帝敕諸公主視爲法。有司告營別第,辭曰:“婦事舅姑,如事父母,異宮則定省闕。”止葺故第,門列雙戟而己南平公主初適王敬直,再適劉元意敬直王珪之子。先時,公主下嫁,未嘗行見舅姑禮。珪曰:“主上循法度,吾當受公主謁見,豈爲身榮,將以成家國之美。”於是與夫人坐堂上主執笄盥餽乃退。後主出降,有舅姑者,備禮始於珪遂安公主初適竇達,再適王大禮豫章公主適唐義識長樂公主適長孫沖帝以主長孫后所生,敕有司裝賫倍長公主,魏徵曰:“昔漢明帝封諸主言:‘朕子安得同先帝子?’然則長公主尊公主矣,制有差等,豈可越乎?”帝以語后,后贊徵,勸帝從之,乃賞徵北景公主適柴令武普安公主適史仁表東陽公主適高履行臨川公主適周道務清河公主適程懷亮蘭陵公主適竇懷哲晉陽公主初適韋思安再適楊仁輅安康公主適獨孤諶新興公主適長孫犧城陽公主初適杜荷再適薛瓘合浦公主適房遺愛汝南公主早卒金山公主早卒晉陽公主早卒常山公主早卒新城公主初適長孫詮再適韋正矩

代宗十八女永清公主適裴仿齊國昭懿公主適郭曖靈仙公主真定公主玉清公主太和公主玉虛公主西平公主章寧公主並早卒華陽公主入道不嫁嘉豐公主適高怡普寧公主適吳士廣長林公主適沈明貞元二年具冊禮,德宗不御正殿,不設樂,遂爲故事晉陽公主適裴液趙國莊懿公主初適封武清,再適田緒德宗幸望春亭臨餞,厭翟不可乘,以金根車代之。公主出降,乘金根車,自主始義清公主適柳杲壽昌公主適竇克良新都公主適田華

德宗十一女韓國貞穆公主普寧公主義川公主晉平公主並早卒魏國憲穆公主適王士鄭國莊穆公主適張茂宗臨貞公主適薛釗永陽公主適崔諲文安公主入道不嫁宜都公主適柳昱燕國襄穆公主適回紇武義成功可汗

順宗十一女漢陽公主適郭鏦梁國恭靖公主適鄭何東陽公主適崔杞西河公主適沈翬雲安公主適劉士涇襄王公主適張克禮潯陽公主平恩公主邵陽公主並爲道七臨汝公主早卒虢國公主適王承繫

憲宗十八女梁國惠康公主適于季友永嘉公主永寧公主俱爲道士衡陽公主普康公主義寧公主貴卿公主俱早卒宣城公主適沈𥫃鄭國溫儀公主適韋讓岐陽莊淑公主適杜倧開成二年敕,駙馬當爲公主服三年,頗乖典法。自此準禮,夫婦齊服縗杖周。時岐陽公主既薨,駙馬杜倧因禮文不爲重服,時論推羨故有是詔陳留公主適裴損真寧公主適薛翃南康公主適沈汾臨真公主適衛洙真源公主適杜中立永順公主適劉弘景安平公主適劉異永安公主入道不嫁定安公主適回鶻可汗

穆宗八女義豐公主適韋處仁會昌五年,中書門下奏:“伏見公主上表稱妾李者。伏以臣妾之義,取其賤稱;家人之禮,宜即區別。臣等商量,公主上表,請如長公主例,並云‘某邑公主第幾女上表’。郡、縣主亦望依此例。”從之

淮陽公主適柳正元延安公主適竇澣金堂公主適郭仲恭清源公主早卒饒陽公主適柳仲詞義昌公主安康公主俱不嫁爲道士

敬宗三女永興公主天長公主寧國公主

文宗四女興唐公主西平公主朗寧公主化光公主

武宗七女昌樂公主壽春公主長寧公主延慶公主靜樂公主樂溫公主永清公主

宣宗十一女萬壽公主適鄭顥永福公主齊國恭懷公主適嚴祁廣德公主適于琮義和公主

饒安公主盛唐公主平原公主唐陽公主許昌公主適柳陟豐陽公主

懿宗八女鼂國文懿公主適韋保衡安化公主普康公主昌元公主昌寧公主金華公主仁壽公主永壽公主

僖宗二女唐興公主永平公主

昭宗十一女新安公主平原公主適李繼偘□信都公主益昌公主唐興公主德清公主大康公主永明公主新興公主普安公主樂平公主

◎唐開元禮

△冊公主及公主出降儀

▲冊公主

前一日,尚書奉御設御幄於太極殿如常。守宮設羣官次於東西朝堂,奉禮設版位。太樂令殿宮懸,典儀設舉麾位如常。又設文武羣官版位;五品以上於橫街北,六品以下於橫街南,文東武西,俱重行。諸親於五品之南皇親在東,諸親在西。設典儀位如常儀。贊者二人在南,少退,俱西向。冊使立於懸北,西上,俱北面副使立於大使東,少退。以後準此。其曰,諸衛屯門列仗如常,冊使、羣官等依時刻集朝堂,次改服朝服,通事舍人各引就朝堂位。侍中量時刻版奏“請中嚴”。鈒戟近仗入陳於殿庭。太樂令帥工人入就位,協律郎入就舉麾位。典儀帥贊者先入就位。諸守衛之官各服其器服。符寶郎先請寶,俱詣閤奉迎。通事舍人分引王公羣官入就位。又通事舍人引冊使並入立於殿門外道東,西面以俟。

黃門侍郎帥主節奉節及幡立於階仗南,節在前。中書侍郎先請冊置於案,令史降公服,各對舉案立於節南道東,西面,中書侍郎立於案後。侍中版奏“外辦”。所由承旨索扇,扇上,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御輿以出,曲直華蓋,警蹕侍衛如常。皇帝出自西房,即御座,南向坐,扇開,協律郎偃麾、戛敔,樂止。符寶郎奉寶置於御座,典儀贊拜,羣官在位者俱再拜訖,通事舍人引冊使入就位。冊使等初入門,《舒和之樂》作;至位,樂止。立定,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冊使等皆再拜。侍中進當御座前,北面跪奏稱:“侍中臣某言,冊公主,請命使。”俛伏,興。又侍中少前,稱“制曰可”。退,復位。侍中承制,降諸使者北,西面,稱:“有制。”冊使、副等俱再拜。侍中宣制曰:“冊某公主,命公等持節展禮。”宣制訖,使、副等又再拜。侍中還侍位。贊禮者引冊使少前,黃門侍郎引主節詣冊使東北,主節以節授黃門侍郎主節者後立於使右,黃門侍郎持節西南授,冊使跪受,興,付主節,幡隨節立於使左。黃門侍郎退,贊禮者導中書令詣冊使東北,西面立。又贊禮者導中書侍郎引諸公主冊案,立於中書令之右,中書令於案取公主冊舉案者皆由後立於使左。以後準此授冊使,冊使跪受,興,置於案持案者退立於使後。以後準此。贊禮者引中書令與冊使俱向北,退復位。典儀曰“再拜”。贊者承傳,冊使及羣官在位者皆再拜訖,通事舍人引冊使等右旋而出。持節者前導,持案者次之。冊使等初行,樂作;出門,樂止。侍中前跪,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俛伏,興,還侍中位。所由承旨索扇,扇上,皇帝興,太樂令令撞蕤賓之鐘,右五鐘皆應,鼓柷奏《太和之樂》,皇帝降座御輿,入自東房,侍衛警蹕如來儀。侍臣從至閤,扇開,樂止。

通事舍人引羣臣在位者以次出,舉冊者及冊使至長樂門外次,如后儀。

▲公主受冊

尚儀二人讀冊司贊二人引公主掌贊二人知贊拜女史四人對舉冊案

前一日,尚舍,守宮計會設使者及冊案便次於光範門及長樂門外,皆道右東向。司贊設公主立於長樂門外內殿前,近南,當階,北面西上。又分設內命婦應陪位者位於公主東北及西北,嬪御者在東,宮官等在西,重行相對,北上。又於內命婦之前設尚儀位二,皆東向,以西爲上。又於尚儀位南少退,設司贊位,掌贊二人陪其後。其曰,典儀設冊使位於長樂門外之西,東向北上。又設舉冊案者位二在南,差退,東向。內謁者監先取公主冊案,置於長樂門外,近限。內命婦以下及應在位者,並服禮衣先就位。公主花釵翟衣,司言引就受冊位,侍從如常儀。通事舍人引冊使、副使等出就位,持節者立於侍者之北,少退,持冊案者立於冊使、副使西南,俱東向。持節者去節衣,持冊案者以案進冊使之前,北向相次而立。內使二人引使者詣門,內謁者舉案少前,使取公主冊,跪置冊於內案,俛伏,興。通事舍人引冊使、副使等俱進就次以俟。尚儀率女史詣門,舁冊案入,各就尚儀之前,對舉冊案,皆東向。司贊曰“再拜凡司贊有詞,掌贊皆承傳。”司言贊公主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尚儀取公主冊於案持案者退,少前,北面稱:“有制”,衍司言贊公主再拜。尚儀執冊跪讀訖,退復位,以冊進授公主。公主受冊以授司言訖,司贊曰“再拜。”公主再拜,在位皆再拜。司贊少前,稱“禮畢”。司言引公主退,在位以次退。掌贊報內謁者監“禮畢”,內謁者監傳報,冊使等。詣太極殿前南橫街南,北面西上立,中書令立於冊使等東北,西面。冊使再拜,復命曰:“奉制冊命其公主,禮畢。”又再拜,中書令奏聞,冊使等退,幡、節各還本司。

▲納采

前一日,主人設侍者次於大門之外道右,南向其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禮,皆如之。其日大昕,使者至於主人大門外,贊禮者延入次凡賓主及行事者,皆公服,使者出次,贊禮者引至於大門外之西,東面。主人立於東階下,西面。儐者立於主人之左,北面受命,出,立於門東,西面曰:“敢請事。”使者曰:“朝恩貺室於某公之子某,公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儐者入告。

主人曰:“寡人敢不敬從。”儐者出告。掌畜者以雁授使者。其餘並如一品婚儀。

▲問名

“使者既出”,至“主人還阼階上,西面曰:皇帝第某女,封某公主。”餘行事並如一品婚儀其禮使者戶牖之間,贈之篚幣及兩馬。詞云:“吾子爲事,故至於寡人之室,寡人有先皇之禮,請禮從者。”。

▲納吉

其曰大昕,使者至。請事,使者曰:“加諸卜,占曰吉,使某也某也敢告。”主人曰:“某公有吉,寡人與在焉,寡人不敢辭。”餘如納采之儀。

▲納徵

其日大昕,使者至,入次。掌事者佈幕於內門外,元纁束帛陳於幕上,乘馬在幕南,北首西上。掌事者璋以匱,俟於幕東,使者曰:“朝恩貺室於某公之子某,公有先人之禮,使某也以束帛、乘馬請納徵。”主人曰:“某公順先典,貺以重禮,寡人敢不承命。”餘並如一品婚儀。

▲請期

其日大昕,使者至,入次至請事,依常禮。使者曰:“某公有賜,既申受命,某公使某請吉日。”儐者入告,主人曰:“寡人既受前命,惟命是聽。”使者曰:

“某公命某聽命於王。”儐者入告,主人曰:“寡人固惟命是聽。”使者曰:

“某公使某受命於王,王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餘並如一品婚儀。

▲親迎

其日大昕,婿之父告廟、醮子、並如一品婚儀。子再拜,降出,乘輅備儀仗詣主人之第。賓將至,內贊者佈席於東房,當戶南向,設樽甒醴等於東房。主人醴公主如一品醴女之儀。公主著花釵,褕翟纁袡,入房以下並如一品醴女儀。訖,主人降立於東階東南,西面。贊禮引賓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儐者進受命,出門東,西面曰:“敢請事。”賓曰:“某王命某之父,以兹初婚,命某將請承命。”儐者入告,主人曰:“寡人固敬具以請。”至奠雁出,如常禮。初,賓入門,主婦出立於房中外之西,南面。於賓拜訖,姆導公主出,主人少進西面戒之:

“如有正焉,若衣若花。”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主婦戒之於西階上,施衿結帨,戒之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公主出。以下並如常儀。

▲同牢

初婚,掌事者設洗於東階東南,及陳設牢饌鐦俎之數,各依其品,羊豕節折,大羹在於爨其器皆明烏漆,惟㽅以陶,匏以瓢。餘並如一品儀。

▲見舅姑

見之日,公主夙興,沐浴,著花釵,服褕翟。舅服公服,姑著鈿釵禮衣,其儀同一品婚禮。公主降西階以出,無取脯授婦氏之儀。

▲盥餽舅姑

公主盥餽以少牢。舅姑、公主服,如見禮。及醑舅姑訖,內贊者設公主席於舅姑席東北,南面。餘並如一品禮。

▲婚會

婦人禮儀

以上並如一品婚儀。

▲饗丈夫送者

同一品儀,加送以乘馬,設從者乃於西廊下。

▲饗婦人送者

女相者引賓升降,酬以束帛。餘如丈夫禮。

唐和蕃公主:

弘化宗室女。貞觀時,降吐谷渾慕容諾曷缽文成宗室女。貞觀時,降吐蕃贊普弄贊。命禮部尚書江夏王道宗送之。弄贊親迎河源,見主人,執子婿禮甚謹,嘆大國服飾儀禮之盛,有愧色,謂所親曰:“我祖父未有通婚大國者,今我得尚大唐公主,當築一城,以誇示後世。”乃遣酋豪子弟,請入國學,習《詩》、《書》。從之金城雍王守禮女。神龍時,降吐蕃贊普寧國肅宗女。乾元時,降回紇英武威遠可汗,置公主府。二年,自蕃還。貞元五年,罷府,置邑司

永樂宗室女。開元時,適契丹於鄭郡王李失活燕郡餘姚公主女慕容氏,開元時降契丹松羅郡王李鬱於焉固安從外甥女辛氏。開元時,降奚首領李大輔。後大輔戮死,立李弟魯蘇爲主,仍尚主。魯蘇牙官謀歸突厥,主殺之,以功被賞

東光咸寧公主韋氏,降奚首領魯蘇交河十姓可汁史懷道女。開元時,降突厥騎施可汗蘇魯和義宗室女。天寶時,降寧國奉化王靜樂外孫獨孤氏,天寶時,降松漢都督、懷順王李懷節宜芳外甥女楊氏。天寶時,降饒樂都督、懷信王李延籠崇徽僕固懷恩女。大曆時,降回紇可汗咸安德宗女。貞元時降回紇天親可汗,置咸安公主府,準親王例太和憲宗女。長慶時,出降回紇崇德可汗

梁太祖女安陽公主適羅延規長樂公主適趙巖普寧公主適王昭祚金華公主真寧公主

少帝女壽春公主壽昌公主

後唐武帝女瓊華長公主適孟知祥瑤英公主適張延釗

明宗女永寧公主適晉高祖興平公主適趙延壽壽安公主永樂公主

晉高祖女長安公主適楊承祚

漢高祖女永寧公主適宋延渥

周太祖女樂安公主壽安公主適張永德永寧公主

宋太祖六女三長女不及封秦國長公主適王承衍晉國大長公主適石保吉許國長公主適魏成信

宋初之制,初被選尚者即拜駙馬都尉,賜玉帶、襲衣、銀鞍勒馬、採羅百疋,謂之繫親。又賜其家銀萬兩,令辦聘,進財之數,倍於親王聘妃。出降,賜甲第。餘如諸王夫人之制。而扇加四,引障花、燭籠各加十。

太宗七女長不及封燕國長公主適吳元扆曹國長公主中國大長公主皆出家爲尼晉國大長公主適柴宗慶鄧國長公主適王貽永齊國大長公主適李遵勉舊制,選尚者降其父爲兄弟行,事時遵勉父繼昌尚無恙,主因誕日以舊禮謁繼昌,帝聞而嘉之,賜金幣

真宗二女長不及封次及幼入道亦早薨

仁宗十三女周、陳國公主適李瑋周國公主漢國公主秦國公主魏國公主魯國公主吳國公主燕國公主楚國公主皆早夭鼂國公主適曹詩秦、魯國大長公主適錢景臻至紹興十四年始薨慶壽、寶壽二公主,史不言所適。

公主冊禮:嘉祐二年儀注,前一日,有司設冊使、副幕次於內東門外。又設內命婦次於公主受冊印本位門外,又設公主受冊印位於本位庭階下,北向。又設冊使位於內東門,副使及內給事於其南差退,並東向北上。又設冊印案位於冊使前,南向。又設內給事位於冊使北,南向。其日,自文德殿奉冊印將至,內給事詣本位,諸公主服首飾、褕翟。冊印至內東門外褥位置訖,內臣引內命婦俱入就位,禮直官引冊使、副俱立東向位內給事前,東向躬稱:“冊使王堯臣、副使田況奉制授公主冊印。”退復位,內給事入詣所設冊印本位公主前,言訖退。內給事進詣冊使前,西向,冊使跪以冊印授內給事。內給事亦跪以授內謁者,冊使退復位,內謁者及主當內臣持冊印入內東門,內給事從入詣本位庭。又內給事贊公主降立庭中北向位,跪取冊,興,立於公主之右,少前,西向。又內給事立於公主之左,少前東向,又內給事稱:“有制”,內給事贊公主再拜,內給事奉冊跪授公主,公主受以授內給事。奉印亦然。復贊再拜,前引公主升位以次,內臣引內命婦賀,內給事贊言“禮畢”,內命婦退,遂引公主謝皇帝、皇后。冊印如貴妃,文曰“兗國公主之印皆有匣。”

公主出降:嘉祐二年,禮官言:“《禮閤新儀》,公主出降前一日,行五禮。

古者,結婚始用行人,告以夫家採擇之意,謂之納采。問女之名,歸卜夫廟,吉,以告女家,謂之問名、納吉。今選尚一出朝廷,不待納采。又公主封爵己行誕告,不得問名而卜之。若納成則既有進財,請期則有司擇日。宜稍依五禮之名,存其物數,俾知古者婚姻之事重而夫婦之際嚴如此,亦不忘古禮之義也。”時兗國公主下嫁李璋,詔俟出降日,令夫家主婚者具合用雁、帛、玉馬等物,陳於內東門外,以授內謁者,進入內中,付掌事者受之,其馬不入。

英宗四女舒國公主早夭魏、楚國公主適王師約魏國長公主適王詵韓、魏國大長公主適張敦禮

神宗十女吳國鄆國潞國邢國邠國鼂國六主皆夭周國淑懷公主早夭唐國賢穆公主適韓嘉彦潭國賢孝公主適王遇徐國賢靜公主適潘意

哲宗四女鄧國、楊國二公主早世秦國公主適潘正夫陳國公主適石端禮

徽宗三十四女嘉德帝姬適曹夤榮德帝姬適曹晟順淑帝姬早亡安德帝姬適宋邦光茂德帝姬適蔡鞗壽淑帝姬早亡慧淑帝姬永淑帝姬並早亡崇德帝姬適曹湜康淑帝姬榮淑帝姬保淑帝姬並早亡成德帝姬適向子房旬德帝姬適田丕悼穆帝姬熙淑帝姬敦淑帝姬並早亡顯德帝姬適劉文彦順德帝姬適向子扆申福帝姬保福帝姬賢福帝姬仁福帝姬並早亡。柔福帝姬寧福帝姬和福帝姬永福帝姬惠福帝姬令福帝姬華福帝姬慶福帝姬儀福帝姬純福帝姬恭福帝姬並未及選尚,從北狩,歿於虜中

《四朝國史傳》史臣曰:“國朝帝女封公主,沿襲漢、唐,或以美名,或以國。姊妹曰長公主,諸姑曰大長公主,至祖姑則或加兩國。政和三年,蔡京爲相,建議以爲不典,始改爲帝姬,以二字易國名,四字易兩國名。自祖宗以降,數十女皆追加封冊。至中興時,始復初,故今所書,但乃舊式,唯徽宗諸主乃從一時之制云。”

帝姬降嫁儀:納采、問名、納吉、請期,婿家具禮物並用雁納成用玉幣等,修表如儀。前期,太史局擇日,差官奏告景靈東西宮。親迎。前一日,所司於東門外量地之宜,西向設婿次。其日大昕,婿之父服其服,告於禰廟曰無廟者行廳事東閤設神位:“天子降女於某婿名,以某日親迎,敢告”,再拜,子將行,父醮子於廳事。贊者設父位於中間南向,設子位於父位之西近南,東向。父即座,子公服升自西階,進立於位前。贊者注酒於醆,西向授子,子再拜跪受。贊者又奉饌設於位前,子舉酒興,即座,飲食訖,降,再拜,贊禮者引立於父位前,父命之曰:“往迎肅雍,以昭惠宗祐。”子再拜曰:“祗率嚴命!”又再拜,降,出乘馬,至東華門內下馬,禮直官引就次。有司陳帝姬鹵簿、儀仗於內東門外,俟帝姬將升厭翟車,禮直官引婿出次,立於內東門外,躬身西向。

掌事者以雁陳於前,內謁者奉雁以進,俟帝姬升車訖,婿再拜,先還第。同牢。其日初婚,掌事者設巾、洗各二,一於東階東南,一於室之北。水在洗東,尊於室中,實四爵、兩卺於篚爵卺以常用酒器代之。婿至本第,下馬以俟。帝姬至,降車,贊者引婿揖帝姬以入,及寢門又揖,婿導帝姬升降,入室盥洗。掌事者佈對位,婿揖帝姬,皆即座受醆三飲,婿及帝姬俱興,再拜訖,贊者徹酒。見舅姑。夙興,帝姬著花釵、服褕翟以俟見。贊者設舅姑位於堂上,東西相向,舅位於東,姑位於西,舅姑服其服,俱就位後立。女相者引帝姬升自西階,詣舅位前再拜訖,贊者以棗㮚授帝姬,帝姬奉棗㮚置於舅位前,舅即座,贊者進徹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女相者又引帝姬詣姑位前再拜訖,贊者以腵脩授帝姬,帝姬奉腵脩置於姑位前,姑即座,贊者受以東,帝姬退,復位,又再拜。次醴婦、盥餽、饗婦如儀。

五年五月,嘉德帝姬下嫁曹夤,詔用新儀,行盥餽之禮。皇后宮闈送至第,外命婦免從。重和五年十一月,蔡京請免茂德帝姬下降見舅姑、行盥餽之禮,詔不允。又詔:“神考治平間,親灑宸翰,以王姬下降,躬行舅姑禮,革去歷代沿習之幣,以成婦道,以風天下。於是崇寧、大觀以來,詔有司講求典禮,繼頒《五禮新儀》,著爲永法。近聞徒有奉行之名,而舅姑既不端坐,返有下拜之禮,甚失本意,可自今帝姬下降,恪遵新儀。”

《中興國史傳》論曰:右三十四帝姬早亡者十四人,餘皆北遷,獨恭福帝姬生才周晬,虜不知,故不行,建炎三年薨,封隋國公主。安德帝姬有遺女一人,後適嗣秀王伯圭,封秦國夫人。榮德帝姬至燕京,駙馬曹晟卒,改適習古國王。紹興中,有商人妻易氏者,在劉超軍中見內人言宮禁事,遂自稱榮德帝姬。鎮撫使解潛送至行在,遣內夫人騐之,言其詐,遂付大理寺,獄成,詔杖死。又有開封尼李靜善者,內人言其貌似柔福,靜善即僞稱之。蘄州兵馬鈐鎋韓世清送至行在,遣內侍馮益等騐視,爲所欺,遂封福國長公主,出適永州防禦使高世榮。其後內人從顯仁太后歸,言其妄,送法寺治之。內侍李諤自北還,又言柔福在五國城適徐還而薨。靜善遂伏誅。柔福之薨也,在紹興十一年,從梓宮來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國長公主。

卷二百五十九•帝系考十

○皇族

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一十四人。

《國語》:“司空季子曰:‘同姓爲兄弟。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己,唯青陽與夷鼓皆爲己姓此二人相與同德,故俱爲己姓。青陽,金天氏帝少皥。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魚久甥也方雷,西陵氏之祖姓。彤魚,國名。《帝系》曰:”黃帝娶西陵氏之子,曰嫘祖。實生青陽。“姊妹之子曰甥。聲,雷、嫘向也。其同生而異姓者,四母之別爲十二姓,凡黃帝之子二十五宗唐尚書曰:”繼別爲小宗。“非也。繼別爲大宗,別之庶孫乃爲小宗耳

其得姓者一十四人,爲十二姓得姓,以德居官而初賜之姓。謂十四人而十二人爲姬,二人而己,故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佶、儴、依是也。唯青陽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爲姬姓二十五宗唯青陽與蒼林德及黃帝,同姓爲姬也。同德之難也如是言德自帝同之,其難也如是哉。

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高陽氏,顓頊之號。八人,其苗裔:蒼舒、隤豈攵、檮芼、大臨、龍降、庭堅、仲容、叔達此即垂、益、禹、臯陶之倫。庭堅即臯陶字。隤,徒回反。豈攵,五纔反,一音五回反,韋昭音瑰。檮,直曲反,韋昭音桃。芼,以善反。《漢書》作芼,韋昭己震反。龍,莫江反。降,下江反。陶音遙。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齊,中也。淵,深也。允,信也。篤,厚也。愷,和也。愷,開在反。”高辛氏有才子八人高辛氏,帝嚳之號。八人亦其苗裔。嚳,苦毒反: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此即稷、契、朱虎、熊羆之倫。奮,甫問反。熊首音雄,貍,力之反。契,息列反,依字當作偰,古文作壒。羆,彼皮反。

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肅,敬也。懿,美也。宣,徧也。元,善也。徧音徧,”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濟,成也。隕,墜也。隕,於敏反。墜,直頻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主地之官,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揆,度也。成,亦平也。揆,葵癸反;舉八元,使佈五教於四方契作司徒,五教在寬,故知契在八元之中,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內,諸夏。外,夷狄。夏,戶雅反。昔帝鴻氏有不才子帝鴻,黃帝,掩義隱賊,好行兇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醜亦惡也。比,近也。周,密也。好,呼報反。嚚,魚己反。心不則德義之經爲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爲嚚。比,毗志反,天下之民,謂之“渾敦謂驩兜。渾敦,不開通之貌。渾,戶本反。敦,徒本反。驩,呼端反。兜,都侯反。少皥有不才子少皥,金天氏之號,次黃帝。少,詩照反,《注》同。皥,胡老反,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崇,聚也。靖,安也。庸,用也。回,邪也。服,行也。蒐,隱也。慝,惡也。盛德,賢人也。蒐,所留反。慝,他得反。邪,似嗟反,天下之民謂之“窮奇謂共工。其行窮,其好奇。奇,其宜反。共音恭。行,下孟反。好,呼報反。”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話,善也。話,戶快切,告之則頑德義不入心,捨之則嚚不道忠信。捨音赦,傲狠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謂鯀。檮杌,頑兇無儔匹之貌。傲,五報反。狠,戶墾反。檮,徒刀反。杌,五忽反。鯀,古本反。”此三族也,世濟其兇,憎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方以宣公比堯,行父比舜,故言堯亦不能去,須賢臣而除之。去,起呂反。注及下皆同。

縉雲氏有不才子縉雲,黃帝時官名,貪於飲食,冒於貨賂,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貧匱冒,亦貪也。盈,滿也。實,財也。厭,於艷反。匱,其媿反,天下之民,以比三兇非帝王之子孫,別以比三兇,謂之“饕餮貪財爲饕,貪食爲餮。饕,他刀反。餮,他結反。”舜臣堯爲堯臣,賓於四門辟四門,達四聰,以賓禮衆賢。辟,婢亦反。聰本亦作窻,七工反,流四兇族案四兇罪狀而流放之,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夷,以禦魑魅投,棄也。裔,遠也。放之四遠,使當魑魅之災。魑魅,山林異氣所生,爲人害者也。御,魚呂反。魑,敕知反,山神獸形。魅,亡備反,《說文》作魈,云老精物也。魅或從未,是以堯崩而天下如同,一心戴舜以爲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兇也。

按:八愷出自高陽,八元出自高辛,驩兜出自帝鴻,共工出自少皥,鯀出自顓頊,皆黃帝之裔也。雖賢否不同,而皆以帝王者子孫爲顯官於唐、虞之世。蓋古之仕者世祿,而五帝、三代之世系,未有不出自黃帝者,故敘此段以備唐、虞以來公族世系之本末云。

周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

《傳》,富辰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吊,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

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國,皆文王子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四國皆武王子。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允也。”

《禮記•文王世子》:“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悌睦友孝愛,明父子之義,長幼之序正者,政也。庶子,司馬之屬,掌國子之倅,爲政於公族者。

其朝於公,內朝則東面北上,臣有貴者以齒內朝,路寢庭。其在外朝,則以官,司士爲之外朝,路寢門之外庭。司上,亦司馬之屬也,掌羣臣之班、王朝儀之位也。其在宗廟之中,則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宗人,掌禮及宗廟也。以爵,貴賤異位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馬奉羊,司空奉豕。其登餕、獻、受爵,則以上嗣上嗣,君之適長子。以特牲餽食禮言之,受爵,謂上嗣舉奠也。獻,謂舉奠洗爵酌人也。餕,謂宗人遣舉奠盥祝命之餕也。大夫之嗣無此禮。辟君也。庶子治之,雖有三命,不逾父兄治之,治公族之禮也。唯於內朝則然,其餘會聚之事,則與庶姓同。一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公族,三命不齒。不齒者,特爲位不在父兄行列中。其公大事,則以其喪服之精粗爲序,雖於公族之喪亦如之,以次主人大事,謂死喪也。其爲君雖皆斬衰,序之必以本親也。主人,主喪者。次主人者,主人恆在上,主人雖有父兄,猶不得下齒之。若公與族燕,則異姓爲賓同宗無相賓客之道。膳宰爲主人君尊不獻酒,公與父兄齒親親也,族食降一等親者稠,疏者希。稠,直由反,密也。其在軍則守於公禰謂從軍者。公禰,行以也,所以遷主,言禰在外,親也。公若有出疆之政謂朝覲、會同庶子以公族之無事者,守於公宮,正室守於太廟正室,適子也。太廟,太祖之廟也,諸父守貴宮貴室謂守路寢。“守貴室”,本或作“守貴宮貴室”,諸子諸孫守下宮下室下宮,親廟也。下室,燕寢。或言宮,或言廟,通異語。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爲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練祥則告赴,告於君也。實四廟孫,而言五廟者,容顯考爲始封子也。族之相爲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罰之吊謂六世以往,免謂五世。至於賵賻承含,皆有正焉承,讀爲贈,聲之誤也。正,正禮也。賵,芳鳳反,下同。賻音附,承音贈,出注。含,胡暗反。本又作含。賵、賻、唅、遂,皆贈喪之物也。車馬曰賵,布帛曰賻,珠玉曰含,衣服曰遂,總謂之贈。賻,猶送也。公族其有死罪,則磬於甸人不於市朝者,隱之也。甸人,掌郊野之宮,縣縊殺之曰磬。甸,天徧反。縣音元。縊,一智反。

其刑罪則纖剸,亦告於甸人纖讀爲殲。殲,刺也。剸、割也。刺、割、臏、墨、劓、刖,皆以刀鋸刺割人體也。告讀爲鞠,讀書用法曰鞠。纖,依注音針,之林反;徐子兼反。注本或作“纖”者,是依徐音而改也。剸,止免反。告,依注作鞠,久六反。刺,七以反,又七智反,下同。臏,頻忍反;徐扶忍反。劓,魚器反。鋸,徐音據。公族無宮刑宮,割淫刑。獄成,有司讞於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則曰:‘某之罪在小辟成,平也。讞之言曰白也。辟,亦罪也。’公曰:‘宥之宥,寬也,欲寬其罪,出於刑也。’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又,復也。’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對,走出,致刑於甸人對,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則答之,以將更寬之。至於三,罪定,不復答,走往刑之,爲君之恩無已。公又使人追之曰:

‘雖然,必赦之’。有司對曰:‘無及也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殺其類也。’反命於公白己刑殺,公素服不舉,爲之變,如其倫之喪。無服素服,於兇事爲吉,於吉事爲兇,非喪服也。君雖不服,臣卿大夫死,則皮弁錫衰以居往吊之。當事則弁絰。於士蓋疑於,同姓則緦衰以吊之。今無服者,不往吊也。倫,謂親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親哭之不往吊,爲位哭之而已。君於臣,使司哭之。公族朝於內朝,內親也。雖有貴者,以齒,明父子也謂以宗族事會。外朝以官,體異姓也體,猶連結也。宗廟之中,以爵爲位,崇德也崇,高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賢也官各以能。登餕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上嗣,祖之正統。喪紀以服之輕重爲序,不奪人親也紀,猶事也。公與族燕則以齒,而孝弟之道達矣以至尊不自異於親之列。其族食世降一等,親親之殺也殺,差也。戰則守於公禰,孝愛之深也行主,君父之象。正室守太廟,尊宗室,而君臣之道著矣以其不敢以庶守君所重。

諸父諸兄守貴室,子弟守下室,而讓道達矣以其貴者守貴,賤者守賤。上言父子孫,此言兄弟,互相備也。五廟之孫,祖廟未毀,雖及庶人,冠,娶妻必告,死必赴,不忘親也。親未絕而列於庶人,賤無能也。敬吊、臨、賻、賵,睦友之道也。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國有倫。邦國有倫,而衆鄉方矣鄉方,言知所鄉。公族之罪,雖親不以犯有司,正術也,所以體百姓也犯,猶干也。術,法也。“百姓”,本或作“異姓”非。刑於隱者,不與國人慮兄弟也。弗吊,弗爲服,哭於異姓之廟,爲忝祖遠之也。素服居外,不聽樂,私喪之也,骨肉之親無絕也。公族無宮刑,不翦其類也翦,割截也。遠,于方反。

《左傳》:襄公十二年,吳子壽夢卒,臨於周廟,禮也周廟,文王廟也。周公出文王,故魯立其廟。吳始通魯。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於城外,向其國,同姓於宗廟所出王之廟,同宗於祖廟始封君之廟,同族於禰廟父廟也。同族,謂高祖以下,是故魯爲諸姬,臨於周廟;爲邢、凡、蔣、茅、胙、祭,臨於周公之廟即祖廟也。六國皆周公之支子,別封爲國,其祖周公。

秦商鞅立法,宗室非有軍功,不得論爲屬籍。

漢高祖七年,置宗正官,以敘九族。

文帝四年,復諸劉有屬籍,家無所與。賜諸侯王子邑名二千戶。

孝武元光元年,復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按:孝景三年詔:“楚元王子蓻等與吳王濞等爲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是年,始詔復之。

後元二年正月,朝諸侯於甘泉宮,賜宗室。

孝昭始元二年,以宗室無在位者,舉茂材劉辟疆、劉長樂皆爲光祿大夫,辟疆守長樂衛尉。

武帝時,劉辟疆以宗室子隨二千石議,論冠諸宗室。清寧少欲,嘗以書自娛,不肯仕。昭帝即位,或說大將軍光曰:“將軍不見諸呂之事乎?處伊、周之位,攝擅權,而背宗室,不與共職,是以天下不信,卒至滅亡。今將軍當盛位,帝春秋富,宜納宗室,又多與大臣共事,反諸呂道,如是可以免患。”光然之,乃擇宗室可用者。辟疆子德待詔丞相府。

孝宣地節元年,詔曰:“蓋聞堯親九族,以和萬國。朕蒙遺德,奉承聖業,惟念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若有賢材,改行勸善,其復屬,使得自新。”

孝成建始二年,罷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

劉向上封事言:“王氏一姓,朱輪華轂者二十三人。大將軍秉事用權,五侯驕奢。排擯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毀而不進。遠絕宗室之任,不令得給事朝省,恐其與己分權。事勢不兩大,王氏與劉氏且不並立。宜發明詔,吐德音,援近宗室,親而納信,黜遠外戚,毋授以政,所以褒睦內外之姓,子孫無疆之計也。”

哀帝即位,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本紀》。

平帝元始元年詔,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其爲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本紀》。師古曰:“宗室爲吏者,皆令舉廉,各從本秩。而以廉吏遷之爲佐史者,例補四百石。”。

四年二月,賜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本紀》。

五年正月,祫祭明堂。宗室子九百人召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厚敘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項、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之屬,莫能相紏,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其爲宗室自太上皇帝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紏之,致教訓焉。二十石選有德義者以爲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聞。嘗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西漢初宗室封王帝子王己見《皇子門》,更不錄

楚元王交高帝弟代王喜高帝兄荊王賈高帝從父弟燕敬王澤高帝從祖昆弟各王受封傳國本末見《封建考》,此更不錄,後同

△西漢宗室王子侯

高帝時封三人高后時封三人孝文時封十四人孝景時封七人孝武時封一百七十七人孝昭時封十二人孝宣時封六十三人孝元時封四十八人孝成時封四十三人孝哀時封九人孝平時封二十七人

各侯姓名及受封傳國本末,並見《封建考》,此更不錄。後同。

東漢世祖建武二年十二月戊午,詔曰:“惟宗室列侯爲王莽所廢,先靈無所依歸,朕愍之。其並復故國。若侯身已歿,屬所上其子孫見名尚書,封拜《紀》。”

十三年二月丙辰,詔曰:“長沙王興、真定王得、河間王邵、中山王茂皆襲爵爲王,不應經義。其以興爲臨湘侯,得爲真定侯,邵爲樂成侯,茂爲單父侯。”其宗室及絕國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丁已,降趙王良爲趙公,太原王章爲齊公,魯王興爲魯公。

漢置宗正卿,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胡廣曰:“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

和帝元興元年,宗室以罪絕者,悉復屬籍以後屢有此詔,不悉錄。

魏文帝黃初二年制,封王之庶子爲卿公,嗣王之庶子爲亭侯,公之庶子爲亭伯。

明帝太和五年詔,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

齊王時,宗室曹冏上書曰:“大魏之興,二十四年矣,子弟王空虛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竄於閭閻,不聞邦國之政,權均匹夫,勢齊凡庶,內無深根不拔之固,外無磐石宗盟之助,非所以安社稷爲,萬世之業也。且今之州牧、郡守,古之方伯、諸侯,皆跨有千里之土,兼軍武之任,或比國數人,或兄弟並據;而宗室子弟曾無一人閒其間,與相維制,非所以強幹弱枝,備萬一之虞也。今之用賢,超爲名都之主,或爲偏師之帥;而宗室有文者必限之小縣之宰,有武者必致百人之上,非所以勸進賢能,褒異宗室之禮也。語曰‘百足之蟲,至死不僵’,以其扶之者衆也。此言雖小,可以譬大。是以聖王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故天下有變而無傾危之患矣。”冀以此論感寤曹爽,爽不能用。

△魏宗室

曹仁太祖從弟,仕至車騎將軍,封陳侯曹洪太祖從弟,仕至驃騎將軍,封都陽侯曹休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馬、揚州都督,封長平侯曹真太祖族子,仕至大司馬,封東鄉侯

晉武帝懲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授以職任。又詔諸王皆得自選國中長吏、衛將軍。齊王攸獨不敢,皆令上請。又詔除魏宗室禁錮。

晉置宗正,統皇族宗人譜牒。

△晉宗室王侯

安平獻王孚宣帝弟彭城穆王權宣帝弟高密文獻王泰宣帝弟范陽城王綏宣帝弟濟南惠王遂宣帝弟譙遜王剛宣帝弟任城景王陵宣帝弟平原王幹宣帝弟汝南文成王亮宣帝子琅琊武王佃宣帝子清惠亭侯京宣帝子扶風武王駿宣帝子梁王肜宣帝子趙王倫宣帝子齊獻王攸文帝子城陽哀王兆文帝子遼東悼惠王定國文帝子廣漢殤王廣德文帝子樂安平王鑒文帝子燕王機文帝子

△宋宗室諸王侯

長沙景王道憐武帝中弟臨川烈武王道規武帝季弟營浦侯遵考武帝族弟,始武帝輔政時,諸子並弱,宗室唯有遵考云

孝武制,帝室期親官非祿官者,月給錢十萬。

△齊宗室諸王侯

鼂陽元王道度高帝長兄始安道王生高帝次兄南豐伯赤斧高帝從祖弟臨汝侯坦之高帝絕服族子

△梁宗室王侯

吳平侯景武帝從父弟長沙宣武王懿武帝兄永陽昭王敷武帝兄衡陽宣王暢武帝弟桂陽簡王融武帝弟臨川靜惠王弘武帝弟南平元襄王偉武帝弟安成康王秀武帝弟始興忠武王憺武帝弟鄱陽忠烈王恢武帝弟

梁置宗正卿,位視列曹尚書,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爲之。

△陳宗室王侯

永修侯擬武帝疏屬遂興侯詳宜黃侯慧紀武帝從孫南康愍王曇朗武帝母弟

△後魏宗室王侯

上左公紇羅神元帝曾孫武陵侯因長樂王壽樂並章帝後望都侯頹昭帝後六修穆帝長子曲陽侯素延順陽公鬱宜都王目辰並桓帝後

吉陽男比干江夏公呂道武帝族弟高涼王孤平文帝第四子西河公敦平文帝曾孫司徒石平文帝元孫武衛將軍謂烈帝第四子河間公齊烈帝元孫扶風公處真烈帝後文安公泥魏疏族實君昭武帝子秦王翰昭武帝子閼婆壽鳩紇根地干力真窟咄並昭成帝子

明帝時,京兆王遙夫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至明帝而本服絕,故除遙等屬籍。遙表曰:“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其不可得變革者,則親也,尊也。四世而緦服窮,五世而袒免,六世而親屬竭矣。去兹以往,猶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又《律》曰:‘議親者非唯當世之屬親,歷謂先帝之五世。’謹尋斯旨,將以廣帝宗,重磐石。先皇所以變兹事條,爲此別制者,太和之季,方有意於五、屬,經始之費,慮深在初,割滅之起,暫出當時也。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高祖賜帛三千疋,所以重分離;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疋,所以存慈眷。此皆先朝殷勤克念,不得已而然者也。古人有言“百足之蟲,至死不僵”者,以其輔已者衆。臣誠不欲妄親太階,苟求潤屋,但傷大宗一分,則天子屬籍不過千數人而已。在漢,親王之子不限多少,皆列土而封,謂之曰侯,至於魏晉,莫不廣胙河山,稱之曰公者,蓋惡其大宗之不固,骨肉之恩疏也。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孫,高祖所以國秩祿賦,復給衣食,后族唯給其賦,不與衣食者,欲以別內外,限異同也。今諸廟之感,在心未忘,行道之悲,倏然己及。其諸封者,身忘之日,三年服終,然後改奪。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便議此事,實用未安。“詔付尚書博議以聞。尚書令任城王澄、尚書左僕射元暉奏同遙表,靈太后不從。

先是,皇族有譴,皆不持訊,時有宗士元顯當犯罪須鞫,宗正約以舊制。尚書李平奏以宗室磐石,周佈天下,其屬籍疏遠,蔭官卑末,無良犯憲,理須根究,請立限斷,以爲定式。詔曰:“雲漢綿遠,蕃衍代滋,植籍宗氏而爲不善者,良亦多矣。先朝既無不訊之格,而空相矯恃,以長爲暴,諸在議請之外者,可悉依常法。”

△北齊宗室王侯

趙郡王琛神武帝弟清河王岳神武從父弟廣平公盛神武從叔祖揚州公永樂神武從祖兄子上洛王思宗神武從子平秦王歸彦神武族弟武興王普歸彦兄子長樂太守靈山神武族弟。神武諸子已見《皇子門》

齊置大宗正寺,掌宗室屬籍,統皇子、王國、諸長公主家。

周宗室無封爵貴顯者。周文帝諸子已見《皇子門》,更不重敘。

△隋宗室諸王

蔡景王整文帝次弟滕穆王瓚文帝弟道宣王嵩文帝弟衛昭王爽文帝弟河間王弘文帝從弟義城公處綱文帝族父離石太守子崇武元帝族弟

△唐宗室四十一房

一曰定州刺史名乞豆,仕後魏。太祖景皇帝虎之次弟,二曰南陽公景帝子,名延伯,三曰譙王景帝子,名真,四曰葵王景帝子,名岡,五曰畢王景帝子,名璋,六曰雍王景帝子,名珪,七曰郇王景帝子,名禕,八曰大鄭王景帝子,名亮,九曰蜀王代祖元皇帝昺之子,名湛,十曰巢王高祖子元吉,十一曰大楚王高祖子智雲,十二曰荊王高祖子元景,十三曰徐王高祖子元禮,十四曰韓王高祖子元嘉,十五曰彭王高祖子元則,十六曰小鄭王高祖子元懿,十七曰霍王高祖子元軌,十八曰虢王高祖子鳳,十九曰道王高祖子元慶,二十曰鄧王高祖子元裕,二十一曰舒王高祖子元名,二十二曰魯王高祖子靈夔,二十三曰江王高祖子元祥二十四曰密王高祖子元曉,二十五曰滕王高祖子元嬰,二十六曰恆山王太宗子承乾,二十七曰吳王太宗子恪,二十八曰濮王太宗子泰二十九曰蔣王太宗子惲,三十曰越王太宗子真,三十一曰紀王太宗子慎,三十二曰曹王太宗子明,三十三曰澤王高宗子上金,三十四曰章懷太子高宗子賢,三十五曰湖陽郡王睿宗子范,三十九惠宣太子睿宗子葉,蜀王房睿宗子,又有隴西、渤海二房,附見其譜,定著三十九房。自元宗以後,諸王不出閤,不分房,子孫闕而不見。

太宗貞觀元年初,上皇欲彊宗室以鎮天下,故皇再從、三從弟及兄弟之子,雖童孺皆爲王,王者數十人,上從容問羣臣:“徧封宗子於天下,利乎?”封德彞對曰:“前世唯皇子及兄弟乃爲王,自餘非有大功,無爲王者。上皇敦睦九族,大封宗室,自兩漢以來,未有如今日之多者。爵命既崇,多給力役,恐非示天下以至公也。”上曰:“然。朕爲天子,所以養百姓也,豈可勞百姓以養己之宗族乎?”乃詔降宗室郡王,皆爲縣公,惟有功者數人不降。

元宗先天之後,皇子幼則居內,東封後,以年漸長成,乃於安國寺東附苑城同爲大宅,分院居之,名爲十王宅,令中官押之,於夾城中起居,每日家令進膳,又引詞學工書之人入教,謂之侍讀。十王謂慶、忠、棣、鄂、榮、光、儀、穎、永、濟,蓋舉全數。其後盛、壽、儀、陳、豐、恆涼六王,又就封入內宅。開元二十五年,鄂、光得罪,忠王繼大統。天寶中,慶、棣又歿,唯榮、儀十四王居內。而府幕列於外坊,歲時通名起居而己。外諸孫長成,又於十宅外置百孫院。

每歲幸華清宮側亦有十王宅、百孫院,十王宮人每院四百餘人,百孫院三四十人。

又於宮中置維城庫,諸王月俸物納之以給用。諸孫納妃嫁女,亦就十院中。太子不居於東宮,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別院。太子之子亦分院而居,婚嫁則同親王、公主,於崇仁里之禮院。

唐宗正寺掌天子族親屬籍。親有五等,先定於司封:一曰皇帝周親、皇后父母,視三品;二曰皇帝大功親、小功尊屬,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親,視四品;三曰皇帝小功親、緦麻尊屬,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親,視五品。四曰皇帝緦麻親、袒免尊屬,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小功親;五曰皇帝袒免親,太皇太后小功卑屬,皇太后、皇后緦麻親,視六品。皇帝親之夫婦男女,降本親二等,餘親降三等,尊屬進一等,降而過五等者不爲親。諸王、大長公主、長公主親,本品;嗣王、郡王非三等親者,亦視五品。選舉制,凡館有二:門下省有弘文館,生三十六人;東官有崇文館,生二十人。以皇緦麻以上親,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親,宰相、貴官之子爲之。

△唐宗室宰相凡十一人

林甫回係郇王房石程福係鄭王房勉夷簡宗閔係小鄭王房適之係恆山王房峴係吳王房知柔係宣惠太子房

王氏《揮塵錄》曰:“《唐書》特立《宗室傳》,贊乃云‘宰相以宗室進者九人。林甫奸諛,幾亡天下。程、知柔在位無所發明。’林甫在《奸臣傳》,知柔相昭宗,附《宣惠太子業傳》後第五卷,止敘七人適之、峴、勉、程、夷簡、石、回然李麟乃懿祖後,李逢吉、李蔚俱隴西同系,李宗閔出鄭王房,李揆亦出隴西。宰相共一十三人也,不同作一傳,何邪?”

△宋宗室王

邕王光濟宣祖長子、太祖兄,早卒,追封夔王光贊宣祖幼子、太祖弟,早卒,追封秦王廷美宣祖第三子。廷美十子,太宗篤親,不欲太祖及廷美諸子異其稱謂,故屬籍皆曰皇子、皇女,及廷美得罪,乃正名稱皇姪、皇姪女

仁宗景祐中,下詔:“度玉清昭應宮舊地建宮,合宗室十位聚居,賜名曰瞻親院。於祖宗後選一人爲宗正,以司訓導,紏違失,凡宗族之政令皆令掌之,奏事毋得專達,先詳視可否以聞。”

初,諸王邸散居京師,過從有禁,非朝謁、從祠,不得時會見。仁宗立瞻親院,以壽春郡王允讓知大宗正事,總領輯睦,甚有恩意,務以身先之。教養子孫,崇向藝學,不率則正其罪,故更相責厲,莫不勸服。故事,內朝謁宗婦不預,因曰“託姻皇屬,而不得一望禁闥,非所以顯榮之也。”奏通其籍。又宗婦少喪夫,雖無子,不許更嫁。曰:“此非人情。”乃爲請,使有歸。

神宗熙寧二年,中書樞密院言:“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以蕃衍,而親疏之施,未有等殺,甄序其材,未能如古。獻議之臣,謂宜有所釐正,請參酌先王典制、時事之宜,條具聞奏。詔同議以聞。臣等今謀定方今可行之制: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爲宗,世世封公,補環衛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屬盡故,殺其恩禮。祖宗袒免親將軍以下願出官者聽,仍先經大宗正司陳請。大宗正擇本官宗長與大學教授,使學才行堪任使者,然後審察以聞。就試武官者,試讀律,習書;就文官者,說試一中經,或論一首。將軍換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換內殿崇班、太子中允,並與州郡監當一次,任滿與親民。副率換西頭供養官。大理評事與監當一次,任滿有州郡監司保舉者與親民,否則即依外官。祖宗袒免親未賜名授官者,除右班殿直,年十五與請給,年二十許出官。願換文官者,與試銜知縣,並令監當考試,及任滿有無保任如前法。出官日並特與優賜。願鎖廳應舉者依外官。其非袒免親,不賜名授官。許應舉應進士者,只試策論;明經者,習一大經,試大義及策。初試不成文理者,退黜,餘令覆試,取合格者以五分爲限,人數雖多,不得過五十人。累經覆試不中,年長者當特推恩,量材錄用。已上出官者,給俸依在京分數,許依審官三班銓法指擬注授,不以遠近爲限。授文官者,與進士出身,同鎖廳就進士、明經舉,有出身人至員外郎,與轉左曹。宗室不出官者,祖宗元孫轉官至正任觀察使止,袒免親至遙郡刺史止。祖宗袒免親見任官合奏薦子孫者,許依外官,祖宗袒免親以下,見有官不願出官、父祖俱亡者,許在京居止,隨處置產,其出官者,置田宅如外官法。祖宗袒免女嫁,賜錢減半,婿與三班奉職;非袒免女量加給賜,更不與婿官,有官者與免入遠,許依審官三班流內銓法指擬,注授班行,免指使。其袒免親娶婦,量加給賜;其非袒免親嫁娶,依庶姓,仍不得與非士族家爲婚姻。祖宗袒免親以外兩世貧無官者,量賜田。

孤幼無依及尤貧失所者,不拘世數,隨所在官司具名聞奏,當職特加存恤。”奏上,詔曰:“自我祖宗惇敘邦族,大則疏封於爵土,次則通籍於閣臺,並留京師,參奉朝請。然而世緒浸遠,皇枝益蕃。屬有親疏,則恩有隆殺;才有賢否,則祿有重輕。今而一貫於周行,是亦奚分於流別,雖敦睦之道誠廣,而德施之義未周。

故廷臣數言,宰司繼請,謂宜定正限以等夷。朕惟親戚之間,經史有訓,漢、唐之世,故事具存,或以九族辨尊卑,或以五宗紀遠近,或聽推恩而分子弟,或許自試而效才能,或宗子之賢得從科舉,或諸王之女自主婚姻,盡前世之所行,顧當今之未備。況我朝制作,動法先王,豈宗室等殺,乃無定著?因俾羣公之合議,將立一代之通規。載覽奏封,具陳條目,以謂祖宗昭穆,是宜世世之封,王公子孫,抑有親親之殺,若乃服屬之既竭,洎於才藝之並優,在隨器以甄揚,使當官而勉懋。至於任子之令,通婚之儀,凡曰有司之常,一用外官之法。僉言既允,朕意何疑。告於將來,用頒明命,宜依中書樞密院所奏施行。”

宗正寺言:“每歲寫《仙源積慶圖》、《宗藩慶緒錄》送龍圖天章、寶文閣,今宗室非袒免親,既不賜名授官,一依外官之法,請定所修圖冊。”詔下禮院詳定。禮官言:“六世親屬既竭,繫之以姓而弗別,則禮有其義;皇宗祖廟雖毀,子孫皆於宗寺附籍,則今有其文。況朝廷釐改皇族授官之制,而袒免外親統宗襲爵,進預科選,遷官給俸,恩禮優異,悉不與外官匹庶同法,屬雖疏而恩數不絕。

若圖籍湮落,則無審其所從證。其宗正寺所修圖錄,並請仍舊。”從之。

元豐官制行,詔大宗正司不隷六曹,大宗正以宗室團練以上有德望者爲之,次一人爲同知。位高屬尊者爲制,掌糾合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受其詞訟而糾正其愆違,有罪則先劾以聞;法例不能決者,同上殿取裁。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及其賞罰規式,皆總之。屬有記室一人,掌箋奏;講書、教授十有二人,講授兼領小學之事。渡江後,頗用南班,多不得其人,無以表率,更生刻削,宗室皆患之。置宗學及學官本未,見《職官門》。

哲宗紹聖元年,禮部言:“諸宗室繫袒免以外兩世,祠父俱亡而無官,雖有官而未釐務,貧不能給者,委大宗正司及所在官司奏給錢米。”從之。

徽宗崇寧元年,詔曰:“神宗嘗詔宗室年長者推恩,又嘗詔袒免外兩世貧無官者賜田,又嘗詔外任者許居於兩京,今宜遵先志。”宰臣蔡京等言:“宗室舊來在宮有出入之限,有不許外交之禁,宮門有譏察之令。今疏屬外居,僅徧都下,積日滋久,殆不能容。若不居之兩京,散之近郡,立關譏察之令,或一有非意犯法,則勢有不可己者。今請非袒免親以下兩世,除北京外,欲分於西京、南京近輔,或沿流便郡居止,各隨州郡大小創置居宇。仍先自兩京爲始,每處置敦宗院,命文武官各一員管幹,參酌在京宮院法禁,不可行者頒下。”從之。

大觀二年正月,詔:“自我英宗起於濮邸,入繼大統,濮王之後,於屬雖親,於服己遠。如‘不’字之子,論正服則猶是緦麻,視正統則己非袒免,無賜名授官之制,無祿廩賜予之法。比聞貧乏匱困,或不能自存。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內親僅同民庶,非強本之道;欲盡親親之禮,而承統之重,義所不敢。夙夜以思,當使恩義兩得,然後爲稱。應濮王孫,‘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並依‘士’字恩數條例。宗女隨其字行等第施行。庶不失承統之義,而曲盡人倫之親。”

八月:詔:‘保州皇族子孫於屬雖遠,然未有仁而遺其親者。比聞皇族之孫未官者餘三十人,或貧乏不能自存,己令置敦宗院,其六房內各擇最長年二十已上者,與三班奉職二人,一房及六人已上加一人,並與添差監當。”

宣和五年,詔:“今後內外宗室並不稱姓。”七年後,詔依熙寧法並著姓。

先是,宗正少卿趙子崧賜對,帝問宗子何以著姓,子崧以熙寧之法爲對,遂詔宗室並不著姓。其後有司不復考故事,官職無高下,皆名別之。至是子崧復爲帝言,故寢前詔。

宋朝宗室侍從,自宣和至嘉泰凡十九人。太祖下:令鑠寶文閤待制、令珢戶部侍郎、子崧端明殿學士、子晝、子直、子櫟並寶文閣學士、子潚、子厚戶吏部侍郎;伯圭端明殿學士、師訓工部侍郎、師夔敷文閣待制、師睪戶部侍郎;太宗下:不棄、不流、善堅並工部侍郎、不跡華文閣待制;魏王下:彦中中書舍人、彦操煥章閣待制、彦逾工部侍郎。宗室爲狀元者,乾道初,汝愚。中詞科者,淳熙初,彦中。

中童子舉者,慶元中,崇襚。三年六月巳卯,崇襚以能誦六經免文解。

宗正寺《仙源類譜》:太祖下,“德”字行四人,“惟”字行八人,“從”子“守”字行二十四人,“世”字行一百二十九人,“令”字行五百六十四人,“子”字行一千二百二十一人,“伯”字行一千六百四十五人孝宗同此行,“師”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人,“希”字行一千一百四十人,“與”字行一百十人,凡六千三百六十五人。“孟”字行、“由”字行未見數。大宗下“元”字行九人,“允”字行十九人,“宗”字行七十五人英宗同此行,“仲”字行三百八十八人,“士”字行一千四百九十九人,“不”字行二千一百三十人,“善”字行二千四百三十一人,“汝”字行一千二十二人,“崇”字行四百一十三人,“必”字行一十九人,凡八千五人。“良”字行、“友”字行未見數。魏悼王下“德”字行十人,“承”字行三十二人,“克”字行一百二十七人,“叔”字行五百六十一人,“之”字行一千四百二十五人,“公”字行一千七百七十四人,“彦”字行一千八百二十四人,“夫”字行一千六百六十六人,“時”字行二百五十三人,“若”字行二十四人,“嗣”字行未見數其見數,者凡七千二百九十六人。以淳熙八年計之,三祖下合二萬一千六百六十有六人。英宗子吳王益下“孝”字行十三人,“安”字、“多”字、“居”字行皆爲南班官,未見數。淳熙初,詔“多”字行之子連“自”字。紹熙初,詔“自”字行之子連“甫”字,徽宗子棣華宅諸王下連“卿”字,“卿”字下連“茂”字,“茂”字下連“中”字,“中”字下連“孫”字。然棣華子孫自靖康以來,皆隔異域,但遙爲排連而已。保州宗室者,翼祖皇帝後也。建炎初隔絕。紹興九年渡江者數十人,有官四人而已。上念之,詔注官如兩京例。今“廣”字、“繼”字、“夫”字行者是也。故事,宗女適人,皆內侍與有司主之。熙寧後,以昭穆益疏,乃給奩具。祖宗元孫女五百千,五世三百五十千,六世三百千,七世二百五十千,八世百五十千。紹興七年冬詔,元孫減五之二,六世、八世減三之一,五世、七世減七之二,己適而再行者各減半。然有司不時給,宗女貧不能行,多自稱不願出適者。三十二年,惠靖襄王子子遊知南外宗正事,請於朝,下泉州以經總制司錢支給云。建炎末,上以天屬避地者少,詔南班宗婦無子孫食祿者,廩給有差。凡祖宗緦麻親,歲給錢九十六千、米三十六斛、帛二十八疋,袒免親,錢米減三之一,綿帛並減半四年六月己卯。故事,宗室近臣,吉凶皆有賜予。紹興初,以軍興財匱罷之六年正月己巳。十一年秋,皇叔祖右監門衛大將軍仲䍃卒於臨安,至無以斂。判大宗正事、齊安郡王士㒟畏言於朝,紹緦麻、親任環列以上亡者,賜錢三百千,袒免減三之一九月,甲辰。今以爲例焉。本朝宗室皆聚於京師,熙寧間,始許居於外。蔡京爲政,即河南、應天置西南二敦宗院,設宗官主之。靖康之禍,在京宗室無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建炎初,上將南幸,先徙諸宗室於江淮,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寧,南外移鎮江,西外移揚州元年八月戊午。明年春,又移西外於泰州及高郵軍正月甲午。三年冬,又移於福州,而南外移泉州以避狄十二月甲子。紹興元年秋,嗣濮王仲湜請合西南外宗正爲一司,以省財用,有司以泉州乏財不許九月壬子。是時,兩外宗子女婦合五百餘人,歲費緡錢九萬南外三百四十九人,歲費錢六萬緡。西外一百七十六人,歲費錢約三萬緡。

紹興府宗正司者,紹興三年,以行在未有居第,權分宗子居之。三十年春,恩平郡王出居會稽,遂以爲判大宗正事三月丙子乾道七年,虞丞相秉政,言蜀中闕大宗正司,上欲移紹興府宗正司於成都五月戊寅,既而不行,但省會稽一司而已。今蜀中宗子甚衆,既無親賢領之,但每州以行尊者一員檢察錢米請受,由是往往蹈於非彞,而不可訓焉。東都故事,宗子皆築大舍聚居之。太祖、太宗九王後曰睦親,秦王後曰廣親,英宗二王曰親賢,神宗五王曰棣華,徽宗諸王曰蕃衍。渡江後,宗子始散居郡邑,惟親賢子孫爲近屬,則聚居之。孝宗子四人,邵悼肅王無後,莊文太子、魏惠憲王早薨。莊文之妃、惠憲之夫人皆別居賜第。

初,莊文既大祥,議者欲皇孫出居於外,或以爲不可。又逾年,竟以知樞密院府爲外第焉。紹熙初,寧宗封嘉王,將以所藉富民裴氏之居爲府第,而議者以爲非宜,乃改築。蓋自紹興以來,天屬鮮少,故不復賜宅名云。

容齋洪氏《隨筆》曰:“吏部員多闕少,今爲益甚,而選人當注職官簿尉,輒爲宗室所奪,蓋以盡壓己到部人之故。案宣和七年八月,臣僚論:‘祖宗時,宗室無參選法。至崇寧初,大啟僥倖,遂使任意出官,又優爲之法。參選一日,即在闔選名次之上。以天支之貴,其間不爲無人,而膏粱之習,貪淫縱恣,出爲民害者不少。議者頗欲懲革,罷百十人之私恩,爲億萬人之公利,誠爲至當。若以親愛未忍,姑乞與在部人通理名次。’從之。靖康元年八月,又奏云:‘祖宗時未有宗室參部之法。神宗時,始選擇差注一二。崇寧初,立法太優,宗室參選之日,在本部名次之上,既壓年月深遠、勞效顯著之人,復佔名州大縣優便豐厚之處。議者頗欲懲革,不注郡守、縣令,在部人通理名次。’有旨從之。此二段未嘗沖改,不知何時復紊也。”

又曰:“本朝宗室袒免親女出嫁,如婿係白身人,得文解者爲將仕郎,否則承節,承信郎。妻雖死,夫爲官如故。案唐正元中,故懷澤縣主婿、檢校臡善大夫竇克紹狀言:‘臣頃以國親,超受寵祿,及縣主薨逝,臣官遂停。陪位出身,未授檢校官,自有本官。伏乞宣付所司,許取前銜婺州司戶參軍,隨例調集’。

詔許:‘許付集,仍委所司比類前任正員官依資注擬。自今以後,郡縣主婿除丁憂外,有曾任正員官停檢校官俸料後者,準此處分。’乃知婿官不停者,恩過唐世多矣。紹興中,高士轟尚爲福國長公主,至觀察使,及公主事發誅死,猶得故官,可謂優渥。”

又曰:“壽皇聖帝登極赦恩,凡宗子不以服屬遠近人數多少,其曾獲文解兩次者,並直赴殿試,略通文墨者,所在州量試,則補承信郎,由是入仕者過千人已上。淳熙十六年二月,紹熙五年七月,二赦皆然,故皇族得官不可以數計。偶閱《唐昭宗實錄》載一事云,宗正少卿李克助奏:‘準去年十一月赦書,皇三等以上親無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親未有出身陪位者,與出身。寺司啟請承前舊例,九廟子孫陪位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共放三百八十人;其諸房宗室等各赴陪位納到文狀,共一千二十七人,除元不赴陪位及不納到狀,及違寺司條流,不取宗室克繫落下外,繫三百八十人,合放出身。’敕淮赦書處分。

予案昭宗以文德元年即位,次年十一月南郊禮畢肆赦,其文略云:皇三等以上親,委中書門下各擇有才行者量與改官,無官者每父下放一人出身;皇五等以上親未有出身陪位者,與出身。然則亦有三等、五等親,陪位與不陪位之差別也。”

卷二百六十•封建考一

○上古至周封建之制

黃帝之時,神農氏世衰謂神農氏後代子孫道德衰薄,非指炎帝之身也。

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而蚩尤最爲不恭,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咸歸軒轅軒轅。乃修德振兵,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謂黃帝克炎帝之後。蚩尤作亂,不用帝命。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殺蚩尤蚩尤,當時諸侯之強者。而諸侯咸尊軒轅爲天子,代神農氏,是爲黃帝。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上監去聲,下監平聲。監,若周召分陝也。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爲多焉。

舜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上日,朔日。終謂堯終帝位之事。文祖,堯文德之祖廟也。輯五瑞,既月,乃日覲四岳羣牧,班瑞于羣后輯,斂。既,盡。覲,見。班,還。后,君也。舜斂公侯伯子男之瑞圭璧,盡以正月中,乃日日見四岳及九州牧監,還五瑞於諸侯,與之正始。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既班瑞,之明月,乃東巡。燔柴,乃祭天告至也,望秩于山川東嶽諸侯境內名山大川,如其秩次望祭之,如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之類。肆覲東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律,法制及尺、丈、斛、斗、斤、兩皆均同。律,陰呂陽律也,修五禮吉、兇、軍、賓、嘉、五玉五等諸侯所執、三帛諸侯世子執纁,公之孤執元,附庸之君執黃、二生卿執羔,大夫執雁是也、一死士執雉、贄,如五器器,圭璧也,卒乃復器還,贄不還也。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岱禮。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嶽,如西禮。歸,格于藝祖,用特巡守四岳,然後歸告至文祖廟。特,一牛也。五載一巡守,羣后四朝各朝於方岳之下,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按:封建莫知其所從始也。三代以前事跡不可考,召會征討之事見於《史記•黃帝紀》,巡守朝覲之事見於《虞書•舜典》,故摭其所紀以爲事始。

禹承唐虞之盛,塗山之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及其衰也,有有窮、孔甲之亂,遭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

其後紂作淫虐,周武王致商之罪,一戎衣而天下治,定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國。

鄭氏曰:“《春秋傳》曰:‘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言執玉帛者則是惟謂中國耳。中國而言萬國,則是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禹承堯、舜而然矣。要服之地,內方七千里乃能容之。夏末既衰,夷狄內侵,諸侯相併,土地減,國數少。殷湯承之,更制中國方三千里之界,亦分爲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國焉。周公復唐虞之舊域,分其五服爲九,其要服之內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諸侯之數,廣其土,增其爵耳。”

臨川王氏曰:“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此左氏之妄也。禹之會塗山在東方,不過見東方諸侯耳,豈使四海之內會於一山之下哉?以禹之時有萬國,則不當指塗山而言也。書曰萬國,總四海之內大略而言。且九州之地,今可以見,若皆以爲國,則山川沮澤不可以居民,獨立一君,孰爲之民乎?”

慈湖楊氏曰:“堯舜協和萬邦,《春秋傳》稱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此言其大數耳。使不滿,亦可言萬,或倍萬,亦可言萬,如言萬物萬民,奚止於萬邪?皆舉其大略言之耳。先儒顧必欲整整釋所謂萬數。鄭康成謂州十有二師者,州立十二人爲諸侯師,蓋百國一師,州十有二師,則州千二百國也,八州九千六百國,餘四百國在畿內,則整整爲萬國,不多一,不少一,吁!可哂哉。《公羊》說殷三千諸侯,周千八百諸侯,《孝經》說亦云周千八百諸侯,此或據古志而云。

漢博士求其說而不可得,遂爲之說曰,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云云,凡二百一十國,八州千六百八十國。又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云云,凡九十三國,以應周千八百諸侯之數。武王之興,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康成遂又謂三分有二,則殷末千二百諸侯,牽合可笑之甚。獨不思諸侯之建,不知其所始,其爲君爲長者,地醜德齊,莫能相尚。其間聖人出焉,舉天下咸歸服之,是爲帝爲王。夫所謂爲君爲長者,皆諸侯也。大小多少之數,豈得而預定,則又豈能新立法更易之,增損之,以合《王制》所言之數邪?武王克商,滅國者五十爾,餘率因其舊,則周所封建亦不多矣,詎能盡更而易之?雖有功德則加地,有罪則削地,其有功有罪者,亦不見數。姑仍其舊,乃勢之常,而漢儒爲是等等差,差不可少有增損之制,則亦不思之甚矣。

先公曰:“愚按禹會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傳夏商及周文武之間止千七百餘國,盟津之會雖曰八百諸侯,然未嘗有以名字自見者,曾不如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之猶以其號自見者,何也?異時周家所資以藩屏王室者,皆周所自封之諸侯。而古諸侯無所存者,如奚仲之後爲薛,臯陶之後爲六、蓼,僅見於春秋時,此所謂古諸侯也。然皆小國寡民,凜不自保於強大之間,而終以見滅耳。

柳子厚言:‘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資以滅夏者,湯不得而廢;資以滅商者,武王不得而廢也。’蘇黃門言:‘商、周之初,上古諸侯棋佈天下,植根深固,是以新故相繼,勢如犬牙,數世之後,皆爲故國,不可復動,是則然矣。今以當時事勢推之,所謂古諸侯者,土地人民其存餘幾,亦何不可廢,不可動之有,武王、周公定周之初,封建可也,郡縣亦可也。聖人之心以公而不以私。封建,則世守其國家,而以天下之地與天下爲公;郡縣,則更易其守令,而以天下之權爲一人之私。公私之分,而享國之久近存焉耳。’”

《王制》:“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川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間音閒。建,立也。立大國三十,十三公也;立次國六十,十六卿也;立小國百二十,十二小卿也。名山大澤不以封者,與民同財,不得障管,亦賦稅之而已。此大界方三千里,三三而九,千九里者九也,其一爲縣內,餘八各立一州,此殷制也。周公制禮,九州大界方七千里,七七四十九,方千里者,四十有九,其一爲畿內,餘四十八。八州各有方千里者六,設法一州。封地方五百里者不過四,謂之大國。又封方四百里者不過六,又封方三百里者不過十一,謂次國。又封方二百里者不過二十五,及餘方百里者,謂之小國。盈上四等之數。並四十六,一州二百一十國,則餘方百里者百六十四也。凡處地方千里者五,方百里者五十九,餘方百里者四十一,附庸地也。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以祿土,爲間田縣內,夏時天子所居州界名也,殷曰畿。《詩•殷頌》曰:“邦畿千里,維民所止。”周亦日畿。畿內大國九者,三公之田三,爲有致仕者副之爲六也,其餘三待封王之子弟。次國二十一者,卿之田六,亦爲有致仕者副之爲十二,又三爲三孤之田,其餘六亦待封王之子弟。小國六十三,大夫之田二十七,亦爲有致仕者副之爲五十四,其餘九亦以待封王之子弟。三孤之田不副者,以其無職佐公論道耳,雖有致仕,猶可即而謀焉。朌讀爲班。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與音預。不與,不在數中也。《春秋傳》曰:“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言執玉帛則是唯謂中國耳。中國而言萬國,則是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者。禹承堯舜而然矣。要服之內,地方七千里乃能容之。夏末既衰,夷狄內侵,諸侯相併,土地減,國數少。殷湯承之,更制中國方三千里之界,亦分爲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國焉。周公復唐虞之舊域,分其五服爲九,其要服之內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諸侯之數,廣其土,增其爵耳。《孝經》說曰:“周千八百諸侯,佈列五千里內。”此又改周之法,關盛衰之中,三七之間以爲說也。終此說之意,五五二十五,方千里者二十五也。其一爲畿內,餘二十四州各有方千里者三,其餘諸侯之地,大小則未得而聞也。

《朱子語錄》曰:“封國之制,漢儒之說只是立下一個算法,非惟施之當今不可行,求之昔時亦有難曉處。且如九州之地,冀州極闊,河東、河北皆在焉。

雍州亦闊,陝西五路皆屬焉。若青、兗、徐、豫,則疆界有不足者矣。設如夏時封建之國,至商革命之後不成,地多者,削其國以予少者,如此則彼未必服,或以生亂。又如周王以原田予晉文,其民不服,至於伐之。蓋世守其地,不肯遽從他人,若封王子弟,必須有空地方可封。《左氏》載齊地蒲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若成王不得蒲姑之地,太公亦未有頓放處。

此諸侯出軍之制。見書3174頁有一個表

此成國兼附庸之制。

◎司徒建邦國之圖見書3175頁有表

◎職方封國設法之圖見書3176頁有表見書3177頁有表

◎成王廣魯之圖

《明堂位》云:魯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

如《司馬法》,方七百里出革車幾五千乘。《詩》云:“錫之山川,土田附庸。”然則七百里蓋包山川、土田、附庸言之,車止千乘,則猶大國之制。見書3178頁有表

◎今定分土惟三之圖

一同爲三郊,一同爲三遂,餘二同半出賦二百五十乘,合千乘,公地四同有半,爲方二百一十一里。侯上同于公。見書3178頁有表

◎伯新圖

一同爲方七十里者二一爲二郊,一爲二遂,餘一同出賦百乘合六百乘。

伯地二同,爲方百四十一里,實二百四十步。見書3179頁有表

◎男新圖

一同爲方五十里者四一爲一軍,一爲一遂,餘爲五十里者二定出賦五十乘,合三百乘。

子下同于男。《周禮》于男獨見,自有封疆,可推而上。見書1380頁有表

《周禮•大司徒》:“凡建邦國,以土圭正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半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職方氏》:“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十一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里則百男,以周知天下。”

《尚書•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孟子•萬章》,北宮錡問周室班爵祿,孟子曰:“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左傳》:子產曰:“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

唐氏曰:“學者見《大司徒》建邦國封疆與《武成》分土之等《孟子》班祿之制不合,因謂《周禮》非周公之制。爲《周禮》者又強爲之說曰:‘周九州之界方七千里,周公變商湯之制,雖小國地皆方百里。’是皆未深考之耳。《費誓》曰:‘魯人三郊三遂。’左氏曰:‘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然則大國三軍,出於三郊,三遂副之,周制然矣。《牧誓》曰:‘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御事,司徒、司馬、司空。’然則大國三軍,三卿爲之帥,一軍之戎車百二十五乘,商制然矣。商周諸侯之軍制既同,分土之制安得而異?周之九服即禹之五服,烏睹所謂七千里者?周公相武王滅國者五十,而所立七十一國,分土之制遽過於商。大者二十四倍,小者猶三倍,何所容之?後儒不能通,則曰是兼附庸。誠是也,抑不思百里之地,提封萬井,三分去一,爲六萬夫之地,悉以家一人率之,爲兵六萬,尚不足三郊三遂七萬五千人之數,爲車六百乘,亦不足千乘之數。所謂園廛、宅田、士田、賈田、官田、賞田、牛田、牧田,與卿大夫公子弟之采邑,於何容之?家既役其一人百亩,又征其什二,他無餘地,車輦馬牛干戈之屬,於何出之?百亩之分,以中農計之,足食七人,什取其一,則十夫而食七人。古庶人在官次等之祿也。六萬夫之稅,足當中農夫六千人而已,三鄉之吏九千四百六十人,於何給之?尚未言三遂之吏與其百官之衆,府史胥徒之祿,宗廟朝廷之禮,王國之朝貢,四鄰之邦交,於何取用也?百里之地不足爲公侯之國,明甚。況七十里止二萬九千四百夫之地,五十里止一萬五千夫之地,其不能爲諸侯之國,抑又明矣。然則子產、孟子之言非歟?曰:二子何可非也!抑古人之爲言,省文而互見,詳而考之,未有不合者。古之爲國,有軍有賦。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此軍也,出於國之郊者也。天子萬乘,諸侯千乘,此賦也,出於成國者也。自軍言之,則方百里而具三軍,方七十里而具二軍,方五十里而具一軍,推而上之,方二百里而具六軍。自賦言之,則方千里而具萬乘,二百一十里而具千乘。通軍與賦而言之,則方千里者,爲兵車萬九百乘。推而下之,方百里者,爲方五十里者四,五十里具一軍,又五十里者爲一遂,合爲兵車二百五十乘。餘方五十里者一,定出賦五十乘。軍賦合三百乘,男之國也。由是推而上之,七十里而具二軍,又七十里而具二遂,略當一同,合爲兵車五百乘,加一同,定出賦百乘,軍賦合六百乘,伯之國也。百里而具三軍,又百里而具三遂,合爲兵車七百五十乘,加二同有半,定出賦二百五十乘,軍賦合千乘,公之國也。伯二同,則方百四十一里。公四同有半,則方二百一十一里。子下同於男,侯上同於公。是謂分土惟三。自是而外,則附庸也。山川也,土田也,雖未必皆其所有,皆在封疆之內矣。今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爲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此附庸在封疆之證也。‘居常與許,復周公之宇’,此土田在封疆之證也。‘奄有龜蒙,遂荒大東。奄有鳧繹,遂荒徐宅’,此山川在封疆之證也。封疆之內,附庸、山川、土田皆在焉。然皆非出軍制賦之壤,故地方七百里而止於革車千乘,則舉封疆而言。雖七百里猶可,而況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乎?故於天子言千里者,兼軍賦而言之;於諸侯言百里、七十里、五十里者,獨舉軍制而言也。於天子言萬乘者,以賦法通率也。於諸侯言千乘者,兼軍賦而言也。於諸公言五百里,諸侯言四百里,伯言三百里,子言二百里者,包山川、土田、附庸於封疆也。於諸男言百里者,獨舉其出軍賦之封疆也。

凡此者皆省文而互見,若異而相通,何嘗纖毫牴牾哉?且先王之於諸侯,豈其封疆一定而遂無所勸懲哉?公之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合五百里而止,侯伯子亦然。男之百里所自有,有慶而益以地,則豈以百里爲拘哉?存男之百里,以見自有之封疆耳。公侯伯子慶而益,責而削,皆在封疆之中矣,此周公之定制。而成王廣魯以七百里,則廣周公云爾,非周公之制所得而拘也。於齊有賜履焉,於衛有封畛土略焉,於韓侯有奄受北國焉。山川、土田、附庸,或得其全,或得其偏,皆封疆之數也。與《武成》、《孟子》之言蓋相表裏矣。然則其食者半,三之一,四之一,諸儒之說孰是乎?曰:皆非也。鄭司農謂所食租稅之數,男適五十里,是大國貢輕,小國貢重也。鄭康成謂公以一易,侯伯以再易,子男以三易。

是大國土沃,而小國土瘠九等。自不易至再易而止,未有三易者,豈諸侯之地皆無不易者哉?康成之說既不通司農之說,又倒置輕大而重小,是侮弱而畏強也。豈所謂‘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者哉?子產曰:‘先王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甸服也。’甸非侯甸之甸,乃祭公所謂邦內甸服也。畿外諸侯則列尊貢重矣,公半,侯伯三之一,子男四之一,不亦尊重而卑輕乎?康成曰‘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其意是矣。柰何以一易、再易、三易爲說也?授之沃壤而貢重,予之瘠上而貢輕,是乃適當然,烏在其爲正之、字之哉?當以王食其半、三之一、四之一爲正,然王食豈盡取其所稅哉?諸侯以什一取民,王又以十一取諸侯,則四之一者,是乃四十之一耳。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於其什一之中概取其二焉。此甸服之所以列卑貢重歟?《職方氏》七伯當爲什一伯,注說爲是。”

陳氏《禮書》曰:“夫列爵惟五,所以稱其德;分土惟三,所以等其功。德異而功有所同,故公侯之地同於百里,子男之地同於五十里。地同而附庸有所異,故諸公之地方五百里,諸侯之地方四百里,諸伯之地方三百里,諸子之地方二百里,諸男之地方百里。蓋三等之地,正封也;五等之附庸,廣封也。正封則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臣。尊者嫌於盛而無所屈卑者,嫌於削而無所立,故公之地必下而從侯,男之地必上而從子。至於廣封,則欲上之政令,有所統而不煩;下之職貢,有所附而不費。又非諸侯得以擅之也。而尊者不嫌於太多,卑者不嫌於太寡,故公之地必五百里而異於侯,男之地止百里而異於子也。”

《朱氏語錄》曰:“向來君舉進《制度說》,《周禮》封疆方五百里,是周圍五百里,徑只百二十五里;方四百里,徑只百里;方三百里,徑只七十五里;方二百里,徑只五十里;方百里者,徑只二十五里。有奇其說,與《王制》等語相合。然本文方千里之地以封公則四,公以封侯則六,侯以封伯則七,伯以封子則二十五,子以封男則百。男其地已有定數,此說如何可通?況男國二十五里之小,則國君即今之一耆長耳,何以爲國君?”

按:諸侯分封受地之多寡,《周禮•大司徒》、《職方氏》所載,與《王制》及子產、孟子所言不合。鄭注以爲合山川、附庸而言,先儒遂欲融會二說而一之。

如陳祥道、唐仲友之論特爲明暢,故備錄之。若止齋徑圍之說,則侯伯子之地僅可吻合,而公之地多二十五里,男之地僅得五十里之半,其與《王制》、《孟子》所言均之,爲齟齬不合耳。

右分封之制。

《禹貢》,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稭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甸服,畿內之地也。甸,田。服,事也。以皆田賦之事,故謂之甸服。五百里者,王城之外,四面皆五百里也。禾本全曰總,刈禾曰銍,半稿也。半稿去皮曰稭。謂之服者,三百內去王城爲近,非惟納總、銍、稭,而又使之服輸將之事也。獨於稭言之者,總前二者而言也。粟,穀也。內百里爲最近,故並禾本總賦之,外百里次之。只刈禾半稿納也。外百里又次之,去稿粗皮納也。外百里爲遠,去其穗而納穀也。外百里爲尤遠,去其穀而納米也。蓋量其地之遠近,而爲納賦之輕重精粗也。此分甸服五百里而爲五等者也。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侯服者,侯國之服,甸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采者,卿大夫邑地。男邦,男爵小國也。諸侯,諸侯之爵大國次國也。先小國而後大國者,大可以禦外侮,小得以安內附也。此所謂分侯服五百里而爲三等也。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綏,安也。謂之綏者,漸遠王畿而取撫安之義,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揆,度也。綏服內取王城千里,外取荒服千里,介於內外之間,故內三百里揆文教,外二百里奮武衛。文以治內,武以治外,聖人所以嚴華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綏服五百里而爲二等也。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要服去王畿已遠,皆夷狄之地,其文法略於中國。謂之要者,取要約之義,特羈縻之而已。綏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左傳》云蔡蔡叔是也,流放罪人於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爲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荒服去王畿益遠,而經略之者視要服爲尤略也。以其荒野,故謂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流放罪人之地。蔡與流皆所以處罪人,而罪有輕重,故地有遠近之別也。此所謂分荒服五百里而爲二等也。

蔡氏曰:“今按每服五百里,五服則二千五百里,南北東西相距五千里,故《益稷篇》言‘弼成五服,至千五千’。然堯都冀州,冀之北境並雲中、涿、易亦恐無二千五百里,藉使有之,亦皆沙漠不毛之地。而東南財賦所出,則反棄於要荒,以地勢考之,殊未可曉。但意古今地土盛衰不同,當舜之時,冀北之地,未必荒落如後世耳,亦猶閩、浙之間,舊爲蠻夷淵藪,而今富庶繁衍,遂爲上國。

土地興廢,不可以一時概也。周制,九畿曰侯、甸、男、采、衛、蠻、夷、鎮、蕃。每畿亦五百里,而王畿又不在其中,併之則一方五千里,四方相距爲萬里,蓋倍禹服之數也。《漢•地志》亦言東西九千里,南北一萬三千里。先儒皆疑禹服之狹而周漢地廣,或以周服里數皆以方言,或以古今尺有長短,或以爲禹直方計,而後世以人跡屈曲取之。要之皆非的論。蓋禹聲教所及則地盡四海,而其疆理則止以五服爲制,至荒服之外又別爲區畫。如所謂咸建五長是已,周漢則盡其地之所至,而疆畫之也。”

《周禮•大司馬》:“乃以九畿之法,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職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服。”

《大行人》:“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謂之侯服,歲一見,其貢祀物。

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甸服,二歲一見,其貢嬪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男服,三歲一見,其貢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采服,四歲一見,其貢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衛服,五歲一見,其貢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要服,六歲一見,其貢貨物。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壹見,各以其所貴寶爲摯。”

《國語•周語》,祭公謀父諫穆王曰:“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外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

唐氏曰:“堯命治水,弼成五服。自王畿而至荒服,面各二千五百里。九州之境方五千里,爲方千里者二十五。九州之外,東漸、西被、朔、南暨聲教者,不在五服之內,則與九州之法實同無毫釐差矣。學者惑於五百里之說,謂周公斥大封域,九州之界方七千里,非也。又謂夷、鎮皆在九州之外,亦非也。或謂周之境廣於《禹貢》五百里,雖稍異於鄭氏,亦未盡知《禹貢》也。若如二說,則不惟不與《禹貢》合。《周官》既言六服,又言五服。祭公謀父,周人也,不言九服而言五服,何哉?蓋九服、五服一也。自《禹貢》一面言之,率五百里爲限;《周禮》以二而言之,率以二百五十里爲限。則自鎮畿而內,二畿而當一服,與弼成五服,至于五千,無纖毫牴牾者。周公、祭公之說亦不待釋而明矣。惟蕃畿在九州之外,即所謂東漸、西被、朔、南暨聲教者也。《周官》以二百五十里率之,亦非地域止於此也。夷、鎮尚在九州之內,以其荒服,使之終王,各摯所寶,同於蕃國。《行人》之言與《周官》六服合矣,不謂夷、鎮即在九州之外也。然則商制如何?曰:《詩•頌》曰‘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自邦畿至四海,知其與《禹貢》、《周禮》同制也。又曰‘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中舉來享,外舉來王,知其與祭公之言合也。況作《康誥》之初,《周禮》未制,已言侯、甸、男、邦、采、衛,則周因商禮,其可知矣。然則《王制》言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說者謂商之制有諸乎?曰:《王制》,漢文帝博士所作。自春秋而降,四夷交侵,中國之境土褊矣。《王制》採《六經》而作,欲行諸當時,此乃據所見境土言之,豈商制哉?方五千里爲方千里者二十五,由堯迄周,無異制也。況《禹貢》五服,自侯服而外,已有百里、二百里、三百里之別,與周九畿何異哉?今具圖以見《禹貢》、《周禮》祭父所言皆同制,並畿內郊甸稍縣都納總、銍、稭、粟、米之制具著焉。”

右畿服之制。

卷二百六十一•封建考二

○周封建之制

《王制》:“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爲屬,屬有長;十國以爲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屬、連、卒、州,猶聚也。伯、帥、正,亦長也。凡長皆因賢侯爲之。殷之州長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曰二伯老謂上公。《周禮》曰:“九命作伯。”。

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使佐方伯,領諸侯。”

羊容問子思曰:“周自后稷封爲王者,後子孫據國至太王、王季、文王,此固世爲諸侯矣,焉得爲西伯乎?”子思曰:“吾聞諸子夏,古之帝王中分天下,使二公治之,謂之二伯。殷王帝乙之時,王季以功,九命作伯,受圭瓚鬯之賜,故文王因之,得專征伐。此以諸侯爲伯,猶周、召之君爲伯也。”

《公羊傳》,子曰:“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

周成王使召康公命齊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五等之侯、九州之伯,皆得征討其罪,齊桓因此命以誇楚。”

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重耳爲侯伯《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陳氏《禮書》曰:“古之官有常名,有異名,內而爲比長、閭師、黨正、州長、鄉大夫,此常名也。及任以師田之事,則爲軍將、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行司馬,此異名也。外而爲公侯伯子男,此常名也。及寓以連屬之法,則爲屬長、連帥、卒正、州伯,此異名也。屬則繫其人,連則結其衆。以其民之衆足以御卒然之變,故謂之卒;以其地之廣有達於重川之遠,故謂之州。屬有長則足以長五國而巳,未足以率十國之衆,故連有帥。帥足以帥十國而已,未足以率三十國之衆,故卒有正。正足以正三十國而已,未足以長二百一十國,故州有伯。則爲人長者,才也。帥人者,智也。正人者,義也。長人者,仁也。《易》曰‘體仁足以長人’,則外之八伯,內之二伯,皆以其能體仁故也。蓋王者有分土,無分民,建萬國所以分其土,親諸侯所以合其人,不分其土則其守不專,不合其人則其勢不一。《王制》言‘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分其土也。繼之以方伯、連帥之法,合其人也。《周官•大司馬》‘比小事大,以和邦國’,《職方氏》‘凡邦國,大小相維’者此也。古者什伍之法,於州鄉則聯其民,於師田則聯其徒,於宿衛則聯其官,故能以中國爲一人而無內患。爲屬、連、卒、州以聯其國,爲長、帥、正、伯以聯其人,故能以天下爲一家而無外虞。然不惟其官,惟其人則法行而事舉,《詩》曰‘四國有王,郇伯勞之’是也。非其人則法雖存而事廢,《詩序》曰:‘衛侯不能修方伯、連帥之職。’《公羊傳》曰:‘下無賢方伯’是也。方伯、連帥之職,周道故書與《周禮》伯皆稱牧者,蓋自內言之則屈於二伯,故稱牧。《周官•大宗伯》‘八命作牧’,《曲禮》‘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是也。自外言之,則伸於諸侯,故稱伯。《王制》謂‘方伯之國’是也。虞十二州則十二牧,夏九牧《左氏》:“夏之方有德也,貢金九牧。”,周九州則九伯,而《王制》言八州八伯,則王畿之內不建伯焉,鄭氏以爲商制是也。

然州牧伯之名,見於經傳多矣,連帥特見於《詩序》。若夫五國之屬,於經無聞。《左傳》曰:‘晉侯享公,請屬鄫。’豈周所爲連屬歟?《公羊傳》曰:‘自陝以東,周公主之。’《書》曰:‘畢公率東方諸侯入應門右,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此所謂九命作伯者也,與商所謂天子之老二人一矣。周有九伯,則畿內蓋亦設牧。而《太宰》言‘施典於邦國,設其牧’者,以牧之所設主爲邦國故也。康成釋《詩》,謂周之制,使伯佐牧,蓋以傳所謂五侯者,五牧也;九伯者,佐侯之伯也。孔穎達申之,以爲一牧之下二伯,然質之於商,州伯之下無二佐,則周州牧之下無二伯。”

△右牧伯之制

《周禮》:“上公九命爲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爲節城方九里,宮方九百步。”“執桓圭九寸,繅藉九寸以五采韋衣奠玉以藉之,冕服九章自山龍以下,建常九斿斿,其屬幓垂者也,樊纓九就樊纓,馬飾,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爲一就,貳車九乘,介九人貳,副也。介,輔已行禮者也,禮九牢三牲備,爲一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立於車轂之末謂之軹。王行四十五步以迎賓,賓行四十五步以朝王。擯者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裸而酢朝畢則有廟享之禮,享必將幣,束加於璧,饗禮九獻,食禮九舉,出入五積禾米芻薪之費,三問三勞。”“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王十二旒,上公龍袞,前後皆九旒。”

“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爲節城方七里,宮方七百步”。“侯執信圭七寸,繅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謂駟馬車轅前胡下柱地者。擯者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裸而酢,饗禮七獻,食禮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侯之禮。”“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三公八旒,侯伯七旒。”

“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衣服、禮儀皆以五爲節城方五里,宮方五百步。”“諸子執穀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一裸不酢再裸者,王既拜送爵,又設酌璋瓚而裸,后又拜送爵,是謂再裸,賓乃酢王也。禮侯伯一裸而酢者,裸賓,賓酢王而已,后不裸也。禮子男一裸不酢者,裸賓而已,不酢王也,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王之孤及卿前後各六旒,子男五旒”。

《王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卷讀作袞。三公八命矣,復加一命,則服龍袞,與王者之後同。若有加則賜也者,謂九命袞龍之外,依制不合有其服,若有加益,則是君之特賜,非禮法之常也。虞夏之制,天子服有日月星辰,《周禮》曰:“諸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

△右諸侯命服之制

大國三軍三萬七千五百人,次國二軍二萬五千人,小國一軍萬二千五百人。

陳氏《禮書》曰:“《周官•大司馬》:‘主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春秋傳》曰:‘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然軍之多寡,繫地之廣狹,而公侯之田皆百里,則皆三軍矣。魯於周爲侯,而地方百里,《頌》稱公徒三萬,此大國三軍之數也。《春秋》襄十一年作三軍,昭五年舍中軍,則魯之三軍蓋嘗變於僖公之後,至襄而復作,至昭而又捨也。《左氏》曰:‘季武子作三軍,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杜預曰:“魯本無中軍,惟上下二軍,皆屬於公,有事,三卿更帥以征伐。季氏欲專其民人,故假立中軍。”

《公羊》曰:‘三軍者何?三卿也。何譏爾?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何休曰:“襄公委任強臣,乃益司馬作中卿,官逾《王制》,故譏之。”

《穀梁》曰:‘古者天子六師,諸侯一軍。作三軍,非正也。’啖氏曰:‘天子六軍,大國三之一,小國半大國。數不必常,所以示稱。’《國語》曰:‘季武子爲三軍,叔孫穆子曰:“不可。今我小侯也,處大國之間,繕貢賦以共從者,猶懼有討。若爲元侯之所,以怒大國,無乃不可乎?”弗從,遂作中軍。自是齊、楚伐討魯,襄、昭皆如楚。’由此觀之,魯於春秋之時,尊事齊、楚爲不暇,則其國次國而已,不宜復作三軍,作三軍,非正也。故《春秋》書‘作’以譏之。‘作’,猶作僖公主之類也。及舍中軍,以起於禮,又書以正之。《公羊》曰:

‘舍中軍,復古也。’《穀梁》曰:‘復,正也,其說是也。’然《穀梁》言‘天子六師,諸侯一軍’,啖氏言‘天子六軍,大國三之一,小國半大國。’其制與《周禮》不合,是臆說耳!春秋時,王命曲沃伯以一軍爲晉侯莊十六年。

其後,晉作三行以增上中下而當六軍,則世衰禮廢,大夫僭諸侯,諸侯僭天子,不足怪也。”又曰:“《春秋傳》曰‘列國一同’,《明堂位》曰魯‘革車千乘’,《坊記》曰‘制國不過千乘’,《語》曰‘道千乘之國’,蓋諸侯地不過百里,車不過千乘。以開方之法計之,方十里者爲方一里者百,方百里者爲方一里者萬。方一里者百,其賦十乘;方一里者萬,則其賦千乘。然賦雖至於千乘,而兵不過三軍,三軍五百乘而已。則五百乘,三鄉之所出也;千乘,闔境之所出也。何則?鄉萬二千五百家,合三鄉則三萬七千五百家,凡起徒役,無過家一人,則三軍爲三萬七千五百人矣。《司馬法》,兵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合七十五人,則一卒所餘在後車矣。後卒復以五十人合二十五人爲一車士卒,則所餘五十人又在後車矣。凡三卒而車四乘,三旅而車二十乘,三師而車百乘,三軍而車五百乘。由此推之,天子六軍,則車千乘矣,此車人參兩以相聯糾之法者也。

《詩》曰‘公車千乘’,又曰‘公徒三萬’,則千乘之賦豈特三軍而已哉!鄭氏據《司馬法》,井十爲通,通爲四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爲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爲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終爲同,同萬井,三萬家,革車百乘,士千人,徒二千人。率十家出一人之役,百家出十人之役。賈公彦遂以此爲畿內之法,以甸出長轂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爲邦國之法。然《周官》之於調役,其寡也;家出一人,其多也,起餘子與獨作,未聞十家出一人之役,百家出十人之役也。賈公彦言,出軍之法,先六鄉,次六遂,次公邑都鄙,乃徵兵於諸侯,不止,則諸侯闔境出焉,所謂千乘之賦也。然先王之於天下,大則有方伯,小則有連帥,其待卒應變,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各適其事之遠近而已。方伯、連帥所不能克,然後鄉遂之士應之。《周官》曰:‘王之大事,諸侯。’《左傳》曰:‘五侯九伯,汝實征之。’又曰:‘諸侯敵王所愾。’則出軍之法,顧豈先虛其內,以實其外哉馬融曰:“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奇,惟公侯之封乃能容之。蓋惑《周禮》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之制,不知《周禮》之所言者乃附庸也。”!”

△右諸侯立軍之制

《王制》:“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三卿,依周制而言,謂立司徒兼冢宰之事,立司馬兼宗伯之事,立司空兼司寇之事。《左傳》云,季孫爲司徒,叔孫爲司馬,孟孫爲司空,是三卿也。鄭注言小國亦三卿,差次而言,應一卿命於天子,二卿命於其君,此惟言二卿則似誤也。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不著次國之卿者,以大國之下互明之。以大國卿三命,則知次國之卿不過再命。大國下卿再命,則知次國下卿一命。是故云互明之。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解見《職官門》。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永嘉徐氏曰:“先王量祿以分田,視口以計食。其品節差等,上焉不至於過制,下焉不至於不足。諸侯下士享百亩之利,苟足以代耕免勞苦而已,雖不能有餘,亦不至不足。其餘自卿以下,其祿各殺一,則無多邑逾制之失。諸侯分田雖多,祿入自有定數,亦無尾大不掉之患。此先王制祿之美意也。且先王分土以封諸侯,固宜盡得其地,以享侯國之富。今乃山澤之所有則歸之公,間田之所有則歸之公。侯國之祿餘又待用於天子而不敢私,諸侯所得自十卿祿之外而無有覬心,防閒若過嚴矣。然君十卿祿,乃君之所自得者耳。而侯國之公用,則取諸地入以給之。其山澤間田雖歸之公,上領於王官,而實藏富於天下,又封建之美意也。

春秋以來,諸侯土地各有財賦,皆足以用其民而戰其力,其山澤之賦,列國亦自擅而有之,無復君十卿祿之制。而於卿大夫祿地多逾古制,一時諸侯皆任已意以行私賞。故多強宗大族爲國生患,晉惠公一入國,遽許里克以汾陽之田百萬,丕鄭以負蔡之田七十萬,此豈常典也哉?在齊威時,伯氏亦有駢邑三百,在魯成公時,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其他國可見矣。後如鄭賞入陳之功,子產以上卿受八邑三十二井,爲邑井九百亩,推而計之,視古時卿四大夫祿之制已大相遼絕矣。

宋之盟,公與左師邑六十,子罕削而投之。齊慶父之變,公與晏子邑六十,晏子辭而復之。此惟懼其足以召患,故郤而不受,有如先王之制不暇論矣。衛免餘言於衛曰‘唯卿備百邑’,晉叔向賦秦、楚公子之祿,皆百人之餼。一卒百人,其祿足百人,此皆徇春秋之亂法,非王法也。”

△右諸侯建官之制

《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於四岳。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大行人》:“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謂之侯服,歲一見,其貢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甸服,二歲一見,其貢嬪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男服,三歲一見,其貢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采服,四歲一見,其貢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衛服,五歲一見,其貢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要服,六歲一見,其貢貨物。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爲贄。

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徧存。三歲,徧覜。五歲,徧省存、覜、省者,王使臣於諸侯之禮。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同數器,修法則。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

三山林氏曰:“《周官》言‘六年五服一朝’,《大行人》言‘侯服歲一見’至‘要服而後六年一朝’,與此經不合。唐孔氏雖引‘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爲與此經相當,然左氏之言是三年一朝,六年一會,十二年一盟,計十二年之中,諸侯之朝不止於二。此則十二年止於二朝,然後王巡守,亦不得爲相當。唐孔氏又以《大行人》所云,見者皆言貢物,或可因貢而見,何必皆是君自朝乎?按《周官》朝覲、宗遇、會同,皆其君自行,故皆言見。至於問與視則其臣,故曰時聘殷覜而巳,不言見也。以見爲遣使,亦非《周官》之本意,然此篇所載六卿與《周禮》同,而惟‘六年五服一朝’一句與《周禮》異。當闕之,以俟知者。”

“春朝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此六事者,以王見諸侯爲文。言六服以其朝歲,四時分來更疊如此而徧。時會者無常期,蓋諸侯有不順服者,王將有征討之事,則合諸侯而發禁事焉。禁謂九伐之法。殷同,即殷見也。王十二歲一巡守,則殷同。殷同者,乃六服盡朝;既朝,乃合諸侯而命其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此二事,以王見諸侯之臣使來者爲文。時聘亦無常期。殷覜,謂一服朝之歲也。一服朝之歲,五服諸侯皆使其卿以聘禮來覜天子。以禮見之,命以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惡行,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災此四者,王使臣於諸侯之禮也。間問者,間歲一問諸侯,謂存省之屬。致禬,兇禮之吊禮。補諸侯災若春秋澶淵之會歸宋財。”“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王制》:“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比年,每歲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則君自行。然此大聘與朝,晉文伯時所制。唐虞之制,諸侯歲朝。周之制,侯、甸、男、采、衛、要服六者,皆以服數來朝。天子五年一巡守,歲二月東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市,典市者。賈謂物貴賤厚薄也。質則用物貴,淫則侈物貴,民之志淫邪,則所好不正;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祗有不舉者爲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舉,猶祭也,宗廟有不順者爲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不順,謂背逆昭穆。變禮易樂者爲不從,不從者君流流,放也。革制度衣服者爲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律,法也。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嶽,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嶽,如南巡守之禮。

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嶽,如西巡守之禮。歸假于祖禰,用特。”

《孟子》:“天子適諸侯曰巡守,諸侯朝於天子曰述職。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養老尊賢,俊傑在位則有慶,慶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蕪,遺老失賢,掊克在位則有讓。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則六師移之。”

《王制》:“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天子。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將之將謂執以致命。柷、鼗,皆所以節樂。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爲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得其器乃敢爲其事。圭瓚,鬯爵也。鬯,秬酒也。賜圭瓚者,亦謂上公九命,若未賜圭瓚,則用璋瓚,故《周禮•小宗伯》注云,天子圭瓚,諸侯璋瓚,既不得鬯則用薰。”

△右朝聘巡守賞罰之制

◎三皇以來至殷末周初諸侯之見於經傳者

共工氏女媧末年,共工氏任智,刑以強霸而不王,與祝融戰不勝,怒觸不周山以死。

州甫甘許戲露齊紀怡向申呂皆炎帝、神農氏姜姓之後,並爲諸侯,或分四岳。當周室,甫侯、申伯爲王賢相,齊、許列爲諸侯。

蚩尤氏九黎之君,始作淫刑,不用帝命。黃帝與戰於阪泉之野,禽殺之。

有苗氏縉雲氏之後,作五虐之刑,殺戮無辜。堯遏絕其世,舜攝政,放之於三危,又命禹徂征七旬而格。

虞賓《書》“虞賓在位”注:丹朱爲王者後,故稱賓,與諸侯助祭。

容齋洪氏《隨筆》曰:“堯舜之子,不肖等耳。舜之後雖不有天下,而傳至於陳,及田齊幾二千載,惟堯之後當舜在位時即絕。故禹之戒舜曰:‘毋若丹朱傲,用殄厥世。’又作戒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原丹朱之惡固在所絕,方舜禹之世,顧不能別訪賢胄爲之立繼乎?《左傳》載子產之辭曰:‘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謂唐人之季,非周武王子封於晉者。成王滅唐,而封太叔。’又蔡墨曰:‘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氏曰御龍。’范宣子曰:‘蠡之祖自虞以上爲陶唐氏,在夏爲御龍氏。’然則封國雖絕,尚有子孫。武王滅商,封帝堯之後於薊,而未嘗一見於簡策。史趙言楚之滅陳曰:‘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臧文仲聞蓼與六二國亡,曰:‘臯陶庭堅,不祀忽諸。’堯之盛德,豈出舜、臯之下,而爵邑不能及其孫何也?”

有庳舜封象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有庳在今道州。

契佐禹治水有功,舜使爲司徒,封於商,賜姓子氏。契子昭明傳相土昌若曹圉冥振微報丁報丙主壬主癸凡十四世而生成湯,始代夏有天下。

稷教民播種,帝堯舉爲農師,舜時封於邰。稷子不窟傳鞠公劉慶節皇僕差弗毀隃公非高圉亞圉公叔祖類古父亶父季歷西伯昌凡十六世而生武王,始代商有天下。

英、六禹即天子位,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乃封臯陶之後於英、六。至春秋魯文公之時,六人叛楚即東夷,楚成大心帥師滅六,子燮滅蓼。安國六縣,咎陶後堰姓所封國。英即蓼也,在光州固始縣。

按:六、蓼雖滅於春秋之時,然《史記》以爲禹封臯陶之後於英、六,則是禹時所建之國也。

防風氏汪芒氏之君。禹會諸侯於塗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其骨專車。其後在春秋時爲長狄長狄首尾見狄事跡。

有扈氏夏禹崩,啟立,有扈氏不服,啟伐而滅之,天下咸朝。有扈國在雍州南鄠縣。

后羿有窮氏之君。太康盤遊失德,羿距之於河,遂廢之而立仲康。自鉏遷於窮谷,因夏人代夏政。信用寒浞,爲浞所殺。

羲和二氏世掌天地之官,至仲康時湎淫,允侯征之。

允侯仲康時掌六師,征羲、和。

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羿信之,以爲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內外咸服,乃殺羿而代之。夏遺臣有鬲氏收斟灌、斟尋餘燼,滅浞,立少康。

有仍氏寒浞子奡殺帝相,妃仍氏女曰後緡,歸有仍,生少康。

有鬲氏夏爲羿、浞所代,夏之遺臣靡奔有鬲氏,自有鬲氏率遺民滅浞,立少康。有鬲,今平原鬲縣。

斟灌、斟尋氏二國夏同姓諸侯,仲康之子後相所依。羿命其子澆用師滅之。

斟灌故城在青州壽光縣東,斟尋故城在青城北海縣。

過戈寒浞處其子澆於過,𤡬於戈。靡既滅浞,立少康,少康乃滅澆於過,後杼少康子滅𤡬於戈,有窮因是遂亡。過在東萊掖縣,戈在宋、鄭之間。

葛葛伯與湯爲鄰,不祀,湯征之。葛,梁國寧陵有葛鄉。

韋顧昆吾三國名,韋,豕韋,彭姓也。顧、昆吾皆己姓也。三國黨桀爲惡,湯先伐韋、顧,克之。昆吾、桀則同時誅。

三朡湯伐夏,夏師敗續。桀走保三朡,湯從而伐之,俘其寶玉,桀乃奔南巢。三朡,今定陶也。

氐羌西戎國。湯時來享來王。

荊楚殷道衰,楚國叛,高宗伐之,冞入其阻。

鬼方北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九侯爲紂三公。有好女,入之紂。女不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鄴縣有九侯城。

鄂侯爲紂三公。紂醢九侯,鄂侯爭之強,辯之疾,紂並脯鄂侯。“鄂”一作“邗”,野王縣有邗城。

崇侯虎紂殺九侯、鄂侯,西伯昌聞之,竊嘆。崇侯虎以告紂,紂囚西伯羑裏。西伯之臣閎夭之徒,求美女奇物獻紂,紂赦西伯,賜弓矢斧鉞,使專征伐。

西伯遂伐崇。崇在京兆鄠縣。

黎殷近王畿之諸侯。西伯伐而勝之,紂之臣祖伊奔告於紂,作《西伯戡黎》。

黎在上黨東北。

密密須氏不共,距周侵阮及共,文王伐之。密地在寧州。

庸蜀羌髳微盧彭濮八國皆蠻夷戎狄屬文王者。武王伐商,俱以師至牧野。羌在西。蜀、髳、微在巴蜀。盧、彭西北。庸、濮在江漢之間。

巢殷之臣。巢伯,南方遠國。武王克商,乃來朝,芮伯作《旅巢命》。

奄東方淮夷之種。武王崩,與三監武庚叛周,周公討之。成王即政,又叛成王,滅之,遷其君於蒲姑。奄在兗州曲阜縣。蒲姑,齊地。

《樂記》:“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祝,封帝舜之後於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封殷之後於宋。”

《左傳》:“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藩屏周。管、蔡、郕、霍、魯、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十六國皆文王子。管國在滎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郕音成;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邘城。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允也蔣在弋陽期恩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

班固《諸侯王表》序:“昔周監於二代,三聖制法謂文王、武王、周公也,立爵五等,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

△周成王以後春秋以前諸侯之見於經傳者

畢畢公高,文王子。成王時爲司馬,又爲太師。成王將崩,與召太保等同受顧命立康王。康王既立,率東方諸侯以見王,以成周之衆,命畢公保釐東郊,作《畢命》。畢在長安縣西北。其後爲畢萬。

彤彤伯,姒姓。成王時爲宗伯,王將崩,與召太保等同受顧命立康王。時六卿召太保、芮伯、彤伯、畢公、衛侯、毛公,惟彤伯非同姓。

密密康公,姬姓。共王遊於涇上,康公從,有三女犇之。康公不獻於王,一年,王滅密。

邶武王克商,三分其地,自紂城朝歌而北,謂之之鄘,東謂之衛。初以處三監,三監既叛,討平之,乃封康叔於衛,而以邶、鄘封同姓之國。其後衛子孫稍並邶、鄘二國,故邶、鄘之詩皆言衛事。

鄘說見前。

檜妘姓,高辛火正祝融之後,武王封之爲檜子。國在《禹貢》豫州外方之北、滎波之南,居溱、洧之間。夷王、厲王之時,檜公不務正事而好潔衣服,大夫去之。於是檜之變風始作。幽王時爲鄭桓公所滅。

榮厲王時,榮夷公爲卿士,好專利,王說之,諸侯不享,王流於彘。

甫甫侯,亦姜姓,與申皆太岳之後。穆王時,甫侯作《呂刑》。《崧高》言“惟申及甫,維周之翰”,即穆王時南侯子孫。

樊樊侯仲山甫,宣王時爲卿士,兼師保之官。

韓姬姓。《左傳》:“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宣王錫命韓侯,後爲晉所滅幽王九年,史伯對鄭桓公曰:“武王之子應、韓不在。”。韓地在同州。

黎黎姓。未詳侯爵,國在上黨壺關縣。後黎侯爲狄人所逐,棄其國而寄於衛,衛處以中露、泥中二邑,黎之臣子作《式微》、《旄邱》二詩,以責衛不能救黎。

右以上皆周以來諸侯之國而亡於春秋以前者。

東坡蘇氏曰,《傳》稱:“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爵五品而別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滿者爲附庸,蓋二千八百國。周室既衰,轉相吞滅,數百年間,列國耗盡,春秋之世見於經傳者一百六十五國,蠻夷戎狄亦在其間。若夫二百四十年之中,朝聘會盟,侵伐圍入,孔子筆之於經,公、穀發明於傳,至今猶想見其處,今掇取其尤者附次於後。

◎經傳始見諸國圖

△姬姓爵姓具

魯侯,隱元《經》鄭伯,隱元《經》祭伯,隱元《經》衛侯,隱二《經》西虢公,隱元《傳》注隨侯,隱五《傳》郕伯,隱五《經》晉侯,隱六《經》凡伯,隱七《經》滕侯,隱十《經》郜子,桓二《經》芮伯,桓二《經》荀侯,桓九《傳》賈伯,桓九《傳》曹伯,桓十四《經》單伯,莊元《經》蔡侯,莊十《經》息侯莊,十四《傳》滑伯,莊十六《經》邢侯,莊三二《經》虞公,僖二《經》周公,僖九《經》畢公,僖二十四《傳》原伯,僖二十四《傳》酆侯,僖二十四《傳》應侯,僖二十四《傳》韓侯,僖二十四《傳》甘公,僖二十四《傳》頓子,僖二十五《傳》毛伯,文元《經》巴子,文十六《經》唐侯,宣十二《傳》吳子,成六《經》召伯,成八《經》尹子,成十六《經》北燕伯,昭三《經》

卷二百六十二•封建考三

○春秋列國傳授本末事跡

吳太伯與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王季歷之兄。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太伯、仲雍乃奔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季歷立,太伯在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歸者千餘家,立爲吳太伯。太伯卒,弟仲雍立。仲雍子季簡傳叔達周章熊遂柯相疆鳩夷餘橋疑吾何盧周繇屈羽夷吾禽處轉頗高句卑去齊壽夢諸樊餘祭餘昧僚闔廬夫差凡二十五傳而吳爲越所滅。

齊太公呂尚姜姓,蓋四岳苗裔,以漁釣于西伯,西伯立爲師。武王立,師尚父佐武王伐商有天下,乃封之於齊營邱,子丁公伋傳乙公癸公哀公胡公獻公武公厲公文公成公莊公釐公襄公桓公孝公昭公懿公惠公頃公靈公莊公景公悼公鼂公平公宣公康公凡二十八傳而齊爲田和所併。

魯周公,武王弟,佐武王伐紂有天下,相成王封魯曲阜。子魯公伯禽傳考公煬公幽公魏公厲公獻公真公武公懿公伯御孝公惠公隱公桓公莊公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悼公元公穆公共公康公景公平公文公頃公凡三十五傳而魯爲楚所滅。

燕召公奭與周同姓姬氏。文王、武王之時,自陝以西召公主之。既克商,乃封召公於北燕。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侯傳釐侯頃侯哀侯鄭侯繆侯宣侯桓侯莊公襄公桓公宣公昭公武公文公懿公惠公悼公共公平公鼂公獻公孝公成公湣公釐公桓公文公易王王噲昭王惠王武成王孝王王喜凡四十三傳而燕爲秦所滅。

潁濱蘇氏曰:“燕國於蠻貊之間,禮樂微矣。春秋之際,未嘗出與諸侯會盟。

至於戰國,亦以耕戰自守,安樂無事,未嘗被兵。文公二十八年,蘇秦入燕,始以縱橫之事說之,自是兵交中國,無復寧歲,六世而亡。吳自太伯至壽夢,十七世不通諸侯,自巫臣入吳,教之乘車戰射,與晉、楚力爭,七世而亡。燕、吳雖南北絕遠,興亡之跡大略相似。彼說客策士借人之國以自快於一時可矣,而爲國者因而循之,猖狂恣行,以速滅亡,何哉?夫起於僻陋之中,奮於諸侯之上,如商、周先王以德服人則可,不然,皆禍也。丹欲以一匕首斃秦,正使能害秦王,亦何救於秦之滅燕,而況不能哉?此又蘇秦所不取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北燕在春秋時最爲僻小,能自見於中國者,不過三四,大率制命於齊。七雄之際,爲齊所取,後賴五國之力,樂毅爲將,然後勝齊,然卒於得七十城不能守也。故蘇秦說趙王曰:‘趙北有燕,燕固弱國,不足畏也。’燕王曰:‘寡人國小,西迫強秦,南近齊、趙,齊、趙彊國也。’又曰:‘天下之戰國七,而燕處弱焉,獨戰則不能,有所附則無不重。’昭王謂郭隗曰:‘孤極知燕弱小,不足以報齊。’蘇代曰:‘一齊之彊,燕猶不能支。’奉陽君曰:

‘燕國弱也,東不如齊,西不如趙。’趙長平之敗,壯者皆死,燕以二千乘攻之,爲趙所敗。太子丹請荊軻曰:‘燕小弱,數困於兵,何足以當秦?’楚、漢之初,趙王武臣爲燕軍所得,趙廝養卒謂其將曰:‘一趙尚易燕,況以兩賢王,滅燕易矣。’彭寵以漁陽叛,即時夷滅。十六國之起,戎狄亂華,稱燕稱趙者多矣,未嘗有只據燕、薊之地者也。獨安祿山以三十年節制之威,又兼領河東,乘天寶政亂,出不意而舉兵,史思明繼之,雖爲天下之禍,旋亦殄滅。至於藩鎮擅地,所謂范陽、盧龍固常受制於天雄、成德也。劉仁恭、守光父子,僭竊一方,唐莊宗遣周德威攻之,克取巡屬十餘州如拾地芥。石晉割賂契丹,仍其舊國,恃以爲強,然晉開運陽城之戰,德光幾不免。周世宗小振之,立下三關。但太平興國失於輕舉,又不治敗將喪師之罪,致令披猖以迄於今。若以謂幽燕爲用武之地則不然也。”

蔡武王伐商,立武庚,以管叔、蔡叔監殷。管、蔡以殷叛,周公討之,殺管叔、放蔡叔。其子蔡胡率德改行,周公以爲卿士。叔卒,乃封胡爲蔡。蔡仲子蔡伯傳宮侯厲侯武侯信侯釐侯共侯戴侯宣侯桓侯哀侯繆侯莊侯文侯景侯靈侯平侯悼侯昭侯成侯聲侯元侯齊侯凡二十四傳而蔡爲楚所滅。

曹曹叔振鐸,武王弟。武王克商,封振鐸於曹。振鐸子太伯傳仲君平宮伯孝伯夷伯幽伯戴伯惠伯石甫繆公桓公莊公釐公昭公共公文公宣公武公平公悼公聲公隱公靖公伯陽凡二十五傳而曹爲宋所滅。

陳舜傳禹天下,而舜子商均爲封國。夏后之時,或失或續。至周武王克殷紂,乃復求舜後,得嬀滿,封之於陳,以奉舜祀,是爲胡公。子申公傳桓公孝公慎公幽公釐公武公夷公厲公利公莊公宣公穆公共公靈公惠公懷公湣公凡十九傳而陳爲楚所滅。

杞夏后禹之後。殷時或封或絕,周武王克殷,求禹之後,得東樓公,封之於杞,以奉夏后氏祀。東樓公子西樓公傳題公謀娶公武公靖公共公德公桓公孝公文公平公悼公隱公釐公湣公哀公幽公鼂公凡十九傳而杞爲楚所滅。

衛康叔,周武王母弟。克商,立武庚,令管、蔡、霍叔監之。武王崩,三監挾武庚叛,周公討平之。乃封康叔於殷故墟。康叔子康伯傳考伯嗣伯榅伯靖伯貞伯頃侯釐侯武公莊公桓公宣公惠公懿公戴公文公成公穆公定公獻公殤公靈公幽公莊公悼公敬公昭公懷公慎公聲公成侯平侯嗣君懷君元君角君凡三十七傳而衛爲秦所滅。

宋微子,殷帝乙元子,紂庶兄。武王崩,武庚叛,周公討誅之。乃封微子於宋奉殷祀。微子卒,弟微仲立,傳宋公丁公湣公煬公厲公釐公惠公哀公戴公武公宣公穆公殤公莊公湣公桓公襄公成公昭公文公共公平公元公景公昭公悼公休公辟公剔成偃凡三十二傳而宋爲齊所滅。

晉唐叔虞,周武王子,成王弟。成王封叔虞於唐。叔虞子燮傳武侯成侯厲侯靖侯釐侯獻侯穆侯殤叔文侯昭侯孝侯鄂侯哀侯小子侯湣侯武公獻公惠公懷公文公襄公靈公成公景公厲公悼公平公昭公頃公定公出公哀公幽公烈公孝公靜公凡三十八傳而晉爲韓、趙、魏所分。

楚其先出自帝顓頊高陽,其後爲重黎。至周成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芊氏,居丹陽。熊繹生熊文熊點熊勝熊楊熊渠熊摯紅熊延熊勇熊嚴熊霜熊徇熊嵒若敖霄敖蚡冒武王文王杜敖成王穆王莊王共王康王郟敖靈王平王昭王惠王鼂王聲王悼王肅王宣王威王懷王頃襄王考烈王幽王哀王王負芻自熊繹至負芻四十一傳而楚爲秦所滅。

越其先禹之苗裔,少康之庶子。封於會稽,以奉禹祀。文身斷髮,披草萊而邑。後二十餘世,至於允常。允常子句踐傳《鼠石》與不壽翁翳之侯無疆自允常以後凡八傳而越爲楚所滅。

鄭桓公友,周厲王少子,宣王庶弟。宣王封友於鄭。桓公子武公傳莊公厲公昭公子舋子儀文公穆公靈公襄公悼公成公釐公鼂公定公獻公聲公哀公共公幽公繻公君乙凡二十三傳而鄭爲韓所滅。

趙其先與秦共祖。至周幽王時,叔帶去周如晉,事晉文侯,五世而後生趙夙。晉獻公賜趙夙耿。夙生趙衰盾宣子朔武文子成景叔鞅簡子毋恤襄子浣獻侯列侯籍始命爲諸侯武公敬侯成侯肅侯武靈王惠文王孝成王悼襄王幽繆王遷自列侯籍至幽繆王遷十傳而趙爲秦所滅。

魏其先畢公高之後,與周同姓。其後絕封,爲庶人,或在中國,或在夷狄。

其苗裔曰畢萬,事晉獻公,獻公賜畢萬魏,萬生犨武子。悼子絳昭子

嬴荼獻子侈桓子文侯斯始命爲諸侯武侯惠王襄王哀王昭王安釐王景湣王王假自文侯斯至王假,凡九傳而魏爲秦所滅。

韓其先與周同姓。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或言邘、晉、應、韓,皆武王之子。韓侯在宣王時,其後國滅,而後裔事晉,復封於韓。或言韓萬是曲沃桓叔之子,萬即武子也武子後三世有韓厥獻子起宣子頃貞子不信簡子。莊子虎康子啟章武子景侯虔始爲諸侯烈侯文侯哀侯懿侯昭侯宣惠王襄王釐王桓惠王王安自景侯虔至王安十一傳而韓爲秦所滅。

齊陳完,陳厲公佗之子。厲公爲蔡人所殺,完不得立,奔齊,爲工正。完卒,謚敬仲,敬仲生穉、湣,須無文子無宇桓子開武子乞僖子

常成子盤襄子白莊子太公和始爲諸侯桓王威王宣王湣王襄王王建自太公和至王建七傳而齊爲秦所滅。

秦其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生子大業,大業生大費即伯益。其後至周孝王時,有非子爲王主馬於汧渭之間,孝王分土爲附庸,邑之秦,使續嬴氏祀,號曰秦嬴,秦嬴生秦侯公伯秦仲莊公襄公文公寧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哀公惠公悼公厲共公躁公懷公靈公鼂公惠公獻公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莊襄王始皇帝二世皇帝自秦嬴三十四傳至始皇而併天下,二世而亡。

右春秋十二列國、戰國七雄。太史公作《史記》,有各國世家,敘述已爲詳備,兹不復具錄,姑略敘各國得封之由與傳授之世系而已。至於邾、莒、許、滕、薛、郳以下諸國,其事實之見於《春秋左氏》內外傳及傳記諸書者頗詳,《史記》以其國小不復作世家,後來無述焉,故摭各國事實之可考者,仿世家之例,備述於後。至其世系之傳授、得封分地、受姓受爵之源委,苟有可考者則書之,難書者闕之。所敘述一依史傳元文,而不敢有所去取删潤,避不敏也。

△邾

邾,曹姓,子爵,出自陸終第五子晏安之後。武王克商,封其苗裔曹挾於邾,爲附庸,國在魯國鄒縣。今濟州城南有邾婁城國在某縣,本杜預注《左傳》;今爲某處,本鄭樵考今諸國地名。後同。魯隱公元年,公即位,而欲求好於邾,故與邾子克盟於蔑。十月,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魯大夫公子豫,豫請往,魯公不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於翼。五年,宋人取邾田,邾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爲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七年,魯伐邾,爲宋討也。桓公八年,魯伐邾。十五年,邾人朝于魯。十七年,魯及邾子克盟於《走隹》,尋蔑之盟。莊公十六年,邾子克卒。僖公元年,魯敗邾師於偃,虛邱之戍將歸者也虛邱,邾地。邾人既送哀姜還,齊人殺之,因戍虛邱,欲以侵魯。公以義求齊,齊送姜氏之喪而邾人懼,乃歸,故公要而敗之。二十二年,邾滅須句,魯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

八月,邾人以須句故伐魯。僖公卑邾,不設備,戰於升陘,魯師敗績。三十三年,魯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襄仲復伐邾。文公七年,魯伐邾,取須句,寘文公子焉僖公取須句,反其君,後復爲邾所取,今魯再取之。邾文公子叛,在魯,故魯使之爲須句大夫。十三年,邾文公卜遷於繹繹,邾邑。魯國鄒縣北有繹山史曰:“利於民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

“命可長也,君何弗爲?”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於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十四年,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來討,伐魯南鄙,故惠伯伐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於邾,邾人辭曰:“齊出玃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從,不祥。”乃還。宣公十年,魯伐邾,取繹。成公十三年,會晉諸侯之師伐秦。

十八年,邾宣公即位,朝于魯。襄公元年,邾子朝於魯。會晉諸侯之師圍宋彭城,伐鄭。四年,邾、莒伐鄫,魯臧紇救鄫,侵邾,魯師敗於狐駘。六年,魯穆叔如邾,聘且修平平四年狐駘戰。十一年,會晉及諸侯伐鄭,會於蕭魚。十四年,會晉及諸侯於向,遂從晉侯及諸侯之師伐秦。十五年,邾伐魯南鄙,魯告於晉,晉將爲會以討邾、莒。晉侯有疾,乃止。十六年,會晉及諸侯於溴梁。晉以魯故,執邾宣公。十七年,邾伐魯南鄙,爲齊故也齊未得志於魯,邾故助之。十九年,晉及諸侯盟於督揚,執邾悼公,以其伐魯故。遂次於泗上,疆魯田正邾魯之界。取邾田自漷水,歸之於魯邾田在漷水北,今更以漷爲界,故曰取邾田。二十年,會晉及諸侯盟於澶淵,邾人驟伐魯,魯以諸侯之事弗能報。秋,孟莊子伐邾以報之。二十一年,邾大夫庶其以漆閭邱奔魯,季武子以公姑姊妻之,皆有賜於其從者。二十二年,會晉及諸侯於沙隨。二十二年,邾畀我奔魯畀我,庶其之黨二十五年,會晉及諸侯於夷儀。二十七年晉、楚及諸侯盟於宋,齊人請邾不與盟。二十八年,邾悼公朝於魯。昭公十一年,魯孟僖子會邾莊公,盟於祲祥。十三年,晉會諸侯於平邱。邾、莒愬於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晉公不見魯公,執季孫意如。十八年,邾襲鄅,入之,盡俘以歸。既而反鄅夫人,捨其女。十九年,宋爲鄅故伐邾,圍蟲,三月取之,乃盡歸鄅俘。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同盟于蟲。二十三年,邾人城翼邾邑,還將自離姑亦邾邑。從離姑,則道經魯之武城。公孫鉏曰:“魯將御我。”欲自武城還,循山而南。徐鉏、邱弱、茅地三子邾大夫曰:“道下遇雨,將不出,是不歸也謂此山道下濕。”遂自離姑。武城人塞其前以兵塞前道,斷其後之木而弗殊。邾師過之,乃推而蹶之,遂取邾師,獲鉏、弱地。邾人愬於晉,晉執魯行人叔孫婼,使與邾大夫坐坐訊曲直。叔孫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邾又夷也,寡君之命介子服回在,請使當之。”乃不果坐。韓宣子使邾人聚其衆,將以叔孫與之。士彌牟曰:“子弗良圖,而以叔孫與其讎,叔孫必死之。魯亡叔孫,必亡邾。邾君亡國,將焉歸?所謂盟主,討違命也。若皆相執,焉用盟主?”乃弗與,使各居一館。士伯聽其辭而愬諸宣子,乃皆執之。

士伯御叔孫,從者四人,過邾館以如吏欲使邾人見叔孫之屈辱。先歸邾子,次年乃歸叔孫。二十五年,會晉及諸侯于黃父。三十一年,邾黑肱以濫奔魯黑肱,邾大夫。濫,東海昌慮縣。定公二年,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私出。

閽乞肉焉,奪之杖以敲之。其明年,邾子在門臺,臨廷,閽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見之,怒。閽曰:“夷射姑旋焉。”命執之,弗得,滋怒,自投於床,廢於爐炭,爛,遂卒。莊公卞急而好潔,故及於是。冬,魯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郯。十四年,魯大蒐于比蒲,邾子來會。十五年,邾隱公朝魯,執玉高,其容仰,定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貢觀之曰:“二君者皆將死亡。”哀公二年,魯伐邾,將伐絞絞,邾邑。邾人愛其土,故賂以漷沂之田,乃盟於句繹。七年,魯伐邾,及范門邾郭門,猶聞鐘聲邾不禦寇。大夫諫,不聽。茅成子請告於吳成子,邾大夫,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吳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言足以距魯?”成子以茅。叛魯師入邾,處其公宮,師晝掠,邾衆保於繹,師宵掠,以邾子益歸獻於亳社,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負瑕,魯邑。魯得邾邑繹民,使在負瑕,故使相就辱之。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曰:“魯弱晉而遠吳,馮恃其衆,而背君之盟,辟君之執事,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也,懼君威之不立。君威之不立,小國之憂也。若夏盟於鄫衍,秋而背之,成求而不違,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且魯賦八百乘,君之貳也貳,敵也。魯以八百乘賦貢於吳,言其國大。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爲私屬。以私奉貳,唯君圖之。”吳子從之。八年,吳爲邾故伐魯,克武城,次於泗上,取盟而還。齊侯如吳請師,將以伐魯,乃歸邾子。邾子又無道,吳子使太宰子餘討之,囚諸樓臺,栫之以棘,使諸侯奉太子革以爲政。十年,邾隱公奔魯,齊甥也,故遂奔齊。公會吳子、邾子、郯子伐齊南鄙。二十一年,魯哀公及齊侯、邾子盟于顧。二十二年,邾隱公自齊奔越,曰:“吳爲無道,執父立子。”越人歸之,太子革奔越。二十四年,邾子又無道,越人執之以歸,而立公子何。何亦無道。二十七年,越子使後庸來聘,且言邾田,封於駘上欲使魯還邾田,封境至駘上,盟於平陽。邾後改曰鄒。鄒與魯閧閧,鬭聲也,鄒穆公問于孟子曰:“吾有司死者三十三人,而民莫之死也。誅之則不可勝誅,不誅則疾視其長上之死而不救,如之何則可也?”孟子對曰:“兇年饑歲,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而君之倉廩實,府庫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殘下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爾者,反乎爾者也。’夫民今而後得反之也。君無尤焉。君行仁政,斯民親其上,死其長矣。”邾後爲魯所滅。

邾世次:邾儀父克邾子瑣文公蘧篨定公玃且宣公觕巠悼公華莊公穿隱公益姑桓公革公子何四年獲麟穆公

△莒

莒,嬴姓,子爵,國在城陽莒縣,今密州。出自少皥之後。武王封輿期於莒。

莒夷君無謚而有號。自兹輿期十一世至兹丕始見於《春秋》。魯隱公二年,莒子娶於向,向姜不安莒而歸。莒人入向,以姜氏還。冬,紀子帛、莒子盟於密。

四年,莒伐杞,取牟婁。八年,魯公及莒人盟於浮來,成紀好也。閔公二年,魯共仲弑閔公奔莒,僖公立,以賂求共仲於莒而殺之。僖公二年,莒人來求賂於魯以還慶父故,魯公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挐。二十五年,衛人平莒於魯,乃盟於洮,修衛好,及莒平也。二十六年,魯公會莒兹丕公、甯莊子,盟於向,尋洮之盟。文公十八年,莒紀公生太子僕,又生季陀,愛季陀而出僕,且多行無禮於國。僕因國人以弑紀公,以其寶玉奔魯。宣公命與之邑,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宣公四年,魯公及齊侯平莒及郯二國宿有怨。莒人不肯,魯伐莒取向。十三年,齊師伐莒,莒事晉而不事齊故也。成公七年,晉侯及諸侯同盟於馬陵,莒服故也莒本屬齊,齊服晉,故莒從之。八年,晉使申公巫臣如吳,假道於莒,與渠邱公立於池上,曰:“城已惡。”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爲虞。”對曰:“夫狡焉思啟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國蔑有?

唯然,故多大國矣。唯或思或縱也世有思開封疆者,有縱其暴掠者,勇夫重閉,況國乎?”九年,楚子重自陳伐莒,圍渠邱。渠邱城惡,衆潰,奔莒。楚入渠邱,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殺,吾歸而俘。”莒人殺之,楚師圍莒。

莒亦惡。庚申,莒潰,楚遂入鄆,莒無備故也。襄公四年,邾、莒伐鄫,魯救鄫侵邾,敗于狐駘。六年,莒滅鄫。八年,莒伐魯東鄙,以疆鄫田莒既滅鄫,魯侵其西界,故莒伐魯東鄙,正之。九年,會晉及諸侯之師伐鄭,同盟于戲。十年,會晉及諸侯於柤,伐鄭。莒人間諸侯之有事也,故伐魯東鄙諸侯有討鄭之事。十一年,會晉及諸侯于蕭魚。十二年,莒伐魯東鄙,圍臺。魯季武子救臺入鄆,取其鐘以爲公盤。十四年,會諸侯及吳于向,晉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會諸侯之師伐秦。十六年,晉會諸侯于溴梁,命歸侵田。以魯故,執邾宣公、莒黎比公前年邾、莒伐魯,晉未能討故也且曰:“通齊、楚之使。”二十年,魯及莒平,孟莊子會莒人,盟于向,督揚之盟故也莒數伐魯,前年諸侯盟督揚,以和解之。二十三年,齊侯還自伐晉,遂襲莒,門于且于,傷股而退。明日,將復戰,期于壽舒莒地。杞殖、華還齊大夫載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于蒲侯氏近莒邑,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以盟要二子,令無死戰。”華周對曰:“貪貨棄命,君所惡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勝大國懼,故速成。二十九年,會晉及諸侯,城杞。三十年,會晉及諸侯于澶淵,宋災故。三十一年,莒黎比公生去疾及展輿,既立展輿,又廢之。黎比公虐,國人患之。十一月,展輿因國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齊,齊出也。展輿,吳出也。昭公元年,魯季武子伐莒,取鄆。諸侯會於虢,莒人告於會。楚告於晉,曰:“尋盟未退,而魯伐莒,瀆齊盟,請戮其使。”乃執叔孫豹,趙武子爲之請於楚曰:“魯雖有罪,而執事不辟難,畏威而敬命矣。子若免之,以勸左右可也。莒、魯爭鄆爲日久矣,苟無大害於其社稷,可無亢也。”楚人許之,乃免叔孫。莒展輿立,而奪羣公子秩,公子召去疾於齊。齊公子鉏納去疾,展輿奔吳。魯叔弓帥師疆鄆田,因莒亂也。於是莒務婁、瞀胡及公子滅明以大厖與常儀靡奔齊三子展輿黨。大厖、常儀靡,莒二邑。四年,魯取鄫。莒亂,著邱公立而不撫鄫,鄫叛而歸魯。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奔魯牟夷,大夫。牟婁、防兹,二邑。莒人愬於晉,魯昭公朝於晉,晉侯將止之,范獻子曰:“不可。”乃歸公。公至自晉,莒人來討,不設備。叔弓敗諸蚡泉,莒未陳也。十年,魯季平子伐莒,取{更阝}。十二年,魯昭公如晉,至河乃復。取{更阝}之役,莒人愬於晉。晉有平公之喪,未之治也,故辭公。十三年,爲取{更阝}故晉將以諸侯討魯。邾人、莒人復愬於晉,曰:“魯朝夕伐我,幾亡矣。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晉侯不見公,執季孫意如。十四年,莒著邱公卒,郊公不慼郊公,著邱公子。國人弗順,欲立著邱公之弟庚輿庚輿,莒共公。蒲餘侯莒大夫惡公子意恢而善於庚輿,郊公惡公子鐸而善於意恢。公子鐸因蒲餘侯而與之謀曰:“爾殺意恢,我出君而納庚輿。”許之。十二月,蒲餘侯兹夫殺意恢,郊公奔齊,公子鐸逆庚輿於齊。齊隰黨、公子鉏送之,有賂田。十九年,齊高發帥師伐莒,莒子奔紀鄣莒邑,使孫書伐之孫書,陳無宇之子子占也。初,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己爲嫠婦。及老,託於紀鄣,紡焉以度而去之因紡瀘,連所紡以度城而藏之,以待外攻者,欲因以執讎者也。及師至,則投諸外,或獻諸子占。子占使師夜縋而登。登者六十人,縋絕,師鼓噪,城上之人亦噪。莒共公懼,啟西門而出,齊乃入紀。二十二年,齊北郭啟帥師伐莒,莒子將戰,苑羊牧之莒大夫諫曰:“齊帥賤,其求不多,不如下之,大國不可怒也。”弗聽,敗齊師於壽餘。齊侯伐莒,莒子行成,司馬竈齊大夫如莒蒞。盟莒子如齊蒞盟,盟於稷門之外,莒於是乎大惡其君。二十三年,莒子庚輿虐而好劍,苟鑄劍必試諸人,國人患之。又將叛齊。烏存莒大夫帥國人以逐之。庚輿將出,聞烏存執殳立於道左,懼,將止死。苑羊牧之曰:“君過之,烏存以力聞可矣,何必以弑君成名?”遂奔魯。齊人納郊公。庚輿而下,微不復見,後四世而楚滅之。秦昭襄王五十二年,楚人遷魯於莒而取其地。

莒世次:兹丕公紀公庶其厲公季陀渠邱公宋黎比公密州展輿著邱公去疾庚輿郊公莒子任共公是年卒,即獲麟

△許

許,姜姓,男爵,出自堯四岳伯夷之後。周武王封其苗裔文叔於許,以續太岳之祠。地在潁川許昌縣,今許州是也。魯隱公十一年,公會鄭伯於郲,謀伐許也。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壬午,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不共職貢,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許叔,莊公之弟,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爲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獲,鄭大夫公孫獲。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兹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㩻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爲,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太岳之允也神農之後,堯四岳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莊公二十九年,鄭人侵許。僖公四年,會齊侯及諸侯之師侵蔡伐楚,次于陘。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六年,齊侯及諸侯之師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于武城楚子退舍武城,猶有忿志,故蔡將許君歸楚。武城,楚地。

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絰,士輿櫬縛手於後,唯見其面。以璧爲贄,手縛,故銜之。將受死,故衰絰、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伐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祓,除兇之禮;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三十三年,晉陳鄭伐許,討其貳於楚也。文公五年,許僖公卒。成公二年,晉伐齊,楚令尹子重爲陽橋之役以救齊。王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爲左,許靈公爲右,二君弱,皆彊冠之。楚遂及諸侯盟于蜀。蔡侯、許男不書,乘楚車也。三年,許恃楚而不事鄭,鄭子良伐許。四年,鄭公孫申帥師疆許田前年鄭伐許,取其田,許人敗諸展陂。鄭伯伐許,取鉏任泠敦之田展陂,許地,晉欒書帥師救許,伐鄭,取氾、祭。楚子反救鄭,鄭伯與許男訟焉,皇戌攝鄭伯之辭,子反不能決也。五年,許靈公愬鄭伯于楚。六月,鄭悼公如楚訟,不勝。楚人執皇戌及子國,故鄭伯求成于晉。八年,晉欒書侵蔡,遂侵楚,侵沈。鄭伯將會晉師,門于許東門,大獲焉過許,見其無備。因攻之。九年,鄭伯如晉,晉人討其貳於楚,執諸銅鞮。冬,鄭人圍許,示晉不急君也。是則公孫申謀之曰:“我出師以圍許示不畏晉,爲將改立君者,而紓晉使勿亟遣使如晉,晉必歸君。”十四年八月,鄭子罕伐許,敗焉。戊戌,鄭伯復伐許,入其俘,許人平以叔申之封四年,鄭公孫申疆許田,許人敗之,不得定其封疆。今許以是所封田求和於鄭。十五年,許靈公畏㩻于鄭,請遷于楚。辛丑,楚公子申遷許于葉葉,今南陽葉縣。許畏鄭,南依楚。襄公三年,許靈公事楚,不會于鷄澤。晉知武子帥師伐許。十六年,許男請遷于晉許欲叛楚。晉以諸侯會溴梁,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唯以師討許之不肯遷。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鄭與許有宿怨,故其君親行,師次於棫林。伐許,次於函氏皆許地。晉荀偃師師伐楚,敗楚,師遂侵方城之外,復伐許而還。二十六年,許靈公如楚,請伐鄭十六年,晉伐許,他國皆大夫,獨鄭伯自行,故許恚,欲報之,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十月,楚子伐鄭,入南里,墮其城,涉於氾而歸,然後葬許靈公。昭公四年,許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鄭伯,復田江南,許男與焉。使椒舉如晉求諸侯,二君待之。楚以諸侯滅賴,遷賴於鄢。楚子欲遷許於賴,使鬭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爲許城也。

九年,楚公子棄疾遷許于夷,實城父此時改城父爲夷。城父縣屬譙郡,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益許田。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於陳,以夷濮西田益之以夷田在濮水西者與城父人。遷方城外人於許成十五年,許遷於葉,因謂之許。今許遷於夷,故以方城外人實其處。《傳》言靈王使民不安,十八年,楚左尹王子勝言於楚子曰:“許於鄭,仇敵也,而居楚地,以不禮於鄭十三年,平王復遷邑,許目夷還居葉,恃楚而不事鄭。晉、鄭方睦,鄭若伐許,而晉助之,楚喪地矣。君盍遷許?許不專於楚自以舊國,不專心以事楚。

鄭方有令政。許曰‘余舊國也許先鄭封’,鄭曰‘余俘邑也隱十一年,鄭滅許而復存之,故曰我俘邑’,葉在楚,方城外之蔽也爲方城外之蔽障。

土不可易易,輕也,國不可小謂鄭,許不可俘,讎不可啟,君其圖之。”楚子說。使王子勝遷許於葉,實白羽於《傳》時,白羽改爲析。十九年,許悼公瘧,飲太子止之藥,卒。太子奔晉。定公四年許遷于谷城。六年,鄭遊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因楚敗也。